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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熊 105-06-01 01:41

請求各位律師解惑:

生父與生母生下我跟妹妹時,母親與前夫還有婚姻存在

所以我兄妹兩,戶口名簿上父親欄,就變成了前夫了

我們就跟了前夫姓,當我們過25歲時,生父跟我們說,

可以去法院用我們的名字,但是法官說,我們可以改母姓,

不能更改父親欄,你母親說誰是你父親,那他就是你父親。

不知道是我們程序走錯,還是不對。

幾年前生父生母正式離婚,再我們兄妹還小時就分居

戶口名簿上原本是長男,次女,變成寄居....

 

懇求各位律師,還有別的方法可行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01 05:12

因受胎時與前夫有婚姻關係,依法小孩就會被推定為前夫的婚生子女,此推定可由前夫,生母及小孩於知悉非婚生子女起二年內提起否認婚生推定之訴。小孩若於未成年時知悉,最遲應於滿二十二歲前提起否認之訴。之前二十五歲後才提訴訟,應該是起訴時已超過除斥期間,已無法再提否認之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目前法律應無法確認親子關係,所以您們法律上的親子仍與前夫有關係,之後繼承也只會繼承前夫的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如果是已經告過了然後輸掉了可能會有既判力的問題,再告成功的空間很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丫熊 105-06-02 11:36

如果做親子鑑定可行嗎?

Momo 105-05-26 12:26
先生跟前妻以離婚多年有生小孩戶口名簿上沒小孩的名字,假如先生,先過世,前妻小孩分配遺產嗎?那如果我先過世,名下有遺產,前妻小孩會分到嗎?(我跟先生有生小孩)那我咩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先生與前妻所生之子女,仍然屬於先生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將來繼承發生時可與妳、妳與先生所生之子女共同繼承繼承發生時妳若是被繼承人之配偶,一樣可以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13:45

您好!

丈夫所有的小孩(包括歷任妻所生)都會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與您平均分配丈夫的遺產。您的遺產只有您自己的子女及丈夫可平均分配,但丈夫所分得的部分,將來於丈夫死亡時,仍會由所有的小孩(包括歷任妻所生)平均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是你先生的小孩

都能分到你先生的遺產

你的遺產與你先生前妻的孩子無關

建議你可生前先作規劃

這樣比較不用擔心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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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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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amy 105-05-10 21:52

我奶奶小時候認養了一個姑姑她目前離婚戶口在我奶奶門下 但姑姑在外面欠地下錢莊很多錢 我奶奶想跟他切割關係要怎麼做地下錢莊才不會來騷擾我奶奶  也不用白白幫她還錢 我姑姑目前沒消息 無法取得聯絡 我奶奶不知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0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親子關係,除非是被收養,否則無法斷絕。

2、不過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所以倘若沒有債務承諾、保證等,無須為他人的債務負責。

3、倘若有涉及暴力討債等,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0 22:3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首先必須確認您的意思是收養還是認養?如果是具有法律上效力的收養的話,您姑姑才與奶奶有法律上親屬關係,否則並無任何身分關係存在。 即使是親屬關係,基於民事法上「債之相對性」原則,個人之債務應由其個人負擔,不會及於父母或其他親屬,並沒有所謂連帶責任,這是法理上之當然,因此任何人在法律上並不需要以個人財產清償其他親屬之債務。 若是有其他債權人以任何刑事或行政不法行為要求您奶奶代為清償的話,建議儘速採取法律救濟途逕保障個人權益,以免被其他第三人予取予求,這類債權人在心態上通常就是吃定老實人。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沈恆 (沈律師) 105-05-10 22:44

如果姑姑不是奶奶親生的女兒,而是因收養而成為母女,則可終止收養終止收養法律上就不再是母女關係。

jesse 105-05-02 19:45

代理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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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性)爸爸有外遇,所以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姊姊跟親生弟弟

我媽在很小的時候就跑了,剩我爸照顧我跟弟弟的幼年生活

因為為貧戶所以從小到大都有受到政府及一些機構的幫助

但是在學業生活上不斷受到父親的干擾(在學校大鬧、干涉學務到學校抗議)

、及言語汙辱我本人,讓我得過憂鬱症並輕生過。

之後,我便離家出走自己工作生活,但害怕被找到,所以不敢就學

因為還是親人,所以認為他們只要向公家機關查詢都可以查到我的位置

我不想被找到,所以只能持著大二休學的學歷生活,但很想完成學業

更想把自己從戶口遷出來,不知道有沒有辦法?......

 

離家出走後有幾次電話聯絡,得知父親將我的就學補助款(20多萬)

全用光,叫我不回來就自己想辦法還,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如果說日子再久一點,我會不會被告棄養

我可不可以遷移戶口?還有讀大學的話會被家人知道在哪裏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02 20:01

如果已滿二十歲成年,徵得所住屋主同意,就可以辦理戶籍遷移。家人若有心想找,不會因為不上大學就找不到,不值得因此就放棄學業。既然有血緣關係存在的事實,將來受扶養請求仍是可能的。

你好:

未成年,父親顯然未給予適當之養育或照顧,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規定,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並請求父親給付扶養費。 若已成年,父親濫用補助款顯然有不當之情形,可以向主管機關承辦人員反應,而你要不能維持生活且無工作能力,才可以請求父親扶養。 父親要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你扶養,若目前有中低收入補助,足以維持生活,就無法請求你扶養,可以研究將來父親請求扶養時,可否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減免扶養義務,但要蒐集相關之證據證人。 父親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請領全戶(包含你)之戶籍謄本,至於大學部分可以跟校方聯絡看看。
黃國政 (Sam) 105-05-03 01:36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個人私下向您詢問之處,建議您尋求我這位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105-04-18 13:30

我想請問我是未婚生子 生父未認養

孩子 戶口也是我的

姓也是我的

那請問生父有權爭監護權嗎?

