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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680201 103-04-10 10:02

線上遊戲汙辱玩家

他說要告我 之後傳這三聯單給我

可是他已經報案了如果我要和解可以私底下嗎

和解完還要去做筆錄

 

(他這三聯單為什麼沒有警察蓋章是真的?

http://ppt.cc/2FMl#image

 

您好,妨礙名譽告訴乃論,可以撤回的,所以和解之後,對方可以具狀撤回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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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取得和解書,請求對方撤回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貝 103-03-04 10:06

在開內部週會時,被上級長官當眾辱罵自己為長舌婦.說人是非和道人長短等字眼,因無指名道姓,但有錄音存證,因為同事都知道長官不喜歡我,所以大家都知道長官是在辱罵我,自己因為此事造成精神受損(有醫師開立證明為睡眠障礙,之前未有就醫紀錄)想請問這位長官行為是否構成公然汙辱罪?我沒有意思要告他,只希望能藉由法律條文來約束他,希望他能當眾跟我道歉~

公然侮辱罪之被害人必須是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人(司法院三十七年院解字三八○六號解釋「來電所述既非對於特定人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自不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之罪」)故本件就您所述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應依具體事實進一步確認其被害人是否為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人才能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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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或可得特定即是針對您。否則似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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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3-02 12:56

我想請問,關於我在某個網路論壇上回覆一個發問者的文章後,他竟然說要告我公然汙辱,可是我自己去查了一下關此法規的定義,是好像是當事人對被害人以"不實"的人事物的胡亂指控才成立? (如不是請糾正,可能理解錯誤 >"<)

此位發問者發問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他說他自己很有錢長得又好看,結果因為這樣有三個女人(其中一個是他女友)要搶他,他不知道怎麼辦

他言詞中,總是一直暗示自己有錢,不只我,也很多人看不慣有嗆他,後來我也有回覆,說應該要選女友,其他女生要不是他自己去跟人家亂來,怎麼會搞得這麼複雜? 還有提到爛人跟小屁孩

事後他就說要告我,還說他拍照存證,現在一直寄騷擾信跟在我論壇上的文章上到處留言說要告我,叫我要跟他道歉,不然他要告訴公然污辱,還說他已經備案了

騷擾信中言詞一直有嘲笑嘲弄我的意味,這算污辱嗎?

星心 103-03-02 11:30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我在某個網路論壇上回覆一個發問者的文章後,他竟然說要告我公然汙辱,可是我自己去查了一下關此法規的定義,是好像是當事人對被害人以"不實"的人事物的胡亂指控才成立? (如不是請糾正,可能理解錯誤 >"<)

此位發問者發問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他說他自己很有錢長得又好看,結果因為這樣有三個女人(其中一個是他女友)要搶他,他不知道怎麼辦

他言詞中,總是一直暗示自己有錢,不只我,也很多人看不慣有嗆他,後來我也有回覆,說應該要選女友,其他女生要不是他自己去跟人家亂來,怎麼會搞得這麼複雜? 還有提到爛人跟小屁孩

事後他就說要告我,還說他拍照存證,現在一直寄騷擾信跟在我論壇上的文章上到處留言說要告我,叫我要跟他道歉,不然他要告訴公然污辱,還說他已經備案了

騷擾信中言詞一直有嘲笑嘲弄我的意味,這算污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將對方對您的相關言論加以截圖存證,視其內容是否有違反刑法第309條,310條規定之疑義,您亦可對其起訴之。至於對方是否對您提告,您無須過度擔心,即使提告,也要視其內容而定,可加以抗辯,亦不一定會成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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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3-03 02:08

非常謝謝房律師的答覆! 我想再請教律師,關於 "汙辱" 的定義到底為何?

我在回覆文中只有寫到上述所說的,講他是小屁孩、爛人還有講他亂來,但我並不是用"罵"的口吻

而是針對他的行為來講

然後請問如果他之後真的硬要對我提告,我該怎麼做? 法官的裁判程序為何?

我該如何幫助自己贏得官司?

還有他現在一直寄騷擾信跟在論壇上到處宣揚要告我,我該怎麼辦呢? 不理他嗎?

小李 103-02-28 14:31

某A(當事人)於2月27日上午約7點45分時,藉說明學系工作之便,集合全系碩1學生約19人,講述內容如下:各位同學,我覺得大家彼此都是同學,沒有必要同學騙同學,對,就是你某某某(就是我),我就是在說你這個騙子,我都去跟助教查證過了。但實情的狀況在某A前一天問我的時候,我就我所知道的部分作回答,某A既不是我的上司也不是我的家人,讓我在公眾場合前當場受到汙辱,並且無當場解釋的機會,請問以上內容是否符合提告要件,如要提告應須準備何種準備事宜

小李您好,

某A罵你是騙子,很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先準備好證據證人或有現場錄音更好)。

倘若有代為提起刑事告訴之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8 16: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A的言論涉及公然侮辱

您可以提告

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也可以提告後先跟對方談和解

和解談妥再撤告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言論及行為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錄音證據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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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3-02-26 21:42

