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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拉 103-01-03 10:00

您好 我想詢問以下這種PO文,我是否可以提出妨害名譽毀謗的告訴,此人已多次在網路做出辱罵的PO文,但這次卻是指名道姓,請問我還需要準備其他更有力的證明嗎?!如果提告我能要求什麼?!判決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呢?!謝謝您撥空為我解決問題

””真搞不懂怎會有女孩這麼沒教養。
 隨便拿著別人的帳號私下刪除別人版上的東西?
 妳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嗎?
這是認識妳之前的事少在那裡幼稚
 別仗著有靠山亂叫囂或私下用不明帳號來威脅人。
 這次妳過來道歉
 XXX小姐””
(XXX為指出我的全名)

此類文章確實有加重誹謗的罪嫌,可連同之前的謾罵文章加上此次文章,列印整理後向警檢提出告訴。若檢察官起訴,可附帶請求名譽權的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ow 103-01-02 18:04

好  我是被害人

想請問最近因為我要開庭了

法官會問些什麼問題

然後我該準備什麼

已確定他們犯行

他也打算和解

然後詐欺案的賠償費用我該怎麼算?

他害我每個月少了3-5萬利潤(因為被凍結遊戲帳號)

我該怎麼去算這個賠償?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應視您實際之損失金額去作做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就您實際損失為求償金額,若其和解條件不合理,亦可拒絕之,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ow 103-01-12 22:50

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是在開庭後嗎

如果他被起訴  大概會被判多久  按照您的經驗?

 

我的利益損失也可以算進去嗎?

感謝

103-01-02 15:11

本人在遊戲中買了物品(遊戲內商店買賣),隔天就被鎖帳號, 去遊戲客服詢問後說:你(也就是本人我)身上有 其他玩家(被盜者)的被盜物品(物品A) 。 然後詢問是什麼物品後, 問遊戲客服人員此物品我是正當取得的 那這樣我的損失遊戲公司會償還嗎?  遊戲客服人員說:不會負責償還損失,請我去跟販賣物品的玩家(賣贓物的)索取賠償。 不過我已經忘了賣我物品的玩家名稱,之後我又詢問遊戲客服可以給我(本人) 遊戲資料嗎? 遊戲客服人員說:因他人的個資問題不能給,此時想說此物品價值幾百塊想說算了 沒那個時間去找回。 之後過了一個禮拜多後帳號開鎖(這幾天打電話詢問 都說只要1~2天內就處理完畢) 上去看之後遊戲客服人員說的物品明明還在,之後我在檢查後是另一樣物品(物品B)被強制收回了(價值幾千塊,此時我產生了懷疑)馬上詢問遊戲客服後跟之前說的物品跟被強制收回的物品不同..遊戲客服還詢問我是什麼物品?我告訴遊戲客服人員是物品B,遊戲客服人員馬上改口說是物品B沒錯。再來我就問它(遊戲客服人員)為什麼物品收回什麼類型的遊戲客服人員會不知道(只要查詢一下不是就知道了嗎?讓我更加懷疑是遊戲客服人員自己到盜取) 之後要求遊戲資料一樣說個資問題不能給。

那請問我怎麼取回我的損失呢?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flyblueway 103-01-01 02:42

職業軍人退伍後因求職被騙走了帳戶存摺跟卡,而且被拿作詐騙工具,往來金額約8萬餘元,

以下是對方跟我接洽的始末:

對方:XXX您好有在人力看到您PO的履歷瞭解到您之前的相關工作經驗我們公司有相對於您合適的職缺兼職也可以做薪水20000-50000工作時間可根據自己的空閒時間來安排有意詳談 請留Line  ID 或加我即時通 
我:請問貴公司是從事怎樣的產業?有無網頁可供瀏覽??
對方:我先給你介紹一下工作性質我們是做線上投注站的我們是做總代,全台不同區域會員很多每ㄍ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比較大所以要兌匯ㄌ帳戶不夠用 現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 期領2000一個人最多只能配合4本就是48000第一次配合第一期的薪水可以先給你
我:所以目前就是缺人頭囉?那帳戶是要新申請的嗎?說真的,有無風險,網站是架設在國外嗎?自己其它資產會不會被凍結,會不會被警方通緝
對方:這你都可以放心哦我們都是合規經營的我們不是要人頭或是其他的如果我們要人頭的話 都可以直接找人買就可以了 不用這麼麻煩還要匯薪水給你的因為目前我們公司調整一個賬戶只對一個會員做賬目 我們才會需要找人配合賬戶的你賬戶寄過來只是放我們公司財務做出入賬而已哦這你賬戶是不會有任何影響的等你不配合了 提前跟我講一下 我們就都退還給你了
我們是不限定什?銀行銀行郵局 都可以的 不一定要新辦的只要有存簿跟提款卡 可以正常使用的賬戶都可以配合的你的i薪水是看你提供賬戶的個數來算的配合為5天一期一個賬戶一期是2000  4個是8000你薪水也是每隔5天領一次的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這是我 LINE  ID  XXXXXXX你可以加我LINE  聯絡比較方便哦
我:所以說,只要準備簿子跟提款卡,再把你們要匯入的帳號給你們就行囉?還需要其它資料嗎?那簿子裡面的金額應該要先清空吧!另外能不能問一下公司名稱或是那個投注站,網址能給我看一下嗎?不是會員應該也可以瀏覽吧!?
對方:配合就是把你要提供賬戶的存簿跟提款卡寄過來我們公司 我們收到后確認可以正常使用 第一期薪水就可以先給你了只是你的空賬戶 不用裡面有錢的你賬戶裡面有點零錢沒關係 我們退還給你還是那個數我晚點都會教你怎麼寄的 你只要把你要配合賬戶的存簿跟提款卡寄過來就可以了
http://www.1688th.com/suncity-games-0000.html我們公司是太陽城線上娛樂
我:那請問需不需要簽約或甚麼的啊?還是有甚麼工作證明或其他的?不然總感覺把簿子跟卡直接寄給別人好像還蠻呆的!!
對方:配合一個月后 如果你還有要配合 我們就需要跟你簽約哦這你都可以放心 你賬戶寄過來 5天后存簿我們就可以先退還給你了你到時都可以隨時刷出來查看你賬戶情況的還要我們薪水也都是先給你的你如果沒收到薪水還是怎樣的話 你也都可以直接掛失你賬戶的這樣我們拿你賬戶也是都沒有用的 對你也是沒有任何損失的我們也都希望能夠長期配合的
我:那如果東西都準備好了,接下來怎麼做
對方:我等下會教你怎麼寄的那你有哪幾個賬戶可以配合的呢都是什?銀行的呢還有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用你看一下你要匯薪水賬號多少  戶名  還要你的聯絡電話我先給你做個存檔
我:目前可以先堤供XX銀行及XX銀行的,另外2個要等之後再看看了,卡還在申請中
對方:那你薪水要匯到其他的哪個賬戶呢你要自己留一個賬戶領薪水用你看一下賬號多少 還有你的聯絡電話  我先給你做個存檔
我:我的薪水就麻煩匯到XX銀行,賬戶XXXXXX,聯絡電話XXXXXX
對方:恩 你看一下你是什?分行哦我現在教你怎麼寄你先找件舊衣服把你XX 跟XX的存簿跟提款卡包好再找個袋子包起來 拿到你附近的全家跟櫃檯講要寄店到店你是寄到XX店   收件人寫 XXX收 電話XXXXXXX  所寄物品 品名寫衣服就可以了因為你寄的也是貴重物品  這樣寫比較好你寄好了 櫃檯會給你一張單子單子你拍下來傳給我就可以的
我:存摺跟卡我都寄了喔!對了,我XX的分行是XX分行,不過轉帳的話應該沒差吧!附件是店員給的單子
對方:恩恩 OK你下禮拜其他2個可以再補寄的到時薪水給你用好了 我也都會提前通知你的

