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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歆 103-02-12 09:22

玩遊戲時被罵低能,因遊戲內是組對模式,一組五人,五人都看的到,請問這樣是否符合公然侮辱條件?有拍照存證,若是符合的話我應該如何提告

構成公然侮辱,應具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心歆 103-02-12 11:1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構成公然侮辱,應具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感謝黃律師,方便請教提出告訴的話費用大約需要多少?若是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話金額約多少內屬於合理範圍?

 費用委任寫狀或是也委任出庭有不同,可以電話討論,精神賠償要看雙方經濟、侵害情節等,有所不同,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判決,如果提刑事告訴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賠償,因為不用預先繳裁判費,可將請求金額拉高讓法院去酌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五人以上以符合公然要件,目前應是對方之言論為何,是否符合侮辱要件,若均符合,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妞 103-02-10 16:22

1/27於Y拍訂購一件全新外套 結標金額賣家規避拍賣費用更改為10 但於問答可看出賣家回覆總交易金額!

1/30於7-11取件.外套起毛球口袋還破洞.第一時間顧及賣家顏面於問答告知請賣家提供退換貨資訊!賣家都無回應.

1/31要看賣家回覆時才發覺問答被刪除也被加入賣場的黑名單無法發問!

只好透過評價告知.賣家都相應不理.且從一開始寄件都留小名也無聯絡電話.商品除了瑕疵還跟當初刊登的商品照片款試鈕不同.不曉得這是否構成詐欺??

因為剛好對方寄來的外套我已有相同的.我怎麼可能再去買一件相同的外套.對方的圖片讓我誤買到以為不同款有瑕疵的外套 .卻不讓我退貨!

Y拍協調都無下文.賣家昨日還於評價上回覆我吹毛球疵的買家.態度又差真是名副其實的奧克.這些話讓我非常不舒服不曉得是否也構成公然污辱?

以下是我對賣家的評價是否有構成毀謗恐嚇??

1.等待多天不見賣家回覆.看來賣家誠信確實有問題.外套實品與圖片不符.外套口袋破洞瑕疵起嚴重毛球非敘述新品.寄件時就留別名非本名.將買家加黑名單無法再提問.刻意規避後續問題釐清.大過年不想觸霉頭.麻煩您請自重

2.今奇摩回附屬於第三者平台.不會干涉買家是否要對賣家提出告訴.只有收到警局函件才處理.公然汙辱屬於刑事部分.6個月期限提出告訴有效.簡單的交易糾紛非要讓人勞心勞力.給您最後通知.再不想處理.資料備妥大家見面談.

對方無真實的姓名Y拍只有警局函件時才會告知賣家的資料.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哪種比較簡易? 這需要請律師嗎? 相關的交易紀錄 .還有圖檔都保留著.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相關言論可能涉及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網拍負面評價的發言  這部分我覺得要成立誹謗罪實在有點牽強  應該還是屬於合理發言或是評論的範圍  否則刑法所管的範圍實在有太廣的感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對方之言論,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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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 103-02-08 18:52

當朋友開設了一個LINE的遊戲公會群組,而我那時候得到了一個不錯的寶物,但在我回完話之後,在下面一連串的罵一個字的髒話,但他沒指名道姓,之後又在我跟他對話的時候又在那個公開的群組罵髒話,這是屬於公然侮辱的一種嗎?法律追溯期幾個月?然後公然侮辱公訴罪嗎?無法私底下和解嗎?如果提出告訴我須讓其他證人證明他在罵我,還是只須他有罵髒話罪名就成立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公然侮辱除了要符合公然侮辱要件外,尚須符合人格特定性或至少必須符合可得特定。本件應符合公然,須就相關言論分析是否符合侮辱及人格特定性等。若均符合,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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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西 103-02-06 19:41

他:看這價格真的是比市場的x最低價了 推誠意                

我:市售福利品差不多(攤手

他:樓上不知道在白癡什麼 不爽你可以不要買阿 亂推文 智障

以上是全文

想問刑事可以以甚麼罪去告他 民事可以(?)

當然我也不希望去告他只是他沒有主動找我道歉我也不可能當作沒看到了..

麻煩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我有查了一下 可以告她公然侮辱(? 但是這好像是刑事的 不曉得有哪條民事的可以

我:已拍照                                                

原Po:拍阿 買來的新品你講什麼福利品 我念法律的我還怕你?

原po:我支持h大 你四處亂推文搗亂別人拍賣人家還告你不成?

