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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 104-04-20 13:11

我與我女友都已將30多歲,各自住家中

自從女友家人(爸爸跟姊姊)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後,她爸爸只表示兩個人各自考慮清楚就好,而姊姊總是不厭其煩的找各種方式,希望我們能夠分開

她姊姊做過不少事情:

1. 透過徵信社調查我(還傳訊息告訴我說透過徵信社要調查一個人的底很簡單)

1. 私下翻她妹妹(我女友)的個人東西找出手機帳密,未經同意私自查看我跟我女友在LINE的談話內容

2. 另外又說我是為了三年前她母親遺產才跟我女友再一起。聽我女友提她母親的事情時,我認為這是我女友家中的事情,只提醒我女友,拿自己該拿的就好,怎麼做自己決定,不是我該管的。

3. 說我污辱她們家,說要給我難堪。我只跟她姊談過一次電話,事後都是她姊單方面傳訊息給我,又如何污辱

4. 提及侵占罪跟略誘罪。

不論她姊姊傳簡訊FB訊息都好,我都不想回應任何話語,但她姊姊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我與我女友困擾好一陣子

由於對於法律上並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在這問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 她姊姊這樣做,讓我跟我女友都覺得隱私被侵犯,是否真的如此?又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避免她姊姊再用其他方式侵犯隱私

2. 說我要侵占財產,又說侵占罪、略誘罪,讓我有被栽贓的感覺,我又該如何做自我保護?

3. 她姊姊曾提及,若我跟我女友結婚後最好不要跟她有任何瓜葛,但依據她姊姊目前的動作行為,我跟我女友都覺得就算我們不主動與她有任何瓜葛,但她很可能又去找徵信社等等的去找機會打擾我們日後的生活,那我們又該如何避免?

4. 侵占略誘罪,我是找了一下罪名成立內容,由於對於法律不懂,因此還是詢問一下,是否真的在無意間有觸犯到侵占略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同意登入手機、line等,已經涉犯妨礙秘密。傳述您汙衊他們家的部分涉嫌誹謗罪。透過徵信社調查您的部分,對於部分個人資訊的蒐集及使用,可能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對方任意提起侵占略誘告訴,我方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3、建議可以蒐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告

4、此部分未提及對方指摘的犯行,無法判斷,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6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fkpels 104-04-13 16:09

以下是我傳給警察局的檢舉

『我今天4/13在社區凌晨大概1:30~2:00(不太記得確切時間)
在社區走路  當時正要回家   然後有3位警察把我攔住   我知道凌晨警察會巡邏   這是為了安全   他們問我要去哪   我說我要回家    剛剛送完女朋友回家    現在要自己回家   然後他們問我有沒有帶身分證   我說沒帶    後來給他身份字號   他又問了我叫什麼名字    住哪    我也回答了    最後他們又問我要去哪    我說我要回家    他們就說為什麼要往那走     我就說我家在那啊(但事實上我怎麼走   不關警察的事吧)後來他們又問我有沒有帶違禁品   我說沒有   然後又問我口袋有什麼   我很大方的拿出來   我只帶手機  耳機  鑰匙   然後他們又問我有沒有前科(這也太沒禮貌了吧)最讓我驚訝的是   還想搜身   我就自己摸摸口袋讓他們知道我口袋沒東西      但其中一個警察還摸我口袋(沒伸進去) 最後我就走了
我想問  台灣不是沒有戒嚴嗎   為什麼我要被騷擾這麼久
還有不是要保護民眾   為什麼讓我拖那麼晚回家   
為什麼警察表現得更流氓   我明明什麼都沒錯   卻被3個警察圍在一起問話
明明查了我的身分   為什麼要懷疑我有前科    當個好公民需要被懷疑   是不是太過份了
難道當警察就可以污辱完民眾也不道歉
我心裡現在有創傷了
以前覺得警察應該是有幫助人的樣子
現在看好像不是這麼回事
其實社區晚上有很多事情可以抓啊
像是改裝車  或有人會在路上亂叫
為什麼一定要找我的麻煩
最後我回家會經過警察局   我看到他們直接回警察局了   這樣行為會不會太誇張    隨便抓一個路人問話    這樣工作就完成了?』

請問

1.警察這樣的行為我可以提告嗎?

2.他們這樣過分行為會被給予應有逞處嗎?

感謝耐心讀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僅為員警普通身分查證的程序,至多是因為您沒有身分證所以多問了兩句,並無違法問題。

2、倘若員警有態度不佳,或是要搜您身的狀況,可以當場表示異議,並要求製作紀錄,倘若有不當施以強制力,可以驗傷之後提告

KOBE 104-04-04 02:25

律師請問一下我再遊戲中跟一位玩家起了口角,他先對說出白癡之類的字眼,我就回你怎麼不去吃屎、你媽被車撞一撞等字眼但我並沒有指名道姓當時遊戲內有5位玩傢,後來他說要對我提告但我是說是他先開口對我污辱的,他說我沒有證據因為當時已經退出遊戲了我也無法截圖,請問會發生甚麼事嗎?如果真的有報案我何時會知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有提告,則差不多二個月內會接到警方通知製作筆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千 104-03-31 16:42

小弟最近發現有個不知名人士
以訪客匿名的方式
在幾個不同部落客的食記最底下留言毀謗
在幾個尋人網頁也有同樣的留言
留言內容概略如下:
○○○(直接寫出我的名字)
○○大學、○○大學研究生
然後大概說我待人很差
常在人背後搞小動作
對女性不尊重
最後還說我有犯罪行為,但沒證據,所以沒案底

不知道是何時得罪小人
被人這樣捏造毀謗
經與部落客聯絡取得該訪客的IP
透過IP,小弟只能知道當天兇手的位置在台北
其實詳細使用者資料只能由檢警去查了
前述相關資料也已備份
在前幾天於住家附近警局以公然污辱及加重毀謗報案,並取得三聯單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礙於103年修法通過的通保法11-1條,調查通訊案件的門檻要有3年以上,但妨礙名譽的最重刑期,也才2年,這樣檢警辦案不就無法去調查通訊資料?

2.有朋友建議另提起民事求償刑事方面的懲罰,其實不重,原是想已經報案,等到找到兇手有起訴時,再來做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是否能現在另外提起民事呢?但問題是,民事訴訟似乎要在被告的所在的地方法院提起,目前還不知道兇手是誰,甚至有可能找不到兇手,要提民事求償有辦法嗎?或是這方面,實務上有其他做法?

3.是否還需要另外到地檢署按鈴提告呢?同樣的案子,已經在警局報案,再去地檢署提告,會有甚麼影響嗎?

4.不曉得現階段還有沒有其他小弟能做的事?或接下來建議小弟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

2、民事訴訟仍然會遇到無法調查IP詳細資料的問題。但是此類案件,倘若對方是針對您個人進行不實言論,那您可以從您現實生活中的旁人著手探查涉案人,在提供給員警。

3、無須再行提告

4、同前第二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ber 104-03-20 00:37

您好,我是告訴人,下禮拜要開庭 案由為公然污辱妨害自由等案件

公然污辱要向被告提出精神求償需在幾天內或有合適時間? 提出求償需寫狀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這個項目嗎? 被告12月時前往分局製作筆錄後當天又散播我的住家地址,如要另補充此問題是等開庭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證據就好還是要另外寫狀紙?是民事準備書狀嗎? 提出求償時需提供對方的相關資料,例如身分證和大名?(因為我不知道對方真實名字,是線上遊戲公然污辱恐嚇) 如另外要再加毀謗罪需該如何程序?

