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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102-09-02 18:46

A女與B男婚後育有子女2名(5歲及4歲),A女在家撫育子女操持家務,B男上班工作賺取家用,惟均以第六類被保險人眷屬身分(含B男)於A女名下參加全民健保,婚姻存續期間已積欠保費3萬餘元,離婚時對積欠保費如何清償並無協議約定,B男僅口頭允諾會按月攤還,並由A女向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分期攤還,詎料,B男事後並未繳款且置之不理,致中央健康保險署向A女追償積欠保費,A女目前每月收入僅1萬餘元,頓時陷入經濟困境,而B男於離婚當月即購置百萬名車,請問A女如何主張由B男負婚姻存續期間所生債務清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在離婚二年內,仍得向對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而小孩監護權若歸您,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達 102-09-02 15:05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阿達 102-09-02 14:53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媛媛 102-09-02 12:00

我跟我先生離婚.孩子虧我扶養.監護權是一人一半. 可是他從未付過任何孩子的生活費.也不曾探望過.已經有半年了.請我我可以申請改姓跟監護權歸我所有嗎?

媛媛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因為對方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您好:

其實您除了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外,另可要求先生給付孩子一半之扶養費,如有進一步想詢問之問題,可請不吝來電本事務所,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2 13:24

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因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均可以為子女的利益,向法院聲請改姓。如同您所言,對方不負責任,那剛好可以藉此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這樣對您對孩子都比較適宜。另外其他有關扶養費的請求等等,還請您將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帶來給律師看看,以確保您與孩子的權益。單親媽媽總是比較辛苦,加油!

丫雄 102-08-31 21:32

只有1年期居留證

妻子行方不明(有專勤隊報失蹤)原意想3個月離婚

約1個月就被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當場查獲進行半套按摩

專勤隊有找我調查人頭

然後,過沒幾天用無顯示號碼來跟我說她欠人6萬....還要我馬上撤尋

疑問...

1.為何警方第一時間沒通知我撤尋就讓人給她交保?(專勤隊說目前尚未撤尋)

2.要等法院判決確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後還要再找到人才會遣送嗎?

3.她欠人錢,我猜八成負責人被罰妨礙風化,將責任轉嫁給妻子,

若越妻回越南,對方找我拿錢我應該怎辦?如何自保。

4.如果沒有遣返,我又撤行方不明了。

只針對妻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其他重大事由訴請離婚可以成功?

安安 102-08-31 10:51

離婚時沒有特別寫上撫養費&監護權、只有寫小孩全權由男方負責。

現在前夫要求每個月1萬元的撫養費,但我的工作是沒有底薪的不穩定收入,自己一人租房子省吃減用到了月底生活上就有極度困難。我是獨生女、現在又面臨爸爸年紀大身體一堆病痛又要撫養爸爸,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再支付小孩撫養費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知道撫養費付到小孩成年、是無法支開的。可是我真的無能為力了,如果與前夫調解不成上了法院、會如何判撫養費?判我去銀行貸款嗎?外加監護權是不是也一起同時白紙黑字清楚處理?免得前夫又為了當初沒寫到的監護權再找上我、生活每個月都要跑法院很困擾,監護權又該如何寫清楚?(前夫之前有對我刑事罪的恐嚇案例在、目前緩刑中、這案情對現況會影響法官如何判嗎?)

     

您好

調解不成,家事法院應不至命無扶養能力人支付扶養費(民法第1118條第1項前段參照),就無扶養能力之事實應向法官盡量陳明,但法官也有可能命你負擔少部分扶養費。

另外法官應不會要求你舉債扶養,此舉會讓義務人經濟更加惡化。

建議再向前夫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事項為更清楚的協議,同時一併約定該名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若協議不成可聲請法院酌定,以免日後經常性往返法院。

例如: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姓名○○○,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其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方單獨任之。

安安 102-08-31 15:52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探視權法律條規上是認可ㄉ嗎?

或又是什麼樣ㄉ方法是最佳處理法呢???

回覆 安安 的發言內容: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與探 ... (恕刪)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監護權解釋上可以放棄(即由他方單獨認之),但保護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除有法律上或現實上之因素,依法不能免除。

而會面交往權屬父母重大權利,除非有法定事由遭法官依法律禁止,否則父母仍得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權,沒有放棄不放棄的概念。

若前夫之"騷擾"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3款之不法性質,可選擇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禁止之。

以上供參考

阿綸 102-08-30 16:16

我的小孩9歲了而我的前妻離開家4年多,最近才回來看小孩,離開的這段期間都是我扶養小孩

我也沒跟前妻要任何的扶養費用,而前妻也已經在結婚了也跟他商量過小孩換他扶養了他說好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小孩監護權歸她,那小孩的姓氏可以還是跟著我姓嗎?因前妻也已經結婚

我希望孩子還是跟著我姓名子也不希望變更,但我不懂的是她的現任丈夫如果認養我的小孩是不

是就不能跟著我姓了??或者監護權給我前妻而她的先生不採取認養的動作,那小孩還是可以跟著

我姓嗎??另外就是我跟前妻離婚4年多這段期間我知道可以跟他索取不當得利費用

那請問之前我跟前妻結婚5年這5年也都是我一個人在扶養小孩跟前妻,請問結婚期間的5年我也

可以跟她索取小孩扶養費用嗎??

