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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浪 102-03-16 15:41

說起來再發問之前 懇請各位律師大大稍微看一下這件事情的經過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25287&tid=5&ccode=PostDate desc
這是我去年發過的一篇強制罪的問題!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這件案子從去年6/19第一次開偵查庭一直到今天!
我一共去了三次偵查庭 一次現地偵查 這次出庭通知又來了!
可是檢察官每次問的問題都模擬兩可 該說的都說了!
我相信這次去應該也是問重複的問題居多!
而且日子久了 證人部分有些幾乎沒什麼印象
很多細節我也差不多忘了!!
因此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的偵查庭
有沒有偵查期限呢?? 大概都是多久?

你可以參考一下「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 」的規定

原則上檢察官偵辦案件並沒有期限問題,只是辦理時間太長可能會影響其考績而已。

 

阿原 102-03-16 14:01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當時農會還有另外簽署一份家屬同意書,大致內容是借貸這筆錢是用在我教育費用上,家屬同意我個人當保證人之類的。到了民國97年我在當兵,老家突然被土銀法拍了,才知道有這筆債務,這時候我爸媽已經辦理離婚,我爸似乎對債務不理不睬的態度,我們也以為房子法拍債務清償了。去年11月突然又接到土銀的強制執行令,每個月要扣三分之一薪資,在收到執行令前銀行完全?任何告知或信件通知,去土銀了解才知道房子拍賣後並不足額清償,調電腦資料出來包括利息還有違約金,林林總總的還欠債60幾萬,請問這合理嗎?打官司有勝算免除債務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6:12
回覆 阿原 的發言內容: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 ... (恕刪)

這您可以試試看主張保證無效。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沈恆 (沈律師) 102-03-17 12:18

銀行明知保證人未成年人,仍要求簽保證契約,您可以主張保證無效,如果經法院確認保證無效,就不須負保證人責任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9 13:15
回覆 阿原 的發言內容: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對土銀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應可救濟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Agares 102-03-15 22:39

想請問一下律師 我的女朋友之前被告侵占 法官判她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後來她申請社會勞動服務但是因為身體狀況 沒有執行完 現在法院要他繳納罰金 如沒有繳納 就要強制執行 那請問一下 那個易科罰金 可以申請分期償還嗎 還是一定得一次性繳納?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3

檢察官通常不會給你討價還價的,要不就全繳,要不就進去關,一般人拼了老命也會繳掉的

小萱 102-03-15 20:17
去年2月7日因為對方紅燈,結果我被撞到昏迷,後在醫院住院7天,再家休養7天,才回去上班,要調解時對方本答應要來,後2次都沒有來,故而提告,但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對方利用一點一直說他沒紅燈,好幾次偵查庭也不來,檢察官只好用拘提方式,請對方要來出庭,時間長達1年的時間,最後以5萬元合解,再簡易庭上對方答應以後每個月給於我三千元(分期),首期先給1萬一千元,等拿到首期我必須要撤銷告訴,但對方再給我首期款後,因我撤銷告訴,就避而不見,打電話也不肯接,這陣子我只能再拿那張...當初雙方在簡易庭簽的協定書,去提告,但現在問題來了,我有去問過律師...律師要我先去國稅局查詢對方有無相關財產.....然後跟據對方名下財產強制執行.....但我今去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但對方竟然無財產.....打電話給對方...總算有接....卻告訴我...他哥沒在用這隻手機.....要查各人所得.....又要等5月1日後才能查.....因為查一項就要250元.....國稅局小姐建議我....5月1日再去查...比較準.....現我該如何.....萬一他公司逃漏稅或把他當臨時工在用.....那我不就無法強制執行了?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對方不可能一輩子都沒工作收入吧,隔一陣子再去查比較好

小新 102-03-15 17:56

您好!

我姐因她先生要求性交不答應,現在被她先生反鎖在家中,也拿走我姐身上的財物,不讓她和小孩離開,也不讓我姐好好睡覺,我姐已打電話告知我情況,請問如果我要去救我姐我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是到我姐的家然後報警請警察幫我的忙嗎?還是申請保護令?告我姐的先生強制性交罪和不堪同居虐待嗎? ...

