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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綺 102-08-15 20:11

現在男方要離婚,女方不肯,二人婚後有另買一間房子,是女方名下,二個小孩都是男方媽媽在顧,原本二人都己回男方媽媽家住,但因近日失和,所以女方常常沒有回去也不知去向,這二天跟本也沒回男方媽媽家,現在男方要去當初買的房子搬些家具回媽媽家使用(家具是男方婚後自己買的),請問這樣是否會造成侵占

您好,如果那間房子女方還在居住,而男方去那間房子搬走家具,會影響到女方的居住,造成不必要的紛爭。所以建議男女雙方先再協議,避免突然的衝動行為。而是否會造成侵占罪,此部分家具既然是男方購買,如果沒有贈與給女方之行為,男方取走尚難與侵占罪的不法所有意圖相符,即難構成該罪。

小綺 102-08-18 15:31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想再請問,現在二個小孩在男方家,女方每星期都會回去看一下小孩陪小孩玩一就離開,但平日都是男方媽媽在顧,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要求她回家顧小孩,或請她帶一個小孩去自己的住所照顧,或者二個小孩都在男方家,但請女方支付子女扶養費??

顏小萍 102-08-15 14:46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1.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要有法定事由 不然就是夫妻間要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這些原告都需要提出證據說明 2.你起訴所指的事實 對方可能承認也可能否認 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委任律師協助處裡
顏小萍 102-08-15 14:19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是否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並且提供建議及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DeDe 102-08-15 00:37

離婚,我擁有監護權,對方有探視權,但是孩子已經小學五年級,很排斥父親的探視,因為他知道父親是因為外遇而放棄家庭,所以每當父親到了探視時間,孩子都直接拒絕與他外出用餐或接他的電話,孩子已經11歲了,有自己的意見,我無法勉強孩子與他父親見面,請問,他父親因此可以提探視權的告訴嗎?但是,是孩子直接拒絕他的探視或接電話,請問我有責任嗎?

 小孩不願意與父親接觸,相信父親自己也知道。如果父親提起改訂監護權聲請,你只要好好說明事實,並請小孩出庭陳述他的看法,應該不至於會作成不利於你的裁定

102-08-14 20:05

想請問以下問題

Q.如果父親長期精神虐待(例如.要殺死全家或者讓全家不得安寧之類的.他有自殺過.) 能夠告他恐嚇罪嗎? 有收集證據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同上因為父親無謀生能力(領有重大傷病卡)時常會向母親恐嚇如同上 能告他恐嚇取財嗎?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因母親長期負擔經濟壓力.況且夫妻間因為諸如此類的事情.(我父親說我母親外遇.一天到晚要錢)已經無夫妻間應該有的生活.會繼續也只是因為母親說他可憐.如果現在因家暴案要離婚 請問判離婚的機率大嗎?

Q.因家暴案.我提告傷害罪的話如果有判刑最快他要多久才會被關進去?(意指全案定讞)

Q.如果父親從小到大沒有養育我 都是靠我母親和我自己過生活 若父親告棄養會成立嗎?

Q.因家暴案 請問有沒有公權力能夠介入他讓他強制精神鑑定? 若是精神鑑定出爐證明他是有問題的 請問我們家屬可以強制送他進精神病院嗎?因為他有差點讓房子燒起來 有驚動鄰居 然後又一直恐嚇要放火燒房子之類的 真的無計可施了:(

 

問題有點多 謝謝回答:)

 

 你提起的許多問題,如果都有充分的證據,那提起告訴後,法院應會對你父親的各種行為均作出有罪的判決。

至於會判多久?那要看事實認定時,你父親的行為次數、犯案當時的手段有多惡劣、犯後態度是否等等來判定,不同法官對於相同的問題也會有不同的量刑範圍,所以無法回覆你。 

桑娜 102-08-14 11:31

因之前我長期在外租屋工作媽媽看了不捨
媽媽前陣子過戶了一間房子給我
最近要跟爸爸離婚了 我需要拿我名下的那間房子出來給他們對半分嗎?