阿綸您好,


一、小孩姓氏可以由夫妻協議定之,未必要改變。


二、離婚後妻對小孩扶養義務不變,這段期間的確可以要求扶養費用(數額以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計算)。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韋瑞 102-08-30 12:08
我是女方的老公、我只知道對方的行動電話。 證具是行車記錄器只錄到聲音、所錄聲音兩人都是在車上停紅燈和車子行進間、 發現時老婆當下有承認有發生過性行為、現已打死不承認 在車上兩人像熱戀中的情侶一樣、以下是在車上曖魅對話。 女方接電話完後 男方:是妳阿那答。。(這樣男方算知悉女方有婚姻關係存在嗎?) 女方:不是、阮阿娘。 男方:妳自已說的阿,可以當面做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女方:曖呦看完了沒,很晚了餒。 男方:阿等一下麻是愛繼續(台語)。 女方:ㄟ幹麻玩我肥肉你不是也有。 男方: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哦都不行。 女方: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男方:伸懶腰的聲音。 女方:馬上回ㄟ。 男方:笑。 女方:您很壞ㄟ。 男方:那裡壞。 女方: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方:真的嗎? 女方:對阿。 男方: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方: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方: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方:嗯哦。 男方: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方:嗯開車啦。 男方: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方: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方:好。 女方:會、會怎樣。 男方:怎麼樣:。 女方: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男方:因為一隻手在這忙,原來這裡還有一隻手哦。 男方:有親的聲音。 女方:喂你真的很過份餒。 男方:綠燈綠燈綠燈了。 女方:趕快開車、開車。 男方:好阿、牽牽。 女方: 牽好阿、j是舍(台語)、暗笑。 女方:怎樣啦受不了了厚、幹麻閃。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 女方:您幹麻閃先回答我。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笑)。 女方:你要幹麻。 女方:笑。 男方:我跟你講。 女方:ㄟ。(疑是男親女) 男方:阿你不要晚上來做愛,(站那麼久阿、台語)意思私處翹很久。 女方:n~n~恁阿娘不是說(台語)好不容易。 女方:哦、借我Call他一下會怎樣,你先讓我Call完在跟你回家。 男方:好、好。 女方:你說好。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哦那你的意思是我吃飯我可以這樣翹起 來就對了(台語)。 男方:小姐你不是說愛卡淑女、我好歹麻是盤腿娘,你是歸ㄟ安餒(台語)。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你的意思我吃飯可以這樣翹起來就對了(台語)。 女方:吃飯不行啦(台語)在裡面又沒有人看到。 男方:所以你也是做表面的吼。 女方:就沒有人會看到會怎樣。 男方:那你的意思是沒有人看到就可以做壞事。 2013年8月24日晚上23點14分14秒到男生家附近停車場。 在男方家快2小時 8月25日晚上01點06分43秒女要離開 男方:各一介(台語)。 女方:不要鬧啦,捨不得我回家阿。 男方:嗯。 兩個一起笑。 女方:這樣子吼,別鬧啦這樣子。 男方:直直彎過去就好(指車) 男方:您看差有夠小哦?(台語)。不知指什麼 女方:你在這樣子。 男方:好好好我開玩笑的(台語)9點麻吼,你給我記住(台語) 2013年8月25日晚上01點22分02秒女方回到自家。 這些是較清楚對話。 我可以控告他們兩個什麼嗎? 我只想告第三者可以嗎? 我可以訴請離婚嗎?成功機會大嗎? 請律師大人幫幫忙感激!
您好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及您所提問的問題,提供以下之建議

1. 刑事部分:您必須先向兩人提起通姦罪的告訴,之後再撤回針對配偶之部分,如此一來就可達到您想單純只告第三人之目的。但由於這是告訴乃論之罪,您必須自知悉時起,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始為合法。

2. 民事部分:據您所提起的對話內容,若您的配偶與他人有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的離婚事由,但如果您有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即不得請求離婚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o 102-08-30 00:44
我跟先生要協議離婚他不要小孩也不給錢,這是他的協議條件才離婚 如果協議書上沒註明先生每個月要給小孩多少錢 是不是以後都跟先生拿不到錢 ?

離婚後,未行使親權的一方,仍要繼續負擔對小孩扶養義務

所以,即使離婚時沒有約定,以後仍然可以向你前夫要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29
回覆 Nico 的發言內容:
我跟先生要協議離婚他不要小孩也不給錢,這是他的協議條件才離婚 如果協議書上沒註明先生每個月要給 ... (恕刪)

離婚是你跟先生的事,跟小孩無關,所以還是可以用小孩名義跟先生要扶養費。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夫妻離婚之後,男女雙方與子女親子關係監護權之行使負擔有所調整外,其餘部分原則上並不生任何影響,所以父親依法對子女負有之扶養義務也還是存在的,所以另一方依法可以請求其給付扶養費用,只不過在日後對方拒付的情況下,還是只能提出訴訟請求給付,屆時費用數額會依您提出的證據(單據等...)及對方的經濟條件的事項加以衡酌作出判決,相對來講,若離婚協議書有約明的情形,則是訴請履行協議。

本件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ryoo 102-08-29 22:22

你好, 我想請問一些台灣法律的事. 我長期住在國外, 我和前妻有一個小孩, 離婚後她帶著小朋友回到台灣, 之後她在台灣又結婚了, 我們三個人打算把小朋友過戶監戶權給她的丈夫. 但是礙於我無法回到台灣, 是不是可以請人把台灣所需要的文件寄給我填妥簽名之後, 再寄回給台灣. 還是說我本人一定要在台灣的戶政市務所填寫呢?? 另外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呢?? 非常謝謝麻煩你了

