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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鈞 105-03-09 21:1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於今日凌晨我吃了薑母鴨再回到家之前被警察攔下酒測~該名警察問我離開薑母鴨多久了我說一下子了..然後對我實施酒測他也不給我水漱口說我超過預定時間然後就叫我測一值趕我~結果0.26~我後面跟他說我應該有權利漱口吧....他說吹了就沒辦法了...我說我要求漱口再吹一次...他們都不理我~後來到警察局我就要求做生理平衡結果測了同心圓~直線迴轉~還有單腳獨立30秒全部都正常~後來今天檢察官問我承不承認公共危險罪~我回答不承認~我說因為我的酒測流程有問題~我又附上說我有要求做生理平衡全部都正常~可是檢察官說生理平衡對我沒有什麼幫助~請問我該怎麼辦今天已經在地檢署開庭結束~

前提是我一年前有酒駕~可是這次我做了很多測試而且也沒有肇事~請問該怎麼辦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態駕駛罪已經修正,若你酒測值超過0.25就會構成本罪,毋庸討論使否致不能安全駕駛,所以跟你是否肇事無關。 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法官求情,請求從輕處理,但你一年前酒駕若宣告有期徒刑並經執行完畢(如易科罰金),可能會構成累犯會加重二分之一。
wumhi 105-02-20 22:17

你好~去年9/9,媽媽騎機車載我去上班的途中,與另一人的機車因車距過近,車頭互碰(互卡),造成我們的機車不穩倒地,當時對方從我們的左後方直行而來(初步判定表是這樣畫的),當我轉頭看到他時,他的機車已經在我們左邊,且他的機車還不斷往右偏向我們(我們的機車在行徑中可能也有向左偏),我們還來不及反應,下一秒他的機車車頭就與我們的機車車頭卡到了,我們因此倒地,他則因車速比我們快,衝到前面紅燈後才停下來,迴轉回來。媽媽被送醫診斷後發現左手肘(粉碎性)、左手腕、左膝蓋3處皆骨折,右手腕則是脫臼,開刀開了10幾個小時,在事發當天,對方雖有打電話來,但也只是詢問我們關於機車強制險的部份,之後幾天也只有用簡訊與我聯絡強制險該準備哪些資料,並給了我保險公司承辦員的電話,說等媽媽傷勢穩定後再辦理保險理賠,就沒再連絡,也沒過問媽媽的傷勢,更沒來醫院或家裡探望過,由於事發當時的路段並無監視器畫面(攝影角度沒拍到那),也無路過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或店家的錄影畫面可證明誰對誰錯,加上筆錄是分開紀錄(警方先做他的筆錄後,再到醫院找我們做筆錄),所以警方的車禍事故初故判定表上標示為:判定不出結果,經過了4個多月,在上個月底(1月),我們聲請了第一次調解調解一開始,對方口氣就非常不好,說不懂我們為何要聲請調解浪費時間,當調解委員問及媽媽傷勢及醫療花費時,他們說年紀大都會(暗指媽媽受傷骨折吧),還說那天是他們運氣好,不然倒地的是他們,然後提到理賠,他們說要就機車強制險的20萬(可以幫我們申請理賠送件),其餘多的不可能,要我們不要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身上,他們不接受,說看我們主張的是什麼? 是要強制險20萬的理賠,還是上法院,若要上法院,他們沒時間,會委任律師等我們,最後調解就沒有結論 (對方很強勢,也不願意再調解)...由於下個月3/8就滿6個月了,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至少要2~3個月,等鑑定結果出來,也過半年了~我們應該也做不了任何事了吧,車禍鑑定會建議我們可先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在開庭時向法官申請車禍鑑定(這樣才能在期限內2者都提出),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誰對誰錯(或雙方對錯比例各佔多少),這樣提出訴訟可行嗎? 會有勝訴的機率嗎?若提告需花費多少訴訟費用呢? 若不幸的我們官司打輸,是否須負擔對方的所有官司費用? 謝謝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有利於將來爭取和解。 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等候鑑定意見書。 鑑定意見書認為對方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切勿遲誤。 刑事部分無訴訟費用問題;民事部分敗訴一方要負擔訴訟費用。 刑事及非強制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補充:當初受理之交通警察機關會有對方之資料,直接向該機關申請,並準備初判表、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
wumhi 105-02-20 22: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 ... (恕刪)

律師你好~首先先謝謝你的答覆,但我想再請問一下,我手上只有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我要提出告訴,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另外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跟手機,其餘對方的資料都沒有,能提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3:43

您好!

如果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口頭向警局提出告訴或寫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後續警檢就會處理,必要時會通知您到場詢問或補充資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恰恰 105-02-02 10:31

我在前幾天下班時,騎機車經澄觀路橋的大迴轉處,當時無路燈,故環境昏暗,結果在大轉彎處有兩台汽車違停,且沒有放置三角錐警示,造成我閃避不及撞上第二台車,造成我機車前方全毀,我頭部,膝蓋,右手撞傷,下巴撕裂傷,縫了四針,對方後擋風玻璃破碎,警方場後才知道是第二台車酒駕擦撞肇逃,被另一方攔停在澄觀橋上,才造成事故,第二台車駕駛移送法辦,我的機車全毀,但估價維修約1.5萬,對方的車廠來電通知我維修費用約3.5萬,請問我怎麼處理比較合適?謝謝。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 可在6個月內針對第二台車駕駛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偵查中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要準備相關醫療單據、維修單據,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1:01

您好,

 

1、本件應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如有疑義,可再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若對方停車未在適當距離放置三角錐以提醒來車,應認其具有主要之過失責任,您除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外,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所有費用,包含醫藥費車損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才能依據過失責任求償

