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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榆 103-07-10 20:59

小弟今年滿十八 我犯下了一個妨害性自主的案件對方未滿十四歲 因為我是初犯 我對於法律相關規定不是很熟 只知道和解或許比較能夠有機會判緩刑緩起訴 可是被判緩刑的機會 會很大嗎? 我有試著跟對方和解 可是對方一口開價七十萬 小弟怕有心無力 可是我還很年輕…不希望有那個紀錄會留著 如果和解沒成功 會有什麼後果嗎?想請求解決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與未滿14歲人性交,可處3~10年有期徒刑,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則緩刑的機會算是比較低的。

2、至於如何抗辯,因為您未就相關案情敘述,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103-06-15 03:00

我先生被之前的女友(當時只有14.15歲)控告妨礙性自主

經一審判決一年六個月

不服判決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的判決下來

 

主文:

原判決撤銷

(ooo)對十四歲以下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ooo)其餘被訴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部分,均無罪。

 

再來就是判決文的內容 證據能力 發生經過那些..我就不附上了

最後一段

 

原審認為被告犯行明確(33罪),而予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被告成立犯罪部分,原判決未特定之被告知犯罪時間、地點,

事實之認定,容有疏漏:就被告其餘被訴犯嫌不能證明部分,原判決予以論罪科刑,

亦有為合。被告就有罪部分提起上訴,仍執前詞否認犯罪,固無理由,惟就無罪部分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則有理由,而原判決亦有上開可議之處,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爰審酌被告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對於男女關係及性自主權之觀念尚未健全發展,

仍對之為性交行為,對於A女身心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未取得A女及家屬原諒,兼衡被告為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與A女為男女朋友,發生性交行為並未施以不當手法,且當時已為A女之父之悉被予容忍等一切情狀,就被告所犯上開二次犯行,各量處有期徒刑四月,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刑法第50條雖於102年1月23日公布施行,惟被告所犯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上開被告行為後法律變更,與被告犯行並不生利與不利之問題,自毋庸為新舊法適用,附此敘明。被告犯罪不能證明部分,本院撤銷原判決,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以上,我想請教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看不懂 ..

不能易科罰金 ,那這樣可以申請易服社會勞動議嗎?

如果可以高等判決的要去哪申請 ?

是要等到收到執行單 還是 ?

 

 

請解救無知的我 

 

103-06-14 16:56

我先生被之前的女友(當時只有14.15歲)控告妨礙性自主

經一審判決一年六個月

不服判決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的判決下來

 

主文:

原判決撤銷

(ooo)對十四歲以下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ooo)其餘被訴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部分,均無罪。

 

再來就是判決文的內容 證據能力 發生經過那些..我就不附上了

最後一段

 

原審認為被告犯行明確(33罪),而予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被告成立犯罪部分,原判決未特定之被告知犯罪時間、地點,

事實之認定,容有疏漏:就被告其餘被訴犯嫌不能證明部分,原判決予以論罪科刑,

亦有為合。被告就有罪部分提起上訴,仍執前詞否認犯罪,固無理由,惟就無罪部分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則有理由,而原判決亦有上開可議之處,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爰審酌被告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對於男女關係及性自主權之觀念尚未健全發展,

仍對之為性交行為,對於A女身心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未取得A女及家屬原諒,兼衡被告為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與A女為男女朋友,發生性交行為並未施以不當手法,且當時已為A女之父之悉被予容忍等一切情狀,就被告所犯上開二次犯行,各量處有期徒刑四月,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刑法第50條雖於102年1月23日公布施行,惟被告所犯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上開被告行為後法律變更,與被告犯行並不生利與不利之問題,自毋庸為新舊法適用,附此敘明。被告犯罪不能證明部分,本院撤銷原判決,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以上,我想請教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看不懂 ..

不能易科罰金 ,那這樣可以申請易服社會勞動議嗎?

如果可以高等判決的要去哪申請 ?

是要等到收到執行單 還是 ?

 

 

請解救無知的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二審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再提起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雞 103-06-03 17:28

為什麼在高雄監獄看見收容人,

妨害性自主罪入獄有人。

為什麼出獄。假釋都沒人。

這是有什麼原因嗎?還是。

妨害性自主假釋跟出獄率很小嗎?

如果以初犯刑期1年2個月時間算。

今年5月30日下午2點入獄在高雄第二監獄。

如果在裡面表現佳。

假釋機率和出獄時間縮短嗎?

有誰可以替我解答。

有點緊張。

小雞 103-05-30 17:52

我的男友收到單子要入獄。

就今天的103/5/30

妨害性自主罪。被判了1年2個月。

有機會可以假釋嗎?!

如果可以假釋時間要很久嗎?!

莊惟堯 (名寶) 103-05-30 20: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只要不是累犯後再犯五年以上之重罪,均有假釋之機會。

請參閱刑法第77條規定。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服刑期過一半,即可聲請第一次假釋,惟通常第一次聲請均不會通過,須服滿約三分之二,機會較大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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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雞 103-05-30 22:00

三分之二不就都要滿期了嗎?!

