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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01 09:34
你好:目前與先生已分居(因家暴問題,等待保護令核發中也提告傷害) 能否申請孩子暫時監護權?該如何申請? 與先生兩人都有意願離婚卻因孩子監護權談不攏(男3歲4個月,女1歲6個月),因夫家是小孩原生家庭而我目前已回外地娘家居住約一個月,如此是否會影響日後判決結果?
1.除非你有案件在法院繫屬中 你可以聲請法院核准暫時處分 暫時在你們離婚案件確定前 由你監護子女 2.如果沒有提聲請案件在法院 代表你們目前還沒有糾紛發生 法院是否可以核准暫時處分 依現行法令應該是有疑問的 3.你們可以先協議離婚 再透過法院裁定子女應由誰監護
筱晴 102-11-27 22:52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婚後不到一個月因吵架他動手打我 當時懷孕三個月多

這是第一次動手 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報警默默的原諒他

之後打了第二次 第三次 到第四次受不了才回娘家由娘家的媽媽陪同驗傷備案

我沒有對他提告但法院還是有給我通常保護令 法院開庭我先生沒到

想說藉此看能不能改善我們夫妻關係 結果沒有 後來也因為心軟

還是搬回來跟他繼續生活 他老闆都會拉他跑粉味

他人就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甚至無故不回家

我也想說就這樣當作沒看到 只是最近真的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

我們交談次數越來越少 連夫妻該有的同房也少得可憐

前幾日娘家媽媽打來說 11/30因家暴得去上課三個小時

我告訴他 他卻回我 他不去 。

我跟他提離婚 他卻不答應 離婚協議書都不知道被他撕爛幾份

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答應跟我離婚嗎 ?

家暴紀錄他還能要到小孩監護權嗎 ?

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 但小孩平時都是我一個人帶 他只有給我錢

我只要小孩 目前沒有工作 但 我可以請我媽幫我帶小孩 我去工作

保護令是在今年4月份下來的 能否利用這點跟我先生離婚呢 ?

到目前為止先生可能礙於保護令的關係 不敢動手 但是還是會用三字經辱罵

我不想再承受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擺脫他

 

你的情形裁判離婚機會很大,贍養費,夫妻財產請求和監護權也可一並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8 00:32
回覆 筱晴 的發言內容: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 ... (恕刪)

您可以先跟對方分居分居這段時間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小孩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用,等對方都不付時,再提告離婚。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先幫忙到本所官網按"讚"後http://lutong.myweb.hinet.net/,再來電諮詢,謝謝。

您好,如果是被家暴的話,可以提離婚訴訟沒有問題,監護權部分主要以主要照顧者為主,也就是如果是由你或你家人照顧的話,判給你們的機會就比較大,而且你也可以向對方要撫養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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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 102-11-16 03:35

律師們你好

因前些日子先生要脅帶小孩一起自殺 當天通報113前往協助也至警局做完筆錄

目前已申請通常保護令中 與先生分居

但先生現在跟孩子住的房子是我還未認識他之前就已經買了

現在他表示未離婚具有屢行同居的意務 不肯搬離我的房屋

且不肯跟我先簽署分居協議書 不斷再逃避

請問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跟我簽字離婚

您好,由於他應該不是有侵占意圖,侵占應該不會構成,我建議你可以在保護令中要求他搬離,另一種方式就是把房子過戶給其他人,由其他人提出遷讓房屋訴訟,逼他離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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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起訴請求離婚,之後其他的問題就比較好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於通常保護令事件中聲請命對方遷離該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de 102-11-18 05:08

可是我的房子已經要再12/1租給別人了 那可以用這個理由把他趕走了

因為之前已經寄存證信函給他了 他也沒有任何表示也沒有要協商的意願

可以請警察到場 強制請他搬離嗎?

sean 102-11-13 18:11

保護令的主文

相對人不能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某段上

本件聲請,因聲請人有遭受相對人對其實施身體上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且依相對人對聲請人施加暴力之情節,為免聲請人繼續遭受相對人之不法侵害,並使之得以安心生活,是本院認有核發如主文所示第一項內容保護令之必要,並酌定本件保護令有效期間為一年。至聲請意旨兼及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所部份,本院認依核發上開保護令,應足以避免聲請人繼續遭受相對人為精神或身體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是認無核發此部分保護之必要,附此敘明。

請教律師

上述的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有無較具體說明?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所部份,是指要相對人搬離被害人住所不能同住?還指戶籍遷出?

最後一句的認無核發此部分保護之必要,是否為書記官明顯的繕打錯誤?

