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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謙 105-07-12 00:00

SIM卡被撿走被不法人盜用,預付卡辦來借朋友用,不見過兩次,也去了電信窗口辦理遺失,當下營業員都表示要辦張新就能強制停卡!!第一次遺失辦理成功,也沒後續的事情!!一直到第二張辦理過程,明確表示SIM卡遺失,一樣的程序辦張新的,以為都沒問題了!!一直到警方通知我去做筆錄,才去電信窗口詢問,才得知此門號沒辦強停,新門號是4G無法強制停卡原先的3G門號!

今年6月警方破獲一起性交易案,供稱我的門號派客人給他們!!警方通知我去做筆錄,也去了!!卻被告知循線到我這邊就斷了線索!!該案一定要上法院..

事發至今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要如何做才能脫身?!

音音 105-07-11 21:43

請問..

若是共同繼承後需繳納遺產稅...

但其中一人不肯繳納...其他人代為繳納後是否可以提出強制執行?

需如何處理及準備代繳納之證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1 22:24

您好,

 

1、應對未繳人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待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

 

2、可由證人作證,或由一人負責繳納後向其他繼承人索取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3:05

 其中部分繼承人去繳納遺產稅,再向不願繳納的繼承人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固然為方式之一。。。但如果被繼承人本來就有銀行存款,直接拿存款抵繳遺產稅,不是更為簡便嗎?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ALAN 105-07-11 16:10
日前我因為跟二房東因為冷氣問題爭吵,他要我不到兩個禮拜搬走,為們合約未到期,於是他在6月9號當天進屋強制將我物品奪走後放在他們大樓地下室,不讓我拿完,只給我去拿幾個物品,我在外面那段日子有流浪過,也因為我個人工作室這樣沒了,我想請問我這些損失可以要求嚐還嗎,我在外面每筆消費都有記錄,而且我的物品蘋果手機電腦都有不見!在這段日子中我的商品要寄出給客人的放在全家便利商店,他們員工答應帶為保管,但是據員工表示東西被小偷偷走,老板也是不理會會我,我要監控他調不出來,理面有我的DJ 台 我的gucci眼鏡,皮夾等貴重物品!因為當中還發生有違法的人盜用我名義!我在這段日子都跟消保管行政院投書但是他們說要提告,我懇請幫忙,因為我媽遺產在我姐姐那,我可以支付的,我只想要一個公道!因為我這樣流浪下來真是受到很多奇怪的眼光!

你好:

  1. 租賃關係存續中,房東未經你同意,擅自進入你承租房屋,會構成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2. 房東擅自將你的物品取走或阻止取回物品,若非基於行使留置權之意思可能會構成竊盜罪或強制罪。
  3. 房東阻止你繼續使用房屋,所增加之支出,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4. 除非你與全家便利商便員工有寄託、委任契約存在,否則員工並無幫你保管或幫你處理事務之義務存在,要請求損害賠償會有困難,若係好意施惠,員工可以減免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2:13

 二房東沒有權利隨便進入你的房間,建議你可以委託律師盡快提起侵入住居罪及竊盜甚至強盜罪之告訴,至於民事求償問題,可以看對方在刑事程序中願不願意跟你和解,再決定是否提起民事訴訟

vivi 105-07-11 16:08
我現在滿21歲了 1995/01月15的 如果我自己搬出家裡 然後不想讓家人知道 萬一家人報失蹤人口 請問我會被強制帶回嗎 如果我到案,是否能夠告訴警方 我不想碰到家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11 20: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已經成年,則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本得自由遷徙,不過還是見您與家人妥適溝通。

LEE 105-07-11 13:13

請問確定證明書下來後,才能到國稅局查他財產?

