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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碰 101-03-23 20:15

這個月我與我媽因為行車糾紛與對方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一再以"未發生不得納入計算"的方式,要我們放棄部分金額。
此外,也用"我的醫生朋友說後續問題不大",打消我們繼續爭辯的念頭。
最後,又用了"殘廢補助金申請權轉讓給我們"的建議,讓我們簽下和解同意書,同時也簽下"撤消告訴狀"。

但是回診後,才發現我媽的情況不可能有殘廢的問題。

我想請問大家,對方的言論與行為,是不是一種"詐欺"??

林智群 (klaw) 101-03-24 10:54

這種文件簽下去就有法律效力,就算你提告主張撤銷當時的意思,

除非有很嚴重被誤導的情況,不然成功機會不高

蔡明哲 (阿哲) 101-03-24 15:15

 沒錯,這樣講好了,對方說話內容是不是話術可能一點都不重要,重點在於是不是構成民法刑法的「詐術」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依妳所述的情形,應很難構成。

不易成立。調解成立後新發生的事實有實務見解認不在調解既判力範圍者可另為請求。但若傷勢不重不建議再續為糾葛。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indy 101-03-21 15:41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之前的回答,對我很有幫助 那現在我還有一個問題請教,就是對方告我詐欺背信恐嚇等多項罪名,第一次開庭的檢察官已不起訴,對方再上訴,被駁回,現在發回高檢再續查,已確認不起訴了。本案件已經開了n次庭了 那想請問一下我可以跟對方要求民事名譽損失及精神求償嗎? 謝謝蔡律師再次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21 18:29
提起私法訴訟是人民的權利,但是權利不能濫用,如果「因而」造成你的損害,當然是有可能可以求償,只是就很多事實,你都必須負舉證責任,提起這類訴訟,會很辛苦。
小姍 101-03-20 15:44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林智群 (klaw) 101-03-20 23:22
建議你持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本票裁定後再去查調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執行
小姍 101-03-20 12:12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依借據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確定後即可針對他名下財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姍 101-03-20 12:09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3-20 22:57
首先要看對方簽的本票是否為有效票,如果只有簽名,其他的欄位均付之闕如,那就是廢票一張。但如果是有效票,那妳就直接聲請法院作本票裁定(不需開庭),確定後在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但是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可能只能拿到債權憑證)。 另外妳也可以借據為證物,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feifei 101-03-19 16:00

去年11月收留了一個被親戚趕出來欲尋短的朋友
因為他無處可去,所以先讓他住在我們這
後來他交了個大陸的女友
說要帶我先生一起去大陸做生意,要先去簽合約
前前後後共去大陸3次共跟我們借了20幾萬
(其中有1/3卡費,1/3自己存款,1/3朋友借款)
但是後來他大陸的女友告訴我們說根本就沒有合約
而且他去那邊都是拿我們的錢去揮霍,去玩!!
上次有讓他簽了一張本票(不過他名下應該是沒有財產)
現在大陸那個女友知道他的為人跟他分手
他在一處水果行上班,無薪轉無勞健保
跟他談還錢,他說他只能還每月5000元
但是每個月光是卡費和朋友欠款就要1萬多
我們也不想讓他拖那麼久,也很怕他又跑路
我們該怎麼做呢?這種到處騙的人沒有辦法治他嗎?
後來我們才知道他在台中被打,躲到屏東,
又被屏東的親戚趕出來都是因為他到處借錢又到處騙的關係

法律諮詢說要告詐欺很難,是嗎?
我們現在只想趕緊拿回錢,若他真的跑了,
我們應該去申請本票裁定或直接告他詐欺呢??
還是可以兩者一起進行??
我們有打電話去問過合法討債公司
但都要先收錢,問題是我們沒錢呀!!

麻煩請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人幫幫我們
謝謝~

helli 101-03-18 13:59

在廣州可繼承父親名下土地所改建的房子,但因為我人在美國並不清楚事情的發展,所以姊姊騙我需要打官司才能,讓我簽授權給她好辦事。現在我才知道2006年在美國簽的授權書,在2010年8、9月時共產黨不需要經由官司就直接分房給父親名下六名子女,每人各得60坪米房一戶,但我和三哥都因相信姊姊被騙給了授權書,因為她讓我寫的拋棄繼承授權書,目前登記成她的名下。這事情是我在今年才知道的,也是因為另案才發現此事,否則我一直被矇。我該如何提出告訴,三哥提議在台灣告她詐欺,可有勝訴機會? 請給我答案:hellichou2008@hotmail.com

回覆 helli 的發言內容:

在廣州可繼承父親名下土地所改建的房子,但因為我人在美國並不清楚事情的發展,所以姊姊騙我需要打官 ... (恕刪)

 1.難度聽起來頗高

 為什麼要訴訟必須要拋棄繼承?

 2.如果可以證明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是被詐欺

  是有勝訴可能

  就看版大可以提出多少證據資料了

  畢竟你主張是屬於變態事實

郭靖 101-03-14 18:48

起因是對方借錢未還,我當初沒留借據本票,只有匯款記錄,臉書手機簡訊,原本有約好某日還清或補簽借據並載明分期日期,但都藉故拖延(有用錄音筆錄下來)...

 

請問我能去派出所報警說對方詐欺嗎,因為約好的日子還款都不履行

蔡明哲 (阿哲) 101-03-14 18:59

 你必須讓法官或檢察官相信,對方一開始跟你借錢就打算賴帳不還,否則單純欠錢不還,刑事上很難成立,所以提告前最好三思,我之前有一個當事人自己跑去警局提告詐欺後來找我,我建議他撤回,但是警察不讓他撤回詐欺屬非告訴乃論),把案件移送給檢察官,結果那位當事人非常非常倒楣,遇到一個很特殊的檢察官,竟主動起訴他「誣告」,經過一番折騰,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確定,但當事人以身心俱疲,也付給我若干律師費。

所以,建議你提告詐欺時要三思,提告前詳細跟律師討論,否則倒楣的話可能跟我的當事人下場一樣(雖然機率不高)。

郭靖 101-03-15 02:41
謝謝蔡Law,聽起來怪可怕的,因為污告成立就變成有前科記錄了...
檢查官的作法實在是...我會好好三思的!
我想到了,我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對方相應不理的話,我就有理由去警局提告詐欺了喔@_@
電子郵件 101-03-13 20:16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一件問題想請問!如下.在今年的年初.本人再玩一款線上遊戲,遊戲公司告我涉嫌詐欺

他們公司發覺我的遊戲帳號有複製的金幣產生.但又不知道我是如何產生出來的.就直接把我帳號給鎖定..然後我有跟遊戲公司聯絡過.請他們把我帳號開啟..但它們說我只要把複製的過程告訴它們~它們就不提告.但是帳號是不會打開的..我跟他們公司說我只想帳號打開.至於流程我會告訴它們..遊戲公司說他們確定帳號不會開啟.我就毅然的跟它們說.帳號不開啟我就不說我怎麼會有這些金幣的..它們就到調查局告我詐欺..

