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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尾熊 101-07-31 08:40

我父親在三個月前過世了有留下一筆土地,日前在辦過戶時我媽說好要將土地過到我們三姊弟的名下;結果等代書辦好時才發現土地全部過到哥哥名下;我想請問一下我爸的遺產我們不是都有繼承權嗎?我們沒有簽放棄繼承權的資料為什麼土地可以過到我哥的名下?這樣代書是否涉及偽照文書還有我哥是否涉及侵占呢?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我本身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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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尾熊 101-07-31 17:06

我想請問一下接下來我該採取怎樣的動作來保障我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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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0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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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父親的遺產只有一筆土地,而且父親沒有立遺囑的話,原則上應由全體繼承人均分土地;將全部土地登記於一位繼承人的話,會侵害其他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您可自知悉繼承權被侵害之時起2年內向哥哥請求回復土地登記

(2)即使父親有立遺囑,將土地全部留給其中一人繼承,仍會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您可以向哥哥請求扣減。

(3) 若父親的遺產不僅只有一筆土地的話,只要能把所有遺產平均分配即屬合法,並不一定要把每一項財產都作均分。

(4) 如果房屋登記程序有偽造簽名的情形,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若哥哥故意占土地為己有,因為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繼承財產權,可能構成侵占罪。建議您可以申請調解,請哥哥出來處理,如果不願處理,就僅得以民刑事訴訟來處理了。

(參照民法第1144、1146、1223、1225條;刑法第210、216、33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hang520 101-07-27 22:20
律師您好~ 父親往生後~我和親妹妹已辦妥拋棄繼承(即已收到法院通知) 父親有三個兄弟姐妹.目前大伯父聯絡不上(沒接電話).小姑姑嫁到法國.大姑姑的戶籍在金門不過住板橋.大姑姑的意思是說把他們三個人的存證信函全部寄到板橋.再由她轉交給大伯父辦理~ 問題1:重點是他們要收到.不寄到戶籍可以嗎嗎? 問題2:三份存證信函.如果分三份寄到大姑姑的住處.那存證信函內收件人可以寫上三個人的名字嗎?如果可以~那副本收件人還需要填寫嗎?(每一份存證信函收件人寫上3個人的名字用意是怕大伯父或是小姑姑來灰說沒寄到戶籍地~所以算我們沒有通知他們~即使大姑姑的意思是集中寄給她~他們也有理由不承認) 謝謝!!!
1.應該是拋棄繼承通知後順位繼承人 2.文書原則上還是通知戶籍地 至於對方是否實際居住那是他的事情
elisewu 101-07-24 09:24
父親與姑姑和叔叔共同持有一筆以前爺爺遺留的土地,他持有1/6。該筆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只剩下權利,市政府好像有規劃要賣地,會給現金約 2000萬給這些持有人。

我父親現在病重卻不願意就醫,非常無奈。萬一我父親往生,我如何繼承,是否要繳交遺產稅? 父親還在世時,我父親的部分是否可以更名為我弟弟,那是不是要繳交贈與稅? 如何做比較好呢? 往生前處理和往生後處理,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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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23 11:24

我要委託大陸人幫我及我母親及台灣的兩個哥哥繼承遺產,1995年蓋的公寓(現已老舊),房權證是我媽的名字,但大陸法律與臺灣不同,現已成遺產,因父親已過世.

請問  1.委託書:四人委託一人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嗎?

         2.委託書怎麼寫

         3.要注意些什麼事

我想委託大陸的仲介  不知可否行  會有風險嗎 

 

 1.兩岸地區委託書~可能透過台灣公證人公證後才能使用

 2.可以找有在大陸地區辦理業務律師或請他介紹比較可信的專業人員

ruru 101-07-23 00:30

請問:如果媽口述,見證人其1代筆寫遺囑,將房子讓1女兒繼承,押日期和簽名,見證人為朋友,阿姨或表妹, 這樣有法律效力ㄇ??或見證人有其他規範ㄇ???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7-23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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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1-07-22 16:07

我有六位兄弟姊妹,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家母年生表示死後將留給我繼承,二年前也依照母親之遺願將房子5/6由我以贈與方式繼承(另有哥哥提出異議而繼承1/6)。不料繼承後二年我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當年贈與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請問:1.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7-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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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當初欠債的姊姊是以拋棄繼承的方式,讓你取得該房產之所有權,則銀行無權撤銷,如果姊姊是繼承登記後再贈與給你,就有可能會被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1-07-2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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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1-07-23 18:19
回覆 許隨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當初欠債的姊姊是以拋棄繼承的方式,讓你取得該房產之所有權,則銀行無權撤銷,如果 ... (恕刪)

當初是姊姊曾經多年來不斷向我借貸(兄弟姊妹都知悉),而她在家母過世之後以此1/6持分讓渡予我抵債,而我自行到地政事務所以贈予方式辦理過戶,如果真的1/6持分被追回,是否我也因此成了被害人了嗎?

阿志 101-07-23 18:26

您好,也就是說,法拍的過程我完全不需要去參與,也不需要跑法院看公告。只要靜待法院通知"有人出價購買",我再以此價格承購即可。是嗎?法院一定是以掛號方式通知對吧?有沒有可能遺漏了法院"有人出價"之通知,而喪失優先購買之權力。

沈恆 (沈律師) 101-07-2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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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有辦法證實你姊姊過戶1/6給你是為了要清償之前跟你的借貸,則銀行未必有辦法撤銷,因為依照民法第244條的規定有償行為的撤銷必須於行為時明知有害及債權,這點銀行要負舉證責任,建議先不用太快讓步。

阿志 101-07-23 20:49

您好!當時姊弟之間的借貸是沒有任何的字據,但有部分姊姊知道此事,也願意出面做證,只是空口白話之下法院相信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7-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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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1-07-23 21:42

您好!我了解親人做證可信度較低,但這畢竟是"家事"而且是不光彩的家事,當時要弄得外人皆知也不合人情常理。而面對法律,又不容許我們事後補強證據。唉.........