王永聰 103-05-21 02:39

女方協同家人控告我妨害性自主

女方是我前女友 她說我以暴力脅迫發生性行為 還說我迷姦她

我們相處曾拍過性愛照片和影片 她說我用這個威脅她發生關西

還有不准分手 然後她去驗傷說我打她 然後他有偷錄音 錄音內容如下

1.你威脅我家人還有要對我不利 還說要開瓦斯 我回說:我有做嗎 我有做嗎? 2.你打我還讓我瘀青 我回說:你就沒打我? 之前有嗎? 我以後不會了 3.他說上床是我逼她 載她回家也是逼她的 去她家也我逼她 我回說:我哪有逼妳
我這邊的事實 但無錄音證據 1.因為第2點 她就說 妳之前動手代表你以後會對我不利 開始幻想我會對他家人怎樣 每次吵架都跟我講這個 我都跟他說 不會 不可能 我可能會做嗎??? 那麼不然分手 她就一直不肯
2.他一直說那瘀青是我打的 可是事實是她打我踹我肚子 然後我推開她 她之後就一直說 我打她 每次吵架都說我打她
3.上床拍影片我有簡訊和信的證據 證明自願

---------------以上女方-------------

目前我手頭握有的證據

1.簡訊足以證明我跟她你情我願2.信件足以證明你情我願

3.我們曾許諾終身4.我朋友可以證明我們之前都好好的

5.檢方扣走的影片女方對著鏡頭明顯是知情的 而照片他有擺pose也明顯知情

請問錄音能當證據?我算有罪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強制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應謹慎處理,目前對方既然已經提告,為避免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於製作筆錄前,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  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應委任律師對全案證據爭執,對是否為合意或強制加以澄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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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棠 103-05-12 22:41

律師 您好:

我的朋友是在酒店上班,剛去上班沒多久大約2週

在上上星期的星期四時晚上和一桌客人喝酒

後來客人說要去續攤並邀約我朋友一起去

並將我朋友剩餘的上班時間買下以利一同續攤

在離開店之後坐上計程車,客人宣稱要夥同友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會面續攤

之後便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喝酒,不久之後客人便將我朋友帶去別間房間

並性交得逞。

 

想請問律師

第一.客人第一時間並未告知要前往汽車旅館 是否屬於誘拐

第二.我朋友說她是在不願意的狀況下和客人發生性關係的,是否屬於妨礙性自主或強迫性交?

第三.當天在完事後我朋友有梳洗,但在2小時內有用棉條採集精液,但因為沒有低溫保存已經乾固了,這樣還有辦法去檢驗出來嗎?可以當證據嗎?

第四.若要對那個人提告該走哪些程序?是否會驚動到我朋友的家人?因為她不想讓家人知道她去酒店上班,請問身分可否隱匿?

您好,謹回覆如下:

1.如對方意圖與婦女性交,使用詐術手段,違反婦女意願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即屬略誘婦女罪,仍需進一步了解您的事實經過而定。

2.如違反他人意願與之性交即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所蒐集之精液可提出作為有利證據

3.如欲提告,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刑事告訴之告訴人無法匿名,但可提供與家人同住住所以外之居所作為送達地址。

以上供您參考,如有疑問可來電聯繫,謝謝。

 

您好,有問題的是發生在後段發生性行為,因為前往汽車旅館雖未告知,但也沒拒絕,因此重點應放在後面是不是因為酒醉而被性侵害,這構成刑法的趁機性交罪,去報警時就可以把通聯資料留其他人的住址或律師的事務所,這樣就不會通知家裡。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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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性交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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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子 103-04-26 18:39

你好,我不知道怎麼解決。
我前女友(當時滿16歲),三年前我提出分手後,前幾天忽然被警方偵訊並搜索,對方隱瞞情侶關係提告妨害性自主,且並未提出證據,而我則有證據證明情侶關係,並有另一些合意性交的證據,請問我目前該如何做?我還有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嗎?

補注:我門發生過不只一次性行為, 她卻只說第一次違反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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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子 103-04-26 20: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 ... (恕刪)

前日因為警察在搜索時並未事先告知案情,一直到偵訊才告知,因此我有一些證據無法主動提交,那麼我現在該如何提交證據?是否要等審訊時提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下一次開庭時,陳報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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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28 11:35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性關係

             女生未滿十六歲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你所涉及的刑責

             就已經不是提出合意性交證據可解決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小豆子 103-05-05 11:23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

我有寫說:對方當時已滿十六歲,而且對方提告的內容也說明她滿十六歲。

她現年19歲,三年前16歲,她是現在告我的。

您好,建議您先把兩人交往經過以書面說明清楚,並提出兩人確有交往事實及相關有利證據,證明當時雙方是你情我願,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龍 103-04-20 18:26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認識一個禮拜就說好要約出來見面.他們在訊息上有說比較曖昧的話.例如可以親親抱抱的.所以就約在女方家附近的廟空地.他們都待在車上.我朋友有問女生說想要那個嗎?女生回答可以.可是進入一點點過程中女生喊痛.我朋友馬上就停止.女生就一直哭.她跟我朋友說她才13歲.我朋友嚇一跳.事後那個女生就自己走路回家.我朋友也就開車走了.隔天就接到偵查隊的通知~說我朋友對人妨礙性自主.我朋友他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去警局報到.也作了筆錄.現在還在等消息.對方家人很生氣的說就是要把你關進去.一點和解意願也沒有.我朋友說根本不知道會這樣.也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都刪掉了.不過對方女生自己有寄上半身跟全身裸照給我朋友.而且在聊天過程中.我朋友有在上班.在忙時.那女生就跟我朋友說你是看我照片打手槍嗎?根本不覺得她才13歲.我朋友他是單親爸爸.他如果進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可以照顧.姊姊哥哥都各自有家庭~請問我朋友該怎麼做?因為根本沒有完全進入.也沒射.那是不是沒有所謂的精液採樣.而且女生跟警方說她是被強迫的.那是不是會有拉扯或抵抗.如果沒有驗出有傷是不是可以證明女方說謊.在法院可以雙方對質嗎?照片可以當作女生本身也有意願嗎?或者當作證據?
請問如果對方願意和解~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當事人已被收押了.目前對方願意和解.可是請律師他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每個律師都回答這個一定要被關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緩刑.我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友人處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緩刑的機會不高.

