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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仙 101-10-11 11:50
律師您好~想請教您.我跟先生結婚半年.從未發生過關係.因為在他家生活壓力大於是我提出離婚的要求. 公婆知道後很生氣的說他兒子從未碰過我所以要告我騙婚.還要我歸還聘金.金飾.生活費....那天之後我沒有繼續住在婆家.跟先生連絡要離婚的事宜他也都沒回應.請問 1.如果一直拖下去他們有權利告我嗎? 2.聘金 金飾 生活費真的必須歸還給他們嗎?因為當初也是有嫁妝過去的.生活費是先生主動拿給我並不是我要求的...而且我跟先生是住在同各房間.睡在同張床.說我騙婚是不是有點太誇張.. 我到底該怎麼做?謝謝
1.對方可能主張不能人道或是被詐欺撤銷婚姻 或是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2.至於財產如何計算 還是要看對方將來如何主張 沒辦法一概而論
阿絲 101-10-10 12:09
律師您好,我在去年從我父親的存款本領出全部的金額到我的名下,但這筆是我和母親和父親共同打拼事業存的,生意上的匯款都是我在處理,因為我父親的先妻有小孩,10幾年來都沒有扶養到我父親,現在我父親有點失智他們叫我母親把一半的錢拿出來還給我父親,我父親還說如果不拿出來就要告我母親竊盜或是侵佔,到時可能我和我母親一毛都拿不到,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告的成嗎?若是我父親告我也告的成嗎?一旦告了我母親可以請法院判離婚嗎?當初有說他們拿了家產會扶養我父親,我扶養我母親,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不要扶養我父親呢?我能成怎麼處理呢?謝謝!
1.存款部分 主要還是看是否父親授權你提領金錢 否則確實可能有違反的行為 2.扶養部分 只要是子女就依法應比例分擔父母扶養費用 不過父母受扶養應以自己本身財產不足生活為前提要件 至於是否可以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就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例如父母曾經無正當理由不扶養子女 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免扶養義務
wawa 101-10-10 07:52
因外籍配偶結婚來台97。12月後不幫忙負擔家裡開銷/遇到溝通問題有認知問題導致多次吵架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請問針對此件答辯狀如何填寫?

 雙方已經法院判准離婚

 對方現在應該主要是認為當時法院公文書沒有合法送達

 判決並不合法

 你可以朝這方向思考

黃國城 (Jerry) 101-10-11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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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wa 101-10-06 17:58
因外籍配偶結婚來台97。12月後不幫忙負擔家裡開銷/遇到溝通問題有認知問題導致多次吵架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沈恆 (沈律師) 101-10-0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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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1-10-04 16:47

外籍新娘生的小孩不是她丈夫的!!他們已經離婚了,今年5月份離婚,但小孩是3月份就有了,這樣小孩出生後是算前夫的嗎?

 

如果小孩算前夫的話,那小孩出生後我去法院提起否認之訴,驗完DNA確定是我的小孩,這過程是需要多久的時間?還有法院會通知他前夫嗎?

 

                                                              以上問題先謝謝律師們的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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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1-10-04 23:19

律師,非常謝謝你為我解答。

但我還有疑問,如果法院通知她前夫的話,她前夫是否也能告我們通姦?

如果能 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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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几 101-10-02 16:08

朋友 前二年 被她現在的老公騙婚

因為她老公有天告知她說要去坐牢了,是因為金錢糾紛,並跟她說 想要去牢裡面看他 必須要結婚才能申請,所以朋友為了看他就答應結婚, 老公也於登記後二天入獄

但是經過一星期 發現老公入獄原因竟然是下藥迷姦其它女生十幾個..........
因此朋友無法接受,並在這二年長期一直活在 心理極度憂鬱的生活裡

這期間朋友也寫信想要老公同意離婚,但是每每都被老公 推翻 並承諾未來的日子
所以就一直拖了二年至今,而且連老公買的房子都買老公的媽媽的名字,但卻是朋友在繳房貸

現在她總算想通了,而且也已經搬離原本的地方,並想要去法院訴請離婚 ,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來申請,更想把繳的房貸拿回來,近百萬

想請教這樣是否會成功,但是在網路查詢文章 又看到這一段
【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知悉後已逾一年和 逾五年 不是一樣嗎? 所以朋友經過了二年,到底可不可以呢? 亦或是有其它方法或案例可供參考呢?   謝謝各位律師朋友

