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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1-01-01 12:09

賣屋被告民法360條求償又告刑事339條詐欺
仲介賣中古屋依現況交屋(屋況說明書的是否有滲漏水勾否)
交屋後買方提出浴室有漏水虞慮,有要求他試漏水,要求要會勘。
如有漏水查明原因,釐清責任歸屬,才能負責。
買方有請水電來試也沒試出漏水,卻說只接水管,在等漏水,沒有放水,所以不會漏水
買方又另找一水電也沒試出漏水,就說要修漏水,並開始施工,拆除浴室內的地板水泥及全部衛浴設備,要求我負責全部修繕費用
仲介也從來沒見過有漏水
買方硬說樓下有告訴他以前有漏水,就是會漏水。現在沒漏水是因為沒人住,沒有人用水。
沒改變現狀前都沒通知我要求會勘,改變現狀後要求我負責全部修繕費用(說是要修漏水)。
買方有提出改變現狀後(已拆除浴室內的地板水泥及全部衛浴設備)的漏水照片及光碟。

我應如何主張?
訴訟策略為何?

否認交屋房子漏水之瑕疵,並請法院傳喚水電工作證。

少? 100-12-31 10:30

你好:
本人在大陸臺資企業工作,因企業倒閉 董事長破產 而一年薪資未領 。董事長提議說“家族事業關係良好,社會資源還在,給他保管一年時間,屆時他將如期歸還” 。

本人認為他有其可能再度立業而答應,故與董事長約定寫保管合同來保障權益。而今保管時間將至,董事長卻無任何消息,請問各大律師,這樣可以用“侵占 ”或“詐欺 ”或“背信 ”提起刑事告訴嗎?何者可以成立?謝謝!!

                                                                 少綺 上

                            

 

                                                          

 根據你的陳述,應該只能主張民事的請求履行契約,及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而已。

jack 100-12-30 10:02

本身有提出一個詐欺案,主要是告這些提供帳戶的所有人.昨天收到不起訴的判決,案件主嫌已遭通緝.這些帳戶所有人均稱遭騙而出借帳戶,但主嫌這種手法很明顯是詐欺行為,難道這些帳戶持有人沒有幫助犯的嫌疑嗎?所以想上訴.律師覺得可行嗎?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需先確定您的案件是偵查中還是法院審理中

若偵查不起訴則可聲請再議

若是法院判決您可請求檢察官上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肥貓 100-12-29 10:28

本人於100年06月29日向XXXX有限公司購買XX組合套組期貨軟體,分主套與副套,主套218800元、副套178800元,主套比副套便宜40000元,購買金額總共397600元,雙方共有契約書,甲方本人、乙方XXXX有限公司。(該公司人員趙小姐騙我先貸款50萬元,稱該軟體長期投資會有不錯獲利,不滿意還可以退貨。註:未經金管會核准之軟體)
問題:
1.該公司只開一張發票178800元,後來我去國稅局查證,該主套係由舊客戶轉讓過戶之交易,並非由XX有限公司銷售,其副套才是向該公司購買,明顯欺騙消費者,不實之交易買賣,該舊客戶為誰?為何會與該公司舊客戶購買軟體?契約上明明只有甲方本人、乙方XXXX有限公司,契約上主套部分我明明勾選新購,經該公司簽約後變成勾選轉讓選項,上面沒有該公司舊客戶之名子,也沒有購買金額多少元,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該舊客戶為誰,契約上用勾選方式欺騙消費者,違背公平誠信原則?
 
2.該契約書上內容,專案使用期限:一年(自簽約日期起算),簽約日期100年06月29日,但該公司並沒有自簽約日期開通軟體,我打給該公司多通電話,該公司一直以電腦灌軟體需要時間、電腦軟體測試及市場行情不好為藉口,拖延時間,直到100年08月01日才開通軟體,與契約內容不符,實際使用期限少一個月?(明顯規避消保法)

 3.該契約內容解約辦法:甲方繳清出期致勝專案金額後解約辦法如下:
  (1)第一日至第七日(含),解約金退還百分之百專案金額。
 (2)第八日至第十四日(含),解約金退還百分之七十專案金額。
  (3)第十五日至第三十日(含),解約金退還百分之三十專案金額。
100年08月01日才開通軟體,開通軟體時間已超過30日,我使用該公司軟體發覺軟體有瑕疵,我一直向該公司反映軟體瑕疵,都無法解決,我於100年08月08日拿契約向該公司解約,該公司人員跟我說看清楚契約內容解約辦法,我才發覺受騙上當,根本是欺騙消費者,使用期限明顯少了一個月,購買後不能用也不能退,與消保法不符,故意規避法律?主套使用期限一年,實際使用為11個月(該公司人員說主套不是跟公司買,跟公司無關,推卸責任)?
 