還是爸媽只需要分配他們雙方名下的財產就好?

如果已經贈與給你 這部分並非刻意減少母親婚後財產所為 應該不會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計算之內

桑娜 102-08-14 08:09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細故(非常無聊的事情)
父親動手打了母親
當時我們孩子都看到了 也阻止父親了
當天因為也很晚了母親也沒去驗傷

如今談到要離婚了 父親簽離婚協議書時 沒有任何要求 
直到要去戶政了辦理時候 卻又開口要了好幾百萬


若是法院訴請離婚 可以由子女證人證明父親動手嗎?
那母親還需要負擔那好幾百萬給父親的『贍養費』嗎?

 

現在因為手邊沒有實質證據證明父親打人 口說無憑 所以離婚只能由父親漫天開價嗎?

還是要倒楣的在被揍一次 拿到證據 才有機會可以離婚

 

父親要母親拿名下房子貸款 好付他離婚生活費

可母親說明以她目前的薪水 貸款後根本無力繳納貸款 父親說了這不關他的事情

還有兒子後續念大學的費用 父親也說了他不想管 只要錢一給他 他才會同意離婚

兒子現在即將二十歲 女兒現在是有在工作

如若真拿房去貸款 那往後孩子幫忙母親分擔貸款 也無法負擔未來撫養父親的費用

父親現在不願搬離與母親同住的房子 但是現在像個不定時炸彈 不知道何時又會在出現動手的情況

1.只有裁判離婚才有贍養費問題 2.但如果雙方都有相當經濟能力 母親應該不需要支付贍養費 3.但可能雙方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如果母親婚後財產較多 確實可能被請求相當金錢

 可以先去聲請保護令,避免家暴繼續發生。然後再以對方經常性的家暴行為,請求判決離婚。裁判離婚過程中,你們當小孩的可以出庭擔任證人。關於財產部分,對方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其非無自救力之人,無法請求贍養費,且還是要負擔小孩扶養費用的。另外,你母親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家暴行為的慰撫金(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以抵銷需要支付的剩餘財產分配部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31
回覆 桑娜 的發言內容: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 ... (恕刪)

可以當證人,先提告傷害。之後,訴請離婚。是否有要分配房產,必須看婚前婚後購買,以及相關證據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顏小萍 102-08-14 05:14

請問,如果我在沒有任何證據跟人證的前提,是否可以自己去訴請離婚???

但目前是已經分居狀態了,但現在就是對方電話不接,也不出面,那這樣我是否可以直接去訴請離婚勒???

可以麻煩律師們,給我個明確的解決途徑,真的不想在保持現狀。。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14 06:04

民法規定離婚事由有多款,至於分居需多長的時間,就實務上法院仍會參考其他事實及因素,無法很確定一段時間,如果台端認為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維持婚姻生活者,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亦非無可能,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顏小萍 102-08-14 08:51

那在請問,就是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而我有該去那找律師討論勒???

XiANG 102-08-13 19:49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可是我目前並沒有保留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我到底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
若我想分居,是否可行? 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還請各位大律師予以協助與解惑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訴訟階段,您可能要找個地方住,否則雙方的不好受,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小萍 102-08-13 12:41

可是前提是我並沒有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嘛?

而我又該怎麼做,才好勒??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嘛???

而我想請問,分居要多久,才可以訴請離婚??(是否有明確的時間)

請問,如果我想要訴請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而我又該去那裡訴請離婚,是否可以給我清楚的途徑嘛???

 你可找律師仔細分析你的個案情形,以判斷離婚訴訟是否可行。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14 06:02

民法規定離婚事由有多款,至於分居需多長的時間,就實務上法院仍會參考其他事實及因素,無法很確定一段時間,如果台端認為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維持婚姻生活者,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亦非無可能,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XiANG 102-08-12 19:15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我是有搬離家中的打算,但是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我國離婚的方式,兩願與上法院,我真得面對她有恐懼感,無法談出協議,律師是否可協助達成兩願離婚
以上

