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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 103-10-01 17:58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我們公司是保養品產業,設計師在Google搜尋5張圖片到網站使用,後來收到圖庫公司侵犯著作權的信件,5張圖X1張3萬,所以要索賠15萬給圖庫公司,我們當下收到侵權信件時,設計師也馬上撤下圖片。但是一個月後圖庫公司來電堅持要15萬的侵權費,請問該如何處理? 若一直置之不理可以嗎?若走法律途徑屆時和解金可以談到5萬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1 18:34

您好!侵害著作權會有刑事責任,置之不理可能不是好辦法,建議還是盡量與對方談和解,不論多少錢只要對方接受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比比 103-09-30 02:10

您好,想要請教,網路有許多賣家購買正版授權卡通印刷布料來製作商品販售(例如:包包)....如果已經這樣清楚讓消費者知道是經過自己手作而成的商品,還會有侵權的疑慮嗎? 謝謝您撥冗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30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手工將原著作另外用在其他如包包之產品上,必須擁有著作權或改作權。

2、著作跟商標不一樣,並不是買了正版的來,就可以任意使用。

3、賣方所出售的卡通印刷布料,必須取得可轉讓著作權或改作權,並授權給您,始合法,否則就必須經過原著作權人之授權或同意,才不會觸犯著作權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oward 103-09-24 22:51
各位專業律師法務人員好 我從手機交友通訊軟體與一名女子發生性關係(非性交易) 後來才知道對方是位變性人(身份証上已換成女性) 我實在無法接受 ,以提出以5萬和解,但對方也沒有和解意願,不理會 請問我是否可以提告對方侵權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我曾問過對方性別,看過身份証上確實也是女性 如果提告法律上感覺很站不住腳,畢竟對方只是沒有承認原本是男生 麻煩請給我一個建議方向,謝謝

沒有契約關係存在的,即不構成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加害給付),只能循侵權行為法則請求損害賠償,您可以研究一下民法第184條以下的規定看看.......

您好,您的狀況真是非常特別。比較有可能的大概就是民法第195條規定的人格權受侵害,「也許有可能」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Howard 103-09-25 00: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沒有契約關係存在的,即不構成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加害給付),只能循侵權行為法則請求損害賠償 ... (恕刪)

謝謝賴律師的回覆,我有查詢民法侵權行為184、195條好像都適用

請問如果要進一步提告,我該如何下一步?另外以您的專業這樣的情況

勝訴的機率大不大?還有就是我認為請律師費用會比賠償金額高,但我

想為自己討個公道,在麻煩您了,謝謝

Howard 103-09-25 00:45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狀況真是非常特別。比較有可能的大概就是民法第195條規定的人格權受侵害,「也許有可能 ... (恕刪)

謝謝余律師的回覆,我有查詢民法侵權行為184、195條好像都適用

請問如果要進一步提告,我該如何下一步?另外以您的專業這樣的情況

勝訴的機率大不大?還有就是我認為請律師費用會比賠償金額高,但我

想為自己討個公道,在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坦白說兩方合意性交就是你情我願,對方也確實已經變性成為女生了,即便隱瞞曾為男生的事實,基本上沒有侵害您人格權的問題,因此您提告的勝算應該不大,供您參考,謝謝。

jessiestar 103-09-23 19:48

律師您好:

因撞見今日家中親戚在討論一張民事判決書, 事件為當事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親戚為被告,被法院判賠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四萬元精神撫慰金,按規定日至清償日止.

並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可否簡單解釋假執行是什麼意思 ??
如親戚認賠4萬元給對方,是否等法院定案就可以一勞永逸,原告不得再上訴??  

或是需要寫和解書, 才能完結此事??

謝謝!

 


 



假執行是指起訴後判決確定前,得依據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主文所示,提存擔保金以後(又民事簡易或小額事件經法官依職權宣告假執行者,不須預供擔保。)聲請終局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所得來源(存款、薪資租金收入等),或拆屋還地或返還房屋,不像假扣押假處分只執行查封而已。

民事訴訟法第389條
下列各款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一、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
二、(刪除)
三、就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四、(刪除)
五、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判決。
計算前項第五款價額,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
第一項第五款之金額或價額,準用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七項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小額訴訟程序)
法院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時,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K 103-09-16 19:07

問單位主管民事侵權,是否可請調非主管管轄單位?適用何種法條?