4.我去向該公司問國稅局所稱該公司舊客戶為誰?該公司人員回答:為呂先生。我問我又沒跟呂先生簽約購買軟體,為何向他購買?該公司拿出我跟呂先生 的轉讓簽約書,上面有我的名子,說這是我跟呂先生 自行簽約,與公司無關,(我才發覺當初該公司經辦人員趙小姐拿出一堆文書跟契約書,先叫我簽名蓋手印,包含取款委託書,委託趙小姐從我的貸款戶頭領出394600元,文書其他地方空白,並拿了我的印章說辦完契約後才會還我),明顯欺騙消費者,詐欺偽造文書
 
5.我向該公司請求影印一份轉讓簽約書(偽造文書),該公司人員拒絕提供?(公司既然說主套部分是跟呂先生簽約轉讓買賣,為何我沒有轉讓簽約書,從頭到尾我都不知道,該公司明顯為自己不法利益,勾結舊客戶,逃避繳稅)
 
6.我向該公司反映軟體有問題可以先暫停使用,停止一段時間,等我要使用才開通,該公司人員說不能暫停,軟體還一直開通,等於強迫使用該公司軟體?

訴求 
1.我要如何向法官舉證,解除契約訴訟費用要花多少?(我沒有該舊客戶轉讓契約,我如何向該舊客戶求償?)
 
2. 副套才是跟公司買,但副套在公司(電腦及軟體未開通使用),未交給我,我只是先付錢,公司以契約書上解約辦法超過時間,不能解約,該公司請一位稱洪律師,用法律專業打壓消費者?事實上副套根本未有購買(未收受商品),違反消保法第19條第1項?(如何解除契約)
 
3.是否有相關法令可以幫忙,主張我的權益(保障自己的權益)?

mandy 100-12-22 11:32

你好

我購買一批傢俱,因為對方有偷工減料,所以我告她詐欺,現在案子 還在偵查庭中.

萬一刑事詐欺是不起訴的 話,我必須去民事庭請求賠償,但問題是交易完成快要半年了,我不知求償最慢何時要提出,目前還在偵查庭,這段偵查日子也算在內嗎?

律師告訴我,一般交易買賣糾紛,民事賠償起訴應該多久內提起?(如因未確認有無刑事責任部分,開庭及文件往返間時間也合計嗎?)-----所以計時間是交易完成日開始計算還是還是丁定契約開始計算

 民事損害賠償要看你什麼時候知悉(知悉起算2年),還有看你們交易的時點(十年內)來判斷你的請求權時效是否到期了。

你們之間的問題也可能不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問題,可能是債務不履行或買賣瑕疵擔保的問題,你還是把整個問題拿去問你委任律師比較妥切。

林佩玟 100-12-22 04:05
律師您好!想請教您.我先生之前有吸毒的案子.判緩刑.2.3年前的事了.現在他有一條詐欺案.對方不願意和解.一直要法官判重一點...這樣他會還可以緩刑或是一科罰金.或勞動易嗎???12月29號就會判刑下來是馬上執行嗎??大概會背叛多久呢??
通常有前科後再犯罪,而且被害人不同意和解,法官不會判緩刑。 判決下來,你們還可以上訴,就算不上訴判決也要等收到判決書起算的十天露才確定,確定後法院會將案子移給執行的檢察官,等到檢察官指揮執行還會拖上個把個月。
李奈姬 100-12-19 23:47
律師你好:我先生因詐欺案,從收押禁見到現在解除禁見已經四個多月了,12/1他個人的部份已經結案,為什麼要等到1/19才判決,為什麼12/1當天無法交保?跟他同案的主嫌已經交保成功,是我們律師的問題嗎?如何可以加快幫他交保的程序,我該如何跟律師溝通呢?每次跟他討論案情他都敷衍了事,我只是平民白姓對法律也不懂無法反駁律師,我只是希望律師能積極幫我爭取我們無法做到的事情,可以讓我先生交保回家陪陪小孩。是不是可以請律師提早申請具保狀?麻煩律師幫我解決我的問題。謝謝!!
你們應該提出交保的聲請,請律師出具書狀或你們自己出具書狀都可以。
橘子 100-12-19 15:58

我與當事人簽下一張本票,但我未按時還清,在九月初收到一封公文,因為沒有

還錢,對方提告詐欺,當時與當事人私下和解 只要我在九月底前,還清我借

的錢,就取消提告,我在9/16日去當事人的上班地點還錢,與當事人見面並點清金額,有很清

楚的要求取消詐欺告訴,當事人有表明答應我的要求,幾天後又收到第二封公文,我再打電話

求要取消告訴,當是人也表明答應,但是在昨天12/18警察來我家,說我有一份公文要去警察局

拿,結果去了才知道我成了通緝犯,在警局裡銬上手銬進拘留所,當時有點嚇傻了,當事人的提

告已經送到地檢署,表示當事人沒有撤銷告訴。我現在應該做什麼事情,我的本票被我撕爛剩下

數張有一半的名子印章還有金額數字,我該怎麼保障我的權利。

 你可請對方出具一份和解書,表示你已經清償債務,雙方的糾紛屬於民事債務問題。

Stenen 100-12-19 09:59

我向某乙購買動產 ,事後得知當某乙向我收取第一筆款項並訂立契約時,根本尚未取得該筆動產所有權(甚至未下定于賣方也未訂約),事後得知某乙向我賺取大筆差價(原價50%)並利用我支付款項付給賣方,卻不必一點成本

 請問某乙是否成立詐欺罪或其他罪責? 可有相似判例 ?

