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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 104-07-29 21:46

請教律師

單身女性,至美國使用自己的卵子讓代理孕母生小孩

代理孕母同為台灣人士

(1)若在美國生產,回台灣之後如何入自己戶口,需要辦什麼証明文件

(2)若在台灣生產,如何讓小孩歸入自己的戶口,需要辦什麼証明文件

另一問題

(3)單身女性是否可以認養兄弟姐妹的小孩,是否需具備何種資格條件?

 

以上3個問題,麻煩律師專家協助回覆,感恩!

Vb 104-07-29 21:33

請教律師

單身女性,至美國使用自己的卵子找代理孕母

代理孕母同為台灣人士

(1)若在美國生產,回台灣之後如何入自己戶口,需要辦什麼証明文件

(2)若在台灣生產,如何讓小孩歸入自己的戶口,需要辦什麼証明文件

另一問題

(3)單身女性是否可以認養兄弟姐妹的小孩,是否需具備何種資格條件?

 

以上3個問題,麻煩律師專家協助回覆,感恩!

您好:

我國目前尚不承認代理孕母制度,生母係以分娩作為認定之標準,您1、2的問題只能以收養方式處理。 可以收養兄弟姊妹之子女,但收養有一定的要件限制,且若是收養未成年人,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必須就具體個案判斷,建議您尋求律師協助辦理為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9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在台灣,還是要經過收養認可程序。

收養程序有下列事項需要注意:

收養要訂立收養書面契約收養契約的當事人是收養人和被收養人。被收養人未滿七 歲的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則應得到法定代人的同意。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收養直系血親不得收養,所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得收養自己的孫子女、外孫子 女為養子女。直系姻親也不得收養,因此,公婆不得收養媳婦為養女,岳父母 也不得收養女婿為養子。但是,夫可收養妻前夫之子女,妻也可以收養夫前妻 之子女,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的輩份不相當的,不得收養
vivi 104-07-29 17:24

請問戶口監護權有關係嗎?

小孩現在在台中讀幼稚園,但是戶口在斗六

我想幫小孩戶口移過來讀書,這樣跟監護權有關係嗎?

(因為想領補助,戶口寄居不行一定要戶籍在台中)

我怕我拿監護權他就不對小孩付責任

現在都是由他支付小孩的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9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改定監護由您單獨監護,您仍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一個月一個小孩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若目前對方支付高於一萬五千元,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雲澤 104-07-28 01:39

人物:我母親、我阿姨、我母親的姪子、我舅媽等


簡介:


是發生在我母親與她姪子(以下用A稱呼)間的家庭糾紛


A沒有善盡身為孫子的責任照顧祖母(生活費也是近一年才
開始給),也不曾繳交房屋稅,卻能在將來擁有房子繼承


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目前我阿姨跟我外婆兩人
在住,兩人年事已高。我母親為娘家做牛做馬一輩子,卻
因為20年前被取消佔名,出資一部分的房子只能讓別人取
得利益,心有不甘卻也無計可施。


她很擔心有一天我阿姨和外婆其中一人過世,A把房子
走,讓其中一人沒家可住。(A就是這麼一個冷酷可怕的人)


除了鄰居證詞A不常去探望我外婆和阿姨,能提出什麼證
據消除A能繼承房子的權利呢?


前言:


我母親非台灣人,對她來說照顧娘家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買我的衣服或鞋子時她會順便買給我阿姨或外婆、煮東西
會煮一大鍋因為要分一半給她們、買水果也是兩個家庭
起買;過年過節都幫我外婆她們準備好好......從我出生以後
,幾乎從沒見過我母親超過3天沒回娘家,她跟娘家關係密
切,說難聽一點,有時候我覺得我媽看待她娘家勝過一切
,她幾乎就像沒嫁出去的女兒一樣對待她的娘家。


我外婆和我阿姨是我媽在照顧,出了什麼事我媽第一個知
道。反觀A和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少好處
,卻對她們的日常生活漠不關心,就像沒有血緣關係的外
人。例如,有次我外婆家停電,A的母親打電話給我媽要
她去看看,或是過年過節,意思意思給我媽一點錢叫她幫
忙準備,兩母子什麼也不用管。

事情由來:


約25年前,我母親與她的兄姐集資買了房子,當時房子
登記我母親與我阿姨的名下。


後來重男輕女的我外婆(我母親出嫁讓她變本加厲更討厭我
母親),把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當時我小舅,
即A的父親已過世,但A的母親與A的戶籍還在我外婆家。)
A雖然是住在他母親的娘家,但我母親、外婆與阿姨對A的
關照無微不至。A漸漸長大,學區不在我外婆家附近,去
探望我外婆跟阿姨的次數少了(一個月不到一次),加上近
幾年我阿姨失業改以資源回收為生;外婆年紀大,有點失
智,問題就開始了。


如上述所說的我媽是個孝女,來自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
她自認對娘家盡心盡力,但譬如說,當A和A的母親過年到
我外婆家吃著熱騰騰的我媽所準備的飯菜時,我媽和我們
初二去我外婆家拜年,受到的待遇卻是兩極化;或是我外
婆住院,我媽看護她時,我阿姨就會找些藉口不去交班,
而當A或A的母親去看護時(極少的時候,除非我媽打電話
去說,不然他們對我外婆的狀況都不聞不問;知道我外婆
住院,去看我外婆的同時,還不忘申請保險費,錢是入他
們的口袋),我阿姨就會提早回去接班。加上我阿姨嘴巴很
壞,老是找我媽麻煩,諸如此類,讓我母親非常不平衡。


最近A的母親還向我阿姨提出一人出一半裝潢我外婆家,
我媽認為她是想把房子出租給人。


因為A無法善盡身為孫子對待長輩的職責,房子相關的稅
務也都是我阿姨出的,於是我媽認為,這樣的孫子不該在
祖母或姑媽死後繼承財產,於是她曾要求A遷出戶口,放
房子等等,但想當然,有哪個笨蛋會不要錢?更何況是
種種作為讓旁人覺得是視財如命的A母子?


根據我媽的揣測,A與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
少油水,像是保險股票等,沒有證據,但甚至連其他不
太合法的事情或許都有了。


我母親近幾年為了這事跑遍各民代服務處,律師諮詢,得
到的答案都是”沒辦法”,還有的沒常識的白癡說她只要
錢讓她氣得要死。


於是我母親已經打從心底認為自己沒有姪子也沒有大嫂。
雖然說這件事說來說去好像都是因為錢,但我覺得我母親
是因為她真的付出很多心力,換到的卻是A無情冷血的回
饋,就像連續劇裡為男主角作東作西卻被拋棄的女二,又
氣又恨,但曾經的情意都已經煙消雲散,卻也只能從物質
方面討回自己的付出了。

因為我媽和我外婆她們的關係太過緊密,我覺得我們家也
不像一般家庭那樣溫暖又和諧,我也不是很喜歡我的母親
,但還是希望她能快樂一點就是了。


fanny 104-07-25 14:26

【事件概述】

廖男承租本人房屋

約在二年前,廖男在沒有告知房東的情況下,

「人搬離,私人物品全部仍放在租屋」,

本人今年5月初收到瓦斯催繳帳單後再進而追查水電費帳單才發現103年3月後廖男也都無繳費,才知廖男已不住在租屋(但物品仍在未搬走)。

 

本人於今年5月上旬與廖男討論租屋之事予欠款費用之事,

廖男承諾會在「5月底、6月初」將物品搬走,歸還租屋

但截至今日,廖男的物品依然「在沒付房租的情況下,堆放在屋內」。

本人多次與廖男溝通,未獲善意回應,

故於104年7月6日寄發存證信函,請其8月8日交屋

廖男非但不回應交屋要求,且揚言要提告房東

 

 

【廖男要提告房東的原因:房東友人寄放戶籍】

本人曾在未告知廖男的情形下,答應友人將戶籍寄放在租屋地址,

之後廖男提出異議,本人隨即道歉,

並於102年10月24日前往新店戶政事務所將友人戶籍遷至新店戶政事務所,而新店戶政事務所也正式於103年3月3日正式將友人戶口移出,目前友人戶口在新店戶政事務所.