因為在訴訟期間,還保持直接的從屬關係,是對下位非常不利。

mini 103-09-13 18:45

各位律師好,本人因為到韓國打工度假,為了賺取生活費開始做代購

所販賣的商品有化妝品 品牌服飾 等等的雜物

銷量沒有很大,還過得去可以支付生活

重點有品牌的衣服都是從韓國官方網站訂購

化妝品也是從門市購買或官網

關稅也都有繳交,海關也每次都會開箱從驗順利都通過

沒有接過海官說有問題的消息

昨天晚上台灣家裡接到警察來電,他知道我的資料 也知道我提供兩個匯款帳號消費者,還知道收件人的名字就是我媽,說我可能販賣侵權商品

比如說雙C hello kitty那種都算侵權, 我買賣的商品中性質單純,在公開網站購入,也沒有批發,和高級品牌,就是韓國的年輕人品牌服飾跟化妝品還有沒有品牌的衣服也沒有印知名品牌的logo

我想問若是我的商品有問題海關會直接查扣嗎?還是有問題也放行之後才由警察通知我?

若商品有問題是由高雄海關打給我嗎?昨天打給媽的說是保二總隊

但都是從高雄進來的呀~他說會發單子給家裡說要到案說明,如果兩次都沒到要通緝!!不知道是否是真的,因為回去一趟也要花掉不少機票錢

謝謝解答><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3 19:04

您好,

以前在高雄及屏東擔任過智財檢察官,曾經跟同組同事討論過相關問題,

(一)鑑定不夠確實。因為案件量大,有時候鑑定人只是看照片沒有看原物就鑑定違反商標法。

而且鑑定書幾乎都是制式化例稿勾選。

(二)警方移送時沒有列出哪個部分是違反哪個商標商標是否仍在有效期限。違反的部分是否是商標註冊的物品。

(三)之前還有遇到被鑑定人認為是仿冒的包包,結果被告拿出漢神專櫃的購買證明。

所以之前常常核退、駁回搜索、甚至傳鑑定人詰問。實在很不喜歡做這種事情,所以改去緝毒組。

所以答辯的部分有兩個要點:

(一)是否真的是仿冒的物品。

(二)縱為仿冒的物品,你有無合理的信賴來阻卻犯意。(例如購物證明、品質保證書等等)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3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為盜版商品,有觸犯商標法之疑義,若均為正版商品,即無此疑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ge 103-09-06 11:02

最近想販賣客製化商品,不過網路查詢過後發現如果客人拿的是未經授權的圖片,而我幫他客製了,此時我便觸法了

於是有些客製化網站會註明:如造成侵權則應對本網站負起賠償責任

或者是一開始就先聲明:本公司對客製圖像不負有任何責任,所有的圖像版權皆屬於圖像擁有者,閱讀使用規定及版權條款是每一位顧客的責任。任何不遵守規定的行為,本公司恕不負責

 

想請問這兩種方式都真的沒問題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讓顧客簽署切結書,以保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由客人簽立契約或是切結書,由客人保障沒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應該賠償所受之損害,以備將來遭權利人主張侵害著作權時,得以提出刑事抗辯,並且向對方求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切結書或是契約書,以保障權益。

SHOCK 103-09-05 23:58

律師您好 : 

我是個大四生,目前手頭有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影像記錄影片的計畫案,

本來的影片的配樂採用CC授權的歌曲,但社區幹事要求我們改成一首由

過去國軍藝工隊所唱的歌做為配樂。

我想詢問

如果沒有商業用途是否有侵權的問題會產生。(這部影片之後會大量壓片,贈送給參訪社區的來賓)

 

麻煩您幫我解答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53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可能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既是案主要求,應請其提供合法授權證明,否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且製成光碟大量散布,所觸犯的還是著作權法中少數的非告訴乃論罪,應謹慎為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pple 103-09-05 12:31

律師您好,

自行製作的說明傳單上,若使用LINE貼圖圖案

傳單僅發給30人以內,不是商業用途,

這樣是否會侵權?謝謝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因此,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逕行加以複製使用即已侵犯了著作權人之重製權,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之重製罪,另外著作財產權人受有損害時,重製之行為人並須依法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88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
二、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ㄎ 103-09-03 23:27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真心感謝律師的回答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10:09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您好

