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Lucas 105-07-09 22:54

今年一月因辦貸款導致名下3個銀行帳戶被騙,變成警示帳戶。這周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判決 幫助詐欺取財 有期徒刑4個月 可易科罰金

目前在考慮是否上訴,但有幾個問題希望熱心的律師能幫我分析?

1.  若提上訴,一審還是判有罪的話,刑期有可能比簡易判決重嗎?

2. 無論簡易判決或一審,我會不會還要跟被告民事和解? 收害者有10人

您好:

原則上,若僅有您上訴上訴後刑期應該不會增加,且若您未與受詐騙之人和解,他們可對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您判決有罪,受害者可能對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目前若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您判決有罪,受害者可能對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目前若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9 23:33

 1.你可以看一下你當初被起訴收到的是否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如果是,表示檢察官認為你情節輕微,所以用處刑書代替普通的起訴書。那麼法院的判決,檢察官可能也不會上訴,你單獨上訴的話,二審也不會加重你的刑期。

2.通常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在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判決前。。。法院判決後除非你上訴,告訴人才能在二審附帶民事訴訟。。。別被誤導了。你可以詢問書記官告訴人是否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作為你考慮要不要上訴的因素之一。

沈恆 (沈律師) 105-07-10 04:02

如果檢察官沒提出上訴,只有被告上訴的情形,依規定上訴審不能判決更重,但這是以原判決適用法律無誤為前提,如果上訴審發現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上訴審改用正確的法律後,就可以依法諭知較原判決更重的刑期。除了刑事判決外,被告仍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0 10:20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 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因此若檢察官並未提上訴而僅由您這一方提上訴的情況下,法院即便認為仍屬有罪,在原則上是不會判更重的。 與被害人和解,對您的刑事案件而言,是直接涉及到是否會再予輕判甚至是給予緩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可 105-07-06 21:57

去年六月在FB上購買一台IPAD MINI,結果匯了錢東西卻沒來,打了連絡電話及留言後卻遭封鎖,心想應該是被詐騙了,因此馬上到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通知書,內容大致是說雖然人頭戶表明他沒販售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但因說詞反覆不一,因此不足採信,又因無法直接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本人,所以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及刑法第55條規定,論以1詐欺取財罪,並按正犯之行減輕之。

想請問如果我想拿回我被詐騙的錢是否必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目前刑事判決已確定,只能自費提起民事訴訟了?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規定,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就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須向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但要先繳納裁判費訴訟標的金額、價額10萬元以下裁判費為1000元,將來判決勝訴確定後,強制執行時可一併求償

105-07-06 11:24
您好! 去年本人因酒後情緒失控打了對方一巴掌,被對方告傷害,前幾天收到簡易判決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在先前做偵訊時,自己也誠實認罪有出手打對方巴掌,之後就被其他友人攔住拉開,檢察官卻告知對方手臂及大腿有多處瘀青,因為當時自己喝了不少酒,只記得被友人拉住時,有極力掙脫,所以不記得對方其他傷勢是不是自己所為,而判決書上卻被檢察官認為是卸責之詞,請問我該上訴嗎??(目前仍在10天內上訴期間) 另外,對方有附帶民事訴訟,我後續又該有甚麼準備呢?

你好:

若不服原判決,要在收到判決書翌日起10日內聲明上訴。 可以傳喚在場之友人出庭作證還原當時之狀況。可考慮與告訴人和解調解賠償損害,並爭取宣告緩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未一併宣判,理論上會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屆時你要在民事庭進行攻防,但刑事判決有罪後會對你產生不利之影響。
阿澤 105-07-06 11:21
我昨天在7-11竊取一包毛巾價值99元 被店家發現報警 在派出所作筆錄時我有和店長道歉 店長說他不會上訴 移送到法院時 檢察官問我話我有配合 而且我也有表現出有悔改之意 最後檢察官問我是否有前科 我沒有 他就叫我限制住居 並說會請法院做簡易判決 我是想說我是不是可以再做一些事情例如郭寫封信之類的 讓檢察官或法官知道我是真的有悔改之心 可否判我緩刑 不然說真的有前科的話 工作真的不好找 謝謝律師的幫忙
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建議閣下應儘速和解,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黃國政 (Sam) 105-07-06 13:44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玉米 105-07-04 09:20

