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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2-03-15 16:08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我的戶頭扣薪水1/3,因為這份薪水不是我的資產嗎?不是屬於遺產繼承的部份,對方可以強制執行的部份不是應該是我繼承遺產的部份嗎?請各位律師解釋一下,急需幫忙的人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19
回覆 John 的發言內容: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 ... (恕刪)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打第三人異議之訴。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5

民法規定是有限責任,

不過你沒辦限定繼承的話,對方還是會扣到你的財產,你還是要證明這些是你自己賺的錢

小凱 102-03-14 20:50

狀況是這樣的,我自小就父母離婚,後來母親於88年離開人間,就跟母親家族人員沒了連絡,但最近收到地價稅強制執行命令(約5千多)才發現我外婆於89年也離開人間,我因此跟外婆的子女(也就是舅舅跟阿姨)共同繼承了一塊土地,但我跟他們也無法連絡且連地價稅都不繳就知道他們也不在忽,而且那本來就不是我應得的。所以我考慮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法令我也去網路查詢了,但有以下問題希望先進幫忙回應。
1.規定期限是知悉3個月內辦理,但我該如何證明89年至今我都不知道?還是
那種方式說明?
2.我無法知道我舅舅跟阿姨們的連絡方式如何填寫繼承權拋棄通知書給他們?
還是有其他方式?
3.我對我外婆家族的人員根本不認識如何填寫繼承系統表,連第1順位都有問題了?
4.向法院申請到確認大概多少時間,因為強制執行是20天內,我怕來不之停止強制命令?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20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小凱 102-03-17 19: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 (恕刪)

 可以再請問提出後是否需再申請拋棄繼承

因為我本身認為那土地不應該屬於我

應該由我舅舅及阿姨們所有

但是我無法連絡上他們

無法轉移或給她們

阿真 102-03-14 15:25

你好..這個問題困擾我家很久希望您能幫我解惑..謝謝.大約民國70年阿公過是有分了一些土地.因為兄弟眾多也有養子養女..所以老大跟老二合分一塊地沒有分割..還有一塊是要給養子的但他不能辦過戶(以前好像有規定要繼承..林地還是旱地需要特別的身分)所以一樣登記在老大跟老二名下.但有請代書讓渡書..只是事情經過那麼多年那個養子竟然把那塊地一小塊一小塊給別人當墓地..但名字是老大老二的..怎麼辦像這樣是否要承擔責任..還有要他辦過戶好像要700多萬他一句沒錢辦..也拿他沒辦法.這個問題不知如何解決..可以捐出去嗎還是有別的方法.麻煩您幫忙解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4 16:38
回覆 阿真 的發言內容:

你好..這個問題困擾我家很久希望您能幫我解惑..謝謝.大約民國70年阿公過是有分了一些土地.因 ... (恕刪)

你可以將事情始末及相關資料,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需先確定土地是否已經繼承登記.

二.若已經繼承登記,則該養子應該無權使用該土地,但仍要看一下讓渡書如何記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真 102-03-14 19:25

謝謝您們二位的回答.我再詢問清楚一點再來請教

淑芬 102-03-13 11:14

哥哥過世, 沒有結婚沒有小孩, 順位繼承是媽媽(爸爸已過世), 兄弟姐妹共九人, 哥哥欠銀行錢, 有的遺產只有勞保局的退休金帳戶2千多元, 另外有投保10萬元儲蓄險, 但也跟保險公司借了將近10萬元,

辦拋棄繼承應該可以一勞永逸, 但拋棄繼承一個人費用就要1000元, 有繼承資格的加起來就要差不多一萬元, 以現在大家的經濟狀況, 能不花這筆錢就儘量不花, 所以想由媽媽直接辦限定繼承, 但

1. 若辦限定繼承後, 應付債務是否以遺產清冊金額為限? 遺產清冊是直接到國稅局調資料照寫就可以了嗎? 需到聯合徵信中心調資料嗎?

2. 是否主動跟銀行說哥哥過世, 遺產只有2千多元, 若我們辦了限定繼承, 這2千多元給銀行, 銀行就不會再有後續追討問題? (因為有網友說95年已辦了限定繼定, 但仍被執行假扣押, 後面還要跑法院什麼的, 很麻煩 )

3. 辦限定繼承後, 退休金帳戶的錢我們需先申請下來, 等銀行來要錢, 還是銀行會直接扣走?

4. 儲蓄險若扣掉哥哥已借走的, 剩下的錢算是遺產嗎? 是辦好限定繼承前就可以申請還是之後申請?

5. 到底是辦限定繼承好還是拋棄繼承好? 限定繼承怎麼好像後續比較會有問題產生?

 

cef 102-03-12 20:52

我和弟繼承先父名下墓園使用權各2分之1,我和弟在權狀上蓋章時,被弟附註此使用權僅到我為止,請問我百年後兒子就無法繼承我那部分使用權?我兩兒子都已成年,我可否主張兒子不知情,未用印,也無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我無權代已成年的兒子拋棄繼承,,抗辯此附註無效嗎?