 1.1052條第1項第10款確實有起訴時間限制

 2.不過實際如果如你所述  依第2項訴請離婚成功率應該是相當高的

林智群 (klaw) 101-10-02 18:28

你朋友太猶豫不定了,把時間拖過去了,

建議還是主張第一項通姦及犯罪,以及第二項婚姻出現裂痕

小雨 101-09-25 22:21

我跟我前夫離婚一個月多了 前夫家都刻意不讓我看小孩
我只能在我女兒有上幼稚園時偷偷去看她 學校老師有跟我說
我公婆有特別交代不讓我看我女兒跟帶我女兒
上禮拜去看我女兒 看到我女兒大腿外側有大塊瘀青
就帶我女兒去驗傷 因為我前夫她們家不會讓我單獨帶女兒去驗傷
所以我找附近管區陪我去帶我女兒驗傷 後來我才知道管區認識我公公
後來到了衛生所 沒有醫生 管區叫我去小診所驗傷就可以
衛生所的人馬上就說 小診所的驗傷單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前婆婆一直在警車上說我外面有男人 才跟我前夫離婚
還說她不讓我看我女兒
(當她那樣說我外面有男人的時候 我有準備錄音筆 有錄音存證)

這樣子我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嗎?

 

我已經有申請法扶通過   律師說9月8號遞狀    但是我卻還等不到第一次調解

我擔心的是我女兒在前夫家到底過著生麼樣的生活

另外我去看我女兒那天   我又在幼稚園問我女兒為什麼會痛痛?   她有小聲的說爸爸打

我還有再問一次    為什麼會痛痛   我換方式問   是阿公打? 阿嬤打?(她都沒說話)

我又馬上問   還是爸爸打?   她又回我一次說   爸爸打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樣讓開庭程序快一點?   我希望我女兒快點回到我身邊

或許會很辛苦   但為了我最愛的女兒   再辛苦也值得  女兒從出生到離婚前   都是我自己再帶的

在我要離開的時候我女兒還緊抱著我不放   我前公婆要來抱她  她用力的搖頭  

品竹 101-09-25 18:16

想請問律師 本人有數筆的信貸信用卡債務 因無力繳納 已經數年了 期間也曾因有工作收入而偶有繳納 因本人為顏面損傷缺陷(領有終身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找工作不易 這幾年都是打零工度日 近日看新聞發現有銀行業者可採取???夫妻分別財產制度 強制命令夫妻其中一方支付對方的債務 本人的妻子本人也有債務問題 不過有通過協商 目前都正常支付中 想請問是否有什麼樣的條例或是法規能幫助我們 亦或是我只能與太太辦理離婚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9-2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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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竹 101-09-25 20:09

 

謝謝您 沈律師 最後想再請問您 我與太太名下都無動產 目前是寄居在親友的房屋 每月有固定攤提房租 我的名下有一部14年的國產車 太太名下是一部10年左右的機車 不過太太因為已經有辦協商所以一直都有正常工作與勞健保 不過扣掉每月協商15000+房租後真的所剩無幾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能申請扣抵她的薪水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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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ianhsu 101-09-21 11:52
律師您好, 若離婚時?有簽訂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的協議書, 事後補簽可以嗎??? 這個協議書的簽訂需要什麼樣的形式才具有法律效益???
1.形式上雙方有簽字 實體上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原則上就會有效力 不過協議條款最好明確 否則日後容易因為條款解釋問題發生糾紛 2.事後補簽名當然沒有問題
Bill 101-09-20 20:45

本人太太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飽嚐錐心之痛,須要有經驗,有策略的熱心律師(男性)幫忙,懇請大家推薦,萬分感激!

 P.S.本人住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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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1-09-20 22:49

 謝律師您好!見您服務地點在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但本人住新北市,不在您服務範圍內,可能無此榮幸委託您,萬分感謝您的關心.

 我可以推薦一個在台北市執業年輕女律師

 應該是辦理家事案件不錯人選

 如果有需要可以跟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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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1-09-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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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1-09-21 10:24

 不好意思!可否限男性律師,因本人咨詢過某位女性律師,發現其隱約透露出女性之間袒護之心,恐無法為本人爭取最大利益,甚是擔心!情非得已,望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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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2-10-12 14:14

請問Bill ..離婚訴訟處理順利嗎? 可否幫忙推薦律師呢? 我哥最近也遇到面臨相關的問題..

