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QQ 101-08-23 22:38

去年被驗尿驗到~
但這個月被傳去開庭~
說下次開庭可能就要去勒戒

可是我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沒碰了
也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我不想因為之前得事情 就失去了這一份好的工作

這個月開庭也有驗尿 但是沒驗到
這樣還是需要被勒戒嗎??

是可以請求檢察官看看是否可以用替代治療方式代替勒戒 將你目前遇到的困難跟他報告一下 另外如果確實時間很久沒有施用 那是否因為其他原因(如其他藥物)造成檢驗呈現陽性 也可以思考一下

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uby 101-08-23 14:1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ruby 101-08-23 14:1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marklak 101-08-23 12:32

       本人在今年7月7日晚間約7點20分左右,因工作關係騎乘機車外送,回程時途經內湖南京東路麥帥橋下方機車引道時因光線昏暗視線不良,不慎擦撞設置在機車引道中的小石墩,導致左腳小趾受創截肢.

問題一: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該如何申請國賠呢???

問題二: 請問申請勞保時要求提出3個現場目擊證人~~但是事故發生時附近只有幾輛過路機車~~去那裡找人做證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uby 101-08-23 12:01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黃國城 (Jerry) 101-08-23 12:1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uby 101-08-23 14:0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黃國城 (Jerry) 101-08-23 20: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uby 101-08-24 09:52

請問這影片中的黃國城律師是您嗎?http://www.youtube.com/watch?v=Qn1BaFi43iw 

小炫 101-08-23 08:19

我今年13歲
父母沒有婚姻關係但還是住在一起
我目前的監護權在我爸手上
可是最近我和我媽打算搬出去
可以把監護權轉移到我媽手上嗎?
我爸目前沒有工作. 也很常喝酒 打我 罵我
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監護權是以孩子的利益為優先決定對吧.
那...我跟著我媽會過得比較好
可以強制轉移監護權嗎?
還是一定要上法院??

黃國城 (Jerry) 101-08-23 12:2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瑜 101-08-22 22:26

帳戶被騙當人頭戶,現在是被告,但那個受害者好像被騙300多萬吧~

經過我的戶頭有74萬5000元,他一開口就要附帶民事賠償150萬~

我現在弄得連工作都沒了,根本不可能給得起,若到時候判民事賠償...

沒錢給會怎樣??問過很多律師或相關單位,似乎大家都覺得這樣案件太多了,

不管你當初是被騙怎樣的理由,交出帳戶的,都是幫助詐欺了,人生多了前科...

更怕的是,知道還有其他兩個被害者,目前三個,一個人6個月...

沒錢易科罰金,可以用勞動服務嗎?

Leen 101-08-22 22:56

我也遇到類似事件  目前才剛進入偵查說

我有查一些相關資料  好像易科罰金可以用社會服務代替

winni1228 101-08-22 21:02
我家原本是雙薪家庭,我和先生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因為有婆婆在家幫我照顧與接送兩個小孩上放學,我們夫妻倆才能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
結果今年年初婆婆在去接兒子放學的途中,被一名無照駕駛的年輕人撞傷,主要導致右肩骨折打鋼釘,復原狀況不佳到現在還無法取鋼釘~
因為婆婆車禍多月傷勢未復原,行動不便之下無法再幫我照顧與接送兩個小孩,我被迫只好辭去工作全部自己來~
對方不理賠本案已到法院,我不知如何向對方求償"因為他撞傷我婆婆導致我被迫辭去工作"這一項,這要用什麼"名目"下去求償,是精神撫慰金還是什麼??(我要寫狀紙)
我原本一個月薪水25200元,現在少了這份薪水,家庭經濟頓時陷入困境,到底要如何求償精神撫慰金才合理呢??

1.可以先考慮是否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侵權賠償 原則上可以主張醫療費 增加生活所需 因不能工作所失 慰撫金 所以如果婆婆能有工作能力 還是先把它納入 讓法官去判斷 精神慰撫金一般車禍案件應該在幾千或幾萬元不等 除非真的有重大損害

布妮 101-08-22 16:01
您好,我有問題想要請教你們,希望你們可以給我解答,謝謝    我先生在一家石材廠工作十五年,但在八月十三日時,老闆通知他在九月一日時公司要轉型做肥料廠,如果我先生還要在那工廠繼續做時,薪水可能沒現在的薪資高,但如果石材廠有工作時也是要兩邊做,且應徵新人時薪資約為二萬出頭,我先生現在的薪資是三萬八,   不繼續做時就介紹他到另一家石材廠做,且給他三個月工資,又怕繼續在原工廠做時會遭老闆刻意刁難(如放無薪假、擺臭臉),想讓先生自願離職,工廠裡除了我先生、老闆、會計媳婦和小老闆四人外就剩下幾位股東,請問我應該如何爭取自已的權益?有法可管嗎?請幫幫我,拜託!!!!  目前老闆是口頭說還要做石材,但是他都把石材的生財器具拿去賣掉,再買進關於肥料廠的工具,且沒有我先生這唯一個勞工,又怎麼可能會繼續做石材?這難道不是業務變更又無適常工作可安置的資遣條件嗎?這難道不是刻意讓我先生拿不到應有的資遣費嗎?請幫我想辦法,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Ashui 101-08-22 15:26

你好,因公司有在百貨公司設櫃
但因有專櫃小姐離職
向勞工局申訴扣員工制服費用
但因他當初進來時,己有簽了所謂制服扣款同意書
而才會進來公司上班,不是嗎?
如今對方要告我們,請問我們公司真的是有錯嗎?必需退回對方的制服費用嗎??

