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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ag 102-11-17 19:27

想詢問訴訟費問問題..

一審開始時.若原告起訴時要求100萬元一審判決結束.法院宣判原告勝訴40萬也就是部分勝訴5分之2原告負擔敗訴部份5分之3的裁判費...之後原告再上訴二審..

1.原告二審金額與一審要求相同或不同,要求100萬或150萬那原告裁判費都以100萬或150萬計算?

2上訴二審,一審所有金額都廢除?可以只要求原告敗訴部分的60萬?而二審繳60萬的裁判費?

3.若二審要求100萬,也繳100萬的裁判費,那一審被告敗訴部份的裁判費可以跟對方先要?還是要等三審判決確定之後再要?(被告為國家)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20:09

第二審要以上訴金額(原告上訴60萬元;被告上訴40萬元)分別計算裁判費;判決確定後才會計算雙方應負擔裁判費的最終金額,少繳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以上謹供您參考。

smallcase 102-11-17 15:05

小弟被告肇事逃逸,目前已和對方和解,但由於是私下和解

想請問和解書簽立完成後,是須先自行寄送給相關單位,還是等開庭時在上呈呢

如果是要自行寄送的話,我該寄給哪個單位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19:25

開庭時將和解書影本呈給檢察官或法官,請求從輕處理。以上謹供您參考。

lin 102-11-16 19:38
您好: 家人開車與他人發生事故,沒有人受傷;對方對於賠償金額不滿意,已經提告。請問: 1.被告(家人)很焦慮上法院,是否一定要出庭?(車子登記在公司下,可以由公司負責人出庭嗎?) 2.如果可以不出庭,而沒有出庭,會不會導致判決結果不利於被告(家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無人受傷,則應無刑事問題,但對方若提告,則被告仍需出庭,只是最後有無理由的問題,另民事的部分,則需釐清雙方的責任後,才能確定賠償責任及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被告(家人)很焦慮上法院,是否一定要出庭?(車子登記在公司下,可以由公司負責人出庭嗎?) 2.如果可以不出庭,而沒有出庭,會不會導致判決結果不利於被告(家人)? 謝謝!
小安 102-11-16 14:26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因為我媽在前陣子撞了一位82歲的老人家..腳斷了2截也都接回出院!但是出院後對方不讓我媽去探視! 現在開始調解 但是金額一直談不攏(30萬:精神賠償 醫療器材 看護費)對方律師跟我媽說 如果告上法院 我媽會被關還要賠更多錢! 想請問一下 我媽如果真的跟他們跑法院這樣是被告過失傷害嗎? 真的會被關嗎? 我媽媽沒有任何不良前科! 感謝>M<

沈恆 (沈律師) 102-11-16 14:47

您好!過失傷害若因金額談不攏無法和解,只要態度良好,雖可能會被判刑,但不一定須坐牢,應有機會可易科罰金;不過,在能力範圍內盡量達成和解才是上策。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只有態度良好且有和解誠意,則應該都會易科罰金,但和解未成,仍會先面臨被起訴的壓力,進而判刑,所以若能在可接受範圍內和解,則應盡力促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事務所可以代您跟對方談判,可提升和解機會,如有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102-11-16 00:38

今天與老婆過紅綠燈時,有輛三貼機車沒有禮讓我們,還對我們按喇叭,接著突然從我們身邊穿過,一時驚嚇罵了幹,然後他就停車罵我,去警察局告我公然侮辱,事後有請警察調錄影出來,證明確實是他沒有禮讓行人,警察有勸他進行當場和解,而我也是願意道歉,不料他不承認「沒禮讓行人」且竟執意要進行提告,要給我一個教訓。老實說,最近年關將近,公司的事特別多,實在不想跑法院。想知道此事後續程序會怎麼走? 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老實說我真的被嚇到了,怎麼我會被告?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2-11-16 02:09

您好!每個人的行為要各自負責,對方「沒禮讓行人」頂多是處罰款;您的公然侮辱行為則有刑事民事責任。雖然對方堅持要告,謹慎以對還是有望和平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倘若他真的提告,這句話未必會構成犯罪,因為這時候你說出這句話,是受到驚嚇的反應,主觀上並非對他罵的,只是口頭禪,所以公然侮辱不見得會成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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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子 102-11-15 21:56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如果有能否請教詳細一點的說明呢 謝謝

胖子 102-11-15 21:49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15 22:51

您好!因為分期付款契約是存在於女友與永旺之間,而詐欺者是契約以外的第三人,永旺應也是受害者,因此女友可能無法撤銷契約,而應繼續繳錢,女友的損失只能另外請求男方賠償;另外,若因永旺的過失男方才得以領走貨物,女友也許可以主張未收貨而拒繳錢。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5
回覆 胖子 的發言內容: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 ... (恕刪)

有無侵佔必須看有無保留產權條款。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 102-11-15 14:16

本人日前於網路拍賣平台『YX拍賣』出售自有二手相機。並於於基隆市仁愛路上交易。

告訴人仔細查勘並測試相機約20分鐘後,同意以新台幣1XXXX元購買,當下使用現金交易完成。

交易過程雙方相談甚歡,毫無任何不悅與衝突。

交易完成後約1~2日,告訴人突然於凌晨(約00:20時)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質問我:『為什麼相機卡座上沒有序號及』?