它們的遊戲歷程無法證實我是怎麼複製出來的.卻告我詐欺..再者伺服器當時一直當機..我正常交易出去的東西..回碩到我身上來..卻說我是複製東西..他們伺服器當機.道具備系統回收卻說人家是複製的..很多玩家都遇上這種問題..遊戲公司一概只說.道具是複製的.所以系統回收..請問.今天是它們伺服器不穩定造成當機狀態下.我正常交易.卻斷線..上線的時候.身上交易出去的金幣還存在.卻被它們告詐欺..這樣的理由有合理嗎?

請問有負責資訊類的這方面的律師嗎?是否我也可以提出加重毀謗呢?

是否可以提出他們無理封鎖的求償呢?

電子郵件 101-03-13 20:36

我是住在桃園縣~它們卻在彰化縣市調站提告..是否我也可以委請律師將案件遷移至管轄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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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101-03-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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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帆 101-03-13 11:24

 

在七年至八年前 我在台北銀行有申辦一個銀行存款帳號
但後來因為我在yahoo拍賣與人交易 有些誤會 被告詐欺
我後來與那位告我的先生 以電話和解 並將金額款項 退還給對方(原告)
那位原告也口頭上答應會在法院徹消告訴
結果到現在 事隔七年或八年了 我的銀行帳號也不知道有沒有被凍結??

依照詐欺罪來說 應該要被法院通知到庭說明 但法院沒通知過我
依照詐欺罪來說 就算有被起訴 也應該會有 "判決書" 寄到我家 但是卻沒有寄來
我有向警察局查尋我自己有沒有 所謂的 "案底" 也確定我無前科

第一 : 我未收到任何法院開庭通知單
第二 : 我未收到任何法院判決書
第三 : 我未收到警察局任何通知 也沒有警察局打電話給我過
第四 : 我到警察局查尋過 我無前科 也就是說我沒有被起訴
第五 : 當然 我更不可能被緩起訴緩刑關過 

事隔七年到八年以上了
現在台北銀行 改為台北富邦銀行
我原本被凍結或被列為警示戶的台北銀行帳戶
銀行戶頭裏 還有1萬多元台幣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以前原本在台北銀行的帳戶
到現在還有沒有被凍結 或是列為警示戶

 

<問題如下>

第一:我想請問 事情都過了七年/八年了 那如果銀行帳戶還是被凍結或列為警示戶
我該向那個機關申請解除??

第二: 事隔好幾年 我也找不到 以前那位要告我的原告
也不知道要去那縣市的警察局查尋 如果說要提出一些法院文件 可是我連一份法院開庭通知單都沒收到 我連一份法院判決書都沒收到 我要去那裡生文件出來?

第三: 如果說我是事先跟被害人和解 而被害人在法庭替我跟法官說好話 而被判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那我銀行帳戶還有機會解凍嗎?(因為我沒有收到任何判決書 之前有到警察局查過我沒有前科紀錄)

第四:聽說詐欺公訴罪 無法徹消 那請問事隔七年 ”沒有被告詐欺罪還能成立嗎? (沒有受害者了 詐欺公訴罪 還有可能要再被法院傳喚嗎)

 

七年前我的詐欺罪是因為網路拍賣糾紛 但是後來電話和解了 也賠償被害者金錢

被害者答應在法庭替我說話 要徹消告訴 但後來到現在 我連一張法院傳喚通知單都沒收到

我連一張法院判決書都沒收到 銀行帳戶該不會還繼續永遠被凍結??

 

以上問題懇請專業律師回答 謝謝 (有需要補充說明 請提出來 謝謝)

CC 101-03-12 01:32

如果被詐欺

該怎麼處理

並且知道警察有無去偵辦??

吃案的可能性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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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1-03-08 00:17

.我現在有一件詐欺案件,上個月23號有開過偵查庭了對方也跟檢察官說他願意放棄不追究,
而且我們也同意和解金額為54500元整.對方也同意我可以分期還他,
因為他知道我的生活不好過所以又簽第2份和解書,
第2份和第1份和解書上也沒有寫還錢日期和當期該還的金額,
而且第2份和解書上有多一條對方願意無條件延長還款日期

原以為沒事情了,這幾天對方卻打電話來,跟我說我騙他
所以它不同意原本的和解金額要求我返還他送我的手機18800
(檢察官問過對方說手機是不是他要送我的,對方回答是)
還有一些其他的款項,總數為9萬多

他說我騙他,在他追求我的這2年中我另有喜歡的人卻沒跟他說,
所以我沒有跟他坦白!所以他要再提訴訟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跟對方已和解對方也在偵查庭上對檢察官說過不追究,
那對方還能對我提何種訴訟??

他能告我蓄意詐欺還是常業詐欺嗎?

還有他能夠因為我跟他有官司問題存在
而沒有我個人的同意就去查有關我的所有相關事情,
包括我住哪?我名下的電話?還是有關我的一些私人問題嗎?

對方有時候不分日夜都會以打簡訊和打電話的方式一只找我
因為這件事情我精神上受到壓力,所以我並沒有每通電話簡訊都回他,
有時候都50幾封簡訊電話,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對方告我詐欺是因為我跟對方是在酒吧認識
因為我覺得環境複雜所以沒跟他說我的真名,
對於這點檢察官也問過對方喜歡我是因為我的名子還是我的人,
對方也說是我的人不是因為名子!

?