 

請各位達人不吝嗇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8:53

1. 案件進行到什麼程度?一般附民是檢察官起訴後提起。

2. 慰撫金沒有一定標準,視個案情節、兩造學經歷、資歷等而定。

3. 補充相關事證建議先書狀補充。

4. 您是告訴人,開庭應該會傳您,屆時到庭就會有被告年籍資料秀在電腦螢幕上。

請參酌。

Ben 104-03-13 23:33

我在youtube上於逼車影片討論中不知道對方是否男生女生(我稱呼對方時前面用大叔,後面用小姐稱呼,對方均沒有反應)

在裡面稱呼對方小姐小屁孩,對方要告我公然侮辱

我保證我沒有罵髒話污辱他,我只問他說他是不是女人這麼沒有guts

還是你是小屁孩就這樣

對方限我一個禮拜內要提出公開頁面道歉文

我在youtube中把內文都改成與對方的道歉文

對方要求我要登報或請雞排

我提出捐款給創世基金會,對方也同意了,我也馬上捐款並po出連結在youtube

但是現在對方又要求我要在fb上道歉

請問這樣可以嗎?對方一直要求我是否都需要配合

畢竟fb為我個人私人頁面,youtube才是公開場合

所以我在youtube上道歉應該就行了吧?如果我因為不po在fb上而再次被提告

法官是否會因為我裡面討論頁面的道歉文和捐款而判我無罪呢?

 

 

--------------對方要求道歉的留言----------------

 

順便跟你說!!根據你所留言已知我為大叔確說我為女性.小屁孩之言詞!!我擬提告公然侮怒以及毀謗!!
我會順便墾請計程車司機!!提供你所留言之詞!!當做證據!!
若無正確逼車行為.我也請司機對您提出公然毀謗!!
你得留言我都有拍照存證!!

懇請1的星期內po出不當言論之道歉文!!否則我提告!!
我給你1個禮拜不錯吼~~!!比你1天好!!
對了!!我真的很閒~有時間跟你慢慢玩!!

楊律師 104-03-14 00:18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對於你這件

我認為是否為公然侮辱還有待討論(我認為不成立)

 

況你已經有相關道歉作為(捐款)

對方也以同意

 

現在再要求你fb道歉

我認為無須理會就可

Ben 104-03-14 00:35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對於你這件

... (恕刪)

律師你好,我剛看了一下他的留言他是這樣先請我在公開頁面道歉

之後留言:

唷~~!!拍謝~~!!去台北5天現在才回來!!
請在妳的臉書PO出你的捐款收據吧!!
並在臉書PO道歉文!!
畢竟雞排登報因你而起!!我簡單點!!
臉書PO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還是要在臉書po出道歉文嗎? 我在youtube上公開道歉應該已經算道歉成立了是吧? 這是我的道歉文及捐款照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_uJeZMD8Ts 如果他要繼續告,我是否能提出我已捐款並在youtbue上公開道歉的文章給法官看 這樣是不是不起訴的機會大了點? 順便問一下不起訴是否就算沒有前科? 謝謝

 

Steven 104-03-11 08:30

臺商老板在大陸公司開會時當眾抓衣領威脅要開除,

是否構成恐嚇污辱罪?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7: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行為可能涉犯強制罪。

2、但是強制罪發生在大陸地區,目前在台灣提告的實益不是很大,建議應該再大陸提告

anro 104-03-07 17:22

我今年19歲 是個女生

最近這一兩個月 莫名其妙 周遭的朋友 都被一個女生加入臉書

而那女生自稱是我的姊妹

跟我朋友 將近快10個人 都是我周遭的朋友同學

都跟這些人聊一些色情的話題 甚至假裝是我的姊妹 說跟我很好  說我跟很多人上過床之類的

或者是說跟我一起洗過澡 看過我的身材

我覺得這樣有點污辱到我 甚至毀謗

我不曉得這樣我可不可以提告 備案

 

謝謝律師回答

小黑 104-03-13 19:53
回覆 anro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19歲 是個女生

最近這一兩個月 莫名其妙 周遭的朋友 都被一個女生加入 ... (恕刪)

如果有證據 請完整截圖下來 且 那是在公開的場合(有第三者可以瀏覽到的話)是涉及到妨害名譽裡的毀謗律師們怎麼解答吧^^

小黑 104-03-05 11:42

律師先生您好
我在104年3月2日當天收到來至桃園地檢署的妨害名譽傳票 為他字號 身份為嫌疑人
我目前是不太清楚到底是否為去年底在某遊戲討論區上回覆了網友貼的他有提告他人妨害名譽的討論主題
我起先是不清楚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所以回覆主題說一些可能的問題 及 該如何判斷是否為哪些法條 一開始就是這樣正常在回覆主題跟內容
然而 對方用站內信謾罵人身攻擊污辱我 罵三字經 還說我是同性戀 吃屌什麼的一堆污辱言論 還表明就是要罵我 安怎
我則是先以站內信回覆他說 這個我會截圖 看是否可以提告
然後把他的帳號加入我的黑名單內 以防他再用站內信騷擾我這樣
最後我有再回到該討論串上用編輯的方式加入他私信謾罵我一事 也表示我不會公然去挑釁他什麼的 這樣子對我是沒作用之類 我也跟對方挑明提出我可能會用刑法第310條的毀謗罪去提告
而對方在我下線的時候不知道留了些什麼言 也發了一篇文章回應後就自己刪除了
我則是跟他說不論他說了什麼 自刪也是沒用 因為管理員看得到已刪除的內容
後來當時被該名貼文者提告被告有私下跟我透露 我確定是他本人之後就私下跟他聊一下 他給我那名貼文者也就是原告用站內信的方式出言污辱他的內容相關資料 而在其中我有看到一段話是指說 等到你開始跑偵查庭 刑事民事庭 時候你就知道爽了 到時候你住址我也會曉得 後面有你爽的
原告這樣子用站內信告訴被告 我有詢問過律師 這句話是不是已經有恐嚇的意思 不然原告說知道被告的住址後 後面有被告爽的是什麼意思?
律師是回答說這樣子已有恐嚇的意思在 而我最後一篇回覆文中也好意跟該名貼文者提示說他跟那位被告說那些話 會有恐嚇之嫌 請他要注意一下
由於原本的討論串已經被該網站系統吃掉 也找不到原文了 所以我只能用當初的記憶一五一十的跟律師您說明 大概就是這樣子的經過
我現在是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因為那件事而被提告的 但我接到是桃園寄來的又在該討論區曾看過該名貼文者向其他人提告的相關文章 加上他曾嗆聲要提告我 說什麼又有一件了310!爽爽的! 所以我想應該是該名貼文者也提告妨害名譽
目前我回想一下 只有公然污辱毀謗有可能 但我確定我沒有謾罵他 也沒有輕視藐視他的意思 至於提到當時的原告跟被告的問題 是否涉及到私德問題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 早上有請教過律師 律師則是說沒有才對
且我一而再 再而三的呼籲大家別遇到類似的問題就跟當事人公開對槓起來會惹禍上身 一切的出發點就是希望別再有人因為類似的問題而惹上麻煩
請問律師先生 您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 我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呢...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1.  收到桃園地檢署寄來的妨害名譽傳票如需要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黑 104-03-05 12:36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收到桃園地檢署寄來的妨害名譽傳票, ... (恕刪)

律師您好

稍早我已有把我目前所掌握到的證據跟當時的發文內容等證物都用email方式傳至您的信箱內

我也跟您提及到目前我還不確定是不是因此事而被提告妨害名譽 跟該承辦的書記官聯絡上她也沒跟我說到底是誰告我的 告我什麼都沒跟我說 只是表明要我去桃檢一趟出偵查庭/偵訊室這樣

我是在假設 如果是因為我傳給您的那件問題而引起的話 請問我是否有辦法證實我並無毀謗污辱當事人的意思 純粹是告知當事人別再用站內信的方式謾罵人身攻擊我 也好意提醒其他網友遇到類似的問題千萬別在公開的場合上與寄件人起口角爭執 會有可能惹事上身這樣

而我們這邊的里長有跟我說最壞的可能就是會被留下前科 然後就是被民事提告賠償 這是最壞的情況...所以我蠻擔心自己會不會因為一些無心之話就被檢察官認為我有公然污辱毀謗之嫌而提出告訴...

