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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105-07-03 05:02

因為上一篇打完送出的文章內容不見了,我再重打一次...

各位律師您好,小妹平時下班後都會玩一款名為天堂免費伺服器的遊戲,因昨日在遊戲內某玩家公然侮辱說我是被他用過的女人,但該名玩家我現實生活中並不認識他(有聽說該玩家已是成年人),況且小妹自己有男朋友,根本跟他無所關聯,所有玩家包括我男朋友都有看到該玩家說出妨害我個人名譽的話語,當下我與男友直接第一反應就是直接拍照存證,因為實在太生氣,而且追朔至一年多前該玩家屢屢用APP通信軟體Line騷擾(Line訊息證據因為換手機而無法救回),天天催上線打王打架打活動,又要求看個人照片,並且多名同伺服器的女性玩家也被他騷擾過,不堪其擾,之前就被騷擾許久,屢屢在遊戲內公然侮辱妨害名譽,況且遊戲內也有認識的比較熟的玩家,個人清白瞬間被毀謗,請問如果有拍照存證再加上以往被他騷擾過玩家站出來提告是否可行?又或者我單方面提告也可?倘若提告是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請各位律師麻煩解答,感激不盡,如果可以當面諮詢還請願意幫忙的律師給與協助,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單方提告,當然若可以聯合其他人一併提告,經濟上會較有效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只要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7-03 23:32

你好,以下問題需先釐清,有助案件分析及後續進行:

1、對方是在什麼頻道說出這些言詞呢?

@血盟頻?
!單純大喊?

%守騎頻?

&公頻?

還是買賣頻道呢?或是私下密語(")?

2、對方在遊戲中的身分呢?不會剛好是和你同血盟的王族吧?

3、對方所有的言詞,可有連續、不中斷的截圖保存?

 

我熟悉各大熱門OLG所產生的虛擬世界法律問題,如有疑問,均可詢問。 

Vanessa 105-07-04 11:52
回覆 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1.該玩家是在一般頻道說出這些言詞的,也就是不用加上任何代號就直接發送文字出現在對話欄,在場所有玩家都看得到,當時是在綠洲吃王,面對著我男友角色說:「XX,用我用過的女人」及其他挑釁言語「歡迎你來提告」以及提及個人隱私(如提及我前線上網公與前男友...等等)

2.該玩家在一年多前時是同盟盟友,並不是王族,且當時為顧及遊戲活動,該玩家時常發APP軟體Line頻繁催促打王打架打活動之類的訊息,甚至要求看個人照片,也有其他女玩家受到騷擾;隔沒半年因不高興某女玩家沒出來幫忙打活動鑰匙(底比),竟然在@血盟頻道毀謗該女玩家的虛擬物品是經由其他男玩家贈與或是其他緣由獲得,但該女玩家反駁並沒有這樣的事情;此外,又因活動緣故鬧得不愉快成敵對盟,越來越誇張的事情是接二連三...言語攻擊、毀謗個人清譽、揭玩家個人隱私、嗆玩家現實生活要怎麼樣約地方、甚至攻守城戰或線上打架補刀開廣罵我們是垃圾、廢物等等言語...

3.毀我個人清白的照片有拍了四、五張左右,實在氣不過,小妹還沒嫁人,也跟男友是穩定交往,當我男友的面前毀謗說我被他用過,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羞辱,除了騷擾也就是Line的訊息因之前換手機無法留下當證據以外,其他照片大致上都有留底...已隱忍一年多,這次變本加厲羞辱我,忍無可忍,請吳律師給予協助幫忙,感激不盡...


Amanda 105-06-30 16:19

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我與我的員工發生爭執,爭吵完之後她卻說我罵她死去得貓咪及詛咒她家人,當時有別得同事也在場,但沒聽到我罵她,可是該員工事後在臉書公然辱罵我要我道歉,但是我沒說過得事為何要道歉,如今她也離職,但是她卻跑來店裡找我也罵髒話在門市大吼,已有錄音錄影存證。 後來為了不想把事情鬧大, 我也跟他道歉我對他的態度不好, 他卻要我捐貓咪飼料給動物物協會, 我也答應了,但也請他不要在網路上po文,旁邊都有第三人, 協調完當天晚上他又在網路po文要我立即在月底 購買飼料捐出去, 也把我講的很難聽讓許多網友在網路上罵我, 當時在協調的時候有第三者, 那時候他也沒有簽任何跟約定捐款時間,也沒當面跟我說,都是同事由臉書訊息和line動態而告知我。因為退一步卻是又這樣,受不了,想提告,請問可以告她什麼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17:04

您好,

 

1、針對他辱罵之行為,可提出公然侮辱刑事告訴,但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對您不實的具體指控,則可提出誹謗罪、加重誹謗罪(利用網路散布之部分)之告訴。

 

2、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可以蒐集該些證據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罪。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19: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方張貼的言論若是屬於公開性質(例如fb),實務見解認為是不特定人都可以隨時上網遊覽、共同見聞,若有發表辱罵而足以貶抑人格的言論的話,是足以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的;如果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名譽的事項的話,則是會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前1.所提到的二罪名,依刑法第314條之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又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之規定,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因此您可在告訴期間內,依法提出告訴,日後若經起訴也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c 105-06-28 20:02

您好,是我同事發生的事情.....