 

我在收到銀行通知帳戶有問題時就去警局報案,那時我帳戶還未成為警示帳戶,警察查一下只說有一提報但未成為警示帳戶,然後就沒有任何消息,直到過了5天才收到銀行掛號說成為警示帳戶,名下其他帳戶都被凍結了!!
我想我的案件應該會該會成為詐欺幫助犯(我猜的), 除了誠心懺悔外,還有沒有其他甚麼方法可以減輕罪刑?
P.S另外我名下帳戶哪時可以解凍,期間如果上班的公司要轉帳薪資的話,不就無法把薪水轉過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會被列為詐欺幫助犯之被告,後續可能會接獲警局或地檢署通知要求您前往接受偵訊,建議您於前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罪,您必須尼初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mmer 103-01-29 22:21

你的狀況跟我一模一樣

我們可能是遇上同一個詐騙集團

請問已進行到哪

summer 103-01-30 10:18

不知道你能不能公布對方的電話

和地址和姓名因為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雖然這些可能是假的

還有他叫你寄的地方是不是附近有貨運公司可以用google地圖查察一下

小白 103-03-16 01:01
回覆 summer 的發言內容:

是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306號 陳明偉收 電話0980729645 嗎? 

flyblueway 103-03-16 01:51

我的案子在過完年後已經被警察請去做筆錄了!!!

然後到現在就都還沒有下文~~

對方一開始是叫我用全家店到店送~~後來我想釣他出來但就是死不肯

然後叫我寄黑貓到一個地址~~查了一下結果是黑貓的營業

所以就沒寄了

不知道還會拖多久~~警方說還有幾個電話號碼要查!!不知道會牽拖出多少跟我一樣的受害人

真正的嫌犯卻逍遙法外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1 14:48

 我跟flyblueway summer 遇到完全一樣的詐騙集團,

連收件地址都是一樣(黑貓宅急便三民營業所)。

兩位方便私下留下聯絡方式嗎?

我們可以彼此交流。

謝謝。

104-05-30 07:04

版大  那請問你最後有被判刑嗎  因為我也是被騙帳戶了  同個人  準備要第2次去法院

flyblueway 104-05-30 09:04

我的部分因為已經跟被害人和解,也就是把被害人被騙的金額賠給對方,所以最後被判三個月緩刑兩年,然後過了一年後又有第二個被害人跑出來提告,只是刑事部分因為已經被判過,所以也只跟對方和解就結案了

104-05-31 22:22

我們台灣真的越來越糟糕了  我看未來台灣可能會比東南亞那些國家還差

我們這些不小心把帳戶給了歹徒  當然前提下誰會知道對方是不是要犯罪?

糊塗給了帳戶卻變成了幫助詐欺  那真的犯詐欺罪的人也判不重

現在的人動不動喜歡告  先不選擇溝通  告就對了  也造就了律師是高薪很好的職業

Y. M-H 104-06-27 09:14
回覆 flyblueway 的發言內容:

大大  還有歹徒的ID嗎  我想應該是同個人  是否可提供給我當證據

堉紘 104-09-14 01:41

大家好 我跟大家遇到一樣的事情...被騙去帳戶從事不法,

想請問大家和解的金額大概多少? 還有被判的刑責,

如果是緩刑還會被關嗎?

受害的都是我們這老百姓...

請各位大大指導一下小弟該怎麼應戰...我21號要去做筆錄了...

FB:顧堉紘 LINE:1311qwe

阿仁 102-12-31 12:07

各位先進好!我只是個公立學校的菜鳥網管,有個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本校校長有訂閱商業週刊、天下雜誌。但他要求學校職員每週都必須將週刊內容掃描成電子檔(圖檔)供他使用。日前,他還要求我要將以掃描之週刊內容電子檔置於學校網頁供學校教師觀閱,我當下以有違法之疑慮而擱下未做。

但昨天校長又以行政命令再度要求限期將掃描之週刊內容電子檔置於學校網頁供學校教師觀閱及用於教學(需有帳號及密碼才可進入下載觀看),不然以考核方式懲處,還說他請教過法律顧問此作法不違法

我真的很納悶,這真的不違法嗎??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也不熟法律規定,上級交辦且以考核威脅我就範,我該怎麼辦?

希望這裡的法律專家們能清楚地告訴我:

1.「將掃描之週刊內容電子檔,置於學校網頁供學校教師觀閱」是否違法

2.設了帳號密碼是否也算違法

3.學校職員奉校長令掃描週刊是否也有觸法呢?(這是幫該名職員問的,因為他也很無奈)

謝謝各位撥冗回覆,謝謝您!