 

但廖男現以下列理由刁難房東

 

廖男聲稱受到追債信函與電鈴之騷擾,若房東不改善,將終止租約

且要提告房東,要求精神賠償與追討102年11月份之後所有廖男支付的租金

 

本人對廖男的說法無法苟同,原因如下:

不論友人的戶籍是否在租屋處,廖男始終住在租屋

(即使廖男現在不住,但物品在屋內,既沒歸還鑰匙,也未告知房東正式搬離終止契約點交房屋,形同繼續居住)既有居住事實,怎可不付房租

所以廖男要追討102年11月份之後的所有租金,實屬不合理。

而其間廖男還曾告知房東有時會至國外出差故房租會無法準時匯出,故意讓房東以為其還住在租屋處,實際上卻人已搬離但所有物品仍全留在屋內.

 

再者,追債之騷擾行為,非本人所為,

廖男若要追究,應提出具體證據(例如受到威脅或恐嚇錄音或錄影或是有鄰居舉證)證明確實人身安全上受到威脅再向執法單位控訴騷擾他的人。

 

【廖男積欠費用

水、電、瓦斯費

廖男自行搬離,並無告知房東,本人直到收到催繳帳單,

才知他積欠近兩年的水、電、瓦斯費,導致水錶、電錶被拆除!

遂於104年5月6日廖男才與房東結清103/1~ 104/3的水電瓦斯費用及104年1 ~ 5月的房租

 

目前廖男尚積欠104年6月的房租11000元及水電瓦斯費尚積欠584元 (7月份房租也尚未給付,但契約上是載明每月月底前須支付)

 

3.管理費

廖男積欠103年1月~104年7月的管理費,而房東為了避免損害其他住戶的權益及觸犯所謂”惡鄰條款”故房東已於104年7月10日將管理費共6960元(103/1 ~ 104/12)交予管委會

(經詢問後管理費是每半年收一次) 

 

要特別說明的是:

廖男當時來租屋時,本大樓沒有管委會也沒有收管理費,

所以簽約時,本人才會告知廖男「無管理費」。

但後來管委會成立且開始收管理費,管委會和廖男都沒告知本人,

所以本人對「管理費」一事毫無所悉,再且本人自93年購屋以來也未曾住過此處,完全不知後來的管理費何時開始產生. 基於當時租屋契約未載明管理費,本人願意退還廖男在承租期間已付的管理費,但廖男必須檢附繳費證明,否則本人無法確認要退還的金額。

檢附所有其支付的管理費憑證或單據予房東,房東才能根據實際發生的日期及費用將廖男所支付的管理費退還.

 

另外本人已在7/6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房屋將收回自用,請其8月8日下午2:00與本人進行房屋點交

 

我想問的是:

1.   如何做才能收回我的房子 2.   如何做才能拿回房客積欠費用 3.   廖男所謂的「提告」是否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4-07-25 16:20

您好!

先終止租約才能要求返還房屋,如果扣除押金房客再欠二個月房租房東即可終止租約。另外,應直接向對方請求給付租金費用,如果沒效果,則可透過法院程序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ssica 104-07-23 15:48

大家好,初次發問,若有不恰當的部分再請告知,謝謝。

父親從我知道開始,吃喝嫖賭沒有一樣不碰,媽媽為了給我們孩子 一個正常的家庭忍了30年!今年初他決定退休(因私人債務問題不得不辦理)也是臨時的,媽媽甚至是後來才知道!拿到退休金時他原本說只要拿出一筆(將近400萬)即可以解決,但後即因債務沒有完全處理好,即以此為理由離家至今(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跑路")一直到現在,沒有回家,沒有關心過家務,打電話找我們這些孩子時就是為了拿錢或是當法院寄通知單來時一定要連絡他,他幾乎不曾關心!接著又因他自己的債務處理不當(他總說他沒有錢還,所以不和那些債主們見面聯絡)導致債主到家裡門口噴漆(前後已經4次了)鄰居對這些的冷言冷語造成我們很大的壓力,尤其是媽媽!因此媽媽想提出離婚我們也都贊同!因為父親一直以來都沒有改變過,曾經因為賭博欠債將家裡的房子偷偷抵押,連媽媽的名字都偷偷簽字竄改!直到去年我們才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家可以住!後來向他提起,但他總是避不見面,想請問那這樣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嗎?他的戶口應該仍在家裡尚未遷出,所以這樣也可以嗎?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16: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經常性賭博、酗酒、性交易等,倘若單純在外欠債,無法構成離婚事由。

2、倘若只有證人,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起訴。

1.裁判離婚要符合民1052內的10項事由

2.可能要請您確認手上所握有的證據是否可成為10項事由內的決定性結果

3.如有意離婚建議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 由律師方面協助確認搜證方向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應可以對方未盡撫養義務為由

提出離婚訴訟

應該會成立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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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4-07-23 18:5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想請問若現在孩子皆已超過18歲,能仍以"未盡扶養義務"為由申請離婚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3 2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並先規劃好婚後財產,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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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0:26

您好,若父親長期不照顧家庭,還是有可能符合不堪同居之虐待之要件,建議家人多蒐集一些證據,加上子女作證,應是有機會訴請離婚成功。

Jessica 104-07-24 15:03

對方今天又來噴漆勝智噴到鄰居家還灑了一堆冥紙,然後隔壁鄰居便去報案,我們也去報案!想請問這個是否可以當作"不堪同居"之理由呢?然後因為父親負債累累媽媽想辦分別財產制(因為怕好不容易有的房子又被拍賣),想請問一定要父親本人到現場嗎?因為他一定不肯的!這樣風險真的很大!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黃小梅 104-07-23 03:34

你好,我想詢問我外婆過世遺產的問題,因為我對這個不是很清楚,我姑姑是跟我們說我們是唯一一個可以繼承我外婆遺產的人,我上面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我姊姊有欠錢,我哥哥已經有自己貸款房子,我姑姑說山上房子就我去繼承,),我爸爸媽媽都往生了,我外婆上山生的小孩也都往生了,可是都沒有任何孫子,只有甚我們這些孫子,因為我是原住民對這些東西真的很不清楚,想問說我外婆上山的那些兄弟姊妹,堂的還是表的,可以去繼承我外婆的遺產嗎?如房子跟山上的一些土地?如果真的我們是唯一可以繼承的人請問我的戶口要牽下去南投才能繼承還是說不用牽過去?因為我目前住台中,我出生就住台中了,若山上的那些親戚不願意還是要霸佔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若他們已經把部份土地賣掉了該怎麼辦呢?還有我們若真的是唯一可以繼承的人我們應該要怎麼去繼承那些財產呢!他們有理由可以霸佔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7-23 04:37

您好!

