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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棋 101-11-14 08:34

之前先生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路人.(先生屬直行車.也沒違規.對方是小孩.有受傷有動手術.應該只有骨頭移位.因為車禍隔天早上開刀.下午護士就問對方是 否要出院.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是很嚴重.)有調解沒結果(發生地在雲林.但當時對方申請調解地是在南投.因為對方沒有事先告知要調解.所以先生臨時無法向公 司請假.我有代理我先生過去).對方要求賠償全額醫藥費還要另外補貼三萬塊慰問金(他說是要補償她在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沒辦法工作薪水)...我們有跟 對方談.醫藥費可以由強制理賠(因為我方只有保強制險).至於那三萬慰問金.我們真的沒辦法負擔.頂多可以拿個幾千塊出來.對方堅持不肯讓步.一定要照 他們講的意思才肯談和解.還揚言要提告.前幾天我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現在我方還要提出調解嘛? 還是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萬一對方又在他們那裡申請調解.我方還要去嗎?(個人認為.對方從一開始態度就不好.去了也是沒結果.)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清清楚楚標示著那條路上有雙黃 線.現在對方卻硬ㄠ說那邊沒有雙黃線.事故現場附近100公呎左右也有斑馬線.(只是現場圖上沒有標示).如果要去參加鑑定會議.我方應該對於現場圖和分 析表提出什麼對我方比較有利的意義??

1.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2.提出現場照片或證人以證明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3.台端是否有超速及未注意前方狀態,尚請留意。

小娟 101-11-13 14:04

律師您好:

      自從我身體健康不好沒工作後卡費就沒繳了,但先生名下有一間尚未繳清貸款房子

朋友說銀行可以"代位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來扣押先生的房子

我想請教律師

1.我已失業多年,家中經濟皆由先生負擔(包括房貸.生活費.小孩學費等等),也因此欠了親戚朋友不少錢,這樣要如何計算剩餘產財??

2.如果銀行申請成功的話,何時會拍賣房子?(實在沒有多餘的錢去繳卡費了)

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係以婚後有償取得財產為計算標的 所以實際如何計算會因個案而異 2.債權人必須訴請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判決確定後(或一審判決後) 才可能聲請法院執行

peter 101-11-12 12:25

我朋友是低收入戶與母親兩人在萬盛街租屋

朋友已失業一年多生活拮拒精神低落

母親個性有點孤僻又無社會經驗與鄰居間幾乎沒有交往

去年四樓一房客藉故與朋友母親吵架

母親年紀大了又不知社會險惡回口罵了幾句不知

對方竟狀告朋友母親毀謗名譽等及民事賠償

朋友因無工作沒心情與對方理論請裡講介紹市議員與對方協調

不想對方還變以為自己有理緊咬不放

最後朋友母親因無錢請律師又不懂法律訴訟朋友擔任輔佐人也因不知如何辯論

好在最後法官從輕判朋友母親公然侮辱緩刑兩年判罰一萬元

兩人雖然很不服想想沒錢沒力氣打官司就算了

沒想到得寸進尺在民事上訴要求多賠

並又狀告朋友毀謗妨害名譽

朋友除了在調解會與法庭上與對方見面外並無與他有過接觸印象

最多在大門錯身而已

詢問里長對經常挑弱勢鄰居訴訟求償劣跡斑斑曾有多戶租客因不堪與其訴訟搬家面對這樣的惡鄰居惡意訴訟請求律師諮詢協助

彥均 101-11-11 20:40

因為我爸...
先前又外面跟銀行貸款(我媽不知情)
銀行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還不出來就要我媽出錢還
我媽已經不想幫了 因為先前幫他還了好幾次賭債

之前就有一次賭債然後被對方扣摩托車
然後就賴著家裡 什麼都不想 只要我媽出錢幫他
我媽說要跟對方協調 我爸也不肯 就只會在家裡裝死
事後我媽有給一些錢給我爸自己去處理 車也要回來

後來銀行他的貸款是我媽在用房屋貸款貸款繳清

但我爸還是死性不改
欠他朋友賭債就想要我媽急著還
什麼事情都不肯商量 我媽要好好跟他溝通就又被他罵
然後又偷拿我哥身分證不知道在外面弄什麼事情
今天可能又騙我媽說 跟地下錢莊借錢 借一萬
要我媽幫忙 若不幫忙就不工作

我是真的快受不了了 想幫我媽藉由法律途徑來判決離婚
甚至用法律來約束我爸還債那一百萬

因為家裡還有中度智障的哥哥
我爸又不會一盡保護家庭責任
我媽既然無法決定前半生的幸福
後半生的生活 我想幫我媽好好的保下來
不再被我爸那種人摧殘

希望法律達人或者有再幫打離婚官司的人
幫幫小弟我的母親了

如果法院同意離婚的話
是否可以要求我爸負責那些債務??
因為我媽怕的是 跟我爸法院判決離婚
工作不做 擺爛 甚至不清還那些債務

 

 1.看情形 訴請裁判離婚機率應該很高

 2.不過如果債務是母親所借款

    除非債權銀行同意

    否則沒辦法由父親直接債務承擔

哲佑 101-11-10 23:28

您好,
我是一名工地主任
在最近的一個工地中發生一件意外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8點時許,我帶著兩名粗工準備做搬運電線的動作,
因電線是放在地下室內的電氣室(因為工地現場,電線被偷兩三次了,
所以找了一個有門可以藏的地方),
而粗工打開鐵捲門後,三個人進入後發現已經沒有堆積電線了,
我回頭準備去詢問在變電站內工作的師父,還有沒有工作,
準備派遣給粗工,不料在尚未詢問,僅回頭不到10秒的時候,
就發生粗工誤觸高壓電的意外(粗工接觸的地方是在配電箱內銅排),
雖然粗工最後所幸沒有造成死亡,但是仍有傷害到神經
需要做復健

日前做筆錄
粗工描述過程時,於筆錄中表示開配電箱門的是我
而我沒有印象我是否有去開門,我想這會是問題的癥結點,
如果兩名粗工都矢口否認有去開那個門的話
那配電盤的門就會變成是我去開的

但是我走出去的時間有約10秒的時間,他們有時間去開那個門
並且去碰觸銅排

我與他們的關係是 透過人力仲介雇傭的關係

以上我想詢問,
1.是否造成業務過失傷害
2.如果他們將開門的責任推給我,我要如何告知檢察官或法官這是有問題的?

