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同事告訴我他朋友在大陸工作叫一種資本運作的事業非常不錯叫我去看看然後他說他自已也有在做,我一直問我同事但他一直不說工作內容,只有告訴我你去你就知道了、我去大陸是我同事他朋友全程接待我,去之後五天都有不同的講師給我們一直上課告訴我們資本運動的好處及有賺頭每天照三餐上課洗腦,同事的朋友也一直對我洗腦說你現在不參加以後就很難進來現在是最好賺的時刻,因為擔心只有一個人在大陸 怕他對我怎樣所以有點怕怕的加外每天洗腦覺得好像真的滿好賺的,所以我就沒在多想加入資本運作、同事的朋友告訴我加入要30萬(原來才不能說工作內容) 說這30萬是用來買你以後要常來跑大陸要用的生活用品及參加費,所以同事的朋友說因為你是我朋友的朋友現場借了我現金7萬塊說你回台灣後再匯給我23萬就可以了。資本運作的賺法是跟老鼠會很像就是一直拉人進來,說只要拉3~5個人你就回本、拉完全程2x人就可以退出,你就可以賺到2~3千萬 所以我回台灣就匯給我同事他朋友23萬之後一個月後我一直想不對 我想退出 ,在他們上課的內容就有說退出的方法是你上線的人要幫你再找一個人交換時間大約3個月錢再還給你, 所以問題來了 請問我同事跟我的錢都卡在裡面都不能退出 我同事的朋友好像常常跑大陸連絡不到人,如果我想告他詐騙該用什麼方法?匯入他的帳號是他的老婆的戶頭 所以是要告他老婆?我朋友是告訴我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但是我很怕 像他們這麼大的詐騙也一定有人告他們 他們也有一定的說法? 假如我告他詐騙失敗反被告 該如何 請問有其它方法可以對付嗎?
為被告黃慧嫥涉嫌詐欺罪.依法提出告訴事
一.事實:被告黃慧嫥(以下簡稱被告)在奇摩
網路拍賣化名"中川"(拍賣者代號:Y0287300152)
於民國101年4月24日在告訴人黃聰敏的奇摩
網路賣場(尋寶胡同.賣家帳號:YXXXXXXXXX)
以無止境追高.絕對高於其他買家.百分百得標
無論其他買家出價多高被告黃慧嫥即馬上加價
直至得標為止的方式以新台幣(下同)六千九百元的高價
標得拍賣編號(e60290617)品名:粉彩瓶一只.
當時告訴人僅隱隱察覺有異故立即留言給被告
要求被告盡速依規定匯款完成交易.
但被告得標後於應付款時卻謊稱他家住北部.事業繁忙
必須到5月1日才會南下台中分部開會.屆時
才能面交並以留言告知告訴人黃聰敏.告訴人黃
聰敏的賣場裡面被告還有幾件物品要參加競標.
作為拖延付款的藉口.後又改口留言給告訴人黃聰敏
被告得標後會交代其秘書一併匯款.(以上被告之留言
均有奇摩拍賣留言可證).被告復又於4月27日以相同手法
相同化名以四千八百元標得品名為:粉彩相其瓷瓶之花瓶
(拍賣編號:b74786899)一只.告訴人黃聰敏當時不疑有
他而陷入錯誤以為被告所言不虛.被告得標之後告訴人黃聰敏
於拍賣留言要求被告依正常程序匯款完成交易.
被告起初均置之不理.復又於101年4月30日於奇摩拍賣
留言回覆:因被告欲合併寄送.節省運費為由還要再繼續競標.
因其4月29日即南下開會云云.拒不付款.並要求告訴人黃聰敏
讓其繼續下標(以上亦有有奇摩拍賣留言可證)意圖標得更多
物品欲使告訴人黃聰敏蒙受最大之損失.
二.被告黃慧嫥以上述相同之手法與犯意亦於告訴人
黃淑貞之奇摩賣場:"國王街八號"賣家帳號:YXXXXXXXXX
於101年4月27日以三千三百五十元標得品名:西藏密宗唐卡
一只.與二千零五十元標得品名:碎片紋青花聚寶盆一只.
4月30日以一千零二十五元標得品名:茶葉末釉龍耳提壺
一只.5月2日以四千一百五十元標得品名:黃彩筆筒一只.
三千三百五十元標得品名:花鳥圖將軍罐一只.5月2日競標當
時告訴人黃聰敏在線上觀看競標過程驚覺有異.故去電告訴人
黃淑貞並與其討論之後得出結論化名中川之人一定是被告
黃慧嫥之後即立即一起開車前往被告黃慧嫥家找其理論.整件事
才真相大白.
三.被告黃慧嫥實為一名已婚婦人育有一子.也是告訴人
黃聰敏與黃淑貞之胞妹亦為奇摩拍賣之賣家且已從事網路
拍賣生意多年.其賣場名為"姥姥的私藏"拍賣者編號:YXXX
XXXX竟在網路上以化名洪中川並謊稱其為一名家住北部
事業有成.凡事均有秘書代其處理之富有商人以取信告訴人黃聰敏
與黃淑貞使與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使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
陷於錯誤而蒙受財物與商譽之極大損失.而被告亦從其中得利.