2、倘若我方的過失責任較大,或是核以修繕費用之後,確實可能發生我方必須賠償的金額較多的問題,不過因為我方有受傷,所以對方還有一個刑事責任,可以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

溫小姐 105-01-27 11:23

您好,日前我(機車)在中間有安全島之路段違規迴轉,當時我們是一群人一起迴轉的,但當我迴轉時,後方A機車擦到我的車尾,造成我機車直行時有點撇掉,(當時已經迴轉完成)後方B機車又因車速過快而撞上我,造成我膝蓋手掌大擦傷流血,無法上班,車子也維修多處,B機車情侶在筆錄時有說自己當時也在跟後座的女友聊天,所以沒有很注意前方狀況,他們輕微擦傷(不造成行動不便),車子維修了幾萬塊,請問他們跟我和解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均仍有過失,建議可以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15 10:44

昨天(1/14)晚上因巷弄迴轉倒車與後車有小擦撞,僅後保桿有小擦傷(雙方人無傷),當下報警後,現場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下由警方提供的和解書,想請問一下這樣還會有後續的民事刑事責任嗎?

你好:

無人受傷,也沒有肇事逃逸,不會有刑事責任民事上你們已經和解,就要依和解契約履行,否則權利受損害之人會依照和解契約起訴請求履行契約,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財產、所得。 若當場賠償,就本件交通事故,無法再主張權利,不會衍生後續民刑事問題。
亞芳 105-01-04 11:13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已經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右前處,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 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 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不寫肇事逃逸。 我們該怎麼辦。

你可以請求醫院將受傷的情形寫成診斷證明,然後將相關的證明提出,表示雖無外傷但是因為車禍後身體不舒服前往醫院才發現脊椎因為車禍受傷,並提出告訴狀請求追訴對方過失傷害肇事逃逸責任。警方收到你的訴狀後,請他蓋個收文章,然後將影本留著存檔,這樣警方就會認真辦理你的案子。

至於是否有頂替的問題,在警方或檢察官後續偵辦中,你可以陳述你看到的情形,請檢察官查察真實的犯罪人及犯罪事實。

亞芳 105-01-02 10:46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

亞芳 105-01-02 10:23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我們該怎麼

亞芳 105-01-02 10:08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已經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右前處,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 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 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不寫肇事逃逸。 我們該怎麼辦。

亞芳 105-01-02 09:43

我們上個月發生在要去國道迴轉道出來相連T型叉路口(以到叉路口中間,快完成轉彎),遭後面直行車撞上轎車右前處保險桿車燈掉下來(後面檢查車軸引擎等零件移位),對方下來理論,說要報警,人卻開車跑了。人雖無外傷,但做筆錄時,發生腳麻,抽筋,警察說我們是緊張引起的,給貼布,不寫入筆錄中。我們也以為小傷,但疼痛一個禮拜了。覺得不行,上診所治療,可仍疼痛一個禮拜,就上長庚治療,照X光才發現脊椎有兩節脫臼,頸椎也有拖臼。我們明明看到是男人,現在說是他老婆開的。我們無行車記錄,只有拍到他們停下來上來理論畫面。我們明明是被撞,警察說是擦撞,且對方說我們撞他們後面。對方是隔天晚上才去做筆錄拍照,拍他們車左後貨車護欄擦痕。我們說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有照片不用調。我們明明有傷,警察說無傷所以不寫肇事逃逸只寫駛離現場。請問律師我們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2 11:42

您好,

 

1、您可向對方提出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告訴,因為您確實有受傷,且傷的不輕。

 

2、光有照片未必能完全還原現場狀況,您還是可要求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未來可向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委由律師處理後續事宜,較能保障自己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洧銘 104-12-29 22:51

小弟在待轉區停紅綠燈時,被一輛紅燈迴轉的小貨車擦撞
小弟車子有部分損壞,人沒有受傷
對方當時有留下電話,希望不要報警
之後打電話要求修車費都說他在忙,等他有空再處理
後來因為會怕對方不打算賠償所以去派出所備案請警察保留監視器
警察說人沒受傷只有民事,叫我們自己處理,他們不會插手
到現在打電話過去他不是不接,就是接起來說他很忙,沒空就掛電話了。
小弟想請問這要怎麼辦??
調解委員會申請有用嗎?
小弟的車有辦法讓對方全額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23:09

您好!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額賠償損失,但應扣除折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洧銘 104-12-30 01:0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折舊是什麼??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 ... (恕刪)
洧銘 104-12-30 01: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小弟知道折舊是什麼了!  那請問一下 
車子是全新的  剛牽兩個月
折舊應該不會扣多少吧?
然後對方嫌修車費太貴
要求送去她挑選的店家修理
畢竟我車子是全新的
我怕他拿去裝中古貨...
可以拒絕嗎?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 ... (恕刪)
104-12-22 09:56
我給同學載 我們在回學校的路上 我們是直行車 前方A車想要在雙簧線迴轉 離雙簧線還有一點距離 我在後座就已經先緊張會不會撞上了 結果過每幾秒撞到A機車車頭 同學硬ㄍ一ㄣ了很久我們還是摔車了 (刮地痕5公尺) 我硬爬起來盤腿坐地上 右手肩膀下方覺得特別痛 膝蓋擦傷 同學手腳擦傷 A很緊張來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 後來A移動他的車子 一直拉我跟他去診所 我拒絕他 後來A說沒什麼事他要先走 我不讓他走 因為還不知道我們傷勢怎麼樣 而且如果他走了就找不到人了 後來我們報警叫救護車 A就只好留下來 救護車警察來了之後 A留在原地做筆錄 到醫院以後 醫生說我右手肱骨骨折 脫臼 要開刀 轉院後 我住院四天 裡面裝了鋼板跟11根鋼釘 (不用拆的) 休養一個月後去交通隊拿現場照片 現場圖 初步判斷書 現場照片 A車頭有裂開 刮地痕有5公尺 現場圖 兩台車均移動 (但不記得是誰移動我們的車 我們兩個都受傷不可能去移動車子) 初步判斷書 A 違規停車或暫停不當 同學 未注意車前狀況 1.這樣的話 肇事比率是多少? 2.移動車輛 嚴重影響判斷 應該怎麼辦? 3.刮地痕能判斷車速是多少? 4.應該去找證人證據嗎? (目前沒有監視器) 5.對方尚未跨越雙簧線但行車方向往對面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44

您好!