目前狀態
已進入司法程序,首先要配合警察做 調查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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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09 19:29

律師你好

(1)前顧主與本人約定從事網路行銷.由於當下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前顧主利益薰心.為將本人網路建購.統籌之心血結晶合理占為己有.竟在公開場合表示.該網站是在"某某時間"後.由他出資以一個月2萬元聘請本人於xx餐廳上班.再已2小時之工時聘請我製作相關網路事務.(以上之言論均有錄音存證)

實際上該網路之相關建構早已在前顧主所述的時間點完成.且也沒有因為成立網站而支付本人相關報酬..其中並有數十封關於制作網站時的相關討論電郵.且網路的相關發言時間均可證明前顧主公然說謊.此問題屬"公然毀謗"或其他法律問題嗎?

(2)前顧主以成立實體店面為由.要本人"協助"找尋實體店面.並表示本人"有機會"在該店面占有職缺.未料.前顧主遭其家屬唆使.以自己的親人優先任職.因此.竟燃於3個月後表示該店面沒有安排本人之職缺.且也沒有因此給付本人相關之勞務支出.車馬津貼..

前顧主先以"有機會"占有職缺為由.使本人誤以為能獲得工作.因而四處奔波.後來又以"有機會"為藉口.表示說:我又沒有跟你保證一定有此一職缺..在此期間本人並無因此勞務支出或得任何報酬...

在事後前雇主表示是因為其家屬以我表現不佳為由..而未聘請我(有談話錄音存證) 

2-1請問此一行為也屬背信罪或是詐欺罪嗎?

2-1資方雖未因為我的勞務支出(找店面)而得任何利益.但我卻依約定以勞力進行顧主所交辦之事項.能告詐欺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0 01:49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勇哥 101-11-06 20:10

您好

我剛到一家公司服務,工作性質是20:00 ~ 08:00 夜間工作12小時

上兩天班,休兩天假,一共只有兩個人輪班.

平均每月上班時數為180小時 ~ 192 小時

薪資除正常班薪資,另有夜班津貼,十月份上班正好遇到10/10國慶日休假.

公司於發薪時表示夜班津貼內已含一整年內除春節外所有國定假日的上班薪資..

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正常班人員一年約有一週的國定休假日(4/4;4/5;中秋;端午;元旦等等...)

我是夜班人員,國定休假日我一天都放不到...但卻也沒有補假或補上班薪資給我.?

請問我該用那條勞動基準法向公司爭取呢.?謝謝.

小甄 101-11-06 16:49
律師好..我想請問..我男友因竊盜被起訴但它需要律師幫他辯論未遂..但我們真ㄉ請不起律師..要是我們去法院掉偵查筆錄來給您...麻煩您依據筆錄上來替我男友做辯論寫訴狀..這樣可行ㄇ??今天打去法院問案號股別急12月4號開庭都有ㄌ...他是累犯去年又剛關出來..說真ㄉ..我們也不知道他這樣既使被判未遂有沒有可能6ㄍ月以下...他現在是真ㄉ好好ㄉ在做人ㄌ..我們也有去別ㄉ律師所問ㄌ..是說這場官司有空間..我們今天煩腦ㄉ就是累犯未遂判6ㄍ月以下機會大步大..只要進去關他現在這份工作就沒ㄌ...請張律師指教
要辯護審判中的案件還是需要檢察官起訴相關證據資料 被告可以請求法院賦予卷內資料影本 如果你需要我們撰寫答辯狀 可以拿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討論
魯夫 101-11-05 23:42

網路上如可以利用他人帳號查出電話姓名等個人資料

是否屬於公開個資,可以隨意散布??

例如帳號XXXX,上GOOGLE查詢

查出上班公司電話姓名,在網路論壇散布

是否違反個資??

--------------------------------------工作

向他人打聽哪裡有房子出售或者誰要買房子

然後去尋找賣房子或者買房子的人

這樣是否違法個資法???

例如:路人甲告知:X樓之幾某先生要賣房子

我寫信投信箱或者親自拜訪屋主

是否違法??如違法是違反什麼條例規範?

謝謝您

回覆 魯夫 的發言內容:

網路上如可以利用他人帳號查出電話姓名等個人資料

是否屬於公開個資,可以隨 ... (恕刪)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應區分為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個人資料的利用兩個方面:

個人資料的蒐集及處理方面:

你所陳述的資料,屬於合法公開或一般可得之來源取得,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你可以加以蒐集並處理。

個人資料的利用方面:

個人資料的利用須合乎特定之目的,如果要在特定目的以外進行利用,必須有法律規定、為了公共利益、或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你利用等理由方得為之。

所以你在網路上蒐集的個人資料,如果他公開的目的是讓你找他租房子,那你利用該個人資料合乎特定目的的要求,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反之,如果是在google上找到個人的資料,在利用之前應考量該資料是否符合特定目的或有無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如果沒有取得同意,隨意散布該資訊將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有刑事民事責任

 

 

您好,

      對於這種在網路上google就可以查到的資料,原則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第7款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原則上是可以散布的,但要注意但書規定。

      另外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所以在對方已經告知有鄭執得保護的重大利益時,就應該要停止繼續散布該個人資料甚至刪除。

欣怡 101-11-05 02:08

律師您好

我方因車禍事件被告!已判定過失傷害罪,為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三個月一天一千!共九萬,1.和對方已私下和解多次未成功!因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當事人又中度殘障,沒有工作,若我們態度很好,有再寫上訴狀,請問通常這樣法官會幫我方判定三個月調降一些嗎???!!大部分的案子若和解未成功,再寫上訴狀,其理由和我傢一樣經濟狀況不好,減輕判刑的機會多嗎??還是大部分不變??

winson 101-11-04 01:41
律師你好: 請問,(老婆有工作月入25000左右正常班,家住鄉下地處偏遠,平常上班由她母親帶小孩), (我月入40000左右正常班,家住高雄市區,平常上班小孩也都我母親帶), 如今面臨離婚狀況,如果離了婚,以2人狀況,小孩子的監護權判給誰的機率較大,小孩剛滿週歲,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順利得到小孩監護權?
如果監護權無法協議只能聲請法院裁定 法院裁定監護權考慮因素甚多 並非只有你所指的那幾項因素 如果有需要還是直接找律師幫忙處理 至少知道相關程序以及將來程序上策略應該朝什麼方向主張
SIMONaCOOLa 101-11-03 23:55

我因車禍(對方只有左手臂打鋼釘,要求賠85萬),因和解不成,已被提告

但因工作需求,需被派到大陸長駐,

所以想知道,以後大約多久會上一次法庭,

我如果請假的話,可以請幾次,可以一直請到我剛好人在台灣嗎?

