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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 C 102-06-24 17:21

我老公的前妻很喜歡興訟,三不五時都要到法律告我老公
但也不是甚麼嚴重的事情,可能就不想讓我們好過之類的

但我得先聲明,我跟我老公是在他們離婚之後認識的哦哈哈

先生及前妻都是在網路上賣衣服的網拍業者
收如差不多

現在他前妻要爭取獨立監護 (原本是共同監護)

我很喜歡兩個小孩(都是男生),所以我希望孩子可以留在我們這裡

但我們遇到的法官是女生,所以好像都比較袒護前妻
而且我老公有家暴前科(但只是爭吵時的推擠造成的,你就知道他前妻多可怕了)

他前妻也很喜歡挖洞給我們跳,然後又告阿告的

不知道有誰可以幫幫我,因為我覺得這已經影響到我跟老公的基本生活秩序了

我希望我的家庭可以不要那麼多問題 ...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19

 監護權官司很重視小孩意願,請法官傳小孩出庭作證詢問意願即可

 您好,依您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即監護權),如欲嗣後改定親權人,原則上法院係以未成年子女最佳之利益為優先之判斷標準,再輔以雙方之身分、財力、教育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
二、然依您所述之內容,尚無法擅斷前妻之主張是否請求有理,需待審閱相關文件或討論後始可研判。再者,此雙方之爭議似非單純之法律問題,已牽涉諸多事實上之問題,建議徵詢律師意見,是得否已協調、和解之方式一併處理以杜日後之爭議。
                                                                        魏千峰律師 敬上

morgan 102-06-24 16:40
請問:1)我住新北市(戶籍在北市),對方居住.戶籍皆在中市,離婚訴訟我要在哪提?! 因為對方之前常搞曖昧又長期言語暴力(也有過肢體暴力),99年我帶小孩搬回北部娘家住也自己找工作(對方在要我搬時,拿走每月入生活費的提款卡),在我們分居一段時間因小孩關係+他也表示誠意每月2萬作小孩教育費,剛開始要我帶小孩回台中,偶爾對方也會上台北。後來曾嘗試在101年中搬回一起住(但因之前經濟被斷,我不敢辭掉工作,以留職停薪保留),但沒多久對方又故態復萌(只差沒動手),10月左右我帶著小孩搬回,對方不爽也不付小孩養育教育費. 2)對方是某公司業務經理,他媽媽也有錢可以幫他。我雖然只是一般公司員工(薪水3萬多)但我還是可以養自己跟2個小孩。我只希望要2個女兒的監護權,機率高嗎。 且既然對方後來都沒負養育責任,其家人不要想到就打來打擾我們 (對方只要生氣不爽就對我跟小孩不聞不問,他媽知道他個性硬,想到很久沒看到孫就會打電話來要我帶小孩去給她們看,基於是長輩跟還有婚姻關係,我都不好拒絕,但頗為困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之前夫妻是一同居住在台中?如果是,由於之前夫妻共同居住地法院為台中地方法院,且構成離婚事由之發生地也為台中,則離婚事件由台中地方法院管轄之可能性極高。
貓貓 102-06-24 16:19
我對我的先生有婚姻上的不信任感

雖然他一再的保證絕對不會做出傷害家人的事情(外遇

但是!他對我來說~太沒有保障了

所以~我向他提出買一份離婚協議書讓他簽名蓋章 如果有在做出傷害家庭的事情所備用的

上面的協議簡單備註

本人XXX做出極大傷害婚姻的事情
所以!個人願意接受無條件離婚
所有債務願意個人承擔
放棄兩個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我只要這樣的條件就好~至於其他什麼贍養費什麼錢我不需要

只要他不要把債務牽連到我身上就好

因為!小孩是他最大的資產和支柱~所以放棄監護權夠折磨他了

但是!因為離婚需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用

而~這樣的一份協議書如果到時後派上用場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之前我也曾經去法院諮詢過

我們的婚姻狀況我是有條件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但是!小孩部份還是以離婚部份處理

所以~我希望萬一走上這條路~可以有個護身符 2013-06-24 15:19:14 補充

其實!之前我有去諮詢過這樣的狀況~
他的狀況是百分之百絕對不會有監護權
因為他本身有再看「憂鬱症」會酗酒、有自殺傾向
而且他只有債務其他什麼都沒有也沒有家人

我這樣做!是希望他可以重視他目前所擁有
其實~我是需要信任他~但是~我也要讓他知道我的決心
所以!這份協議書~是萬一事情還是沒有預期的改善
他不和我好聚好散的話~我可以拿這份協議書
到法院看是要申請婚姻無效還是離婚
我個人主要是要他放棄小孩的部份對他就是最大的懲法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26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而不用,這樣的文件在法院是沒有用的

貓貓 102-06-27 15: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 ... (恕刪)

那如果~我有證據的話~我可以去法院用訴請離婚嗎?

