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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 102-11-10 11:52

今年十月中僅拍到丈夫跟第三者進出汽車旅館,但無實際至汽車旅館內抓姦,這樣是否能對丈夫與第三者提告通姦

提告,證明上於訴訟中再尋求其他方式來補強,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15

這無法提出刑事通姦。頂多民事求償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ing 102-11-09 09:10

請問

女生剛跟我在一起接近半年的時候

因為有不愉快,認識了B男

後來懷孕了,女方家人就要她快點跟B男登記結婚

但是孩子是誰的其實她不知道

結婚後,跟B男同居半年,但是其中生活得並不快樂

因為這不是她想要生活跟婚姻

所以女方索性逃離,逃回老家

三年後也就是現在,B男知道了我的存在,我也終於知道B男的存在

從一開始到現在,我跟女方每個月至少都有一兩次見面

天天都有連絡

但是跟B男卻很少見面

現在女方,覺得早就不愛B男了,想要跟我好好在一起

但是B男卻不想放手

 

問題    請問女生該如何跟B男離婚?

          請問B男如果要告我通姦,成立嗎?

1.如果婚姻關係中 有通姦事實 且對方可以證明 確實可能成立通姦罪 2.離婚要有法定事由 也許子女可以先去做血緣鑑定 如果確定不是現在父親的 應該有機會判決離婚

妳們有性行為,對方又能證明的情況下,就有通姦的起訴空間,另外判決離婚事由很多,要詳細了解他們的婚姻狀況後,才能判斷,如果是協議離婚,就牽涉談談的技巧,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alina 102-11-07 22:39

我與先生在同一公司任職,上個月開始我先生就在公司散布我與某男同事有不正當往來,並未求證就報告最高級主管,主管只聽片面之詞就大動作約談三方,之後關於我的謠言就不逕而走,當時已經要求先生寫下悔過書表示實屬誤會,爾後,先生盜取我的LINE帳號,將未經同意的聊天訊息提供給其他人閱覽,致使各主管與他人皆覺得我與某男有曖昧關係,某男已經受公司工作規則條例中"破壞別人家庭"條款而被迫離職
目前希望能以名譽受損以及侵犯隱私方面寄存證信函給丈夫,可否提供協助?
1.悔過書內容表明他散布謠言並使我名譽受損,並堅信我的清白。
2.本人與該男子絕無通姦事實。
3.未經我本人同意就竊取私人訊息是否已經侵犯我的個人權益?

 

誹謗妨害秘密的問題,存證信函在您的情況並沒任何法律作用,另如要提告,請注意告訴期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懿 102-11-06 19:04
律師你好。。我前幾天我有幫朋友問你問題。。你也回了但我有點不懂可以再麻煩你嘛?謝謝。。你說的刑事通姦。相姦告訴跟民事賠償訴訟分別什麼意思?還有通聯紀錄。。對方怎麼錄音。。?如果是法官或警察調閱。。他們有認識的警察會偷把通聯內容給她們聽嘛?調通聯是當下警察或法官聽嘛?還是在法院播給大家聽?不好意思麻煩你
1.如果沒有被監聽 是不可能有錄音內容 2.通姦可能同時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刑事部分就是通姦民事部分就是侵權損害賠償 要賠對方錢
安仔 102-11-03 05:28

我妹妹今年25歲 有兩個女兒 一個3歲一個5歲

我妹夫因為家裡有錢 所以他每個禮拜幾乎有4天不在家 都在南部出差

而妹妹則是在她婆家顧小孩 當會計

上個月妹妹發現她老公不太對勁 於是去調了通聯記錄

發現她老公跟某個電話號碼通話頻繁

於是她花了自己的積蓄 25萬 去請了徵信社幫忙調查

但她現在還是怕 萬一真的有找到什麼的話

可是她也沒錢了 說要離婚 萬一 法官判她無經濟能力飼養小孩 而兩個小孩監護權都給她老公的話

那她怎麼辦

而且聽說要抓通姦 還像要真的在旅館直接闖進去 然後要當場逮到保險套或者兩人赤裸 才算成立

我妹根本整天都在家顧兩個小孩 根本不可能跟個徵信一起到南部 甚至一起闖門進去旅館抓人

我真的很替她擔心 萬一真的抓到她老公有什麼 卻為了小孩還是得忍氣吞聲的話

真的很怕她會想不開

 

因為她婆家很勢利 又有錢 公婆又古板

絕對不可能低頭然後同意離婚並且把兩個小孩都給我妹妹

而且小孩還小 根本無法選要跟誰

 

徵信也好像跟妹妹說 妹妹戶頭裡至少要有300萬才有辦法爭取到兩小孩監護權

否則妹妹如果沒錢的話

最好的情況也只會判共同監護

 

拜託律師們幫幫我解答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確實有背判之行為,則您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賠償,而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評估雙方的家庭支援系統,此會另由社工訪視,建議相關問題,乃應詢問律師為宜,徵信社很容易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ophia 102-11-01 16:42

請問  我已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我先生承認,並且寫下自白書坦誠通姦行為,他們是公司同事

偵查庭第一次我先生未到案,對方稱無通姦行為

偵查庭第二次,我先生隔離偵訊,偵訊內容有問到是否欺騙對方未婚

我老公說曾經騙過她,但他應該知道他已婚,因為我有傳過簡訊,打過電話給對方!

但不知怎麼證明! 所以現在收到不起訴的通知!內容提到:縱認有相姦行為,無相見犯意!

