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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 103-12-20 14:35
這星期三時早上8點我騎車出去買早餐,(男友家)返家開門時突然三名刑警靠過來要求我停車熄火,表明他們是刑警說他們拿著傳票證人身分帶我回我自己家說有搜索票要搜索我家,我到我家門口時我要求等我男友來才開門,警察說你這麼不配合辦案沒關西到時我請檢座來連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搜索!!到時搜得亂七八糟可別怪我們,這麼喜歡拖時間到時回局裡你舊知道!我會把你排在最後面才處理,別自以為聰明。 當下我想說請法扶律師到場陪伴結果打電話時卻得到只是傳票他們不會來的回應 而後警察說還要拖是不是?真的要我們給你上手銬直接等檢座來搜查你才肯配合是嗎? 請律師? 我看你有那麼多錢可以請嗎?到時候沒請到我們可要笑死你!還是你要打110?我們告訴你現在請律師來也沒用啦!律師到場也不能干涉我們警方辦案,只能在旁觀看而已,真的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反而會害到你自己拉! 後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一直哭 警察很生氣的大聲說真的不配合我們警方欸,我們沒必要陪你在這你拖! 然後其中一名刑警拿出手銬來說把他銬起來好了這麼不配合!帶隊的小隊長說我打電話請檢座來先把他銬起來順便叫他先在搜索票上簽名!等等檢座來就說他極度不配合辦案等話 .... 我才22歲甚麼也不懂...我好怕會怎麼樣更怕他們上我手銬,最後拿著手銬與拿個搜索票的警察直接靠過來要我簽名(手銬的則是在旁作勢要銬我)然後說等等等檢座來看誰比較難看!我們現在頂多也只是去你房間看一看等等檢座來可就不一樣了整棟房子(現居地址)與隔壁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跟你翻過來看!!搞得亂七八糟也是因為你自己不配合辦案,自己看著辦。 我心生巨大恐懼求警察別這麼做我簽 我簽.... (我不知道搜索票要簽同意搜索??還是真的搜票根本不用簽名?) 警察說哭什麼自找的 !!  簽了之後檢座也沒來??  要求我帶他們去我房間我說要等我男友來(因為我家沒人)在場只有我跟警察4人所以我想等男友來 警察跟他同事說他還是一樣不配合欸,另一個警察說直接上銬!不搜了!直接待他回局裡!晚點等檢座來局裡在直接待他回來把他叔叔家與他家全部搜索! 浪費我們時間!莫名其妙! 然後警察2個靠上來抓著我的手向門外走去要上車,我就說好好好 給你們搜給你們搜..... 後來他們只有去我房間裡看看找找就直接帶我回局裡做筆錄,做完後警察拿一張傳票給我說這是你的證人傳票收好! 我就問請問我只是證人!你們也不是拘提我!剛才搜索時也沒搜到任何違禁物!我是否能夠拒絕採尿!? 警察說:他又開始不配合了,自以為聰明?就跟你說了不要一直耍小聰明只會害了自己,現在不想採尿沒關西等等我們去跟檢座申請強制採尿!到時看你尿不尿!! 被恐嚇脅迫之下,我說我尿我尿.....簽下自願採尿的單子(警察說:白目嗎?他媽的自以為聰明阿?操! ) 後來我第一次去尿因為女警在看我尿所以我緊張的尿不出來,又被帶回辦公室女警與那些警察說我沒有尿阿,警察就說時間是你自己的沒關西我讓你最後一個才送!這麼白木還不配合我們沒必要讓我好過! 第二次我說我想上廁所警察生氣的說到底有尿還沒尿阿?再等一下好了免得現在請女警來你等等又沒尿!你以為其他警察沒事做是嗎?都為了我跑上跑下就好了!! 所以等一下再叫女警帶你去,後來我忍到肚子都痛了很痛苦的和警察說拜託快點我要上廁所,警察才請女警來帶我去,去到廁所我尿了但故意沒用杯子接,裝了一點點馬桶的水,跟女警說對不起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女警說那就先到到小罐子裡等等有尿再補滿,又帶我回辦公室,跟警察說我尿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警察就好幾個站起來說幹他媽的耍人不是這樣耍,有尿還能沒接到?操他媽的騙誰阿!耍什麼小動作阿把那兩瓶尿給我丟掉! 把這一壺白開水給我喝完,拿杯子到水叫我喝,我一喝完就馬上又到給我叫我喝..直到水壺的水真的快沒了才放過我...當時我邊哭邊喝,喝到肚子痛..又想吐..,我說可以休息一下再喝嗎? 警察大聲罵我自找的給我喝完! 喝完後想上廁所時我跟警察說,警察直接標我髒話罵我說不要再耍人了拉!他媽的你以為我們是白癡?說尿就要馬上叫女警上來陪你去?等等又不尿? 那麼喜歡讓我們等,那我等等在教女警上來好了,你慢慢等哈! 後來過了半個多小時才請女警上來,不過這次剛剛標我髒話的男警和女警說陪他一起去看我採尿,說我小動作很多這次看我怎麼做!叫我把外套和身上的東西全部拿出來,我身上剩一件長袖衛生衣和牛仔褲,然後叫我去廁所,一到廁所裡時男警先走進去把馬桶蓋全部放下來要我在馬桶蓋上尿就叫女警仔細盯著我尿他走去女廁門口等! 那時候我生裡期來所以導致弄的馬桶蓋上都血, 杯子裝滿時我放在地上 我說我可以繼續尿嗎? 女警說先擦一擦拉!! 我以為他是要我擦杯子,結果他說是教你把馬桶蓋上擦乾淨在掀馬桶蓋繼續尿!誰叫你擦杯子阿,男警在外頭喝斥他又在搞小動作了是嗎? 女警說沒有拉!他生裡期來稿的馬桶蓋上都是血拉!我叫他先擦掉! 後來我擦掉後我就繼續把剩下的尿尿完,要衝水時 女警說別衝!要求我把褲子穿上把杯子拿出來,他走進去看馬桶就對著外頭男警說他的尿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一聽跑進來說怎麼了是嗎? 女警說你看他剛剛在馬桶蓋上尿就有血,現在尿在馬桶裡的尿就沒血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就瞪我說小動作很會耍拉,很厲害嗎用偽尿?! 我立刻反駁說剛才女警要我先擦一擦我也順便先擦一擦我那裏再拿乾淨衛生紙擦馬桶蓋,後來我繼續尿沒有血我也不知道為甚麼! 男警對女警說認為有問題就叫他把杯子尿到掉,沒問題就叫他裝起來 當下我很絕望覺得一整個被汙辱被欺負...我不懂法律...更不懂警察辦案程序...法扶律師也沒來伸出援手.... 人權像過街老鼠般被踐踏的稀巴爛....好丟臉真的好丟臉..... 而後把我送地檢,以證人應訊.我要求檢察官給我替代療法院外治療或罰金,社會勞務義,檢察官說他會斟酌..... 直到晚上12點我才從法院走出來結束這個噩夢... 我8/10號剛從觀察勒戒出來到這禮拜2前都不曾施用..但這星期二時我因為氣我男友他朋友施用與清洗吸食器的水沒丟害我不知道把水 喝完 我在垃圾桶看到一個殘渣球就拿出來故意燒吸了兩口對我男友說真的那麼想要我再吃就對了?   結果隔天莫名其妙被帶回局裡又被採尿..... 我還在讀大學日間2年級,剛勒戒出來,五年內再犯不是會被抓去關3個月或是戒治嗎?? .....要事真的進去關我這輩子也毀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想問還能夠主張尿液無證據力嗎?....星期三真的是個煉獄噩夢...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有施用毒品之紀錄,您再次施用,恐遭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2

您好,若是二級毒品,有機會求得易科罰金

阿惇 103-12-11 19:34

小弟我102年11月2日在8591寶物交易網販賣遊戲帳號

一位議價者在開價方面與我起衝突,

就在問與答上留言『小孩子到你同學帳號轉賣,你真不要臉,可憐蟲』等字眼汙辱我。

卻因為網站上的『隱藏問與答』這個選項,變成不起訴,白白被汙辱,這樣請問律師先生我該怎麼辦。

 不起訴處分書

圖片檔在facebook相簿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屬於私人對話,確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至於其他名譽侵害,則必須依據內容而定。