可以說請到什麼時後嗎? 

譬如我預計3個月反台的時間?

SIMONaCOOLa 101-11-03 22:49

律師你好,

我因車禍(對方只有左手臂打鋼釘,要求賠85萬),因和解不成,已被提告

但因工作需求,需被派到大陸長駐,

所以想知道,以後大約多久會上一次法庭,

我如果請假的話,可以請幾次,可以一直請到我剛好人在台灣嗎?

可以說請到什麼時後嗎? 

譬如我預計3個月反台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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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典 101-11-03 12:03

請問律師

之前因為某些原因,惹到一名男子(弟工作同事,弟弟已離職),他跟我弟說

<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我母親聽了很不高興,就直接跑到加油站,叫其他同事傳話說(你告訴他.我們家也有混XXX...什麼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可以試試看),結果那名男子反告我們恐嚇,這樣算成立嗎? 我們也是保護自己而已,那是不是他說<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也能算恐嚇呢?...那男子滿身刺青還告我媽恐嚇...這樣太欺負人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各位大大....拜託了..我不想我媽被欺負..

廉價勞工 101-11-02 23:23
這幾天開公司車下班在高速公路因塞車發生了車禍

 主因: 因前方急煞導致煞車反應不及追撞前方 而對方沒有受傷 只是車體受損但公司車前方也受損嚴重  
 
 基本上車有保強制

之後或許工作沒了  如果公司要追討業務損失責任的話我該會負責多少

但平時於公司工作都超時加班 沒有補修及加班費 這一點可以有辯駁的機會嗎

但公司車修車的費用如果旁大要求賠償的話 這該如何調解
阿良 101-11-02 22:57
事情發生在快兩年前,我朋友認識一個賣毒的小孩,結果A男孩(我朋友)跟B男孩去打網咖遇見C小孩(販毒者) 三人的互相認識,結果B跟C結識以A的認知是另外兩位在逕行販毒 日後B男孩因販毒現行犯被抓到,結果把事情都講出來(全部指證C男孩),但是每次口供前後矛盾, 後來C男孩也被抓到(全部指證B男孩), 但是兩人都提到A男孩,後來A男孩被傳證人,作為指證但無結果 事情到最後B跟C都尚未結案,反而雙方口供變成指證A男孩為幕後指使(還說都是A男孩教唆B,C男孩做這些事情!) 那這樣A男孩可以反控訴它們什麼事情?! 如果被這兩個人指證有可能被定罪嗎?! A男孩連香菸都不碰,有穩定工作法官如果判錯A男孩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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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 101-11-02 13:56
我現在目前有法律上的問題可不可以幫我協助?要如何幫我?? 因為我最近判詐欺罪跟兒少法的問題~ 昨天我法院宣判的時間??結果下來是~ 判我拘役55天 要交保易科罰金要1萬5.. 但是我沒有多餘的錢來繳這些罰款,之後我有跟法官要求是否可以用分期來繳這些罰款~但是法官說要我在寫個訴狀給檢察官是否可以讓我分期這些事情?? 但是我現在目前沒有工作加上也沒有經濟來源..加上因為這些案子我不斷的開庭,根本沒辦法好好工作 也沒辦法好好找工作,加上我本身有領身心障礙手冊也有領身心障礙補助款給我當我的經濟來源.加上我也最近在辦我的低收入戶因為我爸爸去年才過世 加上連我阿嬤也過世加上我媽媽在台中跟人家居住.沒有辦法跟我聯絡..完全都是一個人在台北靠生活打拼~ 但是因為我這些無知的犯錯變成現在必須面對這些事實.加上我還要繳自己唯一的房租根本沒有金錢來源??我不知道是否該怎麼辦驟到1萬5的罰款,加上我也不太會寫這些訴狀~如果要請人家寫還得要花5000元才能幫忙寫好~但是我根本沒辦法付這些錢? 我也有申請法律基金會.但是我沒辦法申請因為必須要家人的資料才行? 但是我已經沒有再跟我家人聯絡~而我的戶口暫時遷到別人的地方~根本沒辦法要到家人的資料來申請這些?但是最個禮拜就會寄辦決書囉!! 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因為我沒繳這些罰款因為而進去~這樣我所努力真的會白費阿~ 我真的因為這些事情 我沒辦法安心的工作~ 我不知道要如何求助協助? 我到底要怎樣請人家寫這份訴狀阿? 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應該怎樣做?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可以幫我? 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要如何找這些管道來幫我~ 希望可以告訴我 要如何申請分期付款來繳這些罰款?也不知道是否可以幫我寫阿?? 希望能幫忙我?? 我也希望盡快給我答案~ 因為我繳不出來就要進去~ 希望能幫忙無知的我好嗎? 因為我真的很擔心~也很害怕~ 希望能告訴要怎樣做才好? 如果可以的話 能打個電話給我或者留言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我真的因為這些事情影響到很多的事情~我真的知錯~不想在繼續這樣下去
加上我也本身也想要解決事情?但我不知道我應該怎樣做阿?
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處理這些?難道真的要進去服行嗎??
Jeffrey 101-11-01 13:23
我在飲料店工作..公司只有4個人老闆沒有幫我們投保勞保但有給我們個人意外險...不過他說離職後不滿一年要按月扣抵保險費要我5月進店裡7月她幫我保我10月要離職她說要我自付8個月的保險金...我很不爽,所以在fb留了這段話

你們真的可以再超過一點!勞法是每個員工一進公司就得幫他保險 我從五月中就開始做到十月 七月才保保險!結果現在說我沒做到十一月要扣我薪水 說我認知不同是我的事 反正每個員工離職後就不是人了誰要理你是不是這樣 他媽的以後誰敢當你們員工!幹