2、您友人的狀況照理來說應該不用被收押,本文建議您應該告知其親友,替他選任律師,避免誤判情勢,並且較能順利和解.

 

您好,如果成立犯罪,恐怕被關機會很大,建議要好好討論一下,是否有整理說法的可能,找個律師協助他吧。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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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可從關於年齡認知方面著手之。看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主張對方為滿16歲或滿14歲以上,均會較輕。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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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4-17 22:33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害性自主.1月15已報案但到現在傳票都還沒來?有諮詢過律師律師說最晚三月就會調了但現在還是沒有收到傳票~請問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傳票的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服務台查詢案號及股別後,再依股別問書記官進度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既然有問律師,就交給律師處理就OK。

 

您好,建議你打去問書記官,因為地檢署案件很多,有時候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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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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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風特 103-04-08 03:46

律師團隊你們好 

我和同事在曖昧期間發生接吻和撫摸身體下體

事後女方不滿分開

告我妨礙性自主

但當下彼此卻是願意的

謊稱是在不願意 我強迫下進行的

我有備LINE的訊息給檢方

內容有證明事發前和後 她有到我家過夜

也能證明我和他的曖昧關係

請問後續我要怎麼處理 才對自己有更大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8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持續的提供對自己有利之證據,證明兩人曾有過曖昧之關係或是交往,並且可以要求測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對方為自願之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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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你要保留所有通話紀錄,因為按照一般被害者心理,不可能在受害之後又去找你或跟你聯絡,且妨礙性自主必須他有證據證明你有強制的行為才可以,所以你如果能有通聯紀錄,勝算就很高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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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103-04-05 16:11

您好我是王先生 我沒有前科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梁維珊 (國民律師) 103-04-08 11:57
對方如果要告您妨礙性自主,最主要看您與對方是否有發生過性關係,如有,則對方可能持沾有精液的保險套或至醫院驗傷而取得驗傷單,您必須仔細回想看看。
JING 103-04-05 16:01

您好我是王先生 我沒有前科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製作警局筆錄後,警局會移送地檢署,之後會由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為避免您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事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必須證明您有使用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為猥褻行為,方成立之。若您無使用違反意願之方法,仍可為無罪答辯。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39

您好:

就您之陳述初步分析有成立強制猥褻或性騷擾之可能,但是否確實會成立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且也涉及到舉證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法律小學生 103-04-06 17:35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雖然很無道理 但警方在偵辦上

             又很容易偏坦女生 所以對你基本上是很不利的

             但也不是沒有成功處理的可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成功協助朋友 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50

性侵案件是比較難處理的案件,各說各話下,男生比較吃虧

這樣的案件檢察官或法官通常比較會有有罪推定的情況

建議請律師好好處理

就當作一個教訓

JING 103-04-05 16:00

您好我是王先生 我沒有前科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您好: 主要是證據力的問題,建議你可以據實說明,畢竟對方是自願要到你家的,如有有需要委任律師,可以與我聯絡~
JING 103-04-05 15:56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JING 103-04-05 15:48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JING 103-04-05 15:38

女性友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她想加入舞團練舞 ,後來談的不錯當好朋友,某天晚上她跟朋友去唱歌,結束後有喝酒,但她說自己一個人怕鬼後來就一直想來我家,我剛開始很不願意她來,我還嚇她說這樣我們要做愛喔,但她還是想來,當時凌晨五點多了,看在她可憐又怕鬼的份上就讓她來我的住處,但我其實不是很願意她來,重點她還是自己到我的住處的,她感覺一直想來,因為我的床很小天氣冷,抱著就準備聊著就睡了 ,因為習慣性抱著手會往下抱,但事隔著褲子她說不要,我就立刻沒摸了,大概有親一下而已,事發她報案還跟警察還說有搓柔她胸部,其實我根本沒有,後來警察問完我筆錄之後透露,她原本不想告是她學姊一直慫恿她,而且我做完筆錄警察自己親口也說其實相信我說的,重點當天在我住處不到20分鐘後,我一直想請她離開她還不肯,她一直想要我留下她,她一直找藉口想要我留下她,我就說這樣不好,我就硬想要接她回去了,她感覺不肯回去,後來我有說我有女友妳這樣不好,而且舞團妳不能加入,因為討論的結果,對方要告我妨礙性自主罪 

開庭我到底怎麼辦 希望 律師可以幫我

皮兒 103-03-28 09:57

我跟我男朋友因為意外懷了小孩,

去年因為口角導致沒有順利完成婚事,

我爸爸卻向對方提告[妨礙性自主],

從小孩懷孕推算起來,那時候我15歲未滿16歲,

現在我也滿16歲了!

我男朋友也成年22歲,

現在小孩出生了急著要報戶口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和解一定要結婚嗎,

還是說我父親有意願和解就能判緩刑

您好:如果您男友與您父親有達成和解,而您與您男友甚至已辦理結婚登記,要獲得緩刑機會是蠻高的,此部分建議您再與您父親多溝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能與您父親和解,可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唯 103-03-11 11:32

抱歉~我幫我弟弟提問的

弟弟認識了一個女生.2個人都已經成年.

可以說是第一次出門~那女生約我弟弟去她家

結果他們2個發生性關係.女生也都沒有反抗.雙方都沒喝酒

之後就少有聯繫了~可以說是一夜情

但是現在女生告他妨礙性自主

弟弟要去開庭~

請問.我們男方須要怎樣面對呢?如何才可以讓我們有利的方法?