沈恆 (沈律師) 102-11-13 19:30

您好!看來沒有繕打錯誤,如果須遷出會寫在主文,主文沒寫就不用遷出;底下的理由是在說明為何不用遷出;精神侵害不具體說明,範圍才會比較廣,並非不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一般精神虐待是指言語或行為方面,就是除了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是折磨你.至於遷出住所部分,當然是指搬出去,只遷戶籍有何意義.以該保護令內容看起來,是認為沒必要遷出去,不是打錯字.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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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sean 102-11-13 23:46

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該由誰來認定呢?社福單位?行政機關?警政單位?是否需要有蒐證上的必要?

龜吉 102-11-05 23:42

各位律師及網友好:

我是新手,第一次在這裡提問,如果問題問的太粗淺,請多包含。

請問丈夫與老婆互毆傷害,老婆對丈夫申請保護令(尚未核發,申請中)、提告傷害中,尚未離婚成功,現搬出去外面住。

1.老婆可以回家收拾個人物品拿走嗎,若夫家拒絕、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察用「強制力」進入嗎?

2.若丈夫還是「口頭」拒絕,可對他提告強制罪嗎?

PS:戶口還在同一戶。

PS2:房子是夫家親戚的名子,該屋主戶口也是同一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妻子可先請轄區警員協助陪同回住所取回個人物品,或於保護令申請書中提出此一申請,屆時可依據法院核發之保護令,請求警察機關協助執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龜吉 102-11-06 12:02

謝謝律師的幫忙~~

目前問題已解決,想進一步請教的是

1.若在保護令尚未核發的情況下,請警員到場協助溝通無效,可以請警員強制破門進入、以妨礙公務移送嗎?這個會卡到侵入住宅,或是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嗎?

2.還是都等法院的保護令下來,比較妥適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13
回覆 龜吉 的發言內容:

進入別人房屋要經過對方同意,即使戶籍還是在那裡,也是需要同意。

而且有時候進入後拿東西走後,對方有時如果不見東西,反而更麻煩。

因此,建議不要這樣做。

請幫忙至本所臉書按讚,謝謝。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龜吉 102-11-06 13:55

收到了,謝謝二位大律師的解惑~~感恩

小冠 102-11-01 12:09

前 . (可以看下面文章我打的比較清楚)
http://www03.eyny.com/thread-8997829-1-1.html

最近本來是因為要娶我女朋友!
但是之前因為本來我母親說要找人來談婚事
(找很多人,她乾媽媽以為是要上來打架還是談婚事)

但是因為她乾媽開的條件太離譜
很多人都不認同
而我當然也做不到

不過在這之前都有兩情鄉愿發生關係 都是自願的

最後她乾媽媽叫我們分手
不過這段期間她乾媽一直在詢問說"我們在一起的原因"

不過她乾媽媽(三伯母,三嬸)
扣留我女友和她親生爸爸的證件
因為我們分手了,但是還是有聯絡
但是分手後她乾媽媽就很強勢


因為我前女友 有說【她乾媽有黑道背景】
然後現有再聯絡的 稱:阿光  目前是通緝

當初我女朋友在家裡就聽到風聲說她要派人來傷害我們家人


她乾媽就說要告我
原因是:她乾媽說我們都上床有發生過關係了 (我女朋友27歲)
因為已經滿20歲了所以自己有監護權
她乾媽就一直在找我們弱點說 (她是中度智障) 沒有自主權
----
其實在這之前就有帶我女朋友去雙和醫院驗過,心智正常也有證明
所以他乾媽如果用這個來壓我們肯定不會過
不過她乾媽就一直在講說
盡然沒有心要在一起,跟她(我女友) 發生過關係 不用負責嗎?是被幹爽的嗎?
我們都是兩情鄉愿
我真的是覺得因為我女朋友自己也被他們利用 必盡不是"親生的"

然後還有因為我女友的證件被扣在她乾媽身上
因為他們當初缺錢要用錢 所以帶我女朋友去辦現金卡
但是現在我女朋友已經成年了27歲了,她思考很多她反悔了
但她現在還是住在她乾媽家,所以我女朋友都不敢行動

連讓我女朋友要搬出去
她乾媽也不同意 (其他人都答應)

然後他們  (我有電話錄音)
其實在通話內容就有講說  他知道我家也知道我公司在哪
所以不然現在是要派人來跟我們怎樣還是要傷害我們之類的嗎?

事實! 我女朋友她乾媽三嬸三伯母,就已經扣留我女友證件和她親爸證件身份證


因為我們分手了,覺得我女朋友在這樣被利用也不是辦法
但是我不知道如果說他們這樣的情況其實是等於騷擾恐嚇
(都被扣身分證

我女友親爸爸也同意我女朋友告她乾媽
但是我女朋友就是沒這個勇氣
所以我想報案的原因是,我要告她乾媽,但是不知從何開始
因為我們都分手了她還在找我們麻煩
不是說要來我家就是要來我們公司
然而我女朋友也不曉得保護令是否能申請成功
懷孕,兩情鄉愿發生關係,沒付訂金聘金,分手了還要求賠償 有理嗎?

