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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101-10-18 20:43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1-10-16 14:59  文章人氣:24 個人積分:2

我的爸媽是各自離婚才在一起的  所以我跟大姐是不同父母生的

大姐從小就歸媽媽前夫扶養   而媽媽是再我約幼稚園時就跟爸爸在一起至今約30年了吧

大姊則是成年後結婚了後才跟媽媽有聯繫

大姐因為不滿媽媽自小照顧我們沒照顧她 以及我婚後住娘家沒付房租(只有付水電及其他小錢)   因工作小孩給媽媽帶(但我是跟媽媽談好多少錢後媽媽願意才讓媽媽帶小孩工作的 並沒有逼媽媽)  還有媽媽幫我做月子我錢給太少他認為我在欺負他媽媽   所以就在我fb上公開發文

房子是媽媽的名字沒錯 但是我爸爸也有出錢(在一起30年了耶媽媽都不敢說爸爸一毛錢都沒出了)   但大姐的意思是 房子是媽媽的  認為我們一家人都在佔媽媽便宜 住在媽媽的房子   ......  

朋友ˋ同事不是全部知道我的母親不是親生的...但現在全知道了

所有親戚也都以為我給媽媽帶小孩用逼的  做月子也是

 

全世界都看到了....朋友ˋ親戚ˋ公公(公公本來不是很清楚知道我家裡的情形).....所有的人的看到了

 

以下是大姐PO的文 原本有2篇 另一篇她寫在自己的FB後來自己刪除了....

====大家都是大人了!而且事情很忙~我們還得工作小孩咧還要伺候婆婆咧!!只能說不必上班的人真的是太閒了想太多!!我連做月子的期間都在家一邊工作一邊帶嬰兒!我跟我親生媽媽哭過了嗎?請不要再哀哀叫了好嗎?有本事請別作完月子還叫我媽媽幫妳帶小孩!!我媽主動幫妳作叫作應該嗎?很多人要婆婆或是親生媽媽幫忙帶小孩都不容易呢!請妳出去打聽看看!!!很多事情大家都是為妳想忍著不說妳~何需這樣裝可憐呢?大家只是忍著不說:到底是誰寄人籬下呢?我連回我自己媽媽家睡覺的地方都沒有(更好笑的是她得被親戚或是外婆念:這還是她辛辛苦苦自己作工繳房貸住的還不是她親骨肉)?到底是誰寄人籬下?我媽虐待妳了嗎?再講一次~都已經結婚生子了~各人作業各人擔!!這一次徹底跟妳講清楚:不高興請妳搬出去不要再跟我哀我媽怎樣~小孩也不必麻煩她老人家了!我們本來約好要出國和出去玩的咧~我媽取消掉她應有的權利是她的錯嗎?=====

 

這樣公開在fb上po文有構成毀謗ˋ侮辱ˋ妨礙名譽嗎??

追朔期為??

無處申冤的人 101-10-18 19:55

你好,現任職於公司之品保助理工程師,去年10月因故與新任主管有摩擦,經理口頭將我調至製造課作量測物料工作,但卻一直沒有正式人事命令,今年9月底公司無事先告知與協商,公告將我由助理工程師調至作業員(10/1生效),以mail討論公司回覆以品保課無職缺及製造課無職缺,只能編制作業員,且總薪資工作內容不變,但職員與作業員薪資結構不同且福利也不同(作業員沒紅利),工作內容契約書內無載明,故我沒簽新的勞動契約,9/26~10/15日也不見該公告,至10/16日再次公告為作業員生效日10/1,所以我昨日要依勞基法第14條中違反勞動契約要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至10/18,並請求資遣費,預告工資及非志願離職書並請雇主回覆,但雇主都沒有回覆.我怕10/19以後無出勤,會以曠職為由將我解雇,所以寄了存證信函,但我突然發現我的年份寫成102年,已打算對簿公堂,請問我的存證信函是否要重寫及是找勞工局協調或是直接申訴比較好

懇請解答,感恩不盡

 

羽婕 101-10-18 00:40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於勞保公傷賠償問題

我於今年二月多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因嚴重住院一個多月,之後出院在家休養。

在這期間雇主每月五號也會匯部分薪資。(公司是以?原領薪資去算30%)

之後於五月底時至公司提離職,那在這期間雇主也有幫我向勞保局申請公傷事故理賠

事後公司於勞保局匯款後,致電跟我要勞保賠償70%部分金額,

公司說法為依據勞基法第59條第二項??-?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那重點來了,照勞保公傷事宜為雇主支付30%,勞保局為70%,那我的狀況比較特殊,通常比較會有問題的是雇主以多報少,但是我的卻是雇主以少報多,平時我領的薪資大概領二萬八(底新大概於兩萬二,但因為經常性加班,故每月實領大概於兩萬八),雇主當然幫我投保的金額不能低於兩萬八,那我發生事故了,勞保局的70%當然是以投保的兩萬八去算,雇主一直強調要用原領工資去算我公傷期間賠償,故勞保局用的兩萬八是有多給,要歸還給雇主!

所以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1.我每月領多少雇主就要投保多少,我每個月也是依投保額度去扣勞保費,那發生公傷事故後,雇主每月匯給我的金額是原領工資的30%,而勞保局匯給我是以投保70%給我,雇主有權利再跟我要勞保局匯給我的錢嗎?

2.如果雇主有有權利跟我要那差額,那我每個月支付兩萬八投保的扣款不就是多扣,雇主因該要以原領工資去投保,雇主這樣做法是否有些不合理?

 

amy 101-10-17 15:40
律師您好: 我姐夫在上一個公司當業務,當時有簽競業禁止條款(二年),因熟於客戶與業務,在離職後(尚在二年內)他則自己來作相同的工作,日前他要我姐姐去成立一個同一性質的有限公司(我姐當負責人),屆時接(搶)到前公司的客戶要開發票用,姐夫對我們表示他去問過朋友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問題,他被告知:雖然客戶是由他接洽(有的客戶是由尚在職的舊同事互通有無來的),但因為他並沒受僱於我姐的這家有限公司上所以並沒有問題, 想請問謝律師: 1.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有無包含配偶? 2.因搶客戶若被前公司告,又有客戶作證都是姐夫在接洽,如此,真的沒問題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仍應先看看契約到底如何約定,原則上應該不會規範到配偶的部分,要看清楚合約才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ke 101-10-17 00:26

