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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寶 102-10-06 20:25

想請問ㄧ下,目前我還在婚姻中,但由於個性不合,想離婚,,孩子的爸ㄧ個月只願意給1萬,但根本不夠,目前育有ㄧ子,我想增加到兩萬教育贍養費,他說要兩萬就上法院,但是我擔心上法院他會要求孩子歸他,我名下只有ㄧ台汽車機車,沒有工作,沒有財力證明,他名下有房子,請問我該如何增加贍養費問題??還有這樣我是不是沒辦法搶到孩子??是依照財力高低取得孩子監護權嗎?謝謝~

1.收入多少不是絕對標準 只要你有基本經濟能力即可 2.你或許可以再考慮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這可以等離婚後再主張 但要注意協議書簽署 3.子女扶養費 除非對方經濟條件 你可以證明到一定程度 否則實務上要請求每月超過兩萬 是有一定難度的

賴賴 102-10-06 19:46

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跟元配離婚小孩

那跟第二任有小孩登記

那以後出事了 遺產繼承權誰會是優先?  是第一任的小孩 還是第二任的小孩?

繼承權沒有甚麼優先的問題 原則上就是配偶跟子女共同平均繼承 只要是你的子女 不問在哪段婚姻關係中 跟哪個配偶所生 都一樣有繼承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3:48

 都有繼承權,繼承份也都相同,即使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經過準正,都是一樣的。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Jones 102-10-06 12:48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是這樣的,我同事因為家暴關係逃離原本家庭,先前有因為家暴申請保護令

也有通報社福單位處理,但那時提出離婚申請對方不願簽字,也未走法院流程

直到現在保護令已經過期,如果還要再提出離婚申請

是否可以請法院依照兩人相處狀況,給予離婚判決?

而具體的流程,還需要與男方碰面嗎?(因女方對對方有一定恐懼感)

如果有過家庭暴力行為 且是長時間或是多次發生 是可以考慮訴請離婚 離婚訴訟當事人原則上都要到庭 且需要先經過調解程序 一定會再看到對方 但在法院內的程序 人身安全原則上不需要擔心

小熊 102-10-04 20:0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大吵小吵不斷,而且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也不管,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自從結婚後不但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痛苦的生活,想跟他談協議離婚;明明都談好條件了,等到了約定到去戶政時卻又恍點我(已經好幾次都這樣)。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願意跟我離婚就是要拖著我一輩子,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看到他的臉我就痛苦,他的存在讓我感到無比的壓力,因此完全沒辦法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連話都講不到兩句就吵架,請問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5 07:02

您好!可試試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具體理由則還須加強補充。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熊 102-10-04 18:4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從結婚後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想跟他談離婚;剛開始是說好,等到了約定的時間又恍點我。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跟我離婚,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9:5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原則上是需有法定事由的,如遭虐待、對方通姦等。但仍有概括規定,可以由法官來判斷夫妻雙方是否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2、由台端所述,雙方似均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但倘若要起訴離婚的話,仍須提出相關證據,也就是就台端所述的種種是要提一些證據,供法院作為判斷依據。

小熊 102-10-04 20:24

難道我只能繼續過這樣的生活,法律都沒辦法處理我的問題,因為一時的心軟而我必須付出一輩子的時間,我查過之前也有案例有些有是用夫妻無性生活,或冷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我不可能用這些案例來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僅就您所述的狀況判斷,並且請您準備相關證據,否則對方於法院否認您所述的情形,則恐遭敗訴判決,又或者,是否可詳述兩人相處之衝突,始能進一步提供協助。

摸魚 102-10-04 16:01

律師您好:

1.我先生於6年前.騎摩托車跌倒.導致全身癱瘓.目前我想離婚..他同意.但他行動不便無法去戶證事務所.[他現在住在安養院].我想問我該如何才能離婚?(我原本6年前就要離婚了..因他車禍而停擺)

2.我目前帶這2個小孩跟他.我目前有低收資格.我想問如果離婚我是否會被取消低收~

以上勞請律師幫幫我~非常感恩!

 

1.離婚屬於重度身分行為 原則上無法代理 你或許可以跟戶政事務所溝通 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2.如果離婚後 丈夫就不會跟你列入同戶人口計算 是否會被取消低收格 還是要看你們具體情況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7:0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離婚登記,依據戶籍法的規定,除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其離婚已生效者,否則必須申請人親自辦理。故恐無替代方案。

2、低收戶入的其中一個認定標準是以該戶的每人平均月收,因此需斟酌是否受影響。


 

allan.chiang 102-10-04 11:17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2:0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收養制度是針對非婚生子女,本案如該子女是女方親生,並無收養問題。

2、子女監護,係指就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也就是幫子女行使權利義務,因此不會改變子女之婚生性,也不會影響父母對子女之權利義務(如扶養等),更不會影響子女的權利(如扶養繼承等),你們所生的孩子與前妻將來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基本上並無不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an.chiang 102-10-04 10:53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依您所述,您的前妻應是要求您同意由其目前的配偶依法收養您的女兒,屆時則您的女兒與其養父即在法律上成為法定血親之親子關係