依你所述,是不需要賠償,而提告部分,可提出告訴狀告訴,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Jacky 102-10-29 09:42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39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27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
煩請解惑~感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針對對方所提書狀內容提出書狀,以利法院於開庭前便能先行了解您的答辯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V 102-10-23 09:46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您並無意離婚,只是夫妻雙方溝通產生問題,建議可以先請配偶出面,雙方進行溝通討論,以謀求解決之道;如對方拒絕出面溝通協商,您得以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要求對方出面協商履行同居之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V 102-10-23 09:15

我跟老公、小孩住在婆婆另外頂樓加蓋的房子...而我老公拿回來的生活費很不穩定...所以我與他溝通說我出去上班,小孩請保母顧..老公回去跟公婆告知我所提議的..結果公婆強制跟我說..如果我要上班不顧小孩我老公就不要這個婚姻。近幾個月以來爭執不斷...公婆只要跟我老公洗腦任何事..他就回來跟我吵...還曾鎖我門不讓我回去..我感受很不好..就回娘家住,現在已經分居快三個月了..事情越變越糟...先生和小孩目前住在婆家...但現在我們還沒離婚..公婆想盡任何理由和藉口不讓我見小孩..至於這部分我已經申請暫時保護令..但是接下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可以訴請離婚,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酌定探視。

2、請說明您希望往哪個方向處理,以利回覆。

Chiou 102-10-21 10:48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Bill 102-12-17 01:39

沒人回覆你,表示這社會不相信女人會打男人,就算有也只是笑你窩囊!我同病相憐被踢,但是沒人信沒人理,被當笑話!世皆媚俗,只相信男的會欺負女的,女的不可能欺負男的.你聽過女的離婚給男的錢嗎?我沒聽過.不管錯在不在男方,男的註定吃大虧.民法第1030條之1只適用給女方,不適用給男方,要差額一半?男的別妄想了!

Bill 102-12-17 01:50

只要離婚.你就只是捐精者,其它什麼也不是!

Bill 102-12-17 01:51

網路都是幫女方打離婚官司廣告,我還沒看到一篇幫男方打離婚官司的廣告,你就知道這社會多不平等,多偏見了!

Chiou 102-10-21 10:15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合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以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如果家庭暴力行為並非偶發事件 已經成為婚姻中常態 那你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機率應該很高 這部分跟你是否聲請家暴令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有家暴行為 你可以先暫時搬離現在住處 維護自己人身安全

Chiou 102-10-18 11:57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一年多來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

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8月的),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我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8 13: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相關問題,顯然有家暴問題的產生,倘若確實掌握相關證據,建議您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2、然訴請裁判離婚尚需考慮其他,如,子女監護權的部份、對方會不會要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3、建議您,不要再忍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本來就不分男女都有可能是受害者,且為了子女的人身安全及人格發展,建議您不要一再姑息,該報警就報警、該聲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

MANDY 102-10-14 14:40

父母最近已經離婚了,也到戶政事務所已辦妥了,房子是母親的,做子女的也有意要養他,也找好養老院要給父親住,但是他堅決不要,說要去自己要去外面住,也不讓我們知道他要去哪,請問,我們怕他去外面留了一些債務子女,不管是銀行的債或是一些私底下去借的債!我們子女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做一些預防呢?另外,又怕他會回來家裡鬧,我們是不是可以去申請保護令之類的呢?

1.父母債務 原則上子女不會受到影響 2.如果有具體事由 是可以提出保護令聲請

Jones 102-10-06 12:48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是這樣的,我同事因為家暴關係逃離原本家庭,先前有因為家暴申請保護令

也有通報社福單位處理,但那時提出離婚申請對方不願簽字,也未走法院流程

直到現在保護令已經過期,如果還要再提出離婚申請

是否可以請法院依照兩人相處狀況,給予離婚判決?

而具體的流程,還需要與男方碰面嗎?(因女方對對方有一定恐懼感)

如果有過家庭暴力行為 且是長時間或是多次發生 是可以考慮訴請離婚 離婚訴訟當事人原則上都要到庭 且需要先經過調解程序 一定會再看到對方 但在法院內的程序 人身安全原則上不需要擔心

小如 102-10-01 11:05

律師:

您好,想請教您幾個問題

1.我先生曾經對我言語暴力,但目前他已離家5個月都沒回來現在我已到法院訴請離婚過幾天要出調解庭了,但我很害怕他又會對我言語恐嚇,像這種情形我還可以在申請保護令嗎?

