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彭 103-06-19 23:18

一、本人在十數年前就有用自己房子B收租的錢,經年累月幫女友(無業)及小孩(就學)儲蓄定存金額,三人各約一千萬(存單雖是三人名字,但實際來源是由本人名下房子B所收的租金),民國98年底,解約三人定存,加上老婆實際只拿私房錢350萬,三方共出資4000萬,買下內湖區成功路房子A(租金16萬/月),按三人出資金額換算權狀持分比例各人約佔1/3(老婆尚要加上私房錢350萬,故比例比1/3大一點),房客也依三人持分大小比例,每月匯入三本存摺房租結婚登記時有立下協議書,約定房客匯給老婆房租5.6萬中,需匯款新台幣2.2萬給本人繳納房貸,其餘3.4萬租金留作老婆生活費
請問:
1.老婆已離家出走,不在一起生活了,還需付她生活費3.4萬嗎?無毆打恐嚇就隨意離家出走,算惡意遺棄嗎?房客是直接把租金匯5.6萬/月匯入她的本子,搞得好像她為了要付2.2萬給我,而不是我付她3.4萬生活費,我的2.2萬房貸變成她要按月付給我的負擔。
2.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夫妻雙方採財產分開制,但未至法院登記、登報,有效嗎?3.協議書第三條,有約定成功路房子A的處理方法:「將來房子A賣出後,老婆只能拿回原出資的350萬,不能多拿」,現在老婆離家出走了,主張依據協議書中第六條,夫妻雙方財產分開制要求拿1/3價值(老婆實際只出私房錢350萬),屬合理? 萬一上法院裁判費多少?是依1/3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價值還是市價?

3.協議書有訂,老婆無故離家出走,罰款新台幣1000萬慰撫金給對方,有效力嗎?追訴期多長?

協議書內容:

https://farm3.staticflickr.com/2895/14455784611_0c1e32e47c_c.jpg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應先確認者,為您們目前婚姻狀態,且您們是在民國幾年結婚,若您們有簽訂協議書,原則上該協議書仍屬有效,但就是否有協議書之事實,負有舉證責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該離婚協議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個案會有很多攻防的方式,建議直接諮詢律師詳細評估為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生活費給付的問題,應該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2、有關該動產出賣之後,依約定您的太太就是只取回350萬元的出資 。與夫妻財產制無涉.

3、時效的部分原則上是15年,但是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離家事實,且有關1000萬元的約定,法院可能會認為太高,依職權減少。

Arthur 103-06-09 17:43

(內政部地政司95.12.19地司(七)發字第0950003724號書函)公同共有土地之潛在應有部分,如能清楚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除規約另有規定外,自不得再以派下員人數計算。反之無法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且規約未規定者,其比率視為不明,方可依派下員人數計算之。

(內政部94.12.13內授中民字第0940036546號函)祭祀公業土地價款現金之分配,如該公業規約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

今有未登記為法人之祭祀公業出售土地分配現金,原本規約規定解散後財產以房份均等原則分配,系統表可清楚算出房份,但部分有私心之派下員聯合管理人私底下串連四分之三派下員簽署以派下現員平均分配財產的同意書,修改規約為由派下現員平均分配,以致本人之分配金額遽減四分之三。本人已發存證信函給管理人表達反對平均分配之意,並欲以上述內政部函之「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之理由向法院請求停止分配財產。我的權益受損金額約160萬,但考慮到請求160萬補償的勝算不大,我只請求判決祭祀公業停止分配現金,欲以訟逼和,重新協調分配成數。

問題1 :這樣的訴訟需繳多少法院裁判費
問題2 :這樣需先經法院調解嗎?
問題3 :這樣我的勝算大概多少?
問題4 :如果我改為請求依房份分配,這樣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的裁判費用之計算,會依您起訴之標的來計算,若以損失利益160萬元計,則裁判費約為1萬六千元左右,而本件訴訟並非無勝算之機會,仍需視您如何主張,另一般此種案件仍會進行調解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用訴訟標的160萬元計算,約百分之1.1左右,訴訟過程亦須經調解,至於勝敗需視全案證據資料及訴訟進行流程而定,無一定之公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建誠 103-06-06 15:11

我已聲請過一次支付命令,但債權人提出異議,所以法院直接把案子轉為民事訟訴,要我繳裁判費,但我沒有去繳。

請問,同一個案子,我可以再聲請一次支付命令嗎?因為對方說不會再去異議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15:57

您好!若前次是因未繳裁判費而遭裁定駁回,則該案件並無既判力,可以再次聲請支付命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再對對方聲請一次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555 103-05-21 00:58

對於偷蓋違建 民事訴訟中之裁判費 於勝訴後 是否可跟敗訴方追討 

我先支付 勝訴後跟敗方追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1 09:35

第 78 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第 79 條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第 80 條

 

被告對於原告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逕行認諾,並能證明其無庸起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第 80-1 條

 

共有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

第 81 條

 

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                                                       

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第 82 條

 

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或遲誤期日或期間,或因其他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而致訴訟延滯者,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

 

請參考民事訴訟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起訴時由原告負擔,待判決時,法院主文會分配被告分擔之比例,通常由敗訴一方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8 12:41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 因妹妹當時未滿18歲時有購買機車但那時購買時有經過父母同意 因為有貸款所以父母有去簽同意書 但後來繳了幾期後就沒繳了 當時父母跟妹妹留的電話都換了 我那時才18歲上面我也沒留任何資料父母跟妹妹說也沒留 何況我只是他哥哥這種是不必留我資 料吧 但最近貸款公司一直打電話簡訊跟我說 叫我連絡我妹妹 疑惑的是他怎有我電話 是否對方有妨害秘密個資法問題和強制罪因為上面我沒簽任何東西 我也沒義務要跟他說他就這樣一直打給我  請問這樣告他我需要支付費用嗎 例如裁判費 

