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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o 102-12-28 15:24

我今年10月與男友生下一名男嬰,但我與前夫分居多年到今年8月時離婚,現在我要報戶口小孩父親欄是前夫的所以一直遲遲不敢報。小孩將由男友認領並約定姓男方由男方監護

1.我應該要請前夫出面做"否認親子關係"還是請男友和孩子做"確認親子關係"呢?

2.以上兩個方式我前夫都必須出庭嗎?

3.孩子要先報戶口還是等以上判決書下來再去報?

因為小孩沒報戶口,他不能打疫苗也很怕他會生病,所以很急!!

至於通姦罪的部分暫不是問題可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謝謝各律師幫忙

 應該由你為原告,對前夫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和前夫當被告),提起這訴訟有時間限制,要注意,出庭是你、前夫還有現在的男友,戶口先跟戶政機關聯系,說明必須訴訟來確定孩子法律上地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您所生之子,在法律上仍會先推定是由您與前夫所生,所以您需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待勝訴判決訴訟後,您男友才能認領,至於戶政部分,您仍可以先報戶口,將來確定判決後,再持判決書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否認您前夫與小孩之婚生推定,再由您男友對該小孩進行認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iao 102-12-31 16:27

有朋友跟我說,最新法律是可以不用和前夫去提否認親子關係,只要和生父做親子鑑定提確認親子關係(強制認領)即可這是真的嗎?

因為目前我已經離婚 男生也未婚,小孩戶口也還沒報,法官會知道我什麼時候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2-31 20:48

您好!並沒有您朋友所說的那種最新法律,本件還是要先提否認推定生父(即前夫)之訴,再由真正生父認領離婚日期法官一定會知道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12-19 20:45

和另一半分床已達四年,分居一年半。想要離婚但不放人:

1. 先生當初創業我父母借資,因當初相信其為人未簽借據,也任憑他分配股份,因此我也持有49%公司股份並兼任監察人。期間擔任會計因有時急用先用提款卡領用小筆金額〈大概20次上下,每次可能一兩千或有到五千〉。後來有將錢補回,但當時尚未鬧翻未簽和解或還款證據。現在因離婚,他咬定資金當初是贈與借款、並要告我侵占背信等罪名。當初父母轉帳有銀行明細、在談判時也有錄到他提還款的字眼。想請問的是我的罪名是否成立及資金是否有辦法取回?

2. 2010年將信用卡給我刷,但帳單寄來都直接我自己付款,他連開帳單都沒有,去年分居將卡還他。現在咬定我偽造文書,請問是否成立?

謝謝。

 侵占背信確實有被起訴的風險,可能要從主觀要件來辯護以求不起訴,借款部分證據夠不夠要看你手上的證據詳細內容,有提到還款,但有提到多少錢? 何時借的? 清償日期等? 偽造文書的部分,就比較容易打到無罪,訴訟不是當事人一方說的算,你說事實是如何如何,但檢察官,法官就一定會相信嗎,不一定的,訴訟技巧才是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離婚事由,依題示情形,或許可能構成第2項規定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可訴請離婚。再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第1057條規定,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給付。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者,就您題其關於侵占詐欺偽造文書之相關罪名,均有其對應之刑法構成要件,如侵占須證明您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詐欺須證明您施用詐術及對方之損失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偽造文書須證明您為無權製作文書之人,以上無法構成相關之成要件,均會被認為不成立犯罪,而為相關民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莉 102-12-19 04:34

我已跟我先生分居多年已無夫妻之實,如何申請離婚?該做些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與配偶已經分居多年,然仍必須探究當初分居的理由為何,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請詳述,以利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無法定離婚事由,須視您分居之時間有多長,能否達到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之前項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實務上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多年,是可以起訴請求離婚的,另外針對夫妻財產,和監護權也要一併提出,一次處理好,避免後續麻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bebe 102-12-19 00:04

夫妻相處沒感情.已多年無夫妻之實,但育有一子6歲

女方對男方雙親不尊重,未曾開口稱呼爸媽

結婚後即長久住於娘家,不願與夫家住

一年前分居,女方在男方要求下一個月偶爾回夫家住一天

小孩帶回夫家也不讓男方雙親觸碰

小孩幾乎都給娘家的照顧

女方未有固定薪水,一個月要求男方給予2萬生活費

女方曾說過男方若外遇則要他的命

但沒有證據外遇

 

現在想訴訟離婚但想爭取扶養

請問有機會嗎

一、離婚有機會,以雙方分居多年等等主張婚姻已有重大破綻,進而起訴請求離婚。二、要爭小孩監護權難度恐不低,因小孩長期皆由女方照顧,現六歲已有自主表達能力,則於考量小孩主要照況者之情況暨其主觀意願,男方恐較不利,需尋找有無其他突破空間。三、以上,謹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該規定第1 項違法定之離婚事由,依題示情形,因夫妻依民法第1001條規定,負有履行同居之義務,若其不履行,可能有惡意離棄之離婚法定事由。又其對您雙親亦不尊重,若情形嚴重,亦有可能構成對直系親屬虐待之離婚法定事由。或可能有第2項規定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再者關於監護權之部分,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又法院之判斷標準為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是此,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穩定之工作,穩定收入,有時間照顧子女,提供子女良好求學環境...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毓 102-12-07 10:05

