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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董 102-02-12 15:51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邱董 102-02-12 15:44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26
回覆 邱董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 ... (恕刪)

您要贏啥?您不是已經簽協議書離婚了嗎?小孩監護權您不是說在您身上?

如果您還有問題,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回歸到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如何約定,才能進一步分析解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2 23:27

你的問題夾七夾八的,有些也不曉得你要問甚麼,

請將相關資料備齊找你信賴的律師詢問,不然根本沒辦法給你精確的建議

以你問題之多,不付費根本無法期待律師會花多少時間在你身上~

joanna 102-02-06 09:35

請問律師,本人有請徵信抓姦後和解,先生有開本票三張,於第一期即未屢約,那我現在該怎麼處理後續的催討,因協議晝上有載明如一期未支付視為全部到期,並要無條件與我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是不是他第一期未付即表示他已違約,還是說要有催討的動作後他還不給付才算違約呢?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0:00

1.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的約定,於指定期限內未履行,就視為全部到期,其他約定條件即已成就。

2.若是在法院做成的的和解調解筆錄,可以直接以此強制執行。若是自己私下製作的和解書,因無法直接強制執行,建議可先以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2-02-06 10:16

到期的本票可以聲請裁定強制執行;無條件辦理離婚手續是無效的約定。

joanna 102-02-06 11:41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的約定,於指定期限內未履行,就視為全部到期,其他約定條件即已成就。 ... (恕刪)

律師您的意思是指.只要他一期未照指定日期付款的話,其他的附帶條件都是有效的嗎?我的和解書是在警局由律師擬定的,謝謝 

一、

本票的部分,你可以以票據法第123條直接具狀聲請裁定
不用打官司,就可以拿到錢

二、

離婚的部分,就算他有義務簽字離婚
他還是可以說不簽就不簽
建議你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這樣對你的權益比較有保障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6:24

因為你們是在警局作的和解書,並不可直接據此作為強制執行的名義,所以本票部分建議聲請裁定即可強制執行,離婚的部分以和解書做為對方通姦證據訴請離婚取得執行名義。

律師說的很對!
在警局作的和解書,不可作為強執名義
還有,要注意的是,通姦罪的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

要告刑事就要快。

至於離婚的部分,如果通姦已經過期而告不了,你就失去離婚的法定事由
這時候,就要靠律師來幫你努力說服法官了

joanna 102-02-06 18:26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你們是在警局作的和解書,並不可直接據此作為強制執行的名義,所以本票部分建議聲請裁定即可強制 ... (恕刪)

律師您好:您的意思是要拿本票聲請裁定是嗎?那是否需要先寄存證信函呢?

蔡律師 (蔡) 102-02-06 20:52

1.您不覺得,對方財產早就脫產完的機率應該是90%?到最後也頂多是債權憑證,告對方通姦,您也早就立和解書了,沒用。

2.像您這種案件,應該在簽署和解書時就要詢問專業律師吧!對方的步驟是初級律師應該都會想到的吧!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joanna 102-02-07 11:43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1.您不覺得,對方財產早就脫產完的機率應該是90%?到最後也頂多是債權憑證,告對方通姦,您也早 ... (恕刪)

律師我已回覆按讚.本件於1/20發生.1/28必須支付第一筆款,您的意思是我討不到錢了是嗎?

 

本件可以依本票請求給付票款(提民事訴訟聲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另外,你可以考慮看看是否要以假扣押查封他的財產以保全債權受償,至於和解書上辦理離婚登記的約款部分,無法強制執行,因此也不能提起訴訟請求履行。至於能否提起離婚之訴,關鍵可能在於你手上的證據是否充足,以及你們和解書的內容怎麼寫了,原則上,「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即已構成法定離婚事由,但如果和解書載明宥恕或不予追究等字句,則可能導致無法依此請求判決離婚。另外,在刑事部分事證充分的話,原則上當然可以對他們提起通姦罪的告訴,但這還是得要看你們和解書怎麼寫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don 102-02-05 22:24

請問律師大大請教個問題.我有向法院申請調查證據.調閱我老婆的醫療就診記錄.請問我要如何才能得知法官是否有調查證據.力另外我跟我老婆目前正在訴訟離婚.由於分居期間她未拿出一毛錢給家裡.3名子女扶養費用我替她代殿了一年多..我有申請她要償還我代殿的部份.但又怕她事後不還錢.我可以在離婚訴訟過程中.對她先行假扣押她的銀行存款嗎?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09:23

1.若您是在民事訴訟聲請調查證據,可以打電話向書記官詢問:法官是否已去函調閱記錄,或醫院是否已有回函,也可直接聲請閱卷即可知悉法官是否發函調閱記錄。

2.可以聲請假扣押,但要能夠釋明「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之虞」的情事,而且法院裁定准予假扣 押時,您也需要提供擔保金。

可以聲請假扣押
對於未來的扶養費用,也可以申請假執行,要她先付,不用等到判決後才要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崑崙 102-02-04 23:42

律師你好,請問律師最近本人家中有些問題不曉得該怎麼處理,希望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父母親離婚後將名下的一棟房子(原屋名登記為父親)過戶給底下的三名子女
老大與老二(都滿二十歲)的監護權在父親 
老三(未滿十八歲)的監護權在母親
離婚
母親因為住的房屋(違建)因鄰居房屋電線走火波及到而沒住處
被老二接回來住,而母親說未來會在外找房子
但後來母親以「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所有」為由   
不願離開也不願與家人討論

想請問父母親離婚後將房屋過戶給名下的子女
房屋還能不能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所有?
還有這樣的情形要怎麼請母親搬離現在的房子

1.財產已經過戶子女 跟夫妻財產沒有關係 況且縱使跟夫妻財產有關係 剩餘財產分配也不是這個意思 僅是一種計算財產的標準 夫妻還是各自有財產所有權 2.所有權人可以決定是否同意他人使用該房屋 3.不過如果對母親有扶養義務 可能還是有爭議的

崑崙 102-02-05 18:47

請問律師撫養母親的義務責任是指什麼?

指的是老三監護權在母親名上嗎?