1.單純聯繫你 沒有甚麼強制罪的問題 你可完全不理會他 2.至於是否要涉及違反個資法 這部分你也不確定他如何取得相關資訊 且取得資訊內容是甚麼 是否要追究 自己可以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8

您好,關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若您欲對對方提告,您亦必須有相關證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7 23:37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 因妹妹當時未滿18歲時有購買機車但那時購買時有經過父母同意 因為有貸款所以父母有去簽同意書 但後來繳了幾期後就沒繳了 當時父母跟妹妹留的電話都換了 我那時才18歲上面我也沒留任何資料父母跟妹妹說也沒留 何況我只是他哥哥這種是不必留我資 料吧 但最近貸款公司一直打電話簡訊跟我說 叫我連絡我妹妹 疑惑的是他怎有我電話 是否對方有妨害秘密個資法問題和強制罪因為上面我沒簽任何東西 我也沒義務要跟他說他就這樣一直打給我  請問這樣告他我需要支付費用嗎 例如裁判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之。
學良 103-04-14 23:16

請問律師大人

我因為金錢詐欺案件向債務人申請支付命令

寄至債務人戶籍地

原本債務人有提起異議

所以我交了裁判費轉為訴訟

但後來民事庭法官發現債務人等都因為刑事而入監坐牢中

支付命令異議是家人代寫的

所以認為無效

就把案子退回給非訟中心

這樣法院一來一往處理過程中

等到非訟中心寄函給我時

卻說無法於3個月內合法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均在監執行)

本案已失效力

我的疑問是:

1.既然債務人均在監執行

那我如何將支付命令寄給他們?   

還是他們只要入監服刑就不必負民事責任了呢???

這樣我就無法得到確定判決書對他們強制執行而參與分配呀?

2.既然法院知道他們入監

為何不先告知我?   而且還接受他們家人提出的異議

這樣法院耽誤了我好幾個月的時間

那我要向誰求償呢?

麻煩律師大人可以幫我解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23:41

您好!可以重新聲請支付命令,並請法院直接送達到監獄給債務人;如果您發現法院有疏失且造成您損害,可以請法院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因為依法規定,只要沒有辦法由本人收受送達,支付命令是無效的,所以建議你直接提出民事訴訟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詐欺之行為,可提刑事詐欺告訴,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arbara 103-03-21 23:17

請教律師,請幫忙解惑~感恩~

  我是房東,因租約已於103.2/28止,履催承租人來續約均不鳥,卻仍續霸住

  租屋至今,經我於2/25寄存證信函表明不再續租,並請限期搬遷,對方仍不理

  會,所以我隨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已排定4/15將進行簡易法庭調解,但

  今天3/21早上卻收到承租人請律師發函給我,內容寫承租人已於3/18搬遷

  並已清空,因水電等都全繳清,限我出租人5日內需還押金32000-10200

  (算3/1~18止的租金額)=21800需歸還..看了簡直無名火都要上來了.

要請教的是:

1.之前對方都不鳥,我都提訴訟了,4/15也要調解了,他現用律師發函這招,我

   該回應嗎?還是不管,就是等到4/15出庭再談?

2.如果我近日去點交房屋,是否可向法院取消4/15調解,(要幾號之前取消?)

   裁判費會被沒收嗎?

3.他3月即使提早搬遷,但因租屋糾紛我才提訴訟,事情未解決前,我根本無

   法改租他人,所以這人霸住期間,該損害給我的賠償,我可請求整月的金額或

   租金的兩倍賠償金嗎?

 4.他還照了屋子內外18張照片隨律師函寄給我, 但上面完全無日期,誰知是

   何時照的?我都尚未去點交,實際狀況得等交屋才清楚,我到時進屋時也該照

   相存證嗎?

請告知該如何作才對我出租人有利,感覺這承租人太詐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3-22 01:33

您好!可以要求房租應付到交還鑰匙當日,點交時若發現問題,就拍照存證;裁判費可退2/3。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點交時,發現有任何問題均拍照存證,再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avid 103-03-20 17:49

若要 提告詐欺的話 訴訟費用是怎麼算的呢??

我上網查到((刑事案件不需要繳交裁判費)) 是什麼意思呢??

我知道 提告 民事跟對方求償 是要律師費的 那費用怎麼算??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0 19:1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刑事案件沒有裁判費的問題

如果你要提起詐欺刑事告訴

除非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

否則提告詐欺是不需要繳費用

以上回應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David 103-03-20 20:07

律師 您好~

感謝您幫我解惑^^

那我想在請問 若不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的話

那是不是整個法律過程 都要自己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委任律師,整個訴訟流程均由您自己處理;若您有委任律師律師會為您開庭及撰寫刑事告訴狀等,您即無須處理相關訴訟流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ASON 103-03-14 11:16

房貸沒還,銀行申請支付命令

我提出支付命令異議,民事裁定銀行未補繳裁判費,本件起訴不合程式,應予駁回

這樣還能來查封房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駁回,銀行似無法逕行查封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3-14 18:05

您好!銀行或任何債權人都必須取得法院的執行名義並聲請強制執行,否則不可能查封債務人的房子。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now 103-03-03 22:47

