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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兒 101-08-10 14:22

在今年2/16日時我被朋友載,我們在省道上發稱車禍,當時天已經黑,那段路沒有路燈我們是剛剛起步的直行車,突然從旁邊暗巷衝出一台完全沒開燈的機車,等到我們大燈照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我們時速大概40左右
對方沒戴安全帽當場倒地出血,我們則是一個膝蓋皮開肉綻一個右腳擦傷,對方昏迷他家人一直向我們索賠高額賠償,他們不開價但一直說:我們要請看護一個月四萬多看你們誠意要給多少,直到現在(8/10)他們要提告,因為當路段沒有攝影機所以只能從事故現場判斷

我想問

1.我們會有勝算嗎
2.輸了駕駛會不會被關
3.對方一直說我們被告會留案底,以後不能買房子也不能開戶存錢,是真的嗎?
4.只會告駕駛還是說連被載的以會被告
5.我們都是剛出社或的新鮮人,沒有任何動產或是財產,我朋友目前有個一個月五萬塊的工作,我還在待業中!請問要陪大概會賠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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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格 101-08-10 00:00

我公司的同事告訴我他朋友在大陸工作叫一種資本運作的事業非常不錯叫我去看看然後他說他自已也有在做,我一直問我同事但他一直不說工作內容,只有告訴我你去你就知道了、我去大陸是我同事他朋友全程接待我,去之後五天都有不同的講師給我們一直上課告訴我們資本運動的好處及有賺頭每天照三餐上課洗腦,同事的朋友也一直對我洗腦說你現在不參加以後就很難進來現在是最好賺的時刻,因為擔心只有一個人在大陸 怕他對我怎樣所以有點怕怕的加外每天洗腦覺得好像真的滿好賺的,所以我就沒在多想加入資本運作、同事的朋友告訴我加入要30萬(原來才不能說工作內容) 說這30萬是用來買你以後要常來跑大陸要用的生活用品及參加費,所以同事的朋友說因為你是我朋友的朋友現場借了我現金7萬塊說你回台灣後再匯給我23萬就可以了。資本運作的賺法是跟老鼠會很像就是一直拉人進來,說只要拉3~5個人你就回本、拉完全程2x人就可以退出,你就可以賺到2~3千萬 所以我回台灣就匯給我同事他朋友23萬之後一個月後我一直想不對 我想退出 ,在他們上課的內容就有說退出的方法是你上線的人要幫你再找一個人交換時間大約3個月錢再還給你, 所以問題來了 請問我同事跟我的錢都卡在裡面都不能退出 我同事的朋友好像常常跑大陸連絡不到人,如果我想告他詐騙該用什麼方法?匯入他的帳號是他的老婆的戶頭 所以是要告他老婆?我朋友是告訴我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但是我很怕 像他們這麼大的詐騙也一定有人告他們 他們也有一定的說法? 假如我告他詐騙失敗反被告 該如何 請問有其它方法可以對付嗎?

 1.不管你介紹你的人或帳戶提供人可能都有涉及犯罪

    所以如果你要提告  應該可以都將全部列為被告

 2.而對方行為可能涉嫌違反銀行法 以及刑法詐欺問題

   而縱使無法證明對方犯罪  你應該也不會構成誣告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1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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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格 101-08-10 21:36

 謝謝您們^^ 所以請問那我目前現在該怎麼做下一步。我同事也急著找那個騙我們的人,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了目前都沒有消息~我同事告訴我他都是朋友所以要說服他叫他把錢還給我們、可是我認為他是刻意閃?我們,這根本就是一場騙局,因本人對法律不懂、也從末提告過 大概的流程如何開始 可以麻煩律師們告訴我嗎? 感謝你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自已生活就不好 錢都是貸款出來的 每個月都快被錢壓得快不能呼吸

陶格 101-08-10 21:53

 我也告訴我同事我給他2~3個月的時間,還是沒有任何動作或消息 我就會馬上提告。所以目前這段時間我只知道我可以準備的東西就是當初匯給他們的傳票證明跟他們的家裡地址及電話。(因為我相信可能沒消息因為也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請問還有該準備的東西? 提告之前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告知最後通碟,但會怕提前告知他們,我怕他們會跑掉 人不見不能轉效 存證信函也沒有功效 還有該去哪裡做提告的動作?

vivityo 101-08-08 10:31

一名中國籍女子數次撥打電話至我的手機及公司,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數十次,也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來打人. 我去派出所報案時,警察告訴我,沒有錄音到的告不成,所以恐嚇部分我只有提告她留言在我的手機部分.後來因為她也有涉及妨害名譽,我的同事出庭時,卻做證只記得她有恐嚇,妨害名譽的部分則輕描淡寫. 結果檢察官起訴她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的部分,妨害名譽的部分不起訴. 她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打人的部分,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沒有錄音告不成,所以沒有寫在訴狀裡,證人雖然在偵查庭上都說她恐嚇,但檢察官沒有起訴她這部分.

後來我以偵查庭的錄音光碟和證人筆錄,以及我和同事的通話錄音證據,對她刑事未被起訴的恐嚇部分提起獨立的民事求償,她先在答辯狀全盤否認,第一次辯論庭卻承認有說過那些話,第二次辯論庭又翻供不承認,法官要求她回家聽光碟,第三次辯論庭她又改口承認,一審判決我勝訴.結果她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又全盤否認. 請問,被告忽而承認,忽而否認,我在二審要如何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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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對方有承認過,在民事法上的概念叫做「自認」,這對您是非常有利的,等於說您不需要舉證就可以主張。如果對方在二審又否認她有講過那些話,則是「撤銷自認」,換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她確實沒有講過那些話,以撤銷掉先前的自認。所以您只要緊咬對方在一審已經自認過,要對方舉證撤銷自認即可。

阿哲 101-08-07 13:31
請問各位律師本人因工作受傷腳踝逢6針~
不能上班醫師建議兩個禮拜內不要走動保持腳步乾燥避免流汗~公司經理也知道~醫生有當面跟他談過!! 我想說請工傷假~不能上班!公司卻說只能給你無薪假~全勤不扣~要調派我做比較輕鬆工作~叫我去上班!可是目前狀況根本不適合上班!!
公司有團保勞健保~公司說去看診收據可以留下申請團保費用補償!

問一我這樣可以請工傷嗎???

問二他給我無薪假是對的嗎?有照勞基法嗎?

問三團保可請勞保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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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 101-08-06 20:26

如果先生因為挪用公款被判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妻子會有共同債務清償之義務嗎?
可否藉由離婚免去償還債務責任?
另外.也因為職務之關係.被告防害名譽.但結果是罪名不成立.法官說因為沒有前科.可免去坐牢之刑責.是否是有可能的呢?
請各位法律相關背景的朋友們.幫忙解答一下.很急.因為很擔心先生真得被關了.會將債務移轉至妻子名下.進而導致兒子及媳婦的經濟狀況受到牽連.(妻子本身沒有工作.且名下無資產.與兒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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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101-08-06 15:36

您好:

如題,剛就職幾天,覺得工作內容與環境無法適應,但因為已和公司簽約,如此一來若是離職,算是違約嗎?

