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去年我的父母親婚姻發生問題,到了九月後開始打離婚官司,我父親在四月份就離開家裡不知去向,偶爾回來拿東西,也會和我們吵架。到了九月時,發現我父親竟然將名下的房子拿去抵押四百萬,而且還是抵押給我奶奶,可是這不是事實,因為我爸爸設定抵押的時間點沒有真實的金錢往來。我媽媽在九月發現這件事情後就已經先以假扣押名義不讓我爸無法動那棟房子,可是,離婚法庭的判決,是不是我爸爸因為有這個抵押,導致我媽媽無法分到房子或任何財產?
此外,我奶奶和我爺爺在很久以前就先資助我們家兩百萬買下這棟房子,現在我爸因為離婚的關係,他要我奶奶出庭幫他做說這兩百萬是給他的,所以房子要是到時候被法拍,也是要先還給我奶奶兩百萬,不過,這種事後隔了很多年才反悔,法庭上也會判給我奶奶兩百萬嗎?
還有,我想請問,我媽媽現在打這場離婚官司,在財產分配上只會雙方各一半呢?還是會看婚姻中的過失?因為我媽媽有申請到保護令了,這個對於離婚官司有幫助嗎?
謝謝您!!!



請問一下各位好心的律師
我父親之前瞞著我們去跟銀行借"透支貸款"轉去還房貸與其他開銷
這十年來本身幾乎沒有收入去償還
前陣子銀行要求要換貸
他就逼著我媽去做他的保人
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我想請教如果真的還不出錢,會有怎樣的後果?
2.我爸跟我媽均宣告信用破產/破產?日後有收入均會被銀行強制執行1/3 ?
(家裡目前就我跟我媽有穩定收入)
3.我已經滿20~他們倆的債務會影響到我本身嗎?
4.其他?
因為我本身自己也有學貸在身
實在是無法負擔房貸利息+本金的錢
又怕房子無法及時賣出去~所以想請教一下萬一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我有預約法扶基金會的律師,但還要等好幾天
又很怕到時候不知道自己該問些什麼才好
或是對於我爸媽的狀況應該要更了解哪些部分
還請各位幫忙~感謝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當時農會還有另外簽署一份家屬同意書,大致內容是借貸這筆錢是用在我教育費用上,家屬同意我個人當保證人之類的。到了民國97年我在當兵,老家突然被土銀法拍了,才知道有這筆債務,這時候我爸媽已經辦理離婚,我爸似乎對債務不理不睬的態度,我們也以為房子被法拍債務也清償了。去年11月突然又接到土銀的強制執行令,每個月要扣三分之一薪資,在收到執行令前銀行完全?任何告知或信件通知,去土銀了解才知道房子拍賣後並不足額清償,調電腦資料出來包括利息還有違約金,林林總總的還欠債60幾萬,請問這合理嗎?打官司有勝算免除債務嗎?






我們在去年底請法拍仲介業者代標一間廠辦, 當時仲介主張廠辦現有公司使用中, 可在得標之後續租給該公司. 因此與仲介口頭約定得標成功時給付16萬的服務費, 之後仲介代為斡旋取得租約後另行支付16萬的仲介費
我們已於拍定後支付16萬的服務費.但是後來仲介並未取得租約, 卻主張房子過戶即可收取另16萬之服務費
日前收到仲介寄來的存證信函, 主張若不支付將追訴我方民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法339條詐欺罪.
在此次案件中, 我方未與仲介簽訂任何書面契約. 同時得標時支付的服務費也有存款證明可佐證.請問對方於存證信函中揚言的提告內容可行嗎?我方目前需要回應此封存證信函嗎? 或者須要另行準備其他資料以自保?
還請大律師們指點迷津,謝謝