 謝謝賜教

買賣交易中的賣方不見得要在契約成立時就需要有東西可以賣,他只要在履行期限之前取得標的物以便移轉就可以了,如果沒有使用詐術,那還不會構成詐欺罪。

小俞 100-12-15 15:23
?

我今年12月剛買了一台中古車,因為我要用分期買,買之前車商有問我,分幾期跟金額,我就跟他說能否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是否可以,他說可以,我就先交訂金1萬,然後車貸銀行的人員叫我跟他們公司電話人員說不要提車貸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他說會幫我處理,車商也是這樣子說(這些對話我多錄音了跟對方也有說他自己的名稱),等到今天12/15我收到帳單後我看到是48期每個月9千多塊,那這算是詐欺嗎?我是否能告車商跟車貸呢?

小俞 100-12-15 15:16

我今年12月剛買了一台中古車,因為我要用分期買,買之前車商有問我,分幾期跟金額,我就跟他說能否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是否可以,他說可以,我就先交訂金1萬,然後車貸銀行的人員叫我跟他們公司電話人員說不要提車貸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他說會幫我處理,車商也是這樣子說(這些對話我多錄音了跟對方也有說他自己的名稱),等到今天12/15我收到帳單後我看到是48期每個月9千多塊,那這算是詐欺嗎?我是否能告車商跟車貸呢?

huikao 100-12-13 11:53

98年11月被詐騙40萬,經法律程序後至今年100年11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支付命令),結果對方提供聲明不服,今天12/13日至法院調解,到場對方也只派代理人過來,請對方提出問題點 ,他也不提,只說一句"我當事人帳戶被冒用,是被害人,所以無法做賠償動作,所以準備上法庭吧,我知道你應該會勝訴,但我們還是無法給錢,訴訟費很貴,你要自己吸收喔!",聽了內容,擺明他們已經脫產,讓我一輩子要不到,明明有錢請律師處理及易科刑事責任罰金,卻不願還款,真的很不甘願,不知是否我每5年要付一次民事訴訟費,然後跟他追一輩子或有其他方式追討(對方帳戶在98年時因詐欺案被凍結了)

回覆 huikao 的發言內容:

98年11月被詐騙40萬,經法律程序後至今年100年11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支付命令),結果對 ... (恕刪)

 應該做的訴訟流程及執行程序還是應該把他走完

雖然未必可以直接獲得清償  不過至少可以取得債權憑證

除非是對方註定這輩子身無恆產  也不想正常工作

不然你還是有機會獲得清償

另外 妳取得債權憑證後僅須五年一換  並不是向板大說五年支付一次訴訟費用

因你已取得執行名義

Daniel 100-12-13 09:29

之前有跟我一個朋友做投資腳踏車的案子,但是我朋友本來要投資的後來找別的金主一起投資,他就沒出資金,然後因為銷售的不好還有一些庫存,只是朋友說 原本一起投資的金主認為這樣他會賠錢於是他說這筆錢等於是借給我們的,而且是用那金主的名義去提報,所以全部入那金主公司的帳,然而照我們的合約上是有寫 只要有收入就要按比例分配,但後來2年過了我朋友一直沒把錢退給我們,經過多次協商,他總是賴皮說要解決後來就要消失不處理,還把錢東扣西扣的,但很多都沒收據,於是後來在今年的10月25要求他把該還給我們的錢還來,沒收據的不能跟我們扣,於是他又消失避不見面了,直到今天打給那個無賴的朋友,終於接了, 但原本還有十幾萬的錢他說剩2萬多而已,還是不肯還給我們,請問懂法律的人,我應該怎麼做才好?因為我也沒什麼錢可以打官司,我可以自己提告嗎?還是說我 可以直接去警局找警察來抓他,因為他侵佔我們的貨款及貨物不還,還有如果要告的話,要告他詐欺背信嗎?當初投資的錢我可以全部要回來嗎?