可是我沒指名道姓...請問我有違法嗎@@
海綿 101-10-31 17:42
律師您好:若新進員工工作一個月,上班不正常常請假、曠職,我們公司是規定請假曠職須扣薪,還有離職未提前15天告知須扣除半個月薪資。此員工現在告知離職但他說明身體不適無法做滿15天還說我們不能扣除他15天薪資。想請問律師無故曠職、無提前15天告知離職可扣薪水嗎??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該怎麼做??如果他要告此老闆告得成嗎??
預扣薪資都屬於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如果認為員工有造成公司損失 在依法確認賠償責任前預扣薪資 實務上通常都不被允許
熊推推 101-10-31 08:30

我想要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是宜蘭人

因為長期住在台北讀書工作

把部分存摺等資料放在宜蘭老家

但是被家人拿去借給朋友

結果變成了人頭帳戶,被凍結是當然的

現在還要被起訴詐欺

我日前有爬了一些文

發現這種狀況下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好像極難

而且各種案件對本人是否知情,也有些許關係

如果是被年齡還不是很大的弟弟拿去借給朋友,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

那這樣算甚麼呢?

並且有很多人提到是否去報案,掛失

想當然爾,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就也沒有當時報案

如果要有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逮到詐騙的人

但是這些資料是由不知道第幾手過程送出去的...

我看要找到可能也是難上加難

其實也不難理解法官為了防止放走真正的詐騙集團

而幾乎不管是不是受害人,都覺得對方是說謊

但這真的很無辜阿...又不是去賣帳戶

私人的東西 放在自家裡都不安全...難道要買個銀行專櫃鎖起來嗎..

原本想說 如果是提供不再場證明??

就是案件發生時的地點與時間,本人都不在當地? 這樣會有幫助嗎?

但是這好像不足以證明不是販賣帳戶給別人使用

我記得銀行ATM不是都會有攝影機嗎?

有沒有辦法跟銀行取得,從當時綠影的資料,追查車手?

對於收集證據來講,有甚麼立場可以抓住的嗎?

我朋友才21歲...還在唸書 工作...

莫名其妙的就被起訴...要說自己沒有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

誰會想的到被自己的家人糊里糊塗的拿出去借朋友

現在一個人在台北生活,因為變成警示戶,也沒有辦法找工作

還要唸書.....他已經有點絕望了....懇請各位幫幫忙了!

Hom 101-10-30 21:52

 

我在新竹工作
於10/7(六)在台北購買一台相機,
10/10(三)在拍攝過程中發現照片左上角有黑色雜質影響影像。
剛開始以為是一般感光元件入塵,因此於10/12(五)送到台中相機代理商進行保養。
保養後,於10/28(日)再次發現畫面相同區域有黑色雜質影響影像。
網路上得知,相同型號產品在台灣、其他國家都發生相同狀況。
?? Mobile0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8&t=3011334&m=s&s=17&last=39439339
Lensrentals
http://www.lensrentals.com/blog/2012/10/d600-sensor-dust-issues
DPREVIEW
http://forums.dpreview.com/forums/post/50141626

雖然原廠與代理商都表示可以將相機拿到代理商進行清潔動作,但問題仍然沒解決:
1. 清潔後並不代表永遠解決問題。
2. 個人無法一直請假、搭車將物品送回清潔。
3. 每次使用時都要擔心雜質影響成像。
這樣的品質實在令人擔憂。

於是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了解法律的版友,
1. 當遇到這樣的問題(疑似設計不當影響商品正常操作),商品(超過7天)是否可以退貨?
若可以退貨,則退貨有效期限是多長?
2. 若可以退貨,當時為了搭配機身購買的鏡頭、電池可以一併退貨嗎?
3. 若不能退貨,代理商有說明可以幫忙清潔感光元件。但額外衍生的成本(請假、
搭車費用、郵寄費用)可以跟代理商索賠嗎?
4. 若不能退貨,原廠與代理商也沒有提出合適改善措施,那消費者有什麼方法
可以自救嗎?
mosquito 101-10-30 20:21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的抽空回覆,因為我已離職,要蒐證確實有難度, 目前仍在職的員工,怕她們會因為要保住工作而不願作證, 如果公司要告我,是否也該有據實的證據?!是否也需要一一舉證?! 證明那些疏失是由我造成,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制度有問題?! 我明明就是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公司卻不願開立離職證明給我, 公司是擺明了不想承認我有按照程序離職嗎?!這樣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如果一個公司可以這樣隨便任意要求正常離職員工賠償不實的業務疏失, 那我們這些小勞工的權益到底何在...
陳振榮 () 101-10-30 21:28
公司如要提告 自然須負舉證責任 包括責任之構成 損失之金額等等 不過依你所述 公司會單純因為退貨而遭到損害 我持很大的疑問 不管如何 你應該先做的就是放寬心 對方都還沒告 我們怎能先心慌 至於你所說的公司有無違法 你可以去看勞基法19條及79條 你並非完全處於被打的狀態
心玥 101-10-30 18:25

從99年11月10日到公司從事網拍工讀生,
上星期老闆通知說網拍就做到月底!
我和另一名同事雖無奈也只能接受!
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單給我,
讓我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原本公司答應要開給我~
後來反悔說不開!
因為她上網查發現開非自願離職單就要給付資遣費!

然後現在丟一句話說~
讓我們兩個到賣場當門市人員
如果我們不願意就是自願離職!

可是時間和工作性質完全不一樣啊!
原本工作時間是上午10點~下午5點!
10月份開始減時數,上班時間改成上午11點~下午5點!
現在公司要我到賣場做晚上6點到10點的班!
因為本身家裡還有小朋友要照顧所以沒辦法做晚上的工作!
而且才四小時....
難道這樣公司就可以不用開非自願離職單和資遣費給我了嗎?

另外我到這幾天才發現公司幫我投保日期是2011年8月5日,
整整比我到職日晚了9個月~
時薪也只有98元,
這樣公司也合法嗎?