離婚後也還是有撫養義務嗎?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8

老大老二都已經成年,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至於子女對父母撫養義務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滅,對父母親兩個還是有撫養義務

依我國民法第1084條第1項,子女有孝順父母之義務
你不可以趕你媽媽出去!

don 102-02-04 22:36

請問大律師我於上星期開離婚庭(我是反訴離婚的原告).法官問說2人是否願意放棄損害賠償.然後對方律師就說如果我願意放棄損害賠償.女方也願意放棄.因我沒請律師離婚訴訟.對於法律上專有名詞.不太清楚.我就回答法官說我放棄損害賠償.對方也放棄了.然而事後我越想越不對.損害賠償是指什麼?是否就是精神賠償的意思.如果是的話我不願意放棄精神賠償訴訟.但法官寫損害賠償調解成立.2人均放棄訴訟.我誤解損害賠償的意思.以為是指財產上的損失.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請大律師幫幫我該如何處理...因我不懂損害賠償的意思也不知道他的賠償範圍.但我真的不願意放棄精神賠償..精神上已折磨我一年多了.現在錢要不到.小孩監護權爭取條件我又比不上女方的條件好.幫幫我謝謝

1. 調解離婚 條件是放棄互相請求之權利 這當然包括精神慰撫金的部分 2.如果你認為調解是被騙的 你可以提出撤銷調解之訴 不過這個案件中 一定不會成立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9

既然已經放棄就沒有辦法反悔,

精神賠償通常不太會成立,請求也要不到多少錢

show 102-02-04 20:20

女方在1/30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已收到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2/26出庭),2/4雙方已協議離婚並且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家事法庭通知書內容:
------------------------------------------
案由:通常保護令
應到時間:民國102年2月26日
期日種類:調查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到場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查通知書向所定法庭庭務員報到,如無法到場,得提出委任書委他人到場。
二、受通知人如就本事件提出書狀時,應將案由、案號一併記載。
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如不到場,本院得依法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
事出原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

請問: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萬分感謝,各位律師熱誠的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0

您應該先做第四點的假設。和解,這點若不能解決,才來談是否要請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8

你如果還想住在原處就必須請對方撤回,對方不撤回的話建議請律師處理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A:可以!有幫助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A:委任律師後,律師也必須幫你去開調解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A:這是誤會、誤傷,至於怎麼表現,我們可以幫你研究,原則還是不做作、自然的呈現真實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A:你會收到撤銷告訴書,而不是免開庭的通知書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Piscite 102-02-04 08:16

各位好

對於監護權有疑問, 所以另開話題

估計先生不願協議簽字, 所以想先思考若訴願離婚有關監護權的部份

 

我目前專職在家, 孩子從小主要都是我在照顧及教育, 先生基本上只會和小孩

先生方面還有公婆會願意幫忙照顧小孩

我娘家還有媽媽在

我想問的是, 在這種情況下, 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有多大 ?

 

一般法官對於監護權判定的標準是什麼 ?

有沒有工作能力可以扶養小孩是法官對監護權主要的考量, 是嗎 ?

若有拿到 OFFER 是否比較有勝算 ?

 但若開始工作後, 要再處理離婚的事或是跑法院之類的應該更困難了

 我是否可以說明先生從未負擔起教育的責任而且也無法勝任 (如何舉證 ?) ?

或是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說服法官呢 ?

一般若提訴願離婚, 大約要審多久 ? 需要跑幾次法院呢 ?

還是可以委託律師出庭就好, 當事人可以不用出庭 ?

若不滿意判決的結果, 可以再上訴嗎 ?

 

另外, 我沒有收入期間, 我還必須要負擔小孩部分教育費

(先生不同意花這個錢, 想要教育小孩, 所以我就得自己出)

除此之外, 我還必須負擔自己的國保支出以及其他家用

(先生就是一句話, 他沒錢, 多的要我自己出)

我想問的是

一般贍養費 (我不是指扶養費) 指的是什麼 ?

是指離婚後, 無工作收入的一方暫時的生活費嗎 ?

可以要求包括離婚前無收入期間的生活費嗎 ?

謝謝 !!

蔡律師 (蔡) 102-02-04 09:50

1.如果您有心打離婚官司,建議您找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畢竟在網路上有時會掛一漏萬。印象中之前回覆您問題的趙律師,其回答內容中肯,又肯花時間回答,算是滿熱心的,您可以諮詢看看是否適合您的案子。

2.監護權判給誰的機率是要互相比較,沒辦法在網路上評估。怎樣對小孩是最好的,才是法官的考量。委託律師,當事人原則上可以不用出庭,若不滿意判決的結果, 可以上訴。

3.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如果你想要拿到監護權,有點收入且有後援系統(娘家)會比較容易拿到。另外,法院會安排社工到你家探訪,這個探訪的過程非常重要,往往就是最後決定誰拿到監護權的關鍵。因此,你在社工探訪前應該將家裡整理一下,讓家裡看起來很溫馨,讓小孩看起來很開心,以便得到更好的評價。

離婚後,小孩扶養費不是妳先生說不給就可以的,你可以向法院請求這部分的費用。當然,靠人不如靠自己,對方往往付了一陣子就會賴皮了,所以將來還有撫養費的強制執行程序得走。

關於贍養費,如果你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那就沒辦法請求贍養費了。

最後,你還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結婚期間妳與你先生財產增加的差額,你有請求對方給付一半的權利。

歡迎到瀏覽本所網頁: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關於您提到的問題,您所顧慮的點在於離婚之後,財產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部分。

但是本件必須先處理的問題為:雙方是否均同意離婚,如您的先生根本不願意離婚,而您又提不出法定離婚事由,則基本上連達成離婚這個第一階段目的都尚有疑問。

倘若雙方均有共識要離婚,只是財產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的部分有爭議,則除了協商以外,尚可訴請法院進行裁判。

法院考量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的因素有很多,包含經濟能力、子女教育、家庭支援系統等,並非完全以父或母之經濟能力為考量,倘若您的子女年齡較大,已可表達自己的感受及想法,則法院也會尊重小孩的意見,因此平日親子關係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承先前給您的建議,建議將相關資料攜與律師討論,律師可協助評估對方不願意簽字離婚之原因有哪些,可進一步居間協商,促成雙方協議離婚,可確保您的權益,也可節省您的時間精力。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指教。

Piscite 102-02-04 16:52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到的問題,您所顧慮的點在於離婚之後,財產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部分。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的意思是我若提不出 "法定離婚事由" , 而對方也不願意簽字協議離婚的話

我就不能訴請離婚了是嗎 ?

對方沒有經營婚姻的意圖, 對婚姻沒有共識, 不堪繼續共同生活, 難道這些都不能成為訴請離婚的事由嗎 ?

聽起來法律好像對於犧牲自己專職照顧孩子的一方, 一點點的保障都沒有 !!

 

請問趙律師有跑新竹的案子嗎 ?

若在協議離婚階段的諮詢, 要收費嗎 ? 大約是多少呢 ?

若是到訴請離婚的話, 收費又是多少呢 ?

謝謝 !!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8
回覆 Piscit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應該是有登錄新竹。

建議您,這種家事案件還是親自撥電話律師預約時間。為什麼?因為一方面您會急,二方面您會亂想,三方面您不知道法律怎麼用,就會亂。訴訟最怕急跟亂!事先做好訴訟準備,再上戰場,您說是不是?

