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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宮雨 102-08-23 21:18
家中的兄弟姐妹~在外爛帳一堆惹麻煩
1.電信公司很多支號碼欠費 (還涉及偽造文書)
2.信用卡卡債未還 (已申請過債務協商,但未如期繳付,到後來根本不付)
家中成天都是打來催債或催帳的電話
我爸媽很單純~一個家管,一個公務員退休
以前我們已拿很多錢幫他解決事情
沒想到根本只是冰山一角
半個月前他騙說要去上班而離家(早已離職)
到現在完全找不到人  
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解決?
至少切割與家人無關,不要家中無辜之人被追討
家人說要去警局報失蹤人口
如果對電信公司及銀行說~我們已報失蹤人口有用嗎
我們需要負擔他的債務嗎?? 我需要對電信公司及銀行端暸解的律師幫忙~懇求!!!

1.個人積欠債務  家人都沒有法律上義務幫忙還債  2.可以考慮將該人戶籍遷出  3.血緣關係是無法切斷  無論是單方聲明或是雙方協議

小宮雨 102-09-09 20: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您上次的回覆,結果今天家裡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問題是他人根本不住在家裡`消失很久也聯絡不上,這張傳票該怎麼辦?

寂靜 102-08-23 09:07
本人有個繼承卡債的問題,89年本人母親因病過世,後來前年收到某銀行的法院通知書,本人是我母親的信用卡副卡人,所以當年我母親的信用卡債務由本人繼 承,後來我有向法院提出申訴,銀行代表人提出當年的申請書上副卡人確定是我的簽名,監護人只有我母親的簽名,並無父親的簽名,而且該申請書申請日期本人 19歲未滿20,但因本人跟法院是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與債務內容不符,所以當時法官是裁定原判決。
1.請問本人當年未滿20的情形下做了副卡人,導致要繼承主卡的債務,有何方式能夠再提出申請,讓本人能夠不必多承擔此債(本金含利息約18萬)

2.當年的申請書是母親的名字,但本人後來看到時缺發現筆跡都是父親的字,包含母親的簽名也是,但是如果提出父親偽造文書,又會怕讓父親揹負此罪名

3.信用卡正副卡是87年申請,本人68年12月出生
再麻煩您們協助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3

 建議主張在遺產範圍內才負清償義務,如果你母親沒有遺留遺產給你,就可以主張不用清償

JJ 102-08-22 18:55

請問各位精通法律前輩

我在這個月初到上海玩,途中有去按摩~

按摩完付完現金要離開時,突然被店家找人不讓我出去~

硬要我把信用卡讓店家刷~ 後來卡也被店家留下~

我回飯店後跟銀行聯絡得知已被刷了RMB20000~

我就照銀行指示去當地派出所找公安報案,公安也受理~

但我跟銀行說能否不扣款,銀行一直說不行~ 但這明顯是犯罪了~

銀行明明有權力列為爭議款項不給店家,卻還硬是扣款給店家~

現在我有與銀行主張這是犯罪行為~ 銀行有打給我說會請國際組織去調查~

但最壞的打算還是要我付錢~

我有兩個問題:

1.銀行明知我已報案,為何還要硬把錢給犯罪者呢?

2.對方(犯罪者)有機會說我誣告嗎? 因為現在也無法還原現場~

您好

若真是被脅迫而刷卡消費,此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銷的,基於你已向當地公安報案追究,已有向脅迫撤銷該意思表示的默示行為,可於回台後以發卡銀行被告,提起確認該次人民幣20000元的信用卡消費債務不存在之訴。

以上供參考

豬仔 102-08-22 17:51

是這樣的~我自己從事業務~去年年底因為業績關係~跟一個客戶講好要借我信用卡刷卡~講了額度是刷12.5萬~但我多刷了8萬~後來因為還沒繳清卡費~他要我寫本票我也寫了~現在期限過了~他說要告我盜刷~但我沒有任何立場可以反駁他~快一年來我一直被威脅~還錢~這有甚麼樣的刑責問題~我會被告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23 09:55

您好,如果您可以證明當時是客戶自願借你刷他的信用卡

那這部分及不會有刑事上的問題,但您仍對您的客戶仍存有債務

這部分屬民事法律關係,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Jane 102-08-19 14:25

於8/4於高雄金銀島裡的展覽買了沙發     因為我們想要分期付款   所以就直接付清了全額

業務當初沒有告知可以先付訂金 等到貨再利用其他方式付清餘額  以至於我們退貨 他們告知實體店面無法退貨  但我有私人原因不想要了  難道不能只讓他們扣個10%的訂金 其餘退還嗎  因為已經告知沙發請不要先做了 所以貨也還沒出  