肇事責任歸屬應該申請車禍鑑定,以鑑定委員會判定為準。若可能就盡量去調閱監視錄影紀錄或找證人,否則鑑定委員會會以現有資料全盤考慮再做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2-19 19:23
我給同學載 我們在回學校的路上我們是直行車 前方A車想要在雙簧線迴轉離雙簧線還有一點距離 我在後座就已經先緊張會不會撞上了 結果過每幾秒撞到A機車車頭 同學硬ㄍ一ㄣ了很久我們還是摔車了 (刮地痕5公尺) 我硬爬起來盤腿坐地上 右手肩膀下方覺得特別痛 膝蓋擦傷同學手腳擦傷 A很緊張來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 後來A移動他的車子 一直拉我跟他去診所我拒絕他 後來A說沒什麼事他要先走 我不讓他走 因為還不知道我們傷勢怎麼樣 而且如果他走了就找不到人了後來我們報警叫救護車 A就只好留下來 救護車警察來了之後 A留在原地做筆錄 到醫院以後 醫生說我右手肱骨骨折 脫臼 要開刀 轉院後我住院四天 裡面裝了鋼板跟11根鋼釘 (不用拆的) 休養一個月後去交通隊拿現場照片 現場圖 初步判斷書現場照片 A車頭有裂開 刮地痕有5公尺現場圖 兩台車均移動 (但不記得是誰移動我們的車 我們兩個都受傷不可能去移動車子) 初步判斷書 A 違規停車或暫停不當 同學 未注意車前狀況 1.這樣的話 肇事比率是多少? 2.移動車輛 嚴重影響判斷 應該怎麼辦? 3.刮地痕能判斷車速是多少? 4.應該去找證人證據嗎? (目前沒有監視器) 5.對方尚未跨越雙簧線但行車方向往對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才能釐清過失責任

2、鑑定期間應該盡量提出對於我方有利的相關事證,包含證人、行車紀錄器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調取初步分析表,對分析表有意見,再向車鑑會申請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Nelly 104-12-13 17:08

上禮拜我在吃完薑母鴨回家停在路邊要切出去從慢車道(機車車道)切到快車道 先前有確定後方沒車才切出去 但是在快車道等待時 正要看對向車有無來車準備迴轉時(大燈方向燈都有開) 一台機車騎在快車道朝我駕駛座車門正面撞上 當時我當下下車察看並且打電話叫救護車 因對方已經站不穩 後來救護車到他堅持要私下和解 也堅持不去醫院 當下警方跟我們要證件時他也說沒帶證件 警察就叫他給他身分證字號 我有點懷疑他無照駕駛 但是我們有先吹酒測酒測值0.19 對方0 吹完警察就說我涉及公共危險罪 需要回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做酒測測驗我都過了 做完就開始做筆錄 做完筆錄時警察叫我們自己和解 當天筆錄做完回家後他跟我說他手機壞了要換螢幕 安全帽壞了3000 機車已拖到車行估價 我也同意了 但是過一天他手機拿去給手機行 他說手機行說手機已變形不能換螢幕 他說他只能換一台新的手機9500 隔一天他說他的機車車行外觀估價32000 我就有點嚇到了 晚上又跟我說車行拆完機車現在估44000 我心想說再貼個兩萬都可以買一台新的機車了 他還跟我說如果拆到哪裡哪裡壞掉還要在加金額 我就覺得越來越扯了 

我想知道

酒測值0.19一定要付全責嗎?

對方騎機車騎在快車道車速過快都沒責任嗎?

我想申請初判表但是怕過久我怕會影響我公共危險罪的判刑 因為初判表要一個月後才能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elly 您好:
您似乎對車禍對造索賠金額的反覆不定,感到困擾與氣憤,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公共危險罪是法定標準是0.25,依您所述,您在警局也通過酒測測驗,那成立的機會不高。 機車如果違規騎在快車道,或車速過快,也可能會有過失責任 法律的損害賠償只能填補損害,以手機為例,要看原來的手機現存的價值是多少,只要賠那樣價值的金額即可 如果說兩邊都沒受傷,或對方傷勢輕微的話,或許您們有和解的可能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 有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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尢ㄨ 104-11-24 00:02

時間點發生在11/18號,車道為雙向道,而且我左側有黃色柱子,且柱子與我車身只有1台機車的間隙吧,甚至不到。而當時的我在內側正等紅綠燈,等了大概30秒,左方向燈也有打,但一綠燈時我才剛起步時速應該不到5吧,突然從我內側蹦出1台機車直行衝撞我,使我的車子的左側門凹陷,後視鏡破損掉落,左前H柱及車門都掉漆。雖說那路口不能迴轉,但沒有說不能左轉,但我筆錄的口述是說我當時是想要迴轉,但是我是靜止的沒有剎車痕,只是車頭稍微偏左大概15度吧。請問這樣的肇事責任可以為我解答嗎?謝謝

一、你都說那邊不能迴轉又說你想迴轉了,自己認錯的話要完全沒錯比較難。

二、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三、實際上發生爭議還是要送鑑定確認過失比例。

四、如對方有傷不論輕重都建議你跟他調解載明不告刑事否則六個月內他可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04-11-18 13:46