小秀 102-10-03 13:47
律師您好~ 我爸爸在92年就過世了,爺爺也在幾年前過世.現在奶奶也過世了。爸爸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想詢問~奶奶如果有遺產.我們做孫子的可以繼承嗎?因為好像有聽說我叔叔和姑姑能分到.而且有提到要分一部份給我媽媽和弟弟.至於我跟其它兩個妹妹都沒有.這樣公平嗎?我跟其它兩個妹妹可以爭奶奶的遺產嗎?還有當孫子的可以去查閱奶奶的財產清單嗎?我自己本身是家暴離婚五年了,因為還有兩個小孩要養.所以我也很需要一些遺產阿.但我家卻有嚴重的重男輕女觀念.所以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3-03-09 11:22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不知是否太遲了: 初步看來應該有所謂代位繼承之適用,不過繼承權的確定,還是需要看到相關文件才能確定。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小秀 102-10-03 13:35
律師您好~ 我爸爸在92年就過世了,爺爺也在幾年前過世.現在奶奶也過世了。爸爸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想詢問~奶奶如果有遺產.我們做孫子的可以繼承嗎?因為好像有聽說我叔叔和姑姑能分到.而且有提到要分一部份給我媽媽和弟弟.至於我跟其它兩個妹妹都沒有.這樣公平嗎?我跟其它兩個妹妹可以爭奶奶的遺產嗎?還有當孫子的可以去查閱奶奶的財產清單嗎?我自己本身是家暴離婚五年了,因為還有兩個小孩要養.所以我也很需要一些遺產阿.但我家卻有嚴重的重男輕女觀念.所以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如果沒有遺囑 奶奶遺產原則上由子女跟配偶平均繼承 但你父親先過世 你們子女可以代位繼承 而你母親則無繼承
阿賢 102-10-02 15:17

您好:

   小弟近期即將結婚,心中有很多疑惑,且對女方有很多地方不甚瞭解─
   若是舉辦婚宴且公證之後,女方父母因對婚宴不滿,要求退婚或以某種方式私下教唆女兒
   不與丈夫同房或住在一起,男方有什麼方面的保障?因法律並沒有規定婚後男女一定要同
   房,並且履行性生活的義務,婚姻充滿各種不確定性與不安全感。
   另外,結婚當天 新娘以各種理由不出席婚禮,造成男方宴客丟臉,公證後又不與丈夫生活
   ,還是一樣大搖大擺的在娘家過自己的日子,這樣算不算騙婚

   若女方父母堅持是男方要來提親及娶他們家女兒,是否算是欺騙~以各種理由要求男方離婚
   這樣可以退多少聘金?金飾是否可以退回?結婚買家具和活動所有開銷是否可以要回?

感激不盡。

小鳳 102-10-02 12:39

去年當前男友的車主、結果在今年年初他出車禍、之後就沒繳過車款了!因為之前是偷偷當他車主、後來被家人知道、有簽一份合約、有叫他找保人合約內容是車款要按時繳、發生任何事情與我無關、後來發生車禍之後都沒繳、有去調解委員調解過、調解之後也只有還一期就沒繳了!我後來有去國稅局查所得、但2個人都沒有、但另一位保人今年才開始工作、稅也只能查101年的、那保人是他的前妻、已經離婚了、據我所知、他跟他前妻有簽合約、他與他的債務財產與他前妻無關、那請問一下我上法院提告有用嘛?他會有什麼罪名?

好爸爸 102-10-02 00:40

各位律師與先進,你們好,

      小弟於去年與前妻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有載明女兒的為共同監護,離婚時女兒的戶籍是跟前妻在一起的,因為沒有注意到,所以也沒特別註明戶籍要跟誰,離婚後沒幾天,小弟想起戶籍的問題,有牽涉到以後女兒要上學的學區,還有小弟當時正在領的租金補貼,曾要求前妻將女兒戶籍遷到我這,但她沒有任何理由就拒絕了,前陣子,因為女兒已經上大班了,於是我又透過她大姊向她提醒戶籍與學區的問題,沒想到她居然已經私自將女兒的戶籍轉移到她親戚家(跟我戶籍是同一學區),我覺得非常生氣,因為她非但沒有取得我的同意就私自遷移女兒的戶籍,且還完全沒有告知,何況去年我就跟她說過,將來我們比較傾向讓女兒就讀的小學,我的戶籍是在其學區內,而前妻跟女兒的戶籍不是,要她將小孩的戶籍遷來跟我一起,將來有需要再遷回她那,而她沒有任何理由就拒絕了,離婚後也有好幾次不尊重共同監護的情事,都是我說要提告才解決的

      請問關於這次私自遷移戶籍的事件,小弟可以對前妻提起什麼訴訟?有什麼刑責嗎?因為小弟對女兒的管教比較嚴格,女兒做錯事時會用手指彈額頭,離婚前曾被前妻指控家暴,雖然沒有造成傷害,而且我跟女兒的感情也非常好,但因為敢做敢當的原則,還是被偉大又從不打小孩的法官判了有罪,我擔心日後若前妻那根筋不對(她常會有莫名其妙的邏輯),想要爭取監護權改判的話,家暴的紀錄會對我非常不利,所以我想趁這個機會扳回一點劣勢,也順便給她一點教訓,而且縱使女兒反感,她還是瞞著家人交了個男朋友,所以以後我發覺對女兒有不良影響的話,也會爭取女兒的監護權(我的經濟能力好很多,女兒除教育費各半之外,其他全由我支付,不過她有個律師表姐讓她靠,當初我們就是被她家的那些外人搞到離婚的)

      感謝各位大德的不吝指導,謝謝!

