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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蕉 102-05-03 18:02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4

 公司收集假發票的行為已經違反稅捐稽徵法,是有刑責的

建議向國稅局檢舉

蕉蕉 102-05-03 17:47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咖啡或茶 102-05-03 08:00

我在一家旅社公作   做一休一   一天工作23小時   一個禮拜工作69~92小時(不含加班時間)

一個月底薪16800 加上抽成會再16800~21000之間浮動   加班沒有加班

沒有勞健保   沒有打卡上班機制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要對老闆提出賠償  需要準備什麼東西  ? 

還有提出賠償是由勞保局出面  還是由我本人呢?

 

1.至少打卡紀錄看看有沒有 另外準備訴狀 向地方法院提出 2.你個人請求賠償 當然以你為名義人請求跟勞工局無關 3.另外你可以向勞工局檢舉超時工作的問題

咖啡或茶 102-05-03 21: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至少打卡紀錄看看有沒有 另外準備訴狀 向地方法院提出 2.你個人請求賠償 當然以你 ... (恕刪)

那麼如果沒打卡記錄是否就不能提告了呢?

lisa 102-05-02 22:06

因為車禍被人撞,所以我有委任請他幫我處理這事件。但他只說三萬元,也沒有說還有其他費用,我以為是三萬元是全包到好幫我處理,中間過程只教我要自己去申請勞保資料,然後隔幾天就說要談簽約,我只拿講好的三萬去付,誰知那時才說強制險的部份還會再收兩成費用,於是我跟她說我不要了,他也退我錢,但是說要紅包,可是我不知道要包多少才合理,可以幫幫我嗎??我真的很困擾也很想知道怎麼處理,謝謝各位幫助我的人

sspeng 102-05-01 13:46

我哥因為工作,左前臂被馬達扯斷,經手術手臂有接回,職災至今,已經一年10個月了,職災民事求償期限眼看要到期了(二年),公司目前為止依照勞保的規定支付「薪資給付」、「醫療費用」、每次回診及復健派車去醫院(公司有投保團保,應該是用團保給付),雇主與我們雙方從來沒有談過賠償的問題,我哥目前仍然還在醫療中,已確定會有失能,但不知失能幾級,已經先有去申請殘障手冊並已拿到。我想請問:
1.民事求償要如何舉証要求呢?2.期限將至,是否要先申告呢?3.公司團保的失能給付,雇主可以扣下來不給勞工嗎?

 

建議儘速發存證信函向雇主請求勞基法的職災補償及其他民事賠償請求,以免因時效而消滅。另提醒亦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此亦二年時效)。而勞基法的職災補償,雇主係負無過失責任;如係請求其他民事賠償,則雇主需證明無過失始得免責。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shiu 102-04-23 18:37

請問子女有權利平分勞保

請問您所詢問的勞保給付項目是那一種?勞保保人本人死亡給付?

阿魚 102-04-22 02:08

簡單介紹家庭狀況

自小父母離婚,我有個親弟弟,我分到父親那邊,而弟弟則是分到母親那邊,但是我弟是由母親娘家撫養,父母各有再婚。

母親在婚的那位先生我稱他叔叔(以此代稱),母親有生一位女兒。

糾紛情況

我的母親在1月份時因病去世,有勞保及其他保險(只知道有兩份不含勞保),在填資料時只有填到其他兩份保險的,沒有填到勞保的(不確定,沒看過,跟我去勞保拿的資料不一樣),但叔叔有跟我們兄弟收過印章(當時不知道不能這樣),聲稱說他在台北比較好處理,我們則都是在屏東,就被他拿走,有收到通知書,但是通知書沒有顯示匯到哪裡,過了一段時間沒匯入帳戶去詢問,叔叔則是說,那筆錢都沒有下來,我們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沒遇過,事隔3個月後,母親娘家覺得不太對勁,叫我去詢問勞保勞保通知我們說那筆錢很早就下來了。

之後母親娘家打電話去問叔叔錢有下來嗎,他說:『有阿,都是我的,沒有我弟跟我的份。』

後來我又去詢問勞保,回覆說我們也是第一順位有資格拿那筆錢。

再打電話去說有我們的份,他卻說:『要拿的話弟弟的生活費電話費等費用自行負責。』母親娘家家境不是很好。而那些生活費電話費等則是在我母親病前講好的。

我的那份卻絕口不提就掛電話,也不接電話

請問我想要回我和我弟的那份,我該怎麼處理?

註:我已經21歲 我弟則19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08
回覆 阿魚 的發言內容:

簡單介紹家庭狀況

自小父母離婚,我有個親弟弟,我分到父親那邊,而弟弟則是分到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已經涉及詐欺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名,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俐 102-04-18 15:47

律師您好

強制執行未果.法院發給我一張債權憑證,因為沒有方法要到錢,請問張貼在公共場所有沒有違法?

想藉此讓債務人丟臉,看看會不會自動還債.

債務人年輕時有在工廠上班很多年,如果他未辦理退休.我可以查的到他的勞保年資嗎?要如何查?有錢可以拿嗎?