請問一下   我原本在路邊牽車   我在路邊看了一下後方來車   確定後方車跟我有一段距離  我才往車道行駛  我速度很慢  我打算在雙黃線迴轉  但是那時我還是在內車道直行中  就被一輛機車後方追撞   這問題是我的錯多還是對方呢

michelle 104-11-09 20:24

敬愛的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上班途中為閃避距離迴轉計程車,造成自摔,左腳踝外骨折,須請近3個月的公傷假,我目前是公部門的職務代理員,部門的人事主管要我申請肇事責任,證明我沒肇事才可申請公傷假及薪水。因初判表上寫對方「疑迴車不注意來往車輛」,我方則是「疑超速行駛失控」,但人事主管說這不行還得申請肇事鑑定,請問1.我是勞保,主管說薪水是由勞保局給付,要沒肇事才能申請,勞保局有這條規定嗎? 2.當時我的車速超過50未超過60(速限50),而該計程車停在斑馬線上,迴轉時未注意後方來車,等我發現他轉出來時已經很近距離了,而我右邊也有位騎士與我並行,我若往右偏會與其相撞,我緊急剎車閃避過小黃,但也造成自摔,請問我算有肇事責任嗎? 3.當時處理的警員並未作任何畫線動作;而自摔後我本身也昏過去,是救護車的醫護人員叫醒我,醒來後已不見任何相關車輛,只有一位好心駕駛幫我擋後方來車。隨後我被送到離家近的醫院做診斷治療。災醫院有位警員來詢問,當時立即向我表明我沒撞到對方就不可以向對方求償,請問我可以向他的保險公司請求住院及醫藥費嗎? 4.員警告訴我肇事時間是他們接到報警時間,是7點58分,但我知道發生時間不是這個時間,請問這會不會變成因趕時間才超速的理由?  5.依此情形我的勝算有多少呢? 我是家中經濟來源者,沒這份薪水對生活上會有很大問題,故祈請回覆,謝謝

104-11-07 00:55

您好,我想請教各位,因為第一次碰到車禍不懂怎麼處理,所以想蒐集大家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11/01我(女)騎乘摩托車由北往南的方向,紅燈剛轉為綠燈剛起步所以時速大約是30-40可能不到40,因為剛起步不快。因為當時的路是比較寬一點的,只有外車道和內車道。當時我是其在外車道(機車通常都要靠右邊的車道騎不是嗎?),時速一定不到40。但是我的車道右側有一個凹槽的停車格,有三格,旁邊有架殘障標誌。我當時有看到一台車的尾燈,但是熄掉了。想說對方應該是停好車,要到對面的餐廳吃飯,結果不是。我要騎過去的時候,對方連方向燈都沒有打,直接做大弧度的迴轉。當然,我只能往內線道閃,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很快,我到現在就算要出門患要看到有車要靠近還是會怕。理所當然的結果就是,我出車禍了,當時我的機車右側完全擦撞車頭的左前方,我的機車被撞到對向車道的外車道,而我人是躺在對向車道的內車道。 

對方駕駛看到我在地上,整個嘴巴臉都是血的時候,很慌張不知道怎麼辦本來想移動我,可是我沒有辦法動,呈現有點神智不清的狀況。後面有個小姐請他不要碰觸我,因為我身上有傷口。對方才沒有移動我的車子和我的人。(我很感謝那個小姐)

後來我坐上救護車到醫院急診,顏面撕裂傷2公分+上嘴唇撕裂傷2公分(裡面外面各2cm)+頭部外傷+門牙斷裂。肇事方(有兩個男生)原本有到醫院看我大概22:10但是因為2300要做筆錄,所以又直接沒看到也沒有試著找我家屬聯繫都沒有就直接離開。後來我縫合照X光超音波...etc結束的時候離開醫院已經24:09分了。

隔天,肇事方打電話來了,劈頭直接問

"你出院了嗎,沒有任何的問候,甚至還反問我那天騎車怎麼騎的,我跟我的副駕駛想了很久都想不到怎麼會撞上你,你是有再閃什麼嗎? "

 

我聽完我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不是要探視或者是釋出善意。今天不是我自己要被你撞,再怎麼樣你開車我騎摩托車,我受傷了你沒事正常人不是都

會問候一下嗎.... 可是對方沒有我覺得有點心灰意冷,況且,我也還沒做筆錄但是我很清楚的是,對方告訴我他做筆錄時跟警察說他只是要從外車道切進內車道,聽完快要得內傷了,我就告訴他我不舒服我要先休息了。

後來事情已經過了第二天,我叔叔幫我打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保險,是否辦出險了,對方說他只有強制險,很好,因為我這邊也只有強制險,但是對方後來丟了一句,讓我叔叔整個火氣上升,他說:  你明天打去我家,我媽媽會跟你處理。

因為事情事發生到目前為止是第五天,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該做那些功課呢?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

你好:

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並將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在偵查中邊打邊談和解。 程序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104-11-05 15:35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在前天11月3日,我的哥哥在回家路上時,不小心撞到一台違規迴轉自小客車,當下是有請交通隊來處理,而我哥哥他酒測值是0.37。目前是尚未做筆錄,而對方也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雖然我知道我哥哥酒駕問題比較大,但對方違規迴轉,多少應該也是有過失吧??而目前也不知道是否有好的處理方法?

另外一點,就是我哥哥他在中秋節時也是被抓到酒駕=  ="

到現在開了2次庭,也尚未判決下來,不知道加上這次酒駕結果會是如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部分,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時候,聲請車禍事故建,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 2;建議應該就車禍的部分與對方和解,以利酒駕的部分爭取易科罰金
YANG 104-11-02 10:55

各位好,小弟在上禮拜不小心發生車禍,我在小巷內發現走錯路要迴轉,但有先提下來看前後來車,確定沒車後我在向左轉回至對向車道,我已經迴轉至對向車道後方有一台機車時速非常快撞到我(但他有急煞),請問在這種小巷內迴轉,肇事責任來講是怎麼釐清呢?