本人回答:『由於問題過於專業,本人並非專業玩家,並沒有查詢及聽說過相關問題』?

接著又出於關心買家並表示負責的詢問:『請問您是遇到什麼困難或者是您權益受損嗎』?

例如:您帶回去的商品發生故障?不勘使用?還是送修遭到保固廠商拒收?亦或者發現商品與我當初敘述的有不實之處?請他提出疑慮,本人將協助解決。告訴人卻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隔天一早約09:00時,本人再次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詢問告訴人關於他對於商品如果有任何疑慮請他提出,如果沒有疑慮請不要於凌晨時打擾我。

買方依然保持沉默,本人表達不滿之情緒,告知告訴人不應該於凌晨傳送訊息擾人清夢後又不做出任何回應,沒想到告訴人竟僅回答一句:『不是你問什麼我就得回答』。

本人不滿的詢問告訴人,您在凌晨傳送訊息問我問題,我問您有何疑慮可以協助您解決,您竟僅回答我一句:『不是你問什麼我就得回答』。

那是不是爾後您對商品有任何問題我也都這樣回答您就好了?告訴人隨後表示不作任何回應,但將會把雙方對話過程放傳至個人網路部落格以示公評。

本人表達那是您的自由,但是商品沒問題,您卻在凌晨沒事找碴,在本人回答並提出問題時您卻又自知理虧開始保持沉默,最後還要把對話過程上傳至個人網路部落格並附上本人露天拍賣網址,是否試圖抵毀本人信譽。


卻在日前收到警局通知書,要求我到案說明?案由為:妨害名譽,告訴方提供的證據裡有些字眼,如宅男、小屁孩、活在網路世界裡等等。

以及我在該拍賣平台另開新頁面沒有指名道姓的抱怨此事件。請問律師,我是否可以答辯那是因為告訴方於凌晨時打擾我導致我使用情緒性的字眼,情緒之表達,表達本人不滿之情緒,並無妨害對方名譽侮辱對方之意圖。

而我在該拍賣平台另開新頁面沒有指名道姓的抱怨此事件。係以虛擬ID身份上該拍賣網站,網路雖屬公開環境,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該拍賣須經由註冊虛擬ID後使可參與發文與回應,而告訴人與小趙所註冊之的虛擬ID,在該網路空間中只是其參與該拍賣的一種方式,一般使用者無法透過ID取得關於使用者的真實身分或特徵。且告訴人(即發文者)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小趙之發言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係以虛擬ID身份上該拍賣網站,網路雖屬公開環境,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該拍賣須經由註冊虛擬ID後使可參與發問與回答,而告訴人與我所註冊之的虛擬ID,在該網路空間中只是其參與該拍賣的一種方式,一般使用者無法透過ID取得關於使用者的真實身分或特徵。且告訴人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我的拍賣頁面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最後想請問律師

到警局作筆錄時可否人到現場然後用事前準備好的書面表示? 是否絕對移送地檢署? 是否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 已準備刑事答辯狀,請問遞交的時機?跟交給誰? 如果要再判決前達成和解,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失去自身權益認被告宰割? 過程當中告訴人有無任何地方可以讓我提告?如凌晨傳送訊息擾人及擅自將對話內容公開於私人部落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到警局作筆錄時可否人到現場然後用事前準備好的書面表示?
警局通常以問答方式制作筆錄,當然您也可以提您的書面資料交給警察附卷. 2.是否絕對移送地檢署? 本件基本上是會移送地檢,警察無權私自結案.
3.是否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 當然會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也有可能不構成犯罪.
4.已準備刑事答辯狀,請問遞交的時機?跟交給誰? 答辯狀建議在移送給地檢,並查詢到案後,再直接遞交給地檢署即可.
5.如果要再判決前達成和解,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失去自身權益認被告宰割? 若要達成和解,則要註明對方放棄民刑事之追究.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王 102-11-15 11:39

各位大律師

我有個民事案件在一審,
我是原告,
目前對於一個事實有爭執,我方說沒有提供、對方說有提供。
請問可否聲請法院將被告作為證人詢問?

 

民事訴訟制度確實有當事人訊問的調查證據方式 你可以請求法院依職權訊問 表明待證事項為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1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律師

我有個民事案件在一審,
我是原告,
目前對於 ... (恕刪)

您有舉證的義務,基本上法院是不會以證人身份問對造。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11-14 13:11

本身為護理人員,因醫師被告而被傳當證人,

目前已經結束

詢問過程中,很緊張,而且到最後我已經頭昏腦脹

回到家,才會想當時經過

所以害怕當時是否說錯話

如果說錯話,會造成怎樣刑事或怎樣民事責任

還是有任何挽究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為證人,當時作證時應有具結,若所述不實且對案情有重大影響的話,則會有偽證罪之問題,您現在也無庸再去更正,若下次有再傳訊,則一樣據實以告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周志吉 (周律師) 102-11-14 13:49

因  台端文中並未述及相關過程(如被傳訊程序是刑事民事),所以不易提供確實意見,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555 102-11-13 17:17