 根據你的陳述,對方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背信罪,如果你們想要追究對方的違法行為,你們可以直接到警察局去提出背信告訴。

100-12-11 19:27
為人作保 借款人未還款 銀行超扣下我的存款如何解套? 民國八十六年間,本人為人作保向銀行貸款。 二年後該借款人口頭告知我:其貸款業已償還。 其後十幾年中一直聯絡不到該貸款人,直到100年十二月七日,接到法院公文通知,內容言明將查扣本人名下五十萬元之定存;查証之下才知十數年前其聲稱業已還款之說全屬謊言。 十二月七日當天下午,為了解事情全貌,本人親自前往銀行查詢之時, 竟巧遇借款人與另一連帶保証人,正在與銀行人員簽定和解申請書。 對方在未經本人在場亦未授權之情況下,擅作主張偽稱本人同意扣我存於銀行之新台幣五十萬元定存,而未有任何一方知會本人;當本人於銀行巧遇此情況時,該一干人等與銀行人員已經完成違法之偽和解以及不法之扣款程序。 借款人除被查扣之壹佰貳拾萬元外,尚有一筆房產被查扣,銀行人員再查扣我伍十萬元,實屬超扣(欠款金額約一百九十萬元);而一干人等所簽違法合解書,未扣借款人的房產先扣我之五十萬元。是否有串通圖利(借款人)之可能。 另一連帶保証人,在八十八年間向我借款貳佰萬元,騙我說每月分期還款,事後一直避不見面。留下之聯絡電話,事後竟改變號碼也未通知我,此次見面竟又留下假電話號碼,其行為是否實屬詐欺行為。 12月8 日早上十一點多時曾多次去電銀行承辦小姐,訊問這筆借款之事, 並留下電話請代為聯絡借款人等。 結果在下午兩點多他們就急著簽申請書說同意扣我錢,並結束此筆債務銀行承辦小姐等一干人都未聯絡我,幸好被我巧偶到 借款人尚有一筆房地產,只知大約地點,如何可查到她房地產的資料
當初你牽連帶保證書的時候,銀行一定會要求你同意拋棄先訴抗辯權,所以只要債權人不按期繳款,銀行就可以向你請求償債務人的債務。 有沒有超額扣押的問題,因為房子還沒拍賣,拍賣可以拿到多少錢也不一定,而且銀行也不一定要先扣債務人的財產,它們可以同時扣債務人及扣保證人財產,你就算向法院提出超額扣押的異議,法院應該也會直接駁回。 至於有沒有詐欺,通常保證債務的情形,尤其是對方還有財產的情形,你很難說對方是詐欺的。
欣欣 100-12-13 10:1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當初你牽連帶保證書的時候,銀行一定會要求你同意拋棄先訴抗辯權,所以只要債權人不按期繳款,銀行就可以向 ... (恕刪)

1:連帶保證人需年滿幾歲呢?2:幾歲以下作保無效呢?3:長大後保證人能否申請此筆保證無效呢?

4:如借款人還款多年後死亡~那債務就是保證人要還嗎?

小張 100-12-10 14:45

案例事實:
這邊先簡單說明一下原委;我在A銀行投資國外的基金產品,故開了1個外幣帳戶與台幣帳戶,上個月初我在A銀行投資的基金分別被人用電話理財交易的方式賣出了5筆,由於國外基金變賣需要時間,錢才會回到外幣帳戶,所以到發現為止,共有3筆被賣出的基金回到外幣帳戶,再換匯轉到台幣帳戶,之後再從A銀行的台幣帳戶轉帳至我B銀行的帳戶中,最後我B銀行內的錢再被人使用提款卡在ATM盜領.轉帳.以及繳交信用卡費用,經過查證,我B銀行內的錢都是被轉帳至同一人的帳戶,以及繳交同一人的信用卡,此人就是我有血緣關係的二哥,至此為已查證之事實。

目前確定涉案人就是我二哥了,請問他這樣算是竊盜還是侵占
A銀行部份,如果經由電話錄音查證確實是我二哥冒用我的身分進行交易,這樣他是否犯了詐欺罪?(他並無直接從A銀行獲利,而是透過A銀行將錢轉至B銀行,再由B銀行取得贓款)

 

補充幾點
我B銀行帳戶的存摺.印鑑.提款卡之前有請他保管,提款卡密碼他也知道;他今年已經被我媽媽掃地出門,當時他只有將存摺及印鑑歸還給我媽媽,提款卡則是自行暗藏起來。
犯案流程:A銀行冒充身分電話交易賣基金>>電話轉帳至B銀行>>使用提款卡從B銀行取得贓款

 你哥哥的行為應該會構成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等罪,他犯什麼罪你不一定要確定知道,只要去提告檢察官及法官會依照你哥哥犯罪事實來確定罪名。

暉仔 100-12-09 22:21

7月份遺失薪轉戶及普通帳戶共2本

詐騙集團冒用 因有受害人受騙 帳戶被警示

11/28 開偵查庭  檢察官裁定再開1個和解

12/8  和解庭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賠償被害人所有損失

因現金不夠 本人詢問被害人可否於下月還清

檢察官將案件轉致被害人所住地區被調解委員會

另外給了我們一份 刑事撤回告訴狀

請我們再調解委員會中 我將尾款還清後 請被害人親簽 刑事撤回告訴狀

寄回地方法院

請問 詐欺不是非告訴乃論

應該無法撤銷告訴的

檢察官給我們這份 刑事撤回告訴狀 意義為何....?

