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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豬 101-10-02 12:16

請問律師

我在民事訴訟一審中追加被告

剛剛問書記官他說 : "法官裁示將繕本寄交追加被告命其答辯 "

但是沒有給答辯期限

請問

1. 法官這樣就是准我追加被告的意思嗎 ?

2. 不管法官准不准我追加被告會在判決前另外作出裁定嗎 ? 還是會寫在判決書中 ?

3. 這樣的話下次言詞辯論庭追加被告是不是就必須出庭答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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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顏 101-09-28 10:25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問題 請問員工被公司指使盜用網路和雜誌上的圖片 若被舉發.是公司還是員工被告侵犯著作權? 員工在事先已有告知公司可能會違反著作權, 但員工自身並不知也是共犯,所以也算是"不知情"的範圍嗎? 員工在職的著作不是屬於公司所有嗎?為什麼也有連帶責任? 若舉發人並非圖片持有人係無法證明圖片出處.是否就不造成舉發條件? 以上,麻煩您指點,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8 13:40
員工與指使人都侵害著作權,員工事先告知更是證明其明知可能侵害著作權而仍進行侵害行為,應負故意侵權責任。員工是正犯,指使人可能是共同正犯或教唆犯,都不可能因不知法律規定而免除責任刑事上是自己責任民事上才是連帶責任。再者,職務上著作的權利歸屬只是界定員工或公司誰享有著作權,與員工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另外,著作權法大多是告訴乃論之罪,需要著作權利人或被授權人才有告訴權;若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就不能進行追訴處罰。以上謹供您參考。
vivi 101-09-26 21:59

請問哪位律師最擅長打重利案件

不認罪協商

被害人已與被告私下達成合解

願意配合更改說詞

但..請問被害人更改說詞他本身會有罪嗎?

你好:個人案件以刑事案件較多,曾經辦理重大案件有:警官包庇電玩案(一審判決我的當事人無罪)、某縣市教育局長採購弊案(原一審16年、第二審14年,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無罪)、教師甄選圖利案(一審7年8月,二審改判偽造公文書2年,緩刑5年)、某公司違法吸金告訴案(起訴以銀行法重罪起訴)、強盜案(一審7年8月,二審改判強制罪,10個月)、違反政府採購案(我的當事人一、二審均無罪),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擅長刑事案件?至於你所問和解部分,就算是公訴罪,也會影響法官刑期判斷。若和解成立,被害人肯出具書狀表示不再追究,若非重罪,獲得緩起訴緩刑或降低刑罰機率是很高的,以上意見,尚請參考。

don 102-04-26 20:04

 我重利罪.被一罪一罰.共判9年8個月.應執行1年10個月可繳納罰金..我老婆無罪..之前已觸犯2次重利.我乃是累犯官司還能打成這樣算滿不錯了.我熟悉的那位律師打的還不錯..有需要我可介紹給你..當然也要看你的案件覆不覆雜..有需要了解的話在傳e-mail給我.你可以參考看看don7003@yahoo.com.tw

智遠 101-09-26 21:05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人申請調解委員會相討理賠事宜,被告司機均無出席,因此向被告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調解被告也均未出席,目前已進行至簡易庭。因車主為本人弟弟,故法院請我提出"請求權基礎"及是否讓車主對被告知請求;如有,則請提出債權讓與書,並通知被告
本人之困擾:
1.車主工作繁忙無法出庭。
2.對於"請求權基礎"一知半解,撰寫困難。
3.債權讓與書通知被告亦有困難。
煩請律師解惑!!感謝!!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5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 ... (恕刪)

 

 

可提出委任狀後即可代理開庭 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可立於「一般侵權行為」,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所稱:Ⅰ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權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侵權行為 請求權讓與書如下:茲將對某某人之債權請求讓與某某人即可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8