如果另一種狀況 因無法退貨  但我現在不想出貨  我可以在信用卡公司提出暫停付款嗎 畢竟他們沒有告知可以先付訂金  導致我們全額付清 卻進退不能 

Lee 102-08-11 15:29
請問律師離婚協議書中有條「雙方婚姻存續時所負之債務各自負擔,並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為侵權行為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曾未經同意擅自?刷我的信用卡以及在網路社群寫些辱?我的字眼,如同意上述條例,是否意味我曰後無法對對方提起告訴?那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8-11 16:48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Lee 102-08-11 17:44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謝謝律師!!目前尚未簽字。再請教如下:
若此條例保留前半段將「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此句刪去是
對我較有保障?
若對方於婚姻存續內有擔任保人之類的,刪除這句是否將來也會連累我需負連帶責任?謝謝

Andy 102-08-10 10:04

本人因為年輕時不懂事,又因為是志願役士官,所以85年時辦卡容易,跟三家銀行申辦了不同額度的信用卡,均於89年因為退役沒有良好的經濟收入而被強停,總金額約20來萬,實屬不多,但今年終於要面對了,有些問題需要諮詢。
早期因與多家協商,金額是本人負擔不起的天價,而那時債務公司又是凶神惡煞,無所不為的討債,所以十多年來均無法順利清償至今(想還也是個無底洞,那時全都賣給了民間財務公司),去年因緣際會讓我有個重生的機會,在公司的支持下,我順利的償還了台X、中x信託兩家的債務並取得清償證明(台X銀行強停7萬,要16萬,協商後以10萬成交,中x信託強停9萬,要16萬,以12萬成交,順利清償),唯最後一家是美國銀行,後來承讓給荷蘭銀行,最後被民間財務公司買下呆帳(因為兩家銀行均已撤台),去年當時也找不到承債公司,故只有自然而行。
今年,當我工作事業正好時,他們來了,首先打去公司凶神惡煞的討錢,被我們財務訓一頓,過了兩個月,在無預警通知下,寄送了法院扣薪執行命令,公司一貫常態要我詢問還款金額,我以為可以順利清償,沒想到承辦員說,欠10萬按利息算要還50萬!!!

我的問題是:
1、同樣是信用卡強停利滾利,接近同數額的中x信託是24萬,他們卻是50萬,算法有沒有問題?
2、遇到這種執行令上是載明欠10萬,他們私下卻要50萬的行為真的無法可管嗎?
3、如果要抗告,要什麼理由?怎麼作?還有成功機會大嗎?會有什麼效果?

我沒有勞健保這麼多年了,人都要滿40歲了,期待老天能給個機會讓我作正常人,但是公司不可能平白無故借我50萬,更不可能留一個被扣薪的員工在公司,所以如果最壞的打算,是我只能自動離開公司,放下一切,這是我所不願的,為了一個強勢的債權管理公司,我一來認為沒必要還他這麼多錢,但至少金額要合理;我二來又不想為了此事放棄我的人生,雖然我可以留在國外就不回去了,但我真的有心想要清償,要不也不會讓公司借我20幾萬去還債還我一個清白的人生,我努力工作來得以回報!

拜託各位看倌大人,律師高人們,指點一下我的迷津,讓我能在事業正起時,順利渡過我以前造下的孽,順利的浴火重生,給我的家庭一個最起碼的幸福,謝謝!

aa 102-08-09 11:23

母親多次以我及家人名義辦理信用卡,在我及家人名下積欠債務,我發現後馬上向銀行反映我名下的卡片皆非我本人辦理亦非我使用,惟銀行告知「是否被冒用,銀行並無法詳查」告知我必須到警察局及法院對我母親提告,並自己舉證,經法院確定判決後,始得確定債務非我所有。

但我實在不希望為了這種事情上法院,錯並不在我,又聽說只要一進入法律程序就要拖延很久很久,月休2日的我實在沒有時間去處理這問題,只想快點解決,加上我母親得知我要告她之後,一哭二鬧三上吊,我只好認了這筆債務並還清,解決這件事情。(然後我停止給她約一年的生活費約12萬,做為賠償我的損失,但這期間她仍頻頻伸手要錢,而她自己其實是有工作薪水的,只是沉迷賭博死性不改...。)

事後她似乎食髓知味,以我的名義辦理房屋貸款約300萬元,我一樣不想為了這件事情上法院,且舉證困難,天曉得她怎麼辦理成功的?銀行一口咬定債務人就是我,並發公文要執行我的薪水,我不希望自己被債搞得在公司待不下去,搞得前途黑暗,只好在大吵大鬧後,消極的、默默的慢慢還掉這筆貸款(預計要還20年QQ)。

 

我想請問,我為母親付出了這麼多不是我應該付出的錢,是否可以不扶養她?(她日後會不會告我棄養?但我已經被他搞得聲敗名裂,為了繳貸款生活都要出現問題了。)

還是我應該要堅持證明他偽造文書呢?(曠日廢時我實在不想搞得那樣,而且他可能會自殺)