畢竟是兩情相願.拜託請指教一下

小唯您好,

1. 按刑法第221條規定,強制性交最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為重罪,請謹慎小心面對。

2. 現在您可以做的,是找出當時對話資料,證明你情我願,男歡女愛。且對方第一次見面就願意到男方家中,可作為間接證據說服檢察官

3. 開庭之前,強烈建議先諮詢律師,避免回答不利於己。您們的目標是不起訴處分,倘若被起訴,會面對更冗長的訴訟程序。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小唯 103-03-11 11:44

律師不好意思我要再補充一下...是女方邀弟弟到女方家裡

不是女方到弟弟家裡~謝謝

小唯您好,這樣間接證據更強烈。

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得主張雙方為合意,無強制之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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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唯您好,

女方邀請男方到他家,很類似仙人跳的案例,可能對方已掌握一些證據,請小心。

 

律師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3-11 14:18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既然已經進入偵、審程序,且為重罪,建議您須尋求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若未承認犯行,亦無其他證據,單憑告訴人之指證甚難成立犯罪。且第一次見面就性交,亦可能與性交易有關。

 

您好,本案必須要對方提出強制證據,因為如果對方指稱你是強制性交,那麼一定會有拉扯,就會有驗傷的紀錄,所以你就要求對方把證據提出。但是建議你要找律師協助,這是重罪。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阿德 103-03-03 09:29

妨礙性自主如果與告訴人和解是否能撤告?

我與女方見面交易後發生關係,但是女方卻去報警,我被帶去做筆錄的時候,因為被嚇到太緊張了,所以沒有說出我們有交易行為,都是兩情相願才會發生關係,那現在該怎麼辦?情況是不是對我很不利?

然後女方又跟我說,如果我付70萬她願意和解撤告,但是我沒那麼多錢,後來一直談,最後女方說16萬她就願意撤告和解,這感覺好像是我被仙人跳了。

雙方都成年了,我想請問大律師妨礙性自主可以和解撤告嗎?而且現在女方的說詞都對我很不利!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筆錄後續的程序是?那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既然都是成年,而且是自願,沒有強制性交的問題,其實不一定要和解,如果和解,等於承認有強制性交,也是會被判刑,只是會比較輕,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研究是否有無罪之空間,否則花錢仍會留下妨害性自主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雙方均已成年,您亦無強制行為,雙方為合意,則似不構成相關犯罪,您可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3-08 21:21

大大你好 這很明顯就是在騙人 但情勢卻對你不利

              在做完筆錄後 你很快就會收到開庭通知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類似案例的處理經驗

魚欸﹑ 103-03-02 12:10

各位律師大大好~有幾個有關法律問題不懂想請教律師

我男朋友在今年的2/27日晚上接到中壢分局偵查隊電話說要領文件

在2/28日的下午下班後去警察局,警察局就說有拘票要把人拘走不能回家

事件是他在兩年前還沒認識我時發生的,他跟一名滿16歲女孩交往

可是那女孩子在認識我男朋友四個月後人間蒸發

四個月中間有發生過幾次性行為,但對方說很痛所以都被推掉了

女方家長說要告我男朋友,但當初以為開玩笑所以沒去注意

兩年後接獲警察局通知說對方家長告我男朋友『妨礙性自主

疑點是女方說跟男方發生關係次數有到七次

男方說每次都被推掉次數算算真的有指有三次,況且男生無射入體內

女方卻說有醫院證明說墮胎的小孩子是我男朋友的

但事隔一年多至兩年根本無法驗DNA切確證明

第一次開庭時沒有收保釋金什麼的就先把人放出來了

說要等第二次開庭到案說明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這樣如果真告下去會怎樣?

有辦法和解賠償嗎?還是說可以把事件降低成緩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2 13:0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你的男朋友與未滿16歲少女合意性交可能涉及

刑法第227條第3項的犯罪

由於這條罪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就算和解也無法撤告

現在只能想辦法先跟對方和解然後爭取緩起訴緩刑

再不然就問問看妳男朋友他當時對女生的年紀有無認識

或許還有一點機會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魚欸﹑您好, 一、按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你們的狀況,要很小心處理,出庭應訊之前,其實應該先和律師諮詢,才能夠把損害降到最低。 三、現在的狀況,建議先到律師事務所諮詢,由檢察官或警察訊問的問題,瞭解檢方現在掌握多少證據,及下次出庭要怎樣回答會最為有利。 四、不要貿然和解,不然等於承認自己的行為,反而對己不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若當時對方已滿16歲,雙方為合意非強制,則似不構成犯罪。若當時對方未滿16歲,則可爭執是否有發生性行為,或男方主觀認知對方是否未滿16歲,若有相關事實證據,使男方主觀認知對方為滿16歲之人,亦可加以抗辯之。或亦可考慮與對方和解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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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如 103-02-24 22:03

去年3月發生的事情,男方被女方告妨害性自主,兩人是朋友,但當初男方是為了解決女方跟她自己男朋友的分手問題去女方家,女方本身情緒有點歇斯底里,為了不想跟他自己男朋友分手有自殘行為(被告男方曾目擊女方家中有血跡),因女方太過糾纏因此她男朋友堅持分手,所以女方曾答應她男朋友不主動聯絡,等她男朋友自己連絡她,被告男方為了開導女方有天晚上曾待在女方家過夜,後來女方表明不能主動聯絡她男朋友很痛苦,要求被告男方希望她可以用被告男方性侵害她的說詞, 讓她有理由可以連絡她男朋友,被告男方不肯,後來又跟被告男方要錢,還說若被告男方不給錢就要找被告男方的家長,被告男方沒給,所以後來女方就告她妨害性自主。 
以上是被告男方的說詞,目前已經事發將近一年,都還在偵查階段,但最新結果是說女方胸部有驗到被告男方的DNA,想請問現在還有什麼應對方法?

