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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ll 103-02-18 08:01

一、事發時間:約民國88年至今

二、案件描述:
1.非第三者介入。
2.本人與妻子結婚約8年,因個性與看法諸多不合而分居(外租房屋)至今又過了14年頭。每每與她談及離婚事宜,無論口述爭吵或書面簡訊,她總是推託家族面子、長輩健康為由或推說「我不離,都是你自己有問題」,一拖再拖至今....而兩願離婚協議書也被撕毀...為顧全孩子成長與老家和諧,如此年復一年令我痛苦萬分..如今已知天命(50歲),育有一子業已成年,我不要再這樣走下去...
請協助我或有更好的意見? 依照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第2項請求判決離婚機率高嗎? 需要提供何種明確事證呢? 提起訴訟需花費多久時間 (上班族)?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08: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若無法協議離婚

則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因您提及已分居多年

可以先發函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若對方還是不履行

則可以對方惡意遺棄請求裁判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仍需有更多證據佐證才能提高勝訴機會,證人的部分也可以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分居14年,似有可能可主張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裁判離婚,但若有其他更多證據得加以補強補充之,似更有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eboll 103-02-18 12:05

委任律師(撰寫訴狀 + 開庭) 費用會在多少左右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各案情形,略有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進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兩願離婚調解離婚在您身上似乎都不見效,勢必要走上裁判離婚一途。

就您所提狀況,結婚前八年有住在一起,後六年才分居,不曉得當初是何人先搬離住所,當時子女係由何人照顧?逢年過節、子女教育、求學問題係如何處理?子女對於這段婚姻的看法為何?此等情節均會影響法院的判斷。

雖說可先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待配偶不依判決履行同居義務時,在另訴以遺棄為由訴請離婚,但依您所述,似乎當您提起履行同居之訴時,您的配偶亦會有所知覺,倘若真回來履行同居了,顯然無法根本解決問題。因此,若上述問題情節嚴重顯然影響婚姻生活時,基於破綻婚的立場,可直接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夫妻長期分居,似可直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判決離婚,惟亦應有其他資料加以佐證,建議您仍須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beboll 103-02-19 08:14

先感謝您的回覆!

個人是長期分居結婚 8 年後分居分居迄今又過了 14 年...

是我搬離原住所,她不搬只好我搬。家中有雙親、兄嫂、姪子同住,育有ㄧ子(目前已成年),互為照顧。這麼多年分居,彼此可有可無,我要求離婚,她不要....我的底線到了,想訴請判決離婚,十多年了,親人看在眼裡,也無可奈何,是這樣嗎 ? 請指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已長期分居請求裁判離婚,但若有其他證據加以補強,亦更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毛毛 103-02-17 21:31

同事說在網路上遇到70歲老頭子,老頭子問他要不要來台灣,她說好

隨後老頭子到外國與同事辨結婚證,便與老頭子自由戀愛來台

同事說老頭子不管他,她也不管老頭子

同事除了工作薪水外還有老頭子每月給她5000元生活費

同事說老頭沒車沒房的過幾年後她肯定離開老頭子。

我提了個問題如果這樣幾年的婚姻可以跑掉就結束,那乾脆用金錢來換生份證或長期局留證,同事回答說,這樣可是算假結婚。同事還強調說他可是真結婚來台。

我聽到假結婚一詞後才恍然大悟,世上真有這無情的要來就來要走就走的婚姻嗎,但我搞不懂我同事是真假結婚還是假結婚?我不懂老頭子娶一個不理會的老婆還願意每月給他5000元花用是何用意?幾年後同事獨自生活離開老頭子滿二年法院就自動判離婚不需雙方簽字同意挽留婚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無滿兩年法院自動判離婚,判決離婚需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判決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

分居兩年,或可成為訴請判決離婚之事由,然並無所謂自動判決離婚法律制度。至於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應綜觀全部事實及當事人真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雙方有無結婚之真意,若無結婚真意,似可請求撤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美 103-02-17 15:36

您好:

我父母約結婚四十年,未辦理任何夫妻財產登記

想請問我父親在外若公司債務官司,若對方提告或確定債務

是否可對我母親名下房產進行扣押(我母親無收入),

 

再煩請指點

謝謝您

小美 103-02-17 15:29

您好:

我父母約結婚四十年,未辦理任何夫妻財產登記

想請問我父親在外若公司債務官司,若對方提告或確定債務

是否可對我母親名下房產進行扣押(我母親無收入),

 

再煩請指點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行夫妻財產制採法定分別財產制,原則上夫妻財產各自所有,所以若債權人對妻提出假扣押,則您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的管道,謝謝

小美 103-02-17 15: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行夫妻財產制採法定分別財產制,原則 ... (恕刪)

 請問那為何有人會辦理假離婚?

所以即使我媽沒有經濟收入,房產是在我媽名下,我爸的債務就不會影響,之前沒辦過法定分別財產制也適用嗎?

 

感謝 各位律師~

 

 1.沒有登記夫妻財產就是法定財產制   2.依現行法規定債權已經不得代位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需要擔心母親財產受影響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不會及於母親,由您父親負責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瑄 103-02-14 07:41

1.因為前夫外遇離婚,到今已離婚一年多,兩個小孩一個11歲一個8歲監護權協議歸男方,但這一年來前夫並未每天回家,而是和外面女人住在一起,對小孩莫不關心,只有偶爾回去看孩子,連小孩每學期學校的親師懇談都是我去參加。

2當初離婚我們有去律師事務所擬定一份離婚協議書,協議探視小孩的時間,過年我要帶小孩回娘家過年,且告訴我當初沒看清楚協議書的內容,說已經離婚了不需要在帶小孩回去,因為這樣很奇怪,還恐嚇小孩如果和我回娘家阿公就不要他們了。因為娘家在外島,目前和姐姐在台北房子,這一年來小孩的生活幾乎是阿公阿媽在照顧,回去我一樣稱他們為爸媽,原本協議好每月單週週五晚上去接小孩,但他們且常有理由說天氣冷要我白天在去帶或是小孩生病叫我不要帶出門,不然就是沒有上樓帶小孩也要故意刁難我上樓帶小孩(家住二樓)。

3.之前結婚後有買房子和車庫都掛在我名下,離婚是協議拿一部份費用房子和車庫歸還給男方,房子的頭期是前公婆付的,當初說要買給我們,最後也跟我要頭期款的部份,現在離開了小孩阿公阿媽且常在小孩面前說媽媽帶了錢離開了他們,常叫小孩告訴我學校或日常需要用的都叫我買,說媽媽比較有錢,阿媽還三不五時抱怨說兒子要養小孩要繳貸款沒有錢叫我加減幫忙付小孩生活費用(小孩從頭到腳的製裝費和自修文書都是我在購買,阿公阿媽和前夫名下個有一間房子和一個車庫,目前只剩前夫的房子和車庫有貸款,而我什麼也沒有~~總覺得自己因為離開時拿了部份的錢而被當成提款機。

4小孩曾經告訴我因為她晚上床睡覺,阿公警她如果明天起不來發牌就一巴掌給她,我知道訴小孩姑姑,由姑姑再去詢問小孩小孩且不敢回答有說過此話,小孩常很害怕惹阿公生氣,擔心阿公不讓他們跟我出門,事後阿公知道我們在詢問小孩此事還故意請小孩在line留言說他們沒有跟我說過這樣的話,阿公也沒說過,我真的很擔心小孩一直被控制而不敢說實話~~~