我與房客簽約10年,目前剛入住對方也裝潢完畢,簽約時是以原狀交屋,而現在房客說他當時裝潢時換的大門5萬,換的水槽2萬,加裝浴缸2萬要求我們出(都已經先施作才跟我們要錢)當然我們不願意,因為從沒有同意過東西也沒有壞只是舊了,但他們就自己不付房租了,所以現在他們就自己從房租中扣掉九萬元,由於這樣他們並沒有積欠超過兩個月,目前就只是少繳九萬大約一個半月的租金,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當然他們都有提出一些藉口來要求我們支付,1  大門 他說因為我們房東負責修繕廁所時太吵,依照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必須換門˙(但我有打去問主委 他說他們絕對沒有這種要求,另外我當時修洗手間時明明就還是舊有的大門,但最重要的他根本沒經過我同意) 2.水槽 這部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到要提供一個水漕,我們也提供了一個放至陽台的水漕 但他們看到不滿意就拒收,之後他們還叫我幫他們安裝熱水管至陽台,我表明不要,但他們最後就變成這樣,直接自己加裝一個帶有瓦斯爐的流理臺在我們的陽台,也叫我出錢,扯~~ 3 浴缸是因為之前浴室有漏水,後來整室重做就沒有加裝浴缸了,這部分原先一開始是想請房客裝潢公司一起做,所以討論後有請他們提供估價單,但太貴所以舊換我們的水電工,當時討論後他們出具的估價單上明明就寫著浴缸打掉鋪磁磚的,現在又翻臉不承認。

問題:

請問律師大人他們這樣的要求有合理嗎?難道都沒有辦法制裁他們嗎?我們家為了這個房客已經全家都烏煙瘴氣了,大家心情都很不好,媽媽都快憂鬱症了,也因為此瘦了好多,希望律師大人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謝謝

以下還有一些問題

1.雖然租約公證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因為他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看來是無法強制執行,所以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律師說只能打官司,但是就算贏了他沒有資產那我們會有錢拿嗎?有債權可以延續多久呢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有看書上說可以拍賣動產 有嗎?比如公司電腦嗎?

2.我有看六法全書,租金追溯期只有五年,但是我們的租期為十年,所以看起來似乎無法直接從押金中扣除,那所以 要是我們提出訴訟如果我們贏了,那這9萬事會變成債權還是一樣是積欠租金呢?(因為我們有想過他們是蓄意不繳租金,未來他要是營運不善是有可能再不繳房租,但是一定又是用諸多藉口)我的問題是比如他目前欠繳一個半月,那未來他要是再欠繳超過半個月我就可以直接趕他走嗎?法官會認定說因為租期過長如前面敘述,所以對方不可以主張由押金中扣除嗎?那萬一是五年後才開始又不繳房租,我是不是要忍耐到四個月才可以提告呢?

3.要是對方不繳房租提告他,那在訴訟期間他又持續不繳房租訴訟時間萬一 一年他不就一年都不繳房租,又因為他的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 我根本拿不到錢就等於白給他住呢?或是我可以要求負責人或代表人支付呢?(畢竟他實際有住也有辦公阿也是有利益所得的)這根本就是詐欺

4.若是對方又以其他藉口不繳房租(超過兩個月)那我們訴訟後,法官會認定他不繳就應該搬走嗎?還是會同意他的藉口讓他直接扣抵房租也讓他繼續住下去呢?比如 他這個月又說因為他換了窗戶5萬他叫我們出,我們不要他就直接扣,那最後訴訟後法官要我們一人一半,那我們就變得要支出7萬他們支出7萬,那7萬就變得沒有超過兩個月12萬租金,所以他就可以繼續住嗎?還是會是契約解除或終止 我們另給他7萬?

5.還有訴訟時須先由起訴者支付裁判費那比如我先支付,若是之後我勝訴了,但他們公司沒有資產他要是不付我錢,那我不是整各虧很大(不繳的房租+裁判費+律師費)

6.另我有買租屋法律手冊來看,有一些不甚了解,希望律師解釋一下。

(1)契約終止與契約解除有何不同

(2)契約解除之效力:契約之效力因解除而溯及之消滅,未履行之債務當然免除,以履行者,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生不當得利反環之問題。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依民法第259 260 261 264 265 266 267的規定行使,主要為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該不會我告贏他,他就不用履行債務吧? 另外當時簽約時有寫依當時使用原狀歸還

(3)若訴訟裁判費會是多少呢?因為雖說是租金60000元*12月*10年*1%=約七萬但 基本上照這樣的房客 我真懷疑我能拿到多少租金耶~這種算法我覺得不甚公平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04:16

您好!未約定的裝潢或其他費用房客要自行負擔,您可以寄存證信函通知已將未繳足的9萬元租金押金中扣抵,將來若有欠租一樣從押金中扣抵,等扣完押金後再累積達二個月欠租就可終止租約;終止租約後才有理由起訴趕房客,起訴後時效就中斷,不用擔心時效問題;訴訟期間房客若仍占用,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本件租約,對不熟悉的房客訂定租期長達10年租約,對房東是很不利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起訴請求租金之給付。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41

 您的問題很複雜, 但也很簡單:

1. 房客應該是公司吧, 自然人以公司為擋箭牌為非作歹, 好處多多(反正都是公司負責), 所以他們會這麼做, 公司法也才會修法而引進揭開公司面紗原則

2. 任何修繕裝設要先通知房東, 由房東來做才對. 沒通知就自行敲敲打打, 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 您可試試看這條路(是告那些自然人, 不是告公司, 因為公司不會犯罪)

3. 既已公證, 公證書有載明願受執行. 那就不必再訴訟了, 直接拿公證書去執行即可(當然要先看看是哪些事項有願受執行之約定), 所以訴訟費用之類應不必考慮, 應考慮執行費, 但沒看到您公證書的內容, 個人也很難論斷. (lawmed66@gmail.com)

snow 103-03-09 10:41

 過了幾天的思考,又有新的問題想提問律師大人,懇請回覆

想問,面對這樣的房客,目前我想很多最後覺得似乎我只能以消極的方法來解決,才是成本對我來說最低的,是這樣嗎?