這個協議書~是否也可以成為讓他放棄監護權的條件呢?

多啦 102-06-24 11:24

 我97年5月結婚的,有宴客,但男方一直不跟我去登記,小孩在98年5月出生,小孩出生後他也沒要去辦戶口, 後來因為父母親發現為何結婚一年了還沒辦登記,因他告訴我父母是因為在外欠錢,所以不敢跟我去登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辦戶口,小孩姓我的姓,他也沒什麼意見,到現在小孩4歲了,小孩的父親欄還是空白的,他也沒要求要認養或者什麼的,但是二年前我們在調解離婚關係時監謢權是給我,男方有探視權,他有權在週六到週日到他家過夜,但這二年來,男方一直不在時間內把小孩送回,每每時間到手機就關機連絡不上.等送回來時已經是1.5小時或者2-3小時後的事了,(當初的時間是依男方的要求訂的)這中間我心七上八上的,多次口頭上要求請準時把小孩送回,他回我說你去告我呀,反正我名下也沒有財產,妳能拿我怎麼辦?而且他在小孩面前對我大吼大叫,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暫停他的探視權嗎?而如果我暫停他的探視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另外暫停後因之前協議二方如不遵守交付或者探視時間,必需賠償對方一百萬元,是否我就必需要賠償男方一百萬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法院聲請法院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 比較有個依據讓雙方遵守

多啦 102-06-25 04: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 ... (恕刪)

 你好: 1.之前有寄存證信給他要他遵守協議的時間,如違反會暫停探視,2.之前的協議是在法院協議的3.寄了存證信,對方還是不理,不改善.4.寄了存證信有用嗎?我可以再寄一次暫停探視權的存證信嗎?等他來告我? 5. 我有什麼法律責任

lulu 102-06-23 18:08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與先生尚未離婚我們目前處於分居狀態,但是對方刻意阻礙我不讓我和小孩獨處甚至外出, 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有觸犯到法律
如果你認為雙方有離婚可能 且舅子女監護或探視方面有爭執 你可以先請法院定假處分 看如何照護子女方式較適合
小國 102-06-23 17:58

各位律師您好~請問男方若結婚10年從未負擔過家庭所有開銷(有工作能力),且會盜刷女方信用卡,以及偷女方的錢及存款,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甚至威脅若離婚不會放過女方,夫妻關係蕩然無存,請問這樣可否向法院申請離婚,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您好,如您所屬內容無誤,且雙方已達難以維持婚姻之狀況時,應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不過,建議先與對方協議離婚看看,如不成再向法院提告

小楨 102-06-23 00:43

發現前男友已婚.但他說已經離婚.所以又慈續在一起.後來被老婆發現.擔心會被告.請問市再不知情下當了小三會被定罪嗎?會怎麼被罰?

 

不知對方有婚姻關係一般不會構成犯罪,但知道後就不能繼續在一起,否則就是明知故犯.

小黑 102-06-22 19:37
今日和我老公吵架,因他每次吵架都會失去理智一直大吼大叫,嚇壞了小孩,之前都會動手推人,最近比較不會,但今天他又一直叫,我就打給家暴中心,警察來了也做了記錄,回家後他就提離婚,在吵架當時就說要帶小孩回他家住,因為今天下午早已約好保養車,小孩也一直想去,小孩4歲,很愛車,所以就和他出門,提離婚時,只說今天會回家和他家人說我們要離婚,反正已無理智要談,然後小孩只想去看車就和他出了門,因不想再因拉扯小孩小孩傷害,所以就讓他帶了出去,但他後來回家拿了衣服,想必今日是不會回家過夜,但小孩並不是他一人,而且我是主要照顧者,平常是我在帶,我也無意就算在正試離婚前讓他帶著小孩小孩是需要我的,我該如何先讓小孩回到我這接受照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雙方除了離婚一事有共識外,對於小孩監護權部分,是否以達成共識?如無,可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監護權之歸屬,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白媽咪 102-06-21 23:58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本身是因先生外遇判決離婚的,也獲取三個小孩監護權,4歲5歲及8歲,前夫對於撫養費只願每月出一萬,並聲稱自己薪水也才兩萬多並有薪資證明只拿的出每月一萬,但我對於這金額不滿意,他們家很富有,卻很小人的喊窮,想請問如果我去法院提撫養費的訴訟是否能獲取更高的金額呢?還是因為薪資證明的關係所以會差不多?如果沒提訴訟那對於每月教育撫養費是否要另外簽署什麼契約呢?問題二:現在小孩都是我在顧在養他也只願拿出每月一萬我是否能單方面的幫小孩改跟我姓呢?還是一定要他同意?謝謝各位的回答,感激不盡!

