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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2-04-02 08:20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來的存證信函 要求家父於下週至警局做筆錄

所犯的罪是:著作權  妨礙電腦使用 (罪犯嫌疑人)

原因是下載電影。

因家中網路是家父所申請  所以下載電影的是我  卻害家父收到存證信函

有幾項問題想請教:

1、因違規者是我,如何向警察說明是我下載而非家父?

2、使用p2p下載,下載觀看完後即刪除,未再分享他人。有上網了解「妨礙電腦使用」法條,百般不思其解,不明白下載電影與「妨礙電腦使用」有何關聯?

3、因初犯,從未有想犯罪的想法,相當後悔下載電影觀賞。想知道是否有無類似案件,到後來都是怎麼解決?通常是要賠償多少?

再次謝謝各位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8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 ... (恕刪)

您幾歲?

yoyo 102-04-02 14:2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25歲了
小緯 102-03-26 21:49

律師您好! 近期有個很煩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因為要繳助學貸款的問題,所以我六日會到演唱會的地方購販賣螢光棒,但由於自己的想法會希望不斷的改變,所以我每一次都有不同的設計在螢光棒上面,例如這次楊丞琳的演唱會,我每一支螢光棒上面都有楊丞琳不同的歌詞,我知道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因此我只有引用一句,並且在下面有明確的標是作詞人作曲人以及歌名年分,由於每一隻都是獨一無二的螢光棒,因此也造成歌迷的好奇!但由於其他攤販看到我圍一群人導致他們不爽,因此他們找一個人假扮記者過來質詢我,問我著作權的問題,我也大方回應他,而且歌迷都力挺我,因為我是站在歌迷的立場設計東西作為紀念,然而那個記者卻說如果我再不走他就要拍攝,但我知道他不是記者只是來嚇唬人的,但因為我不想跟她起衝突所以我就離開了!!!! 不過其他店的螢光棒完全把楊丞琳的照片整個印上去賣,而我並沒有列印照片,然而回去時我很不安認為我被盯上了....以後是否都要這樣找我碴~ 我只想問律師"我用我的創意設計每一支不同的螢光棒,並且清楚標示作詞作曲人以及引用一句歌詞!是否有其他地方該改進,並且下次如果再有攤販找碴我該如何自保?" 我最近真的困擾到睡不著覺.....

您好,

      您的情況可能會與著作權法第51條及第52條有關。

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五十二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但您的情況是將歌詞印製在螢光棒上販賣,此舉屬是以營利為目的,難以認為是正當目的,所以仍然有可能會違反著作權法。現在只是著作權人沒有對你們主張,不代表你們就沒有觸法,所以還是注意盡量別觸法。

CY 102-03-25 22:40

我在旅行社工作,公司架設網站,要我去抓別的旅行社網站上面的圖片及行程內容,但都不准我貼上引用連結。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著作權法??如果被檢舉,我是負責貼上去的人,我會不會被罰??

一、這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請勿以身試法。經被害人發現並提起告訴後,行為人(也就是你)應負民、刑事責任刑事部分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以上,謹供參考!

CY 102-03-26 00:56

那是老闆要求的我該怎麼辦??我有提醒過他,但他堅持要我直接貼上。

只有我會有刑責嗎??公司負責人難道沒有??

本案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重製罪,該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基本上只要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而將著作(包括照片)進行重製(複製),即已構成著作權法之重製罪,而依您所述你是行為人,而公司主管則可能構成共同正犯,不過,公司或者公司主管可能會抗辯是你個人的行為等等說法,推給你一個人去扛,總之無論如何,你一定會有此部分重製罪的刑事責任問題,建議你還是不要那麼做,以免惹上麻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ill 102-03-25 09:49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就是本人擁有一本內容是一篇一篇主題短文的勵志書,因為想把它打字以便純粹和好友email分享並不作轉寄用途,但有想到著作權的問題,可是這本書並沒有作者,也完全沒有提到"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些字,但有明示出版者..總經銷..地址..郵撥..電話..定價..出版日期,以及行政院新聞局局版台業字第某某號這些訊息,所以想請教您如果本人這樣做的話是否ok呢?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7

 只要不是你寫的,超出合理使用範圍都算侵害他人著作權

木子李 102-03-23 00:10

被告侵犯智財權,關於軟體侵權

想要找台北律師,保障自身權益

案子主要是跟不同公司購買軟體,但卻被另一家公司告盜版軟體

希望能找到對軟體著作權有專長的律師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帶相關資料與律師面談,若您有意願,您可以直接mail來信,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17
回覆 木子李 的發言內容:

被告侵犯智財權,關於軟體侵權

想要找台北律師,保障自身權益

案 ... (恕刪)

這類案件基本上都要看鑑定報告,確實要找專業的智財律師處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nna 102-03-15 09:39