家人準備要告對方

有天我遇到被告 我向他詢問該案件 而在我跟他對話中 她有承認他的犯行

而我私自將對話錄音下來

這段錄音內容有被告自己承認犯行的對話

可以將這錄音拿給家人當作提告證據

您是要告對方甚麼? 再來看證據能否是使用,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555 102-11-13 17:45

 家人要告對方竊佔 因對話中對方有說出   她出資及在何時僱工在共有地私自興建房屋

但是我錄音的 但我並非告訴人  

錄音可提供給家人當提告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對於私人錄音基本上是可以採做證據的,但是卻可能涉嫌違法錄音的問題,必須看您當時後的情境,您的用意及所錄得內容等,應謹慎為之。

2、倘若您非該案之當事人,則您本身就可以以證人身分出庭,證明被告曾口述的內容。

555 102-11-13 18:07

 請教 錄音是想要從她口中說出犯罪行為及時間 這錄音由家人當成提告證據 或由我當證人提出 是否有法律責任 [違法之問題呢]]]]]]]]]]]]]]]]]]]]]]]]]]]]]]]]]]]]]]]]]]]]]]]]]]]]]]]]]]]]]]]]]]]]]]]]]]]]]]]]]]]]]]]]]]]]]]]]]]]]]]]]]]]]]]]]]]]]]]]]]

 建議還是以證言方式來證明,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私下錄音當作證據是沒有問題,但主要要看內容是否足以證明你要提告的內容,所以你如果覺得不足,建議你先去規劃一下問題後,再去錄音一次,但記得要有點技巧,別問得太直接被發現.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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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555 102-11-14 13:23

 兩個問題

這是我錄的音 但提告人是我家人 可以嗎

若是我以證人出庭 提供這錄音 會有法律責任

555 102-11-14 13:40

 我以證人身分出庭 向檢察官提供這錄音 證實我與被告對話中的內容   是否有違法錄音法律責任

555 102-11-14 14:1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還是以證言方式來證明,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若我以證人身分出庭 可否提供這錄音       這錄音是我跟被告對話           還是以言詞陳述即可

555 102-11-14 14:2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對於私人

您說

555 102-11-14 14:2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對於私人

您說可以證人分出庭

那是否可提供這錄音

來證實我證言之真實性

因這是我與被告對話

若提供錄音會有違法問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法院就自己之權益保障而私自錄音,這部份有見解認為為了權益保障而蒐證不涉及刑事責任且可以作為證據。(目前仍有不同見解)。

2、而就您所述的,該案的當事人不是您,所以您恐有構成無故竊錄罪之可能,又,您不是該案的當事人,身分屬於證人,為法定證據的一種,您的陳述就是證據,在法律上的效用並無不同,因此本文仍建議您以證人方式佐證對方的行為即可。

555 102-12-15 01:43

 我是否可以告發之方式提告 這樣我是不是就成了當事人 可否就可以提供這錄音嗎 ???

駱駱 102-11-13 09:57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要求以10萬和解被告已給我5萬,於和解書中載明和解條件:

A.剩五萬會於102.10.10交付且希望我撤回起訴,

B.就此買賣契約所生之糾紛,雙方皆須放棄法律訴追

一方如未遵守,須賠償他方10萬元。

 

我於被告給我5萬後即撤回民事起訴,惟被告卻未於102.10.10給我剩下的5 萬元,迄今仍未清償。想請問大律師下列問題:

和解書是否有效? 無論該和解契約是否有效力,我是否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償還5萬與10萬賠償費用?法院是否會准許? 被告和解契約之名約定10萬實際僅支付5萬使我撤回該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訴,是否構成刑事詐欺

和解書只要是經過雙方同意簽訂,就有效力,可發支付命令,至於詐欺部分,須再研究,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11:43
回覆 駱駱 的發言內容: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 ... (恕刪)

這沒詐欺,您可以以和解書另提訴訟求償十萬元。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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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ang 102-11-13 09:35

各位好,小弟有一問題請教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目前剛取得 聲請簡易判決書,我要在這時候順便提 附帶民事賠償
但起訴狀裡面要填寫我的基本資料,姓名地址電話,因為起訴狀會一式三份,一份給法院,一份自己留,一份給被告,可是我不想讓被告知道我的地址電話,以免被告找人對我不利,或妨礙我家人的生活,請問地址電話可以不要填嗎?

再請大家幫忙解答囉,謝謝。

佳如 102-11-08 21:51

妳好

我是在一月份的時候在網拍上購買相機 但是我匯款了但遲遲我都收不到東西

對方ㄧ延再拖, 我就在臉書問說 我這樣是不是被詐騙了 剛好有人就回應我怎麼了

後來我才知道對方是個累犯詐騙的人 因此我隔天要求退款 但最後再3/22退款給我

可是後來我收到賣家告我恐嚇 原因就是我在網路上有獎到她 但是我今天我是被害人

我也很害怕我的錢退不回來 我這樣被告恐嚇到底成不成立 我下星期二就要去開庭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在臉書講的內容是甚麼? 是公開的狀態? 再請來電討論

佳如 102-11-08 22:16

我是說

我是不是被騙錢相機錢了 剛好我身邊也有人被詐騙相機

結果詢問才知道原來是同一個賣家 我是公開的 但是我公開不到5分鐘我就刪文了

後來我才要求退款 不然我還是會相信賣家的謊言

請問這樣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8: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恐嚇罪,必須是您有傳達加害於對方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等事項才會構成,倘若您只是詢問該筆交易不知如何是好,則似難構成本罪,此與您何時刪文無涉,又或是否可提供您所po之內容以供判斷?