自稱未成年的陌生人於網路
對我公然汙辱以及人身攻擊
我已拍照蒐證
請問後續動作該如何
有完整的漫罵 以及汙辱 可以使他造成什麼懲處 

 您可至警局報案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請求進行刑事追訴

胖胖 103-02-26 22:27

因為對方是未成年的緣故 罪應該很輕
我想了解可以對 對方 造成什麼樣的懲處 

自稱未成人不表示其人一定未成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即使對方未成年,尼仍觸犯刑法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您仍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或其真的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對對方或其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一併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87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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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少年犯罪是依「少年保護事件」程序來處理,例外,有以下情形時則依「少年刑事案件」程序處理:
(1)犯的罪是最少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2)事件移由少年法院處理後已滿二十歲。
(3)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少年的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時,經少年法院(庭)的法官裁定移送檢察官者。

少年法院法官審理少年保護事件之結果以裁定為之,計有下列三種處理方式(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0、41、42條):
(1)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官
(2)諭知不付保護處分。
(3)諭知保護處分。

諭知不付保護處分尚可區分為「不應付保護處分」或「不宜付保護處分」二者。
於不宜付保護處分時準用同法第29條第3、4項之規定,亦即得經被害人同意,命少年為:(1)向被害人道歉;(2)立悔過書;(3)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慰撫金。第三款之慰撫金,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支付之責任,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之名義。

諭知保護處分者,應以裁定諭知下列保護處分:
(1)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3)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4)令入感化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為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若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醉、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得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若少年身體或精神狀態顯有缺陷者,得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

依您所述妨害名譽案件,相對於其他罪名而言,其犯罪情節本屬較輕,若該未成年人先前沒有進出少年法庭之紀錄,則刑事責任部分應有可能將以諭知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之保護處分作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對方確實有侵害名譽行為 你可以蒐集證據後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可以至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hiaoˇ 103-02-22 22:04

我在公開場合內遭人汙辱毀謗,現場的人很多但我不熟,現在也忘了有誰可以當證人,那是否能提告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2 22: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請問那個公開場合有商店嗎

如果有可以考慮請店員來幫你做證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要提告,您即必須準備相關證據資料或證人,否則似難以證明您的主張。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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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4 14:35

 當然可以提告, 但檢察官是否會起訴, 則有待於證據之調查. 您必須提供檢察官一些資料, 以方便他調查並起訴. 案方時有無錄音及監視設備之錄影資料? 有無第三人, 如店員, 在場聽聞而作證? 都是檢察官會不會提起公訴的關鍵(lawmed66@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著手進行蒐集證據工作,若均無相關錄音錄影,亦得詢問店員。若無相關證據,似難令檢察官相信對方有犯罪事實進而起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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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妞 103-02-10 16:22

1/27於Y拍訂購一件全新外套 結標金額賣家規避拍賣費用更改為10 但於問答可看出賣家回覆總交易金額!

1/30於7-11取件.外套起毛球口袋還破洞.第一時間顧及賣家顏面於問答告知請賣家提供退換貨資訊!賣家都無回應.

1/31要看賣家回覆時才發覺問答被刪除也被加入賣場的黑名單無法發問!

只好透過評價告知.賣家都相應不理.且從一開始寄件都留小名也無聯絡電話.商品除了瑕疵還跟當初刊登的商品照片款試鈕不同.不曉得這是否構成詐欺??

因為剛好對方寄來的外套我已有相同的.我怎麼可能再去買一件相同的外套.對方的圖片讓我誤買到以為不同款有瑕疵的外套 .卻不讓我退貨!

Y拍協調都無下文.賣家昨日還於評價上回覆我吹毛球疵的買家.態度又差真是名副其實的奧克.這些話讓我非常不舒服不曉得是否也構成公然污辱?

以下是我對賣家的評價是否有構成毀謗恐嚇??

1.等待多天不見賣家回覆.看來賣家誠信確實有問題.外套實品與圖片不符.外套口袋破洞瑕疵起嚴重毛球非敘述新品.寄件時就留別名非本名.將買家加黑名單無法再提問.刻意規避後續問題釐清.大過年不想觸霉頭.麻煩您請自重

2.今奇摩回附屬於第三者平台.不會干涉買家是否要對賣家提出告訴.只有收到警局函件才處理.公然汙辱屬於刑事部分.6個月期限提出告訴有效.簡單的交易糾紛非要讓人勞心勞力.給您最後通知.再不想處理.資料備妥大家見面談.

對方無真實的姓名Y拍只有警局函件時才會告知賣家的資料.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哪種比較簡易? 這需要請律師嗎? 相關的交易紀錄 .還有圖檔都保留著.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相關言論可能涉及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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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屬於網拍負面評價的發言  這部分我覺得要成立誹謗罪實在有點牽強  應該還是屬於合理發言或是評論的範圍  否則刑法所管的範圍實在有太廣的感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對方之言論,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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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2-05 15:44

律師們你們好!

今天我一個朋友在網路上與人起口角,之後憤怒的打了一句;「你死了那麼多次,過年應該很慘吧?」 對方就說要提出告訴!

但是我朋友沒有說出任何汙辱性字眼,這樣對方告的成嗎??

依你所述,要成立妨害名譽很困難

KK 103-02-05 15:49

那請問律師,他這樣有辦法告我朋友任何罪名嗎?

他的意思是 我朋友詛咒他

1.是否構成公然污辱  還是看對方言論是否屬於抽象謾罵  且屬負面評價   主要還是要看對話具體情狀而定  如果單純你所述這句話如果沒有其他對話一起判斷   應不容易成立公然污辱犯罪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KK 103-02-05 16:05

那場的情況 大致上就是他那場玩得很差 角色一直死亡,我朋友先是打了「上路是要死幾次?」

之後他又繼續死亡,才又打了上述那句話!對方中間也有回應幾句,但都沒有用汙辱性字眼謾罵,他就突然說已經截圖,並且要提出告訴!接下來就一些很常見的叫囂字眼「快去」...等等

這樣我們有需要擔心嗎??