憲? 102-08-02 19:06
信用卡借款30萬.尚有23萬未還 但人失聯.請問會犯到何種刑法?
單純借款未還 不會有刑法責任 除非本來就意圖詐欺 可能有詐欺罪問題
憲? 102-08-02 17:26
信用卡借款30萬.尚有23萬未還 但人失聯.請問會犯到何種刑法?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8-02 19:34
借款未還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並無刑事責任 除非借款人有偽造文書或施用詐術而取得借款 或許有刑責之問題
憲? 102-08-02 17:24
信用卡借款30萬.尚有23萬未還 但人失聯.請問會犯到何種刑法?
此部分與刑法無關,僅是民事債權債務關係。
憲? 102-08-02 17:23
信用卡借款30萬.尚有23萬未還 但人失聯.請問會犯到何種刑法?
你好: 依題意來看,屬於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沒有觸犯刑法的問題。
Dazzy 102-07-30 16:36

我想請問“我的信用卡被自己人亂刷而導致有一小筆的卡債,而我在知道後也以被停卡。原因是因為我這張卡長期沒繳款。客服打來說我太久沒換要我一次付清加上利息。我說我沒辦法 但是我接到通知後我每個月都有定期繳款 雖然繳金額大約在3000~5000不等。但是近期接到通知說“台瑞應帳款逾期而開始強制執行。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程序嗎?(我的卡費大概也只有25000上下沒了。)謝謝

趴趴熊 102-07-29 23:02

1.夫妻間信用卡盜刷後(金額6萬多)惡意離家拋夫棄子提出離婚申請,另外還故意留下欠債且無誠意協商還款一般判刑案例都是什麼??


2.還有後續債權賠償還款問題,另外可另外提出因為期間訴訟額外的精神賠償工作請假上薪水的損失嗎

3.訴訟期間會拖多久,要出庭幾次, 多久會對被告提出傳票

4.現在已經向信用卡公司停卡,接下來是要去警局報案就好了(因為這屬於公訴罪),還是還要自行去法院提出訴訟, 還是請信用卡公司處理自行討回欠債

麻煩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盜刷的部分,已經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另外也構成向銀行詐欺取財罪。 這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你可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偵查及起訴時間,要看承辦的檢察官及法官而定,一年半載是跑不掉的。 另外,你可以依據偽造私文書、離家避不見面等事實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提起離婚訴訟

歆艾 102-07-29 20:44

各位律師團的律師  您好~
本人於102年7月26日,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的關聖帝君廟旁的全家超商被(愛x雅)的美容師攬下後,聲明不耽誤時間而接受問卷並邀入店內填寫。
進門後卻由另一位自稱主任的小姐推銷商品,先行花費300元買下絲瓜露洗臉夜?品,並向本人告知可免費試做以供比較,無效可退,心想可試則不疑有他躺上做臉的床檯,試做過程中,推銷員不斷地推銷公司其它產品及護膚保養做臉課程整套?品,但自己對該產品及課程仍需考慮,推銷員即表示當天為特惠日期,為我提供優惠價格玖萬元,當時也是因為鬼迷心竅了,使得自已買了護膚保養做臉課程整套?品為90,000元,加起初的300元,總價90,300元(信用卡刷卡及現金都有開發票)。

返家後心有不安,越想越覺得這種推銷行為讓自己不太舒服,感覺像是被迫買賣交易,然而拆開產品卻發現有”標示不清、無說明文書”,再者上網查訊(愛x雅)公司的相關資訊,居然有上百篇的消費者貼的文章都是負面的,以及介紹惡質的銷售手法之申訴。
所以102年7月26日當晚電話與店家溝通退貨一事,其中某接話小姐表示會請貴公司主任與我聯系,並說有誠意和我解決問題,但是後續和貴公司主任連絡時,她卻表示無法讓本人全額退費,說是因為產品的部份我有拆開了,所以無法讓我全額退費。但是拆開產品的包膜也不是我自願拆開的呀,是她們推銷小姐說要試做需要用到所以要拆開,並不是我自願拆開產品的包膜,從一開始就是她們以填寫問卷為由來做推銷,並不是我自願靠近她們尋問她們公司的產品的,所以這個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吧?

產品包膜拆開真的就不能退費了嗎?那消費者的權益在哪呢?

 我應該有消費者保護法可以要求愛x雅公司在7日內全額退費給我吧?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師們的幫助,給予我一些資訊,謝謝^^ 辛苦各位律師們囉~

 

 

