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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5-06-30 19:18

民事所需要費用包函那些

像我投資被騙,結果錢也不知道是騙走,A說拿給B,B說A的證書C發的,結果一告就告ABC,還請求調察財產、交易明細,而且A住彰化、B住台北、C是外國人

我已經繳了裁判費,被騙的錢二十幾萬,但是現在調解不成立,送法院了,好像就沒有回頭的選擇,想請教一下,像我這樣告民事,還請求調察一堆的,法院還會要收我什麼錢嗎,或者是我還需要花什麼錢,比如說一定要請律師這些,基本上我不打算請律師的。麻煩請教一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接下來即是調查證據費用,聲請傳喚證人則有證人旅費,若聲請鑑定,則會有鑑定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毛毛 105-07-07 18:2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不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讓告訴人不要付這些錢,比如說告刑事請求調察,不是就不收費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接下來即是調查

 

林小姐 105-05-31 10:27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1 10:42

您好,

 

1、房屋在您名下,除非先生能提出借名登記證據,否則您有自由處分之權利。

 

2、房屋內之物品如先生能證明為其所有,則其確實可以禁止他人使用。

 

3、訴訟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登記給你

你就是所有權

出租或出售都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至於借款部分你要主張並非借款人或單獨借款

這涉及的問題會很多

建議你要找律師處理

但先說明更具體一點的狀況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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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建議就離婚訴訟,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等,而就清償債務部分,可主張係與配偶一同積欠,若未明訂連帶責任,可主張僅負擔一半之債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所有權人目前若只有您,為您單獨所有,您可自行處分,無須得到配偶之同意;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請求一半,建議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規劃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分配;又婚後財產分配之標的,又可扣除特種財產,如贈與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所有權人目前若只有您,為您單獨所有,您可自行處分,無須得到配偶之同意;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請求一半,建議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規劃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分配;又婚後財產分配之標的,又可扣除特種財產,如贈與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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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31 22:15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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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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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5-05-31 10:26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你好:

動產所有權原則上以登記為準,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財產,除非你與夫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否則可以自由處分名下之動產,不用經過夫同意。 若當初係贈與動產,不會列入婚後財產;惟係買賣取得,刻意減少婚後財產,有害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可依民法第1020條之1,聲請法院撤銷(要區分有償或無償行為,要件不同)。 未經夫同意,擅自拿取夫之物品,可能會構成竊盜罪,但物品是否屬於夫所有或持有,或屬於你所有、持有,可能會有爭議,不一定會構成竊盜罪。若屬於你所有或持有,夫無權限制你處分該物。 可依民法第1003條之1請求分擔家庭生活費用,或在不能維持生活時,依民法第1116條之1、第1115條規定請求給付扶養費。未成年子女亦可請求夫給付扶養費。 要釐清借款之人為何,若係夫,你不用返還借款,若係共同借款,則要判斷是否為連帶債務或依比例償還。
林小姐 105-05-31 10:17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1. 房子登記你名下,推定你是所有權人,可以出租出售

2. 夫妻共同居所內的日常用品難以認定所有權歸屬是專屬對方所有,且夫妻對於家庭生活費用、小孩扶養都有分擔責任,不會成立竊盜

3. 借款部分要在20天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至於實體法律關係部分,要看過所謂的借據及詳細了解借款過程,才能判斷如何抗辯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蕭小姐 105-05-11 13:05

一、我們被詐騙了約400萬,依據警察查證詐騙集團發話地為--大陸,請問有關提民事賠償時間點,『如果案發後兩年內檢方都沒有起訴,是否就無法提民事賠償?或是可用【備案】方式,但民事賠償的【被告】寫誰?
二、若仍未起訴,被害者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要【繳裁判費】,請問金額?
三、若『備案』,請問付費金額?有聽說是詐騙金額的1% ,若還是沒有起訴任何人,被害者豈不又要損失一筆錢!【如詐騙金額為400萬,又另付備案費4萬元】
四、依您看法,若依據現在情勢兩岸聯合偵辦,是否也會增加破案的機會?若真的抓到主嫌,若有多人被詐騙賠償金如何計算?是否我們被詐騙的金額400萬可全數拿回?

