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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 102-11-04 22:29

我與老公結婚了十幾年了,

但我跟他卻沒感情,而且還沒結婚前,他就時常打我!  (不過這幾年他並沒在打過我,但會有精神上的虐待)

這幾年他都在外地工作當模板工人,平常我們也沒在連絡,而且他幾乎沒分擔家用,他只有在過年時才會回家,但每次他要回家時,我都感到害怕,他在家時都會刻意找我麻煩,刻意跟我吵架,搞的我有時會有想自殺的念頭!

現在孩子長大了,滿十八歲了,我想跟我老公離婚,但我手邊沒有錢能打民事訴訟,請問裁判離婚,要多少錢,我要怎麼作才能判離婚 !孩子滿十八了,但監護權也是我擔心的問題

 您的精神虐待是如何虐待?詳細情況是?要了解這些後才能確知是否能離婚,如有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其實如果分居很久,是可以當作離婚理由的,因為雙方實際上並無履行同居義務了,當然如果要提離婚訴訟,還是要多一些證據跟理由較妥.提離婚訴訟只需要三千元規費.

kafy 102-11-04 22:06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如您前夫確實未妥善照顧小孩,可具狀聲請改定親權行使人,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前夫未能妥善照顧未成年子女,您可以據以提起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以維護您及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fy 102-11-04 21:45

各位律師大人好:  本人在年紀輕輕18歲就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個男生是國小5年級,一個女生是國小2年級,後因為前夫一些債務問題以及外遇還有家暴,所以去公證會請律師協助辦理離婚,但當時因為我年紀輕才22歲,不懂什麼是監護權探視權,所以沒有爭取,後只得到探視權!  但在過後前夫的家人及前夫常常阻止我與孩子互動及探望,後來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好不容易調解固定時間探視及探視的方式,但這一段日子以來,前夫家並未妥善照顧小孩小孩時常沒有吃早餐,妹妹還小不會洗頭,常常沒洗頭就到學校,老師多次告知我這樣的情況,這幾年來學校大大小小的活動,運動會,戶外教學,親師會,都是由我參加,前夫根本沒有很用心在照顧小孩,前夫家裡只有兩個分別75歲及76歲的老人,也就是小孩的阿祖,體力及精神上根本無法好好妥善照顧孩子,孩子時常回到家沒有人在,回家也沒有長輩陪同寫作業,對於這部分讓我很憂心, 最近孩子的心智上也出了一些狀況,老師都透漏讓我知道孩子需要母親的陪伴,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在去年底我結婚了,我的丈夫及我的母親都很支持我爭取監護權,但我們必非是富友人家,真的很希望可以求求各位律師們,教教我怎麼做,感激不盡。   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求求各位律師大人  幫幫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法院會評估雙方父母之情形而決定小孩監護權歸誰所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1-05 14:51

 看管轄是哪裡,在哪一個法院,找當地負責任律師處理。案件收費大約5萬-8萬(一審),都算合理,貴的也不會比較好,便宜也不一定不好,都不能保證結果。首要準備之物,就是錄音錄影之證據,有好的證據就打得贏。www.wewon.com.tw  高雄/台北律師

kitty 102-11-04 18:49
您好: 我在今年的三月與前夫離婚 並約定每月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月給7千元台幣 但在今年七月 (也就是離婚後四個月就沒再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我在8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如一期未給,視同全部到期) 但我前夫提出異議 理由是他目前有負債 但他同時向法院告我 妨礙名譽 我實在百思不解 因為離婚後這半年多來 我們已失聯 如今我等傳偵查庭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連他拿什麼來告我都不知道 還有離婚協議書是他請的律師 共同見證協議的 可以再四個月後反悔不給扶養費嗎? 而且月給7千 實在非常少.. 通常法院會如何判決
1.如果已經到期部分 你可以跟他請求返還 法官會依照雙方協議數額去判定 2.未到期部分 可以子女為請求人 這部分應該不會受到父母協議數額拘束 3.對方如果指摘不實事項申告 可能有誣告罪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5

 如果有一期未付其餘視為到期的條款,就可以請求一次給付全部數額,

這樣比較可以減輕困擾

小懿 102-11-04 17:07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幫朋友代問如果她要跟先生離婚。他要上法院但不知他會提出什麼告訴。男方懷疑女方外面有男朋友。。。我朋友。。她其實有跟一個男生朋友。。有通電話有親密的叫他有聊天。。那如果真的上法院。。通聯紀錄是否會被播放出來還是會當證據。。可是那個通聯紀錄能證明什麼嘛?能查的出對方住哪嘛?她很害怕害到對方。。但。。。該怎麼辦。。。
1.如果要離婚 可以考慮提出離婚起訴 2.男生如果有證據可能提出刑事通姦跟相姦告訴 以及民事賠償訴訟 3.除非對方有錄音 否則通聯記錄 只是代表有所聯繫 未必有錄音
JC 102-11-04 14:51

請問第一次的離婚訴訟的判定事實, 是否會影響第二次的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提起前的所有請求權應於訴訟中都一次提出,否則會發生失權的效果。如果你之前提過了離婚訴訟,這次要再提,只能就第一次離婚訴訟辯論終了後發生的離婚請求理由提起訴訟

JC 102-11-04 13:24

請問如果雙方分居後, A提離婚訴訟但是敗訴.
離婚訴訟所有的事證都是離婚訴訟前發生的.
在第一次敗訴後, 多久還能再提離婚訴訟呢?
當一次訴訟中的那些事證還能再拿出來用嗎?
因為雙方多年處於分居, 幾乎不連絡, 所以並無新事證, 這樣還能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呢?