 車禍責任論斷: 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以前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受傷者可憐,死亡者更可憐,誰犯以上原則,誰就準備賠錢,不願賠錢就去坐牢,但現在車禍責任斷斷: 誰違反路權,誰就準備賠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25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一)請求權基礎
在探討車禍民事責任,需瞭解民法上之請求權基礎,也就是說係依民
法那一條條文向加害者請求損害賠償。茲將主要相關條文列舉如下: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 項分別
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
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一旦發生車禍事件,這是民事
償之最基礎條文。就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有幾個要件:
一、須有加害行為。二、須侵害權利。三、須發生損害。四、加害
行為與損害結果間須有因果關係。五、行為須不法。六、行為人須
責任能力。七、行為人須有故意過失
至於民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成立要件為:一、侵害法益。二、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三、過失推定。
二項條文規定之差異,在於前者採取過失責任主義為條文設計之基
礎,欲依前段規定請求賠償,須證明行為人之過失存在,然因法諺
有云:「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未能善盡舉證責任者,
將遭致敗訴之判決。至於後段則採過失推定主義,只要有違反用路
相關規定時,就規定該行為人有過失,而可較輕易求償。我國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為參與道路交通者
而為設計之規則,只要大家均嚴守此規則,將可達成零事故之目
標,所以此等規定,可以說是保護他人之法律,故有違反,且生損
害於他人時,行為人就應該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故車禍事件之行為
第 5 頁, 共 9 頁
人如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產生他人之損害時,受害者即可依民
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民法第191 條之2 規定:「汽車機車或其
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
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不在此限。」此法條亦常使用作為車禍事件中損害賠償請求權基
礎。此法條規定責任之發生要件為:一、須為動力車輛駕駛人致生
之損害。二、須為動力車輛使用中致生之損害。所謂之使用中,不
以車輛行駛中為限,只要事實上有使用之狀態即可。例如停車開門
發生車禍煞車不當致車輛滑行發生車禍等。惟如汽車停放停車
塔內,停車塔因地震致車輛掉落壓死人,則非屬使用中之車輛。三、
須損害與車輛使用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maymay 101-09-26 15:16

我爸約於20多年前購入一筆農地,購入時並沒有被告知此筆農地登記375減租條例的佃農
這20多年期間,農地一直是由我爸親自耕種,而且沒有收到過租金,也並沒有來自佃農的任何聯絡。
直到日前至公所調閱資料時才發現農地佃農的事。


經查,耕地375減租條例 第16條 有以下規定: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請問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用 耕地375減租條例 第16條,要求收回農地,註銷租約嗎?
對方可以用先前不知情為由,請求之後繼續承租農地嗎?
另我們可收集什麼資料證據,證明承租人沒有自任耕作,而是一直由我爸耕作??

謝謝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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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01-09-26 07:31

我想請問一下:男方(19歲),女方(16歲),兩人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方母親逼問下得知。
請問女方家長要告男方的話,要如何提出?都不需要人證、物證嗎? 
男方有甚麼自保的辦法嗎?
關於刑責會是如何? 被告了會引響到事後找工作嗎?  

 法院對被告要做成有罪判決,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沒有證據證據不足以認定犯罪,法院應作成無罪之推定。

所以,對方要告你當然要有一些證據

你應該先檢視一下對方可能有哪些證據,比如說有你的精液、你們在房間中一起拍的裸體自拍照片、或可以說明你身體的隱私部分的特徵、甚至有拿掉小孩等等。

如果對方確實有這些資料,那你應該要想辦法與對方和解,使案件不要曝光,以免將來被起訴並做成有罪判決。

01 101-09-25 17:55

判決如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上合併有期1年。因誣告不可易科罰金,所以合併為1年不得易科。

想請問是否有辦法能將誣告外的案子單獨申請易科罰金被告已在監執行四個月,誣告部分已關滿了,當時判決書上沒有寫“如易科罰金按多少計算“,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可以聲請諭知易科罰金金額或其它自救的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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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101-09-25 13:35
律師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您, 我去年一月在花蓮就讀研究所時發生一起車禍,事情拖到現在才在花蓮開了第一庭,而畢業後我在台中上班,判決結果這禮拜會出來 但現在在考慮對方很有可能繼續上訴而交通的部分是種麻煩,有聽身邊的朋友提過如果是被告可以把案件調回西部,是可行的嗎? 所需要的程序是由我可以自行辦理還是必須穩任好律師再請律師處理呢? 謝謝您!
移轉管轄的問題 如果你確定要委任律師 可以請律師一併處理就好 不過是否確定可以移轉管轄 你可以先向委任律師確認清楚
張祥泰 101-09-24 17:01
請問小弟因為妨害名譽被告 已做完筆錄 這禮拜要開偵查庭 除了我這個被告出庭之外 原告也會出庭嗎? 謝謝回答
刑事案件沒有原告 只可能有告訴人 至於告訴人當天是否出庭 還是要看檢察官偵辦的手法 是否覺得有將告訴人及被告分別訊問的必要 你可以報到時看一下報到單就知道了
好奇寶寶 101-09-23 17:42

