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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5-06-02 20:45

2016年五月出剛結婚 小孩再2016年二月出生

我跟我老婆曾經吵架 原因 岳父要叫她(老婆)搬出去 一開始 我們要結婚時 岳父曾經說過ㄊㄚ,們家要先空出一個房間給我們兩夫妻住,但是結完婚 ,岳父就叫我們搬出去 不然就是搬到我爸爸那邊去住,可是我不想也不要,我老婆就一直想要搬出去,而我們兩夫妻就這樣吵架,我是沒有存款 但是結婚時男方家人有包紅包說要給孩子的奶粉錢,都在岳母那邊,管死死的 死都不給我們用,我老婆一直跟我吵 我就想說話 帶我老婆去辦證件 把錢領出來,作為租房之正當使用,但是事後 女方家屬發現 卻跑到我的家人那邊 說我跟我老婆把錢領走 小孩不顧 所以 現在送社會局 但是 事實不是這樣 孩子現在在社會局 我該怎麼辦,我跟老婆商量過 我們離婚 她簽字放棄監護權,孩子這樣我帶的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社會局的安置提出抗告

2、至於後續的子女監護部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就離婚子女監護、探視、扶養費等作約定,以保障權益。

lucy 105-06-02 19:18
Yahoo!拍賣賣FB圍巾,被查扣二十九條,今天第一次開庭,檢察官叫我們私下和解,對方的律師叫我們自己提出罰金,他說大概要十萬,要我們可以提出經濟困難的證明,目前,我有2個小孩,夫妻上班,撫養婆婆,跟救助我老公的弟弟一家4口,弟弟在洗腎開計程車撫養我爸爸有輕度傷殘卡,老公的姐姐已經離婚有清寒證明跟傷殘卡,請問這樣可以減輕罰金嗎,請問提供哪方面人的資訊對我可以減輕罰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再與對方協商看看,否則若之後被起訴,則會有罰金及被對方民事求償之問題,損害可能會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方律師想要的不是一路告你到底,而是取得你所能負擔範圍內的和解金。因此,他要你們證明自己經濟能力有困難,如能證明,對方也會考慮降低和解的金額,避免告到最後他花了很多的時間卻只是讓你被處刑,這對他並沒有什麼好處。

由您所述的情形,可以證明你經濟狀況顯然不佳,請儘速將相關的資料提供給對方律師,然後提個您能負擔的和解金額,最好是提低一點(例如5千元或一萬元),以便與對方討價還價。

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給 105-06-02 15:57

先介紹一下家中成員……家中六人~小叔、我老公、我婆婆、我還有我的兩個小孩

我的先生因毒品案確定的被判了9年3個月~現在已經服刑了快三年了!

!我的小叔也在監服刑……而我們四個人另有同案(販賣毒品)快判決了!

現在我想跟我老公離婚……可是我希望他能放棄小孩監護權……還有就是小孩以後要幹嘛都不用他簽名只要我的同意就可以了~這是什麼權啊?

我知道不能剝奪他看小孩的權利……但我也不要小孩監護權或是其他權利落到他家那邊的人手上!

 

如果是這樣我應該要怎麼做?我又該先做什麼?

你好:

如果是兩願離婚,可以準備在監委託書、在監證明書,請夫在離婚協議書上面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由你行使負擔,再由你到戶政事戶所辦理離婚登記。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同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並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爭取由你擔任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 若妳無不適任或無法行使親權之情形,原則上會有你行使負擔,尚不至於由夫之親屬擔任監護人。
小給 105-06-02 21:02

那還有一件事要請教~就是如果那件販賣的官司判下來我也必須入監服刑那小孩的所有權利還可以為我所有嗎?還是我可以先轉給我的家人?

105-06-02 10:58

律師們好~請問已離婚小孩監護歸媽媽,在執行探視過程前夫對我及孩子做出傷害行為(保護令已通過內容包含孩子)這樣是否還需讓前夫探視呢?前夫及前婆婆不斷要求孩子需去他們家裡過夜才算探視是否能拒絕?從沒有不讓前夫和他家人看小孩只是要求約人多的地方做探視會過份嗎?例如:有地方坐的便利商店、公園、麥當勞,前夫有無數的前科,他家人(前小姑及前婆婆)說他們有房要代替他?取孩子監護權,請問除了前夫以外的家人有權?取孩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2 11:21

您好,

 

1、雙方如有協議,則照協議方式探視小孩,如沒有協議,對方可至法院聲請酌定探視小孩之時間及方式。

 

2、如小孩父母均在,原則上小孩監護全不會判給其他家屬,除非父母兩人均有不適任之情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可以以這樣的情況向法院聲請改定所減對方探視範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有對小孩不利之行為,應加以錄音錄影,請求法院限制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有對小孩不利之行為,應加以錄音錄影,請求法院限制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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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 105-06-01 20:22

我今年要滿15歲,

我男友23歲,

他每天都有載我回家,都是10點之前就載我回家。

他沒有強迫我搬去跟他住之類的,

也沒有跟我發生性行為

請問這樣如果我媽要告他,會構成誘拐未成年少女嗎?(我爸媽離婚監護權在我爸這裡,不在我媽那裡)

你好:

正常交友關係,只是載妳回家不會構成犯罪。 和誘罪或略誘罪,要有引誘之行為,使你脫離家庭,置於其實力支配之下才會構成犯罪。


柔柔 105-06-01 20:4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的監護權在我爸這裡,請問我媽有告我男友的權力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14

您好,

 

和誘罪為公訴罪,您母親雖無監護權,但仍可以告發方式向地檢署提告檢察官便會依法偵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老爸 105-06-01 18:10