2、倘若對於不起訴處分不服,可以於7日提提出再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Y 103-11-03 16:33

各位律師

因為我把正在訴訟中(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被告答辯狀節錄某段落,PO文在FB不公開社團上(社團有1千多人),詢問大家意見。

首先此份答辯狀並不是法院交付,或當庭交付,是相對人在庭外親自拿給我,上面既無相對人年籍資料、也無收狀章、日期等等。

答辯狀內容是關於我的土地權益問題。我捍衛我權益,因民法773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

那段落內容大概就是”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1段是說他們XX年XX月XX日申請再鑑界,因為地政已知於法為合,受理後擇期通知鄰地。但是這已經被駁回(法院發函2次都被駁回,原因因為上了法院就不應該再鑑界,這是法律有規定,但我不清楚為啥法官就是不聽原告說)

第2段就說地有XX平方公尺,是很小的。所有權狀是在地政處復丈(勘測)核發,量地坪是地政機關職責所在。

第3段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4段 以上(三)必須等再鑑界過後再議,相對人可先自行撤告和解鄰居是可以喬的,耐心等待是相對人必須做的

第5段 被告很誠心解決方案,請法官主持公道

 

目前再鑑界申請一直沒下文,但我去問過了法院了2次都被駁回,必須再等開庭,第一次理由就是依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土地界址經權利關係人已向法院提起確認經界之訴者,地政事務所得不予受理申請界址鑑定。因為這法條是得不予,代表可以或不可以,所以法院誘發一次文給地政,但又被駁回,但理由我不知道是啥,書記官沒告訴我

第一段和第二段 個人認定是息息關關,因為上法院後只要法院囑託復丈測量即可,但法官卻又要走行政程序。

第3段目前已經不會有對方提供土地做汙水問題,我們也不用提供土地雙向雨排,因為工程方式改變

 

因為此篇留言下方被其他人留言,他們認為他們被汙辱,所以我連帶有關係

因為文章是我PO的,我公開了在法院中訴訟中的文件,我斷章取義,並沒有公開整份內容,這樣會誤導他人。

請問各位律師這要我有事嗎?

1.這是民事訴訟

2.對方的答辯狀並不是透過法院或庭上給予,我怎知道法官有無受理

3.文章是我PO的沒錯,但我並沒有汙辱任何人,文章之後我也刪除,他說他們已有截圖備份準備提出訴訟(連按讚的也要告),大部分只有對我PO文章的按讚,沒有人對疑似妨礙名譽那個人的留言按讚

4.如果我真得有罪請問是犯了哪一條 ?洩漏公文?洩漏隱私?毀謗?妨礙名譽?還是

5.如我是犯了309、310,我可以用311條第1項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和第3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提出自保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3 2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敘述,可能涉犯誹謗罪310,至於是否構成抑或可否主張免責條款,則必須依據張貼的內容而定,您的陳述無法判斷。

2、倘若您確實涉犯誹謗罪,則按讚的人,也屬傳述,也可構成。

3、也會因此有損害賠償責任,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JACKY 103-11-03 22: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敘述,可能涉犯誹謗罪310,至於是否 ... (恕刪)

律師首先感謝你回覆,可是我想請問構成毀謗的理由是,我張貼被告稱所謂的答辯狀,這樣就會構成毀謗罪是嗎,感謝

jimmy 103-10-04 19:22

別在在類似MSN的通訊

冒用我的照片 並且打字汙辱

這樣我有辦法提出

妨礙名譽毀謗的告訴嗎

 

感謝解答

您好,如果是類似MSN的私訊侮辱您的話,是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的;反之若是在公用頻道上侮辱您的話就會構成公然侮辱。謝謝。
小佩 103-10-04 18:23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專家

我跟甲同事發生言語糾紛,甲同事剪輯我們LINE的對話,然後發佈在LINE的動態上,經由line發佈動態,上面顯示本人照片,名字,跟甲同事對話片段,以上是否構成公開(line動態是只要是好友都會看見)?

其中言語有"靠"這個字,"靠"這個字是否能夠構成辱罵的用詞?

乙同事也在賴上面回應工作是用睡覺換來的,是否構成人身攻擊?除了引用我跟甲方的對話紀錄發佈至動態,回覆動態的人沒有直接提到我的名字,這樣是否不算指名攻擊,汙辱,毀謗?

我已經報案做完筆錄,警察是否有權將證人姓名,告知被告,導致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請問警察是否違法?(因為那名偵辦員警休息,所以暫時無法追究)

請問警察說如果罪名不成立,對方可以反告我誤告?誤告罪名可判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2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靠,應該不算是公然侮辱

2、有關於影射的部分,倘若可以推知是誰,則也會構成誹謗罪。

3、誣告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PO文,及記錄在員警筆錄的陳述,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以保障權益。

小佩 103-10-04 20:18

如果現在撤銷告訴,可以嗎?撤銷之後可以從新提告嗎?賠償金跟律師費用各是多少?

您好:

1.您如果提出的示妨害名譽的告訴,現在就可以撤告,但撤告後就同一事件就不能再提告

2.其餘如曹大律師所述。

如您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佩 103-10-04 15:41

我想問一下,我跟我的同事發生糾紛,他剪輯我跟他LINE的對話,然後發佈在LINE的動態上,其中言語有"靠"這個字,我能告他汙辱嗎?其他的同事也在賴上面回應他說"我的工作是跟老闆睡換來的",我想問一下這也能告那個留言的人嗎?因為他留言裡沒有指明我,然後那個罵我靠的同事,他有剪輯我的對話裡面有我的名子,發佈的當下我有請他立即刪除,不然我要去警局備案,他並沒刪除,還請我快點去報案,雖然並沒有直接指名我的名子,但是我堅持他們LINE的動態上有我的名子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05 12:27

1. 單純一個靠字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誹謗,仍須就上下文綜合判斷。

2. 對方剪貼你跟他的對話,看起來應該可以特定對象,因此其他人的回答,應可看得出來是具有針對特定人所為的誹謗言論。

3. 雖未指明道姓,但只要可得而知是特定對象。

Kira 103-10-03 17:24

日前有位先生在朋友的照片上留言

但因為我跟這留言的先生沒看過半次面 他就說跟流浪汗差不多

這個應該有涉及到汙辱吧????

另外有人很喜歡到處喵人家的手機內容

因為他不敢看我的 雖然他也有偷喵過

而且 他的證據我也有紀錄 包含被他喵過的人FB紀錄

請問我可以告他妨礙秘密嗎? 

小翠 103-09-23 14:47

~我想跟我老公離婚,但他不肯~
因為他喝了酒會變成很恐怖ㄉ人
會跟我拉扯然後讓我受傷....
對我疑神疑鬼,猜測我,操控我
他是沒有打過我,只是我們常在爭吵中互相拉扯
然後我總是會受傷
我有跟他講過好幾次,說他喝過酒會變另一個人
希望他少喝或戒酒,而他每次都說好
結果..... 沒有改變過
這幾年好幾次是因為看在孩子ㄉ份上
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直到上個月,因為他對我的誤會跟懷疑
又喝多了,我們又爭吵了
他最後把我壓倒在地上掐我脖子,也弄傷我了(小孩跟表妹當場都在)
那時我真正ㄉ覺悟了,但扔然沒有採取行動
隔天只是請他暫時離開分居,沒想到分居ㄉ這陣子
他每天酗酒來我住的地方鬧
還鬧到他喝酒自己騎車跌倒
警察幫他叫救護車去醫院擦完藥後
警察還送他回來我住的地方
現在他再等法院通知,因為酒駕