阿志 101-07-24 19:45

您好!當時口頭的借貸約定,雖然沒有留下字據,但一切都是事實!可以主動要求法院以測謊來認定嗎?

阿志 101-08-21 22:35
回覆 許隨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有辦法證實你姊姊過戶1/6給你是為了要清償之前跟你的借貸 ... (恕刪)

 

今天我主動與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我姊共積欠A、B二家銀行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C、D、E三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首先、A銀行(目前唯一提告者)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會對我撤告,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他日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消費者,所以依法CDE三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鴨子 101-07-21 09:38

律師 您好:

    爺爺有一子一女.生前直接將房產一棟過戶給孫子(奶奶已去世)

過戶後二年內爺爺去世.

<法律是否有規定.被繼承人去世前二年內之房產過戶給直系親屬須納入遺產>

若確實須納入遺產.

該一子一女是否可要求重新分配該房產.

最少是否可得<特留分>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46

沒有這樣的規定,生前已經移轉的不列入遺產

如果祖父死亡時沒有遺產,就沒有所謂特留份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1-07-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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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101-07-20 20:44

事情內容:

小弟朋友A的父母已經離婚,在離婚時,A父及A母已處理完畢夫妻財產之問題,無債務留下。

 之後A父便和A及A母沒有往來,A不知道A父狀況,但是A父之前即因個人問題,常因金錢借貸而有大大小小的債務問題。所以A很擔心,若A父於離婚後開始借錢,產生一堆債務,但A父無力償還,在A父身故之後,是否要繼承A父的債務呢?

(A父一直未善盡扶養責任,這陣子已因金錢問題,要求A完成扶養之義務,目前此案正在開庭中)

(A家中只有A、A妹、A母)

 

 

想請問的問題

(1)A是否需要繼承離婚的父親,在離婚後所產生的債務?

(2)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仍健在,債權人可否要求A代為清償其父之債務?

(3)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某天過世了,但是因為A和A父已無往來,且A父獨居,A無法知道A父確實過世之時間,又沒人通知A父死亡之事實,那請問要如何到法院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所謂三個月內要完成拋棄或限定繼承,是以A知道A父死亡事實開始算,還是以A父死亡證明書上時間開始算呢?

(2)如果根據民法1138條,請問A家裡的繼承順位應該是: A母(配偶) > A和A妹。但A妹目前已結婚,並已懷孕,那當A要拋棄繼承時,除了要把A母及A妹要一起辦拋棄,A妹的老公及肚子裡的孩子是否也需要一起辦理拋棄?

 

先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2.繼承順位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同順位繼承 應繼分相同 3.如果子女均拋棄繼承 孫子也必須一同拋棄 否則順位就輪到孫子繼承 4.父親沒有負擔扶養義務 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相對的扶養義務

Jack 101-07-20 21:5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您的回覆,想再請問

(1)A和A妹均已民法上成年,那繼承債務上,也是自動變成限定繼承嗎?

(2)A妹肚子裡的孩子仍未出生,也是需要?棄繼承嗎?

(3)若A無法知道A父死亡時間,A如何在三個月期限,到法院辦理?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對三個月的算法,有特別規定嗎?

1.限定責任不問是否成年 2.胎兒關於有利的事情視為既已出生 如果留有遺產 應該就是有利 一起拋棄程序上比較周全 3.以知悉繼承發生時為準

阿廣 101-07-20 19:32

如題,我們這一區的六戶建築物是在20年前一併蓋好的,
所以彼此間沒有什麼共同壁使用協議的問題,可是去年鄰居突然發神經病,
硬說我們家共同壁的部分沒有4吋,且我們還拿他4吋的部分擴寬了自己的客廳,

我們就叫他自己找人來測量再提訴,可是他聽不太懂就先提訴了,法官就叫他先行調解
我一開始看到他什麼證據都沒帶,我就跟我媽說今天的調解不會有結果,
果真,一來他只帶了一張嘴,僅向調解委員說我們侵占他們的共同壁,
調解委員很無奈的跟他說,共同壁的部分不是他目視的就說了算,
證據都沒帶,也沒找人測量,根本也無從攻防,今天的調解等於白開的,
結果調解還是不成立了,進入訴訟............

我只想問兩個問題:

1.如果調解不成立,往後10天內不起訴,以後聲請人還可以以同一事件再爭執起訴嗎....

2.可否就乾脆我們主動出擊起訴他,請人來鑑定或測量後,要提起什麼訴訟呢??

關於2這一點不是我沒事找事做,因為我母親最近處理喪事跟繼承問題已經很煩了,

這爭議又吵了快2年,想要乾脆一點終結掉這個問題,希望能夠給個大略的方向,

感謝各位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51

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吧,這樣就能弄清楚共同壁部分到底有無問題了,釐清之後再做打算

您好,

      1.如果是先向法院提訴,由法院先行調解的話,調解不成還是會回到法院繼續訴訟(他已經先提訴了,沒有調解不成10天內起訴的規定)。

      2.因為對方已經提訴,所以您們也不用再對他提訴,讓他自己去舉證,舉不出證據他自然會敗訴,訴訟一旦確定,他以後也不能再用這個提告,不必主動聲請鑑界。

Jin 101-07-20 18:31

我父親約在十二年前死亡,父親死亡前,因為賭博吸毒的關係,性格大變,要求爺爺用土地去向銀行貸款,等於借款人為爺爺,父親與母親為保人,貸了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這筆錢十幾年來父親從未償還過,也因此後來爺爺、父親、母親都信用破產了,父親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車禍離世,當時我與弟弟妹妹都仍未滿二十歲(我快滿18歲),根本不知道我們家有負債、更不知道該去辦拋棄(限定)繼承,而我們的長輩,也不瞭解這方面的資訊。