5我想重新爭取小孩監護權但我自己的能力有限一個有只有2萬3的薪水,又不想小孩繼續讓小孩阿公阿媽一起生活,因為小孩阿公很大男人主義脾氣又不好,喜歡控別人安排別人,且常在家裡抽煙讓孩子吸二手煙,阿公常對我說希望我可以搬回家住或在離他們近一點的地方住,可以幫忙照顧小孩,他接送小孩很累,這我有想過但很清楚他們到時會小孩要我接學費要我付,且連小孩一些決定權也沒有。雖然他們也很愛小孩但他們都有時想法很偏激,曾經看到小孩和外公的合照,拿起來就直接撕毀阿公那一部份當小孩的面丟入垃圾桶裡,怕影響小孩的成長,一直以來前公婆都不肯放手,有可以依照現在的情況重新爭取監護權的機會嗎?請問如果真要打監護權官司時間大約多久??費用大約是多少??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4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為了子女之成長,您應該積極爭取子女監護權,並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2、您應該先行蒐集您所述的,對方並沒有照料子女、前公公婆婆照料不佳的相關證據,以避免日後還必須由小朋友出庭的狀況。

3、有關時間的部份,因為監護權訴訟還要做訪視報告等,還是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是此,您必須蒐集相關對方無照顧小孩,對小孩不聞不問之相關證據,並提出您有能力照顧小孩之相關有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4 10:15

您好

您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

但您需要蒐證有關男方不照顧小孩的證據

或是替小孩聲請保護令

由於小孩的年紀還校

實務上傾向把監護權判給母親

您有機會可以試試看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1.如果父親有監護權 但實際上沒有照護事實  看起來也沒有照護意願  可能會有隔代教養的問題  因為子女仍小  對小朋友屬於較不利情況  這部分應該有機會改定監護  2.你可以同時提出改定監護聲請以及請求支付扶養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改定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ya3668 103-02-13 20:55

先生和前妻有ㄧ個小孩,和先生結婚之後我並未辦理收養小孩的動作,但最近公司內部針對眷屬有教育補助,所以必須辦理收養的動作才可以申請補助(公司福利),我想請問萬ㄧ和先生沒有了婚姻關係,在小孩子未成年情況下能隨時終止收養關係嗎?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00:23

關於您的詢問初步了解回覆如下: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可單獨收養離婚後您亦可自與養子女合意終止,又若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須進一步了解或有其他問題,可來信詢問roysu.tw@gmail.com,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80條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養子女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單獨終止:
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死亡。三、夫妻離婚。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其效力不及於他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終止收養  有合意終止收養   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以及法院判決終止收養   2.所以如果沒有辦法協議  但因為已經跟其父親離婚 可能就需要透過法院判決終止收養   程序上比較繁複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可終止收養關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貞 103-02-12 00:43

公公今年71歲.跟外籍新娘結婚已6年.一年多前對方以回去探望病重媽媽為由.一去不回.期間公公也曾到大陸要帶她回來.可是她跟公公拿了錢騙公公先回.卻毫無音訊.去年5月公公突然腦中風現在無行為能力.聯繫對方卻是有條件才肯回來照顧他.所以向法院提出惡意遺棄離婚訴訟.

調解庭已開過.對方堅持不離婚也不肯同居.向法官表示要在外賺錢幫忙養公公.請問這樣合法嗎?法官請求公公到場說明堅持要離婚(調解庭公公因無行為能力.所以兒子代為出庭)

第2次開庭公公有到場.也說明了堅持離婚的立場.法官卻要求要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請問這要如何取得?

如果公公敗訴.對方要求贍養費(公公名下無財產.又無行為能力了)請問子女得代為支付嗎?

公公突然中風.因急需醫藥費.所以把唯一的老房子過戶給兒子去貸款.對方如果要求要分.兒子須拿出來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01:3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

可以附上之前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存證信函

另外房子如果是結婚前就已經有的財產

則女方無權利要求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對方若未提出離婚反訴,則本件即使原告敗訴,其最終結果亦僅是婚姻關係繼續存續,婚姻關係既然沒有解消,則尚不會產生贍養費之請求權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ㄚ貞 103-02-12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我們是直接到法院訴請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事前沒寄存證信函要求屢行同居義務.這樣不就沒辦法取得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第一次開庭是言詞辯論庭.第2次開庭法官要求我公公出面訴稱堅持離婚.我公公也出庭了.對方指稱我們罵他趕他.還要求證人出庭.可是我們只有人問他:(你回來幹嘛?)語氣是比較大聲.這樣算罵他趕他嗎?這跟以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有關嗎?

法院傳訊證人.證人可以不出庭嗎?

以惡意遺棄之訴請求離婚.是否都會拖得比較久.已經在訴訟了.有何方式可以加快速度?

對方有打電話給姐姐要求說他肯簽字離婚了.可是還是滿口要錢.這樣能向法官說明嗎?是否有利我們勝訴.

 1.訴請離婚主張惡意遺棄 如果對方陳述這樣 其實已經有一定程度證明沒有履行同居 但可能還是要看情節 你至少先主張對方回大陸時間  調閱出入境證明資料 2.如果公公生病沒有意識  你將房產轉賣  這可能會有違法問題  可能要小心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未履行同居義務之證明,若您無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似可從出入境證明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貞 103-02-13 01:13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公腦中風影響的是行為能力.並非意識不清.過戶是合法請代書過戶的.他也親身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當場也有說明申請印鑑證明之用途.絕無非法的過戶

ㄚ貞 103-02-13 17:36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今天到移民署申請對方的出入境證明.但移民署表示這事關個資法.所以我們無法代為申請.要我們向法官說明.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閱對方的出入境證明.請問這樣下次開庭時可以向法官要求調閱.以當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因為對方有要求我家鄰居證人出庭作證.指控我家人有罵他.趕他.請問這樣我可以順便在法庭上.要求證人順便證明對方已離開許久未回來居住已當成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現在已經在訴訟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中了.請問還能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查相關出入境資料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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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 103-02-11 20:33

1我老公他因為我以前有段婚姻.個性不合.等等理由.要求離婚. 2我跟他結婚7年了.他長期在越南工作.兩個月回來一次.才10天 3小孩從小都我在照顧.跟公婆住.公婆再開麵攤.早上4點要起床 4他先提離婚的 我可以提出條件? 5如果離婚後.公婆無法照顧小孩.老大小1.老2幼稚園小班.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 6我以前有段婚姻.但結束很久了.跟老公認識沒多久 就懷孕結婚.可是我都沒有說出 我以前有段婚姻 等到小孩生出來後.報戶口.戶政人員告知我公公.我老公ㄝ就知道這件事.當時他沒有說要離婚.現在才提離婚..請問我以前沒有告知我離婚過..有算欺騙嗎? 7我跟我老公是在酒店認識的.當時我沒有用本名給他知道.但交往時我有跟她說出我的本名.這ㄝ有算欺騙嗎? 8他提出離婚.說小孩跟我住.教育費他要出.還叫我們母女3各去住套房.租房子要我自己出.我去上班.小孩上下課.由公公接回家.我下班再去他家接回住處.我不會開車.只會騎機車.颱風.下雨我又要接小孩.問他.他說 穿雨衣..請問這樣對我公平嗎? 9假如我提出條件.我要小孩監護權.小孩要帶回娘家住.給我媽媽照顧 還要贍養費.贍養費藥一次付清.這樣可以嗎? 10 我娘家的媽媽.ㄝ是住娘家.但我媽媽他沒有工作.可以幫我接送小孩.我ㄝ可以安心去工作 晚上回家自己照顧.這樣可以嗎? 11老公過年的時候 有兩天出去.都沒有告知去哪.跟他媽媽說 他去按摩..還有他從國外回來都沒有幫忙照顧小孩 ㄝ就算了.有時候出去到早上回來.小孩起床.會吵ㄝ會說話.吵醒他 他ㄝ兇小孩..我生病發燒.他ㄝ不幫忙照顧小孩....然後.回來ㄝ不履行夫妻義務...我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沒有金錢.去抓.怎辦? 12 他現在一直吵要離婚.他提出的條件.都對我跟小孩跟不利.所以我可以向他開出條件嗎? 13他說 小孩跟我搬出去住的話.不可能不管我們.但我不相信他..因為以前她說過的話 沒有一次對現過. 14他叫我不要跟娘家媽媽說 他要找我離婚.ㄝ叫我不要叫我娘家媽媽來...賺的錢ㄝ不要拿給娘家媽媽用.就給你弟弟養就好..他這樣是不是要我拋棄媽媽了嗎.這樣他有罪嗎? 15 他常常用3字經罵我..每次都罵很大聲ㄝ很難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16他說我不答應離婚 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17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安份 在家帶小孩.小孩上學了 我ㄝ找到做房務的工作! 請各位好心律師可以幫我解答我的問題.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和撫養,甚至可能有贍養費的問題,這些都牽涉專業,我是覺得你的這些疑問,不彷就找個律師好好完整的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21: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由於您提到對方有常常辱罵你且懷疑有小三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離婚訴訟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若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咨詢

