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截圖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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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裡面被罵三字經等不雅言語,那個遊戲5個人一組隊伍,那位玩家當著這幾個人的面辱罵我,我已經把罵人的部分截圖了,並記錄發生時間與他人ID,請問他是否已經犯罪能夠提出告訴? 感謝!
我先生很愛喝酒,而且喝完酒後酒品不是很好幾乎天天喝酒,常常喝完酒回家就找我吵架,直到最近這半年來他越來越誇張,不是喝了酒不回家就是喝很醉開車亂跑,回家後更是常常用言語羞辱我辱罵我,趕我出去,直到上個禮拜他半夜一直吵小孩不讓小孩睡我生氣的說要到樓下睡覺,他不讓我去還動手打我,搶我手機不讓我對外求救,是後來我婆婆趕快打電話叫嬸嬸來我才得救,而也打電話報警申請了保護令,這幾天他一直打電話要我回去還說我如果不回去他就要去告我要申請離婚到時候小孩就是他的,我很怕小孩被他搶走,小孩才9個月大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照顧,而且他也揚言說要把我殺掉連小孩也順便他不在乎被關,我沒有工作這樣如果我離婚了我會不會失去小孩!我如果一直不回去他能告我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你不用擔心,你是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不可能判給對方的,對方只是在嚇你,但建議你要快點佈局處理這件事,先聲請保護令,後面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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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最近外公住院,有請醫院合作的看護幫忙照顧外公,但因為發現看護似乎有粗魯對待外公的情形,像直接用手拍打傷口處請外公起床,故當時回家後直接與社工聯繫(因外公是獨居老人住院,由社工幫忙處理醫院住院相關事宜),並向社工詢問是否會有看護會打病人的情形,並未向社工說此看護粗魯之行為,但後來社工向醫院詢問找出此看護,並向看護公司申訴此情形,當時有請該看護至醫院對質,但她不願接聽電話,也不願到場對質,故該公司並予以解聘此看護!後來看護非常生氣,認為自己被毀謗,拼命在網路辱罵我,要告我毀謗及侮辱,結果昨天接到警察局通知到案做筆錄說明...想請問這樣有成立侮辱及毀謗嗎?我只是擔心親屬受傷害而申訴,也有罪嗎@@
您好,這並未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罪,因為你只是反應一件事情,並未到處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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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13.12.23至新北市中和某間公司任職,公司實際經營人於2014.04.14一早打電話告知我、並請我向全部現職員工(連我共3名)告知不必再進公司,在此前一週公司實際經營層級曾提及公司要搬遷至他處辦公。
因此,我與其他兩位同事就一邊催促公司實際經營人應在2014.04.10發放而遲未給付的3月份薪資,邊等待公司的異動決定。之後我等3人輪流再致電公司實際經營人等皆遭掛電話、不接,3、4月份薪資也沒有拿到。
公司於員工到職時有取走員工的身份證影本、帳戶影本,說是要辦理勞健保與薪資轉帳,我們員工在2014的1月底發現公司沒幫員工辦理勞健保,催促公司實際經營人等,他們都回說在辦了、過兩天會辦好、最近比較忙一定會辦,又先給員工到職到2月份的未幫員工辦理勞健保的補貼,我們員工就只好等待;而薪資卻一直都是用現金方式發放,打卡叫我們用手寫、沒有薪水條,也完全沒用到帳戶(期間公司的固定員工+到職很快又離員的員工,一直都有維持超過5個人以上)。
以下是我等3名現職員工處理到目前的狀況:
1.4月中,向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會去函公司登記地址、公司實際辦公室地址遭「遷移不明」退件、去電資方也遭掛電話、不接,4月下旬調解會議當日資方未出席,調解會回:只要資方一直避不出面,調解會怎樣都通知不到資方,無解;
2.向勞保局、健保局詢問,兩個單位都查不到公司加入投保單位的證號(即自始至終皆未加入),且該公司在財政部國稅局已於2013年註銷稅籍(這些都是這次各單位幫忙查出來的);失業補助、工資墊償我等3名員工都不能申請,這兩個單位回:同上,公司全數(地址、資方)去向不明,什麼都查不到(公司主體不存在),只能結案。
3.向經濟部商業司單位查詢,其回覆確有這間公司登記在案,但經濟部商業司也不清楚這間公司是否合法,最後該單位回:已轉檢調單位追查(目前待經濟部商業司回覆進度)。
想請問:
1.包括報警,警察都不太願意受理,說是民事,叫我們自行提告求償。可事實上,公司稅籍已於2013年註銷,仍對外大量招聘職缺,求職面試者不計其數、絡繹不絕,通知報到任職的也不少,公司看似擴大營業、正常經營(2014年初也搬到更大間的辦公室,還裝潢了攝影棚),而遭公司實際經營人以惡意辱罵、避不談聘僱薪資條件、無預警的一通電話就叫他不要來了…逼/辭退受害員工至少明確知道的就有超過6人,還有更多是叫來上班當天又叫他回家不用來了的,或叫他先來做個幾天,最後沒給薪水或只給車馬費打發的,應該有超過10人以上;公司對外宣稱是網路電視台,或直接說是電視台,也弄了有模有樣的攝影棚,可是不能用;然後,公司實際經營人等,不斷對招攬來的客戶說要他們拿錢出來投資,整個下來,感覺公司有點像是空的、做樣子的,這不算刑事嗎?