我是希望魏律師可不可以協助我 但我自己是失業 且家庭收入是中低收入戶...怕花不起那麼多錢請律師幫我辯護 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是屬於中低收入戶,建議您直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小黑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與我聯絡。

小黑 104-03-05 15: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是屬於中低收入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建議 我自己本身也有此打算 畢竟我知道請律師打一場官司大概也是花費不少的

但我目前是處於不明不白的情況之下 莫名其妙接到地檢的傳票 通知過承辦書記 她也不肯告知我到底是誰提告我的 也不跟我提示是哪個問題引起 所以我現在非常焦慮到沒辦法吃也睡不著

我也不願見到年邁的阿公跟阿嬤為此事東奔西跑的 看了很自責自己為什麼會出這種問題...

我已經有mail給您給的信箱內 把大概可能被提告的文章內容 及 對方謾罵人身攻擊的信件等資料都轉寄到該信箱內 希望您可以的話 協助我看我是否有違法的可能...謝謝您

小黑 104-03-05 15:58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黑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非常抱歉 我沒使用賴的習慣 所以沒辦法直接賴給您

可以的話我也非常希望可以當面拿我mail給您的資料跟截圖跟您解說更詳細

但我現在要照顧家人跟小孩 也沒辦法離開太遠 可以的話 是否可先mail聯絡 我也可以留手機號碼跟聯絡電話給您

不好意思 麻煩到您...真的非常抱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20:01

您好,妨害名譽縱使真的會成立,也可以嘗試和解解決,故不用過度擔心。

小黑 104-03-05 21:3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妨害名譽縱使真的會成立,也可以嘗試和解解決,故不用過度擔心。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應 有些事有可能會扯到原告的私德問題 我在公開的場面就不跟您說了

我也是希望可以跟原告和解 他用私人信件污辱我的事 我也可以息事寧人

我有稍微問過一些懂法律的人和律師 如果確定原告就是寄私人信件嚴重污辱我人格及詛咒我家死人跟人身攻擊和粗口那個寄件者的話 他們有建議我用民事部分去提告請求這人賠償

當然這些都是建議而已 我也是覺得參考看看這樣 畢竟民事求償應該沒那麼容易求償 雖說有實際例子成立過 但我想這也是一場無盡的官司跟折磨

所以我還是站在可以跟原告和解的立場 希望他自己也知道說自己用這方式謾罵人身攻擊我也是有法律責任 他也願意息事寧人的話 我希望都可以好好地談和解的 這樣

我真的非常感謝這裡的律師大大們那麼熱心提供跟建議我方式 您們的大恩大德 我一定會勞記 有朝一日我更有能力時 我會親自拜訪曾經協助過我的律師大大們 親自跟您們道謝

雖然我只是個中低收入戶又是個單親父親 可能目前沒什麼餘力可以做什麼

所以只能先在此口頭上感謝這裡的律師大大們的熱心協助跟幫助 讓我對這世界多少重拾回一些信心

不然老實說...最近我已經有輕生的念頭...飯也吃不太下 睡也睡不安穩 搞到自己偏頭痛也一直發作...因為實在是沒想到只不過是參與討論跟公開告知對方行為已有違法可能 被他罵也就算了還被他提告妨害名譽...我真的是哭笑不得...

尤其是看到最近幾天我阿公硬撐著自己行動不便的身體四處為我的事奔波找人協助 我真的更加自責自己怎麼那麼沒用 到這把年紀還要讓老人家們那麼操心...

最近的一些精神上受損 每當一想起那名私信謾罵我的人他罵的所有內容 我都會覺得很受傷很難受...無奈法律卻無法管制這種行為...要請求賠償又可能被法院駁回...我真的欲哭無淚...

小黑 104-03-13 20:19

謝謝各位律師的指教 我遵循你們的建議已跟法扶基金會申請到律師協助

真的是謝謝在這裡的各位律師的幫忙 真的謝謝你們

Amanda 104-02-26 01:20

有位人士告我在臉書污辱他的人格,但他列印我的臉書貼文卻沒也時間日期,還被加字像是白癡或是妓女等,檢察官沒仔細偵察就把我起訴公然侮辱,最後害我跑了11次地方法院,真的11次,他無法給確切日期,只能給猜測日期,且承認用美工軟體來截圖及部分更改,雖他沒承認加字,但法院還是判我無罪。判決書寫因為檢察官所提供的證據無法將被告定罪。

問題1. 遇到烏龍檢察官,我要去哪裡申訴?

問題2. 我可以反告他? 罪名是什麼? 期限多久之內?

問題3. 我可以要民事賠賞嗎?11次的交通費+請假損失工資+精神賠賞?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

一、你可以發函給該地檢署、監察院、法務部,但是依你所述的情況,頂多該偵查檢察官寫寫報告或是向檢察長稍稍報告一下,就結束了,所以是否要做申訴的動作,可能要詳加考慮一下。

二、若要反制告訴人,實務上通常會提起誣告,除非能證明對方真的提出不實證據來讓你入罪,才有可能成立。這邊要特別說明的是,你獲得法院無罪判決,不當然直接等於對方誣告你。

三、出庭交通費、請假所喪失的工資,恐都不能請求。至於得否請求精神損害,都要看具體案件來判斷。

四、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五、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1.就您所述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路人甲 104-02-25 00:05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嗎?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

一、交通事故的資料可以向交通隊調,這個以前我調過。

二、如果沒有人在車禍中受傷的話,就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私下和解重點是內容而不是形式。如果對方現場有說他受傷的話就會有過失傷害的風險(六個月內對方可提告)。

三、酒醉駕車的部分,有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看酒測值多少…如果成立的話罰得不輕…如果確有酒駕且超標,收到開庭通知後宜速具狀向檢察官認罪悔改並聲請緩起訴;如果未超標,由於實務上縱未超標但有發生車禍,有很多也會認為成立犯罪(尤其是北部),這個地方就要看你是要爭到底(空間略小,尤其是北部法院對酒駕容忍度較低,但還是有查到過無罪判決)還是向檢察官認罪爭取緩起訴了。

四、在公開的網站被罵上述內容,的確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若要提告六個月內處理即可。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路人甲 104-02-25 08:44

那我想再請教~因為我比較擔心和解內容會不會遭對方任意加碼,現在是雙方都做完筆錄,筆錄這種東西也可以調閱嗎?例如筆錄裡面說沒受傷 事後又改口說有受傷這種類似的事....

對了~和解有需要雙方去類似調解委員會的機構嗎?