你好:

民法第128條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被告部分要先特定對象,或至少提供資訊讓法院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否則法院不知被告為何人,將無法進行訴訟檢察官是否起訴不會影響你基於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規定主張權利,可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不當得利部分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雖然有爭議,但請求權時效為15年問題不大,侵權行為部分是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不知則為10年,若無法知悉賠償義務人為何人,2年之請求權時效不會開始起算,但仍受自侵權行為時起10年之限制。 可將你的訴訟標的金額輸入司法院網站查詢裁判費數額,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400萬元一審裁判費為40600元,裁判費雖然先繳納,但將來勝訴時會由對方負擔,強制執行時可一併執行。 看運氣,起訴請求時可以請求400萬元全額,但將來強制執行時,若債權人人數眾多,債務財產甚少,就要依債權金額之比例進行分配,會製作分配表。但通常詐騙集團成員均已脫產,會有求償無門之情況產生。
yvan 105-04-27 16:37

各位律師好…

請問一下,我為原告,一審已確定,已取得確定證明書,訴訟費用由15個人分擔。但訴訟費用部分須要再向原法院申請裁定, 因判決書並未把金額寫明。我的問題是我還在私下與各對造協調要回訴訟費,但某對造一定要我向法院申請裁定才要給我費用,不知向法院遞狀申請裁定可以拖多久再申請,不知會不會有時效問題?

100年2月8日起訴,104年10月26日確定,從100年始有郵資費,估價費,裁判費證人費,調節費、地政鑑定界址複丈費,調存款歷史明細費用

以上謝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應請法院計算出訴訟費用額後,再依判決主文來向大家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5-04-28 01:1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應請法院計算出 ... (恕刪)

謝謝回覆,感恩。

wing 105-04-27 00:14

事情始末狀況是…
1.不當得利起訴,起訴書中有寫明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2.民事調解筆錄中沒有載明利息計算,僅登記一些分期償還相關條例、一期未還視同全部到期
3.分期第一期償還日期到期時,債務人未聯繫也未還款
4.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單上有載明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及執行費用(之後也經過了查封鑑定估價的程序)
5.收到估價報告後,債務人對法院表示願意還款
6.法院要求債權人提出還款清單
7.債權人提出本金、利息裁判費、執行費…等相關清單給法院,法院回應「裁判費無法請求」、「因調解筆錄未記載利息部分,故利息無法請求」
8.債權人再次毀約不還款

我想請問,利息部分有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求償
畢竟調解筆錄是在雙方都認同還款條件的情況下簽立的,但現在債務毀約在先,債權人在這段法律訴訟期間直到拍賣債務財產成功還款前利息是否可以請求?

勞煩好心律師幫忙解惑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7 09:28

執行法院只能依照調解筆錄的記載執行,否則執行會違法,既然筆錄沒記載利息裁判費,就無法依據筆錄執行利息裁判費。若要請求筆錄成立後的利息,應另外取得執行名義,例如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

Kanmore 105-04-14 10:47

各位律師好:

有關民事訴訟遞狀至法院,法院送來調解庭通知書,並已定下庭期,如果原告不想提告了,可否敘明理由遞狀至法院,另原告繳交之裁判費是否拿不回,謝謝。

一、不想告的話就寫撤回起訴狀。不過你要想清楚再決定喔。

二、撤回起訴狀裡面就可以直接聲請退費了,只是不會退你全部的錢,一般來說在寫撤回狀的時候是可以把你的存摺封面影印一份附在你的狀紙後面,然後聲請退費三分之二,這樣退費程序會比較快一些。

三、規定是民事訴訟法第83條:

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
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前項規定,於當事人撤回上訴或抗告者準用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4 14:29

您好,若不欲再提告,可以撤回撤回後可以退回三分之二之裁判費用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撤回

可以請求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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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園 105-04-10 11:01
刑事簡易判決處刑書寄下來之後 在網路上查都說簡易判決屬於一審 在二審之前要提出附帶民事 但如何知道什麼時候一審判決完 什麼時候要上訴?去哪上訴呢? 這個時間點到底如何正確知曉 還是得等簡易判決書下來呢? 上訴之後會需要我們當場去開庭嗎? 那如果上訴之後提附帶民事需要裁判費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0 11:41

您好,

 

1、言詞辯論完就屬審判完畢,無法再提附帶民事求償,可於收受判決10日內向原審法院以書狀提出上訴。

 

2、可於簡易判決案件上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於開庭時當庭向法官表示,不用繳納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簡易判決收到後馬上聲請檢察官上訴,說量刑過輕及你想提刑附民,不經上訴無法處理。

二、把刑附民起訴狀先寫好,檢察官一上訴你馬上提出刑附民。

三、刑附民在裁定民事庭前不用訴訟費用,在裁定民事庭後要訴訟費用,所以請求金額建議一開始就寫足,不要寫不足後續再追加被法官要求繳費。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Ricky 105-04-08 12:07

請教....