要怎麼處理才有效果,要參與開庭過程,並跟當事人詳談了解細節,才可能找出有效的辯護方式,不可能光從這樣的描述就能知道怎麼辯護才有效果,檢出DNA是個不利的證據,但也不是決定性的證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4 22: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妨害性自主案件的重點都在於有無違反對方意願

以及有無強暴脅迫的手段

所以line或其他簡訊的聊天記錄就是重要證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變成各說各話,但若有出現客觀證據,當然就會對您朋友較為不利,所以應找找看是否有對您朋友有利之證據,才比較能夠避免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若有相關聊天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明無強暴脅迫行為,似可加以主張避免構成該罪。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可能還是要看男女雙方說詞  以及是否有驗傷證據去認定   2.如果男生說都沒有發生關係或接觸  但卻被檢驗出DNA等個人特徵反應  其說詞可信度應該是有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應視全案證據資料,及對方之主張請求,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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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103-01-08 14:33

我是原告,在去年9月左右對被告提出了妨害性自主告訴,是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簡易庭開庭的,可是檢察官開庭時都用被告筆錄在問話,甚至,一開始就有選邊站的傾向,就是完全只看被告人的筆錄證據在問原告,沒有做任何測謊動作,對於原告的筆錄視而不見,原告有說要給被告在等待判決期間對原告的威脅恐嚇話語做為證據等等,檢察官都不願意看,甚至表示我可能會造成誣告等等,導致最後判決結果原告是失敗的,而判決書中卻有前後矛盾跟隊員告造成人身攻擊的話語,於是我提出上訴,卻又被駁回。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是否能再上訴?

需要準備什麼?

你的案子應該是被檢察官不起訴,然後你再議被駁回??沒進入法院,沒有所謂的判決,也不是上訴,要再不服,要在接到再議駁回後10天內聲請交付審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應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強強 103-01-08 08:29

 我犯的是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偵察庭一庭時我有認罪,檢察官要我們和解,對方也同意了,只是我跟對方談好的和解日期尚未到期(尚未和解),對方同意讓我有兩個月的時間籌錢,檢察官就先起訴了,這樣對我在法院開庭會不會有顯想??有什麼可以做的補救措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已經達成和解,法官會看您是否有履行和解條件,若有,則給予緩刑之機會即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和解換取輕判,必須要真的有達成和解才算數,盡快與對方作出和解筆錄,或是簽妥和解契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既然對方已同意二個月時間給你籌錢,此時自應盡速籌錢為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迅速籌錢完成和解,方為上策。若開庭前仍無法籌到,可向法院表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萱萱 102-12-29 00:3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如果真的被罰 我男朋友會被關嗎? 這跟和不和解有關係嗎?
1.如果有智能障礙 可能有趁機性交問題 2.如果發生性關係當時 對方未滿16歲 縱使是出於雙方你情我願 還是會成立犯罪 因為法律設想未滿16歲對性行為還沒有自己決定權力 3.主要看妳男朋友是否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 如果知道的話 應該還是有可能成立犯罪
萱萱 102-12-29 00:2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即便女方同意,在法律上您男友仍是觸犯強制性交罪,當然若和解,則有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能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且對方為未滿16歲,有加重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宏 105-01-10 16:10

律師您好!我姊夫31歲我姐姐18歲已經有小孩情問有沒有我姊姊今年23歲小孩今年4歲

我姊夫有沒有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萱萱 102-12-28 23:42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

見面吃飯後來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

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後來女生開始翹家(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

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後來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礙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 

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強制性交的部份,要定罪必須提出相當之證據,如驗傷單或是測謊等,倘若兩人確實交往過,則可以提出交往的證據,然後再看檢方丟什麼證據出來。

2、倘若對方有智能障礙問題,則可能會比較棘手,因此可能會成立利用不能抗拒而為性侵害的罪名,而不是所謂的與未滿16歲人性交罪。

3、本文建議您男友於收到檢察官傳票前做正式的諮詢。

jo 102-12-24 11:33

近期因為被女朋友(15歲)家長提告妨礙性自主

本人很有誠意也知道做錯了有悔過之意

想跟對方家長好好談有關和解事宜

我想請問想這方面的和解書該怎麼寫

是否有範例可以參考或提供

謝謝

jo您好,

一、因與未成年子女發生性關係,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為重罪,且非為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將無法撤回

二、故建議您不要套用網路上的範例,還是找律師諮詢後,撰寫和解書較為妥當。避免對方日後仍反悔,造成您更巨大財務、時間、與名譽上的損害。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和解書範例網路上是找的到,只要搜尋就有,只是套用範例很容易有缺漏,畢竟每件事都有不同的地方,到時候可能就會產生紛爭,另外你幾歲呢? 滿18的話是非告訴乃論罪,刑事程序還是會進行的,當然有和解再加上其他量刑事由,可試著爭取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否未滿十八歲?如您未滿十八歲,本件方為告訴乃論,否則對方亦無法撤回刑事告訴,本件仍會續行後續之偵查程序。為避免日後衍生其他爭端,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林 102-12-13 19:13