針對問題1.那通常是訴狀的格式範本

問題2.侵權行為之請求權為2年,你在知悉他侵害你的權利讓你受損害時起兩年內要主張,但是如果你並不知道誰侵害你的名譽(例如在網路上匿名散撥不實言論妨害你的名譽)直到報警2年後才找到那當然是從知悉賠償義務人時起計算兩年。

問題3.答辯狀你可以事前遞也可以當庭用言語陳述反駁

如果有需要請律師幫您寫答辯狀可再電話約詢,謝謝

小ㄎ 103-09-03 22:03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

刑事被告已被判刑拘役二十天

現在民事下個月要開簡易辯論庭

針對被告寄來的答辯狀內容之問題

問題1.被告要求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這邊的意思是日後他如果不願意賠償,我無法要求法院假執行???

 

問題2.依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我在據悉他妨礙名譽後於六個月內報案,但是因為偵查佐無心調查,是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後才又開始調查,於兩年後才找到此人並開庭,至今已經三年了,那樣我的追訴期過了?無法要求損害賠償?

 

問題3.收到答辯狀後,我該寫書狀至法院嗎?還是可以當庭呈遞?

 

真心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被告答辯聲明可以請求法院供擔保免為假執行,是的,屆時對方擔保之後,就無法假執行。
2、 時效的部分確實有2年的限制,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本案時效起算點或是否有中斷的問題,否則可能遭敗訴判決。
3、 狀紙的部份,可以加速案件的審理,並且避免疏漏,一般都會建議先行遞狀。
4、所謂的起算跟中斷都是有法定事由的,如您必須知悉犯行跟被告、曾經催告過對方等,就您目前所述的狀況,恐難符合,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

HAO 103-08-26 18:17

請教各位專業律師,我是一名平面設計師,近日發生我在掏寶網購買的圖庫素材被台灣素材廠商提告侵權,要我提出購買證明,但我提出掏寶網的購物證明有效嗎?因為當初購買並不知道是否正版授權,如果真有侵權行為,我可以向掏寶網提出求償嗎? 

可能會被認定過失侵權,可以向賣家求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要提出掏寶網的購物證明,日後雖可以向掏寶網提出求償,但掏寶網是大陸網站,要提告並不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49

 如果你可以證明你不知情,是不會構成犯罪,

但還是會成立侵權行為,要負賠償責任,

頂多你賠完後再向掏寶網(應該是賣家)求償

maggie 103-08-21 16:01

大家好
想請問在窄巷內兩旁都是畫白線,
且我停車的服飾店牆的距離與路邊白線距離約一個機車距離(立機車中柱,後車輪會在白線內),
我把車停在服飾店與防火巷(樓跟樓中間的空隙)的交界處,
且是停在白線內非店門口(店門口與我機車距離有超過100公分),
我是否有停車的權利?
服飾店的人是否有未經過我同意移我車的權利?
因服飾店的牆與白線的距離並不是他們的所有權
另他們把服飾店與白線的距離中間放他們營業用的假人展示衣服是否違法?
事情起因在我把車停在服飾店邊邊,他們認為他們營業10幾年,我要停車要"禮貌"的打招呼,但我就住附近不想浪費我時間每次禮貌打招呼,且地不是他們的要打招呼也要找交通部????

事件中因我的車有鎖龍頭,服飾店人員移我車,所以服飾店人員腳有撞到,但他把的車移到防火巷中,且移超邊邊,後照鏡整個因貼牆移位,這樣服飾店的人是否有侵權行為?

請問以上糾紛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謝謝

hua 103-08-20 09:13

請問

1.圖像所有權之公司提告侵權,我拿幫我設計規畫製作公司開立之免責聲明切結書(內容為日後如有侵權問題,由該公司負責)抗辦獲勝的機率大嗎?

2.有辦法請圖像所有權之公司直接告幫我製作的公司嗎?