無助的菜鳥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同法第47條第3項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是此,若符合上述2法條之規定,似無相關違法之疑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仁 102-12-31 13: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撥冗解答。

但我還是有點疑惑。您說的「合理範圍內」是指什麼?整本週刊(不含雜誌內廣告)掃描成電子檔後供他人使用,算合理範圍嗎?

「為教育之目的」又該如何界定?商業週刊、天下雜誌裡的確有部分是講教育,但又不是全部,整本上傳如果沒違法,只買一本書,然後再分享給全世界的學校也不違法囉?

抱歉又再問您延伸的問題,因為實在跟認知差很多,需要麻煩您指點指點,再次謝謝能撥冗回覆!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12

 你這個應該已經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了,校長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建議把相關簽呈保留一份影本,以防萬一校長事後不認帳,換你承擔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理範圍與教育目的,此為法條之用語,需要靠適用法條的人來解釋,可以解釋的很寬,也可以很嚴。視情形因人而異,畢竟每個法院的審判標準,都沒有一定。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aye 102-12-29 23:14
要告人防害電腦需要什麼證據? 是登入我信箱看我存檔,是我和他的對話app檔,然後他下載了,當時是我給他帳號密碼的,現在我不想承認是我給的,我其實也沒證據證明,只是檔案名稱看的出是由我手機存檔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當時有給予對方帳號密碼,併有授權使用的意思,除非對方另外涉及不法行為,否則建議您不要任意提告,避免日後遭訴追誣告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授權,則似無違法問題,除非對方無您授權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易 102-12-29 17:53

銀行帳號詐騙集團冒用,被害人是要買線上虛擬遊戲的虛寶,被害人筆碌寫到:詐騙集團給他一組銀行帳號雖他沒有轉成功,最後他是被騙去繳8591的條碼代碼之類的東西,被害人認定這組銀行帳號詐騙集團的,所以向警示提出要先凍結,所以我們的銀行帳戶遭凍結為詐騙警示戶,於是我們到警局說明過了,警方調查後認為我們確實與被害人無關並非詐騙集團,所以也準備幫我們解凍,今天我們想問的是,我們如何向詐騙集團請求侵權賠償呢?因我們也不知這件案件現在調查的如何,也不知警察他們有沒有找到詐騙集團,請問我們是要在什麼時間點去提告較恰當,還有程序流程大概是怎麼樣?

 詐騙集團的人已經抓到了嗎? 要求償的話,要先避免對方脫產,所以要先做假扣押,再以民事程序來求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易 102-12-29 19:48

 我不知道詐騙的人有沒有抓到了,因我不是被騙的人,警察抓到應該也不會跟我們說,我們是無故銀行帳戶整個被凍結,我們是在還沒有抓到詐騙集團時就要先去報案假扣押嗎?還是等抓到再去呢?但又怕不知道警察什麼時候抓到,我們現在該做的是什麼呢?

可試著向警察詢問詐騙主嫌姓名,假扣押是向法院聲請聲請前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追討

阿易 102-12-30 10:52

 謝謝黃律師,那我們知道怎麼做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待檢方偵查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易 102-12-28 06:42

人:我們(簡稱甲方)是在某款線上遊戲(以下會簡稱A線上遊戲)上做虛擬寶物交易的商家,經營近2年的時間,乙方是在玩其他線上遊戲(以下會簡稱B線上遊戲)被詐騙數萬元
事:我們的銀行帳戶遭凍結成為詐騙警示帳戶 (銀行帳號屬於個人戶,非公司戶)

事情經過描述:乙方於12/14遭詐騙集團詐騙數萬元,詐騙集團與乙方以電話通訊的方式要進行B線上遊戲的虛寶交易,此詐騙集團要他先把錢轉到一個銀行戶頭(不知為何詐騙集團會給了乙方我們的銀行帳號),乙方本要去轉帳的,但因某些原因所以交易失敗了並無轉帳成功,此時詐騙集團向乙方說,你可以用現金去超商繳費一些8591虛寶交易的條碼代碼之類的東西(此條碼代碼是詐騙集團給乙方的),當然乙方繳錢了手頭上有單據但卻沒有拿到他在B線上遊戲虛擬寶物,所以乙方於12/25日就去報案遭詐騙,並把單據、電話、還有銀行帳號提供給警方。實際那銀行帳號是我們甲方的並非詐騙集團所擁有的人頭戶。

我們於次日12/26日馬上帶著我們銀行戶頭的交易明細還有與我們交易過的一些客戶資料(近千筆客資)去警局說明,經警方的偵查隊調查查證後也認定我們甲方並非那詐騙集團,我們也是受害者,所以也在報告書上寫誤設甲方銀行帳戶為警示戶,準備先開始跑流程讓我們的銀行帳戶解開凍結戶(但需要數個工作天)。我們平常銀行交易情形:數十萬元/每日 購買我們的虛寶,交易筆數近百筆/日,但因為此事件,現金流也嚴重出問題,商譽更是受損,因為消費者要轉帳過來時會顯示我們的戶頭是問題帳戶,甚至同家銀行轉帳時會顯示:詐騙警示帳戶,所以均會轉帳失敗,我們今日是從事線上虛擬寶物交易,所以信譽是非常重要的,今天人家有疑慮就不敢先轉帳過來購買商品了,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此事件我們銀行帳戶平白無故的遭凍結,我們的商譽還有營收均受損,像這種情形我們有辦法向乙方或詐騙集團求償或告他們污告嗎?還有此事件我們以後有辦法預防防範嗎?不要再這樣平白無故中槍,有勞各位律師們抽空幫們解答一下,謝謝~

可向詐騙集團請求侵權賠償,但對乙方的話,就不容易成立,因為他是確實是因詐騙集團告知匯到你們的帳戶,很難說他有過失侵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易 102-12-28 12:11