小真 102-11-08 20:52

請問我姐姐被告販賣一級毒品有監聽譯文有證人還被搜到一小包的毒品

大笨牛 102-11-08 13:23

1.我被告過失傷害,後來達成和解電話中對方表示已撤回告訴,請問我會接到通知嗎?
2.前幾天收到法院傳票,我還需要出庭嗎?
3.有沒有管道可以直接查詢對方是否已經撤回告訴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8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撥電話給書記官確認和解及撤告事宜。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3

 你和解時就該取得對方同意撤回的文件,由你去送給地檢署,現在只能期待對方善意,

對方撤告後地檢署還是會給你不起訴處分書

大笨牛 102-11-08 12:46
日前發生車禍並且已與對方和解,我負責修復對方車輛以及醫藥費,在和解書上有註明對方放棄一切民事求償刑事告訴權利。
但我日前仍收到地檢署過失傷害被告刑事傳票,目前電話聯繫不上對方,若對方沒有主動撤銷告訴,我需要出庭應訊嗎?如果需要,是否只需攜帶和解書呢?對方可以堅持提告嗎?

1.先和解 雖然有註明放棄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還是可以提告 被告就必須出庭 2.比較保險作法應該是提告和解並撤告 或是直接由調委會調解 這樣刑事部分就不能再告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5

 建議攜帶相關和解文件正本出庭,請檢察官依法不起訴

阿恩 102-11-07 21:08

小弟的案件在100年已經結案.現在也在履行承諾中.

102年的今天又收到傳票?然是證人傳票.但在開庭當天的庭上我要注意哪些事情.

我是要與被告面對面?開庭指認?還是?萬一當天有甚麼失誤會影響我已結案的案件嗎?

說實在的已經過了4年了比較詳細的細節著已記不清楚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是擔任證人,則您即有據實回答之義務,所以實話實說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基於一事不兩罰,你已經定讞的案子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但要注意回答證詞時,會不會導致自己構成其他犯罪,如果會,你可以拒絕證詞,如果不會你就單純按照事實回答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102-11-05 15:50
律師你好~ 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 今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案號案由:思股 102年度偵字第XXXX號著作權法案件是什麼?? 還有裡面的附註提到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被害人或遺屬,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所定者, 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又是什麼意思?要付很多錢???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收到地檢署傳訊被告傳票...
Amy 102-11-05 10:06

先前我弟因為幫朋友辦門號(有收1000元), 結果他朋友把門號拿去賣人(賣2000,他在偵查庭有坦承),後來我弟就被台中刑事局傳喚, 而後又被高雄刑事局傳喚(兩次都有說出我弟朋友的資訊)

之後,就到台中地檢署開了偵查庭, 我弟及他朋友都被列為被告,我弟跟他朋友都有說願意與被害和解,但後來地檢署沒安排和解,就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裡面寫到被害人有兩個,其中一個在高雄(當然我們就以為是當初去高雄刑事局偵訊那件),

因為我們不想讓我弟有前科, 所以寫了陳報狀請法院安排我們與被害人和解, 不久就要開和解庭了

1.但就我知道, 我弟的朋友嘴巴說要和解, 卻完全沒有動作,因此我們想與被害達成部分賠償,不知道還有沒有希望? 我們是想就我們的部份提出部分賠償達成和解,然後建議被害人在判決前對另外兩位被告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知這樣可不可行?

2.當然,如果我們全賠的話,可以向另外兩位被告提出求償, 那也是判決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還是要另外提民事訴訟?

3.現在台中這裡已經進入法院程序了(簡易判決尚未判),但又收到彰化地檢署的偵查庭傳票(是高雄轉上來的案子),我弟就去開了偵查庭, 但是彰化的檢察官說我弟在台中刑事局的筆錄都有說了, 所以偵查庭只問那支電話是不是他申辦的, 我弟也拿了台中地檢署的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問彰化的檢察官可不可以併案, 彰化的檢察官說可以, 這樣我們還需要提出"申請合併偵查"嗎? 如果還是需要, 是要提給"彰化地檢署"還是"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為什麼彰化地檢署看了台中的筆錄, 被告裡面卻沒有我弟的朋友? 有可能這個案子跟台中法院裡面那個高雄的被害是同一件嗎? 

真的很抱歉,問題超多... 但真的很為我弟心急,已經好幾天沒睡好覺了

謝謝

 

 我猜應該是詐欺罪被偵查? 但您的敘述太混亂,目前應該朝向無罪答辯,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Amy 102-11-05 11:5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猜應該是詐欺罪被偵查? 但您的敘述太混亂,目前應該朝向無罪答辯,如有其他問題,再 ... (恕刪)

我弟是被以"詐欺幫助犯"起訴了,先前在偵查階段有請律師,但因為有收了1000元, 律師說朝無罪答辯的機率很小, 後來被起訴, 就沒錢請律師了(本來想爭取緩起訴,結果還是被起訴). 現在想朝爭取"緩刑"去走, 但是和解金額方面怕談不攏, 又有其他地檢署因為同一個門號傳我弟去開偵查庭, 不知道該怎麼做?

