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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y 103-04-17 14:37

週日,我和弟弟在他委託律師處協調遺產分配,現場除我們兄弟姐妹4人外,也請了奶奶及二位姑姑在現場,小弟一直宣稱要公平,就是希望我們能把房子賣掉變現,我們三人表示願意分割,且我們未依父親的遺書上的分配(小弟分得較少),而是以法定繼承的方式每人皆得1/4,

因為他又一直向長輩強調他要公平,我覺得他在暗示我們分得不公平,所以我表示我們都沒依遺書分了,怎麼會不公平?

小弟就要求我拿出遺書.我表示當初在加護病房,我親眼看著小妹拿給你,現在遺書在你那,我怎麼拿得出來.

(因為當時加護病房內除我爸就只有我和妹妺和小弟四人,我妹妹直接拿給小弟後未留影本,所以我們也拿不出證據)

之後,我,小妹和小弟就一直爭論遺書的問題,最後,我小妹生氣地說:你很不誠信...

結束後,我小弟就到警局控告我和小妹公然侮辱誹謗,

請問這二項會成立嗎?

另外,我可以算是我妹的證人嗎?證明我妹確實有拿遺書給我小弟嗎?

再者,之前我們四人在協議時,小弟曾表示遺書不見了,當時我大弟也在場,他可以算人證嗎?

面對此訴頌,我們有無較好的策略或建議?

謝謝!

妨害名譽部分不會成立,遺產分配,在遺囑有效及沒有侵害特留分時,原則上要依遺囑分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你不用擔心這個不會構成的,你很不誠信這句話是一種評論,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何況你們爭執的地方或許根本不是公開場合,這不會有事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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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誹謗似不會成立之,就遺產部分,若無遺囑規定,即依法定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繼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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饅饅 103-04-16 11:32

請問一下就是說 

如果今天我發生車禍 有人擅自拍下影片在上傳 

且標題 打蠢人 讓我覺得被侮辱以及名譽受損 

對方又是外國人 我該如何 我能採取什麼動作。

可截圖保留證據,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請盡快收集 (保留) 證據

2. 外國人在他國犯法,同樣得受該國法律制裁的。但由於他是外國籍注意時效,如被他溜       回去,要追討他可就困難啦!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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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 103-04-15 21:13

a小姐: 屁孩就是屁孩 只會說"是你要對號入座"  

啊是沒有別的話講了嗎? 怎麼每次都叫人不要對號入座啊  ((攤手

b小姐: 喔好啊 賤貨! 賤貨 被人幹才生的野種! 我也沒指名道姓喔 你不知道孩子的老爸是誰吧! 小孩長那麼醜還敢放網路上~別對號入座喔 我沒說誰喔

 

這樣的對話雙方都有侮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有構成公然侮辱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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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A的部分有空間不成立犯罪,但B的部分構成公然侮辱非常明確。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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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4-15 19:49

你好

我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和網友們討論音樂話題

其中一名網友留言"歌詞有夠空洞,只有無腦人愛聽吧"

我一時氣不過接著留言"樓上有夠沒水準的 有必要這樣人身攻擊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罵人"沒水準"被判公然侮辱的判例 現在非常擔心

請問我這樣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妨礙名譽嗎? 感謝您撥冗回應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00:33

你好

在公開的網路上說別人沒水準

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若是對方提告

建議你先跟對方談和解請對方撤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對方之言論亦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對方對您提告,您亦可對對方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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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3-04-13 21:49

如主題~在跟客戶用LINE談事情時~被對方罵欠幹~好好保護好自己

是否有涉及到侮辱恐嚇呢?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4 18: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假如您與對方是私訊交談,並非公開的話,則對方並無成立公然侮辱罪,但是可能有成立恐嚇危安罪之情形,但仍應視具體交談內容而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可能涉及恐嚇危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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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103-04-13 07:44

律師您好,請問在陳為廷的FACEBOOK公開發言中遭網路不明人士使用本人的個人照片加文字以諧音的方式侮辱(不止我一人受害),但是我自己也有指對方為黨工的發言,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中,我應當如何處理最為有利?

對話截圖(紅色色塊為本人)
http://i.imgur.com/uEUOPOX.jpg

對話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29388950410592?comment_id=107523786&ref=notif&notif_t=lik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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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啾 103-04-09 00:35

律師您好 , 小弟因為最近反服貿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的 , 所以近日也在網路上參與網民的討論 , 但有不理性且小弟不認識的網友 , 私訊小弟批頭第一句就是豬腦袋 , 然後又什麼白痴思想之類的 , 想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侮辱 , 因為小弟白白的就這樣被罵了... 覺得小小的心有不甘

另一個問題就是 , 小弟在他私訊完之後 , 因為太過於氣憤 , 就將他私訊的內容上傳至fb的動態時報上 , 想問律師 , 這樣是否會涉及妨害秘密罪呢 ? 目前小弟已經將該動態撤下 , 又小弟有查到刑法中有涉及可受公評之事 , 是可以被公開的 , 請問律師以上兩個問題。謝謝您 , 辛苦了 !