律師教教我 還有什麼方法可行.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4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帳戶前無法扣到

阿俐 102-04-21 22:3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 ... (恕刪)

感謝律師

那請問怎麼查對方帳戶?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婉婷 102-04-13 16:42

我媽媽因車禍骨折在家休養中,在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到工作損失的理賠部份時,因我媽平常的工作是幫我跟我姊姊照顧小孩,等同褓母的工作,我們每月會各支付一萬塊的費用給我媽媽,對方保險工作卻一定要我們提出年度扣繳憑單或工作薪資證明,若是我們私人開的薪資證明或薪資袋,他們是不會認同此文件,還說到了法庭,法官也是不會認同的,我有去問過別家的保險公司,他們遇到此情形都會以勞保投保最低薪資理賠,但對方的保險公司卻說每家公司的認定不同,他們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因此我們現在非常無助,希望能幫幫我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1

這個有點麻煩,因為你們給母親的錢可以說是奉養母親費用而非保母費

到法院時除非你提出因此另請保母的費用單據,不然很難請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9:03
回覆 婉婷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舉證證明這不是保姆費的是對方。您不用理會對方說法,就給他請款就是了。記得於法定期間內先提過失傷害再說。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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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噹 102-04-13 01:14

原po於今年2/11上班途中車禍(我是乘客)導致左脛骨骨折 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
問題一:休養三個月的計算方式?是由出院日開始計算還是入院日還是手術日 ?(因原po是在任職的醫院就醫手術,故主治醫師受制於醫院高層吧!主治醫師表示算法由醫院高層決定)公司方面則告知由入院日開始計算公傷三個月,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上列的三個日期均不同!
公傷認定:
公司表示需由勞保局發文認定此車禍職災,才可將假別改為公傷假!我有爬文及查法條,剛發生意外時,休假是以一般傷病假及事假先請假,待公傷假申請後可回朔將事病假更改為公傷假!
現在我第一次申請勞保局傷病給付(不能工作後第四天為2/14……2/18共五天)及上下班途中事故證明書等資料,已經收到勞保局回文,表示職業傷病事故申請傷病給付案,經本局審核符合規定!
現公司表示勞保局次文核准為五天,故公司依回文內容給2/14……2/18五天公傷假,後面這剩餘休養時間,現已留職停薪為休假別!待休養完畢後,回公司後申請後續傷病給付,待勞保局回文後再改休養期間假別!
問題二:職災認定由什麼單位負責?
詢問勞保局,勞保局表示他們是負責傷病給付部分!
勞工局則表示公傷假不需特殊認定,公司有職權可將其假別登記公傷假!
問題三:公司表示先將原po 30天普通病假休畢後改為留職停薪,公司表示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9條 未認定其傷病為職災時,公司得要求其員工留職停薪處理之!
這樣合法嗎? 若改為留職停薪身份是否影響,之後申請職災期間薪資給付額?
問題四:依規定職災期間薪資為全薪給付,勞保局給付其70%資方給付30%
公司目前未給付任何薪水,公司表示休養三個月後一次給付,應給之每個月30%薪資! 這樣合乎規定嗎?

因原po欲修養三個月後加休當年年假7天後,離職

這幾個月公司的態度等,我不願再回這樣的公司上班了! 公司規定離職當日需上班,這樣也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方面則建議我申請調解,那麼我現在申請調解會不會影響我日後薪資申請,年假申請,離職的問題?
或者修養三個月後,公司仍採取拖延戰術,再申請調解嗎?
調解申請到正式調解需要大概多少時間?
因為傷病給付申請需三個禮拜工作天,公司可拖延的時間大約一個月,因為我也沒辦法一直不工作,跟公司抗爭,休養過後我也需要找到新公司上班!!

若有一文多po狀況 是因為我第一次上傳失敗 所以重新上傳 請見諒!!

小業 102-03-29 16:13

請教一些有關勞資相關的法律疑問

公司是一間保全公司,我在此任職並派駐在愛買中港店駐點服務

一 . 公司有超時加班的問題 (舉例 :工作14小時.15小時甚至17小時)

二 . 公司常常很晚下班隔天又很早上班 中間休息沒超過8小時

三 . 過年期間上班沒有依規定給予雙倍時薪 只比平常時薪110元多給20

元 變成每小時130元

四 . 假日都有上到班 沒按規定薪資加倍

五 . 勞保退休金 公司從員工薪資內扣除去提撥

  

這些問題都有向勞工局檢舉 但在針對加班費的部分 公司堅持我們是月薪制度 再當初簽的合約

  

上面也寫說''月薪'' (裡面包含本俸 勞保 健保 勞退提撥 三節獎金 生日禮金....等 )

  

都包含在裡面 是符合勞基法規定的18780

  

但是 應徵的時候 組長告訴我們我們是時薪110元 一時數來決定當月的薪資

 

合約書再簽的時候 也只有要我們簽名 合約書內容幾乎空白 不清楚 他只要我們簽名 我們也不清楚合約內容

公司的意思是 如果堅持要討加班費 就要把多領的錢陪出來 等於說 我們是月薪18780下去算 以保全的規定10小時來說 每小時是65元 多領都要還給公司 有這回事嗎 ?

我覺得很扯 明明領的是時薪 110元也是他們說的 要這樣說每個領錢的人都要賠錢了是不是 太誇張

我想知道的是 這加班費是否能夠追回 ? 然後真的像公司說的一樣要倒賠給公司嗎 ?

再來 遲到罰款比例誇張 而且是組長自己私下去制定 罰起來都好幾千元 超過比例標準 這些能夠追回嗎?

 備註 : 但是合約書上的月薪是寫 月薪______元    後來去翻才知道

joan 102-03-23 15:18

您好~

我想請教

我先生於車禍過世我有二個小孩公婆都在,最近在申請理賠婆婆告訴我對方的第三者任險不是全賠給我配偶一人,是賠給父母、配偶、子女,我想請問是這樣的嗎?

再公司是自已家人的公司,公司幫我先生保了一個公司的團險因保險時我們未結婚婆婆說受益人是他,現在我們結婚了受益人一樣是他嗎?我不是第一順位?那為保要我簽名死亡醫療的賠償?