蔡律師 (蔡) 102-03-12 21:15
回覆 cef 的發言內容:

我和弟繼承先父名下墓園使用權各2分之1,我和弟在權狀上蓋章時,被弟附註此使用權僅到我為止,請問 ... (恕刪)

這部分建議您拿權狀給律師看。

印象中權狀上是沒辦法記載使用權,您應該是簽訂分管約定書?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深情密碼 102-03-12 19:17
律師 您好: 關於拋棄繼承問題,原先敝人兄弟姊妹四人同意,由我繼承遺產,三人皆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但在動產過戶時,有一人反悔,並不願意將拋棄繼承公文給予敝人,導致無法過戶,想請教我該如何處理?(開過多次家庭會議仍然無解...)還請您費心,謝謝。
拋棄繼承後就不是繼承人 如果不願意配合辦理 你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llllllltt 102-03-12 18:46

依地籍清理公告公同共有土地更名登記需完成繼承系統表,
其他繼承人刁難不辦理無法使用委託書辦理完成繼承系統表。

請問本人繼承人該如何完成繼承系統表?可否依更正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第9條自行附切結書辦理完成繼承系統表?謝謝

陳先生 102-03-12 14:12
律師,您好 我二姊今年2月25日往生,她生前和我在越南有共同購買當地上市股票(以我二姊的戶頭購買)。 她未婚亦無子女。 請教您我該怎麼做,才具備合法資格處理我們在越南當地的股票?我父親應是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請問我可以請我父親繼承委託我到越南幫他處理股票嗎?亦或我可請父母及姊弟拋棄繼承,由我繼承到越南處理股票?我需要到那些單位辦理?
如果沒有其他財產 父親及其他兄弟姊妹確實可以直接拋棄繼承 由你單獨繼承 至於繼承後 在越南處理股票相關手續如何 你直接請問當地證券行或許會比較 清楚
阿西 102-03-10 11:37

你好

請問一下,我家現在面臨的狀況是,我外公剛過世(有生四個女兒),要分遺產,其名下有存款,及房子,大姨和二姨都已過世,剩下我媽跟我小姨,但是大姨和二姨的家人都沒有來照顧外公,只有在生日的時候會來;我媽一星期來五次,小姨來2次,可是都沒有辦法去證明;這樣大姨和二姨的家人有繼承的權利嗎?以及我媽照顧的時間比較多,分的財產卻一樣多嗎?

我外婆在91年就過世了,那時候我小姨就只拿一個存摺給其他姊妹看,說外婆只有剩下這些錢,但是實際上外婆卻有其他的存摺,而且其他姊妹都知道,但是我媽卻不知道,是後來去國稅局去查,才查出有其他的存款,但是小姨卻一直說沒有,也不拿出來,這該如何去追討?

我爸的是我爺爺在之前就過世了,而我奶奶還在,有生四個小孩,但是財產卻是由奶奶及其他兄弟拿走,好像有分配土地,但是土地權狀卻被大伯霸佔不回,錢卻沒有分配,全由他們拿走,

這樣要如何去討回應有的遺產,謝謝您的回覆

問一、這樣大姨和二姨的家人有繼承的權利嗎?以及我媽照顧的時間比較多,分的財產卻一樣多嗎?

答:除非有遺囑,否則,依法,分的遺產會一樣多

問二、小姨卻一直說沒有,也不拿出來,這該如何去追討?

答:奶奶的存款,沒有所有共同繼承人的授權,單你小姨是不能自己取回的,否則會有刑責。

問三、如何去討回應有的遺產
答:你是代位繼承,但是,這個會有時效的問題。
建議:繼承問題,金額頗高,最好是請律師幫你爭取該有的權益較妥。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蔡律師 (蔡) 102-03-10 15:44
回覆 阿西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請問一下,我家現在面臨的狀況是,我外公剛過世(有生四個女兒),要分遺產, ... (恕刪)

您這件不知道時效有無超過?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撥打 07-3338080 電話免費法律諮詢。如果有必要時,您再攜帶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yvan 102-03-10 11:10

請問律師:

我弟弟以偽造文書方式(我可以舉證)在我父親死亡之前賣掉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賣土地為81.6.30,父親100.3.30過逝,兩時間點相差19年。不過因父親過逝我才有系爭土地的請求權。因此我想請求我弟返還。是否有適用1146條的餘地?依民法1146條,我的時效是不是快過了?

時效快過了,我可以用存證信函延長時效嗎?民法129、130可否適用?

===============法條參考======================

第 1146 條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
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第 129 條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

第130條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一、民事方面:
你這件已經時效消滅了。
除非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否則,就無解了。
二、刑事方面:
偽造文書追訴期是二十年。
建議:要讓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還是有辦法的。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yvan 102-03-10 13:57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民事方面:
你這件已經時效消滅了。
除非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否則,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可是依

第 128 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
時起算。

不可以從100/3/30起算嗎?

謝謝回覆

黃國城 (Jerry) 102-03-10 18:58

管見以為:
系爭土地既然已經賣掉了,根本就不會是遺產了。因此引用1146恐有誤會。而19年前你弟弟以偽造文書侵占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而不是繼承遺產),你是何時知悉的?

yvan 102-03-10 20:04
回覆 Jerry 的發言內容:

管見以為:
系爭土地既然已經賣掉了,根本就不會是遺產了。因此引用1146恐有誤會。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如果能證明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出土地,那土地不就是遺產了嗎?