沈恆 (沈律師) 103-04-09 01:12

您好!私訊不會構成公然侮辱;公布私訊也不會構成妨害秘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及對方之行為均不構成刑法上之犯罪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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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 103-04-08 16:43

律師您好:請教您我在電信業者店面內辦理手機退租,因店員態度不佳故本人為了自己的權利在公開場合下做錄影存證(現場並無第三者),但店員看到我在錄影他直接把我的手機搶去並試圖刪掉我手機內的錄影檔,並大聲罵我 我有病!我非常的生氣!!!    請教律師此店員行為否觸犯了法律(ex:公然侮辱,搶奪,侵占)以上都不是的話,再麻煩律師糾正指導我 並提供可行之辦法  非常感謝您!!!

 

chris 103-04-07 03:29

剛剛有po文,但是好像沒有成功,如有重復不好意思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我與甲男交往四個月,在交往一個禮拜多的時候,就曾經因為一個善意的謊言惹怒甲男,當時才知道他的個性火爆,而且是一個會奪命連環扣的恐怖情人,他的多疑跟猜忌讓我很困擾,因為這樣我提出分手過,因為他的不甘心而作罷。受不了他火爆的個性,讓我在交往的第二個月底疑情別戀於一個住在澳門的乙男,我們只有透過網路聊天,在聊天的內容裡有網愛的言語;有一天甲男將我的電話搶去看,看到我跟乙男的訊息,憤而拍下我們的聊天內容。當晚也跟我說了很多因為感情糾紛的社會案件,也說過他也可以花錢找人弄我,說他以前在混的時候什麼事情沒做過,要找人他也不會找沒人……等;我因為害怕他會對我做出報復的事,只好答應他繼續交往,他也承諾不再提起這些事。

可是他還是對我不信任,常常對我惡言相向,不經過我的同意查看我的手機簡訊,為了讓他放心我曾給他我臉書帳密,我只同意讓他看私訊,他卻不經我同意,私自將我的大頭貼換成我們的合照,我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讓我不勝其擾;最後我受不了曾告訴他我受不了他這樣的脾氣,他卻說還不是我做了那些事他才會這樣,之後他就常常拿那件事來壓我,對我說出侮辱的話……像是公車、隨便讓人插……等等的話。我真的受不了,他的恐怖行徑我的家人是有目共睹的,常常吵架後在我家附近堵我,我因為害怕避而不見,他就揚言要到我家來找我父母,要將我跟乙男的對話公佈出來,讓我顏面盡失。因為害怕他做出更離譜的事情,我決定跟他坦白我很怕他,反而招來一連串惡毒的言論(我有錄音);雖然事後他同意分手但仍然希望當朋友,我也同意了,可是他每晚都傳他很想我,放不下我,我是不是也跟他一樣,問我有沒有想他……我實在不想一直看他這樣下去,於是給他一些建議,讓他放過他自己不要這樣下去,還告訴他,人生有很多事情,感情不是全部,希望他可以向前看,好好的過生活;沒想到他突然發脾氣了,說我做的太絕,他也不會對我客氣,他要討回他在我身上花的錢。他要我簽借據,我想到他曾經說過他不會讓我好過,所以害怕的將他所有的通訊方式都封鎖了,現在我明他暗……我不知道他會做出甚麼樣的事情,我又不想繼續承受他瘋狂的情緒暴力,請問我該如何自保?請你們救救我…………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方之相關言論可能觸犯恐嚇危安罪,您得對對方之言論加以錄音存證,以利您提起刑事告訴舉證之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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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保護您的人身安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ris 103-04-07 15: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保護您的 ... (恕刪)

我昨天有看到有關“保護令"的文章,對於不是姻親或血親也可以申請嗎?因為我不瞭解什麼是“第三人”?是指沒有關係的人嗎?

chris 103-04-07 15: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

律師謝謝你!我想請問一下"完整的資料"大概要有什麼?因為臉書我已停用,只剩line跟部分的通話錄音。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感謝你的熱心回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line及通話錄音,內容可證明已令人心生恐懼,即可提起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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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gami 103-04-04 11:37
請問一個民事問題:

隔壁幼童深夜吵鬧喧囂妨害安寧如何處理?常聽到父母要求小孩去睡,而小孩不願意大哭大鬧,祖母又疼孫不讓父母管教;聲音淒厲影響我睡眠,但時間有長有短,報警怕警員到場時已結束,錄音又不能確定收音效果;

另外,小孩常在走廊騎腳踏車,對行人的行走造成不便,又常常大叫吵鬧,

我住處為老式國民住宅,無具體的管委會,(可能有,但通常是鄰長為了清掃臨時組成) 不知是否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另外有次要求小孩不要在走廊騎車叫囂,卻被其祖母辱罵 (因我不擅台語內容不清楚,但應該不是好話),若下次他再辱罵,只要能錄音下來,是否可提告公然侮辱?(當時我在走廊而對方在家門口,不知是否可構成要件)

另外,樓上不知某樓,夜晚常常有類似小石頭或小玩具之類的東西掉下來,打在屋簷上聲音很吵,也不知道是故意或是寵物養在窗台所致,如能找出對方,請問有處理的方式嗎?
笑笑 103-04-03 17:20