另外我姐有一個小孩,我是擔心我到我姐那去處理的話,小孩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如果帶我姐和小孩走,她先生如果行使同居權及惡意遺棄的話怎麼辦? ... 可以直接帶我姐和小孩離開嗎? ..

感謝您 ...

 請你姐直接打電話報警。

小新 102-03-15 21:42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你姐直接打電話報警。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可是我姐以前打給警察過,警察說沒有證據沒辦法處理

叫我姐和他先生二個人談 ... 問題是我姐想帶小孩先離開他先生以免糟受不測 ...

他先生說他也有小孩的權力不讓我姐帶小孩走 ...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把小孩留給他先生我帶我姐先離開嗎?

謝謝 ...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3

如果小孩有遭虐待的話,建議將小朋友一併帶走,

直接訴請離婚並告家暴申請通常保護令

John 102-03-15 16:08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我的戶頭扣薪水1/3,因為這份薪水不是我的資產嗎?不是屬於遺產繼承的部份,對方可以強制執行的部份不是應該是我繼承遺產的部份嗎?請各位律師解釋一下,急需幫忙的人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19
回覆 John 的發言內容: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 ... (恕刪)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打第三人異議之訴。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5

民法規定是有限責任,

不過你沒辦限定繼承的話,對方還是會扣到你的財產,你還是要證明這些是你自己賺的錢

美女 102-03-15 11:46

我有一張債務人簽發的本票,時間是98年1月7日,100年12月去申請民事裁定,101年1月11日收到法院裁定確定證明書,因之前債務失聯債務人名下已無任何動產,加上一時疏忽,所以未能去申請強制執行,如今發現債務人已有在工作,想去查封薪資,請問我該如何辦理?時效有無超過?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54
回覆 美女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張債務人簽發的本票,時間是98年1月7日, ... (恕刪)

您可以把裁定確定證明書拿給律師看,畢竟您並不是拿債權憑證。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小胖 102-03-15 10:01

請問:

我簽了200萬本票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74萬左右),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因本票上年利率6%,我實際上只欠他126萬),是該在什麼時候提出比較好呢?是本票裁定後嗎?非常謝謝律師熱心的回答!!

本件依您所述應尚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若本票債務確有因為清償而消滅之狀況,則不論債權人是否聲請強制執行,隨時都是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求確認積欠之票款金額的。至於債務人異議之訴必須在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終結前提起,是有時間限制的,本件若仍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並不能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要你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的說法根本就是明顯有誤)。

非訟事件法第 195 條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2

都已經到了執行階段只能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Ray 102-03-15 08:23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快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被後(乙)方騎機車撞擊後方保險桿。
當時路燈為綠燈前方車輛有狀況停住造成(甲)方急煞車
後方車輛(乙)方為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車禍
當時(甲)方有下車處理,但告知(乙)方說責任歸屬因屬於(乙)方造成,
如果報警需要負責全部的賠償責任,而(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車禍狀況,(甲)方說如果沒有疑義他就要離開了,
(乙)方則答應說好。

當(甲)方離開後,(乙)方則打電請求家人到現場處理,
處理狀況流程:
(1)車禍發生時間:16:35

(2)家人到現場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甲)方肇事者沒有在現場車已開走, 16:54
對方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在現場有監視器請警方處理調影帶。

(3)大約17:15~17:25肇事者自己開車回到肇事現場找警方作筆路。

(4)到警局看監視器,有錄到當時發生情形。

雖然後車撞前車責任較大,但(甲)並未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希望可以爭取到較好的
和解結果。

問題點(一)如果向警方舉發肇事逃逸是否會成立?
(二)會有誣告的狀況發生嗎?因為當時肇事者說要離開(乙)方有答應


(甲)方肇事者車禍後第一時間並未報警,與確認(乙)'方受傷狀況叫救護車,而離開現場。

(乙)方手部鈍傷_輕傷 有就醫診斷證明

車損狀況:(甲)方保險桿掉漆 (乙)方新機車 車頭損毀

保險狀況:(甲)方目前已知 強制
(乙)方強制險+駕駛人傷害險+第三責任險。

您好,

      1.所謂的「逃逸」是指發現自己肇事,為免遭他人發現而離開。但是本案甲已經告知乙如無疑問要先行離開,與是否有叫警察是兩回事,要提告肇事逃逸可能會有疑義。

      2.如果甲方可以證明當時乙方確實有同意方離開,乙方仍提告肇事逃逸則有可能被甲方提告誣告

      3.如果現場都有監視錄影畫面,建議可先聲請肇事鑑定來確認雙方過失程度(因甲方急煞車,可能也會有過失在)。如果甲方也有過失,可考慮過失傷害提告(但有事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的期限)。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4
回覆 Ray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 ... (恕刪)