但因為簡訊電話是約一年前的,那時我懷疑他們曖昧,用我老公電話傳了簡訊告訴對我我是他老婆,我向電信公司申請記錄,電信公司說沒有保留這麼久只有半年內資料!

現在1.我只找到我跟我老公MSN的紀錄,有一段說到之前那女生一直打電話來,我先生都不處理,是我生氣,我傳的簡訊,但沒有指名道姓!

2.另,我先生提到,之前不知誰給他看到我先生的結婚照,她還有來質問我先生,但我沒有確切證據

針對上述2點尚未提供法院

法院是否會採性合理性但無證據的說詞?!

例:1.如果對方不知道有我,為何她下班後及假日從來不曾撥電話給我老公?!

      2.我老公婚戒,身分證每天都帶著!

      3.我老公從未介紹認家人朋友讓他認識,也幾沒帶她出去玩過,只去開房間?!

    ..................................

我上訴是否仍有機會讓他起訴!

單依您所述,應是有犯意(知情),收到不起訴書後,7天內要再議,請注意時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由於聲請再議之期間僅有7日,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安仔 102-10-29 17:22

我妹妹今年25歲 有兩個女兒 一個3歲一個5歲

我妹夫因為家裡有錢 所以他每個禮拜幾乎有4天不在家 都在南部出差

而妹妹則是在她婆家顧小孩 當會計

上個月妹妹發現她老公不太對勁 於是去調了通聯記錄

發現她老公跟某個電話號碼通話頻繁

於是她花了自己的積蓄 25萬 去請了徵信社幫忙調查

但她現在還是怕 萬一真的有找到什麼的話

可是她也沒錢了 說要離婚 萬一 法官判她無經濟能力飼養小孩 而兩個小孩監護權都給她老公的話

那她怎麼辦

而且聽說要抓通姦 還像要真的在旅館直接闖進去 然後要當場逮到保險套或者兩人赤裸 才算成立

我妹根本整天都在家顧兩個小孩 根本不可能跟個徵信一起到南部 甚至一起闖門進去旅館抓人

我真的很替她擔心 萬一真的抓到她老公有什麼 卻為了小孩還是得忍氣吞聲的話

真的很怕她會想不開

 

因為她婆家很勢利 又有錢 公婆又古板

絕對不可能低頭然後同意離婚並且把兩個小孩都給我妹妹

而且小孩還小 根本無法選要跟誰

 

請你們幫幫我好嗎...我怕我妹妹想不開

 

謝謝

您好,離婚財產較少的一方,可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夫妻財產分配,如果因離婚陷於生活困難,還可請求贍養費,另外可判決離婚的事由很多,通姦只是其中一種,如有其他問題,可再來電討論

gill05310 102-10-18 12:31
如題 剛離婚後才知小三已經懷孕兩個月,可否告通姦罪? 6/20辦離婚,6/29號小三來訊息說懷孕兩個月,離婚我前完全不知情 目前手上有小三即時通訊息,承認介入婚姻、已懷孕事實, 不知這佐證可以對前夫和小三提出妨礙家庭通姦等告訴嗎?

 當然可以,但前提是先前未曾有原諒之舉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告訴期間自知悉時起算,由於小三懷孕期間是在您前婚姻存續中,所以仍有通姦罪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思純 102-10-14 03:15

你好: 想請教各位大大律師,我前妻在100年8月份知道我外遇出軌且知道第三者存在,並在101年1月3日以臉書方式來告知全天下,但當時她並未提告通姦罪(我有當時所存襠的照片且能証明前妻是知情的)這段期間有一直在協議離婚,但條件一直談不攏一直拖,直到101年11月23日在律師見證下簽下離婚協議書並且辦理離婚,但是我卻在102年9月份收到法院通知書要我出庭 內容是她在102年7月20日提告 已下內容是 他不知道在我們辦理離婚前我與第三者有小孩  這樣我要如何應對以及這樣是否就成立通姦罪(以常理他已經超過六個月的法律追訴期了這樣還行得通嗎?) 我要如何應對?? 懇請各位律師可以給予我解答

主要還是看怎麼證明對方何時知悉通姦情形 這才開始起算告訴期間

思純 102-10-15 09:2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主要還是看怎麼證明對方何時知悉

<<<<那張律師如果有證人及書面證明或者是錄音,能夠證明他大約在離婚前就已經知道了是否就無罪了!?

還有對方向檢察官說我與第三者辦理結婚登記(他是向檢察說百分百確定)但事實上並沒有,這樣我是否提向他提出誣告罪?

思純 102-10-14 03:15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我前妻在100年8月份知道我外遇出軌且知道第三者存在,並在101年1月3日以臉書方式來告知全天下,但當時她並未提告通姦罪(我有當時所存襠的照片且能証明前妻是知情的)這段期間有一直在協議離婚,但條件一直談不攏一直拖,直到101年11月23日在律師見證下簽下離婚協議書並且辦理離婚,但是我卻在102年9月份收到法院通知書要我出庭 內容是她在102年7月20日提告 已下內容是 他不知道在我們辦理離婚前我與第三者有小孩 這樣我要如何應對以及這樣是否就成立通姦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依刑法第245條第2項之規定,關於第239條之通姦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因此,您若能證明當時您配偶是知情且縱容或宥恕,那麼他就是欠缺告訴權,其告訴就是不合法,供您參考。
joan 102-09-30 12:07

您好﹕我先生跟也是有家庭的女人發生了長達六年的婚外情~

前幾天對方的老公來找我..要找我先生 ..但找不到人就去砸我停在外面的公司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因我有開店面跟開公司,公司的負責人都是我,公司車也是我的名字

當下警員叫我們私下合解.對方知道車子是我的也說他會負責任

但沒有開三聯單 只有寫在他們的工作記錄裡。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因為他隔天又在次的來店裡恐嚇我要讓我老公死跟要綁走我家小孩跟讓我公司跟店面開不下去,這些我都有錄影錄音起來

這樣我可以去告他恐嚇嗎?連同他毀損我公司車的部份一起提告

我手上有我老公跟那女生在旅館拍的親密照片,但我沒有很直接的証據他們通姦

這樣是否只能告他防礙家庭,但如果我先生願意出來承認他們二個有姦情

我是否就可以提告通姦罪..