本人在遊戲中被敵隊玩家於遊戲後私下密語

並遭罵 母親是不是妓女 與有梅毒人上床生出我這樣的畸形兒智商不足的

且多次以詢問方式來羞辱我的母親 問是妓女嗎

對方似乎抓著公然侮辱以及毀謗需要在公開場合之要素認為不觸法所以態度囂張

想請問他這樣的狀況 我有留證提告成功性是高嗎會有可能被反告誣告

本人已經網路報案 今天警察電話來告訴我流程

因極度不滿該玩家的態度以及對本人造成的言語傷害 是認真把此事看待

真心希望此人能接受相對應的制裁

 對方雖然有可會提出誣告告訴,惟只要你所訴事實不是憑空捏造,就不會成罪, 所以不用擔心,另外對方羞辱你的部分,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事證,即不會成立誣告,但若對方於非公然之場合,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惟您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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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 103-04-01 19:45

因為我讀的科系的關係,所以同學們都會在工作室一起做作業。
有一天下課以後,有一名平常手腳不乾淨的同學異常的留到很晚,結果隔天我就發現我的隨身碟跟美工刀不見了。

所以我就在我們的小組的臉書私密社團上質問他偷拿我東西,因為他之前也常常不經人同意也亂拿別人東西,再加上我不覺得其他同學會拿,(我們工作室都會上鎖,所以不會是外人偷拿的。)我就跟他在社團裡辯論,他最後就說要告我侮辱他,最後也真的去警局報案了。

請問這樣在私密社團辯論的告的成嗎?我該做些甚麼準備去警局做到案說明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2 18:03

您好:

     你的案例涉及到誹謗罪(妨害名譽)之問題,因此,即便是在私密非公開之社團群組中發表不實且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的話,還是有可能會成立誹謗罪。

     當然您可以若能提出相當確實之證據(越多越好,不能僅憑主觀猜測)來證明對方極有可能就是小偷的話,您就不會有誹謗罪之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小龍 103-04-02 19:16

謝謝呂律師,細節我已經在 email 中說明,不足的地方我會再補上...
感謝呂律師幫忙... 

小龍 103-04-04 10:52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你的案例涉及到


Hello 呂律師

之後有寫封 email 不知道你有沒收到?
如果沒有的話我再補寄一封過去,怕我寄錯位置你沒收到,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您得提出相關證據以利主張該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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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ser 103-04-01 06:49

請問在Yahoo新聞的公開留言版留言後,有人針對我的留言回覆「你就是最大的垃圾。」,請問是涉及公然侮辱?或是妨礙名譽

沈恆 (沈律師) 103-04-01 07:27

您好!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而公然侮辱妨害名譽之一種類型,所以說是妨害名譽也沒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wUser 103-04-01 08:01

感謝沈律師的回答。

若我打算提告,我需要準備哪些東西?目前人在彰化,需要回原戶籍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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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 103-03-31 12:44

您好,

2014年3月23日當天,我在PTT八卦版看到有個網友在八卦版發了一篇文說希望台灣戒嚴(因為學運當天在行政院有衝突),由於當時看新聞看得非常緊張,再看到這篇文的內容後我不小心被激怒了,在底下針對內容留了:三字經+你去死這六個字,事後對方寄站內信說要告我,要我在3/24前在八卦版發篇道歉文,但是從3/23深夜到3/24一整天,整個八卦版都呈現很混亂的狀態,我在3/24中午前就去申請道歉文,但到3/25才順利得到版主的同意跟發文,也把道歉文公開且寄信給該名網友看,但對方一直都沒回應,似乎鐵了心要告,這一個禮拜都在為這件事情感到心煩,因為當天八卦板整個非常混亂,受到太多新聞跟訊息影響了情緒,一時被對方的文章內容所激怒而留下髒話,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告訴我我目前可以做什麼去解決這件事情。

(我不確定對方是否在釣魚,故意留下偏激的內容引人留下髒話而告人。我也盡快在2天內拜託版主請版主代發道歉文(發文權限提高無法親自發),但對方禮拜一下午寄信,將我的真名打出來並說要告我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後就沒看到他上站,也沒收到任何回信,為了這一件事情這一整個禮拜整個人都非常低落,真心拜託有好心人可以提供我進一步的解決之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德式圖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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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 103-03-29 10:15

有人在臉書動態發文 打

"幹...OXO(O=有顯是名字)你最好皮繃緊一點 幹"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恐嚇罪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30 00:15

你好

這樣的言論有可能同時構成恐嚇公然侮辱

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夏木 103-03-26 19:04

我之前在網路遭到一位自稱訟棍的人一再以不堪的言語公然侮辱及性騷擾
我公開說要提告

對方公開揚言說他是訟棍我告不到他,就算一ip位址找到他他也會否認是他並會申請移轉轄並對我提出誣告之訴

警察依IP位址找到人後他不應訊

我遞狀的檢方開庭也不應訊直接申請移轉管轄,並否認是他幹的〈他辯稱網路盜用之類的,菜鳥檢方竟然說他不承認那就沒辦法了〉
他也申請移轉管轄成功,並對我反訴誣告

想請問:
1.網路妨礙名譽等犯罪告訴人只能蒐集當時罪正請檢警依IP查人,若對方否認那些是他PO的辯稱

 是被盜用IP或WIFE分享等等,難道就無法查出犯罪者是誰嗎?有沒有方法可以請檢方調查更清

 楚的資料確認被告身分?
2.我只是提供被罵的截圖證據,由檢方指揮網路警察查出IP位置的主人。人是警察找的,他否認犯罪否認PO文,倘若檢方拿她沒轍而不起訴,他能告我誣告嗎?我這樣算誣告嗎?