另外有上網查了所謂的勞動基準
專櫃工作時數
是否也等同於一天不超過8HR,二週不超過84HR
所以公司規定一天工作8HR,月休6天,是合法嗎?
有沒有所謂每月的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多久呢??

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雨 101-08-21 18:24
前陣子跟前夫離婚 本來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還叫我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 臨時反悔 把小孩子的監護那條劃掉
我女兒從出生到前鎮子都是我在帶 所以我沒有工作
前夫看在這一點 嗆我說 我沒工作搶不贏小孩 我也認了
他本來答應說每個禮拜讓我帶小孩出去玩 結果現在又臨時反悔
我前婆婆也故意不讓我看小孩小孩帶出去玩 我說它們在哪裡我可以去接我女兒
他就跟我說 不用 故意不讓我女兒跟我接觸 剝奪我的探視權
他們家的人實在太過分 我決定要把我女兒的監護權搶過來
我前夫他自己說他有殺人已遂或未遂的前科   他有哪個案底   如果請律師可以把他的案底掉出來嗎?     我前夫之前沉迷網路遊戲 把薪水都拿來買遊戲點數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困苦 在玩遊戲時 我女兒在他附近走動 他就會嫌我女兒煩 還會大聲罵她 這些我都有錄音存證 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麼做嗎?

1.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父母還沒有協議子女監護 

如果父母無法協議子女監護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對方若確實有你所說的前科以及生活不良習慣

應該不適合照護子女

不過你自己的部分還是必須先有相當經濟能力

不然這部分確實會比較弱勢

2.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由你監護

小雨 101-09-25 22:19

請問我現在有工作挺穩定的話呢?

我如果自己去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會不會等很久?

秀朗 101-08-21 12:50
律師 您好! 我是一名失業的住戶.自從失業後就積欠管理費1萬5千六百元...因為家中經濟負擔很重,加上有個4個月大寶寶..我們全家都靠著社會補助再撐(在申請中低收入戶中)..平常有兼差(都繳納水.電費用了) 目前一直努力找工作中!!! 我有誠意想繳納.但是因為民生問題讓我繳不出費用..上禮拜把輔助費用先繳納給管理室..也聲明我的誠意 ..但今天卻收到支付令命了..裡面卻說我置之不理行為...我該怎辦!? 非要逼到家破人亡房子查封嘛!? 我失業夠痛苦了 很焦急一直找不到工作!! 也遇到很多事情讓我很多困擾... 張律師 我該怎辦? 必須在20天內提出異議!! 我不懂這些事情...都沒錢生活了 還得支付500元賠償程序費用.我跟怎麼提出異議?我該如何提出更生..? 我真的很想還清 !!但是真的沒辦法...我該從何著手?該怎麼說明?
1.支付命令異議不須附任何理由 直接說明異議即可 不過你確實有積欠管理費 你應該也不爭執 只是目前無力清償 2.沒有辦法清償 也只能跟管委會協商 如果債權人不同意 那也沒有其他辦法 3.你都還有房產 債務應該沒有明顯超過財產 應該不會符合更生的條件
dino 101-08-20 21:15
這家公司他們都會叫一些正妹在網路上找男生做朋友~ 然後等過了一段時間正妹就會跟你說他為了要當上正式員工 所以必須要考核通過才能當上正職員工她會先約你到他們公司 請你幫她打分數一開始她會先跟你在一個小房間裡向你說明 她們公司的產品及規劃一些有的沒的,等說完呢就會請你幫她打分數重點來了喔 最後她會跟她裡面一位主管開始向你洗腦正妹還會用眼淚攻勢向你說他需要你的幫忙 她如果今天沒通過考核的話,因為家庭因素她就必須離開高雄到新竹工作不一定會是新竹 反正就是會離開高雄就是了她會一邊哭也不一定會哭但是會用苦肉計一邊跟你說她想留在高雄, 這樣也可以天天跟你出去這時在一旁的那位主管(學姐)就會跟你說今天是最後一天考核 他們只剩最後一個名額,今天也有另外兩位四位在應考,如果你能幫幫她最後一關考核 也就是拿個5萬出來先訂下他們婚禮套餐就算幫她通過考核了剩下的20萬可以等到 你以後有要結婚的話再付清就可以 部過一次要購買2套.後來相信她們後購買後說 增值後可以幫你轉賣 也說明每月可固定領到分紅3600元後來發現根本是騙局實際領到 才360元不到.後來要求幫忙轉讓 女方卻避而不見 也說她不是業務 要是請她們幫忙賣後 只能拿回5000元 以有多人受騙 請問這算詐欺了嗎
如果依你所述 我個人覺得成立詐欺罪機會應該很大 不過重點應該是怎麼證明有這些情況
阿豪 101-08-20 00:26

想請問一下  我四年前(當年未成年)

有犯過詐欺

今年21歲 這幾天 警察開始在調查

請問如果判刑 會依少年法來判嘛!?