這樣是走刑事了嗎?走刑事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

我這樣告下去是不是連我先生都會一起告下去

還是我可以撤出我先生的部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通姦恐嚇罪,通姦您可以撤回您先生那個部分,但對方也可能會告您先生,至於民事損害賠償,並非一定要等到刑事起訴才能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通姦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若超過期限提出告訴,檢察官依法則只能逕行以不起訴處分,換言之,逾告訴期間提告會遭到程序駁回。另外本案您恐怕得審酌您的先生事實上也是身陷於被刑事訴追之風險當中,若您對該名女子提告,恐怕對方的先生也會發動刑事告訴。

joan 102-09-30 11:54

您好﹕我先生跟也是有家庭的女人發生了長達六年的婚外情~

前幾天對方的老公來找我..要找我先生 ..但找不到人就去砸我停在外面的公司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因我有開店面跟開公司,公司的負責人都是我,公司車也是我的名字

當下警員叫我們私下合解.對方知道車子是我的也說他會負責任

但沒有開三聯單 只有寫在他們的工作記錄裡。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因為他隔天又在次的來店裡恐嚇我要讓我老公死跟要綁走我家小孩跟讓我公司跟店面開不下去,這些我都有錄影錄音起來

這樣我可以去告他恐嚇嗎?連同他毀損我公司車的部份一起提告

我手上有我老公跟那女生在旅館拍的親密照片,但我沒有很直接的証據他們通姦

這樣是否只能告他防礙家庭,但如果我先生願意出來承認他們二個有姦情

我是否就可以提告通姦罪..

這樣是走刑事了嗎?走刑事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

我這樣告下去是不是連我先生都會一起告下去

還是我可以撤出我先生的部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通姦恐嚇罪,通姦您可以撤回您先生那個部分,但對方也可能會告您先生,至於民事損害賠償,並非一定要等到刑事起訴才能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玉 102-09-11 20:06

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XiANG 102-09-04 15:35

以我國現行的離婚制度,雙方一旦締結婚姻,想離婚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協議離婚」;若雙方對離婚無法達成共識,想離婚的一方就只能上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但是,要能夠訴請裁判離婚成功,必須要能列舉出對方的惡形惡狀,才能說服法官自己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婦女團體過去常常戲稱民法1052條的裁判離婚,簡直是十大惡人條款,非得要構成「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對方、失蹤超過三年」…等嚴格條件,才能脫離婚姻

然而困在婚姻中的多是平凡人,卻因訴訟門檻而逃不出婚姻墳墓。在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之外,目前法律上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但在這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苦惱的眾多平凡人,卡在只剩下空殼的婚姻而不知何去何從。

雖然在民間反映之後,部分法官的判決逐漸放寬,認為只要能夠舉出難以維繫婚姻的概括事由,就能夠採用民法1052條之2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請求法官裁判離婚。但是,到底兩人要交惡到什麼程度,才足以被認定為「重大事由」而得以離婚,現在仍完全倚靠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依賴自己遇到哪位法官的運氣。

從司法院提供的統計數字,採用「重大事由」判決離婚的比率,已逐年提高,至今已經有超過半數的判決離婚准用重大事由判離,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見得要舉出某一特定事由才可以訴請離婚,而可以列舉各種無法維繫婚姻的事由,請法官判決,顯示法院對於裁判離婚標準傾向愈來愈寬鬆。

即使勇於上法院,婚姻的當事人還是必須對簿公堂、互揭瘡疤,想離婚的一方仍必須指陳對方讓人無法容忍的事由,好說服法官婚姻無法維繫,這等於是逼迫想離婚的一方,在法庭上和對方撕破臉。即使當事人體認到婚姻關係沒有絕對的對錯,而只想要與對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但只要對方不簽字離婚,除非撕破臉上法院,只有默默隱忍一途、徒留形式上的婚姻空殼。

不過,人都有情感需求,當配偶無法和自己建立親密情感,而想從他人獲得,就得冒著被抓姦的風險。以台灣現行的法律,被抓姦並非賠錢、道歉了事,而是觸犯刑法、可能要坐牢的,依法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和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人被國家當成罪犯來處理,和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等同。

我們想問的是,對於這些雖然想離婚,但為了孩子、為了情分,還想與對方保有最基本友好關係的當事人,難道就只是因為對方不願放手,就得禁錮自己的情感需求,再也無法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嗎?還是我們要逼迫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數落與言語攻擊其配偶,只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若當事人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與他人建立了親密情感,國家再用刑法懲罰個人情慾,真的合理嗎?台灣離婚制度長久以來的不合理,以及遲遲無法除去的通姦罪,這雙重桎梏等於是國家陷人民婚姻成為逃不出的煉獄,又耗費國家資源介入成年人情慾關係,逼使人民背負觸犯刑事法律之污名。好聚好散、和平分手,為何如此之難?