不曉得我推文有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我不太懂可是大致上因該沒有

不曉得我得情況 有辦法成功嗎(? 還是說一點機會都沒有就會敗訴

感謝!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CC 103-02-05 16:56

律師您好~

近期被公司解雇解雇原因當日跟我說時不甚詳細,就叫我簽離職單,可是我是非自願性離職。後來請人詢問發現是因為他說我公然侮辱主管影響公司紀律還被有證據已經給律師準備提告我,可是我個人是不覺得我哪裡有侮辱到他們,反而他們無預警解雇我讓我覺得身心靈受創。。請問她們告我?我還可以去勞工局投訴他們嗎???或者就算有證據證明我有侮辱她,這樣我會被罰很嚴重嗎??

1.如果跟公司有相關勞資爭議 認為公司解僱不合法 你可以考慮向勞工局申訴或聲請調解 2.至於是否會有公然污辱 還是要看是否有以抽樣負面言論謾罵他人 且在公然情狀下 沒辦法一概而論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勞工局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05 14:55

我之前介入人家婚姻,對方離婚,我與原配也達成合解了,但原配不甘心,還是三不五時就寫簡訊來,
這次的簡訊裡內容寫:
第1則:是妳自己對已婚男生說國中時就想跟他發生關係,自己低賤了自己,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妳自己好好反省。
第2則:還有妳大概不知道他們公司的同事,他們總是愛談論去酒店自己有多厲害,男人跟男人間他怎麼被看待,我同情他原諒他,而妳會不會只是……所以我也同情妳
請問第一則我可以告她對我造成妨礙名譽或什麼的嗎(反正妳就是愛跟別人的老公上床,自己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想一想為何男人要找妳)?因為我並沒有說過第一則的話(想跟他發生關係),第二則我可以認為她是在影射我是酒店女生告她悔辱嗎?
我有回對方:我沒說過那些話,我要告你誹謗,
她回我:簡訊不是她寫的,是知道我們事情的路人甲,
那可以代表她散播這些事給第三人知道,告她公然毀謗嗎?
律師幫幫我!我對介入她的家庭有悔意了,錢也賠給她合解了,但她寫這些話真的對我造成了傷害!
請問這些訊息對話可以當成證據對她提刑事求償民事嗎?

如果對方只傳簡訊給你,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除非他也有傳給別人

1.刑事公然污辱罪需要行為人於公然情狀有抽象謾罵言語才會成立犯罪   如果單純簡訊罵人  除非情節嚴重構成侵權  否則應該沒有法律責任相關問題   2.至於如果對方將不實言論轉述於他人  是有可能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103-02-05 17:1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刑事公然污辱罪需要行為人於公然情狀有抽象謾罵言語才會成立犯罪   如果單純簡訊罵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百忙之中抽空的回答!!
那再請教一個問題,若元配去告知我們共通的朋友說我和她前夫有拍私密照,但沒給那位朋友看,這樣有算散佈穩私什麼的嗎?

 

1.單純說有拍攝親密照片言論 跟侵害或洩漏隱私好像沒有甚麼關聯性  且這部分訴訟時如何證明?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無故將相關照片流傳出去  對方再將此事告知你   可能會有散布猥褻物品跟恐嚇罪的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單純告知似不違法,尚須證明有散佈等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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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 103-02-04 10:01

我堂哥創了一個社團

裡面都是+整個家族裡的小孩

昨天我打開我哥電腦

我看到我大哥跟一個堂哥都在裡面都在罵我

還說我廢物什麼的

像我大哥都要30了還沒有找工作成天在家裡打電腦睡覺

就在裡面說我什麼事情都不做

我自己一個人清理二樓的時候

他自己都在旁邊玩電腦在房間睡覺

剛剛在網路上查了一下

" 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之情形並無不同,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

 

我有把文章都拍下來 如果照這樣的說法

我想要提告公然侮辱罪可以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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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屬於公然情狀污辱他人  就可能成立公然污辱罪  依你所述對方確實有抽象謾罵行為  如果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是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你可以至警局或是向地檢署提出   檢警受理後會通知你跟對造製作筆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佳佳 103-02-04 03:25

當時我們因為準備離婚,發生爭執,導致我小孩被摔到地上,我也被那家人打倒在地,於是我提出家暴,又提傷害賠償。但對方卻為了脫罪,在法庭上公然說謊,兒子又做偽證,我是否可以再告他毀謗妨礙名譽?還是可以多送他甚麼告訴呢??