蔡明哲 (阿哲) 100-12-09 23:43

 若偵查結果認為構成詐欺犯罪,如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被害人撤回告訴,可以解釋為犯後態度良好,可能有機會緩起訴

反之,若被害人撤回告訴,且檢察官「順勢」認為被告沒有犯意,不成立犯罪,就直接不起訴處分,反正被害人都和解撤回告訴,應該不太可能聲請再議了。

暉仔 100-12-10 00:43

 所以 當被害人將 刑事撤回告訴狀 親簽送回地方法院檢察署後

大部分是會獲得 不起訴或緩起訴嗎?

小燕 100-12-05 18:27

我呢有一個很大的麻煩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解決
兩年前我在網路認識一個網友.被他拿走我的提款卡盜領好幾萬.我到警局報案告他詐欺.終於在今年抓到人了.我才知道他騙了好幾個人也用同樣手法.法院開庭調解.嫌犯願意付我們這些被害人所有金額.但在他說的期限內我們都沒拿到錢.詐欺罪是民事附帶形事的案件.
形事只判他一年兩個月.但我的錢他沒還.要怎嚜辦.下禮拜要開庭琺院說如有意見要陳述就到庭.沒有就不用去.我要怎樣跟法官說???

小燕 100-12-04 23:40

我呢有一個很大的麻煩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解決
兩年前我在網路認識一個網友.被他拿走我的提款卡盜領好幾萬.我到警局報案告他詐欺.終於在今年抓到人了.我才知道他騙了好幾個人也用同樣手法.法院開庭調解.嫌犯願意付我們這些被害人所有金額.但在他說的期限內我們都沒拿到錢.詐欺罪是民事附帶形事的案件.
形事只判他一年兩個月.但我的錢他沒還.要怎嚜要回來.法院通知過幾天要開庭.如果有意見陳述就去如果沒有就可以不去.我要怎嚜和法官說呢?

 你可以請對方先拿一些現金還你,否則你可以告訴法官說,對方雖然與你們調解,但事實上根本又是一次欺騙的行為,請法官從重量刑。

小燕 100-12-04 23:34

我呢有一個很大的麻煩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解決
兩年前我在網路認識一個網友.被他拿走我的提款卡盜領好幾萬.我到警局報案告他詐欺.終於在今年抓到人了.我才知道他騙了好幾個人也用同樣手法.法院開庭調解.嫌犯願意付我們這些被害人所有金額.但在他說的期限內我們都沒拿到錢.詐欺罪是民事附帶形事的案件.
形事只判他一年兩個月.但我的錢他沒還.該怎嚜要回來.過幾天法院又要開庭如果有什麼想陳述可以說.如果沒有就不用去了.那我那天要怎嚜跟法官說呢?

蔡明哲 (阿哲) 100-12-05 01:40

 如果刑事程序還沒確定,建議趕快具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吧。

龔俊薇 100-12-03 01:07
我同事一個小女生被騙 她之前的男友用它的名義跟融資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現在還在貸款卻把車賣掉人失蹤 要跟融資談會繳錢但無法一次全繳但對方堅持不一次繳就告她 偽約過戶詐欺罪 政府說因為是民營無法幫忙協調 請問誰可以幫忙想辦法?? 或真的對方告了這樣會被告成功嗎? 如果告成功會坐牢嗎??
有沒有詐欺,要看當時是如何與貸款公司溝通的,如果全部都是那個男友做的,那麼你的同事應該沒有刑事責任,不過民事責任(還錢)應該逃不掉。
阿司 100-12-01 13:26

?本人從事美髮業 因為本人離職時有許多員工跟著我一起離職 導致店家負責人對我不滿 剛好店家生意不理想
企圖找我麻煩 由於店家帳單是先人工手寫再由電腦入帳 人工手寫部份 曾經有寫錯塗改痕跡 店家要控告我為造文書 動用公款以及詐欺等罪刑要告我 連其他同事的客戶帳單圖改也都算在我的頭上 說我動用店家10幾萬 連我離職當月薪水也自行苛扣 讓我沒有薪資 約談內容曾經說過 就是硬要賴在我身上 也帶他認識的警員替他助威 店家說握有證據有把我可以提告 也曾對我口出穢言 三字經等等之類的 本人社會歷練不足 年僅22歲 是否會吃上官司??

請問 我該怎麼辦 這樣的行為有夠成這些罪行嗎??
店家說的證據 又是什麼?? 還是只是嚇嚇我而已??
我又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十分懇請陳律師麻煩給我些建議 !!