這些是網路上的資料,說明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門檻很高,因為她既沒打我,也沒有外遇,但我真的受夠了;我很想要了結這段婚姻,到底該怎麼做呢....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40

 沒辦法,還是要上法院,

且沒有離婚事由或重大破綻,法院是不會判離婚的,在台灣離婚不容易

MIZ 102-08-28 19:13

昨日接到一通電話聲稱自己是已分手前男友的太太,
先是詢問我是不是某某某(本名),接下來又問我知不知道某某某(前男友)
然後說她已經掌握證據了,要告我通姦

問題是早在兩年前已跟這位前男友分手
僅交往半年,當時也不知道對方已婚

這樣我真的會被告嗎?又該如何處理?


P.S.我是到昨晚對方太太打電話過來才知道對方已婚這件事情....當時分手並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但確實已經分很久了

對方有任何可以證明您們有發生性行為證據

在沒有證據證明通姦行為存在的情況下,是無法對於嫌疑人加以論罪科刑的。

米米 102-08-28 20:03

首先感謝賴律師的回應

目前我無法確認對方掌握了什麼資訊,但對方昨晚表示她是來通知已經和律師聯絡準備提告。對方是以私人號碼的方式來電,無法與對方直接取得聯繫,且早在分手當下我就將"前男友"聯絡資訊全數刪除,我目前也沒辦法直接聯絡到那位"前男友"了解狀況。

 

推估對方可能有當時的親暱來往簡訊,但內容應僅止於親暱

我與"前男友"並沒有任何合照,除非當時有被偷拍而我不知情

米米 102-08-29 01:16

另外就是,

我很不希望這件事情讓家人知道而有所擔心

但若是私下和解賠償又讓我覺得像是被敲詐

不知是否有其他可以主動進行解決的辦法

 

PET 102-08-27 14:21

老婆與人通姦,我手上掌握旅館發票及FB對話,內容對於通姦部份沒有直接露骨的對話,但對於在旅發生的事情有明顯可聯想之對話,想請律師幫我確認手上證物之證據力,或提供訴訟策略,刑事告訴期限在九月底

通姦罪在構成要件上必須有雙方合意姦淫之性器接合行為,若沒有證據足以證明雙方確有發生性器接合,即使是有其他猥褻行為還是無法成立通姦罪的,故初步來看,本件證據上似嫌不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eDe 102-08-14 20:07

您好:發現先生外遇之後,先生就不再回家,也不再聯絡,雖然沒有直接通姦證據,但有他們之間親密照片、簡訊內容及錄音,請問這樣可以提─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的刑事訴訟附帶侵權民事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必須以刑事起訴為前提,所以若您以現在證據不足的狀態,要提告成功,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先生係因為外遇對象之要求與對方在外租屋同居,並與你切斷往來通信,那麼外遇對象確實會構成和誘罪。

但是,如果是先生自己決定要與外遇對相同居,並非因為外遇對象要求造成離家的事實,那外遇對象並沒有和誘的行為,不會構成和誘罪。

聽起來有點弔詭,是不是由外遇對象要求造成離家,你不妨提起告訴請檢察官對先生離家的事實進行偵查。

haosen 102-07-28 00:44

我妻子與人通姦.我們私下和解.對方先付10萬.之後的90萬就不再付款.揚言說寧願被關也不付錢!後來我告對方通姦.後來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已和解就不能再告對方.只能用支付命命或強制執行討錢.現在我擔心的是對方脫產或是沒財產.就讓對方逍遙法外!?也因為這件事我跟我妻子已分居.也聽說我妻子跟對方還是有往來.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罪有應得!

haosen 102-07-28 01:33

 上述所言已私下和解.刑事部分不起訴.那可以用民事部分求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2:25

可以民事起訴請求支付和解金額90萬元。

若有其他通姦事實再經您查到證據的話,此部分通姦事實並不在原先不起訴或效力所及或者原先和解範圍裡面,可以再行提出告訴請求追究刑事責任

haosen 102-07-29 01:3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民事起訴請求支付和解金額90萬元。

聽說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請問90萬是要繳多少.是由勝方還是敗方支付? 

haosen 102-07-29 01:50

 不好意思.因為不懂所以一直發問

再請問民事求償部分的程序要如何做?

是不是寫狀紙 .將其原因寫上去.請被告履行承諾.是嗎?

還是說用支付命令的方式(有上網查"支付命令"的說明.是債權人對債務人)呢?

請問民事訴訟是要到被告戶籍地的法院申告嗎?還是發生地的法院申告?倘若被告地址是租房子的地址呢?也可以在他租屋處的法院申告嗎?

因為上網查的資料還是不甚了解.請各位律師大大們指點迷津

 

沈恆 (沈律師) 102-07-29 03:45

起訴要繳一審裁判費9800元,原告要先繳,最後才由敗方負擔。向被告戶籍地法院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均可。

煞祿 102-07-29 21:12

 建議你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給的證明 證明債務是成立的 再依法假扣押 就算他脫產 只要行為明顯 也可以申請脫產無效的官司 所以你不用擔心

煞祿 102-07-29 21:17

 


民事聲請假扣押執行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新臺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

(即債權人)

 

 

 

 

 

 

 

 

 

 

 

 

 

 

 

 

債務

○○○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茲經假扣押裁定聲請假扣押執行事:

一、貴院受理○○年度裁全字第○○○號債權人○○○與債務人○○○間

假扣押事件,業經裁定准許,並經債權人提供擔保在案,請移送假扣

押執行。

二、執行之標的:……。

 

 

 

 

 

 

 

 

 

 

 

此 致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haosen 102-07-29 22:05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建議你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給的證明 證明債務是成立的 再依法假 ... (恕刪)

 謝謝

曼曼 102-07-21 11:19

無意間發現先生和朋友的對話
知道先生竟然在婚後有嫖妓經驗

如果想離婚
法律訂定的裁判離婚(離婚要件)中
這樣算是與人通姦
還是以「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嫖妓"可以當作離婚的要件嗎?