吳忠德 (律師) 102-06-24 10:48

對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扶養費用的請求:
 (1)當初判決離婚時如果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且已經過了上訴期間:
      就只能依判決金額執行
 (2)當初判決離婚時沒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
      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扶養費,因為屬於強制調解事件,在調解時,
      如果你滿意前夫條件:就可以依調解筆錄向前夫執行
      如果不滿意前夫的條件:就會進入法院裁定程序,可以請法院命令前夫按期給錢,如
                                       果未按期給錢,就需要給付強制金給你們。

2.關於扶養費用的金額:
  扶養費用金額的聲明,通常要提供前夫其他財產資料,或請法院調閱前夫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
  但是不拘束法院的酌定,也就是說法官可以審酌各方面的因素來定扶養費用的金額。

3.改姓問題
依新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又姓名條例第6 條業已修正,其原來第1 項第3 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之規定,已於96年12月26日修正將之刪除,故變更子女姓氏,均應依現行之民法之上開規定辦理。簡單來說,獲得您需要向法院聲請裁定,然後再拿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姓 

楓棠 102-06-21 05:39

本人於95年結識一名女子,該女子於96年8月5日與我生下一名小孩之後與她分開了五年,在這當中的時間該女子都向我聲稱與前夫已離婚,直到去年底該女子要來找我說要求復合,至今我才悉知她在今年4月8日才辦理完離婚手續,所以當時的小孩生父也是填寫她前夫,她前夫在小孩生下當時也清楚小孩並不是他所親生也未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現今小孩也7歲了,想請問我如果想要將小孩子的生父改成是我該程序該如何??

楓棠 102-06-21 05:23

本人於95年結識一名女子,該女子於96年8月5日與我生下一名小孩之後與她分開了五年,在這當中的時間該女子都向我聲稱與前夫已離婚,直到去年底該女子要來找我說要求復合,至今我才悉知她在今年4月8日才辦理完離婚手續,所以當時的小孩生父也是填寫她前夫,她前夫在小孩生下當時也清楚小孩並不是他所親生也未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現今小孩也7歲了,想請問我如果想要將小孩子的生父改成是我該程序該如何??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06:25

依您所述,小孩目前法定的父母親都已知悉超過二年,不能再提否認之訴了。因此,只有小孩本人可在滿22歲以前提否認之訴,勝訴確定後,您才能認領小孩,改成其生父。以上謹供您參考。

楓棠 102-06-21 06:3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小孩目前法定的父母親都已知悉超過二年,不能再提否認之訴了。因此,只有小孩本人可在滿2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是小孩20歲到22歲這中間時間才可以再提否認之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08:11

不需要等到20歲,但最好是滿7歲,且要小孩真的有意願提否認之訴才行。

楓棠 102-06-21 13:1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需要等到20歲,但最好是滿7歲,且要小孩真的有意願提否認之訴才行。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再次請教您,小孩所提出之被告訴人為何?是否先行告知對方有提出告訴,所需準備什麼文件及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20:12

被告是現在登記的父親,不必要先告知對方,證據就要看您掌握什麼資料囉。

楓棠 102-06-21 21:2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被告是現在登記的父親,不必要先告知對方,證據就要看您掌握什麼資料囉。

請問沈律師..是否可以用小孩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要求親子鑑定??

微安 102-06-20 22:33

現在正在打離婚官司.而最近有聽說外面的小孩懷孕.我想告她.但我都不知她的資料我要怎麼辦才能對她提出告訴呢??

揪洗挖 102-06-19 16:08

我親戚多年前離婚,前夫本來有承諾在民95年左右要給一筆膳養費,但時間過了一直沒有給付,而親戚手上有一張那前夫手寫且有找律師認証的証明,請問要透過什麼程序讓這個前夫「認帳」、「付款」呢?