與男方已經沒有感情,我主動分居也提出離婚,但男方一直不肯離婚小孩現在由我扶養,不知道如何辦理離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好,目前依法僅能協議離婚或是尋求法院調解和解或裁判離婚

2、就裁判離婚的部份,依法您必須有法定事由始可訴請離婚,如遭到家暴、對方外遇、對方犯刑事案件或是有其他無法共同生活之證明等,請您詳述兩人相處情形,以利協助。

102-12-01 09:34
你好:目前與先生已分居(因家暴問題,等待保護令核發中也提告傷害) 能否申請孩子暫時監護權?該如何申請? 與先生兩人都有意願離婚卻因孩子監護權談不攏(男3歲4個月,女1歲6個月),因夫家是小孩原生家庭而我目前已回外地娘家居住約一個月,如此是否會影響日後判決結果?
1.除非你有案件在法院繫屬中 你可以聲請法院核准暫時處分 暫時在你們離婚案件確定前 由你監護子女 2.如果沒有提聲請案件在法院 代表你們目前還沒有糾紛發生 法院是否可以核准暫時處分 依現行法令應該是有疑問的 3.你們可以先協議離婚 再透過法院裁定子女應由誰監護
李怡 102-11-24 03:20

目前已經分居狀態

昨天男方家長態度強硬說

我堅持離婚的話就要讓我連探視小孩權利都沒有。

他們一直用這點來要我搬回去……

可是我對我先生已經心灰意冷了。

我想請問我是否能先簽字離婚

在去法院申請探視權

還有我工作職業是陪喝陪唱並沒有賣身

這份工作是在還沒分居時我有經過先生同意才

上的。

 

 

 

 

 

可先協議,如果無法協議,再向法院起訴,離婚連同監護權一起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我國倘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是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通姦等,倘若您都無法提出,則必須由法院認定雙方是否確實無法持續婚姻,並非單方面想離就離的,是否略述您想離婚的理由,以供判斷?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究竟誰比較適合擔任照料子女之人,建議您應該詳細斟酌此部份,倘若您的職業是您所述的工作,恐多少有不利宜小心爭取。

rabbit 102-11-24 00:10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你好: 關於協議離婚部分,可以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母親單獨行使,父親可以取得探視權,但是無法拋棄,也無法斷絕父子關係。如果父親未提供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等到孩子長大後,可以以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而減免其對父親的的扶養義務。 以上謹供參考。
rabbit 102-11-24 00:09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這離婚協議書當然是有效力的 如果你對於撫養費不是那麼在乎 建議你可以跟他簽立協議書來換取離婚
rabbit 102-11-23 14:34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14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您先跟對方分居,再請求分居期間的小孩扶養費用,基本上一人九千,其他詳情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rabbit 102-11-23 16:5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您好~我是居住在雲林,但若離婚後會搬回台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離婚,對方仍需負擔扶養費用,所以若您們合意離婚,一定要把條件訂明,若是要訴訟離婚,也可以一併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de 102-11-16 03:35

律師們你好

因前些日子先生要脅帶小孩一起自殺 當天通報113前往協助也至警局做完筆錄

目前已申請通常保護令中 與先生分居

但先生現在跟孩子住的房子是我還未認識他之前就已經買了

現在他表示未離婚具有屢行同居的意務 不肯搬離我的房屋

且不肯跟我先簽署分居協議書 不斷再逃避

請問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跟我簽字離婚

您好,由於他應該不是有侵占意圖,侵占應該不會構成,我建議你可以在保護令中要求他搬離,另一種方式就是把房子過戶給其他人,由其他人提出遷讓房屋訴訟,逼他離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可起訴請求離婚,之後其他的問題就比較好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於通常保護令事件中聲請命對方遷離該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de 102-11-18 05:08

可是我的房子已經要再12/1租給別人了 那可以用這個理由把他趕走了

因為之前已經寄存證信函給他了 他也沒有任何表示也沒有要協商的意願

可以請警察到場 強制請他搬離嗎?