被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予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告訴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報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轉本署檢察官偵辦意旨略以:被告xxx於97年x月x日中午12:00將告訴人 (好奇寶寶)車號xx-xxxx自用客車借用供己代步後,迄今未歸還意圖侵占 告訴人(好奇寶寶)多次透過電話被告xxx聯絡並告知將財物歸還,惟被告xxx拒絕不予理會,經告訴人(好奇寶寶)以存證信函催討x嫌歸還車輛,均不為所動,因認被告xxx涉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嫌

二.案犯罪是時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法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寮第二項目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需一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合利之證據,最高法院三十年上自第八一六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侵占罪,需持有人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時未能交還,既缺乏主觀要件,即難遽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號判例參照) 訊據被告xxx,堅決否認上開犯行 經查,系爭車號xx-xxxx自用客車登記未告訴人(好奇寶寶)所為,且被告xxx所借用,期限未定,此為告訴人(好奇寶寶),被告xxx所是認,亦有車號查詢汽車車籍資料在卷為憑 準此,被告xxx 並沒有 {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之意思},依上開判例見解,被告xxx缺乏刑法侵佔罪之主觀要件,即難遽以侵占罪相繩 此外 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上開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要旨,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不懂得是...一.經多方催討均不予理會...連存證信函都寄出 被告不歸還 為何侵佔不成立???

二.雖沒說歸還日期 但也沒說不用歸還吧!!!

三.開庭當日 好奇寶寶有將以往被告的罰單都呈上(因車主是好奇寶寶所繳罰單) 這樣可以稱不法所圖???

四.庭上希望我們可以和解 但好奇寶寶的罰單及車輛 被告均說不處理 如何和解??? 法院竟直接寄以上這些給我 那代表甚麼???

五.被告曾因開好奇寶寶的車肇事逃逸 警方有找到好奇寶寶 也追查到被告 承認犯罪事實 這不算證據嗎???

六.有與蘆洲分局聯繫是否可以直接找到被告 將車輛開回 警方說不行!!! 那如將車牌拆回監理站報廢車輛 警方說需依法辦理 那我該如何???

車是我的 被告不還 還一直收到罰單 法院這樣回我 請各位律師大人幫幫我 謝謝!!!

01 101-09-23 00:41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 (定應執行刑)為以下2裁判:犯罪日94年,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以及犯罪日99年,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年犯的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想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更定執行刑“或“定應執行刑“呢?是否能再縮短一些刑期~
沈恆 (沈律師) 101-09-23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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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1-09-21 09:36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為以下2裁判: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及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5.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6.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03.24犯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內容為以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1.公共危險有期6月,2.違背安全駕駛罰金7萬易服勞役70日,3.妨害公務拘役40日,妨害公務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50日。

想請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定執行刑呢?

 一、只要在判決「確定前」犯數罪,就符合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依據刑法第53、54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為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執行刑。

二、依文中所述,數個犯罪行為應皆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就算其中一罪已經繳完罰金,還是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判決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併合執行。

黃小鴻 101-09-20 12:41

土地分割案中~我們是唯一有建築物的共有

我們原本的土地持分不夠~後來購買了其他被告共有人的持分

我們現在土地持分夠了~故我們表達希望劃分到房屋座落的土地

但原告律師寫了陳報狀說:好的地方都給我們豈不公平<說我們都劃接近道路的土地>

所以十月中旬地方法院要開言詞辯論

我該怎麼向法官請求房屋座落的土地分給我們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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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 104-06-08 17:00
回覆 黃小鴻 的發言內容:我也有相同的問題,可否告之如何辯答,感謝不盡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小亦 101-09-18 23:40
律師您好 想先問您 1.聽說有免費幫忙開庭的律師請問要從哪種管道申請呢? 2.之前有問過您被告詐欺的事情我想問 現在他去了有拿回來一張通緝人犯歸案證明說是代表已經不是通緝犯嗎? 3.假如那天開庭講好每個月還5000,那要怎麼請檢察官調解或是緩起訴、不起訴 ?緩起訴期是多久? 4.假如對方說一定要讓他有前科 那他真的要坐牢嗎?
1.通緝犯到案 當然就不是通緝犯了 2.願意和解金額可以跟檢察官報告 或請檢察官移送調解 3.緩起訴時間可能1至3年 看個案檢察官認定
李先生 101-09-18 10:39
請問告訴乃論的案件(例如妨害名譽) 檢察官如果看過被告筆錄後決定不起訴 會寄給被告不起訴通知書嗎? 謝謝~!!!
如果是偵字案還是需要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如果他字案可以直接簽結 不會製作不起訴書
阿彬 101-09-17 20:43