您好,我有登錄新竹,所以可以處理新竹法院的訴訟事宜。

關於您的事件,歡迎來電預約開會事宜(聯繫電話0920288153),律師需審閱所有相關資料,方得以正確評估案件,才能做出對您做有利的判斷。

小臻 102-02-03 13:35
律師你好~去年4月與前夫離婚育有一女5歲 小孩歸男方監護 半年內不能跟女兒見面 不得私自到學校與女兒見面 半年後每個月只有一天8小時內需一個 不得私自到學校與女兒見面 半年後每個月只有一天8小時內需一個禮拜告知 請問律師我到法院聲請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及時間 會違反當初離婚協議所寫的嗎 前夫不肯讓步讓小孩跟我有多一點時間相處每當一個月見面一次送孩子回去總是傳訊說不能帶孩子給我家人見面不然他不會在對我心軟小孩是無辜想要跟男方好好談他態度就是非常強硬就算走法律ㄝ無所謂 我這樣可以爭取多一點時間嗎 還是法官會造協議書上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要改變探視的方式,須有正當之事由足認為當時的協議不公平,才比較有可能請求法官改定探視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你們離婚協議書的探視方式,寫的太嚴苛了

一般都是可以每週探視,甚至過夜

建議你直接找律師幫你聲請改定探視方式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小臻 102-02-01 21:24
律師你好~去年4月與前夫離婚育有一女5歲 小孩歸男方監護 半年內不能跟女兒見面 不得私自到學校與女兒見面 半年後每個月只有一天8小時內需一個 不得私自到學校與女兒見面 半年後每個月只有一天8小時內需一個禮拜告知 請問律師我到法院聲請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及時間 會違反當初離婚協議所寫的嗎 前夫不肯讓步讓小孩跟我有多一點時間相處每當一個月見面一次送孩子回去總是傳訊說不能帶孩子給我家人見面不然他不會在對我心軟小孩是無辜想要跟男方好好談他態度就是非常強硬就算走法律ㄝ無所謂 我這樣可以爭取多一點時間嗎 還是法官會造協議書上 請問我該怎麼辦
雖然父母就會面交往時間方式有所約定 你還是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適當的會面交往時間地點
Ms. Lin 102-02-01 10:21

您好!想請教專家律師 問題如下:

我先生的前任女友這半年來一直不斷騷擾我們的婚姻生活, 例如一直以簡訊或口頭行為叫我先生離婚和搬離目前居住地 一起去和她生活等妨礙婚姻生活等行為 ,甚至一直不斷到我先生工作處與住家處等他,先生嘗試關機與躲避, 但卻換來對方緊迫盯人讓人窒息行為,例如100-200通未接電話與到住家樓下方堵人等,先生已經跟她明確表示他已婚而且有小孩,但對方始終講不聽一直用盧的,行為請問律師專家我是否可以採取存證信函告她妨礙家庭或其他有利於我和先生的法律條文嗎?

1.應該會有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的問題 2.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禁止對方為相同行為及賠償一定之損失

Ms. Lin 102-02-01 11: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會有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的問題 2.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提出民事訴訟 ...

 張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若以我的名義是否會成立呢?

1.您建議的「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會比妨礙家庭 ,更順利告發對方嗎?

2. 相關證據資料是否包含100-200通未接電話簡訊內容與出現緊迫盯人行為等?

3. 請問我是否該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

4. 寄出後請問提告是否具時效性呢?因為幾乎每天都有一堆緊迫盯人通聯紀錄與簡訊內容蒐集證據非常有利。

感謝您的耐心回答

Jason 102-01-31 09:56
律師你好 請問若與配偶離婚,若對方要求產財平均分配 我查了一下,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雙方現存之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繼承、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並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請問若我與配偶結婚三年,而我任職的公司做了十二年,在第十二年被資遣,領了12年資遣費,資遣費算是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嗎?若不是我與他結婚才三年,所以資遣費若要算入產財平均分配是否只算後三年的? 謝謝
資遣費應該還是屬於工資後領 依造他的精神應該要平均計算屬於薪資才是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9:03

原則上還是屬於婚姻期間增加的財產,你只能主張該筆資遣費並非婚姻期間取得,而係更長期間

Jason 102-01-30 09:42
律師 你好 請問你說你可以訴請對方應履行同居義務 若法院開庭後會傳喚雙方當事人而配偶沒有來那是不是法官應會判他敗訴 那下一步是再提出離婚之訴?這樣直接與配偶提出要離婚有何不同? 謝謝
如果判他要履行同居義務 他不履行 可歸責他的事由就增加 將來離婚訴訟 你勝訴機會就比較大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19

直接提離婚訴訟一步到位當然好,

不過如果可以先提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對方敗訴又不回來住,比較可以提高離婚官司的勝算

地平線 102-01-29 23:35

我跟我先生88年2月結婚到現在14年左右,91年3月31日因為我發現他這個人很不守信用,於是要求他寫一張同意書,某某地段的一塊地要過戶給我,因為這是他當初結婚的時候答應過我的。96年9月26日我發現我先生去嫖妓,於是我就跟我先生取律師那邊寫了一張如果他在去嫖妓就要給我500萬的契約。就在去年年初,我發現我先生有去嫖妓,而且已經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於是我就要去法院控告他嫖妓那張契約還有91年寫的那張同意書(因為那塊地他在95年已經把那塊地過戶給他兒子了,我們是再婚),於是去年3月27日他就請了律師寫了新的一張土地協議書給我,內容是把以上兩張同意書及契約取消,然後換成另外一間工廠要過戶給我,並且還有很條件,然後我去撤銷告訴。

但是去年4月中他又反悔,然後這兩天,每天晚上都一直對著我罵髒話三字經,一開口就是要跟我上床其他都不要,這樣光憑  嫖妓 和 他對我的態度 我可以申請離婚嗎?成功機率大嗎?因為我已經50多歲了又領有輕度殘障手冊,我沒有工作能力,這樣法官會判給我贍養費嗎?我先生非常有錢,納法官會怎麼判?


沈恆 (沈律師) 102-01-30 03:2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只要您有具體的嫖妓證據,就可以此訴請離婚訴訟上可以請求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最多可以分得婚後剩餘財產的半數。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5