律師您好,
想要請教,關於終止收養的事項;因我母親之前有收養了一個女兒,而這女兒小時候就被我母親的養母帶走養育,我母親的養母堅持隔代教養,並且也不與我母親聯繫,而這養女也因此不學好,在外面借款、改名字、結婚生子,並且也將我母親的養母的房子拿去借款,還不出錢而成為法拍屋,房子已被法拍;我母親的養母後來終於同意與我母親終止收養關係,而先解決了這部份的事項,現在已經知道這養女在外面尚有欠款,並且躲藏不出面處理,我母親想要終止與這養女的收養關係,但無法聯繫上這養女,而這養女也不想出面處理,我母親深怕家中財產會被這養女蓄意分走,因為她已經將我母親養母的房子敗光了,現在接下來又怕會影響我母親的財產,想問如何終止收養?敬請協助,謝謝您的幫忙。



您好:我前夫的房產賣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藉故不付款,害得我前夫房產全部被銀行法拍。他們的官司現在還在進行中。他買房產時已經知道我前夫的債務(其中包括我娘家的債務)。
那個人又來找我,說夫妻對保,我的房產也會被法拍,要我的房子給他處理,解他銀行的債務,他還開了三張本票說會付給我娘家的債務,雖然錢不是我欠的,但是我不能辜負我娘家的錢,所以我就答應他。沒想到他辦理過戶到一半卻反悔,還告訴銀行我的房子願意讓銀行處理去解決他的債務,結果我的房子被銀行法拍也解決了他的債務,可是沒想到他在本票上確寫上一條,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現在他們還要告我,背信詐欺罪,我想請對本票有深入了解的律師,可是一個女人單親帶著兩個孩子,我已經沒有多餘經費去請律師,對方律師咄咄逼人,說我的本票無效,有誰可以為我這婦人之仁的無知女伸冤呢?求求您們了!




我舅舅和我媽因為離開家鄉多年,經親戚告知才知道家鄉有一土地可繼承過戶,經我舅舅和我媽協議後,由我舅舅繼承土地,後因我舅舅過逝,才由我媽繼承土地,雖經合法程序繼承土地了,但是卻發現土地已遭侵佔40多年!
對方聲稱我阿公阿?當初跟他們借錢還不出來,才把土地抵讓給他們,但是卻拿不出證據﹝他們所提出的讓渡書並沒有我阿公阿?的簽名及手印﹞。他們在土地上蓋了一個水泥屋、二個木造屋,其中水泥屋被對方質借抵押並遭法拍,為免節外生枝,所以被我舅舅先行買下約20幾萬,並經法院點交完成。
至此,對方卻住進另兩間木造屋裡不肯搬離,經調解庭調解協議,由我舅舅買下地上物共約20餘萬給對方,而對方也必須限期搬離,只是後來我舅舅反悔並未給錢,對方也未搬離,直到我舅舅過逝後,由我媽繼承土地,對方不但繼續要求我媽支付欠款,還提告我媽詐欺,還好我方勝訴,對方雖提再議,但已遭駁回!
1.
對方在我方土地上蓋屋居住40年,是否可依法申請請求登記為地上屋所有人呢?如果可以,那我方直接提起拆屋還地之告訴足夠嗎?補寄存證信函來終止對方的佔有時效還來得及嗎?
2.
被對方侵佔居住使用40多年,可否依法提告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呢?又該依什麼法條呢?
3.
我舅舅拍買水泥屋的部份可否提起告訴以「不當得利」來要求對方支付我方買屋的損失呢?
4.
我舅舅曾經於調解庭同意支付給對方20餘萬給對方來解決這場糾紛,調解內文的說明也僅止於解決紛爭而已﹝遭對方提告後的法院裁決裡,也有說明這部分僅為地上物的對價關係,無法證明我方欠款等等﹞,這部份會造成我方任何的影響或損失嗎?
5.
我方僅提起「拆屋還地」的告訴,可在法官面前追加以上第2點及第3點的告訴嗎?還是得再到法院另起告訴呢?