因為今天同事和某位女主管有些衝突,同事下班後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的電話,一接起來後被罵了''操X媽老X掰''。之後我同事看他的line發現那位女主管的老公加了他的賴(猜測是她老公輸入他的電話,可能手機有自動加賴功能,所以自動加了我同事的賴了,不過這目前是猜測,要先去跟電信局調通聯記錄,確定電話號碼是誰這樣),想請問的是,如果確定是她老公打的,但是由於只有他們兩個聽到,不構成公然這個條件,那還可以追究什麼罪責嗎?? 麻煩替我解答,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22: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中不構成公然,所以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倘若另外涉及恐嚇罪或是騷擾,可以錄音蒐證調閱通聯記錄之後報警處理。

Jessie 105-06-28 08:17

1.把人家照片公布在臉書上,遮住雙眼,但可以辨認出是自己,且揶揄背景得自己,請問這樣侵害肖像權嗎?

揶揄的字包含:神馬臉?...雖然可能說他自己的臉,但因為是前女友的關係請問沒經過我同意公開我們以前照片。

 

2.提告公然誹謗公然污辱後多久會開庭?被提告的人會多久收到提告通知?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8 09:36

您好,

 

1、照片著作權是屬於拍攝照片之人,並非照片裡的人;而對方有將照片處理過,是以也較難提告侵害肖像權的問題,必須是客觀一般人都能辨識出照片中的人是你才有侵害之事實。

 

2、若向地檢署直接提告,案件約在一個月~兩個月內會有傳票通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J 105-06-28 10:48

謝謝律師的回覆~

照片是我本人三年前拍的,且是朋友看到通知我的。

所以這部分我可以蒐證提告嗎?且只遮住雙眼,但明顯背景可以知道是我

再請問開庭是在被告的地方出庭嗎?

 

105-06-26 21:20
FB臉書上, 我的閨蜜看到一個影片裡在講 第三者破壞別人感情的事, 便標記我 留言說 「看到這影片才知道那一番話是抄來的」 (因為前幾天才看到我們共同好友(以下簡稱甲)有po過一篇講第三者的文,內容完全跟影片說的話一樣,只是把話打成文字) 於是我就回應閨蜜 「我知道你在說誰,爛梨子裝蘋果」(因為甲的綽號叫蘋果) 閨蜜又回:靠北哈哈哈真的抄的一字不漏 我又回:他自己也做過這種骯髒事,還在那理直氣壯(因為甲曾經當過我朋友的第三者) 後來甲卻在 下面留言回覆:不要自己也做過還有臉說人家 肖雜某 後來看見甲在自己的FB 發文罵伶娘 , 破水雞 ,破麻 下面有一些人回覆,他卻把我跟閨蜜在影片上留言的畫面轉貼在他的文章下,上面都有我跟閨蜜的大頭貼,這樣已經算有表態公然侮辱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三方的論述都涉及人格詆毀,恐均涉及公然侮辱罪。

2、此類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建議可以嘗試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4

您好,

 

本案已有公然侮辱之行為,如知悉對方身分,可向警局報案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妃 105-06-26 14:37

1.

某女打電話過來罵我很多難聽的字眼,其中還說要殺了我,要是沒殺了我他的頭剁下來給我當椅子坐

他打來罵一長串掛掉又打來罵一長串一直打

但是沒有多達20通以上,這樣是不是不構成騷擾?

電話錄音但是我有查過沒構成公然汙辱

那不說公然, 能告汙辱嗎?

2. 或是還能告哪些呢?  

3. 這算刑事還是民事呢?我能提出怎樣的賠償?

4.請問公然汙辱汙辱是不一樣的對嗎?

 

律師們再熱心給我答覆,謝謝你們..!

你好:

電話中若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恐嚇要殺害你,會構成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將電話錄音製作成譯文,提出刑事告訴。 若導致你心生畏懼,產生精神上之痛苦,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侵權行為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補充:格式不拘,只要讓警員、檢察官知道對方恐嚇你之事實即可。
小妃 105-06-26 15:44

請問能用電腦打字然後存檔到USB在與錄音一同拿去報案嗎?

小妃 105-06-26 15:4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電話中若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 ... (恕刪)

請問能用電腦打字然後存檔到USB在與錄音一同拿去報案嗎?

您好:

您需要將電話內容完全做成文字記錄,持該錄音與記錄提出告訴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靜兒 105-06-25 16:12

我想請問, 在網路上發生言語衝突, 批評對方的是「自慰」, 這樣是否觸犯到刑法裡有關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的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自慰」並不涉及名譽侵害。 不過主要還是要看所有對話才有辦法釐清

2、程序上建議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則應該依法提出答辯。

蘑菇方 105-06-23 19:32

因為一名繪師在網路上發表疑似抄襲他人作品的圖畫,許多人基本都認知此圖為抄襲。

於是有人在該繪師FB作品(非公認抄襲那幅)回應說:不抄襲明明還能看嘛真看不出來是用那雙抄襲的手畫的XD

請問該回文有涉及公然侮辱or傷害名譽等罪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3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只是具體事件的評論,不涉及名譽侵害。不過仍應避免此類行為。

2、倘若提告,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瑋 105-06-21 13:21

在公司狀況老闆在溝通下  大聲說:你要是什麼都不懂 就不要下這種白癡的決定

當下旁邊還有其他員工  這樣算是公然污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3:31

您好,

 

聽起來老闆是針對這個決定表達不滿意,雖有陳述"白癡"這個字眼,但其主觀上可能並無要侮辱之惡意,是縱使提告成功性也不高。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21 12:52