之前租車租金車損有爭議,所以未繳清尾款,所以車行拿著租車時所簽的本票去法院做裁定,我也去提本票債權不存在異議,但法院人員說這樣我要去先去繳交近萬元裁判費

請教,因為這張本票並非有實際債務關係,我要如何提出證明?或我要車行提出證明?再來是假如確定本票債權不存在了,是否代表我勝訴,但裁判費我要如何跟車行請求呢?還是又要提告這不到一萬元的求償?再繳一次裁判費呢?而如果車行又提出雖然本票無實際債務關係,但可以拿出修車跟租金欠繳費用明細,這樣這個案件算我敗訴了嗎?

tks.

 

Ricky 105-04-08 11:48

請教....

之前租車租金車損有爭議,所以未繳清尾款,所以車行拿著租車時所簽的本票去法院做裁定,我也去提本票債權不存在異議,但法院人員說這樣我要去先去繳交近萬元裁判費

請教,因為這張本票並非有實際債務關係,我要如何提出證明?或我要車行提出證明?再來是假如確定本票債權不存在了,是否代表我勝訴,但裁判費我要如何跟車行請求呢?還是又要提告這不到一萬元的求償?再繳一次裁判費呢?而如果車行又提出雖然本票無實際債務關係,但可以拿出修車跟租金欠繳費用明細,這樣這個案件算我敗訴了嗎?

tks.

 

kao 105-03-17 15:28

各位律師大家好:

請問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自行提告,是否是非因財產權起訴,那如果連同車損部分連帶請求撫慰金,其繳交裁判費第一審是1000還是3000元,請各位律師解惑。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7 15:38

您好,

 

您的裁判費仍然係依據財產權之請求來計算,依照訴訟標的金額而定,十萬元以下為1000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7 16:28

只要請求的是跟財產有關的都是因財產權而起訴,非因財產權起訴例如單純離婚訴訟

kao 105-03-09 17:51

各位律師你們好,有問題向各位律師請教!

 請問何謂因財產權起訴及非因財產權起訴,這兩者裁判費都不一樣,請問兩者有什麼差別?  感謝律師的解答!

kao 105-03-09 17:00

各位律師你們好

1.提告民事求償,但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沒有辦法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免繳裁判費,請問是這樣嗎 ?

2.如果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車損及撫慰金,假設50萬元,請問裁判費是多少,由原告或被告付擔?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9 17:13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係無法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

民事案件請求500,000萬金額,第一審繳交裁判費用約5,400元,由原告先行繳納,待案件判決後會有裁判費負擔之比例。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9 17:36

檢察官不起訴,就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並須繳納裁判費

裁判費由原告於起訴時先行繳納代日後若是勝訴,則看訴訟費用多寡及分擔情形,於強制執行程序一併聲請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出庭為您辯論,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10 11:07

您好:

1、是的,原告仍須繳裁判費,待勝訴而有確定判決後,始得一併向被告請求負擔裁判費

2、關於裁判費的試算,您可至司法院網站有裁判費的試算表可較精確地計算,實務上大約為訴訟標的金額的1%左右。

ag059087 105-03-07 21:07

小弟與原告有債務上的官司, 過程由最初收到對方支付命令, 我提出異議, 原告繳裁判費, 我委任律師寄出答辯狀, 到最後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沒料到, 於開庭前一工作天, 書記官電話通知我方律師, 原告撤銷告訴, 但我方沒收到書面通知。開庭當日仍與律師到法院實際詢問狀況, 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不會開庭審理, 當下很錯愕, 因為本有信心, 希望法官最後能有判決, 有幾點疑問, 請教...謝謝!
1.我方委任律師曾表明我方有寄出答辯狀, 拒絕原告撤告, 但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我方無拒絕權利, 除非有開過庭, 我方才能有權利拒絕或同意? 是這樣嗎? 
2.詢問過我方律師, 爾後原告可以再次提出告訴, 法院還是會受理, 除非這次判決原告敗訴, 下次原告就不能再提告, 感覺我這次當了冤大頭, 花了時間與金錢委任律師, 我方律師臆測原告可能認為沒有勝訴, 所以撤告, 問題是原告若三番兩次用這樣作法, 法院資源可以這樣被濫用? 感覺法律對我這樣的情形, 沒有任何保障, 我要一直處於擔心哪天又被告, 一直被騷擾, 經濟能力也有限, 無法一直請律師
3.原告手上的借款協議書(非我本人所簽立), 將於今年中, 滿15年, 我方律師說明將過追溯期, 就算對方再提告, 勝訴也很低, 是這樣嗎? 除非我主動提告對方, 聲請其手上的協議書無效, 問題是這樣還是另一筆律師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尚未進入辯論程序,所以無庸經被告同意即可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23:07

本件是原告撤回起訴,沒有實體確定力,因此原告隨時可以再次提起訴訟,但每次起訴原告都需先繳納裁判費,應會有所節制。

ag059087 105-03-07 23:13

謝謝沈律師與謝律師的說明, 謝謝!

小美 105-03-07 10:27
您好, 因為前陣子因交通取締申訴關係, 目前有在高雄鳳山簡易庭起訴, 但我於2/15遞交起訴書時已繳交裁判費並拿到收據, 2/25卻又收到未繳納裁判費的通知, 法院於通知書標註不得抗告, 多繳三百元事小, 但這多增加我必須請假往返法院的負擔, 想請問這樣的行政疏失要如何爭取權益呢?
小美 105-03-01 00:35
您好, 因為前陣子因交通取締申訴關係, 目前有在高雄鳳山簡易庭起訴, 但我於2/15遞交起訴書時已繳交裁判費並拿到收據, 2/25卻又收到未繳納裁判費的通知, 法院於通知書標註不得抗告, 多繳三百元事小, 但這多增加我必須請假往返法院的負擔, 想請問這樣的行政疏失要如何爭取權益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09:24

您可嘗試與該股書記官聯繫,並傳真繳費收據給他,與他溝通看看。

liuhs 105-02-04 21:28

各位好:
請問各位幾項問題家族有一筆土地長輩在世前二年就出租,當時,我佔75坪,A親戚佔3成,長輩當時佔6成,出租給兩間當倉庫,但由承租方自行蓋房租金承租方便宜點,長輩當時把兩間倉庫地上物掛在A親戚的名下
因最近長輩去逝,目前繼承土地,我佔三成,對方佔七成,是共同持有土地請問:1.租金分配為何??2.如果對方不給,我可以從刑事民事進行訴訟嗎?3.民事裁判費如何計算?律師律師費又如何計算?(民事)
懇求各位指點  謝謝

你好:

依照兩年前租賃契約之比例收取租金,當時你占1成,繼承後變成3成,所以可以請求給付3成之租金。 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租金。由於有租賃契約存在屬於有權占有目前看不出來有何竊占之犯罪行為。 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計算裁判費,約為請求金額(訴訟標的價額)的1%。 律師酬金有採取審級收費或以時收費兩種方式。
liuhs 105-02-04 22: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徐律師 謝謝您的回覆:
           但仍有幾處不明之處,可否詳細說明?
           1.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計算裁判費,約為請求金額(訴訟標的價額)的1%。
             訴訟標的價額是指租金還是土地總價?

           2.目前地上物是他的(由承租人出資蓋的,地上物是在他名下),但地有1000坪,分租給兩個人,依一般的判決,我們可以要求多少租金?
           3.目前合約共租十年,十年後,如果再出租給別人,我們只有地,他佔7成且地上物是他的,是否可以要求分租金?(十年後的租金價格高於目前)

麻煩律師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是以請求之租金來計算裁判費,而就土地上之建物,您所能請求者應是以您的持分來計算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uhs 105-02-04 23:24
律師 感謝您的回覆
1.關於持分的部份,我僅佔土地的3成,對方有地上物及七成土地,但地上物可能只佔五成左右,地上物的價值遠低於土地價值,一般法院判決是用總價值的持份來分或其它方式?
2.日後約到了,因為他佔2/3的地,所以他有出租權,可以租給別人,十年後租給別人,我們可以要求多少租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解決,或許可以考慮請求分割土地,否則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金額可能都不會太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04 23:58

您好!