2.如果我要爭取獨立監護權能成功嗎?或該怎麼做?(因為他的種腫行為都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3.我產後至今6個多月他都從未關心孩子及照顧更何況人也跑掉了,是否已對孩子構成遺棄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去年結婚,婚後不久先生就時常喝醉酒回家,並對我發脾氣及大呼小叫,4月某天晚上他喝酒像發瘋似的大發脾氣並且要動手打我,當時我非常害怕嚇得趕快往房間外跑,結果他往門上用力一搥並對我大罵說:『就連這個門都禁不起我一拳當時我跑到陽台後打電話給家人求救。

   (二)   生產後的二~三天我還在醫院病房時,先生不讓我住院要我回家,某天他下班回來有喝酒,說我生女兒很丟臉讓他沒有後代,他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爸媽也不接受。我找機會溜到茶水間打電話求救,隔天他出門前就說不回來了之後都沒出現,連小嬰兒滿月都沒回來。後來找他溝通他表示會道歉及負責,但他都沒有做又跑掉了,至今仍然不知他的行蹤。

 (三)    去年一月結婚二月份給我15000元的生活費到六月份就沒再給過到現在都沒有,懷

   孕時及從小孩出生至今從未給過半毛錢,奶粉、尿布及打預防針費用都我自己付

1.你們屬於家庭成員 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形自然可以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 2.離婚訴訟可以請法院同時定子女監護權由何人擔任 如果對方有家暴 情緒管理也有問題 又沒盡到扶養子女義務 小孩又剛出生 法院判准由你監護機會應相對較大

心心 102-09-20 13:39
律師您好: 對方誣陷我打她,對方提出通常保護令,意圖想我搬離家裡(對方與我同住),我要如何 反告她?還是要保護令成立才能反告她?保護令不成立就無法反?嗎?可以告什麼?防礙名譽偽造文書侵權求償嗎?

建議您找證人釐清當日是否有家暴行為,家暴包括有形、無形的強制力。

若您認為對方故意要對您提出家暴聲請,您亦可對他提出家暴聲請

國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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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2-09-18 20:35

最近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事情 牽扯到法律問題
想請教一下


我爸是一個不常回家的人,一回家通常都會為了錢跟媽媽吵架
因為爸爸愛賭博 常常在外面缺錢就回家要
他們雖然已經離婚了 但爸爸大概一個禮拜回家一次
這樣的情形其實已經蠻久了,我們都認為只是吵一吵,吵完吼完就沒事了

直到昨天 他又因為錢的關係跟媽媽吵架
但不一樣的是 他講不過媽媽 就出手打她
哥哥看到 就挺身而出的保護媽媽 但就扭打起來了

媽媽打電話了報警,哥哥跟媽媽都到警察局去了
爸爸卻先跑去醫院驗傷驗傷完就立刻去警局告我哥傷害

我哥聽到爸爸要告他 就換他去醫院驗傷這樣

驗傷完 去警局 才發現 爸爸很堅持要告哥哥
即使警察先生跟爸爸說 是父子 不要這樣
但 爸爸堅持提告 堅持要讓哥哥有被告的記錄

警察先生問媽媽 要不要作證人 因為這樣對哥哥很不利
所以媽媽也做了證人筆錄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 哥哥會不會被法院判刑
或者是抓去關 又或者是有前科這樣

我很擔心哥哥的未來日子 畢竟他才24歲

而且警察先生說 因為兒子打父親 是公訴

可是他是為了保護媽媽才跟爸爸動手的

然後 現在爸爸跟哥哥互告 屬於互毆

請問媽媽當證人之後 哥哥的勝訴機率高嗎?



當天我們有試著想申請保護令

但警察先生說 因為是互毆 爸爸可以說是哥哥家暴
哥哥可以說是爸爸家暴 這樣 所以不能申請


我們真的很害怕他回家 因為他會說出一些很可怕的話


但我現在更害怕哥哥因為這樣而被判刑

關於你哥為了保護母親而攻擊父親成傷部分,由母親當證人,可主張正當防衛(刑法第23條),為無罪主張。

關於保護令部分,改由母親為聲請人即可。

對於父親毆打母親,母親亦可提告傷害罪,此法或可逼其撤回告訴。

祝順利

心心 102-09-16 12:53

律師大大   您好:

對方去偽造黑青,然後去醫院出診斷證明,去警察局報案說是我打的,因傷害刑事,己經有收到

偵查庭的傳票及對方去申請通常保護令,幸好我有錄影存證對方其實沒有黑青(在爭執時),也有去調了監視器,她外出驗傷時,是沒有黑青的,只是監視器部份警察沒提供給我,警察說怕我拿去報周刊,真奇怪,那是我提的證據不懂為什麼不能拿.

1.現在偵查庭要開,我拿出證據檢查官確定是對方偽造傷害,對方是否會有什麼刑則,傷害罪不成立,就不須要和解?還是對方必須要向我提和解?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民事賠償(侵權)?

2.通常保護令民事,若是不成立,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3.傷害罪偽造的部份我可以提出誣告,是否要在偵查時就向地院申請,因為考慮我年假不多,是否可以先不提告,在追朔期內再提告就可以?