阿哲 102-11-14 21:39

父親長期與母親失和,但是沒有離婚也沒有分居法律上還是有婚姻關係,近期父親因為中風半身不遂,他的兄弟姊妹得知父親的情況後,開始想要得到我父親名下的一棟房子,具地政的服務小姐說,有一位自稱我父親弟媳的人到地政請人將房子過戶到父親弟弟名下,但沒有成功,地政的小姐跟他說去請代書幫忙,這時我該怎麼辦才好,另外在失和期間父親和他兄弟姊妹關係密切,如果在我與我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有立遺囑,那我要如何將這遺囑失效?如果之前我父親有給他們委託書,他在我父親在病床上無法講話的情況下,偷偷的將房子過戶,那我要如何要回來?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22:06

若父親只是中風意識尚清楚,要過戶給誰?要不要立遺囑?都是以父親的意思為準,即使是配偶或子女都沒有權利干涉。以上謹供您參考。

原則上只要遺囑符合法定要式之規定,即屬有效之遺囑,但另外還是會有特留分之問題。
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既未能保留其特留分之最低法定限度保障,系爭遺囑當然即屬違反持留分而會有實質效力之爭議,則若繼承人則依法主張其違反特留分之部分為無效,自然也就無法再依遺囑內容而辦理。

綜上可知,預立遺囑基本上尚不致使法定繼承人全部都拿不到,另外也應注意的是可能遭到以生前處分方式來減少應繼財產之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您有無回去照顧您父親呢?

相關財產的處置是您父親決定。

如何簽立遺囑,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classic-blog.udn.com/lutong01

JC 102-11-04 13:24

請問如果雙方分居後, A提離婚訴訟但是敗訴.
離婚訴訟所有的事證都是離婚訴訟前發生的.
在第一次敗訴後, 多久還能再提離婚訴訟呢?
當一次訴訟中的那些事證還能再拿出來用嗎?
因為雙方多年處於分居, 幾乎不連絡, 所以並無新事證, 這樣還能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呢?

您好

如果分居達兩年以上

可以用此作為理由提出離婚訴訟

主要訴求點就是兩造長期分居

因為分居時間越長

如果對方也都無意願挽回

那雙方過失會逐漸變成一樣

所以這要看時間長短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30

 只以分居為由的話,分居期間要很長,法院才會准予離婚

JC 102-11-04 13:03

請問如果第一次離婚敗訴, 這樣多久後還能再提離婚訴訟呢?
當一次訴訟的事證還能再拿出來用嗎?
如果不能, 雙方目前已分居一年多, 幾乎不連絡. 這樣還能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呢?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29

 以分居為由訴請離婚通常要期間很久(十年以上),一年通常不會通過

小靜 102-11-01 01:55
你好 我老公在大陸有外遇,他選擇小三不要我和小孩, 因為小孩一歲有育兒津貼可以領到五歲, 所以沒有簽訂離婚協議 請問是不是真的離婚就沒有育兒津貼? 現在我們只有簽訂分居協議 效期是5年,上面註明他每個月給小孩的養育費和台灣的房租 協議書有雙方簽名和手印 這樣是否有法律效應? 他說他台灣名下沒有存款跟房產,所有的存款和房子都在大陸 他說他人在大陸 如果要走法律我也拿他沒輒 想請問之後如果他要付不付的時候該怎麼辦? 朋友告訴我說在大陸的法律 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之後協議離婚 要怎麼處理分配? 人在對岸是不是就真的沒辦法對他提出法律訴訟

您好,在大陸的財產,也是屬於他的財產,一旦離婚,就是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您還有贍養費可能可以請求,撫養費的話,無論如如何,他都必須負擔,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的丈夫所述拿他沒輒云云,應該是有關強制執行的問題,若其財產、所得來源均在我國司法權管轄權所及之領域以外,則日後要以強制執行來實現債權,會比較困難,此涉及我國執行名義域外執行之問題,當視該地區之司法高權有無承認我國判決或執行名義或許可強制執行之機制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UKA 102-10-28 23:04

原來和對方結婚,育有一女,但結婚一年來,對方幾乎不照顧小孩,連工作都有問題時常更換,到孩子三個月多換我出去工作,上班期間,保母費和奶粉等等是雙方共同支付費用,但採買用品和照顧都是我自己帶的,對方也不曾給生活費,最後感情不合,但對方不願放手,還拿孩子當籌碼,於是就先離開去外縣市生活,因為對方有家人支持,我沒有娘家的支持,加上目前的工作無法養我和孩子,對方現在是八大行業,目前已經分居四個多月,還未回去探望孩子,一開始有寄小孩用品過去,日前對方用FB傳訊,說願意離婚,但孩子他會照顧,現在很無助,因為現階段無法有能力照顧,加上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等也尚未協議,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對我有利,我是想等工作穩定有能力後就把孩子接過來同住,不知有何方法?或者擬定對我有利的小孩扶養條件?感恩熱心的律師們願意幫忙回答,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離婚已有共識,則可循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應將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等一併納入離婚協議書內,以避免日後再生糾紛,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Taya 102-10-26 16:14

父親:退休警察 退休俸 半年領一次30萬  母親: 家管 無收入

我跟我姐姐 每個月共拿1萬給母親當生活費

父親跟母親已分居超過7年 目前是 我跟我母親同住 

近日因父親回家要求子女幫忙貸款 給他錢 不願意幫忙 就提出要跟母親離婚拿房產

母親名下有2間房子 都是她在婚後購買的 當初沒去設定 所以應該是 法定財產

現在還沒到 協議 跟 訴請離婚 的局面 母親想要先把一間比較大的房子

叫我去跟銀行貸款 跟 我母親做買賣的方式 把房子變成我的名下

我想請問的是 這樣就算之後 我父親去訴請離婚 房子還會被他追討回去嗎?