就在這期間,他也用LINE傳了一些汙辱攻擊我的文字言語

這件事情發生後的幾個禮拜

他一樣的對我疑神疑鬼,懷疑,猜測

喝了酒變鬼一樣的在孩子面前對我發怒,凶惡
最後他徒手抓傷我的手
在之前就有跟他說過,若再有下一次就離婚
當下他在喝醉的時候,說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只是一股氣讓他變這樣
每一次他喝酒弄傷我時,都會道歉都說不會再這樣了
喝醉的時候什麼事都敢做,什麼話都敢說
清醒的時候,就像個俗辣一樣,都不說話
在我家人面前他總是好好先生,喝過酒也不會對我發怒
終於我去驗傷了,也通知社會局了,社會局也來家裡過了
帶孩子回來娘家,告訴我家人我跟我老公的所有事情,他家人也來過了
因為我們之前住台中,跟幾個朋友住在一起
只有在台中的朋友可以清楚知道我老公是怎麼對待我的
所以我覺得我們雙方的家長在其實也沒有什麼可以說的
因為他們不知情,我講我的,我老公講他的
都已經有驗傷單了,他還堅持說沒有弄傷我,只是對我拉扯
說我外面有男人,他卻沒有證據
我說我要離婚,因為我已經對我老公感到恐懼,無法繼續生活下去
大家都一直要我們為孩子想
甚至我家人希望我能再給我老公一次機會
我只是淡淡的回答(非得要等到他把我打死之後,才會有人相信我或同意支持我離婚嗎?) 
我很崩潰.... 我以為我的家人會支持我
現在連小孩(3歲)對她爸爸都已經感到恐懼了
自己跟大家說(爸爸會打媽媽,我很怕爸爸)

我們分居也快要四個月了,回來的這一個月他都沒有拿錢給我跟小孩

而且他還偷偷的跟我親妹妹私聊說(如果我堅持離婚,他會告上法院,說孩子不可能會給我,因為我現在沒有工作沒有能力養小孩)

我真的很想離婚,因為他的暴力讓我跟小孩都活在恐懼的陰影中

尤其是一個才三歲兩個月的小女生,每天告訴妳說(媽咪,如果把拔對妳很兇動手的時候,妳要馬上告訴我,我會保護妳)

建議驗傷後,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相關規定,向警局或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待通過保護令後,或可依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以「不堪對方同居之虐待」提出離婚聲請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na 103-09-22 06:46

一開始認識並不知道他沒工作

他也給我確定會離婚

我也才決定搬下來高雄住

搬下來後租房子工作時他說為了生活為了房租等壓力更為了他可以跟我住,我只能做酒店

於是開始酒店生活

 

每個月還要拿錢給他拿回去給他那個家(為了可以跟他一起我忍)

他又不工作說什麼身體不適合做白天的(皮膚問題),整天只會玩電腦不然就是去玩電動,想到就想去小酒吧喝喝點小酒,還要有妹妹陪的(怎麼勸都不聽)

還不准我跟客人聯絡(怎麼經營怎麼賺多,是要我做多久阿)

 

一年後我懷孕了,他不得已才離婚,甚至還說了句:今天妳如果沒懷孕我是不可能跟妳離婚的,是因為小孩;有種受騙的感覺,當初說的那麼好聽,也過那麼好的日子,今天要他做出決定卻說出這樣的話……(傷人!)

更誇張是他還一再一再的要求我去驗DNA,因為他之前都未曾讓人受孕過,怎麼我隨便就有(就因為我做酒店就因為沒住一起我就該受到這般的汙辱嗎)(為了小孩我也忍)

 

跟前妻離婚後、跟我結婚了,還依舊跟前妻糾纏不清,說什麼怕她想不開,說什麼不想傷害她,前妻打電話來必接,約就出去……完全沒考慮到我的感受及立場

更誇張還給她希望,說三年後一定會跟我離婚帶著小孩跟她複合

 

我為了生活懷孕了還做到四個月才休息不做,只能靠他來生活,結果他卻跟家人借錢(10萬),以為撐到做完月子用……結果他卻帶著我去夜市玩猜

號碼及要我陪他去電動間玩電動,我懷孕還要我去充滿煙味的地方窩著,他慶幸有中獎沒輸錢(不然我看我還要背多少黑鍋還更多的錢了)

 

生完小孩在診所一個禮拜(剖腹)

他有陪但陪到半夜他又去玩電動了

出診所回到家做月子到做完月子一個月,他依舊去玩他的電動,請他去找個工作畢竟壓力大了,希望他幫點忙,就說他可以從電動或電腦遊戲裡賺

 

日子一天一天過,每每想帶小孩回台北看父母,他就說車錢來回貴,去台北也無聊,到現在四年了,才回去五根手指頭都算的出來,有回去不到第三天他就說要回來了

而要我對他父母有禮貌及孝順相同的這樣對我父母也是應該的吧!他不是……不會主動叫人,從頭到尾一副很高傲的態度,使得我家人沒人喜歡他

而女兒(我之前婚姻的)也一再的跟我討論他為什麼不像其他的父親一樣的有工作,再次跟他說,他卻要我說謊去騙我父母及女兒,甚至還要女兒這樣去騙外公外婆及學校

 

我生活只有小孩工作,喜歡買點覺得對家對小孩是好的東西上,因為知道他會唸及罵所以隱瞞,結果他趁我去上班時搜我的東西,再來責問我為何亂花錢(上班這麼辛苦我買些喜歡的東西有錯嗎?甚至還要偷偷摸摸的)

 

然而心裡不平衡,當然會老是跟他唉沒錢,就只是希望他可以幫忙,不要老是我在賺,不然就是不要他不賺就算了還幫花(玩電動)

 

剛認識時他曾說過要讓我養他十年(他跟前妻七年就有五年是沒工作的,他前妻那時也是做酒吧的),我認定那是玩笑話,畢竟是男人有肩膀的是絕不會這樣做的,沒想到每跟他談工作事時他竟然還會說到這句話

 

他卻因為我愛買東西來說我就是因為這樣才沒錢的而跟我談條件及罰我(又是錢,他也拿去玩了,怕家裡不平靜我又讓步了)

吵架他都愛罵三字經及雞掰這難聽話汙辱我,甚至還會推我及掐我脖子

 

每週領錢他看到金額還會問怎麼會那麼少,都沒顧慮我上班有沒喝多及身體狀況

 

每次下班他都不管我累不累還是有沒有喝多,他都叫我去電動間陪他,不喜歡去他就說我都不陪他,什麼我的生活就只有小孩,甚至還說要喝就不要醉,我是工作不是玩內,他老是拿他十一年前做的男公關來跟我說

 

在家老是看大姊跟婆婆吵架,大姊嫁出去卻還是跟小孩住娘家(大姊的房子)而大姊老是怒吼,像歇斯底里般的發飆,甚至還會亂丟東西及隨手拿就砸她的小孩,最誇張的一次是吵到婆婆動手打大姊甚至還拿菜刀要砍大姊……(附近鄰居都清楚也常聽到爭吵聲)

 

試問這樣的老公這樣的父親這樣的家庭我還敢讓我的小孩在這環境下長大嗎?

可是他說如果要離婚他一定會用盡一切力量來跟我打官司的(現在我還在還之前的債,身邊沒有存到錢,他這兩三個月還輸光了我十一萬元,不敢讓家人知道)

 

我想要小孩監護權,我們家裡父母是雙薪有自己的房子(兩間,另一間海沙屋等重建)媽媽喜歡愛的教育

我可以辛苦賺錢,請媽媽顧小孩,也會多找時間陪小孩小孩教育我都自己用心的上網抓及找,就是希望小孩可以學及接觸的更多)

 

請問以現在的我該怎麼做

我要準備什麼還是有什麼可以幫我的嗎?

我都會盡量配合及為了小孩付出

蘇子良 (馬克) 103-09-22 09:57

 您的情形應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或其他重大事由等理由訴請離婚,並可取得小孩之監護,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胡椒 103-09-17 05:54

想請問一下 如果在線上遊戲中的世界頻道<大家都看的到的頻道>

辱罵  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了小狗後面是我的ID 這樣有構成對方對我的毀謗汙辱嗎?!

我也有拍照存證  這樣能夠對他提告?!

 您好:

依您所述應可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

建議可委任律師代為撰擬告訴狀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williams 103-09-16 09:44

您好! 本人從事寵物用品電子商務販售,目前有三.四的平台在做銷售! 因上大型拍賣網站討論區去問問題請教資深賣家怎麼經營比較好,卻出現一位自稱法律專家的露天會員到處恐嚇,罵人! 在公開版上對話時被該會員羞辱並揚言要我退出別做生意了! 因為少了我這個賣家他會很爽等等...我個人是不會受影響! 但是若關係到公司商譽的部分由於在公開版上所有人都看的到我的賣場以及註冊在案的公司行號與企業LOGO。所以在汙辱商譽的部分可以提告嗎?? 我有備份對話紀錄可供參考~麻煩請回覆! 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網路上PO文,倘若有侵害名譽商譽的話,刑事上涉犯妨害名譽民事上則必須賠償,甚至於是登報。

2、本文建議可以將PO文的內容蒐證之後循正式諮詢,發文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依法提告。並且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相關事務。

103-09-11 14:17

你好:

我想請問 我在遊戲中(大家都看得到的頻道)

被玩家罵 表子 犯賤之類的言語(已拍照) 是否可以提出

毀謗公然汙辱 如果可提出的話 我下一步該如何做?