如果你認為對方無中生有 誣指你犯罪 你可以提告誣告民事保護令不成立 也很難認為對你造成損害 要請求賠償很有難度

Jacky 102-09-16 11:32

想請教律師兩個問題...
1、與前妻離婚後,前妻與她父母對方口頭承諾要將聘金、金飾作歸還(這部分有電話錄音存證),但之後又推拖避不見面,如今對方又假藉申請保護令對我們做出不實之指控,關於這部分可以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來處理?關於電話錄音的部分是否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是有其他作法呢? 

2、針對於『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狀』內容有做不實指控(精神異常須接受治療...等),關於這種不實指控已造成我精神上創傷,是否可以針對這不實的指控向聲請人提出誣告的動作?

 以上,煩請律師不吝解惑!有勞您費心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9-16 11:48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請求履行;2.這不算是誣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Jacky 102-09-16 11: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
關於第一點的部份,已提交答辯狀給法院,並於近日將出庭答辯,對方用這種卑劣的手段,難道我不能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有所回擊嗎?...Orz

關於第二點的部份,意思是說可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進行履約的動作?

彎彎 102-09-14 00:37

您好,想請問

今天下午開保護令的庭

結果未知 要等判決 也許會再開

如果保護令下來監護權是否比較有機會在我這邊

因為我先生有精神暴力 非常嚴重

我應該提出什麼有力的證據呢?

他有卡債 但他爸有房子 他爸媽也都沒在做事

我有助學貸款未還清 但我家做生意有穩定收入

我本身是新娘秘書 而他是開計程車

這樣我機會還大嗎?

我真的好擔心女兒在他那會受到暴力情況

 監護權部分需對我方日後居住生活環境、經濟狀況(含就業史)、親職能力(照顧小孩之能力)、生活休閒安排、家庭支援及小孩個人意願等提出優於對方之說明或證據,且對日後他方探視安排等提出合理方案即可。以上供參考。

Lisa 102-09-12 22:52

我家有兩棟房子,兩棟房子之間有隔約1公尺半的廣場,大家都會從這廣場進出,我小弟在其中一棟房子的牆上裝監視器,我家其他人的一舉一動日常生活作息都被拍下,大家都很不舒服,覺得隱私被侵犯,請問有法可管嗎? PS.因為我小弟最近有打傷我大弟下星期要開庭,我們包括我媽媽都有申請保護令審理中...

小米 102-09-11 12:35

和老公結婚2年7個月,這期間反覆被我抓到他與前女友交往(是有夫之婦),也原諒他們多次,去年10月他因管教他與前妻生的小孩,我出面阻止他卻扭傷我,我也申請了保護令,所以住了娘家快一年,近幾個月想想也該讓彼此有個機會,卻又被我發現他接前女友下班、去汽車旅館的定位紀錄,我也找那那女生談,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雖然和我結婚但也不願意和她分開,所以從婚前就一直保持著不正常的關係,事情爆發了,他也不想挽留這段婚姻,我覺得這段婚姻被他騙了,我能為了我和我的小孩要求贍養費和教育費嗎?(我有些許和外遇對象的錄音)

1.如果確實有外遇的情形 法院是可能判准離婚 2.離婚訴訟同時可以爭取子女監護權 以及請對方按月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broke 102-09-05 00:16

昨天早上被家暴,但沒有傷,六月中有驗傷過。

想請問若現在想申請保護令的禁制令,來得及嗎?

目前白天都要上班,申請的過程需要常常請假嗎?如開庭

一切都只是想確保不會再有相同的情況發生!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32

 建議不要姑息,不然對方會越來越過份,只要有一張就可以提告

彎彎 102-09-14 00:55

如果我沒驗傷單可是診所院長有開就醫證明呢?

小丸 102-09-03 15:19

您好: 
本人為A(爸爸)、B(媽媽)的女兒,C是本人的姑姑們 ,DE是本人的爺爺奶奶。
以下有幾的問題想請求協助,謝謝。 

Q1:如果多年來都是AB與DE同住,且有執行扶養的義務,但是C們長久以來不僅沒有共同扶養DE,卻一直挑撥離間,並長期以言語傷害汙辱AB,在法律上C們雖已經嫁出是否仍然有共同扶養DE的義務呢?

Q2:如果C們不願意共同扶養算是遺棄或是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Q3:C 們曾當眾以言語汙辱A (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音),且以簡訊不斷騷擾A至凌晨,可以什麼罪名控訴C們呢?

Q4:9日前C 動手傷害B,已經有去驗傷且有照片為證,是否構成家庭暴力呢? 由鄰居口中得知,C四處散播謠言會不會輕易放過我們,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Q5:持驗傷單有限多久的時間內能申請保護令嗎? 如果無申請保護令的時間又受到二次暴力傷害,C們需負什麼責任呢?