2.我們受害員工收集資料到現在,發現公司可能用大量招聘(公司有員工的感覺)製造有在運作的假象,也就是說,公司可能一開始就存在惡意不給付薪水的預謀,我和另兩名同事因為有實際的工作內容(網站設計、架構規劃、寫企劃書並負責對客戶簡報),所以前面有付我們薪水。其他像是攝影師、導播、節目主持人、後製剪輯、業務、行銷企劃,都是被應徵來做樣子,很多人都沒拿到錢(我也沒有全部人的聯絡資料,有的連叫啥都還不知,做3天、5天、10天的都被叫去外面跑,之後就不見了)。若公司是從一開始就存在惡意騙人來做白工,這又算什麼?民事?刑事的?
3.我們現在可以進行的,法扶說,到地檢按鈴申告最直接,但相關費用我們都已經沒有拿到薪水2個月了,也拿不出錢來處理,無論如何,要達到「誰能幫我們有效追查到資方出面、且讓資方給付我們應得的工資、資遣預告工資、資遣費,然後,讓我們能先去申請失業補助度過這段頓失收入尋職的時間」,下一步該怎麼進行?
ps.事情發生的地點在新北市中和區,公司在經濟商業司登記的地址在台中。
感謝熱心的律師幫忙回覆,所有的相關資料(除了還在聯繫有來求職面試或被騙來做白工的人之外)大部份都整理好了。
以上,林小姐懇切諮詢(我另兩個同事都快放棄了,說連政府都查不到,我們能怎樣!但公司實際經營人等還繼續遷移他處在外面騙!?這是不行的!)
您好.
結婚一年多. 這一年多以來. 老公在吵架時. 不斷用髒話辱罵我. 而且是很難聽.不堪入耳的字. 大約在兩個星期前的吵架. 在搶抱小孩的過程中. 他動手打我. 我雖然有打家暴專線. 警察也有上門關心. 但當警察問我是要報家暴還是夫妻吵架. 我心軟了. 只跟警察說是夫妻吵架. 但隔天我還是有到醫院去驗傷. 請醫生開驗傷單. 當天也有社工人員打電話關心我情況. 我把全部的事. 包括他用髒話辱罵我. 打我. 全部都跟社工人員說. 最近我跟他的關係處得很不好. 也沒有辦法溝通. 我覺得我快沒有辦法跟他生活下去了. 可以請問. 我知道語言暴力也是家暴. 但我沒有錄音. 如果要打離婚官司. 拿到小孩監護權的機率大嗎? 他在罵我的時候. 有很多人聽到. 因為他是在我家的店裡罵我的. 店裡的員工. 包括隔壁的店家都有聽到. 他們可以當證人嗎?
謝謝您.