繼承開始時,即已有此事實之存在,方得謂之繼承權被侵害,若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此事實,則其侵害者,為繼承人已取得之權利,而非侵害繼承權,自無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之適用。

(最高法院 71年台上字第 4706 號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437 號、最高法院 53年台上字第 592 號 民事判例參考)

可否依以上解釋為:「繼承開始時,即已有系爭土地偽造文書賣出事實之存在,方得謂之系爭土地繼承權被侵害」?只要繼承開始時,即已有系爭土地偽造文書賣出事實之存在,則侵害事實於何時發生,應所不問?

1、時間過那麼久了,不知何時知悉。

2、是20年又9個月前賣掉的,因父親自76年到去逝(100.3.30)都是重病長臥在床的狀況,父親到去逝也不知道。所以那時我沒請求權,也沒辦法說我受侵害,只能說我父親受侵害,那時也沒辦法要他還我?現在父親過逝了,難道也沒辦法嗎?不能從過逝算知悉嗎?且那時才有請求權?請求權依民法128條不是從可請求時開始算嗎?

98.10.04有詢問土地如何賣掉的與使用的狀況且錄音錄音聽不出來是何時。」

以上謝謝律師回覆

trs 102-03-08 22:09

友人母親過世,未做拋棄繼承的程序.現出現一筆未見過面汽車的牌照稅.車子也不知去向,行政處已寄催繳單來催繳未繳的牌照稅.並無繼承任何財產,請問友人可否聲請限定繼承,並證明無稅繼承財產.可免繳未繳的稅款.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程序該如何進行,有哪些單位需接洽.謝謝.

bbjohn 102-03-08 13:30

您好:

家母於99年過世,我是繼承

家母名下一間房地產自用,至今超過2年尚未辦理過戶至我名下(因忙於家務結婚生子父重殘住院),

但期間均有正常繳交房屋稅及相關支出(水費電費瓦斯費...)

惟無意中發現土地法有規定(註一)

請問:

以我這樣的情形真的會罰嗎?

如果會罰(大約1X萬)

因家務煩忙家庭負擔沉重,實無損害政府及他人權益,

是否可以申請免罰或降低罰款

以上 謝謝

 

 

註一:依據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繼承人除有以下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於公告期間檢附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提出外,逾期仍未申請者,由市 政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十年內申 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動產遭到標售,相關繼承人應儘速申請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權利受損。
請問

 

蔡律師 (蔡) 102-03-09 18:18

會被罰,但您可以分期。比被拍賣執行好吧!

或許您可以跟律師預約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推薦一個網址:http://blog.udn.com/lutong01,該律師事務所提供電話免費法律諮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莫 102-03-08 01:06

律師你好~我跟我爸法律上是認養關係 我知道認養是因血緣而無法終止的

但是我爸爸從我三歲販賣毒品被關到我高中出獄 ,到現在我們可以是陌生人

而我家是低收入戶

我爸爸只會借錢過日子不會好好賺錢

還開了公司行號 我想是個空頭公司 只是要騙人家的錢

對我跟我媽來說是沒有任何幫助也沒有生活上幫助

低收入戶近期查到我爸有開公司 就終止低收入戶補助

我媽是精神殘障重度 我外婆又中風患者 我又在念書

我實在是沒有錢.... 我想叫我爸爸停掉公司他不要

到底除了讓他不能停掉公司 我還可以有低收補助繼續

但我又害怕他去借一屁股債要我還 那我要怎麼跟他脫離關係?還是有什麼法律保護我自己?

我知道除非他死 得知繼承才能辦拋棄繼承

律師你可不可以幫幫我!!!

 

 

有關低收入補助這部分,建議你可以向主管機關詢問一下是否有辦法繼續辦理或者有沒有其他特殊的補助方案可以申請,另外因天生的血緣關係所產生的自然血親親子關係法律上是無法終止或消滅的,而就其所產生債務,因為民法已經修法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繼承人僅在繼承所得之財產範圍內對其債務負有清償責任,因此並不會因為繼承而造成後代背負其債務之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張小姐 102-03-07 11:05

律師您好:想請問在遺產繼承中,有關動產部分,是否可以提出以市價,而非以公告價值做為估價依據?因為牽涉到特留份的價值認定。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然可以主張依市價來計算,但一般法院會要求鑑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2-03-07 16:38

感恩謝律師熱心解答!

綺綺 102-03-07 10:59

您好:我先生於月前過世了,名下留有一筆土地,日前因要辦繼承,發現留有一些稅務,我也幫他繳清了,我是離婚再嫁,離婚時3個小孩監護權在我這,現在因為我和現在的先生沒生小孩,遺產繼承遇到一些問題,又因為我公公老人痴呆在醫院,婆婆健在,我想請問,這在繼承上要怎麼處理,我公公痴呆還有繼承權嗎?我前夫的小孩繼承權嗎?謝謝

按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又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因此本案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的話,其父母只要於繼承發生時尚未死亡即均有繼承權,不因有無心智問題而生影響。至於你的子女必須經你先生的收養才能發生法律親子關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Adam 102-03-06 22:25

律師 您好

想請問, 我在今年初被公司老板要求當公司擔保人, 但公司在不久後就惡意倒閉, 現在老板也己找不到人, 而銀行己對我發出公文要求清償, 想請問, 銀行追款是否有"時效性"? 是不是在幾年後, 求償條款就會失效, 我就可以不用還款, 是嗎? 另外聽人家說, 只要沒收入, 也沒加入勞健保, 名下也沒有資產, 銀行就無法向我求償是真的嗎?