今年我結婚了,也與丈夫有了自己的小窩,丈夫將婚前買的房子贈與過戶至我名下,同時弟弟名下也有了自己的房子。現在我們所擔心的是,因為目前爺爺還在世,債務是在爺爺與媽媽身上,但若爺爺百年後呢?債務照理說是該移轉至爺爺的女兒,以及我們三位孫子身上,關於這一點我們及姑姑都可以辦限定繼承應該是沒問題吧?

註:爺爺現在只剩1個女兒,父親與大伯(父親的哥哥)都已離世。

但…辦了以後,這筆債務是否還會追朔回保人,也就是我父親的兒女(我們三姐弟)身上?房子是先生努力多年才買下的,因此真的很擔心也疑惑,現在的我是否該將房子過戶回給先生,以後才不會有所影響,拖累到先生呢?

另想請問,若爺爺百年後,若姑姑(爺爺的女兒)沒有繼承(辦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我們三姐弟是否也該跟著去做這個動作呢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8:58

你父親死亡時你們都還未成年,依照新繼承法規定,是直接是用限定繼承的,就是在遺產範圍內負責即可,這各條文是有溯及既往的,所以不需要過度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1-07-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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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1-07-20 15:29

祭祀公業目前還在,前代繼承土地 總共七大房,其中四房皆在日據時期死亡,皆無子嗣,持分加總4/5土地祭祀公業請求回復名下土地,透過法院如何取得最佳(最省錢)回復管道?
1.判決回復? 2.調解回復?

 祭祀公業的決議,你們可以書面方式作成同意書,委派管理人進行調解訴訟

調解訴訟哪的方式較快? 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協議,那調解或許會比較快一點。問題是,通常這種案子牽涉到龐大的利益,調解往往無法達成協議,因此最後難免會走上訴訟

Jenny 101-07-20 15:22

祭祀公業目前還在,前代繼承土地 總共七大房,其中四房皆在日據時期死亡,皆無子嗣,持分加總4/5土地祭祀公業請求回復名下土地,透過法院如何取得最佳(最省錢)回復管道?
1.判決回復? 2.調解回復?

沈恆 (沈律師) 101-07-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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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首先要先把那些土地謄本調出來,確認目前的所有人是誰,以及土地移轉的原因及過程,這樣才能判斷要以誰為對象主張。

      2.是否有可以證明祭祀公業及其派下員身分的文件?有的話也可以據此主張系爭土地是屬於祭祀公業所有,看是否有可能直接移轉登記,否則就要提起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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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雖然調解程序比較快,但因為基本上處理祭祀公業土地所有權會牽涉到登記的問題,所以是後如果要登記祭祀公業底下,還是必須透過判決來處理。而以法院判決程序處理,一個審級至少要花半年以上的時間;而就內容不服,提起上訴,可能要花費數年時間,法院才會判決確定。不過本依您所述是屬祭祀公業土地,只是就死亡的派下員未辦繼承登記,那事實上可以請求將該土地回復成以祭祀公業登記的。但是因為法院訴訟係以土地價值為計算,要省錢可能也省不了多少。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子臨 101-07-19 07:54

您好

遺產申報須將死亡前二年之贈與納入遺產計算

繼承人於死亡前二年內,將2千萬存款移轉予乾兒子(非有登記,無法律關係)

因被繼承人名下無子女及父母,也無配偶,只有二位妹妹(均無聯絡)

此時被繼承人已死亡(99年7月),依繼承順位,該二位妹妹即為繼承人,

國稅局查核該遺產時,即發文通知(101/7月)二位妹妹需儘速繳付文件,以計算遺產稅額(已過拋棄繼承時效),請問如國稅局將該2千萬列入計算,則二位妹妹將繳付遺產稅額,可是二位妹妹完全也未繼承到任何遺產,卻必需繳稅,這合理嗎??

如真的必需繳稅,請問該如何保護自己之權益??也就是是否可將那2千萬追討回來??或由被贈與人去繳遺產稅??

1.國稅局的說法,還不確定該存款之流向,只確定2千萬已提領一空!!

2.二位妹妹均知悉被繼承人已死亡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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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生前贈與遺產總額之計算,必須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往生前2年內受贈與才會計入。由於乾兒子並非法定繼承人,所以贈與乾兒子的金額並不併入遺產總額之內,法定繼承人並不需要繳2千萬元部分的遺產稅。法定繼承人可向遺產稅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該金錢已為移轉繼承人,主張上述理由而不需繳納此部分的遺產稅。

(參照民法第1148之1條;遺產贈與稅法第1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Grace 101-08-12 23:51

目前已接到國稅局的公文,通知被繼承人在生前二年內自銀行密集提領了大筆金額,要我們在期限入提出陳述書,但我們沒有拿到一毛錢,請問陳述書要怎麼寫較好? 需要提出什麼資料作佐證?

國稅局應該也可向各家銀行調出當年領現的資料, 不是嗎? 還是我們自己要去向銀行申請調出當年提領現金的人是誰來證明不是我們嗎? 但如果是被繼承人自己提領的, 再將現金交給別人或慈善單位, 但實際上並未交付給繼承人, 請問繼承人要怎麼證明並未被贈予半毛錢才是正確的呢?