因被告黃慧嫥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三人均從事網拍古董類之生意
不但販售之物品相同.貨源也一樣且亦有為數眾多共同之常態性買家.告訴人
黃聰敏與黃淑貞之賣場經被告化名之中川以上述手法惡性競標
之後.從此其他買家只要看見被告化名之中川出現在告訴人黃聰敏
與黃淑貞之賣場競標即自動退出因為無論如何都無法得標.進而轉
往被告黃慧嫥經營之賣場下標.被告黃慧嫥即可從中獲利.試想被告
黃慧嫥已經營網拍多年每一項其所冒名搶標商品之本錢均知之
甚詳.譬如:4月27日在告訴人黃淑貞賣場以四千一百五十元標得
知黃彩筆筒本錢只要二百五十元.同日以三千三百五十元標得之
花鳥圖將軍罐本錢只要三百元這些被告都知之甚詳.甚至被告也都
賣過怎可能花如此離譜高之價錢去購買這樣的物品.因為被告一
開始即不打算付錢後來由家人口中得知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即將
提告才趕緊匯一部分款項給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企圖逃避刑責.
四.被告黃慧嫥之犯行雖與刑法第339條詐欺罪之定義:意圖為自己
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財物交付有所出入.但綜觀整起
事件本質上實與刑法第339條之定義並無不同.告訴人黃聰敏與黃淑貞
確實因被告黃慧嫥之行為於錯誤並造成財物損失.且被告黃慧嫥亦確實從此
犯行中獲得利益.故告訴人黃聰敏以為被告黃慧嫥之犯行以足以構成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無疑.
人除正常工作之外.也在兩岸拍賣刊登代購...結果今年5月碰到詐騙集團..
欺騙我說他們購買商品之後跟廠商都談好了只需要我幫他們付款..
所有對話過程我都有保留下來...也沒跟他們要任何報酬.只告知跨行跨省幫忙他購買付款需要1%銀行手續費..
結果他們欺騙我說是他男朋友在台灣匯款給我的總共24萬左右..這筆錢還經過2個也是無辜上當的受害者轉出...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請問這樣會不會被不肖法官還是警察另外用所謂洗錢防制法來送??
(因為我有幫他們代購支付款項去給他們所說的廠商帳號..但是我對話所有過程都沒跟他們要報酬.事實上也真的沒要.就是換一些台幣好幫大陸網友代購)
2. 因為我前面還有2個無辜受害被當成車手的人..請問如果我們態度良好也配合好..無任何前科.且有正當穩定收入.是不是應該是判罰緩之類??
3. 我們需要求助一些比如免費法律諮詢.還是請認識的立委跟議員之類協助?
因為在大陸有穩定工作跟收入...只是想代購賺點小錢.真的很倒楣...萬一真的比較嚴重..考慮放棄台灣國籍了..這地方太恐怖了...詐騙比大陸還嚴重.法官我爬文之後也是容易亂判...請有相當經歷的人來回答..打廣告之類就免了..拜託拜託!!!..案件看來也會拖很久..
如先以存證信函告誡對方的話,請問以下內容是否可以,有無需要加強呢?感謝協助。
另想請問是否直接到法院申請會比較好,畢竟已拖了好幾月了,因為對這些相關法律都不熟,麻煩建議> < "
敬啟者:依民國一百年六月八日雙方簽立之離婚協議書內容,台端每月應給付其子XXX每月新臺幣伍仟元起做為孩子之生活費,台端自當依約履行,方為正當;渠料台端自民國一百年十二月起即未依約付款,積欠款項迄今已達新臺幣肆萬元整(已八個月未給付),限台端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日回函說明處理方案,若台端逾期不為回函,只好推定台端不願給付積欠款項;為保權益,將依法提出訴訟,請台端自行參採。
當初在離婚協議書裡,有寫:約定男方須固定每月支付5000元(含)以上其子生活扶養金,(男方家人須協助支出),男方有薪資收入時,須自動提高扶養費用,於每月十二日匯入其子郵局帳號內。註:僅寬限兩個月,後需補足匯入,如超過期限,後期皆視為已到期,須一次付清。
我的問題是:因為有趣好玩 加了一堆網路上尋求"幫助"的MSN
(其中還一個被我講到自己招出自己在做的事 並說"人各有志" = =)
所以來了:
因為詐騙集團多是 安安/在哪
我就到處編自己的所在位置 然後堅決不吐漏自己的電話
然後尋循這些人開心
但偏偏今天加的一個帳號 , 以下是和他的對話流程(MSN):
hi~你好? 妳是在做什麼的?
回:你猜 (心中OS:這個好像不太一樣)
你不說我怎麼能猜到
回:你再猜猜啊
做男生想邀請一位女士共進春宵的事
回:猜呀? (這時我火了,到底是在幹嘛)
于是我決定回: 元 教
然後 對方開始按視訊撥話,我想不要曝光 按只接受對方視訊
但卻發現他並沒有在這通話裡面露臉
回:為什麼你不露臉 (對方沒回但卻又按了第二次視訊)
我一時好玩 決定露個5秒鐘(我知道可能會被側錄)
對方幾秒後立刻寄來一張 "照片截圖"
偏偏我MSN這時候當機 (剛剛上述文字是還記得的部分)
所有的對話被沒做紀錄(忘了點MSN通話紀錄)
接下來我再次登入:
對方打了以下文字回 這些文字我都截圖和複製
他 說 (下午 10:47)
小鬼
明天你就知道了
等傳單啦
他 說
哈哈
我要賺錢啦
上司一定會給我抽2000塊
娃哈哈
我 說
傳單?
我 說
條子不好做唉
天天也要po廣告釣魚
真的很累
我 說
釣魚?