現在公司就是不理不採!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請求專業人士幫忙!
10月剩沒幾天了~
再拖下去...
那我11/1到底是要去上班還是不要去?
不去公司可以說我曠職,去了公司又可以說我又沒叫你來我為什麼要給妳薪水>"<

 

公司現在以他有權利將員工調動部門為由!
強迫我一定要到樓下當賣場銷售人員,
然後將我的時數縮短,一直減少到我自己離職為止,
今天到勞工局填寫申訴單,
勞工局說一直到公文來之前我都必須接受老闆的安排到公司乖乖上班!
可是他已經表明他會刁難我了>"<
我該怎麼辦~"~

mosquito 101-10-30 17:09
律師您好: 有個勞資相關問題想要請教,不好意思,有點冗長: 我在某間公司任職一年多,擔任業務助理一職,於今年9月4日提出離職,生效日為9月30日, 公司主管也簽名批准,並於9月30日之前交接完成,一切按照公司正常程序離職,在9/4~9/30之間, 公司也並無提出任何業務過失的問題,因此我並沒有留下離職單副本便安心離職, 豈知竟於10月3日接到公司會計電話告知: 有一批貨物公司主管說我擅自退貨退款給客戶,要我負責處理,否則薪資會被扣壓, 當下我便已跟那位會計說明事情的原由,並說明當初是主管與客戶通過電話, 並下達指令給我,我是按照主管指示讓客人辦退,且其餘仍在職同事也有聽到,並非我擅自作主。 但是在發薪日(10/11)之前我仍然有與這位客戶連絡,盡到應有責任, 只是客戶也表明會主動致電公司,會自行與主管討論,更何況我已離職, 也無權處理公司的公務,在這之中只要與客戶通完電話,我也都有致電給公司會計說明現況, 但到了發薪日,我並未領到9月份薪資,致電給公司,公司要求我到公司對質,但我並無疏失, 我認為到公司對質無憑無據,沒有保障,因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定在10月30日, 公司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就在10/24將9月份薪資全額匯給我並電話通知我,請我去撤銷調解, 因為對公司的信任,我在第二天也就去撤銷調解,本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 沒想到公司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指稱我在任職期間因多項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我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之間,公司從未因業務上的疏失對我提問, 卻在我離職之後因此扣壓我薪水,爾後因不想調解發放薪水卻又寄存證信函, 針對退貨一事,我也只是依照主管指示執行,難道主管一句沒這樣講,就要員工承擔責任嗎?! 再者其餘多項業務疏失,也只是口說無憑,並非事實,客戶沒成交應該也不是業務助理的責任, 做生意哪有百分之百,主管放著業務不管,有過失時便要下屬承擔,實在不合理, 可是因為公司的作業流程向來都只有主管口頭下達指令,所以並無書面證據, 也怕其餘同事為了保住工作而不願出面幫我做證, 而我因為是有依正常程序離職,理應可請公司開離職證明給我, 離職後多次向公司索取,公司卻遲遲不願開立證明給我,顯然心虛。 勞工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每一分辛苦錢,公司百般刁難,已造成心理上極大的困擾,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做下一步?是否需要回覆?如要回又該怎麼回? 如果不回覆,將來公司走法律途徑,我是否會因此要賠償公司損失? 因為此問題已造成我心裡不安,煩請律師幫幫忙,保障我們這些小員工的權益,萬分感謝!!!
陳振榮 () 101-10-30 19:59
本件將來若涉訟之爭點在於你任職期間是否因業務疏失而造成公司損失 在沒看到公司所寄存證信函之前題下(我不知你公司到底追究你哪ㄧ個行為的責任 又到底要負責賠償多少)來判斷 公司之主張不必然有理由 依你所說你是依據主管指示 故不應由你負疏失責任 但是這是個羅生門 各說各話 所以你目前應該做的是留下證據 針對公司主張的問題進行蒐證 相關的人事物都可以錄音或錄影 以作為將來有訴訟時可提出 當然 針對公司的存證信函我建議還是回覆 但是用語要小心
mosquito 101-10-30 20:11
回覆 的發言內容:
本件將來若涉訟之爭點在於你任職期間是否因業務疏失而造成公司損失 在沒看到公司所寄存證信函之前題下 ... (恕刪)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的抽空回覆,因為我已離職,要蒐證確實有難度,
目前仍在職的員工,怕她們會因為要保住工作而不願作證,
如果公司要告我,是否也該有據實的證據?!是否也需要一一舉證?!
證明那些疏失是由我造成,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制度有問題?!
我明明就是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公司卻不願開立離職證明給我,
公司是擺明了不想承認我有按照程序離職嗎?!這樣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如果一個公司可以這樣隨便任意要求正常離職員工賠償不實的業務疏失,
那我們這些小勞工的權益到底何在...

mosquito 101-10-30 13:52

各位律師您好:
有個勞資相關問題想要請教,不好意思,有點冗長:
我在某間公司任職一年多,擔任業務助理一職,於今年9月4日提出離職,生效日為9月30日,
公司主管也簽名批准,並於9月30日之前交接完成,一切按照公司正常程序離職,在9/4~9/30之間,
公司也並無提出任何業務過失的問題,因此我並沒有留下離職單副本便安心離職,
豈知竟於10月3日接到公司會計電話告知:
有一批貨物公司主管說我擅自退貨退款給客戶,要我負責處理,否則薪資會被扣壓,
當下我便已跟那位會計說明事情的原由,並說明當初是主管與客戶通過電話,
並下達指令給我,我是按照主管指示讓客人辦退,且其餘仍在職同事也有聽到,並非我擅自作主。
但是在發薪日(10/11)之前我仍然有與這位客戶連絡,盡到應有責任,
只是客戶也表明會主動致電公司,會自行與主管討論,更何況我已離職
也無權處理公司的公務,在這之中只要與客戶通完電話,我也都有致電給公司會計說明現況,
但到了發薪日,我並未領到9月份薪資,致電給公司,公司要求我到公司對質,但我並無疏失
我認為到公司對質無憑無據,沒有保障,因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定在10月30日,
公司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就在10/24將9月份薪資全額匯給我並電話通知我,請我去撤銷調解
因為對公司的信任,我在第二天也就去撤銷調解,本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
沒想到公司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指稱我在任職期間因多項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我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之間,公司從未因業務上的疏失對我提問,
卻在我離職之後因此扣壓我薪水,爾後因不想調解發放薪水卻又寄存證信函
針對退貨一事,我也只是依照主管指示執行,難道主管一句沒這樣講,就要員工承擔責任嗎?!
再者其餘多項業務疏失,也只是口說無憑,並非事實,客戶沒成交應該也不是業務助理的責任
做生意哪有百分之百,主管放著業務不管,有過失時便要下屬承擔,實在不合理,
可是因為公司的作業流程向來都只有主管口頭下達指令,所以並無書面證據
也怕其餘同事為了保住工作而不願出面幫我做證,
而我因為是有依正常程序離職,理應可請公司開離職證明給我,
離職後多次向公司索取,公司卻遲遲不願開立證明給我,顯然心虛。
勞工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每一分辛苦錢,公司百般刁難,已造成心理上極大的困擾,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做下一步?是否需要回覆?如要回又該怎麼回?
如果不回覆,將來公司走法律途徑,我是否會因此要賠償公司損失?
煩請律師幫幫忙,保障我們這些小員工的權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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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quito 101-10-30 17:03