 

Rebekah 102-11-04 20:59

事實經過:

就是前陣子很紅的明師中醫詐領健保案件。

因為前老闆涉嫌強迫員工拿健保卡出來按表掛號,詐領健保,

所以我們很多離職(我已經離職約一年)、在職員工都被傳訊。

大致筆錄內容是,因為工作關係,我們被老闆脅迫一定要交出健保卡,

當下是真的不知道作用,詢問資深員工他們也不願意回答,

就算不願意交出健保卡,也會被用押單方式強迫掛號。

最後我連押單都拒絕被押,因此在去年八月底被強迫簽下自願離職申請單,

離職作為最後結論。(老闆習慣以工作威逼員工交健保卡,不配合就是逼離職)

在整個過程中,被迫繳交健保卡的員工是沒有任何回饋的。

我們也沒有從中得到利益……

然後事情爆發後,我們在今年九月被傳到刑事局問話,筆錄內容大致如上述。


問題:
1、我收到傳票被列為被告,請問列被告的點是為什麼?
2、如果我前去應訊,有什麼要注意的點嗎?
3、傳票上面有塗改痕跡,原本從嫌疑人被塗改變成被告,書記官的章卻沒有
   在塗改痕跡上蓋章,不是照理說塗改要蓋章嗎?


先謝謝大家回答囉……如果真的這麼衰被牽連,只能說無語問蒼天了。



 單就你所述,應該事以詐欺幫助犯,甚至可能是共同正犯列被告,不知其事發過程有無其他可作為答辯之點? 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Rebekah 102-11-04 21:2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單就你所述,應該事以詐欺幫助犯,甚至可能是共同正犯列被告,不知其事發過程有無其他可 ... (恕刪)

事發過程就大概是上述狀況。

因為當下我們完全不瞭解為何要健保卡,詢問沒有結果,拒絕繳交會被做兩個處理1、被要求自願離職。2、就算不給他也會先掛,要求你事後補刷健保卡,不給他補刷,也是會被多方威脅恐嚇

從中得到的利益應該是他一個人拿走了。我們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我最後完全拒絕配合給卡或給押單,所以被要求離職,填自願離職單。

他在計畫詐欺和規劃掛號的時候,我完全沒有涉入(因為職務不同,我不會做到掛號作業)

診所有將近百位員工都有被傳喚前去做筆錄

然後離職的員工多半有指認是老闆威脅要拿健保卡。

在職的員工為保工作,多半跟著一起說謊說自己真的有看病,但是實際上也是沒有的。

所以是只要指認老闆有盜刷健保卡,並且有被強迫刷到得人都會有事嗎?

上述我所瞭解並且知道的事情就是這樣,我涉入的部份就是被強迫給健保卡,也沒有隱瞞任何事情QAQ

所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唉,如果真的被起訴我只能覺得自己很衰,被老闆脅迫自己還出事,然後什麼利益都沒拿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會以幫助詐欺來偵辦,但本件針對員工部分,此種健保詐欺案件,應可以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但可能需繳納一定的公益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bekah 102-11-04 22:3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會以幫助詐欺來偵辦,但本 ... (恕刪)

所以我是第一次開庭後,如果發現苗頭不對,就直接向檢察官發書面緩起訴申請嗎?

另外想詢問,公益金繳納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不會是好幾萬這樣吧………

(剛剛上網查了下,好像內容要包含道歉,請檢察官給個機會之類的。唉,可是我們明明被逼迫QAQ 真傷心)

梅英 102-11-04 13:30

您好:

我家人,張牡丹小姐於102年7月9日委託台灣房屋買台北市新義區吳興街600巷76弄一房,簽約當下即簽本票,成交價金為1060萬元,張小姐年逾60歲,本身經濟條件不好,不識字,同時患有重度憂鬱症,長期在精神科及神經內科就診,因張小姐精神狀況不好,導致交屋有延遲,因而我在銀行撥款後,被仲介通知被賣方向我求償延遲違約金,雖然仲介居間協調賠償金額,但我認為這次的買賣仲介有明顯疏失,包含簽約流程,契約未有3日審閱期,以及買方要向我求償延遲金,是到要交屋前2天,我才被告知,仲介說他之前有提醒過我們,但是我聽到的只是買賣延遲的話對賣方權益守損等,並無提到延遲金的部分。以上,今日要交屋,付仲介費及延遲金,請問我要如何爭取權益,謝謝!

請問:

契約未有3日審閱期,且簽約人是寫張牡丹代,名沒有寫代誰,這份合約是否能成立。

2.是否能對仲介未善盡受委任之則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仲介契約內一定會有約定介介費及延遲金問題,本件契約若要主張不成立,則需視當時有無意思表示欠缺之問題,但若沒有明顯的欠缺,則要主張契約不成立是有困難的,就仲介的部分,則應先確認仲介到底有無疏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04 14:0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仲介契約內一定會有約定介介 ... (恕刪)

 想再請教謝律師仲介是否有催告的義務,如果有義務,這是否能成為舉證仲介疏失的條件。謝謝您回覆!