律師您好, 本人有一親戚, 因涉及於工作侵占公款(金額約8萬); 後來被僱主發現, 現在僱主要私下和解, 要求30萬並不得找律師, 否則要對親戚提告. 現在我的親戚因為怕留下案底, 因此傾向花錢了事. 請問這樣正確嗎? 是否就算要私下和解也要有律師在場見證才有法律效益呢? 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所以呢 101-10-16 12:15
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我跟我男朋友分手 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一起住外面我因為沒有工作所以是他先繳 全部是兩萬六現在分手他要我還他我也答應要還他 它也有找我寫借據借據上是說12月份還完 但他現在說不要要我下個月還完 在這期間他一直傳簡訊來騷饒我 簡訊內容讓我很不舒服 也打電話來跟我說 只要讓他看到我發文他看不爽的文章 他就會讓我的人生毀在這18歲 可是我沒有錄音房子合約是簽我的名子 因為他也會在這過夜所以當初呵約上也有它的名子 現在分手了他把合約跟另外一副要使拿走了 請問一下我這樣如果跟她打官司我會輸麻 .. 它是職軍
1.如果當初是共同承租 依常情應各負擔租金 所以對方請你負擔租金 也不是全然無據 2.如果對方有污辱恐嚇行為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不過這跟上面租金是兩件事情
小忠 101-10-14 22:23

事情原由 請大大們幫忙耐心看完 幫忙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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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在玩線上遊戲"神州"發生的事情

2012/10/14 下午4點20分左右

ID為"妙才仙人"的玩家

自稱是遊戲職業前10大高手的分身且有配方可以幫我合成武器
(ID取的跟十大有相近之處  騙取他人信任)

答應要幫我的武器 再往上合成

於是我把""武器 和 4次的合成材料""交給他

但是交付給他之後 他就下線不見人影

遊戲飛鴿傳書給他 發現角色不存在 他把腳色刪除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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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1.與他交易的角色帳號 是買來的
明天要傳真給遊戲公司申請 ""實名化"""
帳號資料變成我的名子 遊戲公司說"實名化"需要7個工作

2.申請""遊戲歷程""必須是在30天內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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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問題

Q1.是否一定要 ""實名化""
帳號資料 持有人名子變成我 才能被受理報案 ???

Q2.""實名化""的這7天內
可否同時拿遊戲公司寄來的"遊戲歷程"去報案???

Q3.聽朋友說一定要去"總局"報案 才不會被吃案
是否只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就一定不會被吃案???

Q4.對方刪了角色
如果連帳號資料都是假的 警方是否還抓的到人???

Q5.如果對方 在網咖
交易當時是在網咖上線跟我交易的話外加"資料造假"
警察是否抓的到人???

Q6.可以判他幾條罪???
詐欺虛寶.
騙人說他自己是十大高手.
偽造文書----帳號資料造假 意圖用來詐欺他人之故意

Q7.開庭會開幾次???
我需要繳交開庭費嗎???

Q8."合解"的話
可否拿回被騙走的虛寶
可否另外 要求"和解金"???

Q9. 一般這種案例可以求償到多少"和解金"?
我的虛寶價值大約台幣2000多元+
跟遊戲公司申請資料費用400元+
跑整個司法流程

Q10."不和解"的話
可否拿回被騙走的虛寶
另外讓他被判刑???

Q11.從報案 到 開庭 到 案子終結 需要多久時間呢???



請懂這方面的大大們 給予我協助


!!!在遊戲上面吃虧好幾次了 這次不想在姑息這種犯罪了!!!

hsuycn 101-10-13 09:27

情況:我母親因酒後駕駛機車,不明原因倒臥快車道,遭肇事者疾駛而來的汽車撞擊致死。後肇事者經檢察官調查事證明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因先前未與肇事者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所以於起訴後法院開庭審理時,法官表達建議與肇事者達成和解,讓肇事者保有工作能力,並按月分期支付和解金,共約150萬。法官並提示若於緩刑期間,肇事者若未按月分期支付和解金,則我方可向檢察官主張撤銷緩刑,讓肇事者去服宣告的刑期。
我方考量後和經檢察官建議,向法官提出和解條件是:宣告有期刑8個月以上,並緩刑5年,
(因要求刑期為7個月以上,若未支付和解金而撤銷緩刑時,肇事者即要入監服刑)
在這樣的條件下同意和解。在開庭時因認為法院會就此判決,所以就當庭簽了和解筆錄
但,於收到判決時,法官判決是:宣告有期刑6個月,並得易科罰金緩刑五年,並應履行和解之條件。
(判決書內亦有註明若未支付和解金,則我方可向檢察官申請撤銷緩刑)

問題:
1.當初因誤信法官會就我方所提出的條件判決,才簽和解筆錄,現判決與當初法庭上所要求有異,應如何主張?可否撤銷和解?
2肇事者可否自願去執行宣告的刑期?或易科罰金?而不受緩刑的宣告
3.若肇事者自願去繳交易科罰金部分,這樣只要繳18萬,而若因此沒有緩刑的宣告。若肇事者因此而不給付每期的和解金(共150萬),這樣我方應如何主張?
4.若是不上訴,而肇事者又已易科罰金後,要如何做才可讓肇事者按月分期支付和解金?
5.若是要上訴?應如何主張會較有利於要求要判7個月以上。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0-13 10:00

法院這樣的刑度無法確保對方會依照和解條件履行(撤銷緩刑頂多罰18萬),

建議立即上訴,上訴理由表示刑度跟當初法院說的不一樣且無法確保對方履約

may 101-10-12 23:47

你好,

我的家人在A公司已服務滿25年了,已符合同1公司滿25年退休的條件,

但是因經濟上的需要,所以想再工作幾年再退休,

但是最近不景氣的壓力又開始變大了,公司訂單變少,原先工作還得經常加班,現在加班都停止了,若是再不景氣,下一步公司可能就裁員了.

家人想了解,萬一公司想節省退休金而把她列為裁員名單,她可以提出反對而申請退休嗎?

謝謝律師的解惑.

 

林智群 (klaw) 101-10-13 09:05

應不至於,因為此時裁員的話,除了原本要給你父親的退休金外還要付一筆資遣費,並不划算

may 101-10-13 20:2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應不至於,因為此時裁員的話,除了原本要給你父親的退休金外還要付一筆資遣費,並不划算

 我家人是選擇舊制.

想再請教律師, 這是不論舊制或是新制嗎都一樣嗎? ---> 除原本要給你父親的退休金外還要付一筆資遣費.

謝謝.

雨不停 101-10-12 20:40

請教各位律師們,我的情形有什麼方式來執行法律行為,事情是..朋友小明向我前前後後累積借額1萬多元,因為朋友,所以一開始就沒留任何白紙黑字的借據,每次都回答我下個月工作領錢時還我,可是每到領錢日5.10.15.20這幾天,我去找他要時,他總有他的理由沒錢還,初於朋友我也好心跟他說,只要他肯還,我並不逼迫一次性還清,視能力還我,但是一拖就是半年以上...從未還我錢,卻看著他機車,手機什麼都買好了,就是沒錢還我,根本無心償還,老是推說雇主沒發錢,..我只有小明每次向我借錢的簡訊,請問這據有法律效用嗎,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拿回..