兩三個月前~我在網路拍賣~購買遊戲點數~遭受賣方詐騙~被詐騙時間是下班的時候~因為工作關係~所以等到假日才去警察局報案~報案後到9/14號收到傳票~指定日期到法院報到~

但是日期時間~是在我上班的時間~我又沒辦法請假~想請問如果我(告訴人)無法到法院說明

會怎麼樣嗎???被告還會被起訴嗎

那時候被詐騙金額不大~台幣2千元整 那時候想說報案~警察應該會去處理

公司請假扣當日薪水加全勤3千元整~有家庭負擔扣這一筆錢~讓我很難抉擇

 如說我是(告訴人)傳票~傳我!而我無法到法院說明 結果會怎麼樣嗎??

 

 

可以請假一次  下次提早跟公司請假

你都提出告訴  還是要自己說明一下案情

不然就是委任告訴代理人幫你出庭

呂小亦 101-09-15 19:30
我有個朋友{A}跟他朋友{B}借了25000,但是事後因為沒有錢還B, 但是都不接B的電話,最後被告詐欺罪 還變成通緝犯去法院還被關,但是他一直都沒有接到法院傳票,開庭時有問他要怎要還錢,有書記官記錄下他說:他願意每個月還5000。現在檢察官說要開第二次庭,要找B當面協議還錢。假如最後開庭達成還錢。那請問能夠判不起訴嗎要怎要做呢? 因為我朋友才21歲 他也不想要還沒出社會就這樣 但是好像詐欺是一定會有記錄 而且聽說會被判刑5年或緩刑 最後好像都要被關 有辦法能夠不要被關或是消掉紀錄嗎?
如果檢察官還沒有起訴 在下次開庭時可以請求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 並表達有和解意願 請求檢察官移送調解 緩起訴期滿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111 101-09-15 12:45
請問律師:   被告幫助詐欺犯(提供帳戶和提融卡.密碼給詐騙集團),沒有與受害者和解,被判刑了3個月,因為收到判決書時沒有立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現在只能用民事訴訟求償,請問用民法184條第一項來求償合理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9 23:43
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沒問題,重點在於如何證明損失。
lulu 101-09-14 16:56

你好: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姐姐移民加拿大,哥哥從我結婚後就去大陸之後就失蹤沒消息了!媽媽這8年多所有的生活開銷都是我一個人負擔!我先生要負擔兩個小孩,房貸,家裡的所有開銷!(我現在是跟婆婆住在一起的)我媽是一個人租房子住,他有憂鬱症長期有在吃藥,這幾年來一直把死掛在嘴裡,開導多年無效!結果他有一次自殺了,

原先以為是因為他想不開,心情不好,而選擇這條路,後來他跟我要錢,我就在今年初將我的嫁妝給他了,大約二三十萬左右,結果在今年九月初又自殺了,結果他又是跟我要錢,在這段時間內他也是有陸陸續續在跟我要我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想請問您:

1.在我有一直給他生活費的情況下,倘若他又是用死來威脅我跟我拿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這樣若他不幸走了,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且我一定要讓他這樣無止境的跟我要錢嗎?是否有能讓我自保的方式?

2.我媽媽還有兩個小孩,他們這些年來都沒有探望過他且也沒給他任何生活費用,請問若我媽媽去告我遺棄他,是否他們兩個也會一起被告嗎?(但他很疼那兩個,從不會說他們不好的話),是否我媽媽若告我遺棄,我也可以說他那兩個小孩也遺棄他,他們會被告成嗎?那我也會有遺棄罪嗎?

3.在我媽媽長時間跟我恐嚇,以死威脅我要多餘的錢之精神壓力下,這樣他算恐嚇我嗎?我該有甚麼方式可以自保我自己,因為我現在看到他就相當害怕,深怕他又要跟我要天價的錢.