您好~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因生活經濟需要...
我於大陸淘寶網上找優質商品於網拍中預購販售~~
3/13日我收到一封由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的通知書~
案由: 著作權法~
我打電話去詢問!
警察人員說是我用了國內品牌包包請模特兒拍攝展示包包的照片~
但,此照片是我當時於淘寶上載用的~
全然不知是該品牌的圖片~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樣的刑責或罰責?!
罰責是否有法條明文規定其上.下限?
實在是經濟所迫才需要兼職做網拍...
就怕罰責無上限....
會負擔不了?!!
因是單親媽媽,女兒由我看護~
非常擔心會因此失去女兒~~ 
煩請您們能撥冗回覆我~ 
謝謝您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59
回覆 Anna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因生活經濟需要...
我於大陸淘寶網 ... (恕刪)

這涉及著作權,基本上如果起訴,被判刑的機率很高。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準此,違反著作權法而涉及刑事責任者,除了是觸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和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情形(1.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2.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外,均屬告訴乃論

綜上,本案應係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建議你除了針對事實小心釐清以外,另外和告訴人對應方面務請設法保留一下和解的空間,之後比較會比較好處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3

違反著作權法是有刑責的,但如果不是慣犯,應該會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邪惡小熊 102-03-13 13:30

想請問一下

之前任職公司,因網頁上的圖片被控告著作權

但因為時間久遠,已無人記得圖片是誰復製下來存在公司伺服器上

所以公司就去找到系統紀錄,發現當時上傳此張圖片到伺服器上的登入帳號是我

但當時這個帳號有共用

之前以證人身份出庭了三次,在第三次時被轉為被告

想請問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此事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經從證人身分轉為被告身分,顯示檢察官目前係認為您是有犯罪嫌疑的,建議儘速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邪惡小熊 102-03-13 15: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經從證人身分轉為被告身分,顯示檢察官目前係認為您是有犯罪嫌疑的, ... (恕刪)

請問晚上6點過後,方便接聽電話嗎?

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準此,違反著作權法而涉及刑事責任者,除了是觸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和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情形(1.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2.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外,均屬告訴乃論

綜上,本案應係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建議你除了針對事實小心釐清以外,另外和告訴人對應方面務請設法保留一下和解的空間,之後會比較好處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Prince 102-03-07 14:56

律師您好

我2012年10月21日在論壇上面分享了電影(整部電影+花絮)

2013年3月5日,警察打電話給我,說電影公司有發現我分享的電影

要我3月15日去桃園做筆錄......

想請問

1.這是電影公司已經提告我了嗎?

2.如果是要求罰金,大概會是多少錢?(我只有分享過這部電影)

3.會有留案底嗎?

4.要上法庭嗎?

5.做筆錄是要做什麼呢?

6.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7.我這樣是侵犯 著作權 還是 智慧財產權 還是其他的呢?

麻煩律師先生/小姐幫我解答,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07 15:19

分享電影會侵害著作權,對方應已提告刑事,因屬告訴乃論,若不想上法庭留案底,可以跟對方和解撤回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是分享整部電影,所以侵權行為應屬明確,侵害著作權刑事民事上之責任,屆時您可與告訴人先協商和解,以免遭受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淡藍色 102-02-27 20:07

你好,

因觸犯著作權,使用了大陸廠商提供的圖片

導致侵權問題被提告

目前已開偵查庭並於庭後當天和解已及對方寫撤回告訴申請書並提交檢察官

請問這樣是否已可確認不起訴處分?還是也可能被判緩起訴之類的

非常不安以及懊惱

麻煩幫忙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既已和解且對方也已經撤回告訴,則您之後應該會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全案到此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

準此,違反著作權法而涉及刑事責任者,除了是觸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和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情形(1.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2.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外,均屬告訴乃論

綜上,本案係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且現已經告訴人和解撤回告訴,檢察官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之規定,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貝貝 102-02-21 10:30

對方未支付設計費 並主動來信不使用本人所有設計
本人也已停止授權 並寄存證 但對方仍置之不理...

比較不利的因素是...檔案 有提供給他。
麻煩律師幫我看一下 提告勝算之可行性 
1.商標雖已註冊,但未付費著作權仍屬創作者 

2.未經允許對方自行拿檔案去印刷...

3.產品皆是本人拍照,檔案上有顯示 相機與拍照地點..

 4.雖然對方有檔案(可辯稱他是創作者) 但在法庭上 我可以一一還原創作歷程

 如你所述,若對方與你之間的授權契約已經解除。對方於解除後的重製行為已經構成著作法規定之著作之重製罪,你可以就此提起告訴(告訴前請先檢視手邊的證據、並補強證據的完整性),並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貝貝 102-02-21 14:16

謝謝陳律師回覆!
目前我有的證據僅有

1. 對方主動來信告知不使用mail 

2. 我所有創作之原始檔

3.對方再製之印刷品

4.終止授權之存證信函

這樣是否足夠?! 

 當初簽訂契約有沒有以書面為之呢?如果有,那恭喜你,你又往勝訴邁進了一步。

還有對於存證信函,對方有沒有回信?如果回信也是以存證信函方式為之,且有提到創作的內容,那你勝算就大多了。

判斷證據是不是充分,最好是就證據資料、資料的形式及待證事實反覆進行檢視,這樣才比較能夠確認證據是不是充分了。

網路上留言,對於證據資料的內容、資料存在的形式往往說明不清,或者說明有其極限。最好的方式還是實際上看到證據,這樣判斷的結果會比較接近真實的狀況。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貝貝 102-02-21 16:46

沒有任何契約....存證信函對方亦未回覆..