據您所述,(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這可以騎機車在路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WIN 102-03-15 01:34
大學法94.12.28立法院三讀通過,第33條有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而依92年2月6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大學法, 第17條(學生出席會議與其權益)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
  大學應保障並輔導學生成立自治團體,處理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與權益有關事項,並建立學生申訴制度,以保障學生權益。
  由二項之辦法由各大學組織規程訂定之。 所以說,92年以前原條文,只是說學校可以輔助學生自治團體,但並沒有可以強制規定學生自治團體可以向學生收費的法源,是嘛? 所以92年前校規學生活動規則規定要交系費,我可以不交?因為沒有法源?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a4%a7%e5%ad%b8%e6%b3%95.htm大學法對照92年以前條文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5

學校通常會把這個費用弄到註冊單裡,由不得你不交,

依法學校是可以替系學會代扣學生相關費用

小凱 102-03-14 20:50

狀況是這樣的,我自小就父母離婚,後來母親於88年離開人間,就跟母親家族人員沒了連絡,但最近收到地價稅強制執行命令(約5千多)才發現我外婆於89年也離開人間,我因此跟外婆的子女(也就是舅舅跟阿姨)共同繼承了一塊土地,但我跟他們也無法連絡且連地價稅都不繳就知道他們也不在忽,而且那本來就不是我應得的。所以我考慮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法令我也去網路查詢了,但有以下問題希望先進幫忙回應。
1.規定期限是知悉3個月內辦理,但我該如何證明89年至今我都不知道?還是
那種方式說明?
2.我無法知道我舅舅跟阿姨們的連絡方式如何填寫繼承權拋棄通知書給他們?
還是有其他方式?
3.我對我外婆家族的人員根本不認識如何填寫繼承系統表,連第1順位都有問題了?
4.向法院申請到確認大概多少時間,因為強制執行是20天內,我怕來不之停止強制命令?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20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小凱 102-03-17 19: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 (恕刪)

 可以再請問提出後是否需再申請拋棄繼承

因為我本身認為那土地不應該屬於我

應該由我舅舅及阿姨們所有

但是我無法連絡上他們

無法轉移或給她們

小胖 102-03-14 09:39

我簽了200萬本票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我已經還了本票上一部份金額(74萬左右),我該怎麼做?該抗告嗎?還有本票上年利率6%是公定的嗎?還有被法院強制執行會留下前科嗎?謝謝律師熱心地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確實有簽發該張本票,只是主張已經有償還部分金額,應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而非提起抗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4 09:53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利率的話,依票據法之規定年利率確實是6%,建議找律師協助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本件為民事事件,與刑事前科無涉。

本件依您所述應尚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若本票債務確有因為清償而消滅之狀況,則不論債權人是否聲請強制執行,都是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求確認積欠之票款金額的。至於債務人異議之訴必須在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終結前提起,是有時間限制的,本件若仍在本票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階段,自然不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非訟事件法第 195 條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烈 102-03-14 08:28

在民國100年9月份的時候我發生了車禍
那時候我準備要回家,過馬路的時候,因為那個路段式單黃線~
我的車子已經到了中線,但因對向車道汽車要通過,於是我停在中線等候沒車,
後來有一台機車從我左方追撞我~ 於是他翻車到對向車道~
那時候有請員警來處裡~等同有報了案~

事後也有打電話關心詢問狀況,他說腳無法走路但沒關係,
所以我們也沒有想太多~就這樣不了了之。

今年民國102年的一月份左右,
與我車禍的男生母親打電話來說要申請保險~
我媽媽告知到說我們有保強制,你們可以去跟保險公司申請~

但是昨天晚上打電話過來說~
強制險只有保醫療~ 我兒子這一年多來所受的苦跟無法上班的部份就要由你們來賠償~

他說無法上班跟所受的苦是說,那時候他車禍有發現手無力,當時去給醫生看時,醫生說沒有問題,
可是五個月過後,神經萎縮,而無法工作,現在要找我們理賠
搞的我家人心恍恍,神經萎縮不只單單是一兩萬塊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想請問各位朋友的是說~向這種狀況,已過了一年多才說因為跟我的那場車禍造成的傷害
這樣是合理的嗎?