 您好:應由您前妻的現任丈夫(下簡稱A男)向其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收養』該小孩。至於收養程序,依非訟事件法第134條之規定,A男向法院聲請時,應附具下列文件:
    一、 收養契約
    二、 收養人及被收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被收養人為未成年人時,收養職業、健康及有關資力證明文件
    四、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他方之同意書。但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但書情形者,不在此  限。
    五、  經公證之被收養人本生父母同意書。但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但書,第二項但書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三 項情形者,不在此限。(該同意書須經公證,除非您們當庭以言詞向法院表示同意並記明筆錄)

接著,等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再去開庭,當法院為認可收養裁定後,在收到裁定書十天後至聯合服務處購買狀紙並填寫後,這是為了要聲請『確定證明』。

等拿到確定證明後,再著手辦理戶籍登記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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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若 102-08-28 20:20

你好~跟先生已離婚三年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三年多來都是自己扶養 因最近生活比較困難 想要跟前夫要扶養費可以嗎??? 如果要得到錢後他有權利跟我要回監護權嗎?? 那扶養費是怎麼算的???謝謝^_^

沈恆 (沈律師) 102-08-28 21:33

您好!可以向前夫要子女扶養費,原則上各負擔一半。若您不適任監護,前夫本就隨時可以主張改定監護權,與請求子女扶養費沒有必然關聯。以上謹供您參考。

kim 102-08-28 00:2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未婚夫的爸爸被通緝多年,不太清楚是犯了什麼罪?只知道在台灣有欠債,然後十幾年來都在大陸!最近終於有親戚跟他爸爸連絡上了!
但問題來了!
幾年前未婚夫的媽媽過世,媽媽在生前並未跟爸爸離婚!!所以原本未婚夫的的房子是以未婚夫與媽媽共有登記!讓媽媽有安全感!!誰知媽媽過世後~卻因為夫妻財產共有!所以房子部分持分是爸爸的!!
由於爸爸的持分部份怕因為債務關係受影響!!而找了他這麼多年最近終於連絡上了!
所以我想請問~
他爸爸是不太可能會回來了!!那如果請他爸爸寫委託書及拋棄繼承書過來~由我未婚夫去法院做辦理拋棄繼承就可以了嗎??爸爸的債務也就跟我未婚夫無關了是嗎??
請問格式大約是怎麼寫呢??煩請解答~~~感恩!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kim 102-09-02 10:46

張景堯律師您好:

呈您所回覆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對的,是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所以對於父親債務,只要用繼承有限責任就可避免了嗎?
目前未婚夫父親人在大陸,還活著!如果不幸過世了,或是找不到人~那這樣在法律上應該怎麼辦理?

3.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4.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感謝您的回覆!!

kim 102-09-02 10:57
賴昱任律師您好

承您的回覆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其父親的持分是因為其母親死後需均分給其父親及我未婚夫
其父親要用拋棄繼承的方式也有可能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嗎?

如可以使用拋棄繼承的方式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小欣 102-08-27 13:46

我提出離婚申請,提出申請時法院要求繳交訴訟費3000元,開完協調庭後,又寄通知單來,

要我5日內繳錢共5仟元左右(加上提出膽養費20萬),否則要自動撤銷我的申請,

當初申請時明明註明訴訟費是由被告或敗訴的人負擔,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庭,請問這樣合理嗎?

您所提到訴訟費用負擔之規定固然是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但畢竟在未完成審理之前並沒有所謂勝敗之結果,故依法應繳納之訴訟費乃是訴訟要件之一,須由提告之原告先行預繳,否則法院得依法駁回原告之訴。其後在判決書的主文內則會將訴訟費用原、被告間究竟應如何負擔之比例一併詳細判決,但因所有金額早已由原告如數預繳於法院,所以應由被告負擔之部分,原告當然得依法向被告來請求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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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人 102-08-25 23:21

小第我名下有債務,父親拿房子貸款來幫我整合還清債務,可是錢還是我在還的只是現在,債務變成在父親名 下,現在我老婆要跟我協議離婚然後說會幫忙還一半的錢,可是我名下無債務,是否要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名債務乙轉移至父親名下,要共同償還至清償為止      這樣寫是否有法律效應呢?還是要怎麼寫比較好呢?

令父為您代償了債務,但是目前您尚在按月償還金額給令父當中,循此似乎應可以認為當時代償銀行欠款並非具有贈與之意思,則依法原來的債務即發生法定移轉之效力由令父承受而為債權人,故而您的債務仍係存在,只是債權人變為令父而已。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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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09:51
回覆 傷心人 的發言內容:

小第我名下有債務,父親拿房子貸款來幫我整合還清債務,可是錢還是我在還的只是現在,債務變成在父 ... (恕刪)

所謂債務應該是還貸款

或許把每月金額算出來,要對方每月給你就行。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協議離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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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 102-08-25 21:05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
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
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

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
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

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
小孩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

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
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10:35
回覆 小彩 的發言內容: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 ... (恕刪)

小孩有權主張你必須支付小孩的扶養費。

至於你該如何主張,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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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小萍 102-08-25 15:09

請問,如果要寫離婚訴狀的話,那麼費用是多少???

王耀星 (Eric) 102-08-25 15:50

5萬

樓上王律師所述部分有可能是訴訟代理費用,本件基本上還是得視您需要律師協助處理之事項為何,若僅僅只是協助撰擬書狀的情形,一般而言,撰狀費用價額在一萬至二萬間都不無可能,不過具體情形還是得視案件複雜程度,由您與律師雙方來議定費用價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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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所提及的問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一般而言,律師會視案件複雜程度酌定律師費用,您可以與律師費用部分進行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tephen 102-08-25 15:04

A女與B男於協議離婚前育有子女2名(4歲及3歲),辦理離婚登記時,因A女精神狀態不佳,離婚協議書中除監護權歸B男以外,其他權利均無協議。

離婚後,經A女請求探視子女,B男以電話簡訊允諾每週得探視一次,嗣後,A女欲電洽探視時間,B男卻不接電話並將A女設定為拒接門號,時間已達數月之久,致A女思念子女而焦慮不堪,A女應如何主張探視子女之權利??