你好 目前我有2點問題急需協助 謝謝 第一點 對方提告公然侮辱毀謗罪 是否構成? 由於我人在日本工作與台灣有時差因此半夜有人用FB電話撥打給我 於是我在FB上Po文 及貼圖時有把對方名字貼出來 我PO內容:「親愛的家人朋友們 台灣與日本有一小時的時差 大半夜不睡覺 也別打擾他人休息 請用點腦幫他人想想吧 你不用上班但別人明天還需要上班的好嗎?」  以上的內容對方提告侮辱他沒腦 當然之後就是口水戰   第二點 對方直接在我版面回應的內容我是否也可提告公然侮辱毀謗罪?      對方在我版面指名道姓的說:「其實我也不怎麼想大半夜打電話給體脂肪比腦多的人 造成我莫大的困擾 有什麼話我直接去找跟你倒的女人說 聽外人說比家人多 禮義廉恥還給台灣了喔? 古流傳一句胳臂向內不向外 你的傳統呢 有時間講話沒時間對峙 你腦袋被體脂肪淹沒了嗎 要我幫你減肥嗎「親愛的家人 姐姐」。」 這些內容是對方直接在我版面公開打的內容 連我在日本的台灣同事都看到了 雖然他們4位沒按讚 但肥胖也是事實 對方在我版面上打的內容不算公然侮辱嗎?以上我跟他的對話及圖片都有留著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3:28

您好,

 

1、就您的這句留言看起來並不構成公然侮辱

 

2、對方之留言已有公然侮辱之嫌疑,可蒐集證據委請律師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23 105-06-20 22:24

這大概是2014快月底的事情了!

我今年高二,我國三的時候跟別人玩圖戰!

圖戰就是一直丟圖片比看誰的圖比較有梗吧!

然後我就丟了一張別班人家的合照!

只因我覺得照片裡的兩個人其中一個長的不是很好看,一時興起就丟上去...

然後我朋友在下面有留言:好噁喔,你從哪裡弄來的..我這樣是不是有觸犯到公然侮辱?

我當時實在是沒現在想的那麼多,直到最近我才發現自己一直忽視的問題!

我原本臉書帳號也就是信箱帳號有註冊某個遊戲不玩了就賣掉了!

所以我沒辦法親自將我Po的照片做刪除!

後來我請朋友將他的那篇文刪掉,所以我po的照片也就跟著消失了!因為我是留言的關係..

後來我有想要去跟那個人道歉,但是我怕她會因為我做過的事情想不開,再加上別人的言論...所以一直不敢在她的臉書上留言!就是怕還要在多背一條責任!

這整件事情會不會是我多慮了?想請律師幫我評估!好讓這件事可以做個了結..

我會有罪惡感就是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照片倘若沒有經過編輯,也沒有標示其他足以侵害該人名譽的內容,則不會構成違法。反之,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2、另外,該友人的留言,亦涉及公然侮辱罪。

3、倘若無法盡速刪除,對方提告,依法必須設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會蠻麻煩的,建議盡速處理。

丫足足 105-06-20 14:16

以下稱對方為A(女生似乎為單親媽媽)  我方為B(男生) 彼此不認識

A在line群組聲稱時常坐飛機 到各國飛來飛去 令B方好奇其家室背景工作內容

B回答 比較好奇A方的丈夫是從事什麼行業的

A方回答 他還沒結婚

B回答 那該女兒是否為領養

A方表明B方不要再問下去

B方回答抱歉字句後向A方表明道歉 並不再討論此話題後退出群組,在退出前在群組上留了一段話" 不好意思 頻率不太一樣 先退噢 881 " 之後退出群組

A方似乎心生不滿 私訊於B方 其內容令B方非常不堪 雖然B方自認對A方女兒或許有言語上的誤會不當(是否領養)造成A方誤會,但A方其私訊內容已造成B方心理莫大壓力 其內容部份如下:

你狗娘生的嗎,問你媽啦,你不一定雜種真的知道嗎。

雜種你問你媽阿 是否他親生.....等等 

其中還有A方傳來的罵人錄音檔 (已保留)

想請教律師大大 該群組人數有一百多人A方聲稱要告公然侮辱 因B方問了一句"小孩是否領養"造成A方心裡不適或有侮辱之嫌疑 想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若是的話B方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0 15:08

您好,

 

上開言論尚不屬於公然侮辱之言語,且B問那一句話時主觀上應無公然侮辱之意思,縱然A自己認為受到侮辱,仍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KY 105-06-18 22:09

我是保全公司的,遭其他家保全公司的保全員罵【王八蛋】,他用手比劃說要讓車子直走,但是我沒看懂的他的手勢,所以我就讓車子右轉了,結果被他罵王八蛋,罵的還很大聲,他的同事都有聽到,我感覺我的名譽受損,精神受到很大的傷害,心裡也很不舒服,請問我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嗎!請問要如何提告對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證據,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日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民事訴訟求償