您好:小兒(15歲)因上午帶網友(女方17歲)回家期間家人有外出一小段時間.在網友回家後沒幾天後被婦幼隊傳喚做筆錄,被對方提告妨礙性自主,強制猥褻.之中有在被少年保護官約見.將在本月25號傳喚出庭,請問律師先進我們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確實有這樣行為?證據到什麼程度?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此,本罪之構成要件為違反其意願之手段,為猥褻之行為。若未符合構成要件,即不成立該罪。而目前情況之證據為何?證明到哪個程度了?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B 102-12-02 04:10
A男對B女下藥 B女睡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到醫院驗傷 驗傷結果 下體無傷 但體內有檢驗出FM2 也有查出A男到醫院拿取FM2的事實 內褲底部有檢驗出A男碰觸過的DNA 但判決下來說 妨礙性自主這部分因證據不足加上AB和解所以判無罪 但B女根本沒跟A男和解阿... (而且內褲底部確實有驗出A男的DNA) 這不是代表A男一定摸過B女的內褲 請問關於這部分 妨礙性自主判無罪 那能告什麼 ? 我想問的是內褲上檢驗到DNA這部分 B當時庭上忘記說要刑事附送民事 現在對方要再上訴 請問B女到時候在庭上說就可以了嗎 還是要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檢察官上訴,在二審時,您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本案是否有達成和解,在二審時也是可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可對妨害性自主罪提起上訴外,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案亦有可能成立妨害自由罪,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來所詳談,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B 102-12-02 03:46

請問 告了對方下藥且妨礙性自主

下藥的部分成立 妨礙性自主的部分證據不足無罪

判決下來了 對方被判六年半

對方媽媽出來懇求拜託 拜託我希望可以用錢和解

他們要再上訴 然後拜託我用出來自白誣告這個方式 讓他兒子沒事

假如我自白誣告 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自白誣告的案例嗎

還有可能會吃上偽證這條嗎 ?

過往的案例 自白誣告 會有什麼樣的逞罰 最輕最嚴重是?

我因為這件事情 心情造成很大的影響 收入也都沒了 如果可以用錢和解 我在考慮

我想知道結果會怎樣 過往的案例最輕是怎樣最嚴重又是怎樣 還是會沒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若自白誣告,則會吃上誣告罪及偽證罪的官司,若判決有罪,即會被判刑並留下前科,對您一點好處也沒有,您們可以二審和解,以便讓被告可以獲得較輕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的是您有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無,由於本件已有第一審判決,您應於被告上訴後提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不建議您自白誣告,其一如果您這樣做的話,將使您負擔嚴重之刑事責任,再者,法院判決有罪並非僅憑告訴人一面之辭,而是在綜合各項證據後加以認定有犯罪事實存在,何況您在先前已多次做出相同之證述,加上誣告乙事並非事實,在遭法官或檢察官詰問後,誣告的說法勢必無法自圓其說,因此在事後翻供自白誣告未必即能夠達到使被告脫身之效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43

 您好,不建議您自白誣告,不但可能涉犯偽證(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可能無法達到您要的效果。若想要和解金,應尋求附帶民事訴訟。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維護您的權益,達到您希望的效果。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妳自白誣告,且被採信,將變成對方沒有事,但妳會有事,可能還需坐牢。

nina 102-12-02 03:20

A男對B女下藥

B女睡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到醫院驗傷

驗傷結果 下體無傷

但體內有檢驗出FM2 也有查出A男到醫院拿取FM2的事實

內褲底部有檢驗出A男碰觸過的DNA

但判決下來說  妨礙性自主這部分因證據不足加上AB和解所以判無罪

但B女根本沒跟A男和解阿...

(而且內褲底部確實有驗出A男的DNA)

這不是代表A男一定摸過B女的內褲

請問關於這部分  妨礙性自主判無罪 那能告什麼 ?

我想問的是內褲上檢驗到DNA這部分

 

B當時庭上忘記說要刑事附送民事

現在對方要再上訴 請問B女到時候在庭上說就可以了嗎 還是要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檢察官上訴,在二審時,您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本案是否有達成和解,在二審時也是可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上訴後提請附帶民事訴訟。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詳談,以全盤了解案情,提供精確之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斌 102-11-30 18:49

請問各位專業律師.我和14歲女友發生性行為.我被以妨礙性自主案件去做筆錄.也採集口腔檢體.那個女孩子說他沒有要提告的意思.他監護人是他爸爸也沒有要提告意思.是學校報警他直接被帶去問話做筆錄.我也是到晚上下班警察過來找我我才知道.我也做完筆錄了警察說現在就等開庭宣判.我想問問.如果他沒提告意思.他家人也沒有提告意思.但是還是被以這條罪名移送.那我去找他家人談和解.能吧傷害降到最低嗎?據我所知他未滿16歲.也還不能結婚.我已經成年.但是沒有前科.事後也很有悔意馬上去談和解.這樣能否得到法官諒解而判無罪或是緩起訴?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1-30 19:45

您恐涉犯刑法第227條,該條係告訴乃論之罪。

故如您女友未有告訴意思,或提起告訴後撤回告訴,檢察官將會下不起訴處分。

更進一步問題,煩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如你已經滿18歲,就算女方不願提告,因為非告訴乃論罪,檢方仍會偵辦起訴,故應謹慎面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無罪不可能,但可以幫你爭取輕判,或是緩刑

阿斌 102-11-30 20:53
回覆 凱文兔 的發言內容:

您恐涉犯刑法第227條,該條係告訴乃論之罪。

故如您女友未有告訴意思,或提起告 ... (恕刪)

請問律師 妨礙性自主提告 不是不能撤告嗎?而且筆錄已經做好了.還是女方監護人願意撤告的話 還是有撤告或是緩起訴的機會??