另外就是,當時第一位警員到場後,沒有馬上拍照,但是我們移動了車子~
於是照片上只有照他跟我車子撞到的情況,在警方他們的路線圖畫的是「行向」←行進的方向。
並沒有註明我是在中線等後,當時只有在現場說一說,也沒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所以我現在害怕的是說~
會不會因為這樣狀況不清而造成警方他們的錯誤判決呢?

因為沒有筆錄所以也無法申請出判表,就算要申請現在做的筆錄也不可考了~

幾天後對方母親通知說因為我是學生所以手傷部分不要求,只要求腳受傷15天工資以及機車修理費就好,但因為是他從後方撞我,要這樣要求我跟我媽媽覺得不合理於是回絕,他就說那和解也不用上了~直間法院見~請問沒有先和解可以告我嗎?

但是我已經事先申請調解了~
請問我去之後需要提出什麼問題嗎?還是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51
回覆 小烈 的發言內容:

在民國100年9月份的時候我發生了車禍
那時 ... (恕刪)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基本上是您被告求償,對方會提證據,而您要如何反駁,這些就是得靠律師。您可以委請律師陪同您進行訴訟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Sunny 102-03-14 00:07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大

四十年來其父親未曾與他們聯絡乃至負過任何撫養責任

近日堂嫂接獲社會局連絡,其父親在養老院中,因查得其尚有一對兒女,

不符合低收入戶及住於養老院的資格,通知他們要將其領回,堂嫂探視父親後,

並非不願負起撫養責任,而是看到父親年邁且對於在養老院的生活

極為適應與?意,實不忍在父親年邁之際遭受被養老院強制遷出,生活

再遭受變化的苦,請教律師站在法理角度上,是否有法條能夠讓堂嫂父親

可不被強制遷出養老院?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44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您可以問問養老院自費收不收?要不然就去找別間養老院問問。

如果您堂嫂不想扶養,只能提起訴訟請求免除,這部分涉及專業技術,您可能要找律師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gliter 102-03-13 23:10
律師 您好 機械買賣 被跳票 該如何處理 我公司賣機械設備給客戶 可是客戶跳票 之後協商 分期支付 還是跳票 之前有收三成訂金 可是尾款都收不到 跟客戶說要取回設備 他說他有付錢 不要歸還 請問我有權利可以強制取回設備嗎 該如何做 送貨單 跟合約上都沒有標明為付完款項機械所有權的人的歸屬
1.買賣契約糾紛 原則上妳可以請求價金 2.如果要將貨品取回 要合法解除契約後 才可以主張原物要還給你
羅家康 102-03-13 19:01

我有一名,國三的表弟,他因為在校的處分在三年級時滿了一支大過 也就是三隻小過 九支警告,所以被老師規定無法參加畢業旅行,以及被校方強制剃光頭. 這是否構成職權使用過度跟過度管教.

若學校方面之處置有所過當時,建議您可向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申訴協請處理。至於強制剃光頭若超逾教育目的之合理範圍是可能構成刑法強制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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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102-03-13 09:13

律師您好:我是債權人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薪資及車輛一台.我想請問律師.查封的車輛我可不可以在查封前向法院提出.車輛如查封後直接過戶到我名下?因為車子是15-16年的老車了.沒啥剩餘價值..想封回來自己開..請問這樣可以嗎?該如何做呢?煩請撥空賜教..感恩謝謝!!!

關於本案你應當可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債權人承受」該動產,此部分請參照強制執行法第70條第5項及第71條之規定。
第 70 條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認為必要時,應依職權於拍賣前預定拍賣物之底價,並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應買人於應買前繳納之。未照納者,其應買無效。
執行法院定底價時,應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之意見,但無法通知或屆期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拍定,應就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高呼三次後為之。
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如低於底價,或雖未定底價而債權人或債務人對於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認為不足而為反對之表示時,執行拍賣人應不為拍定,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但債權人願依所定底價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交債權人承受。
拍賣物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應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百分之五十;或雖未定底價,而其最高價顯不相當者,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
債務人不得應買。
第 71 條
拍賣物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能承受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但拍賣物顯有賣得相當價金之可能者,準用前條第五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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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102-03-12 23:01

請問以下狀況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1.公司已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2.負責人目前被限制出境

3.積欠營所稅

4.解散後會計師並未將聲請清算資料送法院,因股東會無法召開(鳥獸散了),並未選任清算人.