另外, 再問, 若我與我太太前年才買一間公寓, 我有聽人說, 在結婚後, 夫妻買房, 房子所有權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 想問, 房子會否有被查封的問題嗎?

至於親屬(三等親內)會否有債權繼承問題呢?

感謝您

無奈的干苦人

 

 

 

 

您好,

       1.原則上一般保證的時效是15年,實際上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話,銀行還是可以追款,只是追不到款而已。

       2.原則上結婚的時候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婚姻存續中購買的房子,要看是登記在夫名下還是妻名下,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所有。

       3.現在繼承法修正後,都只要以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就好,若財產不夠清償債務,也不用再拿繼承人自己的財產清償

yvan 102-03-05 23:06

律師您好…

我們繼承人有甲、乙、丙三位,乙於被繼承人死之前變賣一塊土地A,還剩二塊地B、C。

且乙也移轉土地A給善意的第三人 丁。

現在我(甲)希望乙能歸還我土地A的1/3權利,但卻已遭過戶給第三人。我打算將土地A其中1/3損失的土地價值由乙繼承土地B、C扣除還給我。但丙不打算要乙歸還。

我(甲)不想乙返還不當得利,我可以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嗎?

只有我(甲)當原告,乙當被告,會不會有當事人適格的問題呢?

我需要去說服丙當原告嗎?

以上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遺產問題,您們是否已經有進行遺產分割,本件要先釐清時間點問題,又本件為何不以不當得利來請求??且本件法律爭點較多,仍要先釐清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3-06 10: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遺產問題,您們是否已經有進行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因為本件遺產已於民國81年賣出,繼承人100年死亡,若要返還不當時利,勢必要其拿出錢來,他肯定沒錢。而且我也沒辦法知道他賣多少錢。只好從他現在繼承遺產裏去扣除返還給我。現在被繼承人所留的土地建物全已辦畢公同共有

本件已提起「裁判分割兼調節狀」,正調節中尚未起訴,但3/30侵害賠償若依民法1146條或民法197條 就過二年了。不管告那一種,請問當事人適格的問題?我有其他辦法在3/30以前不讓時效過期嗎?

以上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3

如果有聲請調解,還可以再延長半年,

不過如果聲請調解時點起半年內不提告,那時效就過了,就沒救了

yvan 102-03-09 01: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聲請調解,還可以再延長半年,

不過如果聲請調解時點起半年內不提告,那時效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但第133條 時效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而中斷者,若調解聲請撤回、被駁回、調解不成立或仲裁之請求經撤回仲裁不能達成判斷時,視為不中斷。

聲請調節一定是不成立的,那時效仍然繼續不是嗎?

您的意思是不是在說第130條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那什麼是請求,如何請求?一定要金錢嗎?我想要請求以其他遺產土地賠償可不可以?但不是原物返還。

以上謝謝律師

郭耿宏 102-03-05 12:42

你好><

我今年19歲.

最近家裡收到一張"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納通知書"

大概有50萬左右,可是我們繳不起.

想請問這個可以拋棄繼承嗎?

1. 先確定債務人是誰 如果是被繼承人所應繳納 還是繼承人之債務 2.繼承人之債務當然可以拋棄繼承 3.注意拋棄繼承時間點

小米 102-03-04 20:5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我哥跟我們兄弟姊妹要(個人戶口謄本) ,(印鑑證明)
要把我爸那份土地轉到他名下
我們準備這些資料
這些資料會影響到其他的權益嗎?


怕他去法院處理,放棄繼承的事情。
如果把(個人戶口謄本),跟(印鑑證明)交給他!
沒有本人的印章或簽名,這樣他去法院用放棄繼承 這有效率嗎 ?  

保險方面:
受益人已經都確定,我們這兩項資料給他,他有辦法在做什麼手腳嗎?
比如:拿這兩樣資料把我們的保險金轉到他名下戶頭,這是有可能的嗎?
麻煩律師幫幫忙解答,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3-05 18:07

委託不信任的人辦事,沒有人能幫您保證不會出事。既然有這麼多疑慮,最好不要隨便交付他人,該辦的事情自己花時間辦理,否則既不能心安,將來還可能惹來更多麻煩。

小米 102-03-04 16:03

我哥,跟我還有我姐我媽 要 個人戶口謄本 還有印鑑證明

我怕他去法院 處理 放棄繼承的事情。

所以我想請問 如果把 戶口謄本,跟印鑑證明交給他!
沒有本人的印章或簽名,這樣他去法院用放棄繼承 這有效率嗎 ? 

小米 102-03-04 16:27

如果我們將這兩樣資料給他
是否我們的保險金額也會被他領走
會轉入到他的戶口嗎? 

阿立 102-03-04 01:20

夫有擁有大資產要移轉至孩子,在妻生病時贈與800萬的土地,在辦理過戶期間過世,如此有完成贈與?這800萬土地會變成遺產稅?小孩能順利繼承?這是合法節稅嗎?

yvan 102-03-02 09:29

律師您好…

一、父親遺留的財產因之前先被弟弟以違造文書的方式賣了,事情過了二十多年後父親才過逝。
    因為我現在已提起「裁判分割」均分土地,之前被賣的可否先對我弟弟依民法1146條提起「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再於裁判分割之訴裏以「訴之追加」的方式要求法官裁判我弟弟因所賣土地已超過其所賣之地,不可參與裁判分割其他土地?