蔡明哲 (阿哲) 101-03-08 00:30

 詐欺罪原則上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所以說雖然最好和解,但是否有和解,理論上跟有無詐欺不會有直接相關,還是要看檢察官偵查後的結果,例如:你去超商偷一塊麵包吃了,超商看你可憐,與你和解不予追究,但是你仍然會構成刑事竊盜刑責。

至於要查閱你一些個人資料部分,對方式沒有這類權限的,通常是檢察官或法官基於偵查或審判有必要時,才可以。

溫小安 101-03-07 18:37
小弟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打拼了2年手邊有些錢於是在去年買了間房子,賣方及知名仲介都表示無發生事故,買賣合約書上的現況調查表也說沒有相關情事,但不幸的是...在年前聽鄰居說有疑似凶宅,自己調查找到房子的前前屋主,前前屋主表示當時是他丈夫在屋內發生燒炭情事(約5.6年前),前前屋主說當時是在醫院急救時過世的(在屋內燒炭)!另外這間房子是去年我買的,但是在日前,才發現從頭到尾與我簽約賣屋給我的那人實際上並不是前所有權人,前所有權人是跟我簽約的人妹妹(可能是雙胞胎,身分證很像),我從頭到尾沒見過前所有權人,而與我簽約的人有前所有權人的所有證件印章!(但從到尾並沒有授權書) 小弟想請問 1.若走訴訟民事主張契約解除 價金減少 刑事主張偽造文書詐欺 (法官大約如何判決) 2.請問與我簽約的人是不是偽造文書,詐欺,惡意欺 騙,甚至她用人頭投資,合理懷疑她知道有燒炭情事,刻意隱瞞? 3.請問仲介公司(台灣知名品牌)又該有什麼責任?
蔡明哲 (阿哲) 101-03-07 23:17
民事部分,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那法院可能判決解約來處理,如否,那可能就是減少價金,至於刑事詐欺部分,要看行為人是否有故意,可能尚須檢方調查。
小Q 101-03-06 23:06
律師您好:我之前有留言發問關於被詐欺的案件,我有向司法院的信箱陳述了當初的案由 請問一下司法院的信件回覆給我的意思如下: 冒昧的請問,回覆給我的意思是不管怎樣我都要出庭說明嗎 台端係本院100年度簡上字第831號案件之被害人,依法如經合法傳喚,除傳票上另有特別備註說明外,以有正當理由為限,始得聲請變更期日。另本院並未受理台端和解調解事件,且刑事案件之審理程序由法官依職權定之,刑事案件之被害人,不因其與被告達成民事上之調解和解,而免其出庭作證之義務,請台端依前揭說明及傳票上之備註辦理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訴訟輔導科
林智群 (klaw) 101-03-07 00:22

證人有作證的義務,你拿傳票可以請公假

建議還是出庭作證為佳

LIN 101-03-06 21:25

我想詢問我這條問題


民國99年11月8日 我剛滿18歲和剛滿18歲的朋友 我買機車他當保人
5千8百多 十二期GTR
一開始繳了5千元 後面繳了一期5千8百多 後來因為出車禍陪人家錢
然後後面繳不出來
然後把車子牽回車行車行說因為有撞濫 所以賣回去2~3萬5
還有付一萬現金
後來她刑事告訴狀告我跟保人 違反詐欺侵占罪嫌
我不明白為何會被告侵占罪(101年2月29號寄給我的)
重點 那台車 是二手車 還事故車 後來才發現 他也沒事先告知
因為期間有當兵我已為我媽有處理好
今天我請保人的家長詢問對方一下變成目前1萬4要我付清

這到底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1-03-07 00:23

這是單純買賣糾紛,不應該以刑事處理,

建議跟檢方強調是民事糾紛即可

蔡亞霖 101-03-05 20:37
你好我想詢問我這條問題 民國99年11月8日 我剛滿18歲和剛滿18歲的朋友 我買機車他當保人 5千8百多 十二期GTR 一開始繳了5千元 後面繳了一期5千8百多 後來因為出車禍陪人家錢 然後後面繳不出來 然後把車子牽回車行車行說因為有撞濫 所以賣回去2~3萬5 還有付一萬現金 後來她刑事告訴狀告我跟保人 違反詐欺侵占罪嫌 我不明白為何會被告侵占罪(101年2月29號寄給我的) 重點 那台車 是二手車 還事故車 後來才發現 他也沒事先告知 因為期間有當兵我已為我媽有處理好 今天我請保人的家長詢問對方一下變成目前1萬4要我付清 這到底該怎麼辦?
這是典型用刑事逼迫民事的手法。本案金額不大,可以向檢察官解釋,你沒有詐欺侵占的故意,純粹只是民事糾紛而已,如果對方太惡劣,檢察官也不一定會配合他們的要求。至於對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從你的敘述中,無法做很準確的判斷,所以無法給你確定的建議。
阿奇 101-03-04 12: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PTT上與一位賣家交易,在此稱那位賣家為甲,另一位版友為乙。 我在拍賣版上與甲交易,但匯款完之後很久始終沒有收到物品,所以之後向甲要求退款並取消交易,甲方也同意退款,拖了半個月左右收到甲退回來的款項,但孰不知,在收到款項的隔天帳戶就被凍結,原因是有一名版友乙告我詐欺,據警方那邊的資料是說我那天收到的款項其實是乙也被甲騙,然後匯款過來還我的錢,當時在乙看來他是要買手機匯的錢;在我看來卻是甲要退給我的錢,在板上也有詢問過很多跟甲交易過的買家也有相同的問題,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我匯錢出去的人是上一個被甲騙的帳戶,就跟乙匯錢給我一樣的意思,當然這只是我的推測,但是乙買家現在告我詐欺,而且我完全不知道乙這號人物,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解決呢? 上週去過新竹地方檢察署 因為我根本沒有接觸過乙所以只是拿了我跟甲的交易資料 問了一些帳戶跟金錢流向問題就叫我回去等通知 想請問一下能預測出來這個案子大概多久會有結果嗎,最後一定會上法院嗎 那這樣會不會有案底留存 另外想請問一下刑事案件會有金錢的償還問題嗎,還是需要另外提民事訴訟呢 還是要另外再提出民事訴訟呢 ? 麻煩解答了,謝謝你
蔡明哲 (阿哲) 101-03-05 17:14
這類涉及網路詐欺案件,警方通常會慎重其事,不敢吃案,在蒐集完事證及做完筆錄後,警方通常會移送法辦,意思就是會送到檢察官那裡,妳當然就會被傳喚去開偵查庭,妳可以考慮請律師的可能性。 至於是否需主動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涉及到訴訟策略的問題,很難一概而論,需做進一步討論,畢竟那是需再開一個訴訟
garden 101-03-03 14:07