如果要蒐證對方有過失
僅只有他跟朋友對話的行車紀錄器錄音
這樣可能離婚可能成立嗎??

煞祿 102-07-21 12:40

 要離婚有的是理由

只要夫妻理念已經沒有當初所想

有一方想離婚 就可以訴請離婚

有很多方法啦 例如 分居一段時間 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22 09:08

如果發現先生於婚後有嫖妓,且有相關錄音或錄影或文字,當然可以起訴請求離婚。這不是告通姦,不用強勢證據。如有進一步的需要,請您攜帶相關證據(嫖妓)、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謝謝。

阿傑 102-07-20 06:25

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與一位女生發生關係,對方是有婚姻狀態,我是單身,到了今天她老公要對我提出通姦告訴,但只有口頭承認並無直接證據。在發生關係前,我有跟那位女生說,妳有老公的人,而我單身,要發生關係我是可以,但妳自己要考慮,因為會有法律問題,她考慮過後同意了,發生完關係之後,我因為某些需要跟她拿了14萬,她老公指控我騙錢,要我還錢,但我拿到這筆錢後並無借據,那位女生也口頭上說不用還,我們會發生關係的原因是,她與老公性生活不開心,所以我們才會發生關係,我想請問的是,因為都沒有直接證據,我們都是用微信還有line在聯絡,因為她怕被發現所以紀錄完全刪除,通姦要有直接證據,精液那些,至於金錢並無借據,我有觸犯到通姦詐欺罪嗎?請詳細回答囉謝謝

本案重點在於對方所掌握到的事證有那些?
您所提到的「有口頭承認」是指什麼意思?

阿傑 102-07-20 10:50

對方的事證我不清楚,但對話內容對方都是刪除的,有口頭承認發生關係,但沒有直接的證據,這樣我是否觸犯通姦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22 09:13

有口頭承認的部份,可能對方就已經錄音了。建議您還是委請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較宜。

小楊 102-07-19 20:01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請教張律師通姦罪須於六個月內提告,目前配偶尚未提告,說要留校察看,這六個月內配偶隨時可提告嗎? 謝謝您
原則上配偶知悉後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刑事告訴 但配偶如果有囿恕 就不能提出告訴
微安 102-07-08 23:49

我現在在打離婚官司.但最進知道小三懷孕了.我要怎麼告他們通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得以提起通姦罪之刑事告訴,但需先釐清您是自何時開始知道配偶與該人有通姦行為?因通姦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有六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9 15:55

小三懷孕這件事情陳報給法院讓法院知道,等小孩出生立刻提告通姦,驗DNA,另外對小三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加油!

 小三懷孕是真是假?是否為與你先生有關?恐需待小孩出生才能證實,建議不要打草驚蛇,否則無法保證不會發生變卦如墮胎。且因不明確,尚難認你已知悉。

微安 102-07-11 00:02

據我所知已無法墮胎.但我無法確定她幾個月ㄌ.所以我在想是否現在提告.

張小姐 102-06-30 07:52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妨礙家庭通姦罪怎樣才可以起訴呢?

非要抓姦在床嗎?

那女的一直再干擾我們的生活~而我那老公卻也一直和那女的有聯絡

而且那女的還在他身上種下草莓~請問我拍下來的話可以當證據嗎?

若是他們聊天的內容也可以當證據嗎?

例如內容說不希望他們分手~想一直再一起等等的.....

還有那女的這樣一直出現~真的很嚴重影響我的生活

只要我老公電話響~或是讓我找不到人~或是那女人出現~~

都會讓我很恐慌~甚至會讓我覺得我都快沒辦法控制我的脾氣~

也影響我的睡眠~~都沒辦法好好休息~會一直亂做夢等等....

這樣影響我的生活~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壓力~也可以告嗎?

請問要怎麼做呢?

最重要的是~因為我現在懷孕了~小孩還沒出生~若在這段時間我告他們~請問可以要求法官把小孩的監護權判給我嗎??

不然小孩跟著老公和那女的一定不會幸福的

微安 102-06-30 01:57

我現在在打離婚官司~但最進發現小三懷孕?~我要要怎麼告他們通姦呢???

張小姐 102-06-26 20:46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老公在婚前就在外面有別的女人~之後他回來認錯也正常了一陣子~誰知外面那個女人又來糾纏不清~我的直覺就是他們又有牽扯~但都沒有證據~只知道他們照三餐通電話~我老公也曾快兩個禮拜都沒回家~我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老公都住那女人家~我也知道他們都會去汽車旅館~但我沒有證據~但我知道他們是一起的~最近我老公回來~那女的又一直打來亂~請問我有什麼法律可以制止那女人不可以再打電話來~不要再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我也問我老公是否還跟那女人有牽扯~但我老公始終否認~我也沒有直接證據~請問

若我想要告他們"通姦"和"妨礙家庭"的話是否可以成立?

