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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168999 102-10-21 08:13

1.甲為要保人,以配偶乙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為甲,但後來變更身故受益人為丙,
並經保險公司批註變更受益人完成
2.乙身故後,丙提出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以該變更僅要保人申請,未經被保險人簽名同意,故變更無效,主張仍應給付予原受益人甲(因甲有向保險公司辦理房屋貸款法拍保險公司強制抵銷債權)
3.即使遺漏乙之簽名,但保險公司已批註完成,是否可主張其應為其疏失負責,主張該項變更經雙方合意而有效,該用何條法律或有無判例可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變更確實可能會有疑義,但您們當然可以主張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且本件變更期間有多久,也可能會影響到本件的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rry168999 102-10-22 13: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變更確實可能會有疑義,但您們當然 ... (恕刪)

請教謝律師

您提及變更完成時間亦有影響,該變更批註已完成約近4年了,有何相關規定可指教參考嗎?

謝謝您!

 

陳敏 102-10-18 22:02

想請問土地為父親所有,但遭法拍(已拍定)

地上房屋產權為子女共有,當初父親是以贈與方式過戶子女

想請問這樣子女有適用於優先購買權的條件嗎?

 

因之前有詢問過承辦的書記官,他說因當初房子是父親用贈與的方式過戶子女

所以子女沒有優先承購權,是這樣子的嗎?

如果直接向執行法院聲請優先承買,可行嗎?如果撰文?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基地出賣,必須是承租人、地上權人、典權人才有優先購買權,且法院會直接通知優先購買,收到通知後,回覆法院願意承買即可。

倘若您父親當初因為土地設立抵押權遭拍賣,且當初設定抵押權土地跟建物都是您父親所有,則這個部分就算遭法拍了,對方仍不能請求您拆屋還地,則無需太過擔心。

ㄅㄅ 102-10-03 01:41

請問在法拍屋的標單內容中(使用情形)這欄有一句話寫說: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
為XXX債務人自住.未出租.拍定後點交:(下面這句我不懂意思)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
依法主張權利,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此標已註明點交*因此請哪位達人或專家能幫我解釋一下...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
依法主張權利,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這句話的意思嗎?
請問債權人跟有權利人.有可能不同人嗎?

本件執行拍賣之標的物使用占有情形不明...有可能會不點交。

ㄅㄅ 102-10-03 01:35

請問在法拍屋的標單內容中(使用情形)這欄有一句話寫說: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
為XXX債務人自住.未出租.拍定後點交:(下面這句我不懂意思)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
依法主張權利,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此標已註明點交*因此請哪位達人或專家能幫我解釋一下...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
依法主張權利,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這句話的意思嗎?

還有債權人和權利人有何不同? 感恩

阿文 102-09-27 11:09
請問:因為父親拿房契去借錢欠了600萬左右去花天酒地.現在利息付不出來要兒子幫他還.因為利息太多付不起要等被法拍.但我跟老婆兒子要自己想辦法找房子住.但他還威脅要給他生活費不然要告棄養.可是現在只有我老婆在上班.我在家顧小孩沒錢給生活費要怎麼辦...如果老婆給他要的3000到5000元.這樣連買房子利息都付不來.搞不好連我跟老婆兒子也沒家可住了.....該怎麼辦....頭痛啊....而且已有2個哥哥共他三餐.他還是要生活費.從母親過世後4年花了600萬.連8個孫子他都沒照顧過.拿了錢就往外跑.之前有提過說.幫顧小孩每個月給他1萬.他拒絕.沒給他要的數目.就告我們棄養...他也從沒問我們經濟能力如何..要多少就是要給多少.都快70歲..該怎麼辦.壓力好大.我也快35歲.小孩才4歲..他曾放話說.不給他錢他要找黑道.讓我們生活過不下去.....

 1.還有如果他有2位哥哥養他..他要告沒養他的人.可告棄養嗎??.2.是不是有供他三餐他就無法告棄養??

1.父親自己借款 他是債務人 你沒有還款義務 但擔保之房屋確實可能被執行拍賣 2.如果父親有揮霍金錢事實 你應該是有機會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3.如果有暴力或恐嚇行為 那也只能報警處理

依您所述情形,供擔保之動產是父親名下的財產

阿文 102-09-27 13:16

請問:如果父親把房子賣了..他又叫我們想辦法給他房子住.還有給他生活費.不給他要告棄養.告的成嗎??因為我們還要自己想辦法找房子住.錢去買房子都快不夠了..怎有錢給他.. 律師能幫我要怎處理嗎??父親已經走火入魔了.拿錢就往酒店跑不然就是找小三 ..家裡已經不理了.回來只要錢..還要我們給他120萬..不給要把房子賣掉.......    

HAN 102-09-27 01:18

你好

我購買的法拍屋裡面有前任屋主留下的物品

他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私自進入搬走

我門鎖全換掉了,但因為施工的關係所以大門沒上鎖

這樣算入侵民宅嗎?

法院點交時有前屋主留下的神桌

要我們買方自行斟酌處理

我把它清運走了!!!這樣有法律責任嗎?

其他法院清點遺留物的名單裡面的東西都被他搬走了

不在名單上的我是否可以自行處理呢?

謝謝

國書 102-09-25 15:45

10年前,父親往生之後!家人對於父親生前的債務情況,不甚瞭解。所以經人介紹了一位代書,幫母親,我和弟弟,辦理拋棄繼承代書說:這樣就夠了。

 

而我和弟弟,家庭工作都在國外,等到房屋稅金寄到家裡時,才知道父親之前被銀行法拍房子,一直未能拍賣出去。所以房屋的稅金,必須由我們的下一代繳納。而我們三人,都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現在是追剿,我們的下一代,未成年共五人。

 

這時!詢問之前得帶書,不是我們三人辦理拋棄濟成就夠了嗎?為何現在國稅局,會追剿我們的下一代。代書支支嗚嗚的,說再給他費用,他可以處理的。

 

後來自行打電話去國稅局,才知道,代書也只是寫了一些文件,要求國稅局,房屋稅金,可向法拍房屋之後的金額,直接扣取。問題是,房屋10幾年了,都拍賣不出去。

 

而父親的長孫,今年已是16歲,國稅局竟然來函,直接將我大女兒,郵局賬號餘額,全部扣除。

 

透過朋友瞭解,我們現在是請律師,幫我們寫狀紙,跟法院再次申請幾個孫子的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是否比較有結果呢?