 您好:

如果您所述替  貴公司提供圖像之公司有相關承辦人可以找到姓名及住址資料,而可錄音搜證您所述之交易情況,則受侵權公司就比較無法以刑事告訴處理,本律師之當事人即曾經有類似案件於蒐集充足之證據後委請本律師律師函告知受侵權公司,而與受侵權公司達成低價和解之案例。至於受侵權公司是否會向另一公司主張權利,就要由該公司自行決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你是委託他人製作且製作公司亦簽立切結書,顯然沒有故意過失,自得據此為抗辯,,至於對方是否要告製作公司由其自行決定,我方無從置啄,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小黃 103-08-16 16:31

您好!本身是經營網拍的賣家,最近想使用各類卡通人物圖片(迪士尼、San-x和三麗鷗......等等)來製做臉書粉絲團的封面照片,以及用於方便買家在商品瀏覽時所用的超連結圖片。並沒有直接將圖片輸出做販售用途,只因為了讓他們所發行的商品更容易銷售出去,請問這樣有無侵權或者違法任何法律問題?如果自行創作相關卡通人物的圖片使用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44

請參考商標法68條、70條。

計算損害之方式,71條。

以上。

hua 103-08-14 15:47

2009年間妥託A公司製作ㄧ幅行銷輸出壁貼,張貼於熱鬧街道明顯處,當時亦要求A公司須自行設計及製作,且日後如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當時A公司亦該立切結書申明日後若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

2014年6月B公司通知該幅行銷輸出壁貼中有ㄧ個人物圖案為B公司代理授權之圖案(有提供原廠授權聲明書),有侵權之問題,要求購買該圖案使用權利金

經洽A公司表示,該人物圖案確實是從網路下載,另B公司係從2011年開始代理,且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

請問1.是否如A公司所述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不會回有事。2.若A公司與B公司協商購買使用權利金破局,我該如何處理?會有刑事民事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1

著作權侵害的民事求償時效固然為兩年,但刑事責任則是10年,

a公司只講民事部分,是有問題的

如果兩家公司談不成和解,你可能被告侵害著作權,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知悉後2年。

2、您可以直接與B公司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之後再向A公司請求賠償

3、倘若A公司提起侵害著作權,則可以提出切結書當做抗辯。

hua 103-08-14 17: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 ... (恕刪)

 請問曹律師~

切結書抗辦獲勝的機率大嗎?

有辦法請B公司直接告A公司嗎?

Shadow 103-08-06 00:02

律師你好:

最近於淘寶網購買一批無版權商標侵權的化妝包,賣家竟寄來數量/顏色/外觀皆不同的CHANEL LOGO 化妝包,導致海關查扣並通知原廠廠商已估出該批商品侵權總價格,目前再無律師陪同下已至航警局做完第一次筆錄,本人有告知無販賣用途只作為購物滿額之贈品用,但是舉證過於薄弱因此感覺不佳(賣家所開立之正確顏色/名稱/數量的購物單據一張影印本,網站節錄之正確商品圖片2張),不知我後續會面對哪些程序及該採取那些應變措施??

 您好:

如果警方調查完畢,會將您函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您之後可能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傳票

建議您應盡量蒐集對您有力之人證、物證以證明您的陳述真實性

並適時向檢察官提出,以力求有利之結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Shadow 103-08-06 00:3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警方調查完畢,會將您函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 (恕刪)

Shadow 103-08-06 00:48

vivi tsai 103-08-05 17:03

因為我妹與一有婦之夫交往而被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但原告(他老婆)手中有些親密與私密照,

原告的取得方式應該有兩個:她老公的相機記憶卡或是徵信社偷拍,

請問這兩種方法我妹可以提出違法蒐證嗎?或是侵犯隱私的問題嗎?

 

您好,對方自先生相機取得記憶卡部分,除非先生願意作證,否則難以成係刑事責任;至於請徵信社偷拍部分,對方已涉犯教唆妨害秘密罪嫌,可對徵信社偷拍之人員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並一併對對方提出教唆妨害秘密罪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可向徵信社及元配提起妨害秘密告訴,惟本件困難點在於通常偵信社都非常有經驗,故可能很難證明是他們所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vi tsai 103-08-06 09:41

請問目前要與對方談和解,我妹是不利的一方

因對方手上有些照片,但最多只到親吻照,並無更確切的證據

原告有做憂鬱症鑑定,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這樣的條件和解需要請律師談嗎?因為對方也有請律師寫訴狀

會不會和解不成上法院後,原告會保留更有利證據在當庭提出?

因為訴狀附件的照片看來,並無非常確切證據,頂多只能證明他們交情逾矩,

allen 103-08-01 23:49

我在粉絲團留言: 抽不到好卡就一堆酸民

然後訟棍就留言說 好棒棒喔 阿不就工讀生可以了去領便當

我就私訊對方 : 抽不到就好酸喔 可憐喔 你爸當初怎麼沒把你射在牆壁上啊?