Q6:如果AB遭到C們暴力傷害,我們替AB還手屬於防衛嗎?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7:15

 嫁出去的女兒仍有扶養義務,建議由長輩提告請求扶養

至於對方有騷擾行為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Asi 102-09-03 14:02

近日丈夫有動手施暴的情形,已有驗傷單,但因對保護令有疑慮所以遲遲未有動作。

1.丈夫過去曾經以口頭及簡訊恐嚇太太若不順從其意,即會傷害娘家的家人,且無須親自動手,意指可教唆他人,如此可在聲請保護令時,一併將家人納入受保護的對象嗎? 又如果不是丈夫本人施暴的,而是教唆他人施暴的,也算是違反保護令嗎?

2.若保護令核發,對爭取剛出生2個多月的女兒的監護權方面是否有利,因與丈夫間的經濟狀況差距頗大,擔憂此將不利監護權的爭取。

以上,煩請各位律師協助解惑

您好

家庭成員的範圍並非僅限於共同居住人,尚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定之人(例如直系血親、及其未成年子女),所以若家人符合該條所定範圍,得為保護令之共同聲請人。

保護令之核發可表示該員具有暴力傾向,顯然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利影響,自然可以在爭取時主張,且經濟因素並非唯一監護權歸屬之裁量項目。

另外該員可能已觸犯恐嚇危安罪(刑法第305條),得為告訴。

kelly 102-08-14 01:44

請問,

由於A男(已成年)與其女友爭吵而產生拉扯致使女友報警,A男被判處暫時保護令,並在一個月後被要求至法院報到。

然而2~3天後A男與其女友又和好且照常約會聯絡,

1. 這樣A男是否違法

2. 暫時保護令是否可以撤銷(但其女友表示不會去撤銷)?

3. 此時父母要如何做才能保護A男並為其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A男本人因與女友和好而表示拒絕做對女友不利的發言或提證)?

謝謝

 因為是被保護的女方自己找A男見面的,雖然客觀上已經構成違反保護令的犯罪,但是實務上通常不處法這種行為。雖然見面不會被處法,但A男最好是避免有刺激女方的言語、或傷害女方的行為,如果有發生辱罵毆打女方的行為(不是只有見面而以),實務上會以該等行為構成違反保護令的犯罪,處罰A男。 A男自保的方法,最好當然是不要見面了。如果還是要見面,那最好隨時帶著錄音機,保全證據(證明是女方要求見面的、還有是被打後自我防衛等)。

小潔 102-08-13 23:45
某日在我家門口被打(隔壁鄰居)目前已報案,等傳票。也申請保護令中 請問我還有什麼可以申請的,保護我的法律

刑事傷害提告聲請保護令 如果有損害 可以考慮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KOB 102-08-13 17:18

事情發生在我弟他老婆身上

因為我弟他老婆的機車,在她被家暴趕出家後(現有保護令),機車也沒牽出來

目前機車還是登記在她名下,而他弟日前其他的車跟人發生車禍,

有來寫委託書,但他們也不過戶也不報廢

所以這台機車現在還是在老婆名下,想請問這樣情況,能否構成侵占

或是該如何處理比較洽當

瑩瑩 102-08-06 17:27
律師你好:在申請家事保護令訴狀中,憑空捏造招到對方言語威脅、恐嚇,並在家事庭法官開庭訊問時,說出憑空捏照的虛偽陳訴(當庭中,法官問:相對人有無與聲請人同住之事實,保護令聲請人憑空捏造說有同住直到.....日為止)。這樣算不算是“誣告”(誣告罪是否成立)。正疑惑中,煩請張律師,不吝賜教。 謝謝
刑事誣告罪是指意圖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如果只是家暴令審理 這部分是要成立誣告罪應該很有問題
陳小姐 102-08-05 21:15

原先有保護令我與小孩都是被保護的對象 因為先生毆打我又對小孩精神虐待

我與小孩住在娘家 保護令到期了  我失去暫時監護權  小孩8/3被帶走後 一直不願意讓我會面

8/4前往探望小孩一見到我時一直伸手要媽媽抱 一直叫媽媽

但先生把小孩手臂壓住帶到房間內反鎖(有錄影)不願讓我們見面

8/5 也不願讓小孩與我會面 有存證

因為先生有勒戒過 我很擔心小孩在他那邊的安全

請警方 社會局 調解委員會 家福也都表示幫不上忙 我很無助 怎麼辦

離婚案件8/14要開辯論 等判決下來也要時間 這段時間我怎麼辦 孩子也一直要找媽媽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在離婚案件中是否有請求法院要裁判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您應將對方阻撓您探視的情況錄影蒐證,向法院提出,作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相關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8-02 02:06

情形如下

大哥對大嫂動粗..離家之後申請家暴保護令.也替小孩申請家暴保護令.原因是深怕情緒不穩又暴躁的大哥也會對孩子動粗.試問這個理由會成立而核發嗎??另一猜測是否大嫂是為了要小孩監護權而同時申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法院會審核您大哥是否也有對子女施暴之可能,而評估是否核發保護令,此部分與將來爭取監護權有很大的關連性,須謹慎處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7-29 22:39

請問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離婚.機率高不高?(聽說第二次的家暴保護令.法院才會判離.是這樣嗎?)如果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申請離婚獲准了.那麼被告還有沒有談判的空間(例如財產.債務.監護權等等)?總不能都是原告提出條件.被告都得接受吧!