本人與配偶以分居快四年,當出因外遇導致兩方吵架。當時配偶口頭上答應原諒我。並叫我搬回家住。當本人搬回去後,不時於言語上羞辱。照成本人精神上無法抵抗的壓力。本人當時也與外遇對方分手了直到現在。目前以在外獨居四年。多次與對方協調離婚事宜。對方開10萬贍養費。本人無力付擔,想請問是否能走法律訴訟。會成功嗎。

分居4年,可以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起訴離婚,但要否認當初有外遇,另外贍養費必須要對方對於離婚過失,且因判決離婚陷於生活困難,要件很嚴格,所以實務上很少成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外遇部分對方已經原諒您,所以如果可以證明後來搬出來之原因是可歸責對方,分居四年應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分居一段時間都沒聯繫

應該是有機會可以提離婚訴訟

因為你的外遇因素會隨時間減少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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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 105-06-01 17:48

財產
1.婚前女方所購買的房子,男方可以怎麼分?
2.如果選擇賣屋,所增值的錢,扣除賣屋過程中的斡旋金或其他規費,還銀行所欠貸款,並歸還當初各自家長的贊助金(我爸爸付了頭期款,他爸爸每月給些許與金錢幫助房貸),再平分對嗎?
3.所有活期存款,股票或基金都要誠實拿出來分嗎?還是如果有對方不知道的部分可以不必自己提及(含私房錢)

監護權
1.如何訂定探視時間?有最多或最少的法規時數還是有共識就好?
2.如何登記約定?協議在離婚書約上就可以了嗎?需要法院公證嗎?
3.如果對方沒有遵守探視規定,有法律可以保護或懲罰?需要提出什麼證明?
4.孩子的教養生活費如何談?通常怎麼計算?如果延遲支付,除了簽本票還有什麼辦法約束?
5.因為帶小孩出國及過夜都是與探視,那麼甚麼樣的舉證會比較利我不想讓孩子在對方家過夜?孩子從小只有我能哄睡算嗎?

6.孩子已經表明不想跟對方一同離去,對方卻以去巷口買糖果餅乾利誘孩子,並欺騙孩子一下子就回來找媽媽(其實至少3個小時),這樣雖然是在談妥的探視範圍內,我可以不讓對方把孩子帶走嗎?不希望孩子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認為媽媽聯合對方欺騙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之差額,尚須扣除特種財產監護權之部分,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對方可享有探視權探視權之部分,通常為可以過夜之探視權,除非有特殊之原因;又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請求,通常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通常為一個月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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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之差額,尚須扣除特種財產監護權之部分,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對方可享有探視權探視權之部分,通常為可以過夜之探視權,除非有特殊之原因;又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請求,通常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通常為一個月一萬元左右;您可以可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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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可一次且全面性的解決紛爭。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婚前財產其實男方沒權利可以分

賣掉一樣不能分配

剩餘財產要以查得到的為依據

因為查不到在法院也起不了作用

 

至於監護權問題較為複雜

要詳細看雙方狀況

並且製造有利條件才可以爭取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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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3:42

您好,

 

1、婚前購買之房屋如以婚後財產清償貸款,則該部分也需算入婚後財產

 

2、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星 105-06-01 17:06

您好,我跟先生單純因為個性不合要離婚,先生並沒有不良的惡習也有穩定的收入。只是監護權的大方向是子幼從母以及對孩子生活作息和環境做最小變動的原則。我是從孩子出生到現在都親自帶的全職媽媽,我雖沒有工作,但娘家人有足夠的錢可以養我和小孩,所以應該是可以拿到監護權。但孩子的爸爸說,他也要監護權,不然共同監護也好。請問我有沒有甚麼辦法拿到單獨監護權?而不要讓孩子的爸爸共同監護。否則以後光開戶,申請護照,亦或學籍,都要對方認同。就是意見不合才分開,還要為這些瑣事被綁一塊,就失去離婚的意義。

另外,如果我得到監護權,有沒有法律的途徑可以約束孩子的爸爸不可以帶孩子出國?或是孩子幾歲以下不可以過夜?需要舉證婆家環境很差或其他方法?還是沒有任何辦法?只能跟他用溝通的方式?

如果你與先生無法用協議方式決定小孩的親權行使方式,你只能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訂定將來小孩親權行使的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1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協議離婚之後,透過法院酌定監護權探視權

2、共同監護確實會有您所述的相關問題,出國及過夜的問題屬於探視方式,可以加以限制,不過確實要提出相關事證供法院參酌。

您好:

您可以和配偶協議離婚後,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並提出對方監護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證據,主張由您單獨監護,且就會面交往方式亦一併請求。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以你的狀況來說爭取到監護權機會很大

且法院一般來說除非雙方很好溝通

否則應該會給予單獨監護

單獨監護你就可以控制護照

自然就無法出國

至於探視這是可以分階段的

這都在訴訟中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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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5-06-01 10:55

目前我和我先生協議離婚,可是卡在兩個小孩監護權

大女兒5歲,小兒子2歲

我先生想要兒子,但是他工作不穩定,再加上沒那個心顧小孩,有時候甚至還會因為玩電腦吵到他而對小孩發脾氣甚至動手,在小孩面前辱罵髒話等等,我很怕小孩跟他會被引響

我知道走法院要盼兩個小孩都歸我很難,我的收入也可能達不到撫養兩個的條件

但是我真的很想要兩個小孩都在我身邊

你好:

兩願離婚部分如果沒有爭議可以先簽署離婚協議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監護權部分先約定共同行使,再與對方協議。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爭取由你擔任監護人,並請求前夫給付扶養費,若法院准予由你擔任,你可以由前夫給付之扶養費及妳能力所及範圍支應子女生活所需。

丫熊 105-06-01 01:41

請求各位律師解惑:

生父與生母生下我跟妹妹時,母親與前夫還有婚姻存在

所以我兄妹兩,戶口名簿上父親欄,就變成了前夫了

我們就跟了前夫姓,當我們過25歲時,生父跟我們說,

可以去法院用我們的名字,但是法官說,我們可以改母姓,

不能更改父親欄,你母親說誰是你父親,那他就是你父親。

不知道是我們程序走錯,還是不對。

幾年前生父生母正式離婚,再我們兄妹還小時就分居

戶口名簿上原本是長男,次女,變成寄居....