如果爭了 我的勝算又會是多少呢?

男方才19

沈恆 (沈律師) 105-04-18 14:23

生父可以隨時認領小孩,認領之後就有權利爭取監護權,法院裁定監護權歸屬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8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認領後,再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8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認領後,再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105-04-19 15:28

我可以不要讓他認領嗎?

他從寶寶出生到現在也沒有負擔到任何東西

這樣他還有權利嗎?

黃國政 (Sam) 105-04-19 21:1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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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be 105-04-12 17:03

你好:我是單親 跟爸爸生活。最近媽媽過世了 有留下房子跟車子

     我還有一個哥哥(目前被關) 如果我要領取遺產,需要我哥的簽名或蓋章嗎?

還有領取遺產需要戶口名簿-除戶,可是我結婚戶口名簿並沒有我媽媽的名字,而且我身分證上是她的舊名字,她有改過名字,這樣我有辦法去辦理死亡證明跟領取遺產嗎?

因為跟我媽家人的關係不好,所以他叫我自己想辦法處理,想請問這樣我有辦法領嗎?

請問辦這些東西有期限嗎?

 

 

你好:

先申報遺產稅準備文件可參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95/9110164687264616403?tagCode= 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只要任一繼承人就可以將遺產登記為公同共有,無須全部繼承人都到場辦理。 汽車可至監理機關辦理繼承過戶。 去戶政機關申請除戶戶籍謄本、你的戶籍謄本,就可以釐清你們的關係。 原則上都要在6個月內辦理,以免被處罰鍰。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2 18: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由全體繼承人協議後才能進行遺產領取,否則就是要透過法院裁判分割遺產之後才能提起。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直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5-04-12 18:28

您與哥哥都是媽媽的繼承人,繼承所需資料都能調取沒有問題,但遺產是您與哥哥公同共有,需二人同意才能領取,否則只能透過法院分割遺產後,才能單獨領取您分得的部分。

文龍 105-04-14 21:38
回覆 gobe 的發言內容:

提告後、二人會各取得一半遺產

Han 105-04-07 15:30
您好: 如題,因與外籍女子(無身分證)在台灣生下孩子,目前面臨報戶口的問題, 女方目前移民署通知孩子也要一同返回國,且需先辦妥結婚,孩子才能回來台灣, 想問一下現況可以使用親子鑑定DNA辦理孩子戶口嗎?將孩子留在台灣, 亦或認領的方式, 還請協助解答,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7 16:28

您好,

 

1、因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是如無提供行政機關相關文件證明孩子生父為臺灣人,則無法使其留在台灣。

 

2、應由生母代理小孩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待法院確認孩子生父為臺灣人後,持該判決向戶政機關辦理手續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7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並且聲請定暫時處分避免子女遭驅逐出境。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聲請以保障權益。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4-07 17:54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無法清楚實際情況,建議您找律師協助處理,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

如果您擔心不清楚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又或者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ssica 105-04-01 17:57
未成年生子如何報戶口,有法律問題嗎
苦力羊 105-03-25 19:27

我前段婚姻有2名子女 , 女方在孩子未滿周歲就已離開家庭 , 我目前也再婚 , 孩子也即將上小學 , 但戶口名簿上始終有那個孩子不認識的名字 , 想要透過目前妻子的收養來改變 , 妻子也同意

目前想詢問的是 , 是否有可以不經過原母方的同意書與出庭的方法 , 就完成收養程序的辦法 ?

或是若委託律師處理 , 經由律師全權處理 , 是否可以雙方不用見面 .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5 23:45

您好,未成年人之收養程序,原則上還是要得到原生父母雙方之同意。

沈恆 (沈律師) 105-03-26 17:59

收養原則上需經生母同意,例外則需有民法第1076-1條規定之情形,經法院許可才能有效收養。全程可委託律師處理,減少雙方見面的尷尬,並可協助評估確認是否符合例外不需生母同意的情形而獲得法院許可收養

Jessica 105-03-25 11:29

請問未婚生子如何報戶口,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楊小姐 105-03-02 20:48

您好

朋友2013年陸續向我借款,並將錢分批匯入她母親的戶口.一直催討直到2015年才開始以每月還款兩千,迄今還有47萬未還. 因為一直沒有簽借據,僅有當初的匯款單據和LINE資料,加上該朋友最近換姓名,為了避免以後求償無門,請問下方的借貸契約書還有什麼地方需要修改, 感謝

 

借款契約書人 XXX(以下簡稱甲方)、XXX(舊姓名 XX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契約書,條款如后:

一、甲方於民國102年間陸續貸與乙方新台幣共xxx萬,匯款至乙方指定戶頭如下:

戶名: xxxx                        戶名: xxx

銀行名稱:xxxxx              銀行名稱: xxx

帳號: xxxxxx                 帳號: xxxxxx

至民國105年3月1日止尚有借款未歸還,共新台幣xx萬元整。

二、借貸期限為三年,即自105年 3月1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允諾每月十日還款至少新台幣二千元給甲方,不得拖欠。

四、如有違約未付之實,乙方不按期支付二期時,甲方得提前要求償還;另乙方於期限屆滿時應一次返還全部款項。

五、本契約書之債權,甲方得自由讓渡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壹名,確保本契約之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之責任,並拋棄抗辯權。