 

 

小甲酥餅 103-03-25 19:15

我是職業軍人階級是士官長,而3月24日我在部隊被一位下士罵「幹」,我覺得非常受侮辱,我有請教過部隊的法務官,有確定他犯了侮辱長官罪,因為我是他直屬上級,對他有指揮及命令權,在場有排長跟一位下士聽到,有向他們確定過,法務官告訴我這是告訴乃論,我有查過侮辱長官罪處二年以下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我希望當事人要為他這種行為負責,我想請教一下,我對憲兵隊提出告訴,但我不輕清楚我要怎麼提出,提告就好嗎?  我要怎麼主張我的人格受到侮辱呢?  士可殺不可辱  我真的很逃離部隊那邊

提出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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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2 03:39

甲方說:叫你道歉不道歉,說個道歉這麼難嗎?像個女人一樣~

請問我是男生,我覺得我這樣已經受到侮辱,我的名譽

旁邊有1人聽到,以及錄音存證

這樣會導致以後我跟別人道歉我就像個女人一樣。

我的名譽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及是否構成誹謗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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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 103-03-20 19:10

很多次被小姑罵得很難聽並怒吼侮辱我,有一次我親戚告訴我要錄音存證,以後有機會時可以給公婆知道,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亂說的,有一回我錄音了,但是當時小孩在現場也不懂,只有我和小姑,我真的被她搞得精神混亂了,我可以向新聞媒體提告她嗎,如果可以那我該怎麼做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1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不建議您尋求媒體,因為可能涉及侵害他人隱私.

2、倘若確實錄到對方辱罵或是誹謗您的話,您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或是請求賠償.但是仍然必須視所錄到的內容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若有涉及公然侮辱誹謗,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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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 103-03-26 14:2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不建議您尋求媒體,因為可能涉及侵害他人< ... (恕刪)

 

那我該怎麼依法求償呢? 那需要很多的費用嗎?  那沒有那麼多的錢又該怎麼做呢

 

 

 

 

小婷 103-03-26 14: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若有涉及

謝謝喔! 那法律上有規定對先生的妹妹提告甚至是請求賠償有任何限制嗎?

指當天只有錄音內容沒有人證可以作為憑證嗎

那這個情況需要打官司嗎

呼喚 103-03-20 05:05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之前有到桃園地方法院遞狀是公然侮辱相關,對方是網路上不知名人士遞狀後目前還沒消息
因為近日我有看到一些新的資料請問我能夠去桃園地方法院補資料嗎?
如果可以的話需要什麼正式的文件或格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以再補充新資料進去,應先向法院查明您案件的案號及股別後,再以書狀註明案號股別遞送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查明您之案號股別後,撰寫刑事陳報狀,說明提供相關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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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o 103-03-18 10:54

我想請教妨害名譽罪(公然誹謗公然侮辱)的認定,到底需不需要滿足主觀要件(故意)呢?

不是很清楚各種狀況,大部分的協助者都說得很肯定【犯者有公然誹謗(或公然侮辱)的行為】,

但搜尋相關案例,卻也不少是檢察官或法官以【非惡意】、【非故意】

或不構成主觀要件為由不起訴不罰的狀況呢?

更疑惑的是,既然可以用無滿足主觀要件來衡量,

那很多被判罪的,當初怎麼不用這個方向抗辯就好 @@"

例如口角罵人的,解釋係一時憤慨,無故意侮辱誹謗的意圖這樣...

 

另外我想到了一點,參考刑法第311條因自衛自辯而善意發表言論卻觸犯妨害他人名譽者不罰,

是否正是基於非以妨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無意圖??),故主觀要件不滿足呢?