 

懇求各位律師,還有別的方法可行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01 05:12

因受胎時與前夫有婚姻關係,依法小孩就會被推定為前夫的婚生子女,此推定可由前夫,生母及小孩於知悉非婚生子女起二年內提起否認婚生推定之訴。小孩若於未成年時知悉,最遲應於滿二十二歲前提起否認之訴。之前二十五歲後才提訴訟,應該是起訴時已超過除斥期間,已無法再提否認之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目前法律應無法確認親子關係,所以您們法律上的親子仍與前夫有關係,之後繼承也只會繼承前夫的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如果是已經告過了然後輸掉了可能會有既判力的問題,再告成功的空間很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丫熊 105-06-02 11:36

如果做親子鑑定可行嗎?

葡萄柚 105-05-31 21:45

跟先生離婚育有一子,離婚協議書上小孩是 共同撫養權,小孩跟先生,先生答應每個禮拜天可以讓我把小孩帶回娘家,可是前婆婆最近常以小孩感冒生病是我家祖先關係而不讓我帶小孩回娘家,我跟先生說,先生說沒讓我負擔小孩費用已經不錯,不要再跟跟他有的沒的,說法律上共同撫養 我也要出錢,打算上法院!先生沒給我贍養費現在卻要跟我要錢,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權,以確保您可以見到小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22:10

您好!

即使已離婚,父母雙方都仍應負擔小孩扶養費,先行支付的一方有權利向另一方請求返還。但這不應影響未與小孩同住一方探視及與小孩單獨相處的權利,若仍受阻礙無法單獨相處,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的時間與方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向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請求依據為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支出,不會太高,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但是,若對方持續惡意不讓您看小孩,您可以蒐集證據(錄音、錄影),委任律師提起刑事略誘告訴,目前為共同監護,您亦為監護權人,對方不得惡意阻撓您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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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6-01 02:33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佳佳 105-05-31 21:35

我有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因為我還帶著我女兒再嫁~

最近因為被老師及小孩問到關於姓的問題,小孩也因為姓氏不一樣在學習上也出現了許多問題,所以近日有想把小孩改從母姓。

因我與前夫離婚後,他就不曾探試過小孩,更別說是負擔小孩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了,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我去法院申請改姓我會爭取的到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21:54

經生父書面同意就可以改母姓了,若無法得生父同意,可以主張已離婚且有事實足認姓氏對小孩有不利影響,聲請法院變更為母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改姓應得父之同意,若父無法同意,則可以聲請法院改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姓氏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包含過去代墊之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未來之扶養費給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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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5-05-31 12:12
小孩遺產,沒子女,父母離婚,都健在,請問如果母親拋棄繼承,他的兄弟都要寫拋棄繼承嗎?還是只有母親寫就可以,那如果意外險保險公司是寫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那母親可領嗎?(法定代理人是爸爸)(小孩還沒20歲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繼承順序要依照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無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遺產會由第二順序之繼承人,即父母繼承。若母親拋棄繼承,就會由父親繼承遺產,兄弟姊妹屬於第三順序之繼承人,除非第二順序之繼承人拋棄繼承否則尚無法繼承遺產,故無庸辦理拋棄繼承。若要辦理,可在同一份聲請狀內拋棄繼承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受益人指定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代表有指定受益人,依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就不會變成遺產,而由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領取。 但要注意有無保險第107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前項利息之計算,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父親沒拋棄的話就是由他全部繼承

必須要父親也拋棄才需要

一般來說都是寫法定繼承

所以父母親都是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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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5-05-31 12:02
小孩遺產,沒子女,父母離婚,都健在,請問如果母親拋棄繼承,他的兄弟都要寫拋棄繼承嗎?還是只有母親寫就可以,那如果意外險保險公司是寫法定代理人,那母親可領嗎?(法定代理人是爸爸)(小孩還沒20歲)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12:31

如果只有媽媽拋棄繼承,爸爸會成為繼承人,還輪不到兄弟姊妹繼承,也就還沒有權利可拋棄。如果全部都要拋棄繼承,則包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別漏掉。保險若指定由法定代理人受益,則保險金不是遺產,不論是否拋棄繼承,都只能由父親領取,母親如果不是法定代理人,則無權領取保險金。

林小姐 105-05-31 10:27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1 10:42

您好,

 

1、房屋在您名下,除非先生能提出借名登記證據,否則您有自由處分之權利。

 

2、房屋內之物品如先生能證明為其所有,則其確實可以禁止他人使用。

 

3、訴訟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登記給你

你就是所有權

出租或出售都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至於借款部分你要主張並非借款人或單獨借款

這涉及的問題會很多

建議你要找律師處理

但先說明更具體一點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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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就離婚訴訟,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等,而就清償債務部分,可主張係與配偶一同積欠,若未明訂連帶責任,可主張僅負擔一半之債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所有權人目前若只有您,為您單獨所有,您可自行處分,無須得到配偶之同意;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請求一半,建議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規劃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分配;又婚後財產分配之標的,又可扣除特種財產,如贈與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所有權人目前若只有您,為您單獨所有,您可自行處分,無須得到配偶之同意;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請求一半,建議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規劃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分配;又婚後財產分配之標的,又可扣除特種財產,如贈與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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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31 22:15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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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5-05-31 10:26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你好:

動產所有權原則上以登記為準,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財產,除非你與夫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否則可以自由處分名下之動產,不用經過夫同意。 若當初係贈與動產,不會列入婚後財產;惟係買賣取得,刻意減少婚後財產,有害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可依民法第1020條之1,聲請法院撤銷(要區分有償或無償行為,要件不同)。 未經夫同意,擅自拿取夫之物品,可能會構成竊盜罪,但物品是否屬於夫所有或持有,或屬於你所有、持有,可能會有爭議,不一定會構成竊盜罪。若屬於你所有或持有,夫無權限制你處分該物。 可依民法第1003條之1請求分擔家庭生活費用,或在不能維持生活時,依民法第1116條之1、第1115條規定請求給付扶養費。未成年子女亦可請求夫給付扶養費。 要釐清借款之人為何,若係夫,你不用返還借款,若係共同借款,則要判斷是否為連帶債務或依比例償還。
林小姐 105-05-31 10:17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說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另外他父母插手干涉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當初兩夫妻有跟他父母借款100萬元, 現在以還款363000元, 因為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況, 他父母強迫我一個人還錢, 事後叫我們補了一張借據, 裡面寫房子出租或出售還清, 還進行支付命令, 也已繳裁判費, 現在等上法庭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1. 房子登記你名下,推定你是所有權人,可以出租出售

2. 夫妻共同居所內的日常用品難以認定所有權歸屬是專屬對方所有,且夫妻對於家庭生活費用、小孩扶養都有分擔責任,不會成立竊盜

3. 借款部分要在20天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至於實體法律關係部分,要看過所謂的借據及詳細了解借款過程,才能判斷如何抗辯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小 105-05-30 21:08

請問

1.為何我先生訴請離婚

我的法院通知書會寄兩份呢?

一份寄我目前居住地

一份是寄去我先生那邊

明明我們的戶籍在我這裡

是他搬出去的

為何我就要本人過去簽收呢

 

2.第二次離婚調解時間是調解庭自己安排的嗎

即將面對第二次調解

我先生又來上演他沒錢,但是要離婚

我只能錄音存證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21:18

您好,可以向法院陳報送達代收地,並陳報毋庸寄送戶籍地。

您好:

1.若您先生向法院訴請離婚的書狀有註記聯絡地址,書記官就會直接將通知書寄送到聯絡地址而非戶籍地,您可於開庭時向院方要求變更寄送地址。

2.調解庭的時間法院會直接通知,但若您無法出席,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或請假。

3.您在調解庭上必須把您所要的條件告知對方,若雙方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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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論,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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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法院作業沒有那麼嚴謹

通常對方寫幾個地址就寄幾個地址

 

第二次調解時間通常可以當場橋啦

 

但與比起這些程序問題

你應該把重點放在如何打贏官司

或達到你要的目的比較重要

再決定要提出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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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5-30 17:51

以前有因為賭博的問題跟老婆吵架

後來獲得原諒簽下切結書保證決不在賭博否則離婚小孩監護權歸她

偶後也沒在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最近他說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

他說這算賭博他要離婚

薪水3\4都交給他

我沒因遊戲沒工作薪水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儲值遊戲【因為遊戲內容是麻將】他說是賭博

向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可以嗎???

法院會受理嗎???

我無外遇家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18:40

您好,若太太起訴裁判離婚,法院會受理,但是否符合1052條之離婚事由,法院還是會去實質審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訴請離婚的理由可能不夠堅實,您應好好再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辯論,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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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以這類理由提出訴訟成功機會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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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30 17:02
妻曾任職八大行業可否做為離婚理由?(此事已是多年往事且當時已獲寬恕)現在丈夫外遇拿此事做為離婚理由訴請離婚可否成立? 偷藏錄音筆在當事人不知情況下做為證據是否具有效力?當事人可否反告妨礙秘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16

您好,

 

1、如當時丈夫知悉配偶從事特種行業並已同意或原諒,則嗣後不應再依此為理由訴請離婚

 

2、一般私人間得以錄音方式為蒐證,並無觸法之問題,但應僅限於錄取自己與他人間之對話。

 

3、若竊錄他人間之對話,則有相關法律責任,但該竊得之錄音仍可能可以作為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反告妨礙祕密,但民事上仍可以採用該事證,至於夫外遇則可以據以主張,以便讓法官瞭解婚姻破碇是可以歸責於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21:08

您好,在八大行業工作,基本上不能以此訴請離婚

至於一方有外遇,可能會有不堪同居之虐待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您理想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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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是已經原諒了

當然就不能再以此為由提出離婚

至於錄音部分是有效果的

但重點在於案件攻防

錄音未必有他的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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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5-30 13:10

老婆因為我儲值玩線上遊戲

小孩離家出走20幾天了

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薪水3\4交給他

玩遊戲也沒有花到該給的家用只用自己的零用錢嗎

他想離婚但我不想

如果他以此理由上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有可能會離婚嗎??