兔崽子 102-10-01 23:55

五年前我發生一場車禍,沒記錯的話是97.03.18發生,警方無法判定我與對方誰對誰錯,而且當時我去做筆錄時警方告訴我說對方沒有去做筆錄,事後也沒有作任何調解的動作。如今在上個禮拜我老闆娘收到支付命令要扣我薪水,我才得知當初對方在民事期限的最後一天有提出支付命令要我賠償20幾萬,但是當初警方並未判定肇事責任為什麼對方可以向我提出支付命令?後來信件有送達我家我也不知道所以我當初並無提出異議所以在法律上視同我同意支付賠償,但是當初我無照所以應該也要通知我的法定代理人是嗎?但是我媽媽(爸媽離婚)也不知道有支付命令,如今事隔5年了法院寄出支付命令到我老闆娘那裡我才知道,而現在我在民事上也還是未成年(我84.02.12生18歲),我有去調閱卷,是我二姊簽收,但是並無交給我或我媽,在程序上他們是準確送達,但我(當事人)和我媽媽(法定代理人)都不知道,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我有去法院的諮詢他跟我說現在只能寫訴狀看法官是否能重新再審,我該如何寫呢?又該提出什麼呢?  我有去交通大隊想調當我做的筆錄和現場照片及分析研判表,但警方說當初電腦還未完善所以沒有輸入電腦,且已過5年所以資料已經銷毀了。

那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我們家單親也沒有什麼經濟與人力根本沒有能力支付那麼大筆的賠償。而且我並未紅燈但在資料上他們卻打我紅燈,那時是對方紅燈但對方說是我,而警方無法判定加上無證人可以出面證實。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07:07

您好!支付命令不會調查對錯,只要合法送達後,債務人沒有異議,就代表債權確定了;而若同住的二姊已簽收法院文書,通常也會認為是合法送達。綜上,本件大概只能從送達合法性?及時效消滅與否?著手。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建議您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閱卷,以釐清支付命令上之債務人下面有無法定代理人欄位之記載,若沒有送達法定代理人的話,或許有可以爭執其送達效力之空間。

rame 102-10-01 22:49

離婚後三名子女由男方扶養,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說共同監護與探親問題

但是男方常常阻礙探視,後來有到法院做調解,每月二四星期可前往探視帶回同住並且上國小子女在寒暑假可以長住,男方在協調庭上有一直強調要看小孩意願,再看是否給予探視,但因小孩為大班到小二年紀法官並未將此條列入判決書內

後來男方到法院申請協調教育費跟監護權,因當初離婚協調時律師有說離婚後無扶養一方也須要給小孩教育費,但當時男生表示自己養的起不需要,所以協調結果女方還是不用支附教育費而且監護權由男方監護(因為在探視權監護權協調中間男方都有讓我們去探視所以就讓出監護權)

自從讓出監護權後男方都以他有監護權來威脅小孩,並且沒有他的同意不可以答應母親探視!今年暑假長住大兒子竟然說出到母親家住他會死掉的話,老二因為以前就比較黏媽媽所以有前往長住?,後來長住中間剛好遇到第二星期老大就帶話告知老二說如果再不回家就要住到18歲。

此周探親甚至威脅只要答應母親探視就要將其趕出家門,因中間有警察協調跟小孩保證不會被父親趕出所以就與母親回家(另外兩個小的可能看到父親已經將大兒子的行李打包好所以都說不前往)大兒子堅持與母親探視後回家被父親打巴掌處罰。

請問一下,已經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因為我希望強制執行是不用經過小孩子同意只要時間到就要帶到約定地點,減少小孩中間所受到的傷害,請問是這樣嗎?或者可以給我其他方式減少小孩傷害!

雙子蠍 102-10-01 11:59
您好~我跟男友育有一子目前剛上小一 是在男方還有婚姻狀況下所生 一年多前男友與它老婆離婚了 我想請問:約在今年5~6月間他的前妻知道我跟兒子的存在 日前他前妻就一直用這點來恐嚇我們說要告我們 要讓我男友沒工作 請問他的前妻可以告我們嗎??有追溯期嗎?? 若是提告成功會有什麼樣的罰責???
涉及通姦罪及相姦罪 於知悉六個月內要提出刑事告訴 否則會超過告訴期間 縱使提告法院認定犯罪 最多也是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小如 102-10-01 11:05

律師:

您好,想請教您幾個問題

1.我先生曾經對我言語暴力,但目前他已離家5個月都沒回來現在我已到法院訴請離婚過幾天要出調解庭了,但我很害怕他又會對我言語恐嚇,像這種情形我還可以在申請保護令嗎?