 

我要打給那女的請她不要再打電話給我老公~也不要在打去我老公的公司打擾我老公和同事上班~但是那女人封鎖我~~請問如果我直接打電話去那女人公司~請她公司的人轉告那女人~"請那女人不要再打電話給我老公了!!!"請問~我這樣透過他同事轉告她的話~~我會有觸犯到什麼法律嗎??

還是~我這樣做是可以的!!如果可以我想直接打去那女人公司了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0

 以對方的個性,你打電話根本不會有效果,

建議收集證據提告,比較可以嚇阻對方接近你先生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7 09:4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以對方的個性,你打電話根本不會有效果,

建議收集證據提告,比較可 ... (恕刪)

電話小三的公司,如果小三認為有損害到他的名譽,真的有可能告您刑事誹謗民事損害賠償。這要看您是否要離婚處理?如不願離婚,則請您檢附相關證據律師詳談,是否可告小三民事損害賠償。但您的先生也可能會因此而離家更遠,這部份要請您慎思。

張小姐 102-06-27 18:33

我也覺得打電話沒有用~~因為那女人昨天還跟我嗆聲~

哀~我真不懂怎麼可以有這種人存在!!

我是不太願意鬧上法院~

想請問一下~若要收集證據的話~我需要收集哪些證據呢?

真的非要捉姦在床才有辦法嗎?

有沒有什麼法律可以制止那女人不能再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可樂 102-06-17 12:27

老公於2001年到大陸經商,結果有了小三,現在也有兩個小孩

前陣子因婆婆過世,於6/11出殯,老公居然帶著小三及兩個小孩回來奔喪,並於訃聞中也列示名字,完全不尊重我及小孩,請問我應該如何做?可以爭取合理贍養費及要求離婚

有以下幾點的問題想請教

1.聽說有所謂的時效性,應如何斷定?

2.因對方長期於大陸工作,台灣沒有資產,請問該怎麼爭取合理贍養費

3.因為對方是大陸女子,應如何提供證明告他們通姦?如果出具訃聞可以嗎?或是要求他們驗小朋友DNA證明?

bagel 102-06-17 10:48

請問,我在三年前發現先生有外遇,他及第三者都有承認了,當時也沒証据,只是她們口頭都有承認有關係,但那時我選擇原諒,沒有提告
最近才發現男方在去年跟那個第三者生了一個小孩,請問這樣我還能提告嗎?需驗小孩的DNA我才能提告嗎?若是女方不給驗怎麼辦?
我可以告她們通姦,妨礙家庭還是有其它的名目可以提告
另外,我現在提離婚的話,可以要求膳養費嗎?房子是先生婚前買的,我可以要求房子或是變賣分一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須先確認您自何時起知悉您老公外遇小孩一事,因為本件會有時效之問題,本時效無問題,則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並向對方請求贍養費,也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6-17 13:13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不納入剩餘財產的計算,也不可以要求變賣分一半;但若以婚後財產還房貸,則可以將還房貸的金額納入計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slm 102-05-23 23:38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二則問題發表,但為何之後無法查看到發表之內容?僅有標題?

言歸正傳,友人之配偶因工作之故與雇主發生姦情外遇,目前正在收集通姦證據,不過其配偶數日前已搬離家庭,在尚未離家前,友人曾看到配偶的手機上有其雇主傳送給她的內容,要其搬出一起較方便等詞....故而證明為雇主鼓誘友人配偶脫離家庭,友人欲提出刑事告訴,請問~

一'告訴狀是否可同時提出通姦和誘罪?

二'因同時提告通姦雙方,因此有兩個報告,在訴狀上應如何稱呼及區分被告身分?使檢察官一目了然分辨清楚?

三'若屆時偕同警察現場捉姦,是否便無需再針對通姦罪提出告訴?若是那和誘罪是否要另外再提出告訴?

四'友人配偶現離家,是否需要先至警局報案備案,以做為被和誘離家之證明??

若方便是否可針對此況提供相關的範例,以供參考,謝謝!

 

回覆 slm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 ... (恕刪)

一,可以。
二,被告XXX 姓名 被告OOO姓名

三,建議具狀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至少委請律師撰狀

四,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6
回覆 slm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 ... (恕刪)

您告通姦證據似乎不足夠,小心告不成反被控告誣告,而且您看您配偶的手機訊息已經觸犯妨礙秘密,您有詢問過專業律師的意見嗎?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一'告訴狀是否可同時提出通姦和誘罪?

可以

二'因同時提告通姦雙方,因此有兩個報告,在訴狀上應如何稱呼及區分被告身分?使檢察官一目了然分辨清楚?

被告OOO,被告OOO

配偶是通姦者,第三者是相姦者

三'若屆時偕同警察現場捉姦,是否便無需再針對通姦罪提出告訴?若是那和誘罪是否要另外再提出告訴?

要報案通姦,警察受理,才有可能到現場捉姦
你要有把握警察願意受理,而且來得及去抓姦

四'友人配偶現離家,是否需要先至警局報案備案,以做為被和誘離家之證明??

可以。

你的證據蒐集,似乎有點問題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幫你處理

 

ALEX涂 102-05-23 11:02

我父親在4月份剛往生,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父親所遺留的智慧型手機,內有非常多不堪入目的生前跟他的小三汽車旅館(哪間不知道)所自拍的性愛照片,也有性器官相接觸照片,我看到當然非常氣憤,且她已經知道我爸往生之事,還一直用Line傳曬恩愛的訊息,當然他們兩生前的Line親密對話我也保留在我父親的手機裡,我氣不過所以有傳5通笑她身材,以及傳一張她被我爸拍的性愛自拍照片過去,因此被她"先"反告我妨害秘密罪,這小三真的很過分,所以我想請教的是:

一.我媽要反告她通姦罪,妨害家庭罪,誣告罪,請求精神賠償是否可行?