七、乙方及保證人不依約履行時,願逕受法院執行,不得異議,因此所發生之費用悉由乙方及保證人負擔。

甲方:xxx

戶籍地址:xxxx

 

乙   方:xxxx

身分證字號:xxxx

戶籍地址:xxxx

 

連帶保證人:xxxx

身分證字號:xxxx

戶籍地址:xxxx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2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相關事證足夠,可以直接提告或是聲請調解,將來倘若對方拒絕清償,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會比較好。

2、借貸契約的部分,應該明確記載之前我方已經在那些時間交付那些款項給對方。

小婕 105-03-01 20:35

我朋友嫁給原住民(做地磚)也生了2個女兒一個小2一個幼稚園,這幾年老公因為經濟壓力出現脫軌行為,酗酒鬧事,工作也是要去做不去做的,在婆婆家、婆家姊姊家鬧事,砸壞家裡所有東西,時常喝了酒做出驚人的事,還有一次打玻璃把雙手割的全身是血,讓人覺得很害怕,我朋友也覺得怎麼自己老公變成這樣!我朋友懷疑她老公是不是吸毒,怎麼會突然變這樣,婆家一直認為是我朋友給老公壓力太大才會讓自己老公這樣,這中間也是因為家裡沒錢,我朋友跟我跟家人還有婆家借錢,養小孩小孩餓,繳房租等等 ~所以婆家對我朋友不諒解!我朋友也有發現自己老公有吸毒~但苦無證據!就在這三天連續假日,他婆婆不知甚麼原因唸了他自己的兒子,之後我朋友回娘家接到婆婆電話說~你老公做了甚麼好事!!(把婆婆家砸爛了)我朋友說我沒跟我老公吵架阿~怎麼知道怎麼了?誰知道又隔沒多就我朋友租屋處警衛打來說你先生車子擋道大樓汽車出入口了,我朋友便請警衛直接打上去請他先生直接移車~隔沒多久我朋友打去給警衛看移車了沒,順便問警衛有無看到他老公,警衛說有!拿了一袋黑色垃圾袋就開車出去了!我朋友不疑有他就去睡了,半夜,公路警察局打來問我朋友~知不知道他老公人去那了?我朋友滿頭疑問~~說不知道!!問警察發生甚麼事?才知道他老公去宜蘭找他姊姊~~但不知甚麼原因也把車給撞爛了就丟在公路邊~~警察怕不知道人是否健在!等等~~

隔天他老公有打給我朋友跟我朋友道歉,還說請我朋友回家打掃~我朋友聽了覺得怪!幹嘛專門回家打掃,才知道自己住的地方也被砸了!(有拍照)回家之後打掃掃出她老公吸毒的器具~~當天晚上就帶著小孩去警察局(吸毒器具)~但不想讓小孩知道太多~也請教警察幾個問題,警察也質疑一些問題等我朋友說家裡也只住她夫妻倆而已~(因為她老公要上班不上班的,我朋友要顧小孩也無法工作)警察說唯一的證據就是吸毒器具太乾淨,如果要去搜索她家,而不被她老公發現是自己報案的。真的有些困難!

我朋友每天都擔心她老公如果回家又不知道要做出甚麼驚人之舉,更怕她老公被打她或動到小孩(是有推擠等,我朋友會躲)~之前她老公鬧事她有說要離婚,她老公也因為聽到無法接受又鬧得更誇張,讓她怎麼做都不行!!也只能過一天算一天~她老公也是時好時壞的~這次她真的很想離婚~但她老公不離她也離不掉,去法院申請離婚甚麼的好像也要錢,她從有小孩到現在都沒工作也沒錢,怎麼離?我能幫她的也只能幫她們到處去問看看能怎麼辦?(她現在在找能寄戶口的地方,先安頓小孩讀書,先慢慢自已騎機車載東西回娘家)

請大大們幫幫忙!!她的人生就要這樣過一輩子嗎?我也上網查離婚要最後一定要雙方到戶政去換身份証等~~如果她老公不離,這也一輩子就這樣過。真的就是每天在等著那天出事而已~

您好:

因為對方在警局有吸毒的紀錄,建議先蒐集對方吸毒及對家人施以肢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之證據,並透過警方或直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先行保障您朋友的安全,隨後再向法院訴請離婚,依您所述,對方有吸毒傷害的行為,法院判處離婚的機率相當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錄音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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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錄音證據或對方施用毒品之殘渣袋等,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02 10:56

您好:

您可立即開始蒐集您先生暴力或吸毒證據,不管是吸食器具、毒品本身或是他自承有吸毒的對話紀錄或錄音,以及您先生對你有言語或行為暴力之錄音,皆可作為證據。接著便可以此聲請臨時及通常保護令,先保障您的人身安全,待保護令核發後,用保護令及其他您所蒐集的證據要起訴離婚,機會應該相當大,您無須持續忍受如此犯行。
因此,建議您盡快委任律師替您聲請保護令及起訴離婚,並討論將來的訴訟進行及策略為宜。詳細歡迎來電或親自來本所洽詢。 

方仔 105-02-28 12:53

我有個同父異母的妹妹 在她三~五歲時 被她 越南的母親 

帶走回去越南直到現在 她已16歲了

但她媽媽 根本沒幫她報戶口  甚至 沒讀過什麼書

我想把她 帶回來照顧台灣

我詢問過 地政事務所  跟 戶政事務所

他們說 我只要幫我妹妹 辦好 身分證 跟 台灣護照 就可以了

只是她母親 與我 連絡  跟我說 

因為妹妹  違法居留 需要罰款 10萬元

但我不知道如何尋求解決,也不知道她說得是不是真的?!