您好,你所述的狀況確實都構成犯,但必須有證人作證,否則訴訟可能會有問題。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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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從小到大原以為父親只有我們一個家庭,因為身分證上都是父母親的名字,所以不疑有它,直到最近因為父親中風住院,煞那間我們才知道有另一個家庭的存在,原來母親早就知情,搞了半天我們是別人的第三者!!那時我才問母親說為什麼我們身分證上面有父親的名字,她才說那是以認養的名義用的所以有父親,但是母親的配偶欄並無父親的名字,因為沒結婚。父親的大房老婆去世幾年了,而母親也沒有要結婚的意思,因為感情不好分居了,所以就維持父親的配偶欄是大房的名字,母親依然就是沒有婚姻關係。父親因為中風出院之後依然經營自己的小公司,甚至住在那裡,父親出院前的費用是由之前寄放在我母親那邊的20萬支付到完,直到出院後,父親每個月的外傭費也是從他自己的公司支付,只有一些仲介費用是我們二房兩姊妹付的,我們從來沒有跟大房要過,因為大房子女三人不想付錢,再加上之前因為第一次兩家遇到的時候一言不合,對方辱罵我們是私生子想打我們,後來就幾乎都避開。只是我父親公司最近有點問題到付不出來外傭薪水,父親有打電話給大房子女,但是對方說叫我們二房兩姊妹付,因為大房子女覺得我父親有給我媽一間房子(房子是我母親的名字),但是事實上房子只有頭期款是我爸繳的其它貸款都是媽媽繳的錢,銀行到現在都有扣款紀錄,所以大房那邊根本就誣賴我們,加上我母親跟我父親也沒結婚啊,房子最後也是我母親繳的,這當然是我母親的財產阿~只是因為大房子女"覺得"我父親給我們的錢比較多,所以之後父親的所有費用都不想付,事實上都不是降子,我父親有將近10年也沒有給我媽生活費阿,我媽也是靠自己。所以父親現在有產生的費用應該都要平均分擔,降子應該對我們才公平吧,怎麼可以他們說不付就不付,因為大房子女覺得父親並沒有養他們,事實上有阿,不然怎麼念書的!!!只是我父親比較少跟他們生活而已啊~我父親大房有三個子女,我們二房有兩個子女,因為我媽跟我父親並無婚姻關係,所以不會有金錢的問題。1.現在就是我們二房子女該如何讓大房三個子女也一起分擔我父親的外傭費,以後還有可能是養老院費用或是生活費。
2.如果對方都不肯付也不肯出面,我們該尋求甚麼樣的幫助,是請律師嗎?還是有其他方式解決?(律師價格為???)
3.父親的小公司最近也有可能會面臨收掉,之後可能產生的債務我們一定要還嗎?還是可以拋棄繼承債務?如果要還也是五個子女一起平均分配嗎?
4.請問大房的女兒兩個都嫁出去了,只有一個兒子還未娶~而我們二房兩個女生都還沒嫁,大房子女年紀都大我們10歲以上所以年紀差很多,我們大約30歲而已,請問嫁出去的女兒就不用撫養嗎????
5.請問斷絕父女關係在法律上怎麼樣才能生效,斷絕關係是否父親的一切包含撫養都可以不用嗎 ?
謝謝各律師耐心地看完,非常感謝各位的幫忙~~
律師您好,從小到大原以為父親只有我們一個家庭,因為身分證上都是父母親的名字,所以不疑有它,直到最近因為父親中風住院,煞那間我們才知道有另一個家庭的存在,原來母親早就知情,搞了半天我們是別人的第三者!!那時我才問母親說為什麼我們身分證上面有父親的名字,她才說那是以認養的名義用的所以有父親,但是母親的配偶欄並無父親的名字,因為沒結婚。父親的大房老婆去世幾年了,而母親也沒有要結婚的意思,因為感情不好分居了,所以就維持父親的配偶欄是大房的名字,母親依然就是沒有婚姻關係。父親因為中風出院之後依然經營自己的小公司,甚至住在那裡,父親出院前的費用是由之前寄放在我母親那邊的20萬支付到完,直到出院後,父親每個月的外傭費也是從他自己的公司支付,只有一些仲介費用是我們二房兩姊妹付的,我們從來沒有跟大房要過,因為大房子女三人不想付錢,再加上之前因為第一次兩家遇到的時候一言不合,對方辱罵我們是私生子想打我們,後來就幾乎都避開。只是我父親公司最近有點問題到付不出來外傭薪水,父親有打電話給大房子女,但是對方說叫我們二房兩姊妹付,因為大房子女覺得我父親有給我媽一間房子(房子是我母親的名字),但是事實上房子只有頭期款是我爸繳的其它貸款都是媽媽繳的錢,銀行到現在都有扣款紀錄,所以大房那邊根本就誣賴我們,加上我母親跟我父親也沒結婚啊,房子最後也是我母親繳的,這當然是我母親的財產阿~只是因為大房子女"覺得"我父親給我們的錢比較多,所以之後父親的所有費用都不想付,事實上都不是降子,我父親有將近10年也沒有給我媽生活費阿,我媽也是靠自己。所以父親現在有產生的費用應該都要平均分擔,降子應該對我們才公平吧,怎麼可以他們說不付就不付,因為大房子女覺得父親並沒有養他們,事實上有阿,不然怎麼念書的!!!只是我父親比較少跟他們生活而已啊~我父親大房有三個子女,我們二房有兩個子女,因為我媽跟我父親並無婚姻關係,所以不會有金錢的問題。1.現在就是我們二房子女該如何讓大房三個子女也一起分擔我父親的外傭費,以後還有可能是養老院費用或是生活費。
2.如果對方都不肯付也不肯出面,我們該尋求甚麼樣的幫助,是請律師嗎?還是有其他方式解決?(律師價格為???)