如果情形就是你說得這樣,沒有其他了,成罪機會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公然侮辱之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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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菲斯 103-01-27 09:30

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請問這樣,算是公然汙辱嗎??

--------------------

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所以,現在根本不知道是A還是B在說我公然汙辱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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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菲斯 103-01-27 17:42

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方面是都將被告人資料做整理

但過去時,感覺都要說得很簡單,很明瞭

讓非遊戲玩家也可以一眼就看出這件事情在爭吵什?

這點我沒話說,但這樣真的可以將事情完整說明嗎??

還是要去跑法院才能說清楚

不要也遇到一個,完全不懂遊戲玩家在說什?的法官,在那邊審判

 

也謝謝房佑璟律師回應

這要提供資料,是提供我在遊戲討論區所提出的發言

也就是警察所存查的資料嗎??

不過離開時,也忘記將這份筆錄給帶一份走,作為存查之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之相關言論,是否符合侮辱之定義,及相關人格特定性。因於網路上發表,應符合公然之定義,但是否符合其他構成要件規定,似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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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無聊 103-01-24 17:19

網路上起糾紛

雙方都有罵髒話

對方也一直人身攻擊

他們卻說要告我

說已經問過了

我涉嫌毀謗公然汙辱

拘役30天跟8000-30000塊罰款

請問這告的成嗎?

煞祿 103-01-25 01:34

不管你跟對方哪方面誰錯誤

法律是講求證據 要是證據查出是你開端 可能你就會理虧

要是證據查出是他開端 可能對方理虧

要是他告你 是你錯誤 你當然會負起刑責或處罰

要是他告你 是他錯誤 你可以反告他?告官司

當然 快過年了 還是別跟別人有爭執比較好 觸楣頭

另外 不是你未成年就沒事 還是有少年法庭的

你也不想到少年隊報到吧! 就算互告不成 少年隊也對不斷的找你泡茶

何必呢。。。

志隆 103-01-23 21:01

如題,今天我再打線上遊戲(艾爾之光)

被一個人罵:『死胖子』、『廢物』等不堪入目字眼來汙辱我。

是再非公開場合說的,(遊戲是1vs1,所以對話只有我們兩看的見)。

因為他之前就有這樣說過我了,但是現在已經忍無可忍了。

我有私下私密給他,給他一個道歉的機會,但是他不領情。

也以經讓我的父母知道了,他們是沒有意見。

請問有什麼法能治他?

我知道也許這是小事情一樁,但是我心理很不舒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截圖等相關證據,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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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事實,該對話內容既非公開而僅有發話人及被指涉之人這二個人可以看見,則非公然狀態,亦無法認定有何散布行為,故本件基本上並不會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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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萱 103-01-17 21:39

律師你好:

請問有人在群組留言卻指名"你們"(我與另一名朋友)與事件經過

然後在FB那PO文公開罵三字經和與上述事件經過相同,

但沒有指名道姓 但很明顯是在說我,

而我也找他理論 叫他公開道歉但她不肯

請問如果我告他"公然汙辱罪"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未直接指名道姓,但若符合人格特定性,仍可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雖然對方在網路上公開罵三字經並未指名道姓,但依其情形,如果可以推知被謾罵者為何人,實務上仍有成立公然侮辱罪的空間,如仍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阿瑋 103-01-13 19:46

請問被罵靠夭 靠母  基基歪歪算汙辱

錄音檔   

阿瑋 103-01-13 19:38

想請問被人罵靠夭  靠母  基基歪歪 算汙辱嗎?

 是侮辱,但公然罵才會構成犯罪

 

阿瑋 103-01-14 00:2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侮辱,但公然罵才會構成犯罪

 

謝謝解惑  因為對方是用line錄音傳的  我有備份錄音檔  這樣構成?

還有個疑問...我有查一些以前的新聞 有一則說罵哭爸哭夭沒罪....為何??

阿瑋 103-01-14 01:33

還有我從來沒有接觸過法律這塊   我想堤告的話是要到法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3

您好,若為公開發送之群組line訊息,即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瑋 103-01-14 14:01

對方未成年  對於提告會有什麼影響嗎

魷魚 103-01-11 16:02

首先,
我看到幾個人在FB上留言,
但是我從頭看到尾都沒有一個所以然,
根本就是沒證據卻把禍搞在他人身上,
而那個他人恰巧指的又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
看不下去我就在下方留了言:

「我怎麼看樓上幾位嗆人的方法就跟屁孩沒兩樣,
還講的跟真的一樣?
證據都沒有妳是要怎麼認定別人犯罪?」

也許是我錯在先,
不過它那種留言也已經汙辱到了我:

「我看你是沒臉見人大頭貼放那?~
我看這樣也好啦鬼門都關了免得你長得跟他馬子一樣恐怖出來嚇人,還是你是他私底下包養小三那麼互他哈哈沒懶趴的也愛」

還請幫忙一下,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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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3-01-06 13:31