俊龍 102-06-18 21:44
你好 趙律師 請讓我請問一下, 我是否可申請對父親進行免扶養義務 因自小父母分居,直到我成年後父母親才進行離婚,自我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未負起照顧責任,且我今日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需要我每月付15000元整 並在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中也附上了父親有精神異常/無財產證明文件,通知書中需要我跟我哥哥負擔療養院費用, 共30000元整 但我每月的薪水扣除了房貸 保險 生活開支及照顧母親的花費後,已經都無法有剩餘的費用來支付此筆費用了,如在需要我支出這一筆費用,我心裡真是感覺不如有叫我去自殺的感覺 不知我是否能申請針對父親的免扶養,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又或者有其他方式 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與哥哥之扶養義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uture 102-06-18 13:11

您好,與前夫離婚時法院的調解筆錄上記載前夫有探視權,且每月需於10日前匯特定金額給我,若遲誤一期履行,其後之期間視為已到期,我的問題是:

1.最近一年多前夫常找他姊姊來接送小孩(前四年都是前夫自己來),但後來發現有幾次前夫姊姊並沒有將小孩送至前夫那,而是自行帶小孩出遊,請問我是否可以拒絕前夫姊姊來接小孩?

2.前夫姊姊是否構成拐騙小孩的行為?

3.原調解筆錄約定晚上7點前要送小孩回來,但前夫以之前工作為由,要我延到8點,但現今他已換工作,且其間我們也未做任何書面約定,是否我仍可主張要求前夫7點前需將小孩送回?

4.離婚至今六、七年,共有5次延誤匯款的記錄,其中至少三次有打電話詢問前夫何時會匯款,但皆招來一頓惡罵,如果現在要申請強制執行還有效嗎?

5.當初是在宜蘭法院調解,若現在要申請強制執行台北士林地院是否可受理?

6.申請強制執行是否可由律師代為服務? 費用大約為?!

佳佳 102-06-18 12:44

女方因男方外遇離婚,男方將房屋過戶給女方,但是現在前婆婆主張:
當初買房的自備款是她付的,且只是借名登記(結婚前買的),貸款是她繳的(部份前婆婆繳,部分夫妻倆繳),要求女方簽切結書載明賣房要給他三分之ㄧ的錢,不然要告女方侵占

1.請問前婆婆可以告女方侵占嗎?

2.前婆婆可以告她男方什麼罪名?(男方現在將小孩及媽媽都丟給女方,自己搬去跟外遇對象住,女方、小孩、前婆婆還住一起)

3.前婆婆如告男方,對女方的房子會不會有影響?

以上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女方也同情前婆婆,有口頭答應前婆婆如果房子賣掉會給她一筆錢(預估2~3百萬),但她嫌錢少,還跟女方說要再住10年,還是要女方簽切結書寫明賣房子要給她三分之ㄧ的錢.....,房貸現在都是女方再繳,也讓前婆婆繼續住在哪裡,而且這是她跟她兒子的問題,女方也沒欠她什麼,還有前婆婆跟女方借錢,說沒錢弄牙齒,女方還拿10幾萬借她,也沒打算跟她要回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是否有借名登記之情事,對方應負舉證之責任,且本件是否會有侵占之問題,依現有情形,應該尚難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小賢 102-06-18 11:22

男方有吸食三級毒品,法院判定離婚,但男方不肯讓出5歲小孩監護權,有有什麼方法能讓女方盡快取得小孩監護權,而不用一拖再拖!

回覆 張小賢 的發言內容:

男方有吸食三級毒品,法院判定離婚,但男方不肯讓出5歲小孩監護權,有有什麼方法能讓女方盡快取得小 ... (恕刪)

 一般而言,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應該都會就小孩監護權一併處理。如果本件離婚訴訟中沒有處理到監護權事宜的話,那麼女方還是可以另外聲請法院裁定由女方擔任監護人。如果女方認為有急迫情事必須盡快取得小孩監護權的話,那麼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監護權之歸屬,並可一併請求法院裁判扶養費用,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uke 102-06-18 11:08

婚前購買房屋,因為女方也要負擔些微的房貸,所以要求要有一半的產權,為了讓婚禮順利辦下去所以就算是頭期款都是自己父母出的也這樣答應

但後來雙方因為一些事情不開心而鬧到要離婚,我想請問一下

房屋是為了雙方要結婚,家長才拿錢出來付頭期款,現在婚姻的關係走向離婚

女方一樣可以要求一半的房屋產權嗎?還是需要扣除貸款贈與的頭期那些再進行分配

謝謝

可樂 102-06-17 12:27

老公於2001年到大陸經商,結果有了小三,現在也有兩個小孩

前陣子因婆婆過世,於6/11出殯,老公居然帶著小三及兩個小孩回來奔喪,並於訃聞中也列示名字,完全不尊重我及小孩,請問我應該如何做?可以爭取合理贍養費及要求離婚

有以下幾點的問題想請教

1.聽說有所謂的時效性,應如何斷定?