房子公告市價 450萬  220萬用贈予 剩下230萬  我要跟銀行貸款

PS. 不願意分給我父親的原因是 從小到大 他除了在外有欠債(我母親幫忙還)

      還跟我母親這邊的親戚拿錢 也沒還 也不幫忙支出家裡開銷 他在職的時候

      月收入 近8萬 可是也都沒拿回家 這種人 還有臉來要求分一半

沈恆 (沈律師) 102-10-26 16:51

您好!如果是假買賣,那是無效法律行為,房子還是屬於母親的,要納入計算分配;如果是真買賣,則母親賣房子必定有所得,該所得還是要納入分配,且可能有民法第1030條之3的追加計算問題。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芙琳 102-10-26 13:35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10-26 17:08

其實捏造的事實騙不了人的,只要準備好證據,將您所述的事實清楚地告訴法官就可以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芙琳 102-10-26 18:18

 非常謝謝沈律師的熱心回覆!
不知關於夫妻財產共有的負債問題,她真的可以只憑婚姻關係存在中,
她不顧反對所買的房子,就要我弟共同負擔一半負債嗎?
我們要如何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3:04

您好!只有「共同財產制」才需要以共同財產清償所負債務,否則債務要各自負責;但「共同財產制」必須夫妻以書面約定才有效。因此,您應先確定是否確實有書面約定「共同財產制」?如果沒有,就不用擔心。以上謹供您參考。

均媽咪 102-10-25 12:13

因為先生屢次被我發現他嫖妓;因顧慮孩子才一歲而已;從懷孕到生產完~原諒了無數次

與他結婚一年多;我隱忍了他的脾氣和他易怒的個性'言語上的暴力

中秋節那天第一次動手掐我脖子兩次

但因為離婚他不答應

所以我想與他協議條件~若不答應就只能離婚或者分居

協議條件該如何有法律的效力

因為我才24歲真的法律問題懂得不多~希望盼給我解答~找律師處理費用貴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內容如何擬具,則應先視您的條件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V 102-10-23 09:46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您並無意離婚,只是夫妻雙方溝通產生問題,建議可以先請配偶出面,雙方進行溝通討論,以謀求解決之道;如對方拒絕出面溝通協商,您得以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要求對方出面協商履行同居之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V 102-10-23 09:15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可以訴請離婚,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酌定探視。

2、請說明您希望往哪個方向處理,以利回覆。

FUJI 102-10-14 19:13

抱歉有多個問題詢問

女方與男方結婚多年 於上月分居(未經協議)

想問

1 若男女皆搬離原住所 是否就不能告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並且 若男方將戶籍遷出 是否就可以告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2 分居後,男方帶走冷氣與汽車,其中,汽車登記於女方名下,是否可告男方侵占

又提起訴訟前,是否需要留下 告知對方歸還汽車 之證據

3 又 如有正當理由 分居 男方應給付生活費

其中 正當理由如何舉證(男方說沒錢繳房貸而搬離原住所 這樣算嗎?)

扶養費之要求,是否因為分居 也需要提出正當理由?

4 婚後購有一房,置於女方名下,女方可否贈與二等親?

道德義務上之贈與應如何判斷?(該二等親口頭告知女方,願以等價房屋交換,是否就構成?)(若構成道德義務上贈與,是否離婚時,就不算入剩餘財產分配?)

 

5 若男方私自將自己與小孩戶口遷出,是否有法可告?

 

以上請各位不吝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履行同居義務部分,有關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協議,倘若未為協議或是協議不成,得聲請法院定之,因此不是搬家與否的問題,也不是遷戶籍與否的問題。

2、另,倘若夫妻不能同居,亦需看是否有正當事由,如有遭到家暴、因為工作地點、照料親人等原因,均可拒絕履行。

3、有關侵占罪的部份,該車遭開走之後,是否有拒絕返還或是排除所有人的使用,倘若是的話,才可能構成。

4、有關扶養費,就小朋友的部分,由夫妻以經濟能力分別負擔;夫妻本身則必須無謀生能力才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5、有關該屋的部份,登記於女方名下,倘若是贈與女方則屬女方無償獲得之財產贈與所獲得之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歸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倘若只是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則女方不可以任意轉贈他人,男方可以請求返還。與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追加計算,就履行道德上義務之相當贈與,無涉。

6、未成年子女戶口必須有父母雙方之同意書,倘若未經同意偽造該同意書,則涉犯偽造文書罪。

小潔 102-10-08 15:58

結婚快2年,育1子1歲,與夫家關係已經破裂,我以要回娘家跟我媽一起做生意,並且一起照顧小孩為由搬回娘家住,並且說再加上關係破裂無法再繼續生活,先分居冷靜一下,丈夫當下也回說「隨便你」,搬回娘家之後開始協議離婚監護權的問題一直談不攏,到現在搬回娘家三個月都沒給我半毛錢,這樣我可以並告他遺棄並訴請離婚嗎? 因為夫家經濟比較好最後小孩監護權仍會判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8 17:2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遺棄罪的部份,必須是無自救力之人,也就是有生命危難的人遭到遺棄才可能構成。