 

想請教各位,若有您的回覆,感激不盡,謝謝~

Ciao 103-03-17 16:22

各位律師們好:

在下今天應訊偵查庭,對方(被告)態度還是很桀傲不馴,並且聲稱,我在網路日記裡也有對他不恰當的稱謂,他認為是人格侮辱,所以我不和解他就要提告(聽起來就是用恐嚇脅迫我撤告),還聲稱看誰慘。

關於他說的不恰當稱謂我是承認有這麼一回事,因為當時那篇文章是在他多次莫須有地誹謗我以後,我為了澄清自己的名譽,所以寫了一篇文章還原真相,並由於隱匿當事者身分所以用了個不當的稱呼(雖然不是很好聽)。

在此狀況下
1.雖然文章能被閱覽,但除了當事人,並無人能得知此稱謂就是對方
2.我想利用阻卻違法事由來自辯,基於【行為人之言詞是否已構成侮辱性言論,是否有藉發言之機會行侮辱告訴人之實,及其內心主觀上有無侮辱告訴人之故意,仍『應就其發言內容比對前後語意,綜合發言時之環境情狀,以明其陳述時之真意,而為全盤之斟酌認定,尚不得執其陳述言論中之某些非正面用語,遽指為犯罪』。」『若核其所述非無事實上根據,其中措詞或非適當,然其意在凸顯告訴人前揭行徑之不當,並非無端對於告訴人個人之人格漫加指摘或專以貶損自訴人之名譽為目的,則被告尚無侮辱告訴人之主觀犯意』 (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8 年度自第 110 號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 年度自第 95 號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9 年度自第 94 號判決、台灣高等法院 87 年度上易字第 6229 號等)】等兩項判例,我確實並非以故意貶損對方為唯一目的,我只想保護自己已經被誹謗名譽(對方先後攻擊我非常多次)。

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我的阻卻違法事由可否成立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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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lmium 103-03-17 12:52

你好:

本人於網路論壇巴哈姆特中發表一篇文章網址如下(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8395&snA=19785&tnum=2),我並不認識智勝鮮師該留言者,但是此用戶卻多次以"小屁孩"這令人有負面印象的字眼來形容他人,而這次卻是本人,當下是感到受辱。想請教一下這算是毀謗侮辱妨礙名譽那一項呢?(有時候自己覺得受辱,但還是請第三方較為中立看法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雖然在維基百科中對於小屁孩一詞的解釋是用以諷對方的年少幼稚、不成熟和不懂事,但於網路用語上多半是嘲笑他人的含意居多才會令人感到不愉快及負面印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誹謗公然侮辱,需視您相關證據資料而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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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lmium 103-03-18 12:4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誹謗公然侮辱,需視您相關證據資料而定之。

以上, ... (恕刪)

 房律師謝謝你的回覆,但因為相關證據也僅只有文中截圖保留下來的資訊,並無其他資料...而該位留言者在其他文章中是有類似發言也有截圖資訊,這樣算是非初犯而算累犯嗎??

班班 103-03-17 01:29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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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 103-03-17 00:57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23

 1. 若您都是用班班, 大家也知道班班是您, 那就會構成公然侮辱(就像藝名, 筆名, 一樣, 可確定是你即可)

2. 豬..等詞當然是侮辱

3. 形事是告訴乃論, 到警局提告或到地檢署提告都可, 律師當然是偏好到地檢署告. 不一定要律師, 言詞陳述, 寫狀子都可

4. 刑事是請國家懲罰他, 民事是制止他再如此做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都會一起告. 不過形式的威嚇力量通常較大(http://www.lawmed66.url.tw)

阿成 103-03-16 22:45
民法第1145條,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
者。

至於何謂「重大之虐待或侮辱」?依最高法院74年台上1870號判例,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之痛苦加諸於被繼承人而言,凡對於被繼承人施加毆打,或對之負有扶養義務而惡意不予扶養者,固均屬之,即被繼承人父母終年臥病在床,繼承人無不能探視之正當理由,而至被繼承死亡為止,始終不予探視者,衡諸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足致被繼承人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之情節,亦應認有重大虐待之行為。

------------------------------------------------------------------------我想問的是,本人16歲起父母雙亡,由阿姨帶大,而我有一同母異父的哥哥,但他是由外婆帶大,我們從未同財共居過,也未扶養過我,假設我沒結婚,也沒有認養小孩,某日因意外身故,可否以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之事由,排除哥哥的特留分? 我希望父母留下來的錢,跟我辛苦賺的錢,在我意外死亡時能全數捐給慈善團體,因為每次與哥哥見面時都談錢,所以不希望由他繼承並揮霍我的資產,有想過銀行信託方式,但似乎很麻煩,要如何做呢? 另外由律師擔任遺囑行人要多少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7 02:43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由於目前你哥哥是第一順位繼承

要排除他未來對你財產繼承權最快的方式就是

結婚生小孩

再不然就是領養小孩

這樣你哥哥就會變成第二順位繼承

除非第一順位繼承人喪失繼承

否則你哥哥無法繼承你的財產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訂立相關遺囑並至法院公證公證之,排除您哥哥之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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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y 103-03-13 12:42

前夫在他fb上公開發表個人情緒文述說以下

前夫:心情真差,背後被捅一刀,找警察來家裡是怎樣!顧好妳的家庭就好了,管很大。

回應者:A小姐:他真的很無聊.......應該不構成犯罪

           前夫:就那個無緣的,發神經又在亂......字眼發神經算公然侮辱嗎?

                                                 無緣的應該能確定是我這位前妻嗎?

          B小姐:他真的很白痴........他雖用男性的"他"代表指上述前夫所說無緣的那個?白痴算公然侮辱嗎?