我無外遇家暴

感情也還不錯

單純只是因為他不喜歡我儲值玩遊戲而已

以前有因為賭博問題吵架後來我保證不會在賭博了有簽切結書

之後就在也沒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現在他以我儲值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他說這就算賭博

我沒有到沉迷也沒因為遊戲沒工作沒收入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以前簽的切結書來訴請離婚

法院會受理

你好:

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訴請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儲值玩線上遊戲,是否構成離婚之事由,要看你玩線上遊戲是否沉迷,而造成婚姻關係難以維持,若無,妻無法以此理由訴請離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7

您好,

 

您儲值玩遊戲一事並不構成得訴請離婚之事由,若您並未因陳模遊戲而使生活陷入問題,原則上對方無法據此請求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ei wei 105-05-29 17:08

不好意思我的妹妹以跟丈夫離婚監護權歸我妹妹,請問如果他要來看小孩我妹不讓他看可以嗎???因為小孩父親都沒盡到扶養義務我妹還幫他還了一堆債務,請問他如果來鬧我妹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5-05-29 17:18

小孩父親有探視小孩的權利,應該安排合理的時間及方式供探視,若堅持不讓探視可能被認定為非善意的一方,且對小孩人格成長不利,若將來對方要爭取移轉監護權時,阻礙探視行為會導致陷入不利地位。若對方未負擔扶養費用,可透過法院請求,不宜與探視權混為一談。

你好:

未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人,可以行使會面交往權利,以維持親子關係。除非父行使會面交往權利不利於子女,否則母拒絕後,父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都有扶養義務,不因離婚或擔任監護人與否而受影響,未成年子女可以請求父履行扶養義務,要求給付扶養費。 你妹妹若未拋棄代償借款之權利,可依不當得利請求前夫返還代為清償債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19:26

您好,

 

除非對方有虐待小孩或其他不利小孩成長之行為,否則無監護權之一方仍有探視小孩之權利,若阻礙其探視小孩,對方可至法院聲請小孩改定監護權,或請法官酌定探視小孩之時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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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9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妹妹還是必須讓父親行使探視權,但可提起訴訟向父親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惡意阻止父親行使探視權,可能構成刑事略誘犯罪及改定監護權之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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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9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妹妹還是必須讓父親行使探視權,但可提起訴訟向父親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惡意阻止父親行使探視權,可能構成刑事略誘犯罪及改定監護權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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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a 105-05-29 16:29

我媽媽在我0歲時就已經與我爸爸離婚,14年來都是我爸爸跟阿禡在照顧我的。而我是在墾丁基督教醫院領養的(我姊姊是在高雄的醫院領養的但他從小與媽媽一起生活),當時我與我姊姊的出生證明是我媽媽在桃園的醫院做偽造登記。 爸爸在我14歲時因病過世,他留下100萬我與我姊姊一人一半,房產也是一人一半。

我媽媽在我未滿20歲以前也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之下未告知情況下,轉賣我的房產給姊姊,我爸爸留下的50萬我媽媽說都繳保險繳學費所以50萬已經沒有了。  這一些都是我滿20歲我自己去戶政事務所,郵局,保險,查出來的結果。  

在我18歲開始,我就沒有回家了。

因為媽媽也不讓我回南部看阿公阿禡,也不讓我去找姑姑。還有她的男朋友每個月向我借一萬到一萬五的費用。我媽媽也是一直向我索取孝親費。倒置我心生恐懼不敢回家。我要我名下房屋的鑰匙還有地契甚至自己的郵局提款卡他從來不給我拿。 我感到不開心,我的學費都是我獎學金,比賽獎金等等 他也從沒讓我看過我戶頭的錢。一直到我20歲自己調查時我名下財產全都沒有了。

請問律師我能向法院申請解除母子關係嗎?

你好:

未成年子女繼承贈與取得之財產,為特有財產,依民法第1088條第2項規定,必須要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才可以處分。若母親為了自己之利益處分特有財產,依民法第71條規定,無效。可以請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法律上沒有辦法解除母子關係,但母親藥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你扶養,且依你所述還要研究有無民法第1118條之1減免扶養義務之問題。 母親男友向你借錢可以拒絕,已借出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沈恆 (沈律師) 105-05-29 17:11

法律上無法解除母子關係。因處分房地部分無效,若還登記在姊姊名下,可趕快起訴請求登記返還,若已無法返還,則只能請求損害賠償。若母親要求扶養費,可主張減免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19:28

您好,

 

1、法律上無法請求解除母子關係。

 

2、未來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對母親之扶養義務。

 

3、對於母親無權處分您名下財產之行為,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等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無法解除法律上的母女親子關係,但可以請求法院減免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鈴 105-05-28 21:55

律師您好:

在此請教改定子女共同監護權的問題。

當事人為外配,婚後育有二子,後因夫親感情不睦,經法院調解離婚,前夫有長子單獨監護權,次子則為夫妻共同監護。幾年後,前夫向法院提出次子單獨監護及對當事人要求二子之扶養費,因當事人外配不諳我國法令未予出庭。故而前夫取得次子單獨監護權及當事人需每月給付1萬餘元給子女扶養費至成年。

離婚後當事人仍會返家探視小孩,生病時亦會在醫院照護。對於扶養費原不知必須給付,經法院強制執行一次後,當事人已於每月匯款至次子金融戶頭。由於當事人未具我國國籍,亦無子女監護權,移民署要求當事人需向原母國申請恢復國籍才給予核發居留證。

在此請問律師的是,因當事人一旦恢復國籍後,需立即離境無法在我國探視、照顧小孩,且前夫家庭收入頗低,前夫尚有意申請低收入戶,由於前夫既要錢卻不要外配留在台灣,故而若當事人能取得子女共同監護權,一則母親可以繼續留在台灣照顧小孩,且扶養費按月給付,對家庭來說也是一項資助,因此想請教律師當事人如申請改定子女共同監護是否有勝算的把握。謝謝!