2.如果我要爭取獨立監護權能成功嗎?或該怎麼做?(因為他的種腫行為都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3.我產後至今6個多月他都從未關心孩子及照顧更何況人也跑掉了,是否已對孩子構成遺棄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去年結婚,婚後不久先生就時常喝醉酒回家,並對我發脾氣及大呼小叫,4月某天晚上他喝酒像發瘋似的大發脾氣並且要動手打我,當時我非常害怕嚇得趕快往房間外跑,結果他往門上用力一搥並對我大罵說:『就連這個門都禁不起我一拳當時我跑到陽台後打電話給家人求救。

   (二)   生產後的二~三天我還在醫院病房時,先生不讓我住院要我回家,某天他下班回來有喝酒,說我生女兒很丟臉讓他沒有後代,他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爸媽也不接受。我找機會溜到茶水間打電話求救,隔天他出門前就說不回來了之後都沒出現,連小嬰兒滿月都沒回來。後來找他溝通他表示會道歉及負責,但他都沒有做又跑掉了,至今仍然不知他的行蹤。

 (三)    去年一月結婚二月份給我15000元的生活費到六月份就沒再給過到現在都沒有,懷

   孕時及從小孩出生至今從未給過半毛錢,奶粉、尿布及打預防針費用都我自己付

1.你們屬於家庭成員 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形自然可以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 2.離婚訴訟可以請法院同時定子女監護權由何人擔任 如果對方有家暴 情緒管理也有問題 又沒盡到扶養子女義務 小孩又剛出生 法院判准由你監護機會應相對較大

伶伶 102-10-01 02:50

你好:由於我老公已經不只家暴過一次,

但是我只有這次有驗傷

當下有報警而警察只有叫我先去驗傷

之後有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要提告

而我跟他說我想考慮再與他聯絡!

請問這樣是否算已經先備案了呢?

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這步,

我想詢問探視權是否要在法庭上爭取?

如果監護權不在我這,

前夫不讓我見小孩是否可以請求法律呢?

 

 

 

 

1.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 你還是需要正式提出刑事告訴才算 2.離婚訴訟可以同時請法院定子女監護權 如果監護權不歸你 你還是有權可以與子女會面交往

伶伶 102-10-01 13:51

那不提告是否可以備案呢?還是我報警已經算備案了?

如果可以不上法庭 探視權寫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嗎?該注意什麼呢?關於探視權什麼東西要寫清楚?

才能保障呢

小羅 102-09-30 22:10

您好, 

我老婆懷疑我跟女性友人發生關係,並以Line間的對話為證據提出,要求我給付一筆賠償費用,以及每個月三分之一薪水贍養費五年,我們結婚"滿三年",她是"香港人"嫁過來,我們之間也"沒有小孩",我想請問關於財產分配是如何計算? 因為目前老婆要求的金額已超出我的財產範圍,她另要求我已五年的三分之一薪水來支付她的生活費用,之前她申請開公司,自己做生意,因為離婚,所以她放棄,目前沒有收入來源,家人在美國。

謝謝

1.如果你都不願意 你可以考慮等他提出離婚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2.法院未必會判准離婚 他也未必能證明你們行為有侵害她配偶權利 3.如果你急著離婚 那你可以考慮她離婚條件

小如 102-09-30 15:52

張景堯 律師您好,

我目前已到法院訴請離婚等待出庭當中,想請問調解庭時是否只有當事人出庭可否有家人陪同,因我先生長期言語怒罵,曾經打東西出氣並恐嚇我所以我怕當天會直街與他對談,若我不願與他合解是否

就直接開庭呢?這整個流程我不清楚因為我經濟因素沒有請律師。希望您能幫我解答。

 

謝謝

 

 

只要表明特關係 是可以一同去調解 但將來法院審理則不許進去

小丸子 102-09-30 12:44

想請問
如果母親有兩任婚姻
與第一任丈夫有生幾個孩子
離婚後,與第二任丈夫生一個女兒

......

由於母親長期重病都是這個女兒負擔照顧
前任的孩子沒有盡義務照顧
但是現在母親擔心身體有突發狀況,所以想先把名下的動產給這個女兒
......
母女兩人的家裡經濟狀況很拮据
女兒為了照顧媽媽,工作不能穩定,經濟負擔非常重,所有開銷都是一人承擔
但是請辦理公證過戶、訂契約都要很多錢
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所以想請教各位,該如何做
才能完成母親心願,又不需要花太多不必要的費用

....................................

頭一次遇到沒概念,不知道會哪些情況需要注意,希望能給予指點,謝謝。
請問:
1. 訂贈與契約公證契約遺囑過戶,應該怎麼安排,
母親擔心生病過程會有突發狀況,想趕快確保動產是女兒的
2. 第一題的費用,各需要花多少錢?請公證人代書律師,花費有差別嗎?
3. 如果媽媽人在醫院或是安養中心,請人到這裡處理契約遺囑,需要再負擔什麼費用嗎?
4.  除了請人(公證人代書律師)辦理的費用之外,還要負擔哪些稅或費用
5. 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的子女也能爭取繼承財產嗎?如果母親不希望將財產給未盡義務者,該如何確保?

李媽媽 102-09-30 08:17

我民國八十四年結婚至今也和先生生有二女~結婚初期就像一般的家庭一樣有正常的婚姻生活和工作收入~民國八十五年生下大女兒之後先生自己從事外燴的工作也能順順的(本人一直從事美容舒壓的服務業當時是在別人的公司上班)~~~但外燴的工作並不是天天有所以當年先生也有在山上採菜及到公所做工~但都維持不久!之後幾乎就是天天喝酒有外燴就工作~如沒工作就是醉睡擺爛的生活~家中還有公婆也都有在上班~~~~直到民國八十九年我和友人合夥開美容護膚店時我的先生仍是一樣的生活態度~大的讀幼稚園也不見他有爸爸的責任感出現~當時我的薪資每月兩萬元根本無法支付每月學費!勞健保!保險!電話費!生活各項開銷~他只是偶而拿錢出來連他的電話費都不夠了~~所以我不得不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了~越滾越大早已是卡奴了~能躲就躲根本無法光明!

