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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5-07-06 01:04
和前夫已離婚10幾年,自從離婚後就斷聯。 前些日子接到戶政來電告知他死了,而其2位未成年子女要由我監護。 2位未成年子女,一直以來都是由他和他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照顧撫養。而我也已另組家庭,所以我想放棄監護權。 但他的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卻在訴訟狀上敘述對我不實的毀謗。 多年前,因為有小孩而和前夫結婚。前夫迷上線上遊戲,成天往網咖跑!我的媽媽因為疼女兒,還特地借錢買一台電腦給前夫,就是為了讓他能不要往外跑。前夫無業,也不努力找工作!第一位小孩剛出生,我還在坐月子,前夫還是成天往外遊盪。我記得我在做月子的夜晚,還跑到KTV去找他回家。回家後,他就踹了我的肚子!我很傷心的在他面前,割腕自殺! 隔天後,他很後悔對我做的事!我原諒了他。 但他還是不工作,成天遊盪!還常喝的醉醺醺,曾經還在臥房,就灑尿在抽屜裡。前婆婆阻止我帶小孩回娘家,她說帶回去之後,就不要期望她會幫我帶小孩。礙於我需要工作賺錢,所以我妥協了。而前小姑更是直接把小孩帶走,從此小孩就ㄧ直和前小姑睡在一起。 隔年,我又懷孕生了第2個小孩,前夫仍然沒工作,成天遊盪。我白天工作小孩白天拖前婆婆帶!晚上回家,就自己帶。因為曾有些不開心,所以我鮮少和他家人同桌吃飯。某天,前婆婆拿著租屋契約,要我簽名繳房租。前夫還常常讓他的表弟,自由進出我們的臥房,我常常被嚇到!和他家人對我的身心摧殘,我覺得我當時生病了。 在我帶第二個小孩到9個月時,某天,因為和前夫起了口角!對,又是為了他不工作的事,當時他跟我說需要小孩的保姆費,然後我去借現金卡給他。然後他打我推我拉我,把我關在門外。當時,我揚言要開瓦斯自殺,他才開門!然後,我就跑著小孩往樓上跑,要和小孩同歸於盡。 他的家人依然挺著前夫,覺得他沒做錯事。我當下,死心的跟前夫說,我要離婚。他們很強硬的說只能帶女生,而且不能再回來看小孩。因為身無分文又有現金卡債,怕小孩跟我受罪,所以我放棄了2位小孩監護權。 自此,我就沒再跟他們聯繫! 他們今天卻在訴訟狀上,說我從小孩出生就沒盡扶養照顧義務、從未探望、自行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放棄監護權、為要求離婚要把小孩從樓上丟下至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目前仍有爭議,不過基於保障訴訟權及家事事件不公開,所以對方的論述,很難構成侵害名譽

2、至於該停止侵權訴訟,倘偌您想要繼續保有監護權,應該依法提出答辯,並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105-06-28 19:54

各位律師請問我的家人欠了很多年的卡債(約10年)

大概有150萬,因債務人有些自閉所以找工作不易,其他的家人也無力幫忙,每月能還的金額約5千元,可是銀行並不接受,曾經協商過可是金額過高無力償還,繳沒幾次就沒繳,陸陸續續都有人打電話來家裡催債也有人來過家裡,債務人也很害怕,請問各位律師該怎麼辦?希望解決債務可是又無法還那麼多,能有什麼方法?

拜託麻煩各位律師謝謝

您好:

建議你訂一個可以定期清償更生方案,並向法院聲請更生,一旦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您家人只要依照方案履約完畢即可,法官會依據債務人的能力,認定提出的更生方案已盡最大之努力清償債務,只要法官判決更生通過就可以用可負擔範圍內的錢的去償還龐大債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法扶基金會申請協助依債清程序處理卡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向法院聲請更生,可能可以透過法院得到更好之清償協議。

barto 105-06-17 20:57

卡債問題且已被強制執扣薪1/3已達5年,想將債務問題解決,尋求是否有對自己最有利方式來處理?比如這5年來被扣之薪資是否可能從當初所積欠的本金裡扣除只還扣除後餘下之金額等等....?還望有相關知識能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20:36

您好,

 

1、可與銀行聯繫協商,但銀行通常態度強硬,不會同意。

 

2、若怎麼還都還不清,可向法院聲請清算更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大頭 105-06-12 01:08

律師您好

請問

我本身因有積欠一些信用貸款卡債,但因目前經濟有些問題,所以被銀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我有一個公司戶頭(就是我是公司負責人,商業登記資本額20萬)

但從來沒用過

想請問

因為現在做小生意有一筆貨款(支票)一定要進公司戶頭(而且是禁背支票)

請問這樣會被扣掉嗎(我欠債銀行跟公司戶頭銀行不同,也就是我沒欠公司戶頭這間銀行錢)

因為聽說好像什麼法人與自然人不同

還是我可以趕快再找一間銀行再開一個公司戶頭趕快存支票進去然後領出(這樣時間來的及嗎)

還有我也想請問如果像查扣銀行戶頭是不是要經過法院申請,這樣時間大概會多久

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目前這些錢對我生活上很重要

拜託,謝謝

 

栗子 105-06-08 16:05
我爸爸16年前欠了卡債,目前尚有三家銀行共44萬的本金、利滾利110萬尚未償還(中間應該是沒有付過錢),目前他正在找律師協商,想請問協商是怎麼還這110萬,還是有比較低額利率的償還方式?有沒有可能不需支付如此龐大的利息,而只是支付較一般利息稍微高一點的利息呢?爸爸希望銀行可以讓他儘早還清,恢復信用,但之前銀行提出每月3000,償還15年的方案,而我爸爸不願意。所以現在拖到16年了,還有沒有可能有協商的空間呢?

