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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翰 104-03-26 00:45

律師你好!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公司,便稱說她們與我的手機門號公司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電信公司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興趣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日期要我寫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想快快閃過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電信公司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就先生所陳述的問題,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
jj 104-03-25 11:28

您好:

配偶於104/2過世,3月已向法院提出限定繼承,法院公文說7個月內請債權人報明債權,且在報明債權期滿3個月內我要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請問:

1.配偶名下有汽車機車各一輛,皆為10年以上老車,我可以現在將他變賣所得價金做為遺產償還嗎?或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處理。

2.債權人是要向我報明債權還是向法院?

3.目前所之債權人有銀行信貸信用卡(2家)、以及私人借貸(有憑據無抵押),7個月後我該如何進行分配遺產償還?

4.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時,應該檢具什麼資料,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3-25 15:17

你的問題都是法律操作面的,即使回答你的問題,也只是臚列法條而已,建議還是找自家附近的律師幫您處理比較好。

Yu Chen 104-03-25 10:12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最近我媽媽想要跟我爸離婚,因為他都把賺來的錢都拿來賭博,如果輸了就跟別人借,而且都沒在環別人錢,都是我媽在幫他收拾瞻後的,而且家裡大大小小的開銷都是我媽2萬薪水在付在繳,他根本一點責任都沒有,而且還辦手機.信用卡都從來都不繳,家裡一天到晚都是他的電話,不然就是人家上門要錢,還三更半夜人才回家還有時喝醉,現在我媽累了想跟他離婚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請問如果分居有限幾個月嗎?有不用他人出面就能離婚的辦法嗎?拜託一下律師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22:43

1.離婚分協議離婚跟判決離婚2種

協議離婚就是你父母兩人協議決定離婚

判決離婚是提起訴訟讓法院判決離婚,這就不需你爸配合,只要有法院判決確定就能直接到戶政辦離婚

2.如要判決離婚,建議委任律師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梅子 104-03-24 23:20

你好~律師,我父母關係不好,父親常常在外面欠錢,辦信用卡,跟銀行借錢,母親想離婚,因為我爸又想借錢,買車,我媽的房子有一半是登記我爸的名字,這樣他的負債會害我們沒地方住嗎?我媽想辦離婚但我爸又不想跟我媽離婚,這樣要如何辦離婚,但我跟我弟又不想跟我爸,這樣我們的監護歸誰? 但希望我父母可以離婚,不希望母親被爸爸拖累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24 23:48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您私下給我email,律師可以給你比較安全的建議,不見得要立刻打離婚訴訟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梅子 104-03-25 00:16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 ... (恕刪)

我是梅子 mail 是melody5632@@hotmail.com

梅子 104-03-25 00:19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 ... (恕刪)

我是梅子mail是melody5632@hot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先處理其婚後財產,待將婚後財產處理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再請求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若您與弟弟均有意願跟母親,由母親取得監護權之機會相當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翰 104-03-24 00:48

律師你好!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公司,便稱說她們與我的手機門號公司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電信公司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興趣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日期要我寫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想快快閃過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電信公司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您好: 1.關於妨害名譽部分,您既有留存當時事發之相關證據,證明您於網上所陳述之內容確有此事,即可證明其為真實,且此事乃與公共利益關連之事,原則上得阻卻妨害名譽罪名之成立,但還是要看當初網路上陳述內容為何而定,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撰擬書狀或擔任辯護人。 2.關於合約部分,因簽約當時有對您為詐欺之情事,得主張受詐欺撤銷所為之意思表示,惟須視您發現詐欺情事之時間而定,若已超過一年的時效,恐無法主張。 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詳談!
阿翰 104-03-23 21:01

律師你好!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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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是哪家,我答遠傳!她們就說她們公司與遠傳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遠傳的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遠傳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性向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就以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在閃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遠傳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3 23:13
1. 妨礙名譽如果是涉及公益而非私德,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大法官解釋並不要求當事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則可脫免刑責。 2. 會不諱上法院要看檢察官會不會起訴,基本上若是您有錄音,屆時就提出錄音證明對方確實有您所述的情形。
阿翰 104-03-23 20:45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是哪家,我答遠傳!她們就說她們公司與遠傳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遠傳的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遠傳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性向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就以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在閃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遠傳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我是有在PO文上提醒網友接獲這家公司電話就當"畜牲詐騙集團"掛掉就對了 

小廖 104-03-23 18:41

DEAR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上週小弟在FB上看到聯誼活動資訊,想說要報名,於是就留下基本資料,隔一天有位小姐打來,說是要先身分認證,於要我先到總部,結果就在昨天3/22我去到該公司,起初對方事先簡單詢和閒聊,後來拿出契約要我加入該社,費用為5萬,一開始我是不想簽,但對方不斷遊說之下我用信用卡付,合約則沒當場拿到,說是會計假日沒上班要我下次參加活動才會拿給我,再回去路上我越想越奇怪,於是用手機上網查看,發現該公司過去有很多糾紛,後來改用了很多名字在經營,網路上有很多受害者,都是有關退費上糾紛,我感覺這間公司信用有問題,因此想退費,但很怕他們會用各種方式不讓我退...我該怎麼處理?

PS 1.我都還未參加該公司任何費用和使用任呵軟體

    2.合約書我還沒拿到

想請問如果要退費,我能站在何種立場要求...該如何自保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3 22:51

您好,或可主張是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郵購訪問買賣,主張有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阿哲 104-03-31 15:30

後來如何處理,我遇到跟你ㄧ樣的問題

阿翰 104-03-22 20:42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是哪家,我答遠傳!她們就說她們公司與遠傳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遠傳的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遠傳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性向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就以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在閃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遠傳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2 21:50

Dear 阿翰,

 

首先,構成妨害名譽罪有一個重要的構成要件是:是其社會上對個人(包括法人與自然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所以如果您所散布的資訊不致於使其評價貶損,舉例:比如未取得專科醫師的執照,您只是陳述○○醫師並非專科醫師,則只是散布事實,不致於使其評價貶損,但如果您說因為○○醫師並非專科醫師所以醫術很差、則有可能符合此一構成要件。

其次,實務上有一個「真實惡意」原則(釋字第509號),也就是「真實不罰」原則,「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只要您所散布之真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用誹謗罪予以起訴。以上回覆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函詢問,謝謝!


阿翰 104-03-22 23:10

 

 首先謝謝姜律師妳的解答!