如果您與A是共同繼承長輩的遺產,因為地上物是長輩掛A名下,應該也是長輩的遺產,您應依繼承比例對地上物亦有所有權。因此,租金可依您與A所有房地總價值的比例去計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uhs 105-02-04 23:59

感謝  謝律師的回覆

1.分割這條路基本上是不能走,第一金額過大,第二還要避開地上物,

   所以根本不能走這條路

2.租金的部份,如果全部有30萬月租,那大概可以拿回多少?
  地上物是他的,我只佔3成地.

 

謝謝

 

liuhs 105-02-05 00:03

律師 您好:

當初是大家委由他出面進行出租事誼,但他跟長輩說,如果屋子再掛在你名下,那遺產稅會很多?
承租時A親戚有3成的地,長輩有6成的地

所以就把承租人蓋的房子掛在我A親戚那裡,這樣可以追溯嗎??
承租人直接把房子登記在我A親戚那裡,並不是長輩那裡,這樣很難追討吧?

 

謝謝

單媽 105-01-29 14:51
法律一點靈1)為什麼?劉志忠律師,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和時間(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公司全部都是假基督徒》。 《造成我第二次傷害》,發生(案外案)! 蘇所長盡快要你還我一個公道! (蘇所長的特助,只會東扯西扯的, 到現在還不肯承認劉的錯誤, 去跟法院的法官講吧! 我看你們有多會講; 我都不想在聽妳在那邊亂解釋。) 《不然,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基督徒半價,時間也半小時)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自行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 (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就記起來};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現在超級後悔,相信他們的專業; 他們全事務所的人都是撒蛋、魔鬼》 (什麼爛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只會叫我去找詹秘書, (剛才我又花電話費和時間, 直接打電話去找蘇,蘇不在; 最好快回電話,否則我就要去律師公會申訴)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馬來西亞)動產糾紛, 《想請蘇律師,準備要拿回170萬元,勝算有多大》 諮詢(是蘇提的建議,叫我星期一, 找詹秘書,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4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從頭到尾,根本就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s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和法律時效的《雙重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我的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大笨蛋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 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9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各位大律師? 現在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 該如何是好? 1月27日我又去法院告劉志忠,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害我繳裁判費1000)。 《給你們星期一以前回覆》, 不然,我要去解決; (律師公會)申訴。 恩典律師事務所劉志忠, 他個人的錯誤, 嚴重耽誤我的事情造成我更重大的損失。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 姓名:王全中), 大哥又叫我去區公所調解, 所以1月15星期五, 總統選舉前一天早上; 我就跑去, 被告管轄區:中山區公所填申請書; (王S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日期、時間寄來了):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在松江路區公所6樓」 我有些擔心(亞太國際地產公司的人, 不知道會不會來; PS:如我所料, 亞太今天根本不會去調解, 剛才打電信找亞太(法務) ;叫我也不要浪費時間去了。 《因為,調解:對對方, 沒有像法院有強制性:(被告:開庭不來,可以通緝)。 《最好是:對方可以到場談》 ===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同樣是都是律師, 《諮詢還不用浪費我一毛錢》和寶貴的時間。 陳大律師就馬上看到我的問題所在; 《深更半夜寫發生事情的經過, PO文:在法律諮詢家》, 隔天早上,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大律師:就又正確又快的回答我的法律問題。 《告對方:業務員,我完全;適用的法條》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親自帶所有資料去給劉看和諮詢, 又浪費我的寶貴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什麼法律建議都沒有」; 別對劉造成的錯誤, 不理不睬的; 昨天我去法院(改地址), (又在浪費我的寶貴的金錢和時間) 還又把責任丟給詹秘書。 還要我用公用電話,打給秘書詹。 (我明知道找詹沒有用, 但是,我還是要表達你們造成我的傷害!) 《之前,我不是寫電子郵件, 告訴你蘇,你都沒回信》; 限你們今天下午6點前, 給我一個公平、合理, 解決你們造成我損失的辦法。 慎重的再一次的告訴你們, 快解決劉志忠又造成我的問題損失; 《不然,我《再一次聲明》: 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再一次PO文:2016年1月25日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PS:剛才3點50分, 害我又花了20分鐘(時間), 和電話費(金錢)20元, 打去恩典去找蘇, 蘇交待特助處理, 我對特助說: 要他們明天12點以前要給我回電話, (給我一個合理、正確的交待)。 因為明天下午2點30分, 要去法院(另一件罪名)第一次開庭。 法院分院:(辛亥路二段),百世大樓 明天下午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要開庭:(刑事業務過失加損害賠償), 罪名告錯:(法院也受理第一次開庭) 不管那麼多了;《我會準時到場》。 === (11月26日有提告, 但因要繳裁判費1萬6000元; 沒繳錢,被取消。) 考慮1個半月, (裁判費1萬6000元和170萬相比)絕對要告到底。 所以1月18日又重新來一次告他們。 民事:損害賠償170萬和業務過失), 已繳法官裁判費1萬6000元。 之後又要去法院開庭, (我完全不怕,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經得起考驗), 趕快請法官來做公平的審判; 還我被騙的170萬元和一個遲來的正義。 (之前:台灣房房, 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後來更名為:亞太國際地產。
Ling 105-01-06 21:29