 

還是再等幾年,15年就不用繼承負債?

 

我長期在國外工作,母親又不識字,兩個媳婦,都是外國人。對於政府,雖然現有保護未成年繼承負債的法令,但是我們是發生在法令之前。所以代書,一下說:現在的法令,無法對我們未成年的小孩執行任何動作。一下又說:我們是因為發生在法令之前?

 

我們真的不知道,現在是找錯人?還是真的無解?

 

每年無緣無故地,就要繳納,那間我們從來都沒看過的房子稅金。銀行房子又拍賣不出去,我們有沒能力買下房子?真是困擾到極點!求助無門?希望能夠幫助我們具體的解決方案,非常感恩!

首應確認這個代書當初辦理的拋棄繼承是否確定合法,有無以書面通知因你們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對於未成年五人不妨主張其知悉在後,由你們委任律師為其辦理拋棄繼承

至於這個代書,顯然對於受委任處理拋棄繼承事務有重大疏失,若嗣後法院以該五名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不合法為理由駁回聲請,得向其訴請賠償因其過失所造成之損害(民544條)。

國書 102-09-25 17:05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首應確認這個代書當初辦理的拋棄繼承是否確定合法,有無以書面通知因你們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對 ... (恕刪)

非常感恩!吳律師  您的回覆。求助無門時,有人幫忙,總感到非常窩心。

 

國稅局,也很質疑的問過我們這個問題?為何我們只有辦理三個人的拋棄繼承而已?知道是代書,不負責的告知缺陷,我們也知道,是這個代書,太過疏忽是主因。但是希望大事能夠化小,小事化無。您能夠幫我們全權處理這樣的案子嗎?謝謝。

回覆 國書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國稅局... (恕刪)

您好,可來信yiishiou@gmail.com,或來電0983310470聯繫討論。用e-mail聯繫對於應準備資料會比較清楚。

舒婷 102-09-24 22:14

之前有房貸欠繳的情形,但在收到第一張訴訟通知後就有將未繳的欠款補齊,但後來還是有陸續收到房貸欠繳的訴訟通知書

法院的人說要拍賣房子前會讓銀行簽確認單,銀行方面說只要有繳錢確認單就先不會簽,會拖著,中國信託方面不會主動撤銷告訴,所以只要我們一有欠繳,房子就會被拍賣

所以想問是只要我們全部的房貸還未還清前,都會一直收到法院說房子要被法拍的通知書嗎?因為後來一直有正常繳,會不會哪天我的房子被拍賣了我都還不知道?想知道現在要如何做?如何與法院或銀行應對? 

如果沒向法院提出申請會怎樣嗎?還是就是會一直收到訴訟通知單?

本件依您所述銀行方面應該是已經取得民事判決、確定支付命令或者拍賣抵押物裁定等執行名義,從而若債務人再發生逾期的狀況,銀行方面依法是可以僅憑所執有之執行名義對您所提到的動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翰 102-09-23 23:1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於地上權房屋設定問題 家裡因為欠銀行錢被法拍 支付給銀行後還可以拿回一些錢 但之前被一個代書設定500萬 還簽了張本票給他 用來支付他先代出部分 實際上他只出了30多萬 想請問一下 到時分配表她能跟我要這500萬嗎? 感謝回答
如果認為確實債權額沒這麼多 可以提出異議之訴解決
阿翰 102-09-22 20:19

您好:

最近被銀行法拍房屋

且被代書設定500萬

但實際上他只出了100多萬

到時分配表出來

可否只付他們所支出的錢就可?

設定抵押權種類為何?所簽訂之借款約據為何?債權人有無取得執行名義?

小惠 102-09-17 16:33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爸過世後,這塊土地並未進行任何處置,所以目前是由7位子女共同持有。目前大哥因為違約,未依銀行規定定期償還剩餘貸款500萬元,所以銀行通知法院,針對該筆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進行土地房屋查封、鑑價、法拍動作,以下問題請教:

實際借款人是大哥,且是在爸爸生前借貸的,銀行有權利查封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名下之財產嗎? 該筆借貸土地,是否應該優先列入法院拍賣清償銀行債務之首要標地? 銀行有權利選擇性的在7 位子女中,挑選其中一位子女名下之動產進行法拍清償債務嗎?目前本人名下之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7位子女目前是否可以申請該筆土地債務切割。

1.你可以先行確認是否以土地設定抵押擔保 如果是 這樣土地自然可能被查封拍賣 2.如果只有哥哥是債務人 那其他繼承人名下財產 不會受到影響 3.現在是可以訴請分割 但如果土地設定 應該是沒有實質意義

小惠 102-09-17 17:28
回覆 小惠 的發言內容: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 ... (恕刪)

 1.  目前收到法院的房屋查封公文,本人被列為債務

 2. 爸爸的土地當時並未設定抵押擔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7:39

 您們可能因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債務財產都一併繼承下來。詳情須審閱相關文件方可判斷。www.wewon.com.tw

W 102-09-11 21:57

我有一塊土地,與其他人共有,我的不分是1/2,另外1/2由多人持分

上個月法院發來通知,說其中的部分持分要被法拍,才知道另外那1/2高達60人共有

而目前土地上有6棟建物,是老一輩當時讓別人蓋在我家土地上的,

沒有什麼租賃契約,只有每年去收取租金以便繳納地價稅,

租金的方式一直都還是以傳統時代常用的幾斗米計算,

每年大概收取跟地價稅差不多的租金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在站上各為專業律師

1.如果我要求有確切的持分(就是確切知道我的地是哪部分)是否需要申請鑑界?

   而申請鑑界我是否需要親自徵得其他持有人同意?

   還是會另有公家機關單位處理?

2.如果想提高租金或收回土地,有什麼方法可行?比方拆屋還地?

   而在主張拆屋還地之前是否肯定要先鑑界?

   否則也不知道要向哪一戶主張拆屋還地

3.其他持分法拍,有什麼建議的做法?