當事人目前在北部工作,而子女居住在南部,如有律師能給予協助的,煩請留言,當事人會擇日向您聯繫,謝謝。

你好:

前夫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法院是否會准予,要依照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之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去考量,法院會命社福機構進行訪視,參考訪視報告之結果,及雙方之主張去認定,此部分要就個案狀況才有辦法判斷。 若有居留及監護權之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8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利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事由及證據,方有機會改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利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事由及證據,方有機會改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23:37

您好,

 

1、可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親權之行使,但須有正當理由,例如前夫在照護子女上有不當之情事或阻礙探視小孩之情形。

 

2、聲請改定侵權行使之程序須向子女戶籍地法院提起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oykua 105-05-28 14:35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20天

中間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

後來聯絡到了也不讓我看小孩

應該會離婚

想請問她這樣有構成犯罪行為ㄇ

小孩不給我見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15:36

您好,

 

現階段你們尚未離婚,雙方對於小孩都有監護權,是以你老婆之行為不構成犯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oykua 105-05-28 16:08

但她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如上法院離婚我可以此說法ㄇ

還說離婚小孩要歸她

我不想離婚但真ㄉ要是離婚

我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要到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8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可能會有略誘罪的問題,不過目前法院仍有爭執。且倘若您不希望與對方離婚,亦不建議提告

2、 倘若不想離婚,您應該持續的挽救該婚姻,避免符合法定離婚事由致令對方提告。至於子女監護的部分,建議可以向法院提起暫時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8 22:5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論有沒有違法小孩的意願,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1條略誘罪;未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此部分是否提出刑事告訴也請三思。 若兩方都有共識要離婚小孩監護權當然也要一併協議,如果雙方協議不成,可以依照民法第1055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法院酌定應由何人行使監護權,法院並會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所定「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等因素綜合判斷。 若雙方沒有共識要離婚,則僅能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然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8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以及民事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以及民事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5-28 03:03

您好

近期法院針對我對大女兒探視作出判決,我每周能一天和孩子外出用餐,每月可擇一天和孩子外出遊玩,但孩子因長期遭受對方家庭給予我這個爸爸負面的想法及壓力,不願意和我出門是否我能申請強制執行呢?

(離婚六年多來,我一直和女兒保有互動,每周都會去學校和女兒見面,女兒私下和我互動是不害怕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8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蒐集相關事證。

2、程序上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改定探視權或是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8 23:0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照非訟事件法第71條之6第3項規定,法院針對您會面交往的裁定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 而再依照家事事件法第194條規定,子女的意願本身則會影響法院採用間皆強制(不履行則用罰金)或直接強制(直接使用公權力強制子女移交)的方式執行而已。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考慮循序漸進之方式,而不是強制執行,恐將您與孩子之距離約拉越遠,家事訴訟不比一般民事財產訴訟,須帶有更多感情以及更多關懷與包容,是否能強硬聲請強制執行解決,不一定收解決之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考慮循序漸進之方式,而不是強制執行,恐將您與孩子之距離約拉越遠,家事訴訟不比一般民事財產訴訟,須帶有更多感情以及更多關懷與包容,是否能強硬聲請強制執行解決,不一定收解決之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ris 105-05-28 00:28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太太去年提告家暴(雖非事實,但法院裁定2年家暴令),至今雖未離婚,但分房。 因為怕違反家暴令,完全沒交談。 以前都是我申報所得稅、我繳稅。 去年感情不睦後,而且我老婆所得劇增,我老婆申報並繳稅。 請問,今年若兩人都沒申報所得稅,將罰誰? 若我個人申報我自己所得,(有兩個小孩,我可以申報撫養嗎?)會比較好嗎? 重點是現在只有分房沒有分居
小霈 105-05-27 15:35

與丈夫結婚近4年,目前育有一子,婚後太多生活方式無交集,導致彼此關係越來越不好,雖然丈夫無不良前科,但再幾年的生活下來對於丈夫每次脾氣衝動說出來的話語傷到心涼,丈夫再衝動下會提起離婚、希望我出門的自眼,甚至也會提起不準帶走小孩,幾次之後心灰意冷,想帶著小孩離開那個家庭,但在想離開家庭的時候丈夫又希望我能回頭,我不願繼續那種生活,
因為害怕,現在很害怕見到丈夫,雖然丈夫無身體上的傷害,但言語上的傷害已經讓我傷痕累累,徹底死心。
目前小孩跟我回娘家,我很想離婚也很想要爭得小孩監護權,但經濟方面我與丈夫的相差太多,雖然我也有在工作,但丈夫的收入比我高太多,很怕爭取不到小孩
目前還不知道會不會走上官司這條路,但假如真的走上了,我有辦法能爭取的到監護權嗎?

黃國政 (Sam) 105-05-27 17:2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即使尚未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亦得提起訴訟請求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另關於離婚之部分,可能需要提出符合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方有機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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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即使尚未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亦得提起訴訟請求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另關於離婚之部分,可能需要提出符合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方有機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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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霈 105-05-28 07:48

目前分居尚未1個月,丈夫有詢問我是否要回去,但我真的不想在回去那個家,好幾次他情緒一來講話的言語和態度就令人害怕,但娘家的家人希望能給小孩健全的家希望我忍,另一方也擔心因收入不高擔心小孩未來的相關費用,但我現在真的無法面對他,我害怕,真的很怕。無助無奈,為什麼女生在這方面會如此弱勢?就因為收入不漂亮就因為小孩是跟對方姓,真的好累。

jamie 105-05-27 10:36

請問律師。。

目前我正準備訴訟離婚

但昨晚9點多發生有不明人士在我娘家門外狂按電鈴要找我先生

(聽鄰居轉訴那3個凶神惡煞還有到她家按電鈴問我先生。並在門外一直打量我的車)

現在。。我不知道我先生又在 “外面欠錢” 還是 “玩到不該玩的女人”。。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護我自己跟娘家嗎?

樂樂媽 105-05-27 10:06

目前跟先生談離婚,想了解若監護權跟著先生,若有一天養不起送至社會局,身為親身母親該如何把孩子帶回來?若共同監護,孩子的戶籍問題,還有對方需要付費用嗎?