您好:

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透過法院協調出更生方案,會使債務清償較為合理。

papa 105-06-07 10:54
詢問 有一張保單 保單受益人… 受益人本身有卡債 錢會不會被銀行扣走
Alice 105-06-06 23:19

家父於民國103年6月逝世,當年就到國稅局查過,我父親未留下任何財產,而債務部分,我們以為只有銀行寄來的卡債通知,也都在當下一併清還,所以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也沒做限定繼承

最近收到銀行來信通知我父親有貸款多期未清,需要與我們協商,而詳細貸款情況,銀行那端表示因個資法問題,除非我們填寫“親屬代償申請書”,無條件償還全部貸款,否則他不便告知我父親生前貸款的內容。

想請教的是,現在說是全面限定繼承,可是我們在父親過世後,並未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超過兩年,這樣子還能適用於限定繼承嗎?還能向法院開具遺產清冊嗎?

你好:

除非債權人依民法第1156條之1規定,向法院請求命繼承人在3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否則知悉得繼承之時起超過3個月就沒辦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程序。 但仍然可依民法第1162條之1,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若父親並未留下任何遺產,就毋庸以自己之固有財產清償。將來債權人提起訴訟請求清償債務時,可以主張父親並無遺產,法院會依法判決。
沈恆 (沈律師) 105-06-06 23:55

還是可以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因您已全額清償先前已知債務,若遺產總額小於繼承債務,顯然先前已超額清償,將導致後來的債務因而減少可受清償金額,此部分繼承人應負責賠償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5-06-07 01:05

您好,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1 號」審查意見:「觀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前之民法第 1156 條第 1  項「為限定之繼承者,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呈報法院」,比照修正後之條文「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開    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新法將「應」字刪除,可知繼承人並無義務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因此該 3個月之期間並不具強制之效力,應係訓示規定。又按「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 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民法第 1148 條第 2  項定有明文,故現行之新法,不論繼承人有無陳報遺產清冊,皆享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之法定繼承利益,與舊法繼承人須於法定期限內聲明方生限定繼承之效果迥然不同;另除原有由繼承人主動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又增訂民法第 1156 條之 1  第 1、2 項依債權人之聲請或法院依職權而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之二種發動方式,然該2 項並未設有時間之限制,是主動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因逾 3 個月期間遭駁回之繼承人,與未於 3  個月期間內陳報而被動經法院命提出遺產清冊之繼承人對照,後者反不受 3  個月之限制,顯有失衡,故認該 3  個月期間應解為訓示期間,繼承人逾 3  個月期間而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仍應准許。

因此,縱使您父親過世,並未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超過兩年,依據前述實務見解還是可以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的(但您在寫陳報遺產清冊的書狀時,最好將上開見解寫在書狀上一併提供法院參考)。

另外您也可以參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281號裁定,該案件也是超過3個月才陳報遺產清冊的,法院最後是有准許的,一併提供您參考。

璋君鳳翔 105-06-03 23:21
朋友因卡債律師咨詢,律師反而叫他去律師事務所打工,只要將別人的債務協商想理由填寫,一份支付 10000 元,是詐騙還是朋友填寫後需付出法律責任嗎?
YI 105-06-02 06:00

您好,從我有印象以來父母在民國85年後陸陸續續有積欠了幾間銀行卡債本金約幾萬到十幾萬不等,這十幾年間偶爾會收到法院或是資產公司寄來的信件

當中也包含查封等等的信件,只是一直未實際有法院的人員來查封我們的財產,我想是不是因為我父母名下本來就沒有動產查封呢?這幾十年來都是租屋生活,並且工作方面直到現在都只能算是打零工,沒有勞健保的

 

而最近又收到一張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債權人是花旗銀行我想請教是不是一定要提出異議呢?如果提出異議後進入調解程序後不出席會怎麼樣呢?

若不提出異議,銀行真能對我父母做查封動作嗎?因我家都是租屋生活,若我主張屋內所有物品都為我個人所有,銀行能對債務人的直系親屬做查封動作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2 09:12

您好!

最好還是要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異議後才有機會要求債權人證明詳細的欠款金額及計算方式,或依情況為時效抗辯。調解不出庭,會導致調解不成立,訴訟辯論若不出庭,則可能受不利的判決。等支付命令或判決確定,債權人才能執行債務財產,若有執行到債權人其他家人的財產,該財產所有權人可提出異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七一九號判決所示:「上訴人向法院聲請對已死亡之許進旺發支付命令,並進而聲請強制執行,其所列之債權人為何人,原判決並無記載,倘該所列之債權人對於許進旺實際並無債權存在,或其所列債權數額不實,則上訴人與邱耀宗或邱張阿招即非無不法所有意圖,而向法院施用詐術使將第三人之物交付,應成立詐欺罪名。」因此,倘根本無債權發生或債權已消滅或債權金額以少報多或債權金額已清償一部份卻忽視不提,參酌前述判決意旨,聲請支付命令,甚至進而強制執行之人,即有可能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所定「意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之詐欺取財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此外,本罪亦處罰未遂犯,即使行為人因東窗事發致未能得財,亦可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三項詐欺取財罪之未遂犯。 保障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小安 105-06-01 00:06

5年前父親欠銀行卡債,結果跑路了..

最近家人說有收到銀行寄的信,說要查封父親戶籍下之住屋,但這間住屋目前是在我名下,請問銀行有權查封嗎??