楓葉 103-02-11 21:46

專業??不懂..不過謝謝你

楓葉 103-02-11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 (恕刪)

可是.他威脅我不離婚的話.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楓葉 103-02-11 21: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 ... (恕刪)

可是我的工作才剛起步.他都沒有給我生活費.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怎辦?

可找法扶 

楓葉 103-02-11 22: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找法扶 

法扶是什麼?要去那找?

楓葉 103-02-11 22:12

還有.離婚是他提的.我有權要條件嗎?他一直逼我離婚.我很難過.不離婚.他就威脅我?我有他有傳賴給我.我可以當證據嗎?他在長期在越南工作.沒有辦法照顧小孩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只是離婚條件的問題  這部份雙方可以接受就好  2.如果不能協議離婚  就是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這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  法官才會判准離婚  依造你所述  除非你自己承認你有騙過他未婚   否則對方應該不容易證明這部分 你還是可以主張他本來就知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不簽。即使對方威脅對您提出離婚訴訟,也要對方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具備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起訴,亦有可能敗訴,可不予理會對方之威脅。且反而是您可能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具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亦能舉證,則您可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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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 103-02-12 21:59

律師..我沒有騙他.因為當時我真的是未婚..是以前離過婚.跟他結婚前交往的時候沒有跟他說過我離過婚.還有兩個小孩.小孩離婚小孩都在前夫那邊……跟他是先懷孕結婚的.生完小孩戶口的時候.戶政人員跟我公公說.我離過婚..回家就跟我先生說.我先生那時候很生氣.但沒有說要離婚...等到生完小孩.又生老二.兩個都在讀書.就說他要跟我離婚..原因是因為他說我以前離過婚 跟個性不合..請問那時候沒說我離過婚..也算騙婚嗎?而且他長期不在臺灣.都在越南..回來也是都跑出去有時候還兩天不在家.不然就是早上回家..小孩都是我在照顧的..現在小孩都在讀書我才去上班!這樣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贍養費嗎?

楓葉 103-02-12 22: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 ... (恕刪)

謝謝你..我懂了…他傳給我的文字可以當做他威脅我離婚證據嗎.現在他在越南我也無法找到他外遇證據.不知道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該條規定為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無法掌握您先生外遇證據,視有無其他法定離婚事由可加以蒐集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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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103-02-11 13:46

家父好友為榮民,且其在台無結婚及妻兒,其生前有立遺囑欲將其遺產分予幾個好友之子女,其遺囑有讓家父及家母蓋章作證,之後其有將遺囑正本寄予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委其保管,退輔會榮民服務處亦承認有此事,若干年後,該榮民因病死亡,退輔會於其家中找到一份遺囑影本,該影本末段亦有提到有將正本寄至退輔會榮民服務處....

近日接到法院傳單,是關於退輔會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於訴狀中提到退輔會榮民服務處的確有收到遺囑正本,但保管者因業務多次交接已搞丟,現只剩遺囑影本,退輔會說不確定遺囑影本內容是否和正本相同,故其法律關係模糊...而提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想請問律師

1.退輔會無妥善保管該榮民之遺囑,是否可究其責任

2.於以上情形下遺囑影本之法律效力

3.關於本案繼承人該如何主張自己權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15: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對退輔會請求國家賠償

退輔會不肯陪的話可以提起國賠訴訟

另外在遺囑正本還沒找到前

那幾位朋友無法主張自己為合法繼承

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1.本件應該是沒有繼承人 只有受遺贈人  2.受遺贈人可以訴請確認有受遺贈權利  對象可能是國家  因為如果無人繼承遺產將來是歸屬國庫所有  3. 如何退輔會有相關疏失  寄至退輔會正本跟影本是否相同  這可能都會影響退輔會責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退輔會無妥善保管該榮民之遺囑,是否可究其責任

關於退輔會無保管好正本之責任,該不利益事項,應由退輔會承擔之。

2.於以上情形下遺囑影本之法律效力

遺囑影本若與正本相符,似應具相同之效力。

3.關於本案繼承人該如何主張自己權利

本案無繼承人,僅有受遺贈人。受遺贈人可主張關於正本遺失之不利益,不應由遺贈人承擔之。而請求影本與正本是否相符之舉證責任不利益由退輔會承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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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2-10 15:18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像我未成年 我是在我18歲要滿19歲的時候 懷孕了 但是我(女方)這邊 監護人不同意我們結婚 也不蓋章之類的 說都已經這樣了 就只能生下來了 因為當時是八個月才告知父親的 他說 那就等我自己滿20歲在去辦理結婚登記 他也不知道男方是誰 可是 這樣子小孩子生出來時 可用認領的方式認領我們的小孩嗎?基於我還未滿20歲 現在才19要今年的2014年9月29日才滿20歲 可是 小孩生出來不是一個月內要報戶口嗎?我有跟父親說 他說那就晚報就好拉~頂多只是會罰款的!!因爸爸是警察 所以他才比較懂吧!!先前用哭的說 他都不答應我們結婚 所以我是在想說 小孩出生時(預產期是2014年3月30日)可以讓生父用認領的方式嗎??聽說是可以 但是還不確定!!小孩的戶口也報男方這邊的 前提是(男方已成年 為27歲)這樣可以吧?因為我沒辦法 家人不肯我們結婚 就一定也不會拿戶口名簿給我幫小孩報戶口等等的 但是因於 小孩出生需要用到健保卡 所以只能這樣子 要幫小孩先報戶口 小孩才能辦健保卡阿 所以是 我想讓生父認領我們自己的小孩 那他該去哪裡辦理呢?需要攜帶哪些相資料文件呢? 我是真的沒辦法 所以才這樣 我跟男方是本來就打算要結婚了 但就是女方我這不同意 男方那邊是同意的 那我20歲還可以辦理登記結婚嗎??小孩就變成我們共同擁有的 男方先認領我們的孩子 孩子跟他姓 !!那生育補助的部份 是要小孩有戶口才能幫小孩申請對吧?那可以由男方這邊做處理嗎?這樣子還能領到嗎?