請問,因為祖厝的祖先牌位被某位叔叔砸爛,帶警察去搜證,結果那位叔叔出來在警員面前對我狂飆連續國罵(1-5字經),並出手攻擊我的頭部致眼角流血,被員警制伏後我們對他提出公然侮辱傷害,目前經簡易判決他罪證確鑿,請問我後續要如何求償求償程序是如何,謝謝幫忙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4 09:57

您好,

 

1、若叔叔有對刑事判決上訴,則可附帶提出民事求償之請求。

 

2、如果刑事判決已經確定,您可另向民事法院提出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11:2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於公然侮辱傷害的事實,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93條及第195條向對方請求賠償醫藥費以及精神慰撫金。 若該簡易判決有經上訴的話,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此途逕的好處是不需要另外繳交裁判費給法院;但如果該判決沒有經上訴而確定的話,只能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4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議繼承375租約,但您需繼續耕作,否則將遭終止租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cky 105-06-28 15:03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5年4月底凌晨一點於計程車上因酒醉不醒,計程車司機通知警方到場處理,當時已經醉到不醒人事一點多被捕於凌晨四點多醒來才發現被銬在派出所,六點多警方作筆錄時看到員警的影片才知道罵員三字經及被壓制過程踢傷了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移送,七點多因看到警方準備移送的卷宗放在桌邊(單手被銬著)才拿來看,之後怕被發現再丟回辦公桌底下就被加了隱匿公文罪移送; 核被告就犯罪事實一(一)所為,係犯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同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及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就犯罪事實一(二)所為,係犯刑法第138條之隱匿公務員職務上執掌上之文書罪嫌。被告以1行為同時觸犯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妨害公務罪嫌論處。被告所犯上開3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請問律師: 1,請從一重妨害公務罪嫌論處,意思是否是傷害罪就不算了?如果不是那我是不是還需要去跟員警和解? 2,簡易判決庭如果3罪分論併罰是否有可能會超過六個月以上,而造成無法易科罰金?(無前科) 3,事後根據員警提供的影片來看,當時已醉到不醒人事完全不知道有員警來叫我起來,員警應該是為了叫醒推了幾下,我誤以為是被不認識的人吵了而罵了三字經,員警接著就抓我出計程車壓制在地上,可能這時因被壓制在地而踢到員警,根本不是故意要妨害公務,而起訴書裡完全都沒有提及因酒醉到不醒人事反而是說先辱罵再出拳被抓住後再用腳踢(給我看的影片中根本沒有看到這些,只有聽到罵三字經,再看到被抓出壓在地上),員警也知道當下已無行為能力無法詢問才會一點多被捕後睡到四點多醒來到六點多後清醒一點才作筆錄。關於以上與起訴書異議處,請問是否需要申請陳述,雖然已經造成妨害公務的事實只是希望能有自新的機會並把傷害降至最低

您好:

您的行為應該不構成犯罪吧!建議您具狀向法官請求開庭,並委請律師作無罪辯護,或至少,請律師為您撰狀答辯。

 

謝謝!

小龍 105-06-23 03:30

我於105年5月5號因和女友賭氣吸毒~警方前來盤查我自動交出來 並坦承吸毒~但只限於那天  現在已經沒有吸毒~可以隨時驗尿驗毛髮  結果我沒等到裁決書或簡易判決書  卻等到一張傳票 是否去了之後會直接送勒戒  我最近一次紀錄是99年時  之後再沒有吸毒  我有股東生意近日內要開幕  我搞不懂現在法律是否都不先告知  就直接趁人開庭帶走  這樣我外面的事業怎麼辦  司法會這樣處理事情嗎

黃國政 (Sam) 105-06-23 03:38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3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檢察署的傳票,配合到案說明,並不會當場送勒戒羈押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聲請戒癮治療。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3 15:01

您好:

您是第一次吸食被查獲嗎?您之前有勒戒記錄嗎?您如何持有毒品?您的伴侶也牽涉其中嗎?您曾與律師研議過策略嗎?