上述這樣是否對我照成公然侮辱罪,算刑法還是民法或二者皆是。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具有人格特定或可得特定性,方有成立之可能。依您提示情形,似有難度,尚須更完整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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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 103-03-11 02:06

各位律師
如果在網路上發表文章,但卻受到不理性批評,被罵噁心,因為他有指名回覆對象,想請問這樣的案例能不能構成公然侮辱

圖檔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w9Jlo3MbyuWQ1BEMzRkMl9jTWc/edit?usp=sharing


感謝各位律師回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1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公開於網路上張貼該文章,確實已經觸犯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嫌,您可以提起民事起訴或是刑事告訴.

本文建議您可以擷取完整對話,以利訴訟程序進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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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克斯 103-03-10 11:40

您好:

           想請教,傳訊息給身心障礙的人士稱呼他身障人士,且是只有對造方才看得到的訊息,這樣算是侮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0 1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內容,似未構成名譽之侵害,且非公然也無散佈之問題,應未構成犯罪.

艾利克斯 103-03-10 15:1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內容,似未構成名譽之侵害,且非公然也無 ... (恕刪)

您好:

           若是對方自行公開給第三者看呢?

           另"身障人士"一詞套用在身障人士身上究竟算不算是侮辱

           見報章雜誌及電視上記者的用詞也都會這樣稱呼,且算是闡述事實。

           對方可否對我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非公然亦無散布,似不成立犯罪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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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克斯 103-03-10 15: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非公然亦無散布,似不成立犯罪之。

以上,呈 ... (恕刪)

您好:       

   若是對方自行公開給第三者看呢?       

   另"身障人士"一詞套用在身障人士身上究竟算不算是侮辱?           見報章雜誌及電視上記者的用詞也都會這樣稱呼,且算是闡述事實。         

 對方可否對我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即使對方對您提告,您亦可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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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酪乳 103-03-10 02:33

請問公然侮辱罪的刑事附帶民事中,長期受到公開性且口出穢言的侮辱精神賠償,是用民法哪一條款?

沈恆 (沈律師) 103-03-10 11:42

您好!民法第184條、第195條第1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依民法第184及第195條規定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熊熊 103-03-08 01:20

1.請問鄰居隨意放任狗兒在樓梯間大小便,故張貼公告,愛護環境衛生勿任意狗兒任意至樓梯間大小便,並未指名哪一門戶,此公告是否涉及毀謗侮辱罪之證據?

2.鄰居依然故我,狗兒還是在樓梯口大小便,使人踩到,故萬分生氣,將狗便塗?在狗主人家門上,此行為是否有毀謗侮辱可否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4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公布內容仍然可以知道是誰仍然可以構成,因此必須注意所記載之內容是否有侵害名譽

2、倘若因為寵物便溺造成物品受損的話,則可能構成毀損罪(但機會比較低),任意便溺的部分可以請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單.

James 103-03-07 10:19

各位律師您好!!由於家中曾有家暴事使想請教各位幾個問題,先敘述事由:
由父親酗酒,母親從我們有印象開始就受到父親家暴的威脅,但母親為小孩長期的隱忍,等我們三兄弟上了國小,國中後會開始護衛母親,但也同樣受到歐打及家暴虐待。等到我們都成年出社會後情況轉為成精神虐待,家中無幾日是安寧的,長期我們都一直開導父親,希望有日他能理解過過人生後半的好生活但仍然無法...。直到某日父母親二人開車外出,二人起來口角。父親居然用預藏兇器殺害母親(看起來是預謀的),然後再開車衝撞。所幸被路人報警所救,之前父親被以殺人未遂及重傷害判刑確定,需服七年多刑期,而母親也訴請離婚成功。如今父親他刑期過半即將假釋出獄了,想請教:


Q1_由於父親從小家暴的資料(錄音帶,驗傷單...等)都已不在了,只會有鄰居及其他親人等人証,請問若我們若主張民法1118-1條來要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在只有人証的情況下有機會成功嗎??(比較無法証明父親沒有扶養我們,只有虐待及家暴等...行為) 

Q2_同上,父親殺害我母親是事實,我們可以主張民法1118-1條第一項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雖然主要受害者是我母親,但孩子們能依此項要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嗎? 

Q3_由於父親在監所有跟社工提到錢的問題,也許是要我們三兄弟每個月給他錢。請問在父尚有謀生能力未危及生命之前我們是否可以拒絕?另外有扶養義務的是我們三兄弟若我們將名下存款及資產全都轉到老婆名下,在對於未來上法院作扶養能力評估時是否有幫忙?(減輕更多扶養金錢及義務)

Q4_目前我們已搬家,但父親出來後還是有可能查到我們的戶籍資料知道我們的住所。我們能先作什麼動作預防嗎?譬如:警局備案 / 向法院提出他不可以接近受害人(即我母親)等等...作預防。以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及未來可能上法院的証據?