之前向地方法院提起一般民事訴訟,法院來信裁定要補繳裁判費,否則駁回訴訟。因為想再給對方一次機會,請問:一、如果未繳裁判費被法院裁定駁回,日後可否就同一事實原因起訴?二、如果提出撤銷書狀,是否需補繳裁判費?日後可否就同一事實原因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未繳裁判費被駁回後,日後仍可以再就同一事實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葉子 105-01-02 22:23

.他先申請調解但是調解那一天我發燒有打去請假.他生氣我沒去調解叫水電師父私自將我將電錶拆走.我前去報案後電錶3小時之內送回之後.我想會有2次調解.怎知他直接對我提起告訴.我想請問.......?

由於我要陳述我損失的部份法官聽不進去就說與本案無關. ( 在第一庭時我是有給法官4張我大約的陳述以及房東該支付的費用支付的明細以及屋主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私自將水電表拆除.. 他叫警衛將我們的卡鎖住.所以我們必須1樓爬到11樓.過著沒水爬樓梯的生活幾個月.以及屋主隱瞞漏水事實.我有大約要求他必須賠償 ) 他說就只針對搬遷房屋為主來說.至於前因他不願意聽.我不懂法律.所以以為我們損失要開另一庭另外上訴.法官也沒問我屋主要求我們賠償金額我們有無意見. 所以就只徵對搬遷房屋我說我們會搬遷.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只是問我們何時搬遷....收到判決書我不知道我們還要賠償屋主比如說5萬元好了!且其中要求陳述的都很多錯誤.所以我認為判決錯誤.我又提起上訴.而我是先上訴理由候補.理由還未補就收到這個裁判費要支付約6000元(裡免寫說包括在上訴標的價金35萬所以我要支付的金額.若沒繳納不得上訴)且若對訴訟標的價金有問題還要支付一千元的抗告費才可抗告

1.我想問我這6千元裁判費是以什麼為依據?我在上訴理由還沒補理由請問這36萬元從何而來?

2. 裁判費是由什麼來做為依據?

3.那法官他沒審慎我的陳述判錯了.因為他判給屋主的金額事項都沒有在法庭上問過我.就判我敗訴!我不服的情形上是要上訴還是抗告?如果我沒有那麼多錢支付裁判費!就不得上訴嗎?!

4.是否我要先支付敗訴費用+上訴費用才能提起上訴是這樣嗎? 即使法官誤判裁判書都要事先支付嗎?還是等結案在支付?

5.所以民事要上訴是不是開庭判決後就要支付一筆費用?之後不管之後你要上訴或是提告又是一筆費用

6.到了二審法官還是同一個人嗎?

p.s另外請問屋主刊登不實且隱瞞漏水事實.導致我租了他的房子.(開庭有告知法官此事.他只是笑著說房子漏水為何不搬?可是搬家是很辛苦的我想沒有人願意住不到3個月就要搬家了吧?!)契約書又是他自己打的.裡面有說房子出租後裡面修繕問題他不負責.所以住進去有8成家具都是壞得.那契約書裡面錯字連篇.此契約書我能針對他打錯字的部份來提起質疑嗎?還有不願負責修繕家具家電.當時有特別說家電部份至少要修繕一次.他不負責得部份可以求償嗎?

謝謝各律師的回答謝謝!!