那我想請教一下,如果照你文章下面那段所提到的"真實不罰"原則,如果我獲得不起訴處份的話,那我是否也不必賠償對方任何費用?

tsaili 104-03-19 17:07

玻尿酸注射失敗,被醫師打錯位置,投訴消保會,卻發現醫美診所已經在103年11月辦理歇業,但是104.3.17至診所協商,卻發現繼續在原址偷偷營業(有錄音),怎樣才能要回我的錢??

我買了60000元,103.8.9注射3CC玻尿酸+30U肉毒,還剩1CC玻尿酸+70U肉毒沒用

想要請求返還原本的60000元,有信用卡刷卡紀錄

病歷資料有跟診所要,但遲遲不肯給

醫美診所的負責人是醫師個人,對於診所的經營負無限責任,你可以對當時作為診所負責人的醫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tsaili 104-03-20 10:1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

玻尿酸是會隨間消失的,不過目前仍很明顯

昨天有去已歇業的診所索取病歷(其實仍在營業)

損害賠償如何舉證??民事不是光律師費就要4-5萬,我要請求返還的金額只有六萬,那不就拿回來都給了律師??有其他律師有提到告刑事,怎樣狀況可以告刑事,我現在要先去驗傷嗎??不過不知道有沒有其他醫師願意開證明,聽說同業都不願意開立這樣的證明

Angel 104-03-17 15:29

我收到某銀行聲請調解通知書,主要內容是清償貸款,請問此信用卡是我爸爸當初欠下信用卡費,但他當初申請我為附卡人(我完全不知情也無使用此信用卡),現在我爸爸無力償還,所以找到我,請問調解會一定要出席?若不處裡台新銀行是否有權利強制扣我的薪水呢?若出面調解,需要注意甚麼部分呢?

yycolor 104-03-11 22:27
您好: 哥哥目前狀況。哥有一個兒子,嫂一直沒工作(不想工作),哥每個月都會給她一筆生活費(金額多寡會看薪水而定有8.9千),其餘開銷包括買菜.水電.貸款.信用卡.小孩的花費全由哥支付,嫂花剩的錢會存進小孩教育基金,但是存摺是嫂的名字,之前偷看到約二十幾萬,她不讓哥看簿子),假日哥常會帶她們出去吃好料,嫂有事沒事就回娘家,有時哥還要聽她們家人冷言冷語的.說哥賺好少.嫂嫂過的好辛苦好累之類的(嫂家也是小康)...只要哥說要回老家,臉就臭到底,回老家吃飯也都是媽在煮,她完全不會幫忙!!!最近她一直說錢不夠用,哥不解到底哪裡不夠用,花費都已經是他在付了,想搬回老家節省一些開銷(房子出租這樣),她講一堆理由死不願意...每天都說她很累,我知道顧小孩會很累,但是家事也都是哥在做,煮飯也是我哥...不知道她在累什麼,很無言!!哥哥自己也覺得這樣生活好累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的情形,要訴請離婚之機會仍不高,應有其他更具體之事由且可歸責於您嫂嫂,否則現階段要訴離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55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建議再將嫂嫂冷言冷語之證據蒐集齊全,已達證明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監護權判給哥哥,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若是婚前買的房子就不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但若用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貸款債務,該部分就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19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39

您好,原則上如同謝文明律師所言,訴請離婚的條件依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哥哥的狀況尚未達到重大情形,建議哥哥與嫂嫂談協議離婚看看。有關協議離婚的條件,包含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喔!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07:47

1. 離婚若無民法1052條第1項具體事由,就必須依照第2項重大事由,第2項較為抽象,成立上也較不易,必須多方蒐集證據以支持婚姻難以維持的事實,否則很容易被駁回。

2.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若上法院,會由社工師對雙方進行會談,判斷哪一方對子女的未來發展較為有利,訴訟攻防上則可強調自己的經濟能力以及對子女的關愛態度。

3. 扶養費部分除非雙方是協議離婚同時鞋一扶養費僅由一方負擔,否則理應雙方都要負擔,原則上各半,但也非不可按雙方經濟能力程度酌增減。

4.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無庸列入分配

以上供參。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ain 104-03-06 10:08

您好:

我是幫女孩問的,這個女孩與男朋友交往同居期間,男友偷竊信用卡盜刷10萬,將帳單藏起來,導致女孩不知情況下已超過銀行盜刷的追朔時間,發現後男友同意幫忙償還但卻都繳最低應繳或是不繳,導致女孩信用瑕疵,請問這該如何處理?

已過半年期間更正(是一年)

目前有留下男方的對話記錄

 請問是要寄存證還是直接按鈴申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6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本件可能涉及的竊盜罪、偽造文書等已經超過追訴期10年,則民事侵權行為時效也已經屆滿10年除斥期間,至多僅能依據對方清償承諾,請求履行。(本件涉及的刑事犯罪是公訴罪,沒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2、倘若是依據清償承諾請求,則必須釐清當初對方的承諾內容,包含金額、償還方式及證據

Rain 104-03-06 10:41

更正期間是"一年"

請問是要寄存證請求反還還是報警還是直接按鈴申告???

程序上有些不太清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桂榛 104-02-27 09:58

各位前輩好:我給我哥哥true fitness 30 天 體用券,請他自行去辦理使用,想不到櫃台跟他說他需要事先電話連絡顧問,才能使用體驗券,以此為由,不讓他辦,之後就極盡洗腦之能事,我哥哥後來就被死纏爛打,我哥哥已經跟他說沒錢,他一直緊迫盯人,最後還有點算要壓著我哥去領錢,因為我哥比較單純,雖然他自己感覺不太愉悅,但還是簽了,而且該名顧問竟然還把我哥的體驗卡收走(也是我花1300元買的,聽到當下盛怒):
合約內容如下→
【每月會費】:2099(不限堂數)【私人教練費】:2堂:2200元【會籍起始日】:104/2/28【合約到期日】:106/2/28(2年)【每月信用卡扣款】:是他在澳洲遊學期間的金融卡...(根本無法用,他個人還很自豪,覺得公司扣不到他的錢...)
目前,我哥才剛從澳洲念語言學校回來,所以他零資產,他日前因為爸爸先資助他一萬元生活費,他就從中領了最後的的五千元,繳了【首月入會費+私人教練費】2099+2200=4299
【疑問】:想請問他這樣,今天完全退款,跟解除合約還來得及嗎?他會籍開始是於2/28,應該要怎麼跟業務斡旋呢?才能全身而退呢?
p.s.我當時應該跟他一起去,就不會這樣了,自己也有錯>_<"
感謝大家看完這個類似抱怨文的問題!拜託大家幫忙,感激不盡!!!