民國九十年生下小女兒~當時他更是酒醉人生的生活~出院的費用都是娘家人幫忙的~當年薪資三萬元~其實店裡都還是負債中~~~~兩個小孩讀書仍是我信用卡中的生活養大的~每天路程二十幾分鐘讓我身心疲憊~因當年每天回家她不工作還是酒醉中半夜也會有夫妻間的要求~只是我每日推拿的工作讓我無法於下班後有精神再去應付!所以民國九十九年也是老大讀國中叛逆時期我借了保險的錢帶著兩個女兒居住於租地民宿~當時公婆由反對到贊成~居住半年期間他仍是有事沒事往民宿跑當然又是酒~~小孩當時已經是似懂非懂年齡了~當年七月店裡拆夥結束營業~所以又搬到現在租屋的地方~

目前在這居住已經三年了也自行在家服務推拿工作~剛搬來時身上是完全沒錢的~他拿了五萬給我說好是幫忙得但是三十天內又將五萬元要回~他說是向朋友借來的~而我就先以低價方式向客人先收款之後服務先將五萬元湊齊歸還~這期間我的小女兒有上安親班及舞蹈班~生活費用又更沉重了他仍是那一句"你家的事"來推託責任~當初剛搬來時我們每星期六晚間在我服務完客人就會回去家裡~但家人有時睡了有時醉了~有時更沒人在家~~~日子久了小孩開使抱怨回去到底為了什麼~而我也因長期先收客人費用後服務的解決平日開銷不得不拼命工作得較少回家~~

去年大女兒要讀五專了~先生有先提供兩萬元及帶大女兒購買制服~婆婆也提供一萬元讓小女兒註冊但這些根本不足以讓小孩於開學後的第一個月使用~所以我還是先收款後服務的生活~這期間他不只三番言語怒罵我三字經還提到離婚的字句~因那時我已很少回去了~他自己會來但來時又是酒醉甚至連夫妻床事不行了~連小孩都要讓她當傭人使用就讓人更是不想理他~我自己忙一天的工作小孩食衣住行之事根本無法有體力應付他任何要求~第二學期小孩又要註冊了他竟怒罵不是給兩萬嘛!!!!他根本不知學費是一年繳兩次!就每次打電話來就說我只會要錢~~~小孩的生活一毛錢都沒給還大聲怒罵女人私處再不然就叫我去給別人幹~或者說不想回來就永遠不要回來!

今年小的要讀國中婆婆提供兩萬元~大的讀書先生提供四萬六千元~~但制服及技術材料加上補習費就沒了所以小的註冊費用及舞蹈費用班費隆隆總總還是自己先向客人收取預收金額才夠用~他竟然又要討回去!

他前天又酒醉說到離婚兩個字了~這次我再也不心軟了就答應他~我有給小孩心理建設了!我想問~~如果他只是說酒話又不承認自己說過這些話我要如何讓他答應我是真的肯離婚不是說說而已~我上次有朋友說只要我有三位客人替我證明我確實每天辛苦工作照顧小孩並能有三人證實他真的每天喝酒不務正業就能提出離婚訴求~是可行的嗎?我和小孩戶口早和她分開十多年了~因我有卡債問題會不會無法得到小孩呢?我的工作收入每月約三萬五至四萬左右如果加上預收可以在多些(但之後要還的)~~~~~~或者我有和更好的方法訴求離婚又得到小孩監護權小孩教育費用呢?

風羽 102-09-30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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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友公然侮辱
                 "你媽鮑魚有強迫症 每天都要吃屌"
這讓我感覺非常不舒服並且侮辱了我娘親大人雖然她跟我老猴離婚了但他冒著生命危險生下我 我不希望他遭受這樣的侮辱
請問若我以刑法309條提起告訴是否可成立呢?
還有因為我娘親已經改嫁 不想打擾他的生活若我要提告是否要舉證我娘親沒有強迫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您可以將相關頁面列印後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杰 102-09-29 23:05

離婚時~~協議兩個小孩(男4歲女5歲)監護權歸我

而我也不排斥前妻帶小孩去他那玩(過夜)

但聽小孩說媽媽最近交男朋友了(經我向前妻確認也是如此)

而去媽媽那過夜時,他們與媽媽還有叔叔晚上都睡在同一間房間裡

(小孩睡床,媽媽與叔叔睡地板)

我覺得這樣好像不怎麼適當,與前妻溝通否小孩去她那過夜時,不要與外人同房

但溝通無效,前妻堅持不願配合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因我擔心小孩安全與感官,身為監護人,我是否有權力強制要求前妻配合?

2.對方若不配合,我是否有權利拒絕前妻帶小朋友過夜?

3.確認溝通無效,我能採取怎樣的作為?