我之前曾協助與您情形類似的一位當事人到偵查庭,我跟她研議結果,我希望她暫先放下外面一切,向檢察官坦承她是第一次吸食,如此一來依法應送勒戒而不被起訴,事情最後很快就結束了。

因此,您非常需要律師陪同處理,如有需要,歡迎進一步與我們聯繫。

 

謝謝!

在閣下尚未接到地檢署刑事開庭傳票之前即應著手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緩起訴處分,否則檢察官就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對施用毒品犯者聲裁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傳閣下開庭時,可能就錯失機會了。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小胖 105-06-15 09:20
請問我因不知情的情況下借了朋友提款卡 被害人在網路上受騙8500元匯進我帳戶 我收到簡易判決 普通詐欺罪 請問我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決代表原則上會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

2、另,日後所有的被害人都可以向您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i 105-06-13 21:32

請問各位大律師,本人於105年5月1日應一時糊塗酒後騎車,騎了大約4秒就被警察攔檢了,沒有肇事,是初犯,酒測值0.5,檢查官當時只有詢問我願不願意交由簡易庭判決,我就說好,之後我有去地方法院聲請緩起訴,也有遞交悔過書,但是經過簡易判決後的判決書下來是兩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請問我應該聲請二審再聲請緩起訴嗎?請問如果我聲請二審了判決會不會更重?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54

您好,

 

1、可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

 

2、如只有您聲明上訴(檢察官沒有上訴),則案件只有可能維持原判或判得更輕,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以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可樂 105-06-09 20:04

律師您好

感謝您回覆我的文章 不過我有點不懂所以再確認一下

您說:

1、倘若前案是緩刑,則不會構成累犯

2、倘若前案是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則構成累犯

 

我後來有跟我朋友確認一下他4年前的簡易判決

內文是寫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要服義務勞務。
所以我朋友這樣是構成您說的第一項嗎?
因為他是緩刑(沒有進去關,沒有繳易科罰金) 不過他要服義務勞務,這樣應該沒有構成累犯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6:3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屬於緩刑的那一個項目,不會有累犯問題。
小王 105-06-09 12:00

事由:我的車被偷,小偷開著我的車出車禍,棄車逃離。小偷抓到了,可是我的車受損,現在,收到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型書,我該如何申請對方賠償??當初做筆錄時,警察先生有問我是否要告對方,我答是,也說法院會傳喚我出庭在申請民事賠償,到目前對方也都沒跟我和解,法院也好像沒有要傳喚我了,我該如何做???

你好: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已經起訴,可以向所轄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簡易判決不一定會開庭,所以要趕快撰寫起訴狀檢附相關單據提起訴訟。 若法院已經判決而被告檢察官均未上訴,就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要先繳納裁判費
小王 105-06-09 12:1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徐律帥你好:

我是今天才去警局領判決處刑書,所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在申請上訴嗎??處刑書上有寫可以上訴的期間只有收到判決正本日期起算10天,可是我看單子上是5/16號,現在以經超過了,我還可以申請損害賠償嗎?該去哪裡申請呢??起狀書要去哪寫??