隨便你呀?
他 說
好了
晚安
哈哈
今天有收穫
我 說
我又沒跟你說要任何的東西
再說你違法取正
鄭
我想問這會是真的嗎?
他意圖要我說出那兩個"關鍵字" 然後要特別把我照相出來
跟法律上"不得引誘"符合 因為他讓我講出那兩個關鍵字 另外如果事警察也有我IP跟照相
事後就一直在線上 不再理我說的話
(即使我說:你散布在部落格的資訊的引誘無阻卻違法是由 你也會有問題)
我真的會收到所謂的"傳單" 然後去做筆錄?
怎麼講都覺得這是有帶點真的成分在裡面
有點慌卻又覺得有點荒唐有稍微google 似乎沒有類似的詐騙事件就是
google 警察釣魚到是有一件相似的 也是自稱警察的朋友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這是真的話?
(1)依您的敘述,這可能是俗稱的「釣魚偵查」。釣魚偵查屬於「提供機會型的誘捕偵查」,是偵查犯罪的一種技巧。實務上認為這並未違反人權保障,而且就維護公共利益而言是有必要的,所以警方原則上是可以用釣魚的方式蒐集證據的。
(2) 警方可能是針對您發出促使人為性交易的訊息,但是要成立犯罪,仍然要有公開散播訊息的情形。而一般透過MSN程式的交談原則上是雙方私下通訊,而不是公開的,所以您並不一定會成立犯罪。不過如果真有傳票來,也要去加以解釋就是了。
(參照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有個人真實照片,稱號則是用暱稱,暱稱中有個人姓氏,
檔案中也有居住地及學校,也就是說有意就能找到我的意思。
前兩天,突然來了不認識的人,
在日記區的留言區(公開,無論是否會員皆可看到),
重複洗版了以下言論六七次:
"大家注意喔~ 這個女的在暗黑三騙裝備的 還有在8591利用假資料買裝備 然後收了台幣價值6000多元的武器不給錢 目前正被人肉搜索中 特此來公布此人惡行^^"
並且在發完此言論後,到我的私密留言板(只有雙方能見到)打上:
"讓你身敗名裂 爽唷^^ 掰囉38歲老太婆 啾咪 啾啾 啵啵^_~
爽唷 窩呵呵^^ 騙裝妹^^"
也就是說,他不是單純惡作劇,他是想讓我"身敗名裂"的打算,
我沒有騙錢,目前22,當然在這?這兩點沒人清楚是真假。
我不打算就私密留言的部份告他,打算告他日記公開頁的部份。
今天去報警時,警方告訴我他這樣沒有直指姓名或現實真人比較難告
或是也沒有涉及侮辱言詞 等等。
但還是可以告,請問
(1)是否我加上他在私密留言區打算讓我"身敗名裂"這點去提出告訴,
送審成功的機會變大?
(2)警方請我想好要以觸犯什麼法條來送出資料,否則會變誣告。
請問"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誹謗",這三點有哪點適合?
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法條?
請有經驗的人能務必幫助我,
我還有些存款能請律師,只是現在我要知道怎樣才能成功告他。
這不是太大的事,去警察局他們處理的態度也是隨便回回,但我絕不放過這個人,
他已經換過好幾個暱稱帳號和約其他朋友來搗亂過了,
這次直接在公開留言區造謠是最嚴重的一次,
所以我希望能告他成功,無論要付出多少代價(金額),
這樣才能達到殺雞儆猴的功效, 至少他們不會每隔一陣子就來擾人,久了我覺得累又怕。
我不是法律科系的,有些事情所知不多,請回答我以上兩個問題,
另外,不少人說網路上用暱稱就算被侮辱了也是提告不成,
我已經有真實照片,我告他的決心沒有變,
否則難道就放任這類人隨便造謠都不會受到教訓嗎?
如果有必要,我願意把我的暱稱改成真名。
請告訴我有效的方法。萬分感謝。
一、我與A有債務關系,借錢給對方有時是轉帳(不一定是轉到對方戶頭)或是直接借A現金。前前後後約有三、四年以上,借了約五十萬。(前述並無簽立任何借貸契約書)
二、昨日(101/7/16)拿了一張五十萬元整之本票,讓對方簽名,對方簽了姓名、地址、日期,並在五十萬元、姓名與地址(內湖區)、日期等三欄蓋了三個紅手印(我並無核對A身份証資料),另我(彰化縣)在本票記載欄--利息自出票日起按每百元「5%」計,逾期違約金另按每百元加日息「5%」計,此票背書人免作拒絕事由通知義務。
三、A是個無業者,七逃囝仔(A方75-79年次),但銀行帳戶常有往來(A方父母在使用,A父開BMW車款並使用其岳母之身障手冊規避牌照稅稅款,A母有多款LV、GUCCI等多款牌包,A父母亦有多款鑽戒、名表,父母職業亦不詳(可能有職業或無),A父母有一房產(住所)在中和區),我是否可對A之「所有」銀行帳戶執行假扣押(我需要提供資料或是法律可以提供協助我對A執行銀行帳戶假扣押)或是名下財產假處分(不知對方是否有財產或是法律可以提供協助我對A之財產查詢及對A執行名下財產假處分)。
四、我應有何作為,並如何提起強制執行,而讓對方清還對我的金錢,且對我已身有利???
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帳號(一串數字+英文)
看到該帳號公開喊著:加我.加我.(談話內容並無其他性暗示用語)
我一時好奇.就加他及時通.並且在及時通內問對方住哪幾歲等等.