4.因我現在害怕看到他,而比較少去看他,但我每天會去他那邊接小朋友回家,因為小朋友白天都在他那邊,但因為我害怕所以我都很快的離開,倘若我對她的經濟不會斷,但很少去他那邊,這樣會算遺棄嗎?若他不性自殺了,我會有罪嗎?

5.因為他白天幫我帶小孩,所以我現在有上班,但是他現在跟我說他不幫我帶了,我變成要自己帶小孩,請問我還需要給他生活費用嗎?如果還是要付生活費用,那我該怎麼去衡量要給他多少呢?

真的很麻煩您,問了這麼多的問題,因為我真的快被他逼瘋了,求助無門,

非常感謝您,謝謝您!!!

小湘 101-09-13 21:52

您好: 我的家人被告傷害, 已於7月30日開過偵查庭, 請問: 1.何時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 2.若對方撤告,我們也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或是什麼通知單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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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12 23:27

律師

我想問一下 普通傷害罪 是告訴乃論 
可以撤銷告訴 這個我知道
只是被告者有8個人 受害者可以單單對我或幾個人撤銷告訴媽!?
這樣 會有什麼影響??
8人之中 我知道有一個人是重傷害( 非告訴乃論
如果 撤銷告訴的人數增加 會怎樣!?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很怕 留案底
我已經滿18了(未20)
被告得8人中 扣掉我還有兩人滿18(未20) 其餘都未成年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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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12 23:53

蕭宇軒 律師
你說的第二點 我還是不解
可以說淺一點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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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 101-09-20 12:32

我有去開庭 只是是偵查庭  然後法官就問我那天的事 還給我簽一張紙
上面有什麼證人 被告 受害者
我視簽再證人 這樣會怎樣嗎!?

 

小昊 101-09-12 23:18
律師 我想問一下 普通傷害罪 是告訴乃論 可以撤銷告訴 這個我知道 只是被告者有8個人 受害者可以單單對我或幾個人撤銷告訴媽!? 這樣 會有什麼影響?? 8人之中 我知道有一個人是重傷害( 非告訴乃論 ) 如果 撤銷告訴的人數增加 會怎樣!?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很怕 留案底 我已經滿18了(未20) 被告得8人中 扣掉我還有兩人滿18(未20) 其餘都未成年
撤回告訴有主觀不可分的問題 所以對一人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全體被告 並無法單獨對其中一二人撤回
阿御 101-09-12 21:30

我想請問我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可是我都未收到被告答辯狀都沒有寄給我.所以我都不知道被告的答辯內容.所以我也不知道被告提供給法官的內容是什們.請問被告有無疏失

 被告是否答辯影響的是他自己的權利 

 如果有答辯沒有送達給你

 也只是訴訟程序拖延而已

 沒有什麼疏失可言

 況且你也可以去向法院聲請閱卷

 就可以知道對方有無答辯 

小藍 101-09-12 14:40

各位律師們好

事件是觸犯兒少法,有幾問題想請教

1.一般檢察官偵訊是否要有律師陪同會比較好呢?被告一人是否恰當?或比較容易陷入更大的深淵?

2.聘請律師費用如何計算?

目前進度是被偵查員偵訊,未收到法院傳票

以上再請各位律師們協助..謝謝

 1.律師陪同接受訊問當然有一定的效果  除了偵查中無法閱卷

    還是可以了解案情  並撰寫答辯狀 

 2.律師依審級收費  應該會在5-6萬

vivityo 101-09-11 22:25

民事侵權賠償,我是原告,昨天9月10日收到判決書,覺得很莫名其妙.本案只開兩次庭就結束辯論,但被告從未寄答辯狀給我,辯論庭上被告也只爭論與起訴內容不相干的事,即結束辯論.但判決書上卻出現一整頁被告在庭上沒有說過的話,還說8月6日提出的答辯狀和附件等證物指證歷歷.但被告從來沒有寄任何答辯狀和附件給我,我懷疑被告故意沒有寄答辯狀給我,使我失去爭論的機會,但已判決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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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1-09-11 18:49
律師您好,請向您請教幾個法律的問題: 其一,是否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者,就不可申請緩刑? 其二,申請緩刑是否需要經由法官同意,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 若被害人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超出經濟負擔範圍,是否就無法達成和解? 其三,被告人被依性騷擾起訴,然而,如此案之外另有其他性騷擾的行為,卻未被指認。    請問需要哪些證據才能起訴?                 感謝律師您百忙中抽空為我們解惑!
1.判兩年以下才有緩刑可能 不過要法官同意 2.沒有和解基本上沒有緩刑可能 縱使是和解金額沒有共識 3.如果是單純性騷擾 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
Nina 101-09-11 16:22