桂榛 104-02-27 09:48

各位前輩好:我給我哥哥true fitness 30 天 體用券,請他自行去辦理使用,想不到櫃台跟他說他需要事先電話連絡顧問,才能使用體驗券,以此為由,不讓他辦,之後就極盡洗腦之能事,我哥哥後來就被死纏爛打,我哥哥已經跟他說沒錢,他一直緊迫盯人,最後還有點算要壓著我哥去領錢,因為我哥比較單純,雖然他自己感覺不太愉悅,但還是簽了,而且該名顧問竟然還把我哥的體驗卡收走(也是我花1300元買的,聽到當下盛怒):
合約內容如下→
【每月會費】:2099(不限堂數)【私人教練費】:2堂:2200元【會籍起始日】:104/2/28【合約到期日】:106/2/28(2年)【每月信用卡扣款】:是他在澳洲遊學期間的金融卡...(根本無法用,他個人還很自豪,覺得公司扣不到他的錢...)
目前,我哥才剛從澳洲念語言學校回來,所以他零資產,他日前因為爸爸先資助他一萬元生活費,他就從中領了最後的的五千元,繳了【首月入會費+私人教練費】2099+2200=4299
【疑問】:想請問他這樣,今天完全退款,跟解除合約還來得及嗎?他會籍開始是於2/28,應該要怎麼跟業務斡旋呢?才能全身而退呢?
p.s.我當時應該跟他一起去,就不會這樣了,自己也有錯>_<"
感謝大家看完這個類似抱怨文的問題!拜託大家幫忙,感激不盡!!!

一、我的作法是查一些判決給當事人參考,對方既然是公司還可以查該公司的名字,運氣好的話就會查到同一家公司跟其他人的糾紛

二、查到有利我方的判決後,拿著這個判決去跟對方談判,至少你會知道如果談不成最後法官會怎麼判。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樺樺 104-02-21 03:07

請問:

1.若是離婚我女方的權益?

2.監護權是否能共有

3.扶養權可否全歸男方

4.我需擁有探視權(詳細細節)

5.財產分配?我名下有車子.房子(房子是婚後購置還有貸款未繳清,車子是婚前購置我姐姐出頭期款,我與男方出後面的車貸已繳清)

6.房子我有贈予證明之前我有工作時是有我繳款,男方所賺的錢則是負擔家庭費用,後續因為男方開店創業以及小孩需要我照顧男方要求我辭去工作專心打理家庭照顧小孩,之後生意失敗我因為卡在小孩沒人能照顧所以待在家中做專職家庭主婦,所以男方獨立五年賺錢負擔家裡開銷以及房貸這樣男方還有權力跟我分ㄧ半嗎?

7.房子是我當初有工作時抽到勞工貸款用勞工貸款購置的這樣房子還能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嗎?會不會影響勞貸問題?

7.男方自從1/30雙方父母還有男方弟弟來的家中處理,然後發生嚴重吵架過後就搬到男方姐姐家住,男方有傳訊息向我放聲房貸不繳要我自己想辦法,也說ㄧ毛錢都不給我導致我需要回娘家請求母親幫我照顧小孩,我打算自己工作賺錢負擔費用,我於2/5攜帶小孩北上娘家投靠母親,再這其間男方ㄧ直傳訊提出ㄧ些不合理要求要我妥協他才肯回家跟我繼續相處若是我不同意他的要求就要我簽字離婚,再這其間我有請男方好好思考是否還要維持這個家也有請他要想到小孩,也要求男方能與我兩夫妻當面單獨談話,但是男方不肯ㄧ直要由他父母或姐弟來介入我們的夫妻問題,我約男方前往事務所談話或是簽字男方也堅持不肯硬要私下和我處理請問我該如何?

8.男方於2/10領薪水至今不給我ㄧ毛錢,對於我與小孩生活不聞不問,現在我卡在大寶快開學需要唸書但是男方不同意讓我把小孩牽來北部念書,我若回去他又不給我費用我需顧小孩無法去工作我該如何?

(我與小孩現在的所有開支都是娘家媽媽借錢給我支付的,現在卡在過年與小孩開學問題讓我無法安心去找工作)(我有兩個小孩,ㄧ個現在9歲國小三年級,ㄧ個現在ㄧ歲三個月已經沒在吃母乳,小孩都是我在照顧)

9.男方對我母親相當不尊重,平常就常會對我母親大小聲,這次吵架連他的弟弟都可以大聲的兇我的母親,而男方父母在場卻沒制止,再談論我們夫妻間的事情我每提出ㄧ個問題時他的弟弟就出嘴ㄧ直指責我的不是,完全沒有站在中立在處理事情,從以前到現在從來沒尊重過我這大嫂。

(當時並沒現場錄音存證,但是當時我哥哥的小孩12歲與我的大兒子在房間都有聽到)

 

男方開出若要他繼續維持家庭條件如下:

1.我需要跟他家人道歉

(但是我並無對他家人做出什麼不禮貌或惡言相向,反而是他對我的母親惡言相向)

 

2.我名下財產要全過到男方名下,車子,房子要過ㄧ半名字

 

3.我媽不準常來我們來了也不要住我這,但是我可以回娘家,可是他不會再跟我回娘家ㄧ步要回我自己回

(但是他平常就很少跟我回娘家ㄧ年有ㄧ次我就要偷笑了,都是我自己帶小孩回娘家的)

 

4.我的信用卡要全部剪掉

(但是我並不是卡奴也沒常刷,有刷也都是買家庭小孩所用的東西因為現金不足才會刷)

 

5.他要我把手機斷到剩下ㄧ支

(我的手機ㄧ支是他的名字由我使用,另一支是我學生時代使用到現在月租ㄧ個月200,還有ㄧ支是我母親缺手機多辦網路她沒辦法給我使用費用是我母親出的,他這樣要求合理嗎?)

 

6.男方要求錢現在全歸他所管,要求我要把所有保險退掉,我需要用錢必須列單給他,他才要給我錢。

 

我該同意他所開出的條件嗎?若是同意我還有保障嗎?