 

這樣涉及公然侮辱? 對方還私訊回我說 : 不涉及公然侮辱但要告我侵權

然後我請對方既然要法院講就法院講不要一直騷擾我 但他一直傳訊騷擾

後來我不回他了  他一直說他要提起民事訴訟侵權行為

那請問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 因為他是在粉絲團公共場所留言汙辱我的人格 因為我覺得罵我工讀生可以去領便當是侮辱到我了

侵權怎麼判? 另外我之前有緩刑兩年我忘記過了沒時間,但如果緩刑還沒結束,民事上被判拘役 或是罰金 會把緩刑取消 進去坐牢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對方之言論均不構成刑法之犯罪行為,對方對您提告亦不成立之,您若提告對方,亦不會成立;若對方堅持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針對對方無證據提告之行為,提出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len 103-08-03 15:54

請問刑事告不成那如果他告我民事侵權有可能成立嗎?

 

那如果民事成立可以告 我的刑事緩刑會被取消嗎?

民事頂多繳罰金而已嗎?

Vince 103-08-01 17:45

我本身從事網頁及平面設計等工作

平常朋友會介紹案子給我接

在103年四月份左右,接到一個繪圖手稿

案子內容是對方要我畫台北101 東京晴空塔的畫給他

中間有簽署合約,內容大約為我的畫作版權賦予給對方

對方為文具出版社

而我這張畫作被製作成小筆記本封面,在網路上販售

而在七月底,我接獲出版社通知

說我那張畫作被告侵權

但我還沒詢問清楚告方是否為台北101

出版社跟我說,我必須在畫作之前就應查詢好是否有侵權行為

後續問題將會持續與我聯絡

我承認我當時不清楚這有侵權行為

現在知道了,但感覺出版社將所有責任放置在我身上

但我的責任是否只有我把畫作販賣給出版社這邊呢?

如果是,那對方收到的律師信函我是否該理會呢?

無助的我到此求救

先謝謝這邊專業人士的解惑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台北101大樓著作權,除非您使用建築的方式,否則原則上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2、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第三人所寄發的律師函,以利釐清

3、倘若您違法著作權則會有民刑事責任

david 103-07-30 18:24

我是住在山莊社區住戶(汐止迎旭山莊)--是獨棟但住戶連在一起那種~近日隔壁鄰居在後院蓋起兩層樓違建(在蓋時未和我們溝通支會)目前是影響我和另一鄰居的視野景觀與光線,經溝通無效便與同受侵害的鄰居通報1999並知會山莊委員會主委...因查網路資料實在擔心政府在查報違建的決心...而惡鄰居在事發後仍加緊幹工不當回事..我想請問如果在政府處理不積極的狀況下,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應對?可以興訟告他侵權?或者有什麼辦法阻止惡鄰侵權的作為?(他是蓋他家但把我們視野擋住...是否構成侵權?)懇請大律師們解惑!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新北市工務局舉報鄰居違建,公務機關會派員勘驗認定,若有違建之情勢會為報拆通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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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Chen 103-07-21 11:24

你好~我有在facebook社交社團裡使用網拍,可圖是由廠商提供的,但昨日有對方私訊我盜用他圖片犯賣產品,說我有

 

侵權行為.肖像權,我看到以後有點慌,也先道歉了,之後詢問廠商,確又找不到人,對方不要求原諒,說我盜了圖有很大的獲利,有了收入當然要提告,但我表明自己完全沒入帳,且一直要求提告,要我法院見,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
你先不用擔心
因為這要證明你有獲利還很困難
況且
他應該先證明他是有權利的人
你應該先釐清此點
市面上很多這種智慧財產權蟑螂
小心別被詐騙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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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有無獲利都會有著作權之問題,惟前提在於確認行使權利者為著作權人,您可待對方提告後在偵查過程中嘗試與對方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ayne 103-07-21 11:18

律師你好

      小弟任職於一家工業電腦公司,於2014年7月初將公司產品上架到網路拍賣上進行販售,在網拍頁面上誤用了其他賣家的一張圖(此圖為GOOGLE搜尋引擎上所搜尋到的,並非刻意到原告賣家之賣場下載,而且此圖上之產品並無任何商標),此原告賣家便寄了一封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為以民法提告本公司侵權並且違反智慧財產權,要求登報道歉並且以100萬和解,小弟想知道,該以如何的方式解決,才能把損害降至最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圖確實就是對方所創作,則您公司的行為確實就是違反著作權法。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依法有民刑事責任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節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19 13:57

請問我要製作「繪本」或「海報」來拿去「比賽」,當中的內文字型有使用文鼎或華康等公司研製的字體,這樣子是否涉及侵權行為?