如果外公已先過世,而外婆過世時子孫只有您、哥哥、姊姊,則您、哥哥、姊姊三人為繼承人,應平均分配遺產。 外婆的其他兄弟姊妹繼承順位在您三人後面,單純繼承不需遷戶籍。 外婆的遺產已歸您三人所有,若被侵占,您可基於所有權人的地位以法律行動保護自己的財產。 若擔心被他人無權處分遺產,應趕快辦妥繼承登記為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3 06:19

1. 您與哥姊若是沒有拋棄繼承,其他繼承人是無法繼承,所以你姑姑說的沒錯。

2. 繼承跟戶籍無關,而且只要是外婆名下財產,都是他的遺產

3. 其他人當然無權霸佔,若有霸佔甚至任意處分等情,除刑事上可能構成侵占罪外,民事也可訴請返還遺產等。

黃小梅 104-07-23 0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外公已先過世,而外婆過世時子孫只有您、哥哥、姊姊,則 ... (恕刪)

謝謝你我還是有些問題想請教哦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繼承是當然繼承

與戶籍並無關係

建議你先去國稅局查一下

是否有未辦繼承的狀況

但你外婆的子女其實都有繼承

除非他們都拋棄繼承

但若確實是由你們繼承

那麼他們霸占土地你們還是可以趕走他們

他們不可能能賣掉

但這案子挺怪的

建議你找律師代書幫你查看看

並規劃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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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104-07-18 10:34

最近家中有賣出一房屋(未購滿2年),此屋為弟弟首購,且弟弟的戶口也在此屋中。

仲介向我父母保證此屋賣出不會發生奢侈稅,並口頭承諾如有奢侈稅,他會全部承擔。但最近收到稽徵所的信件,表示此筆交易未申報奢侈稅(逃漏稅);前去稽徵所瞭解後,才知道該仲介公司的代書,在房屋買賣的合約書上,僅寫土地資訊,建物的欄位全部空白,所以政府認為此筆交易僅有土地買賣...

買賣期間因買家無力支付後面的款項,為了方便買家,因此也採那仲介建議,配合協助辦理拆遷及申請建造的手續,以利其建造新房後貸款支付。

下週要去與仲介代書溝通,想請問專業人士,這樣的狀況,我是否可以主張他們有業務過失或是未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另外,買賣雙方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解除該買賣合約

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回覆。

您好:

請問您當初磋商時是否有談到房屋的賣價為何?或是有配合拆除的約定? 若買賣契約不包括房屋所有權人仍為您的弟弟,依民法第425條之1第1巷之規定,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不定期租賃關係存在。您弟弟按時繳納租金仍可以計須使用房屋座落的土地房仲已與您約定負擔特種貨物稅(奢侈稅),此部分請房仲處理。若房仲不處理,則屬債務不履行,您可依法請求。 您與房仲應該會簽訂仲介契約,請依仲介契約約定主張權利。 若有約定違約金,請依買賣契約主張違約金。 買方未給付買賣價金,您可依買賣契約付款期限、解除契約約定及民法第255條規定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解除契約;若買賣契約未約定履行期,您則須依民法第229、254條規定以存證信函律師函進行雙重催告,始能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請求返還土地所有權,但您應歸還買方給付之價金。 解除契約後記得請房仲、配合代書去跟稅務機關處理奢侈稅、土增稅等相關稅負退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可解除合約,應視契約約定雙方之解約事由是否達成,關於稅負問題,若契約有明白規定,可從契約規定著手,惟仍建議可先與仲介代書協調,降低損失,若仍欲提起訴訟,應開始著手蒐集證據,如仲介代書錄音,以利訴訟舉證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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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12 03:18

你好 

    我想請問,我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生父也在他出生不久變因重病住院中,所以並沒有結婚、報戶口時因為他無法親自辦理認領、所以戶口名簿上孩子父親欄還是空白的、最近孩子的生父病情加重隨時可能離世、我該如何幫生父辦理認領?因為彼此都希望孩子的父親欄上能有生父的名字…但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無關監護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對生父提起認領之訴,請求生父認領該小孩為親生子女,通常法院會作親子鑑定,來判斷認領有無理由。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candice hwang 104-07-09 22:28

 

我新婚兩年多,夫家在前一年拿了一塊土地登記了我的名字,並拿登記我的名字的土地,向銀行借款當公司的周轉金,但地契始終都由婆婆保管著。

 

我想請問:

1.同一塊地,有可能同時向銀行地下錢莊借錢嗎?

2.由於登記者為我的名字,若因老公外遇離婚,而我又無法償還,會轉向娘家討錢嗎(目前我戶口登記在娘家,還沒遷入夫家)?

3.關於土地我該如何處理(因為借款是當公司周轉金,並不是家用或個人用,而地契都由婆婆保管)?

4.丈夫外遇,我該如何保護自已?

 

麻煩好心的律師們可以解答我的難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同一塊土地確實有可能同時向銀行地下錢莊借錢,若向地下錢莊借錢就比較麻煩,在法律上,債務不會跑到您娘家去,至於您先生外遇的部分,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來向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如果當初你是借款人的話比較麻煩。

二、如果當初只是設抵押而借款人是公司你又不是連帶保證人的話比較簡單些。

因為抵押權是物保,就是以這個物來擔保借款,如果你既不是借款人又不是連帶保證人的話,那頂多是這個房子法拍而已,不會動到你個人的財產

三、重點是你當初有沒有亂簽名。

四、至於離婚部分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及裁判離婚三種方式。

五、其實可以考慮調解離婚的方式,把房子的事一起談一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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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0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您配偶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土地設定抵押之部分,若您無授權,或許可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另關於土地所有權狀,若婆婆不願意歸還,您為實際所有權人,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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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益 104-07-04 20:41

我和前妻在22年結婚生了一個極重度智障女兒,在女兒三歲時我們經法院判離婚,而後我們沒去辦理戶口而且孩同居在一起而後我們又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為私生女).現在因母親又離家出走把三個小孩丟下失蹤只有她娘家知道去處.

請問我可把小孩帶到她娘家給他母親嗎這樣我有遺棄小孩行為嗎(因為我無法向戶政辦理小孩認養因為生母都不出面)

我可以向小孩生母要小孩扶養費和教育費嗎(因為大姐是極重度智障無法自理雙胞胎只有小5未成年)要請看護外勞加小孩教育費一個月50000元所以我個人無法負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交還給對方,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2、可以用子女的名義向對方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無助 104-07-02 20:03

請問我們現居的房子是我們自己合法蓋的,土地是現任地主的爸爸於23年前無條件提供給我們蓋的,現任地主也知道(他爸爸十幾年前去世了)所以這23年來我們都是沒租約的當然也就沒有租金問題了,現在地主要求我們買下土地可是開價太高沒得商量在說我們也不願意買更不願打租約,請問我們可以主張的權益有那些?如果地主要求我們搬走或是要我們簽下租賃契約我們可以拒絕嗎?如果硬要收租我們可以不付嗎?23年來因為前地主的口頭承諾答應讓我們無償使用土地直到房屋消失所以我們並非承租,當然這23年來也沒有租金問題甚至連地價稅都不用我們繳。我們有戶口名簿有房屋稅單我們是合法蓋的。拜託給我明示。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2 20:29

您好

請求拆屋還地案例中,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對方)依民法第767條之規定,主張地上物無權占有土地,要求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你們)或事實上處分權人拆屋還地

依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1552號民事判決意旨,「以無權占有為原因,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被告對原告就其物有所有權存在之事實無爭執,而僅以非無權占有為抗辯者,原告於被告無權占有之事實,無舉證責任被告應就其取得占有,係有正當權源之事實證明之。如不能證明,則應認原告之請求為有理由。」,因此拆屋還地訴訟被告(也就是你們)的答辯,主要是要證明其有合法占有之權源,而其占有權源為何?買賣、贈與租賃、使用借貸共有時效取得地上權等可否作為占有之權源?所以您們還是必須舉證證明您們非無權占有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無助 104-07-02 22:3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們就住在地主家旁邊而已,而且我們是有戶籍有繳房屋稅的住家,在說我們住了23年了還要證明什麼?當初如果不是地主同意我們怎麼可能在他旁邊蓋房子,我想問的是他有權更改現況嗎?