再者如果對方又因為涉及詐騙帳戶遭凍結,那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會不會損失甚麼自己的權益呢 或者無法全數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定證明書下來後,可以持裁定或判決正本及證明書正本,至國稅局查詢對方名下資產,再來決定針對何資產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豪 105-07-10 23:10

律師您好,

之前女友(乘客)給朋友騎摩托車載發生車禍

至今為止 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

主要原因是女友的朋友騎車(簡稱A車)紅燈 ~

沒注意巷口出來的摩托車(簡稱B車)導致-A車雷殘

 A車滑行撞倒B車

導致A車女友(乘客) 腳踝閉鎖性骨折(打鋼釘) 

B車大腿瘀青

女友 本身個人有保意外險~所以醫療費用有給付14萬多

至今為止過了七個月 雙方都沒有和解並且不聞不問過了刑事追訴期

(想請問)

我的女友(乘客)

1. 是否能向B車駕駛的強制理賠醫療費用

2. 並且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A車駕駛人 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及其他相關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醫療費用均已填補,則保險一般對此均係以實支實付為主,此部分應無法再向對方強制險申請理賠,而有關精神慰撫金及其他支出的部分,可以再依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LL 105-07-10 00:43

對方沒有強制險,我要用特別補償基金,

請問,強制險跟特別補償基金的醫療賠償費用是一樣的嗎?

特別補償基金會不會理賠的比較少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7-10 03:44

特別補償基金是為了使未能申請強制理賠且未能獲得賠償的受害者獲得基本保障,每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範圍都是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小林 105-07-06 22:20

請問 阿公往生 大兒子想要房子給他兒子但是 阿公還其它子女

      1位男生4位女生 1人20萬  請問合理嗎??

      現在不是男女平等的時代嗎???

      財產有分男方佔多少? 女方佔多少? 

      還有區分嗎?

      如果有這問題可以請法官強制給他簽下財產分割協議書嗎?? 

      如果白紙黑字簽名蓋手具有法律效果嗎???

      在3個月內無法決定繼承人會被國家強制徵收嗎??

      如果僵持不下寫下財產分割協議書 有用嗎?

      一間房子可以掛6人以上嗎?

你好:

民法地1139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進者為先,故由子女輩先繼承,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第1款規定,平均分配,並未區分性別是否出嫁等等,男女都相同。 法官沒辦法強制你們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可以訴請法院分割遺產。 若有遺產分割協議,並經繼承人親自簽名,除非有無效獲得撤銷之情形,否則就要受到拘束,無法再爭執。 6個月內未辦理繼承登記、繳納遺產稅,會處罰鍰,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發公告要求辦理,並列冊管理。超過15年會標售動產,標售所得款項會儲存在專戶,10年無人領取,歸屬國庫。 無法協議可以訴請分割遺產,按法定應繼分分配動產登記為準,並未限制共有人之人數。
沈恆 (沈律師) 105-07-07 03:01

您好!

阿公(若配偶已先過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全體子女,不論男女,遺產依法應由全體子女均分,但仍可協議按全體同意的方式分配,若無法達成一致協議,可請法院依法平均分配,但無法也無必要請求強制分割協議書。房屋多人共有是常見的,如果暫時無法達成分割協議,遺產按規定可先由任一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後登記為公同共有,如此就不會有罰鍰或列管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依法定應繼分加以繼承,若無法協議繼承,可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依法定應繼分繼承之,若無法協調,可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 105-07-06 17:19

平安

我於年初發生車禍,撞到行人(76歲老人家),當天為雨天且晚上,我方車行駛於雙向四線道之內側車道,車前明亮但右側昏暗,行人從路邊突冒出橫越馬路(我方車行方向與其行走方向約呈45度),因右側車道昏暗不明,行人又穿暗色衣頭戴斗笠,根本無法看到他,我看到他時已走到我車前約2-3公尺,急踩煞車(同時按喇叭)煞住車子,但還是撞到行人了。

行人遭撞後倒在引擎蓋上接著滑落到車前地上。我隨即下車查看行人傷勢並請路人協助報案,等候警察及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醫,我等交通隊現場處理完,就跟著進警局做筆錄(我無違規且未酒駕)。到醫院探?其3次,並向其家屬表明待老人家出院後再談和解事宜。