還有我17歲有進感化19歲表現良好假釋出來

19歲到21歲當兵以及工作

我也真的之錯有改進

請問這些相關數據能對我的案子有幫助嘛!?

因為畢進是未成年犯的 但是我受過懲罰後

有向善的心 真的不想因為未成年的案子

在搞得雞飛狗跳

警方說  如果我提供幕後主使者

可以當證人  是否為真!?

 

林智群 (klaw) 101-08-20 04:40

你既然已經滿18歲,就不會進少年法庭而是由地檢署處理,也沒有什麼少年程序的優待,這對你比較不利

 

原則上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犯罪時,會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在未成年時犯罪,於成年後被告的話,原則上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不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但刑罰是依據行為時的情況作處罰,由於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的辨別是非能力,法院可減輕刑罰、從輕量刑。依您的敘述,您可以提出自己經感化教育後,已有所悔悟並改過向善,請求檢方或法院從輕發落。 您供出犯罪教唆者後,當教唆者成為犯罪被告時,您即須出庭擔任證人。至於您的案件可能會從因為供出犯罪教唆者而緩起訴處分。但如果檢方決定起訴的話,您仍然是犯罪被告,僅在教唆者的案件中成為證人,而您自己部份,還是可以因事後態度良好,而請求較輕的判決的。

(參照刑法第18、57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佩 101-08-18 02:50

小女子我找到一份診所工作 是兼職的上午晚班 過去我都再醫院上班
我八月一日就要開始正式上班 第一天上班就要交出勞契合約書簽一年
但是.....沒有明確說明 試用期間
診所要我第一天上班就要交出~契約 合約
我們竟然沒有試用期....也沒有充分時間可以考慮...雖然當初知道這份合約有問題 但是我也簽了

毀約要賠一個月薪水違約
這樣這份合約若簽下去了會如何呢??
如果工作了一個月發現 工作環境差或大家都不互相幫忙
我真的要離職的話 該怎麼辦?我目前工作第16天 我現在決定離職了要賠錢嗎?
阿智 101-08-17 23:24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阿智 101-08-17 23:06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6

建議跟對方和解,不然被告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的,

至於對方多加的部分可以主張剔除,再跟對方談談看吧

Fox 101-08-17 20:00

之前發生車禍
我的狀況: 住加護病房1個月, 開氣胸, 顏面手術, 嗅覺喪失, 住院幾個月
對方狀況:腳輕微挫傷, 號稱休養4個月沒工作

刑事判決, 對方90天刑責, 我朋友40天, 對方不滿上訴要我去別間醫院檢查嗅覺喪失問題, 去別間醫院檢查後也是判定失去嗅覺, 二審對方還是不服, 說不滿1審法官判決,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提不出甚麼反對理由一直上訴嗎? 有甚麼條文或判例, 還是方法讓對方無法再上訴?
民事部分也判決, 要求他醫療費用+薪資+精神賠償等等大約150萬, 結果法院只判34萬兩方各負擔一半, 他只要賠償我17萬多, 他都還沒賠償卻反也告我民事醫療費用4千 + 薪資4個月14萬 + 精神賠償10萬左右, 
請問他也沒受甚麼傷只複診2次(醫生還開診斷證明說建議休養3個月), 1審完因為我不服, 法院說會去調查他要求的部分另外開庭, 這樣的要求他有機會勝訴嗎? 因為他沒受甚麼傷又提不出證明來證明他因為車禍造成的損失, 我有甚麼權利或辦法可以要求告訴條件不成立, 判他敗訴?

gwdv 101-08-17 19:33
請問一下有親戚要離婚爭奪孩子(2個剛出生快1個月、1個2歲)
扶養權有受精神上的虐待,可是不願通知社工雙方經濟條件相同、
在同一職場工作只求一個孩子現在打算先去調解委員會請問需要注意什麼?
之後要是對方一個孩子仍然不願給上法院想請問可以推薦一下有哪些擅長這方面的好律師嗎?

1. 原則上子女監護案件 如果父母雙方條件差不多 可能還是會以目前扶養一方為主 尤其參酌社工家訪報告 2.至於委任什麼律師 主要還是以可以信賴及配合訴訟程序為主 畢竟家事案件很繁複 又牽涉當事人間的情感 這些你都可以列入考慮

candy 101-08-17 02:45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可提告嗎? 2012-08-16 21:05:57 補充 當天我也有自錄音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則對方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之規定. 二.若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屬強制罪之共犯. 三.調解員可能只是調解之方式,尚沒有違法之處.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08-17 02:19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可提告嗎?