如要警察局報案 我需要把拍照的證據都列印出來 還是??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1 16:41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毀謗,您可依刑法第 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您可直接向警察提告、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是準備刑事告訴狀向法院提告,您必須準備幾個證人證明對方係在公然情況下辱罵您,並將侮辱行為拍照列印出來做為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9-11 17: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毀謗,您可依刑法第 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您可直接 ... (恕刪)

律師您好:

拍照的場景就是大家都看得到的頻道 還需要證人嗎???

畢竟不想麻煩到其他人 如沒證人 就無法告成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18:04

您好:

如無證人,請將畫面翻拍存證;

並且要說明該遊戲頻道是公開的,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是在公開之平台或在可供三人以上觀覽之私訊為您內文所提及之妨害名譽行為,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妨害名譽

Bo 103-09-10 13:39

想請問我妹收到一封認識的人傳來的line內容無故說我妹不要臉和爛貨等字眼這樣是否能夠成毀謗汙辱?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0 14:03

您好,若要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必須是公開地對不特定的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造成影響,若僅在私人line對話中批評,無法構成公然侮辱毀謗。但若對方密集使用批評性字眼騷擾您妹妹,嚴重影響她的日常生活,恐有觸犯刑法第304 條之強制罪之虞,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7

您好,若是line群組而有三人以上之人可共聞共見,才有刑事妨害名譽之問題,否則僅屬單純之民事糾紛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中之對話縱使有侮辱之行為,亦不構成刑事妨害名譽。 

Kira 103-09-01 02:47

日前有一個人告我妨礙名譽 並有FB截圖

但....我承認我有打這些 但對方的有一些行為我不是很了解

1.他先講在某個照片上留言說怎麼這麼像流浪漢 我就回他 請問我跟你熟嗎? 他就說我不想跟你熟 只是單純的想嗆你 我的另一個朋友就幫我回 不熟還敢亂留言 結果那位就回說 我也可以再多嗆一個人

我的第一個截圖是針對他 請問我可以反控告他公然汙辱或是恐嚇嗎?

(我們留言 不可能會在不熟的人版上留這些吧?)

 

2.另一個截圖 我認為這是一個牽扯到很多人的私人事情 但....我講的也是實話 

之前那位有答應我說 有些話不會亂說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 又再犯

請他道歉 一開始他只回他知道錯了 但....另外的三個當事人卻沒有得到他的道歉

如今我被他封鎖 我原本之前對他好言相勸 現在卻被他封鎖提告

可是我也沒收到任何相關的詢問 也沒收到警察局的詢問

那個人也時常很愛亂看人家的手機 亂摸人家的東西~~
這樣可以構成背信 妨礙秘密嗎?????

可以反告嗎? 

因為我這邊也有很多證人跟截圖 可以證明我所言是事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代理人除了公司、親人的情形外,原則上都必須委任律師為之。

2、倘若確實有相關的事證,可以依法提告,但是您的敘述有點亂,本文建議倘若確實有意提告,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或是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先循正式諮詢。

3、就您所述狀況,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妨害名譽其他的不是很明確。

Kira 103-09-05 01: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是他也不是請警察或是律師提告 而是請非親人的朋友提告

所以我在納悶這種提告會不會成立

因為檢察官只有問問 問完就沒有再多說什麼了

103-08-25 18:36

目前懷孕12周 男方突然改變心意 不願負起任何責任 不斷的威脅如果要把小孩生下就自己負責與他無關 要不然就去墮胎

我無法接受墮胎這種傷害小生命與傷害身體的事情 我相信自己有權利拒絕

但為何男方可以在自己想法未成熟前下了要生小孩的決定 等到真的懷孕了 也滿三個月了 卻反悔說不負責?

請問我是否能申請法律的保護與幫助?

男方並不是台灣人,是外籍人士,目前尚無婚約,如果可以起訴 是否程序上會更加繁雜?

如果是與他有婚約,但他又不付任何贍養責任呢?

男方曾有對我施暴過,當時沒有報警,只有拍下傷口的照片

男方三不五時就罵我也罵一些汙辱我家人的話 像是:賤貨 妓女 妳媽是賤貨所以才生下妳... 諸如此類的話 我聽的覺得受傷..

男方有要登記結婚的打算,但是他總是情緒化,只要不高興就罵我 要把我趕走 說不會負責..

面對這樣的人 覺得無奈又無助 日子一天天過又無可何..

想請求知法的人 透過法律的途徑來得到解決..

是否能提供我一些法律的知識與處理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9:03

您好!您可自由決定生下小孩,並可強制生父認領小孩,認領後就能請求生父支付小孩扶養費至滿20歲;另外,施暴部分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並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8-25 20: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自由決定生下小孩,並可強制生父認領小孩,認領後就能請求生父支付小孩扶養費至滿20歲; ... (恕刪)

謝謝沈律師的專業答覆,

如果施暴地是在他國,這樣我回臺灣提告會生效嗎?

我只有被打瘀血的照片,還有耳鼓破裂 已經一個月 還沒完全癒合, 九月初才會回台灣。

 

再次 男方是外籍人士,我目前在他的國家,只怕簽證到期後,我離開這裡回到臺灣後,男方就會完全的推卸與逃避責任,如果是本國人 也許更容易對他起訴 可以找到他人,但是如果對方是外國人呢?我們能怎麼做才能讓他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謝謝答覆 真的感激不盡..

 

小笨 103-08-22 12:27

事情發生在上禮拜

對方開汽車 逆向行駛 差點往我(本人騎機車)這邊 撞過來

而且開兩台  對方認為 我黨他路 不給他過  但是對方 1.沒打方向燈2.直接開逆向 過來 要轉彎  事後 對方走了 我罵 (XXX)髒話  沒指名道姓 大聲一點

事後 對方開車跑來追我   監視器 有拍到   先B車  在來 直接 開車擋我前面 橫擋   車主下來 是候 他朋有車子 也開車 檔我後面  一下車就 毆打

還把我鑰匙 丟到排水溝內  導致我要牽車回家  所以  我這樣有構成公然汙辱嗎   對方 沒有錄音   也沒有在公共場所 罵他  

小弟我已經對 對方提出 傷害告訴  還有其他法律 可以告他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2: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行為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且可能影響對方可能涉犯的傷害罪之成立及量刑(對方可以主張是自招行為)

2、對方將您的鑰匙丟棄,可能觸犯毀棄或是強制罪嫌。

小笨 103-08-23 22:2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行為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且可能影響對方可 ... (恕刪)

 曹律師你好

針對公然汙辱   對話 對象 不是他 他還要告 有一個證人 他是否告的成?

當天是我跟另外一位車主 ㄉ事情~  也不知道 他為甚麼會插進來

小女子 103-08-21 17:18

(我是在fb 罵我前男友 (吃軟飯) 設定為公開 這句話算是公然汙辱嗎)

至於前男友在LINE裡面 他沒有提到 要公開我的裸照 這句話

但是他傳了一張我自拍的裸照 但是只有露臉 其它都被蓋掉了

並打說 (如果你在罵我的話 我就PO這個)

那我可以告他 恐嚇威脅嗎 

我LINE他 跟他說 都互相不要告 但是他堅持要告 還說他不怕我告他 因為照片只有露臉 而且也沒說要公開.....

 請幫幫我

小女子 103-08-21 17:09

律師您好 

(我是在fb 罵我前男友 (吃軟飯) 設定為公開 這句話算是公然汙辱嗎)

至於前男友在LINE裡面 他沒有提到 要公開我的裸照 這句話

但是他傳了一張我自拍的裸照 但是只有露臉 其它都被蓋掉了

並打說 (如果你在罵我的話 我就PO這個)

那我可以告他 恐嚇威脅嗎 

我LINE他 跟他說 都互相不要告 但是他堅持要告 還說他不怕我告他 因為照片只有露臉 而且也沒說要公開.....