因父親在今年去世,去世後才發現他在外面欠有許多的錢,後面債權人開始來跟我們家人討錢,因不知道父親在外面債務有多少,所以我們選擇去做限定繼承~
債務狀況:
因父親最有價值的遺產就是目前我們所居住的房子,但前幾年開始父親陸續有用房子當抵押去借錢,一開始是A.銀行400萬,後面B.是被人用信託借到了300萬(A&B有用地契抵押借到的錢),其他C.是簽本票借到幾十~上百的錢
處理情況:
最後房子遭到法院法拍,賣到了大約1200萬左右
問題:
1.請問最後1200萬是由法院會分配給所有的債權人嗎?還是要由我們?
2.還有照上面金額來看,全部欠的錢還完大概還會剩下200萬左右,請問那會是 由家屬所繼承嗎?
(會 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因為其中一個C的債權人說,因為到後面房子登記的名子已經不是我父親的了,變成很像是B.用信託那個人的名子,所以最後法院會把扣除欠 銀行的錢,剩下來的8百萬全部匯給B那個人,最後我們跟其他債權人都會拿不到錢,叫我們要去告B那個人)後面想想這根本就不合理阿,會不會是C想騙我們, 因為房子最初是我父親的名子,只是後面用房子當抵押或許後面名子真的有轉移給B那個人,我真的不是很了解信託部份,會不會真的我們最後什麼都拿不到呢?


我的朋友在幾年前為她的親戚擔任一筆土地貸款(金額約二千萬)的連帶保證人,
幾個月前她的親戚生意失敗,開始無法償還本利和,跟甲銀行初步溝通後,甲銀行願意讓她的親戚設法在3個月內賣掉土地還款,否則就會開始必要的法律程序。
雖然3個月的約定期限未屆,但我的朋友已於10天前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大約一週前收到其名下房屋(2年前朋友貸款購屋,至今皆正常還款)的假扣押查封通知,法院將於1個月內來貼封條,2天前又收到法院寄給房屋貸款乙銀行的債權扣押通知。
請問:
1.若她的親戚未能順利賣掉那筆土地,甲銀行可以在取回該筆土地(土地的市值應與二千萬相去不遠)時,又同時查封我朋友的房屋去法拍嗎?
2.法院對朋友的房貸乙銀行發出債權扣押通知,是否指該銀行帳戶被凍結了?即便還房貸,該銀行也不能扣款?若然,是否會另外衍生朋友和房貸乙銀行之間的欠款問題,到最後房屋即便沒有被甲銀行查封,也會因為未如期還款而被乙銀行查封?這個問題要如何才能解決呢?謝謝。
(朋 友的房屋是辛苦存了十多年的錢才買的,幫親戚做保沒有收取一分一毫,還借給他們一大筆錢,現在也拿不回來。當初的連帶保證人除了我朋友之外還有親戚自家的 小孩,但因為只有我朋友名下有房產,且月收入較多,因此目前甲銀行只針對我朋友採取一切法律程序,希望大家能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您好
我想請問 就是12年前 我某個親戚介紹了一個法拍房子讓我去做投資
因為我當時年紀還小 約20歲 在對方的認知上 是把我當人頭 但是在我的認知上
所以當初是以我的名義去標下這棟房子 法拍價500萬 是對方當天找人借來的
後來當天下午我就去貸款500萬馬上還回去 之後的貸款都是對方繳的比較多
但是我親戚 以她身邊的秘書 匯款到我貸款帳戶 繳房貸 當初我們並無簽署任何不動產所有權合約
我偶而有繳貸款 也有付幾年的地價稅
但是因為對方曾經偽造文書讓我媽媽當保人 結果欠下大筆債務 使我媽媽身為公務人員退休
已經約近7年沒領到18% (怕法院強制執行所以找已領出當生活費花了)
最近對方 想要拿回房子 但是因為我們家被她們害的家破人亡 如今可以談判的只剩下這房子
鎖以我想請問 各位法律界的前輩 以我這種情況
3.房子 貸款500萬 對方約繳了近200萬的情況 但我也有偶而繳錢 跟 地價稅 約10多萬
4.因為她們欠我媽這些東西 所以我私以為就是對我媽的補償
5.房子自取得到現在約 13-14年了