5.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公司已無資產可繳納稅額.   

請問:

1.是否一樣要完成清算程序?

2.是否欠稅就無法完成清算?

3.除了標準2/3股東出席召開股東會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股東會決議,選出清算人呢?

 4.董事們卸責擺爛,千方百計讓股東會無法召開,要如何才能請他們也負起連帶責任?

5.是否一定要完成清算才有辦法解除限制出境.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解散後即應進入清算程序.且必須完成清算程序,公司法人格才會完會消滅.

二. 若仍有欠稅,則需繳納完畢才能清算完成.

三.股東會無法選出清算人時,可以聲請法院選派清算人.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傑 102-03-12 18:51

我遇到一個很奇怪的騷擾

有一個應該是叫做 "程先生" 的人

不知什麼原因一直假冒他是我

首先我並不認識他,也沒見過面,更沒有與他有過任何方式的接觸

簡單的說我完全不知道有 "程先生" 這個人的存在

 

之後一直有人寫信給我   (不是程先生)

大約有4~5個人以上

那 4 ~5 個人他們說我就是那位  "程先生"

然後一直說那位  "程先生" 的八卦給我聽

但是我也有說過我並不是  "程先生"

可是我也不清楚為什麼那 4~5 個人都好像沒聽見似的

仍然持續寫信寄給我

 

已經有數個月之久了,我實在很煩惱

所以我想請律師幫我解決疑問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構成 "騷擾"   (強制罪)   呢?

如果有算的話,請問這是民法還是刑法呢?

那我又該告那《4~5》個人,還是我要告那位 《程先生》呢?

 

目前來說

除了以法律途徑逼那一位 "程先生" 到警局或法院講清楚以外

我真的已經沒有辦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了

 


 不好意思上方的 主題分類:交通事故  我調整錯了~

 

GUESS 102-03-12 13:49

想請律師幫忙

家中土地早在約10-20年前被無補償強制縮建蓋道路

沒補償就算了還每年收地價稅

家人現在不想繳了請問可以嗎??

一直不了解為何已經是道路了還要課稅

已變成道路的士地如果留下還有任何好處嗎??

針對當初未獲補償金的部份現在可以申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2 15:37
回覆 GUESS 的發言內容:

想請律師幫忙

家中土地早在約10-20年前被無補償強制縮建蓋道路

< ... (恕刪)

您這部分涉及到有無合法徵收問題,

如果沒有徵收,還涉及到道路用地免徵地價稅及請求政府賠償的問題。

如果您在南部,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確認該土地到底有無被徵收,若尚未徵收,則可以請求政府徵收,若無,則可以研究向政府請求國家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ly 102-03-11 14:30

向朋友申請支付命令,目前法院已執行中,每月扣款1萬元,但朋友向我請求將月付款降低,目前我同意7千/月,但他又說希望前4個月月付4千,之後在月付7千。不過這樣要向法院申請停止扣款,這樣是不是沒法強制他還款動作,變成還要請他簽本票或具有法律效用之文書,可能還要請第三公證人,但我又害怕之後他每月還款數會視情況變更,這樣我不是很麻煩~~另外,可以向法院提出前4個月強制扣款4千,之後再強制扣款7千嗎?這樣不用向法院申請停止扣款,還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2
回覆 Elly 的發言內容:

向朋友申請支付命令,目前法院已執行中,每月扣款1萬元,但朋友向我請求將月付款降低,目前我同意7 ... (恕刪)

您認為法院執行處會同意嗎?

Elly 102-03-12 09:04

 蔡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覆!!因為我不知道如何做,所以想請教,那~~就目前法院已執行的話,我就不便介入強制扣款囉!!更不能私下同意債務人還款金額嗎?依您的經驗來看,如果我提出此問題,法院對此案會如何動作呢?