不知道  律師先生小姐們 能幫助  給我一些 意見嗎?

謝謝你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3:35

您好,

 

可嘗試向外交部相關單位尋求協助,透過駐越南辦事處確認妹妹的狀況。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奇奇 105-02-26 00:18

母異父的哥哥入戶藉 卻收到銀行授權資產管理公司要查封我家的東西

內文如下

狀請法院查封日期 105.03.18

執行地 債務人所居住地及現戶地址

法律上可查封財產

動產:電視機.冰箱.冷氣機.洗衣機.氣機車.家俱等

動產 土地 建物

薪資及金融機構之存款

請問

1.債務人不住這 也沒有往來 只是借入戶口 只有母親與他有關係 銀行有權查封我們家的任何東西嗎?

2.我們有權不讓他們進來 並主張些什麼嗎?好急喲 又找不到同母異父的哥哥

有些急 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有關於動產查封的部份,除非外觀上明顯非債務人的東西,否則就是查封之後,我方再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來救濟

2、依法我方沒有配合的義務,不過執行法院可以請警察、鎖匠配合執行。

3、建議應於執行時在場說明您的兄長並未實際居住於該處,所有物品均非您兄長的物品,並備妥相關重要價值動產的購買憑證,證明是其他人購買的,倘若仍遭到查封,就依法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小娟 105-02-24 22:15
未婚生子,已報戶口,孩子的爸要生父認領,是否監護權會變共同? 如更該變父姓是否監護權也變共同。2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認領後,監護權及為生父及生母共同享有,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享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認領後,監護權及為生父及生母共同享有,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所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原則上父母對於小孩的監護是共同,當然如果不共同生活,可另外協調,如果無法協調,分居超過六個月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定監護,小孩姓氏跟監護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Sandy 105-02-23 19:56

若要先辦理登記結婚..除了雙方的證件..一定要戶口名簿嗎??

可以先不遷戶口嗎???這樣還能辦登記嗎???

Sandy 105-02-24 20:02

 請各位幫幫忙...如提

Sandy 105-02-22 20:06

我們雙方都成年了卡在還沒結婚..目前又懷孕了即將生產..

男生願意與我結婚及照顧孩子但因為家人反對男方..遲遲不願意同意讓我們結婚..想問說若孩子出生尚未結婚那孩子報戶口時會寫父不詳嗎??之後不就不能以親生父親登記(會寫成認養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生父仍可以認領,而以認養方式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ndy 105-02-22 20:27

 若我們先辦理登記結婚..除了雙方的證件..一定要戶口名簿嗎??

可以先不遷戶口嗎???這樣還能辦登記嗎???

hsiao 105-02-21 16:26

時空背景:大正八年我奶奶收養我母親並冠夫姓,當時戶口名簿也是登記私生子,當時沒有辦理法律任何收養程序。現在家祖祖產祭祀公業留下的祖產以現行的法律我母親是否可分到祖產?

請依照祭祀公業規定辦理,因為事實發生在國民政府來臺前。

但如果想要挑戰,又不怕花費時間及金錢,建議找尋老少合作的律師群,對祭祀公業提告有派下權等

你好:

最高法院 85 年台上字第 1655 號 民事判決:「依日據時期台灣民事習慣,養親以男子為原則,至日本昭和年代(民國十五年以後),始認為已成年之獨身婦女,得獨立收養子女。而收養子女依養子之生父與養父合意而成立,生母或養母不過問其事,收養人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得不與其配偶共同為之,然收養之效力亦及於配偶。本件被上訴人於日據大正十二年(民國十二年)為謝○○之夫黃○○所收養,有日據時期戶籍謄本在卷可稽,黃○○收養之效力,及於其妻謝○○,被上訴人與謝○○間發生養親養女關係,被上訴人自為謝○○之繼承人。且兩造於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游興精代書事務所協商時,上訴人對於被上訴人為謝○○之養女,並未爭執,業據證人游興精結證屬實。又兩造在協議書上約定「共同繼承繼承人謝○○所遺遺產」,表明雙方為謝○○之繼承人,並在謝○○繼承系統表上載明兩造同為謝○○與黃○○之養女,足見被上訴人為謝○○之養女,當然有權繼承謝○○遺產。雖被上訴人之戶籍資料,僅記載其為黃○○之養女,未記載其為謝○○之養女,因日據時期之收養,為諾成契約,祇須養子女之生父與養父意思表示相合致,收養關係即能成立,不以申報戶口為必要。」 日治時期收養為諾成契約,依你所述之情形,應係你爺爺收養你母親,從養父(爺爺)之姓。 是否能享有祭祀公業之派下權要看祭祀公業之規約而定,規約未規定則依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無規約或規約未規定者,派下員為設立人及其男系子孫(含養子)。派下員無男系子孫,其女子未出嫁者,得為派下員。該女子招贅夫未招贅生有男子或收養男子冠母姓者,該男子亦得為派下員。派下之女子、養女、贅婿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派下員:一、經派下現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同意。二、經派下員大會派下現員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對於女性無派下權之差別待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28號解釋基於尊重司法自治,認為不違反性別平等之意旨,不構成財產權之侵害。 建議攜帶祭祀公業規約尋求正式諮詢為妥,以免權益受損。 目前政府正在清理祭祀公業名下土地祭祀公業應該會密集招開派下員大會,要儘速與祭祀公業管理人聯絡。
甜甜 105-02-16 21:41
各位律師 請問一下 新生兒要報戶口 有什麼方法能登記為母姓 現在是離婚狀態 對方根本沒有辦法聯絡 而且也不想跟他有所關係 小孩能從母姓嗎?真的不想跟前夫的姓 想直接登記戶口時直接跟我的姓 不然事後還要改 很麻煩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22:04