多久內要提起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盡速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或相關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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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庭上當事人陳述縱有不實  也是屬於法庭上攻擊防禦方法  很難說對方構成侵害權利之行為  要提出任何告訴或起訴    2.如果不服判決  民事案件需要在20日內提上訴  刑事案件則是10內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潘 103-02-03 00:17

您好: 在家門前與朋友一起抽菸 無緣無故被"第三人"站在面前多次的罵髒話"fuck you" 因為事出突然並沒有錄音 只有社區的監視器錄下我們之間的行為 如果要告他公然侮辱證據成立嗎?

如果無法成立 那麼請問可以告他什麼罪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錄影音及證人錄音證據等,委任律師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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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監視器畫面可能還是無法確認當場發生甚麼事情  沒辦法證明對方確實有公然侮辱犯行   2.還是看是否可以提出其他證人證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謝小光 103-02-01 13:21

事因是有輛小客車在路上非常的緩慢,

不知道是要靠邊停還是要繼續直行,

我在後面騎車就按了兩聲喇叭,按完之後,他才打右邊方向燈

自然我就從左方超過去直行,結果對方竟然追了上來

速度之快,前提那條路是雙向都只有一道的小路,我看他有追車的意圖

就先停靠在路邊的空地,不料他竟堵住空地的去路,嗆我說馬路是我家開的,憑什麼按他喇叭???我解釋是他開車不前進不打方向燈之類的

原本講完我已經騎車出空地已離開了,我騎走在馬路時他還在空地迴轉,不料,他ㄧ出空地又火速的來追我的車,我覺得這樣被追很危險,就有又停車,不料他又繼續來嗆聲,

之後我報警,他就一副流氓樣,不停的挑釁,重點來了,他當警察的面 

說我操俗辣,然後說我"不男不女,還是男不男女不女"

警察聽到叫他不要做人身攻擊

他這樣是否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且他開車追我的車意圖攔我的車,因為我有載人所以自己靠邊停

他這樣是否也可構成公共危險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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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方對您的嗆聲談話,已涉及公然侮辱誹謗,而其追車攔車行為亦涉及強制罪,此部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告訴,同時也您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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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寶 103-01-29 11:34

我住在高雄市是位網路賣家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以上3點..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1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答:若您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之疑義。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答: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開網站符合公然之定義,惟其言論內容若無否定您的人格,則不符合侮辱之定義。次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誹謗罪之疑義。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答: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09號之真實惡意原則,您必須舉證說明您的言論為真實或有相關資料可得而知,而非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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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不實事項  而為具體指摘他人  確實可能會有誹謗罪相關問題   如果要主張阻卻違法  還是要證明自己所述之依據  2.如果是屬於公然情狀下以負面言詞批評他人   可能就有公然污辱罪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流水 103-01-28 02:49

你好:我在RC語音群被某網友貼我本人的照片
並且說出我的本名,還說我是盲人按摩的,
當下整個無言!
因為我已經忍蠻久了,想提告,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那個算是公然侮辱了嗎?因為會員有1000多人都有看到
我本身就不是盲人,整個很無言

流水 103-01-27 19:50

律師你好:我在RC語音群被某網友貼我本人的照片
並且說出我的本名,還說我是盲人按摩的,
當下整個無言!
因為我已經忍蠻久了,想提告,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那個算是公然侮辱了嗎?因為會員有1000多人都有看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該言論有截圖之相關證據,或許可至地檢署對其提告誹謗罪,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流水 103-01-28 13:26

那請問可以去警察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亦可至警局報案,但時間較久,若能直接具狀至地檢署,則較迅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所涉及的是告訴乃論罪,故似應先釐清由您知悉對方犯罪事實起算,至今有無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希菲斯 103-01-27 09:30

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請問這樣,算是公然汙辱嗎??

--------------------

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所以,現在根本不知道是A還是B在說我公然汙辱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希菲斯 103-01-27 17:42

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方面是都將被告人資料做整理

但過去時,感覺都要說得很簡單,很明瞭

讓非遊戲玩家也可以一眼就看出這件事情在爭吵什?

這點我沒話說,但這樣真的可以將事情完整說明嗎??

還是要去跑法院才能說清楚

不要也遇到一個,完全不懂遊戲玩家在說什?的法官,在那邊審判

 

也謝謝房佑璟律師回應

這要提供資料,是提供我在遊戲討論區所提出的發言

也就是警察所存查的資料嗎??