王耀星 (Eric) 102-08-25 15:52

向法院聲請酌定子女探視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子女探視的遭到刁難或拒絕,建議你可與前配偶提出書面通知(存證信函律師函等)要求提供合理的探視時間及次數,如果對方不願意,您可向法院聲請變更會面方式之訴,由法院酌定合理的探視方式及時間,甚至聲請監護權改定之訴。
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tephen 102-08-25 12:27
A女與B男於協議離婚前育有子女2名(4歲及3歲),辦理離婚登記時,因A女精神狀態不佳,離婚協議書中除監護權歸B男以外,其他權利均無協議。 離婚後,經A女請求探視子女,B男以電話簡訊允諾每週得探視一次,嗣後,A女欲電洽探視時間,B男卻不接電話並將A女設定為拒接門號,時間已達2個多月,致A女思念子女而焦慮不堪,A女應依據哪個法典主張探視子女之權利??
您好: A女於離婚後,得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之規定,請求法院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A女)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謝謝。
Winnie 102-08-23 20:34
您好: 有個問題需要借助您的幫助, 我是未成年者, 我父母並沒有離婚, 可是我約有5年以上沒有見過他們, 可以知道的是他們並沒有生活在一起, 一直以來都是和爺爺與其他叔伯住,然後大伯支付所需的生活費用與教育費用等等, 請問這樣我的法定代理人是誰?監護人是誰? 感謝您的幫助!
您好 一般來說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但因為你父母已經多年未對你保護及教養及負擔對你的權利與義務,此時即有設置監護人之必要,兩者概念不同。至於監護人之設置,原則上以"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為第一順位監護人,也就是你的爺爺。
Jasmine 102-08-23 11:08

您好,

今年七月初我接到母親同居人說母親已經過世,他跟父親已經離婚多年,我也幾乎沒見過她

他們離婚後我就判給個父親,她的同居人說

1. 我母親勞保那邊有一筆錢,繼承人是我,我不清楚是真的有嗎?我可以領嗎? 我已經30歲,有謀生能力.

如果可以領我應該如何領以及辦理,我母親只有在跟我父親離婚後領養一個男孩!

2. 她同居人又說我母親之前欠他50幾萬,叫我去用拋棄繼承? 我需要繼承我母親的債務嗎?

3. 請問一下,死亡證明要去哪裡辦? 

謝謝,辛苦了!

您好

先確定該筆勞退金是否已經你母親領取,且存放在你母親同居人那邊,因為該同居人行為與常理矛盾(你如果拋棄繼承,他無法取償),而繼承人應包括你母親領養(收養的俗稱)的男孩,所以有兩個繼承人。

另外也要確定你母親對同居人是否真的負擔50萬元債務,並請他舉證,且死亡證明書可能已由其收執。另外,現行繼承法的債務繼承,是以所得遺產清償債務責任遺產多少就清償多少債務,不會由你本人的財產清償,毋庸太擔心。

以上供參考

奈奈 102-08-22 21:11

我老公姐姐與前夫已離婚十幾年,生了一兒一女,兒子監護是男方,女兒監護是女方,但前陣子前夫過世,那兒子監護權是該順位歸給誰?

兒子已經15歲,有自閉症,中度智障,因從小男方無法管教,能力不足無法撫養,家人也不管,所以從小在特殊學校生活教育至今,但因學校說年紀已經到了無法再繼續收容。

所以想請問這樣男孩監護權到底順位歸誰?

若是母親,那母親可否伸請棄權監護權

因為男方家屬不想要監護權,母親也不要這樣孩子該屬於誰的監護?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9

 第一順位一定是媽媽,媽媽沒有權力說不,

就算不願意,法院還是會裁定由媽媽負責監護並扶養

奈奈 102-08-22 20:59

夫妻已離婚十幾年,小孩原監護人(爸)死亡,那麼順位監護人是誰。

若是媽媽,那麼可以棄權監護權嗎?(男方還有家屬親人)

 

您好:

據您所說的『監護』,應是指親權的行使。

首先,如果這小孩子已經成年(滿20歲)則已無親權歸屬誰的問題。

但若尚未成年,原則上都會將親權歸給媽媽,但如果媽媽真的無法盡保護教養之義務的話,就要請求法院,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親權)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ustin 102-08-22 0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法忍受跟現在的先生同居 所以他搬到我的住處居住,但是我們二個是居住不同房間,而她也天天會回去看小孩,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告訪害家庭嗎 這樣我有和誘罪嗎,請各位可以為我解答嗎? 謝謝

您好

若所言為真,既然你的女性朋友是因為家庭暴力,不願同居而離去家庭,屬自發性,即與誘使他人脫離家庭要件不符,但此種情形不妨礙配偶的告訴權,蓋家事事件有很多不外人知的因素,應盡量避免讓人誤會的行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6
回覆 justin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 他目前正因以家暴訴請離婚,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因她己無 ... (恕刪)

你這不是無正當理由。所以不用想太多。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abc 102-08-21 15:34
在和先生談判離婚過程中發現先生幫小三買房,
但先生僅付頭期款,且我無證據證實,後續款項小 三有證據證明是自己支付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 是否有能追討這房子的權利呢?請專業人士提供 相關法律知識,謝謝 感謝律師您的熱心回答,先生在協議離婚時答應 給房子得一半及小孩教育費生活費,只是我心有 不甘想再追討第三者的房子,這樣的情況下是否 可行呢?