二.再來律師大哥,大姊我相信這案件對你們來說屬應該不會很難處理的案件,通常這類型的案子,以你們辦理過案例,我母親大慨需花多少錢請律師打官司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母親是何時知道您父親與對方有通姦的行為?以確認是否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建議您應先將相關資料拍照存證,並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我媽要反告她通姦罪,妨害家庭罪,誣告罪,請求精神賠償是否可行?

可行!

二.再來律師大哥,大姊我相信這案件對你們來說屬應該不會很難處理的案件,通常這類型的案子,以你們辦理過案例,我母親大慨需花多少錢請律師打官司呢?

律師費不是問題

這個還是私下來問比較妥當

 

 

 

求助人 102-05-21 12:52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 102-05-21 12:46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您好:

 

1. 按您所述因為係見票即付之本票,故執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您可以委託本所幫忙撰寫本票裁定聲請狀。

2. 關鍵在於,聲請本票裁定後對造當事人可能會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此時會進入訴訟程序,有無理由視原因關係(例如於警察局簽訂之賠償事宜之合約)判斷。這些是法院不會主動教當事人的。

3. 倘順利聲請本票裁定後,尚必須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倘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詢問,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

 

家旭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17:11
回覆 求助人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 ... (恕刪)

聲請本票裁定執行必須附正本。

本所專辦執行案件,

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2

關關 102-05-07 23:39
小三的孩子 不想給生父的話 生父打算告小三通姦罪 1.小三也有被害的 那樣的話被告會被抓去關嗎? 2.如果被關能夠花錢保出來嗎?會很貴嗎? 3.為了私生子監護權打官司的話 小三有勝算嗎? 4.親子血緣關係 如果生母(小三)不同意讓生父驗DNA 是否允許就是不可讓生父驗血? 5.現在孩子是由生母(小三)照顧,且元配並不知自己先生外遇 還有小孩,那麼通姦罪是否告的成功? 6.生父有無照顧小孩 所謂的認養責任 有出過錢 與無出過錢 幫助照顧是否會引響未來官司判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4
回覆 關關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通姦必須是原配才能提起,小孩是不是願意讓生父認領,法院自然會看您當庭之表現而定。至於訴訟會贏會輸,這部分不是網路諮詢可以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 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文麗 102-04-30 13:17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可以要求法庭提調先生SKYPE 與FB臉書的通聯記錄嗎? 因為我自己無法進入他的電腦去查. 我知道(偷聽過)他與小三大部份都是以SKYPE 與FB臉書聯繫/互傳親密私照. 我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2. 那美籍日本女人小三大部份都是住在夏威夷, 很少來台灣. 都是我先生他常常出國去夏威夷找她. 如果經由SKYPE 和FB臉書找到他們的親密私照及通訊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我可以向這美籍日本小三提告妨礙家庭通姦嗎?

3.我先生已搬出去3年多,最近他訴請離婚,但是我不想離,也不甘心. 只希望能藉此證實"他的錯失多過於我"來拒絕離婚. 但是他打算找他父母當證人上法庭數落我的不是(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很近). 我想找我15歲的兒子出庭幫我?話, 但是他表態只願處於中立, 不太願意去得罪仍然有出錢養家的爸爸. 我們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雖然與我同住,但週末假日她也與我先生很有互動與親近,我不知道讓我小女兒出庭是否會對我有利?我可以找我住在台北市的兄姐到台中市出庭替我說話嗎?

4. "婆媳不合"會影響到我嗎?會對他訴請離婚有利嗎?

感謝律師....

1.如果單純調閱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對話 並不能證明有通姦行為 除非被告二人到庭上自己承認 2.離婚訴訟婚姻破綻可歸責性大的一方不能請求離婚 3.至於要傳人證 只要你表明待證事實 法院會審酌是否傳喚 不過兄弟姊妹除非是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 否則目前看不出來要證明甚麼事情 4.女兒可以聲請傳喚 不過未滿七歲 在法院陳述能力如何 可能是有疑問的 法官也未必會同意傳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6
回覆 文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婆媳不和是不會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除非有虐待之情事,但這必須舉證。一般而言判決離婚是要由原告舉證,您若是被告一方,可以說明反駁對方長期不在家等語,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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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果 102-04-26 11:3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雖然很愛我前妻!但是她都跟我說可以幫我顧小孩?但是沒有一次說的是真的?現在我以經有像法院申請離婚無效了?如果過了?她還是不要回來!我只有找正句告通姦而已嗎?我只想告男的破壞家庭。因為他現在不讓我前妻回來帶小孩!也不準我帶小孩去前妻那。因為我都說了現在他們有沒有在一起我不想管只是想叫前妻幫忙顧女兒。這樣也不能接受!我才會想告他?當初我們還沒離婚就是因為他的關於?
您好: 本件確認離婚無效之訴確實不好打,若您們的婚姻真的已無法繼續,建議您直依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mescheng 102-04-11 14:15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二月底與前夫離婚,近日得知小三於下月要生產,

我想告他們通姦,需要什麼資料或程序為何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何時知悉前夫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與該名女子有性行為?確定該名女子即將產下的嬰兒是與您前夫所生?方可進一步判斷您是否可提請通姦罪之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依您敘述判斷,小三將於5月產子。