1.如果你說的情形 都可以證明 那法院裁判離婚機率應該不低 2.兩願離婚還是要當事人雙方同意 縱使律師可以從旁協助 但還是要當事人有這離婚共識才有可能

豪哥 102-08-12 15:36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負擔家中所有家用,及家中三名子女任何教育生活費,父親無正當職業,家中房子原為父親所有,但積欠許多賭債,向銀行借貸150萬元,後續也是母親還款,去年因外面又積欠賭債,母親協助還款但將過戶於母親名下,父親16年從未善盡撫養責任.並因賭債導致債主上門催討.家中所有費用皆母親一人負擔如母親要提出離婚,是否會成功.必須準備哪些資料及流程??感謝.

1.沒有扶養子女 跟給付生活費用 不是法定離婚事由 但是在離婚訴訟中還是可以當作攻擊事項主張 2.向夫妻住所地法院提出訴訟 準備起訴書附上證據 繳交裁判費 等候法院通知調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8
回覆 豪哥 的發言內容: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 ... (恕刪)

如果擔心財產分配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別財產

如果想離婚,必須婚姻達到無法挽回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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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M 102-08-12 13:57

我父母親離婚,我(19歲)與妹妹(17歲)的監護權都判給父親。幾個月前妹妹因為醫院診斷懷孕反應,通報了社工及警察,而社工是直接打電話給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之後警察請妹妹與媽媽去做筆錄,那名男子也去了警局坦承他做了那些事。社工與媽媽討論一些時間後媽媽決定是要私下和解,我當時也問過媽媽說:只要牽扯到法律,不都要監護人來嗎?也就是我爸爸需要當面解決問題。

當時我在台中,所以我也不清楚非監護人可以進行和解這件事,反正後來就是已經和解且拿了賠償。今早,我阿公阿嬤打電話過來說法院通知我妹有懷孕等事,我爸(人在北京)說要對那男子提告,可是我很明白,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提告了,懇請律師們解答:假如我爸爸用監護人的名字下去對男子提告,身為當事人的媽媽會不會有事?

 

我真的很煩惱也很難過我媽媽會怎樣?我又該怎麼做?113(因為我妹說我爸有說一些話所以我打過去詢問)、報警我都做了,可是我還是不知道如果爸真的提告我媽媽會不會被起訴?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31
回覆 小M 的發言內容:

我父母親離婚,我(19歲)與妹妹(17歲)的監護權都判給父親。幾個月前妹妹因為醫院診斷懷孕反應 ... (恕刪)

你這和解是什麼案件的和解?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該和解是沒有效力。你父親還是可以對那男生提告。至於你母親是否違反哪條法律,必須詳談後才知道。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ee 102-08-11 15:29
請問律師離婚協議書中有條「雙方婚姻存續時所負之債務各自負擔,並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為侵權行為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曾未經同意擅自?刷我的信用卡以及在網路社群寫些辱?我的字眼,如同意上述條例,是否意味我曰後無法對對方提起告訴?那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8-11 16:48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Lee 102-08-11 17:44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謝謝律師!!目前尚未簽字。再請教如下:
若此條例保留前半段將「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此句刪去是
對我較有保障?
若對方於婚姻存續內有擔任保人之類的,刪除這句是否將來也會連累我需負連帶責任?謝謝

顏小萍 102-08-10 20:13

我想請問,如果我要訴訟離婚的話,但前提是我並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和錄音可以證明他對我造成精神虐待。

但我也已經搬出他家快一年了。

對方現在就是電話不接,也不出面,那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知道對方現在跟我卡在我們當初買的機車,所以他要告我,但我到現在並未收到對方的法院通知單,難道我現在只能等還是等嗎???

王耀星 (Eric) 102-08-11 16:52

若不想繼續拖下去,就考慮花錢找個律師離婚官司吧!

顏小萍 102-08-11 17:20

可是前提是我並沒有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嘛?

而我又該怎麼做,才好勒??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嘛???