(合約內容如下)

合約為二年,乙方於合約期間或期滿時,乙方不能勝任其職務,經甲方考核不合格或有違約事由時,甲方得立即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二年期滿後雙方再視情況簽訂新合約。倘若未滿兩年中途離職,必須賠償公司試用期薪資的損失。試用期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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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101-08-06 17:19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

請問有沒有不進法院的解決途徑?

cat9137 101-08-05 13:42

在大陸被台灣同事在臉上寫下羞辱文字需要在大陸或台灣或兩者提告

我是一個在大陸的工作者,最近4個月剛換新公司,但是進入後因為是新人所以對任何事情採取低姿態作事,但是因為上司(後面簡稱B君,台灣人)分配的職權責任不明常常被上司的親表弟欺壓(後面簡稱A君,台灣人)。後來從旁得知A君從事此行業只不過4年多一點時間,雖然我是此公司新進人員但是我從事此行業卻已經是15、6年的老手。A君仗著他表哥是我上司的關係從進公司後沒多久就開始欺壓我污辱我,而我也基於B君是我上司的關係而處處忍讓,雖然期間我還試圖跟A君改善關係卻沒有任何進展。但是到了A君第8次污辱我時,我看這只會繼續惡化下去沒有任何改善的機會之下於是就跟我上司B君做第一次反應。B君了解情況後也跟他表弟溝通,無奈A君並不聽從反而更變本加厲。在被A君第9次惡整污辱後我因一時衝動跟他大吵一番也反應到B君那處…無奈人親土親不如人家血緣親的情況之下,B君的偏頗處置方式令我很不滿意,而A君見此也更加囂張與跋扈欺壓於我。後來我從旁得知A君因為B君是老闆下第一把手,所以在A君來到這公司後就開始到處欺壓台籍或陸籍同事,連前台接電話的總機小妹也不放過,短短幾個月弄的所有同事都到老闆面前反應此一情況,無奈老闆需要B君在事業上幫忙於是也就袖手旁觀讓B君去處理…果然還是人親土親不如血緣親的偏頗處理方式,由於大家都是出外討生活,所以大家都敢怒而不敢言…

 

(情況1)一直到了最近大約3天前(2012/08/01)在回家的公司班車上他又開始在其他台籍同事與陸籍司機面前出言羞辱於我而我也不客氣回嘴。於是2人在車上吵的不可開交,當時他譏諷我臉皮跟大象或犀牛一樣厚,我回嘴說比它們還厚又如何?他居然出言說那要拿”槍”來幫我測試一下…

        (情況2)又過了2天即2012/08/03,因為我對客戶的滿意服務,招致他嫉妒與痛恨於是開始對我大聲謾罵大約5~10分鐘左右(因為是謾罵說實在的罵的太快所以大部分聽不大懂)最後我忍不住我也回嘴,中間你一句我一言互相指責,其中還罵我是老鼠屎,而我回嘴說老鼠屎的定義是只拿錢不辦事的才是老鼠屎(因為他確實上班時只拿錢不做事終日摸手機或相機)…

(情況3)最後他罵我不知羞恥我回嘴說我就是不知羞恥又如何?A君回說:那你的意思就是要求我在你臉上寫上這”不知羞恥”4字囉?於是我也不客氣的回說:要寫來寫啊誰怕誰!!!然後他就在陸籍第3者同事面前邊走過來邊說:這是William(本人英文名)要求我寫的哦,不是我自願寫上去的你都看見聽見了哦~~~在他要寫前我最後一次口頭警告與拒絕說:你敢寫就給我試試看!!!於是他就在第3者面前將此4字用奇異筆寫在我左臉上(有照片為證),寫完後還要求我要走出去給大家來瞧瞧讓搭家知道我是怎樣一個人…當然我也照做了,我就是要讓大家瞧瞧是誰做此像3歲小孩的羞辱人的舉動,很多台灣及大陸同事看了後都搖頭無奈…

 

從小到大除非在我本人自願情況之下,從來沒有人膽敢在我臉上寫下如此污辱人的字句。

那我想要請教各方有法律的正義之士解惑…

請問上述的情況我可以在台灣提告嗎?還是要先在大陸提告立案後再返回台灣立案? 要先寄存證信函給予保留法律追溯權嗎? 這種情況保留法律追溯期多久? 要以何名目提告公然侮辱?還是…?那流程如何? 民事如何和解,流程又是如何? 可以提精神賠償?或是什麼賠償? 或是有更好的方法不要提告但是可以收到警告之效果?例如要求對方寫悔過書或道歉信函等?或其他方法… 還有其它應該要注意與了解事項等…

 

真真真希望能有人幫忙解此疑惑並給予A君一個警惕,若它表哥無法管他那就由法律公理來制裁他管他,讓他知道天下之大不是沒有公理正義的!!!

 

感恩與拜謝

 

林智群 (klaw) 101-08-05 15:25

在台灣提告公然侮辱即可(你有拍照存證吧?)

檢察官會安排希望雙方和解,民事求償部分到時再談,不需要另發存證信函

cat9137 101-08-05 16:3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在台灣提告公然侮辱即可(你有拍照存證吧?)

檢察官會安排希望雙方和解,民事求償 ... (恕刪)

是的,我有拍照存證!!!

雖然是8月初才發生但是我怕會過了有效告訴的時間。
請問法律追訴有效期是多久呢?幾個月?半年?一年以上? 現在已知道可以控告,不知勝算有多大?是否可以先用口頭警告的方式請A君給一個交代,可以採取以戰逼和的方式要求A君寫下道歉書及可對全公司同仁發正式電子道歉信恢復我的名譽嗎(包含台籍與陸籍同仁)?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先口頭對A君警告,若不給予合理道歉與交代我將提出告訴是否會構成恐嚇罪?

另外道歉書法律有效期又是多久呢?

小葉 101-08-05 03:33

人除正常工作之外.也在兩岸拍賣刊登代購...結果今年5月碰到詐騙集團..

欺騙我說他們購買商品之後跟廠商都談好了只需要我幫他們付款..

所有對話過程我都有保留下來...也沒跟他們要任何報酬.只告知跨行跨省幫忙他購買付款需要1%銀行手續費..

結果他們欺騙我說是他男朋友在台灣匯款給我的總共24萬左右..這筆錢還經過2個也是無辜上當的受害者轉出...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請問這樣會不會被不肖法官還是警察另外用所謂洗錢防制法來送??
(因為我有幫他們代購支付款項去給他們所說的廠商帳號..但是我對話所有過程都沒跟他們要報酬.事實上也真的沒要.就是換一些台幣好幫大陸網友代購)

2. 因為我前面還有2個無辜受害被當成車手的人..請問如果我們態度良好也配合好..無任何前科.且有正當穩定收入.是不是應該是判罰緩之類??

3. 我們需要求助一些比如免費法律諮詢.還是請認識的立委跟議員之類協助?

因為在大陸有穩定工作跟收入...只是想代購賺點小錢.真的很倒楣...萬一真的比較嚴重..考慮放棄台灣國籍了..這地方太恐怖了...詐騙比大陸還嚴重.法官我爬文之後也是容易亂判...請有相當經歷的人來回答..打廣告之類就免了..拜託拜託!!!..案件看來也會拖很久..