 

二、「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的產財權官司須先經過調節,102/3/30即過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間。,請問若提起「起訴兼調節狀」是否來的及3/30的期限?因法院定第一次調節時間必超過1個月。

問一、父親遺留的財產因之前先被弟弟以違造文書的方式賣了,事情過了二十多年後父親才過逝。
    因為我現在已提起「裁判分割」均分土地,之前被賣的可否先對我弟弟依民法1146條提起「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再於裁判分割之訴裏以「訴之追加」的方式要求法官裁判我弟弟因所賣土地已超過其所賣之地,不可參與裁判分割其他土地?

答:1146這件,是有相當難度。
裁判分割這件,則仍有機會,你是可以如此主張沒錯,這兩件的確是沒有辦法同時提起在一個訴訟,但是,也沒有必要說一定要提1146這件。

 

問二、「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的產財權官司須先經過調節,102/3/30即過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間。,請問若提起「起訴兼調節狀」是否來的及3/30的期限?因法院定第一次調節時間必超過1個月。

答:你直接就提起訴狀,法院會轉成調解程序,這樣時效就來得及。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相當高,而且事涉繼承問題,相當困難,建議你最好還是請律師幫你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yvan 102-03-02 18:3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答:1146這件,是有相當難度。
裁判分割這件,則仍有機會,你是可以如此主張沒錯,這兩件的確是沒有辦法同時提起在一個訴訟,但是,也沒有必要說一定要提1146這件。
感謝張律師的回覆。但為何說沒必要提1146這一件?如果不提1146這一件,我在裁判分割裏仍然要分給我弟土地。但他已經在我父親死亡之前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掉他應該得的部分。而我只是想提起確認之訴,並不是給付之訴。因為1146條的時效這個月就要到了。               以上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yvan 102-03-02 18:43

而且我也有我弟「承認偽造文書賣地」的錄音。這樣的應該不會太困難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此事件尚涉及遺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IVY 102-02-27 13:17

我爸在14年前前後共借出上百萬金額給我叔叔
我叔叔總是一下說要還  一下又說不還
我爸總覺得是自家人  所以不忍心告


借據快過了15年的期限
拖到今年變成一定要提起訴訟  否則我叔叔真是不用還了


他曾經來我家鬧過幾次 都有承認這些借款(我這裡都有錄音存證)
而我爺爺因為知道我爸爸為了家裡的兄弟姐妹(共八個 其中七個都和我家借過錢)
散盡家財  錯失買房的機會  因此爺爺把他佔有的一個違章建築給我爸住
而且還把當初他和人買賣此違建的「房屋讓渡書」給了我爸


可是因為我爸和我爺爺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表示這房子就歸我爸
而我爺爺生前又把這違建當收容所一樣  跟任何人都說過  「只要有困難可以來住」
所以我叔叔就主張  我從18年前開始住的這個違章建築是他的
是他該繼承遺產
因此強調他的債早就用這違建房租抵完  甚至還要告我們不搬走  是侵占的行為

 

我想請問

1.這樣侵占能告成嗎?
因為他說他有人證(就是其他那幾個和他走的很近的姑姑和叔叔)
可是我家在我外公生前就已經設籍在此的戶政紀錄+那張沒路用的房屋讓渡書
這而且我家也有一個姑姑可以當人證

這樣對簿公堂有利嗎?

2.假如他不告侵占  他還可能告我們什麼呢?

3.我爸是否應該逕行追討債務好中止時效
因為怕他又另外提起訴訟  會影響我們這單官司進度

4.我爸年事已高  如果要授權給我  讓我請律師追討的話
是否需要寫個授權書給我  而我再拿著授權書委託律師呢?

5.這十幾年  我叔叔從未設籍在此  但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錢  都請債主到我家這違建討債
我家不勝其擾  這樣是否可以跟他求償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與叔叔間的借款,應儘速提起訴訟請求,以避免罹於時效;至於委任律師的部分,可以您父親直接簽署委任委任律師,或您父親先委任您,再由您委任律師處理皆可。

即便您叔叔對您住在那間房屋提起任何訴訟,都與前面所提請求返還借款訴訟是兩個獨立的訴訟,並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反而是請求返還借款訴訟不能再拖延請求,否則一旦罹於時效,真的是求償無門了。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約 102-02-26 15:21
您好: 我阿公阿嬤先前留下兩棟房子,兩棟房子目前還是在我阿公的名下, 阿公阿嬤過世時沒有說房子如何分,而兩棟房子是連在一起的,但是一棟面積較大,一棟較小,之前因為沒有辦理繼承,目前民國97年已經政府代為託管了,我阿公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就是我爸爸,那我爸爸有權出租兩棟房子嗎?或是有權出租其中一棟房子嗎?還是出租房子也要大伯的同意?因為我大伯宣稱他的兒子也要分房產,意思是三人均分,後續該如何解決呢?
1.繼承人只有父親跟他哥哥 哥哥的小孩沒有繼承權 2.遺產屬於兩人公同共有 如果沒有得對造同意 無法出租 否則可能構成侵權或是不當得利
CHENTAI 102-02-26 13:25