老人家左腳踝骨雙側骨折,需開刀手術裝固定器,另頭部蜘蛛膜及硬腦膜下腔出血(後續頭部無大礙),主要是骨折部分復原狀況不佳,中間又做了幾次的清創手術,以至於醫療費用看護費用過高,老人家的兒女接皆在醫療院所從事醫護人員,所以醫療費含了高額非健保給付的醫材,我看了都傻眼了。我的車損估價約15000元。

交通事故初判表載明行人未依標誌,號線,號誌或手勢指揮......違反的134條1項3款,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態第94條3項。

有試著私下和解,但因和解金額毫無共識所以才走上調解,當然對方也於此時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在此之前對方說花費將近30萬元(有部分無單據),扣除強制理賠6萬多後,要我陪25萬元給他們(我根本沒錢,重點是我有過失嗎?她突然冒出來,看到了也根本閃避不及,即使有過失,也不該全數要我買單??????????)

近日我又向保險公司確認,已理賠金額已增加為135000元左右,所以我還需要賠25萬元那麼多嗎?我都快哭了......

未婚生子帶一個孩子,又是中低收入戶,每月不到2萬5的薪水扣掉房租和安親費用剩不到13000元(不水不電不用手機的話),我是要如何賠???我現在走司法途徑會對我有利嗎?對方第一次談和解時還說若和解不攏走司法時,到時他們開的金額就會不只這樣了。

從事發到現在將近半年的時間,我每天腦海會不時的出現數次撞擊的畫面,搞的我每天都好焦慮緊張,睡覺失眠又會驚醒,想到就想哭,我還要養育孩子,司法可以給我公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是要看對方的傷勢及請求的金額明細,不能一概而論,請對方先提供相關單據、明細及診斷證明書,以利分析。

2、建議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倘偌對方提告,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答辯。

小辣椒 105-07-06 17:10
律師您好,我和我前夫離婚已經有兩年了,當初離婚時他提起孩子的監護權他要,輔育費他也會全部負擔,我保有探視權,探視的時間也有協議好!但是我從來沒有順利接到孩子過,我照約定時間到我前夫家,我前夫的爸爸已經先把孩子帶出去了,或是先告知孩子說不能跟我出去,也不能叫我,不能和我互動,也不能吃我買的東西,不然就不准再住在那裡,導致孩子根本看到我就跑,為了不讓孩子的心理壓力太大,我改用孩子放學的時間,去學校看一下他們,但是後來我前夫的爸爸知道後,就跑去學校罵老師,不准再讓我去看孩子,也不准我打電話去學校給孩子,他說那不是我探視時間,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探視權,但是我前夫他卻咬著我說,是我都沒有在約定時間先通知他,但我不是不通知他,而是我根本聯絡不上他,我打手機給他,他都不接,打去他家,他家人聽到我的聲音就馬上掛斷,我該如何在開庭時應答,讓法官能幫忙協助我?我一定要先通知他們才能載孩子嗎?我們當初都有約定好時間!孩子的所在處所,是指孩子當時的地方還是一定是指家裡?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前夫雖然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是他卻不能作主孩子的任何事情,都是我前夫的爸爸在決定,這樣我要如何才能讓法官傳他爸出庭應訊呢?因為他家人都會對孩子灌輸反造的觀念,導致孩子和我越來越遠,我該用什麼方式描述在開庭是讓法官了解呢?我沒有證據,因為都是孩子告訴我的,但是我不能讓我前夫的爸爸知道,我怕孩子又會被罵得很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6 17:33

您好,

 

1、可提供通聯紀錄、證人錄音錄影等方式向法官舉證對方有妨礙您行使探視權之情事。

 

2、可向法官請求傳喚前夫父親出庭作證,但本案看來並無傳喚前夫父親作證之實益,無法證明任何關於本案之爭點。

 

3、如孩子已有理解問題表達想法之能力,可由法官指派社工或親自詢問小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傳喚未成年子女作證,釐清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傳喚未成年子女作證,釐清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輝 105-07-06 14:28

這樣打電話是否會構成騷擾強制嗎?