我只能消極的等待對方不繳租金達到法定期限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後,起訴他遷讓房屋及不當利得,是這樣嗎?不知道在這期間我會不會有何風險呢?有沒有我想不週全的地方呢?

另外 起訴不當利得(住在裡面不繳房租)可以針對個人嗎?因為公司沒有資產我打贏了也沒有用

 

小游 103-02-11 12:28

本人為解決與人合作投資房產糾紛,而委託律師訴訟,以律師之戶頭及其助理名字繳交裁判費及提存金及擔保金,現已和解。請問如何退裁判費及提存金及假處分假扣押之擔保金?時間要多久?若要自己查或申請退款手續為何?謝謝!

小游 103-02-09 09:36
本人為解決與人合作投資房產糾紛,而委託律師訴訟,以律師之戶頭及其助理名字繳交裁判費及提存金及擔保金,現已和解。請問如何退裁判費及提存金及假處分假扣押之擔保金?時間要多久?若要自己查或申請退款手續為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29

您好,若您已委任律師,您可請該律師為您辦理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先以律師之帳戶繳納,則退還仍應以律師之帳戶名義為之,法院對於退還款項,會比較謹慎,所以時間上可能不會那麼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辦妥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eo 103-01-12 16:24
您好
我98年間向市府檢舉我居住大樓地下2樓停車空間有一車位設於車道妨礙車輛出入,市府派員現場會勘時並發現地下2樓原核准60個車位,現只有55個車位,發函管委會限60日內恢復原狀或申請變更使用,函內亦說明違反建築法請市府使用管理科續予追蹤辦理,但管委會只移除車道旁之車位,對車位減少一事卻不做任何處理,60日後我再報市府處理,市府承辦人現場會勘卻只對已移除車道旁之車位位置照相,於回函說明車道旁之車位已改善,並只聽管委會說明減少車位係專有部分,而無視我提出建物權狀證明地下2樓停車空間係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認定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卻不管其違反建築法之規定,經我陸續反應,其後的幾位市府承辦人更謊稱設於通道之二個車位已改善或謊稱車位為使用執照及竣工日期之二年前即已設置,從98年至今已4年多,即便我後來持續對違規使用停放車輛照相多次提供給市府,市府仍未對不提供違規變更車位所有權人名單之管委會及車主開罰,只是再次發函管委會及所有住戶要求依規辦理變更使用或恢復原狀,此種情況我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也只是要市府說明而已,甚至在我質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時,監察院要求我要檢附檢察署處分書、歷審法院裁判書類及機關復函等具體佐證資料影本供參,市府復函影本我均有給監察院,是否表示有關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我必須向檢察署提告或是檢舉
 
我曾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車位收費方式顯失公平,向地院請求撤銷該決議所形成之規約,判決不僅將機械車位與平面車位收費方式寫錯,更無視我主張依民法顯失公平之規定撤銷規約,還將違法變更車位至今收費不公減收之費用將來若公共基金不足時必須由全體住戶分攤,認為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以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十分之一定之,核定訴訟標的價額165萬元來收取裁判費,二審法官又於判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認定該決議非第3條定義之規約,並將違法變更車位至今收費不公減收之全部費用78萬2百元將來若公共基金不足時必須由全體住戶分攤認為是我原告1人之訴訟利益核定裁判費,讓我無法上訴第三審,這種審判品質讓我不敢聲請再審以免浪費錢,而且我也懷疑是否違法變更車位之建設公司與地院及高等法院是否熟識,我應該向哪一單位檢舉「市府人員之行為」才有效果?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nzo0124 103-01-08 14:11

律師您好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經法院調解庭後於調解庭勉強和解,之後認為不合理是否能夠再提起民事告訴(未滿2年)?

另外再提起民事告訴是否要支付裁判費?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調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除非有撤銷之事由,否則無僅針對不合理另提民事訴訟.

二.另提民事訴訟,需依請求金額來繳納裁判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anzo0124 103-01-08 15:16

律師您好

1.就不論合理性而言,就請問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否有權再依車禍過失傷害民事告訴?

   若不行,那是否可用其他事由提起(例如:因車禍所造成的無法工作的損失...等)

2.如果和解時提出僅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是否可以?

1.不能另訴。
2.和解須由雙方達成合意始可,並非單方一廂情願即可,故而雙方若能達成共識,基本上尚無不可,但實際上,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能再重行起訴。且若和解條件雙方無共識,似難以成立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4 10:13

昨天發的文,看了二位律師大大的回答之後,小弟我又有新的問題

對不起,問題有點多,還望各位律師大大解惑^^

第一.律師大大提到「如果要單獨提起 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小弟理解成2個部分,如下:

1.這個意思是不是說,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囉?

2.還是意思是說可以先行提出,之後公然污辱如果起訴確定,則民事賠償部分進入程序,如果公然污辱不起訴,則民事賠償部分自動撤消?

不曉得是哪個才是正確的?

 

第二.單獨的請求民事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其實都是一樣效果,只差在有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而已,是這個意思嗎?