阿司 100-12-01 13:23
律師你好 本人從事美髮業 因為本人離職時有許多員工跟著我一起離職 導致店家負責人對我不滿 剛好店家生意不理想 企圖找我麻煩 由於店家帳單是先人工手寫再由電腦入帳 人工手寫部份 曾經有寫錯塗改痕跡 店家要控告我為造文書 動用公款以及詐欺等罪刑要告我 連其他同事的客戶帳單圖改也都算在我的頭上 說我動用店家10幾萬 連我離職當月薪水也自行苛扣 讓我沒有薪資 約談內容曾經說過 就是硬要賴在我身上 也帶他認識的警員替他助威 店家說握有證據有把我可以提告 也曾對我口出穢言 三字經等等之類的 本人社會歷練不足 年僅22歲 是否會吃上官司?? 請問 我該怎麼辦 這樣的行為有夠成這些罪行嗎?? 店家說的證據 又是什麼?? 還是只是嚇嚇我而已?? 我又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十分懇請陳律師麻煩給我些建議 !!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13:23
我很多當事人都遇過類似情形,某些老闆常常在員工離職時,找一些藉口跟理由,苛扣員工應領的薪資,其中多數是吃定員工年輕好欺負,賭員工不會興訟討回應有之權益。但是有些情況確是員工理虧。你的情形是屬於哪一種,建議你還是找律師討論會比較正確,如果研判是前者情形,當然可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如是後者,甚至於本身有刑責之可能行,那就要尋求和解途徑。
阿司 100-12-01 12:50
律師你好 本人從事美髮業 因為本人離職時有許多員工跟著我一起離職 導致店家負責人對我不滿 剛好店家生意不理想 企圖找我麻煩 由於店家帳單是先人工手寫再由電腦入帳 人工手寫部份 曾經有寫錯塗改痕跡 店家要控告我為造文書 動用公款以及詐欺等罪刑要告我 連其他同事的客戶帳單圖改也都算在我的頭上 說我動用店家10幾萬 連我離職當月薪水也自行苛扣 讓我沒有薪資 約談內容曾經說過 就是硬要賴在我身上 也帶他認識的警員替他助威 店家說握有證據有把我可以提告 也曾對我口出穢言 三字經等等之類的 本人社會歷練不足 年僅22歲 是否會吃上官司?? 請問 我該怎麼辦 這樣的行為有夠成這些罪行嗎?? 店家說的證據 又是什麼?? 還是只是嚇嚇我而已?? 我又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十分懇請陳律師麻煩給我些建議 !!
對方應該是認為你有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的行為吧! 你的陳述看不出來你有沒有相關的行為,最後有沒有構成犯罪,還是要看對方有什麼證據、你有沒有相關的行為等來認定。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23:31
理論上,當然可以不理他,等他來告以後再上法庭上說明,只是還是勸你如果能和解時還是盡量談。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你只是單純的借貸,繳款也正常,不會構成的詐欺背信罪。
100-11-28 20:23

律師好 請幫幫我~我是單親媽媽獨立撫養一個兩歲男孩  我在99年9月交一個男朋友當時他說願意照顧我與小孩  交往至今年8月底因我工作較忙無法配合他的時間 而男友提出分手 我也答應了
我在今年10月接到 他向法院請求協助處理債務法院傳單  內容為 前男友提供三張銀行匯款單 6.7.8.月份共伍拾萬元
說是我向他調借 屢次催討 我置之不理 請法院處理債務
我在11月2日提出異議 我沒有向他借錢

我有通聯記錄及 他傳給我的簡訊為證明有交往
他要我出來調解  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沒向他借錢
沒有本票借據
兩人交往屬心甘情願贈與我與兩歲小孩
12月5日要開調解律師幫忙
1~他可以告我詐欺嗎?
2~錢的事會被他告成嗎?
3~他說太太死了 卻沒說再娶 後來才知道  會被告妨礙家庭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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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 100-11-28 16:48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16:48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施先生 100-11-28 16:44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你和她之間有借貸債權債務關係,你沒有行使詐術,也沒有和他有委任關係,所以不會構成詐欺背信,他想要嚇嚇你,讓你自己配合他做汽車擔保的登記罷了。你可以不理她,或者回函告知你和她之間有借貸債權債務關係,沒有詐欺背信的問題。
施先生 100-11-28 16:4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steveyuyu 100-11-27 17:32

請問信用貸款剛好只還6期(分36期),法院支付命令已下來,銀行還會不會告我詐欺?

 

謝謝

steveyuyu 100-11-27 17:26

請問信用貸款剛好只還6期(分36期),法院支付命令已下來,銀行還會不會告我詐欺?