Bill 102-12-17 01:22

離婚案對男方有先天劣勢!女方仗性別優勢,只要說十幾年前有婚外情,男的就啞巴吃黃蓮,沒有也會被懷疑,性別霸凌的現實,女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沒理也變有理.男生啊!家鄉有句諺語:"睡破三床草蓆也不能信你的枕邊人!"遇到錢的事,感情一文不值!像阿B破產還有女人願嫁太少了,太聖人了.阿B好命,我爛命一條,遇到滿口栽贓誣陷誇大的女強人,我生病失業15年,靠以前積蓄和父母救濟撐日子,她貴為外商公司大中華區業務經理,年薪高達160萬以上還叫窮說沒積蓄.故自是鄙夷甚久,七年前攜子不告而別,為了挽回家庭,我答應賣掉老房子,並和父親要求資助,用她名字買上千萬房子討好,希望感動她回頭.不料去年中她見新房一年內可交屋,突提離婚,不讓我去住團圓,我悲憤難平,和她電話吵架,被她設計錄音,把我的氣話說不給她一毛錢了,就這樣被假扣押存款和婚前就買的舊家.歷經一年半的纏訟,心力交瘁!體重從67公斤掉到剩54公斤,真心換絕情,哀痛不已!天理何在?我沒吃喝嫖賭,沒家暴小三,生病在家也遭橫禍,何其悲也!
在此想求教也離婚的熱忱男律師,可否聯繫深談求教,萬事拜託!

無言 101-09-20 17:14
律師您好(修正下) 想請教您 分居六個月以上(經法院調解)暫定監護權協定後~日後離婚是否等同離婚之協議
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沒有另行協議,那之前的監護權協議可以主張是離婚協議中的補充協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官網留言。本所官網:http://taipei-bestlawyer.blogspot.tw/
無言 101-09-20 14:28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分居六個月暫定監護權協定後~日後離婚是否等同離婚之協議
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沒有另行協議,那之前的監護權協議可以主張是離婚協議中的補充協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官網留言。 本所官網:http://taipei-bestlawyer.blogspot.tw/
無言 101-09-20 14:23
律師您好 想先問您 分居六個月暫定監護權協定後~日後離婚是否等同離婚之協議
1.分居沒有離婚 沒有監護權協議的問題 只有實際照顧人是誰的問題 2.不過如果有這樣協議 當然會影響日後的主張
林曉莉 101-09-12 22:4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我8/21辦新手機,前提是我未滿20歲,我用媽媽的雙證件去辦,但媽媽持有殘障手冊,但我媽媽因為跟爸爸正處於在訴訟離婚,導致我爸爸那邊用存證信函去告知神腦國際說我媽媽因有智障的殘障手冊怎可以讓她辦?? 可是法院判下來我媽媽監護權是在我姑婆身上不是在爸爸那邊 ,這樣算成立嗎? 我需要用存證信函去告知我爸爸說是我要用嗎? 因為卡在我從小就跟爸爸那邊關係不是很好也從小無住在一起 現在媽媽搬出來和我一起住,因為辦電話那邊是朋友 所以怕會連累到她 我很擔心 !! 我是看知識家說一般是不用去理會 但就會形成默認 怕爸爸他們還會有後續的動作 ! 不好意思還這麼麻煩張律師能幫我解答!! 麻煩你了!! 謝謝你唷
如果媽媽有受監護宣告 你用她的名義辦理門號 這樣法律上效力可能是有問題的 不過如果只是單純使用並依約繳費 應該沒有其他什麼法律問題 也跟你是否未滿20遂沒有什麼關係
Jason 101-09-10 18:57
律師您好 請問 1.可以朝裁判離婚考慮 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他方(請問要如何主張,要到那主張,要證明他離家是那一天,或是離家多少天才可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他方) 2.夫妻財產如果沒有約定分別財產制 原則上財產各自保留各自的 不過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並非當然全部各分一半(當初結婚並沒有約定什麼,所以這樣是屬於財產各自保留各自的?所以是否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就是屬於財產各自保留各自的?) 謝謝
1.要裁判離婚必須向法院起訴 經法院程序後始會判准離婚 2.原則上財產各自所有 不過婚後財產少的可以跟多的請求差額一半 例如你婚後財產剩餘300 太太剩餘100 太太離婚後除保留自己財產外 可以跟你請求100
Jason 101-09-10 14:26
律師您好: 問若夫妻未離婚,但妻未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從此未連絡,所以目前狀況是分居。 請問要若離婚是要以什麼方式處理? 若要證明妻何時離家需要做什麼? 若此方法離婚需要將雙方財產平分? 謝謝
1.可以朝裁判離婚考慮 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他方 2.夫妻財產如果沒有約定分別財產制 原則上財產各自保留各自的 不過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並非當然全部各分一半
maldiho 101-09-09 21:05
律師你好,由於今年2月份有寄一份存證信函給先生,內容是關於小孩教養問題及夫妻無法共同生活的一些事例,先生後來有答應在市區買房子要一同居住,但期間仍不時對我有挑剔,我因為工作關係較長時間留在台南, 非假日有時早點下班過去找他也冷淡以對~很多事情他也都不關心~近期因為我和娘家親人出遊,適逢小孩生病不在身邊就被婆家人攻擊,是他答應我去沒關係卻沒幫我說半句話,我打電話問他小孩情況也不老實說~還好之類的,我一氣之下跟他說我們問題那麼多離婚是最後一條路了吧~~後來他口頭回我:離婚條件就是我永遠都不能看小孩,叫我不要再跟他勾勾纏~我只想說我工作養我自己不靠他養~要照顧小孩還要他們家人同意~我想離婚是因為夫妻無法共同生活~他對我沒有心~小孩被扣在深山~這樣的我要如何才能做出最不傷害小孩的事也能結束不堪的婚姻關係
1.離婚主要有協議離婚跟裁判離婚 如果雙方有共識確實可以考慮協議離婚 2.至於對方要求不能看子女 這部分縱使有這樣約定法律效果也是很有疑問 並不妨礙你將來跟法院聲請子女會面交往
林智群 (klaw) 101-09-10 12:25