另外請問原告申請保護令.被告為何也被通知要去法院?是不是法官要聽取原告被打及被告打人之來龍去脈.才准不准核發保護令.是這樣嗎?

請各位律師大大不吝賜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係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會審酌是否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家暴令固為其中參考之因素,但法院仍會審酌其他情況綜合判斷。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綜合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7-30 08:57

因為之前已經原諒一次了.現在又犯.才會一時情緒激動出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論是保護令事件或者離婚事件,都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ura 102-07-24 21:55
家中大哥因有躁鬱症及反社會人格,多次因而強制就醫,但數年來假藉精神疾病,不斷恐嚇取財毀壞家中,醫療院所也都因為受到威脅恐嚇大都以醫療人權而無法強制就醫,更有醫生建議我們申請保護令,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自救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14

 建議聲請通常保護令,並起訴請求其離家

煞祿 102-07-29 21:22

 補資料給你   資料來源-嘉義長庚醫院-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http://www1.cgmh.org.tw/wmchld/home/index6.htm

何謂保護令

民事保護令種類

1.一般通常保護令

2.一般暫時保護令

3.緊急暫時保護令

保護令的內容

1.禁制令:

(1)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必要之聯絡行為。

2.遷出令:

(1)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之驅逐令。

(2)禁止加害人就該動產為處分或其他假處分

3.遠離令:

命加害人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4.決定令:

(1)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2)定未成年子女之暫時監護權
(3)定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會面權。

5.給付令:

(1)命加害人給付被害人租金扶養費。

(2)命加害人交付被害人醫療、輔導、庇護所、財物損害等費用

(3)命加害人負擔律師費。

6.防治令:

命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如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等。

7.其他保護令

由法院斟酌發給。

●如何聲請保護令

1.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或向檢察官、警察機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聲請保護令

2.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但緊急暫時保護令被害人並不能擔任聲請人。

3.每一聲請案件均須提出戶籍資料,或家長家屬間或事實上夫妻關係之可證明資料。

4.聲請保護令雖無時效之規定,惟為保護被害人自身安全及證據時效性,仍應儘速提出。

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何?

1.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2.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之期間為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3.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限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4.暫時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保護令核發後有何保障?

1.保護令係法院之命令,相對人接獲保護令後,應遵守保護令規定。若違反保護令內容,如禁制令、遠離令、遷出令及防治令者,即構成違反保護令罪,違反者將已現行犯移送或函送,得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2.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地或遠離被害人之保護令,不因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其效力。

3.保護令聲請涉及「不溯及既往」原則,故在88/6/24日前受暴狀況無法成為證據聲請保護令。但若當事人的受暴事件發生在6/24以前,目前卻仍有受暴之虞,則可以聲請保護令

CANO 102-07-23 16:08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10月分女友和我爭吵然後彼此有扭打~之後他去申請保護令!但之後我們又復合然後依樣繼續同居一起生活在一起!但是我們就是常有小糾紛!為了一些小事情會吵架! 然後在今年2月份時我們一同出去玩~不料在旅途中我們又吵架然後各自回家!分開了大約一個月 在3月26我們又連絡了!然後聊一聊他就叫我去她住的地方找他~我就又過去了!前幾天我們又跟以往一樣同進同出~非常的恩愛!!但是在4月1 號的凌晨我們因細故又吵架 然後他私下用APP請人報警 在當天我被警察以現行犯(違反保護令)帶走!當天我被帶到地檢署以一萬元交保 但是她口供是說我去他家騷擾妨礙自由 要對他傷害 但是事實上是他找我回去 而且他住的大樓管理員也見到我們那幾天都是好好的一起同進同出 最近我又收到法院傳票 上面打說準備程序 我想了解現在的情況是??? 我又該如何替我自己辯護??