Jan 101-10-26 20:45

你好,請問這件事情你已經找到方法解決了嗎?

因為我男友也有類似這樣的問題...金額已經高達3萬2了...

雨不停 101-10-26 21:25
回覆 Jan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這件事情你已經找到方法解決了嗎?

因為我男友也有類似這樣的問題... ... (恕刪)

沒有呢....不過我有錄音~內容有套出他的姓名,金額,欠款多久..

五月 101-10-12 06:4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cherie 101-12-13 18:29

如果有人報案,你就要去警局做筆錄...再來就是移送地檢署..等地檢署的傳票到在出庭說明

莫歆 101-12-14 02:28

趕快把 你與詐騙人 的通聯記錄備份下來
你去銀行掛失時才發現被列警示帳戶那銀行員應該會馬上報警
如果你不是去銀行掛失又或者銀行員沒有報警,那請你趕快自己去備案

重點來瞜!
如果你去備案時,警員跟你說:沒有被害人報案,所以不用備案或作筆錄
不要當作這樣就沒事了....那是他們的電腦資訊太慢,沒有收到其他地區報案通知(沒備案有的法官會認為你是故意販賣帳戶)
請警員給你個紀錄表甚麼的都好,或者記下你要備案時的日期、時間、警員編號

這是你出庭後有利的證據之一

我老公就是被警察呼嚨,以為沒事了~事隔半年被傳喚出庭後沒有證據也找不到證人
最後還是被判刑了....

現在詐騙手法很多,你還年輕別給自己留底了,祝你好運

五月 101-10-11 22:5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且明確的有幫助詐欺故意

 2.檢察官會先進行偵查程序  如偵查告一段落會依法起訴你

    其間會先詢問你是否有意願與被害人和解

 3.檢察官起訴後  法官進行審判程序

    如果有跟被害人和解且認罪  應該有緩刑機會

   

小玉 101-11-14 00:36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個帳戶

我比較笨,我等到警局公文來我才知道出事了,結果就是一直被叫去做筆錄...做完二間警局的筆錄後就等檢察官再發文,叫你去作筆錄,以上都做完了,就等簡易判決出來,服不服,上不上訴,最後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一天一千算,

以上是我個人的經驗...與你分享,從今天5月到現在11月

明天要去繳罰金,正在煩腦怎麼解除警示戶

Zoe 101-12-08 17:53
回覆 小玉 的發言內容: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 ... (恕刪)

你好!請問之後您是跟被害人和解嗎?我也是今年3月在奇集集找工作被騙..搞不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我目前還在開偵查庭...昨天開完之後檢察官有逼我要跟被害人和解的意思!現在我一直在想我到底該怎麼做...畢竟!我的帳戶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走阿..!!

gigi 101-10-11 22:24

雙方所生頭一胎之長子饒元竣(民國100年8月11日生,身份證字號:O100853505)由男方監護。

雙方所生頭一胎之次子饒元博(民國100年8月11日生,身份證字號:O100853525)由女方監護。

 

 

1、周末:

雙方每周輪流將兩名雙生子接至家中相聚,星期五上午9時至星期日晚間22時內,送回雙方各自家中,無論是否見面都須前一周告知,免得影響雙方出遊規劃。


2、過年期間:

每年的農曆大年除夕前一日早上9時至大年初三晚間22時,由男、女方每年輪流與兩名子共度,第一年由抽籤開始。

 

3、寒假期間:

不得以有課業輔導或其他活動為由,拒絕另一方探望孩子

4、 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俾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其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除上述約定探視方法外,雙方得以電話、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子女交往,惟不得影響雙方、子女之生活、工作、就學。

 1.離婚協議書只要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  不違反公序良俗

    內容具體明確將來可以執行  法律上效力應該沒有問題

 2.離婚協議書 除夫妻財產問題外

   就是關於子女監護及扶養

   注意兩者是不同概念

   所以可能有明定的必要

毛毛 101-10-11 20:41

律師您好,

目前我已和老公離婚, 之前離婚協議書上的監護人是我. (他有探視權).  但最近前夫的家人一直來吵要 "共同監護權". 所以我想請問 "共同監護" 的缺點? 

但其實我覺得這樣不好, 聽說許多重大決定都需男方同意. 連小朋友意外開刀也是? 對嗎?          若"共同監護" 是否就沒有 "探視時間" 的問題? 男方是否可以不經我同意隨時探視或帶走我的女兒嗎?    若我本來就有監護權, 是否就不要妥協. 

我女兒現在6足歲,大班, 我和我老公都有正當工作 (但他有酒駕前科).  我和我媽住在一起, 他則借住他 2 哥家.  若他真的告我 , 我有勝算嗎 ?  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牽連了.

 

小顏 101-10-10 23:39

前一振子我在網路拍賣網站看見有人在出租筆電.而我就跟那個人租了一台筆電.租了幾個禮拜我想說問看看對方肯不肯直接開個價錢賣給我.對方答應了他開一萬八.但因為我沒辦法一次九付清.我請他給我分期.他也答應了他要我半個月付三千總共分六期.他要我跟他簽本票簽了六張的票都是三千.第一期我繳了三千給他.但後面因為我沒工作了我繳不出來.他也給我時間讓我延.但我找到工作了.只是我這個月領的錢真ㄉ很少光我的房租繳清就沒了.我沒辦法環他.他生氣了他說他要告我侵占.但當初我們講好這台筆電他是願意賣給我了只是分期付款而我也附過依期三千給他了.後面我並不是不想付給他是我真ㄉ有困難我也有跟他講過我也沒有不跟他連絡.我只是希望他再給我時間等下個月我領比較多錢我一定會正常繳.但他說要去告我侵占.我想請問我這樣構成侵占嗎?

 如果東西已經交易  可能未必會構成侵占

 不過對方還是會提告  這種情況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建議主要還是朝向單純交易後無法履行義務主張

小朱 101-10-10 13:48

要看有沒有水溝要去哪查

鄰地雖有承水義務,然土地所有人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則為妨害他人之權利,即使鄰地置不與較,亦屬妨害社會公益,自在限制之列」民法第777條立法理由參照對於自然流水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權,低地所有人則有承水義務,亦即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民法第七七五條第一項)。 

高地所有人具有疏水權,亦即水流如因事變在低地阻塞,高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八條)。與此相對地,若非自然排水而為人工排水之情形,鄰地所有人原則上無承受義務。例如,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六條)。

同樣地,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民法第七七七條)。但?因應實際需要,設有例外規定。例如,高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農工業用之水以至河渠或溝道,得使其水通過低地。但應擇於低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於此情形,高地所有人,對於低地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民法第七七九條)。

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高地或低地所有人所設之工作物。但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民法第七八○條)。 房子蓋得比鄰居低,結果雨水統統流到自家來,該怎麼辦呢。一下雨,因鄰房未做截水溝,雨水就會灌到我家庭院內就會淹水,有請他改善,但鄰房卻以採光罩沒超出地界為由不處理前屋主改建所造成,請問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有什麼約束力。如果跟她們打官司勝算會多少

鄰居的採光罩無集水槽,房屋雨水排水口直接排到馬路無水溝,流到我家庭院,造成庭院積水要怎麼辦?