小婕 105-06-17 14:18
事由為同學間做報告意見不合, 吳同學憤而退組….(因為她一直刷LINE群組頻…我出言制止,請她不要再刷頻了…) 並於當日5月30日下午吳同學在個人LINE的動態PO文漫罵我 並且內容有讓人誤解我欠她金錢未給 ,但事實上是在兩週前我請她幫忙購買食品龍蝦沙拉兩包,一包150 當時缺貨,我即刻己告知,””那我不要了”” 結果她於5月28因討論報告與眾多同學外出吃飯…她居然說因為幫我拿了沙拉,導致她沒錢吃好料…..而同學便好心請她喝飲料 但直到5/30我都不知情…這位吳同學並未告知我任何相關事項, 而後因意見不合, 她居然就在個人動態出言漫罵 (其間雖無特意指名道姓)但同學都知道她是在罵我,就說幫我拿了東西沒先給錢..導致她欠人人情…(被請喝飲料) 並在文末罵了”你這個王八蛋” 同學們有幫我截圖……她似乎刻意封鎖我..不讓我知道她抵毁我的事情 但是紙包不住火,超過3位以上同學還是問我…是不是欠她錢, 因為她po了那種文字……. 所以~~我十分十分的生氣,導致我更加睡不著覺…上班也沒有精神,心裡更是憤憤不平,因為自己平時對她很好,但今日得到三個字王八蛋 請問請位律師打這官司需要多少訴訟費用?另外我可以起訴她什麼罪名? 毁謗、防礙名譽以及公然侮辱罪嗎? 還有,我絕對不和解, 還想附帶民事賠償 另外我如不需請律師?我需要準備什麼相關資料,去警局報案,或者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呢?
Akira 105-06-17 14:16
您好: 敝人在某特定政治立場Facebook粉絲頁提問予版主, 但版主不但沒有正面回應問題, 甚至自行下載本人頭像, 並貼圖留言提及"噁心"; 而後本人回覆"謝謝支持", 版主再回覆"醜殘窮一直是他支持的對象",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應該能以下列條文提告: 1. 侵害肖像權, 2. 侵害著作權, 3. 公然侮辱 雖然上述三項根據通保法規定, 因並無觸犯刑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無法申請調閱通訊紀錄或使用者資料, 是否也相對表示無法制裁對方? 甚至是要自行舉證對方是該粉絲團管理者與其IP呢? 倘若敝人有方法查到對方IP, 是否也有違反通保法之虞? 敝人並非一定要要求民事賠償, 但目的為制裁對方, 並使讓該粉絲頁關; 再麻煩貴司回覆, 謝謝!
徐小傻 105-06-17 02:04
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公然恐嚇威脅?6/16號跟朋友約好在捷運站門口還他錢,結果他帶人一起來,還完他錢的那一瞬間,他帶的人開口叫住我,然後說明他是朋友的誰誰誰,之後就秀出他雙臂刺青說他是流氓什麼的!最後還叫我注意一點!!以及開口罵了我國罵(三個字的)
jovi 105-06-14 13:37

您好,我在日前於路邊等待停車格(有台車已打左轉方向燈示意要出來)停車,但該車大約3分鐘才駛出停車格,正當他駛出同時我老婆買好東西回到車上,因此我就直接駛離,這時後方來了一位員警將我攔下,我向其表達本來要停車,但對方一直打著燈還沒出來,所以我在等他駛出車格,當他駛出時我老婆買完東西回到車上,所以準備直接駛離,該名員警問我有什麼可以證明,我明白的告訴他我有行車記錄器能證明車格內的車打了左轉方向燈準備駛出,最後該員警沒有開單,但該名員警要走時當著我、我老婆、兩個小孩(8歲、5歲)丟下這一句話:開那麼好的車,不要那麼沒水準。

我想請教律師,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我是否可以一併依照民法184條第1項、195條第1項提出損害賠償

像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提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3:50

您好,

 

1、如有錄音錄影之證據,可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但本案情形是否能構成公然侮辱,恐仍有爭執空間。

 

2、另可向民事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ovi 105-06-14 13:5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有錄音錄影之證據,可向地檢署提出告 ... (恕刪)

律師您好,我有完整的行車記錄器,有聲音、無影像(他在我窗邊),您說對於公然侮辱未必能成立之關鍵為何?謝謝

Jc990203 105-06-12 22:54

您好:

我們學校的學生有時候看到我都會叫我香爐或是北港香爐,之前也會在網路上匿名罵我這兩個名稱,讓我害怕到不敢走出教室,有時候在外面經過也會說哎看是香爐誒,種種舉動讓我不敢走出教室也不喜歡去上學,曾經為此害怕到曠課了好多次。

請問律師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嗎?或是請問這樣有構成性騷擾霸凌?還是這構成民事的精神賠償

可以我也不知道要怎麼提告,他們我覺得整個學校都在罵我但是我都不認識,有些也是經過就罵無從拉人,有些罵我的甚至已經從學校畢業了,這樣還可以告嗎?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每天都好怕去上學和別人擦肩而過也不敢看路過的人,我真的好痛苦但是不想給父母說怕他們擔心....

謝謝律師的幫忙

你好:

罵人香爐、北港香爐會毀損他人名譽,且具性或性別有關之侮辱性字眼,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性騷擾,可以向學校性平會申請調查,由學校介入制止該行為並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會建議學校作出適當之處分。 若未滿18歲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法院會作出適當之處分。若已滿18歲,則由檢察官偵查,若查證屬於又不願意和解調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Kai 105-06-12 21:34

如題,我在一款名為英雄聯盟的遊戲中進行遊戲時,和一位玩家發生爭執。他從頭到尾都沒有使用情緒性字眼,只有一直跟我說''你要為你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在遊戲結束後,他就複製了我在遊戲框內所說的''屁話''兩字,並且說要告我公然侮辱。而我在遊戲中除了這兩字之外也沒有用到情緒性不雅的字眼(印象中)。請問這在訴訟上是成立的嗎? 因為是第一次遇這種事件,不知道如何處理。