而我想請問,分居要多久,才可以訴請離婚??(是否有明確的時間)

阿芳 102-08-10 20:12

父親和爺爺今年相繼過世,母親在我一歲時就離婚改嫁了,父親排行老三,只有我和妹妹兩個女兒都還在念書,但二伯在年輕時就去世了,所以還剩下大伯和姑姑。

大伯家有三個兒女都三十多歲在工作了,住在我們隔壁而已。而姑姑嫁出去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工作一個在念書,但她因為犯了毒品防治罪而被通緝了。

父親過世有200萬的保險金,而父親的配偶欄有一位大陸女子的名字,那是從來沒有來過的人頭,但父親沒有去除名,所以還是要保留她的一份在保險公司。200萬分3份。

爺爺過世後她要我們一起分擔醫藥費、外勞費、葬禮費。還要我們再平分匯到奶奶的戶頭去,說是奶奶以後生病住院醫療費或葬禮費用的。他說我們的錢不是讓我們拿來花在自己生活上和讀書用的,是要接父親生前的那一份一起和他們分攤支出。

奶奶和我們住在一起,但因為我今年讀大學而搬出去了,所以剩妹妹照顧奶奶,大伯母因為我搬出去而不滿的說 :「如果妹妹明年升大學也搬出去,就要告我們棄養奶奶,還要想辦法把我們的保險金要回去。」

之後常因為錢的事情而破壞關係,鬧得很僵 ! 她讓我們兩姊妹變成村子裡最不孝的孫子,他們一點一滴的榨光我們,給我們壓力和未來受到威脅,因為年紀輕輕對很多事和法律都不懂,不知道要怎麼保護我們的權利,真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生活下去才好??

所以我想請問: 1.我和妹妹有義務扶養奶奶嗎?

                   2.我和妹妹是否要理會大伯母要我們和他們分各半支出呢?

原則上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扶養義務 但以親等近者優先負擔扶養

家瑋 102-08-10 09:49
律師你好: 請問: 土地如果是我爸的名字,房子是我媽的名字,但是我媽又有所有土地使用權狀, 他們已經離婚了,這樣是不是說在土地上兩方都有使用權,在土地上如果要另外 圍起來是不是要雙方同意才可以動工,如果有一方私自動工對方沒有同意,這樣 會觸法嗎? 感謝你!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10 23:50
重點是您母親是自己在父親的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嗎?是否有租地建屋的關係呢?您提到的事實不甚詳細,建議您與律師約諮詢時間,並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喔!
家瑋 102-08-10 09:13

請問:
       土地如果是我爸的名字,房子是我媽的名字,但是我媽又有所有土地使用權狀,
       他們已經離婚了,這樣是不是說在土地上兩方都有使用權,在土地上如果要另外

       圍起來是不是要雙方同意才可以動工,如果有一方私自動工對方沒有同意,這樣

       會觸法嗎?   感謝你!

涵涵 102-08-09 22:06

我爸媽已經離婚但簽共同監護.媽媽在大陸已再婚~然後我爸爸要幫我辦就學貸款~我是共同監護所以要爸媽一起去辦(我未滿20歲).但我媽媽不能馬上回來辦放棄監護權~但我們又急著辦就學貸款.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可以.我媽媽不用回來.指要給她簽個委託書或什麼.傳去大陸給她簽.簽完再傳回來.馬上辦放棄監護權?

芸汝 102-08-09 21:35

我想請問一下!夫妻若想要離婚除了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離婚還可以去哪裡辦理離婚手續??

若夫妻間共有一棟房子,要怎麼分配??

若是要把房子賣了,要怎麼分配?

夫妻之間育有一女(年滿20)一男(未滿20)

子女(男)可以選擇與誰住嗎?

那如果可以選擇,子女(男)選擇與媽媽住

那妻可以向夫要贍養費嗎?

還有其他的費用可以向夫所要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8-10 04:33

您好!除了自行協議離婚外,還可以去法院以調解和解或裁判的方式離婚離婚財產分配是以全部婚後剩餘財產為對象,平均分配為原則,差額再以現金找補,基本上不能要求改變房子共有的現狀(共有人隨時可請求分割,但這與離婚與否無關)。未成年子女,若已接近20歲,大抵是尊重小孩的意願,由小孩選擇跟誰住;若沒有共識,可由法院決定監護權歸屬。未照顧小孩的一方,應給付扶養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cindy 102-08-09 16:39

1.今年3月離婚,前夫只願支付3個小孩每月共1萬的扶養費用,我發現這些費用根本不夠給小孩生活,我想請問...離婚協議書雖然有記載,但我是否能再請求前夫提高費用的分擔?