事情是這樣的 聖誕節前他準備了聖誕禮物 還有一個提前送的二月情人節加上生日禮物一個巴黎世家名牌包包 我一再有表明這麼早提前送幹嘛 他說打折先買了就先準備了 拿到禮物當天很不幸的我們吵架了 隔天想想自己不對所以道歉也合好 他說禮物先扣著 等聖誕節當天再給我 聖誕節當天到了 一切都很好 離開前他把這兩個禮物都給了我 那個二月禮物我還反問他這個也一起現在給我了嗎 他也同意先給了我 之後幾天有些事情我們處得不是很開心 直到跨年當天我一氣之下提了分手 之後問題就來了 他就改稱包包是二月的禮物 只是先給我"試背""試用"不代表這已經是我的了 只因為我們在跨年分手 他就想推翻一切

又之後某一天 有個男生誤傳他在我們交往前有跟別的女生約會 我生氣傳line私下罵了他什麼還敢我沒對不起我 有人說他這些事 我也罵他怎麼可以這麼無恥下流等話 後來經過朋友多方證實一切都誤會 我也已誠心公開與他道歉別人講錯害我錯罵了他

可是如今他卻不理我的道歉硬是要用毀謗汙辱等名義威脅要告我
除非還他那個包包 不然他就提告
甚至還講我是為了那包包所以在聖誕節前假裝認錯假裝復合這樣的說法
說真的很受傷 把我講成這樣子

然後又說購買證明跟發票都在他那邊 硬是要把這個已經提前送我的講成提前給我試用不算送了

我很不甘心被講成這樣 還說要連同吵架罵他的連同這個包包一起告我毀謗侵佔
實在很冤很氣 如果他真的告了會成功嗎?還他真的很不甘心~怎麼可以講我是假復合假情假意然後故意預謀找碴在一週內不斷吵架擺臉色然後分手~吵架是因為個性不合~哪來的惡意~高手們覺得如何做才好?彼此的付出我很不高興他現在這樣威脅我還東西!!對於罵他的我不是公開罵只是私下line他而已 是他自己聯絡不到我就把我罵他的內容直接公開貼在我們line的93人好友群組 要我出面講清楚 還威脅我要我做到以下三項事情他才肯合解:
一把包包還他
二要在群組公開道歉及必須須退出那個群組
三刪除他的電話不準再騷擾

最後因為那個包包我不妥協 他就堅持要告我罵他還有侵佔全來
包包的事 我真的不想退讓 如果就給他去告  他會成功嗎?

如果罵對方只是私下用line寫給對方,那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關係,男生過節主動贈送包包給你,你不需要返還,也不會構成侵占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告您,亦不一定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進而成罪。故您目前應針對您前男友之相關言論,進行錄音蒐證,以利日後您提起訴訟之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na 103-01-06 14:5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罵對方只是私下用line寫給對方,那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關係,男生過節主動贈 ... (恕刪)

他現在就是想要回那個包所以扯東扯西

認為我們沒有交往到二月就分了所以說我是為了騙他的包包故意交往一週後就分手

包包雖然他有講這是二月份要送的情人節兼生日禮物

但聖誕節當天他自己決定要先拿給我了

現卻不因為分手不甘心想要回改稱只是給我試用  說什麼還沒有正式送給我

但我這邊已經沒有當初交往時交談的內容記錄了

他說購買證明跟發票都還在他那  所以他想要回不然告我侵佔  這樣可會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5: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曾交往,本文建議您將該包包返還,並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記載該事件僅為誤會一場,蓋就常理而言,一般人並不會贈送普通朋友或是剛交往數日之女友高達數萬元之名牌包包。

Mina 103-01-06 15: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 ... (恕刪)

 我們是男女朋友  交往四個月  這是身邊所有朋友皆知的事實

fb都有交往的記錄  這點沒問題  他的糾結點就是他認定那是二月份才要送的

提前自己先拿給我了現在堅稱沒算"正式送給我"

問題是所謂正式的贈送難道要白紙黑字寫下?

他硬說後來都是我說要先拿去背的所以先給我背了  可是我沒這樣要求過捏

第一次吵架他就說因為我不乖什麼的禮物先扣著不給

我也沒意見  直到聖誕節當天和好  他本可以選擇只送聖誕禮給我就好

自己把包也一起給了我  現卻對自己的行為不承認

而我這邊沒有所謂他正式送我的證據  可他握有商品的發票及購買證明

我想知道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樣他真能告我侵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有關案件實體法律問題,詳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本文僅就證據方面釐清,又所謂的證據乃是可以提供給檢察官或法院參考之內容。

2、您所謂的眾所皆知,是否有人可以出庭作證?又您所稱的對話內容,是否足以證明兩人感情已經達可贈送數萬元包包之程度?