繼承人生前因無子女,老年的生活好像都由乾兒子,乾女兒照料,而後事也是由其二人幫忙處理,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中好像記載曾遷入其乾女兒的戶口,是否也可從這點請國稅局切入了解乾女兒的帳戶資金往來呢?

p.s. 需要在 8/27前提出陳述書,否則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懇請賜回覆,謝謝~

子臨 101-08-13 13: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生前贈與遺產總額之計算,必須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往生前2年內受贈與才會計入。由於乾兒子並非法定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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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請問目前已接到國稅局的公文,通知被繼承人在生前二年內自銀行密集提領了大筆金額,要我們在期限入提出陳述書,但我們沒有拿到一毛錢,請問陳述書要怎麼寫較好? 需要提出什麼資料作佐證?

國稅局應該也可向各家銀行調出當年領現的資料, 不是嗎? 還是我們自己要去向銀行申請調出當年提領現金的人是誰來證明不是我們嗎? 但如果是被繼承人自己提領的, 再將現金交給別人或慈善單位, 但實際上並未交付給繼承人, 請問繼承人要怎麼證明並未被贈予半毛錢才是正確的呢?

繼承人生前因無子女,老年的生活好像都由乾兒子,乾女兒照料,而後事也是由其二人幫忙處理,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中好像記載曾遷入其乾女兒的戶口,是否也可從這點請國稅局切入了解乾女兒的帳戶資金往來呢?

p.s. 需要在 8/27前提出陳述書,否則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懇請賜回覆,謝謝~

may 101-07-18 14:44

請問 , 如果父親 死亡 留下土地房子 試問此土地房子 是先過戶給母親 還是由子女繼承比較不會繳到多餘的稅額 夫妻贈與不用繳稅 可如果是遺產繼承子女 除ㄌ要繳交遺產稅還有其他的嗎 ??

tks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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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1-07-18 15:42

 不好意思 在請問律師 如果母親年事已高 辦理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於2年內不得行使而消滅可是於2年內死亡土地房子是否可直接移轉子女身上 以遺產申報 會產生遺產稅,另外 還會被追回之前ㄉ稅額嗎 ??

TKS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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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101-07-17 15:10

請教大律師~

我父親於民國94年8月亡故,其身後所遺留的小吃店其經營權是否可以算是遺產的一部分?那其身故後這將近7年的經營所得繼承人可否要求分配?如果繼承人的一方因地利之便占有營業~可否依侵占提告?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2.至於以所繼承遺產而賺取利益是否是遺產  可能會有不同意見

    不過縱使是遺產也應非全部都列入遺產分配

    畢竟還是實際營業繼承人有所貢獻

 3.佔有的東西易持有為所有 就是侵占

   至於本件是否構成侵占還是要看實際情形認定

otto 101-07-17 17:5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 (恕刪)

謝謝張大律師的回覆;能否再請教:如果想要把小吃店(因我父親在時並沒有申請營登)的經營權納為遺產的一部分~小弟需要做何舉證?因為本來小弟不願爭取這一塊~但是由於遺產繼承分配問題被耍弄了一年多(對方律師的指導)使得協議出現僵局,甚至對我完全不理不采~使得小弟不知該進行下一步!

 

何小華 101-07-17 00:16
律師您好 我阿公於去年七月過世,因我爸是贅婿,所以我們是阿公的直系卑親孫女嗎? 又因為我媽跟阿姨都拋棄繼承, 那我們家姊妹和弟弟四人和阿姨家的哥表弟是下一順位繼承人嗎? 是跟奶奶一起均分阿公的遺產嗎?要如何辦理?很疑惑??謝謝解答
1.現在沒有區別招贅或嫁娶婚 法律地位都相同 2.如果爺爺死亡 母親這一輩軍拋棄繼承 就輪到你們這輩繼承 而配偶即奶奶也是當然繼承人 與你們一起繼承
kacy 101-07-16 15:59

執行家母的遺囑遇到的難題

民法繼承規定母親名下唯一繼承人 只有我一人

目前我與我丈夫住在此房屋,舅舅在外租屋,舅舅沒工作

公證遺囑內容如下:

「我所繼承家母的房屋必須無償給舅舅使用到終老」

當初家母是善意怕舅舅沒有結婚,膝下無子女,將來有一天老了怕流落街頭,想說提供他一個歇腳之處,但是舅舅突然表示他現在要住進來,要求幾日內給家中鑰匙!

我們也願意照著遺囑走,但是有些疑問,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舅舅擁有的房屋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呢?

他可以主張房屋的每一間都有使用權嗎?

若是我們將房屋整理後變成一間一間的套房之後,劃歸一間給他,是否這樣可以呢?

擁有房屋使用權,是否應有範圍的限制呢?

困擾中,請求法律先進協助!謝謝!

您好,

      基本上只要確保您舅舅可以在房屋內居住即可,至於使用範圍的話,因為遺囑沒有特別載明,所以不需要全部給舅舅使用,仍要在不妨礙您原本使用下為主。

kacy 101-07-16 15:56

執行家母的遺囑遇到的難題

民法繼承規定母親名下唯一繼承人 只有我一人

目前我與我丈夫住在此房屋,舅舅在外租屋,舅舅沒工作

公證遺囑內容如下:

「我所繼承家母的房屋必須無償給舅舅使用到終老」

當初家母是善意怕舅舅沒有結婚,膝下無子女,將來有一天老了怕流落街頭,想說提供他一個歇腳之處,但是舅舅突然表示他現在要住進來,要求幾日內給家中鑰匙!

我們也願意照著遺囑走,但是有些疑問,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舅舅擁有的房屋使用權到底該如何界定呢?

他可以主張房屋的每一間都有使用權嗎?