謝謝大家幫我一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訴訟費用是依據民事訴訟法,倘若要上訴就要先代墊上訴的裁判費,至於醫審的裁判費則於案件確定的時候繳納。

2、本文認為倘若要提起上訴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因為本文認為您可能搞錯案件的審理方向,應該是提起反訴或是另訴的問題。

3、至於漏水、家具等,可以請律師一併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李r 104-12-23 14:03
已經過了上訴期間..還能要回裁判費鑑定費嗎?
李r 104-12-23 14:03
已經過了上訴期間..還能要回裁判費鑑定費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3 15:50

這些都是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如何負擔要看判決主文。

T先生 104-12-22 10:25

您好

案件大致如下:我是機車直行,對方轎車突然右轉,我倒地有受傷,雙方車皆有受損

在第一次私下調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堅持我也要負3成責任,算出後我還要賠錢給對方

後來我請鄉公所調解,在當天調解前1小時對方保險公司說他們沒空去

因已快超過半年,我只好請警局提告

之後保險公司來電願意理賠了,只是價錢殺得很低

 

因為對方很不誠信,我也害怕對方欺騙,警察是說如果要合解最好去法院當庭合解就好,也比較有保障

 

請問1.如果真的當庭合解,流程是大概是什麼,要寫什麼訴狀之類的嗎?有沒有要什麼裁判費或相關演伸費用呢?

      2.如果請律師,一件車禍案,律師費大約多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28

您好!

可以先提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偵查或起訴至法院時都有機會和解賠償金額可接受再考慮和解,勉強和解再反悔就來不及了。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律師費請找律師確定好委任範圍之後報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李r 104-12-21 14:38

收到判決書,因車禍事件,法院判對方要賠我5萬+5%的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但是判決書卻沒有提到裁判費鑑定費, 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超過上訴的期限,這樣我還能要的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1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法院會記載訴訟費用的負擔比例,倘若連這個都沒寫的話,可以嘗試聲請更正判決主文。

2、裁判費訴訟中的鑑定費用都屬於訴訟費用,倘若有記載的話,只需要聲請法院核定訴訟費用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18:47

您好!

原判決書如果沒有交代訴訟費用的部分,可向原法院聲請補充判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高高 104-11-20 20:00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為非婚生子女(有登記),父親在過世時有留下遺產,但另一邊家庭並未申報小弟(小弟也未繼承遺產),經補登為繼承人(但未繼承遺產),我方提遺產分割時,對方提反訴訟,提出父親有欠債,債務大於遺產,對方有繼承並還清債務,提出小弟必須共同分擔此債務,請問一下如果小弟撤告(不提遺產分割,未開庭),如果對方持續追究(分案繳費),小弟的狀況是屬於限定繼承(遺產<債務,不需多還錢),還是可能屬於繼承狀態必須分配債務,感謝各位。

另外提遺產分割時,所提訴訟標的金額為大家均分,所以小弟繳的裁判費為1/6,那撤告時需要補繳裁判費,或是1/6再退回2/3感謝各位律師協助解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3:11

 你好,依民法1153條第2項,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您好:

對被繼承人之債務的確係依應繼份比例平均負擔償還,但現在繼承採限定責任,即僅以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之責,所以應不會影響您固有財產,另建議就被繼承債務部分為研析,以確定債務之真實。

小白 104-11-06 13:56

請問民事三審(確認僱傭關係)駁回,要聲請再審,裁判費該如何計算呢?

都是1000嗎?還是有另外計算方式?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1-06 14:08

您好!

對確定的裁定聲請再審,裁判費1000元。 對確定的判決提再審之訴,裁判費則要按起訴法院之審級,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十三、第七十七條之十四及第七十七條之十六規定徵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傷腦 104-11-04 03:03

1.ㄧ件傷害案件有證據跟人證,八個月來只開ㄧ次庭被告也忍罪,檢察官希望和解送回調解委員會和解失敗,案件送回地檢署3.4個月了完全沒消息,打給書記官也查不到進度,,請問怎麼辦

2.刑事只開ㄧ庭有人證物證狀況下被告也忍罪,我可以不用等起訴書律師提告民事賠償嗎?