 

無助 104-07-02 23:00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請問一件事我們需要去辦理地上權登記嗎?在強調一次我們是合法有納稅的房子。麻煩你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地上權應去登記,而本件您們或許可以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而請求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至地政事務所聲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並同時蒐集對方父親願意無償借您父親使用至房屋消滅之證據,避免對方終止使用借貸,請求所有物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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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4-07-02 07:32

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1.沒離婚沒有贍養費問題

2.由於未認領, 無法爭取監護權, 相對的也不用給扶養費(是否要認領請考慮清處)

如果對方要求用法律解決, 對您弟弟並不會不利,  可以開始收證女方討錢等證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104-06-29 21:45

你好,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如果未婚生子小孩戶口並"沒有登記父親的名字",媽媽單親自己養,而現在父親的媽媽去世了(也就是小孩的阿嬤去世),有債務,這樣的情況,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戶口並沒有報父親的名字,也沒有結婚離婚小孩繼承債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9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目前尚未經生父認領,非生父之婚生子女,即不具有繼承人之身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認領,則尚無繼承之問題,即便其得繼承,也要等其父輩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放棄,才會輪到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9 22:19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2:15

同上諸位大律師所述,另注意如生父有扶養小孩的事實則可視為認領,此時仍為婚生子女,當然也是繼承人。

June 104-06-27 21:40

您好,


這是我周遭一個朋友所發生的事情,因為不知道要如何幫助他,所以上來尋求諮詢與建議。

◎遭遇:
我那個朋友,男生,現在21歲。從小被養父母受虐長大,不但不准他與老師或其他人(把他周遭朋友同學等都趕走)接觸,還處處都限制著,原本說好要讓他讀大學結果也沒有(讀高中是因為有政府補助,所以不用他們出錢),連我朋友找工作都故意阻撓他(例如擋著他不能出門讓他上班遲到、或打電話工作場所說他小孩還要讀書等),吃飯也不讓他一起吃,只有養父母不在時,他才能找東西吃(幾乎都是零食)或者奶奶偷偷給他東西吃。當初會被領養是因為奶奶看他可愛把他抱回家。(如果沒有被領養的話,養父母原本關係是他的舅舅跟舅媽)養父母很討厭他,覺得因為他的生父生母一個是酒鬼一個是妓女,這樣的小孩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一有什麼狀況都是把氣還是不好的狀況都推到他身上,也不讓他好好讀書或工作,把他當成出氣筒。被精神虐待時,因為我那朋友會很生氣(那時可能就已經有精神方面疾病)氣到拿附近的東西砸,養父就會在旁邊一直故意激怒,養母在旁邊,最後還報警說,請警察來看說是他在破壞東西(持續抹黑我朋友)、證人是養母,或者,養父要打他,他反擊後養父摔倒,養母看到也是報警或拍照,就說連著他一起去做筆錄之類,說他傷害人,不過最後警局那邊沒有留什麼刑事案底,但一連串的抹黑行動,讓可以求助的管道,都不信任他,反而信任養父母的話。那時,頂著被虐打後的傷去求助於苗栗的社工、警察局等,他們有去他家裏關心,但養父母都很會做表面功夫,變成社工跟警察等都不相信我朋友的說法,說他養父很愛他,認為是他在騙人、是他自己在外面跟人打架。那時也沒人帶他去驗傷之類,所以也沒有驗傷單的證據....,說偷偷錄音,也是容易被發現還被打得半死;證人的話,那時附近鄰居曾經看過,但都被嚇到趕快搬走(鄰居都來來去去的)、家中的人(弟弟→養父母自己生的、奶奶)都是挺養父母。

還有,之前斷斷續續打工的錢也是被養父領光,所以到現在都沒有自己的存款。還曾經自己跑出來去流浪,被遊民看到細皮嫩肉又白白淨淨的差點被性侵,後來還是受不了,只好又回到那個家,一再地重演。長久這樣,導致他的精神跟身體都不是很好,找工作什麼也因為這樣而不順遂(目前待業中),有一餐沒一餐,生命跟精神都受到威脅,又害怕沒有地方好住。
我是去年認識他的,我本身還是學生(已成年),我很想幫助他,所以我利用閒暇時間偷偷打工,幫他出來租房子,我所打工的錢也不是很穩定(有時不得已我只好找我朋友借錢),只能暫時幫助租屋、水電費、他的手機費等等,生活費是偶爾奶奶看他可憐偷偷會匯100~2000元的錢,但對他而言還是不足的,他很怨恨那個家,為什麼不能像普通的正常家庭一樣的溫暖,好好互相對待。我前不久陪他去醫生就診,他因為長期家暴而罹患精神方面的疾病(PTSD)也影響到工作一直失業或待業狀態,目前還無法申請到身心障礙手冊的補助(醫生說要等幾個月後才能鑑定),也查過失業給付,他的資格不符合....目前的我,也只能盡量給予溫暖與幫助、收集可以幫助的資料。

◎問題:
看完以上的遭遇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 關於終止領養關係,如果養父母那邊不肯同意(感覺想要一直把他綁在身邊當出氣筒、又不會讓他死掉)的話,那利用法院判決終止中的其中一個事項,「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時」,該如何舉證呢?能否使用他去診斷精神科病的方式,是因為家庭的因素而罹患這個精神病?

2. 關於戶籍,現在戶口都是跟著養父母一家的,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戶籍會不會被強制遷出?還是需要自己遷出才會遷出呢?如果要遷戶口,周遭也沒有親人可以寄居...,那戶籍該怎麼辦?

3. 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那姓氏方面就會強制回歸於生父母的姓氏還是姓氏可以自己選擇跟誰的?姓氏能不能改成其他的(非親屬的姓氏)?

謝謝您白忙之中撥冗時間看這落落長的文章與問題,謝謝!

June 104-06-27 21:44

不好意思,原本我分類明明是點在家事糾紛方面的,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跳掉,跑來交通事故...,如果管理員看到,請幫忙修改一下分類,謝謝!