2.還有去年3月前夫和我分居,籍故申請育嬰假及小孩的育嬰津貼,卻無照顧之實,實際照顧者是我及我母親(即孩子的外婆),我每個月支付孩子的保母費給外婆,前夫卻一毛錢都不拿出來,請問...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把保母費歸還給我,或是他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是不當得利呢?

3.他現在所騎乘機車是我的名字,要請他過戶他拖拖拉拉的,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盡快辦理?

" 希望律師可以回答~ 非常感謝!"

Martini 102-08-09 11:13

我現在22歲還是大學生,父母離異已經約5年左右時間(大約我17-歲的時候),當時我與哥哥的監護權是歸於母親,

而當初父母的離婚協議書上表示父親每月需給母親兩萬元贍養費(但這五年來一次都沒給過),生父每月所得30萬-40萬新台幣(公司有替他報所得稅)

補充:我與哥哥從小到大的健保、學費等等..費用都是母親在支出的,記憶中父親並沒有履行過扶養義務(兩三個月會給一兩千元零用錢算嗎?)

請問有法律途徑可以替母親取得這五年未支付的贍養費嗎?(12月*5年*2萬=120萬)

如果有,請問申辦流程是怎樣呢?

感謝各位的幫助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有協議贍養費 沒有支付時 可以透過法院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 法院就會受理分案通知開庭

Martini 102-08-09 11:3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有協議贍養費 沒有支付時 可以透過法院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準備起訴狀向法院 ... (恕刪)

首先先感謝張律師您的回覆,

我想另外請問一下,像是這五年未支付的贍養費能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到嗎??還是只能爭取提出訴訟之後的呢?

本件若離婚協議書有每月二萬元贍養費之約定,而全未履行者,可以依約請求給付過去五年未給付之部分120萬元。

Martini 102-08-09 12:0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若離婚協議書有每月二萬元贍養費之約定,而全未履行者,可以依約請求給付過去五年未給付之部分1 ... (恕刪)

感謝賴律師您的回覆,

另外想請問一下判決下來後是否具有強制性要生父給付呢?因為滿擔心生父會用名下無動產動產等等的方式迴避給付這筆金額

若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可以對其薪資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Martini 102-08-09 12:3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可以對其薪資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感謝賴律師您的回覆,

那最後想請教您幾個關於提出訴訟問題,依照張律師所說的: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 法院就會受理分案通知開庭,

是我們必須去委任律師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嗎?(因為目前來說我們家境情況可能沒有辦法委任律師來進行這樣一個訴訟)

我們家對於想提出這樣子訴訟的流程完全不明白....您方便告知我們詳細一些的流程嗎?

通常這樣子的起訴狀需要多久才能取得判決呢?

感謝您的幫助

喬巴 102-08-08 21:14

我只是個阿姨,小孩父母離婚小孩帶回外婆家養,從小孩回家以來,小孩的媽媽,也就是我妹妹從沒盡義務當母親的份,偶爾當慈母,小孩的爸爸也不常看望他們,偶爾來看看他們,小孩幾乎都是阿公阿嬤跟大姨養的,現在小孩的媽媽不要他們了,小孩爸爸要領養回去,小孩爸爸說,我們沒資格跟他搶小孩監護權,但是我跟阿嬤不知道該怎麼辦,小孩我跟阿公阿嬤付出用心訶護,不知阿姨可以請發院判監護權給阿公阿嬤這方,我們向發院提出監護權,不知可不可以。通常監護權不是判給爸爸就媽媽,但是阿嬤跟阿姨真的捨不得小孩

如果有長期照護未成年子女的事實 且父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子女權利時 法院還是可以選任阿姨或是祖母擔任監護人 不過只能說這是例外情形 但如果你想爭取 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