小卻 101-10-10 13:23

其實我不太清楚我的問題該分在哪一類..

我跟我媽的關係不算好,小時候她經常偷翻偷看我的錢包、日記、抽屜、寄給我的信,她也會翻我哥我爸的東西,只是我特別討厭這種行為所以我每次反應都很大,結果她跟我說未成人前她都可以動我的東西,可是我現在已經23了,她還是一直偷看偷翻我的東西,我爸也跟她講過不要這樣對孩子,她就一附:你就是藏東西做虧心事不然幹麻害怕別人翻,我是你媽當然有權利。

前幾天,她自己跑進來我房間借東西,就趁機翻我抽屜,看到我有買演唱會跟高鐵的票,就開始罵我,但這是我自己用薪水買的耶?

我太生氣就去他房間打翻她的書,她就整個起肖,我跟她講不要隨便亂動我的東西,

她說:房子是她的,她為什麼不能動?難道我沒有我的隱私權嗎?房子是她買的所以法律上她真的可以隨便動我的東西嗎?

還有,因為去年底我大學畢業開始上班,她就開始跟我說:我工作後一年開始要給她錢,可是我叫她直接跟我說她一個月要多少,她都不講只叫我去問我朋友們給媽媽多少錢,

但我朋友都不講,因為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而且我不喜歡我媽那種態度,之後她再問我就跟她說1個月1千,她起先只說太少他就說要去問她朋友女兒們都給他們多少。

可是就在前幾天,她翻到我買演唱會的票(我不是第一次買演唱會的票被她知道),就整個大開口1個月要4千,我不是拿不出來,我只是很不喜歡她的態度,有種趁火打劫的感覺。我自己願意省錢買演唱會的票到底關她什麼事?

所以我跟她說:不可能,我只會給你1千,她就整個發飆。

我的重點是,從她開始講要給她錢時,我就有去問我朋友們但朋友們都不說,我不知道標準,期間我也跟她講過3、4次叫她自己開個數字給我,但她一直假掰說:你自己去問你朋友,你自己決定一個月要給我多少。

然後她說她現在要告我,還一直說法律規定子女一定要拿錢給父母,就算我搬出去搬去國外都要給。我真的覺得我媽的思維有問題,這兩件事在我覺得都是她有錯在先,然後她一直說我不給錢就搬出去還要告我。

我想請問,關於隱私權還有錢的這件事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條款可以保護我的?

還有,有過這種父母告子女子女贏的嗎?我是已經有心理準備她要告我,房子是她買的所以到時法律可以叫我搬出家裡吧?那我搬出家裡,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你可以評估一下自己去外面生活  是否會只有多增加至少四千元的費用

 2.隱私權原則上以權利人有將其視為隱私  且有期待隱私的可能性

   如果房間還是你個人使用  母親確實有侵害隱私妨礙秘密的行為

   不過你是否透過訴訟主張  以及你如何舉證你可以思考看看

小卻 101-10-10 22:3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nb ... (恕刪)

那我再請問您,如果我搬出去法律上有規定義務要每個月給家裡或父母錢嗎?
以及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如果以我媽翻我東西這點來看,今天如果真的上法院,它會是什麼罪?依您這樣說好像隱私權很界定模糊,我必須有實際的影像畫面才算是舉證嗎?

襄兒 101-10-09 14:48

我為朋友之工作連帶保證,因朋友侵吞公款而被朋友之公司假扣押房產,上星期朋友已與公司和解,但和解之金額除原侵吞之金額外另加上會計師查帳費用律師費,而且我又笨笨的簽名,成為了連帶保證人,如果朋友未依約一個月還一萬,連續還滿五年的話,該公司就要向我追討全部金額,想請教:

1.已和解的話,假扣押不能由我去申請撤銷嘛?對方有和解後不撤銷假扣押的權利??我能否單方面申請撤銷?

2.合解的條款使朋友得以緩刑,使對方公司也滿意,但我卻沒有任何利益,相反還要揹上比原來更大的債務。但當時我因害怕朋友若不答應對方條件會被關,因此糊塗的簽下名...是否有任何方法可以解除此份和解約定??

3.該案發生地在士林,我收到的是士林地方法院的假扣押通知,但是我們和解是在台北地方法院,而假扣押執行的是高雄地方法院(房產位於高雄),請問我應該向那個法院去詢問撤銷假扣押一事?(或者我根本無權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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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101-10-09 10:51

於2012/10/4當天下午3點45分左右,我們老闆說我目前對公司的新方向沒有確切的作用,要我以後有機會再配合,這樣應該算是資遣我吧?
可是他當天竟然跟公司其他員工說是我自願離職
而在10月8號我發mail給他,要求非自願離職單跟遣散費
他反而說我對公司的方向不認同,會議態度不佳,無心想待在公司所以解雇我,不需要給我遣散費(他還去詢問律師要如何才能不需要給付我遣散費,可是好像還無結果)
但是他又提不出來我哪裡態度不佳,無心待在公司,我並無做錯事情
這樣的話我需要如何處理?
我待在公司已經一年又5個月了,由於公司現今沒有工作,老闆想找個藉口解雇我,我該如何才能拿到這筆遣散費呢?

於今日他又發了一封要我復職的mail給我,但是要我減薪5000,暗示我回去的話可能要休無薪假,又說我10/5,10/8,10/9無故曠職,若是10/12號前不會去報到算是自行離職,我有發一封mail給他說明那三日為外出謀職了,現在我該如何才能維護我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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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提芬 101-10-09 00:45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關於離職之保密協定有些問題請教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前幾天於台南光洋應材離職, 離職前擔任助理工程師一職
在辦離職程序時, 有幾個項目要我填寫, 但我不配合
1. 工作項目     (此為須遵守保密協定之保密項目)
2. 工作交接項目 (此須找個人填寫交接)

由於我認為
1. 工作項目不應由我填寫, 應為公司填寫完後, 如果我同意這是我的工作項目
   我再於保密同意欄上簽名

2. 由於我之前並無人交接任何工作項目給我, 且個人又無創造任何工作
   因此我不願在工作交接項目上寫任何東西

3. 我有於7日前提出離職申請(未滿半年), 因此我認為有足夠時間給公司修改
   (我一拿到單子就先跟人資說了我的疑慮, )

4. 就算公司要告我, 也須等我有洩密才能告我吧?!


由於今日收到人資警告, 說我不配合就要由法務部出面
因此我想請教一下, 我這種行為是否有任何問題 ?! 或是這種情形能告我什麼?!