 

謝謝

阿斌 100-11-25 16:01

?????當時我的機車修理完給錢給老闆之後 老闆事後說我沒付錢 然後說要告我詐欺 請問告的成嗎

yun 100-11-25 15:57
律師您好~ 我有一件詐欺案.我是南部人被告是宜蘭人.我們已經走到法律程序.本想跟他索取精神損失等賠償.但法院說我若要告他附帶民事賠償必須再親自上一趟宜蘭.為了這案件我已經上去3次.我很想問為什麼做錯事的是他.受到懲罰的是我??所以第3次出庭時我直接答應和解.我不想在東奔西跑.只要把我原來的金額環我即可.因為是10萬不小數字.我還讓他分期.因為他也沒什麼錢.但他再法院上信誓旦旦他一定會按實匯款.但連第1次他都沒匯.於是我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扣他1/3薪水.這幾天居然收到法院通知.要跟我說執行費.我覺得真的很過分.我一毛錢都沒收到還要我花錢.我打去法院問.他就只會"重複"說法律就是這樣.你不繳錢就會被駁回.我真的很心寒問一句:那法律對我有什麼保障??他說沒阿.法律就是這樣.我想問律師.現在的我該如處理??真的要去繳錢來爭取看看有沒有機會扣他薪水嗎??因為對方畢竟不是公家機關.說換工作就換工作.而且法院還說若他換了工作.我還得自己找出他在哪上班.我又不是他朋友.我怎麼去查他在哪上班.我們一個在南一個在北.我真的感到很痛苦~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5 15:57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以原就被」,就是原告要對被告提出訴訟時,必須向被告的所在地法院提出才可以,而且民事訴訟是「使用者付費」,必須先繳納裁判費,法院才會受理。
阿斌 100-11-25 15:52

修理機車後 我當日有給老闆錢 事後老闆說我沒給他錢  一直打給我 接到不想接了 後來還傳簡訊說什麼要告我詐欺

當天沒證人 沒攝影 沒證據 我會不會被他污陷呢

阿斌 100-11-25 16:08

 如果他當真告我詐欺 但敗訴 我可以告他敲詐之類的嗎

實在忍受不暸這種敲詐的人 真不知道它是故意還是忘記

網站管理員 100-11-20 23:01

 羈押之原因
(一)須犯罪嫌疑重大,並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
羈押之: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 虞者。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
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1、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
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
2、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
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與幼年男
女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
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3、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4、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5、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6、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六條之搶奪罪。
7、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
8、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

貳、羈押之期間
(一)偵查中不得逾二月,並得延長羈押一次,延長羈押期間一次不得逾
二月。
(二)審判中不得逾三月,延長羈押期間,每次不得逾二月,得延長次數
如下:
1、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二審以
三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
2、所犯最重本刑超過十年有期徒刑之刑者,不受次數限制。

參、羈押撤銷
(一)羈押之原因消滅。
(二)羈押期間已滿.未經起訴或裁判者。
(三)羈押期間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
(四)被告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或經諭知無罪、免訴、免刑、緩刑、罰金或易
以訓誡之判決;或因未經合法告訴,或對同一案件再行起訴,經諭知不受理
之判決者。

 

資料來源 : 台灣高等法院

yun 100-11-16 23:23
你好,請問上個月與人和解(詐欺),依照和解書係說每月15日應還款,但現在已過時間,這該如何是好??打給法院,法院說打給國稅局,打給國稅局,說依照程序來說,要先繳納500才能查對方財產,但我根本都沒拿到錢就要付錢,而且我知道對方並無財產,但他在醫院當護士,我想是否可直接請國稅局查扣他薪水,我快崩潰了,我現在就只想將我被騙的錢拿回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拜託跟我說,我沒管道可以了解,問法院都是官方說法,拜託大家跟我說,我該如何是好,應該採取什麼動作,我之前是採取刑事(報警),沒有採取民事訴訟,現在我應該要多採取民事嗎?還是該怎嚜做,謝謝你!!!!!!!!!!!!!!
如果和解是在法院做成的和解筆錄,那這個和解本身可以拿去強制執行。如果只是私下和解,那還要向法院起訴或請求支付命令,於判決確定或支付命令確定之後再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yun 100-11-16 23:14
請問上個月與人和解(詐欺),依照和解書係說每月15日應還款,但現在已過時間,這該如何是好??打給法院,法院說打給國稅局,打給國稅局,說依照程序來說,要先繳納500查對方財產,但我根本都沒拿到錢就要付錢,而且我知道對方並無財產,但他在醫院當護士,我快崩潰了,我現在就只想將我被騙的錢拿回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拜託跟我說,我沒管道可以了解,問法院都是官方說法,拜託大家跟我說,我該如何是好,應該採取什麼動作,我之前是採取刑事(報警),沒有採取民事訴訟,現在我應該要多採取民事嗎?還是該怎嚜做,拜託各位了,謝謝你們!!!!!!!!!!!!!!!!!!!!!!!!!!!!!!!!!!!!!!!!!!!!!!!!!!!!!!!!
蔡明哲 (阿哲) 100-11-16 23:34