 

沈恆 (沈律師) 105-06-09 12:41

上訴期間十日是從判決書合法送達次日起算,只要雙方有人上訴,就可於第二審判決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若已錯過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的時機,則只能單獨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關於起訴狀的寫法,可至法院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9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後,法院也會在不開庭的情況下直接作出簡易判決。 若要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這條路徑的好處是不須要繳交裁判費給法院,減輕金錢上的負擔),必須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刑訴法第488條),而若您有拿到「法院」的簡易判決,在雙方都未針對判決上訴而確定的話,就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若要採取附帶民事訴訟這條路,建議儘速具狀請求檢察官針對此案件進行上訴,案件才有可能進入到第二審。 如果沒有要採取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只能另外擬具民事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丫澤 105-06-08 15:54
本人於104年11月29日,被警察盤查,說我酒駕,要我酒測,我說我坐在摩托車上打電話要我女友來載我。警察還是硬是叫我酒測,我女友來,也慌了,警察最後有說你測好就可以走了,我女友才跟我說測好就可以走那就測,然後測好出來是0.29我說我要走了,警察就說,你超過了,所以要移送地檢署偵辦,我說不是可以走了嗎!他也不管,就叫警車硬是帶我去派出所做筆錄,然後移送,後來接到簡易判決,判我3個月,我不服,上訴,現在審理中,我因為去年才假釋出來,今年3月滿期了,我若是判決有期徒刑,我又得要再去服殘刑,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不是可以緩起訴嗎…這樣子到底算不算,警察有調錄影帶,看見我在那坐很久打電話,然後,警察出現,要我往前騎到旁邊一些,然後盤問我,我女友到,就完畢了。
戀戀 105-06-07 12:38
今年的一月底 台北警察 南下 雲林 我的工作地點 叫我配合指認上游販賣毒品的人的犯罪行為並成立, 對於我吸食的犯行會減輕刑責 ,後來我也配合交出吸食器 ,接著在五月四號的時候我收到了 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分書 上面 註明了我之前有勒戒戒治的前科還有我10年前有易科罰金六個月的案件, 然後跟這次被查到的日期,都沒提到主動配合指證的內容,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 申請簡易判決處刑 ,我 想詢問看看對於我這情況簡易判決 我比較有利嗎? 我需要向法院提出書狀要求傳訊陳述嗎?對於指證的情形我可以要求 輕判或減刑嗎?麻煩可以告訴我嗎?
狠狠愛 105-06-05 17:18

各位律師好……我想請問老公上一年10月吸毒有被關察勒戒,11月出來後又有再犯卡了3個毒品案!其中1個已經結案了另外2個還再案中還沒有結案,上次開庭說改成簡易判決了……我很擔心他的判決是什麼?因還沒有收到裁決書。先生這2個月都很正常上班沒有再用了,我擔心他又會不會被關進去,因我自己1個人真的沒有辦法養活3個小孩!不知可不可以以藥癮治療戒治??(老公是有再看精神科)希望各位律師可以給我什麼樣的意見嗎?因為我真的不懂也很急!謝謝

Amin 105-06-02 23:36

行車糾紛,目前過失傷害還在進行中,對方輕微受傷,獅子大開口,以及目前對方有提告肇事逃逸,但肇事逃逸已確定不起訴,我也已提誣告(因有確切證明對方明知無肇事逃逸、本人手中有當時車禍影片與對方上訴高等法院被駁回之依據),所以目前有以下的問題

1.檢察官已判肇事逃逸這條不成立,我告對方誣告肇事逃逸,請問我是否可以在開庭時要求賠精神賠償名譽損失嗎?

2.以及是否可以在誣告確立起訴後,再與法官說不予追究該條誣告事項呢?

3.如果進入到簡易判決的話,會不會判很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不過重點是您受有什麼樣的損害。

2、可以。

3、簡易判決的意思就代表大多都可以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算是比較輕的意思。

Amin 105-06-03 09: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待檢察官起訴對方 ... (恕刪)

從對方亂告肇事逃逸以來,有近半年的時間造成我的名譽及精神損失,這部分我可以要求求償

Amin 105-06-02 23:34

行車糾紛,目前過失傷害還在進行中,對方輕微受傷,獅子大開口,以及目前對方有提告肇事逃逸,但肇事逃逸已確定不起訴,我也已提誣告(因有確切證明對方明知無肇事逃逸、本人手中有當時車禍影片與對方上訴高等法院被駁回之依據),所以目前有以下的問題

1.檢察官已判肇事逃逸這條不成立,我告對方誣告肇事逃逸,請問我是否可以在開庭時要求賠精神賠償名譽損失嗎?