事情發生禮拜一,因為本人是學生,研究有關著作權的問題,因為作業的需要,必須要跟當事人取得一些資料及圖片,因為判決書有些沒有附圖片

於是早上11點多打了通電話,老實說我當下很緊張,本人跟對方互不認識,對方不接起來還好,對方接起來,發現對方還在睡覺.......,當下有問對方是否方便可以將電話,對方說可以,於是我介紹自己以及問題及目地,然後對方半睡半醒狀態說:當時候阿已經.............................,對方半睡半醒所以後面有點聽不懂她說什麼@@,我就說:您可能現在不是很方便,不然我晚點再撥電話給您好了,我就掛電話了。

那天下午2點有打一通,晚上7點有打一通,對方都沒有接,本人個性比較急,有傳了封簡訊跟對方說早上不好意思,不知道您在睡覺,後來有再打電話但您都沒有接,不知道您哪個時段比較方便我再撥電話給您,還是明天下午我再打給您?但到了作天對方還是沒有回覆

 

禮拜二約下午4點又打了一通,晚上約7點也打了一通

但是對方都沒接電話,只有第一通有接,所以本人放棄了,所以就不敢再打電話

本人不是故意一直打電話,因為作業需要,所以本人必須詢問,對方也沒有回覆這樣,我的問題是這樣前後總共打了5通電話,以時段及通數來說,是否會構成強制騷擾或其他的刑責><""

這問題我從昨天想到現在了><,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回答><

Kimmy 105-07-06 09:54

請問律師

我在強制執行的標的物內容中除了對方薪資外也有寫對方的房子土地。請問只會執行對方的薪水嗎?還是也會執行對方的動產?

那我有需要申請假扣押嗎?

如果申請假扣押需要附什麼資料?

我已經付了強制執行的費用了,那再申請假扣押還要再付什麼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10:24

已經強制執行就沒必要聲請假扣押了,除非薪資已經足以完全清償債務,否則還是可以指定執行其他任何財產

Kimmy 105-07-06 10:59

請問,對方的薪資不足以完全清償債務,那該如何指定執行其他任何財產?

Kimmy 105-07-06 09:53

請問律師

我在強制執行的標的物內容中除了對方薪資外也有寫對方的房子土地。請問只會執行對方的薪水嗎?還是也會執行對方的動產?

那我有需要申請假扣押嗎?

如果申請假扣押需要附什麼資料?

我已經付了強制執行的費用了,那再申請假扣押還要再付什麼費用?

Jason 105-07-05 17:21
時間:2016/06/28 17:40 地點:楊梅梅獅路 T型路口。 說明:本人行駛機車直行於主幹道上,因下班時間車輛擁塞,經過無紅綠燈路口網格區,因網格區車輛未凈空,肇事對方機車於車陣對向車道左轉,受車陣車輛高度影響力,發現肇事車輛衝出,煞車不及發生碰撞,與地面磨擦本人四肢流血受傷,左肩無法動作,對方扶起自己機車拔腿就跑,肇逃過程記下對方車號並自行報警,透過警察安排救護車至現場,警察現場描繪與酒測完成無異常、警察透過車牌尋人,行駛機車者為新移民無駕照,晚間19:00對方配偶來電,欲談合解車損部分:對方有提折舊問題與他指定修車行維修,並要求受損堪用品不在賠償範圍(未答應),保險部分:僅強制險,合解態度消極,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感謝

您好:

因為對方肇事逃逸,並已經造成您受傷,若對方沒有誠意達成和解,即可直接走向法院的程序,建議先確認雙方的肇事責任,並在受傷6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據,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7-05 16:44

您好

父親有欠銀行錢,過世後 家人已辦理限定繼承,銀行法拍土地多次,一直未拍賣出去,現在收到公文要撤回動產強制執行,請問後續怎麼辦?變成家人要承擔債務嗎? 因為土地一直拍賣不出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20:32

您好,

 

現今法律本就已採限定繼承有限責任,是以未來您的家人只就繼承到之遺產(土地)有清償債務責任,不會影響到家人私人之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陳 105-07-05 00:58

1.經由遺產繼承, 我跟6位親戚公同共有5筆土地(皆是農地且有375租約),每個人都是1分之1持有, 但目前多數人傾向變賣出售, 但是我只想要保留祖先留下的地, 所以請問有方法可以阻止變賣出售?        或是可透過法院"強制分割"留下我應有比例之土地?    還是說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等著多數人賣地分錢? 