酒駕的部分~酒測值是0.8左右 不過是初犯(地點在南部),請問律師所說認罪悔改聲請緩起訴的程序是找承辦檢察官嗎,那要不要找律師擬狀子呢?

以上 非常謝謝回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酒測值0.8已超標且似乎有肇事造成車體受損,惟因是初犯,故若處理得宜的話,您的酒駕部分是有機會可以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瑄 104-02-13 17:15

我想知道,自己即興創作的RAP是否造成公然污辱? 或是人身攻擊?

內容如下 :

嘿~嘿嘿~~

如果不是因為我兄弟
你TMD早就被我斃
什麼叫做工作道德倫理
妳是否知道這六字真理
如果不是因為我
怎可能讓妳開心待在家裡
做人不要處處耍心機
表面功夫會很辛苦D
自己捫心自問想想
我哪裡有對不起妳
我是那麼如此挺我兄弟
妳卻因妳婆婆幾句話
搞的大家彼此不開心

嗯哼~嗯哼哼~
還有個局外人攪局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妳
我兄弟賺錢給妳
妳卻不懂得珍惜
嘿!
為什麼還要回頭找我朋友
真懷疑妳是不是被人玩玩丟棄
棄…
不瞭解我也不懂我怎麼可以亂批評
如果妳真有本事別一直戴著細框眼鏡
只會讓我覺得妳很沒自信
真是替我朋友可惜
如此野蠻霸道就別在那假文青
如果是人還聽的進去
可惜是牲畜講不聽

啊~講不聽阿講不聽

 

以上是一段即興RAP,有個女生對號入座打電話說要我男朋友去道歉不然就要告我男朋友?電話一開始還有罵三字經 可是我們沒有錄音存檔.....

此外聽完這女生的話之後,我覺得很無言,於是我找了歌詞編成一篇文章,他就密我男朋友說

今天 4:50 Kung Yu-Wen  黑黑沒關係你跟你女朋友說就繼續反正越講越多我們越有利。

他可能不懂現在法律是不用指名道姓就能成功提告! 繼續說我是狗我對號入座也好。我無所謂反正法院見了

謝謝加油唷

先跟你說聲謝謝

4:57 Kung Yu-Wen  還有請你女朋友如果要酸人請靠本事不要靠歌詞呵呵  5:01 Kung Yu-Wen  沒就跟你說這些你要裝傻也好你的留言我也已經存檔了  你光是形容我的外表就能提告了 謝謝  晚安摟

想請問這要怎麼處理 ?

小黑 104-03-13 19:56
回覆 小瑄 的發言內容:

我想知道,自己即興創作的RAP是否造成

呣 有點複雜 不過你沒指名道姓的話可能很難成案 但如你暗示的太清楚明顯的話就比較危險一些 建議你再問律師看看會比較好

JOE 104-02-05 13:25

1.101.9/25開始我再台南X相飯店當任櫃台兼服務人員,一開始說200萬以上分紅無考績制度168萬以下打9折薪資.在一切平順後.慢慢的發現經理開始動不動找我麻煩,他以前就有很多紀錄隨便亂扣獎金導致員工氣憤離職.老闆也不管事的全部交給經理,老闆只負責問這個月要扣誰錢這樣而已.而且他們2個關係是超友宜關係.(男男!?) 現在輪到我了.在2014年過年後的紅利獎金就無理由公告被剋扣,雖然之後我要回了但卻是噩夢開始,不斷的找我麻煩聯合人資主任.  他們之後公布一份公告任何人只要抓到有人在房間關門,檢舉者可得全部獎金.被抓者大過扣全部獎金. 之後分別在2014/10份的獎金也無理由扣除和12月的也是. 沒任何原因公告.在2015/1/21 我忍無可忍去詢問他,為何把我的2次獎金全扣光而加在主任身上. 經理就手打一張我10/23.24有進去房間關門睡覺訊息有監視器證據. 但之後詢問他手上完全沒有影片或任何證據證明.(我絕對沒有做) 想當然講到後面雙方火氣很大.經理覺得他拿不出任何東西可以解釋他所作正當性,於事就開始嗆我.(  經:反正我就是要扣光你接下來每個月的紅利在加一隻大過給你,我看你要做到什麼時候,不喜歡? 那就走阿沒必要留在這邊.)(而且我也跟老闆說過了我絕對不會給你任何資遣費,看你要撐到什麼時候)(我說你怎可以這麼惡劣,他說對我就是惡劣怎樣!) 於是我憤而離開櫃台,在後面房間空無一人地方,罵了幹一個字蘇發我心中不滿.  之後我就上樓做我的事情. 在20分後經理上來拿出剛手打文件.上面有老闆+經理+主任簽名.內容是除了我的虛有罪名外外加我關門太大聲和罵髒話他覺得受辱.所以2隻大過開除.之後10分鐘經理又帶了2名警方將我驅離. 聽到內容是怕我對公司財產不利.而警察也幫他們說話.說叫我快離開這地方不要在惹事生非. 有任何問題快去市政府投訴. 這真是讓我羞辱的一天. 之後聽員工說等我離開後他才把那張開除我的原因公告貼上(已前從來沒有過)更離譜是下面標住日期是1/21....





2.之後幾天前協調會開始. 已上敘內容做各自反駁. 但因為我根本沒當面罵他髒話,協調人員也覺得這個不成立. 當然經理堅持我罵幹是在污辱他. 之後經理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偷懶睡覺.等等等. 協調人也對資方說這樣理由很難成立內,可是之後經理就開始往別的方向攻擊我,首先說我工作喜歡亂跑不在位子上. (我是服務人員兼櫃台 除了櫃台我還要跑來跑去幫滿足客人各種需要)我對房務們西餐們多兇辱罵她們(完全沒有). 我多懶惰.  西餐們說我怎樣....(完全沒有,西餐那3人都是支持經理派)房務們說我怎樣...投訴我怎樣...大家說我怎樣....極度抹黑我.  還有員工守則(那本是20年前東西,現在沒有人在開始工作時候會拿到這東西) 說裡面某條某條條文大過扣我錢合情合理.  當然最後我們雙方各自一詞,協調人也說不管怎樣我沒直接證據證明我犯什麼大過錯 導致要扣獎金+開除,所以他友提醒資方給我公告薪資資遣費是合理的喔.獎金也是. 當然資方堅持我有問題.最後協調不成功. 資方還在現場說他不會給我資遣費的. 當然最後我說那就等存證信函了.


其實飯店裡面大家也在關注我們這場戰爭. 如果我贏了至少對他們未來有一點點保障,不會讓這經理任意妄為. 其實很多人挺我的也不願意去幫經理說話或者證明. 但也是有經理派狗腿的人可能會幫他做偽證.  目前得知經理開始手打草稿,滿滿我罪狀要讓大家簽名來證明我是有問題的.這樣將來在法院上對我來說會很吃虧嗎.... 但換個想法到時候一個個打臉 , 敢做偽證的可能得面對自己的刑法了...