共同監護的定義是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7 1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監護權約定由對方取得,對方無法照料子女,我方可以要求改定監護權

2、共同監護就是在法律上,倘若有重大決定,都必須經過雙方同意。

3、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約定包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同監護可以牽制對方,建議爭取單獨監護,會比較沒有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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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同監護可以牽制對方,建議爭取單獨監護,會比較沒有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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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27 09:33

我想請問,當離婚小孩監護一起申請裁判後,到時是會先開離婚的庭,還是等家扶評估完再跟監護一併開庭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7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會一起審理。

2、不過通常會先審視一下離婚事由,倘若法院覺得表面證據成立還是可能先做訪視。

3、此類訴訟煩雜,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黃國政 (Sam) 105-05-27 11:16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會先審理離婚之部分,視離婚有無符合法律規定之情形,再針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雙方加以協議約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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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會先審理離婚之部分,視離婚有無符合法律規定之情形,再針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雙方加以協議約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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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Hair 105-05-26 14:34
您好,我與前夫在小孩約3歲時候離婚小孩後來因為前夫無法照顧 所以兩人協議之後 由我帶回小孩 。協議書上雖有寫前夫的探視以及撫養費 但七年以來 前夫都沒有執行。 目前我已經與現任丈夫結婚兩年多 ,先生想辦理收養我女兒的動作 目前小孩10歲。 不知道程序該怎麼跑。 已經印好 @ 聲請狀 @收養同意書 @出養同意書(這個一定要找前夫簽同意嗎,因為已經完全沒有聯繫6年以上) @先生的 在職證明 財產證明 健康證明 是以上文件備妥後直接寄送地方法院即可嗎?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26 17:04

你好:

是的,你的情況需要先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收養訴訟,此為家事案件,並非一般民眾認知裡,所謂「聲請」或「申請」之行政作業程序而已,建議先至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提起收養訴訟民事程序,以及起訴狀之格式、內容,確認程序面妥備、不至於一經起訴即因程序問題而遭受駁回裁定(或判決)時,再起訴提起收養請求。

您好:

一般情形的確需要生父同意,但您可以生父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提起收養訴訟,則無需生父同意。

Momo 105-05-26 12:26
先生跟前妻以離婚多年有生小孩戶口名簿上沒小孩的名字,假如先生,先過世,前妻小孩分配遺產嗎?那如果我先過世,名下有遺產,前妻小孩會分到嗎?(我跟先生有生小孩)那我咩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先生與前妻所生之子女,仍然屬於先生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將來繼承發生時可與妳、妳與先生所生之子女共同繼承繼承發生時妳若是被繼承人之配偶,一樣可以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13:45

您好!

丈夫所有的小孩(包括歷任妻所生)都會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與您平均分配丈夫的遺產。您的遺產只有您自己的子女及丈夫可平均分配,但丈夫所分得的部分,將來於丈夫死亡時,仍會由所有的小孩(包括歷任妻所生)平均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是你先生的小孩

都能分到你先生的遺產

你的遺產與你先生前妻的孩子無關

建議你可生前先作規劃

這樣比較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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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 105-05-25 12:37
律師你好:我認識一個離婚男子,但是我已經結婚了,第一次見面我跟他就發生關係後來一個月了我發現我生理期竟然沒有來,我後來找到他他說要我把他拿掉說過兩天會打給我,但是後來人都沒有和我聯絡,我該怎麼辦我又沒有能力處理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25 15:53
回覆 小公主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認識一個離婚男子,但是我已經結婚了,第一次見面我跟他就發生關係後來一個月了我發現我生理期 ... (恕刪)

你好,

單於刑事法律層面而論,依妳所述,妳丈夫若知悉此事,於告訴期間內,可向妳及通姦對象提起通姦罪告訴。

黃國政 (Sam) 105-05-25 16:31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肚子已有胚胎,則會有優生保健法之問題,若要拿掉恐需您先生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能對您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以及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能對您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以及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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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蓁 105-05-25 10:41

我跟小孩的爸爸已經有協議離婚,監護權共同監護,而我負擔小女兒的教育費及一般開銷,但是有一條我一直很疑惑就是我要帶小孩出遊如果沒有詳細告知地點.人數.還有與誰出遊只要男方查到沒有詳細告知,就將不再讓我帶小孩出遊,關於這條我一直想不通煩請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5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倘若我方沒有家庭暴力或是其他不利子女的行為,屬於不合理的探視限制,倘若對方任意拒絕我方探視,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探視權訴訟

2、建議可以嘗試修改協議,對方拒絕再向法院聲請,倘若對於相關法律規定不熟稔,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老實說這條你根本不需要理會

如果對方真的不讓你看孩子

提出訴訟法院也會判決讓你看孩子

所以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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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爭議,可先協議離婚監護權之部分,不建議共同監護,您可嘗試爭取單獨監護,對您會比較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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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爭議,可先協議離婚監護權之部分,不建議共同監護,您可嘗試爭取單獨監護,對您會比較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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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5-05-25 05:53

要怎麼證明訴請離婚的老公已經搬出去呢

當初他搬出去

我沒去警局備案耶

現在他利用我們分居一年半

說他不堪我精神虐待

還說我離家出走兩次(他有備案)為由

訴請離婚

但是事實上

是他先外遇

隨後他搬出去

他的戶籍還在家裡

然後被我抓姦在床

林林總總事情

被抓完一年他跑去訴請離婚

我要如何自保


現在調解完第一次了

明明是他棄家庭於不顧的

為何我現在想帶著三個孩子回去娘家

他就因為他家人關係

跑來鬧自殺不准我帶走呢

他為了離婚這事情

已經鬧自殺很多次了

他都以為他在演八點檔



 您好

一、首先,你必須確認,你是否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還是要離婚

二、若要離婚,對造訴請離婚,剛好在調解時確定離婚

三、只是孩子的監護權扶養費可能必須另外討論、協調,無法達成共識則進入訴訟

四、因為您已經被起訴了,歡迎你來電案件細節。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訴請離婚必須要有相當要件