 

如果丈夫有侵害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依目前先生資產又無力給付你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 你或許可以考慮主張民法第1030之3地2項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44

如果該數額已經影響你可以請求的剩餘分配請求權 

建議撤銷你先生對第三者的贈與,並代位請求返還

小紅 102-08-21 00:24

父母結婚多年,母親在外工作,父親是職業軍人退伍,兩人都已屆退休之齡,小有積蓄,原以為靠共同存款和父親的退休俸,兩人晚年生活可無虞。但近日發現父親有外遇,並要求與母親離婚

父親數年前就曾有外遇,在母親的原諒下重返日常生活,但最近又再犯,並且坦承不諱。為了顧及情面,母親並未找徵信社捉姦,也不願與父親離婚。父親因而改為要求分居,母親不得不同意,但跟父親說必須將所有財產 (房子及存款) 轉至母親名下,並且每月支付二萬元給母親作為生活費用,以免母親老年生活沒有保障。

母親的朋友聽說後,警告母親,如果現在離婚的話,因為父親有不忠之事實,母親在財產分配上可以獲得較好的補償。但若只同意分居,過了幾年父親還是能以兩人並未生活在一起、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而訴請離婚。到時父親不僅有權平分財產,將兩人共同的積蓄拿到外面給小三,而且父親若在外面為了小三舉債,母親還有可能必須幫父親還債。朋友還說,雖然父親現在答應每月給母親二萬元,但若之後不付,母親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將來可能需要請人照料,母親很擔心經濟狀況。結婚多年,母親也不希望斷然離婚,但朋友的意見讓她很不安。

請問,分居後,父親真的可以因此訴請離婚嗎?

父親的債務,母親需要幫忙償還嗎?財產分開制可以避免母親名下的財產被拿去還債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父親答應每月支付二萬元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呢?寫協議書有用嗎?

若留下証據証明父親是因外遇導致分居(如錄音等),父親日後要求離婚的話這項証據還有用嗎?

母親應如何讓自己更有保障呢?(要求父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權?這有可能執行嗎?)

1.只能說如果母親有縱容父親外遇情事 將來要訴請離婚 或許會增加難度 2.夫妻長期不共同居住 沒有婚姻生活之實際 這將來父親確實可能以婚姻發生破綻訴請裁判離婚 3.如果夫妻雙方協議支付一定生活費用 這些協議都會有效力 4.至於如果父親負債 這跟母親原則上沒有關係 部會影響母親財產 5.令夫妻財產分配上 這部分最多就是 父親跟母親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小紅 102-08-22 19:51

謝謝律師回答。

 

目前家母是想要在不離婚的前提下,和父親寫分居協議書。

協議內容大概是這樣:

父親必須同意,日後不得以兩人並未共同居住、婚姻難以維繫為由而訴請離婚

父親同意每月支付母親二萬元作為生活費用。

兩人去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同時,父親同意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兩人皆無負債)

 

請問:

父親若在協議書上簽字,那這份文件就有法律效力了嗎?還是需要找人公証呢?

如果他簽了名又不履行,可以提起告訴嗎?

 

父親簽了名之後,是不是真的不能以『並未共同居住為由』而訴請離婚

 

如果父親不付二萬元,母親可以依法追討嗎?

 

母親會想要先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是怕父親日後在外欠債,銀行訴請代位求償查封母親的財產。請問,如果現在父親在協議書上簽名放棄請求權,這樣有法律效力嗎?還是一定要等兩年直到請求權自動消滅呢?如果父親簽完名,幾個月後又反悔,他可以再回來請求嗎?

 

很多人建議離婚,但家裡還是希望父親能回心轉意,所以考慮得很多,也弄得很麻煩。先感謝律師的回答了。

 

小宇 102-08-20 18:52

之前照顧一位先生....手斷了{跟他是在小吃部認識}

一開始我是想說他很可憐同情他住院兒女都沒去看他.
也還在跟他太太打官司{家暴}說兒女都是站在太太那邊
    洗澡他要求我跟他發生性關希        叫我去照顧他.我說我要上班.沒去上班去照顧你我會沒錢...他說:錢你缺多少我都會幫你.結果..

後來發生關希...第一次領錢從醫院請假是我跟他本人他近去領  存款簿他都是寄放在護理站.
.第2.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每天下班半夜2點都做小黃到醫院陪他有時在醫院過夜幫她洗澡聊天買吃得過去給他.或上班前坐小黃早上10點過去買吃的給他.

他說要我跟小黃要求開收據也有開.她說能申請保險...後來保險人員說不能
後來我跟她說我認你做乾爹..有天半夜我去她做我身邊對我上下其手要親我我拒絕他..跟他說我是你乾女兒ㄟ這樣好奇怪喔....他不是很高興.

有天我手機壞了...我又不能用自身辦.晚上6點多我問他能辦手機給我用嗎 經過他同
意拿雙證件給我去辦.來回辦好約9點多吧...他也有看到那新手機...