2.因對方長期於大陸工作,台灣沒有資產,請問該怎麼爭取合理贍養費

3.因為對方是大陸女子,應如何提供證明告他們通姦?如果出具訃聞可以嗎?或是要求他們驗小朋友DNA證明?

bagel 102-06-17 10:48

請問,我在三年前發現先生有外遇,他及第三者都有承認了,當時也沒証据,只是她們口頭都有承認有關係,但那時我選擇原諒,沒有提告
最近才發現男方在去年跟那個第三者生了一個小孩,請問這樣我還能提告嗎?需驗小孩的DNA我才能提告嗎?若是女方不給驗怎麼辦?
我可以告她們通姦,妨礙家庭還是有其它的名目可以提告
另外,我現在提離婚的話,可以要求膳養費嗎?房子是先生婚前買的,我可以要求房子或是變賣分一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須先確認您自何時起知悉您老公外遇小孩一事,因為本件會有時效之問題,本時效無問題,則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並向對方請求贍養費,也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6-17 13:13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不納入剩餘財產的計算,也不可以要求變賣分一半;但若以婚後財產還房貸,則可以將還房貸的金額納入計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粘先生 102-06-15 14:54

律師您好:

我母親在台中有一間房子(85年蓋的,4層)要賣掉,因為碰到之前父母離婚,關係不好,最近父親打算以之前曾建名義找市政府來拆除(2層),不知如何用相關法規處理,感謝

 

根逸 102-06-15 13:03

我爸3個月前去中國,我媽想要辦離婚該怎麼做呢?
我爸在台灣的時候超愛賭博每2~3個月就會有債主找上們.有次還誇張到欠了400多萬.他1次最少都50萬起跳,我們家靠我跟我哥以及我媽3個人在市場賣雞肉批發生意,1年休不到15天1個月可以賺差不多20萬,但15年來我們省吃簡用只貸款買了一間600多萬的透天厝,房貸還要繳10幾年,因為爸賭博的關係被債主逼去銀行辦房貸二胎,變成1個月除了房貸還要另外多繳3萬元的二胎利息,

15年來從不間斷就算是現在也還有150萬以上的賭債要還,因為票是開我媽媽的名字,要做生意也無法不用支票,我媽明明就很努力的工作但為何會招受到這樣的對待?
買東西都要買便宜的,貴的總不捨得買,我爸衣服一件2~3千的衣服一件一件一直買,從不會為我們母子著想,身上有錢就出去賭,只要待在家裡超過一個禮拜,我媽就開始擔心了不知道這次又了多少錢?

3個月前又搞出200多萬的賭債,然後跟我媽說要去中國我舅舅那裡賣吃的,其實根本就是去躲債,放任我們母子須要一邊辛苦工作一邊被債主騷擾.
後來我爸去中國開自助餐,個性自大我行我素生意根本做不起來,就靠我舅舅開的小工廠每天跟他叫便當,最後被我舅舅發現他帶一個台灣過去的小三去那邊,我媽終於受不了了,15年前她說我們還小不離婚現在我27歲我哥28,他才把過去我們不知道的事全說出來,出發前明明跟他說過是最後的機會,他仍死性不改,沒回頭路了15年的惡夢她想要結束了.
我想問夫妻一方人不在台灣是否可以申請離婚?
該準備什麼資料,子女指證有用嗎?
如果可以時間會辦多久?
如果我爸有簽本票,我們家的房子是我哥名字是否會受到影響?
離婚子女歸誰問題?
我們想快把這件事辦好,因為我爸說生意不好要回來,我媽連續2天都做惡夢,我們想幫我媽趕快脫離那個混帳父親,一切重新開始就我們子女跟媽媽從今以後我永遠沒有爸爸!!

 

102-06-15 11:04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她已明確要我把貸款繳完再賣,每人二分之一)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多萬.   5. 我想儘快解決這問題,我該如何做呢?告"不當得利?還是去確認債權聲請支付命令? 強制執行對方名下二分之一房子持分? 6.希望各位律師給予專業上建議如果可以概估多少訴訟費用(律師費/訴狀費/裁判費用,要打幾庭官司等)我想儘快來處理不想把難題留給下一代人處理. 謝謝! p.s:我住桃園縣中壢市. 
沈恆 (沈律師) 102-06-15 12:04

「確認債權」是不能聲請支付命令的,應該是聲請前妻返還40多萬元的支付命令。但前妻可主張扣除搬離後您使用其持分1/2的不當得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06-15 13: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確認債權」是不能聲請支付命令的,應該是聲請前妻返還40多萬元的支付命令。但前妻可主張扣除搬離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回答,不當得利部分這點我會注意的,我沒有把房子拿出去租只有自己家人使用...

我真的很渴望有律師可以幫忙看看有根治這問題方法(合法程序),

我想台灣像我這樣案例應該有解決方式....感謝律師抽空回覆專業見解!