2、離婚的話,原則上需有法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外遇等,倘若單純不合、或分居,必須情節重大始可。

3、法院審酌監護權的部份,會全盤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小朋友的能力、與小朋友的互動、跟小朋友的意願等等,不會僅憑經濟能力判斷。

4、由您所敘述的狀況,您的配偶恐難成立遺棄罪,又離婚的部份因為敘述過於簡略,因此無法判斷是否構成情節重大而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請詳述)

5、另外,小朋友的扶養費,夫妻必須依據經濟能力一起負擔,就算離婚了也一樣,因此您可以向配偶請求小朋友的扶養費。


DR 102-10-08 21: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遺棄罪 ... (恕刪)

原因其實就很常見的問題,婆媳問題、觀念、價值觀、理念不同,經常為了小孩、金錢、相處方式爭吵不休,主要原因應該是丈夫愛喝酒,平常下班就是只想玩電腦、看電視,放假就是找朋友喝酒,都不肯陪小孩,不肯幫忙家事。

而我是因為要自己帶小孩所以才辭掉工作,我是單親,娘家也不好過,目前都是花費自己的存款,在這樣下去生活都會有困難,兩方都堅持要監護權,這段時間他們不給我生活費,我要帶小孩又無法去找工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確實可以證明配偶有酗酒的習慣,我國法院可以接受此一原因當做離婚事由,並且是法院審酌監護權的重要因素。

2、倘若子女扶養費有急迫困難的話,此部份可以於起訴後先請求暫時處分,要求對方於審理期間就先行給付扶養費。

3、建議您蒐集完證據之後,便可以依法起訴。

甯甯 102-10-07 13:17

想請問律師

我和我的先生已分居快半年,當初是他趕我出門且拿走住家鑰匙(有下line的對話內容),至今他對小孩生活費用不負責,且故意擺爛,還威脅我說,要以我離家半年為由,訴請離婚。他說如果要二願離婚,就要答應他的條件(不可拿錢,也不給小孩生活費,但大節日他要帶小孩外宿)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我不想答應他無理的要求兩願離婚,我想要用法律要他付小孩生活費,這樣可行嗎?我該怎麼做?

若他以我不回家為由,對我寄出存證函,我該如何做才對我有利?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可能對您提起履行同居之訴,但您仍可訴請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另可以請求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3:44

 如果他趕你出門,可以做為訴訟請求離婚的理由。 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www.wewon.com.tw

小孟 102-09-06 09:10

您好:這幾個月我正在打離婚以及兩個小孩監護權官司,目前情況是對方請律師不願意離婚,他有家人可以幫他出錢,但我沒辦法,所以他請律師代他出庭,並且說不願意離婚,實際上已經在根本是無法生活下去的了。對方的薪水約68000左右,而我的薪水是40000左右,但對方的職業是賓果西餐廳電子遊藝場主管職位,而我是科技公司行銷助理的職位,並且對方有寄出存證信函內容表示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欲離婚的意願,但是要求我必須回去履行夫妻同居義務,我有存檔跟他LINE對話的內容,有他恐嚇的對話以及謾罵的對話,並且故意玩弄,就是莊孝威,當初分居時兩個小孩都是我帶著,為了要讓我回來,他欺騙我,將一個小孩帶走,目的就是要我低頭回去,還要我把當初買來送給我的車子還給他們,他恐嚇我,騷擾我的家人,還有家暴紀錄,並且還跟蹤我,打電話或傳簡訊來特地告知,我目前的行蹤等等,這些有存證的,破壞我的交通工具,以前還不給生活費,要我跟小孩喝西北風,我還有他跟別的女生脫光光親密的影片,也不知道是何時拍的,這些是在電腦裡面發現的,都已交給法官,他薪水比我多快一倍,但是他還有一個大女兒,而且提出對我不利的都不是事實,我可以完整的詳細述說所有情況,況且對方的家人無法替他照顧小孩子,他也不可能照顧小孩子,連替小孩泡個奶粉都千百不願意,並且對方曾在私下對談中說他們只要男的,女的不需要,但現在他連女兒也要跟我爭奪,我的能力可以工作同時照顧兩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自己這樣帶大的,可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我是否可以獲准離婚,獲得兩個小孩監護權,要求贍養費的勝算大不大,我還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麻煩您們了!!謝謝

 你已經提出對方與第三者不堪的自拍影片,另外對方還有家暴的紀錄等,在訴訟上你應該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的不堪同居之虐待、與他人通姦及第二項為離婚的請求權基礎,勝訴的機率還算頗高。另外,關於小孩監護權,你需要提出是否有備援的系統,例如你的娘家等有沒有辦法在你無力支持時,可以幫你一把。另外,小孩以前都是你在帶,請提出相關的資料,並請法官讓小孩出庭表示意見。小孩扶養費部分,對方需要負擔一半,你也需要負擔一半。