一、屁話二字被判無罪的判決是有的。

二、看對話的時候是不是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如果是的話就有可能。

三、關於特定多數人的部分實務上有不同意見,如果人數不是很多的話還是有一點空間。

四、我查了個無罪判決。

五、所以不用太擔心。

六、參考判決,台北地院101審易262

七、這個判決是這樣,不要臉的部分判罰三千,屁話的部分判無罪。但是屁話的部分還是有被起訴喔。

八、以後發言要小心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2 22:41

您好,

 

單純言語上之爭執,且遊戲中大家都為虛擬身分,所以不會構成妨礙名譽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倫 105-06-08 16:00
目前跟老公是分居狀態 老公坦承外遇也被我在她手機發現跟外遇的聊天內容 他們各自都坦承再一起 被我發現之後 老公因為怕我會提告他就說已經跟小三分開 跟小三分開是真是假我不敢保證 因為她還是到處對女生留情 先前婚姻關係還正常時 當時有部轎車 但是因為當時二寶不到一歲 所以我留在娘家照顧二寶也順便照顧娘家媽媽 理所當然那部車子是他使用 但是車主是我 直到他常日下來變得不常回來娘家看我們 婚姻自然成了問題 沒錯就是他外遇 當時他一直沒有跟我聯絡幾個月之後 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 就是法扣單 很衰的 他把沒繳完的車子賣掉 留下一筆金額讓我自己負責 自己過著奢侈的生活 還放話說那筆餘款要我自己想辦法 就這樣我參加了部落裡的職訓課程 因為他也不負責小孩生活開銷 當然我們也沒生活費 我只好就近找一些臨工來自己扶養小孩 一直到現在 我把兩個孩子帶到妹妹在外租的小套房 因為不得已要上班還清車貸 我只好跟小孩勉強跟妹妹擠在小套房 生活開銷又更大了 小孩學費跟法院扣款還有一些開銷都由我自己承擔 我先生不聞不問 在外積欠一堆債務代書的 有銀行 有錢莊 現在他薪水一下來就是還錢還錢 也變成如果我有多餘的錢 他會用威脅方式到我公司鬧 或是把我車子沒收不讓我上班 我不上班他也不養孩子 我要求離婚他死都不肯 我好想離開 因為好累好累 我自己獨立養孩子 婆家人也都知道他有女朋友 也讓小三公然去婆家 這些都是在還沒離婚狀況下發生 我該怎麼辦 我自己工作23000 法院法扣薪水1/3 剩下要給娘家房貸跟兩個小孩學費 我們生活一直處在很緊繃的狀態 我想詢問律師們 我該如何處理? 我先生本身是職業軍人 他放假後不顧小孩 成天都是玩到凌晨才回家 隔天都要顧不顧 已經兩間公司都因為他假日不顧小孩我不得不辭職 但是我不上班誰負責小孩? 他又不肯離婚 還一直跟外面女生有腿 我好困擾

您好:

若是有足夠證據,證明您配偶在外有通姦行為,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若已超過時間,仍可以分居通姦等事由,主張有重大事由而要離婚,但仍要看您持有證據而定,另外因為你們婚姻關係仍屬存續中,您配偶本需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包括扶養費,所以您可起訴請求對方給付之前您代墊的部分,及未來每個月均需給付,且於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執行參與分配他的所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或請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與之前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不當得利,請求扶養費之依據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之平均生活支出,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則 105-06-07 14:40

請問,
公司舉辦保齡球比賽之活動,在下(甲方)有攜帶自己的球與球具,
卻有人(乙方)跟其他公司同事說;技術不好的人才會自己攜帶球與球具。

當下本人(甲方)是沒有聽到或是錄音,但是卻有其他公司同事(丙方)前來告
知本人(甲方),請問:此情況是否構成公然污辱呢!?

JOE 105-06-04 09:07

安親班老師於課堂上當眾撕毀學生作業,讓學生難戡大哭,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4 14:04

您好,

 

單純撕毀考卷之動作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恐有爭議,因老師可能主張主觀上並無侮辱之意思,只是為了督促激勵學生,是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婕 105-06-02 15:24

以上如題~

請問我朋友在LINE動態PO文罵我,並且說出讓人誤解我的文字,

同學朋友都在問,是不是我有錢沒還她~但事實是沒欠她任何錢

另外,文末她還罵王八蛋...

雖然她並無指名道姓罵我,但同學們全都知道她是在罵我...

請問我要提告訴,可行嗎?該怎麼跑流程,並且過程中..要支付訴訟費用嗎?

還有是要告她?謗罪或是公然汙辱罪呢???

煩請律師們回答,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截圖之後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此部分屬於刑事程序,沒有裁判費的問題。

2、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小志 105-06-01 21:43

話說有一天早晨.我剛運動完.要走回家.看到隔壁鄰居站在它家外面.我走過去時.不經意的看它幾眼.然後它就用挑性的口語.問我說年輕人你現在是在看什麼意思.然後我就說不可以看嗎?它就突然發狂.說了一大推有的沒的.還說要叫什麼黑道兄弟過來.後來我有拿出手機搜證.有錄到它用台語罵我懶蔓人.沒見過這樣懶蔓的人.還有說如果要打架輸贏也沒關係的話.事發就在戶外.整排透天厝.而且它說的很大聲.左鄰右舍應該都有聽見.現場還有它老婆.兒子.和3個冷器裝修工.請問一下我這樣可以告它公然侮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02

您好,

 

可向警局報案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或直接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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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ulia 105-06-01 12:32

兩人互相辱罵,對方告我們公然侮辱並且提供錄音檔,錄音檔裡面變成只有我方辱罵的內容卻無對方任何的辱罵言語,請問這樣的起訴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1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錄音可以作為證據,除非該錄音經過變造。

2、倘若內容僅有我方辱罵對方的內容,則我方必須提出其他事證證明,如證人等。

3、此類案件建議可以嘗試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lia 105-06-06 09:45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除非該錄音經過變造" 所以當開偵查庭的時候可以主張該錄音有經過變造之可能而讓此起訴不成立嗎? 