建議你可以先行提履約訴訟,至於離婚訴訟也要有直接證據,不然很難成立

Jason 102-01-29 12:21
律師你好 我的配偶沒有經我同意將我們未成年三歲小孩帶回娘家而不歸,當然還有我之間個性也不合,而他家人非常不理性與講理,所以我想與配偶離婚,若與配偶離婚,以雙方離婚協議條件來離婚 若配偶對離婚協議條件無法達成協議而一直無法同意離婚 未來就一直是在分居中 請問他可去法院提告我不履行扶養配偶與未成年小孩 因為是他未經我同意就將小孩帶回娘家而不歸,並不是我不履行扶養配偶與未成年小孩,所以是否他的提告會有理與成立 謝謝
1.小孩是否有在家裡跟你生活 與你負擔子女扶養費用是兩件事情 2.你可以訴請對方應履行同居義務
華華 102-01-29 07:04
請問各位法律先知:::::若夫妻間,女方提離婚訴訟.但男方不肯,但因為男方有被判刑2年有期徒刑,獲取轉為緩刑5年,請問女方可以以民法第1052條為主張離婚要件嗎?有主張失敗之案例可以提供給我嗎?我跟內人是在台灣認識的,經過兩年時間的考驗才決定攜手共渡一生。八年來,我們的物質生活雖然不是很豐富,但是兩顆相愛的心卻讓我們每一分每一秒都如同在上帝的國度裏那般美妙。今天我們夫妻的婚姻會產生如此劇烈的變化﹐為人夫的我要負起大部份責任,自妹妹來台工作後﹐我的太太就開始起了轉變,凡事都以她為重心,我們夫妻倆的薪水幾乎全數寄回越南。只因妹妹跟我們說她是借高利貸付仲介費才能來台工做我也同意先把越南那裡的高利貸清償掉,想不到妹妹在今年一月時竟然偷偷去跟我介紹給她認識的朋友借錢﹙所用的理由是越南二嫂要開刀﹚而且還不准我朋友告訴我們夫妻。 之後,妹妹不知用什麼方法騙我太太,連我太太也偷偷去跟我朋友借錢即使我們之間有很多問題尚未溝通好,但我依然深深愛著我的太太,開離婚庭訊時法官一直提醒對方律師用1052條第十款作為離婚主張要件,但是我今天做違法的事完全是為籌錢給我太太寄回越南,在這之前我已為我太太背負三百多萬的債務,我所須要知道的是用這主張離婚要件的有無判駁回的案例,請各位提供給我好嗎?
Jason 102-01-28 10:32
律師 您好 我與老婆分居,有一個四歲小孩被他帶走回娘家,請問若要離婚小孩給他,法律上我需要在離婚後還有義務要付錢養小孩,還是說在離婚協議書說清楚就以離婚協議書為準(不是我不想養而是他堅決要小孩而且他的父親不是很理性的人又會在小孩面前亂說話,所以只好忍痛要斷就斷乾淨,我不想每個月付了錢養這個小孩還被抹黑,所以想問看看是否如上說只要離婚協議書對方確定要自已獨立扶養的話也行?) 謝謝
1.離婚後 父母還是都有扶養子女義務 2.縱使在離婚協議書上協議 是不能對抗子女 不過在父母之間還是有拘束力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00

您可以寫在協議書上,並經公證,但該契約不能對抗小孩。只是將來您老了,想要小孩撫養您,小孩可以主張免除。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先至本所部落格底部欄位按『讚』或『g+1』後,證明您是真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協議離婚的話,就看協議書怎麼約
要約一個月給五萬就是五萬
要約不用給錢,也就不用給錢了

建議你,還是要把小孩監護權拿在自己手裡
再怎麼苦也要自己照顧
給對方照顧,依一般經驗,過幾年之後,小孩子就會變心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協議離婚的話,就看協議書怎麼約
要約一個月給五萬就是五萬
要約不用給錢,也就不用給錢了

建議你,還是要把小孩監護權拿在自己手裡
再怎麼苦也要自己照顧
給對方照顧,依一般經驗,過幾年之後,小孩子就會變心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協議離婚的話,就看協議書怎麼約
要約一個月給五萬就是五萬
要約不用給錢,也就不用給錢了

建議你,還是要把小孩監護權拿在自己手裡
再怎麼苦也要自己照顧
給對方照顧,依一般經驗,過幾年之後,小孩子就會變心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小黃 102-01-24 00:41

 

請問一下 我之前跟我前妻一起租房子(當時還沒有離婚) 後來他把我的錢都捲走 跑回越南去 然後跑走沒幾天錢莊的人找上門 因為她欠他們錢 他們上來討債當時我上沒有那麼多錢 他們堅決要把房子內的家電搬走(搬走了冰箱電視洗衣機) 隔天我爸就回鄉下借錢 買了一樣的家電要補回去但是隔天房東就把門鎖給換了 我們連進去都進不去結果他現在告我侵占 也不給我機會談 可是當時房租契約還沒結束 法警昨天打給我說我被拘提要我明天去報到 我會不會就被關了阿 小孩子我一個人再養在照顧 被關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有沒有人幫幫忙 還是有沒有認識桃園這方面的律師可以幫幫忙的 很急 萬一真的被判刑 會很重嗎

PS.法院的人打來通隻我 是用手機打給我耶 他說他是法院的人 要我去歸案 不然會通緝我 法院的人打來不是該用室內電話嗎 怎麼是用手機打給我

蚊子 102-01-23 18:06

你好~我想請問~

日前因為父親向扶養會提出要我們撫養他~

因為父母已經離婚20年了~當時我哥7歲~我6歲就已經沒有住在一起了

因為我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父親也從那時候開始就沒撫養跟探視過~

現在因為腦中風而要我們出扶養費用~

這幾日有去跟律師談過~但因是對方的律師並沒有細問~

想請教~我們這樣上法庭~有機會免除或者減輕撫養費嗎?

關於減輕免除還是得看當下法官的定奪~

有什麼相關的證明能提出來作為我的有利證據呢?

煩請答覆~謝謝

附問:主張減輕~那如果父親那邊還有財產呢?

我們能以父親名下還有財產能要求免除嗎?

還有已經離婚到20年以上母親方可以在要求對方支付對我們的撫養費用嗎?

煩請再解答~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58

可主張減輕扶養責任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3:12

直系血親撫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

建議提出戶籍謄本證明父母多年前已經離婚,再請母親作證證明均無往來,父親也沒盡到撫養責任

阿熊 102-01-22 23:05

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我終究沒有辦法挽回我的婚姻,在法院的調解庭上簽字離婚了,但是我前妻得到離婚的證明後開始出現了後續問題

1.當初在調解庭時調解委員說有關於小孩探視權法律上有明確時間的規定,所以當時在簽字時沒有提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而現在我前妻以當時沒有提出規定時間所以她可以隨時探視,但我不想讓她來打擾我的生活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去約定這個時間?

2.在財產上說依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部份是一人一半(房子及車子和戶頭內的錢如有我沒注意到也是共同財產的部份也請指正一下讓我了解),而現況我前妻不肯與我協調並且申請在她的戶所在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要來調解(因她的父親在地方上頗有勢力在鄉公所內認識的人很多)而我去查申請調解聲請人需至他造的戶所在地的鄉 公所申請而非自己的戶所在地的鄉公所所以她申請調解會我沒去,而現在她就故意要和我拖下去(目前房貸及水電都是我在繳)我是希望能趕快將事情處理好不想再有任何的牽扯所以想請教我該如何去處理較為適當?