小孟 102-09-06 09:41

家裡有弟妹跟媽媽可以幫忙照顧,對方自己有提出他上班時數常無法照顧小孩,家人可以幫他照顧,並且家人也沒有與他同住,況且他的父母親身體都有狀況,還要照顧高齡93歲的祖母,兄姊的生活狀況也不是很正常,目前我與妹妹同住,與妹妹都是在科技公司上班,朝九晚五的工作,若有臨時狀況時需要協助,妹妹可以幫忙照顧,不知道與小孩子生活的照片以及小孩在幼兒園的聯絡簿是否可以提出來呢?!小孩目前都還小,一個三歲一個兩歲,所以無法讓小孩出庭表示意見,我提出對方與別人的不堪影片,是否會被提出侵犯隱私權或者其他罪名呢?因為電腦是他買得但是都是共同使用的。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

以您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有家暴記錄、還有與第三者裸露親密之照片,看起來離婚機率應該不低,至於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依小孩最佳利益審酌,所以請儘量提出小孩跟你比較好的優勢(舉凡經濟、環境等),另外就是扶養費部分,不管監護權歸誰或者你與先生是否離婚,先生至少都要負擔一半,這部分您也可以請求。

小孟 102-09-06 09:57

好的!!謝謝您們~~請問除了這些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嗎?!還是需要預防什麼呢?!

小紅 102-08-21 00:24

父母結婚多年,母親在外工作,父親是職業軍人退伍,兩人都已屆退休之齡,小有積蓄,原以為靠共同存款和父親的退休俸,兩人晚年生活可無虞。但近日發現父親有外遇,並要求與母親離婚

父親數年前就曾有外遇,在母親的原諒下重返日常生活,但最近又再犯,並且坦承不諱。為了顧及情面,母親並未找徵信社捉姦,也不願與父親離婚。父親因而改為要求分居,母親不得不同意,但跟父親說必須將所有財產 (房子及存款) 轉至母親名下,並且每月支付二萬元給母親作為生活費用,以免母親老年生活沒有保障。

母親的朋友聽說後,警告母親,如果現在離婚的話,因為父親有不忠之事實,母親在財產分配上可以獲得較好的補償。但若只同意分居,過了幾年父親還是能以兩人並未生活在一起、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而訴請離婚。到時父親不僅有權平分財產,將兩人共同的積蓄拿到外面給小三,而且父親若在外面為了小三舉債,母親還有可能必須幫父親還債。朋友還說,雖然父親現在答應每月給母親二萬元,但若之後不付,母親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將來可能需要請人照料,母親很擔心經濟狀況。結婚多年,母親也不希望斷然離婚,但朋友的意見讓她很不安。

請問,分居後,父親真的可以因此訴請離婚嗎?

父親的債務,母親需要幫忙償還嗎?財產分開制可以避免母親名下的財產被拿去還債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父親答應每月支付二萬元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呢?寫協議書有用嗎?

若留下証據証明父親是因外遇導致分居(如錄音等),父親日後要求離婚的話這項証據還有用嗎?

母親應如何讓自己更有保障呢?(要求父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權?這有可能執行嗎?)

1.只能說如果母親有縱容父親外遇情事 將來要訴請離婚 或許會增加難度 2.夫妻長期不共同居住 沒有婚姻生活之實際 這將來父親確實可能以婚姻發生破綻訴請裁判離婚 3.如果夫妻雙方協議支付一定生活費用 這些協議都會有效力 4.至於如果父親負債 這跟母親原則上沒有關係 部會影響母親財產 5.令夫妻財產分配上 這部分最多就是 父親跟母親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小紅 102-08-22 19:51

謝謝律師回答。

 

目前家母是想要在不離婚的前提下,和父親寫分居協議書。

協議內容大概是這樣:

父親必須同意,日後不得以兩人並未共同居住、婚姻難以維繫為由而訴請離婚

父親同意每月支付母親二萬元作為生活費用。

兩人去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同時,父親同意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兩人皆無負債)

 

請問:

父親若在協議書上簽字,那這份文件就有法律效力了嗎?還是需要找人公証呢?

如果他簽了名又不履行,可以提起告訴嗎?

 

父親簽了名之後,是不是真的不能以『並未共同居住為由』而訴請離婚

 

如果父親不付二萬元,母親可以依法追討嗎?

 

母親會想要先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是怕父親日後在外欠債,銀行訴請代位求償查封母親的財產。請問,如果現在父親在協議書上簽名放棄請求權,這樣有法律效力嗎?還是一定要等兩年直到請求權自動消滅呢?如果父親簽完名,幾個月後又反悔,他可以再回來請求嗎?