您好:

我阿公阿嬤先前留下兩棟房子,名字還是我阿公的, 阿公阿嬤過世時沒有說房子如何分,而兩棟房子是連在一起的,但是一棟面積較大,一棟較小,之前因為沒有辦理繼承,目前民國97年已經政府代為託管了,我阿公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就是我爸爸,那我爸爸有權出租兩棟房子嗎?或是有權出租其中一棟房子嗎?還是出租房子也要大伯的同意?因為我大伯宣稱他的兒子也要分房產,意思是三人均分,後續該如何解決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房地,您們可以先查詢一下建物及土地謄本,看現在是登記在誰名下,若您登記在您阿公阿嬤名下,則之後仍要先辦理繼承,才能確認權利,目前出租並不適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LLY 102-02-25 23:11
謝先生詢問 謝律師你好: 家母的父親留下一筆遺產,在我母親在胎中還沒出世時父親及過世,家母就可依法定繼承繼承一半土地財產, 如今此筆財產於民國77年外婆過世之時及把所有土地不當得利的方式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及三位阿姨均為家母之繼父所生,財產為家母之父親所留下,今日家母去地政事務所調越兩位舅舅的土地資料,所有土地均於民國77年過戶之兩位舅舅名下,在調閱家母之所有土地資料發現,當初依法定繼承的1/2財產均無資料,等於所有的遺產都是先在外婆的名下在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滿騙家母多年,當中也騙取家母之印鍵證明把所有土地過戶到其名下,由於事已多年,家母最近才得知此事沒得到土地遺產,此事有無解套方法,由於不當得利已經多年民法刑法是否已經超過追訴年限,有無追討方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時效的問題,若已逾時效,要再主張即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陳 102-02-25 18:21
律師您好: 有一件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買賣契約,因為出賣人是已經死亡的80幾歲文盲,且被偽造署押在出賣人簽名處,但這契約書還有更離譜的事,就是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標示沒有建號、里、鄰,而只寫 ** 市 * * 區 ** 號,沒有標示:路、街巷、弄及稅籍編號,偽造署押人疑似土地代書,這樣除了有刑事問題外,契約實體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問題? (現在繼承人要追究)
1.刑事偽造文書 2.民事可能有侵權行為 跟不當得利的問題
老陳 102-02-25 17:24
律師您好: 有一件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買賣契約,因為出賣人是已經死亡的80幾歲文盲,且被偽造署押在出賣人簽名處,但這契約書還有更離譜的事,就是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標示沒有建號、里、鄰,而只寫 ** 市 * * 區 ** 號,沒有標示:路、街巷、弄及稅籍編號,偽造署押人疑似土地代書,這樣除了有刑事問題外,契約實體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問題? (現在繼承人要追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確認該契約無效,可以提起確認之訴,以防後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TE 102-02-25 16:34
律師您好 麻煩請問您如果阿公(父親的父親)已經不在13年了 去年得知阿公有幫別人擔保 債務人還在有房有錢 但當時我們搬離沒有得到任何遺產 也沒拋棄繼承 因為我爸是長子所以 可是我爸也在十年前過世 我們有繼承遺產但負債大於資產 現在對方要告我們 現在有寄給我們去簡易庭 請問有什麼方法快點解決。因為我在外地讀書 麻煩您了
您好: 本件之回覆承如其他律師所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您等繼承人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因而應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建議委請律師代為出庭或者委請律師撰擬書狀進行答辯,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TE 102-02-25 16:32
律師您好 麻煩請問您如果阿公(父親的父親)已經不在13年了 去年得知阿公有幫別人擔保 債務人還在有房有錢 但當時我們搬離沒有得到任何遺產 也沒拋棄繼承 因為我爸是長子所以 可是我爸也在十年前過世 我們有繼承遺產但負債大於資產 現在對方要告我們 現在有寄給我們去簡易庭 請問有什麼方法快點解決。因為我在外地讀書 麻煩您了
1.債務都是在舊法時期繼承 原則上沒辦法適用新法規定 2.不過因為涉及繼承時為未成年人 且繼承保證債務 如果經法官審酌後 是可以同意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但程序上還是要去開庭主張
KATE 102-02-25 16:31
律師您好 麻煩請問您如果阿公(父親的父親)已經不在13年了 去年得知阿公有幫別人擔保 債務人還在有房有錢 但當時我們搬離沒有得到任何遺產 也沒拋棄繼承 因為我爸是長子所以 可是我爸也在十年前過世 我們有繼承遺產但負債大於資產 現在對方要告我們 現在有寄給我們去簡易庭 請問有什麼方法快點解決。因為我在外地讀書 麻煩您了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5 17:00
可參考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陳述由繼承人履行繼承債務有何顯失公平的情形。
哈比 102-02-23 16:30

您好,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父母離婚,我父親也離家出走了7.8年,也已無聯絡很久,直至2013-02-08 得知父親那邊的親戚通知說,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那邊的親戚有提到我父親有跟銀行欠下卡債貸款,那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孩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該準備甚麼資料及如何辦理(我們也無力償還這些負債),父親那邊的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這些小孩簽字過戶,我爸名下的房子給奶奶,那這樣奶奶如果過世了我們不是還要再重辦一次嘛?