麻煩律師能抽空幫我回答,
因為此問題已造成我心裡的不安,很困擾,
煩請律師幫幫我,謝謝~

胖君 101-10-29 21:41

是這樣  100年三月的時候  我因為欠下高利貸的債務  急需找工作還款

詐騙集團騙走存款簿和提款卡

於是我成為了帳戶詐欺人頭戶  被害者7個人  總共被騙了12萬多

因為我當初做筆錄的時候沒有老時交代案情 所以喪失緩刑的時間

現在簡易判決庭 判決易科罰金12萬 

後來有被害者 提請上訴 附帶民事求償  我已經跟被害者一和解

現在我因為帳戶的關係 即使有公司要錄用我  也因為無法開戶 無法有穩定的工作

現在我想跟其餘的被害者和解  請問上訴的訴狀該如何寫呢 

帳戶 我可以不可以給法官幫幫我  讓我可以解除 找工作

律師幫幫我解答吧 

 1.帳戶必須等案子結束後才可以使用

 2.上訴二審需要表明具體事由  否則上訴可能不合法

    主要針對法官判決書哪邊認定事實有錯誤或是適用法律有錯誤的地方主張

   

nick 101-10-28 16:40

12/24日上午我在無塵室工作場合責罵下屬的過程中,我的下屬以一句(你有被害妄想症)一語令我深感受辱,當時有其他同事在場但是我不確定是否有人聽見,此一情況是否符合公然毀謗汙辱妨害名譽,還請律師回覆解惑 感謝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10-28 19:41

如果是你們之間的對話,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小新 101-10-27 15:2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姐因為受不了他的先生對她會虐待,所以大概十五天前就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現在是暫
寄住在朋友家,我姐先前是沒有告知直接帶小朋友離開,後來中間有打電話跟他先生說了一下,現在的狀況是準備要回去,但是剛才我接到一通電話,他自稱是律師事務所的人,他說他代表林先生(我姐的先生)要準備對我姐提出侵犯親權的告訴,共有民事刑事,他說會先朝民事方向走,如果我姐不在下星期一前跟林先生聯絡的話,就要在下星期二寄出存證信函,可能是會提出告訴,然後我有當面問了那位律師說,寄出存證信函的話,那林先生的家屬會知道這件事嗎?他說不會,那我就說那我會打電話跟他們家聯絡,這件事不能就這麼解決,那位律師就說我去找他們家人是侵犯林先生的權力,當下我就覺得很莫名奇妙,我為什麼去找他們家人會是侵犯他的權力呢?我又不是去做壞事,我只是要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罷了,然後他就一直說我不行去找他的家人就是了,我就問說我這樣做有犯了什麼罪嗎?他說沒有,那就更好笑了...那我就說我為什麼不行,結果就一直在那邊扯來扯去的,後來我就說我接到你的電話了,我會通知我姐,然後有留那位律師手機,和姓,很巧他也姓林 ...,我一度懷疑那位律師是假的只是想嚇我們這邊,幸好我有上網查了一下資料還好沒被他騙到。那現在就有一些問題要請教:

1.如果我姐在今天2012/10/27和小朋友一起回去家裡,林先生如果照樣寄出存證信函的話,是否有效力?還是說存證信函只是單方面的通知及保存證據,要真的告要法院見?(起訴?)我們可以不理嗎?

2.我們這方是否如同那位律師說的,我們不能主張去找林先生的家屬這侵犯他的權力?(單純陳述事實)

3.因為林先生怪罪我們不給他機會解釋發生的事情,所以才會這樣做,但是因為我姐長期受到他虐待:

1.第一次是打我姐,有去驗傷,有驗傷單,本來要告林先生的,可是後來還是放棄,因為林先生說只要告他,他們家人知道這件事的話,他就要殺我們全家來威脅我姐。

2.因為我姐生的第一胎是女生,林先生為了要家產,要我姐替他生一個男生,因為我姐不願意,除了心理上不要之外,生理上也有些困難(有血管榴的樣子生會危險),林先生就從經濟上壓我姐,要她出一半的房租費甚至全出,不准她出外工作生活費,不准辦手機,我姐被弄到受不了才會離開。

3.林先生也搶走我姐的個人身份證、健保卡、小朋友的也是、皮包也搶走,之前的手機也摔壞,也偷走我姐的NB去變賣,也都被他說不准說出去。

4.我們這方是想說真的必要會採取法律行動,只是我姐是想要小核,目前我看是很難,因為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小孩應該是保不住。只是離婚的話有辦法嗎?或是分居也行,至少不要住在一起生活會好過一些,因為租房子是用我姐的名義租的,他都會說如果我姐不從就要把房子破壞,要我姐賠不完~我姐離開那天,他就把房子整個摔一遍了。

所以要請問律師先生/小姐,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大概有那些?或是一個方向也好,因為我媽還蠻怕他會找兄弟殺過來 ....可是又擔心我姐和小朋友的生命安全。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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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hen 101-10-25 11:44

各位律師你們好!

公司在九月中提出因業務緊縮要我另找工作,我接受此點但要求一切照資遣方式走

老闆後來一再改時間,一下要我留,一下要我離開,到了這周又發信通知我

立即要我通報資遣,薪水領到11/2就好.