2.另外請教一下 ~ 目前賣地的錢, 法律上須分給佃農多少呢?

以上 ~ 謝謝

 

你好: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第1項之規定,共有人可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處分公同共有共有物。 另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3條第1項本文規定,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兩種權利可能會互相牴觸,此時可以聲請假處分,法院會依共有物之狀況,及雙方之利益判斷是否准予假處分。 出賣耕地後,三七五租約會繼續存在,若無無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規定之適用,無須補償佃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進行強制分割訴訟,則您方應提出您的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並非對方提出訴訟法官即會依其分割方案來判決,所以您方仍可以提出您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分之一持有就不叫做共有

所以你可能有所誤解

建議你要更清楚說明完整狀況才能夠給予您協助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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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陳 105-07-05 23:3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第1項之規定,共有人可過半數 ... (恕刪)

 所以請問一下 ~ 我如果賣有375租約農地, 不必分錢給佃農(一般不是都說1/3價金)?  是這個意思? 由新的地主繼續履行跟該佃農之375租約?   謝謝

小陳 105-07-05 23:3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 ... (恕刪)

 該地政人員清楚告知我權狀權力範圍一樣是1分之1(公同共有), 但並未分割狀態~ 謝謝

Jet 105-07-04 11:44

本人在露天拍賣向某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蓮蓬頭軟管),因賣場有標示軟管接頭有"特殊360度蓮蓬頭接管自由旋轉設計",在購買前在公開留言板也跟業者確認過,實際拿到商品時並無法360度旋轉,本人向業者尋問後,業者一開始不承認,後來又說不能360度旋轉,最後又說是認知上的不同,說詞一改再改,即將360度相關字眼移除,並刪除問與答留言,本人再次向業者提質疑為什麼事情還沒處理完,就將證據都移除,業者在公開的留言板回覆"FUCK"!

已經找過露天客服申訴,業者只願以一般退貨處理(來回運費和手續費要由消費者負擔),後來本人又找新竹縣消保官申訴,要求業者主動回收商品,所有費用都要由業者自行負擔,目前程序已走到二次申訴,業者都不理會申訴,也不願出席調解會,消保官要我走消費訴訟強制對方出席!

所有對話記錄都有截圖,請問消費訴訟公然侮辱可一起提告嗎?是否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即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4 12:29

您好,

 

1、民事部分可請求業者無條件退貨,並賠償相關損失。

 

2、如有截圖業者公開之不雅字眼,可向警局提告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南 105-07-03 21:19

我在92年 出車禍對方死了,特別補償基金有給被害人家屬120萬

後來有跟基金會上法院 民事判決要支付120萬給基金會。

在94年的時候基金會有派專員來找我,問我有沒有能力償還,我那時候無力償還,據實回答專員,之後也沒有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就這樣到了今天。

 

請問我今後還會被追討嗎?  時效是10年嗎? 現在105.7月 應該過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2:32

您好,

 

該基金會可能在時效快到達前再對您提出訴訟取得債權憑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09:1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您所提供資訊「後來有跟基金會上法院 民事判決要支付120萬給基金會」,想必雙方間已有確定判決存在,甚至已有債權憑證在手,對方可能隨定期向國稅局查閱您的財產狀況,只有查到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仍可能隨時向您請求或強制執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7-03 15:35

公公於100年車禍意外死亡,家裡有姐姐(離婚)>我老公>弟弟(未婚),所以有賠強制險260萬+對方賠的 請問也算遺產嗎?由三人分嗎?

公公還有存款,保險箱,人壽保險所以東西都沒談,到現在105年,請問有追溯期嗎?