還有正在跟對方告上法院將來的判賠也是父母、配偶、子女或亡者兄弟姊妹來均分嗎?

公司勞保的部份應該也是我配偶一人吧?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3

 你先生的一切權益都歸繼承子女及配偶所有,

如果有子女的話,父母是不能繼承的,

至於你先生保單部分受益人寫誰就是誰

泡了個麵 102-03-20 20:52

請問父親過世前向友人借貸 借條上有寫到"本人若不測,用我的保險金或退休金還。可拿此借條像我太太XXX請求清還。"借條只有父親的簽名跟蓋章 母親完全不知情。

請問上面寫的具法律效用嗎 。父親過世後有一筆勞保死亡給付這個好像不算是遺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1:52
回覆 泡了個麵 的發言內容:

請問父親過世前向友人借貸 借條上有寫到"本人若不測,用我的保險金或退休金還。可拿此借條像我太太 ... (恕刪)

不算是遺產

協助推薦一個網址

小妤 102-03-14 16:42

我於97年11月離職,公司欠薪,勞保也沒繳,經過協調,目前持有債權憑證。但法院幾次執行都沒有成效,銀行沒有存款,也沒資產。

公司於101.10.31解散,所以工資墊償我申請不到。

我想請問我現在只能用債權憑證,到法院執行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拿回薪資?

另外公司申請解散,不是該有清算人,該去那裡查詢清算人,而在公司有欠勞保的情形下,還可以清算嗎?

淑芬 102-03-13 11:14

哥哥過世, 沒有結婚沒有小孩, 順位繼承是媽媽(爸爸已過世), 兄弟姐妹共九人, 哥哥欠銀行錢, 有的遺產只有勞保局的退休金帳戶2千多元, 另外有投保10萬元儲蓄險, 但也跟保險公司借了將近10萬元,

辦拋棄繼承應該可以一勞永逸, 但拋棄繼承一個人費用就要1000元, 有繼承資格的加起來就要差不多一萬元, 以現在大家的經濟狀況, 能不花這筆錢就儘量不花, 所以想由媽媽直接辦限定繼承, 但

1. 若辦限定繼承後, 應付債務是否以遺產清冊金額為限? 遺產清冊是直接到國稅局調資料照寫就可以了嗎? 需到聯合徵信中心調資料嗎?

2. 是否主動跟銀行說哥哥過世, 遺產只有2千多元, 若我們辦了限定繼承, 這2千多元給銀行, 銀行就不會再有後續追討問題? (因為有網友說95年已辦了限定繼定, 但仍被執行假扣押, 後面還要跑法院什麼的, 很麻煩 )

3. 辦限定繼承後, 退休金帳戶的錢我們需先申請下來, 等銀行來要錢, 還是銀行會直接扣走?

4. 儲蓄險若扣掉哥哥已借走的, 剩下的錢算是遺產嗎? 是辦好限定繼承前就可以申請還是之後申請?

5. 到底是辦限定繼承好還是拋棄繼承好? 限定繼承怎麼好像後續比較會有問題產生?

 

阿呈 102-03-10 13:32

父母有卡債,請問他們的勞保退休金會被扣押嗎??(如果一次領的話)

按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9條規定「勞工之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故債務人依法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權利,債權人是不能扣押的。但是,應注意的是如果以上法律所規定不得查封之請領權利,若已轉換成債務人之一般財產,例如,勞工退休金已存入銀行戶頭,就變成存款,此時該部分之一般財產(存款)即不再是法律所規定不得扣押的財產,換言之,債權人還是可以扣押存入帳戶內的勞工退休金。(當然前提是對方執行命令到達持戶頭裡面剛好有那筆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邱先生 102-03-09 12:25

各位律師們好:

我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左手中指第一節受傷後手術截斷
申請的勞保理賠以完成賠償 理賠為 休養天數的70%薪資 1萬5千元

現階段不至於到殘廢等級 但有失能的部份 是否能向公司 求償
本人因操作機具不慎 而非機具故障導致受傷 請問這樣還能向公司提出 賠償嗎??

職災補償是無過失責任 公司還是要給付原領薪資 但要扣除跟勞保局請領相關給付

邱先生 102-03-08 02:40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團們 有關斷指後續賠償或申請 (抱歉..文章較長了些..)

本人我在此公司做了8年 再兩個月前在公司操作機台時,左手中指不慎遭機台壓斷,經送醫手術後截斷了左手中指第一節 手術完後醫生評估無須住院
事發隔天公司派人至家中給予紅包新台幣一萬慰問
公司有幫我投保勞健保 也是保最低的1萬8千多的樣子 但我實領是3萬 明顯得跟投保相較下有落差 但受傷休養期間 公司有照給我全薪3萬 至於團保部分 我知道公司有幫員工保一項團保 但受傷當天 聽公司說團保已過期 所以沒保險賠償勞保賠償是1萬5千多元 也就是受傷休養期間 勞保給付的70%薪水
以上是講述一下受傷經過及勞保賠償部分

但我想詢問各位專業律師團們的意見與建議

1.我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公司替員工保的團保 若過期 是要自認倒楣嗎
團保部分是公司開銷的 但若過期 是否真的無法有理賠

2.再公司任職8年 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部份在道義上是不是需要賠償一筆金額給受傷員工