 補充當天我也有自錄音
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我開出的賠償金額

1褲子破損1490(有跟店家要金額確認)

2修車6500

3工時1200

4醫療1700左右目前還在看醫生

5精神賠償20000萬

請問到法院這樣要求是在合法範圍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艸倪唬 101-08-16 10:33

各位好

我在今天被屏東XX分局的偵查隊約談製作筆錄

原因是我在加油站工作時於X/XX號的大夜班有""連續六筆的0元油槍提起紀錄""

(就是油槍提起來就有的紀錄不管是多少錢)

每筆的資料間隔平均是""六秒""因為這個紀錄

我被加油站把紀錄送到分局加油站認定這個連續六筆的0元油槍提起紀錄就是

"""偷油"""(油槍提起就會有回油約20c.c.可取,加油站懷疑我有拿)

但是我可以非常確定的否認 我並沒有偷油

在今天偵訊的內容中偵訊方只拿出""油槍紀錄""(簡稱)

就一直在問說我有沒有偷油 可以說是一口咬定

但是我因為根本沒有作 所以馬上就說沒有

我曾要求警方提出監視器記錄 也表明說希望監視器紀錄

可以幫助我還我清白 但是加油站的監視記錄只保留一個月

1。所以根本完全沒有人證 沒有人說是我做的

2。完全沒有物證 沒有監視器或是照片或者油料損失證明但是偵訊方卻直接跟我說

因為其他有做的員工有著同樣類型的油槍紀錄 卻已經承認他有偷油

(補充:不只有我一個人被偵訊 加油站有很多人都被叫去)

然後就直接跟我說這樣就可以推斷我當班的油槍紀錄就是”偷油”

但是光是舉槍的機會就有很多 比如清理油槍需要將油槍拿起

或者加油機本身出現了異常就自己跑出了6筆資料

然後我也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是何人所為

所以就卡在這邊僅僅36分鐘偵訊一下子就結束了
我在這邊有幾個問題:

1。連續0元油槍紀錄可以藉由”其他人的偵訊內容”就推斷我當班的紀錄就是   ”偷油”嗎?
2。因為整個偵訊過程偵訊方只有拿出這個紀錄,沒有監視器記錄和財損紀錄  這樣的證據足夠嗎?
3。如果真的很誇張的將案件送到了地檢署,檢察官能夠按照一個紀錄就起訴嗎?
4。從偵訊結束到地檢署的傳票來,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請懂的法律程序和內部實際操作情形的專業人士能藉解答我的問題

(最好是有處理過這種案子的)

謝謝!!!!!!!!!!!!

 

法院要下有罪判決,必須依據犯罪證據。無犯罪證據即不得認為有犯罪事實。如僅有連續提起6次油槍之紀錄,但仍無法舉出確實有油料短少的情形,依據罪疑為輕原則,應不得認為有犯罪行為。縱使有其他人的偵訊內容,仍非一般所認知的經驗法則,所以並不當然證明連續提起油槍就是犯罪行為。 若檢方僅提出油槍證據,而無監視器記錄或財產損失紀錄。連續提起油槍證據只屬於間接證據,而非直接犯罪證據。且事實上如您所述如果提起油箱僅有20CC可取,6次亦才為120CC,折算每公升35元計算,亦僅有不到5元之價值,就此部分,亦可說明根本無須為偷油舉動,因為根本獲利甚低。 若檢方認為被告確實有犯罪嫌疑,即使僅有間接證據,仍可向法院起訴犯罪,此為檢察官之權限。 偵訊結束至地檢署傳票之間隔時間,依個案而有所不同,原則上約數週。

(參照刑法第320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楊小翊 101-08-16 05:38

上次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釋完之後有去找房東以及同學當證人

前提:就套房有ABCDEF室 當初是住在D室

而E室同學被偷了19000元 當晚報警 有請警方採集指紋

一個月後 有採集到七枚指紋 有兩枚是我的 都在窗戶邊

目前已經有找房東作證 房東是在樓下經營早餐店 他是早上八點出門

而我是早上八點下班 回到家順便就在房東經營的早餐店吃早餐

而同學作證的部分 因為刑事組承辦人員找兩次都不在  

而因放暑假的關係 同學之間也因要工作 帶小孩 所以沒空

 

目前已移送地檢署 承辦

 

如果到地檢署我需要怎麼辦才好? 因為沒去過地檢署

因為比較怕被拘留之類的  接下來的程序還有哪些呢

因為目前因為這個案件 導致我工作不順利

 

由於竊盜罪並非重罪,實務上很少有被告因涉嫌竊盜罪而被法院羈押,基本上您不需太過擔心去地檢署後被羈押。又法院必須依據犯罪證據,才能下有罪判決,在房間採到指紋是否即能證明您確實有竊盜行為,仍有待釐清。依法法院要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您可以盡量舉出不在場證明或是人證等有利證據,或是提出窗戶邊有指紋的合理原因,並要求法院調查相關證據即可。