不過離開時,也忘記將這份筆錄給帶一份走,作為存查之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之相關言論,是否符合侮辱之定義,及相關人格特定性。因於網路上發表,應符合公然之定義,但是否符合其他構成要件規定,似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濬 103-01-25 06:48

民在公部門服務擔任副主管,日前在辦公室和同仁溝通公務事宜,他竟然當著全部同仁面前(10位同仁)對我說:算沙小(台語發音)!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謝謝您!感恩!
敬祝
鈞安
臺北市民 敬啟 0125/0636

沈恆 (沈律師) 103-01-25 16:39

您好!跟副主管這樣說可能不夠尊重,但要成立公然侮辱罪,可能還不至於;然而,這種認定見仁見智,您若自認為受辱,還是可以提告,畢竟這是您的法律權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9

 這有解釋成一個口語習慣的空間,不見得會成立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可能有疑義,關鍵在於您有無相關錄音證據,若您無證據,似無法對其提起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真無聊 103-01-24 17:19

網路上起糾紛

雙方都有罵髒話

對方也一直人身攻擊

他們卻說要告我

說已經問過了

我涉嫌毀謗公然汙辱

拘役30天跟8000-30000塊罰款

請問這告的成嗎?

煞祿 103-01-25 01:34

不管你跟對方哪方面誰錯誤

法律是講求證據 要是證據查出是你開端 可能你就會理虧

要是證據查出是他開端 可能對方理虧

要是他告你 是你錯誤 你當然會負起刑責或處罰

要是他告你 是他錯誤 你可以反告他?告官司

當然 快過年了 還是別跟別人有爭執比較好 觸楣頭

另外 不是你未成年就沒事 還是有少年法庭的

你也不想到少年隊報到吧! 就算互告不成 少年隊也對不斷的找你泡茶

何必呢。。。

小豆豆 103-01-19 14:58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煩請您撥冗一一回覆解惑,感激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如恐嚇錄音等,再將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游慧 103-01-19 12:30

律師,你好
前幾個月,晚上因喝了酒,心情不好,在網路BLOG上PO文說了XXX 的不是,寫出了對方的姓名,也貼出了他的照片。

我會PO文,只是想舒解內心中的悶氣,文章本來是設定為隱藏,但後來不知怎操作,在某段期間它變成了公開文章。結果就被當事人看到了。

PO文當時並不知道有網路公然毀謗,PO文原本意圖也純粹是自己看,舒解內心中的悶氣。但它後面被打開了,變成了大家都看的到的資訊。

那人看到文章後,去警局告我毀謗

哎~~喝酒誤事哎~~ 真是後悔

想請教律師,我該如何做,才可把傷害降到最低呢?拜託了....

1.如果確實有公然污辱行為 目前檢警應該已經受理案件偵辦中 2.如果對方提出告訴後 警方應該會通知你製作筆錄 地檢署將來也會再傳喚一次 而且起訴機會應該是很高 3.目前可以考慮是否跟對方和解 是否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如果案件調解成立 那應該可以解決這問題
小萱 103-01-17 21:39

律師你好:

請問有人在群組留言卻指名"你們"(我與另一名朋友)與事件經過

然後在FB那PO文公開罵三字經和與上述事件經過相同,

但沒有指名道姓 但很明顯是在說我,

而我也找他理論 叫他公開道歉但她不肯

請問如果我告他"公然汙辱罪"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未直接指名道姓,但若符合人格特定性,仍可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雖然對方在網路上公開罵三字經並未指名道姓,但依其情形,如果可以推知被謾罵者為何人,實務上仍有成立公然侮辱罪的空間,如仍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nell 103-01-14 18:48

您好,公然侮弄辱罵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果網路發文未明確寫出被侮辱者之姓名,
但有寫出被侮辱者之公司名稱,所屬部門,畢業科系,升遷時間
依部門人員名單可得推知之人,是否可構成公然侮辱罪?去警局提告時是否須將名單提供給警方作為佐證?
要怎麼做才能讓警方去調查發文者是誰?

如果其他人看到貼文可以推知在罵誰,是構成犯罪,給地檢署的告訴狀要載明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並加以整理描述如何可得特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14 01:03

網路遊戲被人公然罵廢物

可以提告吧? 罵了兩三次,已截圖

去警察局報案拿三聯單 就可以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14 17: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 ... (恕刪)

請問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就好嗎?