目前對方說他自稱鎖骨斷掉,我目前只是手有瘀青,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且有調閱當時監視器畫面,尚未做筆錄,做筆錄時是否要將影片提供給警察單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狹路標誌的路線是不能迴轉

2、迴轉時必須打左邊方向燈,並且確認往來無來車才可以迴轉

3、基於上述規定,您遭認定有過失的機會很高。

4、建議還是將相關影片交給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肇事責任求償

 

新店阿鼎 104-10-29 13:22

小弟於今年發生車禍,對方於雙黃線迴轉,閃避後造成自摔,對方當下肇逃,開庭未到場,於幾個月後備通緝到案,開庭法官希望先調解,之後調解兩次,與對方達成協議並簽結同意讓對方分期付款,但約定日期到後,對方卻沒履行賠償義務,電話簡訊多次通知也未答理,對方是個公務員有領退休金,但公務員退休金好像無法查封財產,等到對方存入戶頭才可查封,但對方察覺被查封就申請改用支票支付退休金,他名下無房無車無存款,那我是不是就拿他沒轍了呢?  感謝回復^^

子珅 104-10-28 18:16

事發點是在T字路口,我方號是紅燈右轉號誌,對方是直線左轉號誌,但對方迴轉又要急切出外線道未注意我方來車,撞上駕駛座車門及後左車門中間,但現在對方ㄧ直說他是可以迴轉的,可是我方在過灣時已經前車輪已經快過斑馬線,而且因為此次車禍導致我身體左背挫傷也有去驗傷,警察局也有做筆錄,可是現在對方ㄧ直說是我的錯,而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是全險,這樣我會賠錢嗎?還是有什麼建議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阿潘 104-10-27 23:27

您好,我本身騎機車,於10/23日與汽車發生事故,對方靠右未打方向燈且無確認直行車直接迴轉,我為直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且在限速內,且在做筆錄時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未有重傷,僅有輕傷。
對方保險公司已聯絡我並請我傳真行駕照及估價單以及維修車行位置。車行研判維修費用為22150元,而依行政院財政部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 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率為千分之536 。我為2014年11月購入,且購入價格為63300,故殘值為32198.6元(63300-(63300*0.536*11/12))。

1. 依照民法196條,我是否有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減少之價額的權利?(車輛變成事故車的損失,參照民法213、215條)

2. 若我要求"恢復原狀",是否就失去了上述的權利?

3. 我相信對方保險公司會以折舊為由壓低維修費,我該如何與對方談判以維護自身權益?

Thomas Zhang 104-10-25 14:20

10/20 (二) 中午約13:30左右 於林森北路長春路口(往南向)要停等紅燈

對方(肇事者)年約40~50歲   違規雙黃線迴轉(由南向北迴轉)  差點跟我相撞  

我對他說 : "欸欸欸"

他說 : "兇甚麼東西? 我是撞到你了?"

我說 : "那你就可以違規迴轉嗎?"

他說 : "不然你現在是想怎樣? 我是有撞到你了嗎"

我沒有再多作理會   而且也綠燈了  我就直接往前騎走

他就開始從我後面追   沿路我不斷看後照鏡  他追得非常近

騎到林森北路 南京東路口時   ???他就直接從我後方撞上來

(那時候路口紅燈約剩2秒,轉綠燈時,我車速約10公里)

我車子往右側摔   人也摔在地上

??我摔倒在地上後  他還走到我旁邊說 : "再兇沒關係阿,大不了讓你出車禍阿"

當下他就打電話叫119   之間他自行拍照  還拿出車禍畫地板的粉筆

然後想自行把車子移開   旁邊路人制止他   說等警察來再說

警方來之後  稍作詢問  就開始作現場的鑑識

那時候他又落下一句話 : 沒關係阿  法院見!

車禍至今   他一句道歉或是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情況是這樣的 :

警方表示要7天後 車禍鑑定才會出來

當時我有跟警方表示車禍前我們再前一個路口發生的事情

以及他一路上的追逐   但警察態度就是非常消極

說 你要調前面監視器  就去自己申請阿  但要費用

 

 想請問  上述情況  我現在該怎麼作?

該怎麼準備調解委員會的資料?  假如對方不認錯不賠

我可以上法院提出告訴嗎?

 

麻煩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因此受有傷害,若調解不成,則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dy 104-10-21 00:35

各位律師您好:

我騎機車因在雙黃線進行迴轉時,對向直行機車碰撞車尾並倒下。對方為七十歲以下老人無照騎車,我看到對方有些許輕擦傷,有報警並叫救護車送對方去急診。也有去做筆錄,初判表結果如下:

我方:違反特定標線禁制

對方:無肇事因素(經審視監視影像予以更改)、無照駕駛

車禍後有去探望對方,當下對方家人稱其傷重無法工作在家休養,需檢查幾個月不想談和解

(因只有保強制保險公司不受理,所以自己處理)

之後有聲請調解調解多次不和,對方為家人代理,並開出十萬不含強制險並外加無照駕駛罰金,調解過程中有向對方表明願意付合理範圍內的賠償並請對方提供醫療證明收據及薪資證明等,但對方在調解時只給我跟調解委員看他自行提出的賠償明細,目前情況是對方已提告,所以終於有看到驗傷單,上面是寫對方多處輕挫傷,去醫院八次。

若是對方有可能再次調解的意願下,在無財損、但不提供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薪資相關證明等,資訊不透明情況下我該怎麼辦?可以自行查詢資料寫賠償單嗎?

對方工作為臨時工,聽說可能有福保,這樣的話薪資及醫療費用要怎麼賠償?