PS 我知道有人會問我說為什麼要找自己麻煩, 隨便寫一寫交差就好了,
   但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只是原因落落長就不細說了

林智群 (klaw) 101-10-09 23:11

由你寫對你有利阿,盡可能的將之限縮範圍,對你不見得不利

如果你不願意寫明白,建議寫當時找你進來時的招募人才公告寫的工作項目,

不過那個範圍又更廣了,不見的對你有利

阿光 101-10-07 22:42

律師解答 謝謝
  我於98年酒駕被扣照及罰錢 在一年到期五天前 等於是99年 又被酒駕抓到  但我先領取駕照 並在罰單截止日前去監理所執行  但監理所人員告知我 因為法令改變 由於我是職業駕照 所以比普通小型車 點數多一點 並告知 我在這一年期間不能有任何被扣點數之事實發生 不然會吊銷駕照 並將我罰金繳納完畢 他就把駕照還給我同一天 並在該監理所進行審驗!  但經2年之後 在最近我收到公文 表示我99年應該直接被吊銷駕照 並在一各月內繳交駕照回去並補齊該罰金  問題是
  由於是監理所人員告知可以拿回駕照 所以我去找了開車的工作  但一封公文就讓我失去工作  我要提起行政訴訟 還是訴願   對於行政法的不停止執行  我又應該如何提起 停止執行呢   如果停止執行成功 我就可以等法官判決後 再繳回駕照及罰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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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謝 101-10-07 17:09
律師先生 我是個領有殘障手冊的 因為長期以來找不到工作才被迫將自己簿子租出去得使自己成為詐欺份子 幫助犯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更何況我自己頭腦並不好從小就被燒壞腦子無法判斷事情輕或錯 才誤入詐欺份子的幫助犯 另外我自己也因案讓連要領殘障手冊補助款也無法領 要等判完刑才行 讓我自己生活陷入境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犯的 也無心要犯下此錯誤的 我這樣子是否能夠還可以再度緩刑的機會嗎? 可是我以前也是有相同的案件
1.有相同前科 還是犯一樣錯誤 代表不是腦子不好 是不願意改過自新 2.將帳戶提供作詐欺使用 雖然本身沒有詐欺他人 但確實有幫助詐欺故意 3.要緩刑機會應該不大
圓圓 101-10-06 19:34

我是女主管,因跟男下屬在工作上有糾紛,他在氣憤下多次向同仁惡意散佈說我和老闆有染,且因我年紀比他小,他也向同事說我是小屁孩,不適合當主管,和他簡訊確認過,他承認他有這樣子說。已簡訊像我道歉,但我不想接受

請問:

1.如果要給他教訓,我是否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他要求他公開道歉且賠償妨礙名譽?還是就直接提告了?

2.在上述中,除了觸犯了刑法310條跟我可以用民法要求賠償外,散佈我和老闆有染、年紀小不適合當主管,讓我有因為我是女性且年紀小所以當主管被歧視的感覺,是否也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中的 性別及年齡歧視? 這部份我如要提告,也可以嗎?

林智群 (klaw) 101-10-06 19:46

建議先以存證信函請對方公開道歉,提告是最後動作

騷擾部份只能向警方舉發由警方罰對方錢,提告檢察官不會處理

勇哥 101-10-06 17:22

律師您好

我目前的工作是夜班性質,一天12小時,做兩天休兩天,整年都需要輪班,沒有國定假日,包含春節.中秋/端午等等都沒辦法(要看當日是否輪值..)

我想請問,這一年平均約有十多天的國定假期,我一天都沒辦法放到假(與一般正常週休二日的人員相比,我少放了十多天國定假日),我想請問以下兩點 :

(1)這國定假日的薪資公司是否全都要發放給我,不論我假日當日是否有輪值到.?

      舉例來說,今年共有12天國定假日,我與另一位輪值同事都可以再多領到這12天假日薪資.?

(2)這12天薪資如何計算,我固定月薪為 $30,000/月,一天國定假日可多領到$2,000是嗎.?

     當日月薪變成$32,000.?

(3)這假日薪資是否依國定假日放假日期當月發放.?

 

再麻煩律師解答,我想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您.

 

may 101-10-05 00:36

你好,

我想請問, 應徵工作時人事有要求我需附上保證書,

我想請問,若日後我離職時,是否需要向人事要回這張保證書? 或者是我離職後這張保證書就自動失效了呢?

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5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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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1-10-04 20:51
遇到這樣的事、與家人真的很無奈,也很生氣~但總也是要解決阿,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吧!!!!


父親是一個長期在看精神科的人(精神分裂),
今天在與母親一同前往醫院複診的車上(客運),
父親坐在駕駛座後方的位置,旁邊則是坐了一個女生,
母親則是坐在父親的位置後方
女生指控父親摸她的大腿,
但父親則是否認自己有這樣的行為,
女生堅持要報案,
母親則是與女生談,也許是個誤會,
也許是不小心碰觸到,
女生則開口要了2萬元,
母親自己也是殘障人士,根本無法工作
怎麼可能拿的出這2萬元,
後來~報了案,
女生一樣堅持,父親摸她大腿,
父親同樣聲稱自己沒有這樣做,
整件事沒有證人,雙方都各執一詞...

現在~母親很煩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這樣的狀況~我們是該如何做?
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
賠償的我們一定做,
但如果父親沒有,
要兩個生活已經不容易的老人,
再去面對法院、法官、甚至判刑、罰緩,
又情何以堪....

想請教
1.如果沒有任何的證據,單憑女生的證詞,能夠判決嗎?
2.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這樣會被如何判?
3.我們又該如何自保??? 2012-10-04 20:36:58 補充

今天有再次與父親確認與詢問,
也告知了說謊的嚴重性,
但父親依舊說他沒有,
後來~我問了母親詳細經過,
說原本女生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後來~有換到後面的位置去,
同時,也有聽到司機與客運公司聯絡,
說車內乘客投訴被阿伯摸大腿,
到站後便到警察局去了,
原本報案要提告的女生,
因母親告知家境情況不佳,
並說,可能在車上難免的碰撞
是否可以不要跟一個有病的人計較,
女生之後,同意收一個小紅包和解
也準備要寫和解書,
但女生的家長,卻在電話上,
堅持警察一定要辦,

2012-10-04 20:37:07 補充

所以~就做了筆錄
之後~也沒有給三聯單(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是被告的關係)
也沒有對方的資料,連想和對方談談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的我們,難道就只能被動的等法院通知嗎?