 看起來沒有人願意回答是正常的

這邊可以登錄回答問題的應該都通過律師考試

領有律師證書並正式執業

也許我還沒有你說的相當的經歷

李妹 101-08-04 11:40
張景堯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現任的工作是網頁設計,在現任的公司,半年前轉調到目前待的這個部門。 其實在轉調過來之前,在前一部門跟我配合的企劃就有和我現在這位主管因為工作上的事情不愉快。 轉調到這裡後,我當然也是戰戰兢兢的盡量不招惹這個主管。但是我偶爾會跟我們其他組員(企劃)有些不愉快,就是企劃與設計間常常會因為某件作品改來改去,溝通不良,而導致我臉有點臭!主管也因此發信給我們組上的每一個成員訓斥我,認為我工作態度很差之類的。 第一次我是真的有虛心檢討,事隔半年,最近也是因為工作上瑣碎的事情有點不愉快,但這次我改用和緩的語氣詢問為什麼會這樣等...結果也是招來一封公開的訓斥信件! 今天我實在忍不住了,於是回信給我主管告訴他我的想法,結果他非但不認同,還在他的FB上留言辱罵我!說我是白目!說我不分職場倫理教訓他的企劃!說我是個咖小!還說我做的東西很爛!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她有指出是她部門的哪一個職務,而那個職務就只有我一個人,所以公司同事都知道是在說我! 我實在覺得很生氣!我並沒有辱罵誰,就事論事地在公事上提出疑問,但我主管就像我踩到他的地雷依樣不留餘地的教訓我!不但一開始是全組公開信訓斥我,現在是把他的怒文公開PO在FB上!毀我名譽!難道這就是身為一個主管的道德嗎??? 我們只是昨天下班前在E-Mail來回個兩封,他每次說話都很犀利!我已經有離職的準備了!但我實在氣不過他這樣毀壞我的名譽!請問我可以提告嗎?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提告之後勝訴機率有多少呢?我是已經有離職的打算了....跑法院甚麼的我可以接受!我真的很想給他一個教訓!要他以後不要老是像刺蝟般頻頻攻擊人! 以上,謝謝您!
1.如果你覺得對方有影響到你名譽 你當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2.至於勝率 我想應該除了承審法官外 沒有人可以具體回答你這個問題
李妹 101-08-04 11:32
事情是這樣的: 我現任的工作是網頁設計,在現任的公司,半年前轉調到目前待的這個部門。 其實在轉調過來之前,在前一部門跟我配合的企劃就有和我現在這位主管因為工作上的事情不愉快。 轉調到這裡後,我當然也是戰戰兢兢的盡量不招惹這個主管。但是我偶爾會跟我們其他組員(企劃)有些不愉快,就是企劃與設計間常常會因為某件作品改來改去,溝通不良,而導致我臉有點臭!主管也因此發信給我們組上的每一個成員訓斥我,認為我工作態度很差之類的。 第一次我是真的有虛心檢討,事隔半年,最近也是因為工作上瑣碎的事情有點不愉快,但這次我改用和緩的語氣詢問為什麼會這樣等...結果也是招來一封公開的訓斥信件! 今天我實在忍不住了,於是回信給我主管告訴他我的想法,結果他非但不認同,還在他的FB上留言辱罵我!說我是白目!說我不分職場倫理教訓他的企劃!說我是個咖小!還說我做的東西很爛!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她有指出是她部門的哪一個職務,而那個職務就只有我一個人,所以公司同事都知道是在說我! 我實在覺得很生氣!我並沒有辱罵誰,就事論事地在公事上提出疑問,但我主管就像我踩到他的地雷依樣不留餘地的教訓我!不但一開始是全組公開信訓斥我,現在是把他的怒文公開PO在FB上!毀我名譽!難道這就是身為一個主管的道德嗎??? 我們只是昨天下班前在E-Mail來回個兩封,他每次說話都很犀利!我已經有離職的準備了!但我實在氣不過他這樣毀壞我的名譽!請問我可以提告嗎?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提告之後勝訴機率有多少呢?我是已經有離職的打算了....跑法院甚麼的我可以接受!我真的很想給他一個教訓!要他以後不要老是像刺蝟般頻頻攻擊人!   以上,謝謝您!

 在FB毀謗他人,是會構成加重誹謗罪的。

你可以先把他留言的資料備份起來,然後根據這些資料提起告訴。

阿奇 101-08-02 16:43

您好:我先描述問題,然後想請教若時間到我要強制驅離要如何做,謝謝您。問題為:三四年前,因姑丈留一封信就離開然後姑姑的房子都被拿去借款幹嘛的,最後被法院拍賣後,姑姑與其女兒在爸爸認為他沒地方可以去,暫先讓他回來家裡住,找到工作之後再出去找房子生活。不料卻搬回來三四年的時間,姑姑不但不出去找工作,更不用說想搬出去了,目前房子為二樓透天,為我名下,一樓讓給他使用,沒繳過半毛房租且用水用電都超誇張,不懂的節制使用,且出去左鄰右舍又喜歡造謠亂說話,目前我已經寫過兩封書面信函直接給他,以及郵局存證信函一封,要求他九月底前包含他的家具廚具等家電一併遷出,但目前看他依然沒有任何動靜,所以我怕九月底他也不會乖乖地出去。故想詢問律師,我到時候若要憑存證信函向法院申請強制,我的動作需要做甚麼,以及訴狀我要選擇哪一個飯本來處理,謝謝您的協助幫忙,感謝。

1.存證信函只能證明確實有通知對方應搬離 如果要聲請執行還是要訴請法院判決後才可以 2.另外可以先去警察局報案 雖然警局可能未必會受理 不過可以去試看看

阿奇 101-08-02 21:23

律師您好:那想請教如果存證信函的時間到我要提請法院強制,我需要寫哪一類的訴狀,因我在地院的範本裡面不太能確定適用的範本來使用,以及此類處理時間約需多久?另請警察局處理需在信函時間到之後還是目前即可處理?謝謝囉。

七七 101-08-02 08:48

當時高三(未滿18歲),跟我差22歲的前男友在一起

因為家人說我上大學之後不會在幫我支付任何一毛錢

這位前男友就說要自願幫我負擔

當時他也把他的錢存到我的戶頭,說這樣比較方便讓我提領

這都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的借據本票

但是到了大三,發現跟他越來越有代溝,所以就跟他提分手

結果分手的隔天,他就把帳戶所有的錢領光

我也將他所有的東西都寄還給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去年跟他分手的事)

今年六月我畢業了,他七月中就傳簡訊

第一封『不要不處理,好嗎?』     第二封『不處理只好找你家人!』

結果就在這幾天,我家人說前男友打電話去家裡討"債"

說如果我不還錢就要去告我,去家裡鬧,去我工作的地方鬧

說要拿我之前的郵局存簿去告我!

 

請問:

(1)我需要歸還他贈與過我的金錢嗎?

(2)他這樣有構成恐嚇騷擾嗎?

(3)他如果去告我,告的成嗎?

(4)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拜託律師了!!! ><

 

  

林智群 (klaw) 101-08-02 12:51

既然已經贈與給你,對方是無權要求歸還的,

對於對方騷擾你家人,請進行蒐證,

對方寫給你的簡訊或郵件請保留,

萬一將來要上法院時可以用

1.只能說感情問題而導致金錢糾紛 雖然通常不會有刑事責任 不過對方要去提起刑事告訴 也是他的權利 只是會不會成罪的問題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是否應該返還 被認定是贈與當然是不須返還 不過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不是在講事實 所以實際結果還是看到時候對方如何提出證據及主張

3.如果有其他妨礙你生活 或是恐嚇情事 你可以蒐證後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nicky 101-08-01 14:55

工作到四月底也有正常辦離職手續,在四月份的時候公司沒有任何的盤點,說盤點之後才會出來,會先扣留我抽成到六月份現在已經是七月份了我遲遲沒有收到我的抽成薪資,正常抽成薪資是20號匯入,突然再7月27日匯入我戶投但是少了一半的抽成薪資 在31號公司打來說盤點結束了,但是我29號跟之前同事聊天他說他現在回去找之前的盤差,這擺明有在欺騙勞工

1.戶頭27號匯入不就等於之前就盤完了。

2.我與前同事聊天是在29號他說他今日要回去找盤差 時間點完全奇怪。

3.我已經不屬於該公司的員工 於4月底結束  (五月份之後的盤點相關問題我完全沒有必要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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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y 101-08-01 15:17

像我在四月底已經離職了 之後他們的盤點歸屬我還是有責任

當初三月份四月份該公司都沒有盤點
 
我有詢問公司 公司說那盤點就是我的阿 一定會扣我薪資 

Hugo 101-07-31 01:34
想請問律師 家父2年前因病住院,住院前將家中所有存款及地契都交給我姊(財產各半在父親及母親名下) 我姊拿到錢後開始肆意亂花,母親本身精神上不穩定,也管不動她 姊姊本身沒工作 上個月我剛退伍,實在是看不下去,找上了里長,里長說還是以和為貴要我回來溝通 現在一個月過去了依然故我,想問是否可尋求法律途徑 (我父母親目前還在世,但父親因病思緒已不清楚了,說話也聽不清楚了)
1.如果確實是父親的意思將財產交由姐姐管理 那法律實在無法介入 2.可以考慮的是 因父親精神狀況的問題 是否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法院宣告後 選任監護人 負有管理父親財產責任 相對的法律也有相當機制 克與監護人責任 以保護監護宣告人的權利
夢夢 101-07-30 20:15

我妹妹他們夫妻倆開了一間清粥店
但實際上因該說是她先生的父母開的(婆婆)
店裡面收入一切都由婆婆掌管~
妹妹跟先生負責賣粥跟菜和收攤
婆婆負責煮出熟食~拿到店裡面賣
工作時間早上5:30-下午3點半(包含收攤完時間)
中間有讓我妹妹休息2小時(9:30-11:30)
今天因為他婆婆不給我妹妹2天300元工資(之前是2天100元工資)
比外籍還不如~今天去外面工作至少一小時還有103元~
2天300元工資~婆婆就不給~
先生也不幫她說話~氣的我妹妹要離婚

先生也沒負起照顧妻子責任.也沒給生活費

我知道如果離婚後我妹妹變得沒收入~
但我知道妹妹她為了小孩一定會快點去外面找一份工作的!!
請問? 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小孩監護權嗎? 或是拿到贍養費?