 

第三.如果是刑事民事賠償,那就是確定起訴後,進入二審了,二審還沒結束時提交訴狀是嗎?

 

第四.如果是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可以在公然污辱審理之前提交,那是不是也可以在公然污辱判決後,確定起訴了,然後再提交呢?

 

第五.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有沒有期限的限定,例如:一年之內可以請求.半年之內可以請求...諸如此類,如果有期限的限定,那應該從什麼時間算起呢,例如:我報案日算起? 公然污辱一案判決結束之日算起? 公然污辱確定起訴之日算起? 諸如此類

 

以上,就是小弟想到的新問題,祝各位假日愉快

您好:1.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2.是的3.起訴後一審審理階段、二審繫屬後判決前遞狀4.是的5.侵權行為,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或自有侵權行為時起10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個案事實之不同,而有不同之措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aaron 102-12-30 00:27

請教各位律師
起訴書上的"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因為土地不知價格為多少,是否可以空白?待法院通知來繳裁判費?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空白,法院會再通知補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先空白,待法院鑑價後,會再通知進行補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可以先去調閱土地謄本,依照上面的公告現值計算標的金額,如果法院接受了這樣會比較省錢,要不然透過鑑價或是實價登陸行情計算的話,要繳納的裁判費會高上許多,敬請卓參。

檬檬 102-12-24 12:15

您好!

本案件是台電設變電箱於他人土地20平方公尺及甲/乙鄰居也占用18及12平方公尺(在同一筆土地上)

問題:

1.若已在法庭上簽立和解書但原告忘了向甲及乙索取不當得利租金怎麼處理?

2.請問不當得利租金計算公式?

3.若和解書內已訂期限使甲乙兩方拆除,則屆時若請人作圍籬那麼甲乙所占用面積是他們或我請地政事務所作鑑界並裝圍籬?

4.若欲與台電談請其拆除變電箱,那麼和解書內該如何詳列保障我的權益不受損害?(已進入一審支付了裁判費 律師費 鑑界費)

5.還是繼續與台電二審?

jamie 102-12-15 13:48

請問民事裁判費繳交期限是郵件送達5日內需繳交,請問這5日假日是否有順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第五日為假日才順延一日,若期間為假日,則不順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22條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是此,若欲假日,則順延一日。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閔傑 102-12-09 17:30

我已取得債權憑証向第三人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提出異議,進入訴訟程序。我要還要繳交裁判費嗎?還是由第三人繳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第三人提出異議之訴的話,則原告即為第三人,應由原告先墊付裁判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裁判費在起訴時由原告先墊繳,最後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4:00

 您好,關於裁判費之問題,由原告先行繳交,於判決後,再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mes 102-12-02 21:41

請問原告提支付命令.被告提出異議後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但原告至辯論程序前仍未捕足繳交裁判費.被告可否向法官提出異議請求法官駁回原告之訴.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繳納裁判費為程序合法之要件,被告除就實體提出抗辯之外,當然也可以就程序問題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事訴訟程序係採裁判有償主義,所以原告起訴時必須向法院繳納裁判費裁判費的繳納屬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原告起訴必須具備的程式,係為訴訟合法要件,法院應依職權審查。一般而言,如果原告於起訴時未繳裁判費,審判長會定期間通知原告補繳,若原告未於所定的期間內補繳,法院就會以原告起訴為不合法,以裁定駁回。

因此如果原告未依法繳納足額之裁判費,而法院卻未依法命其補正或駁回原告之訴時,被告得提出原告之訴不合法的抗辯,促請法院駁回其訴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25號解釋理由書,民事訴訟係當事人為自己之利益,請求司法機關確定其私權之程序,自應由當事人負擔因此所生之費用,方稱公平,故我民事訴訟法採有償主義,以依民事訴訟費用法繳納定額之裁判費為起訴之要件,如起訴不備此項要件,經審判長定期命其補正,而未補正者,法院應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裁定駁回。是此,據此理由書之意旨,您可向法官主張之,請求裁定駁回原告之訴。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inag 102-11-17 19:27

想詢問訴訟費問問題..

一審開始時.若原告起訴時要求100萬元一審判決結束.法院宣判原告勝訴40萬也就是部分勝訴5分之2原告負擔敗訴部份5分之3的裁判費...之後原告再上訴二審..

1.原告二審金額與一審要求相同或不同,要求100萬或150萬那原告裁判費都以100萬或150萬計算?

2上訴二審,一審所有金額都廢除?可以只要求原告敗訴部分的60萬?而二審繳60萬的裁判費?

3.若二審要求100萬,也繳100萬的裁判費,那一審被告敗訴部份的裁判費可以跟對方先要?還是要等三審判決確定之後再要?(被告為國家)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20:09

第二審要以上訴金額(原告上訴60萬元;被告上訴40萬元)分別計算裁判費;判決確定後才會計算雙方應負擔裁判費的最終金額,少繳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以上謹供您參考。

SHAWN 102-10-29 18:21

各位好:打了一份民事起訴狀,狀告法院,後來發現狀紙上的訴訟代理人,打成法定代理人,我要更正,但我找到更正的狀紙都是判決後更正的狀紙,我要怎樣才能更正,尚未分案繳裁判費另外我上面原告紙有寫姓名地址(正本那份有電話) 這樣會被退件嗎(因為太多個資不想給被告)?