P.S:前提是我和母親有去詢問過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他說2012年底已通過法律不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即為限定繼承 要我們不用擔心,但還是覺得怕超過時間我們要背負債務之類的。

那如果那房子一直放任不管,會怎樣嗎?(不簽字也不過戶房子就會被賣掉去償還父親的負債對吧?)

我有看到一些網路文章說,被繼承人過世要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等事項,這些動作沒做是不是會被罰錢?

如果我們這邊要辦理勞保保險金,不是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但父親那邊的親戚不願意給我們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後糾紛之類的。

可以教教我一些辦理的流程或程序嗎?怕超過時間,就損失掉權益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有甚麼解決的方法,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1

還是建議在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比較好,

現在法律是修改成以遺產為範圍負責,

遺產範圍為何,沒有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根本無法確定

哈比 102-02-25 08:58

恩,感謝林律師

佳佳 102-02-21 11:12

1.離婚協議書上的日期是寫簽名當天的日期嗎?對後面辦理房屋
  戶會有影響嗎?

2.簽協議書時一定要男方、女方及2位證人都在場嗎?如沒有同時在
  場會有何影響?

3.離婚協議書上想要不寫扶養費,因為怕他要我將房子寫成是扶養
  而且我覺得它應該是將贍養費扶養費搞混了,所以要我將房子
  成是贍養費,請問有何建議?(男方外遇離婚,答應將房屋過給女方,跟他要扶養費他說要租房子及養外遇對象所以付不起)

4.如何避免男方年老時反過來向小孩扶養費?

5.如果小孩的爺爺、奶奶、爸爸都沒聯絡,如何避免以後要繼承負債
 
  (爺爺都沒聯絡因為爸爸從小就單親)
 
  (奶奶現在就有負債2百多萬或更多,我不確定)
 
  (爸爸之後有可能搞失蹤,目前已是這種狀況,因為不給住所地址、
   上班地點...等,只有行動電話號碼如他不接就都找不到人)


以上請幫忙解答,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張三 102-02-19 14:03

事情是這樣:

  小時候我父親因為子女太多, 就讓還沒有兒子的伯父找人偽造我的出生證明, 成為他的長子.

  後來伯父有自己的兒子, 對我冷淡, 親生母親看了不捨, 仍然抱回來養.

  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並未改變, 所以我就長期成為親生父母家的 "外人".

  (伯父在我讀中學時全家移民國外,  偶而會再回台灣)

  雖然在家都稱爸媽, 但戶籍記載讓我寢食難安, 每次見到伯父更難開口稱呼.

  後來伯父家的親戚才透露當年偽造的事實, 父母也承認有這件事,

  後來父親還跟伯父起爭執 (因為錢方面的事). 我夾在中間很為難.

  如今父親過世, 伯父據說也在國外過世. 我在2008年曾經和親生母親去做親子鑑定取得報告.

  但後來就因為各種事情沒再進行後續 (現在我已年過40了)

我想請教的是:

 1. 如何在法律上確認我和親生母親的關係? DNA檢驗報告有無時效限制?

 2. 如果確認, 父親部分的記載是否也會跟著更改?

 3. 繼承方面的影響?

謝謝.

您好,

      1.基本上DNA報告並不會有時間的限制,您可以您親生母親為被告,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2.但上開訴訟只是針對您與母親的部分,就親生父親的部分,仍應將您親生父親也列為被告一同提起。但因您親生父親已過世,應以您親生父親之繼承人為被告提起。

      3.就繼承方面,一旦確認您是您親生父母的子女,您會喪失對伯父的繼承權,而取得對您親生父親的繼承權。這部分應再對全體繼承人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蔡律師 (蔡) 102-02-19 22:17
回覆 張三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

  小時候我父親因為子女太多, 就讓還沒有兒子的伯父找 ... (恕刪)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阿瑞 102-02-17 18:11

想請問一下律師,我的母親從我父親的爸爸那裏繼承了一筆土地,我詢問過母親,母親說那塊土地現在法院登記是在她名下,是她的名子,那如果母親與父親離婚的話,如果父親這邊的親屬要求母親把土地歸還,我母親可以不歸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2-17 19:37

母親並非父親爸爸的繼承人,雖然登記為母親,登記的原因為何?是不是借名登記?是不是遺贈或贈與?當初登記時,有無其他的約定?應先弄清楚才能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fun 102-02-16 17:03

母親遺產已去地政事務所辦理但因故未完成辦理.還可以反悔嗎?

我們姐弟二人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繼承.

弟弟告訴我現金只有50萬定存及 房屋一筆..

我也相信他..他不給我看國稅局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上面的繼承人確為我們2人)

口頭約定現金於扣除喪葬費後均分..

 

我因一時心軟同意房屋全部過戶給弟弟..兩人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已簽名蓋章..

但因先父的前妻所生(父十年前已亡).兒子.(非母親所生)

弟弟變成次子..

尚需至戶政所再找資料

 

故未完成辦理房子過戶

..

如果還未辦理完成--意即房子尚未過戶給弟弟前

我還可以反悔嗎?

弟弟當然會拒絕..

我事後才發現原來現金有很多筆

他不願給我

故謊稱只有50萬(這筆是定存)

其餘是活存..他可以隨時提領..印章存摺在他手上

 

我們也沒寫分割同意書

 

如果他把活存都領走怎辦?