如果只是對方亂鬧是沒有用的

所以你要堅持自己的想法與作法

但當然不能忽略對方刻意營造的說法或假證據

還是要盡力反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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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您的權利,拒絕離婚並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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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您的權利,拒絕離婚並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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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平 105-05-24 22:35

律師您好;我是一個有婚姻的人、我跟老公均有工作但是老公都不會主動拿錢給家用、我若跟他要我還要用借的、我們在外租屋房租費孩子的生活費都是我在支出、每次他沒錢的時候也都跟我拿(每個用差不多8000左右)、雖然是夫妻我覺得我很不受尊重、他常常在孩子的面前開玩笑的摸我胸部在孩子面前說媽媽的胸部很大、這讓我覺得不舒服、行房的時候也不會尊重我的意願都趁我睡覺的時候硬來、讓我覺得很不受尊重、請問律師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訴請離婚?求解答謝謝

你好:

若無法兩願離婚,就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及第2項規定之離婚事由,才有辦法訴請離婚。 違反你的意願發生性關係會構成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可在6個月內對配偶提出強制性交之刑事告訴。家事上可能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2項規定,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依法訴請離婚。其餘描述,可在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之事由時一併載明,作為婚姻關係有消極破綻之依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預先做好婚後財產之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可同時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仍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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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預先做好婚後財產之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可同時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仍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OC 105-05-24 17:24

您好

           打擾了,  想請您代為解答以下狀況  

           我的情形是:   小孩今年11歲,  4歲時由生父認領, 但由母親完全行使監護權 ,   我與生父沒有結婚 , 他有自己的家庭, 我與他認識20年

            今年我與同樣認識20年的老闆, 想收養小孩, (他已離婚) 但是我不想他與生父對簿公堂的狀況, 因為他很介意先前的男友   更不知道小孩是男友的,  以為是男友幫忙我, 讓我在父親欄上填上名字罷了

   加上. 我也不想讓小孩上法院面對生父與養父, 以及要面對未能料到的狀況, 小孩與生父要反目相向也非我願意

           生父先前有給小孩2萬元/月生活費, 且我為了方便他陪小孩, 讓他一週進出我家一天 , 自從與養父決定一起後, 我就拒絕前男友再來, 他頻頻電話簡訊, 也決定不回他

 養父最近為了陪養感情,  經常帶孩子出去或在家陪他,  近2個月陪小孩的時間比生父11年陪的時間還多,小孩自己說:  他不想再見生父, 因為不認為他關心我們 , (我的想法是生父只是不想放了我) 

           所以若是生父知道我要結婚, 肯定要在見面時破壞一番

           最重點是:  小孩登記為生父認領, 一直以來被對方家庭視在要分財產, 為了這一口氣, 我不想要繼續孩子與他的關係,日後是福是禍還不知, 雖然是我理虧在先, 我不願與錢扯不清,  加上孩子體諒, 更加重我的想法

 

         請代回覆:   1.  是否有可能讓生父養父不見面 ? 即可完成養父收養的動作 ?

                          2. 或者您有更好建議~ 比如小孩滿20歲後是否可不經生父同意, 而自行決定由養父收養

                           3. 雖然之前認領小孩是由對方配偶主動找我同意的,  但事後她一直後悔不甘, 我是不是不管過多久,   都有可能其元配遭提告 ?  我實在不想影響到未來的家庭    

         感謝您抽空回覆我,  萬分謝謝您    

                                                       日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4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收養依法必須經過法院許可,而生父同意是許可要件之一,所以不可能不讓生父知道。總使是滿20歲之後,法院還是會通知生父。

2、   建議您還是應該要妥適溝通,因為生父在法律上是有探視權的,倘若我方任意拒絕,對方可以向法院聲請探視,甚至於改定監護權

bbb 105-05-24 17:14

各位大律師您好

我已離婚小孩由對方監護,我需每月付1萬2扶養費,但我現在薪資狀況已不如從前,請問我要如何從法院那,去申請將扶養費降低呢? (找對方對方不談)

麻煩請各位大律師解惑

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4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只要單純的不要再付扶養費,等對方來告您,再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的標準計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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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4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只要單純的不要再付扶養費,等對方來告您,再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的標準計算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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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5-05-24 13:18

老公外遇之後搬出去

去年3月被抓姦

現在訴請離婚

目前我們剛調解完第一次

他急著想離婚,但是我不想離婚

不過,我也是有開出條件

我們有三個孩子

我想爭監護權

婚後我們一直住在婆婆買的房子

我現在可以帶著孩子回去娘家嗎

因為他已經不住家裡了

可是我不想離婚

這樣我會不會變成擅自離家出走

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以你狀況而言

只需留下證據及記錄

是對方先行離家的

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你可以搬回娘家住

但以你這狀況建議你還是要處理一下較妥當

趁對方比較想離婚的狀況下

多談一點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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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4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不想離婚,必須針對對方提的離婚事由提出答辯,並且妥適提出經營婚姻的想法及方式。至於是否能夠離家,則必須看對方提的離婚事由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2、   倘若對方有委請律師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正式委託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帶小孩回娘家,而本件離婚事由應可歸責於對方,所以對方訴請離婚要成立的機會應不大,條件可以慢慢跟他談,此也是訴訟策略的運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建議將對方先離家之證據留存,且因離婚之事由係由您配偶造成,應只有您可提起離婚之請求,但對方所提離婚事由可能非僅有一項,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小小 105-05-24 16:09

 我沒有對方搬出去的證據

要怎麼證明呢

他確實不住家裡了

而且

他訴請離婚的理由是我們分居一年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4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搬回娘家,並拒絕離婚,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三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您的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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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4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搬回娘家,並拒絕離婚,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三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您的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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