您好

如果分居達兩年以上

可以用此作為理由提出離婚訴訟

主要訴求點就是兩造長期分居

因為分居時間越長

如果對方也都無意願挽回

那雙方過失會逐漸變成一樣

所以這要看時間長短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30

 只以分居為由的話,分居期間要很長,法院才會准予離婚

JC 102-11-04 13:03

請問如果第一次離婚敗訴, 這樣多久後還能再提離婚訴訟呢?
當一次訴訟的事證還能再拿出來用嗎?
如果不能, 雙方目前已分居一年多, 幾乎不連絡. 這樣還能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呢?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29

 以分居為由訴請離婚通常要期間很久(十年以上),一年通常不會通過

Anna 102-11-04 11:0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夫妻財產分開的問題.

結婚30年了,婚前沒申辦夫妻財產分開,現在要申辦該如何做?

我先生在外面積欠千萬債物,這些債務有些是向親朋好友借的,有些是向汽車借貸,有些是向錢莊借,還有些是不清楚的債務,前些日子有地下錢莊來家裡潑漆恐嚇,我和小孩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先生說同意辦理財產分開,但請問該如何辦理,要寫哪些文件,該如何寫,才能避免債主追討到我和小孩身上,該如何做切割呢?

還有婚後共同買下的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是不是也可以在文件上寫清楚,先生放棄共同持有,就算將來離婚房子賣掉,都跟先生無關?

謝謝

 

 不知道你們夫妻全部的財產狀況為何? 可由律師撰擬分別財產聲請書、財產清冊等件,到法院辦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吳處聲 102-11-03 07:49
上個月我因為出差外遇 被老婆請徵信社逮到
後來法院判離婚 並且把兩小孩監護權都判給老婆
但老婆在離婚不到一個月內 就帶兩小孩住進一個男生家裡
而且彼此互稱老公老婆

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如果我在離婚後 發現老婆在"離婚前"與該名男子有app line 曖昧...等 頻繁通話 我是否可提出告訴

2:離婚不到一個月內 前妻 就帶小孩與其他男人同居 並且互稱老公老婆
請問這有犯法的嗎?

3:如果探視小孩的話 我可否要求前妻讓我知道她現在跟小孩住在誰家 並且無時無刻前往該住處探視小孩?

以上幾個問題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謝謝你們

1.如果單純有親暱稱呼  這沒有構成任何刑事犯罪可能   2.如果你認為這些會對未成年子女有不良影響  你可以考慮聲請改定監護   但因為你有背叛家庭行為  所以應該不容易改定   3.你還是可以請求法院定你跟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以利探視

安仔 102-11-03 05:28

我妹妹今年25歲 有兩個女兒 一個3歲一個5歲

我妹夫因為家裡有錢 所以他每個禮拜幾乎有4天不在家 都在南部出差

而妹妹則是在她婆家顧小孩 當會計

上個月妹妹發現她老公不太對勁 於是去調了通聯記錄

發現她老公跟某個電話號碼通話頻繁

於是她花了自己的積蓄 25萬 去請了徵信社幫忙調查

但她現在還是怕 萬一真的有找到什麼的話

可是她也沒錢了 說要離婚 萬一 法官判她無經濟能力飼養小孩 而兩個小孩監護權都給她老公的話

那她怎麼辦

而且聽說要抓通姦 還像要真的在旅館直接闖進去 然後要當場逮到保險套或者兩人赤裸 才算成立

我妹根本整天都在家顧兩個小孩 根本不可能跟個徵信一起到南部 甚至一起闖門進去旅館抓人

我真的很替她擔心 萬一真的抓到她老公有什麼 卻為了小孩還是得忍氣吞聲的話

真的很怕她會想不開

 

因為她婆家很勢利 又有錢 公婆又古板

絕對不可能低頭然後同意離婚並且把兩個小孩都給我妹妹

而且小孩還小 根本無法選要跟誰

 

徵信也好像跟妹妹說 妹妹戶頭裡至少要有300萬才有辦法爭取到兩小孩監護權

否則妹妹如果沒錢的話

最好的情況也只會判共同監護

 

拜託律師們幫幫我解答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確實有背判之行為,則您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賠償,而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評估雙方的家庭支援系統,此會另由社工訪視,建議相關問題,乃應詢問律師為宜,徵信社很容易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tty 102-11-02 16:43

事情是這樣,我在台中讀書,高雄的家有一台汽車,車主的名字是登記我的,但實際開車的人是我父親(前陣子已跟我母親不愉快的離婚,我跟著母親住)。然後超速被開了兩張罰單和染料費,我是自己上網去監理所查詢才得知,這三個都已經過期,之後詢問過我父親,他說他就是不要繳,要我自己去想辦法,也不辦過戶,我只好轉向車牌註銷的程序,但由於註銷車牌錢要繳清所有欠款的罰單,而我也沒有多餘的錢去繳納,我怕再不註銷,罰單會愈來愈多。請問我可以向監理所證明開車的不是我,說明我在台中讀書有打工有打卡記錄,然後轉移罰單至開車的人嗎?我實在無能力支付快一萬的罰單。還有我父親的駕照過期,如果借車駕照過期的人,我會被罰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仍尋注銷方式處理,否則倘若駕駛人拒付罰單,相關的行政責任車主都跑不掉。