(參照刑法第32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窮忙族 101-08-15 14:52
律師您好: 重貼問題 要問的是我是否構成詐欺? 我先生欠地下錢莊,用我的名義去跟代書借款,利息五分,借40萬,月息2萬,每個月還3萬,簽完本票後,就把我的提款卡印章存簿拿走,在我領薪水這一天領3萬出來,我月薪33000, 上個月我先生中風辭去工作,無收入,我先將提款卡掛失,不然一個月只有3000怎麼養一家三口? 代書很生氣,他不接受我的協商降低還款金額及利息, 談判破裂,要告我詐欺,還信心滿滿說一定告得成 請問我會變成詐欺被告嗎? 無助的人謝謝您的回答
1.建議你去提告重利罪 2.不過跟人家確實有借款 還是必須思考將來怎麼分期還款
Sasa 101-08-15 12:45
我弟弟因為工作給了別人帳號和密碼,今天刷簿子發現已是警示戶,

已到過警察局但尚未接到通知要做筆錄
目前我弟弟撥電話給主犯電話還有通,主犯會聲稱要給他工作但是似乎一直再拖延時間,因為想利用電話錄音蒐證,但是不知道要如何套話,怕弄巧成拙了,我們也問過警察若提供電話是否可以馬上抓人,警方卻說無義!

請問目前除了等要做筆錄還有什麼有益的事情可以做??若想掉銀行監視器畫面要報案的三聯單(錢匯進和匯出記錄是昨天),不過警方願意讓我弟弟報案嗎?因為以現在看來他被列入嫌犯,該怎麼做呢??
野薔薇 101-08-14 19:49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14 20:43
雖然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我感覺這是個老闆慣用的、非法終止僱傭關係、資遣員工的手法。您千萬不要簽切結書以免橫生枝節。看起來您的薪資所得不會很高,建議您打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要求指派扶助律師幫你打勞工訴訟官司,只要符合資格,法扶與政府(勞委會)會出錢幫你請律師。祝您順利。
天地狼 101-08-14 19:27

目前我與配偶狀況類似如下(銀行尚未就對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

想請問一下有何種方法可以預防先生債權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王先生因為幫朋友作保的關係,朋友還不出錢,銀行就對王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王先生敗訴後因名下也沒有財產債權銀行也執行不到先生的財產。王先生和太太多年辛苦工作存款有購買一棟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所以王先生就不以為意。孰料,官司結束後沒多久,太太就接到法院通知,表示債權銀行已經將太太名下的動產查封,王先生甚為驚訝,原來債權銀行居然可以這樣主張。

民法第1011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以上開案例而言,王先生確實有積欠銀行債務,經銀行辦理強制執行沒有結果後,債權銀行確實可依上開民法規定,代位王先生宣告將其與太太的夫妻財產制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

債權人成功將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後,依照民法第1030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計算方式以本件案例而言,王先生名下沒有財產,王太太名下有價值2000萬元之動產,兩人財產差額為2000萬元,2000萬元平均後為1000萬元,也就是說債權銀行可以代位王先生,向王太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王太太給付1000萬元給債權銀行

承上所述,債權銀行法律上可以宣告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並進一步藉此代位向王太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以上法律技巧,債權銀行既然可以成為王太太的債權人,自然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在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提供擔保金進而查封王太太名下的財產

崴風霖霖 101-08-14 10:18

各位律師先誠心的跟您們說聲謝謝,我敝姓許 我從事的行業稍微特別,是命理法術的工作,那麼我幫人服務的範圍絕大多數,都是幫客人親手開符咒,來幫客人,但是這是無形的產品,當客人使用有絕的有效 的,當然也有無效的,而我呢因為開的符咒有設立單價,一套符咒五張是兩千五,有些客人可能會因為自己所需要增加至4-5套的符咒,有時花到一兩萬,那想請 教各位律師們,如果當這個客人覺得,他花了一兩萬,也覺得無效,最後提告詐欺,或是其他的法律責任,那我該如何去面對呢?因為這個符咒當然有我們的專業, 且都是很認真的幫每位顧客處理,但在現今的社會上難免都會遇到這些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去處理或面對這些事情呢?謝謝各位律師先生的回答

   在你的立場也許是這樣

   不過依照一般客觀人的經驗應該跟你不同

   只能說這樣的行為成立詐欺罪的機會不低

崴風霖霖 101-08-14 12:06

謝謝張律師的回答,可否再請教您一個問題,您說一般的經驗跟我們不同,那麼這一般的情形大約會有哪些狀況發生呢?謝謝回答喔!!