若是我們將房屋整理後變成一間一間的套房劃歸一間給他,是否這樣可以呢?

擁有房屋使用權,是否應有範圍的限制呢?

困擾中,請求法律先進協助!謝謝!

 因為你母親的遺囑意思不明確,將來如果有爭議提起訴訟,法院會探求他遺囑的真意而判決。

你們可以先不給你舅舅鑰匙,然後以書面與他先約定好使用的範圍、及使用的規範,如果不同意那就請他去向法院提起訴訟

小娃 101-07-11 19:29

父親過世5~6年了 過是當時我未滿20歲  這幾天收到銀行遞送法院前的通知  才知道當時生前有一筆20幾萬的債務 ,由於我們沒有放棄繼承 所以必須要幫他還債!!

國小父母離婚所以我們很從小監護人已改為三伯,父親也沒盡到養育責任,這樣還要幫他清還債物嗎??

但是之前銀行都有寄送欠款通知書,但是問銀行 他們說有寄單子跟過世時跟未滿20歲沒有關係

請問要怎麼處理呢??現在去做放棄繼承來的及嗎?

林智群 (klaw) 101-07-11 20:28

你當時未成年,依法不需要背你父親的債務,建議向銀行提起確認債務關係不存在訴訟

pea 101-07-11 14:24

1.想請問一下,當年87年的時候父母已離婚,但到現在都同居住在一起,目前子女都已成年,但當時離婚子女未成年扶養權是在我爸那邊,而且房子土地都是外公的名下,現在爸爸跑路了,但爸爸有欠人很多錢,並且有簽本票借據都有寫上目前居住地址,但我們都沒有做擔保人,這樣子本票期效過了之後,以法律的規則上會把責任子女負責嗎?或是找到子女的目前住所(或個人資料)來叫子女負責嗎?很怕個人資料黑道找到...

2.現在子女已成年,但爸爸跑路,能把子女扶養權過到媽媽名下嗎?

3.房子土地貸款,但是是在外公名下,如果我們做子孫的不付這個款項,是不是土地房子都會被強制法拍,以及外公名下其他財產都會被強制法拍?如果償還金額不夠其他責任誰要繼承?

4.媽媽已跟爸爸離婚,但戶籍是再一起,需要負擔其他責任嗎?

5.那目前我爸爸跑路了,可以把它戶籍丟到區公所嗎?那子女怎麼半?如果是在同戶籍下,要怎麼處理?法律上怎麼找到我們這些子女?有辦法避免嗎?

6.如果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是不是保險不會理賠?因為我媽媽一直想結束生命,雖然可能跟我媽媽沒有連帶責任,但外公是他爸爸,他覺得很對不起他,連累到他,不知道該怎麼勸我媽媽....

7.如果我爸爸死掉時,我們都不知道,這樣拋棄繼承時效怎麼開始算??

8.我爸爸的債務,會連累到他媽媽及兄弟姊妹來承擔嗎?如果名下有房子,但是是兄弟姊妹共有權,這部分要怎麼強制法拍?

9.不好意思問得有點多...因為我爸爸剛跑路,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這些情況,也很害怕黑道來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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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i 101-07-10 11:53

法律諮詢家你們好

我剛新婚,想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主要目的是想保護未來雙方免受對方債務問題糾纏。

但先生名下目前沒有債務亦無財產,我名下則只有繼承得來的自用住宅,也沒有債務,兩人銀行存款都不多。

請問這種情形需要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嗎? 是不是登記了也沒有用? 若是以後買了房子,或增加其他動產,或變更戶籍,都要重新登記一次呢?

謝謝你們

 

 

 

 

 

 1.如果有這樣可考量還是可以登記夫妻分別財產

 2.以登記時點  法定財產制消滅   雙方有清算婚後財產的權利義務

    清算完畢  則登記時點之後夫妻財產各自所有  日後也沒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

 3.好處是  夫妻財產互相不受影響  不會被代位求償

    缺點是  將來丈夫飛黃騰達  如果夫妻感情有問題  離婚時你並不能跟他主張任何財產分配

    就端看自己的選擇

 

judy 101-07-10 10:48

共有14人一起繼承房產ㄧ棟為避免日後問題便的複雜決議將此屋轉賣,但其中一人因個人原因不願出面配合辦理買賣過戶事宜,已至此事被擱置無法進行,我知道可向法院申請提存,但程序該怎麼走才合乎法令,我們可自行辦理嗎?請教教我,這應該不需進行訴訟吧!不懂為何有律師會開價15萬.

您好,

       1.因辦理繼承登記後為公同共有,原則上共有物若要處分依民法第828條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方得為之。但因本案共有物為土地,依土地法第34條之1是可以透過共有人過半數及持分過半數決定。

        2.若一方堅決不願出面辦理,可於處分後將應屬其分得部分提存法院。

        3.問題在於,若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則非全體繼承人共同辦理繼承登記即難處分。

1. 我也希望這樣可以賺十五萬 

 大概是想建議你訴請分割共有物吧

2.動產如果有多數決決議

 依土地法規定應該就可以處分該動產

judy 101-07-1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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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101-07-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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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 101-07-06 19:43

我爸爸一年多前過世,當時大家都辦 拋棄繼承 但我爸爸還有一輛汽車(未過戶),還是爸爸的名子,然後那台車就放在那邊一年多,然後媽媽最近就把那台車當廢鐵賣掉,賣掉的錢想拿去繳,然後把車子報廢。但監理站的人說車牌雖報廢,但車子不可以動。可是我們已經處理掉了!因為車子也不能開了 放在那鄰居也不方便!加上家中沒人會開汽車!所以才賣掉。請問我媽媽這樣有犯法嗎?(也辦拋棄繼承) 是否會有甚麼侵佔罪 還是其他罪?我媽媽不是意圖想侵佔喔!會不會被抓去關???那如果那台車變贓車,媽媽是否也會有罪?請各位給我解答,拜託!謝謝 真的很擔心