你好:

如果父親負債後房地尚登記在父親名下,嗣後始移轉登記到你名下,銀行可能會主張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法律行為無效或請求撤銷詐害債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成父親所有,再就父親名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若房地本來就是你購買且自始就登記在你名下,銀行無法對你主張權利。
evan 105-05-26 19:58

請問各律師;
  父親在12年前過世,當時未辦理任何拋棄繼承,因不了解法律知識且父親與無居住在一起 ,之後有繼承到一間房子跟數筆債務,可是房子名子雖然是我爸,可是實際貸款全是姑姑在付,剩下數筆債務也在父親過世1,2年內有來追討且還清(債務小於繼承),並不知道還有債務未處理
  現在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原來父親還有積欠銀行卡債3W多 而我打去銀行詢問時銀行則回答須還12W左右,私下跟銀行討論過後,銀行要求還8W5,而我希望減免利息只還本金

  請問律師: 問題1:如果私下調解失敗,上法庭辦決可以減免利息嗎?
              問題2:提出不知此債務有幫助嗎?
              問題3:雖繼承房子,可是實際並不是父親付錢,這也算繼承嗎? 

補充說明:在幾年前(詳細時間忘了)有收到支付命令,而我有提出異議,也收到法院通知對方撤銷告訴,可是並不知道原來還要再找銀行協商,導致事後都沒有處理,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                       

你好:

要先確認消滅時效是否經過,消費借貸本金、違約金之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你打電話銀行協商,銀行可能會錄音,會被解讀為拋棄時效利益,導致無法主張時效抗辯。 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第4項規定,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依你所述,遺產有一筆房地,就以房地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動產所有權之認定以登記為準,姑姑代為償還貸款,僅係姑姑對父親或你們有債權存在,不會影響動產原本是父親之財產繼承發生後變成遺產之事實,頂多是姑姑要求你們負清償責任,至於是否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是另一回事。
潔娜媽咪 105-05-25 20:04

卡債已繳清.....我還需要出庭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將清償證明陳報給法官,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民事採辯論主義,當事人不爭執的事實法院應逕採為判決基礎。

二、如果你不去開庭也不寫狀的話可能會被視同自認,然後就輸掉了。

三、所以收到法院的公文一定要處理。

四、當然,你要先確認那個是不是法院的公文,有的時候是詐騙集團,上次我看了一張假的傳票律師一看就看出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我手上還有同一個法院的正宗傳票就拿來比對了一下。但是一般人可能會看不出來,如果有疑慮的話要先用104問一下法院的電話,然後再打電話去確認是不是真的有這件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nn 105-05-25 00:16

請問卡債很多年了,銀行一直來催,以前有協商過但繳幾次就沒繳ㄋ,生活真的沒法過,工作也被要求扣薪,也到法扶過,律師說已現況銀行也不會跟你協商叫我先不要理銀行,可是我真的想處理才會找法扶的,但還是沒處理,讓我現在找工作都因為銀行會扣薪怕麻煩都不任用,只能找鐘點的請問可以幫忙ㄇ謝謝

amy 105-05-09 22:22

媽媽欠卡債 還可以繼承遺產嗎? 銀行可追討嗎?

我們不是故意欠卡債,是賺的錢不夠還呀?無奈……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9 22: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母親積欠銀行債務,還是可以繼承遺產,不過債權銀行有權就所繼承遺產求償

2、建議還是要妥適處理,因為拋棄繼承可能遭認定是惡意脫產的行為,債權銀行可以向法院訴請撤銷拋棄繼承的行為。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23:17

有沒有欠卡債都不會影響繼承的權利,但債務人若因繼承而有財產債權人就有可能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該繼承財產來償債,這是債權人合法的權利。

chie 105-05-07 15:40

我哥之前欠卡債已經跑路了,收到執行署通知單是欠健保費,單子寫"逾期未繳依法查封財產",但我哥名下應該沒有財產,請問他如果繳不出費用,會怎樣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40

您好,

 

名下若無財產雖不會受到強制執行拍賣或扣薪,但行政執行處可能處以管收處分,限制您哥哥人身自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行政執行署之行政執行官會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就你哥哥之財產、所得行政執行,若無財產、所得,會通知你哥哥到案說明,發現有隱匿財產之情形,會聲請管收。若單純是無財產、所得,會等到你哥哥將來有財產或所得時,再為行政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5-05-07 17:51

如果沒有財產,執行署會視有無隱匿財產的狀況決定是否管收,否則只能等日後發現債務財產,才能再次發動執行。

阿珍 105-05-05 18:20

無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丈夫有卡債,我沒有當連帶保證人,我如果購買房屋,是否會被銀行追討?或有其他影響?

你好:

民國101年12月26日民法修正時已刪除民法第1009條、第1011條,並在民法第1030條之1增訂第3項規定,債權人已經無法聲請債務人之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且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該為一身專屬性,無法代位主張。 你未擔任夫借款之連帶保證人,夫之債務由夫自己負擔,債權人無法向你主張權利,也無法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並代位夫對你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若你用自己賺得之財產購買動產登記在你名下,法律上不會受到夫之債權人影響,毋庸擔心。 惟若係夫將財產隱匿在你名下,債權人還是可依通謀虛偽或撤銷詐害債權追回夫之財產
Jane 105-05-05 12:22

目前與男友討論是否要結婚登記,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 過去曾幫前夫簽連帶保證人,若前夫一直不處理債務,如果登記結婚的話,銀行會找先生催討嗎?