對方就在及時通回應我(內容大約是價格.服務.地點.電話.規定之類的)
我就打電話去.問好地點.依時前往.對方已滿20歲.我也滿20歲以上.
提問1.
我們在聊天室公開聊天.內容不涉及情色及性暗示.
但是在及時通1對1的情況下.我們的確有聊到性暗示及情色的言論.
如此.是否有觸法?(我們的及時通帳號也都很正常.都是一串數字+英文)
前往之後.到達某飯店.致電給對方問房號.前往該房號見面.
問了服務跟價格.因為身上沒零頭.先給對方1張.就說要去換錢
立即離開該房間(此時我們確實沒麼都沒做).然後在櫃檯換錢時.
一群警方圍住.說要盤查.並要求我要做筆錄當證人之類云云.
提問2.
以上事實.請問是否有觸犯何種法律.以及罰則?
警方盤查完.改盤查對方在飯店住宿的房間.
並查獲了一些警方認為要當證據的物品
(當然我們什麼都沒做.證據內沒有我們使用的物品)
然後要求我以證人的身分.跟他們回局裡作偵訊筆錄
提問3.
此種情況.可否拒絕警方去做筆錄?
偵訊開始.由於是證人身分.也沒宣讀我有請律師的權利云云.
一開始偵訊還很正常.我據實已告.後來開始誘導式訊問.
例如一開始打電話給對方.警方就要強調由於是想交易.而打電話給對方.
去見面.也強調要交易而去見面.內心的想法.也要寫在筆錄上?
不照他們想要的說詞寫.還會引用偽證罪.或者浪費司法資源云云.
反正意思就是不配合.就罪名更重.我心想.反正沒做.
就照他們的意思完成筆錄.然後跟著對方的偵訊筆錄.
一同依照違反兒少法.函送.
提問4.
聽說有很多判例.證人轉被告.那我的筆錄不就很不利於自己.
可否要求推翻.重做?我承認我有以上事實.
但是經過誘導式訊問出來的筆錄.犯意由不確定.變成很確定.
也從單純想看看對方是何模樣.再做決定.
也變成無論對方是男是女.我都打算交易了.
說不定我換錢之後.給他一些錢.當作約見費就走了.
因為犯行也沒發生.
提問5.
根據以上情況.我有可能證人轉被告嗎?
提問6
我所觸犯的法律.罰則.以及可能被判的刑責如何?
(我沒前科.家境僅勉強維持.請不起律師)
後記
我承認有此想法.是很不該.也很後悔.
但是就算是犯人被告也該擁有自身的權利.
不論上誰.被如此用不光明正大的方法.完成不利於自己的筆錄
都會心有不甘吧.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奉公守法.
謝謝~
各位律師好,我在五月時和舊房東簽了租車位的合約 (用租屋的合約書簽訂,也未公證)
每個月一號轉租金,結果在六月底時,舊房東打電話來叫我轉到
他的郵局戶頭(原中國信託),要給媽媽當零用錢的。
我準時在一號轉帳後,新房東忽然打來 (舊房東完全沒有提及賣屋一事)
問我舊房東有沒有告知他已轉賣並給我新房東帳號?
現在舊房東完全關機也連絡不到人
新房東今天打來說要證明給我看他的房契,並要我由下個月轉租金給他
但是押金的部分舊房東並沒有給新房東,新房東卻說押金的事
叫我自己和舊房東聯絡,只要我繼續轉租金給他
新房東也說他發了存證信函給舊房東了(舊房東仍積欠新房東債務),但一直沒有回應,舊房東的戶籍還是在剛賣出的房子上,所以即便我發存證信函也沒用了,他也收不到。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我只想要要回我的押金,但現在她已經完全失蹤。該怎麼辦? 非常感謝您一字一句的回覆,對小人物的我們有非常大的幫助。
事件發生是這樣的
2012/6/6 我在FB PO文A玩家為線上遊戲的外掛使用者(非法程式)
到了 2012/7/6 A玩家回文 你不是也是嗎?
但是事實上我不是外掛使用者 他這樣說 我可以告他毀謗和妨礙名譽嗎
我PO文的FB是一個社團 大約有2X個使用者在看
均為同一款遊戲的愛好者
這樣算防礙名譽嗎??