3.父親的小公司最近也有可能會面臨收掉,之後可能產生的債務我們一定要還嗎?還是可以拋棄繼承債務?如果要還也是五個子女一起平均分配嗎?
4.請問大房的女兒兩個都嫁出去了,只有一個兒子還未娶~而我們二房兩個女生都還沒嫁,大房子女年紀都大我們10歲以上所以年紀差很多,我們大約30歲而已,請問嫁出去的女兒就不用撫養嗎????
5.請問斷絕父女關係在法律上怎麼樣才能生效,斷絕關係是否父親的一切包含撫養都可以不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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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直接至警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簡訊並非開放空間,完全不會構成犯罪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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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看不出來再說誰,是不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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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基本上是以犯罪事實而論,如果他告你的事情都只是一件事,那麼就是一個誣告罪,相反的說,對方也是一樣,雖然他寫了很多罪名,但基礎事實如果只有一個,還是一樣只有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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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警察也是人,也需要守法,你所言都是事實,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此案件如蒙受案,享特價優惠,共同打擊不法執法者)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前幾天在fb上我的板上,有個莫名男子在我版上留言不斷用言語一直辱罵...我有留存紀錄,想請教這樣我該如何找出這個人提出告訴??我該如何做呢??
因為不認識這個人,只有他fb的網址....這樣有辦法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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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幼童深夜吵鬧喧囂妨害安寧如何處理?常聽到父母要求小孩去睡,而小孩不願意大哭大鬧,祖母又疼孫不讓父母管教;聲音淒厲影響我睡眠,但時間有長有短,報警怕警員到場時已結束,錄音又不能確定收音效果;
另外,小孩常在走廊騎腳踏車,對行人的行走造成不便,又常常大叫吵鬧,
我住處為老式國民住宅,無具體的管委會,(可能有,但通常是鄰長為了清掃臨時組成) 不知是否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另外有次要求小孩不要在走廊騎車叫囂,卻被其祖母辱罵 (因我不擅台語內容不清楚,但應該不是好話),若下次他再辱罵,只要能錄音下來,是否可提告公然侮辱?(當時我在走廊而對方在家門口,不知是否可構成要件)
另外,樓上不知某樓,夜晚常常有類似小石頭或小玩具之類的東西掉下來,打在屋簷上聲音很吵,也不知道是故意或是寵物養在窗台所致,如能找出對方,請問有處理的方式嗎?
你好!!
我目前自行開店經營生意,日前有一婦人來店消費並找錢
事後隔了三.四個小時後,對方來店裡表明少找他五百
我對對方表示現金已請你當時點清,事後以隔如此久無法退款
對方離開後隨即找警察報案,警察到後即開始錄音
在這之後我們倆發生一些言語溝通
此時我全程僅針對事實陳訴,並無任何辱罵或不雅字眼
但對方明確表明我做生意沒誠信,且說我搞"小動作",並威脅要去社區"宣揚我們做生意不老實"
最後扯到我家人對我之教育及我以後對小孩之教育
到這邊我的情緒真的受到影響,在他離開到門口的時候說了一聲"神經病"
對方此時就說要提告(是否有告並不確定)
想請問各位:
1.本人並不想隨意浪費司法資源,不希望為了這點小是去法院
但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提告知狀態,我是否該先去警局備案?以確保自身權利
2.假設對方真提告,是否可先察知,或者多久會收到通知?
3.真要提告,我可採取哪些措施,可對對方提出何控告?