2. 本身無工作,過去還有小額卡債,結果登記結婚銀行是否會找先生催討?會連累先生信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05 12:30

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本人追討債務,即使是夫妻,債權人也沒有權利向配偶追討。但結婚之後如果有共有財產債權人就可以針對該共有財產執行,此時債務人仍然是太太本人,不會影響先生信用。

CINDY 105-04-29 18:42

爸爸突然生病過世,生前94年到現在有160幾萬銀行卡債(約有4~6家),已去查詢聯徵清冊,跟去法院閱卷看不懂,看到有台新、華南、國泰世華有訴訟,有八筆(幾分之幾)的土地被最大債權國泰世華給假扣押債務清償支付命令等等,也沒有存款,我對於法律實在不太懂,銀行在過幾天就要再次拍賣爸爸的八筆扣押土地,如果我限定繼承,會不會扣到我薪資? 而且不知道土地是否價值大於債務,該怎麼辦才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9 19:31

閱卷資料沒能力解讀,可找律師重新閱卷並當面諮詢。如果不拋棄繼承,應於繼承起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依程序辦理才能確保限定繼承的權益,則債權銀行就無法執行繼承人自己原有的財產

你好:

先確定土地之價值是否高於父親之負債,可參考公告現值,或附近之實價登錄資料。 若高於負債,可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辦理限定繼承,登報進行公示催告,嗣催告期限屆滿,依清償繼承人之債權人,就可以繼承剩餘之遺產。 若土地價值遠低於父親之負債,可考慮拋棄繼承。 依民法之規定辦理後,被繼承人之債權人無法對你之固有財產主張權利,毋庸擔心。
玖玖 105-05-09 14: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徐律師

登報公示催告,若催告期屆滿了,土地一直沒有被拍賣出去,我還是可以繼承土地,他們撤銷查封嗎?
小可 105-04-27 14:26

我是其中一個共有人,總共有四個共有人,今天其中一個共有人因為積欠卡債,導致共有持分被拍賣,債務人欠卡債,我們其他共有人希望可以幫他解決,但對方不願意透露債務金額,銀行也因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能提供,我們除了只能向法院買回剩下的持分權利外,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不想要透過法院拍賣,不想走法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7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以債務協商的方式進行和解,並且簽立協議書,清償之後,請銀行給付清償證明。

 待拍賣如有人得標再主張優先購買比較保險,因為該共有人究竟積欠多少人債務並不明確,一旦為其清償,隨後又遭另案查封,恐將沒完沒了。

barto 105-04-21 22:04

因父親積欠銀行卡債已被強制執行扣薪.爺爺將房屋過戶給我.請問像這種情況銀行能向法院申請扣押我的動產財產嗎 ?若日後父親過世債務我是否需要承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1 22:18

法律上每個人只需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只要您不是父親卡債的保證人債權人無法要求您清償,也無法動到您的任何財產。父親過世後,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與父親的債務完全無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1 22:35

您好,父親之債務與您或爺爺均無關係,不須擔心銀行就您個人之財產求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2 08: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您父親的的個人債務應單由其個人承擔,與您無涉,並不會因其負債而導致您的財產強制執行。

2. 然應注意若您父親日後辭世,應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為妥,以免直接產生限定繼承之效力而增添生活上的困擾。

3.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Ann 105-04-16 23:56

您好:

我家出了很嚴重的問題需要求助,去過社會局跟打給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諮詢,但只說要大家好好談談.事 情是這樣,最近因為爸爸去世,家裡有媽媽跟妹妹,父親在世 時是家裡經濟支柱,養媽媽跟成年的妹妹,我自己在外面獨立生活11年,家裡一直因為媽媽的花費跟媽媽干預妹妹工作,所以經濟一直有問題,許多年前,妹妹還 在念書,我剛畢業就業沒多久,因為媽媽說家裡經濟困難,他們培養我大學畢業,應該要為家裡盡一份心,所以聽媽媽的話幫忙借信貸,卡債,後來媽媽說服奶奶用 房子給我抵押借貸,幫助家裡,後來還貸2胎,但最後因為繳不起貸款,只跟我說一句沒辦法要我想辦法,我去跟朋友借錢繳房貸,因為真的沒辦法,還牽連到奶 奶,她是保人,只好說服奶奶把房子賣掉償還掉所有債務,不過爸爸協商卡債沒償還,奶奶有給爸爸一百萬,為何不償還爸爸卡債,媽媽是說每個月才繳8千出頭, 繳得起,所以後來的幾年都過得平順,直到錢花完了,父母開始越來越頻繁的跟我周轉,我因為以前那件事,後來工作薪水也換到比較好一點,所以有私下存一筆給 父母的緊急備用金,不多大概快20萬,後來也陸續給他們用完,媽媽的用錢一直有問題,但是一直交代不清,也不讓我干涉,爸爸在世時我不好干涉,畢竟是長 輩,但爸爸不在,現在經濟支柱是我,媽媽一樣交代不清楚,我雖然有積蓄但薪水不是屬於高收入,而我媽知道勞保喪葬補助有12萬時,本來除了負擔他們房租還 有繳一些費用,20天就要走6萬純生活費,隔一周又在要2萬,不過這兩萬我要她去付房租,我不付,錢也用完了,她現在要我刷信用卡的預借現金給她家用,要 我這幾個月給她救急,可一直不讓妹妹去工作,說她年紀大心臟不好高血壓,需要我妹來幫她處理家務事,她說我有卡可以刷現金救急,說只要繳最低金額就好,說 信用卡的循環利率沒她們以前借貸要20%高,但我不答應,我不想重蹈覆轍,所以我們現在鬧得不可開交,前天鬧到要叫警察來,但後來我還是給了她一萬5,這 只夠她跟妹妹一週生活,我的媽媽是否精神有問題?我的妹妹前幾天說想去找工作,但被媽媽阻止,要她在家裡幫她,可是她既沒打掃家裡,也沒打包搬家的東西, 這幾天頂多有跑銀行要辦開戶,週五問我妹他們一天做了什麼,就只有影印資料,一整天只做了影印12張紙,跟吃飯,聽了實在很無奈,這各家怎會變這樣,妹妹 就像是個被控制的魁儡,媽媽又一直要我刷現金卡給他,一直打來騷擾,也會打到公司,我覺得我已經有盡到奉養的義務,但這超出範圍,我的主管跟朋友都跟我說要斷絕切割,但這是有法律問題嗎?我很希望能有什麼管道能幫忙,把他們拉回正軌.不希望最後鬧到警察局去.