 

1.原則上你可以先拒絕前妻帶子女過夜同住 2.但你還是要向法院提出聲請 請求法院定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這樣將來比較不會有爭議

痛苦 102-09-28 21:35

我的哥哥嚴重中風無行為能力, 由於她已離婚30年現在單身, 我是他的監護人, 但他有一個兒子(我哥離婚後兒子一直由母親扶養),我可以要求他的兒子負擔扶養費用及照顧責任嗎? 但他的兒子說他跟父親沒感情, 他不可能負擔扶養及照顧責任. 但他不是還有繼承(我哥還有一些積蓄及房子)的權利嗎? 難道監護人要照顧受宣告監護之人到死嗎?而且費用不是該由有扶養義務的人負責嗎?

瑞國 102-09-28 02:05
律師大人您好請問: 1.另一半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有錄音證明她與人單獨外出在車上像男女朋友,開車遊玩。 其中有錄到她們談話中曾偷竊安全帽。 兩人見面時在車上說: 男:妳說的阿、可以當面說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開車時摸來摸去碰觸身體,例如: 女:ㄟ、幹麻玩我肥肉你自已不是也有ㄣ~~~。 男: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厚都不行。 女: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另一段: 女: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真的嗎? 女:對阿。 男: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嗯哦。 男: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嗯、開車啦。 男: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好。 女:會、會怎樣。 男:怎麼樣:。 女: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另外半夜女還在男家中待約兩小時才離開,(女:在車上有談到要和男回家)。 2.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結婚金飾是兩人共同放在家 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 說)能告他侵佔嗎? 3.因每月現金委託他父母至銀行繳交房屋貸款,所以我的房貸存薄放在他父母那邊,目前已請他們歸還四 次,他們都不歸還,能告其侵佔嗎?(我已至銀行補辦存褶)。 4.我的存薄平時都歸由他管理其中我發現三月份有18萬他也無法交待去向。 5.我兩都有正當職業她每月2萬8千多,我約3萬8千多(基層公職人員),能就以上請求孩子的監護權歸我嗎? 6.如爭取的到孩子監護權我能為孩子爭取什麼利益呢? 7.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完整告訴我如何爭取得到孩子監護權,孩子目前兩歲多現由我家長代為照顧, 孩子是我的全部。 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
您好~由於此版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無法回答您的問題,麻煩寄信到我的mail,我在答覆您!!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建議1.您將存摺放在她父母哪裡,他們遲不歸還,您又去補發了個存摺了,理論上銀行當時應該會問您補發的原因,您的原因說明後又補發了個新的給您,舊的該當就沒有任何功用了,重點是他對裡面的金額無法使用了,那何來侵占? 2.至於您跟太太之間,關於金錢的問題,要看您們有無任何的約定,如果都沒有則需進一步去看具體情況而定。3.對於裁判離婚的部分,該對話內容無法明確認定她有與他人合意性交,只剩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這項得以主張,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先與律師約面談,這樣才能明確知悉是否有存在裁判離婚之事由存在,以護您的權益4.如果裁判離婚獲准,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您是可以要求太太負一半(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項部分),至於監護權想要歸您則必須提出證據讓法官認為小孩子歸您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是最好的。最後,由於這樣子的案件涉及實際事實面太多了,真心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約面談,以能真正了解您的案情,也才能提供最妥適的法律意見。

102-09-27 11:14

律師你好,我想問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姊姊有一個1歲半的女兒,已經離婚監護權也是姊姊的,女兒從小就跟外公外婆同住,直到4個月前,姊姊才從桃園搬回來,除了保母費有付錢,其他小孩生活費都是外婆支付,姊姊無心照顧小孩,常常委託我(同住的阿姨)幫忙照顧,如果真的要算的話,小孩幾乎都是我顧大的,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是姊姊要搬出去跟男友同居,未來也可能會結婚,家人不想要讓她帶走,畢竟是我跟外婆帶大的,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她不要讓小孩跟她帶走,謝謝律師

1. 如果不是真的不適任 母親還是有權利主張照護子女 畢竟母親是他的行使親權人 2.目前是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由祖母監護 但機率不大

102-09-27 12: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1. 如果不是真的不適任 母親還是有權利主張照護子女 畢竟母親是他的行使親權人 2. ... (恕刪) 律師你好,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小孩在外婆家長大,應該怎麼做呢?小孩爸爸那邊也沒有再連絡了,目前姊姊是屬於信用破產的狀態,不知道這樣子可不可以當理由申訴

 

102-09-27 11:05

律師你好,我想問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姊姊有一個1歲半的女兒,已經離婚監護權也是姊姊的,女兒從小就跟外公外婆同住,直到4個月前,姊姊才從桃園搬回來,除了保母費有付錢,其他小孩生活費都是外婆支付,姊姊無心照顧小孩,常常委託我(同住的阿姨)幫忙照顧,如果真的要算的話,小孩幾乎都是我顧大的,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是姊姊要搬出去跟男友同居,未來也可能會結婚,家人不想要讓她帶走,畢竟是我跟外婆帶大的,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她不要讓小孩跟她帶走,謝謝律師

小鍾 102-09-27 08:19

我在4月底時賣出房子給老婆的家人,七月時離婚,之後在動產買賣上有些爭議,但前妻拒不歸還動產買賣契約的正本給我,這是否構成侵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契約屬您所有,則對方即有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鍾 102-09-27 09: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契約屬您所有,則對方即有侵占之問 ... (恕刪)