阿呈 102-03-09 23:37
律師您好!! 我媽欠銀行卡債大約80萬左右,他無能力償還,我跟弟弟目前都有在工作,跟弟弟一起存錢買房,如果銀行有存款(存摺名字我的),母親的債權銀行有權利將我跟我弟的銀行存款扣抵債務嗎?? 假如有能力買房(我的名字)了,銀行強制拍賣嗎?? 煩請幫忙解答!!感謝
如果妳們都不是保證人 母親欠債並不會影響你們兄弟財產
阿呈 102-03-09 23:14

我媽欠銀行卡債大約80萬左右,他無能力償還,我跟弟弟目前都有在工作,跟弟弟一起存錢買房,如果銀行有存款(存摺名字我的),母親的債權銀行有權利將我跟我弟的銀行存款扣抵債務嗎??

假如有能力買房(我的名字)了,銀行強制拍賣嗎??

煩請幫忙解答!!感謝

如果子女未擔任父母向銀行借款之保證人銀行依法是無法就父母積欠之款項對於子女主張請求權的(無法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至於父母死後,因目前民法已修正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故亦不會有昔日債留子孫之顯失公平情形了,如果父母只有負債而財產,則繼承人不用對其負債負任何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不會,不用擔心。
加油,脫貧不簡單!張律師深深體會你的苦處。

輪子 102-03-08 08:59

你好,家裡狀況是父母離婚已經兩三年了,母親從我懂事以來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現在醫院認定是中重度。離婚之後,舅舅是母親的監護人,原本也同住在一起,我跟妹妹有都固定一個月會去看母親一兩次,而後,媽媽的病情越來越不受控制,變得暴躁,但她從沒攻擊過人,去年將她送入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現在已快滿一年,不能再繼續住院。但舅舅因為也有自己的家庭,不打算讓媽媽回去同住(媽媽有兩個妹妹兩個弟弟),媽媽的兄弟姊妹似乎都不想管媽媽,都認為後續照護的問題是我們做子女的還有已經離婚的爸爸的事情,但我們並沒有要推卸責任,只是認為一人力量有限,可以結合大家的力量,幫媽媽租一個小套房,讓她渡過餘生。但媽媽的兄弟姊妹都不願意幫忙,言語中很明顯就是把責任都推給我們。請問可以向他們提出告訴還是警告嗎?這樣他們算是不負監護人的責任棄養媽媽嗎?怎麼樣可以強制他們一起跟我們照顧媽媽?像爸爸跟媽媽離婚後,我們做子女的如果不扶養媽媽會犯法嗎?(我們是要扶養的,只是問一下)

1.子女跟父母是直系血親關係 沒辦法斷絕 跟父母是否離婚 完全沒關係 2.扶養子女義務人 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為第一順位 所以母親兄弟姊妹目前是否有扶養義務 可能有疑問

Caara 102-03-07 20:00

事情是這樣的:

在一個大轉彎後,我們的車子停著在等紅綠燈,但後面的車不知怎麼的,整個撞上來... 然後我們的車就被推撞到前台。

前面的車,和後面的車都沒什麼大礙,但我們這台被夾在中間,還滿慘的。

(我先生在開車,我坐旁邊,二個小孩在後座,還好小的有放安全座椅,不然不敢想像...)

送修的費用初步估起來要7萬。因為是98年的車了,保養廠認為對方的強制險應該會只想以他們保險公司認定的2萬市價(這個價錢也是保養廠依以往跟保險公司交涉的經驗猜的)來做賠償。而且保養廠也說了,如果硬要修的話,是無法恢復原狀的,會經不起撞,開在路上危險,以後問題會很多。

問題來了,我們要去那找2萬的車啊?

我們本來的車雖然年紀大了點,但里程數只有89000,前車主是朋友,是個很仔細的人,車子所有狀況都很好,從沒有一些哩哩扣扣的問題。
像這樣的車,隨便一間二手車行問起來都要七萬以上吧~
我們實在沒有買新車的預算,二手車的話... 有經驗的都知道,二萬能買到的都是垃圾... ,而且還會被車行取笑!

