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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2-09-12 14:33

就是我姐姐的老公,每天都不去工作也不養家庭,家庭經濟重擔都在我姐姐身上,他想跟她老公離婚可是她老公不簽字,我姐姐要養2個小孩,他真的很辛苦,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有辦法可以申請離婚嗎?這樣關西已經有8-9年了,可是我姐姐跟她老公已經沒有互動了,但是沒有打架,他們已經分房睡超過6年以上了,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關西了,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2 15:16

可以的,訴請離婚機率甚高。林律師www.wewon.com.tw

大菁 102-09-11 21:46

那個不好意思我老婆離開2個月ㄌ 因為跟她口角吵架 我從他離開 一直求她回來放軟 理都不理堅持要離婚

然後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說我老婆告我傷害 我去做完筆綠了

吵架原因 我老婆都說跟同是出去玩 吃飯 3個多月了 有時小孩丟給我顧有4~5次(我下班後)

我也不問 看她回來會不會 說去那跟誰有誰或怎樣 結果回來都半夜11點~12點或半夜1點多

我問了 她就不爽 大聲嚷嚷

請問我怎麼處理??

小孩現在都是我在顧

 

您好,

一般婚姻事件,可能先送調解;如真有傷害的事證,因是告訴乃論,如可以雙方和解,就可以撤案,但可能會同時要談判是否要協議離婚,如離婚後,財產小孩的問題也要一併論及。談判條件,需視實際狀況而定。

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小宇 102-09-11 12:24

就是我姐姐的老公,每天都不去工作也不養家庭,家庭經濟重擔都在我姐姐身上,他想跟她老公離婚可是她老公不簽字,我姐姐要養2個小孩,他真的很辛苦,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有辦法可以申請離婚嗎?這樣關西已經有6-7年了,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看起來不是法定事由 不過如果程度已經嚴重到無法維持婚姻關係 法院還是可能判准離婚

小宇 102-09-12 07:15

可是我姐姐跟她老公已經沒有互動了,但是沒有打架,他們已經分房睡超過3年以上了,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關西了,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

102-09-09 13:02
律師你好: 目前與老公正在協議離婚,但因為五歲小孩監護權談不攏,老公主張小孩跟著他,但我也主張小孩要跟著我,但這五年來他並沒有出錢養過小孩,小孩保險費,學費都是我在負擔,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上法訴請離婚小孩監護權,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您好:1.據你所述,目前您與老公正在協議離婚,關於是因為什麼的原因要離婚也很重要,但如果因為涉及私密,歡迎您寫信到我的信箱。首先,你們先協議看看(沒有小孩子親權的一方,其實在法律上仍有探視權,至於時間、方式仍由你們協議),關於這部分,律師也能提供你關於離婚協議要注意的事項,或幫你擬離婚協議書。2.但如果協議不成的話,要走上離婚訴訟時,你就要提出財力證明及盡已所能的提出證據(其他的支援系統-EX家人可以幫忙帶小孩)說服法官小孩子跟你是最好的
無奈 102-09-07 14:4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些關於離婚後的問題,感謝您的幫忙!

 

1. 子女姓氏問題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於98年8月26日協議離婚

其中協議書中約定

a.小孩由母執行監護權

b.小孩須變更跟從母姓

但戶政人員卻告知,須雙方到場辦理,或有法院的判決書。

問題 : 我倆是雙方協議離婚,未有法院判決。

男方長期在大陸,極少聯繫,而男方也已娶妻生女。

我該如何拿到法院判決書?

 2. 教育費問題

協議書中約定

a.每月10日需給付新台幣一萬元整,作為小孩的教育費;生活費…..等等。

b.須給付女方新台幣一百萬元,作為精神賠償

問題 : 但男方至今102年9月7日,

曾有分6次匯款,每次5000元,共計30000元

女方亦曾多次以手機簡訊通知,

男方卻皆以工作不穩定為由,無法給付

 該如何才能更改小孩姓氏及追討小孩之教育費呢??

 

 

阿明6273 102-09-06 20:39

     我生母在與我小時侯外遇並離家出走,在與我父親婚姻關係仍存在的情況下,與外遇對象產下數名小孩,後來我生母與我父親離婚,而我父親也在數年前病故,但是我生母外遇所生之子A男,可能是因為戶籍法的關係,生父登記的是我父親的名字(我不知情),後來A男提起:(一)確認A男(原告)與我父親(因亡故,被告為我繼母)的親子關係不存在。(二)確認A男與他生父(同列被告,已死亡)的親子關係存在。(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因為A男確非我父親的親生子,且A男與他生父之弟所作之親子鑑定報告顯示,不能排除二人有叔姪關係,家事法庭於101年5月28日起訴,但此訴訟我完全不知情。

      後來我於102年9月6日收到A男委請律師撰寫之民事聲明狀,向家事法庭請求將我父親的繼承人(即我及我的兄弟姊妹、我繼母的子女)、A男生父的繼承人追加為被告,我知道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支付,請問我們這些被告需負擔訴訟費用嗎?如果要就實在沒有天理了,那有什麼救濟方法、管道嗎?