 你父親的情形,如果你父親承認有摸對方,那可以拿精神分裂的病史出來,然後與檢察官及法官說明自己無法掌握自己的行為,請求免除責任或減輕責任

如果真的沒有摸對方,那就從頭到為不要認,精神分裂的病史也不要拿出來,以免影響法官的想法。

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

阿顧 101-10-03 21:27

請問一下大家
工作合約上寫說工作期間無故離職賠償本俸一個月做為違約金,我上了快兩個月因個人因素離職了,有作告知而且都是照著正常程序走,公司說這樣子我需賠償違約金! 

請問我這樣需賠償嘛?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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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良 101-10-03 21:24

因我們電腦是互相共用的
昨天上班時,不小心看到同事網頁帳號未登出
於是我在他的留言版上面打了(假設他叫小明)

"我是偽小明我忘記登出我的帳號,被駭客入侵中"等字樣

只是純屬有趣,順便跟他講他帳號沒有登出,爾且上面字樣有寫不是本人
於是他就不高興= =

他就留言

--
別人忘記登出帳號,並不違法,但是冒用他人帳號發言,則觸犯了刑法[偽造文書罪],是屬於公訴罪的一種,一切看當事者心情而定,一旦提出告訴,就算是和解,也是會跑完訴訟,不會停止。

所以,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多看電視,不然,就算是學資訊的,還是要理解哪些事,是可以做,哪些事是不能做,以免畫虎不成,反類犬。駭客做不成,連"工作"也做不下去,還得到一支"前科",甚至要坐牢服刑,那就得不償失了。
--


 

不久前才請他吃東西

看他平常都嘻嘻笑笑的
因為一句小留言
害我以後不敢開他玩笑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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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101-10-03 17:55
我再把錢付完給hk466的時候他說最後還需要手機認證要我打過去 結果隔天就有一位少男說要告我 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她把個人資料都給hk466所以要告我說我和hk466是共犯(各資包刮身分證字號) 也有8591客服人員打來說我到少男帳密害他損失了幾千元(確定是8591客服電話) 我這樣會有事嗎?少男告我會告成嗎? 以下是我跟hk466的對話 hk466 (2012/7/18 下午 08:44:56): 最後須做手機身分認證, 請來電通關密語,一字不漏說完,並掛斷即可, 接通後直接講以下通關密語,不須其他對話,講完掛斷。 我們工作人員可能故意干擾,直接講完通關密語即可掛, 若有多講,將認定失敗,無法使用。 打通接聽後直接唸以下, 通關密語為: 【8591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電話:0915023***(手機各人隱思不方便透漏,怕又被少男唸)***是我改掉的還有括號也我打的 講完直接掛斷,不須其他文字,否則失敗。
呵呵 101-10-03 17:55
我再把錢付完給hk466的時候他說最後還需要手機認證要我打過去 結果隔天就有一位少男說要告我 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她把個人資料都給hk466所以要告我說我和hk466是共犯(各資包刮身分證字號) 也有8591客服人員打來說我到少男帳密害他損失了幾千元(確定是8591客服電話) 我這樣會有事嗎?少男告我會告成嗎? 以下是我跟hk466的對話 hk466 (2012/7/18 下午 08:44:56): 最後須做手機身分認證, 請來電通關密語,一字不漏說完,並掛斷即可, 接通後直接講以下通關密語,不須其他對話,講完掛斷。 我們工作人員可能故意干擾,直接講完通關密語即可掛, 若有多講,將認定失敗,無法使用。 打通接聽後直接唸以下, 通關密語為: 【8591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電話:0915023***(手機各人隱思不方便透漏,怕又被少男唸)***是我改掉的還有括號也我打的 講完直接掛斷,不須其他文字,否則失敗。
抱歉 律師讀不太懂您的問題 是否說明清楚一點 謝謝
呵呵 101-10-03 17:54
我再把錢付完給hk466的時候他說最後還需要手機認證要我打過去 結果隔天就有一位少男說要告我 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她把個人資料都給hk466所以要告我說我和hk466是共犯(各資包刮身分證字號) 也有8591客服人員打來說我到少男帳密害他損失了幾千元(確定是8591客服電話) 我這樣會有事嗎?少男告我會告成嗎? 以下是我跟hk466的對話 hk466 (2012/7/18 下午 08:44:56): 最後須做手機身分認證, 請來電通關密語,一字不漏說完,並掛斷即可, 接通後直接講以下通關密語,不須其他對話,講完掛斷。 我們工作人員可能故意干擾,直接講完通關密語即可掛, 若有多講,將認定失敗,無法使用。 打通接聽後直接唸以下, 通關密語為: 【8591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電話:0915023***(手機各人隱思不方便透漏,怕又被少男唸)***是我改掉的還有括號也我打的 講完直接掛斷,不須其他文字,否則失敗。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00:54
發文者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認識少男嗎?您打電話過去HK466跟洩漏少男個資有何關係?你知道少男個資嗎?不知道的話怎麼給HK466。顯然少男才跟HK466是共犯HK466洩漏您的個資給少男,否則少男怎有你手機電話?少男如果亂告可以反告他誣告。 8951說您到(應該是"盜")少男帳密少男受損失,請他提出證據,何時何地在何處到何帳密等內容,如果你都沒做,就請他報警,不然你去報警處理。
呵呵 101-10-03 17:54
我再把錢付完給hk466的時候他說最後還需要手機認證要我打過去 結果隔天就有一位少男說要告我 少男說:因為我打電話過去害她把個人資料都給hk466所以要告我說我和hk466是共犯(各資包刮身分證字號) 也有8591客服人員打來說我到少男帳密害他損失了幾千元(確定是8591客服電話) 我這樣會有事嗎?少男告我會告成嗎? 以下是我跟hk466的對話 hk466 (2012/7/18 下午 08:44:56): 最後須做手機身分認證, 請來電通關密語,一字不漏說完,並掛斷即可, 接通後直接講以下通關密語,不須其他對話,講完掛斷。 我們工作人員可能故意干擾,直接講完通關密語即可掛, 若有多講,將認定失敗,無法使用。 打通接聽後直接唸以下, 通關密語為: 【8591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電話:0915023***(手機各人隱思不方便透漏,怕又被少男唸)***是我改掉的還有括號也我打的 講完直接掛斷,不須其他文字,否則失敗。
您好: 您的問題資訊不明確,不知您做的手機身份認證所提供的資料,和「少男」有何關連? 是否您提供的是「少男」的資訊?「少男」和您有何關係?「少男」怎知是您提供資料給「hk466」? 如果您不認識「少男」,在做手機身份認證時所提供的資料都是自己的,我就想不出來陌生的「少男」要告你的理由何在? 或者您該去電「165」反詐騙專線查問較妥。
小采 101-10-03 07:27