2、又或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您父親返還該車,但是相關的費用(包含訴訟費用、仍要付的罰金等),可能還是高於以注銷的方式處理。

培培 102-11-02 11:22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若以辦理好限定繼承,由財產清冊上確認無資產,原則上是否無須清償債務? 因家父於20多年前與母親離婚後,即無聯繫(當時我們是小學.雖然監護權是他的),卻從未過問我們的生活.幾年前,因為辦理政府補助時,社會局告知他有計程車營業執照,所以我們不符規定, 據我母親所知,在離婚前,他即無開計程車ㄌ,只知道他也在台中工作,因而想說,請親戚轉告他, 若沒有使用了,可否去撤銷,讓我們可以申請補助,但結果卻是石沉大海,毫無音訊!!導致我們到最後必須簽立切結書,確認連繫不到他,才得以申請補助! 幾年過去了!101年底,多年不為聞問的親戚來電告知父親病危,要我們前去見見,去到醫院, 見不到任何人陪在身邊,只有看護,詢問護士後才知道,他其實早可出院,但他的其他家屬沒人願意負擔醫療費用,才會請他們通知我們,當下~我們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便離開了~!畢竟沒盡扶養義務就算了!當初請他幫忙,卻還事不聞不問(後來有詢問親戚是否有告知他補助的事,確認是有的),現在需要我們了,才想起他還有孩子,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102年初,經由姑丈通知家父過世了!要我們去奔喪,基於情理,我們出席了!當下,姑丈告知可辦理勞保死亡給付(在姑丈弟弟公司投保),等辦完喪事後,要我們到時把領到的錢給他,因為都是他在顧的,當時,我們覺得既然都是他在處理,都給他是無所謂! 但問題來了~!他們隱瞞我們,其實他們已經中斷了勞保的繳費,並換了公司名稱,之後我們才知道,原來是他們想規避公司欠繳的勞保費用,之後好險勞保公司來文告知因他們公司8個月未繳勞保費用,故申請須待他們繳清其款項,才可撥款!所以他們竟然去騙我三叔說家父積欠了8個月的勞保費共8萬多,要三叔到時跟我們要!會不會也太誇張,把公司積欠費用,推到死人頭上!!好在勞保局沒有先撥款,才來要欠款,不然我們錢給了他們,然後我們還要負債呢! 我有查過其他地方法院判決,勞保死亡給付並因屬社會保險故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年紀未到退休,所以沒有退休金的問題). 因此 基於上述~我想請問為了自保,避免再有其他債務出現 1.我是否可就勞保死亡給付內含有喪葬費用,僅給他們喪葬的費用就好?還是生前他積欠姑丈的醫藥費我們也要負擔(30多萬,也是他口頭說的)?2.醫藥費算是負債嗎?若是,就限定繼承來說,既然他沒有遺留任何財產給我們,是否也不須從勞保部分(不是遺產)再做清償?3.若因 無留遺產,辦理限定繼承後,子女自行清償其他債務,是否就不受限定繼承的保障?我們很害怕若全給他們,萬一有其他債務人,我們不就要概括承受? 以上要麻煩您為我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已經辦理好限定繼承,則您父親的債務,只能就其遺產部分來請求,可以與您們自身的財產切割清礎,所以若您父親的債權人來向您們主張,則您們可以以此作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ilihuang 102-11-02 05:38

您好~因老公一直外遇不斷手上只握有和小3互傳LINE的曖昧訊息.跟他提及離婚簽屬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一定要有證人才生效嗎?協議書上只寫名女方有探視權.財產各自處理.未提及贍養費小孩教育費(小孩才6歲)如離婚後他能再要求女方副教育費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建議您與您的先生先行協商確定對方是否有意願進行協議離婚(兩願離婚),其次再針對婚後財產分配子女監護事項如何處理看能否達成一致之協議結果,待有初步協議之結果後再來找律師協助擬定條款。否則協商不成,律師事先再怎樣用心去擬定的條款,都是毫無意義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張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一、離婚協議書,一定要雙方簽名,還有兩名證人簽名,送戶政事務所辦理才會生效。

二、如果照您的協議書來看,女方只有探視權,那麼日後會有女方負擔小孩撫養費的問題。

三、置於財產的部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似乎尚未解決,日後恐生爭議。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協助與對方洽談離婚事宜。

您好,撫養費部分,只要沒有提及免除這義務,之後就可以提出請求撫養費之要求.有問題可來電或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諮詢.

whpai 102-11-01 15:35

岳父自9年前離婚後獨居,乃至3年搬進安養中心前,皆由老婆為主要照顧者;而搬入安養中心至今的費用,亦為岳父原有存款綜合我們家計帳戶支付。目前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加上岳父收入僅有老農津貼7000元,因此每月差額至少需1.4萬。