如果妳對離婚後續,有任何疑慮,建議妳可委請專業的律師來處理,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資格,對於妳這類之案情頗有經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歡迎妳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 若您與先生離婚後,小孩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或您或先生其中一方單獨監護,只要雙方可以達成協議即可,只要在雙方無法協議下,才必須由法院來酌定,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考量,並會請社工對雙方家庭、環境作訪視。如果您同意讓對方扶養照顧小孩,不一定要爭取共同監護,可以讓對方取得監護權,沒有取得監護權一方可以要求行使探視權,依雙方約定方式探視小孩

2.即使雙方離婚後,都有負擔小孩生活開銷之義務,因此若您欲取得小孩監護權,在離婚時必須協議小孩撫養費用,如果約定採用分期給付直到子女20歲,建議要約定「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成年前的金額。此外,現階段對方未小孩撫養費用的話,您亦可提起訴訟向對方追討。

3.婚前的財產系歸屬於您,雙方現存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取得之財產及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因此您與先生可以協議財產如何分配,若協議不成,亦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4.當您離婚後無工作能力,且因離婚而造成生活困難,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156 104-02-18 15:49

您好,

我父親娶了大陸老婆(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結果她吵架跑回大陸不回來,

是否要先警局離家出走的通報?那之後要怎麼辦?

,因為之前沒有台灣身分證,所以父親用自己名義辦了手機門號跟信用卡給她用,每月她付錢。但她跑回大陸不回來,父親隔天立刻解約門號付了違約金,信用卡的分期還有數萬未繳,這些都要我父親承擔嗎?

 

您好:

1.您可依大陸妻子惡意遺棄且不履行同居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

2.雖然法律針對夫妻財產沒有妻債夫還的規定,但因門號及信用卡都係您父親的名字,您父親具有要負連帶責任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3:12

您好,可以向對方提起裁判離婚!

另外,因為申辦人為您父親,就有繳納之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9

您好,可以向對方提起裁判離婚!

另外,因為申辦人為您父親,就有繳納之義務。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19 02: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 倘若您的老婆一直不回來台灣的話,您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2. 對外既然是由您的父親名義辦的手機門號及信用卡,因此,您的父親原則上就必須要先行負擔     相關繳納義務。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RURU 104-02-17 14:46

我同事擅自偷我的信用卡進行線上購物,他自己事後也承認了!

我也報警了,但是告訴部分我暫時保留!

他說他想和解,那和解金我應該要跟她開多少合理?

 

他對我造成盜刷損失共計四次3500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需要奔波銀行還有警局以及不斷播打電話銀行或是商家等等的(我要怎麼開價錢?

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都睡眠不佳,晚上都睡不著,且作惡夢!整個覺得很煩惱~

也讓我接的案子無法如期完成,因為都在處理這個事情,所以無法拿到尾款,我要如何跟他求償

而且盜刷的第一次還是在我生日,往後生日就會想起這件事情就覺得很悲傷!

 

 

拜託您告訴我

我可以向他求償多少錢?15萬 OR 10萬元合理嗎?

如果和解了我可以不提出告訴,但是他如果反悔不還賠償金或是延後付款怎麼辦呢?

如果要和解是要去警察局和解嗎?

拜託您了!我知道這是公訴罪及使我不告他他也會被起訴!但是罪刑有差別,所以他積極想要和解!但是我想知道和解金的範圍該落下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11: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和解金的部分主要是財產損失的部份,也就是被盜刷的部份,其他如交通費、精神損失、無法妥適工作的收入損失,在民事求償上的權利基礎都是很薄弱的,因此本文的建議是實際損失金額3,500+您認為的金額(您可以考量雙方經濟狀況來判斷) 2、 至於責任的部份,此部份因為是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屬於公訴罪,縱使雙方和解,仍然會有刑事責任
RURU 104-02-17 12:59

我同事擅自偷我的信用卡進行線上購物,他自己事後也承認了!

我也報警了,但是告訴部分我暫時保留!

他說他想和解,那和解金我應該要跟她開多少合理?

 

他對我造成盜刷損失共計四次3500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需要奔波銀行還有警局以及不斷播打電話銀行或是商家等等的(我要怎麼開價錢?

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都睡眠不佳,晚上都睡不著,且作惡夢!整個覺得很煩惱~

也讓我接的案子無法如期完成,因為都在處理這個事情,所以無法拿到尾款,我要如何跟他求償

而且盜刷的第一次還是在我生日,往後生日就會想起這件事情就覺得很悲傷!

 

 

拜託您告訴我

我可以向他求償多少錢?15萬 OR 10萬元合理嗎?

如果和解了我可以不提出告訴,但是他如果反悔不還賠償金或是延後付款怎麼辦呢?

如果要和解是要去警察局和解嗎?

拜託您了!我知道這是公訴罪及使我不告他他也會被起訴!但是罪刑有差別,所以他積極想要和解!但是我想知道和解金的範圍該落下多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33

1. 您在談的過程可以加入您自己的考量拉高金額,無論10萬或是15萬,您都可以提出,只要雙方同意某個金額和解就可以成立,並沒有說何解金一定會落在什麼範圍。

2. 但整個事實經過,您真正的損害是3500元,其他您所謂晚上睡不著或是案子無法完成等是否能被評價為精神上受有損害,是有疑問,這也一併請您考量是不是一定要到所謂的10萬或是15萬。

3. 和解若是怕對方不付款日要追討麻煩,建議可聲請鄉鎮市調委會調解,屆時若和解成立而對方不付款,則可以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一、得饒人處且饒人。

二、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硬是告的話,刑事部分,有看過判六個月的(盜刷了十七次,總額約八萬元)。易科罰金的話是十八萬。但是你被盜刷的並沒有十七次…雖然量刑是法官決定的,但有可能量的刑會低於六個月(我猜)

三.硬是告的話,民事部分他刷多少就賠你多少,就醬而已。

四、也就是說,如果你不願諒他的話,如果法院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元,加上民事他刷多少賠你多少。這樣就是他可能會付出去的錢…

五、所以在這樣的案件裡面,才會有人會提出十萬元或是十五萬元的和解方案…是這樣來的。

六、你自己考慮一下,如果是十萬的話可以考慮給他分期…畢竟目前還是同事…

七、精神上損害賠償部分應該是要不到,至於你因為這件事工作損失部分有可能會被認為無因果關係

八、還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跟律師約到事務所詳談。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39

您可以將相關之損害(包含精神上損害)表列出來,與對方談和解!