本件銷售方式若符合消保法第19條所規定之郵購買賣或訪問式買賣時,消費者可依據該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無須說明理由。如果企業經營者約定一經開封就不可退貨,此部分乃為無效之約定,不具任何法律上之拘束效力。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憲? 102-07-26 20:53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憲?您好: 你的問題似乎不太清楚,我嘗試回答給你參考 這些費用不繳的話,對方是會告上法院的 但跟家裡人沒有關係,如果家人沒有出名為這個失蹤的人辦理信用卡手機
憲? 102-07-26 19:18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看不懂你的意思 如果是家中有人欠債未繳 原則上都不會影響其他家人
憲? 102-07-26 19:17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如是應繳而未繳,對方當然是有權請求應繳人繳納,至於會不會告上法院,就要看業者了。另外您家人是否要負擔費用,要看家人是否為該債務之保證人,如果不是,就不用擔心。
憲? 102-07-26 19:16
我想請問一下 電話信用卡繳到一半沒有再繳.業者會告上法院? 該繳人已報失蹤.....那算是債務嗎?那我家的人要負擔費用嗎? 假設告上法院.那家中會有影響嗎?
1.電話部分:看申辦人是誰,由申辦人負責繳納。 2.信用卡部分:看主卡、附卡人各是誰。如果主卡人未清償,有使用信用卡之附卡人須連帶清償
小魚兒 102-07-14 14:18

辦理解約但因為我是以信用卡刷費,但我是隔天想取消刷退對方可以但要付人事及場地費用5

%-6%手續費用請問合理嗎??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18

這要看你跟對方簽訂的契約內容才有辦法判斷合理與否

jen 102-06-25 21:34

律師您好:

請問婚後先生用自己名子的信用卡預借現金,和刷卡卡債,如果先生無法清償,會連累到妻子嗎?
如果會的話,我現在該如何做才好呢?
還請大家幫幫我

 若妻子並未擔任各該信用卡或現金卡申請書之連帶保證人的話,先生個人刷卡或預借現金的欠款,原則上妻子無須負擔清償責任銀行法律上也無法以此項債權要求妻子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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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國 102-06-23 17:58

各位律師您好~請問男方若結婚10年從未負擔過家庭所有開銷(有工作能力),且會盜刷女方信用卡,以及偷女方的錢及存款,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甚至威脅若離婚不會放過女方,夫妻關係蕩然無存,請問這樣可否向法院申請離婚,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您好,如您所屬內容無誤,且雙方已達難以維持婚姻之狀況時,應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不過,建議先與對方協議離婚看看,如不成再向法院提告

妮妮 102-06-21 20:15

於月中購買極限健身中心的會員,期間她要求填寫非常詳細的資料,且填了一張很像申請信用卡才會看到的授權書(有確認過並不是信用卡申請書,所以也說明會打來個人跟公司去照會),而因職務調動故新進人員不太認識我的狀況下接到該公司委託銀行(第一融資)打來確認資料並回覆沒有我這個人,所以我被該銀行要求提供"三個月內的薪資證明"不然不能加入,我很疑惑只是購買健身中心會員為何需要提供薪轉證明,這應該屬於個資部分吧,是有法律依據我需要提供嗎?

補充:該健身中心繳費方式是先繳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共24個月),期間每個月帳單共分12次寄給購買者自行繳款!

李小邑 102-06-13 10:14

我姊70年次,在南科有穩定約3萬元的工作,約3年前結婚,婚前就有花錢不節制的購物習慣,喜歡某一種東西就拼命收集,例如:某偶像的周邊商品,全家/7-11的點數收集換購..等等,也包含購買不需要的商品,例如:不化妝的她買了大量的化妝品,經濟常常入不付出,要向家裡伸手。當時家人覺得她應該是有購物狂的狀況,但沒有去看精神科的,也沒有就診紀錄。直到去年9月生了小孩,期間也沒有異狀和情緒失控問題,結果事情在這禮拜發生,有討債來追債,姊不堪其擾來告知我,希望幫她籌錢,我去找她丈夫(姊夫) ,才知道完全沒有人知道這些事情,目前欠銀行約80萬元(內包含現金卡信用卡信貸,這方面已寄出給銀行的前置協商,另外有當舖和錢莊的欠款姊夫幫她處裡,比較麻煩的是,她產後在育嬰沒有收入的情況下,他今年04/16買了一台8年的二手車60萬元 ((但她並不會開車,也沒有駕照)) ,和(近1年買了)五套幼兒書籍,購買約25萬元,幼兒目前未滿1歲,又訂購了3年份的國語/英語週刊…..等,3輛尺寸不同但款式一樣的嬰兒車,2張嬰兒床和起碼5歲以上才能穿的衣服,此書籍等..物和車子都已過戶和放在家裡超過2個月了,但這些商品都是分期付款,厚厚整疊的超商付款單,有些繳了幾期,有遲繳記錄但沒有不繳,這些事發生之後,姊夫家經濟無法負擔又怕債權被轉賣被地下追討,狀況應該為: 姐購買了許多不必要的商品,甚至重複也無法克制自己不去購買,演變成只有有業務上門就購買,付不出錢就用機車在當舖借款繳費,再轉而錢莊借錢,直到利滾利全部都繳不出來,才告知我…

請問我姊疑似產後憂鬱症或購物精神病(前天已看過一次醫生,僅開藥) ,我要帶她去各大醫院看病治療,如果有確定任何的精神病(事前未看過精神科)