您好

我是動產買賣契約上的賣方,那我可以主張契約是屬我所有嗎?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照一下契約約款中有關契約文本的約定,一般而言契約都會記載本契約一式○分由契約各方當事人及○○各執一份為憑等文句,就此部分約款應可證明該契約副本係由您所有之事實。

韋瑞 102-09-26 17:36
律師大人請問: 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 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 結婚金飾兩人共同放在家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 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說)能告他侵佔嗎?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首先必須先看對於這些飾品平時都是由誰對它具有實質的支配力,如果太太對其有實質支配力再進而變賣那就會涉及侵占,但若沒有支配力的話就可能涉及竊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基本上應該尚不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的各項法定之離婚事由,要訴請裁判離婚,法院要因此判准恐有困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陳 102-09-26 16:58

1.我原本投保公所,因我再婚關係健保轉入我現任丈夫名下,我女兒卻被退保了,健保局說因小孩跟我先生無親子關係所以不能投保,我要如何幫我女兒跟現在的家庭有關係.

2.我與前夫離婚多年,小孩一直是我在扶養,前夫都沒支付小孩贍養費,也幾乎都沒跟小孩連絡,現在因再婚,小孩的姓氏跟我們不同,所以小孩想從母姓,請問除了需要父親同意,還有別的方法嗎?   以上我需要什麼文件聲請,謝謝~

您好

1.小孩健保可考慮轉入母親名下,若要轉入再婚配偶名下,可能要辦理收養

2.欲變更小孩姓氏,除父親同意變更外,可依民1059條第5項之規定,主張父母離婚或父親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由您具狀向法院聲請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

小陳 102-09-28 19:48

請問收養要如何辦理?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謝謝~

福州伯 102-09-25 22:52

我兒子因為生母離婚日期差了一個月 所以必須成為生母與前夫的婚生子 又因為生母想讓他跟之前所生的小孩有相處機會 並且不想讓其他小孩知道我兒子跟他們不同父親 所以跟前夫都同意不提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我查了些資料 還是有些問題 麻煩律師指點

1.若子女願意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是否一定要到20-22歲之間 未成年知情也不能提出嗎?

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會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能否提起上訴?

3.生父是無法提出訴訟 但有其他任何方式可以讓我們父子相認嗎?我與生母是沒有結婚的 她也同意在我有空之餘可以帶孩子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這是我獨生子 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您好:1.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之規定,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可提婚生否認之訴,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沒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可以提起上訴。3.您僅能藉由兒子或生母或法律上之父親等三人中有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勝訴後,您再做認領的動作。

                                                         葉力豪 律師  敬上

                                                         全盛聯合法律政事務所

                                                                  Tel:02-2313-1267(分機18)

                                                          手機:0937083377

福州伯 102-09-25 23:42

律師 

那目前我們3個人都是知道情況的 照您所說 也只能等兒子滿20歲之後才能由兒子提出了嗎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提的話也會喪失提起此訴的權利。如此一來,您只能寄望兒子成年後2年內提起。

福州伯 102-10-05 01:44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 ... (恕刪)

律師想再請教一個問題 就是現在這種情況 有辦法用準正的方式來做嗎?就是小孩報戶口前先辦理結婚登記 這樣我可以成為孩子父親嗎?為了這件事我快瘋了 拼命的找方法才找到這法規 感謝您

西打 102-09-25 18:46

媽媽發現爸爸外遇,媽媽為了收集證據放了錄音筆在爸爸車上,錄到爸爸跟那個女人的談話內容,有幫那個女人買車、還有在車上做愛的聲音以及買了一棟房子(可能是方便金屋可以藏嬌),最近因為幫朋友爸爸買了一塊地,爸爸本來只想登記他的名字,但後來因為認識的阿伯勸說才登記爸爸和媽媽的名字,媽媽怕萬一離婚就甚麼都沒有了,但媽媽還是爸爸能夠回頭,我想請問:

1.如果爸爸簽下不准再和那個女人有任何聯繫的相關協議書,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2.萬一離婚財產將會如何分配? 這塊同時登記爸爸和媽媽名字的土地,媽媽有權力擁有這個土地嗎?

3.這些錄音檔能當作控告的證據嗎?

4.媽媽因為是全職的家庭主婦,媽媽在法律上能保有小孩監護權嗎?

Echo 102-09-25 15:34

您好:我女兒目前6歲就讀大班,當初因為她生父不願意登記結婚,於是孩子生下來後,我在長輩的遊說之下,讓生父認領,並協定共同監護,當時我不暸解共同監護會有那麼多麻煩的後續..因為我懷孕時有宴請親友,就算孩子的生父不願承認和我有婚約,我還是在兩年前為了釐清和孩子生父的婚姻關係,爭取到在同一天登記結婚後,辨理離婚,但當下男方並不願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我,孩子之後都跟著我,男方希望孩子每週都能回去他家,不然就威脅我要把孩子帶走,我為了避免衝突,就每週讓他把孩子帶回,但他帶回後,有時也沒辨法陪伴孩子,反而把孩子留給阿媽或姑姑照顧..隨著孩子愈來愈大,今年暑假起我想爭取孩子隔週在去男方家,因為我也是假日才有放假,也希望能多陪陪小孩,男方不願意,堅持說要到學校把孩子接走,說我剝奪他的權利,他可以告我,請問男方可以在雙方共?成共識的情形下,執意把孩子從校園接走嗎?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一些..?若是爭取監護權會很困難嗎?