我母親有一間老舊眷村改建的房子,曾向親友表示將來房子要留給我,在改建尚未完工時母親過世,那時我在獄中服刑,哥哥寫信告知此事,並表明由他先辦理繼承,我也並無據有此屋之意,再說兄弟之間也沒什麼好計較的,再說若不辦理繼承房子會被充公,就簽下了同意書.
我出獄後,房子在完工時哥哥過世,嫂嫂當親友面說:房子是我母親留下來的.她不要希望我搬過去住,並要我辦理過戶,而我向嫂嫂表明我是單身,將來房子也是留給她兒子,而此類房子過戶手續繁鎖,故未辦理過戶.
當時嫂嫂要我繳房子貸款和稅金........等,將來房子歸我.進住時房子是空屋,心想以後房子也是留給姪子,就花了約四十萬裝潢,住了二年嫂嫂要把房子收回,說:房房子是租給我,房貸是租金,我有種被欺騙的感覺,就說:當初的?議並非如此.我住父母留下的房子?然要付房租,...........就算向妳租屋裝潢那有由房客出的道理? 她自知理虧就說:房貸我不用繳了,房子我繼續住.
過了半年她要我開始付房租,我心想都是自己人也就答應了,但她要我和她去法院公證,說真的我心裡很不舒服,她太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欺我太甚!
綜合上述請問各位大大我嫂嫂是否有涉及詐欺?因為我有受騙的感覺!我可以申請遺產重新分配嗎?(房子在100年5月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

回覆 garden 的發言內容:

我母 ... (恕刪)

 1.依目前判斷是比較沒有刑事詐欺的問題

?    比較像單純民事糾紛

?2. 如果確是是母親留下

?   是可以依法主張權利

小Q 101-03-03 00:02

我住新北市
之前玩線上遊戲的時候有購買線上遊戲幣的時候遭到詐騙2~3次,時間已經很久遠了大概有5~6年了,前年我有朋友問我被詐騙的案子處理好了沒有.如果沒有的話希望我去查詢,當初我查詢的時候已經超過一年時間了根本無法用E化服務查詢,在去年的時候我有收到台南地方法院寄傳票希望我出庭說明當時被詐欺的情形,因為時代久遠我已經忘記了..而且前年有被告提前跟我和解所以這一部份我並沒有出面開庭,我只有用文字說明傳真給書記官,可是最近又收到板橋地院的刑事傳票要我出庭,上面只有案號跟案由再加上我的住址姓名跟應到時間和處所,還有一個附記(審理),其他的一律都沒有,我有上網查過但是已經什麼都查不到了,我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今天有打給書記官詢問,她只跟我說15號開庭因為XXX對於某案件有疑慮
那我要怎麼查詢之前是不是跟XXX有和解 如果和解了我為什麼還要出庭,如果是別的案子的話什麼都沒告知,那我要去哪裡才有辦法查詢,而且當初的三聯單跟法院傳票我過年大掃除已經丟掉了,畢竟2~3件案子拖了好幾年都沒消息我也不秉持太大的希望了,但是現在半年就來一張傳票我還要跟公司請假真的很麻煩,又加上什麼都沒有解釋弄得我很不想出庭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可能是以證人身份傳喚

法律上您有出庭作證之義務

但如果您無法前往

可以事先向法院請假

但如果法院認為仍有傳喚的必要

下次仍然有可能會再傳一次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華 101-03-01 13:37
去年4月下旬我頂下一家店 當初 我 於 店家 房東 三方面 簽約 我要求簽三年的契約 房東卻要一年一年簽約 理由是怕我破壞房子 或這是遲繳租金的理由 ? 如果我有違反規定 我要無條件 歸還房子 所以 我答應一年一年簽約? 可是我沒有違反規定?如今房東 要 收回房子 ? 追問下 房東 說 當初 他就要收回房子 是前 店家 要求 ?隱滿 我 頂下 他的店 要房東忍耐 在租我一年 ?在向我收回房子? 當初我要是知道的話 ? 我打死也不可能 頂下這間店 ? 請 問 有學 法律 的 大大們 我是不是可以 控告 房東 和 前店家 ? 詐欺 ? 我手中握有 房東 說出來 的 ? 錄影 錄音 的 影片 證據 ???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須先確定一下您們所簽訂之合約如何約定 但您的情形可能會被檢方認定僅屬單純之契約糾紛 要告詐欺有其困難度以 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華 101-03-01 13:34
去年4月下旬我頂下一家店 當初 我 於 店家 房東 三方面 簽約 我要求簽三年的契約 房東卻要一年一年簽約 理由是怕我破壞房子 或這是遲繳租金的理由 ? 如果我有違反規定 我要無條件 歸還房子 所以 我答應一年一年簽約? 可是我沒有違反規定?如今房東 要 收回房子 ? 追問下 房東 說 當初 他就要收回房子 是前 店家 要求 ?隱滿 我 頂下 他的店 要房東忍耐 在租我一年 ?在向我收回房子? 當初我要是知道的話 ? 我打死也不可能 頂下這間店 ? 請 問 有學 法律 的 大大們 我是不是可以 控告 房東 和 前店家 ? 詐欺 ? 我手中握有 房東 說出來 的 ? 錄影 錄音 的 影片 證據 ???
依照您所述之問題來看,似尚無刑事詐欺之問題,不過因為履行協議產生糾紛,仍有民事債務不履行或損害賠償問題之可能 其他已於電話中答覆 請參酌
天生養哥 101-02-29 10:38

有辦法告背信 詐欺 偽造文書嗎?

共三個人  

甲 我=負責人
乙    =出資者   
丙    =員工


乙跟丙站同一線

我當初跟乙合夥開店  我掛名當負責人   乙為出資者

合作一年後  丙到了公司  為公司出納的位子

乙有跟丙借貸關係  利息由公司支出 

近來為了公司一些事情想拆夥  不幹了 但又不甘心整碗給乙丙拿走

因為我沒有經手過 公司的支票   都是 乙 跟 丙 在開公司支票

真的鬧翻的話 我有辦法告 乙跟丙 背信 詐欺 偽造文書嗎?