小孟 102-09-06 09:10

您好:這幾個月我正在打離婚以及兩個小孩監護權官司,目前情況是對方請律師不願意離婚,他有家人可以幫他出錢,但我沒辦法,所以他請律師代他出庭,並且說不願意離婚,實際上已經在根本是無法生活下去的了。對方的薪水約68000左右,而我的薪水是40000左右,但對方的職業是賓果西餐廳電子遊藝場主管職位,而我是科技公司行銷助理的職位,並且對方有寄出存證信函內容表示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欲離婚的意願,但是要求我必須回去履行夫妻同居義務,我有存檔跟他LINE對話的內容,有他恐嚇的對話以及謾罵的對話,並且故意玩弄,就是莊孝威,當初分居時兩個小孩都是我帶著,為了要讓我回來,他欺騙我,將一個小孩帶走,目的就是要我低頭回去,還要我把當初買來送給我的車子還給他們,他恐嚇我,騷擾我的家人,還有家暴紀錄,並且還跟蹤我,打電話或傳簡訊來特地告知,我目前的行蹤等等,這些有存證的,破壞我的交通工具,以前還不給生活費,要我跟小孩喝西北風,我還有他跟別的女生脫光光親密的影片,也不知道是何時拍的,這些是在電腦裡面發現的,都已交給法官,他薪水比我多快一倍,但是他還有一個大女兒,而且提出對我不利的都不是事實,我可以完整的詳細述說所有情況,況且對方的家人無法替他照顧小孩子,他也不可能照顧小孩子,連替小孩泡個奶粉都千百不願意,並且對方曾在私下對談中說他們只要男的,女的不需要,但現在他連女兒也要跟我爭奪,我的能力可以工作同時照顧兩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自己這樣帶大的,可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我是否可以獲准離婚,獲得兩個小孩監護權,要求贍養費的勝算大不大,我還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麻煩您們了!!謝謝

 你已經提出對方與第三者不堪的自拍影片,另外對方還有家暴的紀錄等,在訴訟上你應該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的不堪同居之虐待、與他人通姦及第二項為離婚的請求權基礎,勝訴的機率還算頗高。另外,關於小孩監護權,你需要提出是否有備援的系統,例如你的娘家等有沒有辦法在你無力支持時,可以幫你一把。另外,小孩以前都是你在帶,請提出相關的資料,並請法官讓小孩出庭表示意見。小孩扶養費部分,對方需要負擔一半,你也需要負擔一半。

小孟 102-09-06 09:41

家裡有弟妹跟媽媽可以幫忙照顧,對方自己有提出他上班時數常無法照顧小孩,家人可以幫他照顧,並且家人也沒有與他同住,況且他的父母親身體都有狀況,還要照顧高齡93歲的祖母,兄姊的生活狀況也不是很正常,目前我與妹妹同住,與妹妹都是在科技公司上班,朝九晚五的工作,若有臨時狀況時需要協助,妹妹可以幫忙照顧,不知道與小孩子生活的照片以及小孩在幼兒園的聯絡簿是否可以提出來呢?!小孩目前都還小,一個三歲一個兩歲,所以無法讓小孩出庭表示意見,我提出對方與別人的不堪影片,是否會被提出侵犯隱私權或者其他罪名呢?因為電腦是他買得但是都是共同使用的。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

以您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有家暴記錄、還有與第三者裸露親密之照片,看起來離婚機率應該不低,至於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依小孩最佳利益審酌,所以請儘量提出小孩跟你比較好的優勢(舉凡經濟、環境等),另外就是扶養費部分,不管監護權歸誰或者你與先生是否離婚,先生至少都要負擔一半,這部分您也可以請求。

小孟 102-09-06 09:57

好的!!謝謝您們~~請問除了這些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嗎?!還是需要預防什麼呢?!

無助的人 102-09-04 11:29

我這幾天跟妻子在談離婚中 目前條件談不攏 今天發現他把土地權狀拿走了 是在她名下 婚後一起出錢買的  請問如果她拿去貸款過戶 房子我是不是就不能跟她分配了 還是要幫她背貸款 我孩要養兩個小孩 小孩完全的怕她 表明不跟她 我只想保障自己該得的權益

1.如果離婚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2.或主張付貸款 請求對方償還借款 甚至主張借名登記 3.對方持房地去向銀行借款 債務人應該只有他 你不會因此需要負擔債務