102-09-25 15:17

15年前,我岳父做生意失敗,信用破產,怕全家人住的唯一房子,也沒有!就把房子過戶到媳婦名下,不料媳婦跟兒子,感情不好,離婚了!現在媳婦又交了新男友,打電話給我岳父說:房子不還了,要賣掉,請他們搬走!現在老人家帶著四個小朋友,不知道該怎麼辦?

zxc08168 102-09-24 23:24

配偶在外行為有什麼有關的事情需丈夫負責...

2.我有漁保..財產..如有死亡保險金.第一順位是配偶.有法令不要

給配偶第一順位?

 

3.我是自由工作者.如果離婚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我該如何準備對我有利…


如果配偶常常外出幾個月不知行蹤(只有偶而電話連絡)...我們只有向警方報案..要幾次才可向法院提
離婚.或有有關法律保障另一方的權力...謝謝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是等立案時間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這樣還要請律師擬好離婚協議書?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如果他回來了....多久要撒案.....如果他只是回來拿東西一兩天又失蹤了.....如果沒有撒案...那這張報失蹤人口的案單還有效?...還是需重新報案..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謝謝...

小玟 102-09-23 15:22

1.現在尚未與先生簽字離婚,但夫家長輩不讓我帶小孩回娘家照顧幾天,請問這樣有違法嗎?甚至要動手+ 威脅帶走看看?我該怎麼合情合理的帶走小孩??

2.與先生育有二子,協議一人一個,老二是從母姓也協議由我扶養長大,因娘家沒有男生,所以日後娘家的財產將由老二繼承,請問:離婚後,若在小孩未成年前母親往生或娘家母親也不在了,前夫可代替老二繼承嗎?或老二須去戶政變更是由娘家認養為養子以切割關係?或者是有更好的方式,不讓前夫因為種種未知可能發生的狀況而繼承娘家財產(想切割的很乾淨,完全不相干)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內,應明定小孩的監護問題,以避免將來爭議,若離婚協議書中已約明小孩監護權歸屬,將來若有一方不履行,則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

二.二位小孩對您們二人均有繼承權,而老二也無法由娘家認養為養子,所以要切割關係,恐怕沒有那麼容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玟 102-09-23 18: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內,應明定小孩的監護問題,以 ... (恕刪)

律師謝謝您:可是我們現在還沒離,我不能帶小孩回家照顧嗎??

小如 102-09-23 14:50

律師:

您好,我想訴請離婚和爭監護權是否會判給我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去年結婚,婚後不久先生就時常喝醉酒回家,並對我發脾氣及大呼小叫,4月某天晚上他喝酒像發瘋似的大發脾氣並且要動手打我,當時我非常害怕嚇得趕快往房間外跑,結果他往門上用力一搥並對我大罵說:『就連這個門都禁不起我一拳當時我跑到陽台後打電話給家人求救。

   (二)   生產後的二~三天我還在醫院病房時,先生不讓我住院要我回家,某天他下班回來有喝酒,說我生女兒很丟臉讓他沒有後代,他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爸媽也不接受。我找機會溜到茶水間打電話求救,隔天他出門前就說不回來了之後都沒出現,連小嬰兒滿月都沒回來。後來找他溝通他表示會道歉及負責,但他都沒有做又跑掉了,至今仍然不知他的行蹤。

 (三)    去年一月結婚二月份給我15000元的生活費到六月份就沒再給過到現在都沒有,懷

   孕時及從小孩出生至今從未給過半毛錢,奶粉、尿布及打預防針費用都我自己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您要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之機會是比較高的,但您仍應先準備一些證據,若再有暴力行為,應直接聲請家暴令,均有利於您將來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indy 102-09-23 14:47

1.我小朋友目前1歲1個月,我跟先生常因為生活費用吵架,目前想請問若他不給家用生活費小孩教養費用,我可以申請離婚並保留監護權嗎?

2.若離婚我先生該負擔撫養費是多少?他月薪46000,沒有其他房產財產,婆家也另外租屋及負債,我目前月薪26000,現金收入約4000,小孩出生至今都是我及娘家媽媽在照顧,在大陸娘家有房產約400萬台幣,台灣目前我跟先生租屋共同負擔家計,我2009年已取得台灣身分證

3.先生情緒不穩常常情緒化發脾氣,這樣若是他要求要小孩法官會判給他嗎?

4.若沒有離婚的狀況下我小朋友暫時回外婆家在天津,這樣會影響到日後訴請離婚嗎?約住半年的時間。

黃小姐 102-09-23 13:41
律師你好! 請問我有簽2份離婚協議書,第一份有載明女兒扶養費前夫每月應付1萬元, 之前都有照付,現在突然說不用付扶養費,因為當初去戶政辦離婚前夫說要幫我辦高雄市單親補助,政府規定協議書內容不可載明扶養費月付1萬元,所以戶政那份協議書是沒有載明扶養費,而前夫就不用付扶養費,那我的這張離婚協就無效是嗎?離婚協議一式三份,給戶政那份扶養費被前夫刪除,而我手頭上這份有雙方及證人簽明及蓋章,我這張離婚協議可以拿去法院訴訟嗎?
除非你能證明當初有這樣協議內容 否則還是會依照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為主 如果上面都沒有特別表明扶養費 依法子女還是可以請求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