還有之前他婆婆跟先生有打過我妹妹~我們也去驗傷
最後妹妹也是看在小孩子還小~又回去婆家了~
但是那些都已經過了追溯期了...是否算有力證明?

施小屏 101-07-30 15:09
律師您好, 請問: 丈夫婚後暪者我當連帶保證人(15.16年前他任職的公司向銀行貸款, 公司負責人是他舅舅), 後來他任職的公司倒閉也未清償銀行借款! 我到他出事才知道此事! 事過十餘年, 日前我接獲資產管理公司要求法院執行夫妻財產分開制, 要求處分我的房屋, 而我的房屋雖為婚後所買, 但乃娘家出錢幫忙加上本人一直有穩定的工作收入, 從未依靠先生收入, 先生也因信用破產3年無工作, 家庭開銷及2女教養費皆由我獨立負擔, 資產管理公司說民法已改, 我一定要拿出一半財產分先生償還欠款, 而我電話詢問高雄十全路某律師, 他直接告訴我沒希望也不用去找他, 我很絕望, 不知現行的法律是否對我如此沒有保障?
1.這種情形債權人確實可以聲請法院宣告分別財產代位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不過並非很概括的就是一定是你的財產2分之1 你可以思考的是 怎麼將損害降到最低
小小戴 101-07-30 01:58

父親去向當舖借錢 詳細情形如下

1.父親持女兒的車子去向當舖作抵押 並簽下本票 本票上父親偽造姊姊的簽名 並蓋上父親的手印

一共簽了兩張 並且原車繼續使用 姐姐這兩天才知道

2.父親持堂弟的支票去向當舖抵押借錢 支票由父親背書 並用父親的名子簽下本票

一共四張

目前父親跑去親戚家寄住 該親戚與友人同住 地址不詳 電話可連絡

 

想請問的是

1.父親的債務我或是姊姊有義務需要清償嗎?

2.因車子是姊姊的 當舖會拖走嗎? 若當舖把車拖走 姊姊的權益該如何維護呢?

3.當舖若打電話來我們有義務須如實告知當舖父親的下落嗎?

4.因為我們家只有一個電動鐵捲門與一個手推的鐵捲門 房子不是我爸的 只是他戶籍地在這而以 若打開的狀態下 討債人員能自行走入客廳或是在門口大聲咆嘯 灑冥紙 潑漆嗎? 若無進入屋內能否請警方驅離

5.因工作需要 需要時常開車出入 若對方站在車前與車後 是否能請警方驅離?

林智群 (klaw) 101-07-30 12:36

既然車子是姊姊的名字,當舖應該不能同意你父親(非車主)拿車去抵押,

本票也沒有你姊姊簽名,不生效力,你姊姊沒有義務還錢

郭詠晴 (律師) 101-08-0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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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向當舖借錢 詳細情形如下

1.父親持女兒的車子去向當舖作抵押 並簽下本票 ... (恕刪)

您好 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1.父親的債務我或是姊姊有義務需要清償嗎?

=================就算沒有義務清償 建議還是要去告[確認債務不存在之訴]以免將來當舖把債權賣給其他第三人 由第三人來向你姐姐要求還債

如果要確保勝訴 有可能要考慮把爸爸的偽造文書行為同時也告下去

2.因車子是姊姊的 當舖會拖走嗎? 若當舖把車拖走 姊姊的權益該如何維護呢?

=====================同上 先下手為強 以免當舖主張權益

3.當舖若打電話來我們有義務須如實告知當舖父親的下落嗎?

=====================這不是法律問題是實際問題

4.因為我們家只有一個電動鐵捲門與一個手推的鐵捲門 房子不是我爸的 只是他戶籍地在這而以 若打開的狀態下 討債人員能自行走入客廳或是在門口大聲咆嘯 灑冥紙 潑漆嗎? 若無進入屋內能否請警方驅離

====================或可對討債人員主張強制罪或毀損等等

5.因工作需要 需要時常開車出入 若對方站在車前與車後 是否能請警方驅離?

====================這部份如果警方接受報案來了之後 當然會幫忙處理一下

 

除非有作保或是繼承債務等情形,原則上您和姊姊並不需為爸爸的債務負責。父親將姊姊的車輛當做擔保物,債權人得就姊姊的車輛受清償。但既然本票上有父親無權偽造姊姊的簽名,已屬於偽造有價證券行為,姊姊可以主張本票係偽造而無效,所以不需負擔債務。 如果姊姊的車輛遭動產抵押,當鋪要拖走車輛時,應於三日前通知姊姊,若直接拖走,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既然本票動產抵押契約是偽造的,姊姊可以向法院提起告訴,主張本票動產抵押契約無效,當鋪不得行使本票請求權及動產抵押權。 由於您和當舖之間沒有權利義務關係,可以不告知對方父親的住址。如果您並不知父親的確實下落,可以向對方表示不知情。 縱使打開房屋鐵捲門,對方在未得房屋居住人允許前走入客廳,屬於無故侵入住宅行為,基本上會構成侵入住居罪。至於在門口大聲咆嘯、灑冥紙、潑漆等行為,已帶有恐嚇安全的意味,原則上會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直接報警,請警方到場處理。 對方站在車前與車後的行為,如果已阻撓您無法正常駕駛車輛,可能成立刑法強制罪,亦可以直接報警,請警方前來處理。

(參照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5、17、18、22條;刑法第201、304、305、30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乂孤寂乂 101-07-29 14:19
小弟今年因為工作需要需至銀行新開戶頭以便公司轉帳薪資之用~~

可是因為民國94年涉及人頭詐欺遭法院判刑3個月確定且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莫於約3年前至銀行開戶遭拒~~

不知道於何時看新聞有報導指出法令要修正為曾因人頭戶遭到判刑之人因工作需要須使用帳戶時銀行不得拒絕開戶~~不知是否有這條法令或是修正通過~~還懇請各位大大幫助小弟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07-29 16:05

這還是看每個銀行政策,如果銀行還是拒絕你開戶,建議向金管會申訴

郭詠晴 (律師) 101-08-02 21:40
回覆 乂孤寂乂 的發言內容:
小弟今年因為工作需要需至銀行新開 ... (恕刪)

您好:

通常銀行如果敢拒絕您的開戶 必定是有一些行政規定 她們為了遵循這些金融業必須遵守的規定 才敢拒絕

所以如果您的狀況是因為金管會有存在相關規定的關係 所以銀行才會拒絕開戶的話 那申訴到金管會也沒有用

蘇小魚 101-07-28 10:01
101.07.25因為"房仲營業證照",被政府控告偽造文書,罰款25000元,
當時在法院時,還有其他人一起出庭,都沒人敢說什麼,大家
都同意易科罰金,但是現在想想,我們也算是受害者,因為當初
房仲公司時,老闆說不用上課,繳錢就可以取得證照,我們
當然不疑有它,我是在上班第2個月時報名的,繳了三千塊,
在還沒取得證照前,我就在第3個月時已離職,去工廠工作了.

在還未收到罰款前,是否有反駁的機會呢? (這案共有1335人耶~~
不知者無罪吧~~
聽說主謀只判緩刑6個月,勞動服務.......)
小哥 101-07-27 23:12

在下 目前家中遇到一些法律問題 , 可嘆所學尚淺 , 無力為家中分憂 , 實感愧對父母 , 盼您能提供意見 ,  協助在下家裡解決此難題       

目前狀況:家中經營小本生意 , 承租於一地 , 已有十幾年時間 , 家父在那區塊以打下深深基礎 , 然房東有意逼退我們 , 致使家父憂心 , 如果被逼退 , 那家中經濟勢必受動搖 , 家父現今只盼吾兄長能盡快找到工作 , 即支撐學生我 , 能在無經濟壓力下從大學畢業       

 

目前情況 : 從一開始家父和房東簽了5年契約 , 然之後5年過後 , 持續了長達8年的沒有契約的情況 , 僅家父和房東 默契 每月仍繳2萬5的房租 , 在現今 , 在此8年沒有契約的狀況下 , 房東現今如果欲以調漲房租的情況下, 逼退我們 , 想請問那房東是否又可逼家父要簽租賃契約?       