  有聽過這樣的土地大部分都會流標,尤其現在持有人眾多,

  我是否沒有必要擔心法拍要不要去拍下的問題?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熱心的律師多多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

1.一般土地共有持分是無形的,沒辦法直接說那一部分是您的,除非您另外向法院聲請分割,法院要視實際的使用狀況,經濟價值,各人的主張等等,再判斷如何分割,如果無法判斷,就有可能用”變賣分割”的方式,原所有權人可以搶標,如沒搶到,也可能會被別人買去,對原所有權人並不一定有利,有一定風險。

2.如現在房屋占有人是無權占有,可以主張拆屋還地;但如是有權占有(對方需舉證),則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對方給付一般巿價的租金

3.其他土地持分法拍,您可以考慮優先承購;但如沒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如有都更題材等),上面又有建物,或許流標的機會較大。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呼嚕嚕 102-09-10 02:22

事實經過: 不點交之法拍屋,經法拍後 原屋主還是不搬走。 不搬遷的原屋主等人又趁一樓租客提前搬走後,未告知拍定人自己私下更換門鎖及遙控器使得拍定人從租客那裏拿回來的遙控器等也無法使用。

想問說關於原屋主其一家人明顯惡意侵占(使租客提前解約&私下更換門鎖&要和解又反悔害我們東奔西跑)

 問題: 1‧此情況應該很明顯是屬侵占吧,我看罰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易科罰金,像這種情形原屋主等人都無悔意的話,有可能會只有易科罰金或是不起訴那樣嗎?  

 

本件原占有人擴張其占有動產範圍,將原非其所占有之部分加以占有,並以換鎖方式排除所有權人之使用收益,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就您所述侵占罪,係針對依一定法律關係所持有他人之物,易持有為所有之情況才會構成)

刑法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JC 102-09-08 12:24

我父親死後留有房產一棟, 依法是由配偶與子女共四人共同順位繼承, 因此現在是共同持有房產的狀況,此房產尚有百萬元房貸繳納情形,而此房產是由我父親在與前配偶離婚前共同購買取得的.

直至七月前, 繼承房產人中其中一方(第二任配偶)強烈主張她要居住於此房產中, 更以她為居住人為由拒絕子女繼承人等自由進出此房產以及支付備份鑰匙之二項請求. 也因此, 子女繼承人也認定房貸應由居住人, 也就是房屋使用人來負起房屋管理與房貸支付責任應屬合理, 然而, 七月某日鄭女利用簡訊通知子女繼承人等, 告知房貸已有數月未繳, 銀行發出催繳單, 通知如再未繳房貸房屋將進入法拍程序,  這才知曉鄭女強行侵佔房屋使用權, 卻又不願繳房貸, 於是子女繼承人等也立即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鄭女負起責任, 但鄭女仍未負起責任, 於是, 九月三日所有繼承人便收到銀行與法院發出的強制支付命令通知. 

現是九月了, 房貸因為已超過六個月未繳, 也有違約金產生, 但這違約金的產生全是鄭女導致, 鄭女也這時才繳出備份鑰匙, 對於違約金和房貸更無意負責.

現在針對房貸(尚有一百零七萬)我們究竟該怎麼處理是對我們子女繼承人是最好的? 直接讓銀行法拍? 法拍價格, 銀行會低於市價或賤價出售嗎? 

子女繼承人等也已辦好限定繼承, 而這時如果其中有人想要放棄房產或轉讓給其中一方, 請問是否可放棄或轉讓? 如果可以放棄或轉讓, 又該如何執行才能合法產生效力?

江皇樺 (江帥) 102-09-09 12:08

您好,

     1.房貸的部分不管實際居住人是誰,應該是全體繼承人應該共同去負擔的。針對第二任配偶的部分可以去請求她給付相當租金不當得利,但因此未繳房貸所生違約金,還是要由全體繼承人去負擔。

     2.拋棄繼承的部分,必須在被繼承死亡後三個月內向法院具狀陳報,本案依您所述應該已經超過三個月,所以無法辦理拋棄繼承。但是要轉讓給其他繼承人也可以,只是房貸部分就要由受讓的一方一同承擔。

     3.至於房屋到底要實物去分割還是變價,這部分是遺產分割方法的問題,如果無法協議,就只好請法院判決了。

DAVID 102-09-01 13:07

請問律師:如果一間房屋因為目前有民事訴訟被對方註記,請問如果日後這間房屋法拍,那得標人移轉所有權後註記是不是會塗消掉移轉給新的所有權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9-01 20:54

您好,

訴訟登記一則為保障債權人得向第三人追索,避免善意受讓之情事發生,一則是揭露交易資訊,倘該標的於訴訟進行中有移轉情事發生,第三人將知悉其極有可能於不利判決時受追償。倘訴訟終結,即可申請塗銷之,無待拍賣程序進行始塗銷

倘於標的嗣後拍賣時,將會塗銷所有的記載(如抵押權),而賣與買受人。

vann 102-09-01 11:43

你好~

我爸爸買了一間法拍屋,標到以後原屋主本來想要直接跟我爸買回去,但是我爸不想賣,所以後來講好就租給原屋主繼續使用,所以也就沒有向法院申請點交。

之後跟原屋主約了時間要簽約,約了好幾次都失約,拖了一段時間以後,我爸決定不要租給他了,就請他限期把東西搬走,並且後來向法院申請點交。

點交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總之後來點交後我爸就把門鎖換了,想不到原屋主竟然告我爸侵佔,又因為存證信函是寄到老家,平常我爸媽已經不住在那,所以根本沒收到。

後來因為我爸擔心他就快要退休了,不知道這樣被告會不會影響到他的工作,害他提前被解僱,所以我爸跟對方協議和解,對方要求要十萬塊才肯撤銷告訴,雖然很無理,但是為了工作著想也只好忍耐,所以就付給對方十萬元,然後請對方儘快把東西搬走。

結果後來對方錢拿了,但卻說侵佔罪是公訴罪,所以不能撤銷!而且拿了我爸的錢就算了,連房子的鑰匙也不肯歸還。爸爸剛剛才跟我說明天就要上法庭了,他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辦!