一、如果跟養父母住在一起容易衝突的話,其實可以一個人搬出來住,一個人工作,一個人養自己。

二、終止收養要有法定理由經法院裁准才行。

三、這個部分要依據法定事由去搜證,證據越多越好。

四、要看這個人能否承受訴訟的折磨,如果不行的話寧可不要訴訟

五、每個人看待人生的方法不同,不管別人怎麼看待,都要想辦法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kiki 104-06-27 18:24

你好:我先生是運鈔車保全,去年去澎湖出差有遇到一對夫妻帶一小孩,他說他是開旅行社的,想找一個可以接送他父母妻子小孩安全方面的,後來回台灣有幫他介紹但他都不喜歡,直到今年三月說想要請我先生幫他,後來我先生說不然他先請育嬰假去幫他看看,說好四月到職,但在104年三月中旬說會有教育續練須繳兩千元有匯給他,過幾天說剛好他們有員工旅遊問我們有無護照,我跟小孩沒有說要幫我們辦一人一千所以又匯四千給他,過幾天他說他出車禍需要五千因她找不到他老婆請我先生先幫他,他說跟我們借的錢會跟她太太說,後來有跟她夫妻倆跟小孩吃飯,聊的也愉快,回來晚上就跟我先生說他的錢都是他老婆在管,他自己有私下產業不想給他老婆知道,但因澎湖花火節快到了,他要申請旅遊業執照錢要先被扣押,但他須邀繳貨款,請我先生先借給他,後續借了七萬六千元,直到四月了工作一直無下文我們才發現被騙了,後續一直打給他有還一筆五千,也說好每月10號還八千,但都沒還了,現想告他該怎麼處理,因我先生請育嬰假,又去打零工因我們有三孩要養,需要去做不然錢不夠用,他詐騙的內容都是有Line存檔,錢也是用戶口轉帳,後續打給他都有錄音,也有錄到說全部欠七萬六千元,因後面打給他他就說我逼他急了,她不想活了,他會不知道做出什麼事,因他知道我們家,我有三孩會擔心,他說這些話時也有錄到音,現想請問我們該如何做,育嬰假到104.9月,現也怕他如果還錢又是騙別人還我們那我們怕變共犯,請幫幫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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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借貸關係,則要告刑事成立的機會應不大,建議您直接將錄音的部分,燒錄成光碟,並製作錄音譯文,直接據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較具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elina 104-06-23 14:17

您好, 
我男友跟前妻是協議離婚的,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協議共同監護。 
離婚協議書內有一條註明,同住於租屋處.房租由雙方平均分攤支付. 
水費.電費.網路費.瓦斯費則雙方共同支付.但現在我男友沒有跟前妻一起住了, 
還需要分攤這筆費用嗎? 
還有女方擅自遷小孩戶口,我男友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同意再將戶口遷回? 
另外若要上法院爭監護權,若他前妻有傷害案底且經濟不佳, 
是否我男友的勝算較大?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有協議是共同監護,則必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必須綜合考量包含雙方經濟狀況、是否有能力照料子女子女意願等,您所述的傷害前科、經濟狀況等,都是判斷的依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為佳。

2、至於相關費用共同支付的部份,依據契約的意旨,應該是指同住的時候相關費用的分擔,故而倘若已經不再同居,應無支付之必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e 104-06-23 10:15

你好

我朋友的戶籍是登記在母親的戶口,但是父親欄為被繼承人,父親於6/13日過世,父親再婚的妻子在今天提出父親託夢給她要去驗DNA,這樣是否對繼承權構成。(父親其他子女沒有否定我)

應該這樣講吧

繼承人為→甲

妻子為再婚女子,沒有子女→乙

親生子女→丙丁

不是親生子女但父親欄是甲→戊

丙丁戊為同母所生

親問戊可以繼承遺產嗎?

繼承死亡已經超過10天,乙想提出戊不能繼承,可否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其他繼承人沒有否認您,則可以直接參與遺產分割協議。

2、倘若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及遺產分割訴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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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惠 104-06-22 20:00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就詐騙集團打來說要辦貸款嗎?他說要把金融卡,郵局封面,密碼給他,他說會先存一筆錢匯到我的戶口,等好了他會在領出來,後來我才知道我的銀行已經變警示帳戶,就我變成嫌疑人,我也沒有賣我的戶頭,我要這樣辦,20才去作筆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23: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要將當初的貸款資訊、將金融卡寄給對方的郵寄資料等提供給員警。 2、倘若已經去員警那邊製作完筆錄了,接下來就等檢察官會給傳票,建議應該先循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為佳。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23 09:34

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其他部分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3 12:09

您好:

建議您應朝著無幫助詐欺之主觀犯意作答辯,當然針對細節部分,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之後開庭的說法及後續訴訟策略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阿月 104-06-18 19:20

您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今年我借了一個網友6萬元(2萬借三次),匯到他所給的戶口(另一人名下,方式為現金匯款),四月底借到現在還沒還所以我寄了存證信函(104/6/12)到他所透漏的地址上,6/15 存證信函被退回來,上面寫此人已遷移(104/6/15),主要是沒有借據本票,有錄音但只能證明他有向我借錢,一直說月底會還,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支付命令? 那如果是支付命令可以請告訴我那是甚麼嗎~怎麼做?  人跑了有用嗎? 這算是詐欺嗎?請務必告訴我該怎麼做 謝謝><

支付命令如果無法合法送達,不生效力。根據你所述,對方不知所蹤,你擁有的姓名等資料也可能是錯誤的,還有帳戶也不是對方所有,採取民事訴訟的程序,第一關對方的年籍資料及住所你都沒有,第一關就會被駁回了。 如上所述,對方提供的都是有問題的資料,你可以向警方表示對方顯然給予錯誤的資料,有詐欺取財罪的適用,你要提起告訴請警方對此案件進行偵查。 提起告訴時,請將你所知悉的對方資料、匯款的帳戶資料、還有存證信函被退回的信件等都提供給警方,以利偵查。
小邱 104-06-17 22:13

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
我爸最近過世,他跟我媽還有婚姻關係但是沒住一起並且在有同居人和有一位小孩,並以認養入戶口,由於我跟我媽不清楚我爸的資產等等只有去國稅局申請一些資料出來,我想問我媽可以先用夫妻財產分配權嗎?還有同居人的兒子有繼承權利的話需要注意甚麼(未滿20) ,當對方不肯配合的話是否就要使用法律途徑了?由於不是正常的繼承關係多了一個同居人的小孩所以比較不了解這樣的問題。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分配前,您母親可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2、同居人小孩如已經父親認領,該小孩亦可繼承父親之遺產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yoyo 104-06-17 16:41

我是嫁來臺灣的大陸新娘,明年才可以拿身份證,老公外遇現并與外遇對象同居,我與老公分居兩年,與現男朋友懷孕下個月小朋友出生。如果我與老公協商好離婚,小朋友監護權給我,辦理好離婚后,因小朋友不是與老公生,他要取消戶口本上小朋友的資料,戶政說需要去法院申請與小朋友沒有關系的判決書。請問1.去法院前就要先做好不是親子的DNA鑒定證明,還是說需要法院指定是哪里鑒定?申請后等判決書要多長時間?2.因我是婚姻中與他人生子,又沒有和老公在一起生活,小朋友監護權雖然是我,法院會不會說我與老公不存婚姻之實,需要我提供小朋友是與臺灣人所生才會讓我留在臺灣照顧小朋友?還是說老公不提告就不存在這些問題,老公因自己外遇在先,不會提告,我還會有其它的刑責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案假結婚通姦罪,躺臥當初的婚姻為真,則至多只有通姦罪。

2、必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利訴訟進行。

劉先生 104-06-13 09:01

DEAR 各位律師你們好

想請教一下由於我和女方是先有後婚而我也願意負責結婚,因此就先生下小孩再補登記結婚儀式.