3.因房子是夫妻共有但是離婚後我已搬出去,而社區的管理公司向我催管理費(她沒去繳)本人想請教如夫妻共有房子在其中一方已沒有居住在那時,可否要求另一方也不可居住,這部份要如何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以上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弟....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1

你們當初簽調解協議時沒有連同財產部分一併處理乾淨,造成後續執行上的問題,

建議再行調解,把之前漏掉的部分再做補強

chi 102-01-22 17:14

 爸媽約於民國80年結婚,有記憶以來,爸爸不務正業也不顧家,開計程車賺來的錢都自己花用或拿

賭博,家裡的錢都是靠媽媽不分日夜身兼2份工作賺來的(包含我和哥哥學費),有時候喝醉還會打媽

媽(但那時我還小不懂得要叫媽媽去驗傷證據)

 婚後爸媽有合買一層公寓,雖說是合買,但7~8成以上的錢都是媽媽出的,公寓是登記在媽媽名

下。10年前,我、哥哥受不了爸爸,於是帶著媽媽搬到外面住,也斷絕與爸爸的聯繫,但沒有離婚

公寓也給爸爸繼續住。差不多也是那時候,媽媽因為以前不分日夜工作操勞過度,得了腎臟病,每週

需洗3次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家裡的經濟由我和哥哥撐起。

   現在爸爸可能在外面欠人家錢,想把公寓拿去賣,但因為登記在媽媽名下他無法自行變賣,所以提

起告訴,告媽媽侵占(起訴書裡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寫的很可憐,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請問遇到這樣

的情形該如何解決?是否會受限夫妻財產共有制而要給爸爸房子一半價值的金錢?想知道該如何不讓爸

爸得逞並保住公寓,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27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每人一半,而是要看同居互相扶持多久而定,您這案子有諮詢過律師嗎?要不要去法扶問問看合不合條件。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例如合法過戶給您們子女等財稅規劃,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刑事部分,你們可以提出證據(單據、匯款紀錄)來說明真相,甚至可以親自出面作證父親的種種行為,另外民事部分,因動產登記你母親名下,就不是所謂共有財產,單純就是你母親個人的財產,但依法夫妻在夫妻關係解消時(包括離婚)時會有分配剩餘財產之問題(大致上就是二人現有財產作比較,由名下財產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差額的一半),目前最怕的,應該是你父親用殺手,要求離婚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債權人主張改定夫妻財產制後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業於日前修法,所以你父親的債權人應已無法再依原來的規定要求分配剩餘財產給你父親,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i 102-01-22 17:3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 ... (恕刪)

 是登記在我母親名下沒錯喔,目前還沒找律師諮詢過,可否請問諮詢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35

其他律師,我就不知道,畢竟每位律師行情不同,您可以電話比價後再做決定。

小祥 102-01-17 21:56

律師你好:父親在我小時候即有賭博的惡習,從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即不斷積欠賭債,皆由母親向母親這邊親戚借錢還債,大約在我高中時期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母親有向法院訴請離婚通過。在我大學時接獲警方通知,得知父親發生車禍,病癒後由父親方親人接回照顧。最近父親那邊的親人要求我們共同負擔撫養責任;目前父親人送至療養院,每個月花費約為2萬4千元,對方要求我們負擔一半左右。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向法院提出扶養責任減免,有可能負擔的費用會更為低廉嗎?目前社會局要求我們自行達成協議,否則要送往法院審理,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有遺棄罪的風險嗎?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1.如果依照法定扶養順位  應該還是由子女先負擔扶養義務

 2.父母無故不履行扶養義務  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但須經法院審核後許可

 3.相關親屬確實可能提出遺棄罪告訴  而在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

    確實也有這方面風險

小祥 102-01-18 19:27

那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直接由法院去判決我們所需負擔的責任,是否就能避免社會局對我們提出之遺棄罪的告訴呢?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喜德 102-01-16 19:5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男方外遇並且有向女方承認,卻不肯悔過,依然藕斷絲連。而女方想蒐集證據,卻苦無證據可循。因為該外遇對象是以手機撥打隱藏號碼給男方,藉此聯絡私下相約,沒有簡訊電腦力使訊息可尋。而且電信公司的提供的電話號碼明細似乎不是個有力的證據。然後女方深受這件事所惱,有時候從他人告知男方與外遇對象秘密出遊,整個氣到生病或暈倒,導致現在身體虛弱,且患有憂鬱症,就是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可證明男方外遇,而深受其苦。又無法負荷專業徵信社高額的費用,故放棄尋求徵信社一途。再來,如果雙方選擇離婚,而且小孩知道男方外遇這件事,小孩或女方可以用會受到男方影響致行為思想偏差的理由,而選擇母方監護權嗎?然後贍養費還有精神賠償方面,是否也會有個著落?最後,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定罪該外遇對象呢?總不能讓他一直逍遙法外吧?

喜德 102-01-16 20:04

還有補充一點,鄰居跟親戚朋友事知道這件事情的,他們可以算是有力的證人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13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記錄的確不能用以證明有通姦行為。

3.小孩監護權會由法院審酌夫妻雙方資力及工作等來認定。至於主張外遇等造成思想偏差,必須以您能證明有此事為前提。

4.只要您有證據證明您丈夫通姦,就能獲得贍養費及精神賠償

5.律師沒有調查權,所以不能幫您調查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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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 102-01-16 20:56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 ... (恕刪)

我的意思不是請律師代為調查,是請律師能不能依照法律途徑或者一些建議,讓這件事有方法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1:03

您的問題是:證據未足以證明有通姦行為。再好的律師,也難為無米之炊。請於合法範圍內蒐集證據

拍照拍不到
錄音錄音錄不到
抓猴也抓不到
除非當事人自己在法庭上面自己承認
否則這樣很難認定通姦

建議你用別的事實、用別的法條來主張
以達到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目的

你有問題可以來找我
我來幫你研究研究

小瑋 102-01-16 19:00
1.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前夫在101年6月判決離婚..與我現任丈夫在同年9月結婚 同年10月生下我兒子(我現任丈夫的,非前夫的) ,而戶政事務所報的戶口姓是跟我姓,但是要改我現任丈夫的姓氏,他們說要辦否認之訴,
2:現在法院已經說要開庭了,我從友人得之我前夫說他不會答應,還說要請律師告我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各界專業大大幫忙~感謝

爭到底,會對你們不利
最好還是和他們和解

他們不要小孩,你就把小孩接回給自己養
不然,依這個生產時間看來,有可能是發生婚外性行為
他們是可以告你刑事責任民事賠償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02

1.這確實要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才能辦理後續認領程序。

2.縱使和解,您也是要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才能辦理變更姓氏。

3.婚姻通姦必須看您前夫何時知悉,有無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而定。何況,在沒看到您離婚判決理由書之前,實在是無法遽論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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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前夫能否提出通姦告訴,仍需探求其何時知悉,以確定告訴有無逾期.

二.至於小孩部分,仍需先提出否認之訴,勝訴後,再由您現任丈夫認領,之後再經由雙方同意去改姓.