麻煩大大的專業提供我解答!!謝謝

 設法舉證你所述為真。

阿智 102-07-21 12:21

我姐姐想訴請離婚
請問離婚訴訟的流程該怎麼跑?
還有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會根據社福中心問小孩子的意願做監護權的判決,那我想請問可以自願放棄小孩子的監護權嗎?其實甚麼都不要(贍養費,監護權都不要)單純的想要離婚,恢復自由!因為男方會對女方家暴(口頭上的威脅以及身體上的嚴重傷害),甚至對自己的母親家暴,而遭家暴後女方逃回娘家,男方亦不斷的對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精神騷擾!男方母親有申請家暴保護令!男方尚且沒有盡為人父的責任幫忙扶養小孩,賺錢沒拿回家,還回家拿錢出外揮霍!工作狀況亦不甚良好,屢次曠職!甚至在外面有小三,雙方分居已達3~4年,再加上婚姻期間男方有偷竊 傷害等等前科...女方只想離開這段婚姻小孩子的監護權亦不想爭取...請問以上能構成離婚判決嗎?
    我想重申,並不是我姐不要小孩,而是她婆婆說離婚可以,小孩子一個都不要想帶走...現在男方就是用小孩子來壓我姐...看我姐心軟...昨天我姐為了照顧小孩又跑回去婆家,男生一直逼她說今天就要把問題解決,拿出離婚協議書逼我姐簽,上面還附屬條件離婚之後無探視小孩權利,兩個小孩子歸婆家管!我姐最後簽了,男方結果又後悔!今天早上我姐一覺醒來討債的跑來找我姐說男方在外面欠錢,還說男方超貸40萬!男方信誓旦旦的說沒在外面欠錢結果今天還不是一樣的結果?討債的說,你老公欠錢叫我們找妳要,她說現在錢你在管!

    人生有許多無奈和現實,不是你想做甚麼就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候總要為自己想想,自私是每個人都會的,畢竟我站在我姐的立場為她想!我希望我姐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善待她!不放手怎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102-07-10 21:11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您,我跟我先生結婚10年這幾年中他很愛喝酒,酒後常打小孩我們也常吵架近期吵架我就搬回娘家住而他傳訊息對我恐嚇,也打傷我,我去訴訟離婚也去申請保護令也去告他恐嚇傷害罪。我想問我離婚的機率有多大。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對方有家暴情節,則您所提的離婚訴訟即會有較高的機會,而在離婚訴訟中,您也可以一併聲請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的確如同謝律師所言,有家暴的情形聲請裁判離婚較為容易。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0 23:16

前二位大律師所言甚是,我這裡補充一下,我國離婚原則上採破綻主義,所以如果您所言為真並有證據以實其說,自然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且獲得離婚判決應有很大的機會。這段期間如果您又受到對方的傷害,請務必勇敢的去驗傷到警察局報案提告傷害,一罪一罰,千萬別讓自己再受傷了。

封刀玥痕 102-07-05 21:41

有一位朋友離婚將近2年

2年前前夫因有小三且有家暴現象,但當時只有極少數的驗傷

但朋友被騙離婚,市公所簽訂離婚,未拿贍養費,之後朋友家人有出面私下提出要求贍養費,但前夫因無法律責任,因此贍養費極少且斷斷續續

前夫帶小三回家(過程中都未提出告訴)

102年7月7日朋友離婚滿2年,因家境不怎麼好過,如前夫有拿贍養費至朋友家,都會對朋友毛手毛腳,朋友忍耐至極限,請問要如何處理?

並因為當時是市公所離婚也沒有申請到保護令

現在如果想申請保護令如果能還可以拿到贍養費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26

 裁判離婚才有贍養費問題,協議離婚如果沒有約定就不能請求

封刀玥痕 102-07-07 22: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裁判離婚才有贍養費問題,協議離婚如果沒有約定就不能請求

謝謝

102-07-03 14:31

律師您好


請問您, 我先生長年都在深夜未經過我同意,都是趁我熟睡的狀態中窺看、甚至拍照、偷偷撫摸、甚至親吻,這樣是不是猥褻呢?這樣是不是妨害性自主呢?
這個問題困擾我們夫妻很多年,我歸咎於那可能是我先生與我迥異的性癖好。但是,我覺得有一個讓彼此都處於危險的可能性就是-- 當我睡夢中被這猥褻行為驚醒時,我會非常非常恐懼、甚至會有攻擊言語、行為,這樣可以以為"自衛反應"嗎?萬一因為這樣,我打傷我先生、甚至害命,這樣還會是防衛嗎?
另外,這樣的問題不堪其擾,我可以舉發我丈夫這樣的行為是精神上的家暴嗎?這樣要去警局舉發嗎?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勞煩您解開疑惑,謝謝。


芯您好:

您似乎與先生對親密互動的方式感到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如果您們夫妻間親密互動的方式產生困擾,而婚姻還想維持下去的話,似乎可以先尋求婚姻         諮詢的管道解決,比較妥當,以免一下子對簿公堂,傷害夫妻的感情。。

二、如果您先生未經您的同意拍照、撫摸、甚至親吻,造成您不堪其擾的話,您先生的行為,是        有可能成立家暴,可以聲請保護令;但未必會成立強制猥褻,因為您就撫摸、親吻部分,相關      陳述還不具體。

三、至於您的反應是不是能解釋成防衛,恐怕法律上還有待主張。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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