 那輛車的車牌已經報廢,後續應該是不會有行政責任的問題。

還有那輛車的所有權應該屬於國庫,通常國庫對於小額的遺產不會請法院指派遺產管理人,應該是不會去追查啦。

晅晅 101-07-03 11:28

因為我姐當初有太多次都設計我父母要錢,而且也幫忙她太多次了,就因為有這些不愉快的經驗,另外,我母親生病住院都是由我全程照顧,所以我母親才會口頭交待我爸爸把房產過戶給我,,,只是,當時我父親過戶時並不是贈與繼承的方式,而是用"買賣"~所以,不用我哥哥姐姐簽名同意~那10年後我哥哥爸爸都相繼過世了~我姐姐他還有繼承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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晅晅 101-07-03 11:55

 

文章日期:101-07-01 14:37  文章人氣:36 個人積分:10 母親往生前,口頭交待我父親把她名下房產過戶給我... 我父親在母親過世後第7天,個人到代書事務所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要節省稅,所以用"買賣"的方式過到我名下,而我也是父親一切辦理好之後才告知的!!當時,我姐知情也沒任何異議!!(至於房產的權狀資料跟我個人印章,也都給父親保管) 至今己是10年前的事了,現在因為我父親去年也往生了,我姐竟然去法院提出~當時這間房產的"過戶無效",她說當時她也有應繼分1/4(當時我哥,我爸都還在),所以,現在他有權利分一半(現在就剩我跟她).... 想請教專業人士,像這樣的情形,我的房子真的保的住嗎??還是,一定要分她一半呢??謝謝

巧克力 101-07-03 07:32

爸爸日前收到從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主旨~~
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銀行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

債務人是我堂哥,並非我爸爸,但因債務人已死亡,所以我爸及伯伯姑姑皆有收到此執行命令,也皆變成債務人,請問我爸爸需要償還這筆債務嗎?可以提出異議嗎?

堂哥二十年前已離家出走,行蹤不明,我們也是收到執行命令才得知堂哥已死亡,他的債務是由我們繼承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7-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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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上,堂哥的法定繼承人原則上僅限於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而不及於您父親及其他二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例如堂哥的叔叔、姑姑等人)。您父親可以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主張自己不是遺產繼承人,而不受強制執行。

(2)至於堂哥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在知悉堂哥往生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像是你們收到法院通才知道時,以收到才開始算),如此就不必繼承負債。

(參照民法第1138、1174條;強制執行法第14之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處理)

巧克力 101-07-03 13:48

執行命令上有載明我爸及伯伯姑姑們還有我大伯再娶之配偶為債務人。

 您好,

        1.原則上您堂哥的繼承人只限於他的小孩子及配偶,再來才是他的父母或祖父母,您與您父親甚至姑姑都不是繼承人,所以要先確認是否有為您堂哥作保的情形發生。

        2.若確定並非實際債務人,可對執行命令聲明異議。

沈恆 (沈律師) 101-07-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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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 101-07-03 18:22

律師您好:堂哥97年死亡,大伯再娶時間不知道是在堂堂哥死亡前還是後,大伯在100年9月死亡,所以是新法修正前還是修正後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7-03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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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 101-07-04 07:34

如此看來我爸是繼承了大伯的遺產,但此債務是我堂哥的,請問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嗎?辦理拋棄繼承後就不需清償債務了嗎?有無範例可以參考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7-0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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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 101-07-04 14:52

但我們是收到執行命令才得知堂哥死亡且有債務,難道沒有其他辦法了嗎?再請問"以大伯所留遺產為限清償"是指將大伯的遺產全部拿去還清債務嗎?若不夠則我爸要還剩下的債務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7-0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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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 101-07-04 20:51

請問要在收到執行命令幾日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進行清算呢?

簡先生 101-06-28 19:11

我女朋友有收到房屋稅核定稅額通知單   我們有繳錢了  有20幾張

她說她阿公過世  我們要怎麼辦  是要辦理繼承嗎 

她媽媽不繼承 是不是有很多負債  請律師幫我解惑

簡先生 101-06-28 19:02

我女朋友的阿公 過世 她媽媽不繼承  於是有土地繼承問題 <有寄房屋核定稅額通知單10幾張>  錢已經繳了  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請'幫我解決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有直錢的土地 她媽媽應該會選擇繼承吧   真不知道怎麼處理  請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1-06-29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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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基本上若非積極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消極不繼承遺產仍屬繼承,只是單純未為繼承登記而已。此處應視房屋稅的繳稅義務人是何人?再向其請求。

 您好,

       基本上若非積極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消極不繼承遺產仍屬繼承,只是單純未為繼承登記而已。此處應視房屋稅的繳稅義務人是何人?再向其請求。

您好,

       基本上若非積極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消極不繼承遺產仍屬繼承,只是單純未為繼承登記而已。此處應視房屋稅的繳稅義務人是何人?再向其請求。