所以本件環環相扣,要一關一關去解套,現在不解決則之後的問題會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時捷 102-01-16 13:04

請求各位律師,提供意見

感恩~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結婚前,我就因為替老婆著想,搬到娘家對面租房子
因為我老婆是無法離開她爸媽生活的人
最近婚姻出現大問題,以及娘家處裡的方式與態度
令我覺得,娘家是個是非之地,只有搬離娘家,才有機會往下走
所以,我想搬回老家,可是我老婆完全不肯
堅持只想住在娘家旁邊,還說,其他地方,他沒有辦法生活...

房租快到期了,我如果直接搬走,不理她與小孩
到時候,一定會被冠上拋棄家庭等頭銜

所以,在搬走之前,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機構

老家有爸媽,且我之前希望將小孩子送回老家給我爸媽帶

我老婆不願意,還說我媽身體不好,手曾經開過刀(雖然我媽身體還OK~)
我是不是可以拿這一點到調解庭去當正當理由?
「要回老家照顧爸媽,而且我媽身體不好,這一點我老婆自己說的」

雙方寫分居協議書,以證明雙方都同意

這樣以後萬一真的需要到法院解決婚姻問題時,
沒有證據
哀~~婚姻走到這樣,我也覺得很悲哀~~.

另外,請問調解不成立,一定會送移送法院打離婚官司 嗎?
如果我老婆與娘家的態度還是一樣,令我無法接受
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打離婚官司
人各有志,我的人生觀,父母第一,老婆小孩第二
取捨的時候,我會選擇父母..

1.因為案件並非法院移送調解 所以調解不成立 也不會主動移送法院 2.如果有協議 不論協議效力如何 確實可以證明自己並非惡意遺棄他方

分居協議書最多也只能證明對方同意你不用履行同居義務而已
這個對你的問題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現在就是對方沒有心和你去外面住
而你也沒有心和她住原來的地方
雙方都沒有心,或許如你所說,離婚是個選擇
只是,這都不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裁判離婚的各款法定原因

現在就只能以協議離婚
或以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項難以維繫婚姻之理由,請求裁判離婚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或寫信問我

本件依照您所主張之內容原則上並不具有可以強制執行之效力,亦與法律所定夫妻同居之訴的類型明顯不同,究竟可否聲請調解調解會可能不會受理)顯然都有的問題。

再者,本件即使可以送調解會(調解會予以受理),也仍須雙方能夠達成一定內容之協議才能形諸文字作成調解書,進而送交法院審核,產生一定法律上之效力,所以根本上的問題還是在你們夫妻間能否取得共識,如果沒有共識也會是調解不成立,還是徒勞無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參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小瑋 102-01-16 10:35
1.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前夫在101年6月判決離婚..與我現任丈夫在同年9月結婚 同年10月生下我兒子(我現任丈夫的,非前夫的) ,而戶政事務所報的戶口姓是跟我姓,但是要改我現任丈夫的姓氏,他們說要辦否認之訴,
2:現在法院已經說要開庭了,我從友人得之我前夫說他不會答應,還說要請律師告我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各界專業大大幫忙~感謝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華華 102-01-13 15:03

律師您好:我太太提出離婚訴訟,並主張民法1052條第十款,因本人有被判徒刑2年但是轉為緩刑5年,請問在緩刑的?況下可以因此作為主張嗎?另外我太太的妹妹在電話恐嚇侮辱我(只有我太太及她妹妹男友聽到),並且跟我借款和東西不還,請問我要如何才能對她提告?我太太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領走我的存款這樣算侵占嗎?請律師幫忙我的信箱是l660816@yahoo.com.tw    電話是  0983 448 845  敝姓李  謝謝

 另外我被判緩刑的事我太太是知道的(去年十二月宣判但十一月辯論終結時法官已告知判決決結果)請問可以以時間點來說我太太的主張無效嗎

 

 

Sasha 102-01-10 20:20

家人於今年初離婚(我們為女方)。離婚前因家中有債務問題, 男方有傳一封簡訊威脅若不離婚要將此事張揚到女方公司。

後又親筆加簽名寫了契約給女方, 書名只要女方願意, 隨時可再與她重新結婚

因對方的威脅與契約, 女方答應離婚離婚時是在先在速食店簽協議, 由男方找了兩個女方並不認識也未確定女方有無離婚意願的證人來, 四個人輪流簽名。後由男女方兩人到戶政事務所手續

離婚後有半年時間, 男方皆不斷保證他會履行契約, 甚至屢次將女方帶回婆家, 與親戚家人聚會(只有男方爸媽知道他們離婚, 其他人並不知道)。今年八月開始, 男方表示不願履約並另外結交女友。女方因此事精神重創, 甚至必須看精神科治療。

想請教各位律師, 事後我們才得知, 此契約恐無效力。從頭到尾男方早已知道這契約無效, 卻仍拿來詐騙女方離婚。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指點, 此事該如何處理? 從恐嚇簡訊證人部分或是精神求償部分, 有哪條路可走? 實在不能接受家人就這樣被欺瞞欺負。

萬般感謝各位律師的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方無離婚之真意,且證人也未確認女方之真意,則可以提起確認婚姻存在之訴,藉以拘束男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55

如果對方真的如此惡劣,離婚解除彼此間關係是最好的

寶寶 102-01-10 15:59
律師您好: 感謝您! 是否請專業律師擬定贈與契約法院公證就具有強制執行力且先生不能中途後悔? 會有行使權利期限嗎?(如多久不辦過戶 就算無效呢?) 可是 萬一以後離婚 先生可以要求財產一半請求權嗎? 再次麻煩您!感謝您!
1.經公證贈與契約就不能撤銷 不過最好還是在15年內請求 2.夫妻間贈與應該還是屬於無償性質 該房屋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黃.r 102-01-09 14:22

我與老婆因家庭理念不同.協議離婚.
但我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
說明:結婚2年,剛結婚1年後她因工作、個人習慣,幾乎毫無家庭概念可言,做妻子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徹夜不歸,丈夫聯絡不到諸如此類,完全依個人生活模式在生活
一年半後她有掌握到一些即時通聊天訊息斷定我有偷吃.但我實際是沒有.更沒有會同警察來抓姦.什麼都沒有..如此咬定我偷吃.她表明因為我這樣所以她更不用負家庭責任及義務.將近一年半的時間.雖有婚姻關係.但形同陌路.