整理遺物他翻到一張紙寫著 (死後財產由姐姐保管) 但不是遺囑未押日期 姐姐就認定是由他來保管全部抓死 之前公公在有說房子給弟弟 理所當然給弟弟 因不想走到撕破臉一直擺爛 會不會沒辦法告他  這樣算侵占嗎?

你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28條之保險給付並非遺產分配方式依同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項規定,由父母、子女及配偶平均分配。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09037488 上開保險給付若已請領,可以請求分配保險金額,請求權時效為15年。存款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可以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人壽保險若未指定受益人,屬於遺產,亦同。 自書遺囑要依民法第1190條規定,依你所述,該書面未記載年、月、日,並親自簽名,遺囑無效,姊姊無權依該書面主張權利,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你們仍然可以訴請分割遺產。 姊姊客觀上並無意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表示於外部,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及侵占故意,單純是管理遺產,不會構成侵占罪。
霸子 105-07-03 00:46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有關探視權的問題~

當初我與前妻離婚時,有簽訂離婚協議書,其中有提及小孩監護權歸我,而每月的第二,四週的六日,小孩讓她帶回家~後來我再婚,我均依照協議書的內容來執行,但我現在開始對探視權有點意見:

1,小孩準備讀國小了,所以我想利用每週假日讓他從事運動或才藝活動,我跟前妻提及可否更改探視時間,由每月2次變為每月1次,以方便小孩學習,但前妻不願配合,因我是監護人,為了小孩的身心發展,我可否強制更改探視時間呢?

2,協議書有提到任何一方不可干擾對方生活,但前幾天小孩幼稚園畢業典禮,前妻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擅自到學校參加畢業典禮,且不斷地在我跟我老婆前跟小孩接觸,完全不顧我們夫妻跟小孩的感受,畢竟除了學校老師外,其他家長都不曉得我們的狀況,所以現場真的很尷尬,我可否用她這種行為來變更前妻的探視權呢?

我已被前妻的這種突襲行為弄得很煩,有方法解決嗎?

黃國政 (Sam) 105-07-03 11:20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探視權行使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ouchmelody 105-07-02 23:56

原本一直使用win7作業系統,但於去年10月的時候

作業系統自動pop-up出來說,可免費升級win10, 不喜歡也可以馬上回覆

安裝完win10後一周,在一次強制性的自動更新後,電腦就無法開啟。

 

一開始微軟不想承認是他們的問題,推托說可能是硬體的問題..等;我回到原本買電腦店家把硬體問體解決後,微軟依舊無法解決發生問題。

 

已經3次到市政府消保官、微軟委託律師會議,他們的誠意只有2次免費線上服務? 

 

同時有看到一些新聞也有類似的案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628/724727.htm 

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96926 

 

因為已經無法透過市政府,之後需要透過法院來審理,想請問可以怎麼主張呢?

 

謝謝大家

 

RYAN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美國有賠償成立之案件,在台灣仍需舉證證明確有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uchmelody 105-07-03 21:5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美國有賠償成立之案件,在台灣仍需舉證證明確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

想請問若要書寫訴狀的話,有看到有一些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p 

想請問我是否要申請民訴的案件的 損害賠償呢?

感謝

 

RYAN

Wilkins 105-07-01 23:03
因資方欠薪,導致員工申請解除勞資關係。已於勞工局與資方開過協調會。資方已於協調會議中已同意依法付資遣費與相關之前欠薪部份。但於目前為止並未履行義務。 在協調會時,協調人表示若資方未於期限內履行,即可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但若公司負責人已於協調會前有脫產行為,如何強制讓資方強制屢行義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7-01 23:38

欠薪的債務人應該是公司,而不是負責人個人。如果發現公司有脫產的跡象,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2 00:27

您好,

 

1、公司積欠薪資,則您請求之對象應為公司而非公司負責人,除非公司負責人於和解筆錄中表明願代為清償,否則無法對負責人強制執行。

 