然而岳父過去有兩段婚姻共有7個婚生及養子女,但其餘6人不僅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而且過去兩段婚姻並非平和收場,個別婚姻子女鮮有往來,也有爭產恐嚇過岳父,但我們最快今年底就無法獨力負擔安養中心費用,而岳父因過去因素,不願到也不能到任一子女家。

雖然80多歲的岳父在安養中心可以自理生活,但如果讓中風兩次的他回老家獨住的風險又太大,但我們無法負擔費用是很現實的,不知有無可風燭殘年的他可以安全走完最後幾年?

whpai 102-11-01 15:16

岳父自9年前離婚後獨居,乃至3年搬進安養中心前,皆由老婆為主要照顧者;而搬入安養中心至今的費用,亦為岳父原有存款綜合我們家計帳戶支付。目前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加上岳父收入僅有老農津貼7000元,因此每月差額至少需1.4萬。

然而岳父過去有兩段婚姻共有7個婚生及養子女,但其餘6人不僅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而且過去兩段婚姻並非平和收場,個別婚姻子女鮮有往來,也有爭產恐嚇過岳父,但我們最快今年底就無法獨力負擔安養中心費用,而岳父因過去因素,不願到也不能到任一子女家。

雖然80多歲的岳父在安養中心可以自理生活,但如果讓中風兩次的他回老家獨住的風險又太大,但我們無法負擔費用是很現實的,不知有無可風燭殘年的他可以安全走完?

whpai您好,張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您的岳父可以依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向其他所有的子女請求履行扶養義務,要求給付扶養費用。

 

建議您可以找律師諮詢或是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較可事半功倍。

小靜 102-11-01 01:55
你好 我老公在大陸有外遇,他選擇小三不要我和小孩, 因為小孩一歲有育兒津貼可以領到五歲, 所以沒有簽訂離婚協議 請問是不是真的離婚就沒有育兒津貼? 現在我們只有簽訂分居協議 效期是5年,上面註明他每個月給小孩的養育費和台灣的房租 協議書有雙方簽名和手印 這樣是否有法律效應? 他說他台灣名下沒有存款跟房產,所有的存款和房子都在大陸 他說他人在大陸 如果要走法律我也拿他沒輒 想請問之後如果他要付不付的時候該怎麼辦? 朋友告訴我說在大陸的法律 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之後協議離婚 要怎麼處理分配? 人在對岸是不是就真的沒辦法對他提出法律訴訟

您好,在大陸的財產,也是屬於他的財產,一旦離婚,就是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您還有贍養費可能可以請求,撫養費的話,無論如如何,他都必須負擔,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的丈夫所述拿他沒輒云云,應該是有關強制執行的問題,若其財產、所得來源均在我國司法權管轄權所及之領域以外,則日後要以強制執行來實現債權,會比較困難,此涉及我國執行名義域外執行之問題,當視該地區之司法高權有無承認我國判決或執行名義或許可強制執行之機制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安仔 102-10-29 17:22

我妹妹今年25歲 有兩個女兒 一個3歲一個5歲

我妹夫因為家裡有錢 所以他每個禮拜幾乎有4天不在家 都在南部出差

而妹妹則是在她婆家顧小孩 當會計

上個月妹妹發現她老公不太對勁 於是去調了通聯記錄

發現她老公跟某個電話號碼通話頻繁

於是她花了自己的積蓄 25萬 去請了徵信社幫忙調查

但她現在還是怕 萬一真的有找到什麼的話

可是她也沒錢了 說要離婚 萬一 法官判她無經濟能力飼養小孩 而兩個小孩監護權都給她老公的話

那她怎麼辦

而且聽說要抓通姦 還像要真的在旅館直接闖進去 然後要當場逮到保險套或者兩人赤裸 才算成立

我妹根本整天都在家顧兩個小孩 根本不可能跟個徵信一起到南部 甚至一起闖門進去旅館抓人

我真的很替她擔心 萬一真的抓到她老公有什麼 卻為了小孩還是得忍氣吞聲的話

真的很怕她會想不開

 

因為她婆家很勢利 又有錢 公婆又古板

絕對不可能低頭然後同意離婚並且把兩個小孩都給我妹妹

而且小孩還小 根本無法選要跟誰

 

請你們幫幫我好嗎...我怕我妹妹想不開

 

謝謝

您好,離婚財產較少的一方,可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夫妻財產分配,如果因離婚陷於生活困難,還可請求贍養費,另外可判決離婚的事由很多,通姦只是其中一種,如有其他問題,可再來電討論

C C 102-10-29 10:39

想請問一下:

朋友與前妻離婚, 針對女方的欠款提出支付命令申請, 新北市地院判決確定, 女方須支付還款.

朋友收到正式判決書後, 向新北市地院提出強制執行請求, 今天接到通知, 案子已移交台中地院

處理,  因為女方工作的公司在台中.  