 您好:

本件有無催告義務,建議您們最好仍回歸契約書所載內容,以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3-08-13 14: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

律師

請問如果我要反訴契約內容不實,動產說明書(營建署違建查詢專區網頁列印下來之頁面),顯示**地址(無違建),另標的現況說明書中漏水選項勾選無,違建只有寫陽台,無勾選夾層,附件違建查報專區網頁列印文件無違件實際上陽台及夾層皆違件,漏水違建均未未告知,違建部分造成我損失,求償金額怎麼算較合理?謝謝~

金魚 102-11-04 01:10
律師您好~我是1個小小會計人員                         之前公司被已經離職員工告發           未依規定沒有給員工開立扣繳憑單         公司因此被國稅局依違反所得稅法開罰 罰款已繳清                      上個月我的主管(即老闆娘) 收到法院傳單 已經出過庭了 但內容我不知道                 擎天霹靂的是我也收到法院通知 案由是違反稅捐稽徵法                     主旨是: 本署因上開案件 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最最可怕的主旨有一項是說 : 被通知人係被告 (而被通知人就是我 )                   請問                               我只是個小會計 公司已經被開罰 不開立扣繳憑單是當時那個員工要求                   且經由主管同意 不知為何會被列被告 甚至違反稅捐稽徵法?                     再請問若是被告確認  那會負擔什麼刑責嗎? 例如:被關,罰款?                     

請問出庭時該如何自保?

謝謝回答~   

 

  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逃漏稅捐之共犯或幫助犯,需小心應對。

 

 如果被檢察官認定為有幫助逃漏稅行為的話,確實是有刑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已經被列為被告,則有被起訴之風險,本件您應有機會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金魚 102-11-04 01:05
律師您好~我是1個小小會計人員 之前公司被已經離職員工告發 未依規定沒有給員工開立扣繳憑單 公司因此被國稅局依違反所得稅法開罰 罰款已繳清 上個月我的主管(即老闆娘) 收到法院傳單 已經出過庭了 但內容我不知道 擎天霹靂的是我也收到法院通知 案由是違反稅捐稽徵法 主旨是: 本署因上開案件 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最最可怕的主旨有一項是說 : 被通知人係被告 (而被通知人就是我 ) 請問 我只是個小會計 公司已經被開罰 不開立扣繳憑單是當時那個員工要求 且經由主管同意 不知為何會被列被告 還違反稅捐稽徵法? 再請問若是被告確認 那會負擔什麼刑責嗎? 例如:被關,罰款? 出庭時我該如何自保呢?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已經被列為被告,則有被起訴之風險,本件您應有機會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本案應該是違反商業會計法,就是沒有如實登載會計表冊,這不算重罪,你主張都是依據主管指示,你願意承認錯誤,應該有緩起訴的機會,你可以表示你願意捐一定金額的公益金,換取緩起訴的機會,應該沒有問題的.

小嚴 102-11-01 17:47

請問律師 已經被起訴了 大概多久會開庭
1.證據清單方法
證據方法 警詢時及偵查中之供述
1.被告坦承A女於相識當時有告知實際年齡15歲之是實
2.被告坦承於上開時間.A女友至其住處支事實
1告訴人A母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指訴
告訴人指訴警方詢問A女時.其才知悉A女於102年X月X日離家時.曾至台北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2證人女與警詢時及偵查中之證述
1A女證稱其與被告相識當時.已告知被告.其年齡為15歲
2A女證稱在上開時.地.被.告於不違反其意願下.有發生性行為一次

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乙份
A女指認被告係與其發生性行為之人
請問律師我並沒有跟他發生性行為 這樣開庭會被起訴嗎?
證據方法怎麼是我對話?
我只有承認來過我家而以並沒有發生
1.犯罪事實
我門是透過網際網路臉書相識.進而成為男女朋友.

 

 

您好,您的敘述不夠清楚,無法分析,可來電討論

這是重罪,處理不當即須坐牢,如果現在還在網路找答案,相當危險,建議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為宜.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既然已經遭檢察官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以釐清卷證資料,並且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嚴您好,張律師幫你解答如下:

一、從證據清單看來,是否會讓法官寧可信其有,還是寧可堅持證據裁判主義,不能確定有發生?你要認知到我國司法是採取自由心證,對被告不見得有利。

二、證據清單之外,你是否還有其他證人或是事實可以證明清白?