因為票都不是我親手開的  謝謝

公司為有限公司   獨資

阿華 101-02-25 13:23
去年4月下旬我頂下一家店 當初 我 於 店家 房東 三方面 簽約 我要求簽三年的契約 房東卻要一年一年簽約 理由是怕我破壞房子 或這是遲繳租金的理由 ? 如果我有違反規定 我要無條件 歸還房子 所以 我答應一年一年簽約? 可是我沒有違反規定?如今房東 要 收回房子 ? 追問下 房東 說 當初 他就要收回房子 是前 店家 要求 ?隱滿 我 頂下 他的店 要房東忍耐 在租我一年 ?在向我收回房子? 當初我要是知道的話 ? 我打死也不可能 頂下這間店 ? 請 問 有學 法律 的 大大們 我是不是可以 控告 房東 和 前店家 ? 詐欺 ? 我手中握有 房東 說出來 的 ? 錄影 錄音 的 影片 證據 ???
依照您所述之問題來看,似尚無刑事詐欺之問題,不過因為履行協議產生糾紛,仍有民事債務不履行或損害賠償問題之可能
雪婷 101-02-24 00:30

律師您好: 我在這個月的某一天的下午有接到一位自稱說她是網路上某家店店家..她是說當時我是簽收所寫的收貨單寫錯了..寫成就是每個月都會訂購同一件商品然後會自動扣款!..我就說那如果要取消這些設定的話要怎麼辦!店家就跟我說..那你當初訂購所交易的銀行是哪一家的..我就說是郵局的.結果店家就說那這個要問郵局的人才知道這樣怎麼取消唷然後店家也問我提款卡後面有寫郵局客服電話叫我念給她!!..結果沒多久郵局的人就打來電話號碼也真的是提款卡上後面的那支..

跟我說我是郵局的專員...我是不是要取消每個月訂購網路上的商品呢?我就說對阿..結果她就說要我把裡面提款卡的錢全部領走..我就去領走了..後來她就說要把那張卡寄送到台中的郵局才能作取消的這個動作..後來我就也傻傻的把那張卡寄送到她所說的那地址了...重點是那張卡是我老公的結果去報案做完筆錄之後我也變成詐欺嫌疑犯了..我明明也是被害著為什麼我卻變成嫌疑犯?那我到底會不會被關阿?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若有相關資料(比如匯款,郵寄等資料)

先把相關資料整理留下

以便日後偵辦時

可以證明自己是被騙

而且本件您也未因此而受有利益

所以被當作詐欺共同的可能性不高

訴訟程序進行中仍須注意應對

至於您先生的郵局帳號

可先向郵局凍結避免錢被領出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舜子 101-02-23 23:31

甲乙丙三人本為在同一家國中補習班共事的同事,因而結識,後甲已離職,於民國XX年,乙君稱補習班由乙丙丁三人所有,乙君 和丙 君合計共有70%的股權, 丁 君所持有的30%的股權,乙君 向甲 君宣稱, 丁 君有意釋出股權,以1%四萬元釋出,30%合計共一百二十萬,要甲君入股,並保證每年以30%的分紅,購入股權(註:乙君指一百二十萬的投資,隔年度可以分到三十六萬的紅利),使補習班100%由甲乙丙三人持有,案發時該補習 班由乙 君為執行班主任,行財務實權,甲君因過去三人相識情誼,故便集資交付120 萬給乙 君,雙方以現金交付,並未留下交易紀錄,亦沒有合約,款項分兩次交付,首次交付款項XX萬元,當 時乙 君開立兩張支票,共XX萬元作為簽約前的抵押,但乙君因個人財務狀況有 向丁 君借款之情事,已將自己的股權抵押給 丁 君,因財務周轉不靈股權已全部分割給 丁 君,並離開了該補習班,故至此,乙君稱因故無法併入 丁 君的股權,故暫 時由乙 君自己的股權讓渡給甲君,但乙君已無實權,因無立下合約,便由乙君類似買空賣空的方式詐走甲君一百二十萬元,而甲君交付了一百二十萬卻無任何實權,權益,上述情事丙君皆知情。

 

請問乙君算是觸犯詐欺背信嗎 ?

蔡明哲 (阿哲) 101-02-23 23:39

依你所述的情節來看,除了證據方面有所問題外,本件比較傾向屬於民事紛爭,要構成刑事詐欺背信有其難度。 

舜子 101-02-23 23:47

 那請問關於證據要如何收集?

人證算嗎?

乙君在補習班執政的收據可以證明,乙再補習班曾有過執政實權

丙亦可當人證?我知道我的物證薄弱...請各位幫幫忙..

告訴我該如何伸張正義~

品淇 101-02-20 17:53

我想和我男友分手.因為他平常就有言語恐嚇行為(但我沒收證)
後來我提分手他拒絕.然後我拒接他電話.結果他去告我詐欺.
1.他會幫我繳電話費繳了3次
2.他偶爾幫會匯1~2千給我
結果他去警局報案.說我騙他錢..然後我的電話和帳戶被設警示
完全不能用..
現在對方也承認.他是一時生氣才做這樣的事..
我一直打到警察單位他們卻一直推拖...
我有急用錢...現在完全不能生活

有什麼辦法能提早解除警示帳戶嗎?拜託!!拜託!!

林智群 (klaw) 101-02-20 18:14

 這個事情要等到檢察官不起訴後才能解凍帳戶,

建議你把男友的通話內容錄下來,做為證據,

至於要不要提告誣告,等你的案件不起訴後再說

你男友的行為已經構成誣告

品淇 101-02-21 15:4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個事情要等到檢察官不起訴後才能解凍帳戶,

建議你把男友的通話內容 ... (恕刪)

那我手機也被設警示也是要等檢察官不起訴嗎?

林智群 (klaw) 101-02-21 23:13

電信公司應該要等到檢察官不起訴才會解除你的手機警示

Iron 101-02-16 18:40

我們家是賣中古車的

這台車在買來的時候後葉被撞壞(後蓋下面的那個擋版) 我們換了一個新的
裡面損壞的部份也做了鈑金加強

有客人買了 但我們在交易過程中並沒有主動告知客人這台車有發生事故
 
客人買走以後去檢查 發現這是一台事故車
他就把車退還 然後我們也把錢退給他了 可是他還是告我們詐欺
 


這樣詐欺有成立嗎?
 
還有我們的錢已經退還給對方了 沒有任何不當的得利 這樣是否仍構成詐欺要素中的"須使本人或第三人因而交付財務者(依自己意思為之)"這個要素呢?