今天連絡台中地院, 他們要求朋友再提供判決書正本, 後續他們會處理.   請問此時朋友還會需要到台中出庭嗎 ? 還是這只是他們依 劃分執行的責任區域做分配而已. 朋友只要等待執行處通知已收到欠款即可 ?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應該以書狀進行補正執行名義即可,一般而言,針對薪資強制執行程序,通常都不會開庭或通知債權人到場的。

LUKA 102-10-28 23:04

原來和對方結婚,育有一女,但結婚一年來,對方幾乎不照顧小孩,連工作都有問題時常更換,到孩子三個月多換我出去工作,上班期間,保母費和奶粉等等是雙方共同支付費用,但採買用品和照顧都是我自己帶的,對方也不曾給生活費,最後感情不合,但對方不願放手,還拿孩子當籌碼,於是就先離開去外縣市生活,因為對方有家人支持,我沒有娘家的支持,加上目前的工作無法養我和孩子,對方現在是八大行業,目前已經分居四個多月,還未回去探望孩子,一開始有寄小孩用品過去,日前對方用FB傳訊,說願意離婚,但孩子他會照顧,現在很無助,因為現階段無法有能力照顧,加上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等也尚未協議,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對我有利,我是想等工作穩定有能力後就把孩子接過來同住,不知有何方法?或者擬定對我有利的小孩扶養條件?感恩熱心的律師們願意幫忙回答,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離婚已有共識,則可循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應將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等一併納入離婚協議書內,以避免日後再生糾紛,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10-28 22:30
律師你好 是之前我收到法院強制扣我的薪水,我有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可是訴敗。導致我必須強制被扣薪!後來我才去請律師...可是律師一開始跟我講的是,可以不用還銀行,因為爸媽很早就離婚了,而且我們沒有在聯絡,連媽媽的喪事也都沒有參加!但....到最後我的律師是跟銀行和解,所以我又多付了律師費和和解費,這期間還是強制扣薪中....後來我才去申請媽媽的聯徵紀錄,發現還有兩百萬的呆帳,問了律師,給的答案是協商,可是協商也等於我要繼續還錢,這樣我怎樣也還不完,從小就是爸爸養大我的,為什麼我要還媽媽那些帳務,當然會覺得很不公平!很怕哪天又收到銀行申請的強制扣薪... Ps:補充一下,之前好像有聽說過媽媽過世有一筆錢可以領,大概兩百萬,我不知道這是保險還是什麼,我們都沒去領,不知道是幫媽媽辦喪事的阿姨領走還是怎樣,不知道...這可以查的到嗎?我不在乎錢誰領走,只是希望領走錢的人可以還媽媽的負債...現在拋棄繼承沒辦過,限定繼承也沒辦法辦,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那請問您當初協商的時候,是否有簽立債務承擔書之類的? 2、倘若確實是因為沒有同居的情況下,不清楚母親的債務狀況,且也不知道有繼承事件,則這個部分還是可以主張只以母親留下來的遺產清償債務(倘若可以提出相關證明,確實不可歸責於您),但是這個部分只能消極的等到債權人找上門來,在做這樣的抗辯,無法主動提起訴訟。 3、所以您是否能提出父母離婚後,已經沒有來往多年,亦不知悉母親的狀況的證明? 謝謝
ice 102-10-28 20:43

請問一下有關日本離婚問題,我母親在年輕時與一位日本男生結婚了,但婚後2年後我母親就回來台灣了,而這位日本先生目前也找不到,若要申請離婚的話,該如何申請呢?可以麻煩請告訴我去那申請或是如何處理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29 08:50

您好!先取得在日本結婚的證明後,向母親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之訴。以上謹供您參考。

ice 102-10-29 14: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先取得在日本結婚的證明後,向母親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之訴。以上謹供您參考。

律師..請問若沒辦法取得在日本結婚時的證明的話,請問該如何呢,麻煩請告知謝謝,因家母目前的身份證上的配偶欄上日籍先生的名字,而我詢問過我母親了,她沒有帶任何相關文件回台,這樣該如何去申請離婚呢,麻煩你了謝謝

KIKI 102-10-28 20:29
1.針對LINE或APP歷史訊息遠端保留,能否保護料歷史資料或訊息成為證據 2.針對男方第三者是否件議提告夫家傷害罪 3.關於小孩:1)如何保有該有接見孩子權利                      2)除非女方發生什麼狀況,夫家可要求不可接見之權利?                      3)男方要求若要離婚,條件為不可與孩子有任何來往,此要求是否合理   *目前夫家有男女雙方從汽車旅館開出來之照片影片 *男方得之所有訊息皆來自請人跟蹤女方.夫家是否觸法若觸法女方需提供什麼證據   其跟蹤者提供男方照片是否成為法庭合法證據? *男女雙方已簽定離婚協議書,但未至戶政所登記

 您好,Line等通訊留言是可以當作證據的,針對男方及第三者應提出通姦告訴,而法院在決定小孩監護權時,會考量雙方經濟情況、職業、教育、對小孩的撫育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決定監護權歸屬,無監護權一方可爭取會面。另外針對跟蹤等部分,可能有妨害秘密民事賠償的可能,是否可作為證據要看具體情況而定。而您尚未登記離婚,目前婚姻仍有效力。如有其他問題,請再來電討論。