Q5_以我們的情況,我們仍然是先等父親提出盡扶養義務的訴訟,我們再提出免除/減輕扶養義務的主張嗎??何者先後對我們較有利!!再者他對我母親因為殺人未遂被判刑,他可以提出要求我們盡扶養義務嗎?甚至告我們遺棄罪嗎? 以上問題有點多,先謝謝各位律師。這些事我想信以後都會走司法交由法院來裁決,所以我想先作好準備。
畢竟這個家是我母親用命去換回來的寧靜,我真的不希望再被我父親干擾到我們及我們周遭的親人。

可主動提出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的訴訟,法院判決後,你們就沒有民事扶養義務,也不會有刑事遺棄罪的問題,至於保護令能不能申請成功,還是要看你所謂的證據內容究竟能證明些甚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ames 103-03-07 11:1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主動提出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的訴訟,法院判決後,你們就沒有民事扶養義務,也不會有刑事遺棄罪的問 ... (恕刪)

謝謝黃律師

所以立基點是因為父親殺害母親條件下。子女是符合民法1118-1條款,可以減輕/免除扶養義務的對嗎?

可以主動提出也是因為事實明確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7 1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依據民法1118-1的規定

你們子女聲請減免或免除扶養義務比較不利

因為父親有扶養你們

而且你們對於父親家暴的事實沒有蒐證

但你們還是可以蒐證然後替母親聲請保護令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因為你爸對你媽有不法加害,可以主張免除撫養

James 103-03-07 12: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依據民法1118-1的規定

 

------------------------------------------------------

謝謝~謝律師的回覆!!

如果無法免除/減輕扶養義務,針對遺棄罪的問題那我們是否可以主張刑法第294-1條。

因為父親因殺人未遂及重傷害判刑七年多而不罰呢??

第294-1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James 103-03-07 12:3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你爸對你媽有不法加害,可以主張免除撫養

謝謝黃律師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動提起確認訴訟亦可待您父親對您提告主張時,再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抗辯。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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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03-07 17: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動提起確認訴訟亦可待您父親對您提告主張時,再提出減輕或 ... (恕刪)

先謝謝房律師的回答。

請問律師依我的情形主動還是等我父親提出再作動作比較有利呢??

畢竟遺棄罪是公訴罪,會不會等到父親提出遺棄訴訟時孩子們會更難處理!?

謝謝律師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遺棄罪要成立有相當之難度,就民事扶養義務之部分,若您先提起確認之訴,您要繳交相關裁判費用與法院,若待對方向您起訴請求之,您再為抗辯即可,不用繳交裁判費用與法院。況且刑法亦有第294條之1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惟主動提起或待對方主張再為抗辯,均可,視您需求而決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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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03-08 08: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

 

--------------------------------------------------------------------------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

非常感謝!!

婷婷 103-03-06 23:39

是在3年前打人 脫衣
現在突然被爆出來 有影片流出
傷害罪 防害自由強制 公然侮辱 毀損
請問會很嚴重嗎 

當時已經和當事人和解 但當時只有口頭和解並未簽寫和解

這個月中要開第2次偵查庭     請問可能會遭受甚麼刑責呢

目前還在讀書 也沒有任何前科

沈恆 (沈律師) 103-03-07 04:23

您好!傷害公然侮辱毀損罪都是告訴乃論罪,應已過告訴期間六個月,可能不起訴;強制罪可能成立,最重刑期是三年,初犯、強制的情節及是否和解悔悟等法院作為量刑參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傷害毀損罪似已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限,將為不起訴處分。惟就強制罪而言,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可能有機會起訴之,但您應說明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視有無機會取得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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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56

 沒有簽和解書,只能向檢察官表示曾經和解,

但對方否認的話,你還是要證明曾經和解過(比如曾經匯款給對方)

 

星心 103-03-06 22:36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有人要告我公污,那法官到底是如何判定的呢?

是完全只針對被告的言論來判定嘛?

那如果對方在發生此事後,寄信給我,但信中充滿嘲弄、嘲笑甚至讓我覺得有被侮辱的言詞呢? (他在信中提到說我講話方式很好笑、很滑稽,被人聽到會笑死,還說我講話就是自取其辱)

詳情: http://www.law110.com.t/forum_content.aspx?pid=535327

請告訴我,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 (他信中跟我說什麼他要出國,等他回來3月底要告我) 還有若對方提告,會成立嗎?

我現在是學生,還沒有經濟能力,要真被判刑...我該怎麼做? 而且信中這個人給我的感覺就是..."要整死你" 的感覺...他若真提告,可能會是沒完沒了的那種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7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然侮辱罪的成立,基本上只要言語本身涉及人格否定,都可能成罪,當然倘若現場狀況確實不是侮辱的情狀,法院還是會斟酌。

2、您所貼的網頁無法顯示,請詳述該事件的過程,以利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罪需具有公然及否定他人人格存在和人格特定性等要件,對方即使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您無須過度擔心,可視對方所提之證據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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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9:00

 建議將對方寄給你的信給法官看,法官自會處理

kein 103-03-03 11:22

兩年前與一個未成年女孩交往 因為當時很多問題 結果分開到現在不斷用很多方法與他溝通 甚至搬家 換手機 還是被騷擾 不堪這樣被侮辱 我決定提告 我也知道與未成年交往 自己也會被告 我想問 我現在想要提告 不管自己是否也會被定罪 我甘願被關被罰 我不要再這樣的精神折磨! 想問我這樣我要怎麼寫訴訟! 真的很累! 曾經被威脅要我去死 我家人也被威脅去死 現在連我過世的家人也被罵進去 不堪這樣的折磨 我要怎麼處理!?