 

很多人建議離婚,但家裡還是希望父親能回心轉意,所以考慮得很多,也弄得很麻煩。先感謝律師的回答了。

 

顏小萍 102-08-16 03:27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您好:可先參考本人此篇文章,蒐集及準備相關證據。又如果分居多年的話,實務上有機會以1052條第2項獲准裁判離婚。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洽約會談時間。 http://windleo1.pixnet.net/blog/post/88135578
顏小萍 102-08-16 03:24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16 09:18
離婚分為兩願離婚(雙方和平分手)或裁判離婚(交由法院判決),如果真的走到這一步,但對方並沒有傷害您(身體或心理傷害),也沒有通姦,或惡意遺棄您,或有不治惡疾(包含精神方面疾病),或生死不明滿三年,或因犯罪而被判刑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那麼建議您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討論兩願離婚之可行性。如果有前面我說的情形,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比如說驗傷單)與律師討論,謝謝。
顏小萍 102-08-15 14:46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1.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要有法定事由 不然就是夫妻間要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這些原告都需要提出證據說明 2.你起訴所指的事實 對方可能承認也可能否認 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委任律師協助處裡
顏小萍 102-08-15 14:19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是否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並且提供建議及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小萍 102-08-14 05:14

請問,如果我在沒有任何證據跟人證的前提,是否可以自己去訴請離婚???

但目前是已經分居狀態了,但現在就是對方電話不接,也不出面,那這樣我是否可以直接去訴請離婚勒???

可以麻煩律師們,給我個明確的解決途徑,真的不想在保持現狀。。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14 06:04

民法規定離婚事由有多款,至於分居需多長的時間,就實務上法院仍會參考其他事實及因素,無法很確定一段時間,如果台端認為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維持婚姻生活者,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亦非無可能,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顏小萍 102-08-14 08:51

那在請問,就是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而我有該去那找律師討論勒???

XiANG 102-08-13 19:49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可是我目前並沒有保留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我到底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
若我想分居,是否可行? 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還請各位大律師予以協助與解惑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訴訟階段,您可能要找個地方住,否則雙方的不好受,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小萍 102-08-13 12:41

可是前提是我並沒有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嘛?

而我又該怎麼做,才好勒??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嘛???

而我想請問,分居要多久,才可以訴請離婚??(是否有明確的時間)

請問,如果我想要訴請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而我又該去那裡訴請離婚,是否可以給我清楚的途徑嘛???

 你可找律師仔細分析你的個案情形,以判斷離婚訴訟是否可行。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14 06:02

民法規定離婚事由有多款,至於分居需多長的時間,就實務上法院仍會參考其他事實及因素,無法很確定一段時間,如果台端認為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維持婚姻生活者,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亦非無可能,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cindy 102-08-09 16:39

1.今年3月離婚,前夫只願支付3個小孩每月共1萬的扶養費用,我發現這些費用根本不夠給小孩生活,我想請問...離婚協議書雖然有記載,但我是否能再請求前夫提高費用的分擔?

2.還有去年3月前夫和我分居,籍故申請育嬰假及小孩的育嬰津貼,卻無照顧之實,實際照顧者是我及我母親(即孩子的外婆),我每個月支付孩子的保母費給外婆,前夫卻一毛錢都不拿出來,請問...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把保母費歸還給我,或是他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是不當得利呢?

3.他現在所騎乘機車是我的名字,要請他過戶他拖拖拉拉的,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盡快辦理?

" 希望律師可以回答~ 非常感謝!"

Jason 102-07-24 22:41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配偶之間不適合也已分居一年,然後我到高雄家事法院提離婚訴訟,法院也寄通知書給我要先調解,而我想請問是另一個問題,配偶的父親也已離婚,而他父親是一位非常不理性的人,動不動嘴上就說要打死人,然後也會做恐嚇的手勢,非常不可取,我想請問我該如何保護自已的權利,這算是恐嚇嗎?請問到法院若他父親也有來而又是與之前一樣,是否錄音存證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可提什麼告訴(恐嚇罪嗎),基本上我是不想這樣做,我只想要跟配偶平平靜靜的離婚,但我不得不考慮到他父親以往的做為就是非常不理性,我是想知道他若在如此,我能採取什麼的法律行動去嚇止他不理性的行為,還有是不是要錄音存證,謝謝
如果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 你蒐證後自然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阿智 102-07-21 12:21