依規定小孩出生登記前,應由父母書面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若因失聯無法約定,則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因此,還是有機會抽到從母姓。

甜甜 105-02-14 20:02
請問一下 新生兒要報戶口的話 一定會看出生證明上面的資料去做嗎? 與前夫已辦離婚手續 但是出生證明上面爸爸是前夫的名字 報戶口時能直接用現任丈夫的姓氏嗎?還是一定是前夫的?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00:20

民法有推定婚生子女的規定,如果受孕期間與前夫仍有婚姻關係,就只能先登記為前夫的小孩。如果血緣上確實不是前夫的小孩,需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勝訴確定後再由生父辦理認領,才能登記成為生父的小孩。

甜甜 105-02-12 07:43
請問一下~已與前夫離婚但已和現任丈夫有了小孩 法律小孩還算前夫的(時間追朔期320天內) 那要報小孩戶口一定要先從母性嗎?可以從現任丈夫的姓嗎? 還是要有否定親子之訴才能從父姓

已經和現在丈夫結婚,先用現在丈夫名義去戶政報,最怕你出生證明沒開好。當然,報不過或有特殊狀況,就戶政人員所說的,請詳實筆記後再來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現任丈夫為生父報戶口,若戶政機關不允許,再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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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現任丈夫為生父報戶口,若戶政機關不允許,再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完全照法律走小孩的名字是要登記為前夫的。

二、完全照法律走,是要提婚生否認之訴。

三、這樣的話如果戶政機關登記為生父的話其實是與法律規定不符。直接去跟戶政機關申請登記,原則上戶政機關照法律規定應該是要登記成前夫的,只是他如果弄錯的話才會照你的意思來登記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如果戶政不願意登記,要先打婚生否認之訴,再加以認領登記即可。

Dennis.chen 105-02-08 00:37

小弟想請教各位關於未婚生子戶口的問題,我和我女朋友尚未辦理婚姻,現在有了小孩(約5個月),將來小孩子出生後要辦理報戶口的問題

1.  我看過相關文件,未婚的子女會報入生母的戶口裡,生父需要申請認領的程序,我想問的是,如果小孩不想將小孩報入生母的戶口裡,是否可以直接報入生父中? 

簡單來說,想將小孩申報戶口的時候,可以將小孩的戶口報入我這邊,一樣共同有監護權,之後結婚時再將其他程序再完成,再麻煩各位幫幫我解答這問題,謝謝!!~~~

請按戶政指示辦理,避免以後更多手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8:57

您好,

 

小孩出生時就可以辦理認領,將小孩直接登記在生父戶口下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50

您好,若先辦理認領,且女方也願意的話,就可以直接報到您戶口

林老師 105-01-30 18:09

因為使用網路atm轉帳 點選錯 設定好的轉帳帳號

轉帳到其他設定好的帳號戶口

因已經通知銀行處理 從銀行方面得知

對方告知 是因為買賣的 並非是轉帳錯誤

本來是要從自己的銀行轉帳到自己的郵局帳號

卻因為設定上的帳號 害到自己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

 

Bill 105-01-29 09:37
1. 管理人以他父親(民73年過世)是他伯公(戶口登記已絕嗣,民24年過世)的過房子且兼祧,要求同時繼承兩房派下權,證據是他伯母的墓碑上刻字。 2. 一般民俗一子雙祧(兼祧)應該要有兩個條件,在絕嗣親人過世後,(1)生父指定為過房子並約定日後無生子,該過房子也必須同時祭祀本生父這房。(2)相關族人同意。(因涉及財產房份繼承問題)。請問台灣判例上需要同時成立上述條件嗎?這差異約台幣1,200萬。 3. 祭祀公業管理人在民75年申報時,自己申報的文件載明他現在要繼承這房已亡絕,並聲明如有遺漏或錯誤,願意負責賠償,與相關法律責任。請問若有訴訟賠償問題,他必須負責賠償其他人嗎? 4. 管理人地方法院起訴我們的祭祀公業,以上資訊,我想知道訴訟打贏管理人官司的機會,以及會辦敗訴的可能原因。 5. 我們急於委任祭祀公業有經驗的律師(須出庭),想知道委任費用(含出庭與數小時的諮詢與討論)。(地點:高雄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是否具有派下員之資格,此部分可以提起確認訴訟之主張,而對方若已提起訴訟,則應視該訴訟之原因事實,看能否在該訴訟中一併主張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甜甜 105-01-26 10:19
請問: 要去辦理否認親子之訴 需要什麼文件嗎? 處理否認之訴的時間要多久呢? 怕小孩無法報戶口

你好:

婚生否認之訴要在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或子女知悉其非為婚生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要提出能夠證明子女非婚生證據。 若是非婚生子女生父認領,生母可依民法第1066條規定否認,此時生父要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大人起訴否認,從知道不是婚生開始起訴2年內要提出,小孩在未成年時知道,成年後2年內也可以提出,否認婚生需要在訴訟中作親子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妹子 105-01-26 09:41
你好律師們,我與先生沒有離婚,在先生死亡隔天公公拿戶口名簿與我身分證去戶政事戶所辦理先生死亡然後公公拿身分證環給我時候後面沒有配偶了請問一下律師那麼在法律上算還有婚姻關係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1-26 10:07

您好:

如配偶死亡婚姻關係消滅,

所以妳目前與先生間已無婚姻關係存在。

以上 謝謝

小妹子 105-01-26 09:38
你好請問律師們,先生在3年前肝硬化死亡了,在先生走了以後我還是住先生家裡照顧小孩,直到一年後工作認識了男友與他一起交往,然後感情發生問題男友跑到公公家鬧結果公公不讓我住家裡敢我出去,我就離開公公家快2年有了,要看小孩或電話聯絡他們都不要,一直要我戶口遷移出去,所以我想争取小孩該怎麼争取到呢?小孩國小五年級了。

你好:

你的親權或監護權並未被停止或改定,父死亡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然由你行使、負擔。 可提起交付子女訴訟,請求公公等交付子女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生父死亡後,監護權由生母取得,對方目前阻止您行使監護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對方交付子女,讓您行使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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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 105-01-26 01:23
我想請問一下 : 已與先生分居沒聯絡至少3年了,雙方也都結交另一半 現已準備辦離婚事宜!可是我剛與男友生下一個小孩 新生兒的出生證明上不是生父的名字而是配偶的! 那如果我要去報小孩戶口時,已和前夫辦好離婚手續! 那後續怎麼處理呢? 小孩戶口先放我名下?還是要去法院申請否定之訴(又要怎麼辦理?時間要多久?)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02:13

您好!

只要受孕時仍有婚姻關係存在,小孩就會依法推定為配偶的婚生子,有沒有報戶口或何時報戶口都不會有差別。如果要讓小孩認祖歸宗,必須在二年內提起否認婚生推定之訴,勝訴確定之後,再讓生父認領小孩,始能讓生父成為戶籍登記上的父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此類的問題,我們已有處理的經驗,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甜甜 105-01-26 00:52
我想請問一下 : 已與先生分居沒聯絡至少3年了,雙方也都結交另一半 現已準備辦離婚事宜!可是我剛與男友生下一個小孩 新生兒的出生證明上不是生父的名字而是配偶的! 那如果我要去報小孩戶口時,已和前夫辦好離婚手續! 那後續怎麼處理呢? 小孩戶口先放我名下? 還是法院申請否定之訴(又要怎麼辦理?時間要多久?)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6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先辦好離婚登記,再由您提起訴訟請求否認婚生之訴,但有可能遭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及請求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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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105-01-25 13:55

我是同居 人身份,有和未婚夫在同一戶籍登記,有戶口名簿證明,這樣可以委任律師嗎?

你好:

若是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之強制辯護案件(例如販毒)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會指派扶助律師,請你男友委任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即可。 若非強制辯護案件,要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規定辦理,若你是家屬(民法第1124條規定,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可以獨立為被告選任辯護人,若不是家屬,可以請被告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協助委任辯護人,進看守所律見,瞭解案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4: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因為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都可以替被告委任選任辯護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獨立為被告委任律師,若被告現被羈押禁見,也只能委任律師進行律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NK 105-01-19 13:30

你好,打擾了,

我在一個交易網站平台上,欲購買1000元的遊戲物品,

儲值了1000元之後,該平台客服告知我,

因為我第一次在該平台交易,

須以3000元就擔保才可交易,

我一聽不合理,不可能再儲值3000元,

所以就想取回1000元,

卻說已凍結我的1000元,

要儲值3000元才能解凍,

解凍後3000元會匯回我的戶口,

1000元便可自己運用,

所以...我又儲了3000了,

剛剛,客服說我提供的銀行帳號錯誤(但事實沒錯)

3000無法匯回到我的戶口,

接著又凍結了我的3000元,

現在又要2000元才能解凍...

想請問,該怎麼處理這個交易平台呢?

我該向什麼單位舉報,

或者提告呢?

該平台網址:http://www.appler.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在台灣,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且有可能涉嫌詐欺,還可以報警處理。

不過看起來該網站不在台灣而在對岸,救濟上恐有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先生 105-01-06 13:19

想請問一下律師,家裡的地址被一位香港人冒用辦理台灣統一證號並且還去銀行開了戶口也是用家裡的地址。請問這有辦法提出告訴或者請銀行凍結帳戶嗎?

峰捷 104-12-24 07:03

我爺爺生前有贈與我一棟房子,不願意給我爸,因為我爸從小到大沒有養過我,拋家棄子不曾付過責任,但我爸目前積極想打房子的念頭,由於房子在南部而我大部分時間在北部工作約一個月回來一次,因為我不想跟我爸有所關係,所以房子勢必會賣,所以才想問一下法律問題,謝謝大家

1.若我爸擅自對房子做裝修或裝潢,沒經過我同意,或者沒通知我就直接進行裝潢動作,我能採取哪些法律方式保護我的權益??

 

2.若我爸對房子做裝修或裝潢,到時候我要賣房子他能說不嗎??

 

3.到時候我要賣房子需要經過我爸同意嗎??

房子戶口民簿只有我跟我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有獨立的產權,您可以直接轉賣,對於戶籍、裝修等都無須理會。反之,則必須依據共有關係處理,要看相互間的持份。

2、本文認為比較擔心的是倘若父親住在裡面,屆時必須提起謙讓房屋訴訟或是第三人購買意願不高的問題。

3、建議應該盡快換鎖處理,並且核發存證信函要求父親不得入內,並且進行相關蒐證

Dean 104-12-23 10:49

請問

先生有外遇且帶回家生子,太太因而離家且戶口遷出獨自扶養自生兒女長達15年,期間先生未負擔照顧及贍養並無聯繫探視,對婚姻關係持續逃避,避不見面,請問該如何處理?後續是否有可能衍生其他財產債務糾紛?