崴風霖霖 101-08-14 13:47

不好意思 張律師,冒昧的再請教您一個問題,好比說以上的情形可能詐欺的行為不低,那麼身為宗教法師的我們該如何來預防此情形的發生?因為宗教門派很廣,有茅山,閭山,陰山,鳳陽等很多的法門,這些法門絕大多數都是開符者居多~

 

我國憲法雖有保障宗教儀式自由,但仍不得藉由信仰外觀,作為非法之手段。若誇大聲稱宗教儀式之效力,且儀式費用與化解運勢代價不相符,仍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但是如果客人在購買時,即知其不一定會效果,仍給付對價,就不會構成詐欺了。而在實務上,有另外販賣價格不菲的消災解厄之物品或是符咒的價格過高,但卻保證有效的,這種情況下讓人家誤認,才有可能成立刑法詐欺罪。

(參照刑法第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崴風霖霖 101-08-15 12:20

謝謝廖律師熱情的回答,還好您說的保證等等的字語我是從不出現,因為我知道這是不可能,價格上其實定價還算公道,只是是對方同意也是自己來買了四五套或七八套的產品,出自己對方自己來消費,並非我們自己搖旗吶喊宣稱有效的產品而強力推薦買高消費物品,所以這樣的行為我是不會出現,在此謝謝廖律師的幫忙,感恩

bmw1463 101-08-14 02:58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周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帶回來的子女都很難教養。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它是在那裡,故意在那裡念大學想拿綠卡,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

3.甲乙方家長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第五項條款,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適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

4.甲方之母應長時間用電話以及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之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


PS: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這隻小蝦米對抗大金魚,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可以打官司,我只是要求甲方要探視小孩,請把我女兒帶過來給我探視我才給他看,.....甲方盡然要告我,因為甲方很有錢,我真的很害怕!!

無庸 101-08-14 02:37
律師你好: 我剛發現你剛回答 :僱主若以脫法方式,規避勞基法之規定,則其行為仍屬違法 公司本來就是規定吃飯半小時但又刻意延長休息時間變成一小時,但又為了產量問題又不能違法四十六小時,所以弄出一個不停機獎金,此時半小還是在工作中 據我所知有在工作就應該納入工時,但公司刻意迴避工時部分,請告訴我在這工時部分屬於哪個部分違法,告知法條一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勞動契約第七條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左列事項: 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   換班有關事項。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四、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 五、資遣費、退休金及其他津貼、獎金有關事項。 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 七、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八、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九、福利有關事項。 一○、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 一一、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 一二、獎懲有關事項。 一三、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要是公司的勞動契約內容無以上條文也算違法嗎?若違法可用、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這條中止勞動契約嗎? 另外公司從做四休一變成做四休二,在我門受聘合約書內並無註明,僅註明二班制,聲稱合法不須勞工同意即可生效,這是可以這樣子做嗎?
您好: 一.工時部分,公司可能違反勞基法第30條及第30之1條之規定. 二.您們的情形比較可以適用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六款之規定,但應自知悉時起30日為之才可以. 三.公司變更合約書內容,仍應經勞工同意,否則勞工即得終止契約.
窮忙族 101-08-13 15:16
前三個月還款正常 但第四個月我先生中風無法工作,就還不起,打110,警察說:把提款卡和存簿辦掛失,對方就無法領錢 果然,代書派小弟嗆: 先寄存證信函到妳上班的公司,再告妳詐欺!檢察官一定起訴,到時妳就沒工作了!
實在是看不出來提問的問題 是問對方是否構成恐嚇?
野薔薇 101-08-13 15:05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您好: 一.切結書若您簽下去,當然就會發生效力,所以若您認為該切結書有問題,建議您不要簽結. 二.有關工作上的問題,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依您的敘述,這份切結書應具有承認債務之效力,如果您沒有疏失的話,基本上不宜簽署切結書。 您提到的貪污罪是用來處罰公務員的罪名,基本上私人單位的內部事項與貪污罪無關。 偽造文書的部分,由於您的職務是會計,本來就擁有製作帳冊之權限,但是文書內容如果與你所知有所出入,但是您卻記載,是有可能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關於侵占罪部分,除非您將他人款項占為己有,否則縱使製作帳冊有所疏失,原則上仍然不會成立業務侵占罪。 如果您沒有犯罪,而您雇主無端剋扣您薪資,建議您可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參照刑法第210、215、3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8-12 09:56
公司開了年度會議
定了以下條款要我們簽名並且要保人
有兩張要簽名的~還要保人也簽名
(公司也要求我們一個禮拜交出簽名這張)

第一張

人事保證書
立保證書人【保證人簽名】金保證【本人】在貴公司工作,倘有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貴公司負損害賠賞時,保證人願依下列條款之約定,代負賠償責任