無助的人 102-09-04 12:05

謝謝律師回答~

上月發現她去辦權狀遺失補發已經提出異議 公告也撤銷了 今天又發現他直接拿走權狀 當初是雙方溝通好放在都知道的地方 我也不會拿走 一直很怕她拿去做一些用途 現在談離婚中很怕她急著要脫產 當初買房她只出三分之一 只希望照法規上能拿回一半 如果連這個都拿不回來 那我跟小孩會陷入困頓中~

真二 102-09-02 23:18

律師你好~

 我跟大陸老婆結婚四年了,從我去年10月給他90萬,讓她回大陸開店給她弟弟顧

之後她就三個月才回來一次,一次待一兩星期又過去

最後一次五月初回去大陸後就不回來了

我最近有跟她談離婚,她也同意了,但她說那邊店太忙,她弟妹又生小孩,很忙不能回來簽字

她問我可不可以用其他方法離婚(她沒有提贍養費,我也沒跟她要90萬)

我有我們QQ的通訊記錄

我們沒小孩~

請問律師我這種情形怎麼離婚最快呢?

1.協議離婚手續最簡便 但事實上對方不願回台簽字 2.可以考慮訴請裁判離婚

阿達 102-09-02 15:05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阿達 102-09-02 14:53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安安 102-08-31 10:51

離婚時沒有特別寫上撫養費&監護權、只有寫小孩全權由男方負責。

現在前夫要求每個月1萬元的撫養費,但我的工作是沒有底薪的不穩定收入,自己一人租房子省吃減用到了月底生活上就有極度困難。我是獨生女、現在又面臨爸爸年紀大身體一堆病痛又要撫養爸爸,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再支付小孩撫養費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知道撫養費付到小孩成年、是無法支開的。可是我真的無能為力了,如果與前夫調解不成上了法院、會如何判撫養費?判我去銀行貸款嗎?外加監護權是不是也一起同時白紙黑字清楚處理?免得前夫又為了當初沒寫到的監護權再找上我、生活每個月都要跑法院很困擾,監護權又該如何寫清楚?(前夫之前有對我刑事罪的恐嚇案例在、目前緩刑中、這案情對現況會影響法官如何判嗎?)

     

您好

調解不成,家事法院應不至命無扶養能力人支付扶養費(民法第1118條第1項前段參照),就無扶養能力之事實應向法官盡量陳明,但法官也有可能命你負擔少部分扶養費。

另外法官應不會要求你舉債扶養,此舉會讓義務人經濟更加惡化。

建議再向前夫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事項為更清楚的協議,同時一併約定該名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若協議不成可聲請法院酌定,以免日後經常性往返法院。

例如: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姓名○○○,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其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方單獨任之。

安安 102-08-31 15:52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探視權法律條規上是認可ㄉ嗎?

或又是什麼樣ㄉ方法是最佳處理法呢???

回覆 安安 的發言內容: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與探 ... (恕刪)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監護權解釋上可以放棄(即由他方單獨認之),但保護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除有法律上或現實上之因素,依法不能免除。

而會面交往權屬父母重大權利,除非有法定事由遭法官依法律禁止,否則父母仍得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權,沒有放棄不放棄的概念。

若前夫之"騷擾"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3款之不法性質,可選擇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禁止之。

以上供參考

阿綸 102-08-30 16:16

我的小孩9歲了而我的前妻離開家4年多,最近才回來看小孩,離開的這段期間都是我扶養小孩

我也沒跟前妻要任何的扶養費用,而前妻也已經在結婚了也跟他商量過小孩換他扶養了他說好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小孩監護權歸她,那小孩的姓氏可以還是跟著我姓嗎?因前妻也已經結婚

我希望孩子還是跟著我姓名子也不希望變更,但我不懂的是她的現任丈夫如果認養我的小孩是不

是就不能跟著我姓了??或者監護權給我前妻而她的先生不採取認養的動作,那小孩還是可以跟著

我姓嗎??另外就是我跟前妻離婚4年多這段期間我知道可以跟他索取不當得利費用

那請問之前我跟前妻結婚5年這5年也都是我一個人在扶養小孩跟前妻,請問結婚期間的5年我也

可以跟她索取小孩扶養費用嗎??

阿綸您好,


一、小孩姓氏可以由夫妻協議定之,未必要改變。


二、離婚後妻對小孩扶養義務不變,這段期間的確可以要求扶養費用(數額以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計算)。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Nico 102-08-30 00:44
我跟先生要協議離婚他不要小孩也不給錢,這是他的協議條件才離婚 如果協議書上沒註明先生每個月要給小孩多少錢 是不是以後都跟先生拿不到錢 ?