謝謝

丈夫外遇小三回家生子,雖然你有提起通姦告訴、聲請裁判離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權利,但是因為事發已經達到十五年之久,這些權利都已經超過期限而無法提出或可以行使時效抗辯權。

不過,小孩是你獨自扶養的,丈夫應負擔小孩扶養費用的一半,你可以向丈夫請求給付。

至於丈夫在外面欠錢或將來死後有債務的部分,法律上規定的原則是個人責任主義,妻子與小孩並沒有承受的義務,將來丈夫死了後,目前法定是限定繼承原則,也不至於造成困擾。

Dean 104-12-23 14:13

太太離家期間並未提出任何法律權益,現在想正式具法律效益的離婚,請問該如何進行

謝謝 

104-12-16 19:01

你好,我今年49歲,未婚.但年輕時,曾未婚生子.現有一名親生女兒,戶口報在我姊夫名下.

我在大陸的朋友,膝下有一兒一女,都已經結婚,兒子膝下有2個兒子.而女兒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檢查後發現先生無法生育.因為這個原因,女兒婚後生活非常不美滿,她日前與我聯絡說:我是否能收養她女兒?並接其來台灣生活.但她女兒今年32歲了...

我前幾日去大陸探望她,有去當地相關單位詢問過,大陸方面是說:女兒已經成年,基本上收養是沒問題的.

所以,我想請問:我要收養大陸朋友32歲的女兒,是否可以呢?

還有,收養後可以申請來台灣嗎?

請先網路回覆我,若成功機率很大,請直接與我話連絡,謝謝!

您好:

1.  收養大陸地區子女,比須同時符合民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之第65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除依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二、同時收養二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三、未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收養之事實者。」依您所述,您戶籍中尚未有子女或養子女,因此可持全戶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向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在台無子女之宣誓認證書,向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書。此外,再依民法規定,因此收養人及被收養人應到場向法院表達收養之合意,但因為對方無法以辦理收養為由申請來台,因此必須透過自由行方式來台或是委託台灣人代向法院及戶政事務所辦理一切收養有關事宜,再由法院判定是否可以收養

2.  因對方年齡已經超過12歲以下,不可以以養子女身分申請來台定居,但可以申請來臺探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02:10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中華民國民法第1073條第1項前段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您所述收養者為無配偶的男性49歲,被收養者為女性32歲,兩者相差17歲,無論在台灣或大陸應該都難以合法完成收養程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una 104-12-16 06:40

請教律師:我們目前狀況是欠人很多錢,都不是銀行的,都是錢莊跟高利貸,我們的想法是,離開到別的縣市重新生存,然後慢慢賺再慢慢還,但是卡在有小孩要唸書要辦戶口,但怕一但租房戶口就會被找到,那請問我可以把戶口寄放在當地的警察局嗎?

小可 104-12-13 19:36

您好,我最近有非婚生子女認領的問題想請問律師,想瞭解如果生母交付小孩給生父後,聯繫不上也沒有出生證明;生父想認領小孩,是否帶著小孩到醫院作DNA親子鑑定後,即可到戶政單位登記出生證明(知道出生時間)、認領與入戶口呢?會很複雜嗎?需要法律訴訟與判決嗎?非常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生母及未成年子女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認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生母及未成年子女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認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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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未有生母的協助與同意,要逕行登記恐有困難,建議您可以先向戶政事務所確認認領程序,以便依法來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可 104-12-13 23:13

謝謝幾位律師的回覆,如果生母是外籍人士,暫時聯繫不上。

查了網路資料:

http://www.daliau-house.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9e370525-7455-599f-7e52-7a6587e4b182
認定生父與非婚生子女間具有真實血緣關係,同時生父須與生母約定該非婚生子女之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至若生父未得生母同意申辦認領戶政事務所仍先受理認領登記,並將登記情形通知被認領人之生母,俾利生母考量是否依民法第1066條之規定行使否認權;如有生母行方不明或無法提出婚姻狀況證明等特殊案件,則由生父提出親子關係鑑定報告書辦理認領登記