律師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恐嚇罪,本罪為非告訴乃論,且比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重,又倘若對方任意散佈,則另外涉犯妨礙秘密及散佈猥褻物品等罪,故本文認為對方實際張貼的機會應該比較低,應可嘗試再協商。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蒐證,並要求對方返還並銷毀相關照片,倘偌對方同意則可以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3、倘若對方拒絕,則應該提供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4、您的行為也已經侵害對方的名譽,但是還是要依據po文的內容作判斷。

小女子 103-08-21 17:5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恐嚇罪,本罪為非告訴乃論, ... (恕刪)

所以說 我FB公開罵他 吃軟飯 是已經犯下 公然汙辱毀謗罪了 是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9:01

 有關您所說吃軟飯這句話,前面的對話是什麼?如果對方常向您伸手要錢,又好吃懶做,應該不會構成公然侮辱,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小女子 103-08-22 22:15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有關您所說吃軟飯這句話,前面的對話是什麼?如果對方常向您伸手要錢,又好吃懶做,應該 ... (恕刪)

您好 其實他沒有吃軟飯 是我故意這樣罵他的

所以我已經犯了 公然汙辱毀謗罪嗎......

林黑黑 103-08-20 19:21

各位您好

想請教在不公開的FB社團有28人

在這樣的板上的發言串內作公然辱罵三字經

雖然沒有直接指名,但是已經構成讓第三方以上能知道是在說我

算不算能構成公然汙辱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之可得特定性,使不特定之人均能知悉為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黑黑 103-08-20 19:38

律師您好

我已有截圖證明這些文字內容都是在指我

雖然沒有指名但是使他人認定是我的證據非常明顯

如要給您看這些截圖要怎麼給您呢

小女子 103-08-19 20:33

律師您好

我跟我前男友 因為有點糾紛

我就在FB上面 公開罵他

然後我也用LINE罵他

過了不久男方就傳給我一張 我之前的自拍裸照(但是只看的到臉 其他 他都有蓋掉)

並說 如果我在說他壞話 他就要PO這個

還說要告我公然侮辱

請問律師 這樣我可以告他 恐嚇

他告我公然汙辱 我會被告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脅公開裸照之部分,以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犯罪,您可委請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女子 103-08-19 21:1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是在fb 罵我前男友 (吃軟飯) 設定為公開 這句話算是公然汙辱

至於前男友在賴裡面 他沒有提到 要公開我的裸照 這句話

他是打說 (如果你在罵我的話 我就PO這個)

這樣的話 他可以告我公然汙辱

那我可以告他 恐嚇嗎 

我LINE他 跟他說 都互相不要告 但是他堅持要告 還說他不怕我告他 因為照片只有露臉 .....

Angela 103-08-05 22:52

我與某某先生借錢,約定還錢的時間也還沒到(沒有借據

對方卻一直騷擾我,用留言傳黃色對話,並且半夜在我的部落格上公然毀謗汙辱我,使我不堪受擾…

每天都提心吊膽的怕他又亂留言,導致我半夜常驚醒,得靠安眠藥才能輔助入睡……

倘若他要告我沒還錢(相約還錢時間還沒到)

那我能告他嗎(性騷擾公然侮辱…等等)

那又有勝算嗎?

拜託幫忙解答,萬分感恩!

以上是之前的問題,

但是現在又發現他在我朋友的訊息裡偽造

說我是妓女,諸如此類的毀謗言語

還用我fb的名稱去偽造相同名稱來欺騙我朋友

還罵我不要臉、欠錢就該還錢等等…

說我沒還他錢他嘴巴要怎麼說都是他的自由

要我把錢吐出來才不打算繼續汙辱

(當初沒簽借據,也沒有說好一定得還錢的時間

還說如果我沒錢可以還可以先緩緩)

這樣我民事方面可以怎麼要他求償?他照成我嚴重內心壓力

拜託幫忙解答 萬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對對方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辱罵您之截圖和散布之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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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 103-08-03 09:38

我想請問朋友的妹妹已經是個當媽媽的人在今年7月11號因為他哥哥第二次被我標注到所以在臉書上留言,內容有說到[今天沒有人拿槍拿刀逼妳跟他在床上爽]還有一些話是說到[是我哥搞大妳肚子的嗎]...的話語,讓我覺得遭受汙辱,我在8月3號,朋友的臉書留言或是標注他,內容是希望他妹妹可以跟我道歉,但他們兄妹不道歉,一直把所有事情說到我身上也有說我懷孕..的,我覺得他們沒有尊重我,我回覆的時候有說到[怪到別人身上,真是沒教養]朋友的妹妹就說我在毀謗她嗎,而那個朋友又打了兩次電話,在電話一直不斷辱罵我三字經問候我媽媽又罵我白痴白目,我全程都有電話錄音,兩方的電話旁都有人聽見他對我的辱罵,我有請他跟我道歉,但他說他沒必要跟我道歉,因為我太白目...等,他電話裡還有講到一些話讓我覺得他好像有點在詛咒我媽媽。

請問針對朋友他妹妹的留言,以及我的留言,還有朋友打電話辱罵我,還有,朋友在電話有詛咒我媽媽的感覺,請問這幾個分別都能構成公然汙辱嗎?如果三方都要提告可以告嗎?請問三方分別是觸犯什麼罪刑?是去警察局告還是要去法院告呢?這些事件請問分別是算民事還是刑事的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公然侮辱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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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 103-08-01 23:49

我在粉絲團留言: 抽不到好卡就一堆酸民

然後訟棍就留言說 好棒棒喔 阿不就工讀生可以了去領便當

我就私訊對方 : 抽不到就好酸喔 可憐喔 你爸當初怎麼沒把你射在牆壁上啊?

 

這樣涉及公然侮辱? 對方還私訊回我說 : 不涉及公然侮辱但要告我侵權

然後我請對方既然要法院講就法院講不要一直騷擾我 但他一直傳訊騷擾

後來我不回他了  他一直說他要提起民事訴訟侵權行為

那請問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 因為他是在粉絲團公共場所留言汙辱我的人格 因為我覺得罵我工讀生可以去領便當是侮辱到我了

侵權怎麼判? 另外我之前有緩刑兩年我忘記過了沒時間,但如果緩刑還沒結束,民事上被判拘役 或是罰金 會把緩刑取消 進去坐牢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對方之言論均不構成刑法之犯罪行為,對方對您提告亦不成立之,您若提告對方,亦不會成立;若對方堅持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針對對方無證據提告之行為,提出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len 103-08-03 15:54

請問刑事告不成那如果他告我民事侵權有可能成立嗎?

 

那如果民事成立可以告 我的刑事緩刑會被取消嗎?

民事頂多繳罰金而已嗎?

candy 103-07-27 16:52

您好:

一、傷害罪:我於7/19被前任男友的女友打傷,地點:男友家中,目擊證人:男友媽媽,當時第一時間我有報警,警察到場請我馬上去驗傷驗傷單:頭部外傷;頸椎第三、四節一度滑脫,雙乳房挫傷、下肢挫傷。因頸椎第三、四節滑脫造成我目前無法上班休養中,頭部外傷常引發我不定期頭痛。請問刑法上我是否只能適用277條。

二、因頸椎第三、四節滑脫造,頭部外傷往後會有後遺症問題,我又該如何求償呢??

三、本人因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我該如何求償呢??

四、被告者在家中罵我三字經,只有一位目擊證人,是否構成公然汙辱罪,還是毀損名譽罪呢???