 1.如果父母沒有結婚  那你就生下小孩後由男方辦理認領  你跟男方可以約定小孩監護權由誰行使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2.等你成年後  再辦理結婚登記  不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至於相關補助領取  只要可以證明跟子女關係  符合資格就可以   4.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寄發mail   至  jingyau1225@gmail.com 

Amy 103-02-10 15:52

補助部份 一定要結婚才能申請嗎?未婚未成年也能嗎?但是就是沒辦法拿到戶口名簿!!可以有生父去辦理 帶相關的文件嗎?因是生父認領 所以讓生父去申請~我旁邊陪同 因沒辦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助部分只要您具有真實血緣關係,不論成年與否,似均可請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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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父已經認領  社會局在認定是否符合補助資格時 應該會將你及男友條件一併計算  你可由男友去聲請看看  這部分要看你們具體資格才能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補助,須視您及您男友之條件是否符合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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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 103-02-10 13:15

您好;

      請問母親原有兩個小孩(兒子與女兒),但哥哥約六年前生病過世,我也已結婚,想請教法律上所規定之雙親奉養責任為何?

母親現今領有中低收入戶(生活上仍不足),大嫂(無同住無支出)

不知與我是否有相同法律上奉養責任?或者法律僅規定兒女必須奉養其餘親屬未強制規定?請問依據民法那一條文?  

母親未來如有財產大嫂可以向兒女一樣行使繼承權嗎?民法有規定嗎?

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而依同法第1115條第1款規定, 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此義務與結婚與否無關,因此您對您母親仍具有扶養義務。

至於您母親百年後,所留下之遺產,大嫂並沒有繼承權,但大嫂所生的兒女可以代位既成你哥哥的那一份,也就是說遺產1/2由你繼承,剩餘1/2由哥哥的子女繼承

倘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母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另關於遺產部分,您為母親之法定繼承人,嫂嫂不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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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是規定扶養義務人由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優先  所以你應該是需要先負擔扶養義務  但前提當然是你母親有受扶養條件  例如已經沒有個人資產  2.如果有資產可以自足  當然沒有受扶養的問題  3.兄嫂並非母親繼承人  不可能繼承遺產  除非有接受遺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您母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對您母親具有扶養義務。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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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9 13:00

 律師您好:從去年12月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他能因而告我什麼嗎?)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我已寄存證信函請他履行同居義務,他如果不理會我呢?

1.他偷過戶偽文的事有限多久期間內未提告,是否就無法追究此刑責嗎? 2.他可以因我使用他提款卡而告我嗎?但他確實開始是給我使用的。3.聽說他2/14要帶其她人出國玩,我不能制止嗎? 4.我們結婚後,財務都在他手上,我的一切生活他都不必負責任嗎? 5.我每年都正常檢驗,但去年檢查子宮頸癌但細胞病變,醫生說他若曾有跟此帶原者發生關係 而我抵抗力免疫力弱時,就因而不小心感染,他不用負點責任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4:40

您好

首先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受告訴期間限制

再來您若有蒐證丈夫通姦的事實

可以提告

最後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亦可訴請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您 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小楨 103-02-09 15:24

我就是被徵信社騙了五萬元又找不到他外遇證據?那換言之他也能反過來說我用他atm提款嗎?這也就是我不敢提告,因他做生意的,我負責算帳核對跟開票給廠商,那這樣他也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37

您好,針對身分證的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針對換鎖的部分,可能有強制罪之疑義。再您發存證信函限期對其請求履行同居,若屆期其拒不履行,則有相關遺棄情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又對方2月14號帶其他人出國,若您能拍到相關照片,如於機場親密舉動之照片,亦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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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9 17:35

請問你們服務處在那?我這是板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所位於大安捷運站附近,步行約五分鐘,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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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7:53

您好

我們的事務所在板橋捷運站1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的王品大樓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先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請求相關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若有更具體之證據,亦有機會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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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27 14:11

律師您好:我先生透過親友刻意傳達告知,他說我如果有任何動作那他就告我曾經用atm領錢,開他的支票...這些他本來就都知情的,現在卻拿來叫我無條件當離婚簽字,在他還沒變心時本來就卡片,支票,存摺等等都放我這,直到102年的11月分,他說他要自己管!我開支票跟提款他可以告我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不一定會成立,可先視對方之主張,再加以抗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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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 103-02-07 10:31

先生去內地經商前就希望兩人長久的戀情可以穩定,因此決定結婚,7月結婚後,在12月發現他外遇,婚後中間這段時間,因為他老是趕著要回內地,也不知道是否蓄意就沒有登記,現在他希望要分開...請問這樣對於我來說是否就沒有任何的保障了呢?法律是不是對我一點效應也沒有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若結婚未為書面登記,則尚未成立婚姻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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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10: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過去儀式婚是有效的

但現在結婚登記才有效力

請問你們之前結婚宴客是在什麼時候?

Rai 103-02-07 10:52

律師你好~

我們是今年7月有結婚的儀式的,但是我沒想到...之後會有這樣的事情轉變

讓我現在好像一點保障都沒有

交往6~7年,同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國102年7月仍適用登記婚,故若您無登記,尚無成立婚姻關係。惟您所舉辦之儀式,似可解釋為訂婚,若您與對方有訂婚,具有婚約關係,對方仍有外遇通姦情事,依民法第976條規定,您得解除婚約,依第977條歸定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依民法第978條規定,發存證信函與對方限期請求履行婚約進行結婚登記,若屆期無履行婚約,有違約情事,亦可請求損害賠償。再依第979條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及第979條之1規定,因訂定婚約所贈與之物,如戒指,可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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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 103-02-07 11:12

律師你好

如果我們去登記,之後我堅持不離婚

他還有跟第三者聯絡

這樣是否就是通姦?

7月結婚後他外遇,跟大陸女子有過baby,只是拿掉了

如果我們算是訂婚,這樣如果拿到種種證據是否也可以控告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如果我們去登記,之後我堅持不離婚

他還有跟第三者聯絡

這樣是否就是通姦?

所謂通姦,若只有聯絡,不算,要有性交之照片或錄影帶,方為刑事上之通姦。但民事上判斷標準即無如此嚴格,一定要有性交之照片或錄影帶,若有相關間接證據,如進出旅館照片,可間接推知,亦可。

7月結婚後他外遇,跟大陸女子有過baby,只是拿掉了

如果我們算是訂婚,這樣如果拿到種種證據是否也可以控告他呢?

若有此證據,即可證明其有違通姦行為,但您與對方7月無婚姻關係,對方無構成刑事上之通姦。但卻符合民法第976條規定之通姦行為,可請求解除婚約,並請求相關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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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要確認結婚時間點  如果是這兩年結婚 法律是規定登記婚  所以需要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  才算是合法有效婚姻關係   如果沒有登記  那就不是合法婚姻關係  單然就沒有相關權利義務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為結婚登記,即非合法有效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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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銘 103-02-06 21:09

我有一朋友在多年前與妻子離婚,但在離婚時妻子已懷著我朋友的孩子與他人結婚,那孩子順理成章變他人兒子,我朋友(今年58歲)現在父母雙亡、無再婚、無其他子女、有哥哥姊姊,我朋友想將遺產留給這無名分只有血緣關係的兒子(今年28歲、有同居),那是否要將其收養才有繼承權,因我朋友不想讓哥哥姊姊有瓜分他財產的機會,但這兒子已有有名分的父親,那還能收養他成為養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兒子可能已被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目前您兒子應先提起否認婚生之訴,推翻婚生推定後,再由您認領,方為您的婚生子女,為您之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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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103-02-06 21:44

所以無法將其收養為養子讓他有繼承權嗎?
推翻後他就與對方無任何關係嗎?
還是有其他辦法讓兒子能繼承我朋友的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兒子真的為對方的婚生子女,若您收養,亦會結束您兒子與對方之權利義務關係。簡單說,您兒子只能挑一邊繼承。除非您不變動現況,將您財產陸續贈與給您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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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依目前情況都沒有去提出否認子女訴訟或是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那個小孩確實是他人法律子女   2.如果要將遺產由他繼承  確實需要想法院請求收養許可  經收養後  該小孩才有繼承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這個可以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但是時間要快,不過本案最重要的在於證據,否則無法證明血緣關係,因為民事案件是不能強制驗DNA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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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boy 103-02-06 18:27