2.以及是否可以在誣告確立起訴後,再與法官說不予追究該條誣告事項呢?

3.如果進入到簡易判決的話,會不會判很重

阿緯 105-05-31 13:21

偷竊初犯金額100多元

請問明天就是要我朋友去開庭了~我想請問說~開庭主要是要開什麼~跟簡易判決有關~??

那要如何跟被害人和解呢~我朋友說他再也沒去過偷竊的地方過~也不知道怎跟檢察官說希望緩起訴~他說他真的很有悔意~但不知道怎麼和解之後的~如何讓檢察官減輕處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1 13:24

您好,

 

可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願,請求檢察官居中協調,因本案案情輕微,如和解成功應有機會獲得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果告訴人也有到場,可以當場請求和解,若告訴人未到場,可請求檢察官安排調解庭期。

阿緯 105-06-01 11:16

今天開庭結束~檢察官說還給他偷竊的金額~然後當事人同意後~檢察官判職權不起訴~說給自新的機會~那請問還有後續嗎?? 還要再去法院嗎?

ALin 105-05-30 21:23

我被簡易判決5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請問如果告訴人提起上訴我的緩刑會被取消嗎?我覺得法官判決太重,我如果要提起上訴,10日內有包含例假日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21:59

您好,

 

1、如果檢察官提起上訴,則之後之徒刑宣告可能會沒有緩刑

 

2、10日之上訴期間包含例假日,如果第10日為假日則順延至周一為最後一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30 23:51

雙方都可以上訴,若皆上訴,判更輕,判更重或撤銷緩刑都是有可能的。上訴期間十日自收到判決書隔日起算,假日也要計算在內,若第十日為假日,則以開始上班日為上訴最後一日。

曉陽 105-05-30 16:35

律師您好,

起因為去年三月被告借住我租屋處時順手牽羊帶走了手機、錢財等...,於同月偷竊其他人財物後,拿我的身分證件投宿旅館在台南落網,於4月至台南新營分局做筆錄確認遭竊物品,在今年的簡易判決處刑書中,被告承認全部犯罪事實。但卻未交代失竊的財物的流向、賠償以及身分證件是否另做他途的部分,於是提起上訴。

為就被告涉犯竊盜案件,爰依法提呈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事,不知道書寫狀紙以及依那些法條來陳述會比較有利於後續賠償事宜。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0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要的是您所損失的財物,並且檢附相關單據給法院。

2、倘若您對於相關程序不了解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4

您好,

 

附帶民事求償可以侵權行為為請求權基礎,請求對方返還所竊取之物品及財物即可,本案既經對方自認,法院程序上應不會有求償之困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志華 105-05-27 15:49
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
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先後多次在前開網站下注對賭之行為
    ,係分別基於反覆實施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之同一
    意念所為,其行為顯具有反覆性,其於刑法評價上,應認係
    集合多數犯罪行為而成立之獨立犯罪型態之「集合犯」,而
    分別成立一普通賭博罪。爰審酌被告2人之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及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2項,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沈恆 (沈律師) 105-05-27 16:07

徒刑執行完畢,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才有累犯的問題。您只被判處罰金,並沒有徒刑可執行,不會有累犯的問題。

志華 105-05-27 16:17

請教大律師 我之前賭博罪被判處罰金 但還未滿五年 現在犯恐嚇取財罪 這樣是不是不算累犯 有機會可以判緩刑易科罰金?