這是我比較頭痛的補強資料...

保有完整創作歷程,如此是否有勝算機會呢?!

朱育德 102-02-19 23:54

本人於3/12號下午2:45要在高雄出庭,是他字案妨礙名譽被告

我目前只知道提告者是已經被本人提告偽造文書妨礙名譽、違反著作權法的另一案被告(此案2/26就要在新竹開庭),

對方冒充本人名號在網路上惡意敗壞本人名聲,被本人揭穿後曾放話要告我,

但是目前完全不清楚對方要基於什麼佐證來提告

請問版上是否有高雄地區處理過妨礙名譽案件的律師,於當日可以陪同出庭?

意者可來信本人的信箱s863170@gmail.com

 您好:

您是要陪同出庭還是要委任全案?

朱育德 102-02-20 09:3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是要陪同出庭還是要委任全案?

本人當日會親自出庭,

不知這邊提到的"陪同"與"委任"的差別是指?

小天使 102-01-29 19:09

日前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寫尚難認該違反著作權之刑責。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告訴人所指訴之犯行,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請問,可以對告訴人進行誣告求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能夠提告誣告,仍要視對方提告所依據的事實來看,並非檢察官不起訴即代表對方有誣告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31

誣告是很難成立的犯罪,除非有證據顯示對方故意陷害你

102-01-29 12:11

您好 : 我使用BT軟體(P2P軟體)下載電影 被警局通知違反著作權法及妨害電腦使用

作完筆錄後 我致電給該電影國內代理商詢問是否可和解

代理商回覆:尚未提出告訴 也尚未接到警局通知

我的疑問: 上述兩罪應是告訴乃論代理商尚未提出告訴 警方為何會主動偵辦

令人不解

 

 為了績效,保智大隊或各地警察局會主動偵查網路上的智慧財產犯罪(網路犯罪證據確鑿,跑不掉特別好捉)。

因為一般重製(非光碟)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於對方知悉六個月後就不能再提起告訴了,你可以先向對方賠罪,然後尋求和解,讓對方不在知悉的六個月內對你提起告訴。

如您有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K 102-01-25 09:59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以等出庭時,向檢察官表示有和解之意願,請檢察官移付調解. 二.商標法的部分是公訴罪,若和解金額過高,您再向檢察官說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希薇亞 102-01-24 13:16

????新公司剛創立,有請商標事務所幫我們送審LOGO,現在是送審期間~尚未核准~

LOGO部份是我們請設計師特別設計過,外包合約書買下LOGO的程序也都有作~

假設我們先在網路上發表我們商標著作權~這樣可以作以下動作嗎?

但因為送審商標局期間需要6~8個月~真的要等很久~想請問以下問題~

1.我知道有些公司都會請法律顧問,然後會放個聘顧狀之類的掛牆上,想請問一下要去哪找法律顧問,因為我也想找一個萬一需要打官司,可以幫我們的法顧~

2.如果我用在名片上及自家公司廣告招牌上,可以嗎?

3.用在像印刷的表單上可以嗎?類似像維修單、委託單之類的...,我不會用在我們代理的買賣的商品上~我想等商標過件才會用在商品上~

 

申請的商標登記還沒有核准前,申請人使用商標並不會影響核准與否,你們可以使用商標沒有問題。

不過,如果你們已經在商品上使用了商標,後來智慧財產局沒有核准該商標,那之前的投資可能會浪費,而需要重新改包裝,所以在核准後再使用是比較保險的。

關於法律顧問的問題,我們事務所除了提供專利商標登記服務、智慧財產權爭議解決外,對於一般法律問題解決、商務契約審閱及撰擬等也都有提供服務,歡迎你隨時與本所聯絡。

K 102-01-24 11:57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若能先和解當然對檢察官結案有幫助,但是和解與否,還是要看雙方金額高低。 之前我處理案件,和解條件是30萬元,雙方和解之後,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供你參考!
K 102-01-24 11:54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7:27

1.建議您先問問告訴人公司開的價碼,再來做決定您是不是、能不能跟對方和解,若不能和解,後面隱藏的民事求償是不是您能負擔,這些都是您應該要考量的。

2.至於刑度,畢竟律師並不清楚您到底賣幾台,裡面灌多少軟體,所以線上並不能加以判斷。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benson 102-01-22 23:40

律師大人:

我因為網路上做拍賣,使用大陸拍賣網廠商圖片被告,大陸賣家都說可以使用,是原圖,且商品都只是白牌,然後現在有廠商說我侵害著作權法,已告保智大隊,現在我該怎麼辦?

問題1

請問去保智大隊時會出據原告的原始圖檔嗎?(因為想說原告可能沒有原著作權)

如果可以看原告的原始圖檔,如何驗證是否為原圖檔或有著作權人授權(原著作權)?

問題2

因為誤用到的圖片上是有加上logo(圖片商品沒有logo)~請問這樣就算侵害著作權法嗎?侵害著作權是以侵害圖片上logo就算嗎?

比如我從別邊來的圖片加上自己設計的logo,別人盜用就可以告人員侵害著作權法嗎?