本件是重罪,建議你請律師協助,要好好謹慎處理,就證據證人的部分細細研究有利之部分。

sharon 102-10-30 15:56
一件事情被告於地檢已獲不起訴處分
原告經再議被駁回確定

倘原告再以相同事情對被告提不同罪名之告訴(例如背信告完告侵占,侵占告完告...)
則被害人應如何自保(只能一直應訴下去嗎)
小翔 102-10-30 14:23

請教律師大人:

之前收到傳票上面把我列為被告罪名是詐欺,今天去上完第一次偵查庭回來,聽檢察官說的原因大概是今年3月多有個人(被害人)接到我的電話號碼,然後匯了1萬多塊,然後就告這支電話的主人詐欺,可是我真的沒有打電話給他,而且SIN卡也一直在我身上,也去調閱了通聯記錄,我這支電話根本就好幾個月都沒有撥出的記錄了,以上兩樣證據我都有乘上給檢察官看,可是他也只是拿起來,連打開都沒打開看,然後問我這支門號是怎麼辦的,我有跟他說當初是電話行銷打來推銷的,因為那時候剛好手機掉了,電話那頭又說辦門號會送一隻很好的手機,我就辦下去了,可是那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跟今年3月有關係嗎,他叫我回來找當初的合約書,然後跟我約下次再去開庭,可是過那麼久了,根本就找不到了,遇到這種情形請問律師大大們可以幫我解答嗎?無緣無故被人告詐欺心情真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合約書的部份,您可以回去電信公司申請調閱看看,然就有關本案的部份,就您所述,通連記錄上沒有撥出,那麼檢察官要如何認定被害人是接到您門號的電話?是否詳述?

123 102-10-29 22:29

親人老人家老了,因為請友人寄藥,而結果被桃園機場查獲為壯陽藥,數量也不少,違反藥事法82條  但因為是半年前巧遇好幾十年的友人,當場拿錢請他購買藥品,後來老人家也忘了這件事,也沒留聯絡人的電話

近日收到法院的傳票傳票只註明違反藥事法 但沒有說第幾條,也有註明是刑事訴訟31條

1.想請問   他註明刑事訴訟是指有可能被裁3年以上嗎???

2.還有刑事訴訟31是指如果真的被判三年以上 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被告辯護,是指審判長會幫被告指定律師嗎??那律師費怎麼算??

3. 因為親人住在南投,如果請律師,請問要請桃園的嗎,還是應該要請南投的會比較好,費用如計算,是算case的嗎?????還是算出庭數???

4.請問這次收到傳票,如果去法庭真的被判刑,可能會有的刑責為何呢???? 會當場收押嗎???? 如果當場要罰金的話,如果沒繳會怎麼樣?????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觸犯藥事法,其刑度可輕可重,因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屬重罪,若無委任律師,則法院會以公費指派辯護律師被告,但良莠不齊,在桃園的案件,並不一定要委任桃園地區的律師,只要在桃園有登錄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WN 102-10-29 18:21

各位好:打了一份民事起訴狀,狀告法院,後來發現狀紙上的訴訟代理人,打成法定代理人,我要更正,但我找到更正的狀紙都是判決後更正的狀紙,我要怎樣才能更正,尚未分案繳裁判費另外我上面原告紙有寫姓名地址(正本那份有電話) 這樣會被退件嗎(因為太多個資不想給被告)?

您可以帶著原先呈狀書狀帶回來的收件留執(狀子或收據)詢問法院分案情形,再以查得之案號具狀陳報誤植請求法院准予更正,這是可補正的事項,基本上法院一般情形應該不會直接裁定駁回訴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HAWN 102-10-29 18:3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帶著原先呈狀書狀帶回來的收件留執(狀子或收據)詢問法院分案情形,再以查得之案號具狀陳報誤 ... (恕刪)

律師您好:首先感謝你回覆,我剛重新檢視我的狀紙,我發現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沒印出來只剩下代理人,這樣還需要更正嗎? 另外要修正狀紙應該用哪一份狀紙 (引訴法法條) 我找到都是如下這個也 謝謝

貴院○○年○○字第○○號○○○○事件,業經判決(裁定、核發支命令)在案。但是該判決(裁定支付命令)○○○欄所裁「○○○○○」為誤寫,應更正為「○○○○○」。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聲請 貴院裁定更正之。

依您所述情形,提供簡要內容如下,尚請 卓參修改。

緣上開當事人間。。。事件,業經 鈞院受理在案。茲因原告於原先提呈的起訴狀當事人欄相關資料中將。。。誤植為。。。,為此爰特具狀陳明,呈請 鈞院鑒核,賜准更正,以利後續訴訟程序進行,實感德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HAWN 102-10-29 20:0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提供簡要內容如下,尚請 卓參修改。

緣上開當事人間。。。事件,業 ... (恕刪)

律師 謝謝你 請問我更正錯誤狀後,需要附上新的正確狀紙給法院和被告

ugg 102-10-29 17:57

各位律師

日前告人妨礙名譽偵查庭已偵結,10/01 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後,隔天我隨即向法院遞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表示要求開庭,最近收到地院刑事傳票(怎麼兩份內容完全相同之傳票),內容應到處所:本院刑事少年、調解報到處,附記:調解

請問: 1.這是開庭嗎?還是調解?

2.若是開庭是不是在法庭上要與被告一起陳述嗎?

3.若是調解,之前與被告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轉回地檢署,因被告一直沒有要和解之意,法院調解會比較快嗎?

4.第一次告人請問各位律師,接到傳票我在法庭上我該注意甚麼?或有何答辯技巧對我較有利而獲得賠償? 謝謝賜教!