3.還能有其他單位可以申請職災賠償

4.診斷證明書 是寫左中指遠位指骨處完全截斷 再這部分也不是很清楚是殘廢還是有失能 若都沒有的話是不是無法向雇主求償

5.因我沒有堆高機駕駛執照 雇主時常要我們操作堆高機 這部分雙方是不是都違反了 基於能保有工作 雖然會開 但始終無駕照 也時常提心吊膽發生意外

(因為聽周遭朋友敘述他們自己在公司發生職災後 公司有賠一筆錢給他.10萬或20萬.因為本人在公司做了那麼多年 不幸遭受斷指意外 公司有包了一萬元紅包 但休養期間兩個月內
給予我的態度感覺很冷淡 雇主無到家中探視 且一通電話關心也沒 只有在休養期間 甚至受傷手指還未拆線 三不五時來電詢問 是否能回公司幫忙上班,讓我蠻心寒的,傷癒一半後回公司也沒有過問或是提起什麼讓我更是無法忍受.且回公司後看到機具讓我會畏懼甚至害怕傷癒後公司還會再派遣我做此樣機具工作.故而向公司離職了)

但也有朋友說 其實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及我 都各佔一半責任 雇主無須賠償一筆金額
因為各有各話 也讓我不經想在此詢問各位律師們的資訊為參考

有去電勞工局詢問 雖然實領3萬 但公司提報的保險額是1萬8多 申報不實是事實
但勞工局人員說 公司既然有給予全薪 就不能再申請 公司給予半薪或無薪的申訴
關於這點我很清楚,但勞工局人員說 若有申報不實部分 確實會口頭上勸導該公司申報不實部分 並且開罰

但詢問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人員 則說 其實還可以跟公司求償 精神賠償部分
但關於這一點很有可能性的會走到法院官司 請問是否真的有需要到這樣

因本人不幸斷指加上任職多年如今公司態度低調冷淡處理 任我如此無言無奈無助
勞保賠償1萬 加上公司紅包1萬 自己保險賠償5千多
一根手指只值2萬5千 想想實在很不值.......

此事件讓我目前生活上不方便也有壓力 也不敢讓人看到我的手 想去裝手指義肢 但理賠金額應付生活開銷更不足以做義肢之費用 且後續回診醫生評估需要在動一次小手術 因為傷口內有粉瘤屬不正常 須清除掉 再這部份是不是能夠向公司提出第二次手術的費用 但公司已將我勞保退掉了 (目前剛離職)


朋友給予的意見是請律師 跟公司提告 但我想不出 發生此件職災意外請律師要告公司的理由 想了老半天 為什麼要告公司 有什麼理由可以告公司
再公司任職多年 難免有情感產生 若要我告公司也難以忍心 但又想到斷指只賠償共2萬5 實在很難讓我接受 朋友們說 我都離職了 又不會在那上班 無須掛念這個 而且時間一久公司也會忘了 根本無須再念情份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們 的建議 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2-03-08 05:04

發生職業災害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依勞保條例請領職災給付、依勞基法請求職災補償或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請領補償與津貼。且您於醫療結束後,可以要求雇主轉調較輕便能勝任的工作,若輕率自行離職,至少將喪失請求資遣費的權利。後續處理最好向專業人事諮詢,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03-05 05:32

您好  ~本人因民事官司判決後勝訴, 法院民事判賠30萬元, 但對方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有投保勞保資料, 當初我也在法院繳了2千多的執行費用 , 結果什麼都沒有 只換來一張債權憑證 ,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  , 這張憑證我可以拿去查他們的勞保資料嗎?  或是動產嗎 ? 我可以在請法院執行一次嗎?(第一次執行為一年前了) 還要角2千多嗎?   我該怎嚜好好利用這張債權憑證去到我該得到賠償的金額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隨時查對方的財產狀況,一但查知對方現在有財產,即可再聲請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則記得債權憑證每五年內要換發,以免逾越時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臻 102-03-04 11:38

本人到新公司上班,工作時間:12/3-3/1 (3/2是周六),3/1臨時遭公司HR通知不適任並只能做到3/1,HR同意開非自願離職給我,但僅是公司的離職證明書,而非勞保局的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試問是否可主張有預告工資?若沒有,公司是否有規避3個月才有預告工資才有預告工資一事?我是否能要求資遣費?再者,公司於12/8才幫我保勞健保,關於上述問題,請問我有甚麼權益去爭取我該有的權益呢?謝謝!!

鄭小姐 102-03-03 16:4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收到?存證信函?之後沒和他們調解是否一定會走上法院呢?

如果要走法院到時是否還有先調解程序嗎?

那請問出庭費用大概多少呢

假如最後欠錢敗訴...要扣薪

工作是領薪水也會被扣嗎  假如有加勞保呢?也查得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上法院,則端視對方有無提告,至於上法院後,仍可以請求移付調解,以求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鄧小姐 102-03-04 09:19

 ????請問如果最後欠錢敗訴

工作勞保 但領現金也會被扣款嗎

請問上法院費用要如何算呢

rainr 102-03-02 02:18

各位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A與員工B本為好友,去年約十、十一月發生嫌隙不合。

今年年初一月員工A曾向老闆娘表示可能於年後離開去其岳父那裏,但並未說明確切時間。後來老闆娘與其懇談(包含調解員工AB),爆發出員工A自述曾於去年與員工B一起盜賣公司產品得手數千金額。當時在場包含老闆娘,主管4位與員工A本人。惟未錄音存證。後請員工B過來對質,兩人皆當面承認盜賣公司產品,公司決議讓兩人於年後離職,仍舊發與兩人年終,但並未約定離職時間,也並無悔過書或監視器證據存在,事發久遠也無報案舉動。