 

然我除了問學校法律系教授 ,  亦於法律諮詢家和奇摩知識家發問 , 卻累積共有5種不同說法 , 在下不才 , 實無力分別哪個是對是錯 , 希望在此能得到叫確切的解答

說法一:只要依照原契約約定的租金,按月繳交租金即可,房東沒有權利趕你們走。

不過,如果房東房子賣給他人,因為你們現在的關係是不定期租賃契約,那沒有買賣不破租賃規定的適用,新房東可以請求你們搬遷。

 

說法二:除非屋主收回自住或重建才可收回,但對方既稱要漲租金顯然不是要自住或重建,故依法不能收回

 

說法三:參照民法第1條,依習慣或依法理,貴方原始之租約5年一週期,嗣後未另為要約而持續至第3週期未滿,依習慣當推知為第3週期之進行至第3年,因之房東必須等到第15年亦即第3週期屆期才能另行要約漲價或終止租賃合意

 

說法四:這個已經轉為不定期租賃,已經不受土地法103條的保護

(該條第一項明文年限屆滿時,出租人即可收回)既然是不定期租賃,對方只要發函表示終止契約,是可以的

 

說法5:若是房東想收回土地,則應受到土地法103條之限制。

林智群 (klaw) 101-07-28 09:34

你已經問過很多次了,問越多種答案難道你就能分辨哪個正確?

你現在也只能靜待地主對你採取行動,對方沒有出手之前,你只能被動等待,

不過目前你的處境不利是事實

小哥 101-07-27 14:17

在下 目前家中遇到一些法律問題 , 可嘆所學尚淺 , 無力為家中分憂 , 實感愧對父母 , 盼您能提供意見 ,  協助在下家裡解決此難題        

目前狀況:家中經營小本生意 , 承租於一地 , 已有十幾年時間 , 家父在那區塊以打下深深基礎 , 然房東有意逼退我們 , 致使家父憂心 , 如果被逼退 , 那家中經濟勢必受動搖 , 家父現今只盼吾兄長能盡快找到工作 , 即支撐學生我 , 能在無經濟壓力下從大學畢業        目前情況 : 從一開始家父和房東簽了5年契約 , 然之後5年過後 , 持續了長達8年的沒有契約的情況 , 僅家父和房東 默契 每月仍繳2萬5的房租 , 在現今 , 在此8年沒有契約的狀況下 , 房東現今如果欲以調漲房租的情況下, 逼退我們 , 想請問您,房東是否有權力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 調高房租呢,如果可以,難道沒有上限嘛? 那房東是否又可逼家父要簽租賃契約?        可嘆 , 房子是租的 , 致使造成現在遇到這種狀況 , 亦嘆家父處在承租人的角色 , 遇到一個不通情理的房東 , 更嘆在下不才 ,無法分擔家父辛勞 ,  在此在下 盼您能提供 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腳的利基 , 以度過吾家中目前所遇到的難關  

再下目前有2個疑問

Q1想請問各位律師 , 下面這段敘述 , 是否為正確 , 因為看過幾個答覆 , 但下面這個答覆 , 是第一次看到 , 想請各位專業人士 , 幫忙判別 , 以下這段答覆,是在下在奇摩知識家發問, 對方的回答! 

參照民法第1條,依習慣或依法理,貴方原始之租約5年一週期,嗣後未另為要約而持續至第3週期未滿,依習慣當推知為第3週期之進行至第3年,因之房東必須等到第15年亦即第3週期屆期才能另行要約漲價或終止租賃合意

Q2先前我於本網站發問 , 有位律師回答說 , “這種情形顯然已成立不定期租約,除非屋主收回自住或重建才可收回” , 但此種說法是第一次聽到 ,大說數的說法是依土地法第103條 , 若非如此 , 則房東只要隨便說 , 他要收回去住 , 那對我方的打擊是非常大的 , 在此 ,請問各位律師 誰能幫我詳敘此種說法

林智群 (klaw) 101-07-27 17:38

奇摩知識的說法顯然並不正確,

這個已經轉為不定期租賃,已經不受土地法103條的保護

(該條第一項明文年限屆滿時,出租人即可收回)既然是不定期租賃,對方只要發函表示終止契約,是可以的

小哥 101-07-27 18:1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奇摩知識的說法顯然並不正確,

這個已經轉為不定期租賃,已經不受土地法103條的 ... (恕刪)

先對您至上謝意

然您的說法 , 和其他律師又稍有出入

煩請看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5991

所以?結論到底是? 在下真的有點凌亂了

小米 101-07-27 11:55

各位大大你們好~
我妹是一個輕度智能障礙的小孩,現在20歲,也領有殘障手冊。
前幾天才得知她懷孕三個多月了。

(以下是聽我妹及我媽媽口述的)
聽我妹妹說,他們是因為在男方家喝醉酒發生關係,因為她跟她男友住在一起,男方的家人都叫她把孩子生下來,她們說會養會負責。
只是她男友現在完全沒工作,根據我知道好像跟她差不多年齡,他媽媽跟他兄弟姊妹也都沒在上班,全家只靠爸爸在生活。
之前我妹的手因為感染整個腫起來,他們沒有錢可以給我妹看醫生,我妹的錢又放在公司,他們就連夜把我妹送回我家,叫我媽媽自己帶她去看醫生,醫生當時有說她的手在拖一天下去就要截肢了。
之後我又知道,那個男生因患有輕微的憂鬱症(是否為屬時我並不清楚),曾經抓我妹的頭髮去撞牆壁,是我妹之後跑到我媽公司跟我媽說我們才知道的。
因為我妹她現在的想法也很簡單,就說要跟他在一起,要把小孩生下來。
我也勸過她小孩生下來不是一件可行的事,這樣的小孩生下來,勢必會有些障礙
目前這件事情只有我跟我媽知道,我們無法跟我爸爸還有我哥哥說。
我媽媽也為了這件事已經去籌錢出來要給她做引產手術。
而男方的家人雖然嘴巴上說會負責,但是現在她們都叫我妹回家住。

想要問一下這樣的狀況:
1.像我妹這種小孩的監護權目前還是在我媽媽身上嗎!?
2.我們有辦法去提告對方嘛!?
3.是否可以跟對方要手術費2萬5千元呢!?
4.如果我妹堅持不拿小孩,我後續有什麼可以解決的方法呢!?
5.我們家很健全,像這樣的事有辦法請社會局安置我妹妹嘛!?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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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滿20歲成年人不需受監護人代為法律行為,但成年人因心智缺陷而無法辨識其意思表示或是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時,法院經當事人親屬之聲請,可以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由監護人代為所有或是重大的法律行為。所以在未有法院之宣告或輔助宣告前,原則上媽媽並非監護人。 對方曾經抓妹妹的頭髮去撞牆壁,屬於故意傷害行為,可以提起傷害告訴,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要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但是這要有驗傷單及於事發後六個月內為之,否則會逾越告訴期限。 懷孕是因男女雙方行為所致,既然要做引產手術,原則上男女雙方應該共同分擔手術費用。但對方已請妹妹回家住,與口頭聲明有所落差,依據一般社會觀念,從道德上而言,是可以向對方表示要求負擔全部的費用。 人工流產應經過懷孕婦女之同意才能進行,雖然目前妹妹仍有所堅持,還是可以透過家人親情勸說讓她接受。 基本上社會局安置的對象是受輔導或是無依的兒童少年老人。雖然妹妹有身心障礙,但原則上仍無法由政府進行安置。

(參照民法第15、15之1、15之2、18、184、193、195條;刑法第277條;優生保健法第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哥 101-07-25 16:45