當初加入這公司時,老闆晚投保三個月,並要求高薪低報

在算資遣費時,說只能以投保薪資來算資遣,所以整整少了二分一的資遣

但法規並無規定是以最低投保薪資資遣

我想請問:

針對公司高薪低報是否有法律可以制裁?

公司用低報的薪資來算資遣合法嗎?

我後續應該怎麼跟公司爭取呢?

 

謝謝

 

 

馬小姐 101-10-24 20:06
律師好:我想請教..我今年3月期間誤入了詐騙集團飛往國外..後來被抓後我們都坦承犯行..法官某次開庭(忘了什麼庭.但好像是開第2次)他說我們全部坦承犯行所以改用簡易判決..然後一樣問了我們相關問題(擔任什麼職位?去多久?.....等)就說下次不用來開庭了..會寄通知!我看檢易判決不是通常都是會判6個月以下可以罰金或緩刑嗎?我收到判決書時..法官判我兩年 這樣不會太重嗎?我去一個多月就被抓了..剛開始我是不知情..因為覺得工作待遇好沒出國工作過才去當接線生..到那之後發現是詐騙集團想回來..但我因小產身體一直很差一直流很多血..因為這樣不敢冒險坐飛機..想說等身體好點後再回來..結果就被抓了..是有接線幾天但我在那大部分時間也都在休息因為很不舒服!!回來我也坦承犯行..畢竟雖然剛開始不知道但我本來就應該要馬上回來而且我確實有接線..所以我也不想否認!!但為什麼會判那麼重呢?被抓當天是有警方是有查到4筆被害人還有一些詐騙工具..但就那4筆就要判兩年嗎?我沒有前科我也真的很後悔..我不想在讓我家人傷心難過了!!拜託律師幫幫我..教教我現在該怎麼做?我看判決書上說可以上訴限10天內..那我該怎麼做?我不會寫上訴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您一定要在期限內提起上訴,並儘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比較有可能獲得較輕之處罰,且本件詐欺罪二審即會確定,要好好把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馬小姐 101-10-2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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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姐 101-10-24 20:05
律師好:我想請教..我今年3月期間誤入了詐騙集團飛往國外..後來被抓後我們都坦承犯行..法官某次開庭(忘了什麼庭.但好像是開第2次)他說我們全部坦承犯行所以改用簡易判決..然後一樣問了我們相關問題(擔任什麼職位?去多久?.....等)就說下次不用來開庭了..會寄通知!我看檢易判決不是通常都是會判6個月以下可以罰金或緩刑嗎?我收到判決書時..法官判我兩年 這樣不會太重嗎?我去一個多月就被抓了..剛開始我是不知情..因為覺得工作待遇好沒出國工作過才去當接線生..到那之後發現是詐騙集團想回來..但我因小產身體一直很差一直流很多血..因為這樣不敢冒險坐飛機..想說等身體好點後再回來..結果就被抓了..是有接線幾天但我在那大部分時間也都在休息因為很不舒服!!回來我也坦承犯行..畢竟雖然剛開始不知道但我本來就應該要馬上回來而且我確實有接線..所以我也不想否認!!但為什麼會判那麼重呢?被抓當天是有警方是有查到4筆被害人還有一些詐騙工具..但就那4筆就要判兩年嗎?我沒有前科我也真的很後悔..我不想在讓我家人傷心難過了!!拜託律師幫幫我..教教我現在該怎麼做?我看判決書上說可以上訴限10天內..那我該怎麼做?我不會寫上訴狀
1.還是先上訴吧 二審還是有減低刑度的空間 2.因為詐欺犯如果都不需要坐牢可以易科罰金 社會上紛圍就認為是恐龍法官 尤其這種組織性的詐騙
阿呆 101-10-24 19:20

我之前有請朋友幫我保勞保依附在他那裏 但是我從來沒有在那裏上班 勞保錢我也都有給他們但是最近因為金錢糾紛鬧翻了 他們實在是欺人太甚 我想檢舉它們我沒在那工作 我的勞保年資跟錢也不打算要了 但是他有幫我保勞保請問這樣子能讓他們被罰款嗎 或是讓他們吃上官司嗎 檢舉後我需要付上甚麼責任呢 懇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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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5 101-10-24 18:21
在這10月初時我開公司的小貨車要上南下國道,在要上閘道前打方向燈慢慢往右打(時速約30~40有看後照鏡但就是沒看到阿伯),此時有位老人擦撞到約後車貨廂當下馬上送醫事後也跟家屬說醫藥費跟維修我跟保險會付責,也有送水果跟看望但是我也又工作關西無法天天看望這點也有跟他們溝通過,被說沒誠意去醫院看望時有問醫院的人老人的傷勢特別頭部,他說沒傷到頭出院時也有去看他我跟他(阿伯)談論上看來也沒什麼問題就等傷好談和解,但問題來一個禮拜後家屬打電話來說老人的狀況有問題不認得家人有恍神的狀況類是老人癡呆一直問我要怎麼處理(口氣不好),一天比一天嚴重一下說都不吃飯一下包紙尿褲等等...,和解機會越來越渺茫對方揚言要上調解會不排除上法院,我已經有誠意的處理問題了,但對方不領情我只是個剛出社會的人沒什麼錢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我有遵守交通規則)是否真的比較不利有過失傷害前科的話對日後生活有什麼引響?請各位能給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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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5 101-10-25 18:14
回覆 小5 的發言內容:

 現在又有新問題了像我上面提過的阿伯住院時跟出院時我都有問阿伯頭部是否有問題
院方說"沒問題",2個禮拜過去了發現問題越來越嚴重,回診時檢查竟有腦內出血問院方時
竟然沒有當時的檢查紀錄,感覺醫院在騙人什麼沒檢查就放人錯過了第一搶救時間線再還有辦法醫好嗎?