 這案件我們也不知後續他們警方處理的怎麼樣,若警方沒有找出那詐騙集團的人,我們不就完全沒辦法做什麼了~@@,今天乙方只重詐騙電話中說的一組銀行帳號,若乙方是聽錯的,又或則是他轉述給警方是說錯的呢?因為乙方完全沒有任何交易轉帳的記碌、乙方也無法證明詐騙集團給他的是確定我們這組銀行帳號,因詐騙集團並不是傳簡訊或在B遊戲中有留下文字訊息跟他說要轉帳這組銀行帳號,完全只是電話中聽取的,且他是12/14被騙,他到12/25號才去報案,這過程中有10來天的時間,他完全不會記錯嗎?我們就只能這樣白白挨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亦為被害人,向被害人請求似有困難,應向加害人請求賠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aye 102-12-28 01:53
請問防害家庭案,我是被告,對方擁有我當初存於電腦的app對話紀錄檔,是我和他的對話,並做為佐證,當時是我自己給他我信箱帳號密碼進入信箱看,後來他存檔再電腦裡,現在他拿出來當告我的佐證,請問我可以不承認是我同意他到我的信箱讀取的嗎?如果這樣那這對話檔還可以當佐證嗎? 這樣我可以反告他防害電腦嗎?我沒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是到我信箱存的,只是對話檔名稱看的出來是我的原始檔,不是他的。

帳號密碼的使用與檔案的取得是否經過您的同意,可能會各說各話,但不妨主張其未經同意取得檔案。另外建議針對對話內容進行訴訟上的防禦。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似應請求對方提出您同意之證據,否則似有妨礙電腦之疑義,可對其提起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aye 102-12-26 20:50
當初經對方同意給了我帳號密碼進入信箱看檔案,是我本人和對方的對話紀錄檔,我先存於電腦後打開看,後來此檔案內容成了指證對方的證據,在庭中對方否認檔案內容,並質疑造假。現法官要此檔案的源始檔辨真假,請問是用什麼方式分辨真假? 而當初這檔案是我經對方同意進入他信箱存取,會查出這檔案是對方的存檔而不是我的嗎?對方有可能?我沒經他同意進入他信箱嗎?若他針對這點那這樣檔案內容還有證據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探究該檔案是否經過刪修,恐有困難,且倘若您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據是法官相信你是合法取得,則法院恐不會採信。

2、又您與對方的對話,除非您有刪除,否則應該以您保存的那一份為主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已就該證據爭執為對方同意,並提出對方同意之可能相關有利證據加以佐證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朱育德 102-12-26 16:57

本人手上有一件他人冒用本人A網站使用七~八年的帳號,在B網站冒充本人招搖撞騙的案子要處理。

 

但本件內容曾先提告過加重誹謗,卻在地檢署未加詳查下貿然予以不起訴處分,導致現在要提告偽造文書有些困難。

 

不知是否有律師處理過讓『不起訴的案件重新檢視誤判的證據,得到重新起訴機會』的案件?

 

可先將不起訴處分書和再議駁回處分書mail過來看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提告之罪名,似有疑義,本件應仍有妨礙電腦使用之問題,且是否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禁止再起訴之適用,也應先確認,才能避免又被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朱育德 102-12-26 19: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提告之罪名,似有疑義,本件應 ... (恕刪)

因為對方是在不同的網站B上,冒用跟我網站A一樣的帳號名稱,散發惡意的謠言造成他人誤認,而非同個網站上本人的帳號被他盜用

所以當初是提告加重誹謗

法律小學生 102-12-28 12:25

   大大你好 :有關你想要就不起訴的案件,重新處理讓他被起訴

                   本人有親自處理的經驗,你可以來信

                    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不起訴處分不服,您應對該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並注意七日之限制。若對再議決定不服,應對該再議聲請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2-12-26 00:26
律師您好:若債務人有提供存款帳號本人也匯款了多次,因現在有債務糾紛,對方確稱未經過本人同意向銀行確認帳號及戶名,這樣有違返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及第20條第1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無違反,會有舉證之問題,若您已使用多次,且期間也不短,對方是否知情等,均可以做為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無違反,需視證據與事實之關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33

我於今年八月底至九月初約二星期裡,因利用了某線上手機遊戲的漏洞賺取了88萬餘元。後因遊戲公司開始管制利用漏洞所產生的虛擬物品與帳號,所以又陸續的退款給當初消費的買家們約33萬餘元。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並已於前日前往當地調查局做完筆錄。我有在筆錄裡坦承犯行,且極力配合調查,也願意將扣除退款餘下的56萬餘元繳回至遊戲公司。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案件是否有辦法與遊戲公司庭外和解後徹告?另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對我要求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償還,那案件是否一定會被判刑確立?

因本人掛有自己經營的五金行負責人,所以一直無申請中低收入戶,更無法在第一時間裡委任律師前來協助。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我若無委任律師,是否還能機會與遊戲公司談和解

另外,在現有的情況下,若遊戲公司提出巨額求償,我是否只能等判刑確定後再等遊戲公司的民事求償了?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和解再加上其他法定量刑事由的話,比較能成功爭取輕判及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徹底 102-12-25 21: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 ... (恕刪)

謝謝黃律師的快速回復,認罪是因自己自知理虧。所以,當下也只想著極力配合偵辦,看是否能獲取輕判的機會。但因目前仍處於移交地檢署中,所以我也尚未能與遊戲公司碰面或協談。不知是否該由我主動與遊戲公司直接接洽,並商討和解事宜?還是說,需等到移交地檢署並開偵查庭後才進行和解

因目前尚無多餘經費可委任律師,多有煩擾還請見諒。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至偵查庭時再向檢察官表示和解之意,並請檢察官移付調解,庭外私自和解並不建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以求輕判。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1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八月底至九月初約星期時間裡,利用了某手機遊戲的漏洞在網路上獲利了近88萬元。後因該遊戲開始管制來我這消費過的買家帳號,所以陸續的退款約33萬餘元給帳號被管制的買家。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而我因是中低收入戶(無法申請證明,因有開家小店,且為負責人)。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徹告?請問,是會在何時可開始進行和解?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向我提出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負擔的話,是否能有其他方式將賠償降到最低?