我可以主張當事人購買時判斷能力不足嗎?把近一年的商品退掉嗎? (尚未與賣方連絡)這樣的案件成立機會大嗎?? ((我們只想退掉商品,幾乎未拆封,車子也沒開過,謝謝你的閱讀和回答。

1.本件就您所提到的處理方式,在操作上當然可以設法與賣方聯繫設法協商,看看賣方是否願意接受退貨,但令姊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如果要依照民法第75條之規定來主張其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無效,必須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換言之,必須為意思表示當時就該事務完全無理解能力才可以主張意思表示為無效,依您所述案情,基本上在舉證上恐怕甚難證明各該時點令姊都是對該事務完全無理解能力或處於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之情形,從而賣方不接受退貨而訴諸法院處理的話,法院未必能夠接受這樣的主張。

民法第75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2.本件建議您們進一步思考一下是否為令姊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俾使相同事件免於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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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們找律師幫你們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同時向廠商和賣家要求退貨退款等事宜

小簡 102-06-08 14:10

想請問目前我是証人身份,當時一名被告冒用表哥的名義同意授權給我代他簽名刷表哥的信用卡,因為他們第一次消費被告及表哥都在現場並用表哥的信用卡完成買賣合約,所以第二次我電話通知要繼續消費嗎?被告跟我說表哥同意授權給他,所以他同意授權給我完成代簽名的動作,我也不疑有他,因為第一次是表哥替他刷卡的沒錯,現在這名被告就被他表哥告偽造文書了,但好像都把責任推在我身上,想請問當時被告未成年的狀況(現在已成年)那會對我造成什麼影響嗎?

王耀星 (Eric) 102-06-08 16:47

應該會成立偽造文書的共同正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有被轉換成被告之風險,若被轉換成被告,則接下來即要決定您的訴訟方向,才能及早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ra Yang 102-06-06 09:48
因為99年9月當初戶頭被當人頭戶 去詐欺受害者
我被判拘役45日緩刑4年
之後跟被害人調解罰款10萬元
於月初把金額還款完畢 給被害人
也於6/5出庭把還款收據交給地方法院承辦書記官
1.書記官說我要明年9月才能結案 是正確的嗎?
2.警示帳戶也要等明年解除嗎?還是可以先解除呢?
3.後續申請銀行帳戶或信用卡跟申辦貸款會有問題嗎?

1.是否結案可能要看是否有其他同案被告 2.帳戶被管制應該還是會留存紀錄 至於是否影響個人信用 這可能直接問銀行人員會比較快

徐小灝 102-06-03 09:09

各位律師好,我跟我男友在一起兩年,但是他說要管我的錢所以把我的提款卡跟信用卡都拿去,所以導致我都必須跟他拿錢。在這段期間,他刷了我的信用卡以及他自己的信用卡,但是現在分手了他卻要我付他自己信用卡的一部分。但是有很多東西並不是我叫他買的,他說我有共用所以我必須要付一半。然後說我都跟他拿錢所以拿的錢也要算在欠的裡面。他說有甚麼匯款紀錄就可以證明我有借錢,然後就可以去申請支付命令扣押我的薪水,請問這樣合理嗎? 他刷的卡,他想用的東西卻因為我有共用所以要收我錢(他口頭上有說給我用),這樣支付命令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與對方協商,讓對方清楚您並未積欠他這麼多的款項;另外,萬一對方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因為支付命令確定後有確定判決之效力,對方得以此為執行名義強制執行您的薪資,提醒您務必於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櫻 102-05-22 12:17

我偷了人家的信用卡並偽造簽名,牽了2000餘元台幣

一個月前收到開庭傳票

今天早上第一次開庭

原告以我說了太多謊話而不原諒我

請問我接下去....還有機會嗎?

第一部分恐怕您還是得先把盜刷的金額先行處理完畢,其次,不曉得您有沒有前科,如果沒有前科、被害人的損害也填補的話,建議再設法取得對方原諒,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k 102-05-17 15:00

5/6-5/15號我在歐洲地區旅遊,當地時間5/10早上七點五十分離開房間到飯店內餐廳用早餐,八點十五分回到房間,房卡已經失效無法使用,兩分鐘後有一名清潔人員經過,告知她我們的房卡失效了,他二話不說,沒有做核對身分及房號的動作,就用他身上的萬能卡將我們的房門打開,進入房間後我們馬上發現值錢的財物都被洗劫一空,損失台幣數萬元,我個人損失了800歐元及400美金,一台相機,兩張信用卡,我們馬上做了報警的動作,當地警察也來到飯店拍照存證,我們也到警察局做了筆錄,拿到了報案證明問題一: 我目前已回到台灣,要如何向該飯店求償?問題二: 被偷走的現金其中有500歐是朋友託買名牌包的錢,那現再在我的私人領域被偷走了,我認為我跟我朋友一樣都是受害者,我想知道500歐的部分,我需要全數償還嗎?