您可以帶著原先呈狀書狀帶回來的收件留執(狀子或收據)詢問法院分案情形,再以查得之案號具狀陳報誤植請求法院准予更正,這是可補正的事項,基本上法院一般情形應該不會直接裁定駁回訴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HAWN 102-10-29 18:3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帶著原先呈狀書狀帶回來的收件留執(狀子或收據)詢問法院分案情形,再以查得之案號具狀陳報誤 ... (恕刪)

律師您好:首先感謝你回覆,我剛重新檢視我的狀紙,我發現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沒印出來只剩下代理人,這樣還需要更正嗎? 另外要修正狀紙應該用哪一份狀紙 (引訴法法條) 我找到都是如下這個也 謝謝

貴院○○年○○字第○○號○○○○事件,業經判決(裁定、核發支命令)在案。但是該判決(裁定支付命令)○○○欄所裁「○○○○○」為誤寫,應更正為「○○○○○」。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聲請 貴院裁定更正之。

依您所述情形,提供簡要內容如下,尚請 卓參修改。

緣上開當事人間。。。事件,業經 鈞院受理在案。茲因原告於原先提呈的起訴狀當事人欄相關資料中將。。。誤植為。。。,為此爰特具狀陳明,呈請 鈞院鑒核,賜准更正,以利後續訴訟程序進行,實感德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HAWN 102-10-29 20:0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提供簡要內容如下,尚請 卓參修改。

緣上開當事人間。。。事件,業 ... (恕刪)

律師 謝謝你 請問我更正錯誤狀後,需要附上新的正確狀紙給法院和被告

熊熊 102-09-22 14:05
吳大律師感謝你再度當忙: 附帶民事訴訟依法應與刑事訴訟同時判決,故如被告通緝未到庭,致刑事訴訟無法終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亦因此而受延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則經合法通知被告未到庭,原告得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以上我想請教:萬一被告通緝未到案 為了避免刑事訴訟無法終結 可否改提民事訴訟以利一造辯論判決目的呢呢?於此情況下法院會不會收原告裁判費
此種情形應可改提民事訴訟,但仍應注意重複起訴的問題。若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改提民事訴訟,原告應繳納裁判費。此類情形或許得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以陳述意見狀請求法院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
熊熊 102-09-23 08:20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此種情形應可改提民事
刑事訴訟法第504條 
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
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感謝吳阿律師提供如此強而有力的法律知識 但對於最後一段內容不解---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請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請你再度解釋一下好嗎
順便再問
刑事被告可能包括公司負責人及員工 所以附帶請求賠償可否針對無法傳喚之被告
刑事訴訟法504條規定辦理以外 公司負責人及公司可否另行維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規定展開訴訟
準備出庭前夕 為讓檢察官及法官掌握整個案情我會蒐集一些歹徒及公司犯罪證據並且要求當庭對質
及詰辯希望以此種方式加快審判速度 可行嗎

 

 

 

 

 

 

 

回覆 熊熊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請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請你再度解釋一下好嗎
... (恕刪)

意思是說刑事法院將民事求償部分之訴訟,移送於民事法院,被告與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告,均不能抗告

刑事法院真的移送民事庭為基礎,因民事訴訟不若刑事訴訟被告須到庭那麼嚴格,所以被告不到場仍可能發生一造辯論判決,且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不僅限於刑事被告,更包括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例如共同侵權人,僱用人與受僱人,只要將其列為共同被告即可。

當然你不利用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也是可以的。

victor 102-09-17 08:16

我樓上住戶安裝淨水器,發生漏水,造成他自宅積水15公分高且有數日, 我的住屋因此全室滴漏水造成嚴重到不能住,天花板裝潢與木作裝潢都因滴漏水而浸泡水發霉變型,由於兩造對於賠償金額與修復還原的認知不同, 樓上住戶就要求走法律訴訟認定賠償金額, 我該如何處理! 我可以先行修復我的住宅嗎? 木頭裝璜泡水後的發霉變型,也讓屋內其他東西陸續變壞.

裝潢公司認為泡水木頭裝璜若不去先行拆除, 天花板與牆面結構無法確實知道損害與確實乾燥還需多少工時,能修復時間無法預估, 我的損失就得修復 遙遙無期? 樓上願意賠付金額不到修復復原的1/2 , 其他財損也沒得到賠償, 真該自認倒楣嗎? 我們回到老家住, 自行打掃整理損壞的物件, 沒有可以要求補償的支出單據, 一切的一切 人壞就可以推.拖.賴 ...嗎? 打官司走訴訟,律師費與裁判費似乎要由提告人先付, 我豈不是很冤? 要求償還得先拿錢出來? 被水淹還得自行花錢修復? 房子泡水不修可能損壞擴大, 該如何認定求償範圍? 等到法院判定後的持續其他破損與追加費用能要得到嗎?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qoo 102-09-16 09:36

您好,想請問:
1.民事提恢復雇傭關係之訴訟,其訴訟費及裁判費如何計算呢?(並沒有請求任何賠償下)
2.新的勞動契約,對方毀約下,民事提對方需履約之訴訟,其訴訟費及裁判費如何計算呢?(並沒有請求任何賠償下)

麻煩了,謝謝

以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不合法為由,訴請確認勞動契約關係存在之訴,應同時提起按月給付工資之訴,該訴之訴訟標的的價額大多以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0之規定核定,即勞工工作10年之薪資總收入計算,再依同法第77條之13計算裁判費,大約為訴訟標的金額的1.1%。但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條之規定,得暫免徵1/2之裁判費