問題3

請問廠商有商標權~有文字圖樣,但跟我誤用到的圖片上logo圖樣不一樣~文字一樣~會觸犯商標法嗎?

因為現在已經全部下架不敢再賣了,只想說怎麼解決,請救救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保智大隊會先製作筆錄,然後再移送給檢察官偵辦.

二.但本件是否有觸犯到智財法相關規定,目前仍無法判斷,您去製作筆錄時,警察應會出示告訴人之商標給您看,若您認為您沒有侵害對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建議您先否認犯罪,之後可再找律師協商訴訟方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nson 102-01-23 09: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保智大隊會先製作筆錄,然後再移送給檢察官偵辦 ... (恕刪)

 那再跟您請教~

1、是否原告提告著作權~應保智大隊有原告提供之連續圖及原始檔才對?

2、另如無連續圖及原始檔是否就可繼續後續偵查庭(畢竟是用了大陸賣家的圖~怕這樣還是會被判刑)。

3、因著作權告訴乃論~請問筆錄否認犯罪到時要和解是否會有困難或是無法和解時,再做認罪是否會被法官重判等等影響呢?

4、因為有多家同樣的廠商都說我的圖有侵犯到他們著作權,這樣可以併案處理嗎?還是會各別被告呢?

 

Marcus 102-01-21 13:25

您好

我想詢問關於平行輸入(水貨)的問題

我公司主要販賣手機殼 皮套類的東西。販賣平台是奇摩的超級商城

進貨管道是從大陸購買,再寄回台灣做販售,商品是原廠正品。

進貨的廠商也有該地區的原廠經銷授權

目前得知有幾個品牌在台灣已有總代理

而我也大概了解過平行輸入相關法律問題,例如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等等

我想請教

1.手機殼或皮套上有些有圖案的設計,台灣代理商能否就著作權的部份提出主張?

2.這樣的販賣行行有無觸犯台灣的商標權及專利權?

3.我的賣場使用的照片都是自行拍攝,照片能不能拍到該商品的LOGO,有無商標權的問題?

4.在文字或標題上使用原廠(官方網站)的商品名稱或是商標?(例如:GGMM古古美美為其商品名,我使用的方式是"GGMM古古美美Kiss吸盤真皮皮套",與官方商品名相同。)

5.除了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外,是否還有其他法條需要注意?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平行輸入問題,若為真品,目前實務上並不認為有侵害商標權或著作權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1 17:15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向總代理商購買,

只要你輸入的是真品,表示已經向商標權人支付費用,就不會違反商標法,

銷售時並沒有必要遮掩商標部分

Marcus 102-01-21 18: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向總代理商購買,

只要你輸入的是真品,表示已經向商標權人支付 ... (恕刪)


感謝兩位律師的協助
那麼是否可以總結來說,只要輸入的是正品,且商品本身不具有著作權(例如CD 書籍 影片)
使用的商品圖片或文字說明是自行拍攝撰寫的。
這樣來說,在網路上銷售平行輸入的商品是不違法
是嗎?

 平行輸入有沒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你必須要確定台灣的商標權人與購買地的商標權人是不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即使是購買地的商標權人在台灣賣具有爭議商標的產品,也會被台灣商標權人告的。

如果購買地的商標權人也在台灣申請相同的商標,那妳可以主張商標權的國際耗盡,而不至於受到刑事民事訴訟之累。

sedog 102-01-16 22:56

我前陣子才定好要跟我母親一起去日本玩5天4夜的機票 也都已經拿到機票了,卻因為涉嫌違反著作權要求到警局去做筆錄,日期跟出國的日期有重疊到,可以要求改期嗎~"~....我沒有不想去,只是真的這麼巧.....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47

1.可以要求改期,但要附上證明。

2.基本上因為您還未滿十八,學生,只要誠心道歉,保證不會再犯,告訴人願意跟您和解的機會不小,所以,建議您這幾天想辦法和解。至於是不是要請律師,說實話,把請律師的錢拿來和解,會比較划算。基本上您應訊一定會怕,一定要請父母親陪同,警方不會太刁難。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免費法律諮詢,謝謝。

只要你訂票的時間是在收到傳票之前
法院應該會准

建議你把訂票相關的資料
如訂票時間、座位、出發日期等等
附在請求改定庭期的書狀後面當附件
法院會幫你審酌

sedog 102-01-16 19:27

律師您好,日前家中收到一封信,是高雄那邊的保智大隊寄來的通知,說我涉嫌違反著作權,我一開始不知道是什麼,後來想了想最近我可能違反著作權的事情好像就是在GOGOBOX上傳了ㄧ些動畫與電影分享給別人,並沒有商業營利行為的意圖,通知要求我到高雄的分局去說明,應該就是做筆錄吧....我很緊張也很害怕。我才高二,因為在論壇上有看到許多這樣分享的人,我以為這樣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卻收到了這樣子的東西,讓我的家人和我都很驚訝。我想問幾個問題:1.我這樣子是違反了哪些法律項目?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2.我會被罰什麼樣子的刑責呢>"<?我超害怕超懊悔....

3.如果要跟對方和解,應該做哪些準備?要怎樣才能夠讓對方撤銷告訴?

4.筆錄要做些什麼?我要怎麼應對?