年後,老闆於二月與員工A談過,員工A表示他就做到二月底,資遣費他也不用拿。(因都口頭說法並未錄音。)但在年後二月中卻不斷向公司要求發與非自願離職書與離職證明,公司不願,表示只能發與服務證明書,於二月二十七日員工A懇談未果,員工A不願簽下切結書(證明其因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離職。),並已拿服務證明書離開。(服務證明書上有載明員工A到職日與離職日,服務時間與現已離職。)

員工A表示他與公司談話他皆有錄音,是公司逼退他而非他自願離職的。揚言會採取行動,因此公司目前無法得知員工A將如何做為,但又不能寄望於員工A不會有所行動。

另二月份薪水因公司發薪日為每月十日故尚未發給。

我想請問的是:

一、公司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公司嗎?(無須發給員工A非自願離職書也無須給予資遣費。)

二、是否可以依照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辦理員工A退保?(但勞保局似乎表示公司須握有實質證據,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似乎還是需要召開調解委員會。)

三、已發給的服務證明書是否表示員工A已離職,因此公司無法主張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項以員工A無故曠職三日資遣勞工並無須給予資遣費?但員工A並無辭呈也未辦理離職手續切結書)就已離開。

四、若最終須走向法律行動,當天在場主管是否可做為人證證明員工A的行為?還是因為只是聽員工A單方面自述因此無法舉證?另員工B可做為人證嗎?又是否會因此牽連員工B也背上法律刑責?

還是說本次事件除走向調解委員會之外,就只能給予其非自願離職書或者資遣費才能解決?公司實在不願開這樣的先例,但又不想向員工A妥協,麻煩各位律師們能幫個忙解答公司疑惑了,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員工先前盜賣公司產品一事,除了員工自己承認以外,是否還有其他事證可以證實此事?如有,建議公司得委請律師追究此事相關法律責任,如此一來,應該對於貴公司解決勞資爭議亦有所助益。

另外,自您提及的問題內容觀之,貴公司關於處理勞資事件的流程有諸多瑕疵,建議應委請律師為貴公司建立相關制度,以減少勞資爭議。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哈比 102-02-23 16:30

您好,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父母離婚,我父親也離家出走了7.8年,也已無聯絡很久,直至2013-02-08 得知父親那邊的親戚通知說,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那邊的親戚有提到我父親有跟銀行欠下卡債貸款,那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孩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該準備甚麼資料及如何辦理(我們也無力償還這些負債),父親那邊的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這些小孩簽字過戶,我爸名下的房子給奶奶,那這樣奶奶如果過世了我們不是還要再重辦一次嘛?

P.S:前提是我和母親有去詢問過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他說2012年底已通過法律不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即為限定繼承 要我們不用擔心,但還是覺得怕超過時間我們要背負債務之類的。

那如果那房子一直放任不管,會怎樣嗎?(不簽字也不過戶房子就會被賣掉去償還父親的負債對吧?)

我有看到一些網路文章說,被繼承人過世要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等事項,這些動作沒做是不是會被罰錢?

如果我們這邊要辦理勞保保險金,不是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但父親那邊的親戚不願意給我們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後糾紛之類的。

可以教教我一些辦理的流程或程序嗎?怕超過時間,就損失掉權益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有甚麼解決的方法,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1

還是建議在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比較好,

現在法律是修改成以遺產為範圍負責,

遺產範圍為何,沒有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根本無法確定

哈比 102-02-25 08:58

恩,感謝林律師

GUESS 102-02-20 20:36
家人之前有委任勞保黃牛代辦重大疾病請領
我們得知後告知該項事務可自行辦理 對方要求高達20-30%的抽傭且完全不需做什麼事只要等錢申請下來即可得 且合約很不合理 完全不利委託人(就連自行辦理都不行,都算違約) 故寄存證信函告知對方解除委任
但從對方收到解除委任通知信開始不斷的打電話口出惡言威脅
並揚言就算朋友自行辦理仍可分得代辦費
那這樣存證信函不就沒法律效力了嗎??

有幾個疑問想請律師幫忙 1.有簽約就算寄出存證信函是否仍無法律效用??
2.如要確實解除委任該用什麼方法?? 3.可否針對對方的行為提出反制的方法 4.如對方真告上法院時請問朋友該準備什麼文件及該怎麼處理最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38

寄出存證信函就算合法解除委任了,

最好給一份複本給健保局,舉發對方,這樣健保局就不會受理了

GUESS 102-02-20 23:20

不好意思想請律師再幫忙

針對對方一直來電威脅這部份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反制

因為從解除委任信寄到對方手中後就不斷接到對方電話騷擾讓家人覺得很困擾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對方一直來電威脅這部份,您可以先錄音以保存證據,當然對方對於其佣金可能會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到時您們要在期限內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M 102-02-07 00:57

 

朋友工作時不小心手被機器壓到,結果食指斷了!但是公司只有保勞保,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因為沒有住院,可以向公司或勞保請求賠賞嗎?