因為老闆的態度實在另人十分生氣所以我想拿回付的錢!!請幫個忙
我要問的是因為我們沒簽定合約,
他當初口頭上有說做好五年內還在漏都不用錢,
像老闆這樣沒做好而且還有一間?所用一半我們可以告他嗎?
@三樓?所用完在漏水@三樓封起來的門突一個門的形狀@三樓天花板現在一個洞一個洞的,他用在裡面的東西也掉出來了@二樓漏的更嚴重了@現在來重用二樓打了一半就不用了
詳細情形請往下看~
請問我們家漏水請防水的老闆來用
當初他跟我們說二樓地板那片滲水的地方一定是?所在漏
所以就花了7萬請他幫我們用二,三樓的?所
還有三樓一間房間的天花板也在漏水,天花板他說用打針的<我也不明白>
但三樓的?所並沒在漏,只是想說要住長久避免以後出現漏水的情況才一起用
三樓?所有二個門想說這樣並不好,跟他說含加那個門封起來
這樣也比較省錢總共跟他談了7萬,他說他賠錢,但你接了不是就要用好嗎
結果做好後封起來那個門突出一個門的形狀,說是我們本來的牆壁就沒平,但就算沒平也不會誇張到一個門的形狀吧!
三樓本來沒有漏現在也開始在漏了,
而二樓漏的更是嚴重,
叫他來看,拖了一個多月才來重用二樓
做到一半就他就說?所乾的沒在漏,叫我告訴他是哪裡在漏
我知道我還要找他嗎?而且老闆如果沒有認為在漏他會來用嗎?
後來又叫我們自己找他請的水電師傅用,
水電師傅要我們找他用說當初是他接的工作,沒錯丫
找了他又一直在拖延還要我們跟他們水電師傅算錢
一直說他用?所就是有用好,打了也沒水,
他們水電師傅就說應該是管路,應該是陽台的水龍頭的管裂掉,
但不敢肯定,只確定還在漏!
他說當初老闆也沒叫他看
所以他也沒檢查,如果是他的問題他不會在收錢
這樣跟老闆說完後,他變成要求我們加錢要貼補他,說他沒賺
我們不是更吃虧嗎?花了那麼多的錢什麼都沒用好而且還在漏,現在?所用一半就擺在那不用,還在住人耶!一直跟他說他就一直拖,連什麼時候要用,要不要來用都不知道,真的好煩好煩
而且當初跟他說的那個地方也是他自己說一定是?所才用?所的
他說他用?所的時候也有找到漏的地方不是嗎?其它的不能算他的
我們就是知道漏水但不懂哪裡在漏水才找他找漏水的地方
當初就是因為地板那漏的很誇張才找他的
現在地板一樣在漏他卻說不關他的事
而且他昨天跟我講電話的時候還說?所就是沒有,
現在還在漏他也沒辦法他也不知道是哪裡,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真的十分另人生氣可以幫幫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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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101-10-03 22:46

先發函給對方,要怎麼發函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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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 101-10-02 15:07

律師大哥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我在今年3月找工做的時候不慎被騙走提款卡還給對方密碼,

目前有一個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我有一個受害者..

金額共10萬~~

已經做過兩次筆錄,一次是網路詐騙的受害者筆錄,一個是主動到案說明..

因為有警方掌握某組網路詐騙,才會做受害者筆錄!

我在發現自己帳戶有不明資金流入又轉出後有立即辦停卡..

此時華南銀行尚未告知我的帳戶有受害者..我也沒有報警

直到另外一間銀行通知我華南銀行已經變警示帳戶時我才知道

等了好久,終於要開庭了!

想請問律師大人,我需要準備什麼?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其實我蠻害怕的

家人都不懂,我也剛畢業不懂..

目前手上有所有和騙我的人的即時通對話紀錄!以及詐騙我戶頭的經過和工具

請問我還要提供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我是真的被騙...但是我知道我錯在把提款卡交給別人..

自己一個人到台北工作被騙,讓南部的家人很擔心~

不好意思!打這麼長...這半年一直在等這件事處理!!我真的好緊張...

 典型幫助詐欺案件  重點在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原則上要證明自己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也沒有認識到這樣會幫助詐騙集團去騙人

 提供當時求職的相關資料  證明自己講的確實有所本

 而並不是賣帳戶換現金

維尼 101-10-13 16:38

律師你好  

我也跟樓上那位 一樣的遭遇 我10/17要到地檢署做說明   我總共有四位被害人流入我的帳號 加總金額大約7萬塊     請問一下事務檢察官    也是檢察官一種嗎???  

我想把傷害降到最低    畢竟我才21歲 剛出社會就被騙   總不可能一輩子就背著前科吧....  我想增取緩起訴緩刑    如果跟被害者和解 是要四個各別和解嗎 ??? 畢竟他們也是想把錢還回去吧... 如果是這樣 可以爭取到緩刑緩起訴嗎??

感謝律師

Zoe 101-12-08 17:41
回覆 維尼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也跟樓上那位 一樣的遭遇 我10/17要到地 ... (恕刪)

維尼你好..

請問您的案子目前進度到哪?

我的現在已經過兩次偵查庭..

但是兩次都是不同地方...檢察官態度也大不相同!

不知道你的呢?

昨天開完第二次...有被逼迫認罪的狀況..真的讓我不知道該怎辦..

abner 104-01-11 03:58

我去年10月也被騙了

想請問一下你是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然後大概遇到什麼情況

101-10-02 01:29

因找工作,給了提款卡,被判刑4個月...單親家庭,無法不工作,也無法支付大筆金額,不知可以用甚麼方式代替

阿彬 101-09-29 17:33

上次有寄一張傳票過來~我有來這發問~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到法院去~

這幾天又接到一張傳票~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但是我沒有接到~打到家裡告知

家人~對方因詐騙我金額2000元整~而他的帳戶遭受到凍結~說要跟我達成和解

叫我這次要出庭去調解

因對方詐騙我得到金額後~後續我還有看到他在網路上繼續詐騙下一位受害者~

像這種的~我該如何做?如果要求賠償~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如果我不達成和解~對方最輕到最重~會被判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0:55