 

 

阿斌 102-11-30 21:0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你已經滿18歲,就算女方不願提告,因為非告訴乃論罪,檢方仍會偵辦起訴,故應謹慎面對,如有其他 ... (恕刪) 那如果女方監護人願意和我談和解 他也沒有告我意思 出庭也願意幫我講話.那這樣還有撤告或是緩起訴機會嗎?如果沒有撤告機會 我沒有前科 他監護人也願意幫我.那我有機會緩刑嗎?機率多大

 

你已經滿18,因為不是告訴乃論罪,沒有撤告的問題,這樣的案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不會給你緩起訴,戰場在法院,我們處理過很多這樣的案子,都是在法院幫當事人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也會幫當事人談和解,可來電討論

阿斌 102-11-30 21: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已經滿18,因為不是告訴乃論罪,沒有撤告的問題,這樣的案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不會給你緩起訴 ... (恕刪) 感謝黃律師的耐心解答 那我再問一個問題.如果談好和解 也寫好和解單子 他和他的監護人都不願意告也願意在出庭的時候幫我出面講話 那我緩刑機率多大......這兩天我先去談和解問題.後續的法律問題我會再找妳洽談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已成年,故本件非告訴乃論,如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之原諒,確實有助於爭取減輕刑度,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易 102-11-25 19:22

警方說對方14歲,但謊報17(數名被告也一致說女方稱17)。

前科原以為可以緩起訴,想不到被起訴了。

被起訴代表被判刑定了嗎...

只能求別以妨害性自主罪名判刑了嗎...

 

 

 

 這是犯意認定的問題,可爭取緩刑減刑,這交由律師判斷,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規劃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構成妨害性自主罪外,尚會有兒少條例之適用,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所以要爭取緩刑,也需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否則被判刑坐牢的機會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之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即使該名與您為性交易之對象確為年方十七歲之少女,也還是有刑事責任問題的。所以眾恩客答辯所稱主觀認知少女為十七歲之辯解,等同是認罪之自白,毫無意義可言。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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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1項之規定,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而針對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之行為者,刑法於第227條設有處罰之規定,刑法第227條之規定,主要是著眼於未滿十六歲之人並未具有完全之性自主決定權,故特別立法加以保護,因此只要發生性關係或者為猥褻行為之對象係為未滿十六歲之人者,即已觸犯該條之規定。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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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2-11-26 17:32

大大你好 雖然已經被起訴了

但應該還不到不可挽救的地步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若刑罰規定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別處罰規定者,即無須再依該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本件與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而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規定,既均已分別將被害人之年齡訂為其構成之要件而為特別處罰規定,依法自無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加重其刑之適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別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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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 102-11-12 21:48

如題...少女為17歲翹家少女,在我家中發生一次親密行為(無射精),事隔多日,經其母發現帶回後,與其母告我妨礙性自主....,但少女的筆錄中連發生時間,過程,強脫衣褲射精及離開我家情況皆有誤....於偵訊期間,我己提出相關資料佐證非強暴行為(大樓一起進出監視器,事後簡訊,DNA檢驗)....那麼,我可以反告其誣告.妨礙名譽..甚至請配偶出面提出妨礙家庭訴訟嗎????......(這些動作只是想阻止對方家長繼續提告因而妨礙正常生活的一種手段而已)

您好,不建議您現在作此舉動,因為強制性交為公訴罪,不會因為你提告或其他動作而停止,二來你應該把心力先放在本案中,先解決自己的燃眉之急,再者,有的檢察官會不喜歡這樣的舉動,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0:54
回覆 小四 的發言內容:

如題...少女為17歲翹家少女,在我家中發生一次親密行為(無射精),事隔多日,經其母發現帶回後 ... (恕刪)

您應該要等到檢察官有不起訴之認定後,在為考慮。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前往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11-11 22:27
謀天晚上 我用手機聊天軟體 約了國中同學已滿20歲出來 當時用聊天軟體約在她家樓下 到她家後她叫我在樓下等她 她跟她家的狗便上了我的車 後來我們不知道要去哪 我提議要去汽車旅館 她也答應了 後來 到汽旅 我們有聊天 看電視 後來她跟我提到 她男朋友去當兵後都不理她 都忙事業 再來就說她很可憐怎樣的. 後來我就說我要去洗澡 她就說好 然後她躺在床上 等我 洗完後 我們就躺在床上聊天 她說她有點不舒服 我就幫她按摩 按一按 她就說想睡覺 我便抱住她一起睡 後來我手就把她褲子拖下來 便放進去她的性器官內 後來她有說不要 因為怕對不起男朋友 我變停止動作.但後來我有跟她說我想要 並有求她一下 她就說好 並讓我射在肚子上 但完事後 我們也好好的再聊天 她家的狗也在旁邊 我還問她說她會不會咬我 她說會專咬壞人 她也邊說邊笑.後來汽旅時間到 她說肚子餓我就帶她去她家旁邊的麥當勞買完後再帶他回她家 隔天她就用聊天軟體 問我說不理她了嗎 我當時回說 沒有阿 你生病有好點了嗎 她回我說 好點了 謝謝我的關心 後來就沒連絡了. 過幾天後我的未婚妻 收到對方妹妹的朋友 傳來說 我跟她姐姐出去怎樣的 後來 她妹妹也密我未婚妻說 我不是不怕別人講嗎的訊息 還有說 她姐沒有跟我發生關西的訊息圖片 過幾天後 我就收到 到案說明妨害性自主 我該如何說 實話實說嗎 對方因該也只有訊息 那能當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訊息均可以做為您有利之證據,所以您應先保留下來,最主要要證明是屬雙方合意的前提下所發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11-11 22:2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11-11 18:58 文章人氣:29個人積分:2 謀天晚上 我用手機聊天軟體 約了國中同學已滿20歲出來 當時用聊天軟體約在她家樓下 到她家後她叫我在樓下等她 她跟她家的狗便上了我的車 後來我們不知道要去哪 我提議要去汽車旅館 她也答應了 後來 到汽旅 我們有聊天 看電視 後來她跟我提到 她男朋友去當兵後都不理她 都忙事業 再來就說她很可憐怎樣的. 後來我就說我要去洗澡 她就說好 然後她躺在床上 等我 洗完後 我們就躺在床上聊天 她說她有點不舒服 我就幫她按摩 按一按 她就說想睡覺 我便抱住她一起睡 後來我手就把她褲子拖下來 便放進去她的性器官內 後來她有說不要 因為怕對不起男朋友 我變停止動作.但後來我有跟她說我想要 並有求她一下 她就說好 並讓我射在肚子上 但完事後 我們也好好的再聊天 她家的狗也在旁邊 我還問她說她會不會咬我 她說會專咬壞人 她也邊說邊笑.後來汽旅時間到 她說肚子餓我就帶她去她家旁邊的麥當勞買完後再帶他回她家 隔天她就用聊天軟體 問我說不理她了嗎 我當時回說 沒有阿 你生病有好點了嗎 她回我說 好點了 謝謝我的關心 後來就沒連絡了. 過幾天後我的未婚妻 收到對方妹妹的朋友 傳來說 我跟她姐姐出去怎樣的 後來 她妹妹也密我未婚妻說 我不是不怕別人講嗎的訊息 還有說 她姐沒有跟我發生關西的訊息圖片 過幾天後 我就收到 到案說明妨害性自主 我該如何說 實話實說嗎
1.如果確實屬於自願的 你可能就要考慮是否主張確實有發生關係 但並非強暴脅迫 2.實務上很多案件 是不承認有發生關係 但法院最後認定所述不實 還是認定強制性交罪的
102-11-11 18:58