可以考慮是否向公司申請職業災害補償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10:27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第59條以下規定,向雇主求償

老陳 102-02-05 09:35
律師您好:我的妻子(不會電腦)有兄弟姊妹多人都是勞保保人,因岳父逝世,由投保額最高的大姨子請領3個月的被保險人父母喪葬補助金,勞保局匯入大姨子帳戶後,本來她要平均分配給每人,但小舅子以要辦岳父往生一百日的法事為由,騙她將補助金全數轉入小舅子女兒的帳戶,事後沒辦法事也沒人接到通知,因岳父生前雖然和她共同居住,但掏空岳父一生積蓄後,就非常不孝,因此大家很氣憤,她們又不拒還非他的份額。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她父女背信侵占嗎?如果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要回其他人份額?勞保條例有沒有規定?謝謝,麻煩陳律師幫我解答。
這筆錢應該由繼承人平分,你們可以向對方請求,如果對方不返還,你們可以提起詐欺取財刑事告訴或採取民事的給付訴訟方式請求對方還錢。
老陳 102-02-05 09:33
律師您好:我的妻子(不會電腦)有兄弟姊妹多人都是勞保保人,因岳父逝世,由投保額最高的大姨子請領3個月的被保險人父母喪葬補助金,勞保局匯入大姨子帳戶後,本來她要平均分配給每人,但小舅子以要辦岳父往生一百日的法事為由,騙她將補助金全數轉入小舅子女兒的帳戶,事後沒辦法事也沒人接到通知,因岳父生前雖然和她共同居住,但掏空岳父一生積蓄後,就非常不孝,因此大家很氣憤,她們又不拒還非他的份額。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她父女背信侵占嗎?如果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要回其他人份額?勞保條例有沒有規定?謝謝,麻煩謝律師幫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首先要先釐清保險金之請求權人是誰? 二.本件您岳父是否還有其他遺產,若有,則繼承人應該注意其遺產流向. 三.本件對方是否會構成侵占背信罪,則要回歸到當時這筆款項之使用如何約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p 102-02-04 22:03

如果欠債的那個人,名下無財產薪水也是領現的,是不是申請本票裁定也是沒有用?
如果沒用,我去申請本票裁定,是不是就有點打草驚蛇了呢?
如果對方是已婚身份,可以要另一半出面嗎?
或是如果對方以小孩身份有投資如定存這些…
這樣本票裁定可以針對另一半或小孩部份做扣款的動作之類的嗎?

如果簽本票的那個人,蓄意以薪水領現、以小孩身份投資之類的,這樣是不是就要不到錢了呢?領現金的,很多都是沒有勞保的居多,沒勞保的可以扣嗎?扣三分之一,一直扣到還完債嗎?

蔡律師 (蔡) 102-02-04 22:32

您認為本票可以拿在手中都不會失效嗎?時效一過,您連打草都不能打。

 

小p 102-02-04 22:35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您認為本票可以拿在手中都不會失效嗎?時效一過,您連打草都不能打。

  ... (恕刪)

所以不管會不會打草驚蛇,就是送本票裁定囉!

那領現金的人、沒勞保的人,是不是就扣不到薪了?

名下沒財產、以小孩名義投資、另一半不幫他付,這樣我就算本票裁定了也拿他沒辦法嗎?

對方名下是否有無財產,屬於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問題,但是前提仍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因此本件仍須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處理如何執行有效果之問題。

小p 102-02-04 23:0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名下是否有無財產,屬於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問題,但是前提仍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因此本件仍須先 ... (恕刪)

好的,我了解了。還是先本票裁定,再來想後續的問題!感謝您針對問題的回覆!

對了,請問我要本票裁定需要什麼資料呢?本票、對方身份證影本還需要什麼嗎?我在台中市,就去台中市的地方法院就可以了嗎?

您好,

      1.本票裁定應向付款地轄區的法院聲請;如果沒有記載付款地,就以發票地(通常是發票人後面寫的地址)轄區內法院聲請;再沒有就向發票人戶籍地或營業所在地轄區法院聲請。不是以執票人戶籍地為準喔。

2.另外,本票裁定只能對發票人本人強制執行,對於配偶或小孩都不行。勞保的有無並不影響對方是否確實在公司受僱,如果確實查到對方有在該公司受僱,不管有沒有勞保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扣押命令。

去要本票裁定,然後去強制執行
他若繼續脫產,就是犯了刑法第356條毀損債權
告他!

後續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小琪 102-01-10 08:49

律師您好:

       我媽媽於101年11月16號與慶云公司簽訂了生前契約,買了46000的骨灰罐及1000元的入會費,其業務早晚不斷的打電話要我媽媽去退勞保買更多的商品,令媽媽不堪其擾,請問媽媽˙患有憂鬱症並持有重大傷病卡,簽的契約是否具法律效力?我昨天問總公司是否可退錢47000,他說只能退36000不能全額退費是真的嗎?

                                                                       感謝您

1.可以考慮主張在無意識狀態下簽約 主張契約無效 不過這舉證程度甚高 不容易舉證成功 2.另外要看購買之商品 是否有相關猶豫期間之規定 如果有是否可以不附理由主張解約請求返還價金 3.另外解約所扣的錢是否過高 這些你都可以考慮看看

問題並不在於你的母親精神狀況如何

 

應該在於,對於這種強迫推銷(訪問買賣),是否有辦法解除契約

一、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貨

二、超過七天,可以以契約有瑕疵,解約退貨。若無瑕疵,則無故解約,也只要賠償損失。具體,還是要看使用情形、損害狀況而定。

三、從早到晚一直推銷,還叫人解除勞保來購買,有可能亦違反公平交易法。

 

建議你向消保會直接申訴,請他們幫忙處理。

小陳 101-12-18 15:50

我想請問:
我在一家服飾店工作,因為與老闆熟識並開口要我去上班幫忙
我也口頭上答應了去上班
店面沒營登、沒有勞保、沒有薪資證明,只是拿現金的方式給薪
但老闆開始積欠薪資達三個月,請問我要怎麼辦?
我該怎麼要回我的薪資?這種情形勞工局有辦法解決嗎?

