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105-06-29 11:11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9 11:29

點點 105-06-21 14:37
因2016/06/09 下午2點左右
行經民權西路往台北橋方向
當天下大雨 天雨路滑 視線不佳
我騎機車內線道直線行駛
當時已經有一台汽車經過,因為死角關係,
未看到左邊有一台黑色休旅車,
原本他在迴轉道(左邊)
突然打了右方向燈往右開,我看到的時候只有距離三、四公尺遠
煞車不及,(時速40左右)
輪胎有打滑,還是撞上他的右後方,(因為他有往右邊移動)
我摔出去 受傷 車損
當天就上了救護車去急診
當時員警做筆錄時 對方說不用我賠車
且員警說不論對錯 對方應賠償我醫藥費
他們當時也說好
但事後過了三四天 沒有一通電話來問候
我在昨天打給對方
請問對方車禍的事情如何處理
醫藥費跟修車費方面
但對方就回應我說:
小姐是看妳要怎麼處理 醫藥費妳找我們的理賠公司要
修車費如果妳要 我們也要妳賠
我說 那不私下和解的話要去調解委員會嗎?
她就直接說 她要上班沒空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叫我自己再想個一兩天
要怎樣再跟她說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因為沒有經驗,但似乎被對方吃死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4:48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105-06-21 22:10

KaChao 105-06-15 16:22
法院勒戒單子來了..
因基於我上班的關係要到處跑不常在家
所以單子是媽媽接收的
我在電話中問家人只說21號要開庭
我沒想太多只想趕完工作好處理這件事
殊不知昨天去法扶中心問
法扶跟我說已經來不急了
在上一次開庭就要提民間治療之類 ..
我又去朋友介紹的律師事務所詢問
我說我想在確定勒戒之前跟法院提
在外治療,因父母年邁母親走路不方便
可以說是我在撐經濟,加上自己有拿工作
沒做完可能還要賠錢等等等 ..
那律師也說上次開庭怎不講
我說我清晨被抓做完筆錄送地檢中午出來
到收到這張單子通知勒戒
中間沒在開庭過或判決書寄來
他們也覺得有異打電話去問好幾次
但還是跟我說(應該)是確定要勒戒
怎麼上次不提,父母請親戚顧這些話
[重點父母不是要人照顧
他們年邁沒工作沒收入家裡錢是我在給
若進去勒戒沒工作沒收入可能還賠錢到時就不知怎麼辦了]
各位律師我想問
我向法院提出在外治療機會沒了嗎?
而我是第一次吸食[安非他命]
吸食時間一個多月
常加班到很晚才好奇吸食
被抓到現在沒吃也沒戒斷症狀沒毒癮
因是第一次跟本不知道相關法條
知道有院外治療也是被抓後了
我沒有為了要逃避勒戒說這些
我自己做錯事我願意承擔
真的只是因為一些家裡工作的因素
不得不在外工作照顧家人
若說有其他處罰勞動罰錢報到之類後續
我都可以接受
21號開庭前我自行去醫院治療呢?
跟法官說有在治療真的有心不碰
和治療證明什麼的,法官會通融嗎?
真的沒有迴轉的餘地嗎?
現在真的很急
到開庭距離一禮拜也沒心工作
求問律師們還有其他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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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2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13

Ting 105-05-24 17:37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105-05-24 21:12

Ting 105-05-22 13:52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105-05-22 14:25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105-05-22 19:56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105-05-22 21:20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2 21: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您所述情形,長輩在主觀上並不是基於「逃逸」而離開現場的,因此難認為客觀上是屬於「逃逸」行為,主觀上也難認為有「逃逸」之故意,因此肇事逃逸罪應有主張無罪之空間。 但若是長輩違規導致對方受有傷害,這部分對方提起過失傷害罪的告訴的話,這部分還會是會有刑事責任,應在偵查階段與對方談看看和解事宜,若能談成和解、對方願意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就會為不起訴處分,案件不會送到法院論罪科刑。 至於雙方責任歸屬的話,可以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了解責任歸屬,若有不服的話,可以再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mella 105-05-07 08:03

景宣 105-04-12 01:16

jj 105-04-08 06:1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105-04-08 07:20
一、酒駕的部分,簡易判決處刑速度很快,如果你需要時間籌錢,可以考慮具狀聲請法院開庭。
二、這類案件一般來說緩起訴條件與判決的結果罰的錢會很接近。法官也是判易科罰金的多。
三、判決確定後如果無資力易科罰金可考慮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四、你受傷部分六個月內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對方也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除非她完全無傷。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不因刑事程序之進行而中斷時效。如要進行民事請求請注意時間。
六、民事可能的請求方式:和解,調解,支付命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各有優缺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尾熊 105-04-07 08:48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105-04-07 09:20

阿博 105-04-06 13:2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在4/1號時跟一台機車發生碰撞
對方是無照未滿20歲之少年
所騎乘之車輛也是別人的
而我是開車
事情經過是:
我當時開在主線道上直行方向
對方則是從路邊直接往左轉有意要迴轉的動作(這裡有小十字路口)
因為當下對方是兩個人一人騎車一人在對向
對方說因為對向的那個人叫他他才會要迴轉過去找他
而對方說他有看後照鏡以為我車沒在動他才轉
問題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時是離他有點距離
他那時停路邊沒動作
當我接近他時(大概不到兩公尺)他就突然左迴轉
我有煞車但還是撞上
對方的傷勢是左腳小腿斷兩根骨頭需打釘子
我人沒受傷
對方是單親家庭是阿嬤一手帶大
態度不會很差
但是當天在醫院就有意要跟我求償打釘子的費用大概七萬
我當時只跟他說要先等肇責判定出來再談
後來連續三天我都有打電話過去關心對方的傷勢如何
我車牽去原廠今天估價單出來修理費要九萬七
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要怎麼做?
是先跟對方報價還是按兵不動?
請各位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比較適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6 13:51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6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