3、倘若答案為肯定,則較無爭議,倘若為否定,則尚非全無成罪之可能,您可自行斟酌。

葆倪 103-01-04 02:46

你好  請問一下 我今天本來約見了一個網友  但因一見面時 我發現對方完全跟照片不符 於是我便很客氣的問他 是否是照片本人 他回答是n年前照片 於是我委婉的拒絕他的邀約  並在他離開後 傳訊息告知他很抱歉  但因為他跟照片不符  所以我完全沒感覺  結果數分鍾過後 他就回傳了 一封 嚴重汙辱我外表的訊息 實質內容如下

(你是被卡車撞到還是你去撞卡車阿 怎麼回事 你整個人生悲劇 重新頭胎再來吧 能跟你有感覺得 莫非是屠龍戰士 龍騎士 小弟甘拜下風 真是嚇死我了)  

我看到並告知他 請他言型尊重

他回傳 (我適用建議的方是客觀的角度 多做有氧 去韓國旅遊)

如此  

"請問我該如何 讓他了解 這樣口出惡言 是要付出代價的"  

很多人的素質再減退 就算是網路世界  也不應該對別人做人生攻擊 

 

1.如果是單純私下訊息對話 這應該不會有甚麼刑事責任的相關問題 2.刑事上處罰妨礙名譽罪都是要有妨礙個人名譽之可能 原則上需要公開情狀或是可以流傳出去才可能符合要件 3.所以依照你所述單純傳簡訊罵你 由於屬於私下對話 別人是否可能知情 應該有疑問 以上提供你參考

葆倪 103-01-04 16:3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單純私下訊息對話 這應該不會有甚麼刑事責任的相關問題 2.刑事上處罰妨礙名譽罪 ... (恕刪)

你好 我詢問的是"民事"上的解決辦法唷  不是"刑事"上的!!!!

請了解問題內容後再作回復唷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民事上,您似可主張人格權受有損害,請求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師豪 102-12-20 20:42

我跟前夫在今天四月份離婚

當初會跟前夫離婚是因為想要快點逃離那個家鎖已離婚協議書上男方寫上孩子監護權歸男方所有因為不想在那個家繼續被精神言語虐待所以沒想那麼多就簽下字

可是他只要不高興就不給我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一手帶大的

尤其是我的小女兒 我餵母奶餵到三歲他現在就讀幼稚園中班跟我很親

如果回去看她要離別時他總是哭著要跟著我走

每次離開就是對我跟女兒在次的傷害每天都好想念我的女兒我不知道是否有辦法可以爭取到女兒監護權

因為顧慮到前夫是獨子所以大兒子我不打算跟他搶

離婚了他只要不開心就不給我看可是我兒子安親班費用 才藝費都是我在付

我還有留一些前夫在離婚後強迫我拍裸照給他跟他換我小孩照片一張換一張的證據 還有很多言語汙辱我不知道我這樣還能對他提出神麼樣的告訴?

之前回去看小孩女兒鞋子已經穿到換掉了 也不帶去買 看了真的很心疼還是我帶去買 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跟粗細動作發展遲緩 之前都有固定帶去治療離婚後爸爸也沒在帶去過晚上把小孩丟給孩子的奶奶照顧跑出去喝酒唱歌

女兒原本讀得學校讀得很開心 離婚後爸爸也轉到公立的學校去就讀他並沒辦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我很想很想把監護權要回來我自己教育自己扶養能不能請律師給個建議!?

如果官司我真的打不贏的話我能看的到小孩嗎??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爭取,要從實務上法院考量的許多因素來著手爭取,詳細了解你的工作、經濟、作息安排等後,能判斷成功機會如何,不過單依你所述你先生的情況,那是對他不利的,但也得要有辦法證明,如果沒有監護權,也是有探視權,不會看不到小孩,如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討

 

 

師豪 102-12-21 01:0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 ... (恕刪)

 強制最能判多重 我要如何提告? 我女兒中班法官會依照他的意願來判監護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欲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則必須蒐集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進行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您如需固定時間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您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您前夫強迫換照片及侮辱您的部分,先提起刑事告訴。若能將您丈夫起訴,似對您爭取法院改定子女監護權訴訟有利。而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標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您的有利條件,如穩定工作,穩定收入,良好照顧教養之環境等。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請求法院判決子女會面之時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木公 102-12-15 17:53

請問  公然汙辱民事追朔期為多久?    網路上有的說1年  有的2年  搞不清楚    他的追訴期是自罵對方的那一天算起還是刑事判決日當天開始算起? 因為已經經過1年了     最近他在外面放風聲說我們準備要給錢了  所以想知道追朔期是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此屬侵權行為,時效為二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從犯罪行為開始起訴,也就是事情發生後起算兩年.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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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似應從罵人當天起算兩年,若已經過一年,似尚未釐於時效,應儘速請求,以中斷時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均 102-12-14 09:14

在一個線上遊戲上發生

一名遊戲玩家在公開人數10人

公然汙辱 我白癡 說我根本腦 啞巴 我他媽低能 文盲 乾妳娘

這人自稱東吳法律系畢業 大言不到叫我快點告他 說他不怕

甚至說自己在法律事務所上班

可惡至極!!

我已拍照存證http://photo.pchome.com.tw/030622282/138689685547

總共六張 最後一張 有第三人發言看到一切

ID:有總動嘴看看(提摩)是我

至於罵人的一看就可知道

開頭就直接指名標罵我

檔案可另存影像 開啟

假如我報案處理 勝率大約多大 要求可以賠償多少?

如果如他所說 他真是法律事務所 那我要防範什麼? 他會做什麼防範 我如何處理

這種人我真的想給他教訓!!