小廉 102-10-28 15:20

您好 想請問:與前妻民國98年協議離婚,女兒共同扶養,一起同居在本人戶籍。 民國100年1月底 前妻將98年出生的女兒帶出門後就斷了聯絡,音訊全無 ,當時礙於共同監護 女兒被生母帶走, 我無法報失蹤,  之後我向法院聲請改判監護權。前妻也沒出庭 , 法院也說找不到人。  直至民國102年六月裁定監護權改由我單獨行使。七月收到裁定確定書後 , 我才能向警局備案 小孩失蹤。之後可能警方協尋到 , 得知監護權改判給我單獨行使。於102年九月收到前妻聲請改判監護權。現在前妻是拿以前的吸毒前科(初犯,也勒戒一個月,當初為了生計,兼差,才使用,沒上癮狀態, 也換了環境跟那些同事。也都有定期跟管區警員,聯絡 ,驗尿。)在打壓我。但是她足足消失一年九個月 , 嚴重侵害我跟小孩的權益。但是她以先搶先贏,營造出現單獨照顧扶養小孩的環境。前妻目前從事保險業務,平均月薪三萬, 小孩就讀幼稚園中班 ,學費一個月一萬多 , 前妻與前岳母及她妹妹合租於台北公寓一個月也要一萬多。論家庭環境, 經濟,各方面我都優渥於前妻。但是因為我收尋很多案例,都是幼子從母。想請問 我很怕這一年多我好不容易才獲得監護權 , 是否會因為這樣喪失。

這場監護權 我機會大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目前既已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Vincent 102-10-28 06:57

律師您好~~

在這對夫妻還未離婚的時候  我借了女方一筆錢

之後在他們離婚後  男方有口頭承諾我會還出這筆錢

最近我有跟男方提起時  男方有提到錢又不是他借的之類的

但我又找不到女方 我只知道女方的姓名 本來有押給我一張支票

但女方隔天跟我說借她用一下隔天再拿給我

後來人就消失了 

我想請教一下  男方是不是可以不用理會這筆欠帳

您好,夫妻各自債務應各自負責清償,建議應對女方請求清償,無論債務人是否可找到人都可提告,以免超過請求時效,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amy 102-10-27 23:54
Dear 張律師, 我的小姑最近被先生主動提離婚,他們本想協議離婚,但是奇怪的是男方同意給贍養費及教育費,並把監護權讓與女方,相關要求都寫入離婚協議書,但男方不願公證也要求女方先簽字離婚,一年後再給費用,並說如果不肯簽就走法律訴訟,到時男方說有把握拿到小孩監護權,並說屆時一毛錢都不給女方,為什麼男生主動提離婚還可以這麼理直氣狀?!現在女方想保有監護權贍養費該如何是好?!她與先生在新加坡有一共有房產,她本身沒工作,他們只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但不是新加坡公民如要離婚只能回台灣辦,她該怎麼辦?!難道只有被迫先簽字離婚?!再仰賴離婚協議書一年後取得相關費用嗎?!
如果不願意離婚 可以拒絕同意簽字 如果要協議離婚 當然條件雙方要能接受才可能簽字離婚 至於子女監護權 未必男生就能單獨監護
小語 102-10-27 10:20

往生者是我的親阿姨,6月份知道自己是大腸癌末期後,就委託我幫她處理所有一切事務(包括醫療費用 勞保死亡給付 喪葬事宜...等等),她離婚有2個未成年子女,但是監護人是前夫,前夫跟他女朋友一知道阿姨生重病後,時常到醫院跟她要錢,用2個孩子來威脅她,不然就當面跟阿姨說怎不快死....前夫知道自己無法繼承財產,甚至還騙取阿姨的身分證說要跟她辦理結婚登記,讓她在死前有個身分,目的是因為前夫想繼承死亡給付和一些孩子的教育費,要私用這些錢跟女朋友結婚還要做生意,從沒想過孩子的未來...

現在問題來了.......

金錢信託我有想過也去爬很多文...可是行不通
(因為信託的受益人未成年需要監護人一同簽訂...阿姨的前夫怎可能會簽,簽了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小妹愚昧,著實想不出任何方法保障孩子的權利,因阿姨的前夫已好幾年不工作,前夫他們那一家的費用(包含前夫女友),都是阿姨辛苦賺錢幫忙給付到生重病後才無法繼續,阿姨的所有醫療費用及其他開銷(包括看護費)全部都是她的親姊姊在負擔,目前得知前夫早已坐吃山空在等這些錢....
拜託善心專業人士協助小妹尋求到處理方法

在此先感謝各位了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2:53

您好!您對信託制度可能有誤解,信託應該是可行的,詳情可以找銀行信託部門諮詢;但若阿姨已往生,就無濟於事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connie 102-10-26 23:51

律師您好:最近因婆婆家中收到存證信函,才發現公公在外有許多欠債,幾乎都是拿土地房子去做抵押,經過地政的查詢才知道,但詢問公公本人,始終不願表明是否還有其他我們查不出來的債務,且借款金額及還款狀況均未交代清楚,南部土地的部分雖然是公公本人的名子,但北部房子當初是婆婆出錢購買,一半名字寫他一半是婆婆的,如果公公都沒有意思還錢,那麼房子我婆婆還保的住嗎?公公是在婆婆不知情的狀況下拿去抵押,這部分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若公公欠債不還,是否還能請銀行土地房子進行估價貸款(因都已經抵押了)?現在有甚麼辦法能夠去查明公公可能隱瞞的其他債務呢(財產清冊?地政?)還是無從查起必須要公公本人自己願意都說出來才行呢?因欠債的金額實在太大,婆婆和我們子女也都無法幫忙,婆婆也因失望至極,欲和公公辦理離婚,如果離婚的話,未來地下錢莊的人還是會因公公繳不出錢來找婆婆貨是我們子女要求還錢嗎?另外,若離婚,公公和婆婆共有的那一棟房子(已被抵押設定了),婆婆有甚麼辦法可以保存住嗎?離婚的協議書上是否要註明雙方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還是有更需要注意寫明的條款嗎?目前聽說地下錢莊要去採法律途徑,不知道是指會有甚麼動作?是要對抵押的土地房子進行假扣押嗎?還煩請律師幫我們解惑,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2:47