離婚後,未行使親權的一方,仍要繼續負擔對小孩扶養義務

所以,即使離婚時沒有約定,以後仍然可以向你前夫要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29
回覆 Nico 的發言內容:
我跟先生要協議離婚他不要小孩也不給錢,這是他的協議條件才離婚 如果協議書上沒註明先生每個月要給 ... (恕刪)

離婚是你跟先生的事,跟小孩無關,所以還是可以用小孩名義跟先生要扶養費。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夫妻離婚之後,男女雙方與子女親子關係監護權之行使負擔有所調整外,其餘部分原則上並不生任何影響,所以父親依法對子女負有之扶養義務也還是存在的,所以另一方依法可以請求其給付扶養費用,只不過在日後對方拒付的情況下,還是只能提出訴訟請求給付,屆時費用數額會依您提出的證據(單據等...)及對方的經濟條件的事項加以衡酌作出判決,相對來講,若離婚協議書有約明的情形,則是訴請履行協議。

本件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ryoo 102-08-29 22:22

你好, 我想請問一些台灣法律的事. 我長期住在國外, 我和前妻有一個小孩, 離婚後她帶著小朋友回到台灣, 之後她在台灣又結婚了, 我們三個人打算把小朋友過戶監戶權給她的丈夫. 但是礙於我無法回到台灣, 是不是可以請人把台灣所需要的文件寄給我填妥簽名之後, 再寄回給台灣. 還是說我本人一定要在台灣的戶政市務所填寫呢?? 另外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呢?? 非常謝謝麻煩你了

 您好:應由您前妻的現任丈夫(下簡稱A男)向其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收養』該小孩。至於收養程序,依非訟事件法第134條之規定,A男向法院聲請時,應附具下列文件:
    一、 收養契約
    二、 收養人及被收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被收養人為未成年人時,收養職業、健康及有關資力證明文件
    四、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他方之同意書。但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但書情形者,不在此  限。
    五、  經公證之被收養人本生父母同意書。但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但書,第二項但書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三 項情形者,不在此限。(該同意書須經公證,除非您們當庭以言詞向法院表示同意並記明筆錄)

接著,等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再去開庭,當法院為認可收養裁定後,在收到裁定書十天後至聯合服務處購買狀紙並填寫後,這是為了要聲請『確定證明』。

等拿到確定證明後,再著手辦理戶籍登記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若 102-08-28 20:20

你好~跟先生已離婚三年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三年多來都是自己扶養 因最近生活比較困難 想要跟前夫要扶養費可以嗎??? 如果要得到錢後他有權利跟我要回監護權嗎?? 那扶養費是怎麼算的???謝謝^_^

沈恆 (沈律師) 102-08-28 21:33

您好!可以向前夫要子女扶養費,原則上各負擔一半。若您不適任監護,前夫本就隨時可以主張改定監護權,與請求子女扶養費沒有必然關聯。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彩 102-08-25 21:05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
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
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

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
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

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
小孩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

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
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10:35
回覆 小彩 的發言內容: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 ... (恕刪)

小孩有權主張你必須支付小孩的扶養費。

至於你該如何主張,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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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奈 102-08-22 20:59

夫妻已離婚十幾年,小孩原監護人(爸)死亡,那麼順位監護人是誰。

若是媽媽,那麼可以棄權監護權嗎?(男方還有家屬親人)

 

您好:

據您所說的『監護』,應是指親權的行使。

首先,如果這小孩子已經成年(滿20歲)則已無親權歸屬誰的問題。

但若尚未成年,原則上都會將親權歸給媽媽,但如果媽媽真的無法盡保護教養之義務的話,就要請求法院,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親權)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ustin 102-08-22 0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法忍受跟現在的先生同居 所以他搬到我的住處居住,但是我們二個是居住不同房間,而她也天天會回去看小孩,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告訪害家庭嗎 這樣我有和誘罪嗎,請各位可以為我解答嗎? 謝謝

您好

若所言為真,既然你的女性朋友是因為家庭暴力,不願同居而離去家庭,屬自發性,即與誘使他人脫離家庭要件不符,但此種情形不妨礙配偶的告訴權,蓋家事事件有很多不外人知的因素,應盡量避免讓人誤會的行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6
回覆 justin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 ... (恕刪)

你這不是無正當理由。所以不用想太多。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abc 102-08-21 15:34
在和先生談判離婚過程中發現先生幫小三買房,
但先生僅付頭期款,且我無證據證實,後續款項小 三有證據證明是自己支付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 是否有能追討這房子的權利呢?請專業人士提供 相關法律知識,謝謝 感謝律師您的熱心回答,先生在協議離婚時答應 給房子得一半及小孩教育費生活費,只是我心有 不甘想再追討第三者的房子,這樣的情況下是否 可行呢?

 

如果丈夫有侵害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依目前先生資產又無力給付你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 你或許可以考慮主張民法第1030之3地2項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44

如果該數額已經影響你可以請求的剩餘分配請求權 

建議撤銷你先生對第三者的贈與,並代位請求返還

小宇 102-08-20 18:52

之前照顧一位先生....手斷了{跟他是在小吃部認識}

一開始我是想說他很可憐同情他住院兒女都沒去看他.
也還在跟他太太打官司{家暴}說兒女都是站在太太那邊
    洗澡他要求我跟他發生性關希        叫我去照顧他.我說我要上班.沒去上班去照顧你我會沒錢...他說:錢你缺多少我都會幫你.結果..