五、7/19我報警做筆錄,被害到至今都還未到警局作筆錄被告自己打字自己說也要去驗傷,請問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等,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8 10:38

您好:1. 您可向對方提起刑法277條普通傷害罪及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此皆為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會喪失告訴權。2. 本件傷害罪您亦可以向對方求償醫藥費及精神上受之痛苦之慰撫金,因此您可在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可以向法院附帶民事訴訟。3. 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包括驗傷單、精神科治療單據、人證等,並委任律師提起告訴。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口罩 103-07-25 02:05

大家好,我是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準大學生

為了不浪費各位的時間,我先直接問重點:「公然侮辱提出民事訴訟,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以上是我想問的重點,而以下是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

前幾天在某日報網站看到一個新聞,號稱台灣人發明一台機器,不用外接電源也不用燃料,只需要一點能源啟動就可以不斷發電。

這種機器通稱永動機,不切實際所以無人相信,但有位王姓網友(以下稱王)堅持是真的,受到多名網友質疑,其中一名網友更說「如果此機器可以持續輸出大於輸入,你請我王品如何?」

王更一口答應還加碼,「如果他騙人,我請十客王品」

此舉引來許多網友致王的臉書留言,我也是其中一名,但還順便質問王,請他解釋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現象要如何解釋(起因是他在原網站質問他人「如果遇到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事情你能解釋嗎?我看是不能吧」)

或許是因此,王也到了我的臉書留言,但他一開頭就是罵我「無知又無恥王八蛋」。

經過一個下午激烈的討論(坦白說根本是我負責講理他負責跳針謾罵),他的壯舉如下:

罵我無知三次
無恥一次
王八蛋一次
說我在放屁一次
說我白木(他本人打錯,原味呈現)一次
詢問我是否中文有問題一次
罵我是井底之蛙一次
詢問我是否偏執狂傾向一次
詢問我是否有幻想症一次
肯定我在幻想三次
問我是否是神經病一次(當然神經跟精神是不一樣的)
說我沒出息三次
說我精神病一次
說我偏執狂四次
嫌我幼稚兩次
罵我精神有問題一次
汙辱我智商低兩次
笑我不要臉一次
開地圖砲,說不想把妹的男人都有病不然就是出家
還順便罵了我叔叔無知又無恥(他只是來跟我講句話阿)
也順便罵了我朋友很賤、犯賤,霸道母老虎還罵三次

請問以上若是告到民事法庭,他要賠多少?他想和解大概要付多少和解金?

我這裡有豐富的證據(FB截圖、原文網址也還在)及證人(除了被砲火波及到的兩人外,還有另外數人都有回應),相信是告的成,但是我未滿20歲,以民法來講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這樣會在我上法庭或請律師時造成任何困擾或阻礙嗎?

另外如果需要,我願意隨時提供FB截圖以及網址。

Q: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
A:可以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即可。

Q: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
A:不用。

Q: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
A:刑事訴訟,被害人擔任告訴人或證人,可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陳述事實。

Q: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
A:是的。

Q: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A:按照司法院頒布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應在十個月左右審理完。

 

永動機,黃維那時候設計了一個東方紅發動機,結果動了兩下就不動了,據說當時臉色鐵青.....

口罩 103-07-25 03:50

想不到這個時間還有人在線上服務,素質真是相當的高。

其實我會問這麼多問題主要是我本身並不想花太多時間以及任何金錢在這上面,而且我要告他主要也只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知道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不用負責的,所以基本上也不想浪費太多司法資源.......所以想再請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是能讓對方知道我準備要提告,請對方主動道歉或和解的呢?

關於永動機....世界上還是有人只要說了就信呢....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個可採的方式,但也非惟一一個

建議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威嚇力較足)
函中要求對方就其發言道歉,提及若不道歉可能採取民、刑事告訴等
步驟放慢,或許是一個比較妥適的作法

口罩 103-07-26 01:41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 ... (恕刪)

那請問存證信函律師函該如何撰寫呢?有什麼必要程序嗎?或是需要請專人?

就我看王的留言,感覺不像是會承認自己有錯的人。

 

如果到後來真的要採取民事訴訟,他可能會判賠多少?足夠支付我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嗎?另外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以下為可忽略的題外話)

今天某日報網站修好了,我看了一下他在底下的留言,馬上讓我對這個人的臉皮厚度跟下限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他真的打破熱力學定律,那為什麼拿不到諾貝爾獎?」「這個世界每天都有不同領域的突破,不是每個突破都能拿獎的」

 

另外他還提到今年初有科學家研究出能量可以無中生有,就如宇宙一樣(宇宙也不是無中生有阿!!),還說其中一名科學家是台灣的...但不斷請他拿出論文或相關報導的結果,就是每次都被忽視......

bruce 103-07-24 19:26

你好我想請問 最近幾個月 我們家公司被鄰居利用親屬是里長

誣告我們公司跟附近派出所同流合乎 講得非常難聽

還告到內政部與警政署 但我公司完全沒有這回事情

說真的真的很汙辱人 請問我家公司該如何自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誹謗您之相關證據資料,可彙整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1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除了涉犯誹謗罪外,另外涉嫌誣告罪嫌,待警政署處理完畢之後,即可提起告訴。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就本案提出答辯。

阿明 103-07-14 00:18

7/14 晚上玩了一場lol (英雄聯盟5 VS 5 線上遊戲)

打完那場遊戲之後,到了外面的聊天室.

我:抱歉 讓你們沒信心

對方: 我已截圖 等著被告

我:我只看到一個實力低 還恐嚇人的小孩子

大致上就這樣 請問 "實力低" 算汙辱他嗎?

還有,他說等收傳單 這種話算恐嚇嗎?

您好,"實力低"是否屬於侮辱性字眼有疑義,成立公然侮辱的機會不高,至於對方以收傳票的方式為通知,為合法手段的行使,並未針對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為惡害通知,不構成恐嚇危安罪。

小結 103-07-07 19:02

這是朋友在遊戲中 結束之後 被那位隊友 私密小窗的的對話 不知道是否能夠算汙辱 [5:5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有屁用? [5:50] FRe.G NiceSister: 嗨 [5:5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就是個低端垃圾而已 [5:50] FRe.G NiceSister: 邊拆他邊送頭 拆塔才對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難怪你162場還在銀牌 [5:51] FRe.G NiceSister: 真的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低端垃圾觀念 [5:51] FRe.G NiceSister: 你哪裡看到我銀牌 = = 就說你眼睛有問題 在那邊凹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跟銀牌的我排到  你不是銀牌? [5:51] FRe.G NiceSister: 凹不停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你以為你今排? [5:51] FRe.G NiceSister: 你怎沒想過我是雙排呢 ㄏㄏ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就是個銀牌而已啊 ? 有差? [5:51] FRe.G NiceSister: 阿不是很強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很強囉 不強啦 只有白金 [5:51] FRe.G NiceSister: 我看你對戰紀錄都連敗欸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只是你太爛而已 [5:51] FRe.G NiceSister: 買的?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連敗? 因為雙排掉分囉 連敗我還是有白金? [5:52] FRe.G NiceSister: 真的齁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掛網? [5:52] FRe.G NiceSister: 不是買的嗎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無所謂啦 覺得我買分你開心也無所謂 記住 你就是個低端垃圾 [5:52]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好開心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垃圾觀念 銀牌想裝金牌? [5:52] FRe.G NiceSister: 銀牌買白金帳號 我怎受的了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會跟我那個小號碰到的  你這種貨色說有金牌? [5:52] FRe.G NiceSister: 可以膜拜你嗎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無所謂囉 記住  你就是個垃圾低端 [5:52] FRe.G NiceSister: 花了多少錢 讓你有這樣的氣勢可以假裝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花多少錢你可以自己幻想 記住  你就是個銀牌低端 妳這種廢物觀念想來指導我 [5:53] FRe.G NiceSister: 繼續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他嗎我要掉多少分? [5:53] FRe.G NiceSister: 不用多少啦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沒用的貨色可以打162場還在銀牌 [5:53] FRe.G NiceSister: 我去看警察局會要你賠我多少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積分改這樣就是為了你們這種貨色 無所謂囉   ㄏㄏ 這是私密  我歡迎你去警察局 [5:54] FRe.G NiceSister: 好的 私密還蜜我罵我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摁 [5:54] FRe.G NiceSister: 我怎可以接受 公開就算了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快點去告 [5:54] FRe.G NiceSister: 私密就是對準我了 ><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我想看你要怎麼告 快點  快點去 積分就是拿來安為你們這種沒用的低端 [5:54] FRe.G NiceSister: 改口了 剛不是罵很兇?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銀牌實力,卡在金5就自以為金排了 [5:54] FRe.G NiceSister: 現在變沒用了 [5:55]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你就是個低端廢誤觀念啊 廢物觀念想要我說啥? 玩得跟垃圾沒兩樣   162場銀牌? [5:55] FRe.G NiceSister: 等等 罵慢點 [5:55]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我要怎樣罵還要聽你指揮? 悲哀貨色 喔  其實也沒啥好罵的了 可憐  一個銀牌自以為有觀念 [5:56] FRe.G NiceSister: 好啦不要一個買分觀念 在那邊念念念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多幻想點買分    162場可以銀牌  我真佩服你嗎還讓你打LOL [5:57]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想問你到底多少錢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我不知道  你可以自己幻想 廢物觀念想指揮 [5:57] FRe.G NiceSister: 指揮甚麼 = =? 你在幻想甚麼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玩得跟垃圾沒兩樣,只會掛網 整場遊戲感覺不到輸出 [5:58]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只感覺到邊拆塔邊送頭 讓我好有遊戲體驗 [5:58]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一個自稱有打會戰,然後是遠攻的凱特琳,輸出輸一個號稱只會拆塔的易大師 ? 我拆塔怎會輸出比你高? 你掛網? 你不是有再打會戰? 你掛網? [5:59] FRe.G NiceSister: 一大輸出會比AD低嗎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5:59] FRe.G NiceSister: 你有想過這問題 ?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不是說我不打會戰? [5:59] FRe.G NiceSister: 你是真白金嗎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不是說我只會拆塔送頭? 你不是很會打會戰? [5:59] FRe.G NiceSister: 一大就算只吃也怪也會比AD高輸出 無言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怎輸出那麼低? 你好悲哀 對英雄輸出也不懂 你真得很悲哀 你嗎真得很偉大 你這種人還讓你打LOL 162場銀牌 [5:59] FRe.G NiceSister: 好啦 我已經拍照完畢了 你可以不要吵了 [6:0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媽有教你認字?  看得懂對英雄輸出? ㄏㄏ  快點告 求你快點告 什麼時候會告好? 悲哀幾點的觀念啊? 162場銀牌的觀念也出來叫囂 看過真多這種小丑行為,金5東巴自以為自己跟銀牌有不同 [6:01] FRe.G NiceSister: 別吵了買分哥 你越說越多 我只會覺得你很可憐 ...  [6:0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多覺得一點 幻想我買分讓你高潮了嗎? [6:02] FRe.G NiceSister: 摁 [6:0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LOL打了兩年  還可以在銀牌  你真悲哀 [6:02] FRe.G NiceSister: 真的假的 我玩兩年了噢 [6:0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6:03] FRe.G NiceSister: 傻了嗎 我2013快結算才來玩的 ~___~ [6:0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我剛來就1450了 ? 你一年不是一樣玩得跟垃圾沒兩樣嗎? [6:04] FRe.G NiceSister: 挖 你玩了三年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6:04] FRe.G NiceSister: 玩了三年還想買分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6:04] FRe.G NiceSister: 越來越難玩了對嗎 好了不想聽你在那邊講了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有差? 你不是都在幻想? 記住  你玩的就是個垃圾表現 廢物觀念 162場的銀牌就不要想裝成金牌了 記住  我是用打的 如果照你幻想的事買分 那也記住 是你窮  買不起分 這樣你可以盡情幻想我買分了 沒用的低端廢物觀念