去當地提告.

soulblue 102-05-16 11:46

律師您好

在2年前有交一個女友,當時我有張信用卡在他身上,交往期間前女友會利用這張卡在網路上及實體商店買東西,我也讓前女友自行繳款不再多問.分手後當時的卡費有三萬多元,前女友口頭承諾不再使用並會每個月還款且己經還款一年後,就在上個月我發現他未還款(銀行向我催款)並繼續使用這張卡買東西,當我知道後己經去掛失註銷卡片,並先行繳款(因害怕銀行留下信用不良記錄).前女友也口頭上承諾會依每個月還款給我.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

1. 若是前女友在幾個月後不再還款,我還能去報案自己的信用卡盜刷嗎?

2.卡費我己先行處理,但這樣還可以報案處理信用卡盜刷嗎?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當然可以依法向您前女友進行民刑事追訴!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本件建議您還是先請對方先把口頭承諾還款的內容及該款項係由其刷卡購物等事項,寫成書面請對方簽名收執起來,這才是應該優先來做的。
另外當初您沒有把信用卡收回來、事後您也付了款這二項事實恐怕都會被對方拿來做為主張是經過您的授權而使用信用卡的論據。就其行為是否真的會被直接認定是盜刷恐怕不是那麼絕對,而有相當討論空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oulblue 102-05-16 17: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建議您還是先請對方先把口頭承諾還款的內容及該款項係由其刷卡購物等事項,寫成書面請對方簽名收 ... (恕刪)

律師您好

如果讓他以手機簡訊型式(例:what'app 或 Line)寫下類似借據的內容,註明他的身份證字號,還款金額及還款方式,這樣有具法律效益嗎?如果他不刻意不還,是否可以此當作前女友欠錢證據呢?

電子訊息如果能包括上述我所提到的內容當然也會有其效力,而得以作為借款證據,不過最好還是能提到這筆錢是當時以信用卡款項墊支的,我想這樣會更完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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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la 102-05-14 03:54

請問版上律師

最近在看預售屋,目前正在審閱一個建案的預售合約,有些問題想就教專業的律師,感謝~

問題如下:

 1.訂金問題:代銷公司要求說要下訂金,才可攜回空白的買賣合約書審閱,因談妥的價位是我們可負擔的價位,乃用信用卡刷卡先支付了訂金24萬元,但看了合約書後,發現有些問題需要與建商討論修改合約,但目前建商態度很強硬的表示合約書一字都不能改,在還沒簽約的現在,請問我是否能取回訂金呢?該怎麼做呢?

2.房屋土地合約土地所有權人非建商,建商說是公司的股東,因而簽約時需要簽「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及「土地買賣契約書」二份合約,但二份合約內容有些地方並不一致,需要以哪一份為主呢?

3.契約有效期間:在「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中有一條寫到:「本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有效期間自簽訂日起至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買方名義,且買方應負之義務均已屢行完畢之日止」,請問一般預售屋合約的有效期間真的到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買方名義為止嗎?如果後續有保固問題的話,該以什麼為基準呢?

以上,麻煩專家們協助解惑,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訂金的部分,仍可要求取回,建議您們先以書面終止契約,以利取回.

二.依您們房屋土地合約,基本上房屋土地應該是分開賣,此種契約必須小心審閱.

三. 房屋交屋後,建商仍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ala您好,

1. 「訂金」與「定金」不同,前者性質為契約之預付款,後者則為履行契約之擔保。您的情形若為訂金,因為只是預付契約之部分款項不代表契約成立,得請求返還之。但詳細情形還必須視當時約定與契約檢視之。

 

2. 這是兩份分開的契約契約客體各為土地房屋,效力各別,審閱時應該分開檢視。

 

3. 按民法第365條規定,於房屋交付時起5年內,出賣人負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有發存證信函催討訂金之需要,也歡迎不吝致電(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小小 102-05-06 21:47

 

朋友為研究所學生,於民國102年1月底時因想賺錢而投資多媒體傳銷,陸續向本人借用六萬元,都是用我的信用卡支付的,後來又因為生活所需又跟我借了5000元。

後來這位朋友因為無法還款,後來退出了多媒體傳銷,之後就避不見面,我及朋友催討後都沒正面回應,反而在通訊軟體上換來了以下誹謗內容,朋友說是我自己到投資公司將帳戶改成自己的,然我沒有去過這公司。所以我寄出存證信函限於七天內聯繫,但是到第八天時收到對方回函,表示是我非經本人同意填寫加盟表格跟簽名說是刑法偽造文書的事實,又是一誹謗,因過程都是由朋友親自參與及簽名,且加盟也須個人隱私資料等,另外信用卡帳單資料也可顯示出產品內容為朋友所購買。

請專業的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拿回這筆款項,也一定要刷清自己的名譽.....讓對方得教訓 謝謝你們