真真 105-05-25 17:31

今天突然身體不適頭暈,寫了請假單給上司組長,她問我什原因為什會頭暈,是怎樣了有高血壓還是什麼,我回她我怎會知道(意思是不知自己突暈的狀況,且我已不舒服了就回答她這樣的問話),她口氣不悅的反而大聲罵我關心一下你不行喔,就要忍受你的脾氣喔,好阿都不要關心阿,好阿滾阿...

工作場合當時是正值11點左右,現場有很多同事,當下我不想理她了,她任為我回答她態度不好,在發脾氣...我只是用詞偏口語話,但是我覺得她公然當我面罵我滾,非常不舒服....

請問我可以覺得受辱了嗎?如達成公然受辱,應如何提告及流程該如何?另外訴訟書要自己寫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5 17:35

您好,

 

1、依您所述之內容,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恐有爭議。

 

2、若您堅持提告,還需要有證人錄音作為證據,便可向警局報案或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ei 105-05-24 00:47

本人在知名論壇發表一篇文章

是有關網路遊戲的代理商討論

因為該遊戲還沒有到台灣上市(已有代理商)

因此大部分玩家目前只能連線到海外遊玩

而因?該代理商風評較為不好

玩家們就在討論是否要等台灣上市時遊玩還是直接連線到已上市海外地區玩

本人其中有提到連線到海外以及在台灣本地遊玩的優缺點

但是並未提到遊戲代理商的作為



有玩家不滿本人的論點直接在我發表的文章底下的留言區說出以下幾句話:


以下XXXX為對我辱罵者,OOOO為本人,某代理商則是該遊戲廠商

XXXX:沒什麼,別人在侮辱你,你卻在替他們數錢這樣罷了,各種被人瞧不起,已笑。

XXXX:某代理商跟玩台灣玩家的時代災難...這一點不用說大家都有共嗚,一天不消失,台灣以後所有被玩家期待已久的知名遊戲只會被壟斷, 然後變成垃圾給你們吃。

XXXX:你們愛吃垃圾沒差,以後都給我吃垃圾吧,你們自己造成的結果自己負責,你們更沒資格再說半句台灣代理黑心了,因為你們為了玩遊戲連作為人的尊嚴都沒了。

OOOO:哈囉,先不提某代理商啦,在這之前你得先知道,叫別人吃垃圾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哦~36分前

 OOOO:還有作為人的尊嚴都沒了這句話,我勸你自己想看看你把這些話留在我文章底下的留言的含義是什麼35分前

XXXX:所以你有吃嗎?你沒吃我就不是在說你。 你有吃嗎?你有吃我說的就是事實,就不是侮辱了,是自取其辱。34分前

OOOO:那得先看法官認為某代理商是不是垃圾,以及“以後都給我吃垃圾吧”or“作為人的尊言都沒了”這兩句話囉,給你一個晚上自己想想看

 

我想請問的是紅字這樣是否已經對我造成公然侮辱了呢?

假設成立,若我要提高的話是否能告得成?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4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確實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截圖之後報警處理。

2、   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105-05-23 18:33

網路平台「RC語音」中有主播於直播時間公然侮辱誹謗其他主播和消費者,除了可以向該主播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網路平台亦有相關規定不得評論、攻擊其他主播,而告知該平台後該平台只給予警告而已 有甚麼辦法可以讓該平台取消該主播相關權限甚至停權嗎?

另外有消費者於公開場合承認有恐嚇主播一事,此案件已由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了,根據證詞被告是經由該平台恐嚇主播,那有甚麼辦法可以請求該平台對於被告行為給予停權處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從該平台的使用約定條款來著手,但如何懲處,仍要看管理者之決定,尚難強制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23 20:26

以下是該平台相關規定 因為該主播4/23、5/9、5/10、5/12都在公然侮辱誹謗主播 結果該平台只給予警告 並請該主播注意言詞而已

[公告] 視訊表演者行為管理規範(普通+認證)

02、直播時/開播暱稱禁止言語攻擊,禁止色情,政治,不雅,低俗言論,禁止在直播時候侮辱謾罵玩家或者其他視訊藝人以及工作人員。

06、直播時禁止表演或播放帶色情,暴力,涉政的內容。

處理辦法:

以上規範適用於所有使用視訊直播的用戶,包括RC官方認證實習藝人,RC官方認證視訊藝人,及RC官方認證好聲音,家族普通主播,如有發現違反規範行為,視嚴重程度予不同懲罰。

同時需遵守RC語音平台規範,官方有權撤消認證徽章或者取消推薦位置及其他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封鎖群視訊功能或永久封鎖帳號。RC官方保留所有規定的解釋權,以上規定將不定期更新。

RC 語音群規範

3.嚴禁在語音群內進行違法的娛樂活動;或聚眾談論敏感議題、政治類問題;

6.不得在語音群內喧嘩,刷屏,引發私人糾紛

我們無法默視以上違規語音群使用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將立即凍結或者回收違規的RC語音群。打擊違規使用語音群,需要所有使用者齊心協力,共同維護我們乾淨清新的語音使用環境。