請問我們該怎麼解決??QQ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提供建議如下

當您爸爸得標後,應該有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您爸爸一旦領得該書面,即已取得該動產所有權,至於有無點交並不影響您爸爸已取得該動產所有權的事實。而所謂的竊佔,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綜上,你爸爸是該屋的所有權人,又何來竊佔『他人』之動產?建議明天開庭可將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一併帶去,並向法院說明整個緣由。

再者,雙方簽署的和解書,由於不知簽署的內容為何,如果有保證會撤告,但由於你爸爸不懂竊佔罪是公訴罪而簽署,而事後對方才又不撤告且不還錢,理論上在民事可主張要求返還該10萬元(這部分仍須看該和解契約內容而定)。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主張無侵占故意,並已和解給付十萬元。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2 10:47

建議您讓律師陪同父親至地檢署,由律師為您父親做答辯。當然如果您的父親可親力而為,則並無此需要,答辯建議如下:

1.詳述整個法拍流程事實(慢慢說,讓書記官把令嚴所言詳細記載於筆錄中,此部分建議令嚴必須確認好電腦顯示的筆錄有無記載錯誤的情形)

2.攜帶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及民事執行處書記官發給的自動移轉命令,表示這部份告訴人有義務自動返還房屋

3.提供已交付十萬的收據或證明文件給檢察官,表示這部份係因為無故被訴侵占而交付,因為是對法律不懂所以才交付,不代表有侵占告訴人之財產,另外要請您確認對方告侵占的物品是什麼?如果不確定,當庭要請檢察官說明確認,如可返還,則當庭表示非常願意返還,與對方約時間到公共場所全程錄影錄音,並製作交還物品清單,請對方親筆簽收。

4.本案結束之後,考慮告對方民事不當得利,請求對方返還前揭10萬元。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連絡。

vann 102-09-02 23:29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讓律師陪同父親至地檢署,由律師為您父親做答辯。當然如果您的父親可親力而為,則並無此需要, ... (恕刪)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太晚看到梁律師的建議,也許今天下午有律師陪同的話,可能已經解決問題了...>"<

 

今天下午陪爸爸去地檢署,偵察庭結束後,爸爸氣沖沖地出來,說是檢察官都不聽爸爸解釋,只是一直問爸爸是不是對方說要去搬東西,但爸爸不讓他搬?(事實上是對方有來電說要搬東西,但是因為約定的時間爸爸實在無法配合,並沒有答應他當天搬,但不是故意不讓他搬,也有告訴他請他改天再來拿)

然後據爸爸的說法是,檢察官要求爸爸重新填寫和解書(原本和解內容寫在筆錄上),然後還要請對方寫提告撤銷申請書(對方今天未出現)。

 

想再請教各位律師,像這樣的情形,通常偵察庭是無法當場撤銷告訴,一定要請對方寫撤銷告訴申請書嗎?那填寫以後繳回,是不是這整件事情就結束了?

另外,萬一對方不肯填寫,之後又該怎麼辦呢?

 

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3 09:00

 您好,

您父親當庭應該只是將和解書內容記載在檢察官的庭訊筆錄上,不見得等同於和解,而且,從這裡可以看出檢察官認為您的父親是有罪的,只是檢察官希望對方可以出面看看能否和解,然後他會裁決您的父親緩起訴處分,這點希望您能夠了解。當然,如果對方不和解,那就有被起訴的風險了。

建議您還是與父親親自到事務所詳談,以維護您父親的權利。

vann 102-09-03 23:01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父親當庭應該只是將和解書內容記載在檢察官的庭訊筆錄上,不 ... (恕刪)

請問緩起訴的是什麼意思呢?所以即使填寫了和解書和撤銷告訴申請書,之後還是有可能被起訴嗎?QQ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4 16:53

緩起訴原則上等同沒有起訴但不是不起訴,緩起訴期間只要注意不要故意更犯有其徒刑以上刑之罪併被檢察官起訴而被撤銷緩起訴就好。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與律師連絡喔!

熊熊 102-09-01 11:05
承上題 本人還有一個問題請教 台灣大哥大所委託討債公司來函聲稱經多次催促均不繳費 同時要求被害人劃撥違約金及積欠電話費至其指定帳戶否則將移送法院 而且台灣大哥大公司已經承認該公司員工及其朋友涉嫌偽造文書 本人再追查申請書上之帳單地址於98年間就是法拍屋至今 連歹徒所留下之住宅電話也是空號 只有被害人居住地是正確的通信住址 如果該公司負責催告帳單之業務員依據歹徒留下帳單地址郵寄帳單必定會被郵務士以查無此人退件才對 而且負責催繳業務的職員應該會於第一個月份便可馬上發覺歹徒所留下之個資有問題 照理講應該改投遞申請人居住住址才對 而且被退件後照理講會打電話連絡申請人重新確認帳單地址及連落方式才對 阿 所以一個盡職的業務員理當改投遞本人居住地 同時設法連絡當事人 所以改連絡歹徒剛獲得之台灣大哥大門號也是種變通方式之一阿 以上種種疑點如果追查到負責投遞業務員故意忽略本人居住住址讓時間超過6個月法定通聯記錄保存期限後造成證據滅失後再連絡申請人是否也該列入共犯及湮滅證據嫌犯呢 還是該負責投遞帳單業務員根本無任何刑責呢
催告函件一般由電腦處理,再由職員寄發,職員沒有必要查明收件人是否正確,而通聯記錄的覆寫也是由電腦依程式運作,是本件處理催告信函職員無任何責任可言。
熊熊 102-08-26 18:54

我有位朋友於102年7月份左右突接獲台灣大哥大公司委託天緯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催繳通信費及違約金計二萬餘元左右 但我朋友直覺以為遇到詐騙集團來函騙錢立即通報165反詐欺專線同時通報警政署警察局查辦 後證實該來函確實為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委託之討債公司無誤 馬上覺得事態嚴重 立即至附近臺哥大加盟店同時還被店員要求準備雙證件正本接受驗證 還被要求照相及錄音等 最後取得申請書影本發現有歹徒於申請書冒簽朋友姓名 而且還有雙正件影本等 因為雙證件一直在身上且申請門號當日101年11月份他還在上班而且也未曾將雙證件借他人使用 所以歹徒涉嫌偽造文書 最後以存證信涵要求台哥大解釋 該公司以承認是加盟店服務員及其朋友涉案 以上以經通報地檢署偵辦當中

以下是我的疑點

1.本人調查過申請書上之帳單地址在台中市且98年就是一棟法拍屋至今已經流標3次 所以台哥大如果郵寄帳單至該地址一定會被郵務士以查無此人退件

2.帳單連落電話為空號 所以台哥大到底有無使用該電話及帳但地址連落過歹徒不得而知 但催告函竟然聲稱催告多次均拒不繳納

3.以上只有我朋友居住地是正確的 但我朋友從101年11月歹徒申請門號至今超過7個月 連一張帳單或電話皆沒接過 顯然臺灣大哥大在說謊

 以上請問 臺灣大哥大公司未查證客戶個資是否真實 造成歹徒偽造文書結果 同時歹徒還以該門號從事於犯罪行為 同時臺灣大哥大公司未經本人同意無故洩露個資給討債集團是否成立妨害秘密罪嫌 另歹徒以本人名義從事犯罪活動是否構成妨害名義 刑法及電信法皆有妨害秘密之罰則該如何議處呢 請問如何求償損害呢