而當時在FB我們社團內有共識
"只要遊戲分身為外掛使用者 視同本尊亦為外掛使用者"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 但是這是大家決定的結果
而A玩家在 6/16的時候 分身以確定遭遊戲官方因法程式鎖定帳號180天
而在2012/7/7 我上遊戲找他洽談此事"為何說我是外掛使用者"
他也親口表示 他有遊戲分身使用外掛
因此也達成我FB社團的共識"只要遊戲分身為外掛使用者 視同本尊亦為外掛使用者"
這樣表示我在2012/6/6 PO文是沒問題的
在 2012/7/6的回文和原PO 我都有拍圖存檔
2012/7/7 在遊戲內的問答亦有拍圖 也請他拿出證據我為外掛使用者
他卻答不出來 僅有說明 你心知肚明 但是他卻沒有證據 憑空捏造
我在露天拍賣購物過程如下
您好~我在(買家2012-06-0508:22:31詢問賣家加郵寄運費是多少?未回應..)下標2012-06-0513:29:51後即刻匯款 2012-06-05 16:40:02留了悄悄話:您好~請問還要加多少運費? 到了2012-06-07 15:46:33回覆我請不要隨意下標 事前有詢問且頁面無任何有請先詢問或勿任意下標的字眼或缺貨且頁面郵寄寫著0元我還有詢問下標完成後也有再次詢問都未獲得回應(2012-06-07 17:26:24您好~請告知現在狀況......我已匯款完成了)(2012-06-07 20:53:21您好~物品已下標多日未見您有反應明天再不回應我將反映有關機關了....請您盡速回應)(賣家2012-06-08 02:39:05我有發悄悄話給你 自己不先詢問清楚就莽撞下標有錯在先 沒先主動還怪我被動 你當我郵資送你還是你要面交 都沒先等我聯絡你就在那邊恐嚇我 我是音訊全無嗎 並沒有吧 你當我很多時間去查你錢匯了沒 還要退款等等 就是因為沒時間弄網拍沒有天天上 所以才拖了一點時間 但是我並沒有說不退款給你什麼的吧 更何況我連帳目都還沒去查 )(買家2012-06-08 10:46:16你的網頁上並無任何有請先詢問的字眼更何況也請你去看看我下標的時間還有留悄悄話的時間這都有憑據的並不是恐嚇作為一個賣家就必須做好該有的品質不要找理由..我也做過網拍這點我很清楚..希望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浪費在這沒用又沒效率的事情上如果您要退款給我郵局700帳號0141407-0948465如以完成請告知謝謝)
我在6/15向露天拍賣反映,這位賣家在6/16回覆我(最近真的很忙必須等到下下禮拜才能去匯
抱歉了)於是露天拍賣在6/19結案,於是我等啊等直到7/2再次向露天拍賣反映我還未收到退款,賣家回覆我送檢舉信了噢
排定是今天不撤銷我沒我的權益,因為不懂他的意思我在他的評價欄留言如下請問回覆我這話:送檢舉信了噢排定是今天不撤銷我沒我的權益(不懂你的意思請您做為一個賣家秉持誠信原則不欺騙消費者說要退款卻又拖著不處理 (2012-07-04 05:16:39)
如期收到應有的退款就會撤銷檢舉 (2012-07-04 05:35:02)
賣家又回覆我如下誰先麻煩誰啊自己先態度不好我為什麼要低著頭好聲好氣幫你處理事情坦白講就是不爽啦
你就儘管在這罵阿我沒遇過你這種人我也是第一次以這種態度對人講那麼多就是要退錢阿
打從一開始就一堆語代威脅的話真的要往前翻我下面有強調運費的事你壓根沒問過正常人都會問過吧
就算沒注意被告知也會道歉阿我為什麼要對沒禮貌的傢伙妥協阿 (2012-07-04 08:28:08)想問如果請求警方協助以侵占處理可行嗎?警方卻告訴我萬一沒弄好反而我有錯說是我影響他賣場損失,但黑紙白字允諾會將款項退還的啊 ?我也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傳我的問題也沒辦法解決處理這件事真不知該如何處理雖然金額不是很大,但真的太過分了請您能提供我要如何處理這一個月就這樣浪費了我是個單親媽媽雖說是小錢但也是我房租的一小部分啊...而且購買這件東西是我的工作所需....唉
1.本人於5/27下午在電影院遺失皮夾(內有信用卡及A、B銀行金融卡),當晚即向影城反映並留下聯絡資料。(當晚將所有卡片掛失並至警局報遺失)
2.6/12中午接獲A銀行告知本人金融卡於該影城所在之商場ATM被吃卡,銀行客服說明因卡片已掛失,卡片無法確認何時被滯留在C銀行ATM機台,A銀行告知本人有權力報警並調閱C銀行ATM監視影帶,當晚本人詢問商場如何調閱ATM監視錄影帶,尋找企圖盜領之人。
3.6/13中午接獲B銀行告知影城去電通報拾獲本人B銀行之金融卡,並包括皮夾,請盡速至影城領取!當晚本人由商場客服主任陪同至影城領取遺失皮夾,並確認拾獲員工登記拾獲時間為6/10,拾獲地點為影廳內,另確認拾獲人5/27亦有值班。本人接受影城經理建議報警處理,原因:不確認拾獲人是否於5/27即拾獲侵占未交還,並有意圖盜領,意無法確定拾獲與意圖盜領者為同一人所為。
4.6/14本人至轄區派出所報案,提供ATM機台序號、本人A銀行帳號與影城經理聯繫方式,該員警未開立報案三聯單也沒有筆錄,僅留下派出所電話與該員警之手機號碼,並表示因尚無相對人無法成案,但將協助本人發文調閱ATM監視器,並會至影城調查。
請問使用本人提款卡盜領未遂是否有刑責?若盜領未遂之人與拾獲人為同一人,是否仍有侵占遺失物之刑責?另該員警之報案處理方式是否有瑕疵,或已完成報案?