小雨 102-08-08 17:08
你好:請問如想委任律師訴請離婚,但又不是真的想訴諸法庭撕破臉,只想拿個委託書提醒對方之後要作的程序,可以先請律師幫忙簽委任書,之後如真的要訴訟再付之後的費用,可以嗎?謝謝。小雨

不太清楚意涵是什麼 因為單純寫委任狀沒有送法院 也沒有起訴 這樣是沒有甚麼實益 畢竟對方不會收到法院任何文件

小語 102-08-08 09:10

請問

未成年(未滿18) 但我想跟我先生(成年人) 離婚

結婚需要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同意 那離婚也要嘛

要寫同意書嘛  還是 ....

法律一堆問題我都不懂

已有一女 和 第二胎

如果離婚了  未成年單親媽媽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嘛.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8 11:10

您好,如果您是兩邊都自願離婚,那依據民法第1049條規定,

未成年離婚是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至於離婚協議書的部分,如果同意的話只需簽名就可以,

不過由於您已有子女,因此會涉及監護權及夫妻財產分配之問題,

建議您找尋專業之律師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需要尚請不吝來電,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jerry 102-08-07 13:22

父親30年前有外遇而離家出走.母親多次想找他辦理離婚. 但沒找到而無疾而終.因此現在還有婚姻關係.
但間接/直接得知, 父親與外遇對象已有小孩,且以扶養身分涉籍於母親同一戶籍(因沒離婚,且父親沒遷戶籍)
父親這一年因病躺在床上,前陣子還因呼吸不順, 送進加護病房. 我們也是經由外遇對象子女告知,而知道已臥病在床.

最近父親直系親屬, 以及父親的兄弟姊妹都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掛號.寄件人為父親名字.(但都未簽收)
我們猜想應該是提起棄養訴訟.

1. 不收掛號有何影響?

2. 我們子女刑事棄養之責嗎?(現與外遇對象同住)
3. 民事上可以請求免除或減輕的扶養義務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的文件應儘速去領取,才能清楚了解事情的情況,遇到訴訟案件應面對、處理,避而不處理,只會使情況更加惡化。

如您的父親於您未成年階段未曾扶養您,且情節重大,您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then 102-08-07 13:10

我跟我老婆有一子

因為有人第三者介入所以我們協議離婚

在102年3月22日去戶政辦理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已經寫好

但是見證人未到場

證人並不知道我要跟她離婚

當下我不知道不能如此草率

直到102年7月中她坦承跟我說其中有一個簽名是她自己簽的(沒有錄音)

但她又懷上第三者的孩子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我可否提出離婚無效

以下是我的想法

1.先寄存證信函給男方

告知他我們的婚姻因為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所以還存續

2.同時進存證信函給前妻

告知她因為見證人未到場所以我們並沒有離婚

已經登記離婚 離婚已經生效 至於你要主張離婚無效 你必須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小陳 102-08-06 16:23

請問律師大大:

我與前妻離婚多年.有兩個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在我這邊.當初我與前妻簽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離婚協議書上面沒有註記小孩扶養費的問題.我現在可以跟前妻向法院請求扶養費嗎?  謝謝!!