1.單純密語 因為並非公開  不會有其他人知情下   應該是沒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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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祐廷 103-07-06 13:04

您好我昨天剛滿18歲

那我想要請問各位律師

我爸爸他會家暴我媽很多次了

每次我報完警我媽就說不用太張揚這件事

就算了 但我有時無法接受 在我十六歲時

曾經家暴我媽時我把它錄音下來 內容讓我生心恐懼

所以我想要詢問的是 我這錄音黨可以取得我的選擇權

站在我媽媽這便嗎 還有 我這個錄音檔是否可以告我爸爸

汙辱呢 因為字眼有問候別人媽媽

  1.你可以跟母親商量是否提出改定監護的聲請  你年紀夠大  出庭陳述意見表達自己想法應該都沒有問題   應該是有機會改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6 23:55
Angela 103-07-04 08:03

我與某某先生借錢,約定還錢的時間也還沒到(沒有借據

對方卻一直騷擾我,用留言傳黃色對話,並且半夜在我的部落格上公然毀謗汙辱我,使我不堪受擾…

每天都提心吊膽的怕他又亂留言,導致我半夜常驚醒,得靠安眠藥才能輔助入睡……

倘若他要告我沒還錢(相約還錢時間還沒到)

那我能告他嗎(性騷擾公然侮辱…等等)

那又有勝算嗎?

拜託幫忙解答,萬分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侮辱、性騷擾之內容,您可以蒐證提告,與是否欠錢無涉。

2、至於是否有勝算,必須依據對方所張貼之內容而定。

STR 103-06-29 21:58
我是告訴人
我想問的問題是:
關於第一審判被告有罪 恐嚇罪及公然汙辱罪成立 判被告民事精神賠償我 我提出的賠償恐嚇罪X萬及公然悔辱罪X萬

但又經被告上訴後 恐嚇罪不成立 公然悔辱罪成立 但民事精神賠償是否還是與一審賠我賠償金一樣呢? 因為我在被告上訴後審判的判決書 沒看到任何關於民事精神賠償結果  被告對於 刑是跟民事都有用上訴的樣子 因為我收到兩個上訴 一封是關於恐嚇罪及公然悔辱罪的判決 但另一封是上訴駁回 另外他在上訴狀的上訴之聲明的請求判決胡扯關於:"我與證人共謀組織犯罪.殺人罪.詐欺罪.誹謗罪.誣告罪.毀證罪.?證罪.妨害居住安寧.意圖使人犯罪 。訴請原告及證人皆列被。" 關於被告上訴狀亂寫的罪狀並無任何證據的推理 就亂瞎掰 是否我可以在告他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小弟解疑惑!!  謝謝律師們 辛苦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上訴理由之描述,不可以之為由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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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 103-06-20 17:54

我因家暴而當場離家,未帶走我二個月大的小孩,也未及時去驗傷,我過了一個禮拜回去探視小孩,被他家人阻擋還汙辱我,隋後我去報警才讓我進去,小孩也讓我抱一下就抱走了,全家人圍攻我不實的指控,我說因為他先動手打我,我才離家,他們謊稱先生只有推我沒有打我,這個我都有全程在錄音,這是否就能夠成我因家暴而離家的証據?

我有傳簡訊說要離婚,他們不肯,說要錢才肯離,小孩也不給我,我去法院申請離婚跟爭取監護權訴訟,也附上之前先生家暴驗傷單跟語言暴力的錄音給法院,但因時間過很久法院都還沒寄調解通知書來,害怕法官到時會已「繼續性原則」把小孩判給男方,而又去申請離婚訴訟期間暫時監護權,而現在過了一個月收到通知書了,又要過一個月後才開始調解,不知要等到何時才開庭,這期間我完全見不到小孩,這樣我的勝算會降低嗎?還有他們同時寄送存證信函來,說我7天再未回去履行同居義務就要去申請離婚,這我有需要理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先將子女交由您來監護。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並促使法院早點進行訴訟程序,再就對方的存證信函做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是因先生施以家暴才離開家裡,則可主張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

再者,雖法院原則上不希望變動孩子之現狀,但若社工訪視後,仍認為您之照護能力較佳,則基於子女利益原則,仍有可能偏向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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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廷 103-06-10 02:45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有關於這部分  我有點不清楚

今日在遊戲視窗 遭到某名玩家 

開口直接稱呼龜兒子 (這點可以提告何種)

另外以下都是他的發話 我都沒回

怕我名聲壞掉 ? 導致我生意敗壞?(不知道說啥 = !?)

我賺黑心錢  我睡得很安穩  可見我沒有羞恥心 (羞恥心 我該告!?)

也是 南部人 買不起台北房子 南部都自力更生 自我感覺良好 自我主義強大(汙辱南部人 ? 這個如果PO出去人搜 肯定一定找的到人)

感覺自己好像很行 不意外 現時都是賺那種黑錢 (我都沒說過 他又汙辱我)

最後一句話 有本是 衝著他來  (挑釁言語)

 

以上這些都是他的言論  以及 開賣的商店 稱呼我 奸商

今日大家平起平坐  我做我的 他做他的  他可以這樣在遊戲視窗這樣稱呼給大家看 !?