當然,也可以強硬不要跟他談和解,等起訴後再對之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然退一步海闊天空,有時候原諒別人也是放過自己,可以斟酌一下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誠意與您和解,不建議提出太高之金額,避免和解破裂,若和解破裂,對方被起訴,您即使請求附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亦僅能請求損受損害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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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 104-02-03 10:21

有被法院凍結,信用卡公司借款沒有還,最後有跟信用卡公司合解信用卡公司就寄(信用卡清償證明書),問題來了現在銀行還不能用,凍結還在..超過一年了~.我要怎麼寫給法院...也沒有公文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該清償證明給法院。

2、當初的執行命令有案號股別。

 

denny 104-02-02 20:26

於民國101/09/23加入world gym(世界運動中心)。合約上有載明,最少需要使用24個月,一直到最近world gym的人來電,說信用卡扣款有問題,才發現,合24個月的合約已過期,但world gym的人沒有來電或簡訊提醒,world gym自行決定續約;因為已超過原合約期限,故我只願意支付原合約書上的到期日之未扣款部份,但world gym堅持又已續約,要求我支付至2月的會費

確認一下合約書,上面有條規定"本合約之存續期限為十年,會員欲終止本合約者,必須依背面規定辦理。

請問world gym這樣有沒有違法,如果我堅持不付合約到期後的月費,我是否有違法,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這問題? 謝謝您的指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3 08:02

請確認合約書中有無載明若未主動終止合約則視為續約,以及合約到期等對方需主動通知等與您相關的義務,若認條款明顯對您不利,自得訴諸消保官協調。

熊熊 104-01-30 16:22

我和老公有生ㄧ個小孩,老公的金錢永遠我無法控管,而他也很會花錢,生小孩後我把工作辭掉專心顧小孩,小孩出生出院的錢是我付的,老公在醫院陪產的幾天吃喝也是拿我的錢付的,因為老公說他沒錢,而小孩出院帶回後,陸續家長們有包些紅包給小孩,大約7-8萬,但老公在小孩帶回來的ㄧ個月就花光了,花在小孩保險2萬 買電視 買平板 付他自己電話錢兩個門號加起來4萬,而後老公該支付小孩奶粉錢,到最近錢又不知亂花去哪,搞到我唯一把守最後給小孩的錢他也偷拿去,連告知都沒有就拿走是最近才發現不見,跟他說後..他就在說我小孩生出來後家庭經濟我都沒幫忙付.他拿小孩的錢又怎麼樣.   每次領薪水就是要去把前面的洞補起來.而現在付不出來.就叫嫂嫂用信用卡幫她分期付款.而後再還她錢.

愛花錢又不給管.  跟他說 我們角色互換.我去工作他在家顧小孩.他就說 那家裡開銷都給你付..我想給我付.我工作付沒關係啊.但是他玩遊戲 五個月就有3個月.每個月費用1萬塊.這樣我工作來怎麼付....他花錢這麼沒約束.也不給管..這婚姻我怎麼堅持下去.....在家顧小孩..他只有付小孩的奶粉錢.其他都還不用付. 他就搞成這樣了....往後該怎麼辦..我的重心只有小孩好就好...顧小孩他也沒給我花用..只有自己育兒津貼省著用..我該如何來看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保留一點對方恣意花費的證據,如帳單、對話紀錄等,並且作帳。

2、日後倘若要提起離婚訴訟可以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您配偶無給付生活費證據等,以利您日後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覆 104-01-28 12:18

我從103年9月2號做到12月14號,店長就沒排我的班表了,已事先告知不做了,而且我已全數領完薪水了,但今天卻來電告知我說,客人打去門市詢問103/11/7的信用卡帳單問題,當天是我和另一位人員職班,但是現在我已經離職了,現在卻要我負責過那麼久的事情,我怎麼可能會有印象來處理這件事啊!!!請問各位大大我要怎麼辦?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8 1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問題過於模糊,究竟是怎麼樣的信用卡問題?公司希望你如何負責?

2、倘若您確實有疏失,可以簽立和解書,倘若無,則可以依法提出答辯。

小覆 104-01-28 12: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問題過於模糊,究竟是怎麼樣的 ... (恕刪)

律師您好~門市打給我是說,客人拿三張帳單,但實際入帳只有一張但其他兩張都有蓋張

小覆 104-01-28 15: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問題過於模糊,究竟是怎麼樣的 ... (恕刪)

帳單問題:客人來三張,條碼沒撕,有蓋門市章,但日前客人接到銀行催繳,可是門市電腦紀錄就只有刷一筆,?它兩筆沒刷但是有蓋章,現在客人就是咬定蓋門市印章就表示已經收錢了==我要怎麼辦,重點我已經離職了,現在才告訴我,我怎麼會知道又要怎麼負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8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必須有證據證明是您蓋的章,否則無須負責。

莉莉 104-01-26 21:33

您好:去年初接獲簡訊表示我在家樂福消費45000元, 才驚覺信用卡遺失,當下我馬上到轄區警局報案並打電話銀行掛失,警察也陪同我到家樂福調閱監視器,但礙於他們規定,錄影帶只能給警方人員看 ,我後來只能經由警察先生錄在手機裡的模糊影像來辦識, 因為歹徒戴口罩且影像不清,當下有懷疑是認識的人,但不敢貿然指認.....後來私下質問朋友,才確定是他所為,因為他苦苦哀求說是因債務所逼才出此下策,希望我能原諒...所以後來我並沒有再去警局指認他....如今發現那朋友真的惡性難改,如果我現在想去警局告發他,我須負連帶 責任嗎?因為當初銀行有叫我寫一張切結書,說明發生經過,並切結非本人及認識人所為...如果我現在去告發那位朋友,那我也會有民事刑事責任嗎?

 

請問:除了當初去家樂福調閱監視器影像,我目前並無其他證據,我該如何取得監視器影像?影像存在警局嗎?因為已經過了一年,影像還會保存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算簽了簽結書,還是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告訴,尚不會有民事刑事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對您朋友提出刑事告訴,對您無影響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朋友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3:51

切結書應是銀行釐清是您本人或是有授權其他人使用該信用卡,尚不致影響您對朋友提告。問題是,若監視器影像看不出是誰,朋友又矢口否認,要以何為證?又,你與朋友先前對話有無錄音?賣場有沒有店員看到?是否需再多蒐集證據?請斟酌。

104-01-24 23:05

律師,你好,請問我老公已經過世10年了,當初沒有法律頭腦沒去辦拋棄權,導致去年9年前還發生銀行追討信用卡債務的錢,ㄧ發就快10萬,連本帶利,我因為缺少法律頭腦害我害小孩,請問這樣的債務要多久才可以解脫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0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已逾辦理拋棄繼承時間,惟您可為您未成年子女主張限定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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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您及子女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案情,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阿頡 104-01-24 17:49

未滿18歲,前一陣子盜刷阿姨的信用卡 被告竊盜,有報案被告,這樣會被限制出境嗎?