5.如果在筆錄前我就跟對方達成和解,我還要去做筆錄嗎?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把我的資料傳給檢察官???之後要作些什麼><"

7.我家在桃園,一定得到高雄那邊處理嗎?因為看網友要求換到附近分局結果警察生氣(好像是因為不在那個分局就不是他的績效了!???)

為了這件事情我媽跟我都擔心得不得了,都快吃不下飯了,我真的好緊張,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希望您能盡快回答我,因為筆錄的日期就快到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43

1.告訴乃論

2.少年犯,保護管束居多。

3.看對方開價多少。

4.筆錄您可以有權保持緘默,可以請律師,可以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

5.必須對方撤告,才不用去做筆錄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帶您去少年法院。

7.必須到高雄處理。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部落格,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sedog 102-01-16 21:36

筆錄完就馬上被帶去法院嗎?????!?不用準備任何東西!!?((很緊張))

那如果在筆錄完才撤銷告訴還要去法庭嗎><??撤銷告訴需要哪些程序?

未滿十八
這個是少年事件
這麼輕微的事情,法院應該會不付審理
以後改過就好,應該不會有前科留下

至於是否要到高雄應訊
建議你,試看看,是否可以在你家附近的派出所投案(最好找家長和律師陪同)
讓他們來偵辦,然後直接函送

還有問題,我都歡迎你隨時來問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42

1.筆錄做完就帶去少年法院。不用準備任何東西。不用緊張。筆錄完才撤銷告訴,不需要到法庭。撤銷告訴只需要告訴人具狀向警方撤告就行。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留言,或直接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HBK 102-01-13 20:30

本人與之前工作B同事發生誤會 事情是這樣的 因本人在去年1月期間遇到之前工作A同事對方向我借手機打給B同事之後 有收到一些奇怪的電話 所以我就撥打B同事的電話 想問說是不是他打的 可是對方一接通就罵我 XXX 別再打電話來亂了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很生氣 所以之後斷斷續續的有撥打回去想問他幹嘛罵我 但是對方都不出聲音 我也有罵對方XXX 從1月打到4月 大約有30通左右 大部分都不接電話 之後對方換了電話 到了8月多 接到警察電話說對方告我妨害自由強制罪 今年1月11號開庭對方沒到庭

我有跟檢察官說明原因並有承認是我撥打電話沒錯 並且也有罵對方 問檢察官說可以和解嗎? 他說本來要讓我跟原告好好談的 但是對方沒來 然後他說會再看案情來決定這樣有無構成妨害自由 我問之後還要開庭嗎? 他說不會再傳我了 想問我這樣的案情會被判多重?

請問本人之前無任何前科 但在去年10月因轉貼電影在論壇 被告著作權法 因有跟對方和解被判緩起訴

但須勞動服務80小時 請問這樣我如果被又判刑確定的話 我著作權法又會被起訴麻? 但是我是在被判緩起訴就都沒犯任何過錯 妨害自由是我在去年1月到3月的事情 但是如果在今天被判有罪 剛好2條罪名都是在同一時間犯下的 只差在審判時間 請問我最壞最壞的情形我會被關嗎?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你可以研究一下刑法第253條之3,你的情形應該會是第1項第2款。

四個月三十通電話

這個應該不致於成立妨害自由

詳細還是要看看對方提出的通聯紀錄,才能確定

 

還有問題你可以寫信來問我

 

HBK 102-01-11 19:56

本人與之前工作B同事發生誤會 事情是這樣的 因本人在去年1月期間遇到之前工作A同事對方向我借手機打給B同事之後 有收到一些奇怪的電話 所以我就撥打B同事的電話 想問說是不是他打的 可是對方一接通就罵我 XXX 別再打電話來亂了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很生氣 所以之後斷斷續續的有撥打回去想問他幹嘛罵我 但是對方都不出聲音 我也有罵對方XXX 從1月打到4月 大約有30通左右 大部分都不接電話 之後對方換了電話 到了8月多 接到警察電話說對方告我妨害自由強制罪 今年1月11號開庭對方沒到庭

我有跟檢察官說明原因並有承認是我撥打電話沒錯 並且也有罵對方 問檢察官說可以和解嗎? 他說本來要讓我跟原告好好談的 但是對方沒來 然後他說會再看案情來決定這樣有無構成妨害自由 我問之後還要開庭嗎? 他說不會再傳我了 想問我這樣的案情會被判多重?