至於訴訟費用則不一定,以實際發生為準。

此類爭議應先行調解

熊太 102-09-10 19:51

很感謝律師您熱心的回覆,我想請問的事情如下

因為之前公司積欠薪資,我控告公司欠薪,卻沒控告負責人,最後官司勝訴,連同裁判費利息,公司需給付我3萬多元的薪水,但當我拿到裁定後,我向國稅局申請公司資料準備申請強制執行,才發現以公司的名義其下財產和所得幾乎沒有(財產0。102年所得僅利息所得659元),且又不能查詢負責人資產狀況,但弔詭的是,這間公司目前還仍舊在營運當中,但是公司帳戶卻沒半毛錢。由於是團購公司,每天都必須收消費者的錢以及給付廠商款項,每天應該都會有錢在帳戶流動進出,如今,我看著公司繼續營業,然後我打了近一年的官司,時間和金錢都浪費了,難道最後只能拿著勝訴判決興嘆嗎?還是可以透由其他方式跟公司討欠薪。

您好

公司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可以考慮以查封、拍賣公司動產之方式聲請強制執行。

Jason 102-07-08 19:31
律師你好 請問今天我到高雄家事法院提離婚訴訟並繳3000元裁判費,夫妻分居一年了 請問一下,我查一些資料 是不是離婚第一庭也就是家事法庭ㄧ定是調解庭? 只要有一方不願調解 ,即進入審理程序? 審理第二庭開庭若對方還是沒有到庭? 可聲請ㄧ造辯論請求判決? 請問是不是對方不要置至不理也不來離婚機率就大? 還有若他不來請家人來這樣可以嗎?
1.離婚訴訟目前是強制調解 所以一定要經過調解程序 才會分案由法官審理 2.對方都不到 法官是可以一造辯論判決 這樣當然對你較有利 證明也較簡易
102-06-10 22:41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要不然就是當面同意事後反悔....(明確耍賴行為)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萬.   5.如果有律師願意陳接此案,本人願意將此債權當作最終判決勝訴報酬,, 另外此報酬包含法院裁判費,律師費,書狀費用等,也就是說如果打輸那就沒有任何報酬,最終判決贏了就以此債權當作報酬. (我只知道目前...前妻財產只有此房屋二分之一)    以上皆屬事實,如果有意願律師請留言,最好桃園地區職業律師,因為比較近方便前往與溝通. (我住中壢附近)   如果各位律師有其他專業上建議與說明也請指導說明,我想儘快解決這位題, 不想把這問題與難題再留給其他人來解決,造成困擾與麻煩!    感謝!

 

 

小A 102-05-30 00:20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肆萬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部 分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又原告其餘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即 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因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 人並未支出裁判費,爰不另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附此說 明。 想請問這樣假執行是有實施嗎? 如果把財產過戶可以嗎? 另外想問問如果收到們民事賠償判決書 下一步是該怎麼做? 直接賠償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執行仍需向法院聲請執行才會進入執行程序,當然收到判決書,若是一審則仍可以再上訴,但若不再上訴案件確定,則您可以判決書之內容自動履行,若不履行,則對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夏木 102-05-13 13:21

請問刑事負帶民事賠償侵權賠償〉上訴要繳裁判費還是訴訟費?

我看網路有人寫裁判費有人寫訴訟

繳納的時機?是遞狀時就繳嗎?

刑附民一審不用繳費,那提出上訴時會被要求補繳一審的費用嗎?

我看網路有人寫刑附民二審時他被法官要求要補繳一審的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2-05-13 14:21

附帶民事訴訟一審不用裁判費,上訴二審時才要繳裁判費。之所以被要求補繳一審裁判費,可能是法院認定該訴訟不符合提附帶民事訴訟之要件,所以要依一般民事訴訟補繳一裁判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夏木 102-05-06 19:58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今天收到裁判書。其中載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二十分之一,其餘由原告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請問:

1.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有甚麼訴訟費用?當初我遞狀時法院並沒有要我交裁判費

2.法院僅判賠10萬。若申請假執行或強制執行我要負擔任何費用或擔保金嗎?要負擔多少?

3.法官明顯偏袒被告。我跟被告原無冤無仇,他起色心先電話騷擾我,我掛他電話不理他後他就

腦羞成怒,到我公司當著十多人的面以不堪之言詞〈三字經〉辱罵誹謗我答五分鐘以上。我不

但有錄音且有證人監視錄影帶為證。被告於我提告之後還多次到我的公司欲造成我跟證人的心

理恐懼。且民事庭法官當庭播放他當日罵我的錄音檔時他還以他不認得那次不是他的聲音為由否

認。而且開庭當天他還故意攜帶刀械前往,幸被法警查獲強置保管。此事我也有當庭告知法官。

被告惡劣至極,法官卻只判他賠10萬。〈三萬是賠恐嚇,7萬賠公然侮辱誹謗〉跟其他類似案

子相比真的是特意輕判。我決定上訴。請問此案我上訴的話需要繳交裁判費嗎?費用如何計算?

若提出上訴我是否還能針對原判決賠償10萬元之部分先聲請假執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0:25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推測您請求對方賠償1-2百萬元,這金額明顯過高,上訴原則上要繳納裁判費,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上訴必須依照聲明上訴部分的金額計算第二審裁判費,所以就上訴請求被告應再給付之金額務請詳予斟酌。
2.本件目前就十萬元勝訴部分可以原審判決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此即所謂假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Rainfox 102-04-29 16:24

想請教 律師幾個問題,我該選用哪一種條文提告:

購屋時間:101年10月3日簽約

交屋時間:101年10月29日交屋

調解時間點:102年1月25日調解失敗

建築物位於樓層:18年7樓華廈7樓中的7樓 購入金額630萬

建築物狀況:頂樓由前屋主加蓋鐵皮,但頂樓角落若是積水,會沿著建築物本身的排水管到,漏水到主

                臥的角落.過去曾修繕,但拆除前未發現,房仲也不易發現.