1.是否構成犯罪是以行為時點作為判斷

如果行為時點已經符合法律所規定構成要件

還是會構成犯罪

只是犯後態度如何的問題

2.就如倒會後再把錢拿出來還

還是構成詐欺

3.所以你的案件重點應該是

   這種沒告知的情形是否構成詐欺

 

回覆 Iron 的發言內容:

我們家是賣中古車的

這台車在買來的 ... (恕刪)

 

林智群 (klaw) 101-02-16 19:26

嚴格來說,這是商業糾紛,不會構成刑事詐欺,

不過勒,檢察官對於這種事情通常會太過正義感而認為構成詐欺而加以起訴,

這個可能性不是沒有

彭先生 101-02-14 23:36
您好! 我因為卡片遺失(上面有寫密碼的記號) 被詐騙集團拿去利用! 在2/11號有掛遺失 但去刷本子發現2/11號當天有很多不明的金錢進出! 之後有一位被害人告我詐欺罪! 後面也有去派出所報警 做筆錄 ! 警方說要等法院通知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否可以跟對方談和解! 我們雙方都未滿20! 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23:43
您好: 未成年簽訂契約,一定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可能會有效力未定或不生效力的情形發生。
彭先生 101-02-14 23:03
您好! 我因為卡片遺失(上面有寫密碼的記號) 被詐騙集團拿去利用! 在2/11號有掛遺失 但去刷本子發現2/11號當天有很多不明的金錢進出! 之後有一位被害人告我詐欺罪! 後面也有去派出所報警 做筆錄 ! 警方說要等法院通知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否可以跟對方談和解! 我們雙方都未滿20! 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
蔡明哲 (阿哲) 101-02-15 01:20
這種類似案件,警方做完筆錄後,應該都會移送檢方,會不會起訴或判有罪與否,很難說,要看具體個案而定,不過就算有罪,也不會太重,只是可能接下來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如果你們會擔心害怕,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吧。
迪西 101-02-12 15:35

請問大律師

別人用他的身心障礙手冊去購買半價的優惠車給另一個人使用,二人都知情是否有詐欺得利的詐欺罪。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二人間具有犯意之聯絡

即可能該當詐欺罪之共犯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14:0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迪西 101-02-24 00:0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您了謝律師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二人間具有犯意之聯絡

... (恕刪)

 

diana 101-02-12 13:04

大家好。
我有法津問題想請專業的人幫我解答。
一、我在93年繼承了弟弟的財產和負債,我是辦限定繼承,當時有法院公告。現在又有銀行說弟弟欠他們30萬到目前沒有還變60萬。之前有去法院調解,我有說明繼承的部份已經沒有財產了,當庭有簽合解筆錄,我以為這樣就沒事了,可是我還是收到法院的查封通知了,定3月要封房子。 我不懂為什 會這樣 ???

  因為房子在97年就應弟弟欠阿姨錢被阿姨告上法院調解還錢,之後就辦過戶給阿姨了,後來98年阿姨要賣房子才發現那個房子已經被我爸在早期就貸款了,後來阿姨要去法院告我詐欺,我才又花現金100萬買回,還簽了一張124萬的借據,目前房子還有100多萬的貸款還有欠阿姨錢。

   我想問房子是我又買回來的,還會被查封嗎?

  還有銀行的人說,我如果要賣房子是不能自己賣,要讓法院的人來賣才可以,我自己賣不算,所以我還是要還他們錢。

     我有公告他們並沒有到法院 登記我根本不知道有他們的存在,很無奈現在所有的債都在我身上 ,我該怎麼辦。

 

第二個問題是 

二、我小時候親生爸爸把我給人收養,當時收養我的養父有給我二問房子(只能住不能借貸房子),現在我自己的親生爸爸說那個房子是他的要我還給他,他說房子是他給我養父的,所以他要要回去。我跟他說房子是養父給我的,不是你,你沒有權利要回去,他說我養父在我28歲的時候就跟我終止收養了,但當時養父並沒有要回房子,房契是我的名字,我爸叫我給他不然說要告我。

這樣也可以告我嗎?? 

我想脫離這樣的爸爸可以嗎??

他只有需要我幫忙的時候才會對我好(要錢或生病時),不需要我就要告要我。

之前他車禍是我照顧他二年的,一年多沒有工作後來是一邊工作一邊照顧。

他一直要我賣房子給他錢,他自己月退休俸,他向農會借的錢也是我在還,我真的快被逼死了,誰可以幫幫我??

huikao 101-02-10 14:35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遭詐騙40萬,而刑事判決也以下來了,我於100年11月提支付命令,要求對方償還40萬,結果調解不成改提民事的損害賠償

今天開庭辯論,對方派律師來說要論法,而法官見狀問我是否要先回去請律師再來答辯,或和解,我選擇改天再來

結束後,對方律師跟我說了他們的狀況,他的委託人(被告)因帳戶被一位詐騙集團車手成員偷拿去使用,他的委託人太慢發覺,不過還是告了對方,經過一陣子訴訟,那位車手以入獄了,但那位車手的供辭,法官採信,也造成此刑案詐欺成立,他的委託人覺得很冤枉,自己被害了,沒拿一毛錢,還遭民事求償

對方律師表示他的委託人目前還有在工作,他建議我看否可以大家各退一步,他的委託人給我20萬和解

如此,我若不願意和解律師來打此案划算,勝算高嗎?有機會拿全數回來嗎?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回覆 huikao 的發言內容: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 ... (恕刪)

 一 刑事判決判下來未必民事求償一定勝訴

    不過當然是機會比較大

   因民事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敗訴  如時效問題

   不過如仍要訴訟可能需要考量縱使勝訴是否可以確定拿得到賠償

律師費ㄧ般一審級5萬(可能因各律師收費標準會不同)

   請律師處理是否划算  每人價值感可能不一

   以上供參考

huikao 101-02-10 17:5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明哲 (阿哲) 101-06-19 00:58

如果是20萬元,可以一次給付,我會建議你慎重考慮接受。 

vivian 101-02-09 17:10

請問我在網路上被詐欺了,匯款到人頭戶,但他說他也是被害人,因為他沒出過社會所以輕易把提款卡等資料寄給一位不知名的成年人,也不知道那人的電話資料,被騙後我是去警局報案,最近法院辦決書下來,但裡面只有判易科罰金說是刑事所以沒有提到要賠償的問題,要告民事才有用,我本來是想要私下和解,我是被騙39000,但他說他沒錢只能賠6千,如果我告到民事賠償多少金額呢?要去哪裡告?如果開庭要去哪開呢?我是住台北,但被告是住嘉義

林智群 (klaw) 101-02-09 17:41

這種案件很難把錢拿回來,

如果對方真的是被騙提供帳戶,那也是被害人,

現在對方因為被告詐欺的關係願意跟你和解,

建議你跟對方和解減少損失,不然你跑法院的時間金錢成本未必會低於39000元

李岳明 (allen) 101-02-09 23:3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lisa 101-02-02 21:27

投資網站中一位網友當初說以數萬元幫我們購買原設計者設計的看盤軟體,但所拿到的是一套原由他向原設計者所購買的客製化看盤軟體(原程式設計者有幫他作部分修改)COPY版,受騙者有2,3人,請問這是否有觸犯販賣盜版軟體之著作權法? 我們以近乎原版高價購買到原設計者幫他修改過的客製化軟體COPY版可否提告詐欺?
 