但在104/3/23(小孩一個月大)時女方決定要分手,本來隔天我想和家人再去談,但女方家長用晚上沒空要白天的理由推託,而家人也覺得白天大家上班沒空,如果女方執意不想談要拖就來拖.因此分手到現在已近3個月完全沒聯絡.

目前我和女方已經完成訂婚儀式但沒有登記就生下小孩,因女方爸爸不同意先登記所以小孩沒有爸爸應該也入了女方戶口(目前3個月大因分手後沒有聯絡不太確定).我們也沒有登記.等於我既沒有婚姻關係也不是小孩的爸爸,雖然我願意負責但對女方及她家人態度灰心,不想再繼續走下去.

如果我不想要對該孩子再負責,因考量到本人年紀已35(女方33)如果要再找新對象有婚姻關係還要負擔小孩的扶養會造成困擾,是否可以請律師擬證明以後我不需再對小孩負任何責任.

或者即使沒登記也沒有入戶口只要親生子女女方仍可隨時向我請求扶養費或強制認領生父之類?

簡單說如果想做到完全不想再管小孩後續任何問題,也不讓女方能再請求扶養認父之類,是否辦的到?還是只要女方不同意就一定要負責或打官司之類?至於原本訂婚時給的聘金24萬我願意不收回來,只要女方願意切割乾淨.麻煩各位不吝解答萬分感謝.

一、確定有生小孩而且是你的小孩嗎?

二、如果是你的小孩,沒辦法切割乾淨的,如果真的是你的小孩的話。就算你跟別的女人結婚你以後還是會生自己的小孩,你不也是要養那個孩子嗎?你應該也不是完全的不喜歡這個女生;應該也不是完全的不喜歡這個小孩,只是覺得煩而已,調適一下心情,想想小孩本身是無辜的。

三、從你的問題可以判斷你其實有研究過。

四、有人會寫協議書,在法律上對小孩不生拘束力。對方的確可能會來告,而且會告贏;有的人不會來告,寧可自己養大這個孩子。

五、經濟能力許可的話還是儘力養吧,怎麼說也是自己的孩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女方及將來小孩均可以對您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扶養費用,原則上您們雙方可以協議扶養方式,但日後女方仍有可能會再回來向您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孩的媽媽隨時都可以起訴確認你有扶養過小孩,視為認領而為小孩生父(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是起訴請求強制認領,這樣的權利沒有放棄的問題,小孩長大後,也可能起訴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3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與您有真實血緣聯絡,有權利對您請求撫養費,不論簽任何協議書,小孩均可向您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3 21:37

如果您是小孩子的爸爸,就有義務要負擔小孩子的扶養費用。

白水木 104-06-10 14:46

當初父親(排行老二)與兄弟出資置產, 但只登記在大伯大兒子名下(大伯那時已歿), 事隔多年, 父親與大伯大兒子及三叔皆相繼過世, 家族成員為避免日後有所糾紛, 遂將動產變更登記在每房男丁名下.  但是我們二房的男丁卻是四叔生的小孩, 從小就被抱來並報在我們二房的戶口下, 因為父母沒有生下男生, 只有女兒.  當初要變更登記時, 媽媽本來要登記在她自己的名下, 但是四嬸卻一直阻撓並要媽媽登記在她被過繼的兒子名下(這個理由是因為父親有小老婆...怕小老婆的小孩爭產), 所以我們二房就只登記哥哥的名字, 那時媽媽還健在, 就對我們姐妹說...等將來土地處分了, 妳們也可以有繼承權(但是媽媽並沒有立下遺囑).  後來媽媽也過世了, 現在土地變賣了, 哥哥卻自己獨佔了那份財產,  我們姐妹想問問看... 這種狀況我們有可能爭取繼承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試著主張該土地是借名登記於哥哥名下,於媽媽過世後,您因繼承而繼受借名登記契約法律關係,可向哥哥主張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返還該土地變賣之價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布魯 104-05-30 14:04

想請問幾個問題。我是個單親媽媽,有個非婚生子女,小孩已經4歲了,小孩的爸爸知道小孩的存在,在小朋友3個月的時候已經分手,到現在完全沒有聯繫,當初報戶口時沒有填寫父親的資訊、也沒有辦過認養。

我想請問....若是若干年後

1.孩子的父親想要爭取小孩的撫養費/探視權/認養,是一定要接受嗎?

2.如果他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養育過這個孩子,是否他提出認養/確認親子關係時,我可以拒絕嗎?若有證據,我能拒絕嗎?

3.目前在法律上他們並沒有關係,若是小孩的父親有債務問題,會牽扯到這個小孩嗎?

4.若是以後孩子的父親沒有人可以養育,想要要求這個孩子的養他的話,是否可以拒絕?

 

我只是想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跟對方切割乾淨的方法,讓這個孩子長大的時候不要負擔他父親方面任何的問題。謝謝!

冰封 104-05-26 21:54

二年前女友生下一子,當時我們有去區公所辦理認領手續,小孩跟我姓也入到我的戶口裏。小孩出生不久後因病需要接受換肝手術,當時為了申請補助在不得已情況下與女友協議請她放棄小孩的監護權,由我獨自一人擁有監護權以利申請補助。近日因與女友發生爭吵,她負氣帶小孩搬回她家住,我因為想看小孩而去她家找她又與她發生爭吵,爭吵中我脫口說出小孩的監護權在我這我想帶回小孩自已帶,後來她將小孩交由她父親通知我帶回來。三天後我因為父母年紀已大無法幫我照顧小孩以及我因案近日必須入監服刑,所以我又去了她家一趟希望能與她談談讓她帶回小孩。可是她父親卻說她已不住在家裏,而且當時是我自已說我要自已帶小孩的所以不願意幫我聯絡小孩的媽媽。因為我不希望將小孩交由社會局安置所以我想請問我可以用法律途徑要求小孩的媽媽將小孩帶回身邊照顧嗎?或者如果我花錢委托朋友在我入監服刑這段時間幫我照顧小孩,那麼我可以請求小孩的媽媽共同負擔照顧小孩的費用嗎?如果可以的話請問我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2:49

父母有扶養小朋友的義務與責任,建議您好好跟孩子的母親溝通您現在的處境。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22:51

您好!

您有權請求對方分擔小孩的扶養費,如果對方不願支付,可循法院的調解訴訟程序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賢 104-05-19 01:07

我們夫妻有兩個小孩,每年收的紅包錢我們有開戶幫他們存進去
當然也都講好不要動用小孩的錢除非緊急事故或特殊原因
這樣結婚2年後大吵小吵每天吵不停剛好去吵到小孩的錢
才發現說我好婆偷偷拿裡面的錢來用而且還不少
用途卻說不出原因但,因該是花在自己身上
我兩個小孩裡面各有4萬跟3 萬,當時每個月固定給1.5萬活費不夠會在拿
單純小孩奶粉尿布錢跟晚餐錢而以還有政府補助可領5千
其他帳單水費電費房貸我都另外繳, 當時知道我非常生氣
老婆用的花的我都出錢買,兩個小孩一個月2萬買奶粉尿布不夠嗎?
也講好不要去花他們的錢,這事情就這樣過了想說算了
這陣子夫妻打算離婚才發現戶口錢花的差不多了
距離上次發現偷領錢也才半年這次卻剩沒1 萬
該給都有不夠也會在拿但一定要偷拿裡面的錢嗎?
請問律師是否能提告侵占偷竊呢? 需要哪些證據
會走到這部是真的逼不得已   在麻煩律師解答了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發函要求對方交代存款的去向,並且要求對方交還存簿跟印章,再決定是否提告

2、要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傻咩 104-05-18 00:20

因為我現在懷孕了,可是雙方都未成年,所以暫時不公證,想等到成年再公證。那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小孩報戶口時有雙親的名字,不會父不詳?