後來發生關希...第一次領錢從醫院請假是我跟他本人他近去領  存款簿他都是寄放在護理站.
.第2.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每天下班半夜2點都做小黃到醫院陪他有時在醫院過夜幫她洗澡聊天買吃得過去給他.或上班前坐小黃早上10點過去買吃的給他.

他說要我跟小黃要求開收據也有開.她說能申請保險...後來保險人員說不能
後來我跟她說我認你做乾爹..有天半夜我去她做我身邊對我上下其手要親我我拒絕他..跟他說我是你乾女兒ㄟ這樣好奇怪喔....他不是很高興.

有天我手機壞了...我又不能用自身辦.晚上6點多我問他能辦手機給我用嗎 經過他同
意拿雙證件給我去辦.來回辦好約9點多吧...他也有看到那新手機...

直到快出院前幾天我第3.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為了他沒地方住 特別幫他找一間套房押金租金
所有領的錢有一部份我有用跟去看他來來回回一天小黃有時坐2-3次車費.跟吃得.
套房押金租金  前前後後約領有約快9萬

約出院半年 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
跟我先生婆婆說我偷領她的錢辦手機 鬧到後面我先生問我
我跟他一五一時都說連發生關希...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 我沒收到傳票因沒住在夫家..因都沒傳喚到我.用拘票到我戶籍管區通知我~到了法院一問
我他告我詐欺???法官問我:他說他存款簿跟提款卡所有證件都是有我保管. 私自去領錢還拿證件辦手機
聽到都傻住
我去偵詢...把所有事以上說出....
.我現在很後悔不應該非本人去領款這樣也算詐欺 更不能用ㄊ證件辦手機難道照顧一個人他給我的回報卻是這樣~
我這樣罪會很重嗎??真的該不知道如何
又沒錢請律師幫我打~我是不是真的等被關我該怎辦我真得吃部下睡不找
       也真的很後悔><好難過哭哭  
之前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跟我說他兒子是基隆第X分局刑警.叫他兒子告我 一直追我要錢
手機費用 我也有付到後面欠2千多當時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也吵著要小孩
她的手機費我都沒心思
離婚後帶小孩離開不在基隆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他告我詐欺

前夫在他沒跟我一直要錢都已為他指是我乾爹
也陪我去醫院看他.當時撞到她的人也在{是一位太太}前夫也陪我過去  我幫他租的套房看他

您好

刑事辯護言,發問者應先敘述起訴意旨,及其相關證據或證言(刪去人名、住所及可資辨別的特徵),這樣才能針對起訴內容給予辯護意見。

若你所言為真,此案件類似對方以財物箝制你與他的男女朋友關係,並於關係破裂或不與其性交後,以刑事恫嚇要求返還財物,所以你應該先證明你與他先前是男女朋友關係,由此關係延伸出信賴,進而交付存簿及其提款卡密碼,以證明手機贈與,且可主張若真為詐欺侵占,早將存款提領一空。同時證明男女朋友關係時並未要求返還,於分手後才以刑事手段要求,也就是時機點啟人疑竇。

若無資力,可以求助於法律扶助基金會

以上供參考

阿偉 102-08-20 16:52
律師您好: 我與前妻已經協議離婚三年多了,目前育有一子即將上小學,小孩我也一直帶在身邊,監護人也是我,因為本身經濟狀況也沒有很好,所以如果要替小孩爭取扶養費,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否也可以爭取這三年間已經替她代墊的費用呢?? 謝謝
1.如果沒有協議 你先支付 是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這部分費用 2.在同一程序中 你可以替子女請求扶養費 由你代為受領
趴趴熊 102-08-20 00:01

你好~律師 sir.

最近家裡有離婚官司的問題,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是在於扶養權跟扶養費的問題僵持部下

目前法院已寄出出庭協調通知,那我需要準備什麼佐證資料的嗎,還是只是去回答協調條件而已??

 

女方無穩定工作無財力證明且在外租屋(另外有外遇)

男方在監服刑,剩半年就出獄,但男方家裡有親人照顧,有房子財產,目前兩個小孩12歲跟6歲跟男方家裡住一起

 

請問律師:

        外遇證據的話法官會有另外的評估嗎?

        我們只想要兩個小孩監護權而已,女方要求一個小孩給他,這樣判決給他的機會大嗎 ?

                                                                                                thanks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26
回覆 趴趴熊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 sir.

兩個小孩都是女方的機率比較大。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離婚部分達成和解,至於小孩監護權的部分,仍會考量小孩的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羅絲莉 102-08-19 11:22

我有兩個小孩,一個國小二年級,一個國小四年級,

我丈夫每次都會喝酒對我們大小聲,

每次喝酒都會在家發脾氣對我們暴力傾向,

都在外面欠債,債務也要我還,還在fb上罵我三字經...