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及刑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莫慌 105-05-25 03:37

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股別:義股  104年度訴字第6號 竊盜等  刑事

第一庭法官問我認不認罪~我都擾實交代一切了! 結束開庭時問我有沒有要補衝的但我擔時都沒有表達我的意見!如果第=ˋ庭再來要求法官想請問一下我這次是開第二庭  這次開的庭會直接起訴宣判執行嗎?

第二次再來向法官請求「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判決處刑」會不會覺得我沒有悔意之心!  再開庭前我能寫一份悔過書給法關 這樣會不會對我有利一點!應未開庭時又不敢大大方方的開口 又怕自己後悔莫及! 像我這案件請一名律師幫忙開一庭到外島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這案子需要律師來幫助下才能化險為夷?  對法律根本是一個乳臭未乾小孩對這個一點都不了解! 還很請大律師們幫我簡易的回答 說太生傲我會更不懂該如何去解決才好!!

依據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規定: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郭 105-05-24 00:20

律師晚安

我在今年4月被警察臨檢到酒駕不是當下喝的 是前一天晚上在自己家喝的 然後是14號早上在台北中山橋南京西路閘道被臨檢站臨檢到 酒測值為0.27 雖然我五年多前有酒駕紀錄 當下警察說我的罰金是2萬5到3萬5之間 然後在士林地院也有問過檢察官 檢察官也是跟我說大概罰金是2萬5到3萬5之間 但今晚收到簡易判決為處有期徒刑5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想請問是不是可以申請上訴?上訴會被駁回嗎?還是上訴罰金有機會降低?

 1.就閣下所述初犯酒駕刑罰是否過重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2.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江 105-05-21 08:25

受害人:是否可以已"證據充分無其餘補充"不出席,

如何請假致電檢察官還是以書面向檢察官請假。

如開庭未到,是否會因此直接結案

被告:非常肯定會無罪,是否可以透過請假或者直接不出席(含偵查庭及開庭)

怕為簡易判決,還要再另行上訴附民事賠償

實務上有沒有辦法在簡易判決前就提出附民事

(聽人說收到通知簡易判決很可能已經結束,會導致來不及提出附民事)

您好:

若為受害人,檢方則以證人方式要求出庭,因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若無正當理由沒到庭,恐被處以3萬元罰鍰。刑事案件傳喚被告到庭,若被告不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可透過拘提強制出庭。 依照刑事訴訟法,只要刑事案件在檢方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因此您只要收到簡易判決書,就代表檢方已經決定起訴,這時候您要立刻撰寫書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等到法院派決就無法再提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20:41

若以受害人身分傳喚,可以請假,不去也不會受處罰,但若以證人身分傳喚,則有到庭義務。被害人若不出庭提供犯罪資料,對被告會較有利,是否結案則需看整體進度而定。起訴後才能提附帶民訴,且起訴後於判決前應盡快提出 。

小江 105-05-21 23:34

因為家居離島,如需返台在經濟上無法負擔,

如果管轄權被移回台灣,是否可以申請改由案發地為管轄。

默默 105-05-19 19:44
本人在民國104年跟一位友人一起捲入詐欺案,在104年將提款卡跟履歷表.身分證影本交給一位謊稱要介紹工作等等,已經簡易判決結束判30天,但是因為當初跟我們兩位拿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的人已經被指認出來,也抓到了,我上訴前傳票身分為「被害人」,這樣子是代表可以爭取無罪嗎?是否應該聘請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9 20:24

您好,

 

可與律師會面諮詢,討論上訴可能性以及策略方向,爭取無罪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9 23:3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landore 105-05-19 19:26

我是酒駕肇事

在4月22日已經收到簡易判決易科罰金3個月9萬元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收到要繳錢的通知    然後酒駕的紅單已經過期漲價到58500元了  可是我去交通裁決所他又不讓我繳    

想請問繳費的通知書多久會收到 還有紅單那張不會跟罰金加一起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待案件確定後,會再收到檢察官的執行通知單,而本件已有刑事處罰,可以主張一事不二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