另外請問本人之前無任何前科 但在去年10月因轉貼電影在論壇 被告著作權法 因有跟對方和解被判緩起訴

但須勞動服務80小時 請問這樣我如果被又判刑確定的話 我著作權法又會被起訴麻? 但是我是在被判緩起訴就都沒犯任何過錯 妨害自由是我在去年1月到3月的事情 但是如果在今天被判有罪 剛好2條罪名都是在同一時間犯下的 只差在審判時間 請問我最壞最壞的情形我會被關嗎?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1.強制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縱使和解 案件還是要繼續進行 2.不過如果和解 檢察官應該是更有判斷空間 反正被害人也沒有意見了 這樣不起訴或緩起訴機會應該是會比較高

阿邦 102-01-10 07:06
我有三套同型的工業電腦(錄音系統),購入時即含有操作軟體....(廠商沒給原版軟體)
其中一套故障(不會開機),為了維修這台工業電腦.
我請維修廠商破解其他電腦,來修復這台電腦. 因為原始建置商沒給原版軟體 私下給個備份光碟但是密碼等沒給.... 原建置商說不需要軟體及密碼就可以修理 而維修廠商卻說這個備份光碟沒法安裝 因為這三套機器都是一樣的功能及規格,每套機器內各有二顆硬碟同步備份 我們猜想可以其他2台好的機器內的備份硬碟,來還原故障機器的功能. 後來不知這個維修商用何方法修好... --------以上是大概情形-------- 因為目前和這個維修廠商有合約糾紛.. 有人認為我們這樣要維修廠商直接拷貝硬碟來維修,或是破解其他2套機器 有違反著作權法,在法庭上訴訟時,會被法官另案調查移送.. 這樣的授權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若違法,我們要找誰和解? 這樣要誰授權才能做維修工作?

這樣會有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他人電腦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建議你購買合法軟體,

目前合法的專業錄音軟體Sonar、Nuendo、Sound Forge等等

,從網路上直接購買並不會太貴


實無必要購買盜版、擅自重製之必要。

阿邦 102-01-10 13:34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樣會有著作權法第91條重製他 ... (恕刪)

感謝張律師...

補充狀況如下..

不過這是客製化的錄音機(側錄電話錄音)
沒有原版軟體.....(由建置廠商修改錄音介面卡母版程式後,安裝其內)

而作業系統,我們也有大量授權....

這樣我們有犯著作權法嗎?

若犯法,我們要找誰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著作權法多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雖然您們間有合約糾紛,但是否有侵害著作權應屬另事,且該著作權人也未對您提出告訴(當然若著作權人有提出告訴才會有和解問題),所以本件您們仍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邦 102-01-10 19: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著作權法多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雖然您們間有 ... (恕刪)

感謝 謝律師的回答!

我們比較擔心的是在於

雖然我們已經詢問過這三套的錄音機原建置廠商..

他(原建置廠商)表明不會告我們侵權,但是不給任何字據.(因為他2邊都不想得罪)....

但是我們這邊的人員說:在法庭攻防時,這點<維修商用其他好的機器備份來維修故障機的過程>

可能會被法院提出另案調查..

因為這個合約我方依約扣款10萬餘元...就此我方也不想違規犯法....

所以很擔心會有此事發生,在法庭上要告訴庭上"(原建置廠商)表明不會告我們侵權"嗎?

此事發生在今年6、7月間,原建置廠商一直知道這件事情,我方也不斷地打擾他,

請原建置商提供維修手法,等技術支援。但是他們2邊都不介入。

直到現在,這個維修商還沒提告(用不斷地1999申訴來爭取被扣款項)

順道一問...

這樣原建置廠商還能依著作權提告嗎?(告訴乃論要在6個月內提出)

還是只能依民法提告?(侵權行為2年)

另外若以行為人的腳色來看

這次的行為人是維修商的受僱員工,是嗎?

那我方機關和維修商是否同樣負擔"....亦科各該條之罰金。"之責任

若原建置廠商只能以民法提告,那被告是哪些人?

我方承辦人、機關、維修商、維修商僱員嗎?

n51022 102-01-06 21:44

你好,對於商標法和著作權法我有類似的問題想請教,若是我將可口可樂的商標再次以電腦繪製成較為可愛的版本(但依舊是能夠一眼認出是可口可樂)將之放在餐廳的菜單上讓顧客參考,這樣算觸法嗎?謝謝

lin 101-12-31 15:52

您好

我寫了一篇文章,內容引述鄉土劇情.該劇從七月播到現在12月.我將記憶深的幾段寫上部落格加上自己的想法批評全文字數800多字,請問會不會違反著作權?謝謝回覆.

林智群 (klaw) 101-12-31 20:02

如果不是作為營利之用,應屬合理使用範圍,並不違法

lin 101-12-20 09:29

家境並非富裕

想問律師您若是在網路上跟人交換上課複製的老師上課錄音檔-共22堂

沒經過補習班或是老師同意

會不會違反了著作權?

謝謝律師回覆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35

違反了著作權

泥管我 101-12-20 10:45

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不一定違反著作權

呆呆 101-12-14 15:03

小弟我被罰著作權法因小朋友遊戲玩的太沉迷所以才想把遊戲主機給賣掉+硬碟, 當時我也是在網路上購買的, 原封不動的想在賣出去然而在面交的時候被釣魚釣到, 然而對方廠商有跟我要私下和解但是他開的金額太高, 那我應該要怎麼辦 要如何去替自己辯護,下禮拜一準備開庭,麻煩老師指教

姵妤 101-12-06 22:24

??????