RC語音平臺表演者簽約協議書

1.7表演者如有違反RC使用規定和視訊主播規定等行為,官方將對視訊藝人提出警告,經多次警告不改者,取消當月底薪和獎金,嚴重違規者將取消認證視訊藝人資格;

1.10 RC語音平臺有權利駁回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或違反社區管理條例的表演者簽約的申請;

lin 105-05-23 11:33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有人在網路上, 公開的聊天室 ,留言「這就是你們各位阿, 散散漫慢的」,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5: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就您所述的這一句話,尚未達人格詆毀的程度。

2、不過主要還是要看前後文綜合判斷分析。

霓雨 105-05-23 01:09

我是位遊戲公司的客服,主要工作是經營公司所給的官方line

因為我們公司對於玩家儲值金額門檻有設定會員等級

而我的服務的對象是在本公司儲值超過5萬以上的玩家(簡稱:鑽石VIP)

 

今日有一位玩家來向我回報他的遊戲出了問題,不斷的向我索取補償

但是我查詢了他的資料發現他的會員等級並非我所負責的服務對象

於是請他至官方網站的線上提問,那邊有24小時的客服效率會比我這裡更快

我也向該玩家說明我這裡並沒有權限可以查詢非鑽石VIP玩家的資料

結果他卻像是理智線斷掉一般,不斷的說:叫你處理就處理是怎樣? 之前的客服就會幫我,為什麼到你就一堆牽拖?

中間不斷的飆國罵,最後甚至罵我破麻,還說信不信我找人投訴你讓你這工作做不下去?

我的手一直在抖,也相當的害怕,但還是逼自己冷靜下來請他至線上提問

他還說我叫他小姐是在污辱他,接著繼續罵我破麻(他的line頭貼是放他老婆跟兒子所以我誤以為他是女生都尊稱他小姐)

我只能不斷道歉並且跟他說明請他至線上提問,他還沒已讀

但是他老婆跑來line我,我也不敢回了

因為之前他老婆也曾line我要我幫她查遊戲的東西,但是他老婆並沒達到會員等級

所以我請他至線上提問,她也罵我: 白目,幹!

當時還是勉強幫她處理,但是沒有想到今天會招來更多麻煩

由於這些對話我都有保存下來,只是聽朋友說1vs.1的line對話並未構成公然污辱

然而我有告知主管,主管也只說叫我別理他,因為對方身分資格不符,可以不予理會

但是卻叫我不能封鎖對方,理由是對方有可能消費成為鑽石VIP

所以這期間他們無論怎麼辱罵我,我終究看的到

我覺得很無奈,由於也不知道對方是什麼樣背景,很害怕對方會對我不利

因為我們VIP客服在公司的官方LINE頭貼都有放自己的照片

想請問面對這樣子的辱罵真的只能忍氣吞聲或者選擇離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3 0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實質意義不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3 0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實質意義不大,除非其言論有危急您生命安全(如找黑道黑槍殺您全家),或許可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o 105-05-21 11:18

法務人員您好:我想請問對於公然侮辱方面,如果對方明知道某行為會導致你憤怒因此可能罵人,但是仍然故意為之,因為他想藉此提訴訟,以和解或者勝訴的方式獲取金錢,並且在內容中對方也自己提到,你真好釣,這樣可以用來賺錢你知道嗎?這樣的狀態,依然成立公然侮辱且會被起訴嗎?另外這算不算刑法339條詐欺罪?

您好:

若對方係主動挑釁在先,並透過特定行為激怒你,您為回應對方挑釁,而以罵對方是罵對方,這種行為在主觀上並未有散布於眾意圖,且亦可屬於自衛的言論,即使對方提告,只要您可以證明對方主動挑釁,且有意藉此獲利,檢方不起訴機率相當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文 105-05-19 15:0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傷害罪的問題,之前我與人發生爭吵,對方罵我一堆不雅字眼,但是我沒罵他,因發生的地方在路邊,所以我告對方公然侮辱罪,結果對方當場竟然說我打他的頭,還說很多人看見可以作證,全程我都有錄音

我的疑問:

1.醫生開立驗傷單只能證明對方有受傷害及受傷程度,並無法證明誰造成的

2.對方說我打他,但是在正常情形下被打的那一方一定會有言語上的反應,但錄音檔中卻完全沒有

3.對方說我打他的頭(我有錄音),但到派出所作筆錄時又改口說我踢他腹部

4.當初對方說一堆人都看見可以幫他作證,結果到了偵查庭時,找不到任何一個當初在現場的人要幫他作證(應該是沒人想做偽證)

事實上我跟本沒對他動手,像這樣隨便亂告人傷害,請問律師,這樣能告的成嗎?謝謝回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9 19:18

有無其他目擊者可以還原事發現場?受傷部位與對方所說毆打部位是否一致?等,這都可去質疑。

LU 105-05-16 17:48

我在網路上說 XXX真的很黑  (有說出誰)   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如果我是說她皮膚很黑呢?

或說我對他的觀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1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是商家或是依據前後文可以知悉有詆毀對方名譽之意思,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反之,則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要看具體內容及前後文看看是否有妨害名譽

Jack 105-05-16 14:51

偵查庭不公開 所以應該沒有公然侮辱問題

 

但到了法院 公開審理 有旁聽

 

這個時候告訴檢察官 相對人的私德問題 例如 不回家過夜 私自墮胎 疑似援交 有看到錢 等這些. 