原本預定是要先到調解委員會及該研究生就讀的教育大學,但不知怎麼做才是最省力的 麻煩律師

 

回函內容若僅係單純回復給你一人而無其他副本收受人,恐怕很難認為對方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自然也就不會有構成誹謗罪。至於能否以此項不實言論,作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依據,應該是有相當的空間。
就欠款部分,建議您儘速進行民事追償程序(當然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債權後續收回展望恐怕並不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另外提醒您,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因為都是以您的名義為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務必一定要依約清償,否則一旦延滯而有信用不良紀錄,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恐怕日後影響甚大(不能再申請房貸、信貸信用卡),尚請留意。

 

小小 102-05-08 08: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律師您好: 除了存證信函之外,朋友亦同時在通訊軟體上向共同朋友表示,是本人將戶頭轉移到自己名下拿走款項,亦表示自己只是掛名,這可論為散布?

若是將不實的訊息張貼而有多數人可以看到的情況,則應當是已構成誹謗罪。

從而本件可以此部分先行提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10 10: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童童 102-05-01 22:38

你好 : 有些事情 想請教你們幫忙

   我前妻在上班時 他們老闆借他嬌車 借他上下班用油加公司的 它跟我借信用卡 去刷 說帳單他會付 但他沒有做到 (只是付最低) 問他她說公司錢沒撥下來 我就不給他用ㄌ 他也不環我  我就報遺失 信用卡又補寄一張卡來 他沒經過我同意自己開卡又使用 現在他沒工作當然也沒有錢付 我該怎ㄇ對他吹討ㄋ 帳單都是她刷加油ㄉ帳    請你ㄇ幫我想辦法解決 他現在也避不見面 

                           謝謝 :

                         祝 順心

 

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看看是否有偽造文書或是詐欺等情形 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被告自然要到庭應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11
回覆 童童 的發言內容:

你好 : 有些事情 想請教你們幫忙

   我前妻在上班時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行為時是否還有婚姻的問題。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皓羽 102-04-30 19:29

母親於101年3月過世,有信用卡債務,但我們當時去法院說要辦理限定繼承時法院說現在不需要辦理就已經是限定繼承了,於是就過了一年在102年4月29日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上面寫說債務人(我)應於繼承繼承人(我媽)所得遺產範圍之限度內向債權人(信用卡公司)支付信用卡的錢,可是我們家是低收入戶,母親沒有留任何遺產給我們,這樣還需要支付嗎?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21:55

您好,支付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內不附理由聲明異議,您先聲明異議,進入訴訟程序後,再主張母親未留下任何遺產,故您無需負任何清償義務。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ugar 102-04-25 00:47

我先生因為太愛亂花,凡舉衣服到運動用品鞋子什麼都可以買,買到欠信貸,最後連房子都賣掉了,我們目前有一個小孩,才 2Y 如果我先生在這樣花下去,我們可能以後連生活都有問題‧

這次因為金額太大,所以才把房子賣掉還債,他因為害怕我會要求離婚告訴我以後部會再犯,也會白天工作晚上兼差來還債,但口說無憑,我要求他簽切結書


目前我自己向娘家借了頭期款然後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是自己的名子,若先生以後再有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有任何信用借貸情形發生,雙方將無條件離婚,且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且若我們離婚我無需負擔他的負債,他也不得要求財產共同分配及要求贍養費‧ 且他也每月需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請問... 這樣的切結書要怎麼寫才能生效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先生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以避免日後離婚仍需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們夫妻可向聯合徵信中心洽詢辦理親屬代償註記,如此一來銀行信貸授信時會基於相關註記(類同於呆帳紀錄)而不予核貸,另外信用卡部分您可與先生去銀行辦理額度變更,降低額度,減少其濫用信用之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沂蓁 102-04-19 12:41

我在臉書上有一個購物社團專賣女裝(不是防冒品喔= =),前幾天莫名被臉書封鎖帳號,導致帳號無法做登入,有客人匯款完後要通知我,以為是我詐騙集團封鎖了他,結果跑去報警…
我在他報警後有使用另一個帳號通知他說帳號莫名被封鎖,所以換個帳號為他服務(在告知他的當下完全不知道他有匯錢給我,也不知道他已經報警)。他隔幾個小時後看到訊息,回覆我說他已經報案了,警察說這很明顯是在詐騙,所以就以詐欺案開報案三聯單了,該怎麼辦?我當下不以為意的請他隔天早上去幫我銷案,他也知道是烏龍一場,也答應一定會去幫我銷案。
到了隔天中午,我發現我的帳戶不能使用,打電話去國泰銀行問才發現我的帳號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國泰行員表示,要盡快處理,不然一個月後帳戶就會被註銷。
我馬上跟那位客人聯絡,請他快點幫我處理,他也馬上打電話找承辦員警…結果一直找不到人,說會回電也都沒有,直到第三天晚上十點左右承辦員警才回電說無法銷案…因為那客人說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直接打電話去警局問,我有很清楚的表明這只是一場誤會(那位客人也一直強調說只是誤會),但警察說因為是"告訴乃論"所以無法銷案,現在能做的,就是趕快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等做好的筆錄傳到他那邊後,他才有辦法移送地檢署,然後要等開庭完,案件結束後,法院發文給銀行,才有辦法取消凍結的部份…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有幾個問是想請求專業的律師們為我解答
問題一:我國泰被列為警示帳戶,那玉山銀行信用卡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問題二:一定要等開庭案件才有辦法結束嗎?
問題三:我有上網看了一下類似案件,有人說要先跟對方到刑事組寫和解書,然後可以已和解結案?不用開庭?
問題四:也是一樣看到類似案件說可以跟對方和解,然後請警察先開立解除警示帳戶公文給銀行,先解除凍結?(但是案件還是持續進行中)
問題五:如果時間超過一個月,帳戶被註銷了,那存在銀行裡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跪求詳細解答…謝謝各位