2、可持具有執行名義之和解筆錄至國稅局查察公司名下有何財產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2 12:28

 1.首先,公司法人為獨立人格,與負責人主體不同。開協調會時,雖然是負責人來,但是該負責人是代表公司來(除非你所謂的公司只是獨資商號)。

2.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成立的內容可以作為執行名義,但依第一點說明,您要強制執行的對象應該是公司,而不是該負責人。

天仁茗茶 105-06-30 16:28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

小弟之前被詐騙一筆接近7位數的款項 

警察有抓到一名剛滿20歲的詐欺犯(剛記錯記成19歲,抱歉)

近日刑事民事判決都已經出來了

我也收到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了

我之前的委任律師是叫我去強制執行拿債權憑證

但由於對方20歲而且自稱詐騙的錢已經全部花光

名下目前沒有財產

他的父母也不願幫他還

他也正在服刑沒有工作

所以我如果去申請強制執行不但無法拿到錢還需支付執行費用

但是不執行又好像會失效

現在不知該怎麼做比較好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哥能否給小弟一些建議

麻煩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17:01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有說一定要強制執行,可定期至國稅局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在查到對方財產後再做強制執行。

 

2、因被告未滿20歲,是當時訴訟中應一併以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為被告,請求父母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天仁茗茶 105-06-30 17:0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 ... (恕刪)

那應該是剛滿20(抱歉我記錯)

那時候對方剛好成年

所以無法對其父母求償

對方父母離異

對方父親名下有一間房子

本來談和解時對方父親本來願意拿他房子做抵押

但回去之後再聯絡時又不願意了

訴訟過程我已經花了十幾萬了

現在很擔心一直花錢但是討不回來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若有列其法定代理人為被告,則可以針對其法定代理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30 17:42

您好!

若查無財產,可以向執行法院陳明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先繳納1,000元即可聲請直接核發債權憑證。等日後發現債務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再補繳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毛妹 105-06-30 15:21

爸爸去年3月突然心肌過世,當初什麼都不懂就全權繼承了,只有二媽辦拋棄繼承,但她辦完後又跟我們索取爸爸的勞保津貼,我們也傻傻的給了她,之後她就沒消沒息了,重點是繼承完一個月收到通知,爸爸有一筆車貸貸款,金額22萬多,之後談妥後變8萬,但之後債務公司就沒消息了,以為就此結束,到前一禮拜又收到債務公司寄的強制執行通知單,說要結清這筆債,金額變8萬5,但是不能分期,分期的話要付全額22萬多,8萬5要一次清掉,我一個月才2萬3,分擔家計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沒存款,弟弟正在當兵,也沒什麼收入,妹妹也才剛要上大學,正在打工,更沒收入,身邊親戚沒一個願意幫忙的,爸爸的那筆車貸原是跟銀行貸款的,後面銀行轉給外面的帳務公司,但那台車是在我們都還小的時候買的,所以根本就不清楚這件事,連自己的媽媽也不清楚,因為爸爸什麼都沒說,之後打去問債務公司才知道真正事情的由來,爸爸分36期1個月8790元,最後只繳9期,之後在95年3月車被法拍掉146,910元,所以還有22萬多沒繳掉,但我家從小就不怎麼和樂,所以根本不了解爸爸媽媽的那時的狀況,到後來我高中去外縣市讀書就更疏遠家裡的人,所以關於那台車我到去年才知道有債務的存在...

我想請問有沒有辦法把這筆債務清掉,或以最少的金額來償還?我家現在只有媽媽弟弟妹妹我們又是中低收根本無法解決這筆大款項

你好:

可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若父親還留有遺產,就要依民法第1162條之1規定,按債權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 若無任何遺產,則無須以自己固有財產償還,將來債權人提出訴訟請求清償債務,可以提出答辯。
阿成 105-06-29 17:12

請問律師,對方欠我錢,有去強制執行,他名下有一部正在貸款的車子,但第一順位是金融機構,若車子法拍後,剛好法拍的錢只夠還第一順位而已,還不到我這邊。他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勞保所得,那這樣我只能每年去法院執行看看他有無動產動產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2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由債款的債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2、您可以查到對方的財產就去執行,否則只要在逾越時效之前重複申請即可。