 

是否涉及 公然侮辱 ?

阿飛 105-05-15 19:19

請問公司LINE群組大約10人..在LINE群組被罵  ~怎麼有狗在吠捏...26養的26狗!!!

有算公然侮辱嗎?

您好:

十人以上已可構成特定多數人,如對方所發表內容可使第三人特定是在說您的話,對方所為應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葉知秋 105-05-15 19:12

請教一下, 目前(手機門號)當初是跟家人雖申辦, 故門號(申辦人)非我的名字,但(使用人是本人)也使用數年也都有通聯記錄可查, 如果手機公然洩漏個資是否可向對方提告侵犯(當事人的手機使用權隱私等相關損害求償)?

如果提告在(簡易庭)是否只能只要求金錢的損害賠償, 並無法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不法侵害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例: 關閉造假並公然洩漏個資的網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5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的手機被洩漏個資是什麼樣的個資?洩漏的目的為何?請詳述,以利分析。

倘若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會有民刑事責任

ERIC 105-05-13 23:53

情況是5V5的線上遊戲

PS 開圖是破壞遊戲平衡的外掛   A懷疑對面有人開外掛

A:別太刻意喔

B:呵呵每次被殺爆又有人腦修

A:我有說什麼嗎 但你說又有人 可見可能是真的

B:我沒開圖就是沒開圖 

A:我又沒說你 你幹嘛回我

B:那你沒事幹嘛用全頻

A:我只是想用全頻不行?

A:哀做這種垃圾是真的會死全家

B:我可以告你公然侮辱

A:我又沒說你= = 我只是說做這種事的人真沒品會死全家

B:你不知道 法條裡有可推測之人嗎 

A:我只是突然想詛咒那種人 是你自己要回我話耶 我也沒說誰 到底是要推測什麼

請問B如果要告A 公然侮辱或什麼罪 會成立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30

您好,

 

線上遊戲中彼此都是虛擬角色,是以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威智 105-05-13 12:52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有一事想請教

若在ptt上 ,對方先說我不懂亂講話,看到黨徽就護航,我反回他白癡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因對方說要上法院告我,但我覺得我是因為他先扣我帽子我才反擊回應,不知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此為原文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2962854.A.8F8.html

bboring: 還來啊,哪裡不合正當法律程序?                           05/11 19:45
→ budalearning: 你不懂就不要亂說話拉  看黨徽就護航  破壞法律制度  05/11 19:45
→ budalearning: 還來勒  兇啥阿                                    05/11 19:46
→ bboring: 白癡,前面講的都是廢話就對了,看不懂中文?                05/11 19:46
→ budalearning: 要護航還罵人勒  快道歉                            05/11 19:47
   budalearning: 講不過別人  就開始罵髒話  藍民怎麼那樣沒水準?     05/11 19:48
→ budalearning: 自己主子弄巧成拙  你能護航到甚麼程度呢?哀         05/11 19:48
推 bboring: 你舉那啥搞笑的例子,不同案子要怎麼比對天數?說來聽聽     05/11 19:49
→ budalearning: 要跟會罵人不會道歉的說啥?你一點人格都沒有         05/11 19:50
→ budalearning: 還想學人護航  多練練心性吧                        05/11 19:51
→ budalearning: 有種罵人沒種道歉負責阿  怎麼都跟忠吉一個樣?       05/11 19:52
推 bboring: 不好意思喔,我罵白癡傷了某人的自尊心,下次改進           05/11 20:03
→ budalearning: 沒有誠意  不接受  希望你能改進一下口氣

 

 

 

jacky 105-05-12 22:54

請問如果在廠房內談公事,最後主管罵三字經是否可提告公然汙辱成功。

還是會因為說現場沒有其他人可證明或多人可證明,無法形成公然汙辱

目前有錄音檔可佐證。

你好:

首先要先確定主管是針對你,且以三字經侮辱你,而非發語詞、口頭禪。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78號刑事判決:「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之公然侮辱罪,祗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果已共見共聞為必要。」 若廠房係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就會構成公然之情狀,而構成公然侮辱罪,不以實際上已被在場之人聽聞為必要。反之,若廠房並非處於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例如在主管辦公室內,且門關起來,外面無法聽聞,就不符合公然之情狀。 若構成公然侮辱罪,要蒐證後在6個月之告訴期間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名譽權受損,請求精神慰撫金。
Jane 105-05-12 20:11
您好:今天我有一個學生帶著阿姨到教室說要請假,我問其原因阿姨說家裡有事,再問家裡有什麼事為什麼不是學生媽媽來而是阿姨,而我未得到該生媽媽告知有阿姨來接該生,因此我說先請該生將份內工作完成再離開,但阿姨就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罵我是很爛的老師。離開教室在走廊時還在罵,我想對她提出公然侮辱是否可以。若要提出告訴訴狀要如何寫,向哪個機關提出,要附上什麼証據嗎?煩請撥空回答,謝謝您!ps阿姨不是該生監護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2 20:32

您好,

 

1、可向警局報案,或委請律師向地檢署直接提告

 

2、然而本案並無錄音,是僅能以傳喚在場目擊者之方式作為證據,由證人證述聽到該名女子公然侮辱之言語內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20:44

可撰寫告訴狀,於六個月內遞交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告訴狀內應詳述事實及理由,附上證物,或請求傳訊證人出庭作證。若將來對方被起訴,可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2 23:11

您好,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並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2 23:14

您好,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並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