他是否會一審結束後 上訴讓我開始花錢?打算打長久仗消耗我

1.如果是屬於公然情狀 即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情況 就可能成立刑事妨礙名譽罪(公然侮辱) 2.如果你需要請求賠償 這部分你需要另提出民事訴訟始可 畢竟刑事程序只是國家對於做錯事的人處罰 跟賠償沒有關係 3.至於如果真的是法律系畢業 應該會特別注意自己言行 這部分你應該不需要太在意他的說詞

阿均 102-12-14 10:4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張景堯律師為我解惑 謝謝你 我明天就去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可將相關資料彙整,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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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830627 102-11-26 15:52

日前在遊戲"英雄聯盟"中發生的事情

遊戲是5打5,汙辱我跟我家人的是一名隊友

當時她態度很差,而我還想跟隊友事後檢討敗因,而他就開始罵我

以下是對話內容

 

我:你可以走了,按右上角離開

他:妳媽給狗幹了 快去救他

我:你在罵我?  (當時我要確認他是不是在罵我,而不是在說氣話等等..

他:對,就是你

他:阿不然勒 ㄏㄏ

我:你很可惡

他:可憐

他:爽阿

他:你爸去幹母狗了,爽

我:你罵這句讓我很痛心

 

對話到此,以上對話也有遊戲截圖

我是否能提告?我應採取哪些動作呢?

tim830627 102-11-26 16:10

當時是除了我跟他,也有其他人看的到對話

 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如有其他問題再來信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i 102-11-22 18:03

您好

本人不久前於某公開網路新聞下方,以FACEBOOK登入帳號回覆了A先生的發言,其中提到: 

「是自以為公正評論家嗎?如果是想紅的話建議朝名嘴發展」 

「隨便點一則新聞又看到你在嘴砲,...(中略)...,真心覺得你該回去鍛鍊一下個人修養以及發言態度」 

「(前略)

 4.訟棍是會浪費司法資源的。 

 5.(附上一連結,連至某躁鬱症權威網頁)」 

使A先生感到人格被汙辱,並來訊表示若本人不和解便對我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本人心想事情若能和平解決便好,因此回覆表示願意談和解。沒想到一次談好後A先生不停以各種理由更改其條件,最後甚至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

 

我想請問的是:

1.以上言論本人自認為並無汙辱人格之意,而訟棍之詞實為「提醒A先生不要成為那樣的人」之意。而連結並未附上文字。請問這樣告得成妨害名譽

2.「A先生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此事我若要提告,是否構成詐欺罪?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留言,似有可能構成影射他人具有精神疾病而亂發言之足以損及他人名譽,倘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經法院採認,則確實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故意給予錯誤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而與對方和解,並取得財物,且您可以提出證據的話,確實可能涉犯刑事詐欺罪。

3、建議您,倘若要與對方和解,應尋求專業、公正客觀第三人之協助,如事務所、鄉鎮市調解、法院等。

pan 102-11-07 22:52

FB發佈文章並指名

但與我本名最後一個字同音不同字

當事人以畜生汙辱本人

男友毀謗我是同性戀和文字恐嚇“修台”(互砍意思)

有翻拍網頁存證

公然侮辱恐嚇的可能,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Jacky 102-10-29 09:42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39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27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
煩請解惑~感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針對對方所提書狀內容提出書狀,以利法院於開庭前便能先行了解您的答辯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芸芸 102-10-25 00:40
你好如果遭未指名汙辱 我該怎麼辦? 汙辱文章以截圖
未見截圖。 雖未指名,但如依內容通常仍可特定對象者,仍有成立妨害名譽之可能。 以上供參。
102-10-20 00:55

我在遊戲中  因為對方一直汙辱我 例如(澎湖人去死)因為我是澎湖人  後來他說我殺那麼少怎麼不去死

我就回  我專殺妳媽妳爸

請吻這有恐嚇罪有成立嗎  因為他一直說要告我恐嚇我好害怕

栗子 102-10-01 16:02

律師您好,家人結交了一位男朋友,但這位男朋友的人品讓其他家人很有疑慮,並不支持他們在一起。

最近,那位男朋友在臉書公開發表了一則貼文,內容是如此:


” 去你(妳)媽的啃老族,每天閒閒在家沒事幹還不安份守己,批鬥欺騙玩弄汙辱自家辛苦賺錢養家的人,這種行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當我不奉陪時就是你(妳)的死期了! ”


雖然沒指名帶姓,但很明顯就是指向家中某特定人士,請問這樣有構成網路恐嚇要件嗎?因為這個人平常有跟女朋友說過自己曾找兄弟恐嚇過同事,是否有需要備案?
 

呂宛灣 102-09-20 23:07

某女對本人提出公然汙辱罪之告訴,原因是看了本人臉書某篇文章,

但此文章並無指名道姓 也沒有描述提告者之樣貌、外型等等...

純粹提告者單方認為此文章內容是指她本人

請問這樣構成公然汙辱罪嗎 ?

公然侮辱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一般來說如果文章內容讓多數人(例如臉書上的朋友)不知道你說的是誰,較難成立公然侮辱,反之,如果多數人知道你在罵誰,則有可能成立。

kevin 102-09-08 01:00

律師 您好

   我母親三年前因跟鄰居原告發生口角(疑似小三),被對方錄到音(不雅形容詞),事隔三年

   今天收到民事起訴狀,內容要告母親汙辱她的人格,造成她精神需要靠藥物治療

   並要求法院傳喚某些證人(但大多數證人皆為他的親戚),目前要求我母親需要賠償50萬元

   精神損失,並要求在社區貼上道歉公告,想請問:

1. 原告有附上錄音光碟,但檔案時間是三年前,在法律上是否有期限規定?

2.母親歲歲唸被錄音,內容包含不雅詞句,但沒有指名道姓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3.證人大多為原告自己親戚,可信度是否可議?