4.未知對方身分,該如何備案
以上,還希望板上有大大能協助,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相關辱罵之信件及錄音,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亦可提出強制罪之刑事告訴。若有恐嚇之相關言論,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可提出恐嚇危安之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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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分行為人傳述足以減損他人名譽之不實事實,可能會構成誹謗罪,被害人可就此提出刑事告訴。
又按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據此,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檢察官告訴,如果是向檢察官告訴,可以到檢察署的門口按鈴申告,之後會有法警帶領到檢察官處製作筆錄,完成告訴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我是一位教師,最近教育局推動教師專業評鑑,鼓勵各校依教師意願決定是否試辦,有試辦的學校校長、主任不但可記嘉獎,日後考校長或調動時亦可加分(分數高較容易填到想要的學校)。我們學校的校長想調到離家近的學校,主任想要考校長,見到這樣的誘便大力鼓吹,然而平時校長與主任就一直將自己分內業務強行推給班級導師處理,因而學校導師們並不支持校長與主任。另外,所謂教師專業評鑑,不過是做紙本資料,不論對教師現場教學的專業提升,或是對學生的教育成長,都是一點用都沒有,做出來的成果,不過是由校長主任來享受罷了,因而學校裡的導師一致反對。
然而,校長和主任卻捏造了假的會議紀錄,由主任一個個拿給導師簽名,不簽名的就被校長叫去辱罵,說不配合行政。然而,既然是行政人員假造的紀錄,為什麼要配合?但因為我們是小型學校,教師人數少,又沒有教師會保護,很多教師害怕被找麻煩,因此只好簽了名。
在這裡想請問(1)校長主任公然捏造會議記錄,這樣的行為有觸犯法律嗎?(2)教師承受壓力下而簽的名,具有法律效力嗎?(3)若不願意再被這樣打壓,能有哪些自保的行動呢?
在我學生時期 常常遭受父親常時辱罵 睡眠剝奪 惡言相向
在我18歲8月到22歲0個月時 遭受長達3年半的精神暴力
在極大的壓力和精神暴力下
我出現心神喪失 心力交瘁 精神崩潰
罹患嚴重的憂鬱症和焦慮症 從22歲開始到精神科就診
看診時間自今已長達9年以上 持續看診中
我想提出精神賠償金 要如何提出告訴
民國103年3月24日 凌晨3半點 父親認為我起床上廁所吵到他
與我發生口角 父親故意將我的電風扇電線扯斷
並且將我買購買的陶瓷電暖爐(市價約3000多元)重摔至地上
造成外殼破裂 這樣是否達到刑事毀損或滿足民事賠償的條件
接下來半小時內 父親對我使用暴力
先將我推到在地 造成我屁股上方以及右手掌出現挫傷
再我起身之後 他再度使用鐵棍攻擊我
造成我背部右上方 左手上臂 左大腿皆出現紅腫傷痕
已於醫院申請驗傷單 已通報警局
警方回應是要提報高風險家庭 但尚未做筆錄
請問接下來要怎麼做才能提告
我因為線上遊戲屬於領軍人物,被大量敵對陣營玩家誹謗和辱罵,時間久到超過法定追溯期,至今未歇。
目前打算提告,對方包含大量辱罵言辭,想請教檢察官和法官對這類案件的審理態度,我們雙方目前都不知道彼此現實身分。
PS.我不是訟棍,沒上過法庭,對方罵我都不只一年了,意味著龐大內容都已過追溯期,實在不堪其擾,忍無可忍,對方打不過,自以為可以透過名譽誹謗讓我於這裡混不下去,囂張不足以形容,許多我不認識的路人,看到他們一堆人在論壇上罵我,就加入一起『批鬥』我,就是這麼扯,若我真有問題,不會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跟我一起組織大規模團戰,規模大到曾讓伺服器當機數次我有大量證據,但不知道調查庭檢察官是否願意或有時間去檢視,擔心檢察官只聽信對方一面之詞就以為是我怎麼樣,因為對方人數是真的很多,幾十個吧,我想全告,但出於上述顧忌不知道是否恰當。
也擔心這種案件還提告這麼多人,會浪費大量政府資源。但對方是真的超級過分,不理他們也不行,各種難聽到極點的杜撰故事還出來做偽證,殺傷力確實有,我無數次被迫自己出來舉證踢爆他們是掰故事誹謗,次次他們只會一堆人一起嘴炮+跳針離題+裝死帶過,沒多久,他們就會超無恥的編造出新故事,再以此進行各種辱罵等等,此類『迴圈』已重複無數次,我真的覺得很煩也受不了了,希望大家給我建議,全告是否會容易導致不起訴呢?(他們許多人光辱罵字眼就上百次了)
這種案件,誹謗部分能告嗎?
比如虛構我誹謗某類現實社團、虛構我惡意挑起紛爭之類的,也有些是把我刻意講的很難聽等,數量非常之多,一群和我沒人際交集的人,拼命四處宣傳+誹謗我多可惡、多過分、多討人厭,時間超過一年,和我有人際交集的則沒什麼人理他們,甚至有覺的他們很瞎的
我可以全告嗎?共三、四十個甚至更多,誹謗的部分法官或檢察官會在意嗎?
還是只能告辱罵?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