沈恆 (沈律師) 105-04-17 00:07

您對母親的責任只有在她無法維持生活時給予扶養,超過部分就不是您的義務,也無需刷卡借款供她花用。親子關係是無法斷絕的,母親是否有精神問題可就醫診斷,有生病再治療,但別隨便以此質疑而更加破壞關係。

你好:

母親若有騷擾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制止騷擾行為。 若母親無法維持生活,子女扶養義務,依現行法院裁判標準,大多參考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03年度台北市是27,004;新北市是19,512),父親去世後,你與妹妹有扶養義務,平均負擔下來你只要負擔二分之一。 母親生活奢侈浪費能夠勸就儘量勸,至於借錢消費只是寅吃卯糧,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嚴正拒絕。
Ann 105-04-16 00:46

您好:

我父親去世快兩個月,因為之前有協商債務,我們家繼承者都已經去做拋棄繼承,法院已經來通知書了,所以我通知了最大債權銀行,銀行說傳真拋棄繼承通知書給他們,說這樣就可以了.請問,銀行是會給我一個證明,證明爸爸的債務可以不用每個月再還款嗎?因為之前我們還沒收到法院拋棄繼承書通知,我媽說必須要按時繳爸爸的卡債,說會違約!!對此感到很懷疑.可是還是繳了,現在已傳真拋棄繼承書給銀行,我媽又擔心,因為沒有給我們任何證明,會不會因為沒有每個月繳款,銀行會來要債?還是說其實只要給銀行拋棄證明書,就解決了債務問題,也不需要每個月再繳爸爸的卡費.實在是非常困惑....

沈恆 (沈律師) 105-04-16 08:32

拋棄繼承會溯及父親死亡起發生效力,您已經拋棄繼承,代表父親的債務自始都與您無關,無需再繳任何一期還款。如果後順位繼承人有人未拋棄繼承銀行會找下順位繼承人負責清償銀行也沒理由給您任何證明,因為您本來就不是債務人。

小真 105-04-14 12:23

拜託各位大律師幫我解惑…

今天忽然收到資產管理公司存證信函追討10年前債務,信函上陳述我的卡債於94年由荷蘭銀行轉賣給第一家資產公司,98年又轉賣給第二家,現在第三家的資產公司發存證信函來追討!102-103年我都有申請聯徵紀錄查詢債務狀況,但是完全沒有荷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料!目前荷蘭銀行也無法查詢到,被合併了……!

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該做處理!對不起…我真的很無助…請幫幫我好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4-14 13:47

信用卡欠款請求時效是十五年,利息則是五年,逾期部分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清償,尚未逾期部分,若確實是您刷卡欠款,則仍應返還。

105-04-13 09:09

請問
父親於去年過年前 離世
財產有幾塊土地

但也有卡債保險催繳問題

我們一率由哥哥 繼承

現在法院寄通知書來 有關於債務問題
請問哥哥 需要全數負擔嗎

還是可以拋棄?

你好:

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只要以遺產為限度,清償繼承人之債務即可,若繼承遺產足以清償債務就不用擔心,若不足,只要在遺產範圍內清償即可,原則上無須以自己固有財產清償債權人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要以遺產為限度,負連帶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哥哥應已無法拋棄繼承,而您們當時若未做拋棄繼承,則債務仍可能會由您們來共同承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3 09:5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若先前已依法辦理繼承後,即無得再拋棄繼承,而您哥哥依法也須要承受父親先前的債務

2. 但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故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為原則,如當初繼承財產100萬,但債務有500萬,只要拿當初繼承的100萬償還債務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另外拿出自己的400萬來償還。

3. 另外,債務是否已經超過消滅時效而得拒絕清償,或是有其他消滅債務的事由,也應一併審酌。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3 14:31

您好,因已超過拋棄繼承之期限,所以無法主張拋棄繼承

但因現行法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因此可以主張限定繼承

阿志 105-04-11 13:46

朋友積欠卡債信貸

沒還10年了

公司要幫他出資買貨車工作

如果貨車掛他名下

貨車會被銀行查封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11 13:53

債務人名下有任何財產都可能會被銀行查封拍賣,貨車當然也包括在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1 14:12

您好,

 

貨車債務人名下經銀行查獲,銀行可對該貨車扣押進行拍賣。

 

公司可再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貨車實際所有人為公司法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貨車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二、只是債權人,也就是銀行的部分要先找得到車才行。

三、雖然車子要強制執行會有困難,但是依經驗還是有曾查到過車子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hie 105-03-20 18:34

我哥欠卡債,已經好幾年了,銀行也把債權賣給外面的債務公司,不過他後來就不住家裡,然後他工作不穩定也沒繳健保,我是覺得他連健保都沒有,我們自己經濟狀況也不好,他一有事就找家裡求救,有個保險會比較好,但家裡說假如他受傷住院保險給付,會不會被債務公司拿走,或者有一天他死亡保險死亡給付會不會被債務公司拿走呢?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說就叫他去債務協商,但是就不知道為什麼他老是連自己的基本生活都搞不定,連跑路的租屋目前還是我出錢,所以可能目前還無法朝債務協商進行。