林殷竹 (cathy31) 104-02-05 16:44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僱方向處理,若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910307301林殷竹律師

JOE 104-02-05 17:12
回覆 cathy31 的發言內容:

Dear Joe,

感覺到你的滿腹委屈和憤怒了,建議您可以朝違反勞基法違法解 ... (恕刪)

已經寄存證信函嚕! 等7天後去提告.   雖然我知道他開始在努力做偽證

反正清者自清了ˊ.ˋ  對方真的是惡劣到極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也應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蝌蚪 104-01-20 18:29

律師你好,以下是網路留言平台之情境:
FB上某社團之公開版面,A是社團之社長,B為社團之副社長,C為社員之一,D為B的配偶。

「因新年度推選出新任社長,新社長A上任後針對社團內部之甚多規定事項逕行更改,C與其餘社員針對A所擅自更改之規定多有不滿,於是於版上留言許多意見及建議事項,.......,A仍我行我素,而B則是負責幫腔附和。
A的某次的貼文中公布該社團對外所使用之文書應仿照公文書格式,C基於對公文書格式較為認識,故而向A說明其公文書中之錯誤點,而後B接著留言針對C(無指名,但旁人皆可推測出)冷嘲熱諷,雖無直接之污辱誹謗之字詞;其下還有其他會員之留言,在此不贅述,C接著留言:『算了吧,兩個人一搭一唱,只差沒結婚,我們別再破壞人家的默契了,.......。』。
B現在表示C所留言致使D非常不滿,想要告C毀謗公然污辱,但C及其他會員認為以上所述並無不實,因A與B確實無婚姻,C的言論中並無提到兩人結婚,且C亦表示根本不知C是否結婚

之後,A又在發表一文,文中直接指名C『大放厥詞、陳腔濫調、自以為是、賣弄文采及擾亂朝綱等,並暗指C與宦官有何不同?』。」


以上,請問律師,針對B要告C毀謗罪或公然污辱罪的成功機會如何? C若欲告A同罪之勝算又如何?

黃小姐 104-01-13 15:09

你好,我先生要求與我離婚,目前孩子九個多月,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帶,與先生結婚三年多來,因我有工作,先生從未付過任何生活費給我,孩子跟我住娘家,孩子所有費用撫養都是我辛苦在帶,因為價值觀與金錢問題跟婆媳問題導致我們要離婚

婆婆到處問街訪鄰居關於如何保住財產等問題,甚至暗中電話要我盡快離婚,怕我打官司分先生的財產。先生是台X電工程師,婚後名下財產有棟2XXX萬的房子,尚在繳房貸,公婆幫忙付600萬,他自己拿出600萬,而我在婚前有自己的房子,約210萬價值,已經還款約75萬(包含婚後還的部分)。

我想詢問,如果離婚後,簽完離婚協議是否無任何權利可訴請對方的財產分配

另外,我們有份離婚協議書,孩子監護權歸我,男方付孩子的生活撫養費,但是寫到如果他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這合法嗎?另外其中一條內容寫到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我婆婆說是律師說合法的?婆婆還要求我離婚前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但夫家已經為了錢而不顧孩子了,之前吵架時,我有傳電話簡訊給先生罵了粗話,婆婆說要告我公然污辱,但我僅有傳訊給先生,並無對第三方公開,這有構成公然污辱嗎?對於婆婆一直不斷逼迫我,先生聽婆婆的意見處理,我很無助,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拜託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請求離婚,仍要看其有無離婚之事由,若您們要以協議方式離婚,則應注意協議書之內容,避免使自己陷於不利之地位,而婚後財產,仍需再精確細分婚前及婚後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13 17:49

如同樓上律師所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至為重要。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離婚、一方死亡、改用其他夫妻財產制等。

離婚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般是婚後財產財產少的人向多的人請求。

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而未特別約定財產制之夫妻,均適用法定財產制,若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此時即可提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2.約定監護權(對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歸屬於您,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沒有這樣的規定,應該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考量。

3.如果男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扶養費?此項請求,應予拒絕,父母對子女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且如果您也失業,小孩就沒人負有扶養義務嗎?

4.簡訊並非公然行為,應該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仍可拒絕之;依您提示情形,若為您先生均未給付生活費給您,或許您可主張虐待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之前提下,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應注意離婚協議書中是否有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相關規定。

2.如果約定如果對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您簽了契約仍有法律效力。

3.如果您同意再婚後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該約定亦有效力。

4.依您所述情況不會構成公然污辱

由於您之案件涉及金額較大,建議應向專業律師尋求正式諮詢為宜

 

咖啡 103-12-15 18:27

請教各位大律師~因我之前告對方偽造文書~但在外面工作而沒收到傳單之下而沒去開庭,現在反被告妨害自由裡的毀謗~污辱~防礙名譽等罪,我被告對方證據如下..(幹破妳娘老雞掰~有沒有拿錢自己憑著良心講…如果有拿就死全家~我會一步一步的把證據浮出臺面上的~風聲可以在亂放……我保證讓妳在二林四鄉鎮無法生存下去~偽造文書三年以上…證據其全~這條就夠妳受的了…~給妳臺階妳不下……還有其他的~我就慢慢練丹!!!).....(求求妳們拜託妳們不要在讓我發神經了喔~不然我會將一切事情台面化~不要逼我發布講妳她媽的偉大事蹟…不要逼我發布照片讓二林四鄉鎮的人民們認識……抄妳她媽的~多會幹礁…不要讓我抓狂嘿…想要詐領別人的保險金~妳們的報應馬上來了…)......(
賤女人~破壞人家家庭就算了…還想詐領保險金!!這些只是個見面禮~後面將會一條比一條還大!!!各位住二林的朋友們~請小心這位做保險的陳小姐喔~)這是我在我的臉書po上去的,而我們沒在臉書互加好友,亦更不可能有共同好友,其中一個好友就是他女兒,對方是名保險業務員,幫我爸偷保保險,而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她,她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稀,而對方也已領到保險金,得了便宜還賣乖~來反告我們...在上星期五開庭檢查官問我以上是不是我po的~我全部認罪,但因可能檢查官有調閱事情的來隆去脈,後面就沒問了~就直接問我們要不要和解,在當下我說願意,對方也說願意...在這星期三要開和解庭,但因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而所po文章都皆事實,也有相關左證,所以我想星期三的和解庭反悔不和解,反告他污告和詐欺...想請教各位大律師當天開庭我該如何應對?而我的勝算會有多少??而我被告的會不會成立??煩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們這些受害者該如何做法?據我所知當初我向保險公司申訴,公司沒有讓她領,而她反告他公司聲請交付審判,而她現在也還在跟她公司互告中,他們公司和我都主張此保單無效,和受益人不敷保險法....拜託各位大律師請教教我該怎麼辦??相關新聞請看[東森新聞]控保單遭冒用 民怒:審核做假的嗎==01==http://m.youtube.com/watch?v=AS4EtKu89-I==02==http://m.youtube.com/watch?v=HokqW2NzsHg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辯護之,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應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誹謗;又對方若有相關犯罪證據,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3-12-12 10:47

您好:

想請問若我在FB某私密社團管理員私人對話中

同意他PO出''對話''部分

未料他連同名字與相片也一併PO出,是否涉及肖像權及個資隱私的問題?

PO出後因有名字跟相片,留言中的辱罵直接影射到本人

是否也有涉及公然污辱的嫌疑?

 

百忙之中回覆  不勝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所張貼的場所屬於多數人得以見聞之場所,可以構成名譽之侵害。

2、至於內容,則必須依據實際內容而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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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蓋先 103-12-01 14:20

您好!

我們因鄰居於前院停車處蓋了2樓高的違建而有不愉快

於社區所有權人會議時,我先生脫口而出說了:靠北 兩字

是沒有指名道姓, 違建戶說他已錄音提告我們公然污辱

不過,我們這也有錄音檔案,他也對我(妻子身分)罵了:靠夭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 上法院的機率高嗎?

再者,我們並不想互告,若用他罵我的錄音檔作為和解手段是否可行??