這對小孩已經造成影響,小孩都會自殘罵三字經.

今年我想跟他離婚,但他不肯,他說就算要離

小孩也要一人一個,但是我也不放心小孩,

但我真的受夠了,想離婚,所以請大家幫我想辦法如果要打官司我能爭回孩子嗎??

要怎樣才能離婚??

1.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 2.就你所述有機會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 3.建議可以蒐集錄音 以及人證 將來離婚訴訟將會派上用場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也願意離婚,如果是,則雙方僅就子女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法院裁判子女監護權之歸屬;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我方須提出婚姻具有法定離婚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如您可以提出驗傷單、子女證人等,足以證實對方施予不堪同居之虐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ck 102-08-15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名子目前掛在我父親的公司下(父母已離婚,我跟母親)

職位是監察人,股份有五萬多股...

日前麻煩父親幫我把股份退出,他不太願意

但因為公司營運狀況...等完全都不清楚,很怕會有相關責任要擔

至於為什麼會成為掛名股東

是在小時候,父母尚未離婚時,父親拿我的身分證影本和印章去辦理的

請問律師,在這種情況下,寄發存證信函是否有用?

還是有什麼更有用的方式?

(只要不和我父親的公司有任何瓜葛)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需要請教律師

父母當初離異時,有在離婚協議書上表明由父親負責小孩的學費,生活費

如果父親因為股東一事而反悔,不願履行協議書表明之義務

請問律師該詢何解?

謝謝

監察人與公司的關係屬於委任關係,依民法第549條第1項之規定,可隨時終止委任,也就是隨時可以向公司辭職。為求謹慎,可以利用存證信函將辭職意旨寄送公司以為意思表示之送達。

至於你父親在離婚協議書上表明由父親負責小孩的學費、生活費,若你父親不願履行,應該只能利用訴訟解決,且依目前家事事件法之規定,會先經過法院的調解

 

以上供參考

江皇樺 (江帥) 102-08-16 09:44

您好,

      1.監察人身分應與股東身分分開。監察人與公司間是委任關係,所以可以直接辭任監察人,避免須承擔監察人的義務。

      2.股東身分的話,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出資額為限負擔公司的債務。唯一的問題是在公司解散進入清算時,公司有欠稅。依您敘述您父親公司應該是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規定若未選任清算人的話,全體董事會是法定清算人,就與您沒有關係;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清算人會是全體股東,若未繳清稅款可能會有限制出境問題,這可能要注意一下。

      3.離婚協議書所記載內容,若父親不願負擔的話,尚須透過訴訟去請求。

jack 102-08-16 19:36

謝謝兩位律師解答

若之後有任何問題,再向律師請教

謝謝

小綺 102-08-15 20:11

現在男方要離婚,女方不肯,二人婚後有另買一間房子,是女方名下,二個小孩都是男方媽媽在顧,原本二人都己回男方媽媽家住,但因近日失和,所以女方常常沒有回去也不知去向,這二天跟本也沒回男方媽媽家,現在男方要去當初買的房子搬些家具回媽媽家使用(家具是男方婚後自己買的),請問這樣是否會造成侵占

您好,如果那間房子女方還在居住,而男方去那間房子搬走家具,會影響到女方的居住,造成不必要的紛爭。所以建議男女雙方先再協議,避免突然的衝動行為。而是否會造成侵占罪,此部分家具既然是男方購買,如果沒有贈與給女方之行為,男方取走尚難與侵占罪的不法所有意圖相符,即難構成該罪。

小綺 102-08-18 15:31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想再請問,現在二個小孩在男方家,女方每星期都會回去看一下小孩陪小孩玩一就離開,但平日都是男方媽媽在顧,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要求她回家顧小孩,或請她帶一個小孩去自己的住所照顧,或者二個小孩都在男方家,但請女方支付子女扶養費??

XiANG 102-08-13 19:49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可是我目前並沒有保留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我到底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
若我想分居,是否可行? 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還請各位大律師予以協助與解惑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訴訟階段,您可能要找個地方住,否則雙方的不好受,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XiANG 102-08-12 19:15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我是有搬離家中的打算,但是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我國離婚的方式,兩願與上法院,我真得面對她有恐懼感,無法談出協議,律師是否可協助達成兩願離婚
以上

1.如果你說的情形 都可以證明 那法院裁判離婚機率應該不低 2.兩願離婚還是要當事人雙方同意 縱使律師可以從旁協助 但還是要當事人有這離婚共識才有可能

cindy 102-08-09 16:39

1.今年3月離婚,前夫只願支付3個小孩每月共1萬的扶養費用,我發現這些費用根本不夠給小孩生活,我想請問...離婚協議書雖然有記載,但我是否能再請求前夫提高費用的分擔?