請問
事由
民國100年/9月4日
我們家未成年的妹妹上FOXY網站
下載了鬼嬰廟 但看一下下 因妹妹覺得恐怖 所以就關掉
之後沒多久就收到通知
被影片公司控告違反著作權
當時去高雄做了筆錄
然後回來住家附近法院開庭
因妹妹未成年14歲 所以是少年簡易庭
當初法官因妹妹有悔意 而且告知不會再犯
判定不起訴 請父母回家管教約束 之後我們foxy下載檔都一併刪除
妹妹也不敢隨意在網路上看影片

但今年101/12/5日
收到對方公司控告通知
說明要求賠償
還要連同他們的律師訴訟費用
上次一次 這次也一次
賠償費用是 FOXY的會員有45萬人*1000分之1=450
他們影片一次是100*450總共是45000的賠償再另外加上對方的訴訟費用
費用可能高達十幾萬
因為我們不懂法律 想請大家幫幫忙
雖然妹妹的行為有錯 可是已經知錯
而妹妹就學期間都住校 所以對著作權方面的問題 也不太了解
法官原以不起訴處分 但業者卻一年後上訴要賠償
賠償不是應該在法官判決之前就該先跟我們溝通
而不是事後一年多 才告知要賠償大筆金額
可以麻煩告知我們該如何處理嗎 我們的經濟有限 一下子這麼大筆的賠償
也不是說付就付得出來 從頭到尾都是再簡易庭開庭 現在是屬民事訴訟
楊柔安 101-11-03 23:48
律師好,我以簡單的方式陳述一挺複雜的案件。我為一家出版社撰寫非文學類書籍一本,對方未依契約之約訂付稿費,並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已列印並出書、翻譯及製成光碟我的著作;目前已在各書店販售。請問依這樣的情況,出版社是否已違法諸多著作權條款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1-04 01:36

如果您已經授權同意出版社出書、翻譯及製成光碟,出版社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您是不是有授權同意及授權範圍如何?就要看雙方契約的約定內容,出版社逾越授權範圍的部分才可能侵害您的著作權。至於,出版社未付約定稿費,則是給付遲延的債務不履行問題,您可以請求依約給付及支付遲延利息

頻頻 101-10-16 19:50

我想參加一個徵文比賽

但是我想在我的文章裡面加入一段源自在網路上的故事

請問這樣是否要一字不漏的放進去呢?

如果在文章中說明這是一個來自網路上的故事

然後對內容稍有修改使它變得比較簡短以方便成現在文章裡面的話

這樣算是違反著作權嗎??

Tom 101-10-16 20:59

除非對方有完整的著作內容

否則一般所謂的流傳文章很少有著作權

但建議不要全部抄寫

畢竟你沒有原作者的授權

頻頻 101-10-16 21:09
回覆 Tom 的發言內容:

除非對方有完整的著作內容

否則一般所謂的流傳文章很少有著作權

 

 

-----------------------------------------------

如果我只是在文章中部分性的描述這個故事的內容

是不會觸犯到著作權囉??

阿國 101-10-11 21:50

我在網站賣一台遊戲主機.隨主機贈送遊戲片20幾片.警察抓我去做筆錄說我(違反著作權法).今天有個遊戲公司代理人陳先生打來談和解(要求和解金4萬)請問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1-10-1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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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國 101-10-11 23:04

請教 沈律師 那些侵權光碟是從販賣光碟的網站所購買並沒有重製.而我主題是賣主機而非賣光碟那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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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101-10-16 21:03

你好
我也是遭到著作權蟑螂所陷害的

也是同人同遊戲公司

目前我已經成立社團討論互助方法與對策
由於是成立初期
請您告知親朋好友來支持
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cockright

請留言告知詳情
我會盡快回覆您

顏顏 101-09-28 10:25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問題 請問員工被公司指使盜用網路和雜誌上的圖片 若被舉發.是公司還是員工被告侵犯著作權? 員工在事先已有告知公司可能會違反著作權, 但員工自身並不知也是共犯,所以也算是"不知情"的範圍嗎? 員工在職的著作不是屬於公司所有嗎?為什麼也有連帶責任? 若舉發人並非圖片持有人係無法證明圖片出處.是否就不造成舉發條件? 以上,麻煩您指點,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8 13:40
員工與指使人都侵害著作權,員工事先告知更是證明其明知可能侵害著作權而仍進行侵害行為,應負故意侵權責任。員工是正犯,指使人可能是共同正犯或教唆犯,都不可能因不知法律規定而免除責任刑事上是自己責任民事上才是連帶責任。再者,職務上著作的權利歸屬只是界定員工或公司誰享有著作權,與員工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另外,著作權法大多是告訴乃論之罪,需要著作權利人或被授權人才有告訴權;若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就不能進行追訴處罰。以上謹供您參考。
宇宙人 101-09-19 17:16

我想問
如果我使用公開活動網站所公布的活動贈品圖片
將之用於網路拍賣是否會侵權(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
(其圖片沒有標明不可轉載或用於其他用途)
希望有詳細解答
謝謝

您好,

      首先您要先確定,該贈品圖片是該公司自行拍攝還是直接從該商品官方網站上擷取。如果是直接從官方網站上擷取,則您引用官方網站上的圖片並加上轉載自官方網站就比較沒有問題;如果是該公司自行拍攝,但看起來只是單純拍攝贈品本身,並沒有燈光等變化的話,仍然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

宇宙人 101-09-19 22:18

http://www.macat.tw/AUGM2012/images/meed1.jpg

上面是他的圖

看起來是把官網產品的圖剪貼在合成 再加些文字

霓霓 101-09-16 21:09

我是新娘秘書,客人或模特兒臉上的彩妝&髮型創作是屬於我的作品,而攝影師也有拍攝的作品,以下狀況一:

新人跟我會簽訂新娘秘書服務約定書,我是乙方,新人是甲方,我再合約內有一條內容是"乙方可放置甲方部份照片作為網路作品之用"若新人同意簽約後反悔,說他有銷像權,要求我不能放他的照片,而她臉上的妝&髮型是我的著作權,那麼該怎麼辦?如何界定?