另外本人懷疑個資可能是從另外一家通信行流出 請問洩露個資之通信行及職員是否觸犯電信法之妨害秘密罪呢 如何求償

照耀 102-08-23 16:46

我有位朋友個資被台灣大哥大公司服務員及其朋友共同偽造文書申請門號及獲得電信設備贈品本案已經通報地檢署偵辦當中 我有疑問的地方是----

1.歹徒及其朋友於民國101年11月份申請到該門號同時於102年7月份才接獲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委託之討在公司來函催繳欠費 雖然來函聲稱曾多次催繳但我朋友皆不理會 但真正接獲本催告信函 只有這一次而已 所以大哥大公司根本在說謊

2.查詢電信總局公布查詢通聯記錄辦法規定通信紀錄的保存期限,市內電話為3個月,國際、國內長途及行動電話為6個月;換言之,超過保存期限的通話記錄查不到。

因此本人合理懷疑台灣大哥大公司根本是在迴避通聯辦法保存期限規定 朋友至通信行調閱歹徒所填寫申請書後發現 申請書所登記之帳單地址位於台中市 而且於98年該帳單地址就是法拍屋至現在已經是第3拍了 但為何台灣大哥大公司於超過通聯紀錄保存期限6個月都沒發現帳單地址有問題呢

以上只有通信地址是正確的 我真的不了解該公司所謂的催告函到底是寄到哪一個住址 如果他們公司於去年101年11月份郵寄確認信函或是帳單至朋友居住處所 該偽造文書案一定馬上爆發 但是如果是寄到台中市法拍屋本人相信一定會被退回才對吧

問題是台灣大哥大公司於事隔7個月左右後造成通聯紀錄已經超過保存期限才真正將催告函郵寄至朋友居住地址 所以超過保存期限6個月後要追查歹徒通聯紀錄相關犯罪證據已經滅失掉了不是嗎

以上我想請問台灣大哥大公司是否涉嫌湮滅證據罪嫌呢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2

建議你朋友專心處理帳務糾紛,

台哥大作法也許可議,但不會成立湮滅證據

酷兒 102-08-08 02:57

您好,在此請問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遺產主要為房產)

繼承人生前並未表明遺產要如何分配

若是多數繼承人不願意照法律上的均分進行遺產分配

多數繼承人不願意簽字均分,而是私下協議進行其他分配方式

少數繼承人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分割遺產(就是照法律走,所有繼承人均分)?

如果可以申請強制分割遺產的話,要在被繼承人往生後多久時間內辦理?

若是走向強制分割遺產是否就必定走上法拍一途?

沈恆 (沈律師) 102-08-08 05:38

您好!遺產繼承人無法全體達成分割協議,且無遺囑契約禁止分割,則任一繼承人可以隨時訴請分割,並無時間限制。又,若房屋只有一棟,有多人繼承而無法妥協,則很可能會採拍賣房屋分配價金的方式。以上謹供您參考。

超緊張 102-07-25 18:22
律師你好 我被朋友公司跳票 目前官司纏訟中 但是查詢債務人因欠下大筆債務 公司被法拍 可是我的官司又還在進行中 我該怎麼辦? 如果他房子先被拍賣掉我官司才結束 我還拿的回當初的借款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那您應先對您朋友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取得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再於執行時去參與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芝芝 102-07-24 16:12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家人是債權人,在法拍現場遇到承受方面的問題,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打算聘請律師處理。
我家人去法拍現場,聲明承受第三拍的流標拍賣物,書記官要求他繳交保證金,說之後還要繳交價金差額,否則不能承受,遂要我家人現場簽署反悔承受聲明,寫道因我家人未帶保證金,故反悔承受拍賣物。

但是我看到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法院的要求根本於法無據。該裁定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拍賣之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債權人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動產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此之所謂承受,係指債權人以執行名義所載債權抵付拍賣標的物之價金而受讓其所有權而言。如執行名義所載債權額高於標的物之最低價額,一經債權人聲明承受,即與強制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變賣終結之情形相當,不生執行法院命債權人繳納價金之問題。」

 我家人的債權金額300萬元(不含利息),拍賣物底價才40萬元,雖然有另一併案債權人,但他並未要承受,且債權只有20萬(不含利息)。在這篇討論http://ppt.cc/l-dS,也提到債權人於應分配債權額高於承受動產之價金時,更可行使抵銷權( 參見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 );若債權人應提出保證金,對債權人亦顯有損害,並不合法條定為「承受」的文義。」

請問依照我家人的狀況,能請律師提出甚麼訴訟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這訴訟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謝謝。

 直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即可。

奕涵 102-07-15 21:34

我家是一.二樓 三樓是我弟弟的 後面將近有25平的土地 土地權狀是我的

當初想要讓房子大一點 所以我跟我弟弟一起往後擴大房子坪數

這樣將進長達10幾年ㄌ

但是我弟弟因為行為不佳 在外賭博 欠錢 導致三樓房子法拍 = =

我們都有再注意房子法拍的價錢!! 因為後面的土地所有權 我們不想因為這樣有其

他的糾紛 所以我們非常注意法拍的動態!!!

但是!!!還是被其他人買走ㄌ!!

我是想問

1.我們可以去縣政府舉報要強制拆掉三樓的建築嗎?? 因為三樓的權狀坪數後面近有12平是多出來的??

2.如果對方堅持他們買的時候就這樣ㄌ! 我們除了土地權狀之外 還要注意甚麼嗎?

3.那我們可以禁止他動他三樓裡 多出來坪數的修繕.跟裝潢嗎??(因為他們在改套房)

4.我們可以自己從我們二樓爬到三樓 拆除後面我們土地上的東西嗎?例如 窗戶 或者畫起土地的界限之類的???

5.後面多出來ㄉ建築因該是違建   那如果要拆除  是要怎麼拆除??

謝謝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幫個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三樓屬違建,則您們當然可以去縣政府舉報強制拆除.
二.對方所買到的仍屬違建,不因他們買就有所不同.