一:本保證書之保證期間,自簽署之日起算三年

二:如發生損害時,保證人願就公司所受實際損害之額度,負完全之賠償責,不受民法第756條之2第2項之規定之限制

三:保證人在貴公司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為限,負保證責任

四:被保證人在服務期間,無論是職務調整、任職時間、地點之變更,均無須通知保證人,且保證人之保證責任亦不因此而免除

五:因保證書發生訴訟時,保證人同意以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致

我比較沒辦法認同的是第二張的第五條款

員工誓約書

一:今荷蒙公司任用,自當尊遵守貴公司規定,並忠實服務克盡職責

二:貴公司所有關於業務經營上之秘密事情,保證決不對外洩漏,且關於經營事務上所屬一切事情,決不外揚之

三:在職務中萬一有所失宜,致使貴公司遭受損時,當迅速足數賠償,尚有不足賠償,應由保證人負責賠償,不敢絲毫使公司受損害

四:因貴公司事情或自己服務上有所失宜,不論在何時遭受解雇,當即服從不敢異議之

五:在公司離職後,自離職當天起,三年內不可從事和公司相同或類似相關行業,如有違約願付違約金新台幣壹百萬元整,並放棄先訴抗辯權,絕無異議,本人並確認在任職期間所收取之薪資,已經有加計日後離職競業禁止之補償金

此致

請懂法律的人救救我們!我們又不是年薪百萬的人~
我們也是靠獎金生活的業務員~因為有碰錢的關係~今年要求我們簽這兩張
我們平均年薪所得也才60多萬元!!為何要簽這個呢?
如果有更好的可以更改裡面的條款請告訴我~~謝謝!!
感覺這兩張是對公司的自保~~我們員工一點保障都沒有!!
哪怕哪天老闆叫你走人你也不得異議~~
老闆也說:我們也可以立一張對我們員工有保證的條款
但要我們自己列= =(我們又不是律師)~哪懂這個!!

 

人事保證書屬於無償之單務契約,對保證人相當不利。但這份人事保證書基本上並無違反民法強制規定之處,若公司強烈要求簽署人事保證書,原則上受僱人可斟酌退讓。另外人事保證書,是就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而由保證人代負賠償責任;故若受僱人循規蹈矩,基本上並不會對公司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員工誓約書中較有爭議的是第4條及第5條。

(1)        第4條關於「不論在何時遭受解雇,當即服從不敢異議之」已違反勞動基準法關於終止勞動契約強制規定,蓋雇主僅得於第12條第1項的6款事由成立時,始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勞工;否則仍需依第16條之預告期間規定,提前預告終止契約。員工誓約書稱:「因貴公司事情或自己服務上有所失宜」為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亦違反第12條強制規定而無效。另外縱使有「不敢異議」的規定,原則上受僱人並不因此失去訴訟權;如有爭議,仍可提起訴訟救濟程序。

(2)        第5條屬於「員工競業禁止條款」,如果本條不合理限制員工離職後的工作權,可能會無效而不拘束員工。公司若基於保護營業秘密、防止客戶與交易對象遭移轉之目的,且給予一定財產作為對價,仍可簽訂成立員工競業禁止條款。但顯然在此除約定3年期間以及違約金100萬元外,並無任何合理補償之約定,除數額顯已超過合理標準,亦不符合競業的補償要件,而會被認為無效。又「放棄先訴抗辯權」如同第4條「不敢異議」的規定,原則上受僱人並不因此失去訴訟權,仍可向法院主張員工競業禁止條款無效或是酌減違約金。

(參照民法第252、756條之1至第759條之9;勞動基準法第1、11、12、1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   

呂樂 101-08-12 09:30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那到檢察官那要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藍魚 101-08-12 01:14
您好 父親前半年收到債權公司寄來的單子,是已過世20年的母親當初遺留下來的卡債,本金加利息已經90多萬了,父親當時因有正常的工作,每個月因這筆債款被扣三分之一的薪水,後來被扣了兩個多月後,父親因不想繼續被扣,所以就辭職開計程車了,這段期間債權公司一直都有打電話給父親追討債務,也有意要協商,但父親怕協商後,匯了第一筆錢之後債權公司又追討第二次,也遲遲不敢做協商,直至最近,父親聽到債權公司的電話留言,說要找第二繼承人(就是我)來清償債務,因為我目前有穩定工作,要從我的薪水去做扣還,父親擔心會影響到我,當時母親過世時,我大概只有八、九歲,我們也不知道會有這筆債務,也沒去辦理拋棄繼承,但因為父親為第一繼承人,債權公司可以找我來還債嗎??又我當初若繼承母親債務時為未成年,這樣我有需要還債嗎??另外,如果我們開始要跟債權公司協商,我們要怎麼確認說,我們只需要還協商後的債務(應該對方要有什麼公文給我們的,我們再依該文件去償還即可),而不是被追了一筆又一筆的,因為,這件事困擾我們家很久,麻煩律師
1.配偶與子女都是繼承人 同順位 沒有第一第二的問題 只是你當時還小沒錢還 2.舊法時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你當時是未成年人 確實有機會主張以所繼承遺產為限清償債務 不過必須經過法院審理允許 3.可以考慮是否提出確認訴訟解決 否則銀行向你追償時 還是會面臨訴訟的問題
呂樂 101-08-12 00:29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那到檢察官那要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小吳 101-08-11 21:05
請問~ 我老婆在結婚前有欠銀行信代與卡債已7~8年加利息共30萬左右 銀行一直摧討到我家.我老婆名下無財產工作 請問這樣會轉找丈夫清償嗎?會扣押丈夫名下財產嗎? 之前我老婆有收到銀行要走法律途徑通知書~ 但都沒下文好幾年了~只是一直摧討.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要找銀行協商銀行會同意只清償本金加分期嗎?
1.不會債務直接變成老公需要承擔 2.不過債權銀行可能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所以老公的財產確實可能受到影響 3.是可以跟銀行協商 看如何還款 至於條件如何 還是要看銀行
柳柳 101-08-11 12:55