林智群 (klaw) 101-02-03 09:39

原設計者都參與客制化,應該沒有盜賣智財商品問題,

你們買到的也是原版軟體客制化後的軟體,對方沒有詐騙你們,不會成立詐欺

lisa 101-02-03 15:45

 

詳細事情是這網友稱與原設計者很熟,可以幫我們代為向原設計者請他賣所設計之看盤軟體給我們(含售後軟體更新), 每套10萬元, 我們也知道他有賣看盤軟體,聽說很不錯.  事後因系統變更要作更新拒絕,向原設計者詢問,回復並說不知情我們向他買軟體之事.  才發現原來是這網友重製自己曾向原設計者買的看盤軟體(原設計者有作客製化修改,包括網友之名字在軟體內顯現)來賣給我們,當初他買是一套10萬元, 也就是他原用10萬元買入看盤軟體一套再copy賣給我們也是每人10萬元一套,受騙網友者至少3, 4人那就不是得利至少30萬,哇!真是暴利太好賺了吧. 這種案例, 我們不能告這網友詐欺嗎?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益? 謝謝 ! 

林智群 (klaw) 101-02-03 16:55

 依你這個情況,

受害者是原設計者,對方侵害原設計者之智慧財產權,不是你們,

建議你們通知原設計者提告主張權利

 

emptybox 101-01-19 23:26

我在去年的十月初購買了某產品,並使用加價服務,請他們送至朋友那


 問題如下
1.產品會於十二月二十五號前會送達,但我等到放寒假(2012/1/10)產品公司都未將產品送到,我有多加購的運送服務,運送費用那部分的金額
由於那公司未做到,所以是否已對我產生詐欺行為?


 2.我於那公司的留言版,留言說這公司已造成詐欺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


3.因為放了寒假,但產品還是未送達,我因此親自花費車資,去拿取產品,並送達朋友那

請問在路上所花費的金錢是否該由這公司賠償?


4.因為這公司一直未將產品送達,而我親自跑了一趟但在路上發生車禍,這公司是否該負起責任?可否要求此公司賠償?

蔡明哲 (阿哲) 101-01-20 00:21
回覆 emptybox 的發言內容:

我在去年的十月初購買了某產品,並使用加價服務,請他們送至朋友那


& ... (恕刪)

1.產品會於十二月二十五號前會送達,但我等到放寒假(2012/1/10)產品公司都未將產品送到,我有多加購的運送服務,運送費用那部分的金額
由於那公司未做到,所以是否已對我產生詐欺行為?

應該只是單純民事糾紛,可能無法構成刑事詐欺。 


 2.我於那公司的留言版,留言說這公司已造成詐欺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

要看妳的留言內容而定,因為你們有糾紛,所以應該還沒有什麼問題,但還是要注意一下。
3.因為放了寒假,但產品還是未送達,我因此親自花費車資,去拿取產品,並送達朋友那

請問在路上所花費的金錢是否該由這公司賠償?

應該可以對該公司求償
4.因為這公司一直未將產品送達,而我親自跑了一趟但在路上發生車禍,這公司是否該負起責任?可否要求此公司賠償?

此部分可能欠缺相當因果關係,所以應無法向該公司求償

 

阿俊 101-01-18 13:48

之前我在台北林森北路酒店有做業績幹部.去年11月30日有位客人惡意給我跑帳.我12月1號去台北市中山分局中二派出所有告他詐欺警方有受理開出三聯單~事至今已經快兩個月了警方都沒消息打去偵察隊也一直連洛不上承辦警員.因當下我是以對方手機號碼而人不詳方式提告~我有去奇摩知識發問~網友告訴這可能可以發問~所以想請問一下~我接下來會什麼時後開庭~能要回我的錢~並讓那個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6:13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提告詐欺恐怕不會成立(除非你能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要白吃白喝)

阿俊 101-02-07 12:25

因為他是喝完騙我說要下樓領錢~而我跟著他下樓~但他趁機逃走~
請問這樣有構成詐欺要素嗎?或還需更有利的證據??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07 13:46

 依你所述,對方應該是一開始就有白吃白喝的打算,這樣會構成詐欺

 

小信 101-01-18 08:55
律師你好:
請教一件事,我有一件詐欺案,檢方後來起訴他(只有他一人),不過刑事判無罪,因無其他正犯,所以他因無罪連幫助犯都不構成,我想185條也沒辦法有所謂侵權行為,況且對方說他把帳戶給了別人
我想問的是,若民事185條告不成,可以轉179條不當得利部份嗎?(我錢確定有匯入他的帳戶中),如果可以告的話,要如何改訴訟聲明??還是說要整個撤案重新提告??我可以主張,他帳戶要交給別人是他的事嗎?錢確定是進到他的帳戶,搞不好他跟別人套好,錢由別人去領錢的轉移也算是物權轉移吧??如果我能提出證明錢是入他的帳戶,那可以改走179嗎179條使用一定要建構在有侵權行為之下嗎??還是只要有匯款證明,無法律上的因素就可(我跟對方無認識、也無生意、交意、或借貸等行為),因受詐騙匯到他的帳戶(人頭戶),就可以改為179條之聲明?

 你的確可以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向對方提起民事給付訴訟

祝你新年快樂!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小信 101-01-18 10:5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確可以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向對方提起民事給付訴訟

祝你新 ... (恕刪)

 

律師你好:但我有些學法律的朋友說這個用179條是不成立的,為何有這麼大的差,如果對方說我沒有拿到錢(因為他的帳戶已寄送出去),為非實質獲益者,他也是遭詐騙才交付帳戶變成人頭帳戶的話,那我還可以對他行使民法179條的不當得利嗎??我確定有匯款資料、報案紀錄跟警詢證明。告的贏嗎?