然後還想請問目前未婚懷孕 但沒工作 可申請甚麼補助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6:09

若有經生父認領,並由生父一同到戶政機關辦理,應不致於出現父不詳(也就是父親攔空白)的情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16:54

關於補助部分,建議直接詢問社會局會較為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咪 104-05-14 19:07

你好。目前與男方已經私下決定要離婚,但還未簽字,原因是因為我們有一名兩歲半的小孩,我們都想要爭取監護權

1.如果私下去簽字離婚,那是否當下就要決定小孩歸誰?

2.可以簽字後再由法院去判定小孩監護權歸誰嗎?

3.目前小孩戶口在男方,但小孩在女方娘家,請問男方現在主張說,如果簽字了,他會變成暫時監護人,因為小孩戶口在他那裡,所以我需要將小孩帶回給他,在等法院判決,有這回事嗎?

詹忠霖 (詹忠霖) 104-05-14 20:37

1.一般協議離婚,均會協議小孩監護權由一方或雙方共同行使,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夫妻任一

   方均得請求法院酌定之

2.小孩監護權未為協議時,則雙方會變成共同監護,並無暫時監護此概念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0: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協議離婚,倘若沒有約定監護權,就會變成共同監護(基本上跟離婚前沒有太大區別),屆時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

2、沒有暫時監護權的概念,在取得監護權之前,建議均由我方繼續照料子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依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應先將子女帶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49

離婚協議時,不用一定要先約定小朋友監護權,但是,若您想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建議先把小朋友帶走。

若雙方無法協議小朋友的監護權而進入法院,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白舌 104-05-06 07:17

問一下,我跟我老婆是先有後婚,而如今小孩要出生了最近卻因為吵架她便說要離婚,我是嘉義人當初為了辦理結婚登記她便叫我把戶口先移到台北,之後小孩出生再移回嘉義,而如今吵架她便說要離婚我不肯,而她便說不離沒關係小孩出生她不跟我回嘉義她要留在台北,而我是不是只能順從她的意思不能把小孩帶回嘉義嗎?如果她執意離婚小孩應該歸誰?

 

沈恆 (沈律師) 104-05-06 08:14

您好!

您可以拒絕離婚,對方如果堅持離婚,需要找到法定事由並經離婚訴訟勝訴才行。如果法院准許離婚,會裁定小孩與父親或母親共同生活,如果法院裁定小孩與您共同生活,您就能帶回嘉義,還可要求對方按月支付小孩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老婆懷孕情緒難免起伏,要多體諒她(關鍵時刻呀,這時候更要特別貼心才行)

夫妻爭吵是難免的,心裡如果不舒服可以去散散步,轉換一下心情

小孩快出生了,這表示你就要做爸爸了,恭喜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楊大律師所言,除非您們雙方願意協議離婚,否則本件要訴請離婚的機會應不高,夫妻吵架總難免,一時氣話其實各退一步仍可和平相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白舌 104-05-06 21:14

老婆無法溝通,執意要跟小孩留在台北,真的沒辦法嗎?

小瑋 104-05-04 23:58

你好~

自己的弟弟因簽賭而向地下錢莊借錢~

而他的戶口已遷出,也已經趕出家門,但地下錢莊的人還是三不五時地來按電鈴半夜打電話來家裡,然後還在家大門貼上一堆欠債還錢跟照片等等,報警請警察來也說不能備案!!

所以我們是得自己舉證才能報案嗎??

你們如果對於對方的行為感到害怕,還是可以告對方恐嚇危害安全,只是因為你弟弟確實有欠錢,如果只是打電話或貼有欠錢的文字,將來檢察官應該是不會起訴。不過,如果對方過於狂妄,你們錄到對方有講會讓你們有危險、或有拿著棍棒、武器來催債的情形,那就真的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如果你們提出相關的事證,向地檢署提告訴者,檢察官也會針對此部分起訴的。

小娜 104-05-04 00:46

您好~想請教律師

(一)我目前32歲,從未見過生父,從出生就是養父視如己出的撫養。因為母親完全不想談此事,所以無法確認是否有婚姻狀態,但已知的是:

1.身份證父親欄是生父的名字。

2.戶口名簿中我是「寄宿」的狀態。

3.這32年來完全未盡撫養義務(可以說是人間蒸發)

4.生父曾犯罪,為通緝犯。

雖然不知生父是生是死,但我想要跟生父在法律上斷絕所有關係,不管是撫養或者繼承,請問我該如何做?

(我希望不要有天突然被通知要撫養他,或者要負擔他的債務等等的!!我只想要對養父盡孝)

 

(二)

我的姓還是生父的姓(歐),而兩位弟弟都是從養父的姓(劉)

印象中,小時候家人為了讓我能從養父的姓,用盡各種方式找生父。

(據說那時是說 要生父先上法院拋棄親子關係,養父才能領養我,我才能改姓)

但不確定是生父不願意或是未找到人,總之就沒改成功。

 

想請問

1.我現在成年了,我可否以「未行撫養責任」的理由向法院聲請拋棄親子關係後,然後以養父行撫養責任的事由,讓養父領養我,並聲請改從養父的姓?

2.如果領養與改姓成功了,在法律上是否報稅也可以申報撫養生母+養父?

 

感謝協助!!願平安喜樂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生父目前通緝未到案,則無須取得您的生父同意,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收養許可。

2、收養後,養父就是您法律是的父親,倘若符合稅務扶養申報,就可以申報。

 

Ann 104-04-29 10:27

律師您好:
最近收到繳稅通知單才知道

在我小學時有不明人是盜用我們家的戶口名簿抽中某公司的股票

我現在27歲名下多了股票需要繳稅

因為對股票不熟悉覺得很奇怪,股票雖然在我名下,但我沒有任何權益嗎?
想請教一下該怎麼處理,才可以去回股票的控制權
例如:買賣轉讓之類…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冒用您的名義去抽獎,並且由您取得股票,這樣對於該行為人尚無利益,與常情不符,您恐有進一步釐清相關事件過程的必要。

股票出售之後,還會有所得稅務的問題,倘若您是對於目前的稅務稽徵有意見,應該就該稅單提出複查。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洪X峰 104-04-29 00:56

您好:

   家父於日前不幸過世.....名下留有一間房產, 一台汽車, 三個銀行戶口不到一萬元, 因家父過世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家母也已過世多年, 子女共三人, 依我目前的認知, 三人皆有繼承權, 因家父重病,於十年前已是重度殘障者,家姊也已外嫁,家兄是不孝子,於十年前已離家, 連家母過世都未回家處理喪事, 家父過世時亦同, 目前家父後事已圓滿完成,讓我比較有心力去處理後續遺產的處理, 過去十年時間, 家中經濟都是我和家姊在支撐, 每月固定由我匯入兩萬元至父親的銀行戶口繳納房屋貸款, 家姊匯入一萬元於另一戶口給父親當生活費用,家兄在外有不明數量的債務, 常有討債公司上門討債, 目前他人在新店戒治所服刑, 我想請問的是: 如能說服他辦理拋棄繼承, 監所內的程序為何?