因在筆錄裡已註明會將所有不法所得繳回至遊戲公司,所以實在無法負擔多餘的賠償律師委任。特來此求惑,還請律師們能提供我目前該怎將賠償降到最低。

Kro 102-12-23 21:25

你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我近日收到我因為LINE使用跟人一樣的ID後,他去報警說,我盜用他的帳號。但是我並不知道他的帳號,只因為ID剛好一樣所以我就犯法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純屬巧合而未有盜用帳號之行為,則尚未構成妨礙電腦使用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沒有使用他人帳號密碼登入,是不構成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使用他人之密碼登入,即不構成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22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4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到案說明時表明您亦被騙之立場,並提供相關證據。且亦至台北地檢署對對方提告之。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21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可以至台北警局報案遭他人利用的事實,表達欲追訴的意思,但本件重點應是在台中進行防禦,畢竟其他被害人的告訴地點為台中,於前往台中說明時可將您說的完整對話紀錄、手機、IP一併交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19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由台中市警察局受理偵辦,則您現階段最重要的是整理相關資料於製作筆錄時說明清楚,但本件警察仍會以詐欺案移送給檢察官偵辦,所以現在再去報案無濟於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1 14:11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還有IP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要往沒有幫助故意來辯護,但實務上不算簡單,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牽涉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明您不具有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1 12:47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還有IP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1.等同於你把帳戶提供他人使用賺取相當報酬或工資 應該是涉及幫助詐欺案件 2.主要看你當時提供帳戶時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或是未必故意 因為你應該是有約定一定報酬 所以實務上要完全沒有事情 可能機會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之問題,您必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便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enson 102-12-21 00:18

事情的發生經過如下

先前於拍賣網站上見到賣家所po的二手3C用品,我利用該賣家於商品資料中留下Line的聯絡id連絡上賣家,並與賣家取得共識,以八千元成立交易,但未於該賣場之中下標(已與賣家協調過),匯款後(12/18)賣家承諾當日寄出商品,並且約於隔日(12/19)即可收到該商品,但於19號當日晚上利用line告知該賣家尚未收到商品,並未得到該賣家回覆,20號時也多次傳送訊息告知該賣家尚未收到商品,但該賣家完全無回覆跡象,但先前訊息中詢問賣家連絡電話時賣家沒有提供聯絡電話,故無法藉由電話或是其他方式聯繫到該賣家。

目前手邊有的資料有:Line上的訊息 / 該賣家於露天拍賣所登錄的商品頁面節圖(該網站已失聯) / 賣家提供的郵局匯款帳號以及戶名 / 郵局臨櫃匯款收據。

請問若該賣家持續不回應我的訊息,我該採取甚麼方式以保障我的權利?

匯款後失聯,未下標拍賣頁面失效,沒有提供電話均涉嫌詐欺行為,請利用手上的資料逕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詐欺取財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交易及聯絡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哼哼 102-12-20 22:57
可以請問一下 我是在一個交易網8x91 跟玩家進行買賣 但時間到了但賣家沒有達成 但賣家有提出補償 但事後 一個月避不回應 直到 請8x91封鎖他 買賣帳號 連絡他 賠償 但他在簡訊中 提到 遊戲代打 並不合法 然後威脅說 如果要賠償 就要直接請官方 封鎖帳號 然後拒絕賠償 說 要報警要告隨便 那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24 12:40
請問您所謂的買賣是指買賣遊戲帳號?還是您付他錢請他幫你代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貝貝 102-12-19 11:50

你好:
我想請問去年10月接到一通遠傳打來要我續約的電話,還要寄手機目錄給我,想說續約時間到了該續約了,請我回寄證明文件,收到目錄沒多久,遠傳打來詢問我要哪隻手機,我身邊沒帶到目錄,回了還沒決定,遠傳說先寄過來卡片什麼的,我就回說不行,因為我工作的關係時常不在家,遠傳說沒關係如果收到不滿意,任意時間可以退,結果竟然寄了一張新卡跟一隻只有照相功能的手機(非智慧型)綁約三年,我就跟遠傳說我是續約不是辦新門號,遠傳就對我說已經辦了沒辦法退,如果退的話要付違約金,讓我嚇到,我反映我舊門號很重要,怕朋友聯絡不上我,遠傳說幫我辦免繳留號,變成我有兩支門號了,我新門號因為不能退,都沒有在使用,被逼著每個月繳月租,今年11月跟朋友聊天講到門號的事情才發現我被騙了,我可以取消的,但是他不讓我取消,告訴我要違約金嚇我,我有打電話去遠傳客服反應,結果一個主管說要處理一直拖到現在,終於主管打電話給我說AB兩條路給我走,A是繼續使用,或將門號轉移給朋友,B解約,他幫我打折違約金6000元打到4000元,我不願意,就說在幫我處理,就都沒打來了,後來遠傳直銷中心私下打電話給我說要賠償手機費用1500,跟我要帳號要轉帳給我,我是辦0元手機怎麼會有1500元手機費用?我打去遠傳客服查詢我的合約,竟發現A門號是續約舊門號,B門號是新辦門號除了綁約三年之外竟然被預繳1500元,是誰幫我預繳1500?我並沒有使用預繳方案,這讓我很驚嚇,請問這個狀況我還可以解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遠傳表示新門號契約效力似有爭議,若遠傳不願與您解決,您似可到各縣市之消保官消基會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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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信中 102-12-19 00:05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能做的就是先留存您先前跟對方的對話資料,以利證明您也是被騙,本件警方仍會先詐欺罪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會再另行開庭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縣在您應先保留相關所有之通話紀錄,以作為您亦為受害者之相關證據,避免您涉嫌幫助詐欺罪之可能,以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要從你有沒有補助別人詐欺的犯意來辯護,只是實務上要被接受,有很大的難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珮兒 102-12-18 02:25

我在網路上的朋友有給我它遊戲的帳號密碼,因為我貪心,所以就拿它遊戲裡的一些寶物,結果被他知道,他去報案,後來我東西也歸還他了,雙方也和解了,他說他會去消案,那請問...這樣我還會有事嗎 ?? ((我今年17歲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1:55

 竊盜罪是公訴罪,恐怕無法消案,不過既然和解,檢察官應會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雖已提出告訴,但您以與對方和解,應會受到緩起訴處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琉璃 102-12-16 14:30
我想詳細的說一下 我前陣子在奇集集找工作網路拍賣小幫手 他說要金融卡來認證安心賣家 然後有用line跟他聯絡他說的東西都很像真的 而且他說要先認證 認證成功會先給我兩千元 他好像認證完也真的有給我兩千 我就信以為真了 聊天資料我也有留下來 過一個禮拜銀行通知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 之後我又開了另一個新的信箱帳號詐騙集團聯絡 他也是用一樣的方法在騙人 新信箱帳號跟他聯絡的資料也有留下來 還有他在網路上還有在徵人訊息也有留下來 星期五被傳喚到警察局 問話問完後這些東西說要送到地檢 包括的聊天的記錄還詐騙集團徵人的資訊 我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我也是被騙的嗎? 這樣還會被判刑嗎? 我現在真的很擔心 很怕以後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能會被認定為幫助詐欺犯,但由於您均有保留您先前的聯繫資料,所以仍可能爭取到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應盡力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被認定為詐欺罪之幫助犯,目前您必須整理手上之相關資料,以便證明您不具有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以利無罪答辯。脫離幫助犯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ani 102-12-16 08:45