另想知道~因為臉書未事先通知就封鎖帳號,導致我被誤控詐欺。關於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向臉書提告求償??(雖然知道小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更何況對方是美國的大企業,但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6

通常一家被列為警示的話,所有的帳戶都會被凍結

這樣的情況只能等到案件告一段落才會解除

暮殤 102-04-12 21:38

我的信用卡是是悠遊聯名卡,具有悠遊卡功能,

今天中午的時候去便利商店消費後,無意間掉了,

後來發現信用卡遺失之後,查詢網路銀行發現信用卡盜刷,

就馬上打給銀行掛失,並告知銀行,我的信用卡盜刷,

並跟銀行問刷卡的店家名稱,就打給那間店家我的信用卡盜刷的事情,

然後再使用網路報案,並跟警察約好下班過去做筆錄...

下班後先去那些店家看看刷卡的簽名單的樣子,

第一間有監視器,卻把簽名的單子遺失,但因購買的東西過重需要店家運送而

留有盜刷者的電話及住址,

第二間監視器調閱出來,堅持要警察才給看監視器,並發現盜用者簽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得到這間店家的消息之後我就去警局報案,並取得三聯單...

 

問題一:若要民事賠償,我可以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

問題二:若去法庭需要跟公司請假,那麼我可以把因請假而沒去上班的損失計入民事賠償裡嗎??

本件對方既已涉及刑事責任,若找到對方之後,後續協商和解階段,您可將因此所產生之費用、開銷及卡費負擔等損害及時間損失等項目全部提出要求其賠償,對方為減輕其刑事責任應該會接受賠償要求,如若在和解階段,對方堅持不賠償的話,在刑事部分當然會被審酌為犯後態度不佳,不過民事訴訟上,在時間損失部分能否請求,恐怕就得看法院是否採認了(要有相當因果關係)。

另提醒您本件信用卡特約商店未保留簽單或者接受他人以非持卡人姓名簽署即予消費,此部分恐已違反信用卡聯合中心授權之委任關係,當可要求發卡銀行主張拒付此部分款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MR.hu 102-04-12 09:5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本身有信用卡債務,銀行也已申請支付命令(多年前,不過不是我簽收,是寄到家裡)

最近我有找到另一個工作,但要強制保勞健保

這樣銀行查到後要多久時間才會強制扣薪(1/3)呢?

之前銀行支付命令就可直接跟公司要求扣薪?

還是要再透過法院,由法院強制執行?

這個過程約需多少時間呢?

支付命令仍需要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

vivian chen 102-04-11 22:51
我於99年1月信用卡遺失被人盜刷信用卡,但因未曾使用卡片,於2月份我收到帳單的時候才知道,後來有找到盜刷的人是我朋友,他也告知以後不會再盜刷,我也沒時間將卡片拿回,也請他暫時保管,但是到了3月份我又收到帳單,我只好撥空去把信用卡拿回,隔了幾天再跟朋友找他簽了本票,他答應每月還一萬但後來只還了兩次,還是別人多次催促才還的,之後就沒下落, 還一延再延......3年後我又請別人去處理,但仍沒有還款的誠意,
電話都不留,之後沒有辦法只好提告,目前我有的證據證人3名,
他的簽名信用卡及當初他刷卡的紀錄。 我提告的人也已經去警察局做筆錄,但他的說法為信用卡是我借他的,他也有在我面前簽名,還有人證說看到我拿信用卡給他的,警察還要我去做一次筆錄,接下來要送法院,
目前欠款信用卡盜刷金額6萬多,但還有其他的借款約15萬元。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13

 如果是你借他的,你直接簽名就好了,幹嘛還要對方簽你的名字?

對方明顯說謊,建議等起訴後跟對方要錢

vivian chen 102-04-12 23: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你借他的,你直接簽名就好了,幹嘛還要對方簽你的名字?

對方明 ... (恕刪)

 但他只簽了我的姓氏,並非全名...這樣法官要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