再找一台二手車真的很累。之前南部中部的車行都看了,總結就是車行都亂開價,該告訴你的都不說,謊言被拆穿了才又隨便胡說來應付一下,網路看的價錢跟到了現場都不一樣,看了很久,最後決定不跟車行交涉,買了可信賴的朋友的車。

現在我該怎麼跟肇事者談呢? 找車之路漫長,這期間的租車費用可以算在他頭上嗎? 對方很有誠意說他會負責一切。我們有先去租車了,好貴,但沒辦法,我們一家大大小小沒有車不行。保險公司動作慢吞吞,這樣拖下去租車費用會很高,希望肇事者到時真的會負責。 因為要再買車,莫名地多了一筆開銷... 要怎麼跟肇事者算才合理呢? 我先生隔天腰痛到直不起來,我則有一些肌肉拉傷。有去看醫生了,單據也都有留著。這事件全家都受到滿大的驚嚇。車禍後小孩這二天哭鬧滿嚴重的。這樣可以精神求償嗎?

nini 102-03-07 09:56

你好:想請問我是97年度消債更生通過有些問題

1.現在更生法中有一條在更生前以書面通知最大債權銀行只要把更生過的金額轉給最大債權銀就可以了是嗎?但是我是97年度通的還適用嗎?

2.我現在有收到一家銀行(我共要還款16家銀行)有法院來文說我毀諾也有出席過辯論庭但是最後一次(102/03/05)在庭上審判長說債權人(原告)有權依法強制執行,我也有問審判長他們銀行有專員來電跟我談個別協商一個月要繳6700元(單一間銀行)但是審判長跟我說不用再跟他們協商啦!就照更生法走就好了. 但是我還是不懂"依法強制執行"是執行什麼?扣薪?進入清算?如果是扣薪是扣薪的3/1還是只扣更生的還款金額924?

3.還是就跟銀行達成協議一個月繳6700,還款2年呢?請律師可以給我一個好的建議,謝謝

我現在的薪資是24000,更生還款金額16000(需個別繳款給個個銀行)

 

龍澔 102-03-07 00:56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沒有和解通常不會判緩刑,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法院會判兩到三個月的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元計算,如果不想被關,那得付給政府六到九萬元。

龍澔 102-03-07 00:52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依實務經驗大部分都是易科罰金,故建議和解,否則除需支付罰金外,日後同樣還需賠償

六子 102-03-06 23:02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因為我是在民國89年的時後自願退學的),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劉宇哲 () 102-03-07 09:39
您好: 看起來您已經簽署和解書了?
六子 102-03-07 22:03

民國93年已經簽了,有機會可以申告嗎?

Mego 102-03-06 23:01

>"<

狀況:土地是阿嬤的名子,1F-大伯父,2F-二伯父,3F-姑姑,4F-我爸名子,5F-阿公名子

1樓和另一邊的地被大伯父偷過戶,被偷過戶的時間點:1樓1.2年前的是被偷過戶,另一邊20幾年前有了也被偷過戶,請問有追朔期嗎?因為現在阿公和阿嬤都還在,當初都是大伯父偷拿印章和身分證那些的偷偷過戶,請問現在有辦法弄回來嗎?

現在大伯父目前有掛的房屋名子,要怎麼把他移轉給阿嬤呢?還是要寫遺屬才有強制?

大伯父自己都收了十幾年阿嬤的房租都有上百萬了,現在阿嬤中風了卻一毛不拔,原本還在淡水還有一間和阿嬤共同擁有房子,前都阿嬤在出,結果也偷過戶!!過完之後又遷到大嬸嬸的名下,請大家幫幫我,要怎麼解決呢?

問一、1樓1.2年前的是被偷過戶,另一邊20幾年前有了也被偷過戶,請問有追朔期嗎?因為現在阿公和阿嬤都還在,當初都是大伯父偷拿印章和身分證那些的偷偷過戶,請問現在有辦法弄回來嗎?
答:可以的,爺爺奶奶可以主張民法第767條請求返還所有權,要求塗銷後,返還登記名義

問二、現在大伯父目前有掛的房屋名子,要怎麼把他移轉給阿嬤呢?還是要寫遺屬才有強制?
答:如問題一,爺爺奶奶打贏後,就可以直接去辦過戶

問三、大伯父自己都收了十幾年阿嬤的房租都有上百萬了,現在阿嬤中風了卻一毛不拔,原本還在淡水還有一間和阿嬤共同擁有房子,前都阿嬤在出,結果也偷過戶!!過完之後又遷到大嬸嬸的名下,請大家幫幫我,要怎麼解決呢?