你好:小弟有婚姻上的問題想請教,小弟與妻子從結婚以來感情就不好 ,分居了快7年 ,於是我在公司認識了一位心怡的女生 ,我們彼此相愛 就這樣我們生下了一個女兒,結果被我妻子知道她去法院告我們通姦,開庭結果法官要我們私下和解,我們就到了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調解的結果是我要賠100萬女友賠50萬,她撤銷了告訴,現在我跟妻子提離婚他開出的條件是300萬,我是一個上班族一個月才3萬 ,這麼龐大的費用我根本付不出來,請問還有甚麼方式可讓他跟我離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10

 你好

由於你跟你妻子分居已經很久

且感情不睦

建議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但由於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你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分居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的過失,則不論雙方分居多久,都不一定能夠離婚,因此仍有待進一步了解,分居原因兩人互動等。

2.倘若在雙方婚姻沒有結束前,您仍與新女友繼續同居,則日後仍恐發生再次提出通姦告訴的問題,建議您應該先行處理婚姻事件為佳。

丟張 103-02-05 10:58

我想問一下,我滿19歲我男友18歲!現在懷孕兩個月我們決定生下來,想公證。但我爸不同意我們公證,反而說要告他,那請問我爸告的成嗎?還有我如果生下來後沒有結婚這樣孩子要跟誰姓?還有我們會被社會局通報未成年生小孩嗎?因為我跟他都是單親監護權都在爸爸那,所以我搞不清楚到底是20歲才算成年還是18

1.民法規定滿20歲才是成年人  未滿20都還是未成年  都還是會有監護人的問題   2.未成年結婚是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現行民法結婚是採取登記結婚已經不需要公證   4.你們都已經滿18歲  除非有誘使對方脫離家庭  否則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5.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本案其實你想得太複雜,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有性自主權,所以無法告性侵.至於結婚之前或之後,你只要不要與你原生家庭失聯,這也沒有侵害你父母親的監護權.現在結婚只要去登記即可,沒有公證問題.但因為你們現在恐怕無法結婚,因為需要父母同意,所以生下來的小孩是女方的婚生子女,原則上要跟女生姓,但男生之後去認領小孩之後,就可以改成男方的姓.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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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刑事可能有和誘罪之疑義,民事可能有侵權行為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萌雪 103-02-04 20:59

我先生有重大精神疾病,領有重度憂鬱症的身心障礙手冊,跟這樣的人結婚共同生活如同精神折磨我很痛苦,我是婚後跟他多次爭吵甚至動手之後發覺有異,才發現他有此病

 

可以用這點跟他離婚嗎?需要準備什麼證據?如何蒐証?

該如何寫?可否一起爭取小孩監護權呢?

或許可考慮用重大不治精神病為事由訴請離婚,就你所述先生的病症,機會是有,但法院並不是一定會判准,離婚的話監護都會一併處理,實務上法院會考量雙方許多條件,例如工作、經濟,還有其他因素來決定監護方式,舉證、法律的適用以及說理論述,都牽涉專業法律技巧,一般民眾是難以全盤掌握得很好的

萌雪 103-02-04 22:4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或許可考慮用重大不治精神病為事由訴請離婚,就你所述先生的病症,機會是有,但法院並不是一定會判准 ... (恕刪)

請問律師有辦法嗎?因為他怎麼說就是不肯離婚....我很困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您得委任律師撰寫裁判離婚起訴狀,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若您為無責配偶,似得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之相關請求,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酌定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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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時間面談,先了解你們的婚姻細節才能找出可行的方法

1.法院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法官才能判准離婚  依你所述情況  應該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7款不治之惡疾  以及同條文第2項婚姻有重大破綻情形  請求判准離婚   2.同一程序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  可以請求定子女監護權由你行使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萌雪 103-02-05 13:41

感謝律師們的熱心

我沒有多餘的時間和金錢跟他在那裡耗

 

希望能趕快判決離婚 想自己解決....

萌雪 103-02-05 13:57

我跟他只有登記

 

沒辦婚禮也沒婚紗...我知道法律後來改成登記結婚就算結婚

 

以前似乎是要在公開場合舉行婚禮還要婚證人才算吧?

 

還是說其實沒改呢!!?我覺得嫁給他真的很吃虧...我只想要回我的小孩 要小孩監護權 不想跟他有什麼婚姻關係

以前是儀式婚,沒公開儀式婚姻確實無效,但這要看你們甚麼時候結婚婚姻無效的話,沒有離婚的問題,而是要提確認婚姻效力的訴訟,要用法律途徑解決,一定需要時間,這沒辦法

萌雪 103-02-05 14:33

聽朋友說離婚官司打下來要拖一年.......很漫長

 

真要這麼久嗎?

 

去年7月登記

萌雪 103-02-05 14:37

他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跟重度憂鬱證身分證

 

如果我跟他打官司...有絕對的勝算可以要到"小孩監護拳"及"贍養費"...打這場官司才有意義

 

不然我多花了時間和"金錢" 沒打贏也只是勞心勞力...

訴訟1年是基本的,要快的話要用協議的,或許起訴後調解離婚也是可能,監護部分,依你所述,你的條件比對方好,但也是要詳細了解雙方定監護的條件優劣,才能判斷

萌雪 103-02-05 15:21

我沒有工作 靠家裡的幫忙...住家裡 吃家裡 小孩之前是我在帶 3個多月 過年他把小孩帶走

 

他也沒工作 收入不穩定..

萌雪 103-02-05 15:27

過年前到法院裁判費要3000...打官司總共要花多少?如果從他身上討不到 就維持現狀就好

萌雪 103-02-05 15:29

等我有錢在來打官司 又擔心他會跟我要錢咧= = 他是那種得不道也不會讓我好過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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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103-02-03 15:33

想請教一下

我現與前女友有金錢上的問題

當初有講好是以結婚為前提作交往

所以我每個月會給她12000~15000

但幾年過去了.我提出結婚要求時.她卻避不見面了

請問這我能告她詐欺嗎.

 

我只有?款的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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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確實如你所述是以結婚為前提  才願意提供她一定生活費  結果對方不願結婚  確實可能構成詐欺   2.但訴訟上如何主張或舉證  這應該有一定難度  如何證明你提供金錢是因為有結婚承諾  這部分你可能要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星星 103-02-02 17:43

你好,請問一下。

在99年期間,我姐結婚。因當時姐夫原本住台北,後來一些問題不得已要搬走

之後便暫住在我台中家。直到去年初他們買了房子搬走之後。從他們搬進來後未收取任何費用以及房租,其間共2年半。請問一下。房租現在還可以追討嗎?其間他們有生小孩、小孩子生完之後也住在家裡。未有任何租借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25

您好

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時效是五年

所以你還可以要這兩年多的租金

但因為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資料到本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CL 103-02-02 08:38

我生母多年前過世,生父已經再婚,繼母的前夫也已過世。生父與繼母婚前各有成年子女四名。他們結婚時,都未對配偶的子女辦理過收養手續
現因為預立遺囑的問題,繼母要收養我與妹妹,繼母大我們20歲以上。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需要向法院聲請?找代書辦理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行收養,應向法院聲請,但並不建議以遺囑為之,仍應先收養後,再預立遺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向法院聲請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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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養確實規定需要超過20歲才可以  但配偶一方收養他方子女   則超過16歲即可   2.收養形式要件還是需要法院許可收養  所以你們還是要向法院提出聲請  3.至於如果程序不了解  可以委託律師協助辦理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受傷的人 103-01-24 10:26