8/26 家父被傳喚,說竊佔鄰居土地。明日要出庭,被告竊佔,事由:試與原告和解
問題:我們於民國66年搬到現在這個住處,就與此原告為鄰居。後來,原告那邊的房子後來有改建,家父就將車子停在原告改建後的後門(沒有擋住其出入口),經過20~30年,原告雖有說過這塊地是屬於他們的,但也沒說我們不能停,我們也沒設置路霸不准別人停,且那是既有巷道(無尾巷)。原告因為不爽要家父移車時,家父對他大小聲(其實是家父重聽沒聽到,原告認為是家父故意),故至派出所告家父後,我們就將車移走,原告自己就在那個位子設置路障(禁止停車的路牌及?一個路障),還被警察局開單警告撤除。請問,(1) 這算竊佔嗎? (2) 若我們實話實說,但他們有委請律師,我們勝訴的機率高嗎? (3) 若檢察官判不起訴,請問我們可以回告他"精神損失"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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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1-09-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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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祥 101-09-09 21:25

女友從事動產工作˙因公司要求需<動產人員證照>˙去報名參加上課講習時碰到一位小姐說:如工作很忙也可選擇不需親自上課方式拿到證照˙但費用較高˙當下女友不疑有它˙想說工作忙碌˙就請她辦理也拿到證照˙事後卻接到法院委造文書傳單˙列為被告!
請問律師˙以上情形也算委造文書嗎?
如是的話˙我的女友會被判刑嗎?

 是否構成偽造文書其實有疑問

 不過實務上類似案例檢察官可能會用緩起訴緩取被告認罪

 但緩起訴還是有條件  可能繳公庫2-3萬

vivityo 101-09-08 18:03

被告被起訴8條恐嚇罪,1條侵入住居罪,但一審只判1條恐嚇罪成立,其餘7條恐嚇罪和1條侵入住居罪無罪,刑事二審我(告訴人)上訴被駁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我針對無罪部分提起訴之追加,也繳了裁判費,但民事一審只判有罪的部份賠償,無罪部分不用賠. 我想上訴民事二審,請問各位律師是否知道刑事無罪,但民事求償成功的判例? 我該如何主張才能獲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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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伶 101-09-08 16:43
律師您好: 他爸爸有寫抗告書去法院可是駁回,想請問一下收到事裁定書裡有說檢察官詢問被告人因擔任之工作為(操作電腦核對被害人身份證資料等工作詐欺案件),法院又有說明一點是因尚有資金梳向及幕後共犯待追查所以無法通過具保之要件。想請問一下律師被告有向檢察官說明擔任之工作內容那這樣判刑的機會會很高嗎?
依你說明的情況 犯罪嫌疑應該屬重大 起訴或判刑機率應該非常高 只是怎麼爭取對被告比較好的方式 是否有緩起訴緩刑可能
vivityo 101-09-06 21:01

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一審原告勝訴金額宣告假執行,已全部受償,但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原告錢都收到了,有無可能二審會判被告勝訴,而原告必須把執行完畢的錢又重新退還給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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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95條第二項規定,一審對方因勝訴假執行取得的部分,在二審聲明裡可以一併請求對方返還,若因為假執行而受有損害,也可以一併請求。

晴天 101-09-06 17:30

請問一下我郵局銀行相關帳戶

大約7月底就被列為問題帳戶不能使用

因為之前有跟買家有點誤會

他應該有去警局提告(因為我也只有發生這個誤會而已 其他都沒有)

可是至今我都未收到警局通知書 和 法院傳票等等

怎麼辦?

被告詐欺會這麼久都還沒動作查案嗎

之前帳號是被列為問題帳戶 怎會突然變終止帳戶呢?

米恩 101-09-06 14:36

若是因工作上發生爭執,然後有肢體上衝突

之後演變成互毆,雙方都將構成傷害罪之成立

我想請問一下,和解條件金額談不攏,若非不得已必須走上訴訟

訴訟法院是以被告戶籍為主?還是以工作場所發生地為主呢?