3.如果可以要付裁判費是等民事結案在付裁判費嗎?還是ㄧ開始就要先付,,是告訴人付,還是被告要付裁判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案件一直拖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不過一般而言,沒有超過2年時效,或是有其他特殊考量,會等到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可以免去裁判費

2、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原告必須先代墊訴訟費用,等到判決的時候,再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地檢署動作慢是很正常的

所以問不到也很正常

你當然可以先提告民事賠償

但如果事發還沒兩年

建議可以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繳裁判費

如果自己提要先繳

然後由敗訴一方負擔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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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104-09-30 19:09

您好:

1.我公司員工於離職後-盤點時發現手機不見了.....

2.我去報警-上了第檢署....

3.離職員工-楊男在偵查庭說:伊經過店長李男特許,伊想說有銷售獎金再把帳結掉等語(在不起訴起訴書友載明).

4.實際上楊男是說:他要領獎金時才結帳,檢察官有反覆問他:那你到底結帳了沒,楊男答:沒有.......

5.我事後有提-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開庭時,法官直接跟我說:我只是單憑-不起訴書內楊男所講的,就來提民事訴訟,法官說:楊男可能為了要脫罪或是講謊話...等等的,法官接著說:如果我只是單憑這只不起訴書就要來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他的自由心證+因為只是小額訴訟所以必須立即判決,法官直接說:他會判:駁回之訴,故法官直接建議我先撤回告訴-因為最起碼我可拿回3/2裁判費.....

6.我已先撤回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但我不甘心,因為手機確實不見了,我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7.請問我該怎麼辦,才能拿回我的財物損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30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被告本身在另案的說詞當然是可以作為判決的依據,該法官是唬你的。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該案的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一、要有證據才行。

二、不起訴九成九有寫證據不足。

三、公司應該要裝監視器並跟中華電信合作影片直接上傳網路

四、建議拿著手上有的證據律師討論一下看怎麼加強搜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賢 104-09-30 19:07

您好: 1.我公司員工於離職後-盤點時發現手機不見了..... 2.我去報警-上了第檢署.... 3.離職員工-楊男在偵查庭說:伊經過店長李男特許,伊想說有銷售獎金再把帳結掉等語(在不起訴起訴書友載明). 4.實際上楊男是說:他要領獎金時才結帳,檢察官有反覆問他:那你到底結帳了沒,楊男答:沒有....... 5.我事後有提-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開庭時,法官直接跟我說:我只是單憑-不起訴書內楊男所講的,就來提民事訴訟,法官說:楊男可能為了要脫罪或是講謊話...等等的,法官接著說:如果我只是單憑這只不起訴書就要來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他的自由心證+因為只是小額訴訟所以必須立即判決,法官直接說:他會判:駁回之訴,故法官直接建議我先撤回告訴-因為最起碼我可拿回3/2裁判費..... 6.我已先撤回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但我不甘心,因為手機確實不見了,我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7.請問我該怎麼辦,才能拿回我的財物損失....

gin05030 104-09-11 13:12

本人原向法院提告xxx請求支付仲介報酬100萬元,並依規定繳付100萬的裁判費費10900元後,經言詞辯論後查有一房沒聲請繼承而不得要求,無奈改要求給付50萬元之訴我認為只能聲請50萬元當然就希望法院應退還溢繳之裁判費,也提問沒回覆我,也具狀請求核退仍沒理會我,撥給書記官也說會幫我請教確認原因並留我電話號碼說會回覆我卻沒回覆我 自然感受很差,而在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情況下,但超不滿損失那一半裁判費,而庭上全沒回覆我此事為何?竟就駁回我這告訴,在不甚明白該提上訴狀抗告狀還是再審狀?  就寫了上訴狀並認為與被告應屬於受到他侵害我利益而多提損害賠償之訴並聲明提起庭上為何不核退我裁判費現在法院仍無回覆我,就直接來函要我現在再付8110元二審的裁判費且需9月9日前去付,但我是昨天9月10日才收到,現在真的不知該怎辦,被告差我這50萬另案剛移交士林地院被告也差我77萬仍追討中,想請問我是否不該提上訴狀,而該提抗告狀或該要求再審狀?請求協助,本人受被告欺騙而受損,相信會能勝訴的,請求律師幫給意見,指導本人該怎麼做?我的line=0915987553也是我電話,能幫忙我,不吝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1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有撤回整個訴訟才有退還裁判費的問題,倘若是撤回一部無退還裁判費的問題。

2、上訴本來就要先繳交裁判費,因為是程序審查事項。

3、是否上訴應該做實質認定,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本文認為您對於相關法律並不了解,不要自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