這樣還需要提出訴訟嗎?希望不要以訴訟方式解決。
再請律師指點,非常謝謝您

104-12-12 07:10
各位律師好: 先生跟法院訴請婚姻無效勝訴,我想要上訴但不知道我的狀況對我有利嗎? 先生訴狀的內容是寫..當初兩人再92年生下長子時還未結婚,所以結婚登記跟小孩戶籍登記是一起辦理的,兩人買了結婚證書所有填寫以及簽名都是我寫的,兩人到戶政事務所因承辦人員告知才知道先生19歲未滿20歲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於是同意書又由我當場填寫,同意書上先生父母的印章是用我們隨身備用的印章蓋的,承辦人員又告知結婚證書上的蓋印要用正楷書體,所以先生在戶政直接刻了兩個她父母的章來蓋,所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她父母的章才會不一樣,結婚的日期填寫孩子出生日期,也因為不能跟孩子出生同一天而證書上也有改過,所以先生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是我們偽造填寫也沒兩位證人,事後也沒公開宴客這兩點訴請。 我反駁事實是..小孩出生時我們是住娘家先生剛好失業,所以當天就下南部跟爸爸借3萬連同戶口名簿跟父母的印章也一併帶回,要給先生辦理所有要登記的事宜,連小孩名字都取好了,結婚證書及同意書確實是我填寫的,但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姐姐.姐夫)的蓋印都是當事人在兩人面前蓋的,先生父母的印章也是回南部爸爸同意才交給他的,結婚證書在家就填寫好也是拿他爸爸給他的章蓋印的(有跟他爸爸拿印章證明),法律根本沒有規定要用正楷書體的蓋印,承辦人員怎麼可能會這樣要求,而且只針對他父母的蓋印太不合理了,因為兩人到戶政才知道未滿20歲要寫同意書,結婚證書的章都蓋好了才沒帶他父母的印章,才會當場刻新的,所以證書跟同意的章才不同,登記當天因為娘家是違章建築要拆遷,姐夫的屋頂聚集鄰居及朋友一堆人(姐夫家旁邊有個開放式樓梯,任何人都可以直通屋頂),平常屋頂就常聚集朋友聚餐,姐夫看人多也煮幾樣菜請大家喝酒聊天,後來姐夫有告知眾人說今天我跟先生去登記結婚,介紹先生已經是他的連襟了,當下眾人有舉杯祝賀我們,我們也回敬。 請問兩名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很清楚知道我們要結婚,蓋印也是在我們面前蓋的,這樣不符合證人要件嗎?法官問有沒有拍照.發帖.及穿禮服,事後這些都沒補辦,可是當天在姐夫屋頂屬於公共空間,姐夫也跟眾人介紹也有敬酒,這樣能算有公開宴客嗎?請客的是大姐夫後來搬去高雄不方便來作證,當天一起在場喝酒的二姐夫有到法院作證確實有這件事,前天判決我是從法院網站查到判決結果,還沒收到判決書不知道判決理由是什麼,想先知道我的狀況能不能上訴再決定怎麼處理,謝謝回答!

一、上訴期間很短,如果你要猶豫的話建議先寫上訴狀出狀後再來猶豫。

二、上訴理由要看判決再來討論。

三、訴訟不能保證幸福,如果打贏了輸了他的心也算輸。

四、上訴後可多費點心去經營感情,若對方回心轉意他也可能撤回訴訟, 這樣婚姻繼續下去的可能性比較高些…

五、攻心為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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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上訴應看能否再舉證證明出一些事證,您們結婚當時是採儀式婚,所以一定要有公開儀式,而小孩部分,基本上應不影響其與父親間的親子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老媽 104-12-09 17:31

你好,

爸媽年事已高, 開始對遺產繼承有一些想法.  最近告訴我, 他們在幾十年前有認一個養子, 是大阿姨的小兒子TK.  因為算命說大阿姨家不順, 小兒子TK必須要由黃姓宗族收養, 才可以改運.  所以爸媽就當了有名無實的養父母, TK改姓黃並將戶口遷入遷出, 但並無真實住在一起過, 我幾乎也想不起有沒有在家族聚會見過他.

十幾年前爸媽和TK有立過一分承諾書, 說明無謀產之意, 會按法律規定辦理拋棄繼承.  想請問, 承諾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若無, 需要簽定什麼文件或其他 .  謝謝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律不允許事前拋棄繼承

2、應該以終止收養的方式來處理,此部分必須向法院聲請

一、繼承尚未發生之前承諾要拋棄繼承是沒有效力的。

二、這個部分你的父母有幾個方式可以選擇。

三、第一種方式是生前處分財產;第二種方式是寫遺囑;第三種方式是終止收養把有名無實的收養結束掉。

四、我想第三種方式你父母不會願意的…

五、寫遺囑的方式不能侵害特留分,這樣的話養子多少會分到一些。怎麼說也是個緣分,分一點給他可以考慮[你父母應該不是這個意思] 。

六、生前贈與的話,如果你父母把財產都過給親生子女,要對父母好一點呀。

七、生前贈與有稅的問題,要先研究一下怎麼贈與才能避免。一年的免稅額是二百二十萬元,但夫妻間贈與沒有稅的問題,所以有的人會贈與二百二十萬元的應有部分給妻子,然後讓妻子每年過戶二百二十萬元的應有部分給小孩,老公的部分每年過戶二百二十萬元給小孩。仔當的避稅內容可以找律師或是會計師聊一下。

八、另外一個方法是喪失繼承權,民法第1145條規定,但是要符合民法第1145條規定的情形才行,如果沒有證據的話要主張對方喪失繼承權的話會有困難。這個部分如果對方有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的情況要先搜集證據

九、親人,有緣一起吃飯就要珍惜,就是養子也是兄弟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芯彤 104-12-09 14:38
我是未婚媽媽,小孩的戶口登記是跟著我,生父之前有說過他不會搶奪監護權,但只是口頭上說而已,那麼我有辨法確保他之後不會跟我爭奪監護權? 那麼如果要生父幫忙負擔扶養費有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避免生父爭取監護權的最好方式就是拒絕其認領子女或是撫育子女

2、倘若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對方就有資格爭取監護權,屆時法院就會綜合評估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子女的能力、環境、子女意願等來判斷。

一、要反於真實的認領才能否認,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真的是生父的話去否認他的認領的話是沒有效果的,所以這個方法是不可行的。

二、要防止對方來爭監護權的辦法就是你要愛這個小孩。不是只有要愛這個小孩,還要留證據證明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可以多拍一些合照,小孩的聯絡簿要多費點心思去看。小孩還不會寫字的時候可以讓小孩多畫一些正面的東西,小孩如果會寫字了可以讓他去寫一些正面的日記。

三、監護權是為了小孩最大利益,所以你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

四、對方如果要探視的話可以考慮讓他探視。但要注意不要讓他把小孩搶走了…

五、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你目前是主要照顧者…所以目前你是占優勢的。

六、可以多查一些監護權的判決來參考,你了解得越多就越不會擔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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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向生父請求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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