2.還有去年3月前夫和我分居,籍故申請育嬰假及小孩的育嬰津貼,卻無照顧之實,實際照顧者是我及我母親(即孩子的外婆),我每個月支付孩子的保母費給外婆,前夫卻一毛錢都不拿出來,請問...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把保母費歸還給我,或是他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是不當得利呢?

3.他現在所騎乘機車是我的名字,要請他過戶他拖拖拉拉的,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盡快辦理?

" 希望律師可以回答~ 非常感謝!"

喬巴 102-08-08 21:14

我只是個阿姨,小孩父母離婚小孩帶回外婆家養,從小孩回家以來,小孩的媽媽,也就是我妹妹從沒盡義務當母親的份,偶爾當慈母,小孩的爸爸也不常看望他們,偶爾來看看他們,小孩幾乎都是阿公阿嬤跟大姨養的,現在小孩的媽媽不要他們了,小孩爸爸要領養回去,小孩爸爸說,我們沒資格跟他搶小孩監護權,但是我跟阿嬤不知道該怎麼辦,小孩我跟阿公阿嬤付出用心訶護,不知阿姨可以請發院判監護權給阿公阿嬤這方,我們向發院提出監護權,不知可不可以。通常監護權不是判給爸爸就媽媽,但是阿嬤跟阿姨真的捨不得小孩

如果有長期照護未成年子女的事實 且父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子女權利時 法院還是可以選任阿姨或是祖母擔任監護人 不過只能說這是例外情形 但如果你想爭取 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

jerry 102-08-07 13:22

父親30年前有外遇而離家出走.母親多次想找他辦理離婚. 但沒找到而無疾而終.因此現在還有婚姻關係.
但間接/直接得知, 父親與外遇對象已有小孩,且以扶養身分涉籍於母親同一戶籍(因沒離婚,且父親沒遷戶籍)
父親這一年因病躺在床上,前陣子還因呼吸不順, 送進加護病房. 我們也是經由外遇對象子女告知,而知道已臥病在床.

最近父親直系親屬, 以及父親的兄弟姊妹都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掛號.寄件人為父親名字.(但都未簽收)
我們猜想應該是提起棄養訴訟.

1. 不收掛號有何影響?

2. 我們子女刑事棄養之責嗎?(現與外遇對象同住)
3. 民事上可以請求免除或減輕的扶養義務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的文件應儘速去領取,才能清楚了解事情的情況,遇到訴訟案件應面對、處理,避而不處理,只會使情況更加惡化。

如您的父親於您未成年階段未曾扶養您,且情節重大,您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陳 102-08-06 16:23

請問律師大大:

我與前妻離婚多年.有兩個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在我這邊.當初我與前妻簽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離婚協議書上面沒有註記小孩扶養費的問題.我現在可以跟前妻向法院請求扶養費嗎?  謝謝!!

如果沒有特別協議 你現在自然可以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 包括已經到期的 跟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小千 102-08-06 16:21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關於監護權問題,情況如下   表哥跟表嫂離婚近十年!當時育有二個女兒。老大當時5~6歲,小的是 4歲左右。 離婚後女方小孩都不要,當然我們這邊也希望小孩由我們撫養 但是表哥一點都沒盡到義務,工作也不穩,更常常是沒工作待家裡喝酒抽煙 2個小孩最後是由孩子們的大伯 & 姑姑 & 奶奶一路拉拔長大。 該給的父愛母愛沒少過。我們身為表姑姑的也很疼她們   時間過了十年,老大都已經16歲了。小的也已經15歲 因為表哥依舊不負責任,離開家裡半年,電話不接也不拿養家費回家 他的前妻這二天忽然說要把小孩帶走 說監護權是她的,他有正當理由帶走。   結果我們去戶政所查,表哥在101年10月份就蓋章簽名讓出監護權 可是他一直都沒盡到義務,小孩都是由大伯 & 姑姑 & 奶奶養育的 生病什麼的也是都他們顧的!學費 & 補習費,更是奶奶 & 大伯支付!!!   現在老大願意跟母親離開 但小的不希望跟母親離開。 本來他們母親還是偷偷私下跟他們講要帶他們出去住 是因為小的不想,忍了幾個月才跟姑姑說這件事,我們才知道。 她們母親還跟他們說他現在債還清了,可以帶走他們!? 當初他就是一直在賭博,根本不CARE小孩,該上課該補習都沒送去 不然就是賭到忘了沒接回家! 誰知道他的債還清是真的假的?更擔心他把女兒賣掉還債 (電視播太多~播到我們都怕了)   我想請問,是不是能證明表哥根本沒負出責任,沒盡到義務 所以他讓出監護權是沒立場的?   如果可以, *我們必需準備什麼文件? *要怎麼申請? *文件備齊後該去那裡處理此事?   謝謝您撥?閱讀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提起聲請的同時,最好準備好小孩從小到大由你們扶養的資料,以資佐證小孩的雙親對於小孩十來年都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事實。

小千 102-08-07 13: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 ... (恕刪)

律師.