(1) 使用提款卡盜領的行為,如果未能提出,因為不處罰未遂,所以還不至於構成自動提款機盜領罪(刑法339之2參照)。不過有些法院還是認為構成竊盜未遂,但不一定都會認為成立就是了。
(2) 但是如果盜領未遂之人與拾獲人為同一人,雖然盜領未遂行為不處罰(但有可能論竊盜未遂),但拾獲遺失物後占為己有的行為還是會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所以仍有侵占遺失物罪之刑責。但是如果如您所述事後他丟掉了,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有時就很難說了。
(3) 依您的敘述,由於警方尚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所以還沒有完成報案程序。如果您沒有財物損失,雖然還是可以提出告訴,但是否有必要速追,就看您的決定了。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5月28日在奇集集人才招募上看到有一個作代購兼職的工作..於是我就加了他的MSN跟他談..他說他是專門作代購的..中國的客戶要買台灣奇摩拍賣的商品..會先給他錢..他會把客戶要買商品的奇摩拍賣的網址給我..並且匯錢給我…我在幫客戶下標..結標後匯錢給奇摩賣家..這樣完成3000元以下的商品我有手續費50元…3000元以上的商品首續費是100元…不過一天也只有幾百塊..酬勞不高..問我有沒有興趣要做..我問他說錢匯到我到帳戶裏你們不需要我的什麼東西抵押例如金融卡..銀行帳本..或是身份證什麼的..他回我我人在大陸拿妳那些東西有什麼用..而且匯進來的錢也不多..只需要我的銀行帳號..最重要的是互信..我也不疑有他..給了他帳號…開始了自以為的代購工作..5月29號~~31號共有6~7筆錢匯進了我的帳戶總金額大概快6萬..他給我中國客戶要買商品的網址..我去下標匯款..到了6月1號下午5點多時我去餘額查詢時..發現了我的卡片失效..我以為只是單純的密碼輸入錯誤造成的..所以也沒有放在心上..到了6月4號早上我打電話問銀行我的金融卡卡片失效要怎麼處理..他跟我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問他為什麼..他給我台中一家警局的電話..我打電話去警局問..警察跟我說有人告我詐欺..告我的人在網路上買東西把錢匯到了我的銀行帳戶..卻沒有收到貨品..這時我發現我被中國代購的人騙了..我又問那我要怎麼辦..警察跟我說承辦的警員今天開始輪休2天..叫我6月6號再打電話去警局..到了6月5號我打電話問165我該怎麼辦..165的人跟我說我可以到我戶籍地的派出所主動到案說明..於是我到了台北市文山一分局..不過那邊的警察打電話跟台中的警察調資料而台中承辦的警察6月5號還在輪休..因為無法調到資料..叫我6月6號下午5點再來..而隔天6月6號我準時去警局到案說明..開始做筆錄..我把事情的經過跟他講了一變..並且一再強調我以為匯進來我帳戶的錢是中國自稱代購的人匯進來的..做完筆錄..警察私下跟我說其實我也是受害者..不過卻也是詐欺幫助犯..不過檢察官也一定會看到我很快就到案說明..這也是對我有利的條件..接下來要怎麼判主要是看檢察官..叫我把對我有利的證據找出來給檢察官看..不過我所有的證據只有MSN跟大陸自稱代購的對話記錄以及奇摩信箱根奇摩賣家詢問商品價錢和奇摩拍賣結標記錄..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那些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嗎??還有以我的狀況有前科的機率很大嗎??而且我其實也是受害者..可以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辦?我會感激不盡..謝謝
不好意思剛剛我有發文可是卻無法顯示 於是我重發一次
我簡述事情經過如下:
想請我幫忙介紹朋友或自己購買 我說目前經濟不允許而作罷
他接著說不然我幫他個忙 他將他的錢匯進我戶頭 我假裝客人去買手機衝個業績
因為我正好要載我女友有順路 加上他不斷拜託就將郵局戶頭給了他
而後我領了錢到他店裡給他就回家了
沒想到日前收到警方通知請我到案說明 我的郵局帳戶成為警示帳戶
原來是他在騙我當天用也是借來的PTT帳號發文販賣筆電
然後再請受騙的網友將26000元匯至我的戶頭 再經由受騙的我將現金提領出來並交付給他
目前知道的是警方有掌握他是犯人 但也有一些人像我一樣因為朋友道義而受害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我真的很無助
希望諸位律師能幫我分析一下 謝謝各位
我姑姑目前約50多歲有輕度智能障礙
我姑丈現約80來歲【是個外省人】,今天我母親撥電話至他們家慰問說明日我父親要北上陽明山去探望他們,卻得知我姑丈已死亡(死亡原因目前不清楚),他們家之前有一位好像是社工之類的一位先生,有留電話給我們,我母親得知我姑丈死亡後,跟姑姑通電話完畢後立即撥電話到那位社工的手機,手機卻關機了,我姑丈生前因痛風,來往醫院就醫都是經過那位社工,家中所有需要採買的東西都經過那位社工幫忙採買,所以我姑丈有將他的ATM的帳號密碼告知她,好像也將她所有的證件交由那物社工去保管,如果那位社工我們一直連絡不上該怎麼辦?如我姑丈的財產被他到領走該怎麼辦?我們家現在有沒有什麼錢可以當忙他麼金錢上的支助,如果被盜領走我們該怎麼去處理?
走法院訴訟嗎?
如果走法院程序該怎麼走呢?