泡泡龍 105-06-29 13:42

大家好,

小弟與人合夥投資,與債務人有一筆本票債務糾紛債權人名下查無資產(法院發給債權憑証),而背書人(債權人的妹妹)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但小弟另一位朋友對這背書人的支付命令通過了,也查到背書人的名下有財產,正在聲請強制執行。請問各位,我是不是直接繳錢起訴債務人?整個起訴流程會不會勞名傷財,到時又要補繳很多費用?

 

煩請各位為小弟解答。

謝謝。

您好: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就會進入訴訟程序,您需繳納約債權額百分之一之裁判費

小慧 105-06-29 00:50

我莫名收到本票強制執行通知,本票非我本人親簽,被偽造,我也於20天內提出債權不存在,為何房子還被查封強制扣薪?請問我還除了提出停止強制執行以外,等提供擔保金,還有哪些狀書需要提出的嗎?我非常擔心房子被拍賣,還有什麼是我可以主張的嗎?

若協調庭不成功,是否就進入訴訟程序?是否可要求筆跡鑑定,若勝訴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以及請假開庭的損失,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9 01:14

以偽造本票為由提起確認之訴後,可向執行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若因對方提供擔保獲許可繼續執行,則您亦可提供擔保請求停止強制執行。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目前只能先聲請停止

原則上應該是不會繼續執行才對

建議你告知完整目前狀況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0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9 0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fy 105-06-28 17:59

甲教唆乙對丙利用藥物使其昏迷  再實施強制性交  乙聽從之  甲並對乙提供一包其所稱之安眠藥  事實上是一包含有致死毒物之安眠藥   因甲早就有使丙死亡之決意  乙利用該包之安眠藥對丙完成迷姦  且丙也隨之而死亡  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勇阿 105-06-28 15:00
請問:我因為被朋友爽約 一時不爽去租屋樓層敲門 朋友沒回應 一時不爽拿了2雙朋友鞋子到樓下子母車丟棄,還把朋友機車牽沿路牽到過1個紅燈 旁邊的國小圍牆停擺在那裡。 監視器有拍到 全程都是牽動車子的話面,只是想捉弄朋友,卻朋友報案變成竊盜 這樣會判刑多久阿? 絡不上對方怎麼辦? 那強制罪要判多久阿?     之前有個人誤點  那就會被判刑責嗎? 誤點超過6-7年 對方邀求賠鞋子 2天座車的費用 這我能做到 可是他還邀求我要賠他個人這兩天他要追出來繳他個人的易課罰金 這樣要怎處理呀?

你們將他人的鞋子丟棄的行為,不會構成竊盜罪,但是會構成毀棄他人之物品罪,這個罪的處罰比竊盜罪輕,且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建議向被害人道歉並賠償被害人鞋子的損失,看被害人是否願意與你們和解撤回告訴。

至於將他人的車子牽到房子的對面的行為,這個行為也不會構成竊盜罪,因為你們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你們如能證明車子只是移動而已,檢察官應該會相信妳們的說法。

簡單回答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105-06-27 22:05

本人在105年4月初 

在工地與人發生口角(我未罵3字經)

事後30分鐘 他找另外2名男子包含他共3人

圍毆我...之後另一名男子把我拉起來

架我脖子 到外面他的車上逼迫我簽10萬本票 

之後報警 驗傷~(頭部2處血腫 ,臉部背部各18公分長紅腫)

於6月中有開一次庭 判對方傷害罪 及304強制

法官有問他們要不要和解 他們說要...我也說ok

目前給他們一個金額是10萬賠償~(不給殺)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和解不成

他們共3人加起來會不會罰 比10萬還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票據屬於遭造施以暴力而簽立,可以主張票據無效。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受有簽立票據、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的損失,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並提起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訴訟

3、3個人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倘若准予易科罰金的話,通常會超過10萬元,不過也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