以上 煩請指教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都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和解方式處理,約定互相拋棄告訴權。

2、有關違建的爭議,應該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求拆除,倘若對方仍拒絕,則可以訴請法院拆屋還地

3、建議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針對社區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倘若您的社區在北部,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11-27 14:58

不好意思標題字打錯了,是污辱才對

我想問一個問題

之前有人在公開網站上貼了一下這段話,內容如下
---------------------------------------------------------------------------------------------

目前在XX地方發現XX行蹤大家快來笑他
看了很礙眼知道嗎!
笑聲像被幹到一樣。講話不甘你屁事硬要來插嘴很煩捏
你能不能滾呀。這已經不是跟你有仇沒仇或看你不順眼的關係
而是你在場只會講些不好笑自己笑的像變態的白痴笑話
沒人想理你卻像個跟蹤狂一樣跟著藉故講話
別人看手機你偷偷接近偷窺是想怎樣怕人講你壞話喔!
識相自己滾好嗎?我就在你的對面看著你的一舉一動
希望下次外拍你別在來。跟你處於同一空間都痛苦
一想到跟你呼吸同一空間的空氣就感覺噁心……
---------------------------------------------------------------------------------------------

我想請問一下,這可以告他哪條罪名?

您好:

1.對方在公場合罵您,使旁邊不特定的人得知,足以影響您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即可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 刑法第 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係告訴乃論,您可向警察提告或準備書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龍 103-11-27 16:10

律師
你的意思就是即使他是在公開的討論區罵那也算嗎?
但如果說不知道對方是誰,要查IP可否?
因為現在聽說通保法不能隨便查IP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是在公開區域,即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您可以提告並請檢察官查詢ip位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3:12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對方之行為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行。然須注意對方是在臉書上所發表,因臉書公司針對輕罪不會提供ip,所以若無法知悉對方真實資料,難以查得。

andy 103-10-12 21:32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女友在工作的地方和同事有爭執,就嗆同事說要找黑道打他,同事就錄音恐嚇還有污辱,可是我女友根本不認識黑道... = =,後天要開庭,會有前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您女友可能未付諸行動,但其言語很可能會構成恐嚇罪,應小心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恐嚇,前提在於是否造成對方心裡之恐懼,故須視當場之客觀環境去做認定。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女友確實有可能會構成恐嚇

建議應盡量和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可以在開庭時先請檢察官移送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成立後也比較容易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這樣女友就不會有前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寶 103-10-12 18:16
我媽每次心情不好就會「飛來橫禍」直接都向我們棍子 本子 美工刀 身邊有什麼就丟什麼 每次跟我弟吵架 我媽就好修理 往大腿還有手臂上狂打 一定要打到開始看到瘀青才會停手 機會每週有4次都會被打到整個都是瘀青 都會用言語的污辱之類的 每次不管事件多大多小 都會被打個幾分鐘直到瘀血或流血 拿電蚊拍還有衣架和椅子橫條打 他每次打完都會說 好累 =_= 我非常怎麼會有這種媽媽
小喵 103-10-09 07:25

請問一下

我4個月前有去警察局提告,也做了筆錄,也有開三聯單

我那時候是告對方,網路毀謗恐嚇污辱

後來三聯單上面是寫"妨礙名譽(信用)"

然後我就痴痴的等...

等了4個月...

上上個禮拜突然接到警察來電說他是XX分局的XXX,問我要和解還是要上法院

我就說要上法院...

然後那個警察就叫我把所有的證據都帶齊,要約我出來聊聊

因為我剛好有事就沒去了...

那個警察上個禮拜又打電話來,說還是要來分局做筆錄,因為這是檢察官交辦的案件...

所以我等一下下午要去警察局找他....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QQ?

會不會是我提告的對方在動什麼手腳呢...>"<?

要請律師跟我一起去嗎QQ?

隱居 (勇公) 103-10-09 08:08

您好,應該是檢察官發交警察調查的案件(就是一般發查的案號)

這也算是常見。

小喵 103-10-09 08:11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應該是檢察官發交警察調查的案件(就是一般發查的案號)

這也算是常見。

 

 

 

請問我這個案子請律師有勝算嗎...>__<"?

我很不甘心,我想請律師...

 您好:

律師因為比較有法律專業

所以通常比一般民眾處理應較能掌握案件重點

如您案件在北部且確有委任律師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勇公) 103-10-09 18:02

沒錯,同林大律師所述,北部交給林大律師

南部可洽勇公,@@(地緣關係)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君 103-09-29 15:52

上班的地方有一個阿姨老是動不動就罵我胖子或大摳A,不然就是屁股大,我只想好好上班都不能~雖然我真的是胖但是動不動就被罵胖難道只能忍耐嗎?感覺都快要自卑了胖就不是人嗎?我們工作的地方是個公開的場合常常有遊客來來往往~這樣有構成毀謗公然污辱之類的嗎??

能對他提出怎樣的方式嚇阻他??請律師們幫忙解惑~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29 17:25

您好:

若對方一直在公開場合罵您,言語足以影響您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已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您可將對方辱罵您的言語以錄音方式保存並找其他人證作為證據,提起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天 103-09-28 18:41

想請問在網路遊戲上說人很笨,算構成公然侮辱嗎?

如果以他所做出來的事情為前提下去說他很笨呢?

例如:遊戲上是團隊合作,因為他聽屢勸不聽,惡意搗亂為前提!

因為是對事不對人!這樣有構成公然污辱嗎?

因為遊戲隊員都是電腦隨機分配的(所以完全不認識對方)

如果對方真的要告!會因為現在通保法修改之後!而無法查詢IP位子嗎?

我目前也是很恐慌.莫名其妙!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9 14:21

初步就您所述,若是單純針對某個「行為」表示笨,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尚有疑義,但如果是針對特定人罵笨,就比較有可能構成,另外,罵笨的當下也要看是否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得知而定。

佳佳 103-09-19 16:27

請問:對方在網路PO文污辱本人名譽甚至長期毀謗也就算了,竟然他的同居人和同居人生下的兒子又在網路公然分享內容==

我是否可以也告他同居人和他小學六年級的兒子??請問我是要他們父子刑事的什麼罪?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48

您好,若對方在公開之平台上(有三人以上可共聞共見)發表貶損您人格或社會上評價之言論,乃至於分享,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並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佳佳 103-09-19 16:00

請問::我的證據中,有一張於今年故意中傷造謠本人的信,沒有信封沒指名,但對方卻咬定我這一張信是我自己亂搞出來的,用這一張黑函告我誣告,可以以時間點推斷這1年以來,他不斷在網路污辱本人,他自己也承認..而且裡面的內容都是針對本人不實的造謠被輪暴等字眼,但他臉書卻很少和黑函有共通點?..假設他手上又拿出他原本原始那張信,他又改過或添加內容的話,我是否可以於開庭時回話::1.信如果不是你放的,那你怎能確定你手中這張才是正本? 

 2.難道你真的是放黑函的人,你存檔在電腦??