如果有成立和解,對方會被判輕一點,

至於請求金額,建議以原本被詐騙的金額2000元,

如果你不願意原諒,也可以不跟對方和解,對方最重可以判5年,但通常不會判那麼重

章魚哥 101-09-28 10:04
日前因為售票系統出問題導致我多買了四張4500元的門票.多出來的票我有在論譠要讓票.也留下我的手機電話.就在退票日期即將截止的時候.有一個自稱幫很多藝人朋友做彩妝造型的女生自動打電話跟我聯絡說他想要那四張票.但要跟我以物易物.我說以物易物沒辦法.我要的是現金.他又說不然他要開支票給我.但支票我又怕他會跳票.所以要他先提供支票帳號給我.我要先跟銀行照會一下他的往來紀錄.他又說他現在人在外縣市工作支票沒帶在身上.一直要跟我用東西換門票.一直說他幫人家化一次妝就是4.5萬在收的.每個月出入金額都幾十萬塊.但因為別人開給他的票都拖很久3.~6個月的票期.叫我不用擔心我會吃虧還一直說我拿到的東西絕對會比門票的錢還超值.我還是堅持說如果沒辦法給我現金的話我還是要支票.他說他演唱會當天會兩樣都帶去讓我自己選擇要東西還是要開票.結果我去的時候他就拿了一堆東西出來.都是SPA ORIGINAL+ DEAD SEA這個品牌的保養品.全沒中標也沒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外包裝看起來又很舊看起來就像過期品.有一個還有拆封了但他跟我說都是全新的.因為時間太趕還來不及印上日期.他給了我一瓶乳液標價9780(標籤還貼了好幾層上去)跟一瓶化妝水標價7980.另外還有一個harrods的小皮件也不是真皮的他的標籤就貼了3980.他說很多藝人朋友都用這個.我拿到絕對物超所值.我當下真的不知道我拿那些東西要幹嘛.對他來說可能很有用但對我來說就像一堆廢物一樣.完全沒用處.我當下就說你開票給我好了.他又說他沒帶而且他票剩沒幾張最近也都要用到票.申請的話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他說開票對我比較不好.因為他票期都開很久.他的兩家店剛開幕需要大量資金週轉要我不要增加他的負擔.如果開票的話他會很有壓力.我就說不然你可以分幾期開票給我他不開就是不開.後來我提出要求要他簽一張本票給我他也不要.我就跟他說兩個選擇給他.一個是開票一個是每個月固定匯3000塊給我.他說我不要這樣子增加他的負擔.我真的很傻眼.我也體諒他一下子要拿出18000可能有點困難所以才讓他分期.這樣他也無法接受.就只是要我拿那些沒有用的東西跟我換四張門票.他有拿他的名片給我.寫得密密麻麻的什麼在法國巴黎留學回來還有曾得過什麼國際大獎.曾被各大報專訪及主寫美容專欄寫得好像有那麼一回事.他叫林璉珊.我昨天還有打給他問他要開票還是要匯款.他又跟我說了一堆廢話.我說我收到你的票或錢之後會把東西寄回去還他放在我這也沒用.他又說他公司目前正在遷移有可能會收不到.反正我提出來的要求他沒有一樣可以接受的.總是一堆藉口理由.我現在想問的是我的錢拿得回來嗎?報警的話警方可以幫我處理嗎?18000是我要辛苦工作一個月的薪水.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以上是我在知識+發問的.我後來用他給我的名片查了他的查編發現跟本查無資料.電話也都停用不然就空號再不然就是有人接對方卻說我打錯了.我也抱著遇上詐騙集團的心態花錢消災自認倒霉了.但這幾天台北市的警察局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對我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我真的很傻眼.本來都聯絡不到人的現在卻要對我提出告訴.我跟警察說他電話都打不通不是詐騙集是什麼.警察也說他的電話打不通.我真的不知他是瘋了還是頭殼有去撞到.居然還有臉對我提告.我覺得我罵他詐騙集團真的剛好而已.我想問的是我罵他詐騙集團而且全家都是(因為交易當天他帶了他媽他二姐他女兒)這樣這個告訴會成立嗎?如果不成立的話我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及對他追討我損失的錢及精神賠償嗎?文有點長希望熱心的律師先生能幫幫我.謝謝^^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0:3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章魚哥 101-09-28 13:54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0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傑克 101-09-27 15:33

想請教有關銀行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妻婚前於建設公司工作時因充當人頭與另一人互為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後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且當初的擔保品已被法拍,但尚不足付清貸款,至今加計利息已達千萬元,法院已強制執行妻的所有財產但未得清償銀行已取得債權憑證。


因不知銀行是否會向法院聲請分開財產制並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想請問

一、我現在是否該先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這樣跟銀行向法院聲請有何差異 ?

二、如果現在與妻辦理分開財產制,並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算侵害債權?

三、今年5月間贈與子女股票是否會被撤消贈與(有去國稅局辦贈與)?

四、辦理分開財產制後,如果父母贈與給我房子,或是其它的財產,是否仍會被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智遠 101-09-26 21:05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人申請調解委員會相討理賠事宜,被告司機均無出席,因此向被告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調解被告也均未出席,目前已進行至簡易庭。因車主為本人弟弟,故法院請我提出"請求權基礎"及是否讓車主對被告知請求;如有,則請提出債權讓與書,並通知被告
本人之困擾:
1.車主工作繁忙無法出庭。
2.對於"請求權基礎"一知半解,撰寫困難。
3.債權讓與書通知被告亦有困難。
煩請律師解惑!!感謝!!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5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 ... (恕刪)

 

 

可提出委任狀後即可代理開庭 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可立於「一般侵權行為」,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所稱:Ⅰ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權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侵權行為 請求權讓與書如下:茲將對某某人之債權請求讓與某某人即可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8

 車禍責任論斷: 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以前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受傷者可憐,死亡者更可憐,誰犯以上原則,誰就準備賠錢,不願賠錢就去坐牢,但現在車禍責任斷斷: 誰違反路權,誰就準備賠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25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一)請求權基礎
在探討車禍民事責任,需瞭解民法上之請求權基礎,也就是說係依民
法那一條條文向加害者請求損害賠償。茲將主要相關條文列舉如下: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 項分別
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
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一旦發生車禍事件,這是民事
償之最基礎條文。就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有幾個要件:
一、須有加害行為。二、須侵害權利。三、須發生損害。四、加害
行為與損害結果間須有因果關係。五、行為須不法。六、行為人須
責任能力。七、行為人須有故意過失
至於民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成立要件為:一、侵害法益。二、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三、過失推定。
二項條文規定之差異,在於前者採取過失責任主義為條文設計之基
礎,欲依前段規定請求賠償,須證明行為人之過失存在,然因法諺
有云:「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未能善盡舉證責任者,
將遭致敗訴之判決。至於後段則採過失推定主義,只要有違反用路
相關規定時,就規定該行為人有過失,而可較輕易求償。我國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為參與道路交通者
而為設計之規則,只要大家均嚴守此規則,將可達成零事故之目
標,所以此等規定,可以說是保護他人之法律,故有違反,且生損
害於他人時,行為人就應該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故車禍事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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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產生他人之損害時,受害者即可依民
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民法第191 條之2 規定:「汽車機車或其
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
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不在此限。」此法條亦常使用作為車禍事件中損害賠償請求權基
礎。此法條規定責任之發生要件為:一、須為動力車輛駕駛人致生
之損害。二、須為動力車輛使用中致生之損害。所謂之使用中,不
以車輛行駛中為限,只要事實上有使用之狀態即可。例如停車開門
發生車禍煞車不當致車輛滑行發生車禍等。惟如汽車停放停車
塔內,停車塔因地震致車輛掉落壓死人,則非屬使用中之車輛。三、
須損害與車輛使用間有相當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