  以上 感謝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2-09-08 12:31

您好!對方損害賠償時效只有二年,您提出時效抗辯就可以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丸 102-09-03 15:19

您好: 
本人為A(爸爸)、B(媽媽)的女兒,C是本人的姑姑們 ,DE是本人的爺爺奶奶。
以下有幾的問題想請求協助,謝謝。 

Q1:如果多年來都是AB與DE同住,且有執行扶養的義務,但是C們長久以來不僅沒有共同扶養DE,卻一直挑撥離間,並長期以言語傷害汙辱AB,在法律上C們雖已經嫁出是否仍然有共同扶養DE的義務呢?

Q2:如果C們不願意共同扶養算是遺棄或是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Q3:C 們曾當眾以言語汙辱A (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音),且以簡訊不斷騷擾A至凌晨,可以什麼罪名控訴C們呢?

Q4:9日前C 動手傷害B,已經有去驗傷且有照片為證,是否構成家庭暴力呢? 由鄰居口中得知,C四處散播謠言會不會輕易放過我們,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Q5:持驗傷單有限多久的時間內能申請保護令嗎? 如果無申請保護令的時間又受到二次暴力傷害,C們需負什麼責任呢?

Q6:如果AB遭到C們暴力傷害,我們替AB還手屬於防衛嗎?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7:15

 嫁出去的女兒仍有扶養義務,建議由長輩提告請求扶養

至於對方有騷擾行為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由馬 102-08-28 17:29

您好:
我自己這邊發生一件事情,我在網路上的某討論區看到,某篇文章,因為跟該作者持相反意見,便與他進行討論(辯論),不料他對我在討論區的發生的事情暸若指掌,在與我爭論的時後,更拿我在別的版塊(同討論板)發生的事情來說嘴~

我回他時,順道說了~『你為什麼要一直注意我的動向~有點不太舒服喔~變態變態~』

他卻覺得我在汙辱他~請問我這樣有構成侮辱罪嗎?

王湘湘 102-08-23 09:39

我是未婚媽媽 於懷孕8個月抓姦在床 我知道當時我無法反擊但是於上個月小3用他的fb帳號標記我的帳號的大頭貼照片標記(機巴)但是fb要我按取(准許)  我看到很生氣提告公然汙辱1.請問這樣成不成立? 有反拍下照片作筆錄時出示2.她於3/5(未超過6個個月追訴期)有傳我男友fb帳號私訊罵我們破麻難聽等字眼.也有拍下來為證據這樣可以求償或是告她什麼罪嗎?如果把帳號改成我的名字她會部會比較重罪?3.她有叫人打我們 途中被我們知道(有反拍內容照片下來)這去法庭可否告教唆?
4.於第一次調解我開價18.8萬她殺價8.8萬後她答應 約下次交付款寫和解書 卻反悔這樣口頭答應算成立嗎?  5.我調解第一次問他為何要開100多個帳號來加入我 調解後真的100多帳號請求取消好友邀請  我覺得我快瘋了 真的很煩人 這算騷擾嗎??
6.我於當日發生有去看精神科 去法院出示是否能對我更有利 如果出示第2張是否更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1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毀謗,將網路資料收集好給檢察官即可,你的就診記錄也是一個證據

王湘湘 102-08-23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 ... (恕刪)

我們沒也結婚喔!

102-08-19 07:59

問題A , 我家門前為騎樓(是透天厝)(已確定為私人土地,是我家的) ,
惡意鄰居經常擅自置放物品(更誇張在那燒水)或車輛在我的機車出入口,
經過勸導 (勸導的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惡意鄰居站的比較遠.對方身邊有客人和他的員工大溉4.5個人站在一起,我以手勢指向他,因為站的遠所已喊得較大聲.我說:ㄟ . 這裡不要擺水壺和椅子(擺熱水壺算公共尾險??),我下車腳去燙到怎麼辦?)
惡意鄰居竟已爆發式叫囂說再叫小狗,我已解釋站的遠,又不知道你名子.但對方聽不進去.難不成我家的土地,還要拜託你離開不成.還脫衣服準備打人.還標三字經(這算公然汙辱?)還說叫人砸他店都沒關西,要玩我陪你玩(挑倖有罪嗎??), 物證方面監視器已全都錄(無聲音). 人證有其他鄰居.但當今年代.我想不是深交好友.也不會幫忙出面,大家都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想請問以法律途徑該如何解決呢? 謝謝

問題B ,若我以張貼告示的方式在家門前,內容為:未經過同意者,請勿擅自擺放他人物品或車輛.或已每1小時500元收取租金費用, 若不繳款者將以"合法留置"違規者必然走法律途徑. (請問這樣的情形,可以用鎖鍊嗎?會不會犯了毀壞私人車輛等罪刑?) 要是椅子熱水壺.置放我家門前,我是否能以丟掉,因為我不知道是誰的,不是我家的物品.放在我的土地,以丟垃圾為由呢? 謝謝

問題C , 告示貼方面請法律專家們可以幫我寫個簡潔有力,惡人看到都會怕的那種嗎?個人認為自己寫得不好.謝謝

他的行徑太囂張了,簡直是活在50年代 靠拳頭處理事情的人,請法律專家或顧問,從重量刑評估這件事,麻煩各位大大了,謝謝. 到時後將委任律師以多項罪名提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騎樓本身雖具有社會性,但不影響您們擁有該部分之所有權,所以您們民事上可以對對方請求排除侵害及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刑事上對方可能會涉及竊占,強制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9 14:18