3.如果他說:是別人給他的,我應該如何證明他手中的信,是又經串改內容偽造的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刑法第169條第1項,所謂之誣告為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故若僅係黑函而未提告,不會有誣告之問題。

佳佳 103-09-20 0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刑法第169條第1項,所謂之誣告為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 ... (恕刪)

請問::我的部份早巳經告他妨礙名譽,但他就打死不承認我其中證據之一,的黑函是他寄的..他不但不承認,又巳經對黑函部份,對我提誣告罪...下次開庭如果他自己又擅改他電腦裡儲存的信,他拿出來給法官看,並說這黑函是別人給他的,我應該如何在開庭中,回答檢察官他是真的擅改內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1 2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電腦檔案的相關資料,除非是無法更改的內容,否則證明力都很低,又有關於您的陳述有點凌亂,因此不利分析,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蓋誣告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算輕。

佳佳 103-09-18 18:57

您好:由於上個月無故被告妨礙名譽,但異姐沒任何書證據我有污辱她..

我反告她公然網路污辱我..她卻選一篇又反告我,現在2方的起訴或不起訴仍在進行中..

在這個時候請問林律師,我是否可以針對上個她告我妨礙名譽,卻沒實質書證來證實我妨礙她,我能否在此時2方都還在審理中,立刻對她也採取刑事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8 22: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誣告的部分,不論是另案審理到什麼階段,倘若證據充足都可以提起。

2、但是一般而言都會傾向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提起,因為偵查階段有些證據仍不明。

3、本文建議您倘若真的要提起誣告告訴,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反誣告

阿吉 103-09-12 11:39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在前幾日前在網路上看蘋果日報的一篇『未成年無照駕駛一死一輕傷』

就在別人開版回覆的討論串下面發表自己的感言,我寫著,無照違法就是違法沒什麼好說的!接著我就沒在理會此篇新聞,今早下班後依舊上網看看新聞,臉書通知有人回覆我的留言,我點進去看了那篇新聞的下面的回覆留言,有位先生不知道是否成年,我是使用臉書回覆,臉書則是用本名創名稱,那位先生指名回覆我:『陳XX 妳那幾八臉去撞一撞看會不會比較好』

在此先聲明,我一開始的留言沒有指名誰或誰,也不知道這位先生是從哪裡跑出來的,雖然他回覆我的留言有一堆的錯字,『妳』我是男的,『幾八臉』我相信他是說雞八臉,在大家公開可以留言的地方公然回覆我這個粗俗的字眼,請問我是否可以告他公然污辱呢? 我之後有回覆他,要求他再24小時內在此串留言下方對我道歉,但他依然沒有理會,我看了其他留言,他的留言都充滿了粗俗咒罵他人的字眼,雖然針對我的只有一篇,但感覺這人應該需要給他點教訓他才會知道網路上的行為是要負責的。

 我有錄影和拍照存證,錄影包含新聞網址以及那位先生的不雅文字,也有另外拍攝照片,對方也是使用臉書回覆,但蘋果日報可以刪除留言,要是他刪除了我報警是否還有用呢? 麻煩各位律師大人替小弟解惑。

在請教一點,我是高雄人,那位先生臉書是顯示台北,若我要事提出告訴,我有需要跑上去台北嗎? 

佳佳 103-09-10 02:00

本人在上個月被同父異母的姐姐,主動告本人刑事妨礙名譽..她竟然拿40年前他媽告我爸的法院撤銷傳票證據告我,檢察官直批異姐,證據不足和本人無關..

當下我也告她長期於臉書公開污辱指名本人,還亂造謠我被輪姦得愛滋病,檢察官勸她對我撤銷告訴,於是她心有不干.

地檢署判決書都尚未下來,她竟然又在9月份亂告我,竟然又主動告我刑事誣告,超無言的..我告她的證據都她自己公開臉書明顯影涉是本人..

想請問您:我是否要立刻也反告她再次刑事誣告..因為真的太過份了,一直把法院當遊戲區,要告我都沒有我相關證據,她不肯停止,不斷玩弄司法..她還在法庭進行中相手機拍照公開於臉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0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提起誣告告訴的行為,倘若沒有另外涉及不法,檢察官還是必須依法受理。

2、至於您是否要提起反誣告,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就目前的案子處理,包含您提起的妨礙名譽告訴及對方提起的誣告告訴答辯,等到順利解決之後,在委請律師協助提出反誣告告訴。蓋幾個案子都有關聯,且反誣告告訴還是有誣告的問題。

 

佳佳 103-09-11 01: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提起誣告告訴的行為,倘若沒有另外涉及不法 ... (恕刪)

您好..請問上個月中在地檢署門外等候開庭時,她不斷對我指罵,請問我是否可以在下次開庭,在門外等候時,身上用錄影來錄她直接對我言語污辱及她的臉?..另外,像她把開庭中的影像拍照在臉書,可以嗎??

佳佳 103-09-12 01:02

您好..請問上個月中在地檢署門外等候開庭時,她不斷對我大聲指罵,請問我是否可以在下次開庭,在地檢署門外等候時,我身上用放小型錄影來錄她,直接對我言語污辱及她的臉?..另外,她老愛把開庭中的影像拍照在臉書,可以嗎??

佳佳 103-09-12 01: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好:上個月在地檢署開庭前,在門口等候時,對方不斷對我指罵污辱字眼,請問我是否可以再下次地檢署開庭等候區,我身上放小型錄音影器,將她指罵我的影像聲音全錄下來??? 

2.另外對方老愛將自己上法院開庭進行中的隱私手機拍照,且公開貼照片於臉書,這是否觸法???

小邱 103-09-10 00:24

你好:

        我這兩天收到有人用LINE罵我們家人,真的很生氣,對方又說,要告你去告。以下是罵的內容:X你娘,老X歪,你們是欠揍還是欠罵,你家要死人嗎?再大的白包我都有辦法包,我什麼都欠,就是不欠錢

         我要怎麼處裡?去告他毀謗恐嚇污辱,還是....請教教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對方的行為若已經讓您心生恐懼,即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但若對方僅是透過私訊謾罵,並未在公開場合或透過群組為之,即無公然侮辱的問題,以上供您參酌。

阿欽 103-09-02 01:18

請問傷害罪有可能不被起訴嗎?對方不斷用言語辱罵,挑釁,在一怒之下給對方一巴掌沒有很大力,警員到場處理,對方還是不辱罵,對方也請員警檢視過對方並沒有明顯外傷,流血,紅腫,我也當場向對方道歉說對不起了,對方還是提告,我也做完筆錄了,我也暫時沒對提告公然污辱罪(這算是保留法律追束權嗎?筆錄中有寫),我也有證人看到,警員在場時,對方還是不斷辱罵我,我有開店做生意怕對方找麻煩,請問我要如何自保?我是否可以要求員警做證呢?謝謝大律師請幫忙~~

 1.如果沒有成傷應該不會成立傷害罪  但可能有公然侮辱罪  看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驗傷,並且提出診斷證明書,則會構成傷害罪,此類案件檢察官給予不起訴的情形較少,至多就是檢察官斟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原因及相關事證給予緩起訴處分。

2、本文建議可以提起公然侮辱罪告訴,促使雙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之後分別撤回告訴。

103-08-30 23:41
手機Line不熟的群組 我兒子我名字叫廖威成 因為一個小事他沒回答 就受到以下內容這樣 我用abc人來代替 廖代表他本人 A:咱們廖先生隱居了嗎 A:ㄆㄆ 廖:??? B:咱們廖先生隱居了嗎 B:咱們廖先生隱居了嗎 A:廖垃圾嗨 廖:呃 有點過分 B:廖垃圾嗨 C:...... 廖:算了 隨便@@ C:幹嘛這樣對廖娘泡 C:那娘泡是有惹到妳們哦 C:死娘泡 B:死娘泡 廖:—_— , 請問這樣該有什麼刑責 我兒子受到這些污辱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00:07
回覆 成 的發言內容:
手機Line不熟的群組 我兒子我名字叫廖威成 因為一個小事他沒回答 就受到以下內容這樣 ... (恕刪)