 

 

小信 101-01-08 21:28

律師你好:

我有一件詐欺案,我是告訴人(原告),後來被告刑事宣判無罪,我提獨立民事起訴,在檢查官偵查書有提供證據起訴書證實被告即時沒有故意,也有過失侵權行為。
然而因為小弟經驗不足,一審無法「以實質說」判我敗訴(只附起訴書刑事判決書),以為獨立民事法官會依檢察官起訴書去調資料,後來才知道刑、民事是獨立的,請教了法扶會律師後,我在後來的二審上訴理由內容,有寫到請求二審法院調閱偵查卷,重點來了:

一、那我到時後怎麼知道二審法院有調檢察官的偵查卷過來??
二、如果二審法院確定調卷後,我還要提閱卷申請嗎??還是法官會直接看內容??
三、即時我調卷呈上去也是原來偵查卷內容的話,還要寫準備狀再呈一次嗎?
我明明會贏的案子,很怕又因為一審的原因,又判我輸掉~~所以我要很確定是不是二審法院調卷過來後,我還要寫閱卷申請跟再寫一份準備狀才能證明我有提證據???

MGG 101-01-03 15:43

問:我在網路拍賣商品,因為了省去刊登費,有在賣場中標示清楚,如下:

問題請問與答詢問。需另開賣場。 請勿直接下標。 請勿任意下標。 下標者代表同意以直購價800元購買。 下標金額後賣家以800元賣出此物品 請勿隨意下標,下標者即同意以直購價購買此商品 謝謝。請尊重賣場規定

後來有人以一元下標,我以結標處理。但是他只匯的金額為一元。
後續有通知他他搞錯金額了。他回覆如下:
不好意思~我真的沒看你賣場的說明,不過根據我在奇摩上查的資料顯示,是你違規了喔,請參考以下資料~謝謝
法律規範來說你已經犯法了!
1. 違反公平交易法:
結標頁面也是買賣契約書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一元結標應以一元賣出,
如不願賣出則有【銷售行為之欺罔】你犯了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經公平會八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以﹝八十三﹞公處字第00三號處分書
命其立即停止欺罔及顯失公平之行為,惟該賣家並未依公平會上開處分停止或改正其不法行為,爰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後段予以處分,處以罰鍰。

2. 背信罪:
該物已由買家購入確在沒告知買家的情況下另外開賣場轉售,讓買家喪失權利。
你犯了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及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
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3. 詐欺罪:
你已收款卻不寄出物品,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假一元起標)
使本人之財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4. 侵占罪:
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是法院判給你的刑期及罰金,如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話可不只這些金額。
我已將得標頁面和信件存檔備份了,希望你不會一錯再錯移除我的得標帳號陷自己於泥沼吧?
我不願在評價上與你筆戰污染自己版面跟傷害大家眼力,如果網路交易都像你如此不堪,以後買家將對網路賣家喪失信心與信賴,何等悲哀。
希望你能在三日內將物品完整的寄到我給你的地址,請勿另犯『損毀罪』收到物品將附上良好評價,靜候你的佳音

請問這樣算是我的錯嗎?我可以提出交易無效的權利嗎?
這樣以法律上會告的成嗎?
廖修譽 (yvesliaw) 101-01-05 10:02

1.如果你在交易條件寫的很清楚,雖然拍賣網站有他的規定,但是買家在交易時還是需要看賣家的附加條件的,否則有瑕疵的說成沒瑕疵,中古品搞成新貨,舊款弄成新款,即期品誤會還有很長期限,都是會產生問題的;所以你的交易條件說明,明顯是契約的一部分,而且買家也明確告知"他沒看到你的交易條件",顯然對此交易的契約內容有錯誤的認知(而且事實上有直購價800元的紀錄,依一般網拍的交易習慣,直購價即是代表該產品的價值),而且你已告知其匯款錯誤,已不接收其之匯款,有明確表示,對方向您說明的一些法條跟規定,因為每個個案狀況不同,也並不一定適用(不過顯然看起來買家是頗熟悉此道人士),所以您還是可以據理力爭;但是話說回來,您如果在頁面表明"一元"也可以買到,或者網站有明確規定不能自行訂立交易條件,而且您也結標了,並向對方表示契約成立,對方所引用的法條及規定就可能真的會適用到了

2.建議先把買家匯給的"一元",先匯回給他(甚至加倍以2元返還,還加上他的"匯費");如此一來,他也沒有受損,如果他真要告,在"損失"此點也沒有立場;不過網路上每種人都有,就用語及相關規定一定要多加注意,小心為上!!

公平正義呢? 101-01-02 23:17


我想請問一下,我媽支票被我哥偷走(這部份已去警局報案),但是是一直到跳票,才發現支票跟印章被偷走了!
現在因為票主是我媽,對方寄存證信函來說要告我媽連續詐欺罪(因為連續開了二張票都跳票),因為他說我哥當場去借時,他打電話給我媽,我媽也允諾,但這也是我哥騙他們的手法,我媽確確實實從頭到尾不知情。
(對方,是所謂的當鋪業者(俗稱地下錢莊吧),就是拿票去就借給你那種,我哥偷用我媽支票在那借了二張各十五萬),並派人到我家不斷催討(但因無不法實事,只是一直在門外站,一直打電話跟按門鈴,我請警察來,但因對方無不法事實,警察也無法幫我們什麼)。

我想請問,這樣我媽是否真的構成詐欺罪? 對方寄存證信函後,我們該做什麼動作自保嗎?

 1.因為你媽媽不是以該支票借款的行為人,也就是你媽媽並沒有施行詐術,是不會構成所謂"詐欺"的;對方寄來存證信函,主要是想藉由此通知你們,由他們認為可能觸犯法律效果的手段,來促使你們還錢;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最後證據顯示你媽媽就你哥哥使用支票是有事前同意,而且默許你哥哥非法使用,你哥哥確實構成詐欺的話,你媽媽還是有可能以幫助犯的行為遭論處
2.其實你們可以再寄存證信函回去,並檢附報案三聯單,說明該支票是被竊取的,請他們不要再來煩你們;而為了保全,請在家門口裝設監視器,即要求設置警民連線,如果討債者有任何不法行為,即可錄影存證,並且通知警察來家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