麻煩了,謝謝,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0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醫療相關保險保險金,無法被債權人扣押,因此只要只要領的保險金之後不要放在銀行,就不會被扣押或是執行。

2、死亡險的部分屬於受益人所有,非遺產,故而與您的兄長的債權債務無涉。

more 105-03-19 02:55

我前妻(原大陸人氏,但已取得台灣身份證)未經我同意,準備帶小孩(7歲)至大陸定居讀書,然而她有監護權,我又有卡債問題,屬於經濟弱勢,但離婚後私下擬了一份協議書,其內容為女方如改嫁或意圖將小孩帶至大陸,監護權必需歸還男方,想請問此私下協議書是否有效(只有雙方簽名),我該如何防止前妻未經同意就帶小孩到大陸,我很愛小孩當初監護權給她除了我經濟因素也是考量孩子不能沒有媽媽,但她現在威脅我如果我打官司就永遠在大陸不讓我看小孩(她歸化原籍只要6年),我整天活在恐懼中無法專心工作,拜托可否教我如何讓孩子留在台灣受教育,讓我有探視權,因為我不相信前妻說的任何保證,一旦到了大陸我無力去找我的孩子,麻煩幫我一下。

你好:

可以先聲請假處分,限制前妻將未成年子女帶出國,法院准許後會發函給入出境移民署禁止未成年子女出國。 假處分後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或改訂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並以前妻要將未成年子女帶往大陸,斷絕你與未成年子女親子關係探視權為由,認定前妻行使對子女不利益。
more 105-03-22 00:0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先聲請假處分,限制前妻將未成年子女帶出國,法院准許後 ... (恕刪)

 非常感謝徐律師 的答覆,可否再請教前妻目前還在台灣,最近提出一份協議,要求我去公證 但內容都是對她有利,不準接近他的生活圈,小孩教養費提高一倍,我與她約定探視小孩的時間,她說協議未達成不准探視,我反問她如果這些我都做到妳能不去大陸嗎?她說我管不著!我的問題是之前提到的私下協議書有用嗎?還有她曾經偷錄我與她爭吵情緒性的談話,可只錄對她有利的,這樣會對我訴訟不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錄音蒐證之後,直接聲請改定監護權及暫時處分。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Lyan 105-03-12 16:05

您好:

之前有卡債的問題,後來某間行銷公司說可以協助處理,說法是可以把利率降到5%以下,每個月最低金額,代辦公司收了我88000的服務費用,也告知我一定會通過,我以為他們是銀行的人,因為他們真的講得很生動,反正到最後一樣都是銀行直接跟我談,他們也教我怎麼跟銀行談這樣而已,從頭到尾都只有我跟銀行接洽。

後來我到銀行簽約才知道,根本不需要代辦,也不需要錢

我最近要求他們退還錢,他們拿合約壓我說他們確實有協助我談低利率,還說我自己跟銀行談談不到這樣的利率

我問很久,他們都說錢拿不回來,因為我有簽約,但代辦是違法的,為什麼我的錢就拿不回來了呢?我還有合約內容.....

PS:我向金管會檢舉是不是可以拿回我損失的錢

後來我上網查很多都被這樣子騙,但卻沒有一個管道可以知道怎麼拿回那筆錢,難道我們要這樣摸摸鼻子認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金管會或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小姐 105-03-10 17:21
我們的阿嬤在98年時請姑姑跟舅公協助之下 用買賣的方式把房子過戶給兩位孫女(我跟我姐) 並且祖孫三人同住在一起 當初過戶的理由有二: 一是避免我爸因為賭債而牽連阿嬤的房子 二是用房子抵押一百萬讓我姐還清卡債 卡債是因為阿嬤療養院的費用和阿嬤房子的傢俱家電花費 還清卡債有剩下35萬 阿姑自稱把35萬拿去做定存了 前年阿嬤病危需要醫療費用 姑姑卻說35,萬都花在阿嬤身上全部花光 現在阿嬤跟姑姑執意要把房子要回去 姑姑表示房子是阿嬤的 要我們姐妹倆再過戶還給阿嬤 想請問律師房子阿嬤跟姑姑可以再要回去嗎? 另外姑姑一家人聲稱房子是阿嬤的,他們有權利搬進來同住,更有權利無時無刻隨時進出房子,因為是姑姑的娘家 請問姑姑一家人是否有權利呢? 現在因為房子五面牆壁壁癌嚴重 管線常常漏水 整棟的馬桶都龜裂會漏水 二樓以上因為熱水器跟水管問題沒有熱水可用 現在又收到公文房子後院的土地是國有地 我跟我姐沒有這麼多的修繕費用 也買不起國有地 所以我們想要賣房換房子的方式來解決 請問律師我跟我姐是否有權利賣房換房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是以買賣方式過戶,且已登記在您們名下,您們自可以自行決定處分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3-10 23:55

您好!