我現在17歲 還沒開庭。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1:26

原則上不會唷!!

104-01-23 23:16

於1/23日時在高雄火車站遇到推銷人員,當時他帶著我進店面裡,之後給我介紹一堆英文

然後叫我簽字,後來我交錢,拿到貨後發現這些我都不需要,那可以退貨嗎?以下為訂購單內容

姓名:OOO 姓別:O  出生日期:OOOOOO 身份證字號:(沒填)

學歷:(沒勾選) 職業:(沒勾選)

品名: 贈一年會員 計18片光碟片

付款方式:一次付款:總價_______
 V分期付款:總價_______共分20期,每個月一期
第一期(定金)900 第二期至第20期每期金額900

身份證登記之住所(有填完)

現址:(未填)

服務機關:(有填)

送書地點:自取

分期付款繳費方式:自繳

約定條款:

買方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上列語言教材並同意遵守如以下:

一、感謝你對本公司產品的惠顧,如發現寄送之書籍、光碟、錄音帶有任何瑕疵,請自訂購日起

一星期內提出反應,逾期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拒付、遲付、應付之帳款。

二、買方於繳分期款項時,無論以任何方式繳款,請保留正式收據兩年。若過帳款有爭議時,將

以收據為憑,無法提示收據者,請自行負責。

三、本買賣於買方價金未全部給付完畢前,本產品之所有權仍歸屬賣方所有,買方若違反本約

時,願受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訴究。

四、買方簽定付款後若非歸責於賣方,買方不得任意要求終止合約

五、以上條款各項約定,本人完全同意

買受人親簽:OOO 服務專員:_____ 轉帳日期:2/5 900

已收定金:____  現金:900 郵局:____ 信用卡:____ 尚欠訂金:0

namake_neko 104-01-22 13:42

網購買了三樣物品  都已經信用卡付清 物品很久沒收到察覺有異 上網查新竹貨運貨單查發現早就已經被領收 打去物流公司追查 他們說物品送達給我的時候 有打電話簡訊告知領收 還說我請一問男同學幫我領收 在他所說的時間點 調閱通聯記錄看 完全沒有任何電話來電也沒簡訊 更不用說什麼男同學我在貨物註明欄有寫"限本人親自收" 結果現在新竹貨運要我當作自己花錢送禮物給陌生人 不願意處理 請問我該怎麼保障自己權益跟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3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者顯然有疏失,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一般來說都會有簽收單,可以從簽收單上知悉受領人為何人,倘若另外涉及業務侵占或是偽造文書,屆時可以再追究相關的民事責任

牛大寶 104-01-14 12:55

各位律師您好 :
父親與母親離異多年,二十餘年沒連絡,日前已往生,為處理限定繼承,收集相關資產後,確認僅一台摩特車,負債查到的為:信用卡債約五萬(註記呆帳),至監理處查詢摩特車,已於民國
88年因欠牌照燃料稅加上未驗車,牌照遭到註銷,車體也已被環保署回收(已去監理處查詢並確認),目前牌照在監理處,監理處說必須繳清罰款約三萬才能改報廢。
請問律師 :

1.上網查詢相關資訊後,確認我必須先去辦理限定繼承後,才有權力去處理此車牌是嗎?
2.若辦限定繼承,將來還需要處理這張車牌嗎?上網查詢是說以繼承的正資產為限,若確認無接收到任何正資產的情況下,那還需要支付車子的罰款嗎?

3.若限定繼承還是必須支付罰款,還是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就好?

謝謝

如果已經確認負債大於資產,建議直接拋棄繼承,可以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陳報及程序負擔。

牛大寶 104-01-15 14:17

謝謝陳律師回覆

小傑 104-01-03 21:41

最近找工作,公司要我提供郵局影本薪轉,由於10年太久沒用過早遺失,於是我去郵局申請,郵局告訴我我的帳戶在民國92年,強制扣薪,顯示負數40萬,可是我從來沒收過法院通知,郵局也告知我現行法律不會顯?負數餘額,要我去法院申請解除,後來我心想是因為歉銀行信用卡強制執行嗎?,我該如何處理呢?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嗎,不然我工作無法薪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5: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要求銀行提出執行命令的案號股別,然後依據案號股別與書記官連絡,聲請閱卷判斷執行程序是否有瑕疵,然後再提起救濟

倘若銀行拒絕,則可以嘗試直接向法院查詢。

 

 

alan 103-12-30 18:50
請問後續應如何處理? ------------------- 11/27我收到mail通知有購買露天廣告,警覺異常登入去看才發現帳號盜用盜用者刷卡(不知是誰的,那一張卡)購買露天點數1000點,並用購買露天廣告,廣告3支異常低價手機。 我趕快先下架此三支手機,並更改密碼,並通知露天此事,請露天將此筆交易取消,網路搜尋如何處置後,當晚向警局報警(有盜入者IP)。 直到11/28下午露天仍未處理,再發信向露天反應,露天才將帳號先停權,並在11/29將盜入者購買廣告停播。 但對盜刷事宜,露天一直不回覆,只會以制式信件回答, 『您好: 經查詢,我們發現您的帳號疑似有被盜用的情況,
為了安全起見,露天已將您的帳號暫時凍結。
首先,建議您將常用來登入露天網站的電腦完整的掃毒一次,
以免木馬程式存留電腦中而再次被取得新密碼。
也請修改您的信箱密碼,根據我們的處理經驗,通常只要會員的信箱被盜用
便可容易猜測取得其他網站之登入密碼,因此請進行修改,以確保帳號安全。 若您要復權,請於客服中心提出復權申請,並請您提供您的以下資料,
以便確認為真實帳號所有者,而非盜用帳號者。
1.身份證字號
2.身份證發證日期(也就是生日欄位下方的日期)
3.身份證的『發證地點』(在『身份證發證日期旁括弧內』) 待露天收到您的復權資料並確認後,在進行復權的同時,
有關您帳號因疑似被盜用而產生的費用
在無警方或法院正式的判決前,
露天拍賣基於協助會員使用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立場,
將依露天拍賣費用處理政策,協助沖銷您因疑似被盜用所產生的費用。 謝謝。』 但在昨天(12/29),又收到露天疑似冒刷通知,
『您這筆信用卡交易因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與持卡人於銀行留存的資料不符,將被露天拍賣系統列為疑似冒刷!
目前您此筆刷卡交易仍視為有效,
但基於交易安全,系統管理者將執行下列動作:
1.    此張信用卡將無法再進行任何刷卡交易
2.    針對您的露天帳戶進行調查,必要時將把您的帳號停權並列為黑名單會員。