      2.除了須先行確定小三所生之子為您前夫之子外,因通姦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有六個月告訴期間,依民法第1062條第一項受胎期間規定,受胎期間原則上為子女出生日回溯181天起至第302天,除非您可證明前夫與小三確實在受胎期間內發生過性行為且未逾六個月告訴期間,否則要以通姦提告會有困難。

關於告訴期間的部分,係規定自告訴人知悉犯人之時起算六個月,因此本件應釐清的是您是何時知悉前夫有與這位女子發生性關係?建議您儘速律師討論,以免罹於告訴期間,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44
回覆 Jamescheng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二月底與前夫離婚,近日得知小三於下月要生產,

我想告他們通姦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只需確認小三所生子女是您前夫的,至於提告,是從知悉有姦情始算,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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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30

建議在知道後六個月內提告,至於小孩部份請檢察官做DNA鑑定

DAVID 102-04-04 14:43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告對方損毀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防礙名譽ㄇ?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23

如果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對方毀損你的看板,會成立毀損罪,

不過對方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行為

另你的行為一定會成立妨害名譽

本件依您所述,您制作看板載明對方是小三的事實並放置路上之行為,應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雖然依同條第3項規定若行為人能舉證證明其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罪,不過既然此項行為必須由行為人負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係屬真實之舉證責任,基本上即是從有罪的狀況開始進行,待提出舉證為相當證明後才能解免誹謗罪之罪責,從而,行為人若先自承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後續能否全身而退,恐怕還是會一定難度。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ill 102-03-29 20:56

前天PO過,何以貴板沒顯示?

請問大律師們:

敝人妻提離婚訴訟,為奪家產,無恥血口噴人,誣賴敝人8年前和她人有姦情,竟說我要花一萬元與一名五十多歲白髮老婦通姦(未提有性行為喔),令人噴飯!這算什麼理?找無理由,天馬行空,這也能成理嗎?這算姦情嗎?敝人提出有利證據絕無此事,但妻仍一口咬定,更說我13年前有婚外情,是什麼婚外情也沒說,就說"婚外情"三字.喪心病狂之至,好像現在女方只要抹黑男方有姦情就能被人採信,其提不出任何證據,院方女法官似乎也無要求證明,令人遺憾!

請問大律師們,這樣算誣告?毀謗?還是損害名譽?或什麼罪?還是不管女方說什麼都告不成?這還有王法嗎?法庭上可以信口雌黃不必負責嗎?請問有何對策,謝謝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02

訴訟上的攻擊,刑法毀謗罪是不罰的,

請專心處理眼前的離婚官司較妥

顏寧 (顏寧律師) 102-03-30 15:55

 Bill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之事實,尚難認為構成刑法誹謗誣告罪。

法官也不會因為憑空捏造而達成心證,建議攜帶具體卷證來所洽談。

顏寧律師

Bill 102-04-01 00:07

 感謝兩位律師的指教!自去年七月至今,為此案深受打擊,體重暴瘦13公斤,百病纏身,若非念及父母,早已自盡!娶此貪婪絕情蛇蠍之女,吾悔恨終生!其攜兒女不告而別6年有餘,為挽回,向父母及小弟周轉,兩次以其名購屋相贈,盼新屋交屋可闔家團圓,不料女兒事後告知,妻為避交屋後同住,故提離婚.房屋已在其名下,未及交屋,先提離婚,斷我同住之機,要我付房款走人,余哀痛欲絕,電話裏和她吵架,她有備而來錄音余洩忿之語,提出假扣押吾老屋一棟及銀行存款.如我有貳心,棄我而去之六年,我有充分時間脫產,但為挽回家庭,無悔付出,如今所有努力都化為泡影,法院竟信氣話,不察實情,凍結吾產,令我生活仰賴父母借助.母親亦為此冤,憂憤致疾,半夜血壓飆高,送醫急診,險危及生命.父親癌病在身,日夜憂傷,余深怕影響父親癌病復發.全家身心受創至深,妻身居外商大中華區業務經理,年薪至少160多萬,早已脫產,還稱負債,早有計劃.其為奪家產,誣陷抹黑,絕情絕義,更令人髮指!

 

 

102-03-25 22:16

小孩死亡..誰可代為自訴..或告訴呢..如法定代理人為媽媽..如媽媽不上訴?..別人可上訴嗎...如離婚?..小孩法律上的爸爸所生..小孩出生就馬上離婚..監護人法定代理為媽媽..這位爸爸在離婚書上註明..小孩所有費用還有一切歸媽媽..出生時也跟媽媽姓..那這位法律上的爸..小孩死後這位爸有權利替小孩告訴嗎... 也有驗dna...這位父親也有提告這位媽媽通姦....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7

 請你把你的具體情況說清楚,不然這樣東問一句西問一句沒有辦法給你一個精確的答案

邱小姐 102-03-25 01:54

律師您好~請問在自己的臉書公開陳述配偶外遇事實(兩人都指名道姓)違法嗎??有具體事證(行車記錄器錄音)如:幾月幾日OOO先生與OOO小姐從汽車旅館出來,及幾月幾日至幾月幾日OOO先生及OOO小姐同遊香港三天兩夜...等(我沒說他們通姦或性交)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12
回覆 邱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在自己的臉書公開陳述配偶外遇事實(兩人都指名道姓)違法嗎??有具體事證(行車記錄 ... (恕刪)

您不該寫名字。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邱小姐 102-03-25 14:14

 謝謝律師提醒~~那如果是用私人訊息呢??因為不寫全名無法達到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