南柯一夢 102-06-14 05:13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1.如果前妻有詐欺情事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將來民事請求返還金錢 2.離婚兩年 原則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超過時效 可以拒絕給付
Milly 102-06-13 11:18

律師們您好:

想請問一下夫妻雙方已協議離婚,條件,也已完成了所有程序,不知是否可以在未來更改扶養權或其他條件?還是只能維持原本以談妥的條件呢?感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未盡對於小孩子的保護教養義務,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離婚後還是可以對於小孩監護權及探視方法等

提出聲請改定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想定策略才比較有機會

jerry 102-06-11 20:31

老婆是台灣人~目前人在國外~短時間內不會回來~

所以我想請問一定要她本人回來辦理嗎?

是否可以將離婚協議書寄去國外給她~她簽一簽再請她父母代理!

 您好:依我國民法之規定,離婚[登記]必須兩位當事人[本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才能辦理喔!!

如果她沒有辦法回來辦理

那就只好在台灣起訴,請求法院判判准離婚

羅羅亞 102-06-11 20:07

律師您好!請問:我的弟妹的公司最近幾天因經營及財務問題,董事長無預警出境留下公司銀行債務包括地下錢莊欠款.公司總共有3位董事及1位監察人分別持股為董事長(落跑的人)-178萬股,我弟妹31萬股,另一位董事1.1萬股,監察人30萬股.因為董事長為我弟妹的堂姐,且弟妹也在該公司任職財務方面職位,公司也有向銀行借款.更糟糕的是也向地下錢莊以公司名義借錢並且我弟妹也幫忙背書了近700萬.現在負責人跑了留下我弟妹及其他2位股東(其中一位持股1.1萬股的還是負責人親弟弟).現在我弟妹月底即將生產!現在不知所措!擔心害怕的要死.一直想尋短!因為我們都是受薪階級生活普通無力幫忙!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弟妹在公司部份需負擔什麼責任?另外地下錢莊部份是我們最擔心的!一個孕婦是經不起的!更何況我弟妹也是受害者.錢都給負責人給花掉了.她只是因為是自己堂姐且為同公司董事而幫忙在地下錢莊本票背書!請問在地下錢莊部份我弟妹背書要還錢嗎?如果要的話可以跟他們商量就我們可以負擔的部份我們有誠意解決!如果不行時當地下錢莊找上門時我們該如何自保!或該向誰或政府機關求救(居住地為高雄)!因為此事發生時我們考量到我弟妹除了快臨盆外還有1個2歲多小孩,所以她就跟我弟辦理離婚.想至少還有1人可以不用受到牽連來撫養小孩!請問這樣可以嗎?

跪求各位律師大人幫忙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權人仍得向其請求,當然最終應負責者,為公司之負責人,若地下錢莊借此討債,若有不理性之行為,則您們也只能報警處理,以求自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羅羅亞 102-06-12 20: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 ... (恕刪)

 謝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再請問您:因為禮拜一我的和弟妹以辦理離婚.將來地下錢莊如果找不到負責人及我弟妹時.轉向找我弟要債且手段讓人困擾時.如果報警處理的話我弟在法律上要負擔什麼責任嗎?因為他必須要扶養2個幼子!還有公司方面的債務我弟有責任嗎?畢竟他們已經離婚!再次打擾您寶貴時間!謝謝您!

阿瑞 102-06-11 16:01

請問律師 我的養父和我媽在離婚後都沒有給我媽照顧我的費用 我一直都是我養母在照顧我 我長大後要怎麼做才不用扶養我的養父和解除領養關西?

iris 102-06-11 13:59

兩願離婚已經登記完成,但對於扶養費有疑慮。

監護權歸男方,女方探視權週五晚上接回家到週一早上帶回去

女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6000

問題是,小孩每個月將近一半時間是女方照顧,當然期間所有費用女方負責,那女方每個月還要給男方6000,這樣實在太不合理了,如果再次協議扶養費,可否寫扶養費用由雙方各自照顧孩子的時候自行支出,教育費則一人一半?這樣的協議雙方都簽名蓋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4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兩願離婚已經登記完成,但對於扶養費有疑慮。

監護權歸男方,女方探視權週五晚上接 ... (恕刪)

協議成立均有效力。

如您不放心,可以委託律師代撰協議書。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0 22:41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要不然就是當面同意事後反悔....(明確耍賴行為)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萬.   5.如果有律師願意陳接此案,本人願意將此債權當作最終判決勝訴報酬,, 另外此報酬包含法院裁判費,律師費,書狀費用等,也就是說如果打輸那就沒有任何報酬,最終判決贏了就以此債權當作報酬. (我只知道目前...前妻財產只有此房屋二分之一)    以上皆屬事實,如果有意願律師請留言,最好桃園地區職業律師,因為比較近方便前往與溝通. (我住中壢附近)   如果各位律師有其他專業上建議與說明也請指導說明,我想儘快解決這位題, 不想把這問題與難題再留給其他人來解決,造成困擾與麻煩!    感謝!