只要您們能證明確實是買賣關係,且有給付相當價金,別人就無法追討已過戶動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楓影 105-03-10 17:18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請善用法扶。

楓影 105-03-08 01:12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1:20

利息的算法要查看雙方所簽契約,如果未超過年息20%就是有效的約定,但可主張利息超過五年部分時效消滅。能否協商,則要找債權人詢問。

老鼠 105-03-02 06:17
我跟我女友在一起兩年多了,她是個有過婚姻也有一個小孩而也在這婚姻受到很大的創傷,當我們要在一起時他家人也因為孫子不要他離婚,我也請他想清處,他說不可能因為小孩在忍受那段一在被背叛的婚姻了,當我們在一起本來好好的,他也明確讓他家人清楚我們之間的關係,之後問題來了,他在沒跟我在一起前有卡債,跟我在一起後我才知道,一開始我的金錢方面很穩定也因為這樣與她在外租套房,後面慢慢的不穩了,開始他家人就拿錢的方面逼他等等的話,後來當中他有找工作,但也因為錢這樣的事不斷爭吵,他說我不讓他工作,我並沒有不要他工作,因為他在跟我在一起前說過他工作常被騷擾,我只是要他找其他工做就說我不讓他工作,至今問題一樣,吵架就說我拿話傷害他,總是否認自己說過的話,為了他每次吵架都要被他家人一字一句污染,不然就是不出現逃避,到現在總說我的問題,想告我暴力,把他關在這限制他,動手的總是他,被他一在這樣打,受不了我會反壓制他讓他不要在動手而當中要壓制他會拉扯而因這樣撞到就要說我推的,這次又是因為錢他想逃避,就把責任怪與我,他家人說一些激怒難聽的話他就說我害的,這次說要一起面對解決錢的問題,最後不但一聲不說離開,去他家他家人明知道人在哪卻還幫忙騙不知道,電話不接又關機,但我知道他去找他妹想說不吵他讓他冷靜一兩天,等到第3天卻是他家人突然來我們租的套房要幫他拿東西,我卻沒理會,想知道要怎樣才能知道我有沒有什麼罪?那他這樣行為是對的嗎?而我能有什麼資格要他自己出來跟我面對?我們都是成年人,感情問題他的家人能不讓我跟他見面或是他家人自己否定結束都可以嗎?拜託哪位律師能幫忙我,跟我說因為現在就是處於這樣情行了! 請各位律師幫忙我告訴我該怎麼辦我怎樣才有權利要他出面解決而不是逃避推卸責任真的很急拜託各位律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衝突拉扯的部份確實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爭議,倘若對方提告,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反之,倘若我方受到傷害,也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2、有關於卡債的部份,您之前是否有替對方清償債務?倘若有的話,可以要求對方償還。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9:26

如果是他家裡人來拿東西,這是他與他家人間的事,你當然可以主張與你無關,尤其你們之間沒有婚姻關係。若其家屬對你,有於公共場合辱罵的情形,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有暴力相像甚至可能構成傷害罪。

感情的事情建議多溝通處理。

老鼠 105-03-02 09: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衝突拉扯的部份確實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爭議,倘若 ... (恕刪)

但雙方都有受傷對我會不利嗎?

老鼠 105-03-02 09:50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他家裡人來拿東西,這是他與他家人間的事,你當然可以主張與你無關,尤其你們之間沒有婚姻關係 ... (恕刪)

如果因之間沒婚姻,家人有權不讓我們見面談嗎?

我是想好好與他說,但他說要一起面對,而因他家人時常那會讓他失去信心的話打壓他,所以也才不斷因這樣爭吵,現在已四天聯絡不到他,他家人又說不知道,這樣我能報案嗎?

妮妮 105-02-26 20:02

請問先生卡債100萬左右,十年未處理(不知道已經滾了多少),太太名下一房市價約800萬(貸款剩300),一部車,現在太太突然過世,先生應做拋棄繼承,名下財產可由兒子繼承嗎?(未滿18歲),,會有被銀行追討到問題嗎?會是惡意拋棄嗎?懇請各位先進幫忙解惑,,感恩

你好:

老公要先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遺產會由直係血親卑親屬繼承,老公的債權人可能會提起訴訟以詐害債權請求撤銷拋棄繼承,此部分實務有爭議,但晚近大多認為拋棄繼承基於身分關係而來,不得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21:13

拋棄繼承是有法律根據的合法行為,沒有惡意可言 ,債權人若想撤銷,並不容易被法院接受,配偶於三個月內辦妥拋棄繼承後,遺產會由全部子女平均繼承

狗哥 105-02-26 03:26

我大哥在94年就離出走,當時有欠卡債,我母親於99年往生,我們也在99年時去警察局報我大哥失蹤,我母親名下有棟房子,到104年我們兄都沒有辦繼承(因為大哥失蹤),104年有間資產管理公司,查到我母親過世,我們有棟房子,我大哥的戶籍也在這間房子,幫我們向法院申請了繼承,之後繳了罰款後,現在另一間銀行發現我大哥有動產,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法院有寄信給我們,要我們寫答辯狀,其內容為:(內容白話填寫)
1.我大哥有欠原告銀行金額xxxxxx元,有無爭執?
2.我們兄弟因繼承而取得並登記為共同有,有無爭執?
3.我大哥得依民法329,330條主張分割共有物以資換價清嘗欠銀行的錢,卻怠於行使其對被告之權利,原告自得代位行使,有無爭執?
4.原告主張房子共有人為三人,分配不易,應以變價分割適當,如部份分割有困難,得酌定我大哥應受補償金額,由原告受領之,有無爭執?
5.對原告如有爭執且拒絕時,請說明理由及依據。

因為我大哥失蹤,也已經報案了,這樣銀行還可以行使變價分割嗎?要補償金額,我們也拿不出來這麼多錢........