如果雙方條件談不攏,建議訴請離婚,

至於小孩探視,小孩也有權利看媽媽,所以對方的條件是無理的,

法院也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建議離婚時一併請法官處理

毛毛 101-09-09 17:11
DEAR 律師,   您好, 我跟我老公已經辦好離婚, 女兒的監護權歸我. 但男方的親友知情後不但不能接受, 還揚言不付女兒的扶養費, 也不願承認監護權歸我的事. 另外還恐嚇我要把小孩強行帶走. 請問我該怎麼辦? 若他們真的把小孩帶走我報警有用嗎? 可以馬上把小孩帶回來嗎? 男方現在還要求我要寫承諾書, 若我再婚, 小孩要無條件還他們. 而且他們想改共同監護. 若真的簽了會有法律問題嗎? 不簽他們又不放過我. 三天兩頭就來疲勞轟炸. 我真的不知可以做什麼?    若男方堅持不付扶養費, 我可以拒絕他探視小孩嗎 ? 還是要告他, 由法院裁定他不能探視.?    不好意思, 又麻煩您. 謝謝您的幫忙.     無助的平凡人.

 1.離婚監護權已經協議  除非雙方再次協議否則就要透過法院裁定改定監護

 2.子女由你監護  如果對方強行帶走  都可能有違法情事  可以報請警方處理

 3.沒有擔任監護人還是對子女扶養義務

    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付  你可以透過法院訴請給付並強制執行

 4.沒有監護權一方  還是可以跟子女有相當程度會面交往機會

   原則上我們最好不要違反

   不過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協議

    可以請法院裁定

孟忠 101-09-07 18:06
律師 您好 因小孩監護就學問題及某些原因小弟想訴請離婚無效.目前能舉證為.當初離婚時其見證人並沒共見共聞

離婚證書是前妻自己單獨拿去給專辦離婚的人花錢代簽.事後才拿回來給我

故見證人和我並無認識也沒見過面更沒真正了解小弟對其離婚之真意.

而見證人二人證人簽字部份看其筆跡系為同一人代簽(包含姓名地址..等).

不知以這二點是否能成功訴請判決離婚無效.其成功機率?
沈恆 (沈律師) 101-09-0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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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忠 101-09-0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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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1-09-06 12:1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我找律師幫我擬一份離婚未成年權益歸屬誰跟探視權等…這樣的契約價格大約要多少呢?

另外請問能找律師幫辦理離婚嗎?能我不出面律師幫我辦理到好嗎?費用又該大約是多少呢?

"再勞煩律師解答了,謝謝!"