爭議點:買賣合約書中「是否有滲漏水情形」 前屋主勾選「否」,買賣合約當日再三確認也口

頭反映確實沒有漏水的情形,買賣當天有錄音;簽約前詢問房仲房仲也口頭再三保證沒

漏水

 

發現時間於101年11月27日,拆除工人拆除主臥衣櫃,發現過去曾經有修繕的痕跡,主臥角落管道間漏水,監工即刻通知我;我也立即用Line通知屋主,通知屋主房子過去曾經有修繕,並非過去沒有漏水的紀錄,屋主表示願意修繕;事發後101年12月13日當日下大雨,房子持續裝修中發現屋頂積水會滲漏水沿著角落柱子漏水,當場有間工與社區總幹事警衛在現場為證。

事後屋主曾到現場,表示願意修繕但只願意負擔2萬元維修費用

我的主張與買賣事實不符合,請求減少價金約1成(63萬,房屋貶值損失與屋頂修繕金額);金額差異過大,到法院調解,沒有共識失敗。

問題:

1.我該用「損害賠償」來提告嗎?但是購屋前我非常在意漏水問題,再三番跟房仲與前屋主確認,雙方都表示過去與現在都沒有漏水。但拆除後發現與事實不符,能夠用「不當得利」來提告嗎?

2.現在要走訴訟程序,當時法院1月份寄來調解失敗,算是我有主張嗎?

所以如果照條文我在11月即刻發現漏水當下就通知,並且12月至法院調解失敗,之後5年內只要提告都是有除斥期間內嗎?

3.提告金額到底該訂多少,比較合理?

4.建築師公會的漏水鑑定費用該由哪一方支付,若是想由前屋主支付,我在狀紙上該如何註明?

   訴訟費用與裁判費是否能夠也在狀紙中註明,由被告支付?

 

    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  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賣方一再保證該房屋從未漏水,但是您購買後卻發現曾經有漏水的問題,而且現在也出現漏水的問題,則可主張該房屋不具備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而得以主張減少價金。至於您提到雙方先前調解不成立,如您非僅請求調解,則法院應會轉為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應是主張減少價金。

此情形屬於物之瑕疵,可向前屋主主張減少價金。

102-03-25 08:21

明事所提供畢業證書跟工作都是違造的..要怎麼辦..上訴沒繳裁判費被駁回..要怎麼補繳..補救

若本件目前已超逾上訴期間,則已無法補繳裁判費而完成合法上訴行為,從而,原判決即因上訴期間內未經合法上訴而確定。此種情形除非有再審事由,否則當事人應受既判力的拘束,而無法再為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麗 102-03-03 19:15

請問律師:

一.民事訴訟法 77條之15  本訴與反訴標的物相同?,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若我要提民事(返還房    屋)反訴,與本訴之標的物相同,是不是就不用繳交裁判費?

二.代書未依屢約保證契約中,買方需開立以賣房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本票受款人是空白)就把我    的房屋過戶了,又屢保契約載明,這本票需交給屢保公司保管(代書卻自己保管)我可以對此主張      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本反訴之訴訟標的的是否相同,仍應進一步確認,但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訴訟標的應該仍有差異.

二.本件您請求返還房屋是否有理由,則應回歸到您們的契約的約定,對方是否有違反契約,而導致您有解除契約的事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30 09:44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有不願意參與遺囑訴訟者,法院會強制列入訴訟程序且列為原告或被告嗎?

若敗訴的一方裏有不願參與遺囑訴訟者,那裁判費對於不願意參與訴訟者須要一起負擔嗎?

以上謝謝律師回覆,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院仍會將不願意參與訴訟者,列為被告,若敗訴仍會要求負擔訴訟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18

只要是涉及遺產訴訟,一定是全部繼承人都要進去,不是當被告就是當原告,沒得選,判決出來還是要負擔裁判費

overman 102-01-26 01:29

請問在網路上購物遇到詐騙,因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能會拖很久,

而且嫌犯很可能還不出錢,所以想用代位訴訟詐欺嫌犯的警示帳戶拿錢回來,

這樣的話請問:

1.警示帳戶確定是嫌犯本人的,但是不知道嫌犯的其他資料(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

這樣的話被告欄位要怎麼處理呢? 可以請法院發文去請警察局提供嗎? 另外帳戶所在的銀行也是被告,那麼是以銀行總行為被告嗎?

2.代位求償的話需要另外支付裁判費嗎? 可以要求由被告支付嗎?

3.假設開庭被告都沒到的話,從提告到拿回錢大概需要多久呢?

感激不盡!

汪汪 102-01-11 22:57

我們有對對方其出民事賠償的告訴,今天收到一張法院寄來要付裁判費的通知書,上面有寫如果收到後5日內沒有繳裁判費用此案就會退回!但是我們當初是律師說要我們等刑事的案號,有了之後再幫我們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就不用繳交裁判費用,那現在為什麼還會收到要付裁判費用的通知??((這樣我們還要繳交費用嗎??!!!!~麻煩幫我解惑!!!~~thank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必須先確定您們所提起的民事訴訟,是否屬刑事附帶民事,若是,則有可能是擴張聲明,若否,則有可能本件並非屬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by 101-12-07 13:20
律師你好 我忘了補充說明是法院要我補正戒指金額那我是打電話去說,還是要填寫什麼狀書之類了 說這樣法院無法判定我要繳多少裁判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官會依據您起訴狀之事實,裁定訴訟費用,再通知您於期限內補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