另外,對方家人想將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加在賠償金裡,這樣是合理的嗎?

先在此謝謝各位耐心閱讀,如能提供建議 萬分感謝!

你好:

聲請檢察官將初判表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對方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請對方提出或請調解委員幫忙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你可以自行調查,但會有困難。 醫療費用以實際支出或將來必須支出為標準,薪資損害要請對方提出證明,若無工作就無損害。 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除非你願意給,否則對方無權請求你負擔。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許開朗 104-10-15 22:16

請問 重內白線迴轉到分向線上,機車撞上

對方受傷 對方坦承超速 

但肇事責任我就要全賠嗎?

對方要我權責 請問肇事100趴?!

我是汽車尾巴被他撞擊大凹下去 

現場無監視器 緊張以移動雙方車子位子 

警察只拍己張照片 警察說不用做筆錄 

麻煩各位答覆謝謝

許開朗 104-10-15 22:08

請問 重外白線迴轉至反向線到上 機車撞上

對方所受傷 肇事責任是100趴嗎 

沒去觀看對方 電話關心 

 

汽車的屁股被撞擊凹了很大洞 

對方承認超速 …我責任全部嗎?

感謝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該是雙方均有肇責,建議可以循調解程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願望 104-10-16 15: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該是雙方均有 ... (恕刪)

謝謝你的意見

許開朗 104-10-15 21:52

請問 我在外白線迴轉車頭過了分向線

對方機車撞上

撞上汽車尾巴  對方受傷 肇事責任是100趴嗎

我緊張 現場車已移動 警察只隨便找個幾張照片

對方承認自己有超速 但人有受傷就多一條過失傷害

迴轉賠?! 謝謝麻煩答覆

你好:

先將初判表跟現場圖送鑑定,若鑑定意見書判斷你有過失就有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可以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一次解決民刑事法律糾紛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16 10:54

您好:

車禍案件並無法單從事件描述及判斷過失比例,建議可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責任,且誠如前為徐律師所言,如您有過失,將可能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故如果是小車禍,建議還是在調解程序處理好為宜。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16 10:58

您好:

車禍案件並無法單從事件描述及判斷過失比例,建議可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責任,且誠如前為徐律師所言,如您有過失,將可能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故如果是小車禍,建議還是在調解程序處理好為宜。

金魚 104-10-12 17:00

事發時間:10/7晚上8點多

對象:兩台都是機車

跟對方在熱鬧的逛街區,對方因為要迴轉沒打方向燈,剛好是逛街的地方所以速度都很慢,我原本在他後方但看對方猶豫不決,感覺跟在他後面蠻危險的,於是就從左側要超車,剛好他也從左側迴轉,就把我撞倒了,他的車頭對我的右側頭燈跟右側腳踏那,由於是在人多車多的熱鬧區,路人把我們扶起來,跌倒的是我這台,於是我就移位怕妨礙交通,但我沒做記號,只有報警備案,也有順便到醫院驗傷,但現在對方咬我超載一個五年級妹妹跟一個一歲多的弟弟,弟弟沒戴安全帽,要求看要不要各賠各的或是我賠她的她賠我的,但我覺得我理虧要我賠償她醫藥驗傷這塊,我有強制險,要我連車損賠償 全部也有點困難

能請問如果對方咬我超載  跟未戴安全帽  那會罰多少呢

那該怎處理才是對我方有利,因為我事故的隔天就到警察局麻煩到警察幫我調監視器,但路口監視器剛好角度沒拍到我們,唯一的希望剩下店家的監視器,聽說店家監視器只保留7天紀錄就會被洗掉了,因為我急需要證據,那我該請交通隊的辦案警員幫我調,還是自己去找店家要比較快呢,對方雖然有跟我方聯絡說要談和解,但卻一直咬我超載未戴安全帽,還誣賴我逆向,所以雙方都有錯,我也要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2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超載或未戴安全帽,僅是行政罰鍰而已,不會太嚴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2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金魚 104-10-12 22:17

感謝妳唷^^~~顏律師的專業回答,申請事故初判表是不是要自行吸收費用3000

金魚 104-10-12 22:19

好唷~感謝你^^

小曹 104-10-07 00:22

昨天晚上我開車回家時因為找車位迴轉,撞到一輛機車,我把它的機車扶起來後因為有喝酒,所以我就跑掉了,今天早上警察通知我去分局,我承認我肇事逃逸

警察給我電話,要我先打給對方 看能不能和解

我剛有打給對方,也一直跟對方道歉,然後約明天找時間出來談和解的問題,我跟他說 我願意陪他的醫藥費,跟修車費用, 對方跟我說,我肇事逃逸是1年以上的徒刑,換算易科罰金1天1000 就起碼要36萬,他說要20萬和解

請問這樣的和解金合理嗎?  如果我不接受和解的話請問我匯面臨甚麼刑責? 酒駕部份會被罰嗎?

一、嚴格說起來不會易科罰金而是要關…所以可以談調解和解儘量談。

二、這個立法的確是嚴格了一點…

三、酒後駕車判得反而比較輕而且多數可以易科罰金

四、還要再加上偵查中律師費及起訴後律師費。這樣加一加二十萬應該是可以考慮的金額,如果總價殺不下來請認真考慮談分期…

五、找個會談判的人幫你談吧

六、至於酒駕的部分,要看你有沒有被測酒精濃度而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7 09:39

您好

    如果您的經濟狀況ok,對方開二十萬其實可以接受 ,當然你在過程中可以先從十幾萬開始加。畢竟雖然對方開二十萬 ,但也未必他的底線就是二十萬 ,可以委婉及客氣的試探。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曹 104-10-07 10:22

 

但是

小曹 104-10-07 10:25

但是  對方人沒事  只是手腳挫傷 車也沒事 只是小擦傷而已,這樣要20萬  也合理嗎??