如文鼎和華康的字型產品使用授權書中都提到只能用於「非營利」,若用在商業行為上就要與公司簽約才可使用。那我的圖像創作中有運用到該公司的字型,拿去「比賽」甚至是「比賽獲獎」是否算營利與商業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個人認為應尚無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佩禎 103-07-17 19:42

想請問一下我在自營店鋪目前販售某知名品牌的鞋款,但日前接獲該品牌台灣區代理商的來電要求我將該品牌商品下架(備註:我只是商品擺放在架上,並沒有在招牌上使用該品牌的logo),請問是不是該品牌有代理商後其他人不管經由任何管道引進的商品都不能公開販賣呢?   但該品牌在知名網路商城上也有商家在販售,他們也都是宣稱由"國外"代購回台,這樣是否也會有侵權的疑慮呢?  

SRC 103-07-11 13:47

借貸的請求權基礎出了消費借貸外,還可以用什麼?

請求權只能有一個嗎?(在官司訴訟中)能兩個或以上同時嗎?

借貸的請求權可以用侵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的請求權基礎,並不一定只能列一個,仍要看您的案件事實而定,而本件若無侵權行為問題,基本上仍應以借貸關係作為請求權基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RC 103-07-11 15: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的請求權基礎,並不一定只能列一個 ... (恕刪)

那請問侵權要怎樣的條件?對方一直說要還卻屢次失約這樣算嗎?(不過對方都只是口頭說...)

koko 103-07-08 20:58

1.永春國小的老師是可以選擇工作的,可是我的工作是被校方決定的,完全不尊重我。

2.去年永春校方給我乙等考績,詢問教務主任和人事主任原因,都說不知道,後經投訴法務部三次,校方才將回覆函的半份給我,因為附件沒給,而我的罪名教學不力和未參加重大集會的詳文就在其中。

因為申訴和再申訴都有時限,我了解原因之後已過了再申訴的時間。

請問永春國小校方是否觸及侵權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以關於工作決定,要看您與學校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有關於考績的部分,屬於主管權限,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主管故意以過低的考績造成您的損害,否則沒有侵權問題。

chuck 103-07-05 14:52

請問民事訴訟侵權官司,原告可以在沒有任何其他證據佐證下以自己聲稱聽到的內容做證人嗎?如果原告敗訴,被告可以做什麼動作維護自己的名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進行當事人訊問程序,但是要看法院准不准。

2、倘若原告起訴的內容涉及虛構行為或是誹謗,則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sweetshow 103-07-05 00:38

日前由中國大陸網下載圖檔並於公司網頁中做背景使用
這幾天接獲台灣圖檔公司來信告知侵權,並索費數萬元
當時下載圖檔之網頁網址已拍照存證確定當時下載之網站”並無該公司商標所有權告知”。

請教一下:
1.我方下載圖檔使用時,並無任何告示,說明該圖之所有權人為該公司,使用多年後該公司忽然跳出來索費,這樣該公司有其合法依據向我方索費嗎?

2.如果造成侵權,是否為圖檔上傳至大陸分享網站之上傳者,為何是不知情的我方?我方這樣有構成”刻意”侵權嗎?

3.該圖並非直接造成我方盈利,故若是對簿公堂,相關刑責之前例為何?

請問有無朋友有相關經驗?
希望可以互相交換經驗及處理方式。

sweetshow 103-07-05 00:02

日前由中國大陸網下載圖檔並於公司網頁中做背景使用
這幾天接獲台灣圖檔公司來信告知侵權,並索費數萬元
已拍照存證,確定當時下載之網站”並無該公司商標所有權告知”。

請教一下律師
1.我方下載圖檔使用時,並無任何告示,說明該圖之所有權人為該公司,使用多年後該公司忽然跳出來索費,這樣該公司有其合法依據向我方索費嗎?