三.基本上對方仍取得三樓違建的處分權,所以您們尚無權要求他們禁止修繕.
四.您們現在仍無法自行去拆除,否則會有民刑事責任.

五.若對於多出來的建築確實有侵占到您的土地,則您們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芝芝 102-07-11 14:20

有一強制執行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大們。我是債權強制執行了債務人名下的地上建物,法拍後如預料中的無人購買,打算三拍後承受,結果三拍前突然出現併案債務人。我查過如果有兩個以上債務人都要承受,是以抽籤決定,然後依價金和債權的金額大小,看要完全抵扣還是要補差價。現在我和這位債權人,債權都大於拍賣底價。

1. 若我沒中籤的話,併案債務債權可以抵扣拍賣價金,我是否會拿不到一毛錢,連之前繳的執行費、鑑價費、登報費都沒有?亦或是我可以要求依債權比例分配拍賣建物的持份,或是有任何方式要併案債務人依債權比例給我現金?


2. 若有人願意拿出高於拍賣底價的錢買下建物,請問拍賣物結標價會以拍賣底價來算,還是以標箱內承購人自願出的較高價金來算?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13 15:00

執行費等費用會優先分配給各債權人,剩下的才依債權金額比例分配

法院會處理,你不會吃虧的

既然是三拍沒結果,就直接由債權人承受,不會有2的問題

mnemosyne 102-07-10 16:42

不好意思,文章比較長,但實在是很煩惱。

 

如題,最近家中碰到了遺產分配的問題,狀況如下:

 

家中成員:爺爺(已去逝)、奶奶(已去逝,比爺爺晚) 、長子(我父親) 、長女(我姑姑) 、奶奶與前夫所生的一男三女。

 

爺爺奶奶在世的時候是與我父母住在爺爺名下一棟房子內,而姑姑成家以後就已搬出去居住。爺爺去逝時,名下留有一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以及這棟房子。並未留下遺囑。而因為我父親與我姑姑之間感情非常差,彼此都不願意提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就一直放著不動。而此時理論上這筆財產房子繼承人應該是我奶奶(1/2)與我父親(1/4)與姑姑(1/4)。

 

但在最近半年,奶奶因病過世。而奶奶有立下遺囑(有公證人在場),說她的那份(1/2)只留給兒子(我父親)。但因為我奶奶有阿茲海默症,請問會因為如此而使得遺囑無效嗎? *1

 

假設遺囑無效,這個時候奶奶的(1/2)就變為遺產繼承人為我父親、姑姑、奶奶與前夫的四個孩子。也就是說我父親與姑姑一人除了原本的(1/4)以外,還可再分得(1/2/6=1/12)(奶奶的1/2分給6人)。請問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2

 

還有,我奶奶過世後我父親曾多次與姑姑協調,希望由我們這邊付出(1/3)的房價,並且放棄那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來取得房子所有權。但皆不成功。我想問的是,如果上了法院,通常會怎麼分配這棟房子呢? *3

 

我能想到的只有:

 

1.法拍,所得依照各繼承人應得份分配。(我有聽說我們可提出優先申購,請問法拍的房價是以公定價格嗎? 還是說是用標的呢? *4)

2.強制判給一方,而其他方可向得到房子的那方收取自己應得份的房價。

 

請問,我們在這棟房子有二十幾年的居住史,這樣會使得法官更容易把房子判給我們嗎? *5

 

畢竟已經住了二十幾年了,實在是不想離開,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盡量保住這棟房子呢? 謝謝!!

阿莉 102-06-24 08:01

您好:我家有間房屋,遭房仲業者以買空賣空方式,將所有權過戶,已經過二次訴訟確認債權金額,但遲遲未見償還第一順位抵押權債務,已提出拍賣執行,現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子租給他人使用,請問租約有效嗎?我可以要求房租嗎?(因尚未塗銷)目前對方提出暫停法拍訴訟,我若出庭有要注意什麼?謝謝!!!

 補充:

我家是第一順位,提出拍賣,對方(現所有權人)我可申請閱券調出合約請法院提出租合約是否有效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1

 你目前還不是名義上所有權人,不得要求房租,

但勝訴後可以向原名義上屋主請求之前收取的租金,

另你這個案件標的很大,建議找律師處理,不太建議DIY

Crystal 102-06-23 01:08
請問一下,因之前房子是叔叔跟爺爺借貸,但現在房子名字是我的(爺爺過戶給我),那我是否能得知現在房子的繳利息狀況? 是否有按時繳納? 是否有未繳納,然後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房子法拍? 謝謝~
如果沒有叔叔同意 可能沒辦法 你並非借款銀行通常不會將個資給其他知悉
黃先生 102-06-19 14:30

各位您好,我今早收到一封台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禁止債務人(A)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B;也就是我)之勞務債權報酬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

但問題是,債務人(A)與第三人(B;我)之間並沒有任何勞務報酬關係,
我們的關係是:債務人(A)兩年前房子法拍,而我們標到這間法拍屋,
這間房子是點交屋(也早已經完成法院點交手續),所以我們之間應該是沒有任何關係。

而且奇怪的是,房子從頭到尾都是用我老婆的名字下去標與交易(房子也是在她名下),
我的名字從頭到尾沒出現過在這場法拍屋交易中,
但為什麼現在是我收到台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而且還把我的名字寫錯了,同音不同字),
真的是好奇怪的一張執行命令?

請問以上情況應該如何填寫執行命令異議?
執行命令異議寫好後,是要親自拿去台南地方法院?還是寄過去就可以?
如果不會寫(或怕寫錯),台南地方法院裡面會有部門幫民眾處理或代寫嗎?

以上說明,如有瞭解相關方面的人士願代為解答,真的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6-19 15:31

 直接異議並簡單表明理由即可

Snack 102-06-06 14:13

各位律師  您們好:

       因為我家有一塊土地侵佔,但侵佔的人卻完全無搬走的意願,我家有土地權狀,且每年都有繳土地稅,可是十幾年請代書處理卻無法取回土地,聽老一輩說當初那塊地有借親戚去貸款,但十幾年後也沒聽說土地法拍。想請問:

1、是否有辦法查到土地仍有貸款未還清?

2、若已無貸款,在我家土地上蓋房子的人,我是否可告他侵佔

大狗 102-06-06 12:42

由於叔叔欠債跑路,他名下有一筆和我父親以及大伯的土地被法院通知要法拍

而我們也有優先承買權,我想請問的是

1.若這塊土地一直無法被拍賣出去,法院會如何處理?