你好

我之前有加入一個競標網站會員,並有儲值點數進會員帳戶參與競標商品

這個月該競標網站通知結束經營,我欲辦理退費申請

但該網路回覆我因為有違反規定,在去年十月註銷了我的帳號,但我期間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導致我無法辦理退費。

請問我真的拿不回我的儲值金了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能申請退費,須視您當初與網站之契約內容而定,有無約定相關退費之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ani 102-12-16 23:02

您好

我有寄信到您的信箱, 在麻煩請你協助一下, 謝謝!

yu 102-12-15 13:47

麻煩請教一下:在臉書上公開提他人遊戲上帳號 但未用姓名污辱 但是知道文章的玩家都見過面 知道持有帳號的人 這樣有犯罪嗎? 因為已兩三次了 在臉書上這樣公開 說一些不是事實的言語 造成玩家互相討論 此文章的內容 那能有這樣的行動可以阻止困繞嗎?

yu 102-12-15 13:32

麻煩請教一下:在臉書上公開提他人遊戲上帳號 但未用姓名污辱 但是知道文章的玩家都見過面 知道持有帳號的人 這樣有犯罪嗎? 因為已兩三次了 在臉書上這樣公開 說一些不是事實的言語 造成玩家互相討論 此文章的內容 那能有這樣的行動可以阻止困繞嗎?

血拚 102-12-13 08:51

10月份 我在8591買了一支  "手機線上遊戲" 帳號

前2天重灌需要授權,賣家也幫我授權。 可是依然顯示需要授權

於是我請遊戲公司幫忙找回,遊戲公司說要用註冊的信箱投信

雖然賣家記得註冊信箱的帳密  卻忘了提示問題核對身分

我再次投信給客服,看是否能確認我手機 曾有過授權,並長期登入的資料就ok。

可是客服的回答依然堅持:為了避免帳號買賣或共用等私下糾紛,前述已有告知 ,如為該情形欲重置授權,則請您透過與帳號格式相同的電子信箱來信

我裡面的虛寶 換成市價也是一筆不小的錢

我可以怎麼處理? 麻煩你們˙˙   thx~

p.s 如果要投訴消保官  未滿18歲可以嗎? 還是要監護人才行?

小婷 102-12-13 00:27

各位好:在這裡我先說明,我已經很明瞭我犯了很大的錯誤。事情是這樣的,本身我有在用電腦的習慣,每天會去看信箱,我在2號得時候收了一封郵件,剛好在問我有無興趣要兼職的工作可以加入他的line(郵件一開始真的沒想太多,後來真的不小心清空了),之後我就加入了,詢問他是什麼工作,後來他告知我說他是做線上投注站的,因為資金流量大,所以需要戶頭,薪水會給我,我當時真的沒有想太多,就把我的帳號宅配給了他,一共4個,後來開始發現不對盡,因為我沒收到薪水,而且我的帳戶開始有問題,無法領錢,銀行的人才快點叫我去報案,後來得知已經有受害人了,那麼我想知道的事現在我該如何做?已經沒有辦法工作了,全部都凍結了,今天我已經備案好了,要多久才會收到上法院的通知?而我又該怎麼說?是否會被判刑?或者能否去派出所詢問被害人的電話,我親自去找他們做私下協商等等的?又或者這一定需要請律師?我完全不懂這些東西,我看了很多案例,好怕上去檢察官會一直強硬灌上一些我不懂的法條,我好想快一點把事情處理好,否則我好難入睡。在這,很謝謝你們願意看完,早成你們的麻煩,很不好意思。萬分感謝

您好:

依據您陳述之內容觀之,您或許有可能涉犯詐欺罪及賭博罪,至於何時會至檢察官處開偵查庭,依目前狀況尚無法評估。而您如果在刑事判決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獲得緩刑宣告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不必然一定會獲得緩刑之宣告。建議您在接獲開庭通知,即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法律扶助,請其協助指派律師辯護,在符合資格之情形下,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會指派律師為您辯護。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2-12-13 10:04

大大你好 這種帳戶被拿來詐欺使用的案件實在太多了

絕大多數也都是要判刑

本人已協助身邊許多朋友 妥善處理些類事務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跟你分享相關經驗及處理辦法

summer 103-01-30 10:44

你的情形跟我一樣

我已經看到好幾位都是因為找工作

對方用即時通或Line主動問你說它們在人力銀行看到你

詐騙集團聲稱它們是(合法)經營運動彩卷兼職

裡面會員退匯不夠用

還貼網站給你對吧

然後叫你寄黑貓或大白鴿對吧

如果你願意希望可以跟你聯絡的到用臉書我們一起揪出來

Bliss 102-12-09 09:29
請問一下,我的簿子被拿去詐欺了,已經有開過庭了,但是法官只叫我拿證據出來證明不是我去騙的,請問我該怎麼辦?因為以前有拿過銀行簿子去交換現金,不是販賣,只是先放在他那,錢環完給他之後,簿子就有拿回來,然後最近又同樣拿簿子去換現金,就類似去當舖當東西一樣,這次卻變成警示帳號了,請問我該怎麼做,因為有前科,不想在進去被關了。請問有什麼證明可以幫助我,如果那段期間有請朋友幫我借信貸的話,那算證明我真的缺錢之類的嗎?拜託了QQ
1.拿錢去換現金 代表你大概會知道這帳戶可能被拿去做不法使用 2.依你的情形法院判罪機率應該是相當高 可以考慮是否跟被害人和解 或許還有機會不用坐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詐欺罪之幫助犯,您必須準備之證據資料為您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而僅為借錢之用,作為擔保還錢之憑證,是此,若有相關對話錄音證人,或許會較有利,否則很難讓法院相信您無詐欺幫助故意。不然就只能與被害人和解。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怎麼辦呢 102-12-09 02:03

一個陌生人跟我私訊聊天 星期五我還跟他聊幾句

直到星期日 11點44分

他突然這麼說 :

幹..你真他媽媽ㄉ敗類 愛沒到就在別人背後說別人壞話你是不是男..幹ㄇㄉ你是活ㄌ不耐煩喔...只好怪自己當初不好好珍惜人家現在才來ㄐㄐ車車ㄐㄐ歪歪ㄉ不要別人看不起你好ㄇ..像個男人...你ㄝ不用知道我是誰你要知道我是誰ㄉ話妳會死ㄉ很慘ㄉ不要在別人背後說別人壞話說時想想自己你有好到哪ㄑㄇ..友啥密說別人呢..如果我又聽到風聲ㄉ話妳就小心點我之道你家啊 不爽有種上台北找我啊 不怕你來啊花生等這你ㄟ 我叫言哥..