2.如果造成侵權,是否為圖檔上傳至大陸分享網站之上傳者,為何是不知情的我方?我方這樣有構成”刻意”侵權嗎?

3.該圖並非直接造成我方盈利,故若是對簿公堂,相關刑責之前例為何?

*抑或是有相關經驗or專才之律師,可預約見面咨詢(高雄區)。

沈恆 (沈律師) 103-07-05 02:36

您好!若台灣圖檔公司能證明其著作權,則您下載的行為即已侵害著作權,應難逃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方面,您若能提出大陸網站擔保合法下載之證明,也許能主張非故意侵權而脫免刑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雲 103-07-04 01:56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25

您好!若對方購買的貨源是泰國原廠,屬真品平行輸入,基本上不會違反商標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確實與商標法無違。但是倘若對方於銷售過程,有使用原廠公司的相關著作的話,此部份未經授權,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2、本文建議您,  貴公司可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詳細規劃公司相關交易權益保障,並且節省處理法律事務之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雲 103-07-04 01:45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小弟跟泰國有份,臺灣獨家總代理合約

今年5月,無意在網路上搜尋到,有位

網拍賣家在代購小弟代理的商品,6月小弟

主動與此網路賣家聯繫,但此網路賣家直

接回絕小弟提出的合作記計畫,網路賣家

拒絕的原因是,他每月會去泰國一趟,他自

行帶商品回來販售,利潤比總代理還好,且

不用庫存。這樣的情況真的沒辦法

去約束這些網路代購的賣家嗎?

這商品的商標在臺灣已經註冊了

這樣的網路賣家有侵權的行為嗎?

還是違反商標法?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因該怎麼做?

謝謝

建建 103-07-03 17:39

老師你好
個人家族經營中藥販賣,店家的商標是我爸的
因分家後已嫁出的堂姐自行另創品牌
商家名與我們音同但是其中一個字不同
店家的介紹文案則我們家族企業一模一樣
請問這樣我爸有被侵權嘛?
如果有的話我該採取怎麼的行動ㄅ? 

你們的商標有註冊嗎?如果會讓消費者誤認,就有侵權問題,可起訴禁止和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商標侵權並非要一模一樣,只要商標近似,仍有侵權之問題,所以您們可以先發函制止,若對方不從,則可以對其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先蒐證再發函,如無效果,可提出民事刑事訟訟。

小伍 103-06-24 18:40

我請一間設計公司製作網站

結果今天一個富爾特公司打電話來說我網站裡面有六張圖片侵權

但是網站是我當初花錢找人做的~現在對方說要我賠錢

六張圖要18萬

 

請問這樣子怎麼辦呢?很冤望又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8:51

您好!因為侵權圖片是在您的網站上,著作權利人確實可向您請求賠償;您可要求設計公司出面解決,且設計公司應負最終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伍 103-06-24 18:57

律師您好:

所以如果到時候這個公司真的告我要求賠償,我還是要先掏錢出來賠他然後再找幫我設計網頁的公司來負責?

還是說有其他的方法可以不用賠這莫名其妙的錢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設計公司雖然需負最終責任,但會變成是您們公司與設計公司內部求償問題,所以對方仍可以先向您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3-06-20 16:49

假設某A為某家公司的網域名稱

http:/www.A.com ←已被註冊

http:/www.A.com.tw ←已被註冊

http:/www.A.tw ←尚未被註冊

我想註冊http:/www.A.我們的公司英文名稱.com.tw

我查過這家A不是知名廠商,請問這樣有沒有侵權的疑慮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並未有侵權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影霖 103-06-20 10:41

我是學生,我很喜歡畫畫,請問一下,如果仿畫了動漫,顏色上的也都相同,那PO到FB侵權嗎?(目前還沒PO)那如果有註明原作者是誰,這樣

侵權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6: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著作的改作,仍然受到著作權的保障,必須依據您是否有合理使用範圍內判斷是否合法,並非只是註明原作者即可.