本身有在網路收購禮卷~基於誠信也為了大家方便~錢我先匯了~再請他幫忙寄過來~現在他手機變空號打不通~家裡電話打了~可是家裡人吱吱嗚嗚的也搞不清楚他在做什麼~
本來想說不會有人要騙這3000元~所以先匯款~再請他幫我寄~他本來當天說要去7-11
寄~ 我還跟他說要寄到哪個門市離我家比較近~後來隔天又跟我說要寄郵局~那時覺得奇怪~不是說要寄7-11了嗎~可是當下沒想那麼多~當下就說好~4/30寄的~5/4還沒收到~打他手機變空號~後來打家裡電話~他跟我說~寄了~可是是寄平信~稍有嘗試的人都知道寄平信是完全沒有郵局條碼可以查詢的~有寄沒寄也根本無從查起~3000的禮卷誰會寄平信?~當下覺得很傻眼~如果說今天我先請他寄過來~我要先收到東西再匯款的話~我相信他是不會寄平信的~寄平信讓我覺得只是個說詞~因為根本無從查起~到今天5/9號晚上了~都沒有收到~因為我是用智慧型手機~有自動錄音功能~他當時打給我~整個談話內容~要匯款的帳號~他給我家裡電話等等~都有錄進去~只是那錄音功能有點差~我的聲音很清楚~他的聲音很小聲~懇求請問一下~這樣的話~我有辦法報案嗎? 怎樣才有辦法維護我自身的權益~這樣可以告嗎? 要告他什麼呢?
去年11月份,在某線上遊戲裡,被一名玩家點了交易物品,事後該名玩家說給錯人了,叫我還他。因為當時他口氣沒有很好加上我也沒打算繼續玩,我就把東西給人了。之後對方跟遊戲公司申請了遊戲歷程,確定有這筆交易紀錄,並向警局報案。
事隔5個多月...4/26晚上18:55手機接到一通,自稱是高雄某派出所來電....
某人:你是某某某嗎?
我:對
某人:某遊戲公司的XXXXXX帳號是你的嗎?
我:對
我:(他念我抄)
某人:星期六來做筆錄
我:星期六要上班,星期日才有時間。
某人:那就星期日,我等你。你沒來就寄傳票,這已經是刑案了。
正當我還沒問清楚時(因為事隔快半年),對方就掛電話了,也沒留姓名,口氣沒很好(很像我已經定罪了)就急著掛電話。
之後上網查了那家派出所,住址電話都不對。對方留的住址多了"3樓",電話也不對。這讓我感覺是當時那位玩家從遊戲歷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在搞鬼...
問題:警察通知作筆錄,是撥打你的手機聯絡你嗎?(為什麼不是寄書面通知或者撥打你家裡的電話)
如果是真的,我不去做筆錄會怎樣?(實在不想因為那玩家把東西丟給我,而我把它丟了,他就要告我,去一趟高雄做筆錄)我住北部。 這種侵占案會成立嗎?
周日我拿著證據去警局報案,可是警方居然說〔不願受理〕,有幾個原因。
1.不知告發對象是誰,只知道手機、帳號、無名、IP等不確切證據,所以警方認為無法提告
2.被罵的是帳號而非本人,警方認為就像現在這個化名討論區,就算我被罵,也因為用的不是真名所以只能忍氣吞聲,也沒辦法確定該帳號使用者是我 與 侮辱我的人就是帳號使用者。
3.因為是起爭執而開始,一切使因是因為對方在公開資訊場合討論自己使用盜版,而我回應她(認為對方是假借女性名義的男生 NO髒字),對方不干示弱所以到我的留言版和文章進行侮辱。
所以目前警局方面我沒辦法報案,所以我用網路警察做報案,不知道時間上會花多久?
還是說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警局受理?時間一分一秒在過去,紀錄也在慢慢消失QAQ
我朋友的妹妹上個月在網路上購買物品
在上個禮拜階到詐騙集團電話 要求他要去匯款不然會進入分期付款每個月都被扣款
由於被害者年紀才十幾歲 在緊張之下就把款項匯出去 並依照歹徒的要求去購買遊戲點數卡
最後歹徒還要她把提款卡和密碼用快遞寄出
直到前天和家人朋友提起才發現遭到詐騙 已經有去報案了 才得知成為人頭帳號
但是被害者本身剛好要升大學 又很怕人頭帳戶的事情會影響到就學貸款和未來的銀行信用等等
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證明自身的清白 目前有匯款記錄 購買點卡的發票 快遞的單子 報案三聯單
我們有撥打過165 對方說偵查隊會去調查 到時候法院會寄傳單說明
請問依照律師的經驗 此類型的案子大概會延宕多久
因為被害者剛好面臨升學 可能還會搬家 所以非常頭疼 煩請各位律師提出一下您的經驗與看法
感恩~
各位大大律師 我帳號3/17被盜 (我調查我的帳號紀錄)發現無故跑出開通遊戲 3/22 才發現
(在此聲明 小弟是專業資訊科(軟體應用) 別誤以為電腦中毒或者給他人帳密)
是真的被盜了...
Q1.我不知道帳號被盜是屬於哪個訴訟? ←幫我解答...zZ
Q3.如果抓到對方可以索取賠償金額?
Q4.法官會直接判決說賠償我被盜金額就好了?
詳情:3/22 我帳號原本有991點數 結果變成1點 剩餘990被盜走了
我調查我帳號紀錄 3/17 被盜走990點數
或許990對某些人是小數目 但是小弟富有正義感 不想讓自己權益睡著...