暑假打了一個月的工 但今天領薪水時卻發現薪水不符合預期
把狀況告知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如何爭取權益嗎? 因為真的很委屈

1.6/22 面試 電話行銷客服 保障底薪23000加全勤2000 =25000/月 15件(但保障)
6月底上課兩天 說實習七天一天200 實習三天 7/10先領400 剩餘200下月補
所以實習剩4天 但副理說七月直接算一整個月
2.基本一星期上五天班 早上9點到下午五點半 中間休息一小時半
七月原總上班天數22天 扣掉休息時間共154hr
但7/21 7/28加班 21日說希望我們能來 28強制加班 (為了業績)
也沒說不算薪水 沒有說不給
3.上班兩星期後 第三個禮拜說希望業績有八件算全薪給我們
(因為是新成立的營業部 但剛進去時說就算都沒有還是算全薪)
不然一天766算 (23000/30=766) 但工作天是22天卻用30除!
4.今天8/10領薪水
200x5=1000 (一天是上個月少的)
和766x18=13788 共14788 (也未到基本底薪18780)

我上班一個月開通7件 第八件是離職後他們追蹤不完全所以無法開通
所以就沒有25000元 今天才知道的 很錯愕 差了一萬多

若照整月算 實際上班天數24天 我皆無遲到早退(有算加班兩天)
總時數也有168hr 那若換算
假設 時薪 103 共17304
105共17640
110共18480
如果他要扣掉實習天數算的話 4天扣28hr 總140hr(有算加班兩天)
時薪103 是14420 時薪105是14700 時薪110是15400
在加實習的800和上月200也在15420~16400間

結果沒全勤兩千獎金 我有七件案子 加班兩天沒薪水
現領只有14788
有跟公司爭取過 但他們說最多 可能
就是那兩天加班費用1532
或是我再把案子追回來加2000
但他算一天766是用23000/30約766.66
工作天算的話23000/22約一天1045
1045x20加1000也有21900
不算加班也還有19810
工作這一個月我們是沒有勞保

禮拜一我也會打給勞工局諮詢 但想先知道我該如何爭取一下我的權益
拜託各為可以幫我好好解答嗎 打工遇到這樣 真的覺得自己的努力認真
到底是不是值得,有同事件數只有3件吧 但薪水卻比我高
因為他的實習天數沒有卡到七月 算起來還比我高
但我件數業績較多卻沒拿到相對應該有的 有時都會到快六點下班
整個心情很悶很亂 因為有學貸壓力 所以本想著靠暑假多補貼一點點!!

是說他這樣在人力銀行刊登廣告保障底薪加全勤卻這樣算薪水
是不是涉及"徵才廣告不實"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可處30萬到
150萬元罰鍰,我該怎麼樣好好解決問題呢?

還有我若要向勞工局尋求協助要該怎麼說明較好?
但也希望大家可以先幫我提供多一點資訊和該做好的準備
真的需要的話我會打給勞工局 謝謝你們

如果可以拜託大家快幫幫我嗎?? 單親家庭真的很困難
原本當初去應徵時適應徵時薪105的但他說這種薪水較高所以教我做這個
那這樣我有業績壓力又薪水只剩這樣 只差88元 卻成功七件 這樣心裡真的不平衡
代表我有業績壓力卻沒加給 只值88元...
麻煩大家教教我 該怎麼做才好 很急!!

 

崴風霖霖 101-08-11 00:25

各位律師先誠心的跟您們說聲謝謝,我敝姓許 我從事的行業稍微特別,是命理法術的工作,那麼我幫人服務的範圍絕大多數,都是幫客人親手開符咒,來幫客人,但是這是無形的產品,當客人使用有絕的有效的,當然也有無效的,而我呢因為開的符咒有設立單價,一套符咒五張是兩千五,有些客人可能會因為自己所需要增加至4-5套的符咒,有時花到一兩萬,那想請教各位律師們,如果當這個客人覺得,他花了一兩萬,也覺得無效,最後提告詐欺,或是其他的法律責任,那我該如何去面對呢?因為這個符咒當然有我們的專業,且都是很認真的幫每位顧客處理,但在現今的社會上難免都會遇到這些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去處理或面對這些事情呢?謝謝各位律師先生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