警察局不用跑嗎?謝謝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
因此參照以上規定可知,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檢察官告訴,因此本案只要曾向警方報案表明對被告侮辱犯行提出告訴之意思者,即已完成告訴程序,無庸再另向檢察官進行提告,否則本案後續恐怕會產生一案二報分別處理之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即可。警察會再通知您去做筆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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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1-13 14:18

您好:

某討論後來的文全都是我和他在互相回文
他的挑釁很多次,雖然我會反駁回去
但我還算克制,沒使用跟他一樣或類似的不堪字句
最後他講了某三個字,是不是可算涉及公然侮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willy 103-01-12 20:17

您好

請問

若在公司中來往書信中問到對方: "你倒是回答看,整個製造部就因你而爛嗎?"

這樣的疑問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公然污辱罪,必須於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情形下始能成立,就您所述的私人往來信件中提及,恐不構成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人信件不符合公然之要件,視有無其他散佈情形,若有,即有可能構成誹謗。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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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o 103-01-12 17:52

各位律師安好~

前陣子去派出所報案在網路上被多次公然誹謗(發公開文章、傳網路訊息給多名網友)。對方聲稱要跟我和解,結果竟然跑去跟我認識的朋友嗆聲,說他看了資料覺得告不成,問員警也說覺得好像不構成。

所以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雖然不是跟日常生活一樣,但公然誹謗罪不是依然適用嗎?我看現在網路論壇、網路遊戲等造成的案例很多。至於那位員警先生認為好像不太能購成,我在做筆錄時,員警先生給我的感覺彷彿就是一副【網路世界又不是真實生活,這樣算數嗎?】的態度。

對方態度惡劣,根本沒有任何誠意跟悔意,我也想順便請教,這些證據(所有之前被攻擊的,包含這些提告後對我朋友的挑釁,我都有截圖保存)會否讓我在訴訟過程中有利?

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其實如果您收集的證據足夠的話,就自行提起告訴即可,如有需要,歡迎來信alex4279@gmail.com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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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 Girl 103-01-10 22:28

學生在校園內走廊上,突然有一群他完全不認識的別班同學看到他然後說「三...二...一...(擅自亂取的綽號)好!」而且說得非常大聲,好像恨不得所有人都聽到一樣,而且不是第一次了

但綽號並沒有很不雅,就一種零食的名稱罷了,大概是名字的諧音,但聽了就是令人非常不舒服,而且講得那麼大聲就是讓人覺得丟臉這樣公然侮辱成嗎?

另外,如果未成年刑事案件可否自行提告?可要求精神損失?何時要求?如何要求?有限制金額範圍嗎?有要求條件嗎?

證據若有錄音足夠嗎?

以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須視完整之文義加以判斷之。若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可能,您亦具有相關錄音證據,可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on 103-01-10 04:13
我在我私人臉書上轉發新聞,並且用了激進的文字做評論,但並無指名道性針對個人,單就地方新聞做評論。 但有些網友開始肉搜我,甚至在他們公開的粉絲專頁上po上我臉書po文的截圖,並引來眾多網友辱罵(已拍照存證),甚至有網友未經我同意擅自公開貼出我臉書的網址,並搧動大家對我人肉搜索,有人還截取我的照片貼上留言直接說我是畜生,我是否能對這些網友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還有散播個資的告訴!? 然後對於涉嫌搧動對我人肉搜索還能再提告什麼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公布您的個人資料之行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至於是否涉及誹謗罪,必須依據所張貼之內容而定。

3、煽惑他人誹謗您或是公布您的個人資料之行為,可能涉有刑法第153條煽惑犯罪之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09 21:55

 兩造雙方都是不公開交友網站,個人僅有特定好友加對方共5人,因有提及對方又老又醜,但沒講姓名,有輸入對方交友代號,就是要對方看到氣氣他,別人看不懂也不知道在講誰,就算輸入代號,因為對方也是不公開的交友,所以是完全看不到的,也沒有共同朋友,結果對方憤而提告公然侮辱,網路上不特定人士是無法瀏覽兩造網頁的,請問在不公開又不提及姓名共計5員,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4

 如果是一個封閉的論壇,不會成立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特定人格性,可得而知為何人,人數又達一定之數量,則似有可能可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11 10:45

如果對方當庭作偽證,是否可以請法院函詢該交友平台找有利證據,證據若有利於被告,可否當庭告發偽證,反將對方一軍?