101-10-23 16:10

半夜我公公趁我先生不在,而我在睡覺的時候,只穿著上衣和內褲,到我的房裡摸我的胸部,我有制止他,他要我禁聲怕被睡在我隔壁房的婆婆聽到,突然又親我的臉說我愛你又再次摸我的胸部,因先生不在而我的兩側又有睡小孩,我就不敢出聲一下子又摸我的屁股,我說爸你幹嘛,他發現我很清醒,就借故問我我先生回來了嗎?就出去了,天亮後,他怕我會告訴家人,特地趁沒人的時候要求我保密,可是我很害怕,怕會再有第二次所以告訴我娘家的人,娘家人便要我帶小孩回台北,但現在婆家的人都知道了,,我公公說謊告訴我先生和婆婆怕我睡覺會壓到小孩所以有移動我的身體不小心碰到我的胸部,我公公平常對我不錯,所以婆家的人都不相信我,而我又沒證據,現在我若要提告該怎麼做?(事情是發生在8月底,也沒報案)

電話中我公公跟我爸爸說我們說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並沒有堅持自己沒做這種事,事後一個星期我公公有打電話問我爸爸說要包多少紅包隔天有來台北,來的時候我婆婆還是說相信自己的先生沒做這種事,一下子又改口說他相信願能保住我和我先生的婚姻,但我們沒收紅包
因那天先生與我有口角晚上離家至隔天才回來,所以才讓公公有機可趁,因先生都不工作婚姻早就有問題了,因是半夜發生的事,沒有證人公公也不承認,發生事情後先生並沒有站我這邊婚姻還要不要我已無所謂,我先生不會要離婚,目前算分居狀態,但我希望給我公公一個該有的法律制裁,孩子目前一個在我這一個在我先生那邊現在夫家那邊的人堅持要我回花蓮解決,不肯上台北來和解,先生的態度也很差甚至對我的媽媽大小聲,堅持不會再上來台北,那我很希望事情趕快結束,是不是可以去申請調解讓他們上來把事情解決,因先生很強硬,也不站在我這邊,並且堅持要我回去花蓮解決,並說要他們上來台北道歉和解不可能,並說我要告就去告,事情到今天已經2個月了,我想趕快把事情解決,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很難過又很痛心

我也希望事情可以和解,但夫家那邊先生堅決不會再上台北道歉,堅持要我回去,至於婚姻我不太抱任何繼續下去的希望,先生一直對我口出惡言,並威協會把我的女兒帶回去要我不要後悔,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1-10-23 21:57

看完妳的案件,我是覺得妳似乎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因為妳公公的行為而葬送掉妳的婚姻和兩個小孩正常的家庭生活,雖然錯是在妳公公,但畢竟社會上會覺得這是不名譽的事情,鬧到法院去更是把家醜全部掀開來,而且妳先生也會覺得很尷尬。我建議不妨讓妳先生和妳及小孩搬出來住,不要再和公公同住,避免場面太過尷尬。訴諸法律的事情還是要慎重為之…

小米 101-10-23 13:52

您好:

因當初簽訂合約工作2年,但現在要提前離職,並且已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會,請問是否需再補寄存證信函好加強對自身的保障...並就違約金部分,請雇主舉證有必要性或合理性。而存証信函方面又要如何書寫...謝謝您!

 

小米 101-10-23 13:24

您好:我在99年12月時到職,簽訂2年工作契約(今年12月到期),但現在因雇主無故刁難並大聲咆哮,因此以勞基法第14條第2款為訴求,主張終止契約,並於今年10月離職,當初契約上載明若提前離職需罰違約金一個月薪水,也就是45000元,但我當時簽約時並未拿簽約金,如今簽了合約是否會如合約所寫被罰款?還有...當初雇主知道我懷孕...因此合約中還簽訂產假56天期間只給月薪20000元,連半薪都不到...若當初合約是這樣規範的,我是否還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請求雇主歸還短少的薪資?謝謝您!

Nicco 101-10-23 07:21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0/11在拍賣上買了一樣商品隔天12號就匯款並寫了結帳通給對方!!後來因為工作忙就忘了~~時間過了10天我才想起有這樣物品未收到!!結果打電話給對方,對方宣稱沒有看我的資料連絡不上我,我說我有寫結帳通怎麼可能沒看到,對方又說我以為你要面交,我已經匯了運費怎麼可能還要面交ㄋ??對方的口氣不好到令人火大!!一個賣家比買家還要兇~~我就掛了電話!!過一會我又撥了第二通要她禮拜一讓我收到,她居然又更兇的回我說"我的服務就是不好*3"我就回說"非常差"她居然給我掛電話再也不接~~後來我就給評價寫下"務極差的賣家~匯款將近十天並無收到物品打電話給客服居然聲稱沒有我的電話跟地址明明結帳通寫得一清二楚!這還不是故意推拖!!還回買東西有必要故意推拖ㄇ??我明明就匯了運費還說我要面交真的很見鬼的爛地方!跟詐諞集團沒兩樣的公司大家要跟這種人交易請三思!!"後來他回" 請將帳號傳下'以利週一退款'謝謝囉!祝 平安喜樂! "我真得快瘋了~~我又留言給他我的帳號,今天禮拜一他還是沒有退款跟寄貨給我!!我問他她居然回" 已由公司法務部律師處理'提起形容詐騙集團'已嚴重誹謗公司名譽'須依法究辦!"試問他沒有寄貨給我在先跟詐諞有什麼不一樣ㄋ???她告得了我ㄇ??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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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 101-10-19 22:47
律師:你好!我想詢問我有一位朋友因為之前開公司欠稅,目前被管收三個月.因為他沒錢可還而且也因被管收導致工作受影響而且他被管收的理由很牽強.想詢問張律師有關這方面的事情可否方便與張律師連絡?
如果需要直接法律諮詢需要到我們事務所 不然在這個平台上發問會比較適合
super 101-10-18 21:46

我於2011年第1個工作天上班, 於今天2012年7月底被公司資遣.(當天主管通知, 4小時後人事部就在會議室等, 說當天就要求辦離職手續離開公司.)

然而原本公司每年8月都會發前1年的員工分紅, 我是7月底被資遣, 只有拿到1個月左右的遣散費與照比例2012的年終獎金, 可是沒有發股東會同意的前一年2011度員工分紅.(以往平均每人都50萬左右, 2010年與主管interview時也說過平均1人60萬左右,視積效考核與職級) 

我有問同樣被資遣的前同事, 說有拿到. 因此前天我打電話去前公司人事部反應為何我沒有? 人事部人員說不是每個人都有分紅, 要再問我的前主管與人事部主管看看.

所以想請問, 如果在每年的員工分紅前被資遣, 所以沒有拿到該有的分紅, 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