非常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給我們一點希望!!
只是我想再繼續請教,所謂的資料,是什麼?
需要準備什麼才能有效證明這些年來都我們撫養的?

 

 

seaquartet 102-08-06 13:29
可否再請教謝律師: 我的小孩在台日都有設籍(台日護照也都在我這), 當時因考量在日本打官司不易所以將小孩帶回台灣. 目前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比較傾向是台灣承認日本離婚判決, 但日本不一定承認台灣判決(不知對不對?) 若是我在台灣提的離婚訴訟判決成功. 那麼在台灣及日本還是有其效力嗎?(例如他不能強行將小孩帶回日本) 若是他在日本也提訴訟, 而我因無法去日本出庭舉證而敗訴(例如監護權), 那麼對我會有影響嗎? 台灣會承認日本的判決嗎? 謝謝您的熱心 不勝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若您在台提起訴訟勝訴,則您前夫即無法依日本的判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陳小姐 102-08-05 21:15

原先有保護令我與小孩都是被保護的對象 因為先生毆打我又對小孩精神虐待

我與小孩住在娘家 保護令到期了  我失去暫時監護權  小孩8/3被帶走後 一直不願意讓我會面

8/4前往探望小孩一見到我時一直伸手要媽媽抱 一直叫媽媽

但先生把小孩手臂壓住帶到房間內反鎖(有錄影)不願讓我們見面

8/5 也不願讓小孩與我會面 有存證

因為先生有勒戒過 我很擔心小孩在他那邊的安全

請警方 社會局 調解委員會 家福也都表示幫不上忙 我很無助 怎麼辦

離婚案件8/14要開辯論 等判決下來也要時間 這段時間我怎麼辦 孩子也一直要找媽媽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在離婚案件中是否有請求法院要裁判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您應將對方阻撓您探視的情況錄影蒐證,向法院提出,作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相關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eaquartet 102-08-05 11:33

您好

我於3年前與日籍先生結婚, 育有一女(未成年), 原住日本. 現因先生外遇(物證: 影片)而想在台灣提訴請離婚, 目前先生人在日本. 台灣只有設籍無居留證, 小孩我已帶回台灣,

請問我該如何寫訴狀? 被告的地址聯絡部分該怎麼寫?

另外是否可以請求小孩養育權與精神賠償?

謝謝 

管轄權的部分參照家事事件法第52條之規定,可由您先生先前在台灣設籍地之法院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52條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但可能會有準據法的問題,而小孩監護權,也要先確定小孩的國籍,但在台灣訴訟基本上是可行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泡泡 102-08-03 21:30

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自100年由法院判決離婚至今,孩子由我監護!

一直有想要幫孩子改姓,但看了很多文章改姓要爸爸同意。

但我不想與他有聯絡,而且他一定不會同意我改小孩的姓!

我經爬文後很多人都說要去法院聲請才能改!

我想問:

聲請需要備好什麼文件?

聲請的文件該怎麼寫?一定要給律師寫嗎?我可以自己寫嗎?

我需要上法院開庭嗎?

一般聲請後需要多久法院才會通過我的聲請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改母姓,除非父親同意,否則即需向法院聲請改姓,但應敘明理由,格式您可以向法院的服務台詢問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泡泡 102-08-06 16:11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但我已經不知相對人的住所,是要怎麼辦?

是否因為沒辦法得知相對人的住所資料,孩子改姓的事就遙遙無期了?

謝謝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1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3
您好,主張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有顯失公平者,由主張之人負舉證責任。建議您準備您支出家庭生活費用之相關單據,並確認有無人証後,與律師約時間諮詢。如有需要歡迎來信或來電,並祝順心。
櫻櫻 102-07-29 22:22

你好,想請問各位,我與我前夫離婚當初協議書上說明共同監護教育費由他負責,

在幼稚園的時候,學校校外教學、畢業紀念冊、課後才藝,及現在八月銜接小學的課程,

前夫都回答不屬於教育費,請問教育費的定義為何?小孩及我的權益在哪?

現在小孩要上小學了,之後的課後安親費及學校內雜費(如校外教學、學生保險、營養午餐.、.等)

後續只要他再說不屬於教育費較可以不用出了? 法律的定義為何?我針對他無賴的行為有什麼法條依據?

1.法律不可能就教育費作定義 2.你還是看你們當初協議時的真義 你提出證明 向法院訴請對方給付 原則上應該還是會參酌一般社會常情去認定 並不是對方說了就算數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11

建議提告要求對方按月支付固定金額比較實在,是否為教育費並非對方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