Vivi 103-01-09 02:43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此案件報價金額大約需多少呢?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09 00:29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此案件報價大約需多少金額?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白白 103-01-07 02:54

您好! 一.我想請問我在網路上購買衣服,賣家說是全新的!但收到後標籤已拆+衣服起毛球。賣家回應他從不賣二手狀況差就不解決問題了。 →請問這樣是詐欺嗎? 二.賣家還到我的評價內容裡寫了「不像你這麼沒水準」「像你這種乳臭未乾念個爛大學的小姐」「想知道這個買家有多惡質的賣家請來我的賣場看看評價內容喔」 →這樣的行為造成我的困擾,請問是毀謗公然侮辱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詐欺公然侮辱誹謗等罪嫌,可彙整完整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可以先行擷取網頁畫面,將來可以用做訴訟之用。

2、有關對方的行為是否成立詐欺罪,目前仍有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就妨礙名譽的部份主張權益。

3、另有關消費糾紛的部份,另可向消保官申訴。

白白 103-01-07 11:34

那請問他這樣的留言,是確定可以提告的嗎?謝謝

白白 103-01-07 11:35

那請問他這樣的留言,是確定可以提告的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4: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內容有成罪之可能,您可以檢附相關證據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後,依法提出告訴或是前往派出所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06 22:16

 在交友(限定好友才能觀看,但好友總共不到5人)個人網路頁面上抒發對某人觀感(長的又老又肥又醜.....),但沒有提及該人的姓名,但有提到他的代號,可是他的網站也是不公開(也是只有他自己限定好友才看的到),只有他自己才看的懂在講誰,其餘的人根本不知在講誰,而且他交友頁面都是假資料,結果被那個來不及刪的友人截取頁面提告公然侮辱,這樣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嗎??  告訴人在法庭上公然偽證說湧入大量不名人士逛他的版(實際上他的網站是設立不公開,他自己證詞也是這樣講,所以看的到的都是他自己加入的好友),所以又告加重誹謗重?這樣的罪名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人格特定性,亦無法明知或可得而知為何人,似可主張抗辯之。惟,尚須視完整之上下文文義觀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09 17:47

 感謝房律師,目前尚有疑惑,除了上述以外,因雙方都屬不公開網站,但本人有輸入他的代碼,我的特定好友僅3-5人,有包含對方,因雙方都是不公開網站,都設定只有特定好友才看的到,所以就算我的特定好友輸入他的代碼,也是搜尋不到他的,請問這樣有犯行嗎?另特定好友僅3-5人,這樣算多數人嗎?算公然嗎?已進入一審,可否提點如何攻防,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11 10:43

 如果對方當庭作偽證,我有官方證據,那麼可以當庭提告對方偽證嗎?還是必須重新到地檢署告發???????????????????????????????????????????

 

 

小方 103-01-06 21:55

在交友(限定好友才能觀看,但好友總共不到5人)個人網路頁面上抒發對某人觀感(長的又老又肥又醜.....),但沒有提及該人的姓名,但有提到他的代號,可是他的網站也是不公開(也是只有他自己限定好友才看的到),只有他自己才看的懂在講誰,其餘的人根本不知在講誰,而且他交友頁面都是假資料,結果被那個來不及刪的友人截取頁面提告公然侮辱,這樣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天天 103-01-06 20:37

請問一下,因為我在網路上有看到「以原就被」原則

可是我的案件是 網路上的公然污辱 我是原告

有的人說是刑事並沒有適用「以原就被」原則,所以仍然以原告的居住地為開庭地,但也有人說,是有適用的,請問,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因為您提到 您提起的是 公然污辱 '刑事告訴 ,故有關管轄權應適用下述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而犯罪地的實務上解釋 包括犯罪行為地 以及 結果發生地


您的案例中  因為您被侵害人格法益的地點為網路世界,則

被告住居所以及您使用電腦處(犯罪結果發生地),或被告有其他犯罪行為地(例如網咖)

這些地方的法院以及地檢署皆有管轄權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天天 103-01-06 21:29

樓上的律師大大謝謝解答

那麼將來開庭,選擇開庭地時,會以原告為主呢?還是被告呢?

 

如果被告用「以原就被」原則主張開庭地是他的住居所,那麼我也主張應該以「犯罪發生地」的我這邊為開庭地,那此時,法院會如何定奪呢?

 

另外,如果之後我在二審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那民事的部分是移交給被告的住居所法院召開,還是就以我刑事開庭的法院召開呢?