 

 

蚊子 102-06-10 20:44

我想問一個是我目確懷孕,但似是16歲之的,可我現16了,我可不告嗎?我家有權介嗎?

另一個是我男友他之也使我懷孕,可我家不和解,但之因快國畢業我以為自己16了,所以發生,但我們想結婚,卡在我家不答應,而他現在因為我家告他,所有一年有期,可我和他很愛對方,有律師說有一個74條可以使用看看,請問上訴書可以怎麼寫?或者我單獨和他和解行嗎?

他35現在,也有兩個小孩,但是他早離婚了,這可能可以求法官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緩刑嗎?而且他這四年交往,他都很照顧我,而我家的不正常,是否也可以拿來求法官?我到底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男方已滿十八歲,因此本件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您跟對方私下和解就可以終結本件案件;本件既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建議男方應儘速攜帶判決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上訴策略,並且務必注意遵守上訴期間,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南柯一夢 102-06-10 18:17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已罹於時效,不能再請求,至於離婚前之外遇,也可能已罹於時效,要再提告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ill 102-06-10 12:19

律師你好,

我和先生本來協議離婚,但他又反悔不肯,說要等小孩大一點才肯簽字,另外也同意這段時間各過各的,彼此不甘涉對方交友,口說無憑,若是另外與他擬好一份協議書,內容載明我與他協定至孩子年滿?歲,雙方即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這段時間孩子共同照護,並不得限制對方交友。這樣的協議書有效力嗎?將來若是我真各自交友了,他可以去告我嗎?還是我可以拿這份作為他同意的證據呢?謝謝律師的解答

 

離婚協議書不能預立 所以這份協議書作用不大 不過如果一方因為這樣另外交男女朋友 對方應該是有縱容的意思 將來是否可以提告通姦 可能有疑問

jill 102-06-10 13:3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離婚協議書不能預立 所以這份協議書作用不大 不過如果一方因為這樣另外交男女朋友 對方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解答,若是用錄音的方式呢?會不會比白紙黑字來的有效力。

我主要就是擔心,口頭上他這樣說同意各自交友,到時卻又反告我,

謝謝律師

錄音跟書面可以同時進行 應該沒有互相排斥

iris 102-06-10 10:38

請問已經完成離婚登記後,覺得財產分配不公,經過協商兩方願意重新分配,可在協議書上更正後雙方簽名嗎?或是要寫切結書

如果雙方同意重新分配 只要協議書載明清楚就可以 建議重新擬協議書 盡量不要塗改先前協議

iris 102-06-10 12:4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雙方同意重新分配 只要協議書載明清楚就可以 建議重新擬協議書 盡量不要塗改先前協議<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所以就算已經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還是可以重新擬協議書並簽名嗎?

1.離婚的部分可能沒辦法 主張協議離婚無效 要透過法院訴請確認無效 2.但單純就財產部分 從新協議 法律則沒有禁止

iris 102-06-11 11:5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離婚的部分可能沒辦法 主張協議離婚無效 要透過法院訴請確認無效 2.但單純就財產部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熱心回答,另外還想請教,小孩監護權雖歸男方,但是協議中女方探視權是每周五晚到周一早,也就是每個月有將近一半時間孩子由女方照顧,當然照顧期間費用都是女方支出,但是每個月還要另外給男方扶養費,感覺太不公平,請問可否協議扶養費由雙方照顧小孩時各自支付,教育費才是一人一半?