1.法院的調解,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還是無法成立的。
2.在訴訟上,求償的一方應注意的是要設法舉證證明損害額的問題。

小米 102-10-29 00:12

今天收到通知書是早上10:50分的事情. 一打開看到:應到時間日是今天的11整

馬上致電給通知書上的員警.期間有詢問他我違反的著作權是? 警員一直重複強調:偵查不公開原則

無法告知我任何有相關案件的始由 . 要我直接上台北去做筆錄就知道. 我和他說明我不認識路

我住東部.也不知道我什麼時候違反著作權法案.他在電話中.無論我向他請教像是被告不知情情況下無意違反到著作權.是否需要罰緩? 警員一律強調:偵查不公開.不可和我說明案由.話意下強調直接來台北就知道了

偵查不公開.不是要進入開庭時.才適用的嗎? 警員說:要確認我的身分.

我說:可以請東部的警員來確認我的身分是否為本人.但警員一直說:偵查不公開原則

我當時嚇傻了.答應警員去北部.後來印象耳聞:依原就被原則. 不知是否適用此法(著作權)?

因為我來回需10小時.真的很煩惱! 聽說這樣以後開庭也是需要跑北部

律師幫幫我.真的感謝!

我的email: 1431032364@qq.com

小米 102-10-29 00:44

我是發問人.剛剛不小心按到重複發問.在此說聲抱歉!

以原就被原則是民事訴訟關於管轄權之一般規定,於刑事案件並不適用。
有關刑事案件之管轄權是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5條,依該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而在我國實務上,針對我國國內關於網際網路犯罪之管轄權爭議,檢察機關基本上是採取「只要在其管轄區域內可藉由網際網路觀看到網路犯罪內容者,即有管轄權(犯罪地)」之最廣義見解,所以本件應係告訴人在台北向警方提告所致,原則上在此情形下,臺北地區受理之警察單位對於網路犯罪之行為是有管轄權的。

刑事訴訟第5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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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惠 102-10-28 16:09

律師  您好:

扶養費一審判決內容如下:
被告應自本判決關於兩造所生長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部分確定由原告任之翌日起,至兩造所生長子○○
成年之前一日即民國一二一年八月十日止,按月於每月一日前給付兩造所生長子○○扶養費新臺幣捌仟予原告,
不足一月者,依當月實際日數與當月天數之比例計算;被告如遲誤一期未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一審宣判日期為8/6,雙方都沒有再提起上訴,判決確定日為9/6,但是因為法院作業時間延誤,我是直到10/14才收到

法院的判決確定證明書.

請問依判決內容,對方(被告)應該從何時開始給付我小孩子的扶養費呢?  是從9/6開始算嗎?

   還是11/1才開始付第一個月的扶養費呢?若是從9/13開始算起的話,對方到現在連第一期的扶養費都還沒付給我,我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判決於確定時發生效力,即9/6日開始生效。

2、倘若對方遲不願意給付,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就對方的財產扣押、拍賣取償。

阿惠 102-10-28 16:40

再請教一下,

對方應自9/6判決確定日起開始給付扶養費,

那麼是否對方應該要在11/1時,給付給我

9/6~10/31之扶養費+11月份之整月的扶養費呢?

判決主文實在不好懂~~文謅謅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9/6判決確定,於10/1對方就應該給您,9/7~9/30+10月份的扶養費。

2、但是就有關履行的部份,法院通常會給予很大的空間,只要你們雙方談妥就ok。

3、倘若對方仍未給付,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履行,倘若對方仍不理會,則可聲請強制執行。

雅雅 102-10-27 18:03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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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2-10-27 17:47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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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10-25 11:23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麻煩好心大大能幫小妹我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

AMY 102-10-25 07:19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麻煩好心大大能幫小妹我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

AMY 102-10-25 07:16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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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一般是按時計費,惟證人依法需據實陳述,否則需負偽證罪刑責.

AMY 102-10-2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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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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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10-2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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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這種問題律師諮詢費用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怕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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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10-24 21:59

sorry...我想請問:因前boss告代理boss商業會計法因為合約一些問題 我是證人 也是前會計 上次我也以證人出庭了..檢察官說我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我不想 結果檢察官當我有跟被告串供嫌疑 我一直幫被告說話(根本沒有) 要轉變為被告 而且原告拿一堆我開的資料問我(年份以久根本有些忘記了就算記得也只有一些些 不說又不行 說了又問其他的 都不知如何應對) 檢察官一直說是你寫的怎麼可能不記得 下次開庭要跟原告當面對質 不出庭就要被拘提(.....)  所以我要請律師教我如何回答 不然我要變被告啦>.< 問:

1.請問像這種問題 律師諮詢費用大概是多少? (怕根本沒人理我 因為我現在還是證人=.=")

2.我要怎麼提出不要跟原告/被告見面..我不想...2個都是前公司負責人.....我真的真的不想跟它們見面

3.我該如何自保?(我很討厭變被告 因我只是經手 寫好請它們蓋章 現在怕連經手都有問題 )

4.我沒辦法提出證據 因為資料都在前公司那裡 原告都拿對他有利的證據 現在對我跟被告非常不利 我一點東西都沒拿到 不懂為何莫名其妙要變被告 欲哭無淚阿!)

麻煩好心大大能幫小妹我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您是證人的身份,則據實以告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25 10:06

 因為你剛好是會計身分,依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72條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如果名之事不實事項填載在會計表冊上,或偽造變造會計憑證等,都會違反商業會計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