回覆 天天 的發言內容:

樓上的律師大大謝謝解答

那麼將來開庭,選擇開庭地時,會以原告為主呢?還是被告呢 ... (恕刪)

 1.您當初選擇哪個地檢署提起告訴,若檢認定有管轄權並偵查起訴,之後就會由哪個法院審理,被告主張就讓他主張,主張完跟他說個拍謝沒辦法

2.刑附民一起訴就可以提出,民事部分由審理刑事部分之法院民事庭審理

天天 103-01-06 21:54
回覆 努力解答各種問題的郭律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天天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不好意思,再請問,因為小弟我是透過派出所報案,沒意外的話,還是會由我這邊的法院開庭吧?

律師的解答我大致了解了,但是會不會最後有例外呢? 例如,我這邊的地檢署最後把案件移交給了被告的地檢署去了? 這樣的可能性有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至您當地地檢署提告,至於是否移轉管轄,為地檢署之決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6 11:27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剛才在網路上找一些公然污辱的相關案例,意外間,找到一句「以原就被」的話

意思是說,原告去被告的居住地開庭的意思。

 

報案的地點在桃園

這個案子是 網路上的公然污辱 目前還不知道被告住哪

那如果,假設被告居住在南部地區

該如何判斷 開庭是在桃園還是南部呢?

 

第一.如果,真的要到南部開庭的話,那我是否可主張我的權益,因為我的証據很齊全,有拍照下來,就是在說我污辱我,是否會有機會改往桃園開庭呢?

 

第二.公然污辱刑事的,那我請求民事賠償時,開庭的地點會跟刑事公然污辱是一樣的地點嗎?

 

第三.接第二的問題,如果刑事民事是不同的開庭的地點,例如:刑事部分以我報案地為開庭地,民事部分則以被告居住地為開庭地。這樣的話,如果是使用刑事民事賠償的訴狀的話,是不是就能與刑事同一地點?

 

第四.如果是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的話,開庭地是不是就一定是被告的居住地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住所地及犯罪行為地具有本案管轄權。是此,若被告住所地為南投,則南投具有本案管轄權,為犯罪結果地亦具有本案管轄權。視哪一地檢署先受理本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涉及法院案件管轄的問題 刑事案件原則上由犯罪行為地或是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如果像這種網路犯罪 行為地雖然可以查IP位址 但應該會傾向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民事案件 如果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也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是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 但你可以先在你住所地提訴訟 等對方有意見再裁定移送

ㄚ文 103-01-05 20:32

您好!我今天與人發生口角在言談中有用台語說出:你娘!相遇的到

對方就說要告我恐嚇罪,請問這樣能成立嗎?

台語:"你娘"也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嗎?

可能構成,但對方還沒提告的話,也不用太緊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不一定構成,但公然侮辱即有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erek 103-01-05 02:31

 

妳好,有關於一個FB的文章,已經嚴重涉及到了我個人名譽、信用,用散播圖文於公開、陳述非事實來詆毀我的行為,是否可以控告對方公然侮辱,並依刑法第310條(毀謗罪)成立呢? 成立後,有甚麼方式可以保護我不受此人各方面的騷擾或影響我的名譽? 是否可以一併求償毀擊我名譽上的損失?

是不是有法律妨害名譽的問題,要看內容和事實經過才能判斷,不是憑感覺,如果具體內容有法律妨害名譽,民,刑事都有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4 10:13

昨天發的文,看了二位律師大大的回答之後,小弟我又有新的問題

對不起,問題有點多,還望各位律師大大解惑^^

第一.律師大大提到「如果要單獨提起 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小弟理解成2個部分,如下:

1.這個意思是不是說,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囉?

2.還是意思是說可以先行提出,之後公然污辱如果起訴確定,則民事賠償部分進入程序,如果公然污辱不起訴,則民事賠償部分自動撤消?

不曉得是哪個才是正確的?

 

第二.單獨的請求民事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其實都是一樣效果,只差在有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而已,是這個意思嗎?

 

第三.如果是刑事民事賠償,那就是確定起訴後,進入二審了,二審還沒結束時提交訴狀是嗎?

 

第四.如果是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可以在公然污辱審理之前提交,那是不是也可以在公然污辱判決後,確定起訴了,然後再提交呢?