你好.我結婚5年多生有一個女兒五歲.去年發現我先生跟女生開我的車進出汽車旅館和網友.行車紀錄器只有錄音和進出地點.慢慢收證下來.發現他婚前就是常常跟很多女生有搞轟趴的習慣(和別人聊天的紀錄)進而又發現了她在婚姻關係中和別的女生的通姦照片.還又別個女生的親熱照片.之前因為回嘴有對我丟過酒瓶和別人面前對我丟雞蛋.讓我心生恐懼..他人現在在國外出差.我跟他提出要離婚.但是他翻臉.比我還兇.還把家用凍結.說孩子留下要走我走.....因為我現在的房子租賃的.合約是我打的.我想先搬家因為害怕他回台相處的每一天.請他搬離他的東西他不願意還說我私自動他東西就要告我.現在又說他又付房租小孩的教育費.但是說我不可以在他回台之前搬家...想搬家又擔心他回台尋找到我對我不利.也擔心小孩因為大人而波及.我要告他通姦刑罰.我是否可以把小孩暫時先放娘家照顧.會不會造成我以後爭取監護權

有驗過傷嗎? 先聲請保護令吧 ,另外要看過資料,才能判斷通姦成立機會有多少,通姦成立是可以離婚的,至於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法院通常看雙方工作、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你也可以搬離開家中,但你要搬離開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失,否則你先離開比較吃虧,但小孩部分沒有問題,只要不要讓他看不到小孩就好.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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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受傷,可先驗傷取得相關證明。若有取得相關通姦證據,亦可提出刑事通姦告訴。若通姦證據不夠齊全,雖可能無法成立刑事犯罪,但亦可成為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還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權,法院之判斷標準為何人為子女主要照顧者,雙方之工作及經濟能力等。另本所亦有女律師資深合夥人,可為您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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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人 103-01-24 11:1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 ... (恕刪)

你好很謝謝你的答覆

因為被丟酒瓶並沒有傷到我本身身體.丟雞蛋有人看到.也在line聊天有跟他提及過他的這個舉動已經對我心靈的傷害很大了..他也承認他有這樣的行為確實衝動了.因為等待他心情好就說願意付款.一下談不好就說不願意付款.所以朋友家有地方可以安置我....我已經開口提及離婚還有他有女生進出汽車旅館和與人通姦要和他協商.他不願口氣又不好......我真的很擔心他回台的短暫時間.心情更火爆又動手.所以想先搬離家.等他回台再請家人陪同在和他面談.這樣是否可以先搬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的情形而言,您仍可以先短暫搬離,若他再有威脅情事,應盡量保留證據,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豬 103-01-23 12:45

問題起因在我前女友 她騙我說跟對方分手了 但確嫁給對方 後來我知道後我斷絕連絡 我前女友剛開始狂打電話給我 我後來回了她電話 她說她不想跟那人在一起了 也沒去登記結婚 我在電話中只說了 現在妳的身份跟我講這些我會有問題 麻煩妳想談的話 事情處理完再談 不過在電話中她一直跟我說很想死 我怕她出事 所以後來她隔幾天會傳簡訊問我過的好不好 我回電話只會說 自己事情處理好再說 對於感情的事我一律不回答 對於怕她出事 只要她傳簡訊 我不是馬上回就是隔幾天會回個電話 結果現在是那男生假貌她傳簡訊問我要不要接受她想套我的話 說想告我防礙家庭 我這樣算犯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23

 問題不明確無法回答

小豬 103-01-23 13:4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問題不明確無法回答

 怪怪 竟然沒貼上 抱歉抱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無任何通姦之情事,不構成妨害家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豬 103-01-23 18: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無任何通姦之情事,不構成妨害家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 ... (恕刪)

 所以說我跟她通電話 不構成犯罪囉? 所以我應該不用管他要不要告我了吧?

沈恆 (沈律師) 103-01-23 18:29

若沒有通姦證據,就不成立犯罪;但若與對方老婆有密切交往的狀況,還是可能被告民事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豬 103-01-23 18:4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沒有通姦證據,就不成立犯罪;但若與對方老婆有密切交往的狀況,還是可能被告民事請求精神賠償。 ... (恕刪)

 沒登記結婚 我也有事阿? 密切交往判定法每個人都不一樣 只回普通問題 不回感情問題 也會被當成密切交往?

依您所述事實,若您的前女友與該名男子未經結婚登記並沒有法律上之夫妻關係者,則本案就您所提及之情事應不構成刑事犯罪,亦無侵害該男子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而應賠償其非財產上損害之問題,您並無任何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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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 103-01-22 13:54

我爸爸跟我媽媽結婚了23年昨天突然告訴我媽媽說跟一位越南女子認識了七 八年 兩個人現在還有一個兩歲的小孩,媽媽如果想告通姦是否可以告得成?

是不是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呢? 那位越南女子也說要去找律師看怎麼做最有利,請問我們還可以怎麼處理?

如果小孩確定是你爸爸的,就可當作通姦證據刑事告訴期限是知道後6個月,會判多重要看情節和有沒有和解民事部分你母親也可請求第三者和你爸賠償時效是2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wan 103-01-22 14:31

那請問是不是易科罰金就可以解決?

刑事部分可判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但也不是一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從您母親知道時起算6個月為告訴期限。而若判決為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今您母親得對父親及外遇對象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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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on 103-01-21 20:46

律師我想請問我有位朋友女友懷孕但是這女生17歲然後有劈腿慣例,原本檢查到要拿掉但是後來受人指使要求120萬來小孩養小孩之後等有錢在結婚,我覺得事情有蹊蹺所以前來發問,而且這女生有墮胎一次過請律師幫忙解題

結婚不是婚生子女,沒有撫養義務,不必給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為婚生子女,無血緣真實關聯,即毋須負擔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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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還沒有婚姻關係 該子女就不是婚生子女 所以目前是沒有扶養義務 2.除非對方確認是你朋友所受孕子女 對方可以依法請求強制認領子女並且同時請求支付扶養費用 3.建議如果對身分有疑問 可以約同一起至醫院接受血緣鑑定 費用大約一萬多元 原則上大型醫療院所都有這方面服務 可上網查詢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58

 先確認小孩是誰的再做打算,如果不是你朋友的,則無撫養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請求作親子血緣關係之鑑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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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孜 103-01-21 11:28

Q1:陳先生想結婚,但是因有卡債及房貸問題每月被強制薪資1/3,若結婚後此債務會影響到另一伴嗎? 還是需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之類的文件嗎(婚前/婚後)?

Q2:若陳先生無力償還,是否能夠辦理破產? 需達何種條件才能辦理破產?需要多久時間? 辦理中或辦理後會影響另一伴嗎?

 極度煩惱中…求解,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之財產債務均為分別計算,您的債務不會影響到配偶,由您個人負擔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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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6:24

 夫妻各自負債不會影響另一方財產,

至於破產也要有財產可破,不然沒辦法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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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Chang 103-01-17 10:22

各位律師, 我有問題想要請教你們

  爸爸在跟媽媽結婚前有一個未婚懷孕的小孩, 他有入到我們家的戶籍為長女, 那請問法律上, 他能分到家中任何遺產嗎?

  家中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非贈與繼承) 是爸媽結婚後一起努力賺錢買的,

那如果爸爸先過世, 房子應該完全是屬於媽媽的, 還是會算到遺產部份 變成共有遺產的一部分呢? 有什麼解決方式? (例如: 過戶到我名下, 父母親立清楚遺囑等) 

那相同問題, 如果媽媽先過世了, 房子的一半會歸爸爸嗎? 還是可以依照母親的遺囑完全給我繼承呢?

  爸爸的保險 受益人是母親的名字, 想請問繼承遺產有包含死亡後的保險金嗎? 