在下 目前家中遇到一些法律問題 , 可嘆所學尚淺 , 無力為家中分憂 , 實感愧對父母 , 盼您能提供意見 ,  協助在下家裡解決此難題        

目前狀況:家中經營小本生意 , 承租於一地 , 已有十幾年時間 , 家父在那區塊以打下深深基礎 , 然房東有意逼退我們 , 致使家父憂心 , 如果被逼退 , 那家中經濟勢必受動搖 , 家父現今只盼吾兄長能盡快找到工作 , 即支撐學生我 , 能在無經濟壓力下從大學畢業        目前情況 : 從一開始家父和房東簽了5年契約 , 然之後5年過後 , 持續了長達8年的沒有契約的情況 , 僅家父和房東 默契 每月仍繳2萬5的房租 , 在現今 , 在此8年沒有契約的狀況下 , 房東現今如果欲以調漲房租的情況下, 逼退我們 , 想請問您,房東是否有權力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 調高房租呢,如果可以,難道沒有上限嘛? 那房東是否又可逼家父要簽租賃契約?        可嘆 , 房子是租的 , 致使造成現在遇到這種狀況 , 亦嘆家父處在承租人的角色 , 遇到一個不通情理的房東 , 更嘆在下不才 ,無法分擔家父辛勞 ,  在此在下 盼您能提供 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腳的利基 , 以度過吾家中目前所遇到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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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 101-07-25 19:04

感謝您熱心回覆 ,  對在下幫助甚深 , 但在下上有幾點不解 , 盼您能不吝解答 

Q1: 依民法第442條,應由房東向「法院」聲請增減租金 , 然增加有一定額度上的限制嘛? 如果沒有 , 他一次要調好幾萬 , 那如何承受得了

Q2 : 目前不定期限之租賃契約 , 如果他和別人通謀 , 先假借賣給別人 , 後又轉手給自己 , 那對我們的保障 , 該如何是好 , 令人好生畏懼

Q3 : 土地法103條的情況 , 家父和房東以無契約長達8年 , 是否還有 103條一項一款適用呢? 之後 家父並無第2款所說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 , 亦無 第三款所說轉租基地於他人 , 也無第四款所說 積欠租金  然第5款 所說 違反租賃契約 , 家父和房東已經長達8年沒簽契約 , 那還有第5款適用嗎?   

  如能解惑 , 在下至上無盡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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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 101-07-25 22:57

感謝 許志嘉律師 答覆

然在下關於"除非屋主收回自住或重建才可收回" 有疑問, 此說法為在下第一次聽到 , 大多說法都是依土地法103條 , 關於您的說法 , 可以深入詳敘嘛  感謝!!! 

小哥 101-07-25 23:20

想請問各位律師 , 下面這段敘述 , 是否為正確 , 因為看過幾個答覆 , 但下面這個答覆 , 是第一次看到 , 想請各位專業人士 , 幫忙判別 , 以下這段答覆,是在下在奇摩知識家發問, 對方的回答! 

參照民法第1條,依習慣或依法理,貴方原始之租約5年一週期,嗣後未另為要約而持續至第3週期未滿,依習慣當推知為第3週期之進行至第3年,因之房東必須等到第15年亦即第3週期屆期才能另行要約漲價或終止租賃合意。 

筱風 101-07-24 15:13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 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 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 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另外我發現 因為未成年 因此合約簽署得時候 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 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人 這樣合約算數嗎? 有犯偽造文書嗎? 2012-07-24 14:43:05 補充 謝謝各位熱心解答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 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1.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上只能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簽力契約 必須經過法代同意或事後承認 2.你簽約時 奶奶並非你監護人 契約效力應該是蠻有疑問的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需要太過擔心 3.還是建議發各存證信函 向對方表明一下立場
筱風 101-07-24 14:48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我簽約事後才知道公司尚未成立無資本額設立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

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他總共跟我簽了兩份合約

第一份是以他個人的名義,但只有我跟他簽名,並沒有法定代理

因此是效力為定對吧

第二份合約簽署得時候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

這樣合約算數嗎?有犯偽造文書嗎?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1-07-24 18:04

一般公司簽約過程都很草率,依你的說法,契約有沒有成立,還有爭議,對方要提告也要契約有成立生效,且你有違約的事實,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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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第一份合約因為簽定的時候您沒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在法律上的效果是效力未定,必須您的法定代理人承認才算數。

      2.第二份合約因為對方是以公司名義,如果可以證明簽合約的時候公司尚未成立,那這份合約也會因此無效。

如您所知,滿7歲以上未滿20歲者簽訂契約法律效力是未定,如果法定代理人不承認契約效力,契約就會無效,自始、當然、絕對不生效力。如果您的法定代理人不是奶奶,縱使契約上有奶奶的簽名,仍不生法定代理人簽名之效力。所以在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前,基本上兩個契約都是效力未定,對方主張契約有效是無理由的。

(參照民法第12、13、77、7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安小魚 101-07-24 11:08
我在98/10/28 因為找尋工作被騙 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於今年101/10/28
滿3年,這中間都沒有收到任何一封傳喚書及起訴書簡易判決
,可是要解除警示帳戶,都需要任何一份法律公文來解除,當初打去當地通報的警局,他們也叫我等法律公文,請問 我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林智群 (klaw) 101-07-24 11:30

一個案件查了三年,表示涉及人非常多,還沒結案,

必要時請求地檢署出具函文讓你解除警示帳戶,如果地檢署拒絕,再提訴願及行政訴訟

安小魚 101-07-25 16:49

不好意思~~你說的請求地檢署出具函文,要怎麼申請..還是一定要等到 101/10/28 才能申請

小強 101-07-23 00:44

請問一下,因為我在這醫療性質財團法人團體工作不到半年多,目前因為申請法院變更登記遇到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我要準備申請第五次董監法人變更登記,所需資料都已送到法院,但是新竹地方法院來函說明因為我第二次董監事會議到第四次董監事會議(其中都有變更董監事以及章程,換句話說,現在法院內有登記的資料只有第一次董監事會議),以前並未作法院變更登記,所以必須提供上述董監事會議變更相關記錄以及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函文,但就我手邊資料來說,董監事會議記錄及相關函文,全部都已遺失,和我工作的前承辦人聯繫也都無回音(年紀很大退休....),請問如果真的沒有前董監事相關會議資料以及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函文,是否有其他補救方式??
工作遇到重大問題,請各路人馬鼎力相助。^_^

 如果沒有這些資料,如何證明當初的會議有按照規定召開呢?

還有法院登記前,你們要先將相關的資料送主管機關審查,取得證明文件後才能向法院申請登記。沒有這些文件,法院是不可能給你登記的。

解決的方法是向目前的董監事報告此問題,然後將過去開會的紀錄找出來,或補作開會紀錄並請開會的人補簽名,然後將相關的紀錄重新送主管機關一次。

 

阿賢 101-07-22 21:39

一天我在我ㄉ料廠.我因為有事約人.請我ㄉ朋友代為打電話給伊ㄍ以前我工作過ㄉ人.問他是不是需要這批貨物.後來我因約人在外面等人.後來這ㄍ人開車來共3人.他看依下貨物後就說這批貨物是它ㄉ我ㄉ員工打電話給我說這ㄍ人說貨物是它ㄉ.我趕回去後他當時還在講電話我上前質問他.你憑神ㄇ說貨是你ㄉ他還在講電話往後退.自己絆倒.因工廠很多空瓶罐.跌倒後還在講電話我當時認為他在耍花樣.後退要離開點.轉身看到他帶來2人衝過來攻擊我攻擊我頭部以致我眼鏡.掉落.毀損.然後一人以右手鉤住我頭部.一人從背後架住我.我ㄉ工人見狀說用講ㄉ就好.幾次他們才放手.那人依然躺在地上.我認為他是裝ㄉ後來救護車帶走她.我ㄉ貨物也被扣住.我要代保管.我那些貨是我從一ㄍ古物商手中買來ㄉ以高出廢鐵價錢2分ㄓㄧ收購有來源.我後來問過那老闆.也確定步是那ㄍ人ㄉ.那ㄍ人來買東西明知或不是它ㄉ故意要敲詐我.我以前在那ㄍ人那裡工作過之確定他那東西部是它ㄉ.他自己也知道卻故意報警扣我ㄉ東西.我在警局提告告那人意圖詐欺.意圖以他法騙取本人財物.另告兩人傷害.妨礙自由.0這樣可以告他們意圖搶奪嗎.3人為詐欺共犯結構.強奪結構.還可以告他們神ㄇ.毀損財物.[我ㄉ眼鏡]怎樣附帶民事賠償