直到快出院前幾天我第3.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為了他沒地方住 特別幫他找一間套房押金租金
所有領的錢有一部份我有用跟去看他來來回回一天小黃有時坐2-3次車費.跟吃得.
套房押金租金  前前後後約領有約快9萬

約出院半年 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
跟我先生婆婆說我偷領她的錢辦手機 鬧到後面我先生問我
我跟他一五一時都說連發生關希...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 我沒收到傳票因沒住在夫家..因都沒傳喚到我.用拘票到我戶籍管區通知我~到了法院一問
我他告我詐欺???法官問我:他說他存款簿跟提款卡所有證件都是有我保管. 私自去領錢還拿證件辦手機
聽到都傻住
我去偵詢...把所有事以上說出....
.我現在很後悔不應該非本人去領款這樣也算詐欺 更不能用ㄊ證件辦手機難道照顧一個人他給我的回報卻是這樣~
我這樣罪會很重嗎??真的該不知道如何
又沒錢請律師幫我打~我是不是真的等被關我該怎辦我真得吃部下睡不找
       也真的很後悔><好難過哭哭  
之前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跟我說他兒子是基隆第X分局刑警.叫他兒子告我 一直追我要錢
手機費用 我也有付到後面欠2千多當時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也吵著要小孩
她的手機費我都沒心思
離婚後帶小孩離開不在基隆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他告我詐欺

前夫在他沒跟我一直要錢都已為他指是我乾爹
也陪我去醫院看他.當時撞到她的人也在{是一位太太}前夫也陪我過去  我幫他租的套房看他

您好

刑事辯護言,發問者應先敘述起訴意旨,及其相關證據或證言(刪去人名、住所及可資辨別的特徵),這樣才能針對起訴內容給予辯護意見。

若你所言為真,此案件類似對方以財物箝制你與他的男女朋友關係,並於關係破裂或不與其性交後,以刑事恫嚇要求返還財物,所以你應該先證明你與他先前是男女朋友關係,由此關係延伸出信賴,進而交付存簿及其提款卡密碼,以證明手機贈與,且可主張若真為詐欺侵占,早將存款提領一空。同時證明男女朋友關係時並未要求返還,於分手後才以刑事手段要求,也就是時機點啟人疑竇。

若無資力,可以求助於法律扶助基金會

以上供參考

阿偉 102-08-20 16:52
律師您好: 我與前妻已經協議離婚三年多了,目前育有一子即將上小學,小孩我也一直帶在身邊,監護人也是我,因為本身經濟狀況也沒有很好,所以如果要替小孩爭取扶養費,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否也可以爭取這三年間已經替她代墊的費用呢?? 謝謝
1.如果沒有協議 你先支付 是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這部分費用 2.在同一程序中 你可以替子女請求扶養費 由你代為受領
自然 102-08-20 10:09

家父有五兄妹,三男二女,家父排行老大,下有二個弟弟,大弟弟已歿(離婚,育有三名子女),二弟弟已歿(未婚),大妹(已婚,育有二名子女),二妹(已婚,育有一名子女)。

家父的雙親先後過世(即發問者的爺爺、奶奶),留下一些土地,因家父大妹及二妹已放棄繼承,但家父二弟弟的子女因有些糾紛未蓋章放棄,爺爺在世之前有用書面文字說明文土如何分配分配書上未蓋章及簽名,但有二位證人

地政所寄來通知,請我們盡快辦理繼承,請問家父二弟弟子女不蓋章,家父要如何處理土地一事呢?

葉名展 (葉律師) 102-08-20 10:56

 

您好:就您目前所提供的資訊,1、首先,您的爺爺在世之前有用書面文字說明該土如何分配,但由於分配書上未蓋章及簽名,雖有二位證人仍不生法律上之效力。2、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故,您父親之二弟弟的子女不蓋章,您父親仍得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7083377或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39
回覆 自然 的發言內容:

家父有五兄妹,三男二 ... (恕刪)

這代表對方也有繼承權,你不能直接登記為你自己所有,必須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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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趴熊 102-08-20 00:01

你好~律師 sir.

最近家裡有離婚官司的問題,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是在於扶養權跟扶養費的問題僵持部下

目前法院已寄出出庭協調通知,那我需要準備什麼佐證資料的嗎,還是只是去回答協調條件而已??

 

女方無穩定工作無財力證明且在外租屋(另外有外遇)

男方在監服刑,剩半年就出獄,但男方家裡有親人照顧,有房子財產,目前兩個小孩12歲跟6歲跟男方家裡住一起

 

請問律師:

        外遇證據的話法官會有另外的評估嗎?

        我們只想要兩個小孩監護權而已,女方要求一個小孩給他,這樣判決給他的機會大嗎 ?

                                                                                                thanks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26
回覆 趴趴熊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 sir.

兩個小孩都是女方的機率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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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離婚部分達成和解,至於小孩監護權的部分,仍會考量小孩的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y 102-08-19 15:25

您好,我的妻子是馬來西亞籍,兩年前一次爭吵後,他返回馬來西亞,至今沒有在返家中,我與他已經兩年沒有見過面,這段期間我母親曾在過年前致電要他回家,但是他以他的父親不同意為理由拒絕,到今年初我祖父過世,我也有以簡訊通知他,誰知道他回覆給我一封"你還好吧,節哀順變",並完全沒有返台奔喪的意思,在這兩年期間,我也曾提出離婚的請求,但是他卻要求15萬馬幣(150萬台幣),才願意簽字離婚。想請教,我能否使用"惡意遺棄",來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或是我只能選擇支付費用來結束這段婚姻關係。

1.確實可能涉及有惡意遺棄的情形 2.多數外籍配偶無故離台不歸 實務上確實也會以此款法定事由判准離婚 3.不過你至少還是要證明對方確實不願意返台同居 或是根本聯繫不上 還是有一定說明義務

本件應屬惡意遺棄之典型案例,建議您可以依民法105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之規定,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44
回覆 Roy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的妻子是馬來西亞籍,兩年前一次爭吵後,他返回馬來西亞,至今沒有在返家中,我與他已經兩年 ... (恕刪)

這不屬於惡意遺棄。所謂遺棄,前提是你無自救能力。但你還是可以訴請離婚,以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為前提,嗣將來對方仍不願意回來時,方主張離婚,始為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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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絲莉 102-08-19 11:22

我有兩個小孩,一個國小二年級,一個國小四年級,

我丈夫每次都會喝酒對我們大小聲,

每次喝酒都會在家發脾氣對我們暴力傾向,

都在外面欠債,債務也要我還,還在fb上罵我三字經...