小曹 104-10-06 22:18

2015/10/05   23:40分   在高雄自立二路跟台南路57巷口

我騎普重機往六和路方向,突然有一台銀灰色汽車迴轉,朝我左後方撞上,

我當時車速約15公里,來不及反應就被他撞倒,他有先下車幫我把車機扶起來,然後就回到車上一邊表示要先把車停到旁邊去,一邊跟我說要不要我幫你叫車? 然後就往巷子開去,肇事逃逸了。

 當然有人目擊過程,並記下車號(路口也有監視器),後來 警察 跟交通隊的都有到現場,警察問完我資料後表示交通隊會幫我做後續處理,而他們會回分局備案,在交通隊畫完圖也做完酒測後(酒測值0)問了我的筆錄(如上敘),

要我先去醫院驗傷

其實我人沒甚麼事,拍完X光 骨頭部分都OK(驗傷單只有手跟腳挫傷,以下空白),只是隔天起床手腳痠痛,我是在瓦斯行上班的,需要扛瓦斯 爬樓梯,機車部分也是只有車殼擦傷

剛剛他打電話來跟我要約時間談和解(一直跟我抱歉,說昨天他老婆不舒服她趕著要回去,一時疏失沒有留下電話給我),請問這樣和解金額應該要開多少,才是合理範圍卻又能警惕他不該再犯呢?


104-10-05 19:29

機車直騎,對方汽車迴轉,所以撞上,我有背部和右腳腳踝的擦傷挫傷,因為右腳腳踝骨頭腫了一大塊,上大醫院檢查都沒有甚麼問題,直到後來做一個民俗療法,一天500共60天,沒有收據,所以把這筆花費想用到精神賠償來做為補償。 
還有工作損失的部分,因為是領現金但沒有勞健保,所以對方保險公司也不打算理賠這個部份。 
調解委員會都是對方保險公司出面,對方並沒有出現,因為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想提告,也有打電話告知對方,但是對方好像被保險公司誤解我沒有退讓,導致態度也很不好。 

我是學生,平常也都做晚班正職薪水是24000,醫生開立證明不能久站工作(我從事餐飲服務業)3個月=72000 
機車修理費14900 
看診費用(有收據)共5160 
醫生開立證明所需要用到的護具2000 
包包鞋子褲子外套安全帽費用10590 

我沒有肇事責任,上述加起來超過13萬,我開出的金額是13萬,最後底線是讓到8萬,但對方只開了4萬,如果上法院,我沒有辦法給出薪資證明和民俗療法收據,這樣要怎麼做?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要到我們公司去了解,但是公司開出的薪水是正職的,其實沒有到那麼多,如果發現薪水袋偽造,會被告偽造文書罪嗎?這樣下一步要怎麼走?

謝謝耐心看完,如果需要補甚麼資料,再和我說,謝謝。

你好:

薪資的部分請雇主出具薪資證明;民俗療法如果不是醫療的必要費用無法請求。 雇主給你的薪水單不要變造,會構成變造文書罪,你拿去行使會構成行使變造文書罪。 調解談不攏就先提告過失傷害,邊打邊談,起訴後記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一、可以考慮在六個月內告刑事。但是告刑事你也得開庭請三思。

二、民俗療法的部分有二種見解,一種認為是非醫療必要費用;有認為是醫療必要費用。你如果是要告的話當然是主張民俗療法也是必要費用。如果你手上沒有的話還是要搜集一下證據

三、薪水部分要誠實的去請求,可以用薪資袋及帳戶入帳比對來證明你的薪水為多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0-05 20:44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104-10-05 20:47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104-10-05 20:4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可以考慮在六個月內告刑事。但是告刑事你也得開庭請三思。

二、民俗療法的部分 ... (恕刪)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阿欽 104-10-02 19:07

事情是這樣  今年7/20號  休假途中行經瑞隆路時遭一輛小客車撞到

當時他在右側白線外要迴轉至對面買便當 我車速約5.60 煞車不及 

撞到我機車的側面(坐墊下方)  當下我的左手撐地 橈骨分裂 

當下我馬上爬起來 用手指著她.... 就看到女駕駛將車子迴轉至對面

破壞現場  當下沒有想到要報警  所以就破壞掉現場 也沒叫救護車

女駕駛就將我送至802  到急診室門口我向她要電話 下車後 他就離開了

 

事後在醫院處裡完 就回瑞隆派出所備案  但是當時的員警說沒報警  

就用車禍處理登記簿幫我紀錄  如果當時在車上 我沒有跟他要電話號碼 

可能也找不到這個人了吧  

之後總共2次和解  都在派出所處理   2次都因為價錢談不攏

所以我想問....接下來該怎麼處裡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欽 104-10-02 19:02

事情是這樣  今年7/20號  休假途中行經瑞隆路時遭一輛小客車撞到

當時他在右側白線外要迴轉至對面買便當 我車速約5.60 煞車不及 

撞到我機車的側面(坐墊下方)  當下我的左手撐地 橈骨分裂 

當下我馬上爬起來 用手指著她.... 就看到女駕駛將車子迴轉至對面

破壞現場  當下沒有想到要報警  所以就破壞掉現場 也沒叫救護車

女駕駛就將我送至802  到急診室門口我向她要電話 下車後 他就離開了

 

事後在醫院處裡完 就回瑞隆派出所備案  但是當時的員警說沒報警  

就用車禍處理登記簿幫我紀錄  如果當時在車上 我沒有跟他要電話號碼 

可能也找不到這個人了吧  

之後總共2次和解  都在派出所處理   2次都因為價錢談不攏

所以我想問....接下來該怎麼處裡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寶 104-09-10 19:40