2.若是有人購買了我叔叔的部分,到時如果我們要購買還來的及嗎?是以當時拍定的價格購買就可以了嗎?

3.我們若是不想買,到時我們是要如何和購買者劃分土地?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1.除非是該動產應有部分有經過法院進行假扣押查封,否則經特拍無結果後,依法應予撤封、塗銷查封登記

2.若有人出價應買的話,法院會依法通知你們限期表示是否以同一條件承買該動產應有部分,故應不致於有來不及的狀況。

3.若有人應買而成為新的共有人的話(機率應不高),則按其應有部分享有所有權,若你們不願與之維持共有關係,可以透過協議分割共有物或者訴請分割共有物等方式來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執行程序走完還沒有拍出 就不會繼續執行程序 2.如果已經合法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 共有人不買 將來無法再主張 3.如果無法協議分管 將來可能只能訴請分割土地

大狗 102-06-07 21:48

不好意思再請問大家一下,今天確定這塊土地有被標走了,我想請問一下可以去那裡查

拍定人的身分?(由於父親認為是某一親友標走的)另外,大家文中的訴請分割是要由法院

來決定嗎?判定基準是什麼呢?謝謝大家的回答

Win 102-06-03 19:01

你好 請問債務人跑到美國 我做擔保人房屋法拍掉還變成連帶債務人 我最近找到債務人在美國住所及房產(對方還不知道) 是否有管道索討或只能由債權人追討 另外有期限限制嗎?因是13年前事情了. 謝謝!!

WIN 102-06-04 21:26
回覆 Wi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請問債務人跑到美國 我做擔保人房屋法拍掉還變成連帶債務人 我最近找到債務人在美國住所及 ... (恕刪)

 附註: 債務人目前無美國居留權屬跳機非法居留.

usta 102-05-28 14:20

因為父親年事已高,因分配財產為一棟透天店面,共有人為四位,其中一位有可能申請變價分割,因為不懂變價分割程序問題想請教,是只要其中一位共有人申請法院變價分割均可嗎?如果進入法拍是所有投標人出價,只要價高者都可得標嗎?如果非由共有人得標,我們所有共有人都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是嗎?但所有共有人都想要購買那又要如何解決?

 本件您可以參考一下民法第824條之規定,原則上法律所規定共有裁判分割之方式並不僅有變價分配這一個選項,而包括以下四種方式都是法官可以採行的,所以如果本案進行訴訟而令尊不同意變價分配的話,則應設法提供其他合理的分配方式供法院參酌。

另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因此在行使優先承買之前的階段還是以價高者得標,若是共有人以外之人來買受,而由多數共有人出面要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的話,則是以抽籤來決定。

共有裁判分割之方法:
1.原物分配: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1款)。
2.原物分配金錢補償: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民法第824條第3項)。
3.價金分配: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2款前段)。
4.部分原物分配,部分價金分配: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2款後段)。

民法第 824 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動產,各該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只要其中一位共有申請法院變價分割均可嗎? 

是的,只要共有人一人起訴(分割共有物主張欲變價分割),列其他共有人為被告即可。通常由持分最小的人為原告,可節省裁判費

 

如果進入法拍是所有投標人出價,只要價高者都可得標嗎? 

如法院判決准予變價分割,全體共有人皆得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變價(通常由持分最小的人為聲請人,其餘共有人為相對人,可節省執行費)

進入拍賣程序後,當然是「價高者得」! 

 

如果非由共有人得標,我們所有共有人都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是嗎? 

是的,拍定後法院會通知共有人。

 

但所有共有人都想要購買那又要如何解決? 

依條文規定,抽籤決定!

有的法院以前做法會依比例承買(不過這樣等於回到未分割前狀態)

共有人想買,但又不想跟其他共有人抽籤,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去競標!

欣怡 102-05-24 22:01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錢其中一位表哥他已經有開公司所以在開新公司的時候費用都由這位表哥開票.後來公司沒正式成立後就沒開成功.現在這位表哥要告我們詐欺.他說他當時的票都給我們拿去亂開導致他現在信用不好.他的訴狀中還提及到說我們當初利用詐術讓他不清楚的將支票給我們亂開等等.....現在我們收到傳票6/6要開庭.想問一下我們只是一般的貧窮家庭.自從上次公司沒開成後就負債.連房子都被法拍了.我們要如何跟他打官司.他們有錢可以告我們.一般像這樣的案子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呢?還是我們只能被他告.很無奈來請求幫忙~~ 謝謝你的回答~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5 06:54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因為事涉當初三方如何協議及約定內容,故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7
回覆 欣怡 的發言內容: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 ... (恕刪)

為何您老公公司會沒辦法開成?將會是您案件的重點。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律師費不是問題

重要的是要把問題解決
這才重要,不是嗎?

低調 102-05-22 23:29

我想請問一下,法拍屋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知道我們家附近的店面被強制法拍,但要如何購買啊?

上網看了一下,感覺好複雜

拍賣註記標別,這是什麼?

拍定價格是什麼

是當場喊價嗎

我完全不懂,請麻煩告訴我

回覆 低調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法拍屋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知道我們家附近的店面被強制法拍,但要 ... (恕刪)

想要買法拍屋,一定要做功課,網路上資訊很多,我想都看得懂,
懶得做功課,建議你找代標公司,付該付的酬勞給專業人士,以免買到問題多多的動產,屆時後悔來不及。

低調 102-05-22 23:19

我想請問一下,法拍屋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知道我們家附近的店面被強制法拍,但要如何購買啊?

上網看了一下,感覺好複雜

拍賣註記標別,這是什麼?

拍定價格是什麼

是當場喊價嗎

我完全不懂,請麻煩告訴我

於投標時間填寫標單含保證金投入投標箱,以底價以上價高者得標,如得標須於七日內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保證金沒收.但這只是投標而已,後續尚有搬遷,甚至有可能有租約問題.

Unknow 102-05-16 12:18

律師您好,

事件過程:

1. 個人向管委會租車位(未簽合約但有至2013/1月繳費證明, 2月底因已有狀況, 管委會請個人不用繳交).