══════【停權帳號說明】══════════════════════════════
您無法再進入露天拍賣。
且被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露天拍賣所有服務,包括註冊一個新帳戶。
露天拍賣可能將與此被列入黑名單會員有關的帳戶或是使用者一併停權。

此外,
如果您有正在拍賣或販售的商品,
系統已經全部強迫下架,
不能再販售,
也不會產生任何得標者或購買人。

如果您已經對部分商品下標,系統已經取消全部出價,將不會成為得標者。
═══════════════════════════════════════════════ 』 這代表露天仍將此筆交易向銀行請款,當下就再寫信跟露天反應並請他們將帳號註銷,12/30四點多回覆,但內容仍同第一封制式信件,也未將帳號註銷。 今天(12/30)又收到自稱露天公司的人打電話跟我說銀行收到持卡者電話說他並未做此筆交易,問我有沒有做這筆交易。跟她說明狀況後並問後續此筆交易是不是就會取消,她竟然跟我說要我自己去問銀行;跟她說我根本不知道是刷誰的卡,那張卡,我要向那家銀行確認;他的回覆是她只負責跟我確認我有沒有做這筆交易,其他的要我跟 露天反應。 我因為發現的早,盜入者欲利用此帳號詐騙的技倆未得逞,但他們公司明知此交易是盜刷,只要將此交易取消就不會有金錢受害者產生,但露天堅持成 立此筆信用卡交易並向銀行請款,可以說是此帳號被盜的唯一受益者(如果真被他們請到錢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0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向露天發存證信函,說明您帳號盜用,未購買相關產品,並請求調查盜用之人,以利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追究相關刑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靜 103-12-27 00:46

大家好:家母收到一封來自地方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於ˊ十年前親阿姨跟信用卡公司借款不還,當時家母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隔年親阿姨卻將自有的房子贈與給家母。之後就找不到人,家母在這期間常接到卡債公司找親阿姨還款的電話房子在當場贈與後權狀也被親阿姨帶走。  我想請問這情況下家母該負擔刑責嗎?自身的財產會遭扣押嗎?

您好: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歡迎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債務是您的阿姨積欠的,與您的母親無涉。

2、但是有關於該贈與財產,則可能會有問題(民事責任)。

3、建議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提出抗辯即可。

 

雅雅 103-12-26 21:59

各位大大 我想請問 離婚書狀如何寫
事情是這樣的
十幾年前我得配友叫我辦電話卡和信用卡給他.但是我不要
之後他就請朋友帶他去桃園 後來打電話給他都沒通~
這樣的話我該如何處理 但是有查到人士在大陸的
已經去移民署查 但是他說要有公文 我們又去地方法院
叫我寫離婚書狀 該如何寫 !!! 麻煩各位大大給我個指示 謝謝~

您好:

撰擬離婚起訴狀須載明訴之聲明(請求法院如何判決)及事實理由(訴請離婚之原因事實)

並應檢附相關證據

涉及專業法律領域,建議可找專業律師代為撰狀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就您所述家事訴請離婚事件,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至法院服務台請求協助指導撰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7 20:43

有長期惡意遺棄離婚訴狀的例稿,要的話再賴給我

賴: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Sandy 103-12-25 11:39

我有個親戚她的問題如下,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

1. 卡債:4年前用信用卡銀行借了200多萬給先生,導致欠了200多萬. 後來先生也逃到大陸 (因別的因素),所以導致此媽媽也不敢去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怕被銀行追討.

2. 婚姻: 因育有一子 ,本來先生每個月會匯50000元當生活費(共3年)但,最近半年就都沒有匯錢,導致現在生活有問題。跟婆婆說,至少把那200多萬還給銀行,讓她可以正常的去找工作,但婆婆不肯. 婆婆指出,除非把小孩給婆家,才願意還錢給銀行。(婆家是很有錢的,但連本來小孩戶口放在婆家,小孩健保費都不願意付)

3. 想離婚的話,有辦法請婆家付那卡費和每個月的生活費嗎?且,離婚後,小孩撫養權會判給婆家嗎? (因目前媽媽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能力)

請問,這樣的話,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12:07

您好!

生活費只能向先生要求,婆家沒有義務給付生活費卡債200萬若是交給先生,欠款人也不是婆家,婆家可拒絕支付卡債

另外,若生母無不適任情況,離婚小孩判給生母的機會較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103-12-23 22:28

請問20141216下午4點左右被網站的借貸公司騙走了4家存摺提款卡和密碼,也被騙提供了身份證和健保卡和信用卡影本,3天後一家銀行中午打電話給我才得知是警示帳戶立刻打給其他銀行遺失也無法制止詐騙集團,20141218當時在上班趕緊打電話報警,晚上下班去報案,警察說要等外地警察處理,我問警察怎麼辦該怎麼做,所以警察告訴我只能等傳票,請問我該怎做?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3 22:40

例稿給你。中低收入戶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此類案件有罪率偏高,約八成有罪[幫助詐欺];如果是在士林地院,有罪率更高。

二、我在士林打贏過一件,當時我是士林地院89年以來第3件無罪判決。

三、訴訟策略上可選擇的路有二條:

[一]與被害人[因你的帳號被騙走被利用來騙別人錢的被害人]和解,認罪,爭取緩起訴緩刑

[二]否認犯罪,傾盡全力爭執無罪判決。

[三]第一個選擇好處是迅速結案,不用開很多人庭;第二個選擇要開幾次庭,但是爭個清白。

[四]以前我向來認為無辜的人就是不要認,但是開庭的辛酸呀…律師深深了解,所以你要自己決定:是為清白奮戰到底,還是快速的解決案件但是留下前科

[五]這類案件有一個鮮為人知的關鍵點,就是他們騙了你的卡片及密碼後存摺是留給你的…這個的作用就是讓你乖乖的當替死鬼。因為這些詐騙集團會選擇特定銀行,這些銀行只要凍結後刷本子就刷不出來,你刷本子結果都一樣,就會乖乖當替死鬼了…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Mandy Peng 103-12-22 17:30