Kevin您好,

一、請先確認您所稱的未成年少女是幾歲,倘滿16歲,發生關係就不會有問題。

二、提告的話,您可以主張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或第309條、310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三、若有為刑事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刑事告訴狀的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騷擾要看是怎樣的騷擾,不是所有的騷擾都有犯罪的成立,另外你跟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如果對方已經滿16,雙方自願下,沒有犯罪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將對方之相關行為及言論,均蒐集證據,如錄音錄影等,再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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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3-03 10:22

你好,

今日因車輛擦碰,雙方理論,對方情緒激動當眾罵我"亂七八糟",地點是道路路口屬不特定人進出區域,但是沒錄音,只有兩三名證人,這樣能告對方公然侮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4 1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亂七八糟可能與侵害名譽較無關聯,因此不建議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提起民事侵害訴訟即可.

2、證據的部分,不論是證人或是錄音都有法定效力.

肥宅 103-03-02 16:23

我在玩線上遊戲時遭對方公然侮辱,想說去提告,可是聽說會等很久,我有去看過很多案例,有的好像還等到5個月,請問去派出所提告後要等多久才會收到通知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4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犯罪偵查部分,屬於偵調機關之權限,並沒有ㄧ定的時辰,ㄧ般案件大概都2~3個月就會開第一次庭,不過倘若您前去派出所報案的話,可以馬上製作筆錄

天小德 103-02-28 08:45

因為目前進行的一款 網路遊戲

我們創了一個公會(假設名稱為:XXX)

目前有另一位玩家 創了一個公會

公會名稱為:專殺XXX畜牲

想請問律師 這樣我們是否可以對他提起公然侮辱的告訴

以及是否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再者 我們公會的名稱 都是顯示在每個公會成員的名稱上面

是否可以多人分開提告 或是需 聯合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每個人分開對其提告,亦可一併對其提告。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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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侮辱,可能還有恐嚇問題,分開或是一起提告其實都可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35

 不會成立侮辱, 因為罵的是該"公會",不是罵該公會的成員. 公會不是自然人, 不會有受辱的問題

當然也不會有恐嚇

Ruru 103-02-26 02:49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經營賣家,買方購買了商品之後,我沒催款過半次,但是買方連續一周,每天謊稱已經付款讓我查帳出貨,然後給的全是錯誤的帳號也說不出匯款日期及金額,結論就是根本沒有付款,於是已經依照網路的棄標機制移除對方的購買,因為感覺很像詐騙,給了我3.4組完全不同的帳號對帳

之後買方於公開評價內,用英文留下以下不雅字眼,請問這能構成毀謗侮辱嗎 

因為全文很長,電腦關係又無法貼上,所以大致內容是

操你mb u fucking stupid   shit  ~~等髒話字眼一長串,還說歡迎我找律師提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6 09: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英文留言侮辱性字眼

也是可以提告公然侮辱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已違反刑法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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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在公開情狀下負面性言論  確實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2.如果有惡意棄標因此造成你的損失  這部分可以程序上經濟考量是否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8go 103-02-25 15:30

早知在yahoo知識+回答會得罪不少人,果然去年一開始,因為一個發問,

引來一身腥,請看自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AC09114490

最近兩個月來,又有一個初學者5級(推測應是分身)

不斷的在我回答的意見欄漫罵,本不想理他,(想說告了,付了

律師費,頂多拿個十萬,花時間,本益比太低!)

卻讓他變本加厲,以此篇為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4021603560

2014/2/18,意見欄

想請教各位大大的是:

1:本來操作就是如此,微軟教學本來就是開放的,並無引用問題!

 要告也是微軟來告!對方指我是偷-----1篇(公然侮辱)

2:實在看不懂,不過他誣蔑我手腳不乾淨在灌票(蓄意公然誹謗)

 這點是很容易證明的(只要點開讚助人)-------共有27篇此文

3: 傻子 韻竹~這個就是人身攻擊了-----共有六篇(公然侮辱)

以此篇而言,我就可以對他提出哪些告訴成立嗎?

如何能得最大本益比?(或是跟律師採對半分帳,有這可能嗎?)

4:本來是想讓他多寫一點,跟一罪一罰有關嗎?

還是現在就告?

和解,打到民事求償,付了律師費,其他一律捐作公益!

麻煩有經驗的律師回答~謝謝!(台北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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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5 16: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對毀損名譽的人提起刑事告訴

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求償

由於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皆是告訴乃論之罪

提告後若達成和解亦可撤告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板橋捷運站一號出口) 或來電諮詢

 1.如果你認為對方言行有侵害你的名譽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向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告訴均可   2.至於如果需要民事賠償  則需附帶民事訴訟或是獨立提出民事訴訟  差別是裁判費及起訴時點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