2. 但該車位法拍(法院不陪同點交), 買主也未通知管委會.(因原先車位所有權積欠管理費)

3. 2013/2/28, 買方直接會同警方拍照(事先皆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個人或管委會, 個人因搬家因素,尚有1台50CC機車停於該汽車位),控告刑事竊佔. 但同日管委會才與車位得主完成登記, 登記後,個人接獲管委會通知, 當日立即移開該機車.(確定非故意或侵害他人權益)

個人想請教下列2個問題:

1. 2013年約3月底, 中山分局已製作筆錄,個人已說明案由,並提供繳費證明.但前日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 以被告身分傳喚. 據瞭解, 管委會目前都未接到警方或檢察官的通知. 請問這符合我國一般刑事竊占調查流程嗎?

2. 為慎重起見,個人請教朋友,是否聘請律師陪訊較為妥適?朋友認為,此案是小CASE,如實向檢察官呈述,並再提供繳費證明即可,無須律師陪訊. 是否個人過於謹慎或緊張?

感謝回覆.

Matt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料敵從寬.小心為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1. 竊占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依法最終必須以檢察官起訴書或者不起訴處分書終結偵查程序,所以當然不會因為您已前往警局提供資料即可結案,至於偵查程序係由檢察官依其判斷採行各種調查方式進行,並無所謂單一流程,若檢察官判斷先以被指訴為被告之人來做為訊問對象較有利於案件偵辦者,當然就有可能會僅僅先行傳喚被告

2.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所提出之證據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進行初步分析後再行前往接受偵訊,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5-09 23:44
各位律師您好:可以請教您我該怎辦呢?   抱歉打擾各位律師寶貴時間,說起來很丟臉.....   1.婚姻關係存續中(民國96~99年止)買了一間房子,我跟前妻一人一半的持分....婚姻到結束前妻從未繳過貸款, 經多次電話溝通都無效,藉故閃躲,銀行是共雙都是借款人,銀行當初協議只以我的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扣款人,所以從買房後貸款都是我在繳納....,前妻直到離婚後也不繳(目前已經離婚近3年)   2.離婚後前妻搬離該房子,房子都是我跟孩子在使用,也請房仲跟前妻說房子要賣,金額與當初購買的多出100多萬,扣除現有房貸每人可分到100多萬,但是前妻的意思要我繳完再賣... (我不同意)   3.我想了很久這問題也問過很多專業人士都要我不要繳貸款房子去"法拍"......   4.可以請問謝律師您有更好建議嗎?類似如果可以賣掉將其二分之一的金額...提存法院,   畢竟走到法拍是雙輸局面對我信用也不好.   5.我希望比較快速方式解決這問題,我不想把這難題留給孩子或家人將來去面對.   6.感謝各位律師~~thanks!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建議您應先釐清究竟前妻是基於甚麼樣的理由拒絕出賣該棟房屋?您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否則房屋進入法拍程序,則房屋的售價通常會降低許多,可能會造成您的損失,因此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10 22:0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 ... (恕刪)

 其實真的很丟臉....直到婚後幾年我才慢慢發現前妻是愛金錢甚過孩子的人,無論如何我不會再把難題留給未成年的孩子與家人去處理了....感恩趙律師回覆...thanks!

Judy 102-04-21 22:06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狀況如下,房子是我爸跟叔叔的(公同共有),

叔叔長年居住內地,配偶欄是大陸籍(偶爾回來一次)在內地有一個兒子,而台灣也有個兒子是前妻生的(有欠銀行錢,信用破產且名下不能有財產),想請問到時如果叔叔去世,面臨遺產繼承的問題時,假設陸籍配偶有要求他的應繼份,是否房子就會面臨法拍所得均分的問題?

假設陸籍沒要求均分,而叔叔在台灣的兒子的債權人(銀行)會發生強制執行拍賣以清償債務的可能嗎?抑或者他可以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名下擁有財產?個人債務部份不涉及房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3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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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 102-04-17 05:32
律師您好: 前妻於N年前未告知我本人(當時未離婚,後來因家母房貸緻不出被法拍才辨所謂假離婚再標回來) 投保意外險 後來被我無意中發現保險繳費通知才知我被投保意外險,母親則被保啥險我並不確定(應是身故險) 當我得知時忍隱了許久 直至到一天在家中外走道抽煙 她忽然說了一句,你為什麼不去死 當下只回應:人要死 時間到便會死 (當時正因生意失敗公司倒閉且負債情緒極低落 ) 97年前後 吵架我問她為何投保意外險又叫我去死!! 憤而要求含家母保險退保 102年3月我"又"發現她又與某人關係複雜受不了問了12小時一句也不答 本想結束自己生命.僅在一線間又想為何要為此等爛人結束自己 於是生平第一次與她有了肢體衝突(未離婚前己有一次外遇) 她報警 將開通常保護令調查庭 開完可能須搬出 我有查詢到二家保險公司分別為97年5月及97年7月退保 如至地檢署提告會成立偽造文書罪嗎? 追訴權時效10年是投保日算起OR退保日呢 謝謝!!
偽造文書罪為公訴罪,時效起算點為犯罪成立之日起算,至於是否會成立偽造文書,建議您來電0972-699-668詢問

她沒有得到你的同意,就去投保意外險

這部分是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

至於家暴保護令的部分

既然錯,源頭是出自於她

那麼你還是有防禦的可能。

Roger 102-04-16 12:25
前妻於N年前未告知我本人(當時未離婚,後來因家母房貸緻不出被法拍才辨所謂假離婚再標回來) 投保意外險 後來被我無意中發現保險繳費通知才知我被投保意外險,母親則被保啥險我並不確定(應是身故險) 當我得知時忍隱了許久 直至到一天在家中外走道抽煙 她忽然說了一句,你為什麼不去死 當下只回應:人要死 時間到便會死 (當時正因生意失敗公司倒閉且負債情緒極低落 ) 97年前後 吵架我問她為何投保意外險又叫我去死!! 憤而要求含家母保險退保 102年3月我"又"發現她又與某人關係複雜受不了問了12小時一句也不答 本想結束自己生命.僅在一線間又想為何要為此等爛人結束自己 於是生平第一次與她有了肢體衝突(未離婚前己有一次外遇) 她報警 將開通常保護令調查庭 開完可能須搬出 我有查詢到二家保險公司分別為97年5月及97年7月退保 如至地檢署提告會成立偽造文書罪嗎? 追訴權時效10年是投保日算起OR退保日呢 謝謝!!
1.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確實會有偽造文書的嫌疑 2.犯罪追訴時效均以行為時點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