先拿目前有的相關資料 向勞工局申訴

小陳 101-12-18 16:00

相關資料是哪些?

阿吉 101-12-15 23:28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日到派出所原本要提告,但警方告知,若走刑事案件,到時法院判決會給雙方一次機會合解,若再無法合解,會再重新開庭確定判決。若是如此,我還需要往民事簡易庭提告嗎?

想再詢問,若已告刑事民事能再告嗎?

因為對方只與我聯絡一次合解金的問題,之後就全丟給他姐姐與我聯絡處理,最後對方堅持,以醫藥費+3000元合解,若我不願答應,就隨便我處理,完全不理會我的傷勢狀況和處理方式。

若我向醫院申請精神賠償的文件,可以一併要求理賠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5

這應該是同事個人行為,

你可以向同事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不過很難跟公司主張公傷職災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小千 101-12-12 23:21

公公96年9月過世,先生無繼承任何財產,僅有勞保1/3,當時也無辦理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98年才有改為全面限定繼承,現在債務人要追討公公債務,我們可以屬於限定繼承嗎?

1.如果舊法時期沒有拋棄 新法施行後不當然就免除債務 或是僅負限定責任 2.你還是需要符合例外條款 經法院審酌由你們清償債務顯失公平 准許在所繼承遺產內負清償責任始可

 因96年屬於舊法,但如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可向法院主張限定責任

小千 101-12-13 09:51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96年屬於舊法,但如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 ... (恕刪)

想請問律師,何謂不可歸責與己!?其實本件同債務債權人與我公婆各立本票,我們一直都不知道對方有跟我公公開本票一直以為只有跟我婆婆開本票,又因債權人與婆婆已和解,所以都沒想過要去辦拋棄或限定!我們也在公公過世多年前就都未與公公同住,而都是住我娘家,那我們該怎麼提出證明無同居共產?12/24要開庭,請急幫解惑!!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1-12-13 14:08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及釐清和解部分是否已消滅之前的債權

小千 101-12-13 14: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 ... (恕刪)

 可是他們的戶籍都是設置在公公哪邊沒移出...證人可以嗎?(開庭證人也需到庭嗎?)未同居共財是係屬公公死亡時的那個點~還是從未同住~??

 

小千 101-12-13 14:3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 ... (恕刪)

 因為當時發生的事我們根本不知道原由.公公死亡前也從未提起.公婆離婚後也各自再婚了.很難釐清關係了!限定繼承可以說為我們的最後希望了....請幫忙!!

 

阿庭 101-12-11 13:19

從十月二十五號 我在公司工作 老闆說試用期幾天
如果認為我可以的話會給我錢
結果到六號只給我一千 然後說六號納你為正式員工
可是後來我做滿一個月 他卻因為說你是六號為正式員工
所以用從六號上班到三十號上班天數 來給你薪水
我算了算 總共少拿了快半個月的薪水 我可以告他嗎 ?

然後他有給我一張紙 上面寫著公司資料不能外露
他叫我在紙的一個角落寫合約為半年 蓋手印
但我只做一個月就不告而別 他可以告我背信嗎 ?
如果可以會很嚴重嗎 ? 可是公司的東西一樣都沒少

公司有監視器 要查大家來查

而且那張紙 沒有寫到有關合約的事情及懲處
只是在角落寫 合約為半年 這樣而已

法律不也說 未滿三個月 不用提前說離職嗎 ?

那如果合約有寫呢 ? 是我的錯嗎 ?

然後現在他薪水不付給我 說什麼 我要想賠償問題
薪水薪水 他應該給我的不是嗎 ?
賠償是另外一件事 不是嗎?
我可以去勞保局告他嗎 ?

而且還不給我們保勞保 說要保舊保

只為了省他自己的錢

 

我知道我有錯 可是那種老闆真的太 ~
希望大大們 能幫我想辦法

101-12-07 22:09

您好:

公司主管來找我談因營運上有困難,希望我工作時數減少,但我認為是變相減薪我要求主管希望公司以資遣方式處理,馬上得到老闆的回應,老闆傳了一個訊息給我內容如下(剛才協理回來了有提到資遣部份是依照政府規定處理,所以資遣費是算保險時間看你投保的時間決定財務會幫你算讓你知道ㄧ下)

我回應老闆說希望以年資來做計算,他回應我(我也不想用資遣的方式呀另按照你的說法公司付不起!況且你之前欠款隱匿工作薪資該負的法律責任是否也該ㄧ並負責呢?公司願意負擔因為幫你隱匿工作法律責任讓你知道ㄧ下,另你若沒法接受資遣計算方式那就繼續上班吧!協理剛說了要調你回西湖店協助西湖店因為木新店養不起你了請體諒,公司沒針對你,你有些地方需要改進要正面思考現在有主管了管理ㄧ定比以前更嚴格,以前沒有管現在在改進,你能體諒會做更好)

目前我的想法是沒有意願調到西湖店,因為我住三峽覺得這樣交通太遠,老闆一會說同意資遣一會又說不願意,那這樣對我有何保障,我可以不去上班嗎??這樣的案例有辦法得到資遣費嗎?打官司或是去申訴我會有多少的勝算?