 

因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我提出離婚要求
經過爭吵,溝通後我只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條.
兩願離婚:
1.要求是剛結婚後5個月我貸款借給她共79萬.由我負責.債務與她無關

2.婚後我用基金買給她的機車,無條件過戶給她
3.她要搬走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
第二條:
訴請離婚:
1.依上述掌握之證據,告我通姦,並指定法官,除了債務與她無關,還要求我名下更多財產,並使我有牢獄之災.
2.在法院判決前,她要繼續住在家裡,並完全不支付任何基本開銷,

我除了79萬貸款每月攤還,還要負責個人生活開銷,家裡基本開銷,轎車開銷,
真的付不出來,所以必須先把房子出租,但等於要兩願離婚,並依她的要求執行,所有東西已搬光,僅剩一條棉被及枕頭和一堆垃圾給我,也等於我默認我有通姦行為,更可在所有人面前大肆宣揚我有通姦事實,

若訴請離婚前,若雙方條件不能接受必會一直打官司下去,可能2-3年,藉時我也必須支付所有開銷,光這個月我就撐不下去,何況2-3年..

我該怎麼辦?該怎麼保障我個人權益?
若兩願離婚,是因避免訴訟期間無力償還貸款,為防止房貸繳不出,車貸繳不出被拖走,而選擇兩願離婚,

我有草擬一份聲明書聲明所陳述為事實並非默認我有通姦.請律師大人指點與指教.謝謝!

 

               聲  明  書

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甲方)以及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婚姻關係續存中,因理念不合、家庭觀念不同協議兩願離婚或訴請離婚,

 

雙方共同聲明以下協議:

(1)乙方主張兩願離婚條下如下: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甲方使用個人存款購買229-DTJ重型機車無條件過戶於乙方名下 乙方所使用之個人物品、家具,全數搬離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

 

(2)乙方主張訴請離婚條件如下:

1.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2.  乙方主張可指定檢查官、指定法官,使其判決勝訴並要求甲方名下財產分配,甲方名下之負債概不負責

3.  乙方主張訴訟期間,婚姻關係續存中仍得居住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並完全不支付居住期間內之家庭基本開銷至判決結果

 

 (3)甲方聲明事項如下:

  1.  甲方放棄訴訟離婚係因訴訟期間仍需負擔個人負債及乙方生活開銷,已無力負擔。

  2.  甲方同意兩願離婚,並否認乙方主張甲方婚姻續存期間內有通姦之行為

 

為避免甲方名譽受損,以上陳述之事實,恐口無憑,特立此聲明書為證。

kimmy 102-01-07 14:45

我有一個女兒 目前快五歲

我前夫之前都一直在服刑,也是我一個人再帶我女兒

後來他服刑完,我們也去辦理離婚手續

當初我跟我前夫離婚,想說他能給小孩比較好的經濟條件,所以監護權我才協議給我前夫

離婚證書上附註是空白,我完全想說好聚好散,也信任對方,所以我們只是口頭說好探視時間

剛開時他也有遵照之前的承諾給我看小孩

但後來她慢慢開始一直找理由,每次都說小孩生病或著她要帶小孩出去,讓我越來越少看到小孩

漸漸到現在他更本不讓我看小孩了!

我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應我,就連我前夫現在他也搬走她原本住處,我更本不知道他把小孩帶去哪,我真的很擔心我女兒

而且在我跟他吵翻之前他還有傳app給我,意思是說要連探視權都不給我

我是一位母親,我怎麼可能會連看小孩都放棄,所以我不肯

後來他馬上亂灌冠一個罪名給我爸爸,說我爸爸性侵我女兒(因為在他服刑時我搬回娘家去住)

為了證明清白我也說讓他告去法院,讓法院判

最後法院是證明了我們清白,以不起訴處理,我爸爸也要以污告告他目前法院也受理中

在來我跟我前夫以前在app的談話內容中,他也說小孩在他那邊之後,有雙重人格還說甚麼有帶他去看過醫師

我真的很擔心我女兒身心靈發展,我不想再讓我女兒留再我前夫那受他的教育

我前夫為了要爭我女兒,可以不折手段的污告我爸爸

再來我好久沒見到我女兒了!我真的很想念他,但也不知道它搬去哪了

我打算去申請改訂監護權訴訟,可是我真的很擔心我前夫會跟我搶到底

之前我有去法院問過諮詢律師,他說改訂監護權很難

我真的很無助

請幫幫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權,若情況危急,也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這種家事案件,處理起來非常的複雜

主要就是要向法院敘述對方不適合行使監護權

而我們這邊,和他們比較起來,更適合行使監護權

 

這種家事案件,非常複雜,法院還會派社工去雙方家裡調查

建議你還是請律師幫忙

 

有問題可以寫信或來電問我

mlshih 102-01-06 08:49

律師您好~我正與妻子談協議離婚當中,但她一直藉故拖延不簽字,讓我很頭痛,因為幼女也需要一位新的母親來陪伴......茲請教:1.前妻聘金+嫁妝均拿回去,我能請求返還聘金嗎?2.幼女扶育費的部分參考的標準是以台南市為主嗎(我們是台南人)?還是另有選擇?3.又協議書內為載明扶育費的話,事後該如何請求?(提民事訴訟?)以上,所求金額絕非一己之私,而是要給幼女能有個更有保障的未來,懇請惠予賜覆,感激!

1.如果結婚的贈禮 離婚後除非雙方同意 否則無法取回 2.子女扶養費除非另有協議 不然實務上確實以當地平均生活所需為準

mlshih 102-01-06 19:4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結婚的贈禮 離婚後除非雙方同意 否則無法取回 2.子女扶養費除非另有協議 不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指教~另,有關扶養費的部分若沒在協議書上明說,則日後可選擇何種方式請求?民事訴訟嗎?謝謝您~

mlshih 102-01-06 19:4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結婚的贈禮 離婚後除非雙方同意 否則無法取回 2.子女扶養費除非另有協議 不 ... (恕刪)

律師抱歉再提一問:若彼此對探視權中的探視時間、長短有異議的話,則要法院判決嗎?又判決先例中有最低探視時間的保障嗎?比如一個月至少一天等等.....謝謝您~

一、扶養費或探視方法、時間未能達成合意者,皆能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暨定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這是屬於家事事件。二、實務上,會面交往一般是非親權人之一方得於每月偶數週之週六早上至週日晚上行使。特殊期間,如寒假、暑假等,得延長探視時間為一週及二週。三、以上,謹供參考!

月舞靜 102-01-04 08:57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1-04 08:48  文章人氣:3 個人積分:16

請問律師

我在婚前同時交往A男跟B男

後來懷孕了~嫁給了A男...

但事後發現小孩是B男的...

在自責跟痛苦的情況之下..我只好騙A男假離婚..

A男目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跟我離婚了..

但是我們還是同住在一起

哪我可以上法院訴請否認A男跟我小孩親子關係嗎?

哪如果A男拒絕跟我作親子鑑定!哪需要B男的出面嗎?

哪這樣A男可以告B男嗎?

在目前我們已經離婚的情況下!A男可以告我們通姦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仍可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訴訟中可以請對方進行親子鑑定.

二.若小孩確定是B男所有,之後也可以請B男認領.