狀況二:
我找模特兒化妝造型後請攝影師來拍攝照片,因為是互惠制度,大家都付出勞力&時間,所以大家都沒有薪資,大家的酬勞就是飲料+餐盒+照片檔案,所以我們3方是否都可以放照片在網路上當作品用?

如果有支付模特兒鐘點費用,是否不用給模特兒照片,模特兒能夠以擁有銷像權的權力來索取照片嗎?同樣的我&攝影師都有著作權,那界定是?

狀況三:
現在網路科技發達,以mail或其他傳輸方式往來簽約,這樣的合約合法性?或是該怎麼做能有合法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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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 101-09-14 11:28

律師您好,

我想要製作一個APP(手機應用程式). 我想將我所創作的資料庫資料做成一個查詢應用的APP程式. APP程式製作需找 1.程式撰寫人員,和2.美工人員. 我知道如果以雇用人員方式,製作出APP的著作權,如未另約定,是屬於公司. 我想要問的是 如果我是用外包的方式找1.程式設計人員 2.美工人員 製作, APP著作權是否歸我(委託人)呢? 如不是,在外包合約中可如何寫來約定著作權委託人?

 

律師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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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星 101-09-05 10:39

我在網路上有查到一個關於虛擬角色的著作權相關的案例

我想請問如何判定怎麼樣的角色才能算做有版權的虛擬角色?

是只限定於漫畫

還是小說中的角色 或者 布袋戲中的角色 也有相關的著作權

漫畫通常以美術或圖形著作呈現,小說中的文章與插圖是以語文或美術著作呈現,布袋戲則是戲劇、美術或是視聽著作,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但受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是著作本身,例如不得重製漫畫圖案、小說文章內容、布袋戲影片等,而非直接保障虛擬角色。所以若是模仿漫畫角色形象,再自行繪圖創作;或是引述角色名字,另外撰寫文章或是創作造型;抑或是自行拍攝布袋戲人偶的照片,雖然與虛擬角色有關,但基本上屬於衍生著作,並非重製著作行為,因此不會侵害著作權

(參照著作權法第5、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飛星 101-08-30 04:12

關於著作權的問題我有些地方不太明瞭

1.小說、布袋戲中的人物角色名稱 是否能夠單獨拿出使用

像是 古龍中的百曉生 金庸的胡斐 天宇布袋戲的秋八月...等 被創出來的角色

又或者 金庸的張三豐

2.小說、布袋戲中裡頭的武功招式名稱 也有著作權嗎?
像是 六脈劍法 或者 霹靂 的兵甲武經 等之類的

還是只能使用 像是金鐘罩 降龍18掌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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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太葵 101-08-29 23:06

我想請律師先生幫我解答一下下面一些疑問

1.我在FaceBook上PO了我的創作圖片,並標明嚴禁擅自轉載,重置,仿製,抄襲...等等侵犯著作權法等字樣,是否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2.我將我的創作(圖片)要賣給別人,是要簽訂切結書之類的東西嗎,如果要該怎麼寫?

3.我將我的創作(圖片),如果已經將其著作權販售給了別人,遭人盜用授權者可以告嗎?


煩請解答,感恩!!!!

林智群 (klaw) 101-08-29 23:31

因為著作權法有很多例外,比如使用你的照片並非用於營利,算是合理使用,並不是一使用就侵權,另外你要授權給特定人是要簽授權書,不過內容部分還是要看雙方約定具體一點後才能寫成契約

Tom 101-08-27 21:27

日前我上網販售PS2遊戲主機,內附含許多配件,但獨中遊戲片是違反著作權,遭警方釣魚下提供光榮代理商的遊戲片共六片,對方指控我販售盜版,即使贈送也一併觸法,事後對方不斷打來要談和解,檢方也希望雙方能夠和解。我在網上看過相同案例,對方一開口都要求十五萬賠償,後續可談判殺價,一旦和解檢方就會判緩起訴。但整件事情下來,本人未向釣魚方交易,且光碟是釣魚方要求之下所提供,但對方還是堅持我販售盜版。我目前還是學生,也是初犯、沒有前科,若真不配合廠商所要求的金額,檢方一定會上訴嗎?萬一檢方提出上訴,法院也是會判我有罪嗎?

再問警方教唆我提供光碟,且也沒執行交易,也沒勘驗光碟內容物就急急將我送達法院審理,算有行政上過失嗎?可否專攻這一點來自保,還是只能請律師來喉舌一番了?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12

如果金額可以調整的話可以是著和解看看,不過如果和解不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你要打無罪的話只能強調警察用釣魚手法取得的證據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