看來對方涉及的罪名可能有傷害妨害自由 至於有無搶奪還要釐清財物究為何人所有,

提出刑事告訴以後要經檢察官起訴才可以附帶民事賠償

賴世得 101-07-21 23:17

律師你好  想請教 如果員工有精神上疾病進公司前隱瞞 然而第四個月卻突然發作  到處向政府單位投訴

違規 要求政府單位到A公司調查  老闆不堪其擾 請此員工父母到公司了解 此員工父母來到公司卻表明他兒子有精神上疾病  老闆也沒有為難此員工  事隔兩天老闆也發了薪水告知此員工他不適合這份工作

此員工就離開了 格兩天此員工開始以電話騷擾 在門口排回令老闆跟其他員工相當害怕 老闆出去洽談

此員工要求老闆賠償他6個月薪資 不然對公司不利 (因此人對客戶騷擾 公司已接獲客戶投訴)  我門因該要採取哪一方面法律途徑面對 這種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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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1-07-21 16:25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陳先生 101-07-21 16:24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1.動產原則上以豋記推定其權利 目前登記夫妻共有離婚時夫妻當然還是各有所有權 2.你可以考慮的是 夫妻間是否屬於借名登記 亦即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僅是借妻子名義登記一半 不過證明度很高 另外就是主張借款 父親借你們支付價金的錢 屬於借款 依法當然可以請求返還
匆花 101-07-21 12:28

 

因為最近剛辭掉上一份的工作

朋友也知道我想多存點錢於是就告訴我他有一個工作是推廣政府立案的政策工作

一聽之下,想說跟政府有合作好像還不錯

於是在他介紹下我來到這間公司 名叫:慶云

認識了一位處經理,

起初他長篇大論的介紹了時機商品這類的事情

例如政府推動了安全帽法規 於是就有人大量購買安全帽並售出

一值從40年代講到了現在,也就是他要介紹的工作,生前契約

他一值跟我分析這份工作多怎樣多怎樣

當下聽了很心動又加上礙於朋友都來了 朋友應該不會騙我

而且前面談話三小時間他只告訴我說 加入會員必須要購買她們的產品生前契約

而且他也跟我說她們是不必像其他間銷售骨灰罐的,聽了就覺得很放心

而且他又說生前契約的17.幾萬 只要你進了慶云有賺到一個月三萬 才會一個月扣3900

後來他就拿出了合約找我入會員,基於想說沒賺也不會被騙錢,而且他又一值跟我說如果我不簽,之後比我有勇氣的人來,那我就必須在他的下面,她們希望我先簽約以後來卡位,反正就算付款了14日之內也可以全數退還,於是就開始沒頭沒腦的簽名

簽名過程他問我有沒有帶身分證,因為他必須要填寫地址填寫的很完成,

而且他好像需要我證件然後才可以報件,

我一值簽到最後一張時才發現了有一張上面寫著骨灰壇四萬七的合約

因為在前面談話的三小時中,他都沒有告訴我有一筆四萬七的款項,

我問他這筆款項是怎麼回事也是扣款嗎?

他說是必須要現金或刷卡的,我當場也愣住了,名都簽了,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

總之後面他要我付款,我說我沒有帶這麼多現金

於是他跟我約隔天上課在拿錢和身分證給他,

可是回家後我還是覺得需要跟家人溝通,家人都要我好好三思。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我這樣算達成了合約嗎?如果後面我堅持不付款,那他前面都沒跟我說骨灰壇的東西

這能購成詐騙嗎?

如果我堅持不付款會違約的話,那我想請問他說14日之內就算付款可以全數退還

我14日之內不付款可以解約而且沒有後續問題嗎?

因為我都還沒付款,合約全都還在他那裡..

我上網看慶云好像因為這些行銷手法被罰款很多次

我現在真的很害怕後面會有衍生更多問題,請律師幫忙!!

您好,

      這是很典型的多層次傳銷公司,慶云也曾經因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被公平交易委員會罰款很多次。您可以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然後據此主張這契約是違反法令而無效的,這樣他也不能叫你付錢。

阿傑 102-04-07 16:4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是很典型的多層次傳銷公司,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今天我一位朋友帶我去中壢的慶云,他們處經理也跟我聊了好幾個鐘頭,之後叫我簽了一大多堆的文件,我朋友就說可以先簽約不用先繳錢,等有錢再繳之後這些文件才生效,因為當下就覺得怪怪的,所以跟他們說我沒有帶錢、沒有帶提款卡、也沒有信用卡,所以他們才說先簽文件,日期先不要填。

後來回家後上網查發現很多案例,驚覺不對!!所以趕快上來留言。

想請問一下劉律師,這樣的話他們會不會拿我簽的文件強制跟我要錢??

 

 

 

 

 

 

 

凡賽斯 101-07-21 00:01

抱歉!我先把事情緣由說清楚一下:

我有個十幾年沒聯繫朋友的弟弟,最近因毒品案被抓!!而我跟他還有他哥是最近因一個朋友過逝,今年才又開始聯繫.今天因為他的案件去開偵查庭,最後因沒有直接證據,叫我家人直接當場把我帶回去,不用交保釋金!!

但我今天去開偵查庭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1.我去開偵查庭時,有同意警方採我尿液檢驗,但不同意幫我剪毛髮送驗,但檢察官沒經過我同意強制剪毛髮送驗,請問檢察官是否有這個權力強制毛髮化驗??

2.本人根本不知道朋友的弟弟從事販毒工作,也很少聯繫,只因他來找過我兩次還三次,而被叫去問跟他的關係,本人在"國內"沒有吸食或交易過毒品,也沒有毒品前科,但我有跟檢察官根警官說曾經今年四月份出國遊玩時在"國外"有被朋友拱去吸食K他命跟搖頭丸,如果我尿液化驗沒吸毒,但我毛髮化驗出毒品反應,請問我這樣有犯國內的法律嗎?(注:我也有出入境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1-07-2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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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ey 101-07-20 20:36

去年五月時進入了某某公司工作,認識乙先生
後來他在我的面前說他之前的車子撞壞 然後說有罰鍰問題無法買車及辦理過戶 當下我說 你可以找家人過戶阿?! 乙說: 我媽說好像買什麼(他也不清楚)所以名下不能有任何財產 然後我就說不然我的駕照借你ㄧ兩個月(那時什麼也不懂)

八月時乙先生存到買車的錢 他跟我拿我的駕照身分證去中古車行購車,23號辦理過戶到我的名下 。
隔ㄧ個多月後 被我的家人知道此事並告知我事情的嚴重性 要我與他簽訂類似合約的書面約定,內容提及此期間駕駛人非我 若有違規肇事他須負起全責..., 並請乙先生儘速將車輛過戶回他名下。

後來乙告訴我辦理過戶需要到南部辦 因為他說要過回他親戚的名下
因為我當時需要工作無法請假 他叫我把證件給他讓他去辦
之後他拿了一張"過戶登記書"給我 並告訴我他完成了過戶
我問他正本可以給我嗎 他說他要留底 所以就印了一張影本給我

大概在今年一月時我離開那家公司

而七月初 我收到一張催繳通知書 看了車牌及違規日期才知道當時有違規兩張被拍超速共3600 當下打給他 他是關機的 隨後我在臉書上發訊息給他告知他違規罰單此事 隔天打開電腦發現他將我加入了黑名單 刻意不接電話

然後上網路找資訊才知道有罰鍰是不能辦過戶
於是我在監理站的網路上寄了一張申訴
幾天後我到監理站 本想詢問罰單的相關問題(就是我申訴的問題)
請監理站人員查詢時意外才得知 原來車還在我的名下 !
我也拿了當初乙給我的過戶登記書給監理站人員看 而他們說要蓋大章才算完成辦理.... 所以感覺我被騙了


可是現在車子還在我名下 罰鍰他也不出面
我應該怎麼做能主張我的權益?

可以告他侵占詐欺嗎?


如果我要打存證信函我應該如何寫? (看了很多範例但在不曉得自己該如何聲明立場及權益時要如何寫 ? ?)