Welson 102-06-09 01:34

沒有母親 父親在國外工作  長期沒有見面

孩子最小為 高一 其上有4個姊姊年齡分別為 32 31 30 29

大姊 離婚 育有一子

二姐領有殘障手冊與么子及三姐同住

三姐 育有一子 負責 二姐跟么子之生活打理

四姐 長期沒有連路

請問  么子之監護權是否可以轉移至 三姐身上!!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5

 不行,只要父母有一個仍健在且無其他特別因素,法院通常不會改定監護,

要改定也會給長輩不會給兄弟姊妹

李小姐 102-06-08 03:03
請問:因為我跟先生要離婚! 因為他會家暴我跟小孩,可沒傷!以及有吸毒行為 小孩生下後因為我回家做月子,他卻要我回租屋處,我不要他也小孩又罵他雜種 我忍受夠他媽跟他了! 可現在問題出現了!因為他現在該支付我的損害錢要求分期,我答應了要他媽當保證人 以及現在他要求我要去高雄辦離婚代書他要找,可是應該是他該來吧?並不是我 可是他就擺爛著不要就不要,說要離婚的是我之類的話! 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也沒錢可以請律師?我還可以怎麼做? 因為我爸幫我很多忙了,也不想在用他的錢處理, 以及如果我離婚協議書填寫問題 監護權歸我,並男方有吸毒家暴小孩不利行為,因此男方1個月見1次並不過夜,僅限男方1人,並要女方家1人在場。 贍養費為1個月1萬5! 因為他不要支付跟探視! 另外填寫切結書 因男方聲明不探視不付贍養費,以後完全沒任何交及及要求。 並反悔要求探視,一樣支付贍養費,並先前無幾付的一次幾付!無在商量餘地! 並探視問題就跟離婚協議書上一樣! 這樣以後會有什麼問題嗎?還是後悔他可以不用支付贍養費? 以及如果男方都沒任何連絡跟贍養費!多久可以限制他不能在插手或介入小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現階段要達成協議可能會有困難,若無法達成協議,則最後仍需進入訴訟程序,當然若雙方簽了協議書,原則上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對方不履行,則可以請求對方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01

 離婚協議也是要雙方同意才能簽訂,如果對方這樣刁難你,

建議直接提告請求離婚,至於監護權及探視還有贍養費撫養費等問題,一併由法院判決

102-06-07 23:27
您好: 民國90年3月,我買了結婚證書,並請2位朋友簽名,一位是他的朋友,一位是我的同事,然後我和他拿著證書去證記了,沒有拍婚紗、沒有宴客、沒有公開儀式、也沒去公證…就這樣走入與我想像完全不同的世界!而當我提出離婚的要求,他根本不理不采,難道我就只能這樣困一輩子嗎?
查了一些資料,知道在某個時間之前,只登記而無公開儀式或證人婚姻可以訴請無效,於是我去請教了免費咨詢,說我可以申請婚姻無效,但需要舉證,而且是提出申請書時就要舉證。可是我不知道沒發生過的事該如何舉證呢?沒有公開儀式、沒有公證、…請教教我該如何舉證?
我曾想過找那2位朋友做證,但若他們不願被打擾而不希望出庭做證怎麼辦?他們幫忙在結婚證書上簽名,但只有我們2人拿著結婚證書去登記,會不會讓他們害怕覺得像是偽造文書
我還想過,如果我用Line跟他們聊天,聊當年請他們幫忙簽名的事,也聊沒有公開儀式、公開宴客的事…這樣的文字畫面,能當舉證嗎?
我更想過,如果我打電話跟他們聊這件事,而我錄音,這樣能當舉證嗎?可是我又不想這樣側錄與朋友的電話內容…好矛盾!
請知道的人幫幫我好嗎?謝謝!謝謝!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8 08:15

本所可以幫您處理這個案件,請速與本所聯絡。舉證的問題屆時律師會幫你釐清,請電0939151259王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家人是否願意出庭作證?一般而言,結婚宴客勢必會邀請家人參加,另外,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檢視本件除了有婚姻無效之可能以外,尚可檢視本件婚姻是否還有其他可以主張的權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單眼皮 102-06-07 21:29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如果有機會告贏的話 我需要怎麼做 費用怎麼算 需要委任律師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2

 你太太弟弟的對話都是在家裡所做,應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建議提告主張侵權行為,給對方一個教訓即可,對方就不敢在你小孩面前亂講話

roy 102-06-07 21:10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蜜豆 102-06-07 01:44

請幫幫我..

我的老公一直逼我離婚
他不讓我跟三個月大的女兒回去同住,
我要是硬是要跟他回去,
他就威脅我叫我不要挑戰他的耐性。

身上已無生活費
前幾天我傳簡訊給我的老公跟他說請他匯1萬塊給我和孩子生活,
請他買孩子的尿布以及濕紙巾等用品,
他竟回我:他沒必要對我的需求做任何回應..!!

後來我的家人看不下去,
帶著我一起去找先生問清楚,
他堅持就是不讓我與他同住,
家人一時氣不過,
把我跟孩子的全部的東西搬回娘家
所以目前我是住在自已媽媽家。
現在我精神壓力好大好大..

煞祿 102-06-07 19:12

 這點我有經驗 我曾經是ㄧ個負心的人

不過我現在反悔了

決定重新做人

這事情我知道妳們比較可憐

你可以寫信給我 我教你方法 絕對可以捍衛你權益

sog@totalbb.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