如果沒有特別協議 你現在自然可以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 包括已經到期的 跟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小千 102-08-06 16:21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關於監護權問題,情況如下   表哥跟表嫂離婚近十年!當時育有二個女兒。老大當時5~6歲,小的是 4歲左右。 離婚後女方小孩都不要,當然我們這邊也希望小孩由我們撫養 但是表哥一點都沒盡到義務,工作也不穩,更常常是沒工作待家裡喝酒抽煙 2個小孩最後是由孩子們的大伯 & 姑姑 & 奶奶一路拉拔長大。 該給的父愛母愛沒少過。我們身為表姑姑的也很疼她們   時間過了十年,老大都已經16歲了。小的也已經15歲 因為表哥依舊不負責任,離開家裡半年,電話不接也不拿養家費回家 他的前妻這二天忽然說要把小孩帶走 說監護權是她的,他有正當理由帶走。   結果我們去戶政所查,表哥在101年10月份就蓋章簽名讓出監護權 可是他一直都沒盡到義務,小孩都是由大伯 & 姑姑 & 奶奶養育的 生病什麼的也是都他們顧的!學費 & 補習費,更是奶奶 & 大伯支付!!!   現在老大願意跟母親離開 但小的不希望跟母親離開。 本來他們母親還是偷偷私下跟他們講要帶他們出去住 是因為小的不想,忍了幾個月才跟姑姑說這件事,我們才知道。 她們母親還跟他們說他現在債還清了,可以帶走他們!? 當初他就是一直在賭博,根本不CARE小孩,該上課該補習都沒送去 不然就是賭到忘了沒接回家! 誰知道他的債還清是真的假的?更擔心他把女兒賣掉還債 (電視播太多~播到我們都怕了)   我想請問,是不是能證明表哥根本沒負出責任,沒盡到義務 所以他讓出監護權是沒立場的?   如果可以, *我們必需準備什麼文件? *要怎麼申請? *文件備齊後該去那裡處理此事?   謝謝您撥?閱讀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提起聲請的同時,最好準備好小孩從小到大由你們扶養的資料,以資佐證小孩的雙親對於小孩十來年都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事實。

小千 102-08-07 13: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 ... (恕刪)

律師.

非常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給我們一點希望!!
只是我想再繼續請教,所謂的資料,是什麼?
需要準備什麼才能有效證明這些年來都我們撫養的?

 

 

低調 102-08-06 14:20

如果花自己的錢,但登記老婆名下

如果離婚房子會是誰所有?

1.動產登記為公示外觀 登記老婆名下 就是老婆財產 至於你出錢 可能是借貸或是贈與 那是另一法律問題 2. 如果你認為房產是你的 那你要證明你只是借名登記老婆名下

seaquartet 102-08-06 13:29
可否再請教謝律師: 我的小孩在台日都有設籍(台日護照也都在我這), 當時因考量在日本打官司不易所以將小孩帶回台灣. 目前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比較傾向是台灣承認日本離婚判決, 但日本不一定承認台灣判決(不知對不對?) 若是我在台灣提的離婚訴訟判決成功. 那麼在台灣及日本還是有其效力嗎?(例如他不能強行將小孩帶回日本) 若是他在日本也提訴訟, 而我因無法去日本出庭舉證而敗訴(例如監護權), 那麼對我會有影響嗎? 台灣會承認日本的判決嗎? 謝謝您的熱心 不勝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若您在台提起訴訟勝訴,則您前夫即無法依日本的判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ANA 102-08-06 10:31
請問一下

我是在日本的中國大使館跟大陸配偶(中國籍)登記結婚(2008年)
在大陸就算是有登記結婚
但日本沒登記,在台灣也沒登記
他甚至也沒來過台灣
配偶在三年前(2010年)我回台灣時,早已跟我形同陌路了
回台灣之前想跟他離婚也沒找到他
我因為簽證因素我就回台灣了。
去年他找到我說他急著要結婚 需要跟我辦離婚
說他們那邊的法院會寄通知給我
可是到現在都一直沒有消息
我不知道我到底離婚了沒,也不知道要怎麼查?
我現在也找不到他
我必須在台灣再申請一次離婚嗎?

1.還是需要回到當初結婚登記地去辦理或認定 2.你在台灣地區沒有結婚登記 在台灣辦理離婚登記有困難 3.或者你可以考慮透過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

陳小姐 102-08-05 21:15

原先有保護令我與小孩都是被保護的對象 因為先生毆打我又對小孩精神虐待

我與小孩住在娘家 保護令到期了  我失去暫時監護權  小孩8/3被帶走後 一直不願意讓我會面

8/4前往探望小孩一見到我時一直伸手要媽媽抱 一直叫媽媽

但先生把小孩手臂壓住帶到房間內反鎖(有錄影)不願讓我們見面

8/5 也不願讓小孩與我會面 有存證

因為先生有勒戒過 我很擔心小孩在他那邊的安全

請警方 社會局 調解委員會 家福也都表示幫不上忙 我很無助 怎麼辦

離婚案件8/14要開辯論 等判決下來也要時間 這段時間我怎麼辦 孩子也一直要找媽媽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在離婚案件中是否有請求法院要裁判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您應將對方阻撓您探視的情況錄影蒐證,向法院提出,作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相關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eaquartet 102-08-05 11:33