謀天晚上 我用手機聊天軟體 約了國中同學已滿20歲出來

當時用聊天軟體約在她家樓下  到她家後她叫我在樓下等她  她跟她家的狗便上了我的車 

後來我們不知道要去哪 我提議要去汽車旅館 她也答應了 後來 到汽旅 我們有聊天 看電視

後來她跟我提到 她男朋友去當兵後都不理她 都忙事業 再來就說她很可憐怎樣的.

後來我就說我要去洗澡 她就說好 然後她躺在床上 等我

洗完後 我們就躺在床上聊天 她說她有點不舒服 我就幫她按摩 按一按 她就說想睡覺

我便抱住她一起睡 後來我手就把她褲子拖下來 便放進去她的性器官內 後來她有說不要 因為怕對不起男朋友 我變停止動作.但後來我有跟她說我想要 並有求她一下 她就說好 並讓我射在肚子上

但完事後 我們也好好的再聊天 她家的狗也在旁邊 我還問她說她會不會咬我 她說會專咬壞人

她也邊說邊笑.後來汽旅時間到 她說肚子餓我就帶她去她家旁邊的麥當勞買完後再帶他回她家

隔天她就用聊天軟體 問我說不理她了嗎   我當時回說 沒有阿 你生病有好點了嗎 

她回我說 好點了 謝謝我的關心 後來就沒連絡了. 

過幾天後我的未婚妻 收到對方妹妹的朋友 傳來說 我跟她姐姐出去怎樣的 後來

她妹妹也密我未婚妻說  我不是不怕別人講嗎的訊息 還有說 她姐沒有跟我發生關西的訊息圖片

過幾天後 我就收到 到案說明妨害性自主

我該如何說  實話實說嗎  對方因該也只有訊息 那能當證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留存事後雙方連絡之資料,並應於前往製作筆錄前與律師討論,以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四 102-11-07 21:07

各位大大: 我男35歲,在微信認識一位少女生,她自稱滿18歲,但實際才17歲,在我家有發生親密行為(口交),但因為緊張所以下體未插入,而無性交動作.....但事後才知她是翹家少女,經其母察獲後,她母女竟告我性侵妨礙性自主,其中包括不實指證我強行性侵及保留我精液(未射精).....而且少女的筆錄包括時間點.是用趁機逃離方式離開我家..及內容皆與事實有很大出入,我己經檢附大樓監視器作為我們一同進出的佐證資料.....接下來我該如為處理呢??????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除了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建議可蒐集對方事後與您聯繫的資料,佐證未違反對方之意願,另外由於強制性交罪為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處罰頗重,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口交也是性交,強制性交是重罪,最好在偵查階段就把事實釐清,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由於對方已經滿十六歲,只要沒有涉及強迫行為,都不會構成犯罪.除了監視錄影帶外,建議你收集當天以後的通訊紀錄或簡訊等,可以證明你們之後還是正常來往的證據,這樣就可以佐證你非強制,且所謂強制行為也需要有證據,不是他說得算.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8 00:51

您應該是被提告強制性交,建議您還是不要多說比較好。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後:http://lutong.myweb.hinet.net/,再來電預約時間詳談。

kitty 102-11-02 23:14

請問犯罪人被通緝抓到後,多久才會通知要被害人開庭,這件案是未開庭遭通緝的(妨礙性自主)

但是當下還有待執行遭通緝一件還有未開庭遭通緝的兩件,所以現在抓到後我被害人大概多久開庭,這位有四個案件都不同被害人,  我是最近期的,另三個案件是前幾個月的,還是按照日期先犯的先通知去開庭?

另外請問強制性交可以和解嗎? 和解還需要繳罰金嗎?我可以開庭時在跟法官說要撤銷和解嗎?

謝謝唷  麻煩可以給個詳細說明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03 03:11

可以和解,但不能撤銷告訴,和解後還是會繼續調查審判;開庭時間不一定,每個檢察官作法可能都不同,等候通知就是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kitty 102-11-07 22: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和解了 不可徹消告訴 那和解用意是什麼? 是判比較輕還是? 謝謝你的回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