 

有什麼辦法能讓外面的女人跟小孩  不要分到我父母親辛苦賺的錢?

又要怎麼樣證明那小孩根本沒盡到撫養我爸的責任, 讓他脫離我們家戶口呢?

 

麻煩你們了

真心希望可以幫媽媽解決這些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小孩既然已入到您們家的戶籍,則表示您父親已有認領,她仍與您父親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而對您父親的遺產具有繼承權.

二. 房子既已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即不會變成是您父親的遺產.

三. 您父親的保險受益人既有約定是您母親,則該筆保險金並不列入遺產範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上是妳爸媽的小孩的話,除非有法律上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不然就是有繼承權,房子部分既然是婚後所買,有一方過世後,會先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後,再計算過世一方的遺產淨值是多少,不是說誰分一半這麼簡單的計算,保險金有受益人的話,就不是遺產,另外不想被其他人分財產的話,就在生前做好贈與,擬妥贈與契約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mily Chang 103-01-17 11:48

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您好: 

一.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是的.

二.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不行,因為其與您母親無法律上之親子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已認領該小孩,及其對您父親之遺產亦享有繼承權。該若登記於您母親名下,即為您母親之財產,非為您父親之遺產。關於保險金部份,亦不視為您父親真遺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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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103-01-17 00:03

我跟男朋友去年六月登記結婚沒有宴客 請問這樣婚姻算成立嗎?

 您好:已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目前我國採登記婚主義而非儀式婚。是此,若您已登記,即屬有效婚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宗哥 103-01-16 01:05

律師你好

      請問我在結婚前,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在去年7月賣掉,但確在10月離婚,我想請問前妻有權要分這賣掉的錢嗎,這房貸都是我在繳,前妻不曾繳過

                                                 懇請律試回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法定財產制的部份,就婚前財產並無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不過就增值的部份則仍有爭議。

煞祿 103-01-25 02:23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房子是屬於你個人於婚前就擁有的東西

你可以拿出這證明啊 主張夫妻財產分開制度啊

去法院申請唄

你就不擔心前妻出手腳

宗哥 103-01-25 10:16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 ... (恕刪)

感謝你,謝謝

jones 103-06-07 23:56

去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是要兩方人一同前往?還是自己前往就可? 

fyt 103-01-15 19:09

臺灣男人與大陸女人未婚懷孕,在女方懷孕初期就已分手。在孩子快生下來前,2011年7月,女方找了一個大陸男人結婚。2011年9月孩子出生,所以在孩子出生公證書上寫的父親名字是那個大陸男人的。現在孩子親媽和親爹想辦理孩子轉臺灣戶籍該如何辦理?請問需要準備哪此資料和文件?

在網上查過,說要先辦認養手續,請問此案子當中,具體如何 辦認養和入籍事宜?謝謝!·

103-01-15 12:39

我與男友從 提親 拍婚紗 儀式 公開宴客 整套全部都完成 就是一個正常的婚禮 只差沒有登記結婚(於102年元月公開宴客28桌)  但是結婚後102年四月份在一次電話大吵後男生開始將手機號碼更換,封鎖任何與他聯繫的管道,直到102年5月4日男生帶著他哥哥及母親來我家協議未果後一直沒連絡,直到同年六月份男生再度與我連絡,表明要繼續下去,但仍沒登記,未料在102年的12月初又因電話中吵另,男生又再度失聯不輿我連絡,以致我很受傷包含精神上的折磨,想請教這樣的狀況我能否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墾請協助!!謝謝!!

如果最後拒絕登記而沒結成有效婚姻,可對對方請求支出費用賠償和精神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77條規定: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第978條規定: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第979條規定: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是此,若您無相關歸責事由,可向男方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可歸責於對方,則您可以依民法之規定,對他提起民事訴訟,以逼其出面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目前婚姻登記制,因此您與您的男友雖然有辦婚宴,但是沒有去登記,所以法律上並非夫妻。您與您男友只能算是有婚約,基本上婚約是不能強制履行,因此您男友無故不履行婚約(即不去登記),您可以向您男友依民法第978條、第979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而您男友失去聯絡,您也可以依民法976條解除婚約,並依民法第977條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致於如果您男友尚有其他侵害您的權利之行為,您也可以再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ashley 103-01-14 22:25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跟先生結婚時有約定夫妻財產為分別財產制,且有去法院辦理登記並登報,於登記分別制後一年多,我買了500萬的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房貸240萬也是用我的名義貸款,而我們在婚後五年 (房貸已繳80萬,剩160萬) 時,欲辦理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

 

請問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對日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的認定上有差異嗎? 我於分別財產制期間買的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嗎?

 

我找到:依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這條是否可解釋為:不管是廢止分別財產制或變更為法定財產制,都是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改用前的財產視為婚前財產,所以我名下的房子可視為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剩餘財產?

 

日後若離婚,關於剩餘財產請求權的計算,婚後剩餘財產是不是需扣掉我的婚前財產500萬和房貸160萬? 另外,若離婚時房價已漲到1000萬,且房貸已繳清,則我的婚前財產算是增加到1000萬,婚後剩餘財產需扣掉婚前財產1000萬,剩餘的才能請求分配,請問是這樣對嗎? 

 

以上問題,煩請回覆,非常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改用法定財產制後,所得之財產方為婚後財產。至於改用前分別財產下您的財產債務均為婚前財產,婚前債務。是此,婚前財產部分不用追加計算,但若您已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則該清償額必須追加為婚後財產計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傑 103-01-14 01:26

我們雙方都成年 在冷戰後 有一段時間沒有連絡 後來發現自己懷孕

便找上男方 尋求解決辦法 男方是說有問過家裡面人的意見

也有表示想結婚生下來的意願 但家中長輩不同意 所以表示只能墮胎

而我從頭到尾是一致的反對生下來 因為男方沒有撫養的能力也不夠愛我

剛開始是用驗孕棒得知懷孕 為了確保正確性 找了男方前去婦產科檢查

第一次的檢查確認懷孕後 當天男方就拿出了墮胎費5000從檢查到後來每一次的復診都是我一直打電話催他陪我去 有時他明明在家打給他他也不接 我吃了藥還沒流掉他就開始不耐煩 但因食用墮胎藥無效所以要開刀 我從服用墮胎藥開始到要開刀男方從來沒有關心過問過 到現在去婦產科7次只有一次他主動打電話說要帶我去  甚至是我要開刀前一天打給他他也沒接也沒有回撥

就此音訊全無 而且當初男方問我可不可以內射 我說了不行 他還是射在裡面

他那麼無情無義 因此我氣不過 便找上了他 要求他支付我6000 男方說要到警察局寫和解書 怕以後還會找他要錢 本來我只打算私下和解拿了6000就此罷休 但他還怕我以後還會跟他要錢加上他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打算只拿這樣了 他那時候還說得很好聽說會負責我墮胎後的調養

結果我連開刀他都可以一通電話都沒有不聞不問的談什麼會負責我的調養呢

因為男方一直不接電話所以我直接到他的住所去找他結果他說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有電話騷擾 他現在根本是不想負任何的責任又有機會反咬我說我妨礙他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請問我可以依據什麼法條告他嗎

請問我在法律上有什麼立場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我要求醫療加上坐月子的費用5萬合理嗎

和解書的內容又該怎麼立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似無犯罪行為,應無法對其提告。就和解書部份,即使男方不願意簽,亦無法強制其簽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對方當初所願意承諾給付之相關費用,不論是6000元還是調養費用,您均可以整理單據之後請求賠償

2、又有關和解書的部份,只要雙方願意商議協定,您可以自行書寫,經雙方同意之後,就可以發生法律上之效力。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達成協議,若對方所提出之條件您無法接受,則您也可以透過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至於協議離婚書之內容,約定婚後三年不得再婚,應有違公序良俗而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克汀 103-01-12 18: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 ... (恕刪)

律師你好,再請教

我查詢相關的資料,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請法院判決離婚的成功率不高

況且她如果因為條件不滿意而改口說沒有意願離婚,我是不是就拿她沒輒

可以依照她有發e-mail給我上有附上她攥寫的離婚協議書做為她有離婚之意願的依據嗎?