 

如果還未辦理完成--意即房子尚未過戶給弟弟前

我還可以反悔嗎?要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嗎?

謝謝您

 

( 父親的長子 的母親名字為陳氏

而母親姓名--陳美

母親是60年前結婚的)

沈恆 (沈律師) 102-02-16 18:47

既然還有許多爭議,最好是將過戶資料撤回,向法院提分割遺產訴訟,才有助完整解決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1:59

建議先委請律師發函給地政事務所,

公務員比較保守,看到這筆過戶有爭議應該會停止繼續辦理下去

Ted 102-02-12 20:14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們兄弟姊妹四人共同繼承,但大姑與二姑因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主動拋棄繼承權,所以那筆有房子的地產變成我爸跟大伯共有,大約27年前說房子出租裝修需一筆費用,我爸當時後沒錢協議由日後房租扣款至付清為止,這段期間又推說我奶奶墳墓要整修與管理需一筆費用,藉故又把共有房租延後至今沒給過半毛錢,最近我爸跟大伯父老婆談租金的事情(因為大伯父不敢跟我爸對質),結果對方氣沖沖說錢還到現在都沒還完,並且告知說我爸從頭到尾只有土地權的一半也就是10坪,以上的建物是他們家的沒我爸的份,並且強迫我爸要把另一半權利便宜賣給他兒子,請問如果當初協議是由兩人共同繼承,他們欠了快30年的租金都沒給,現在還說我們只有土地權沒房屋這樣合理嗎?現在對方拒接任何親戚電話,我們是否能提告強迫對方到法院出面說明?這邊如要提告是否要去民事法庭提告?

如在法律上可合理站得住腳對對方提告再煩回答下面兩項

2.如提告我們是否能在起訴書上面提出金額賠償?因為那房子27年前租金是兩萬,照月份算租金最少值2x12x27=648萬,扣掉裝修費與墳墓管理費後除2,才是我爸實際該拿但一直沒拿的那份,但對方目前推說那筆錢還沒還清,但同期間附近約25年前我們家也在高雄有整修另一棟透天房子,弄得更大更好花費約70萬,而有爭議的房子當時市價是300萬,怎麼算應該也早該還完了卻像無底洞一樣推說還不清,如果對方硬扯說修房子超過我們認定合理價70萬以上,甚至超過當時房價的300萬去整修,以至於現在整修費還沒還清無法給我爸該有的那份租金收入,若對方只有口頭上漫天喊價卻無證明相關收據票據等,到時候法官認證會相信他們單方面的話嗎?會不會判出來我們沒拿到半毛租金還要倒貼對方幾百萬? (因為已經從早年的1百萬喊至150萬,目前又改口說是200萬...) 

3.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來讓雙方點頭,並釐清這27年來帳務上的恩怨(我已經可以想像他們會把30年前市價300萬的房子說成花一千萬裝修),在不可能會有結論的情況下導致雙方無法結算帳務,我是否能請法官以公平公正原則訴請立場顛倒,接下來的27年由我家負責裝修現有房子與奶奶墳葬費用,並且用全額租金來支付,對方不得過問~(除非對方能提出更正確不灌水的帳單)?以上麻煩了,感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12 20:30
回覆 Ted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 ... (恕刪)

租金只有五年時效,您不能主張這麼多年,多主張的,都要給法院裁判費,這筆錢不如捐給育幼院小朋友。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您們所要解決的問題為何,因為您們己經把遺產租金混為一談,將來若要提告,也要先確認請求權基礎,才能去解決事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憲 102-02-12 13:28

是這樣子的,本人與另一位共有人擁有一棟歷史久遠的三合院房子,前陣子因為柱子有白蟻的關係有請人做基礎的維修,總共換了鐵製的柱子和屋頂共花了二十多萬元,但問題來了,因為我的歷史久遠的三合院房子繼承我父親的,而我去地政局找資料,發現另一位共有人我並不認識,問了很多親戚也不認識他,我想找他幫忙補貼房屋的維修費用,請問一下若一直找不到他的人的話(下落不明),我該如何處理?麻煩法律專家回答。

大鵰 102-02-12 12:40

爸爸胃癌死亡,沒有留遺書,留下一些財產,因半俸年齡下而且當時我沒想那麼多,對法律遺產分配也不懂,所以我在擠個阿姨的要求下簽下了拋棄繼承,所以全部的財產都落在最小的弟弟身上,事經10年後因我經濟問題想拿回財產, 我還有權利嗎? 當初不平等的遺產分配,今天還能有管道討回嗎?謝ˋ謝!!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09
回覆 大鵰 的發言內容:

爸爸胃癌死亡,沒有留遺書,留下一些財產,因半俸年齡下而且當時我沒想那麼多,對法律遺 ... (恕刪)

沒有。

林智群 (klaw) 102-02-12 23:30

是你自己放棄的,沒辦法反悔

小劉 102-02-11 23:42

94年繼承祖父的一筆土地,祖父擁有這筆土地已幾十年了,但土地只有0.22多公頃,繼承者身分並不是農夫,請問可以興建農舍嗎?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05
回覆 小劉 的發言內容:

94年繼承祖父的一筆土地,祖父擁有這筆土地已幾十年了,但土地只有0.22多公頃,繼承者身分並不 ... (恕刪)

能否興建農舍必須還要看當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