我姐姐想訴請離婚
請問離婚訴訟的流程該怎麼跑?
還有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會根據社福中心問小孩子的意願做監護權的判決,那我想請問可以自願放棄小孩子的監護權嗎?其實甚麼都不要(贍養費,監護權都不要)單純的想要離婚,恢復自由!因為男方會對女方家暴(口頭上的威脅以及身體上的嚴重傷害),甚至對自己的母親家暴,而遭家暴後女方逃回娘家,男方亦不斷的對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精神騷擾!男方母親有申請家暴保護令!男方尚且沒有盡為人父的責任幫忙扶養小孩,賺錢沒拿回家,還回家拿錢出外揮霍!工作狀況亦不甚良好,屢次曠職!甚至在外面有小三,雙方分居已達3~4年,再加上婚姻期間男方有偷竊 傷害等等前科...女方只想離開這段婚姻小孩子的監護權亦不想爭取...請問以上能構成離婚判決嗎?
    我想重申,並不是我姐不要小孩,而是她婆婆說離婚可以,小孩子一個都不要想帶走...現在男方就是用小孩子來壓我姐...看我姐心軟...昨天我姐為了照顧小孩又跑回去婆家,男生一直逼她說今天就要把問題解決,拿出離婚協議書逼我姐簽,上面還附屬條件離婚之後無探視小孩權利,兩個小孩子歸婆家管!我姐最後簽了,男方結果又後悔!今天早上我姐一覺醒來討債的跑來找我姐說男方在外面欠錢,還說男方超貸40萬!男方信誓旦旦的說沒在外面欠錢結果今天還不是一樣的結果?討債的說,你老公欠錢叫我們找妳要,她說現在錢你在管!

    人生有許多無奈和現實,不是你想做甚麼就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候總要為自己想想,自私是每個人都會的,畢竟我站在我姐的立場為她想!我希望我姐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善待她!不放手怎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louisa 102-07-18 19:06

請問律師:

我與先生已經分居快2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是條件談不攏, 先生一直發簡訊騷擾我,還打電話給我的上司,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我有一個問題是 我在10幾年前有買公司的股票掛在先生名下, (當時公司還未上市目前已變成上市公司) ,先生不願意歸還給我, 反而說那是他的, 我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股票? (公司同事可以證明當初是我出錢買的股票,因為是用公司分配給我的紅利轉去買公司的股票) 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先生把股票賣掉之後的錢轉存到兒子的戶頭當作學費?
兒子已滿18歲, 目前跟爺爺奶奶住, 監護權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先生說離婚後不准我去打擾他們父子的生活, 這該如何處理呢?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下才能進行,如果你願意退一步或許會比較快談成。

如果雙方都沒意願退一步,那你只好想想對方有無通姦外遇的情形,直接提起裁判離婚,並請法院酌定親權行使及以判決決定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可幽 102-07-15 01:48
律師你好:因與先生感情不好,可說形同陌路,想分居搬回娘家,但若他以此提出離婚,我是否無法拿到補償(贍養費),因是我先離開家的?謝謝解惑。
1.是否構成離婚 跟是否有贍養費無關 2.離婚未必有贍養費 只有法院裁判離婚 且長期受對方扶養 才可能有贍養費 3.但你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102-07-13 18:39

律師您好:

朋友(女)目前長期和先生分居,先生在大陸工作

距離、個性等問題,已經長時間沒有互動

僅偶而討論2個小孩之事,才會講話

先生也只支付小孩費用,對太太則不理睬,也無經濟上支援

之後朋友從事無底薪業務工作,收入不穩定

雙方其實都有想離婚,但先生不願支付贍養費,所以一拖再拖

朋友想自已找律師處理

但她擔心是不是誰主動提出離婚,誰就要支付贍養費?

另外由於她收入不穩定,希望多少能向先生請求贍養費,這部份可能嗎?

(先生在大陸應有外遇,但朋友沒錢請徵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贍養費的請求,是以提起訴訟者無過失為前提,所以本件法官雖然有可能判離,但也有可能不會判給贍養費,所以若能夠協議離婚應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7-13 23: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贍養費的請求,是以提起訴訟者無過失為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之前就是贍養費問題,協議不成,才考慮找律師

但我還是會建議他們繼續溝通的

我如果照以下的理解跟朋友回答,是否可以?

若朋友「有」夫妻、家庭、養育子女過失時,是有可能判離,但判有贍養費的機會較小

若「沒有」相關過失時,但先生「有」相關過失,才比較有機會判由先生給贍養費 

 

 

may9582 102-07-12 11:30

律師先生您好:請問我先生他因沉迷網路聊天室不想再與我共同生活,他的意思是要離婚,但我怕拿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因為他沒有薪資轉帳無法強制扣款)所以我跟他提議分居,但分居後他要我不能管他的私生活,也不能阻止他另尋對象,這樣的話我該怎麼辦?因看過很多案例,先生有另外一個對象後就對之前的家不聞不問,我並不是自願要分居,我先生說我不離開的話他要搬走,這樣我該怎麼跟他談呢?再麻煩律師先生您抽空回答,謝謝~(目前是有談好每月付一半孩子的費用)

 1.如果你在分居時同意對方可以與其他女人交往(包含發生關係),將來如果你發現對方通姦,可能會因為事前的同意而無法告對方通姦罪。

2.關於離婚後的撫養費用部分,你只能請求先生支付小孩撫養費用的半數,雙方有約定費用數額者(最好約定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各期均已到期),將來可以直接以該數額起訴請求強制執行。先生沒有薪水轉帳,除非先生名下有資產,否則將來強制執行可能會執行不到錢。建議你請求先生支付一筆錢(撫養費的一定比例)給你作為條件,如果無法支付請先生找然擔保或找人提出動產作抵押,會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