我三伯(我爸的哥哥)今年去世,
我三伯戶籍有我三伯母(但我三伯走了以後,她就不見),
名下有一棟房子,
但土地所有權是我爸,
因我三伯生前欠不少錢,
其中有一家銀行找到我爸,
叫我爸要幫忙清償,
不然就要把房子法拍,
我爸當時以為只有一筆銀行卡費,
且相信只有一筆就去清償那筆25萬,
還簽了銀行一件「代償證明」,
想說清償完了,
房子就不用法拍,
結果接踵而來是一大堆銀行打來給我爸,
雖然每一間欠費雖都不高,
但要我爸幫忙償還,
我爸根本沒能力還,
因為他已經沒有什麼老本了
後來才知道我三伯沒有小孩,
我阿公、阿嬤也去世了,
所以我爸確實為第三順位繼承人(第三順位繼承人還有我2個姑姑),
想請問如果其他間銀行真的要我爸償還的話,
我爸要償還的比例是多少?
另外如我爸不願意償還的話,
另那棟房子的價值法院說頂多10萬元,
法拍應該也不會多少,
我爸現在很後悔當初償還那25萬,
請問當初的25萬真的拿不回來了嗎?
我爸每天為了這個都睡不好
謝謝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關於土地法拍後發還分配金需要多久的時間?本人家裡有塊土地於今年法拍出,結有餘款,然而在6月中依民事執行處發函陳報帳戶資料,但是至今都快4個月了都還沒有消息,當初判決結果我們都沒有異議,故就照他時間內陳報帳戶上去,起初地院書記官說最慢7月底就會下來,後來7月底再次詢問,說什麼銀行那邊還在跑流程需要一個月時間叫我們在等等,結果我又等了一個月再度詢問書記官,他說銀行還沒解款回來,之後最近書記官就叫我聯絡銀行承辦人催她比較快,因為每次打去詢問書記官他也很無奈,因為就是還沒有解款回來,我也有上網爬文,通常沒有異議照時間內陳報幾乎很快1個月多款項就會下來,所以想請問律師遇到這種問題有什麼辦法?因為網路也查詢不到進度,二來一直詢問書記官因該也會覺得很煩吧!!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之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之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本人於93年7月8日由 法拍買下土地(有土地所有權狀-1/1),97年1月份遭鎮公所工務課鋪設泊油路(從本人土地正中對半開路.....一分為二了),經查證是鄰地地主潘XX向里長李XX申請鋪設泊油路,再由里長李XX代為向鎮民代表曾XX申請,鎮民代表曾XX再向鎮公所工務課陳情鋪設泊油路,再由工務課發包給工程行(里長李XX之弟)李XX施工,以上所有人都未經本人同意就將本人土地私自施工鋪設泊油路,101年3月12日本人向鎮公所工務課陳情,101年3月27日現場查勘,至今101年8月己有五個月,經多次摧促未有消息。在這段時間內本人又被鄰地地主潘XX告確認通行權存在,101年5月31日開庭,101年8月6日上午11時0分法官現場勘測本人不動產,下次開庭時間101年9月12日。鄰地地主未經本人同意私自申請鋪設泊油路己是侵佔行為,如今又告我確認通行權存在,實在惡劣,鄰地地主己有鄰近道路約二米就到道路,還從本人土地開路長達一百多米 = = 又是土地正中央。。以上全部沒有經過我口頭和書上同意私自鋪路。 還有申請人李XX,施工的人是他弟弟。是不是怪怪的。想請問如果我要告的話 我該告誰? 告什麼項目? 民事?刑事?如何要求賠償?誰該賠償? 謝謝。。我分不清楚該告誰 怕告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