我則回他:

何時 說壞話 ??

少在那邊 ? 不要以為辦了新帳號 就抓不到你呵呵 等著 明天我就去報警 ^^ 

 已拍照存證

他事後這麼說:

不好意思 我好像錯平了喔..剛朋友家沒注意看有下到你嗎真對不起喔~

可是我覺得他根本在逃避 我該怎麼做呢 ? 這是一個新辦的帳號 而且是陌生的人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處理呢 

可以具狀跟地檢署提告恐嚇,不知道他真正身分是誰也沒關係,可請檢察官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怎麼辦呢 102-12-09 01:50

一個陌生人跟我私訊聊天 星期五我還跟他聊幾句

直到星期日 11點44分

他突然這麼說 :

幹..你真他媽媽ㄉ敗類 愛沒到就在別人背後說別人壞話你是不是男..幹ㄇㄉ你是活ㄌ不耐煩喔...只好怪自己當初不好好珍惜人家現在才來ㄐㄐ車車ㄐㄐ歪歪ㄉ不要別人看不起你好ㄇ..像個男人...你ㄝ不用知道我是誰你要知道我是誰ㄉ話妳會死ㄉ很慘ㄉ不要在別人背後說別人壞話說時想想自己你有好到哪ㄑㄇ..友啥密說別人呢..如果我又聽到風聲ㄉ話妳就小心點我之道你家啊 不爽有種上台北找我啊 不怕你來啊花生等這你ㄟ 我叫言哥..

我則回他:

何時 說壞話 ??

少在那邊 ? 不要以為辦了新帳號 就抓不到你呵呵 等著 明天我就去報警 ^^ 

已拍照存證

他事後這麼說:

不好意思 我好像錯平了喔..剛朋友家沒注意看有下到你嗎真對不起喔~

可是我覺得他根本在逃避 我該怎麼做呢 ? 這是一個新辦的帳號 而且是陌生的人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安罪及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罪和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您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告之,由檢察官偵查對方為何人。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亦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書 102-12-05 22:58

律師好,事情的案由是這樣的,因為我本身工作下班後的休閒活動就是玩電腦遊戲當作消遣,這個遊戲我有兩個帳號,在2013/8/28那天,我開其中一個帳號玩遊戲因為打一個副本打不過,當時在盟頻發牢騷,有個盟友就叫我過去找他,要把裝備借給我,我當時有跟他說不用,可是他一直說沒關係而交易給我,事情過了大約1~2個星期,我看他都沒有催討的意思,我有主動問他要不要把裝備拿給他,他當時還跟我說不用,我就把裝備移到另一個帳號去玩,後來我因為有要報考執照在受訓讀書,大部分時間都是電腦開著線上掛網,大概9月20幾日左右他有寄好幾封信來要討回裝備,我看到的時候要回應都找不到人,也因為我忙所以也沒有很積極的尋找他,在9月25日當天我的遊戲帳號被停權,當下我才驚覺好像事情嚴重了,就積極的聯絡客服要求把帳號的停權回復,要把裝備拿給他,因為華義客服沒有留電話只能線上建單,所以花了一些時間,在10月2日當天才幫我把帳號解開,我才能把裝備拿給他。

可是事情卻還沒結束,在12月初我接到中和警局偵查隊的電話,要求我去做筆錄,原來是他提告的,當時做完筆錄,警員有在我面前打電話問對方要不要撤告,他說好,可是事後警員聯絡我叫我跟他談和解,一開始他要求要3000元賠償他的損失,我說好後,他又立刻改口要1萬塊,然後強調侵占罪的刑責及會有前科留底,我真的很有誠意想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對方一直獅子大開口,那已經超過我能力範圍,所以他堅持要提告,想請教專業的律師

1.這樣我會面臨的刑責會有多重?有沒有可能被判無罪?

2.因為我沒有強迫、威脅、利誘他把裝備拿給我,也沒有說過任何不環他裝備的話,客服中心聯絡我之後我都有立即的處置,若是請遊戲公司調出當時的對話紀錄這樣對我案情有沒有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侵占最為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若要構成,也要符合其構成要件,如侵占之意圖,若無法證明您具有侵占意圖,也不會成立侵占罪。若對方提告,您獲得不起訴處分,您亦可返告對方誣告。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警察局筆錄做完,之後會移送地檢署,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cc 102-12-05 10:55

你好 我想諮詢~我公司業務員在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接公司的工程(這些工程公司都已報價.而它利用原有報價單將金額降價給客戶後.私自找離職員工一起做)..也利用公司原有報價單做了修改(00防水工程改為00實業有限公司..蓋章部分也私刻為00實業有限公司+他老婆的私章)其它施作方式及合約內容公司一樣.匯款戶頭改成它本人及它老婆的帳號.也跟客戶直接收取現金..此業務自白他確實有所為..而且目前私接案已達八件左右.我公司手上也有它的自白錄音.及跟客戶確認他私接工程所有紙本資料..我想知道這樣在刑事民事上可以告他什麼罪..是否可以連他老婆一起提起訴訟.是否可以索取賠償.是否也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強制假扣押.謝謝您  萬分感激!! 