答:大嬸嬸是惡意取得,還是可以主張返還所有權

建議先提告民事就好,還沒有提起刑事告訴的必要,你最好先去找律師協助,這種案件最好還是趁爺爺奶奶健在的時候進行,免得二老百年後,無法釐清事實。

六子 102-03-06 22:46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因為我是在民國89年的時後自願退學的),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2-03-10 18:10
您這事情有點複雜。如果需要的話,可以跟我打電話。 黃國城律師 敬上
blind 102-03-06 22:35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民法第426-2第1項及民法第440條第3項是強制規定還是任意規定呢?? 謝謝唷~
1.這問題應該不會成立 2.426-2實務上認為屬於物權效力 所以沒有甚麼強制強制規定 看權利人要不要行使而已 3.440三項 則涉及終止租約是否合法 如果沒符規定 可能終止不合法
六子 102-03-06 22:23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六子您好: 看來你因為身體的緣故無法服役,又被國防部追討扣薪的事情感到困擾 我提供意見供您參考,希望您有所幫助 依您所提到時效的問題,這的確會是一個問題,但到底時效用超過了沒,還是要看國防部執行的情況。 如您希望律師進步提供協的話,還是要麻煩你提供文件給律師看一下,才能提供完整的判斷及諮詢。
六子 102-03-06 22:20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07 14:40
校方已取得債權憑證,一般債權憑證的效力是五年,校方僅須五年換一次債權憑證,即無消滅時效的問題。重點應是你的和解書內容是什麼,若強制執行程序未終結,可研究有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可能。
六子 102-03-06 22:19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六子 102-03-06 22:03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1.時效要從九三年起算。 2.行政契約和解請求權時效為何? 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認為五年,一種是認為類推民法,為十五年。 詳細,還是要帶資料來我事務所,我來幫你研究分析
六子 102-03-06 22:03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強制執行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承辦人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屬於公法,請求權五年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為民國90年才有的法條,我看法院判例的解釋,在行政程序法發佈之前所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適用一般民法15年時效,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既然於93年已簽立和解,一切需以和解內容為準,你要主張和解以前之事,恐有困難。
blind 102-03-06 22:01

請問民法第426-2第1項以及第440第3項是強制規定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26-2第1項具有物權之效力,屬強制規定
民法第440條第3項若契約未另有約定者,則即回歸適用該條規定,所以應屬任意規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六子 102-03-06 20:43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尚屬有時效期間,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我看判例的解釋公法之前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

六子 102-03-06 20:38

律師您好!
我於民國82年8月15日進入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讀國中部及高中部,在校期間表現一直都很好,並於畢業後保送海軍軍官學校正92年班就讀,但因為在中正預校就讀期間,因為學校操課關係,腰部曾受到重大創傷,而得了坐骨神經痛即椎間盤突出症,並有脊椎滑脫之症狀,且右大腿肌肉萎縮,之後一直在國軍醫院接受藥物及復健治療,不過也都只是給我吃止痛的藥物,然而進入海軍官校期間,操課之時間日益增加,且因為不斷的操課及在入伍訓練期間,病情更加嚴重,身體時常覺得不適,無法久站,也因此常常疼痛難過,實無法勝任操課,於是便有了想辦理退學之想法,因母親於我七歲時即過世,父親為公職人員及軍職人員,於民國77年因公殉職,因此我是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及榮民遺眷證,查法規有可以減除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主食費及副食費,於申請退學時(民國89年)有提出過是否可以減免或免賠償,但當初承辦人員並未告知以此辦理,海軍官校於民國92年有申請債權憑證,93年有和他們簽和解書但未辦理減免,因為不知道法條,98年再次寄債權憑證,100年寄律師函催繳,103年強制扣薪,然近期得知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尚屬有時效期間,且因為當時監護人為祖父(70幾歲)年紀也已經很大並不了解法律相關事項,於辦理退學事宜時並無法到場,故當初由大姐(當時也才20歲初頭,根本不了解法律)辦理
問題:民法有15年的請求權時效,軍校卻告訴我已經過了請求時效(引用行政程序法)我看判例的解釋公法之前發生之請求權,以發生時之法條為主,請問如何申訴或提告辦理減免,若可以的話請律師您幫我答覆,若可以的話再請您幫我寫書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