三.本件若您與B男發生性行為是在婚前,則尚無通姦罪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主要就是因為你的懷孕期間,有和你與A婚姻期間重疊,所以法律上,這個小孩是A的

不過,你可以自己提起否認婚生之訴,這個訴訟就只是否認小孩與A的血緣

與B沒有關係,B在這個否認婚生之訴,可以完全不用出現

也就沒有被告通姦的問題

 

當然對方一定不是這樣主張,一定會想要把B進來

如果後續進展,不知怎麼處理,可以來電、或來信問我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24

你現在要做的有兩件事,

第一個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以小孩名義提告,把小孩跟a的父子關係切斷,

第二個是向b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以小孩名義提告,

當然b願意認領的話就不用提訴訟,不過還是要等小孩跟a父子關係切斷後,b才可以認領,

如果小孩受孕期間早於你跟a結婚時點,不會成立通姦

102-01-03 22:44

律師您好:

看到之前有人請教:銀行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貸款中的房子)乙事!

內容:

依照您的敘述,您將房屋無償贈與給妻子,如果依形式上,基本上是有害於銀行債權,所以銀行是可以向法院訴請撤銷贈與契約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過撤銷債權的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果銀行是在知道您贈與給妻子滿1年後才向法院聲請撤銷,您可以向法院主張已經超過除斥期間,銀行聲請撤銷是無理由的。另外一個方式就是主張當初購買是信託或借名登記您名下,其實真正所有權人的是您老婆,但是這樣的主張是要有金錢的流向來證明。

(參照民法第244、24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是在離婚贈與,新法通過,對上述案子有幫助嗎?

另外請教的是,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何得知銀行知道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的時間點呢?

感謝!

       銘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8

1.這跟新法沒關係。

2.舉證超過除斥期間的人不是銀行,是您方。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

102-01-01 16:42

弟妹是大陸新娘.在去年7月份趁他大陸爸媽來台依親回去時.一起偷偷回去了.丟下兩個孩子不聞不問.前面幾天在電話中話說的很絕.說再也不回來了.我們去移民署及家中附近派出所發現,皆不能報案.因為這半年內她是可以自由進出台灣的.所以不能告她遺棄.好不容易大家心情平靜下來了.最近她又很積極的想回來.而且還談到她要離婚.她想帶走一個小孩.並要求要我們給她贍養費之類的問題.我想問,像這樣的狀況我們在法律上有什麼保障?如果真的離婚.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準備?我們不想給她一小孩.可以介紹台北地區比較專長離婚官司(外配)的律師幫助我們嗎?謝謝

P 101-12-25 16:46

律師你好,請問要對前夫提告扶養費的問題, 我的離婚協議書裡沒有註明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所以只能先訴請到期的部分是這樣嗎?

所以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這過程會花費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需要請律師嗎?

1.原則尚未到期的部分如果沒有特別約定 是無法直接請求 2.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起訴 因為支付命令對方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還是會轉入訴訟程序 3.支付命令聲請 需要繳500元 4.要一併考慮是否假扣押 5.如果對法律細節無法掌握 可以考慮找律師陪同處理

莉莉 101-12-23 21:54

想請問律師我這樣的狀況是否可以請求法院移轉監護權

與前夫離婚約2年,只看過小孩二次,每次都約1-2小時,不能帶出去。

離婚後孩子在台北奶奶家給奶奶顧了4-5個月,被前夫帶去屏東照顧約10個月,前夫自願調職去高雄,孩子又跟著去高雄,半年後工作太忙,又交回給台北奶奶照顧,我在這約二年間跟孩子相處時間太短,(只見過二次共3-4個小時)孩子不認識我,想委託律師幫忙打監護權官司,但我已再婚又生子不知是否會影響法官的判定,我跟現在的先生經濟狀況穩定,如果孩子帶回來身邊至少不會跟著前夫常常要換地方住或南部北部輪流住,如果沒打官司,我很難看到小孩,對方都說小孩不在台北,也不願讓我帶出門,我的孩子快3歲了..還不認識我這個媽媽,......請問律師因為以上的條件我如果打監護權官司是否會有勝算.我知道沒有穩贏的官司,但想了解這樣的狀況是否會有機會打贏....謝謝律師..

1.改定監護 需要對方有未盡保護教養子女義務的情形 所以你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照護子女確實不適合 2.經常變動子女居住地 應該是可以當作其中一個事由 3.依你的情況應該還是有機會改定的

冰劍 101-12-22 16:50
因自己的心軟跟這個東南亞外籍的一起踏入婚姻
結果婚後<吃我的/住我的/一切開銷都我一人~還有小朋友(他都不給留在他那邊)
還讓我知道他早已有太太/小孩
2人導致吵架.外籍負氣離家(97.12月至今
中間外籍出現都是要求
要我配合辦理居留證!

目前2人正在訴訟官司
我沒錢無法請律師辯論/沒人可以幫助我
外籍請律師~搞一堆莫須有的證據往我這邊塞
我心力交瘁

上月11/12開庭時看得出來~法官重心都往律師
我整個心往下掉~知道肯定會輸
我感嘆法律站在有錢人/有律師那方
不保護一般老百姓~誰叫我沒錢~又不是專業人士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台灣人的尊嚴被外籍踩在地上這樣利用

所以這月21開庭的時間我看開了~我也不想再爭論!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無論判什結果~我只能默默的承受 2012-12-22 08:17:15 補充

心力交瘁..............感嘆
只能靠工作忙碌麻痺ˋ自己
好想放棄一切

 

對方律師第一次民事上訴文件是訴說

1.男方都不知情我要離婚事由(我有反駁:從他的通聯記錄我都有告知

2.說我知悉他居住地(我有反駁說他居住何處我根本不知道.而且2人均再不同廠區上班.到最後卻變成重點往2人上班的地方去爭辨

3.97.12至今他負氣離家說是我趕出去的(我有反駁說是他自己要出去

4.訴說100.7-8月我有要求他去做墮胎手術(這點是因我喝酒醉造成疏忽

5.說我97.12月以他拒不回台灣/不履行同居義務辦理強制離婚(這點我反駁

是他自己告知說要回去之後就沒連絡~)

這些我所反駁的事實均是在11/12所說的.那天法官還叫我12/21要提出證人

直到12/18又收到他掛號訴說

1.說我於97.12月後就沒有與他聯絡於事實不符

說我知悉男方連絡方式並非我所說的連絡不到/2方均沒有往來

2.主張說我知道男方上班地方/並非像我說的主張男方在所不明

3.他有找他之前主管來當證人

而我心力交瘁12/21號我也沒去開庭~

 

 

 

沈恆 (沈律師) 101-12-22 17:14

沒有律師協助訴訟比較容易居劣勢,如果經濟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免費律師協助。另外,如果外籍配偶與您結婚前已有太太,那是不是可能有重婚?如果是重婚,您應該提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而不是提離婚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