 1.離婚屬於重大身分行為

    如果委託律師處理

    原則上當事人雙方還是都要出面會比較適當

    否則離婚訴訟法院還是會請當事人親自到場

 2.至於擬離婚協議書費用部分

    一般多會在8千元以上

    你可以先跟律師討論看看

    也許個案考量不同也會影響費用

林智群 (klaw) 101-09-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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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 101-08-30 17:58
律師您好, 我跟男方因為當初我實在不想讓小孩非婚生子女 所以在”在快生之前”我們去登記結婚了) 但孩子出生後到現在還沒報戶口跟填寫準正書(還未過報戶口期限兩個月) 我現在如果跟男方提離婚(因為雙方家庭跟個人因素) 男方可以跟女方搶小孩嗎? 然後我之後可以再跟男方要扶養小孩費用嗎? 感謝您。
1.如果有婚姻關係 不管符不符合準正 至少南方會構成認領 他還是子女法律上父親 2.離婚後原則上由雙方約定子女由誰監護 如果不能協議 可以請求法院裁定子女由何人監護 但不管誰監護 雙方都須依經濟能力比例付單子女扶養費用
悶號先生 101-08-27 15:12

律師你好!

我最近因與妻子相處已到瓶頸,有意離婚,

我們結婚日期為92.12.25

惟之前所買房子為婚前訂定之預售屋92年買的,但到93年才交屋並辦理登記作業,

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試問,

(一)因為我們沒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房子算是共有嗎?其後續處份所得可平均分配嗎?

(二)房子未在離婚前完成賣出(現已委託仲介賣),在協議書上該如何擬定?

(三)孩子探視權應如何訂定?一般規定是否均為2次/月,2天1夜呢?我因為工作關係只有週末能放假帶孩子,可以改3~4次/月嗎?

另問問,因為我與友人(3女2男)深夜在茶彷正常聊天衣著整齊,但老婆說要報警告她們妨礙家庭,請問我們有犯法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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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o Liu 101-08-26 10:46

前陣子與前妻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協議書上清楚標示日後小孩生活撫養費用一人一半

按月匯款至當初我指定的帳戶下(協議書上都有)

但是第一個月她就不願支付

手機不接,所有通訊方式都失去聯絡

離婚時他將兩人這幾年財產全數轉到他名下

有朋友說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或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凍結她的資產(有房有車有存款)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的意義

還有程序以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另外~相關產生的費用問題目前我根本無力負擔

民間是否有公益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還是我必須先撰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支付

又該如何撰寫內容呢?

1.要執行對方財產必須有執行名義開啟執行程序 執行程序分類有終局執行 及暫時執行 如果你要實際拿到錢必須終局執行 如果你是擔心對方脫產 就要聲請假扣押(即暫時執行) 2.而執行名義原則上就是你必須去告對方 取得勝訴判決 3.如果經濟有困難 可以去法扶詢問 不過要件很嚴格 應該需要符合社會救助的中低收入戶 如果律師都當公益 那我真的要思考一下將來以什麼維生

Nio Liu 101-08-2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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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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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101-08-22 22:18
目前我哥是澳洲國籍,老婆不知去向(台灣國籍),老婆已跑不見一年多,找不到人,也不願出面 所以我們已經在澳洲向法院申請離婚 澳洲政府已經寄二封離婚信函到我們家 一封是我哥本人簽字,一封是他老婆簽字(但必需要找人把此封離婚信函拿去女方家就是台灣簽字) 現在我需要請問你~ 1.可否有辦法拿澳洲給的離婚信函請(在台灣/中壢)女方簽字,如有找到人簽完~(在寄回澳洲即可)但必須要有律師證明是對方證明親簽文件。 2.另一個方案是找不到人,我就需中英文版到法院做認證, 共二個方案其中一個都可以,不知你們可以處理嗎,如果可以不知費用大約多少可以處理呢?,謝謝
一、如果有辦法找到女方,則可協助辦理離婚協議書簽名認證,如雙方沒有其 他爭執費用約新台幣一萬元。 二、如果找不到女方,須透過法院公證則可尋找公證人協助處理,如不知如何 找尋亦可代為介紹。
小雨 101-08-21 18:24
前陣子跟前夫離婚 本來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還叫我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 臨時反悔 把小孩子的監護那條劃掉
我女兒從出生到前鎮子都是我在帶 所以我沒有工作
前夫看在這一點 嗆我說 我沒工作搶不贏小孩 我也認了
他本來答應說每個禮拜讓我帶小孩出去玩 結果現在又臨時反悔
我前婆婆也故意不讓我看小孩小孩帶出去玩 我說它們在哪裡我可以去接我女兒
他就跟我說 不用 故意不讓我女兒跟我接觸 剝奪我的探視權
他們家的人實在太過分 我決定要把我女兒的監護權搶過來
我前夫他自己說他有殺人已遂或未遂的前科   他有哪個案底   如果請律師可以把他的案底掉出來嗎?     我前夫之前沉迷網路遊戲 把薪水都拿來買遊戲點數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困苦 在玩遊戲時 我女兒在他附近走動 他就會嫌我女兒煩 還會大聲罵她 這些我都有錄音存證 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麼做嗎?