或是我可以有什麼樣做法可以選擇

感謝律師為我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離婚規定有一事由: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若您能蒐集對方辱罵您父母親之錄音,或許即有裁判離婚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請黃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房子是婚前買的,離婚時不會列入婚後財產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範圍,財產問題談不攏,只有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人可起訴請求分配,至於你說的條款,並不合理,不需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裁判離婚之事由,您為無責配偶,您甚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0 01:54
當初跟一個女孩子認識後來就開始同居,至今已經六、七年的時間了也生了二個小孩,但我老婆始終都不願意簽字離婚,直到最近她的家人出面處理,一開始說會叫她女兒簽,之後又反反覆覆的又說叫她女兒不要簽,理由是我父親過世一年多,就算她女兒簽字我也沒辦法跟那女孩馬上結婚(迷信:守大孝),所以她們就拿這個藉口怎麼說就是不簽,請問這樣上法院離婚機率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法律上無法因為您已經自組家庭了,就可以訴請離婚

2、又就您所述的狀況,只要您與同居女友仍然在同居當中,您的配偶就有機會再一起通姦罪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之破碇事由是起因於男方,所以男方若提起離婚訴訟,則敗訴機會相當高,所以仍應以協議離婚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對您提出通姦告訴或民事判決離婚,您均會敗訴。若能協議離婚,對您是必較有利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1-09 14:02

你好,請問關於我公公在我結婚前就已經和我婆婆離婚離婚前只給了我婆婆一筆錢就和小老婆去了大陸結婚,後來錢花完了回台灣,之後發現生病了,我婆婆也幫他補繳健保,現在告我老公棄養,也已告完,因家裡也有二個孩子要養沒多餘的錢給他,現在發存證信函要求要給錢,如果扣不到錢會影響到我的財產嗎?!

1.扶養義務人順位原則上是由直系血親卑親屬優先扶養 所以妳先生確實可能需要負擔父親扶養之責 法院是可能判要給付 除非有免除扶養義務之情況 2.目前親屬法已經有修正 縱使先生有債務債權人還是不能代位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權 所以這部分你應該是不需要擔心 會去執行你個人名義之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先生有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事由,即可減輕其扶養義務。且先生之債務,亦與您無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15

 你跟你先生財產各自分離,妳先生的債務不至於扣到你的部分

阿包 103-01-08 11:51

跟對方年紀相差15歲,卻因奉子成婚
孩子的爸:離過婚,有一自閉症女兒、與父母同住、房子是租的
婆婆:傳統家庭主婦,重聽非常嚴重,常常因為意見不合而鬧不愉快
公公:遊覽車司機(已退休),常常不見人影跑去賭博,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超過五天
前妻小孩:有輕微自閉現象,無法與人正常溝通,情緒不穩時常常尖叫大哭,由婆婆一手照顧
--
結婚登記是99年7月,小孩99年11月出生,100年元旦才搬過去他家住
但是他失業了卻沒有坦白告知,一直用各種理由(小孩看醫生、尿布奶粉)跟我索取金錢
小孩的健保也是一拖再拖,最後才掛在娘家名下
婆婆不肯幫忙帶小孩,我在零收入的情況下,又要負擔他家的生活、房租
失業期間半夜不睡覺打電動,吵得連帶我跟小孩都無法入睡,導致生活作息不正常,婆婆也常因我睡太晚而一直唸
工作(時間太長不做、薪水太少不做、太累不做)、還把我帶到保險公司,叫我用保單借錢給他媽當生活費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我在100年4月20日)攜帶女兒一同回娘家至今,也順利找到穩定工作
小孩的父親僅在100年11月匯款1萬元至戶頭,來看過女兒一次後,便沒有再付過任何的生活費
至今也在無探望過小孩,也無聯絡。
跟他提起離婚,他只說小孩給他,馬上簽字離婚,我不認為他是真心想要孩子,便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
醫院收據、尿布奶粉等生活用品收據、小孩上幼兒園收據等都有留著
目前因為家母101年車禍後身體不適,所以回來家裡擔任會計工作(有支薪)
對方目前與人合夥開燒烤店,收入不清楚
--
至今已經分居將近三年,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並且取得監護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無法接受他所提出之條件,則要離婚應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要用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離婚(事由有分居、經濟情況等),監護部分在離婚訴訟中一起提出,照你所說你跟丈夫的各種情況,你爭取到的機會比要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因為已經顯然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分居超過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可以雙方已經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

但是必須要提出離婚之一方對於分居過失或者雙方均有過失才可以

例如離家的一方是被趕出來或家暴

或者對方無故離家

也就是說不能自己無故離家後又以分居當理由提離婚

不過這也都要考量分居時間長短

以及對方有無想要挽回的態度

都可以當作離婚成功與否的判斷依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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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有無法定離婚事由,若有法定離婚事由,可訴請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就子女監護權部分,就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您應提供相關對您有利之證據以利爭取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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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寶寶 103-01-07 20:29

 我想請問,我的父母沒有結婚,但當初是共同監護權,我今年21歲,在21年來我的父親對我不聞不問(他有自己的家庭),我能告他棄養嗎?

可以請求時效還沒超過的部分撫養費,但沒有刑事遺棄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之犯罪可能無法成立,但民事之請求扶養費,仍可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erry 103-01-06 14:55
另外想再請教您,關於我這個不工作只想拿錢的父親,我的弟妹該如何自保?目前他居住的地方是弟弟付房租,但真的費用太高,弟弟雖為長子但也因為一直負擔爸爸前妻(我們的繼母)開銷好幾十年,因為這後母都一直強調她扶養我弟弟和妹妹多辛苦.現在又多了我爸.請問弟妹該如何自保?弟弟今年都42了,為了他們一直無法結婚,妹妹也獨立扶養小孩.目前我們沒有人跟他們這2位長輩居住.我們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該如何脫離他們?是否會被反告遺棄,如果他有這樣動作?   謝謝您,請您提供我們方法

如果你父親在你們未成年前有不扶養你們的事實或有重大侮辱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未扶養過您,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您之扶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ILL 103-01-06 14:17

你好 因為當時結婚時候我先生是因為小孩才結婚 現在小孩生了 雙方也無法相處 所以我就回娘家住 先生那邊把小孩帶走 也不讓我看小孩 這樣可以嗎 我可以怎麼做呢

1. 如果決定離婚 可以雙方協議離婚或是聲請法院判決離婚 但法院判決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存在 否則法官未必會判准 2.如果已經解決婚姻問題 可以聲請法院就子女監護部分作裁定 法院原則上依子女最佳利益去認定由父或母監護 甚至可能共同監護 大致上考量親職能力 經濟能力 親屬系統 子女意願 等等 3.如果分居六月以上 也是可以請法院就子女照顧先行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協議離婚,則小孩監護權可於協議中協議之,若為裁判離婚,法院將職權酌定子女監護權歸屬。若對協議或判決之監護權不服,亦可再起訴請求改定監護權。而法院決定監護權歸屬之標準,大約如穩定之工作,強大之照顧系統,良好之求學環境等,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加以核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雙方對於離婚是否已有共識?如有,則得以協議離婚之方式處理,雙方可就子女監護權、探視方式及時間進行協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