這對小孩已經造成影響,小孩都會自殘罵三字經.

今年我想跟他離婚,但他不肯,他說就算要離

小孩也要一人一個,但是我也不放心小孩,

但我真的受夠了,想離婚,所以請大家幫我想辦法如果要打官司我能爭回孩子嗎??

要怎樣才能離婚??

1.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 2.就你所述有機會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 3.建議可以蒐集錄音 以及人證 將來離婚訴訟將會派上用場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也願意離婚,如果是,則雙方僅就子女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法院裁判子女監護權之歸屬;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我方須提出婚姻具有法定離婚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如您可以提出驗傷單、子女證人等,足以證實對方施予不堪同居之虐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55128 102-08-18 20:02
請問 我有一名大伯 他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幾年前是重度 近年被改成中度 但他根本不可能好 已經精神病20年以上了 但他有一名陸籍配偶 有去出入境管理局查 從來沒有入境 但身分證的配偶欄有那位陸籍 想訴請離婚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是假結婚,您們可以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55128 102-08-18 19:59
請問 我有一名大伯 他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幾年前是重度 近年被改成中度 但他根本不可能好 已經精神病20年以上了 但他有一名陸籍配偶 有去出入境管理局查 從來沒有入境 但身分證的配偶欄有那位陸籍 想訴請離婚該怎麼處理
如果表達上還沒有困難 可以委任律師提出離婚訴訟 主張對方惡意遺棄 原則上由訴訟代理人表達意見
102-08-17 19:46
我目前任職於1500大企業
服務年資13個月
月收入如果沒加班再扣掉一些雜七雜八的話大約2萬5、2萬6左右
首先我會這麼說是因為.....

前陣子公司人事給了我一張台中地院的執行命令
大概內容是說我欠了富邦銀行6萬多的卡債
現在由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追討
後來仔細回想應該是跟當初有辦了張附卡給親人使用有關
畢竟那是民國89年的事了
加上之前對方完全沒和我有過聯繫的動作
所以眼前我感覺有點突然

現在公司說要扣我每月薪資的三分之一
由於我自小父母就離異
從小就由奶奶帶大
可能家裡經濟狀況一直都不佳的關係
和親戚間向來鮮少有互動
目前就與叔叔和奶奶同住
所以家裡的一切開銷也是我與叔叔共同在分擔(叔叔也離婚,還有個兒子在讀大學)

不過由於前陣子父親因為心肺功能的疾病住了將近2個禮拜的加護病房
出院後短時間無法工作而隨時也可能有猝死的風險
連很疼我的叔叔也因被檢查出罹患了大腸癌三期
因為要開始長時間的追蹤治療導致同樣無法工作
有鑑於此
在有過相似經歷的同事建議下找了律師做諮詢
律師詳細的解說之下
我才了解原來銀行債權通常都是在本金一兩成的金額下被轉賣
在抱著可能可以順利清償而只是有限影響生計的前提下
我撥了電話給對方也傳了陳情書和父親跟叔叔的診斷證明

結果對方說
我的6萬多只是本金
現在加上利息其實已經20多萬了
律師不懂他們公司的作業方式
所以當初94年他們是用了7萬多跟富邦買了我的債權
時至今日還有持續附利息給富邦
沒什麼像律師所說的一兩成
他們還說同情我的遭遇
所以要麻就6萬多一次解決
不然就是每月薪水讓他們扣
就在我還煩惱錢要從哪來的時候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貸款買的中古車也因為遲繳了一期在昨天被拖走了
接下來面臨的不是把尾款12萬全繳清
就是等著被拍賣
這兩種結果都不是我能承受的
但最可能讓我無法承受的是
女友想提分手

所以在這想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救救我
給我個建議教我怎麼做(我7月有向3家銀行詢問過信貸的問題但評分沒過)
讓我能順利解決目前的這個難題
這是我頭一次感受到什麼叫生不如死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16

建議跟富邦資產談一次清償的方案(不過對方已經扣到你的薪水,是否會答應不得而知),

目前只能如此

小柔 102-08-17 00:24

我的父親走了 但是因為之前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 大姑媽 小姑媽
沒有辦理繼承我阿公的遺產
所以我阿公走了很久 但是房子跟一些財產都還在阿公名下
阿公有三重的一棟老房子 還有彰化一些小土地跟一些股票債卷之類
現在我爸走了 姑媽們要來爭遺產
當初說好他們都不要三重的一棟房子
共有五層樓 但是一樓跟四樓已經被阿公後來娶的老婆過戶走了
所以剩下2.3.5樓 姑媽的意思是要 我.兩個姑媽.還有後來娶的阿罵各1/4
還說因為爸爸已經拿過債卷跟土地所以我不能分
又說我爸有跟小姑媽借過100萬還三重房子的房貸(他說有借據)
我爸本身又有卡債 去查過大約是260萬
(p.s到現在遺產都還是阿公的名字,如果可以談卡債繼承下來應該會是正的)
而且我的父母離婚

想請問:
1.有人說卡債可以談 聽說一成就可以談成(約26萬)
2.欠姑媽錢 也要看是為什麼借 如果是還房貸 那共同繼承房子是否也要繼承房貸?
3.我父親的卡債他們也需要公同繼承嗎?
4.要怎麼繼承才是對我最有利也最好的呢?