1.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父母還沒有協議子女監護 

如果父母無法協議子女監護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對方若確實有你所說的前科以及生活不良習慣

應該不適合照護子女

不過你自己的部分還是必須先有相當經濟能力

不然這部分確實會比較弱勢

2.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由你監護

小雨 101-09-25 22:19

請問我現在有工作挺穩定的話呢?

我如果自己去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會不會等很久?

gwdv 101-08-17 19:33
請問一下有親戚要離婚爭奪孩子(2個剛出生快1個月、1個2歲)
扶養權有受精神上的虐待,可是不願通知社工雙方經濟條件相同、
在同一職場工作只求一個孩子現在打算先去調解委員會請問需要注意什麼?
之後要是對方一個孩子仍然不願給上法院想請問可以推薦一下有哪些擅長這方面的好律師嗎?

1. 原則上子女監護案件 如果父母雙方條件差不多 可能還是會以目前扶養一方為主 尤其參酌社工家訪報告 2.至於委任什麼律師 主要還是以可以信賴及配合訴訟程序為主 畢竟家事案件很繁複 又牽涉當事人間的情感 這些你都可以列入考慮

CSC 101-08-15 20:46
請問張律師 原本跟妻子要協議離婚,也在協議書上簽名了,簽完後隔天就出走沒回家住,後來我約她到戶政登記他開始避不見面,不願去登記離婚, 1.請問我應如何提出法律途徑請求離婚? 若離家不回?幾天是否可以提出為離婚條件? 2.因無小孩,對方有權提出贍養費要求嗎? 或者要求金額補償? 3.若對方在外時間,有任何負債會影響到我嗎? 我是否應做些保護自己的動作?有哪些處理方式? 感謝張律師撥空回答.謝謝
1.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 又無故離家 將來是可以以惡意遺棄他方訴請裁判離婚 以及主張雙方婚姻已無法維持 不過惡意遺棄必須有相當事實存在 並非兩三天沒有回家就可以成立 2.不過目前你其實也可以請求法院調解離婚 或許他有可能出庭 3.對方債務還是可能影響到你 畢竟目前妳們應屬法定財產制 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小田 101-08-14 17:57

離婚至今約2年半,當初協議共同監護,但並無協議小孩跟誰住,目前兩個小孩均已國中,我將房子交由妻子賣掉後聽他說結餘70幾萬,我分文未取,但這段期間我每月按時寄錢給小孩,可是兩年多來我要見小孩,他老是推託刁難,導致我只見到小孩3次,且每次僅有數分鐘而已,小孩也與我越來越疏遠.

1.請問我是否有權利知道小孩目前的居住地點?

2.若為小孩受教育問題,如何爭取一個小孩由我照顧?

3.若前妻已有對象且同住,我是否可爭取小孩全部由我照顧?

4.如何向法院爭取我應有的基本探視權?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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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人 101-08-08 13:14

請問一下,因為老公現在有債務法院扣薪,但我想幫他還清債務他在慢慢還我,但擔心假如他債務未還清我而外遇要跟我離婚不還我錢,那我不就人財兩失。

1.那可以叫他寫借據給我嗎?有法律效用嗎?

2.結婚之前未去辦理財產分配制,那這樣他寫給我的借據是否因為夫婦財產分配制而變成一半,譬如他寫借據給我50萬,但我只能跟他追討25萬,那我借據是要寫多少?

3.另外因為要買房子不夠錢,我用我的名義去貸款了一筆錢,現在因為他錢賺的不夠多,所以貸款也都是我在繳,那這樣也可以叫他寫借據給我嗎?

4.還是說到底要用什麼方法才可以不會導致假設離婚後不會人財兩失?