您好!請先弄清楚抵押設定範圍,公公名下部分自己可以決定設定抵押,不會有偽造文書問題,即使被拍賣(一般是很容易流標)也不會影響婆婆的持分,但被拍賣換個共有人後,可能會有和婆婆分割財產的問題。若登記婆婆名下部分也被設定抵押,則是虛偽設定而無效,更不會影響婆婆財產。想知道欠債多少,可以問問抵押權人,基本上欠債是個人負責,與配偶子女無關。以上謹供您參考。

Taya 102-10-26 16:14

父親:退休警察 退休俸 半年領一次30萬  母親: 家管 無收入

我跟我姐姐 每個月共拿1萬給母親當生活費

父親跟母親已分居超過7年 目前是 我跟我母親同住 

近日因父親回家要求子女幫忙貸款 給他錢 不願意幫忙 就提出要跟母親離婚拿房產

母親名下有2間房子 都是她在婚後購買的 當初沒去設定 所以應該是 法定財產

現在還沒到 協議 跟 訴請離婚 的局面 母親想要先把一間比較大的房子

叫我去跟銀行貸款 跟 我母親做買賣的方式 把房子變成我的名下

我想請問的是 這樣就算之後 我父親去訴請離婚 房子還會被他追討回去嗎?

房子公告市價 450萬  220萬用贈予 剩下230萬  我要跟銀行貸款

PS. 不願意分給我父親的原因是 從小到大 他除了在外有欠債(我母親幫忙還)

      還跟我母親這邊的親戚拿錢 也沒還 也不幫忙支出家裡開銷 他在職的時候

      月收入 近8萬 可是也都沒拿回家 這種人 還有臉來要求分一半

沈恆 (沈律師) 102-10-26 16:51

您好!如果是假買賣,那是無效法律行為,房子還是屬於母親的,要納入計算分配;如果是真買賣,則母親賣房子必定有所得,該所得還是要納入分配,且可能有民法第1030條之3的追加計算問題。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芙琳 102-10-26 13:35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10-26 17:08

其實捏造的事實騙不了人的,只要準備好證據,將您所述的事實清楚地告訴法官就可以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依芙琳 102-10-26 18:18

 非常謝謝沈律師的熱心回覆!
不知關於夫妻財產共有的負債問題,她真的可以只憑婚姻關係存在中,
她不顧反對所買的房子,就要我弟共同負擔一半負債嗎?
我們要如何做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3:04

您好!只有「共同財產制」才需要以共同財產清償所負債務,否則債務要各自負責;但「共同財產制」必須夫妻以書面約定才有效。因此,您應先確定是否確實有書面約定「共同財產制」?如果沒有,就不用擔心。以上謹供您參考。

米高 102-10-25 12:54

您好:

請問~

1.如果父母離婚監護權歸母親,若父親去世後,子女未成年是否可繼承父親的財產?

2.因為男方親屬擔心判給小孩後會讓母親平白無故得到財產,將財產變賣,請問有什麼途徑能夠將財產歸給男方親屬(母親或弟弟)?

3.若拋棄繼承未成年子女的決定是否還需經過母親的同意?

4.若房地產尚未判給子女時,男方親屬可否用房地產貸款?

先感謝解答的律師,謝謝您!!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理財產 可以考慮遺囑 甚至是信託財產 3.如果叔叔阿姨非監護人 沒有處分或管理子女財產的可能

米高 102-10-25 14: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 ... (恕刪)

 父親已去世,沒辦法立遺囑了。

那請問~財產信託要如何辦理??

感恩!!

均媽咪 102-10-25 12:13

因為先生屢次被我發現他嫖妓;因顧慮孩子才一歲而已;從懷孕到生產完~原諒了無數次

與他結婚一年多;我隱忍了他的脾氣和他易怒的個性'言語上的暴力

中秋節那天第一次動手掐我脖子兩次

但因為離婚他不答應

所以我想與他協議條件~若不答應就只能離婚或者分居

協議條件該如何有法律的效力

因為我才24歲真的法律問題懂得不多~希望盼給我解答~找律師處理費用貴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之條件,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內容如何擬具,則應先視您的條件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如 102-10-24 21:28

請問,父親與後母87年結婚於89年離婚,92年又再婚;第二次再婚是重覆第一次結婚的宴客的相關照片做登記,我們手上有第二次結婚無公開儀式的一紙結婚証書(因証書上的所有簽名為父親本人字跡),當時公証相關人等只留一位仍在世,其餘二人己辭世;目前詢問到仍在世的見証人表示,不知當時有做見証;請問:我們如何舉証當時婚姻無效??需要收集到什麼樣的資訊做舉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92年那時尚採儀式婚,所以結婚需經公開儀式,本件應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並聲請證人,本件應該也只有證人能證明當時到底有無辦公開儀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如 102-10-24 21:55

請問見証人要如何作証,因年事己高是否能以錄音或是紙筆寫下呢?