如他不願意拋棄繼承硬要爭奪遺產, 我和家姊有什麼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

問題較為煩瑣, 先在此說聲抱歉, 麻煩幫幫我,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是否曾經表示過不願意讓您的兄長繼承,是否有相關事證提出?倘若有,則可以主張被繼承人以表示的方法剝奪其繼承權。

2、反之,則僅能使其拋棄繼承,否則所有繼承人均可平均繼承遺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為剝奪繼承權,三人均有繼承權,若對方不願意拋棄繼承,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但可主張父親生前有向您借貸款項,請求先就遺產清償貸款項後,再為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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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Lin 104-04-20 00:19

我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兩子, 於4年前被公司派到大陸工作, 去年期間大陸籍女友懷孕, 與台灣妻子商量離婚一事, 由於我們沒有財產與負債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 我負責贍養費小孩讀完大學. 原本已協議好了, 後來由於妻子心有不甘, 不願與我聯繫, 我也因工作問題常常不在台灣, 現在大陸女友與我的小孩已出生, 無法在大陸報戶口, 請問律師, 如上所述, 我要申請協意離婚, 該如何進行? 是否分居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判決離婚. 因錯誤在我, 而我與台灣元配也已討論過不可能再一起生活, 請專家們給予寶貴的意見, 萬分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7:19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雙方分居已久且感情不睦雙方已提及協議離婚一事,訴請裁判離婚

 

兩造分居多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足見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婚姻關係有名無實,其情形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您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婚姻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14

 您好

        可考慮請求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具體案情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尤生 104-04-20 16:39

直接跟她說明看她要什麼才肯離婚,現在不管哪種離婚主導權都在她手上,請她也別浪費錢去找徵信社查什麼證據,孩子都生了,妥協是你目前的路。

還有比較不厚道也不建議的方式:查她在你不在台灣期間,是否另外有人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https://007yuanda.blogspot.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有責配偶,即使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亦不容易成功之,可嘗試與對方協調,若對方均置之不理,亦僅有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中尋求與對方和解協議離婚之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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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sa 104-04-16 12:46

家裡收到法院民事執行處函,內容是

測量債權人林xx所有坐落…土地上建物門牌…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現狀(基地坐落之實際地號以現場勘測為準)。並請於勘測後,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39條規定辦理查封登記,且將該建物登記謄本及位置圖與平面圖之影本函送本院。

 

債權人是叔叔

房屋戶長有兩戶,一個是我老公,另一個是叔叔的老婆

房子是鐵皮屋所以沒有登記建物

土地所有權是大伯跟二伯共有

屋內人口除兩戶人以外還有一個同住人

同住人戶口沒有在本地,但屋內大部分東西是由他購買,並留有收據及購買證明

 

這樣子還會被查封嗎?

要怎樣做叔叔的債務才不會牽扯到家裡,

稅捐稽徵處行文都是給叔叔

能夠將所有權轉到我老公或阿姨名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查封了,則已經無法移轉所有權了。

2、倘若要救濟,必須依據該查封行為是否有瑕疵或是違法來判斷,包含是否屬於債務人所有,亦或該債權是否合法、存在等,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6 17:10

若確認該房屋債務人(及您叔叔所有)則可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104-04-10 15:42

我們沒有婚姻關係,育有一女,報戶口時有讓對方辦理認領,也有填寫監護權協議書,

並無共同擁有監護權,而是寶寶監護權歸我

 

請問 若要讓寶寶改從母姓,是否只需要監護人自行辦理即可? 還是需要對方同意才可?

沈恆 (沈律師) 104-04-10 17:28

您好!

有兩種方式:

生父書面同意改姓。 請法院宣告改姓,理由是監護權歸您所有,姓氏亦應與您一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0 22:53

要雙方簽具同意書後去戶政機關登記唷!

豬豬 104-04-04 15:17

想請問我有一個朋友女方在7個月就滿18歲,現在已經懷孕大概有8周多

如果女方家長要告男方會有什麼罪,(但女方跟男方都想把小孩生下來)

還有這女生 其實已經離家出走4個月多聽她說以前家裡人很會打他受不了才出來的現在這女生的身份證跟健保卡都被她媽媽押著不還她,要叫她 回去,可是女生不敢回去怕回去之後會在被打,而且現在也已經懷孕了,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因為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是男生要帶女生產檢費用很多,還有結婚戶口,跟小孩出生的戶口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8:07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男方有可能被告加重和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8:59

同沈大律師所述,另若是女方家人有施暴之情形,自可蒐證聲請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妨害性自主之問題,但若您父母仍對其提告,法院會仍受理,只是若無理由會以不起訴處分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女方家屬對男方提告,男方均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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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50

若對方已經年滿16歲,則只要您並沒有違反其意願而為猥褻性交之行為就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coste 104-03-29 05:04

你好:

近日本社區發生總幹事涉嫌掏空社區"定存基金"及"活儲"並以社區主委名義開票給於廠商(修繕維護費等等),導至社區戶口被凍結<因戶口內的錢已被領走一空,定存基金也被解約領走>.

問題如下:

1.該主委表示並不知情有申請支票一事,另社區出帳是否應有3人蓋章<主 財 監委 3人>? 由於內人擔任這屆監委,但於每月核帳時只"核看發票及出帳細目"就簽名於財務公告單後總幹事就直接公告...內人並無經手社區任何金流,也無用章於提款單或支票文件上,現社區已聯名控告該管委會,請問內人在法律上也會被咎責嗎? ( p.s 經內人深查後發現民國100年時該筆定存基金就已被解約並且該款至今下落不明(有影印存摺),另監委一職也是當初在總幹事遊說下才答應幫忙核帳並無實際參選該委員一職)

2.如上述~由於社區戶口被凍結...新的管委會是否只能概括承受之前跳票的款項或是應由該主委獨自承擔?還是能有其他方式..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13:16

1.無論新舊任委員或監委,均應追究相關人等法律責任,才是負責並撇清涉案之道

2.總幹事應有涉及刑事犯罪,例如背信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詳細罪名尚待了解全情才好判定),主委或其他委員、監委是否無責任,尚言之過早,宜準備應對,建議與律師詳談,會有較清楚的了解(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總幹事已涉及民刑事責任,至於其他委員,則需視其有無管理監督之疏失,而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總幹事設有刑事偽造文書業務侵占背信等犯罪,可對其提告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至於其他幹部,則視有無過失,而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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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6 16:10

去年因遷移戶口又去投票.所以被以妨礙投票正確性到法院開庭.也當庭判緩起訴.近日又收到續偵傳票

請問已經判決了為何不能結案又要續偵

之後會撤銷緩起訴改判刑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撤銷緩起訴,發回續偵的話,可能是發現新事實新證據

2、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緩起訴檢察官會依職權送請高檢署審議,而續偵應代表您原本之緩起訴撤銷,所以本件現已回歸到重新偵查程序,仍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續偵表示繼續偵查程序,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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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續偵表示繼續偵查程序,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