不好意思麻煩了~~~

前陣子發生車禍 申請了初判表

但上方只有寫說

當事人1 再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迴車

當事人2 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駛入來車之車道

 

當事人1 她在紅燈時 從汽車中間迴轉

當事人2 他則是騎再對向車道撞上

請問像這樣 要怎麼知道肇事主因責任歸誰呢?? 光看初判表能否知道誰錯的責任佔比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0 20:11

您好,初判表只會看得出雙方有無肇事責任,但看不出比例,除非聲請鑑定

kiki 104-09-06 23:40

今年8月在下班途中.我停紅燈.卻在紅燈亮起前被一輛自小客車從右邊擦撞.我機車往左邊倒了.而我卻跌坐在我倒掉的機車上的排氣管.因此左臀產生2度燙傷.對方有下車查看.一直辯解是小孩子碰到她的方向盤才會撞到我.我沒發生過交通事故.所以當下嚇傻了.對方逕自把我的機車扶起來.看我沒事就開車走了.後來我自己把車移到路邊.幸好有輛車靠近我.告訴我先報警.她去追肇事的車輛.幾分鐘後.肇事車輛有回到現場.再度辯解她說她是去前面路口迴轉.沒有要肇事逃逸.好心的車輛我沒來的及跟她留資料(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全程).警察到了.但當下說要私下和解.所以沒做筆錄.但我有跟警察說我有燙傷.但我要自行就醫.事發幾天後.我擬了要向對方索取理賠的明細.對方卻說.當下看我又沒怎樣.說我的精神撫慰太多.第一次私下和解失敗.我要去申請調解.請問我需要準備什麼調解資料?如何調閱.複製路口監視器?如何應對?需要奔身的保險公司人員陪同?

阿國 104-09-06 13:56

律師您好:
請問2輛都機車車禍有做筆錄及拍照,我當天就做筆錄,對方說他不清楚,要隔一個禮拜做筆錄

我屬直行車,行駛於主幹道。
地上有交叉黃線,並無設置交通號誌路口
對方於左側迴轉到出來,並無迴轉
直接穿越主幹道至對面雙向的巷子。
導致我不及反應,害我撞上他右側

昨日調解沒達成共識,雙方受傷可向保險公司交叉理賠,不過個人財物有爭議

目前我機車修復因為車款及撞擊點問題,維修費約5萬多。
對方卻說反正2個人都有錯,而他修車也要兩萬多,還說因為有重聽,戴的助聽器壞掉約10幾萬!要我與他的財務損失相加除以二....這樣..我還要賠他?!
而他也無法證明他當天有帶助聽器,也無法證明助聽器是因為車禍壞掉。

因此我說我不同意此說法,或許要申請精判,對方就說好啊,是我不能接受他的說法,精判書3千塊,要我負擔。

請問一下..這樣子的事故,該如何處理?
應該是要上法院了。想請教相關法規與責任歸屬應如何判定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5: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受傷的部分,還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要注意對方有無提,倘若有,我方也必須提,以求地位平等) 2、財損的部分,對方必須提出當天有帶助聽器的證據,雙方的修繕費用都必須有收據。 3、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之後,再依據相關單據相互求償
104-09-03 14:09

事發日期:104年2月19日

對方違規雙黃線迴轉造成車禍受傷縫合八針,肇事者因為有投保車險,其間一直強調由保險公司來洽談理賠事宜,保險公司一在推拖沒有理賠的誠意,直到104年8月6日眼看快要超過刑事提告六個月期限,才到警察局對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警察當時有說明如果不能在他送件前達成合解,之後合解就不能到警察局進行徹告,提告後肇事者才知道事態嚴重,本人才出面協同保險公司來進行合解,到104年9月2日昨天才完成合解,現在知道不能到警察局徹告,目前也沒有收到法院寄來的相關文件,請問我要去那裡進行徹告的手續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3 14:31

您好,既然警方已將資料函送了,就直接去地檢署查案號是否出來,若出來了再將行事撤告狀送進去該案號之承辦股別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撰擬刑事撤回告訴狀,至地檢署撤回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輝伯 104-08-26 17:49

各位律師大大鈞安:

     本人於104年8月13日下午2點30左右,發生一起車禍,對方於彎道雙黃線處迴轉,我因發現不及而撞上. 但因本人於上午約11點許,有喝了一罐啤酒,導致酒測值0.16, 且因本人於5年前有過酒駕記錄,酒測值0.67,這次發生這起事故,算是累犯, 警方也開了一張違反道路交通第35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罰單. 也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審理, 並於8月13日當天夜裡飭回. 本人在分局內.地檢署裡,皆配合認罪,並無吵鬧. 於此想向各位律師大大請教, 在此次事故中, 車禍責任如何釐清, 後續是否等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那在酒駕案中, 我想避免因判刑,導致影響我的工作家庭, 我該如何才能爭取到較好的判決-如罰金,或罰金更低呢? 本人在5年前的記憶, 就已深感後悔, 誰知此次又犯, 故此想請各位律師大大, 給我一些建議與協助.  冒昧打擾之處,尚請見諒, 最後祝律師大大,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考慮與對方和解,避免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並同時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考慮與對方和解,避免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並同時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黑 104-07-17 14:16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這時候 對向的內車道也有一台汽車 正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他的行車紀錄器裡顯示的是綠燈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而警察也有跟他說 這地方的綠燈 視同 閃黃燈

但是到調解會的時候 我有告訴對方 警察說這綠燈視同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而 初判表上寫 我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這次車禍 我腳受傷 2個月沒有工作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42

對初判表不服可請求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送請肇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 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報告

當然車禍肇事鑑定報告也有可能不滿鑑定, 可申請覆議或安排其它單位做鑑定

您好:

倘您對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認同的話,建議您未來在開庭時可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覆議,以確實釐清本件相關肇事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3

可以聲請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