(兩人之戶籍與工作之地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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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恩 101-09-06 14:56

 那因為雙方算是扭打互毆,若是互告傷害罪會併案處理嗎?

那若是甲方與乙方一南一北管轄法院又要如何認定

 

刑事訴訟管轄係依據犯罪地被告之住居所地工作地點即為雙方之犯罪地。由於互毆案件係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之相牽連案件,原則上案件會合併至工作地點或第一個被告地點所在地之法院審理,以利程序進行。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6、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藍 101-09-05 05:54

大家好

請教一下若被告知觸犯法律---刑法(兒少法),後續審判流程為何?

1.過程         2.時間      3.判決

目前僅被通知偵查階段,時間在8/26,現在未被檢察官約談,等再通知中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協助..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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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伶 101-09-04 23:52
律師您好請問一下收到押票是不是法院判刑了,被告不服所申請應用押票的嗎?
押票只是表示目前因犯罪嫌疑重大羈押中 還不等同於判刑確定
vivityo 101-08-29 13:57

侵入住居,被告一審無罪,我是告訴人,請檢察官上訴後,二審被駁回,沒有方法制裁被告了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8-2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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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幻象 101-08-29 03:02

99年牽扯了有關毒品案件的事
主要是因為通聯而被約談要求當證人..
但當時因為不懂 又加上緊張 所以筆錄內容有些都是辦案人員引導該如何回答才回答的..
但事後發現裡面真的牽扯到很多事情...而且是要我指認曾經對我不錯的朋友
99年到現在開過兩三次庭 最後一次大約是去年5月
記得那次開庭時 說真的 筆錄到底說了些啥根本記得不是很清楚了..
原本想說直接回答忘了 不清楚 不記得之類的....
但誰知最後法官竟然放監聽的錄音帶出來 當場真的有點傻眼
那次開完後一直沒再傳開庭 原以為不用在出庭了 沒想到5月時又收到傳票要求要出庭作證 那次我沒去開庭也忘了打電話去請假..之後到六月時又收到傳票但時間是七月初 到那天我是真的人不舒服 所以有打給單子上的拘提小組承辦人請假. 一直到前幾天又曾依法傳喚不到 月底要我去法警室報到. 因為有人說三次不到就一定會拘提 而且會三萬以下罰款 那我想請問 如果真的被罰款 繳完是否還是一樣要出庭作證 還是說繳完就可以不出庭作證了呢? 還有當天去法官如果問前兩次為何沒到場 我該如何說比較好..會不會因為這樣而被轉為被告呢?

1. 如果拘提不到庭 處罰鍰後 看被告是否堅持一定要傳喚  否則法官還是會傳喚你

 不過實務上通常不會堅持  法官會跟被告講  已經盡了傳喚的各種方式

2.證人被告是因為案情擴張到你自己涉嫌犯罪

並不會因為你證人身分不到  就變被告

小黃 101-08-26 21:53
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件案子有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目前一審終結被告刑事已被宣判有罪..但附民有提出要假執行.法院也同意了..但判決書有寫被告有提出反擔保金..所以假執行法院就不予執行了~

問題一:目前問題想請教一下~我的反擔保金有64萬..如果有其他債權人會者被害人有債權的話..我的64萬會被分走嗎??

問題二:
另外要提領反擔保金是否要於被告2審終結之後才能前往提領呢??
小八 101-08-25 12:30

我母親現在在百貨公司當清潔員(外包),有次在餐廳前拖地,有人出來時不小心踩到拖把差點滑倒,當下我母親有請主管(外包)出來幫忙,主管也有帶顧客去看醫生(是我母親出的錢),有照x光,醫生也說沒有怎樣,可是那位顧客堅持向百貨公司索賠,但是百貨公司不願賠償,所以那位顧客又來像我母親索賠,後來那位顧客就提出告訴,我母親有去寫筆錄了。想請問,這種情況有可能會被告成功嗎?因為醫生也有說顧客就沒有受傷?可是顧客偏說自己這裡痛那裡痛的無法工作。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1-08-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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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 101-08-25 13:43

律師您好!我也不清楚是提出哪一種告訴,還要問一下我母親,那如果不是刑事告訴的話,還需要請律師嗎?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