您好

我於3年前與日籍先生結婚, 育有一女(未成年), 原住日本. 現因先生外遇(物證: 影片)而想在台灣提訴請離婚, 目前先生人在日本. 台灣只有設籍無居留證, 小孩我已帶回台灣,

請問我該如何寫訴狀? 被告的地址聯絡部分該怎麼寫?

另外是否可以請求小孩養育權與精神賠償?

謝謝 

管轄權的部分參照家事事件法第52條之規定,可由您先生先前在台灣設籍地之法院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52條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但可能會有準據法的問題,而小孩監護權,也要先確定小孩的國籍,但在台灣訴訟基本上是可行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泡泡 102-08-03 21:30

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自100年由法院判決離婚至今,孩子由我監護!

一直有想要幫孩子改姓,但看了很多文章改姓要爸爸同意。

但我不想與他有聯絡,而且他一定不會同意我改小孩的姓!

我經爬文後很多人都說要去法院聲請才能改!

我想問:

聲請需要備好什麼文件?

聲請的文件該怎麼寫?一定要給律師寫嗎?我可以自己寫嗎?

我需要上法院開庭嗎?

一般聲請後需要多久法院才會通過我的聲請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改母姓,除非父親同意,否則即需向法院聲請改姓,但應敘明理由,格式您可以向法院的服務台詢問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泡泡 102-08-06 16:11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但我已經不知相對人的住所,是要怎麼辦?

是否因為沒辦法得知相對人的住所資料,孩子改姓的事就遙遙無期了?

謝謝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1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3
您好,主張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有顯失公平者,由主張之人負舉證責任。建議您準備您支出家庭生活費用之相關單據,並確認有無人証後,與律師約時間諮詢。如有需要歡迎來信或來電,並祝順心。
小珊 102-08-01 11:39
律師您好:目前與先生已在進行離婚協調~收到對方第三者傳line罵我「x女人、去死、衰鬼、老女人之類!怎麼還不離婚!?這是最後一次警告我!」~請問這樣能告對方嗎?還是我該怎麼做!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2:54

告對方侵權行為,因為她破壞你的婚姻

吳忠德 (律師) 102-08-02 09:37

你好
首先請你保留對方簡訊,然後 

1.刑事告訴:通常可用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或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提起告訴,但要定罪比較困難,不過可以嚇嚇對方
2.民事告訴:可以主張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用侵權行為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精神賠償」。
3.另外你可以把簡訊作為跟丈夫協議離婚的籌碼,或是當做訴請離婚證據

珍妮弗 102-08-01 00:48

弟妹想與弟弟離婚,在無預警的狀況下搬離原住所,並且帶走孩子,寄出存證信函給弟弟,表明如國不簽下她所擬好的離婚協議書就訴諸法律,我想請問:

1.弟弟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作反制?

2.弟妹是否犯了ˊ略誘罪?

江皇樺 (江帥) 102-08-01 09:38

您好,

      1.如果要透過法律離婚的話,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的事由才可以,目前並沒有看到您弟妹主張要離婚的原因,這部分可能需要先行確認。

      2.至於略誘罪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雖然帶走孩子的人是母親,但是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504號判例:「未成年子女,其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不得由任何一方之意思而有所侵害,以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弟弟是否有離婚之意願?如有,則雙方可就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權等事項進行協商,無法達成協議時,則可請求法院裁判。如無,則需視該婚姻是否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且須視對方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靜雪琳 102-07-31 23:06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不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罪不會成立~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真的很累了離婚了也不能放過我!可以請律師幫幫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筆錢的性質,是否真的是您先生寄放,若是借貸贈與,則無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