 

以上這些言論  需要各位律師的協助  好協助我這2天會去報案需要提供的訊息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0 10:04

 您好,對方若在網路上以不當的言語破壞個人名譽,即構成了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若有具體損害事實,即構成刑法第 310 條妨害名譽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以將對方批評您的所有對話備份存檔,以保存所有證據,亦可委任律師主動提告,追究刑事責任及請求損害賠償。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

阿廷 103-06-10 10: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若在網路上以不當的言語破壞個人名譽,即構成了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若 ... (恕刪)

你好   證據這邊我都有截圖拍照   另外我這邊想要詢問的是  我是直接找律師律師提出告訴   還是我要先去警局報案 !?  如果警局報案要先提出哪種告訴狀    然後我在委託律師!?   以上有多點疑慮   請各位律師幫忙協助  謝謝   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不然都不知道社會的經驗   如果可以的話 有詳細連絡方式  我這邊可以提供圖片給予查看  是否證據充足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0 10:34

您好,如網站公布內容涉及公然污辱誹謗個人名譽等不法情事,屬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處理方式包括直接向警察提告、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建議您可先委任律師,由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提告程序及保存相關證據。此外,亦須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否則警察局將不受理移送地檢,經調解失敗,可憑調解記錄要求警局移送地檢。除截圖證據外,亦可準備 2 個證人證明可由該等對話證明他的侮辱您的行為,再由律師協助您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你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erry 103-05-29 05:23

我去警察局,把我在網路蒐證資料,交給警察

警察回我,你知道現在幾點嗎? 你知道提出告訴敗訴 會被告誣告

我覺得你證據力不夠,會被告誣告

我回說:難道我要確認100%能勝訴才能提告嗎 所以沒100%勝訴把握才能提告

警察還很大聲說:不管了 ㄟ某某某 幫他做筆錄

 我覺得我被公然汙辱 提出告訴 警察還拿刑法169條誣告罪來壓我,我覺得很不公平。

想請問律師,我提出訴訟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我真的會被告誣告嗎? 我並不是捏造、虛構及刻意使人承擔刑事責任。 我好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9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提出相關證據,即無誣告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27 20:59

律師你好 別人先罵你屁孩
我回 你是垃圾
沒指明道姓
請問這樣有公然汙辱嗎?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08

您好

關於公然侮辱罪,無須指名道姓,只需可確定是在侵害誰的名譽,極有可能構成本罪。

所以如果對方提告,很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錄音證據,似可對您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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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103-05-27 01:53

律師您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wqBdSPjf6FQTkpvUFNPbU5Eb3M/edit?usp=sharing
上面網址是我的雲端
我所準備的證據在裡面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與朋友A的前女友鬧得不愉快,所以用了FB訊息密了朋友A ,聊天的內容有些不雅,結果剛好朋友A的前女友,有朋友A的臉書帳密(朋友A不知),看見了我與朋友A的談話,急於跟朋友哭訴,而朋友A的前女友的朋友(簡稱朋友B),朋友B PO了這篇文章,把本人名字部首拆開來,PO在網路上,這名字是我祖父為我取名的,竟被她說不男不女的名字,且罵本人娘娘腔、廢物、比狗還不如等,令本人感到汙辱的話語。

在這裡想請教律師,這樣是否能提出告訴,因本人已滿18歲,未滿20歲,不知是否會麻煩到法定監護人,能否要求精神賠償費用,還請律師為小弟解答。

 

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7 11:40

您好,妨害名譽罪依刑法 314條為告訴乃論罪,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但但依照民法滿二十歲為成年,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所以必須取得法定監護人允許以完成告訴手續。如果要控告他人涉嫌觸犯妨害名譽罪章之罪,一是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二是自行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告訴或向司法警察、地檢署申告。以實務經驗來論,向警察報案,製作筆錄時間通常較長,因此直接委任律師提起告訴為較有效率之作法。此外,在提起告訴前,告訴人可由律師協助檢視罪名之構成要件是否充分適當,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要提出相關訴訟  還是會需要法定代理人  2.如果有妨礙名譽行為  你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外領外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B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並附帶民事請求精神慰撫金,另告訴人不以成年人為限,您可自行提起刑事告訴,如仍有疑問可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您法定代理人可為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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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0 20:06

請問用露天罵crazy weman 無賴 你給我等著!!! 瘋子 會構成公然汙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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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103-04-26 08:44

抱歉我不太清楚這算不算一般民事訴訟

事情的始末得這樣的

我自己是個支持學運參與學運並且了解黑箱服貿始末的上班族

在學運還在進行的時候

我們公司都是一起在一間員工休息室中一起吃

隔壁桌的同事突然說"為什麼這些學生都不用上課?"

我很認真的回答了其實也有很多教授會去現場排課,早中晚都有

過幾秒之後同事回嗆"那你也可以不用上班啊,你為什麼要來上班?"

當下我覺得一個不了解也不關切這次事件的人這樣子嗆我我很不滿

於是在臉書上公開的宣洩了一番

但內容中並無指名道姓,只以北爛女作為稱呼

昨天接到同事先生電話,要求我道歉刪文

由於我當時正在騎車,後面也有晚上的課程要上

為了怕被打擾就暫時先封鎖住對方

一早起來發現同事老公說不排除對我提出公然汙辱

我想請教的是

1.在眾目睽睽下我好心耐心回答問題卻被嗆我幹麼來上班造成我心理上不平衡我是否也算被公然汙辱

2.臉書上的文章我並沒有指名道姓(不過有說到部門),對方自己貼上標籤要求我刪文道歉(目前文章已經暫時刪除),這是否間接承認他的確說過這樣的話先造成我的不悅才會讓我發表文章宣洩?如此我算是公然汙辱嗎?

 

謝謝

臉書應屬公共平台,但是你那句話......,實在也難以斷論,他如要你道歉就隱約與他道歉,對方如不接受而要提告,那也是他的權利,結果是要由法官來論定的,也非他說了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似不會成立該罪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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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103-04-24 23:05

我在女同社團FB抒發情緒,發表了一段話

(我並無針對此社團的任何一個人,)

 

"為什麼這些拉媽,和這些濫交的T,
口口聲聲說要別人尊重她們的言論自由
卻完全不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再者這裡本來就是專屬女人的世界,為什麼我只愛女人也有錯?

再者,我還真的不知道沒交過男人的P在這邊是會被T笑的,
看來撿破鞋的人真不少"

 

後來網友看到關鍵字,撿破鞋

就在留言下說我是

1.龜孫子

2.妳擺明是欠砲

另外還有網友額外PO文說,

照照鏡子啊,您那尊容 怎麼敢嫌人家啊! ?

 

想請問我非針對任何特定人,網友這樣回覆三句話是否構成公然汙辱?

另外有按讚的人也構成公然汙辱嗎?

這是公開留言,有多人看的到

 

謝謝律師~

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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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3-04-24 20:02

前幾天不小心與同學發生糾紛,對方不停在班上開罵我,在過程中我並沒有多做任何回應也沒聽到對方說些汙辱或是髒話。

直到放學回家,我以為沒事的時候。發現在訊息傳播的動態裡,看到對方公然PO文:( 所以我說我很討厭卡仔不事沒原因 )。

我心裡想說算了,反正一時生氣誰都可能會做出這樣的事。

瞬間,我看見底下的留言內容。

A:你想認識卡仔嗎?

對方(和我爭吵的同學):林XX嗎 ? ( 在這以XX維護我的本名,雖然名字打錯一個字。但在班上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再說我)

A:他怎了 ? 

對方:吃嘴小孩阿! 

A:說了什麼

對方:在背後說人惱怒,不敢大聲講,態度很北爛,沒事硬要出聲,等他回家穿裙子。

(以上)

我當下有些愣住,回神後才發現自己心裡不舒服。

上網查了一下卡仔這台語,以下擷取網站的文字。

我前些日子第一次聽到有人說---卡仔仙----,沒聽過很好奇,問了對方意思是什麼,對方回答說是同性戀的意思,而後因為太好奇了,就跑去問教台語的老師,他說是同性戀沒錯,而且他說卡仔是指屁股的意思,而仙是指那一類的人,有貶低意思,如---共卡仔----就是指男男做10的事,這是一般人用來貶低嘲笑同志的台語!

我常常在想,包容一個人需要多大的耐心與度量。不過對方的行為出乎我的意料,利用動態說出我的名字,也順便汙辱我,宣洩自己的憤怒。

其實我不太能接受,因為這很傷人。

所以我在這想問律師們,對方是不是犯公然侮辱罪了?

 

謝謝.

 

 

 

您好,只要在公開場合辱罵得特定的人就是公然侮辱,照您的敘述,對方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的可能性很高,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相關言論蒐證,並提起公然侮辱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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