再麻煩各位律師團能未我解答,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0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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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 101-08-07 20:15
請問 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有何程序?律師事務所有代做證人?需要多少費用? 協議書內容有哪些要注意律師事務所有包括嗎? 訴求: 1.無小孩 2.財產債務各自負擔 3.無贍養費 4.兩人個性不合無法忍受 5.限期搬離否則財物視同放棄 惠請賜覆,感激!!
1.依你的訴求 應該屬於最單純的離婚 除將上列情形說明清楚 另外是否有其他民刑事糾紛也可一並處理 2.律師事務所通常多有見證離婚業務 如果代擬離婚協議書加上證人作證 收費應該會在6000至10000不等(看事務所收費標準)
101-08-07 14:01

我母親7月底突然收到一封法院寄來的文件,內容是指我母親是我父親公司(已結束營業)的負責人之一,已結束營業的公司尚欠營業稅17萬未繳納,若不繳納將會強制執行扣押,但由於我母親說她並不是公司的負責人,而且也已離婚9年..為何還要她幫前夫清償債務,請問律師是否因為法院找不到我父親(躲債)所以要我母親償債才寄來這樣的文件?亦或我父親可以偷偷的把我母親設成公司負責人之一但不須本人同意,我們後續需怎麼做才不需繳這17萬的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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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結束營業,進行清算後,若公司仍有積欠政府營業稅捐,政府可向公司負責人請求繳納營業稅。依您的敘述,政府向您母親請求繳納營業稅的原因應該是被登記為公司負責人的緣故,與配偶身分沒有關係。 若您母親並沒有同意擔任公司負責人,可能是被偽造登記成公司負責人。您母親可以主張當時的登記是偽造的,偽造登記者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和「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自己並非實際負責公司業務之人,所以不需繳納公司欠的營業稅。所以請您母親先向稅捐機關說明,如果有必要,則可能還是需要提出告訴的。

(參照稅捐稽徵法第47條;刑法第214、21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霸子 101-07-28 11:56

請問各位律師~~我目前正和妻子協商離婚~~但我即將退伍~~將有一筆退伍金~~這筆退伍金須在離婚時分開妻子一半嗎??(我婚前已是軍人)

林智群 (klaw) 101-07-29 00:49

退伍金一定比例要計入你的婚後所得,這一部份要分你太太一半

丹尼斯 101-07-25 18:12

我父母離婚快15年~我跟父親相依為命~

今年4月我母親請我幫忙將他名下過戶給我

再以我的名字借貸350萬(房子約值420萬)

兩個月後我母親又要求要增貸~起初我好意幫忙

現在發現大事不妙~我母親又不願意將房子過戶回去

我手上沒有任何房子土地權狀資料及貸款的存摺跟印章

我可以怎麼做呢~我怕我母親又拿房子去抵押或借款,這樣債務人也是我嗎?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嗎?(目前房子是我母親的再婚家庭在住)

另外

這是婚前的借貸~會影響我婚後配後的財產嗎?

謝謝熱心的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1-07-25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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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 101-07-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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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您母親的貸款金額超過房屋真實的成交價(俗稱超貸)或是房屋貸款金額超過一般貸款額度(超過一般成交價8成又稱高貸),當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後,拍賣抵押物所得價金仍無法清償債務時,因為名義上債務人是您,基本上債權人會要求您償還債務強制執行拍賣程序原則上是由債權人申請,並非債務人。當然您還是可以依據借貸關係或不當得利要求母親償還這些債務的。

(2)    婚前之負債屬於婚前財產,不影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是如果拿婚後財產清償婚前負債的部分,仍會計入婚後財產之中。至於您個人婚後的債務,如果夫妻剩餘財產制計算下您還有財產,即便財產登記您配偶名下,債權人還是可以依法主張改為分別財產制來清算財產,然後就屬於您的剩餘財產分配部分做求償的。