人因惰性而墮落 但是我不想 也不會這麼做
因為我看很多人被騙或被盜100(金額) 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根本就沒想過那個騙子騙了多少個100(金額)
家父已於95年過世,當時因為發現有卡債,所以已經向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冊,並完成限定繼承程序,但事隔5年半,卻在近日發現我個人名下有2個帳號完全遭到凍結(總金額遠大於家父欠款),甚至在去年才買的房產也接到法院的查封函,經了解後,發現有一公營行庫委託資產管理公司所做的相關行為,我想了解的事,為何我已完成限定繼承的程序,為何該行庫卻可以查封我名下資產?難道這是合法的行為?更何況,錢不是我欠的,為何他可以在未經我個人同意下,清查我的財務狀況,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甚至因為凍結我帳戶而導致我信用卡扣款失敗,基金扣款失敗,其他銀行寄信來調降我的信用評等,請問若我因這些理由要對該銀行提出賠償,甚至控告,我該如何處理?會有多大勝算?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一件問題想請問!如下.在今年的年初.本人再玩一款線上遊戲,遊戲公司告我涉嫌詐欺
他們公司發覺我的遊戲帳號有複製的金幣產生.但又不知道我是如何產生出來的.就直接把我帳號給鎖定..然後我有跟遊戲公司聯絡過.請他們把我帳號開啟..但它們說我只要把複製的過程告訴它們~它們就不提告.但是帳號是不會打開的..我跟他們公司說我只想帳號打開.至於流程我會告訴它們..遊戲公司說他們確定帳號不會開啟.我就毅然的跟它們說.帳號不開啟我就不說我怎麼會有這些金幣的..它們就到調查局告我詐欺..
它們的遊戲歷程無法證實我是怎麼複製出來的.卻告我詐欺..再者伺服器當時一直當機..我正常交易出去的東西..回碩到我身上來..卻說我是複製東西..他們伺服器當機.道具備系統回收卻說人家是複製的..很多玩家都遇上這種問題..遊戲公司一概只說.道具是複製的.所以系統回收..請問.今天是它們伺服器不穩定造成當機狀態下.我正常交易.卻斷線..上線的時候.身上交易出去的金幣還存在.卻被它們告詐欺..這樣的理由有合理嗎?
請問有負責資訊類的這方面的律師嗎?是否我也可以提出加重毀謗呢?
是否可以提出他們無理封鎖的求償呢?
在七年至八年前 我在台北銀行有申辦一個銀行存款帳號
但後來因為我在yahoo拍賣與人交易 有些誤會 被告詐欺
我後來與那位告我的先生 以電話和解 並將金額款項 退還給對方(原告)
那位原告也口頭上答應會在法院徹消告訴
結果到現在 事隔七年或八年了 我的銀行帳號也不知道有沒有被凍結??
依照詐欺罪來說 應該要被法院通知到庭說明 但法院沒通知過我
依照詐欺罪來說 就算有被起訴 也應該會有 "判決書" 寄到我家 但是卻沒有寄來
我有向警察局查尋我自己有沒有 所謂的 "案底" 也確定我無前科
第一 : 我未收到任何法院開庭通知單
第二 : 我未收到任何法院判決書
第三 : 我未收到警察局任何通知 也沒有警察局打電話給我過
第四 : 我到警察局查尋過 我無前科 也就是說我沒有被起訴
第五 : 當然 我更不可能被緩起訴 或緩刑關過
事隔七年到八年以上了
現在台北銀行 改為台北富邦銀行
我原本被凍結或被列為警示戶的台北銀行帳戶
銀行戶頭裏 還有1萬多元台幣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以前原本在台北銀行的帳戶
到現在還有沒有被凍結 或是列為警示戶
<問題如下>
第一:我想請問 事情都過了七年/八年了 那如果銀行帳戶還是被凍結或列為警示戶
我該向那個機關申請解除??
第二: 事隔好幾年 我也找不到 以前那位要告我的原告
也不知道要去那縣市的警察局查尋 如果說要提出一些法院文件 可是我連一份法院開庭通知單都沒收到 我連一份法院判決書都沒收到 我要去那裡生文件出來?
第三: 如果說我是事先跟被害人和解 而被害人在法庭替我跟法官說好話 而被判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那我銀行帳戶還有機會解凍嗎?(因為我沒有收到任何判決書 之前有到警察局查過我沒有前科紀錄)
第四:聽說詐欺是公訴罪 無法徹消 那請問事隔七年 ”沒有被告”詐欺罪還能成立嗎? (沒有受害者了 詐欺公訴罪 還有可能要再被法院傳喚嗎)
七年前我的詐欺罪是因為網路拍賣糾紛 但是後來電話和解了 也賠償被害者金錢了
被害者答應在法庭替我說話 要徹消告訴 但後來到現在 我連一張法院傳喚通知單都沒收到
我連一張法院判決書都沒收到 銀行帳戶該不會還繼續永遠被凍結??
以上問題懇請專業律師回答 謝謝 (有需要補充說明 請提出來 謝謝)
上個月底朋友向我借數萬元說有急用,可是過了他承諾要還錢的日子都一直遲遲沒還,而且不接電話不回簡訊,完全失去聯絡,很明顯沒有誠意要還錢,請問我可以怎麼做?我想我應該寄發存證信函,但問題是我不知道他的住處,包括戶籍地址、現居地址或身分證字號。
手邊可掌握關於他的資料是:手機號碼、公司名稱、車牌號碼、銀行帳號(借他錢時轉帳到他的銀行帳戶),還有手機簡訊紀錄(他發簡訊跟我說他需要借錢的理由和金額、並留下他的帳號,也承諾在特定日期前會還清,我發簡訊回他說我已經轉帳他說的金額到他的帳戶,請他要信守承諾還錢。但一直到過了他承諾還錢的時間他遲遲不還,我發簡訊請他還錢,他不回應,打電話也不回應)
就手邊現有的資訊,請問我可以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