希望與正義 103-06-15 01:15

律師您好:

案例事實如下,煩請解惑

外婆於101年9月間死亡,留下土地一宗,上有建築改良物(平房)。繼承人僅有家母及甲二人,甲協議拋棄繼承。伺候家母請代書辦理繼承登記,先前口頭承諾要拋棄繼承,讓我與家兄繼承共有,十月間家母向我及家兄拿印章及印鑑證明說要辦理登記。當日代書提出:讓兩個人繼承以後不是很麻煩嗎?怎麼不給一個就好等等。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幫我填寫(可能是家母填寫簽名)拋棄繼承聲明書,並完成繼承登記給家兄(可能為善意)。後來我也沒有收到法院的拋棄繼承准予備查通知書,直到數月後才得知此事。目前家母已死亡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1. 家母已死亡會是不起訴處分,但是代書當日所為是否具備成為共同正犯的事實。若我以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提起告訴,是否可行?

2.這算是侵害繼承權嗎?若不是,如果我不能尋民法1146救濟,那是否可以主張184的侵權行為(代書),並要求返還?

 

謝謝解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項規定,被告死亡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從而本件依您所述情形,針對令堂部分提告檢察官即使受理告訴亦只能依法以不起訴處分偵結。
本件就您所述部分,代書可能構成行使偽造文書之共同正犯或從犯,或者根本就本構成犯罪,具體情形應視其參與程度及是否知悉該文書係無權限之人所製作而定,不過若其確實不知該文書係無權限之人所製作,則其持以辦理登記,應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一○、犯罪嫌疑不足者。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判例
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係以其主觀之犯意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必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又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從犯。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綺綺ㄦ 103-06-14 01:47

 

某公司甲向某教授乙購買一產品發明進行商品化,該公司負責將該發明商品化之研發工程師某丙發展一套製造該產品之新方法,另一方面委託設計公司某丁設計該產品之外觀。某公司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請求物品專利及其製造方法,另案申請設計專利。上述二專利申請書上發明人一欄皆為某公司甲之負責人某戊。該發明專利申請案公開後某乙與某丙才知道自己不是發明人,某丁是在設計專利公告後才得知創作人不是他而是某戊。

(一)請問某公司甲有無侵害這些發明人或創作人之姓名表示權?

(二)如構成侵權,這些專利有無無效之原因?

Adam yoyo 103-06-14 00:40

Dear 各位大律師好 麻煩了 因為家人不是很清楚該如何應對 煩請給盞明燈
在下因爸爸過世 爸爸有外配(越南籍) 我跟哥哥與外配要共同繼承遺產
因外配長期跟爸爸生活 外配提供其遺產資料 明顯過低(約二十萬台幣。家人討論估計有三百萬上下)
●問題有四:
1.請問如何要求清查其他相關遺產?(ex:外配帳戶 或 爸爸其他私人帳戶等 ps:確定無動產汽車)
2.如何請求返回或其他保護自身繼承財產的權利?(ex:民法1146回復請求權 179不當得利 184一般侵權等 抑或 刑法 侵占 偽造文書 詐欺等)
3.我跟哥哥可否用民法1030-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調閱 外配全部財產清單?
4.如何查閱外配全部財產資料?
●目前進度:
1.已經戶政除戶 並至國稅局開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動產汽車)"及"101/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主要看銀行利息)"、"全國贈與資料+遺產死亡前兩年內移轉財產明細(擬制遺產)"、"欠稅查復表"。共五份資料
2.並於國稅局拿到遺產稅申報書(須申報遺產總額)

●預計後續:
1.去金管會及壽險公會調閱 我爸爸的 全部金融存摺、保險資料
2.至民間銀行調閱各存摺起迄的交易明細
3.問外配是否願意提供全部正確遺產資料(或她願意提供他本身全部財產資料_聯合徵信之類)
4.走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謝謝各位大律師耐心看完文章 十分感謝 如能留下任何建議更是感激不盡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05

您好!1.財產部分可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清單以供參考;2.先確定遺產範圍及配偶有何不法行為,才能決定對該不法行為提出何種民事刑事追訴;3.民法第1030-1條是配偶專屬的權利,繼承人不能主張;4.除非能明確指出對方有何不法行為而訴請追查,否則其財產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遺產資料以國稅局資料為主,所以若您父親生前移轉,除非可以證明當時他無意思表示之能力,否則要追回仍需有更多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ubu 103-05-31 14:40

買了透天改建套房出租,後來發現增建的廁所用到隔壁的管路,隔壁說要對侵權行為進行不當得利求償,對方是否告得成呢?要如何應對呢?

新豐?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老房子改建為套房,很有可能有管線共通之情形,若對方欲對您提告主張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對方須盡其舉證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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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不會告得成要看個案及訴訟上之主張與抗辯,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