((業務本身名下沒有財產,所有動產都在老婆身上))

1.如果是業務上之行為 刑事責任部分你可以考慮是否有背信罪的問題 即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自己不法利益 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 2.民事責任部分可以先考慮你們之間契約有無約定相關競業禁止條款 另外看是否主張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可以連同他老婆當作共同被告 3.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對對方吉他老婆提出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之問題,而他老婆的部分,則要看其是否有參與而屬共犯關係,另民事部分,也可以向其請求公司之損失,但請求金額仍應另行計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甚麼時候發生的事呢? 要注意時間的問題,刑事上涉及背信偽造文書等刑責,民事上有涉及侵權、或依雙方雇傭契約條款等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對於他的老婆,要從是共同侵權切入主張,實務上比較可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份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刑法第210條)或背信(刑法第342條)等罪,您可蒐集相關犯罪資料,到地檢署提告,若於偵查中,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這在刑事上可以告他背信,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他老婆是否能告,要看他老婆是否知情,不過本案來說,有無涉及其他刑責,必須要看過資料才知道,有無偽造文書等問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艾力克 102-12-05 04:18

本人在工作職場上 遇到工作同性質的人 完全不認識 也沒有交集 但此人處處放話破壞我名聲信譽

 由於此人封鎖我臉書 無法與他私訊 我請朋友訊息給他 請他停止放話 並表明本人並不與他交惡 

後來他卻將我朋友私訊內容 全部貼上公開網站 並且裡面有我公開姓名!

內容是說我 ~人前人後 ~風評很差~沒有任何中部業者願意與本人合作~

並且 出現~壞年冬 高蕭狼 字眼~!另有出現不實言論 稱本人自己有85個臉書帳號用來按讚.澄清用!

請教律師證據是否足夠成立罪名? 謝謝您熱心回覆!

是否構成誹謗罪,應進一步視其傳佈訊息之方式及散佈之詳細內容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為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故,是否構成,尚須符合意圖散布於眾之構成要件及內容足以毀損您的名譽。若有散布文字,尚有加重之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艾力克 102-12-05 15:0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為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 ... (恕刪)

謝謝熱心的律師幫助 另外 還有一個問題請教

若去警局報案 沒有告成 是否有誣告罪 或 對本身有損 之虞?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5:19
回覆 艾力克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誣告罪規定於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必須向檢察官提告檢察官進行偵查後,認為被告無罪,而為不起訴處分。則被告即可告您誣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i 102-11-22 18:03

您好

本人不久前於某公開網路新聞下方,以FACEBOOK登入帳號回覆了A先生的發言,其中提到: 

「是自以為公正評論家嗎?如果是想紅的話建議朝名嘴發展」 

「隨便點一則新聞又看到你在嘴砲,...(中略)...,真心覺得你該回去鍛鍊一下個人修養以及發言態度」 

「(前略)

 4.訟棍是會浪費司法資源的。 

 5.(附上一連結,連至某躁鬱症權威網頁)」 

使A先生感到人格被汙辱,並來訊表示若本人不和解便對我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本人心想事情若能和平解決便好,因此回覆表示願意談和解。沒想到一次談好後A先生不停以各種理由更改其條件,最後甚至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

 

我想請問的是:

1.以上言論本人自認為並無汙辱人格之意,而訟棍之詞實為「提醒A先生不要成為那樣的人」之意。而連結並未附上文字。請問這樣告得成妨害名譽

2.「A先生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此事我若要提告,是否構成詐欺罪?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留言,似有可能構成影射他人具有精神疾病而亂發言之足以損及他人名譽,倘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經法院採認,則確實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故意給予錯誤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而與對方和解,並取得財物,且您可以提出證據的話,確實可能涉犯刑事詐欺罪。

3、建議您,倘若要與對方和解,應尋求專業、公正客觀第三人之協助,如事務所、鄉鎮市調解、法院等。

小威 102-11-21 18:44

14號的時候我於露天拍賣上買了一樣東西,於是我先下訂單,並且15號立刻匯款

15號便匯款,在15號時同時寄出匯款通知書

但是賣家一直沒有連絡我的消息出現

我也跑過郵局詢問過,郵局人員說,這戶頭還有在使用,因為最近有領過錢

 

到了19號時我寄出露天拍賣檢舉,理當會通知賣家手機

 

但是還是沒有回應,於是我還是等到21號,而且也用盡任何一切可以通知他的方法

在那之前先說他給的聯絡方式只有

奇摩帳號以及露天拍賣設定的悄悄話(不好意思我是新手買家沒有考慮仔細便下訂單,在那之前他也沒有回應我)

21號也就是剛剛,我去報警,告了他詐欺,因為看過了他之前(最早是2011年)的回應大概都是3天後便回應以及1.5天出貨

 

再來是訂貨的人後來幾乎都取消交易只剩少數有買到

而且賣家提供的訊息太少導致我無法通知到他(沒有手機家電甚至地址),再者是網路拍賣都很危險,於是我下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我那些錢都要不回來。

在情急之下我去詢問警察局,警方便做了筆錄,還有提出 詐欺

包括郵局帳戶凍結(因為怕前會在那幾天便成為空帳號人頭帳戶)

 

那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還有和解以及撤銷告訴或者上訴方法

還有對方提出誣告反告我時我該怎麼自保

 

 

 

請您告訴我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可能涉及以不實交易訊息詐取財物,因此提起告訴是有合理之懷疑,尚無需過於擔心誣告之事。

2、目前就等員警請對方來做筆錄,然後看看對方如何說法,是否要尋求和解,倘若員警遲無通知,您可以詢問一下辦案進度如何。

kandi 102-11-21 11:15

有某人冒用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例如: xxoo@yahoo.com.tw)在網路四處留言罵人, 我本報案"偽造文書", 但員警說網路留言並不算文書, 所以改以"妨害名譽"受理!

請問: 雅虎信箱帳號都是全世界獨有, 它在法律上 算有人格權的"自然人"嗎? (檢察官會不會根本就認為它只是沒有人格權的"代號"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無權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號的話,此部份恐有妨害使用電腦罪章的相關犯行。(部分偽造行為已經被涵蓋在內)

2、倘若對方是創設一個類似的電子郵件帳號,則無類似問題,僅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kandi 102-11-21 12: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無權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號的話,此部 ... (恕刪)

員警說他只是冒用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並沒有侵入我的電腦. 所以 也無法以"妨害電腦使用"移送!

他就是在一些部落格罵人, 寫的"留言人"就是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他是生意上的同業, 應該算是惡意陷我於不義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對方是無權使用您的帳號到處留言的話,仍恐構成無故變更電磁記錄的問題。

2、倘若對方假借您的名義散撥不實傳言或是侮辱他人,造成您的損害,您可以向其求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