 您好:

起訴後,可以請法院傳喚證人來法院當庭做證.

Helen 102-10-23 14:45

最近婚姻觸礁,有個四歲大的小孩,想請問一下是否可能爭取到單獨監護?
男方對孩子很好,但在外縣市工作(年底會換到北部),周末才會回家。

 目前女方帶著孩子跟娘家人住,平常是由女方媽媽幫忙照顧。

男女雙方均有工作,收入都不差,只是男方收入較高。

 

離婚原因假設是都沒有過失,協議離婚

請問在平常都是由女方帶孩子的情況下,女方是否可能爭取到小孩的單獨監護權
小孩比較親媽媽, 但跟爸爸關係也不差。(如果問小孩意願的話,會選跟媽媽住。)

感謝律師回答!!

本件既然是協議離婚,則關於子女監護權行使及財產分配也必須一併經由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才能夠成局。

Nikki 102-10-23 15:4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既然是協議離婚,則關於子女監護權行使及財產分配也必須一併經由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才能夠成局。< ... (恕刪)

麻煩再請教一下賴律師,是說協議離婚的話,關於監護的部分就一定也要協議,而不能就監護權部分請求法院裁定了嗎? 感謝您的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雙方協議離婚,只是對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則可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之行使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V 102-10-23 09:46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您並無意離婚,只是夫妻雙方溝通產生問題,建議可以先請配偶出面,雙方進行溝通討論,以謀求解決之道;如對方拒絕出面溝通協商,您得以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要求對方出面協商履行同居之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V 102-10-23 09:15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可以訴請離婚,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酌定探視。

2、請說明您希望往哪個方向處理,以利回覆。

102-10-23 07:49
律師先生您好,先感謝你的服務!我98年辦離婚登記,育有一子小孩是都在男方那裡扶養照顧生活,當初離婚書上有寫小孩(一名)監護權雙方都有,現在男方提出理由說因要申請一些單親補助,但倆方都有監護權故倆方年所得薪資加起來超過一佰萬,無法申請任何補助為由,要我女方監護權拿掉;我應該如何處理決定呢?另外,男方那邊都不讓我看小孩,我是生母應該有探視權,我又該如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跟您確認一件事情,您是否想要繼續保有監護? 2、倘若是的話,建議您別這麼做,因為此部份可能會有偽造文書、跟將來必須以訴訟方式才有辦法重新爭取監護權的問題。 3、倘若您確實是要將小孩交由對方照料,則只需透過兩人協議方式即可。
默默 102-10-22 22:02

你好 我想要詢問 雙方已經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書上都寫明每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天 是男方帶著 孩子 到女方家固定見面的日子 但男方已經 兩次沒執行這項協議    今年2013九月離婚的   照理說 九月跟10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天 是女方要和孩子見面的日子 但男方都不執行 我該怎麼辦 這是我第一點問題!!    第二點問題 假設男方都不執行這項約會 我是否有機會 重新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  可以幫我解答嗎 非常感謝你 !!! 謝謝            

                                                                 云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既已有簽訂離婚協議書,則您們可以請求對方不履行,若對方不履行,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強制履行.

二.監護權的部分,則是聲請改定監護之問題,但需有改定之事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子女探視的遭到刁難或拒絕,建議你可與前配偶提出書面通知(存證信函律師函等)要求提供合理的探視時間及次數,如果對方不願意,您可向法院聲請變更會面方式之訴,由法院酌定合理的探視方式及時間,甚至聲請監護權改定之訴。
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wei 102-10-21 12:39

律師您好~我的先生在外面和朋友叫小姐喝酒玩樂~小姐幫他帶套進行口交後套子沒拿掉~回家又直接和我發生性行為~之後又辯稱小姐只有幫帶套沒口交及喝醉了沒印象~因現男方不願離婚~我想檢驗套子上是否有唾液殘留~讓男方同意離婚~問民間檢驗所都沒辦法驗~請問我該如何證明或該如何自保並請求離婚?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該次行為外,仍應視尚有無其他行為是您方所無法接受的,這樣提出離婚訴訟才會有較高的勝算機會,當然證據一定要先蒐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ou 102-10-21 10:48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Bill 102-12-17 01:39

沒人回覆你,表示這社會不相信女人會打男人,就算有也只是笑你窩囊!我同病相憐被踢,但是沒人信沒人理,被當笑話!世皆媚俗,只相信男的會欺負女的,女的不可能欺負男的.你聽過女的離婚給男的錢嗎?我沒聽過.不管錯在不在男方,男的註定吃大虧.民法第1030條之1只適用給女方,不適用給男方,要差額一半?男的別妄想了!

Bill 102-12-17 01:50

只要離婚.你就只是捐精者,其它什麼也不是!

Bill 102-12-17 01:51

網路都是幫女方打離婚官司廣告,我還沒看到一篇幫男方打離婚官司的廣告,你就知道這社會多不平等,多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