要看是哪一種性質的和解?如果是訴訟和解或者有執行名義的和解,對方不履行時,不需再經由訴訟,直接以該和解內容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反之,就必須經由訴訟程序。

對方若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可能沒有實益,不過,對方不是在醫院擔任護士嗎,應該會有薪資所得,如此可以聲請法院執行他的薪資所得。 

yun 100-11-16 23:12
請問上個月與人和解(詐欺),依照和解書係說每月15日應還款,但現在已過時間,這該如何是好??打給法院,法院說打給國稅局,打給國稅局,說依照程序來說,要先繳納500查對方財產,但我根本都沒拿到錢就要付錢,而且我知道對方並無財產,但他在醫院當護士,我快崩潰了,我現在就只想將我被騙的錢拿回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拜託跟我說,我沒管道可以了解,問法院都是官方說法,拜託大家跟我說,我該如何是好,應該採取什麼動作,我之前是採取刑事(報警),沒有採取民事訴訟,現在我應該要多採取民事嗎?還是該怎嚜做,拜託各位了,謝謝你們!!!!!!!!!!!!!!!!!!!!!!!!!!!!!!!!!!!!!!!!!!!!!!!!!!!!!!!!

 請問上個月與人和解(詐欺),依照和解書係說每月15日應還款,但現在已過時間,這該如何是好??打給法院,法院說打給國稅局,打給國稅局,說依照程序來說,要先繳納500查對方財產,但我根本都沒拿到錢就要付錢,而且我知道對方並無財產,但他在醫院當護士,我快崩潰了,我現在就只想將我被騙的錢拿回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拜託跟我說,我沒管道可以了解,問法院都是官方說法,拜託大家跟我說,我該如何是好,應該採取什麼動作,我之前是採取刑事(報警),沒有採取民事訴訟,現在我應該要多採取民事嗎?還是該怎嚜做,拜託各位了,謝謝你

1.妳們的和解契約是在哪裡簽的呢?調解委員會?法院?或是私下?如果是私下簽的,這份契約尚無執行力,你必須要去法院起訴或是以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她履行和解契約

2.倘若有順便簽本票,那也可以請求本票裁定。如果沒有那你只能依1取得執行名義,再跟執行法院請求執行他的財產。既然你都說她是護士了,那有固定收入,要扣他薪水應該不難。

 

steveyuyu 100-11-16 19:39

我98年因詐欺被判3個月緩刑2年,98年10月29日宣判,100年10月29日緩刑期滿,但我於100年10月27日與人爭吵互告傷害,大概12月
底就會宣判結果.
1如果我被判拘役或罰款我之前的緩刑會被撤銷
2到底緩刑期間內再犯罪的時間定義是什麼?如果是以犯罪日算那麼我還差2天才滿緩刑期,如果是以宣判日算,那麼我已過緩刑


非常困惑,請幫忙解答,非常感謝

 提供貳則法院判決供你參考:

73年度台非字第219號

 要    旨: 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應撤銷緩刑之宣告,固為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明定,但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刑法第七十六條亦定有明文,故撤銷緩刑,須於緩刑期內為之,緩刑期間屆滿後,原宣告刑已失其效力,自無更行撤銷緩刑之餘地,蓋以原宣告刑既已失其效力,縱予撤銷緩刑,亦無宣告刑可以執行。此為法理上之當然解釋,不待法律之明文規定。

85年度抗字第189號
要    旨: 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應撤銷緩刑宣告者,限於緩刑前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始足當之,本件抗告人固於緩刑前即八十二年九月間已曾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其所謂「緩刑期內」,其期間係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此觀之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自明,而按判決,除依規定不得聲明不服者外,其餘判決,若經上訴,而於上訴後撤回上訴者,其判決確定之日,應以撤回上訴之日為判決確定之日(最高法院八十四年度第九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

簡單說:不用擔心,因為只剩兩天的時間,法院不能可下的了判決並確定。

steveyuyu 100-11-24 15:12
回覆 謝凱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供貳則法院判決供你參考:

73年度台非字第219號

< ... (恕刪)

 謝謝你律師

steveyuyu 100-11-16 19:34

我98年因詐欺被判3個月緩刑2年,98年10月29日宣判,100年10月29日緩刑期滿,但我於100年10月27日與人爭吵互告傷害,大概12月
底就會宣判結果.
1如果我被判拘役或罰款我之前的緩刑會被撤銷
2到底緩刑期間內再犯罪的時間定義是什麼?如果是以犯罪日算那麼我還差2天才滿緩刑期,如果是以宣判日算,那麼我已過緩刑


非常困惑,請律師幫忙解答,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