東西本來就是他的 不會有詐欺侵占的問題 可以考慮是否有偽造文書

小許哥 101-07-20 11:01

五月份在台北開會,當中接到現任房客電話,想要租房子希望可以在5/23先讓他搬進去,當中覺得很有誠意,說電話時也很客氣,不疑有他就他應,這時才是惡夢的開始5/25日回台中要約時間簽約就開始說工作很忙沒有時間跟我約6/4日,結果又說有是沒辦法改6/15,我先將合約書放在管理室請房客先寫好6/15我直接去哪就好,哪知道我15日要去拿都還沒有寫,當下我就請馬上寫,這時要跟他收押金租金時對方說要問他先生,我也很白痴的答應他,結果押金到了7/6才給,當中說了很多理由,也就不一一說了,租金是在每月5日需要匯到我的帳戶這是對方要求的,又是一堆理由說好7/15要把錢匯到戶頭一共是2個月租金又是理由在今天管理室打電話給我說有錢放在那叫我去拿結果只有一個月,當下我就超不爽馬上打電話給他,又是理由在忙等等打給我又沒下文,敘訴完,在5/23他們就入住,但合約是6/5開始一年,在6/5~7/19我只收到押金跟一次的房租,我已經受不了剛中的需要一直催討,是否有辦法可以要求對方搬走,如果沒有辦法要對方搬走是否可以在合約書中加入限定每月5錢交租,未如期合約自動解除,房可限期要求搬離等自定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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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1-07-19 18:03

您好,之前跟朋友合夥工作室,2個月後,成立了有限公司,現在我要退出,對方拿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的契約給我,說我們是合夥關係,請我拿錢出來,我才能離開.然後還要簽一張轉讓股權契約給我簽.如果不簽,之後增加的債務,我還要負責. 還發一封簡訊給我,不簽就不能進公司.請問我該如何做?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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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您成立有限公司時的出資是原合夥關係出資的轉換,則應以有限公司為準,而非合夥關係。

      2.因有限公司退股須得全體股東同意,所以對方若不同意您無法退股。但有限公司之責任為有限責任,上限為您的出資,超過部分您就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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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1-07-20 23:27

謝謝律師們的回函,今天去協調會,對方沒到,還跟公所秘書說,希望我去告他.

做了好幾個月,沒薪水沒健勞保.還扣押我繳交的會錢.我要直接提告嗎?

Amber 101-07-19 11:50

各位律師:

我男友剛退伍,先休息一個月,現在正在找工作

其中一個工作要求他去面試

工作內容只需要機車接送及可

然後要求我男友的帳戶影本 取走了提款卡及密碼

因帳戶內無餘額所以我男友也沒有起疑心

7/14號將提款卡交給詐騙集團

昨天就發現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

已經做過功課了已知道目前情況可能如下

1. 被認為是共犯 要關3~6個月

2.若沒有錢與被害者和解 可能可以提出勞動服務抵免

 

現在想要知道

如何能將傷害減到最低,他是被騙的

我男友戶籍遷到中壢,但他住在台北市,若法院寄傳票來會寄到哪裡?該如何馬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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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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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1-07-19 13:13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應,以下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您們幫忙: 我男友今天有直接去中山分局詢問 值班員警是跟她說 到時候以釐清人出席即可 應該不會有事,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之後若要做筆錄 應該要到哪個分局呢? 他禮拜一會到新的工作地點開始正式上班,會有影響嗎?
小米 101-07-19 01:39

我在豆花店上班,是正職的職位到職至今不到一年,現在想換工作!已於7/11號向我的總店長提出辭職~原因是沒有勞健保!今天上班也跟老闆再提過一次!今天有跟總店長說我想做到七月底就好了!但公司有個不明文的規定  正職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   進來公司沒有簽訂任何的契約,也沒有勞健保,超時也都沒加班費!要是我堅持要做到七月底就離職!請問老闆有權力扣除我任何薪資嗎?!老闆是律師公會的人~應徵時有事先告知沒勞健保事宜!現在只想做到七月底要接著去新工作上班!但是我上面的主管卻要我到八月中~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可以強制堅持到七月底就走嗎?我的權益方面會受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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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店裡工作滿3個月但仍未滿1年,依法應於「離職10天前」預告終止勞僱契約,由於公司的不成文規定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的標準,所以在10天前告知公司即可,並不需要在30天前就先預告。所以您可以在7月底離職,而且公司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公司如果沒有按規定替勞工投保勞保的話,政府可以處公司罰鍰,您也可以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您若與公司仍然有所爭執,可以至當地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即使您老闆是律師公會的人,也是要遵守法律的規定的。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15條準用第16條第1項、第26條;勞工保險法第7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仁義 101-07-18 20:51

本人從未接觸買賣股票,都用看的,甚麼相關戶頭都沒辦過,
但上禮拜有帝X資訊與我聯繫,
說明有未上市股票資訊,
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傳真給她,
表明可以買兩張股票清X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隔一個周末(六日)即辦理好過戶
當時一時貪念加上工作忙碌未查證、並了解,
而7/17上午我表明我不想購買後,
下午即寄送電子郵件內含照片三張(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年度證?交易稅一般代繳稅額繳款書、股票正面、股票反面有轉讓登記表我的名字印章已經是第三欄日期分別是7/13,7/16,7/17),
說明他們有電話錄音、並且我有身分證影本傳真,
沒辦法做反悔,
並且說會影響我以後借貸之信用,
有任何問題自行負責。
叫我可以打電話去詢問清淨X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看使否有股票登記我名字,
且說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我打X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上網查),
我確認過確實有兩張在我名下,
我也查到X成資訊這間公司的營業登記已歇業,
我也詢問能否協助退掉或委賣我可以付稅金和傭金,
但得到答案皆是他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她沒辦法,只有我自己負責。

中間還經過很多細項查證,
但到現在為止我可以很確定我只有傳真身分證影本給她,
且還未匯款,
我就是覺得有問題和考量自身能耐沒福消受才要退掉,
我真的沒有二路可選只能匯款至他說的大股東帳戶嗎??

我單只有給身分證件,和他所說的錄音檔,我未簽署任何文件,連印章都是她自行刻的且未做告知,這樣也都可以買,且我一定要買??
今天他傳轉帳帳戶戶名和他傳給我的股票轉讓人不同,
他說大股東會因為稅金等等問題所以會分散股票等等等~~
現在都搞不清他是真是假,
目前資金周轉有問題,也不想因為這樣借錢,學貸還不清了~~
若有任何需補充和提供更詳盡訊息請律師大人指教,在此先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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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 101-07-19 10:34

律師您好,

以下幾點補充:

1. 電話中有講到確認要買的價格ˇ

2. 但並未委任刻印等對話,我也清楚表示只需要身分證影本就可以??他回答是的,並未提及會刻印等事情。

3. 除了他所說的錄音存證和我親自傳真給她的身分證影本,並無任何白紙黑字的書面簽訂.合約

4. 遇到這種事情到警局報案是為了甚麼目的,會有任何法律訴訟之情事嗎?

如果該公司已經是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買賣,而該票是可以公開販售移轉販售的話,一般來說,確實於已達成買賣的合意時,而您已提供資料確認契約內容,金額及數量時,契約就已成立。但是如您所述,如果中間商該資訊公司已經歇業的話,基本上其仲介行為,是違法的。所以既然對方有錄音,也有可以錄對方的音,說他們是違法公司,您受到詐欺,所以當時未經查證才會購買,所以撤銷意思表示。而既然已經不買,您可求他們再為同價賣出,他們也沒損失,您願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如果他們不願意,有不願意同價賣出,那您只好透過檢舉他們違反證交法來做反制動作了。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ndy 101-07-18 19:02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您關於法律上的問題,我本身是做抓漏的,今年2月有拿到一個大樓工程,也做好並請款了,但是今天地檢署打給我,說要我去當證人,因為那棟大樓的監委告主委背信,因為我當初未了請款而去參加他們的一個會議,也只是去做工程說明而已,地檢署的跟我說那天有參加會議的都要出庭,我是跟地檢署的說我明天要工作沒辦法去,我也跟他說我去參加會議只是做個施工說明而已,他們大樓內部的事關我什麼事?地檢署的跟我說明天要先問他們大樓的再說,以後有需要再調我,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地檢署要我當證人我可以拒絕嗎?傳我我可以不去開庭嗎?(因為我又不是相關人,我只是廠商)不去會有法律責任嗎?麻煩張律師能餵我解答,不勝感激!謝謝!
中華民國的人民 對於其他人的案件都有作證的義務 如果合法傳喚你不到場 依法檢察官可以拘提你到場 所以如果你有正當事由 最好還是以請假的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