您好,

      1.張貼告示部分建議您簡單書寫並張貼即可,大意略為「私人所有土地,禁止占用」等語。

      2.刑事部分可以考慮對之提起竊佔罪等,至於公然侮辱部分,建議好聲相勸然後同時錄音,可作為證據使用。

      3.民事部分可請求排除占用土地之侵害,可以等刑事部分對方被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不用繳納裁判費

ray 102-08-15 23:48

因為我身形較為瘦弱而且不擅運動,因此朋友們會用gay.零號等綽號來叫我

高中三年他們都這樣叫,現在要上大學我不希望因為他們用了這些字眼來讓人誤會我的性頃向

而且我本身非常討厭被這樣叫,雖然他們可能覺得是開玩笑,但我本人已經覺得極度的困擾了

因此我在facebook說我不喜歡這樣,可是他們還是一直這樣叫,所以我想向他們警告一下

請問如何用法律途徑來達成"警告"的目的?  如果不是用大眾都知道的汙辱字眼,像是sb(Strawberries.草莓)來稱呼,這樣有妨礙名譽嗎?

小華 102-08-06 18:01

接下來提到的會是 甲(男生) 乙(女生) 丙(女生)
甲和乙是男女朋友 交往很久
丙和乙是好朋友
我跟丙女生都不看好 甲男生跟乙女生交往
而我們4個(甲乙丙包刮我) 我們4個都認識對方
然後就在今年的五月
甲男生 就再LINE傳了兩張裸照說這是他女朋友(乙) 
甲男生還說他女朋友私處是我看過最大最黑的 還跟過數十個男生睡
(( 但是"臉"被遮住 其他都看的到 ))  但是我沒看過乙女生只是網路認識
[ 當時的對話內容都有拍起來 ]
我當下看到這個照片非常非常的生氣
想說這男生怎麼可以這麼的變態 把自己女朋友裸照公佈出來
我當下看到之後非常生氣 但是也很想立刻馬上告訴乙女生
但是後來我怕我跟乙女生說了之後 萬一..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之類的
後來我就把我跟甲男生的對話內容
傳給丙女生看 想說跟丙女生討論這件事情
當時丙女生跟我一樣 當下看了很生氣 也想跟乙女生講..
但是我阻止了丙女生 我說如果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
後來我說還是那乙女生自己看清甲男生吧
但就在這個月幾天丙女生有跟乙女生說 你有傳裸照給你男朋友看喔??
當時乙女生有嚇到說 你知道喔??
後來在晚上 乙女生就問甲男生說 你有傳某些照片給別人看嗎??
(( 乙女生沒有說是誰說的 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問他有沒有傳給其他人看 ))
後來甲男生就腦羞
跑來我FB汙辱

罵我鳥杷子 說我在這社會上注定失敗 甲賽賀
標準的喇叭嘴 廢到家 你可以滾出我好友圈了
小咖的 沒工作的時候可以考慮當看看詐騙集團嗎??

他在我這邊留言了三篇!! 我都有拍起來
我當下覺得莫名其妙 發生什麼事情了@@
後來才知道 丙女生有問乙女生是不是有傳裸照給甲男生看
後來乙女生就問甲男生~~但是重點是乙女生沒說是誰說的
甲男生自己 自打嘴巴 跑來我這邊留言
後來丙女生就把當時 甲男生跟我的對話內容傳給乙女生看
丙女生是希望乙女生跟甲男生分手 因為這男生很變態 講話也很傷人
然後現在是 甲男生扯說 那張裸照是他前前女友的

甲男生現在又說要告我散播祕密罪
請問他可以構成條例嗎??
那我可以告他什麼??
公然汙辱 散播猥褻物品罪 嗎??

小夢 102-08-01 14:10

毀謗 汙辱 精神傷害  網路罷凌的定義是什麼

我想知道一下

因為有人在網路上罵我

我想盡一步了解我可以告他什麼?

洋蔥 102-07-19 00:46

請問律師大大 我想請問有人在FB網站 公然罵我

裝高尚 講話刻薄  說我亂汙辱

幹你X 哭爸 幹 你有白內障去看病吧你~ 

此上有標記我的姓名!!

我已經報案了~  也提告上去!! 

在那之前我也有問他要不要互相道歉  他已經知道是誤會我

可是一樣態度很差     

丟了一句話  隨便你要報警就報警

我才提告  我想問的事

因為我從小沒媽媽  爸爸又過事...  我真的覺得很過分又難過

而且在網路上上公然的罵  我覺得我的名聲遭到損毀...  

我要求的民事賠償金額 可以要求大概多少?!  謝謝~

 這類的民事損害賠償通常會看你是不是公眾人物、雙方的收入、社會地位、散布的範圍大小而定,如果你非公眾人物且散布的範圍不大,實務判決應該不至於太高(查詢過類似案件,多數約判賠一萬元上下)。

洋蔥 102-07-19 15:4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類的民事損害賠償通常會看你是不是公眾人物、雙方的收入、社會地位、散布的範圍大小而 ... (恕刪)

怎麼這麼少...

我看新聞 國中兩女學生 互罵

結果被判3萬元 ,   而且在網路上用文字或圖文

是加重處罰的 不是?  還是自己提出金額,然後看法官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