有關答辯狀,我們需要怎麼寫或是要怎麼處理才能保住房子,讓銀行等到我大哥找到後,再看我大哥要怎麼處理他的卡債,畢竟人還在,只是不見,不能這樣就把房子拍賣了。

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起訴的法律關係是合理的,針對此一債務,因為您的兄長拒絕出面處理,所以銀行可以行使代位權。

2、但是還是可以針對債務關係、繼承關係著手,釐清債務有多少,您的兄長是否有繼承權等,以判斷是否機會將影響降到最低,不過如果最終的目的是保住房子的話,變價分割補償可能是難免的。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barto 105-02-22 08:35

本人積欠卡債已達6年之久且已被強制扣薪5年.有以下問題想要求解答...

1.有心想還清卡債但目前財力有限,應該怎樣做才對自己有利?(譬如是否可跟銀行協商出優惠的環款金額與負擔的環款期限)

2.已被強制扣薪的同時還會被扣押保單或凍結銀行帳戶之類的嗎?

3.如果要與銀行協商ㄦ且必須走法院一定需要本人嗎?是否有可委託之機構或特定人是可代辦或代為處理

    以上問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解答...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與銀行協商看看,若銀行不同意,則只能依強制執行扣薪程序來進行至清償完畢為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gel 105-02-21 14:46

您好:我的母親去年3月去世,巳申請限定繼承, 其遺產僅有現金5萬餘元及一棟位處?下近40年屋齡的老房子, 她去世後陸續得知她有?行卡債及小額信貸約80萬,房子也去設定抵押欠款(即房貸)銀行約50萬元(遺產申報價值135萬). 基本上繼承財產仍大於繼承債務一點點。自去年底巳陸續代償母親之卡債約50餘萬元,同時委託當地仲介代售老屋,近期因法院之要求,需回報遺產債務清償情形.但因尚有3銀行因為債務協商金額無法談妥而未能清償,其中2家銀行並告知若未來採取法院求償程序,我需負擔相關法院訟費用。我是很有誠意要代母親償還銀行卡債,那由於先前代償之金額是先拿自巳的錢去還(想說房子賣了就可拿回來)如今,自己的現金巳無法再償還剩餘之卡債(最大債權銀行因僅需每月還千餘元房貸,目前尚無問題),房子又乏人問津,巳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法拍清償剩餘之債務。想請問,上面銀行所說的法訟費用是否從法拍所得之遺產剩餘價值內扣除後再去分配剩餘債務清償?(就像申請限定繼承時之法院申請費用一樣,可從繼承遺產中扣除) 謝謝

 

你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2 號多數見解認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擔即可。 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若你敗訴,加計訴訟費用遺產仍足以清償,就由遺產負擔,若遺產已經不足,只要在遺產限度內負擔即可,無庸以自己之固有財產負擔。若民事執行處誤執行你的固有財產,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 將來強制執行會一併將訴訟費用(如無法看出訴訟費用多寡,會聲請法院確認訴訟費用)算入分配表之中。

 

阿板 105-02-15 06:24

各位律師
我想問幾個問題
Q1:
因為爸爸在生前有卡債我不知道
而當時也不懂 什麼拋棄繼承
光是爸爸的後事 就忙到我6~7天不正常的睡眠
白天要招呼 晚上又要守夜
我也跟我叔公借了很多錢 在鄉下村裡也沒放赴文
所以我很擔心 又在負債一次
2015年11月底有寄來三張債務的通知 包括兩個妹妹(積欠27萬2,126元)
卡債是在2005年1月17號積欠大眾商業銀行之現金卡債權(當時我才17歲)
而且小時候都是阿嬤帶我們長大的
去年12月初 阿嬤 身體開始出狀況
然後我要彰化台北兩邊跑 沒空去了解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如果要準備什麼去申訴還是拋棄繼承的話 我兩個妹妹是否也要一起?
Q2:
最近阿嬤 走了 阿嬤下面有三男一女
大伯跟我爸都去世了 剩姑姑跟叔叔
上上禮拜我堂哥在幫申請
阿嬤的農保喪葬補助 跟 老人互助會補助時
有發現申請農保需要農地證明
但是在我們很小的時候 是叔叔偷偷把農地拿去抵押還是借貸什麼的
結果農地被法院拍賣掉了
我大伯(堂哥的爸爸)跟我爸爸原本不知道 但後來知道了
雖然沒有怎麼樣 但有心結 所以我在想應該是偽造文書農地抵押
然後 現在的問題是 連祖厝也被借貸還是抵押了很多錢(約300~400萬)
債務人是阿嬤 而且叔叔他對法律很了解的樣子 會去拋棄繼承
請問如果他拋棄繼承了 我們會接下阿嬤的龐大債務嗎?
該注意什麼或是該如何處理?
發問完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09: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有法定期限,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

2、倘若來不及聲請,則債權人提起的訴訟還是要到庭,並且主張限制責任,這樣債權人就只能在遺產範圍內行使求償權,倘若都拒絕理會,恐無端背負債務

3、倘若債務龐大,建議還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萱萱 105-02-11 01:03

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了,我跟姐姐從小就是單親家庭,住在外公外婆家,姐姐嫁人了,我戶籍是跟著爸爸的,前一年爸爸喝酒車禍所以退休了,爸爸沒房子、沒財產,以前都是自己租屋子,因為車禍關係所以有了中度障礙手冊,爸爸現在62歲..沒辦法領老人年紀什麼的,低收入戶也沒有、又有卡債的問題,現在目前在療養院,因為從小爸爸都沒有以父親的責任照顧我,從小到現在都是跟著外公外婆,因為目前在療養院,我的工作一個月2w出..根本沒辦法再支出他的費用了..想問問..我可以申請什麼東西,或是做拋棄認養之類的嗎?麻煩可以幫幫我嗎..

你好:

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向法院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法院減免之前,社會局還是會向你請求安置等之費用。 父親若有中度身心障礙,可向社會局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