(參照民法第179、1017、1030條之2)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沈恆 (沈律師) 101-07-2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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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澐 101-07-24 23:06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一審的傷害判決以下來判決兩個月對方的律師上訴我的檢察官也上訴,然後,開完庭法官卻說要模擬現場,我不知道到底是為何,是否對我不利?我的通常保護令下來了,為何法官遲遲不判離婚?官司從去年11月至今我沒有請律師請張律師幫幫我
1.看起來你應該是告訴人 被告被判罪提出上訴 應該可以調查有利的證據 程序中你只是告訴人 沒有什麼對你不利的 2.離婚訴訟 縱使對方被判刑2個月 只是如果這只是單一事件 法院未必會依此判准離婚 3.至於訴訟程序如何 我沒有實際參與 實在無法做評價
陳先生 101-07-22 12:17
Dear 張律師: 感謝您熱心的建議,您建議的內容如下: 1.動產原則上以豋記推定其權利 目前登記夫妻共有離婚時夫妻當然還是各有所有權 2.你可以考慮的是 夫妻間是否屬於借名登記 亦即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僅是借妻子名義登記一半 不過證明度很高 3.另外就是主張借款 父親借你們支付價金的錢 屬於借款 依法當然可以請求返還 我要跟您澄清一下: 第2項:我(夫)是長年將收入(約350萬)轉帳至我老婆(妻)帳戶內,再加上妻帳戶內的350萬,一共700萬,先由妻帳戶轉至夫帳戶內,再由夫帳戶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中.這樣產權可以全算是我的嗎?借名登記的說法ok嗎? 第3項:關於我爸媽的300萬,如果是我借貸的,是否都是我還款300萬呢?,還是在未來處分房屋時,是否夫妻義務相等,都須負擔各150萬的借款呢? 非常感謝您!!
這幾種說法都有可能 那就是到時候訴訟中攻防的重點 所以現在我也沒辦法預斷
陳先生 101-07-21 16:25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陳先生 101-07-21 16:24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1.動產原則上以豋記推定其權利 目前登記夫妻共有離婚時夫妻當然還是各有所有權 2.你可以考慮的是 夫妻間是否屬於借名登記 亦即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僅是借妻子名義登記一半 不過證明度很高 另外就是主張借款 父親借你們支付價金的錢 屬於借款 依法當然可以請求返還
凱瑞 101-07-21 16:14
律師, 您好! 我與太太同意離婚, 可是財產分配談不攏, 我其他都給了她, 重點在於房子分配. 婚前我爸買了小房給我, 登記在我名下, 婚後賣小房換購大房, 她卻登記自己名下. 現在這大房她要求分一半, 我爸堅持要先扣除小房價錢, 剩餘再行平分. 她婚前也有小房, 婚後賣了前也私藏. 請問我該怎做才能保住房子分配最大權益呢? 若行法律訴訟, 先扣除小房價錢再來平分剩餘, 這樣可行嗎? (我有小房賣屋契約和購買人可以證明換屋.) 謝謝!!
一、首先必須要釐清為何大房子登記在你太太名下?如為贈與,台端在法律上恐無主張之權利。如有證據證明該登記之原因關係為借名登記信託契約者,台端終止上開契約者,台端可主張妳太太需塗銷該大房子登記並將該大房子返還予台端,又返還後,因小房為婚前財產,台端可主張計算剩餘財產分配時,婚後財產之大房子價值宜將小房價值扣除。
凱瑞 101-07-21 16:14
律師, 您好! 我與太太同意離婚, 可是財產分配談不攏, 我其他都給了她, 重點在於房子分配. 婚前我爸買了小房給我, 登記在我名下, 婚後賣小房換購大房, 她卻登記自己名下. 現在這大房她要求分一半, 我爸堅持要先扣除小房價錢, 剩餘再行平分. 她婚前也有小房, 婚後賣了前也私藏. 請問我該怎做才能保住房子分配最大權益呢? 若行法律訴訟, 先扣除小房價錢再來平分剩餘, 這樣可行嗎? (我有小房賣屋契約和購買人可以證明換屋.) 謝謝!!
如果確實是房屋以舊換新 而舊屋是婚前所購且屬於無償取得 依法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範圍 所以確實可以主張舊屋價值應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不過實際要扣多少 可能不是那麼容易鑑定價值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22 16:37

凱瑞:
基本上,如你所述,你父親在你婚前購買登記在你名下的小房,屬你婚前取得的財產,不計入夫妻剩餘財產內(也屬於你父親贈與給你的,從這個屬性來看也不計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剩餘財產內),所以你可以主張扣除該筆你的個人財產(確實的數額即是你賣掉小房再投入合買大房的金額)後再分配.因為現在是登記在她名下,如果他不願意扣除再分配,你可能要主動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請求法院判給你,你小房的部分則要另以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兩個可以合併起訴請求!如果有進一步需要,可以撥我的手機再與我連絡!
律師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