你好:請問回國後才發現當初訂約時業務未給一天審閱期簽約,還能主張契約無效嗎?因為我是跟工會一起去的團體旅遊,所以跟旅社談好契約不分開簽,而是由工會名義代表簽訂。而簽約一開始其實就有瑕疵,當初業務保證保留20人以上機位並把行程製作成報價單,給我們十個工作天通知會員,但是等我們確定人數後,他卻說已把機位賣給別人了,反而要求我們改時間或是換別的行程(毫無誠信原則),但是工會旅遊的時間已經印在報價單上,所有要去的會員皆同意的行程內容,豈是說改就能改的,結果業務說幫我們換別的班機並以華航班機貴復興三千元為理由(未有證據證明是否為真)把當初口頭承諾給我們的1人免費機位,擅自給了領隊(航空公司規定團員滿16人即1人免費,本團34人,照理說有2人免費才對),而行程也和報價單不一樣了,雖然原本的景點有包在裡面,但是因為是在北海道(地幅廣大)旅行,所以我當初看中的是千歲進函館出可壓縮拉車時間的行程,但是新的行程卻變成是千歲進出(走回頭路)增加了拉車時間的行程,礙於工會人數眾多更改日期麻煩只好同意了此行程(同意原因是業務向工會經辦人再三保證行程和原本的「一模一樣」(但是事後證明有些行程本來是要入內參觀的,結果卻變成「車子途經」而已)然後簽約那天經辦人(工會在苗栗,我住台北,旅社是宜蘭的分公司)正要審視契約時,便被業務打斷強調他們是大公司不會有問題簽了契約(契約違法收取信用卡手續費,行程表有記載不確定性法律用語,領隊違規,強要小費......等等)到了日本後領隊即以「封路」為由(不是不可歸責事由,也不知封路是真是假)就將第一天行程擅自推到了隔天,接下來每天幾乎都將部分行程推至隔天,推到最後一天時(沒有隔天可推了)甚至是兩天的行程擠在一天裏跑(其中有些景點完全沒去,行程表承諾的贈品也沒送)。領隊從第一天開始就嚴重壓縮了我們觀光的時間,重要的景點只給十分鐘拍照,停留最久的卻是免稅店(一小時!!)行程主打的觀光列車也被領隊擅自以人多不好買票為由換成路上普通的電車(有請團員舉手表決,但是沒算人數不知是否超過三分之二),而差價卻說只有150日幣,他不退差價並宣稱自掏腰包請吃冰淇淋代替差價,但是我問了餐廳人員他們說那是餐廳招待的,不知是否可告領隊詐欺?再者,業務與領隊皆有在經辦人面前咒罵我(我不在現場,是事後聽經辦人轉述)可告公然侮辱嗎?另外,若要告違約的損害賠償,需要在法庭上陳述以上落落長的理由嗎?還是只要挑旅社行程有重大瑕疵的部分就好了呢?麻煩解答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有很多東西都要由原告舉證,包含您所述的變更行程、費用調整等,因此就相關權益的主張,縱使煩雜,仍然需提出。

2、本文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3

您好,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損失額度與花費之訴訟成本(律師費、裁判費等)兩相比較,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ndy Peng 103-12-22 22:19

請問旅遊契約沒有給一天審閱期,但是是回國後才發現,那麼契約算是無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難以因審閱期而主張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眉心 103-12-17 18:37

你好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如果害怕自己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本被拿去私人機構借錢

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上寫僅供申辨××銀行××信用卡使用塗改、他用無效
複印無效

這樣有用嗎

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上寫僅供申辨××銀行××信用卡使用塗改、他用無效、複印無效

這樣可以防止別人拿自己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本被拿去私人機構借錢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面註明使用目的,確實可以防止別人濫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3-12-14 07:49

我的信用卡和帳戶是同一家(A),薪水基本上是存別家B,因為人海外出差,下周回台領錢的話要存A的帳戶離家裡比較近,但今天發現前幾天存進A的2萬5沒了,信用卡的可使用餘額卻多了,信用卡我這陣子是繳最低應繳金額,所以我想請問是不是因為我都繳最低金額所以才扣我帳戶的錢,但我並沒有收到銀行的告知,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4 12: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當初開戶的契約條款均有債務逕自抵銷條款,因此此部分只要符合契約約定,銀行並無違法

2、不過建議還是可以致電銀行查詢,倘若銀行違法扣款,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brompton 103-12-13 14:34

律師您好, 之前到一家公司面試,第一次面試完成後當天晚上被告知幾天後有第二次面試, 第二次面試時卻被人事經理問到一些與該應徵工作不相關的我個人私密問題,如: 過去銀行信用卡有遲繳記錄, 過去開過公司...等. 我可以很確定我從未口頭或書面授於該公司去調查我的私密資料, 想請問律師我可否控告該公司侵犯我隱私?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蒐集較完整之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告訴之,若證據不充足,則建議您不要輕易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e 103-12-12 18:59

我在今年六月,跟著朋友去一家美體中心按摩,後來在業者的遊說下買了20堂共三萬元的療程(一期2500)已經繳了五期(8月開始繳)

因為離家有點遠,不太常去,想要退掉之後的療程,在12月9號到店告知業者,她卻跟我說當初是促銷價,現在退掉要以原價去計算,再加上對銀行違約金,我還必須補貼她一些錢,我也是在表明要退掉當天才拿到我的發票和當時所簽的定型契約書,當我問業者當堂的價錢時,她支支吾吾講不出來,今天才跟我說一堂課的原價是$3600,可是我看發票上也沒有說明,我當初當然會理所當然的以為一堂課是30000/20=$1500

我是用仲信分期付款(她當時還拿了我的信用卡,但既然已經辦分期,為什麼還要我的信用卡?)

我的問題是:

業者所說的都是合理的嗎?是不是有欺騙我的嫌疑?

對於銀行違約金是我該付的嗎?

我該怎麼做才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以利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3-12-12 20: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 ... (恕刪)

消基會和消保會有什麼不同嗎

因為我有問過消基會 他直接叫我放棄 把剩下的錢繳完 做完療程

態度很消極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9

您好,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