我之前因為被強制扣薪所以公司沒有幫我投勞保3年,這樣公司跟我會有什麼問題嗎

希望可以得到解答感謝

回覆 玉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公司主管來找我談因營運上有困難,希望我工作時數減少,但我認為是變相減薪 ... (恕刪)

勞動基準法,減少工時或調整工作地點 都必須雙方同意

僱主片面為之 並不合理 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或循法律途徑請求資遣費!

love 101-12-08 00:21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李律師您好:現在公司要求我星期一就要到西湖店上班,若沒去就算曠職,所以我還是要先去上班,不然三天曠職公司就可以開除我,如果我希望直接循法律途徑請求資遣費,要直接找律師嗎?費用大約是多少?勝算大嗎?謝謝

回覆 玉 的發言內容:

 

 

回覆 lov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李律師您好:現在公司 ... (恕刪)

如果雇主確有您說的情形,那依法你可以直接跟他解除契約,再緊接著請求資遣費。

但必須在知悉其情形內的30天內,作這個動作。

要特別注意這個,否則失權,得不償失。

至於具體的勝算,還要看你們之間的當初簽的契約內有沒有特別規定、雇主的具體作為

等等,才能進一步評估。

如還有進一步的問題,可以來信詢問,或是詢問您熟識的律師,都可以。

 
茶米 101-12-07 10:03

我在大榮貨運上班,所屬職位為倉儲,10/26我與同事要去做每天的例行盤點工作,必須要用到推高機,在搭電梯的期間,我同事站在堆高機上面與我討論等會的盤點事宜,他卻誤觸按鈕造成堆高機往後退,壓傷我的腳,事後對我不太聞問,只有我親人打電話叫他過來道歉他才過來,但之後都沒消沒息,後面又打電話跟主管主張要他賠償我們精神損害,但主管卻跟我們說這都是公司的錯,公司會負責,但是公司也只是協助我們申請勞保理賠、團保等...,他說申請的其中一項為職工福利補助申請,那個就算精神賠償,但是我們卻沒有談判的空間,不管多少我們都必須接受,主管還說,如果真要要求精神賠償,那就要我們自己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公司完全不協助我們,還說要顧念同事之情...我不太懂,難道為了顧念同事之情卻藐視我的權益嗎?

請問律師,我要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事前要做什麼準備工作?準備什麼資料?我到底是要告公司還是同事?我因為這個傷大約要休養兩個月,我知道這些勞保都會賠償我,那扣掉勞保賠償的金額,精神理賠該以什麼標準去定論?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也不想對不起自己。還有民事求償訴訟書該如何填寫?

1.如果認為侵害你健康權 要請求精神慰撫金 協議不成 還是要透過訴訟程序 2.可以同時針對行為人及公司提告 請他們連帶賠償 3.寫好起訴狀 送地方法院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9

你這個是職災,除了可以請領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外,休養期間公司也要照付薪水,

至於同事部分建議在兩年內提告侵權行為,要連同公司一起告進去,請他們負連帶賠償責任

戀戀 101-11-17 15:08
我是送貨員.我是開公司ㄉ貨車發生車禍
剛好快中午送完貨要回公司
我是主幹道.對方是支線道都開很快
對方撞到我貨車的屁股.
害我360度旋轉翻車摔的很嚴重.對方車子沒怎樣只有擦傷
有報警處理.警察也有拍照
警察說刑事責任對方是7我是3
所以判定對方是錯的<我們都沒酒駕>
車禍時對方沒有任何受傷.我是背與腳有撞到非常痛.....當時驚嚇過度....還自己做摩托車看醫生 那天沒有人叫救護車..有警察但是沒救護車....
當天下午請假休息.有去醫院檢查與申請診斷書交給警察
我的診斷是背與腳有拉傷到.須追蹤1星期有任何狀況仍須回診
我怕我會不會有後遺症之類的醫院查不到.當時摔ㄉ很嚴重.該怎ㄇ辦??
當天對方看我沒事樣子.就跟我說沒事就好.....
我去醫院診斷對方也沒來慰問或打電話什麼的
他說其餘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的態度就是有保險公司處裡就沒他的事情了
這樣的態度讓我很不滿意
都過有有些天了.對方都沒與我聯絡
既然不想好好的和解.我只好告對方過失傷害
賠賞損失的地方我有有些了解
至於精神賠賞與告對方的部份該怎麼做??

我的公司沒有幫員工保勞保所以沒有勞保.......
請問要告對方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我看奇摩知識有精神賠賞這個項目是私下與對方談嗎??
對方一直不出面.一直都是交給保險再處理
我該怎麼與對方談??
要先告對方才可以要求精神賠賞嗎??
如果我在車禍6個月內身體有任何狀況該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52

建議在六各月內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雙方調解,到時再提出你精神賠償部份即可

Jeffrey 101-11-01 13:23
我在飲料店工作..公司只有4個人老闆沒有幫我們投保勞保但有給我們個人意外險...不過他說離職後不滿一年要按月扣抵保險費要我5月進店裡7月她幫我保我10月要離職她說要我自付8個月的保險金...我很不爽,所以在fb留了這段話

你們真的可以再超過一點!勞法是每個員工一進公司就得幫他保險 我從五月中就開始做到十月 七月才保保險!結果現在說我沒做到十一月要扣我薪水 說我認知不同是我的事 反正每個員工離職後就不是人了誰要理你是不是這樣 他媽的以後誰敢當你們員工!幹

可是我沒指名道姓...請問我有違法嗎@@
阿呆 101-10-24 19:20

我之前有請朋友幫我保勞保依附在他那裏 但是我從來沒有在那裏上班 勞保錢我也都有給他們但是最近因為金錢糾紛鬧翻了 他們實在是欺人太甚 我想檢舉它們我沒在那工作 我的勞保年資跟錢也不打算要了 但是他有幫我保勞保請問這樣子能讓他們被罰款嗎 或是讓他們吃上官司嗎 檢舉後我需要付上甚麼責任呢 懇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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