 

第五.單獨的提出民事賠償有沒有期限的限定,例如:一年之內可以請求.半年之內可以請求...諸如此類,如果有期限的限定,那應該從什麼時間算起呢,例如:我報案日算起? 公然污辱一案判決結束之日算起? 公然污辱確定起訴之日算起? 諸如此類

 

以上,就是小弟想到的新問題,祝各位假日愉快

您好:1.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2.是的3.起訴後一審審理階段、二審繫屬後判決前遞狀4.是的5.侵權行為,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或自有侵權行為時起10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個案事實之不同,而有不同之措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柔柔 103-01-03 20:11

家庭經濟狀況已經不是很好了,大伯夏天吹冷氣天氣天氣冷了,又馬上開暖氣吹,家人多次勸告都沒改變,所以我在臉書上PO:「從來沒有看過這麼自私的人,長輩都沒有暖氣得吹了,只有兩個人還吹一整天」。

因為這樣大伯後來也在臉書打了一篇動態:

幹你娘勒~!!我越來越火大了!不把我這大哥放在眼裡沒關係呀!妳在靠爸靠夭看看也沒關係呀!!對妳客氣妳當應該那就來吵來玩妳是在算啥小 嫁進來的是在憑那一點教訓我 妳是算老幾 要fb來講就來講 不爽妳就回妳家 在我家雞拜搖擺啥小!我又不是在靠妳家吃穿~幹!妳她媽自己摸著妳良心講妳進門到嫁進來 我是那裡對妳不好 對妳客氣當妳是我弟妹對妳客氣妳跟財億吵架也是站妳這邊幫妳罵財億 幹阿現在卻讓妳爬到我頭上灑尿 馬的

 

請問這樣有辦法成立公然侮辱嗎?還有那些在動態按讚的人,也要負責任嗎?

103-01-03 21:33

不好意思,我不是律師,不過前幾天,我也在網路被人公然污辱,一些報案經驗跟你分享。

首先,將網頁拍圖存檔,一張原始圖檔,不要作任何的塗改,而且以拍到整張fb網頁為最好,不要去作任何的遮掩,對話的上下文也要拍入。如果需要作標記,例如想要畫線以方便警員或檢察官觀看,就另存一張塗改的版本。

fb就是一個公開場所,所以的確是公然污辱沒錯,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說是你,但是,他在文中有提到「弟妹」,他的弟妹應該就是你一個人吧? 所以說,除了說你,就沒別人了。

所以請趕快拍圖下來當作証據吧。

至於按讚的人有沒有罪不知道,你可以仔細看看該文下面的回覆,如果有不雅.污辱的字眼是針對你的,雖不是你大伯說的,我想也是可以告他們公然污辱的吧,這一點還是請律師大大解答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相關證據翻拍下來,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dy 103-01-03 18:55
請問律師

事由是有關於我母親她最近公司最近收掉

但是過去在公司的12年,我母親在公司極度被壓榨以及精神的折磨,以鑒於他在公司倒閉後再LINE塗鴉牆上發了一些抱怨文章,文中意旨雖然意指某些人為賤人,但未確實點出真實姓名,今天當事人卻前來恐嚇說要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要進行公然污辱的告訴,請問一下,請問這部份我們該怎麼做呢?

        母親已經辛苦了12年,終於脫離原主管,實在是不希望他繼續辛苦下  去,若真的罪名成立,想請問會有什麼樣的刑責?

 

一個心疼母親的孩子

沒指名道姓,但是不是能讓其他人知道在說誰,還要看內容,這影響成罪與否,另外對方涉及恐嚇,這比公然侮辱刑責還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ndy 103-01-04 15:58

律師您好

 

由於在我母親的前任主管要告我媽之前,他曾經來新的辦公場所來說,要我母親把文章刪除外,並公開道歉,否則要對我媽進行告訴,隨後母親把文章刪除並且公開道歉,但前任主管之後卻仍要提告並且恐嚇說要每天都到我母親的辦公場所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說他已經把文章拍照蒐證,且在底下留言的父親他也要提告,父親文中回復,例:如果曾X小和王X八兩個賤人在新公司就不要再繼續待下去了,說真的被主管欺負及壓榨了12年誰部會想抒發自己的情緒,很氣的是法律不是該讓這些人來操弄的。

請問律師 若對方真的提告成功,我們這邊必須負的罰則是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亦有涉嫌觸犯恐嚇侮辱之疑義,您應蒐集相關證據,將網路言論翻拍及電話言論加以錄音,彙整相關證據後,亦可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