您好

初步看起來,你阿公去世時的繼承共有四個,你父親、大姑媽、小姑媽,及你阿公後取的配偶,依法每人都有遺產四分之一的應繼分,也就是三重老房子、彰化土地及債券等合計價值的四分之一。你姑媽來爭的遺產,是專指你阿公的遺產,因為你父親去世後的繼承人,不包括他們。而你父親去世後,你繼承的是父親的財產債務債務包括跟小姑媽借的100萬,以及卡債260萬,這幾點釐清後,若你父親的債務大於你父親遺留下來的財產,建議辦理拋棄繼承,省去之後的麻煩。

 

一、你說的卡債可以談到1成,我不能評論,因為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無法確定,且畢竟你父親仍有動產遺產銀行未必同意。

二、房貸既然仍在阿公名義之下,則其他人欲繼承房屋,自然需要繼承房貸。

三、你父親的卡債及小姑媽的100萬元,只有你繼承,但100萬元要你小姑媽舉證,否則得主張無此債務

四、如何繼承較好請參考最前述,但你們要分割之前,需要辦理繼承登記及繳納遺產稅,否則不能有效辦理遺產分割,請一併注意。

 

以上供參考

gigi 102-08-16 23:27

如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會收到什麼文件?

被告不出庭會有罪嗎?訴訟會判離嗎?訴訟費誰出?

 1.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會先收到開庭通知,在法院進行週查及審理後會進行判決原告訴請離婚有無理由,待判決後一至二週會收到判決書。

2.被告不到庭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不出庭申辯的話,法院還是會以原告一造辯論判決,則被告可能因此沒有機會針對原告主張提出答辯、反駁,而受不利認定。

3.是否判決離婚須視法院審認之結果而定。

4.裁判費用一般而言依法是歸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ce 102-08-16 08:52

我大哥二十幾年前已離婚, 他的前妻後來來我家說她生活困苦想買房子,於是,家裡見她可憐,二姊主動資助她一筆金額(大哥不知這件事),但現在她說沒有拿到這筆錢,還反咬是我二姊自己吞了這筆錢.但當時根本沒想到要寫收據,還好當時我五姊在場.對於她的說謊(有拿錢卻說沒有)及誣賴我二姊,請問我們能採取甚麼法律行動?謝謝!!!

 民事的方面,你們應該要注意是否借貸的時間已經超過十五年的消滅時效,如果已經超過了,即使你們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對方也可以用時效抗辯拒絕之。另外,關於否認借貸及推稱是你二姊吞了這筆錢,如果對方有意圖散布於眾的行為表現,那可能會構成誹謗罪,不過根據你的陳述,應該距離意圖散布於眾還有點距離

顏小萍 102-08-16 03:27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您好:可先參考本人此篇文章,蒐集及準備相關證據。又如果分居多年的話,實務上有機會以1052條第2項獲准裁判離婚。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洽約會談時間。 http://windleo1.pixnet.net/blog/post/88135578
顏小萍 102-08-16 03:24
不好意思,請問我要訴請離婚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可是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證據與人證的東西,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嘛? 但已經分居中了,而對方也不接電話,也不出面來處理,這樣我是否直接找律師訴請離婚嘛??? 是否可以解決的途徑,真的不想在安於現狀了。。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16 09:18
離婚分為兩願離婚(雙方和平分手)或裁判離婚(交由法院判決),如果真的走到這一步,但對方並沒有傷害您(身體或心理傷害),也沒有通姦,或惡意遺棄您,或有不治惡疾(包含精神方面疾病),或生死不明滿三年,或因犯罪而被判刑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那麼建議您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討論兩願離婚之可行性。如果有前面我說的情形,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比如說驗傷單)與律師討論,謝謝。
jack 102-08-15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名子目前掛在我父親的公司下(父母已離婚,我跟母親)

職位是監察人,股份有五萬多股...

日前麻煩父親幫我把股份退出,他不太願意

但因為公司營運狀況...等完全都不清楚,很怕會有相關責任要擔

至於為什麼會成為掛名股東

是在小時候,父母尚未離婚時,父親拿我的身分證影本和印章去辦理的

請問律師,在這種情況下,寄發存證信函是否有用?

還是有什麼更有用的方式?

(只要不和我父親的公司有任何瓜葛)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需要請教律師

父母當初離異時,有在離婚協議書上表明由父親負責小孩的學費,生活費

如果父親因為股東一事而反悔,不願履行協議書表明之義務

請問律師該詢何解?

謝謝

監察人與公司的關係屬於委任關係,依民法第549條第1項之規定,可隨時終止委任,也就是隨時可以向公司辭職。為求謹慎,可以利用存證信函將辭職意旨寄送公司以為意思表示之送達。

至於你父親在離婚協議書上表明由父親負責小孩的學費、生活費,若你父親不願履行,應該只能利用訴訟解決,且依目前家事事件法之規定,會先經過法院的調解

 

以上供參考

江皇樺 (江帥) 102-08-16 09:44

您好,

      1.監察人身分應與股東身分分開。監察人與公司間是委任關係,所以可以直接辭任監察人,避免須承擔監察人的義務。

      2.股東身分的話,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出資額為限負擔公司的債務。唯一的問題是在公司解散進入清算時,公司有欠稅。依您敘述您父親公司應該是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規定若未選任清算人的話,全體董事會是法定清算人,就與您沒有關係;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清算人會是全體股東,若未繳清稅款可能會有限制出境問題,這可能要注意一下。

      3.離婚協議書所記載內容,若父親不願負擔的話,尚須透過訴訟去請求。

jack 102-08-16 19:36

謝謝兩位律師解答

若之後有任何問題,再向律師請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