您好~

由於您兒子是在多數人之群組內,

遭他人以貶抑人格之不雅文字謾罵,

則對方似已構成公然侮辱之要件。

 

比牙 103-08-23 00:22

有於本人在fb上發言,內容有訴說過程且一些難堪字,卻無指名到姓及時間地點只以你我他來稱呼,在法律上夠成公然污辱罪嗎?還有本人左眼瞎掉右眼正常,對方在fb別人發言中留言獨眼龍,請問這有構成犯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都無須指名道姓,只需要可以得知所指述對象為何即可,至於內容是否涉嫌侵害名譽,則必須依據實際的內容作判斷,「獨眼龍」恐未達刑事侵害名譽的程度,需要看前後文判斷。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擷取網頁蒐證之後,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撤銷發文並且道歉,否則可以循正式諮詢之後提告

比牙 103-08-22 23:59

有於本人在fb上發言,內容有訴說過程且一些難堪字,卻無指名到姓及時間地點只以你我他來稱呼,在法律上夠成公然污辱罪嗎?還有本人左眼瞎掉右眼正常,對方在fb別人發言中留言獨眼龍,請問這有構成犯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內容若可得特定,亦可成立妨害名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瑜 103-08-20 12:58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網路遊戲公然侮辱如何算成立?

同組隊成員6人算公開場合?然後被罵"滾"是否算公然侮辱?

我有把對話拍照但雙方都是用遊戲暱稱,也沒有指名,但有提"你"指我算構成公然污辱罪嗎?

阿桑 103-08-09 23:59

網路上,我因為幫潘俊彥(被新聞報說發性災樂禍文的人),結果有人說我就是潘俊彥,潘俊彥就是我,當下我要他提出證據,不然就是毀謗我,他還是不聽,他說他質疑,我哪可以告他毀謗,被他說到後面我都上傳我身分證我拍的影片證明我不是潘,他居然說他看到我很生氣中於達到目的,我深覺得我被他毀謗,所以後面我就覺得他很無恥,我打出無恥他說他可以告我,我對他公然污辱,我跟他說是誰先挑釁的,誰先毀謗在先的,我想請問我可以告他毀謗我嗎?

以下是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有截圖)

毀謗我的人說:這或許是你自導自演的對話、證據。唉...別當大家都白痴,你這fb帳號創辦時間就在8月份。

別再裝模作樣了ok潘先生

我說:裝你媽媽啦,我把我身分證上傳你馬上拍下跪照片跟我說道歉

毀謗我的人說:會有成千上萬的人檢舉你你放心,網友鄉民的腦袋不是白痴ok

好怕怕唷~那來告啊

40多歲蔣話還像個小屁孩...我拿我阿公的身分證照我70多歲了,我要告你欺負我老人家

拿人家的身分證照就很得意?你當每個人都白痴好嗎?

拜託你快來告我吧  不要費話一堆了

張先生我們要體諒潘先生,連他媽媽都說他有病了

我說:少在那一搭一唱演戲,要說我是潘的分身,真夠無恥

罵我無恥,污辱字眼

換我告你了

哈哈哈,看你氣得火冒三丈的,我就是林北的宋歪歪

你拍一部自跳自唱的姐姐來瞧瞧,我就相信你。zzz

不想再跟你囉囌了,反正我下班會走警局就是了,而且我的目的已達成,看你氣得火冒三丈,我就爽了。

 

我跟她說我可以反告他毀謗我他回我

毀傍?質疑算毀謗?哈哈,那歡迎你來喲^_^

 

請問照他這樣的話我可以告他公然毀謗我嗎?很急,可以有律師幫我回答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對其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范雅婷 103-08-03 02:37

我在玩LINE的跑跑薑餅人,然後有人加我LINE好友,我在玩跑跑時寄送了邀請給他,他LINE罵我:「跑你媽」

可以提告嗎?我認為他污辱到我家人了,覺得很氣憤
(以下為對話)
對方:跑你媽
我:跑我嗎?
對方:那麼愛寄不會寄給你媽?
我:@@?
對方:給笑哦,寄遊戲邀請是怎樣
我:哦
對方:哦?哦小?
我:@@?
對方:(傳一張圖片,圖片的文字是"當我傻子沒關係 我會讓妳看到瘋子")
我:恩恩
她:(然後她傳了150幾個貼圖洗我的LINE)
我:^_^

然後我點到她主頁,他在LINE動態發文公開我的資料,然後公開所有對話,文字打「此人為寄遊戲邀請的廢物!八嘎!」

已經把對話公開給大家知道,還公開罵我廢物了
底下還有人回應她,我有截圖她公開我對話的文章
還有罵我廢物,八嘎的文字。
請問我是否可以告公然污辱,還有洩漏個資或者妨礙密密??還有誹謗

如果我在高雄報案 她是否要下來高雄做筆錄(如果她不住高雄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勇 103-07-30 22:44

Dear 律師

因在網路上常常有人說話很難聽,直接公然污辱,平常就想說算了

但是遇到很誇張的,想直接提告

請問流程大約是甚麼阿?提告費用會很貴嗎?

再麻煩律師麻煩回復哦!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建議將對方涉嫌侮辱的畫面截圖存證,之後可提出對方涉犯公然侮辱罪的刑事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

kiree 103-08-01 09:1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網路遊戲中罵人"狗腿",算涉及公然毀謗侮辱嗎?謝謝~

Ivy 103-07-23 10:15
律師你好!我是一個標準的家庭主婦,幾日前我對於一則在某知名新聞的新聞網頁下留言發表看法,內容完全不帶任何一句髒話,由於死者是我朋友,所以只單純希望讓死者安息之類的留言,殊不知竟遭到莫名人士留言指名道姓回覆罵我是不是被死者包養,接著又一群人衍生罵我是酒店妹?還問我帶出場多少錢?請問這是不是已經犯了公然污辱罪?我現在是懷第二胎的生理狀態,這件事已經造成我產前憂鬱並有宮縮出血的現象,請問若要提告是可以成立的嗎?

【某知名新聞的新聞網頁】知名新聞的新聞網頁,怎麼能讓人家任意張貼留言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先將網頁資料列印下來即可提告,依判斷應該會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證據截圖列印,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蔡 103-07-21 23:35

因為隔壁鄰居故意在小巷中放置花盆於佔用道路近二分之一,嚴重妨礙道路通行,在知道是我檢舉之後,漫天亂罵,隔壁鄰居在無任何證據下, 在大馬路上當面大聲指責我騎的機車,又老,又吵,製造噪音,又臭,而且排放廢氣又重,破壞環境,這樣子漫天亂罵,所有鄰居都聽到了,因為我機車完全沒改裝,且年年通過機車廢棄排放檢察,所以我感覺已經受到污辱,還嘲諷我不要走不走著好像卡到陰,去撞到他們家道路違法障礙物,是否有成立誨謗罪之嫌? 或者有公然侮辱之嫌?

因為他的動作有「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 雖然鄰居是指我騎的車, 但我覺得他當眾這樣大聲罵我騎的車又老又臭,破壞環境,製造噪音,且大聲到所有鄰居都聽到了,損害到我名譽了,我覺得受辱了,還嘲諷我不要走不走著就卡到陰,去撞到他們家的道路違法障礙物,而且剛好我有拿手機全程錄影.