簡先生 101-06-30 20:34

遺產清冊 要去哪裡用

?薇? 101-06-27 00:09
我們兄妹六個,二弟十年去世後父親也相繼去世,母親還健在。二弟媳婦和她兒子不和我的母親有一點來往,也不盡贍養義務。父親去世後,給我母親和我們留下了一套房?。 請問我的母親在百年之後,二弟媳婦和她兒子們的房?是否有她們的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由於您二弟先於您父親死亡,且您二弟當時有兒子,所以當您父親死亡時,您父親的遺產為由您們兄弟姐妹及母親一起繼承,而您二弟的那一份繼承,會由他的兒子代位繼承您二弟的應繼份,所以您父親的遺產會由您兄弟姐妹及母親與二弟的子女一起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沈恆 (沈律師) 101-06-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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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 101-06-27 00:05
我們兄妹六個,二弟十年去世後父親也相繼去世,母親還健在。二弟媳婦和她兒子不和我的母親有一點來往,也不盡贍養義務。父親去世後,給我母親和我們留下了一套房?。 請問我的母親在百年之後,二弟媳婦和她兒子們的房?是否有她們的繼承權?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6-27 12:32
薇,妳好!妳的問題我已約略回答了,請到我的專區看一下,有什麼問題再和我連絡!
SP 101-06-22 19:31

??????我朋友本身因為一些因素跟家裡沒甚麼在聯絡

最近收到媽媽傳一封簡訊

說他父親去世之後留的一棟房子法拍之後還不夠還房子貸款

家人說已經沒辦法再拿錢償還了

然後說"去年5/4號"收到法院支付命令

接連他媽媽銀行跟郵局的存款簿被強制執行扣!

然後就跟我朋友說它一債務併存之債務

可能連自己辛辛苦苦生活定存的錢也要被扣除

叫他不要戶頭不要放錢

我們疑惑的是

他爸爸已經死很久了好幾年了

事情怎麼現在才跑出來??

而且既然是去年5/4號的事情~我朋友這邊怎麼都沒有扣款的動作

是他媽媽騙他嗎?

而且這是在他還"未成年"時候的事情

他本身根本一頭霧水

當時的他根本沒有自身的主導權利

如果這是事實不就等於說他突然負債20幾萬??

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訴嗎

補充一點:他媽媽在那時候並沒有拋棄財產繼承

他現在也不知道改去哪一間銀行詢問

因為事隔太久了

麻煩律師解答~

han 101-06-21 15:10

律師您好:

父母在我7歲時離婚監護權由父親取得,如果有天母親罹患重大疾病,無法自己生活,我們做子女的有義務照顧嗎?但母親這10幾年來毫無音訊,也未做到母親該有的本分,所以想請問,如果發生這類的情況,我們小孩子可以拋棄繼承嗎?(雖然有點殘忍)

蔡明哲 (阿哲) 101-06-21 23:28

 你當然可以選擇拋棄繼承,不過必須在繼承事由發生時才可以為之,也就是你母親去世時才可以拋棄繼承,不過拋棄繼承扶養母親的義務是兩回事。

當母親罹患重大疾病而不能維持生活時,原則上子女必須負擔扶養母親的義務。但是如果母親自離婚後就毫無音訊,且未曾支付子女撫養費,子女們可以向依民法第1118條之1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至於您提到的拋棄繼承死亡繼承遺產的問題,必須死亡時方可拋棄,與是否須盡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不同的兩件事。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6-20 19:24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在下岳父於多年前幫其親生弟弟做保向銀行借錢~

後來其弟因病過世~其弟之配偶完全拋棄繼承~

債務就落在我岳父頭上~也被銀行強制執行薪水1/3好幾年了~

其間我岳父已有一間房子法拍了~

最近岳父剛退休~銀行馬上就發文請求宣告夫妻財產分別制~

我岳母從未替他人做保也包括我岳父~

現在我岳母住的房子是5年前我大舅子身故理賠金所買的~

一開始登記在我岳母名下~後來因為我要娶她女兒~所以4年前將房子過戶到她女兒名下

而我岳母也有幫我小舅子買了一些儲蓄險~

請問要怎麼做我岳母才有辦法不受岳父的拖累可以安心生活?

我岳母的財產是否會被強制執行?

因為我岳父一直都用他有心臟病希望大家不要管他讓他自己好好過活之類的態度及話語~

對岳母的家庭也沒有負過太多的責任

拜託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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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姐 101-06-19 12:16
律師你好: 爸爸幾年前再娶,(1)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在爸爸名下約三個月,爸爸就贈予給後母,但房貸是爸爸的名字,已繳完房貸(2)第二間房子是直接買後母的名字,(3)現金也是在後母名下,爸爸跟後母有一個小,請問爸爸曰前?逝,我可以要求後母名下財產嗎?尤其是第一題,因為爸爸是贈予給後母,我目前已成年,謝謝! 第二和第三題,我可以要求是爸爸和後母婚後的共同財產嗎?這樣有繼承權嗎?
林智群 (klaw) 101-06-19 21:28
建議你代位你父親先跟阿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盡可能將遺產數額變大,再與阿姨平分遺產(如果只有你一個子女的話)
wind 101-06-17 06:58

父親過世,家中有多位兄弟姐妹,留有房屋一戶和多間銀行存款(只知約幾百萬)

但是那幾家銀行帳號及詳細金額都不知..(其中幾位手足拿走不給看)

還有很多不公平分配的原因,我不願意配合蓋章簽字,現在手足們上法院申請分割遺產

想請問:1.手足們可以用我不願意配合蓋章為由,要求法院取消我的繼承資格嗎?!

2.法院分割遺產會依規定讓所有繼承人均分去分割遺產嗎?!多家銀行現金怎麼分割?!房屋呢?!

3.如果分割遺產判決下來,不想配合出庭辦理的我會收到法院通知嗎?!

到底有那幾家銀行帳號及詳細金額都不知的我該怎麼去辦理領取銀行現金和繼承房屋呢?!

感謝回答

王耀星 (Eric) 101-06-1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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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6-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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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既然您是法定繼承人,並不會因為不願意配合蓋章就失去繼承權。

(2)  如果父親沒有立遺囑的話,遺產是按人數作均分。分配方法是依總遺產價值做均分,可能部分人分到現金,部分人分到房屋,但每個人最後所分到的遺產皆均等,詳細的內容會由法院裁量判決。而如果都擺不攏,就可能將房屋變價後,計入現金為分割

(3)  即使不出庭,訴訟當事人還是會收到法院判決書。您如果不服分割遺產內容,還是可以再提上訴。

(4) 當法院判決分割遺產後,就可以依據判決書內容進行遺產分配,領取銀行現金或是繼承房屋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22 101-06-14 23:03

律師大人您好~

父親在89年過世 當時我還未滿20歲
最近做了聯徵~突然有銀行存證信函給我
說父親有欠卡債 滾了12年 欠款快一百萬左右
說我為繼承人 要我付款還錢 真的嚇到我了(未繼承任何資產)

之前完全不知有這件事~
後來查了一下民法的施行法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
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
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我在繼承開始時是89年 那我應該是不用還了嗎?
但是我今天打電話到高等法院做法律譗詢
他們卻跟我說是在96年修正施行的 當時我滿20了
還是要償還款項
除非主張知悉在後 知悉在後我又要用什麼做舉證呢?

拜託律師大人幫幫我吧~!!感謝您~~~!!

回覆 22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父親在89年過世 當時我還未滿20歲
最近做了聯徵~ ... (恕刪)

 如果繼承時為未成年人  未拋棄繼承

 修法後確實可以主張施行法豁免條款

 不過還需要個案中經法院審酌

 是否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之責

 而非當然免責

 

22 101-06-15 00:0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22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大人您好~~謝謝您的回覆~是否能再請教您~

若要上法院~我到任一法院都可以嗎?

那要做什麼申請呢? 費用大約多少呢

要帶什麼東西去呢?

再拜託您回答了~謝謝您!

Roy 101-06-12 09:55

1: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結婚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結婚時甲男已有存款120萬元,乙女亦有35萬元。因二人結婚多年無子女,甲男之父丙與母丁,抱孫心切。為此甲男與戊夫之妻己女發生多次姦情,因而生下庚男,甲男喜出望外,偷偷接濟庚男的生活費。一年後,甲男遇車禍死亡,甲男死亡時,留下連同結婚時之財產有380萬元,此時乙女亦連同結婚時之財產有240萬元,其中包括婚後因繼承而得之25萬元。試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1)甲男死亡時,甲男與乙女各有多少財產?

(2)甲男所留下之財產應如何繼承?

 

 

2.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不久,乙即離家出走與丙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A。甲男知悉後,與乙離婚。乙於離婚後,即與丙結婚,但婚後不久,與丁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B。試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1)A、B在(1)A、B在法律上為何人之子女?   (2)  丁男在如何情形始可認領B子?

SNOW 101-06-11 19:32

身故保險金已經跟保險公司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同時也是繼承人,此保險金還需加入其他遺產跟別的繼承人重新分配嗎?

回覆 SNOW 的發言內容:

身故保險金已經跟保險公司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同時也是繼承人,此保險金還需加入其他遺產跟別的繼承人 ... (恕刪)

1.保險金不列入遺產 不論繼承人與受益人是否相同 2.我想提問的時候達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足夠了 應該不需要反覆一再提問

SNOW 101-06-09 22:29

書上寫繼承人有權繼承這個權利向配偶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所以自書遺書表明死後願意拋棄,那就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嗎?還是遺書根本就不用寫這條,因人死後就不是權利主體?但書上又寫可以繼承,請問到底要如何做才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1-06-10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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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然是因為夫妻身分而產生,但其本質仍然屬於財產權,所以如果想讓其他繼承人無法向被繼承人的配偶主張權利(如果配偶財產比較多的話),是可以書立遺矚聲明在死亡時預先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行使,基本上原則繼承人就無法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來主張進而繼承;但如果對方財產比較少,因為是被未死亡的一方請求,所以即便書立拋棄之聲明,對方還是可以依法請求的。

(參照民法第1030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NOW 101-06-09 21:34

妻生前依自書遺書的格式寫她死後要放棄夫妻產財剩餘請求權,既然本人的遺書已寫明要放棄,她的繼承人還可以繼承這項權利來要求我嗎?

回覆 SNOW 的發言內容:

妻生前依自書遺書的格式寫她死後要放棄夫妻產財剩餘請求權,既然本人的遺書已寫明要放棄,她的繼承人 ... (恕刪)

死亡後就不是權利主體 本身不取得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繼承人也無從繼承 既然無從繼承 如何拋棄

SNOW 101-06-09 22:0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SNO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書上寫繼承人有權繼承這個權利向配偶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所以自書遺書表明死後願意拋棄,那就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嗎?還是遺書根本就不用寫這條,因人死後就不是權利主體?但書上又寫可以繼承,請問到底要如何做才能杜絕其他繼承人向配偶主張此權利?

SNOW 101-06-09 21:27

夫生前逐年以〝贈與的名義〞如:我的生日贈與我現金xx萬,並留下夫親手寫的卡片當證據,以至夫死後名下已經無財產,其他繼承人如果以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要求我名下財產重新分配,是否可以先扣除這些夫生前贈與的現金?

林智群 (klaw) 101-06-10 13:40

贈與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依照法律規定,夫無償贈與給您的財產並不記入剩餘財產分配之中,所以您的賸餘財產計算的時候,原則上要扣除夫生前贈與金錢的部份。換句話說,如果本來夫的剩餘財產比您少,但是扣除生前贈與之後並沒有較少的話,繼承人原則上就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要求您名下財產重新分配

(參照民法第103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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